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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拼 六兄弟的血色往事

作者:浪翻云(现代)
栏目:文学.小说
类别:现代
大小:2.82M
评价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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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节选

书籍章节作者介绍


内容简介:

本人主人公胡钦,出生于中国中南部某省的一个小镇,在十岁时跟随父母去了市里读书。因为来自乡下,而且瘦弱矮小,在市里读书的几年中备受欺凌,忍辱负重,性格大变。因为受香港电影《古惑仔》的影响,胡钦刀刺仇人,闯下大祸,却因此名扬全校。

在父母的帮助之下,年幼的胡钦逃过了处罚,被迫回到了故乡九镇就读高中。父母希望安详的小镇生活可以安抚他的年少叛逆,但事与愿违。在这个小镇上,胡钦认识了黑帮老大三哥及其他五位兄弟,从此开始了六兄弟刻骨铭心的友情,也开始了一段充满刀光剑影的血色青春。

六兄弟模仿着香港电影中的情节,拜三哥为大哥,开始了他们的“江湖”之路,并且越陷越深。当他们开始手染鲜血之后,心态开始了剧烈的变化,单纯的青春叛逆走向了犯罪的前夜。当青春已经不在的时候,他们付了最惨重的代价,也开始明白人生真正的意义……




1982年,己卯日,龙抬头,我出生在位于中国中南部某个省的小镇上。我父亲参加了越战,立了二等功,连职转业在我们当地的市某个部门。我母亲也随父亲去了城里。所以小时候我和弟一起是在外婆的抚养下长大的,直到10岁进城。

我的父亲一生强势。越战时,他是尖刀班班长,所谓尖刀班,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炮灰。一旦开打了,敌多我少,他们上。敌少我多,也是他们上。所以挂上尖刀班这个名字就像厕所里点灯一样,基本找死。但是据说每次他们班都极其强悍,有过呆在敌人后方侦查一周,干掉越方三十多人,全员归队的记录。直到大撤军。当大部队开始撤军时,他们班还在敌军腹地,千辛万苦杀了回来,剩下我父亲和湖北的一个战友,其他人,全部化为了他乡的泥土。

可是虎父往往犬子,从小我就十分精灵调皮,调皮到什么程度呢?我满两岁之后,奶奶一旦有事不能看着我,那么她就必定用根绳子往我腰间一系,然后捆在门口的电线杆上。不然她老人家得用一天的时间来找我,并且给邻居赔座椅瓢盆之类。我调皮是调皮了,但是从小嘴甜,见人叫人,见狗唤狗,从不怠慢。而且成绩也不错,从不打架,除了人家欺负我弟之外,我从不敢和别人有肢体冲突,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的懦弱。有一件事可以证明,当年,我妈有一块叫做山城牌的国产手表。在那个年代还没有人知道什么是劳力士,万国之前,它就是中国的劳力士。当时我三年级,一天我偷偷带着中国的劳力士去上学,可能是招摇过度。引起了当时一位大哥的强烈不满,那位大爷把我强摁在地上,砸坏了我的表壳。各位可能会奇怪为什么他砸坏的是表壳而不是表,难道是因为中国劳力士坚固不怕砸?不,大家都猜错了。是因为砸表那位大爷,才二年级,比我小,实在是没有力气,砸不坏那块表。三年级的我哭着回家叫来了大人来找老师摆平二年级的大爷。我实在是太懂得借一切有生力量来打击敌人了!

所以,小时候的我是非常胆小的,直到初中的某天!



十岁的时候,我父亲把我从小镇接到了城里,他自己身边.然后,我就在城里读了初中.

刚进初中,我非常瘦小.我还记得当时体育课上老师说要加强体育锻炼,不要做豆芽型的小朋友,.我就是豆芽.

这样的体型,和爱动的性格.所以我成了当时学校的小混混们欺负的对象.也导致我当年偏激性格的形成.

