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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拼-六兄弟的血色往事

_62 浪翻云(现代)
一百七十八
一百七十八
前面我说过,胡玮他们成名的那一战,是悍勇、残酷而又意气风发的一战。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这并不是我一个人的看法。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九镇以及附近区域的流子们谈到这一战的时候,都一致认为只有这三个词才是对这一战最好的注解。
这是一场连道上打滚多年的老流子都难得见到的一战,这是一场连名声赫赫的义色、老鼠、六帅乃至廖光惠、海燕、龙袍都没有经历过的一战。
这一战在日后被广为传播,每当流子们喝多了酒,豪情顿起的时候,不管知情还是听说,这一战的一幕幕都会像是史诗一样的再次从某个人的口中传出……
当胡玮他们的两张车刚开进十字路口范围的时候,坐在头张车上正在开车的胡玮就一眼看到了他马子家夜宵摊的那顶大帐篷和站在夜宵摊前面的一伙人。
其中一个个子不高,穿着件白衬衫的人正在指手划脚、口沫横飞地对另外几个人大声说着什么,样子显得很激动。
而另一个一头乱发,皮肤黑黑的人则一声不吭,满脸愤慨的默默站在一边抽烟。
“尾巴,看到没有?阿标和鸭子都在类!团宝类?你媳妇不是说团宝在吗?”坐在副驾驶的元伯首先说道。
胡玮跟着我们一起道上打滚这些年了,他也学到了很多。所以,在他的这些兄弟们面前,早就俨然是一付大哥的派头。
在元伯说着句话之后,胡玮只是淡淡的回答了一句:
“团宝只怕在里面吃东西,管他类。刚好今朝我们办事,这些鸡巴就凑齐了,哪里这么巧的事?你们几个等下都把家伙拿起,只怕要搞事!”
胡玮将车停在了阿标一伙人所站的街对面不远的地方,等后面周波开的那张车也跟着停下之后,胡玮走了过去:
“周波,你们看到没有。阿标和鸭子都在这里。”
“看到哒,只怕有一二十个人。”
“今朝我们办事,这些鸡巴刚好也出来哒,不用想,绝对是冲着钦哥来的,我们过去看看情况吧,你们说要不要得?”
“来都来哒,肯定要去沙。”
“那好咯,你们都做下准备,只怕要搞事!”
说完这句话之后,所有的十二个人都纷纷把今晚早就准备好,各自随身带着的纱布拿了出来,用纱布紧紧将刀棍之类的东西绑在了手上。
走之前,胡玮一脸嬉笑的对着简杰和周波、洪波说:
“你们三个人哪个把枪给我吧,你们不用,我来用。”
简杰、洪波比较老实,听胡玮这么一说,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呆呆站在那里。倒是年纪最大,也一贯最为沉稳的周波说话了:
“尾巴,你别瞎鸡巴搞。钦哥今天动身之前就说了,枪只给我和简杰、洪波三个人,我们就只能管好,他不说开枪,哪个都用不得枪。你要用,要不我就先给钦哥打个电话问一下再说?”
“问你的麻皮哦,不给就不给。这么几个人,不用也要得。走走走!”胡玮一脸不高兴,但是一听周波要通知我,也马上不多说了。
“简杰,你和洪波先把枪给我,我放车上,莫万一出事了,不好给钦哥交代。”周波确实是值得信赖的,因为他在拒绝胡玮之后,又一次的做出了一个正确的决定。
如果不是他当时的这个决定,也许稍后他们不会吃那么大的亏,双方不会有那么多人受伤;但是,最后跑路的一定不会只是险儿,坐牢的也一定不止是胡玮,胡玮也一定不会仅仅只判三年。
一百七十九
一百七十九
一伙人向着街对面的阿标他们走了过去。
也许是因为阿标正在全神贯注地与鸭子争吵;也许是因为夜色太暗,而阿标他们又喝了酒,没有注意到。
总之他们原本是没有看到胡玮这一伙人的。
这样的情况,要换了我们兄弟,根本就不会多话,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直接跑上去,就是几刀把人撩倒在地上了,转身上车就走。
安全、稳当、可靠。
可惜胡玮不是胡钦,十三鹰也更不是六帅,他们更年轻,更嚣张,也更爱出风头。
他们快走到街道中心的时候(具体位置参考照片,车就停在照片里的那一排出租车后面),胡玮再次发挥了他冷场王的本色,扬着头,趾高气昂地对阿标一伙人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阿标啊,你个鸡巴乌漆麻黑,深更半夜哒,不回去歇觉,站在搞什么啊搞?魂掉了寻魂啊?老子一麻布袋把你抓起来,丢到河里去的啦!”
各位知道,每当冷场王开口说话的时候,总是能够让周围一片安静,人人侧目,无言以对,引起极大的轰动效应。
当时,冷场王胡玮的这句话就再次起到了这个效果。
据说阿标一伙人闻言转过头来的时候,每个人脸上都是一副瞠目结舌,要笑不笑、面面相觑地奇怪表情,呆呆得看着胡玮一伙,没有一个人搭腔。
因为:
第一,阿标的魂没掉,明摆着在和鸭子吵架,胡玮非要说他寻魂。
第二,胡玮是个流子,不是警察,而且他的年纪比阿标要小得多。他居然洋洋得意的用一种逗弄小孩子的口吻,对着另一个比他要大的流子说,要用麻布袋抓他,还要丢河里!!!
对于这样一句思维混乱,毫无逻辑可言的问句,阿标他们实在是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回答。
笑吧,不妥;骂吧,更不妥。
片刻的惊愕与尴尬过后,阿标只得避开了那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脸上浮现出了一丝诡异的笑意,看着已经走到了自己身前的胡玮说道:
“胡尾巴啊胡尾巴,你也真地不是一般的胆子大啊!到而今了,你这么几个人还敢出来到处晃。我真不是一般地佩服你!”
“哪么地?你的人比我多些啊?九镇是你买地啊?老子晃不得啊?你咬我的卵啊?”又是一连串貌似有理却又让人无法回答的问句从胡玮的嘴里冒了出来。
阿标再次被问得噎口噎舌,手足无措。
一边的鸭子站了出来,脸上有着一些着急的表情对着胡玮说道:
“胡玮,你们几个人还是……”但是不待他说完,阿标就打断了鸭子的话:
“鸭子,你想好啊。老大今天是要办事的啦,不是像平时什么鸡巴见面打个招呼的情况了啊!”
阿标的话让鸭子无奈之下,只得站到了一旁。阿标再次转过头来,看着胡玮说道:
“