当时我们学校有几个特别霸道的小混混,其中一个叫做莫林.他的哥哥是当时已经小有名气的混混,所以他狗仗人势,在学校横行霸道.我不太记得我和他是怎么结的仇,但是当时我被他欺负的够惨.举个例,下课后,我经常被他和他的几个小弟抓住____打鹅,打鹅是我们那边的土话.就是一般四五个人.三个人也可以.分别抬起一个人的四肢,然后合力摇晃,像扔沙袋一样奋力扔出去.被扔的人往往弄的天旋地转之后,一阵剧痛.这样的事情通常发生在很多的同学面前,大家也就传来了一阵阵的笑声.我感觉我就像只猴子一样被耍猴人耍着.旁边是冷漠和戏谑.可是没有一个人帮我,如果当时有人帮我一下的话,我想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血案发生.那么今天的一切也许都不会是这样.可惜没有,只有我一个人.

每次,当我稍有反抗,放学后莫林和他哥哥带的几个小混混一定就会在学校门口等待着我,给我的是更厉害的一顿暴打.开始我还像小时候一样叫过妈妈来学校,但是我发现这招不再管用了,老师批评了他之后,等着我的又是一顿暴打,我越来越厌学,我讨厌去学校,我讨厌每个人都敢踩在我头上过日子.但是我不敢怎么样.我的成绩越来越差,长辈们问起理由时,我也说过我厌学的原因.但是无论家长老师,统一的回答就是为什么别人就欺负你,不欺负别人呢?你安心只搞学习,谁都不会惹你啊.在他们眼中,这只是小孩子的打闹,殊不知,仇恨已经在我心中发芽,父辈遗传的基因开始复活.

两年过了,我慢慢的长大.初三的某天,下课,我又被他们几个抓着打鹅,但是这次我还手了.我抓着莫林的脖子手脚全上,把他脸上抓起了一道道的印痕.他们在极端的震惊之后,一拥而上¨¨¨¨¨¨,上课铃响了,他进教室前当着全班同学说了句:晚上等着!

我知道我一直极端惧怕的他的哥哥晚上一定会和他在校门口等我,我不敢再上学了,我转身出了教室。

我一个人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溜达,心里极端恐慌,我不知道怎么办,叫家里人吧,保的了我一天,保不了一辈子。老师,除了批评两句,还能怎样。我根本不知道何去何从。也许是命中注定,我走到了一个改变了我的地方,如果当时我心里的恐慌和愤怒就像一桶炸药达到了爆炸临界点的话,那么这个地方给了我导火线。

大家应该记得,在九十年代中,还没有现在遍地的网吧酒吧和KTV,年轻人的业余活动就是三个地方。学校坚决抵制这三个地方,并且很形象的概括了他们——两室一厅。台球室,游戏室,录像厅。

讽刺的是,往往这两室一厅最多的就是学校附近。我到现在仍然深刻的记得,当时我漫无目的的走到了学校附近的一个车站,车站旁的街道上一排都是小饭馆和录像厅,我鬼使神差的拿出一元钱,进了其中一家录像厅。然后,我看了一部香港电影。看完,我很冷静的走到学校骑上自行车回家,拿了家里的一把水果刀。等在了学校对面的一家小卖部,并且买了我人生的第一包烟。

放学时,学生们纷纷推着自行车从学校出来,我看到莫林的哥哥和几个留着当时流行的郭富城式中分头的小混混站在学校的门口。过了不久,我们班的同学也都推着车出来了,莫林也在里面,我知道他们在等我,我走了过去!

我第一刀捅进莫林哥哥的肚子的时候,他们还在聊天。当天发生的一切,我的印象已经模糊,深刻的只有我耳边响起的无数尖叫和当时一心要杀了他们的感觉。以及那部电影!

对了,那部电影叫做《古惑仔之人在江湖》



莫林命大居然只受了轻伤,他哥哥脾脏破裂。我父亲走了无数了关系,赔了五万块钱,再加上我年纪小,没有受到牢狱之灾,也可以继续上学。

其实,当时我还是很害怕的,在派出所,我哭得话都说不出来。吓的我妈妈也陪着流泪半天。我以为上学后,莫林还会来报复。但是,一个月之后,我回到学校,发现世界原来这么奇妙。莫林的眼睛根本就不敢看我,有我在的地方,他一定是站的远远的。而以前欺负过我的人,见到我都是唯唯诺诺,一旦眼睛对视,马上就会移开自己的眼神。而老实的那些同学刚开始更是话都不敢和我说。而当时我或者其他弱小同学被欺负的时候笑的最大声的那些几个美女同学们,望着我的眼神好像也变的水汪汪的了,再也没有了以前那种鄙视和不耐烦的感觉。我下课去厕所的时候,居然其他年纪班级的那些老大们都给我上烟。要知道,初中的厕所,抽烟是只有大哥们才可以抽的,而可以不带烟去抽烟的只有大哥的大哥。慢慢的各个学校都开始有人打着我的旗号,以认识我为荣。甚至,从没有收过情书的我,也开始收到了情书。我知道,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了,他们都怕我。原来,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是真的,我可能变坏了,但是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没有像莫林一样欺负老实的同学,因为陈浩南不做这样的事。我也没有跟着街上那些点名找我要我跟他混的所谓的老大,因为B哥的样子不像他们那么的猥琐,起码B哥没有留着长发,时时刻刻叼着香烟装逼,却敲诈中学生的钱。

但是,我确实变了,彻底的变了。以往的我被人欺负却不敢反抗,但是现在只要有人挑战了我的权威,我会马上的反击。以往谁都可以和我放肆的开着恶意或者不是恶意的玩笑,而现在没有人可以在我面前半分的轻佻。我还是我,但是我知道我心里的某些东西彻底的失去了。我不欺人,但是绝不再让人欺我。

扬眉吐气的初三转眼过去了,我考上了高中。但是外婆孤身一人希望我可以回去陪他,父母也害怕我留在市里会变坏,所以把我送回了我出身的那个小镇读高中。在那里,我踏上了今天的这条路,也认识了那几个日后同样声名显赫,生死与共的人。也许,有些人注定是要在一起做些什么的,哪怕是转了再大的弯,他们还是会在一起。-------------------------------------------------------------------------------------------------------------------



毕业后的暑假某一天,我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做班车回到了那个生我养我,一别数载的故乡小镇。

说是小镇,但是却是本市最发达的镇,在全省也可以排上名次。大小相当于一个中等县城,有17万人口,两所中学.而且地理位置便利,连接东西南北方向的两条国道和一条高速都经过这个地方.为免各位朋友擅自揣测,我们且就称其为九镇。

随着改革开放成果的一步步扩大,和全国的大好形势一样,镇上在国营工厂段铁饭碗的人们大都已经下岗,镇周围的农村男女大都慌了天地进城讨生活了,而五六年前还被人看不起的个体户们,大大小小都发了些财。毕了业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也开始泛滥。于是,读书无用论开始喧嚣于尘上。镇上的年轻人大多不愿意读书,又不愿意像老一辈一样踏踏实实做点小生意。更没有乡下同龄人去广东打工的吃苦精神,成了活在大环境急速变化的夹缝中的边缘人。终日无所事事,但是年轻人的无穷精力总得要有地方发泄。于是,借着《教父》,《天若有情》,《古惑仔》,《上海滩》等一系列优秀的具有伟大教育意义的电影的流传,黑社会就像初露尖尖角的小荷一样开始出现。

我就在这个时代回到了这里。回到了这个今后将为我和我的兄弟初露头角提供舞台的风云地。我也开始了我没有想到过却一直走到了今天的人生。

外婆和姑姑一起去车站接的我,一见到我,外婆就泪流满面紧紧的抱着我,好像我马上就会离开她一样。

“老儿(我们那里的方言,是长辈针对心爱的晚辈的昵称),你长高了,我好挂念你啊,你挂念外婆不.”

不管多大了,在外婆的眼中,我始终是她老人家最爱的大孙。

回家的路上,外婆和姑姑两个人都说个不停,为我的脾气担心,要我下次千万不要和人打架,更不能动刀子。同时也相信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将来会有大出息。

不知不觉就到了我从小长大的这个家了,熟悉的房子,儿时的记忆,我感到了一种无可言状的轻松和幸福感。毕竟在自己家里,只有父母亲严厉的责骂,和很铁不成钢的气愤。但是在这里,一个叛逆期的少年人的只有外婆和姑姑无尽的宠爱呵护。我曾经发誓,绝对不再惹是生非,好好读书来报答他们。起码当时我是这样想的。

直到不久之后我见到一个人。



如果说陈浩南今后的人生是因为本身的性格和B哥的话,那么他就是我的B哥。惯例,真名隐去,我们就叫他三哥吧。

三哥大我九岁,就住在我外婆家斜对面,可以说是从小看我长大。当时暑假,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儿时倒是有些很好的朋友,但是多年不见也渐渐生疏,孩童的友情总是这样,来得快去的也快。(当然,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与其中的五个人再度建立的深厚的感情,直到今天)还没有开学,也就没认识新的同学朋友。总之,当时的我百无聊奈,看三哥天天白天都在家看碟打牌,所以就每天去三哥家玩。

当年的三哥很年轻,也很帅,但是名声不好。为什么不好,因为他是大哥!

说是黑社会大哥,现在的三哥当之无愧。但是当年,他只是一个混混,不过是混混中的大哥。他出名是因为九五年在舞厅为朋友出头,拿把菜刀砍十来个人,三刀砍断了当时一个叫胡力的非常有名老混混的一条手。最为牛逼的是,砍完人后,朋友劝他出去躲灾(家乡黑道的行话,避风头的意思),他不但不去,还安安心心抽着烟,拎着菜刀散步散到桥上,把刀向河里一扔,回家睡觉。这份无畏和镇定让他从此叱咤风云,独霸一方多年。

所以,外婆和姑姑不怎么喜欢我整天和三哥在一起。但是一来三哥这个人虽然是混混,却对街坊邻居都非常的好。二来我整天也就在家门口,比起出去总是让她们二位更加放心。不过每次见面,外婆姑姑总是不忘交代一句:“三伢儿,你帮我看好我们胡钦,不要让人家欺负他,也不要带他出去打架啊。”

“那好啊,谁敢欺负他,老子打他不死!他就是我弟弟。奶奶,你放心,胡钦就是我自己弟弟一样,我不会带他乱来的。他就是天天跟我玩下,你放心咯!”

“那就好那就好,那我就放心了。三伢儿,你自己也要懂事了,找个媳妇,早点结婚沙.”

“好啦好啦,外婆,你回去咯,我和三哥看碟呢。我就在三哥家,你回去吧,当下吃饭叫我就是。”

有一天,奶奶和姑姑要出去吃喜酒,所以,过来找我,要我一起去。当时我和三哥一起在看BEYOND的演唱会,正是津津有味,不想去。三哥对外婆说:“奶奶,你们去吧,胡钦就跟我一起吃晚饭,没事的,你放心。有我吃的就有他吃的.”

说了半天,奶奶终于放下心来和姑姑一起走了,三哥也要我回去收拾收拾,等下一起出去吃饭。回来这么久,这是我第一次晚上出门。我当时确实很高兴。为什么高兴?因为我提到过三哥很帅,非常受女孩的欢迎。每次在他家,总是有美女上门来找他出去玩,我知道晚上跟他出去一定有很多美女。虽然我当时小,但是也是情竇渐开的年纪了,美女当然喜欢看啊。

我专心收拾了半天,我还记得当时我的行头,一条当时非常流行的白色牛仔裤,一件真维斯的T恤,一个BP机,一双狼牌的旅游鞋(现在这个品牌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当时可是很屌的)。真维斯和BP机绝对是当年身份的象征,是潮人的代表,有多潮呢?各位是否记得,今年初陈先生和众多小姐的天体写真在互联网上传播后,有人专门总结了陈先生泡妞的潮人行头。他有多潮,当年的我就有多潮(别拍)

一切收拾完毕,三哥带着我上街了。九镇上最繁华的市中心,就叫做十字路口,路口四面一到晚上,都是大排档,街边KTV(当年的KTV不比现在,怎么豪华怎么来。都是一台大电视,一个DVD,一台冰柜,功放,音响,和几张桌子一到晚上就放在街边。也许因为建国后的思想高压和意思形态专政下的人们业余生活实在太过空虚。所以这个日本传过来的新鲜东西出来后,大家马上疯狂喜爱并无条件接受了,且最让我吃惊的是居然没有出现大叫反日的愤青),冷饮摊等。家家都是人头攒动,生意火爆。

而位于十字路口东面的就是九镇年轻人最喜欢去的地方——商贸城了,这里以前是做服装副食品批发生意的,后来生意惨淡,改成了无数的游戏室,桌球室,饭馆,发廊,录像厅,甚至还有一家电脑室(看仔细了,是电脑室,不是现在的网吧,当时没有这么先进,大部分人还不知道互联网是什么。不过就是几台电脑,玩单机或者联机游戏。风靡了无数年轻人,比如我们几兄弟,就经常玩红警,帝国之类)。

一路上,无数的人和三哥打着招呼,招呼三哥喝酒的,吃饭的,按摩,唱歌的,实在是太多了,从中年人到小屁孩个个都带着尊敬的神色,而且一概称为三哥。而三哥则是一脸笑意,东回礼西搭话。当时我走在三哥的身后,不断的有人上来敬烟,就连我,一路走下来,高档抵挡的烟加起来都起码是一包了。于是,从小就聪明的我就想通了,B哥,这就是B哥。

后来整个夏天,我就一直跟着三哥一起玩。直到开学。



九月一号,全国高中正式报到的第一天。下午,我抱着好好学习的心态来到了学校,在报到处,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胡钦,我靠,你不是去了市里吗?怎么又跑到我们乡下来读书了。”我一回头,三个人站在我身后笑盈盈的望着我。

说话的那个牛高马大,身材魁梧,长的很阳光。左边的一个留着当时流行的中分,酷酷的望着我笑。右边的黑黑瘦瘦,一脸精灵讨喜的样子。我一下大笑起来:“哈哈哈哈,险儿,武昇,小二爷,你们也在啊?”

一番寒暄,我得知地儿和袁伟也在这个学校。大家越好报到分班后一起操场见。

我在前文说过我有过一些儿时的朋友,由于太久没有联系,关系淡薄了一些,险儿他们我在暑假也遇过了几次,都是只是淡淡的打了招呼。再加上外婆说他们现在都不怎么听话,喜欢在外面打架闹事。所以不怎么喜欢我去找他们。但是除了三哥,我一个人孤单了一个暑假。既然在学校遇到了,有了共同的地方。那当然还是比较亲热的。

小时候我们这一条街经常一起玩的有六个,我,险儿,小二爷,武昇,袁伟,地儿。(三哥也是一条街的,但是他不同辈)

作为本文的主要人物,我想我有必要,一一简单介绍一下。

小二爷:大我一岁。从小骨瘦如柴,但是人极聪明(初中还得过本市奥数的一等奖)。也是我们里面唯一从不主动惹事的人。

袁伟:大我两岁。如果非要说我们里面有谁猥琐的话,我想就是他了。

武昇,大我一岁。他可以说是我们的金牌打手,他从小牛高马大,而且健壮无比,这是有根源的。他家一门英烈,他老爷子比他还高,年轻时和人打赌搬碾谷子的石磙,赢过二十公斤粮票,各位想想什么概念。他爷爷就是神话中的人了,我们那里人都知道,一拳打死一个日本鬼子,然后跑路了,现在还没有回来!

险儿,和我同年。如果说武昇是像武将一样武力超强,那么他就是李白笔下的刺客,十步杀一人.他有多狠,各位慢慢会知道。还有,他也是有根源的,为什么叫险儿,就因为,他出生是超生,生下他,医生准备一针把他干掉,他奶奶拿把菜刀在医院杀出一条血路,活生生把他抢了出来,送到乡下养到两岁才回来。至于他爷爷,解放前是我们这个县的国民党团长,参加了一次非常有名的抗日血战。薛岳专门给他爷爷电话,要他爷爷去台湾,舍不得他爸爸没有去,投诚了,解放后,第一个被政府枪毙。他给我说,站在九镇的山上,眼睛看的到的田以前都是他家的.各位想,奶奶敢拿刀看人,爷爷那么惨烈的战役全身而退,孙子会差到哪里去?

地儿,和同年并且带点亲戚关系,如果在战争时代,他一定是做地下党和敌后工作的最佳人选。因为如果死和出卖之间选择,他一定会死.

报完了名,我等在了操场,过了没多久,就看见武昇他们过来了。

“胡钦,你还记得我吧,我是袁伟.”一个身材健壮彪悍,头发极端卷曲的家伙对我说道。

“当然记得,小卷毛。你还是这么卷的头发啊。那个是地儿吧?”我指着旁边一个胖乎乎,脸上长了痘痘的家伙说。

“哈哈你还记得我们啊……”

大伙又是一阵闲扯淡过后,发现我和他们一样喜欢篮球。就决定都不回家,一起在操场打篮球。

武昇和袁伟读高二,他们熟悉一些,于是跑到宿舍找熟人借了个球,我们六个刚好三对三打起球来。

年轻人的感觉,总是像火一般的炙热,一旦投缘,只需要一场球,一顿酒。这些在成年人眼中无所谓的事情,却往往使一段坚固的感情就随之建立起来。我到今天还在想,如果是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那么容易的成为一生的兄弟。

天色渐暗,大家却似乎都意犹未尽,于是决定各自回家洗澡再出来一起吃宵夜,喝酒,算是欢迎我回来.我一口答应,好好学习的想法,好像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决定经过了六个人的一致同意,大家约好晚上十点在商贸城的游戏室见面后

各自回家洗澡准备。



回到家,洗完澡,我又换上了向陈先生看齐的潮人装备,给外婆说了一声.走出了家.也走进了一个注定出事的晚上.

不片刻,我来到了游戏室的门口,刚好武昇出来买烟,我一眼看见了他。陪武昇买了烟后,我们一起走进了游戏室.

于是,第一个插曲开始

游戏室里除了玩魂斗罗,侍魂之类的街机的小屁孩之外,大都是流里流气的小混混,偶尔有几个小妞,也是一脸的嚣张与痞气.他们玩的一般都是当时非常流行的一种麻将机,我们那边叫拍分,因为我一直不敢兴趣.所以也不太懂,里面有什么大三元,清老头.九莲宝灯之类的.好像是台湾麻将.还有一种是一台很大的机子,你买了币之后就向里面投币,然后按钮,推动币,如果你把币上面的烟啊,手表啊之类的推了下来,你就可以拿走,也可以换等价的钱.当年很多人就是玩这个输个精光的.

我们进去的时候,小二爷,地儿正在玩拍分,袁伟则是坐在了推币的前面,见到我,又是一阵嬉戏喧闹,那个时候,我们好像不大声说话,拍拍打打就表现不出深厚的感情一样.闹完了,他们说险儿去叫他女朋友了,他会先去点菜,等下我们再过去.看他们玩的正在兴头,我却百无聊奈,拿了两个币,坐在那一排的街机上玩起了三国志.我选的赵云,正在打夏侯敦的时候,肩膀突然被人狠狠的拍了一下.

我回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后面站了四个小子,一看就是乡下出来混社会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如果是当地镇上的小混混,一般穿着打扮都要好些,干净些,脸色也好些.毕竟家在街上,天天都回去吃饭洗澡.而乡下来的,往往一玩就是十天半月的不回家,吃住都是随遇而安,别说洗澡了,所以一看面带菜色,比较邋遢的一定是乡下来的小混混,这也成了后来区分我们和外地仔的区别.

不管什么年代,潮人总是容易惹事的.譬如八十年代末你的打扮如果是太子裤,大背头,蛤蟆镜,人们就一定会指着你的后背说:流氓.又比如今年初的陈先生,连某个器官都被形容成了腊肠.我也一样,我这么潮,没有人找才奇怪,拍我背的是冲着我的潮品之一扩机来的.

“朋友,扩机蛮吊的,知道我是谁不?”

一段完全没有任何逻辑且语句不通的疑问句搞得我晕头转向.老大,我扩机屌和认不认识你完全没有任何关系,你要我怎么回答你.于是,我选择了不回答

我肩猛地一抖,把放在我肩上的长毛的手抖了下来,望都没有望他一眼.准备继续打游戏.谁知道,我后脑一下就挨了一闷锤.当时真的是打得我头晕脑胀的,还没有反映过来,就被四个人按在机子上一通踢.”C你妈,你个小砸仲带个扩机,显个几吧的吊.””我C,打死他”

袁伟和小二爷武昇地儿听到闹声,马上跑了过来,一把拉开了他们几个,站在我前面,说:C,都是熟人,你妈了个B想干什么?

“你妈的,老子管个卵,这个小砸仲他妈的太屌了,我今天就要打死他”

“长毛,你今天是不是想搞,他是我兄弟,你想搞,今天我们就搞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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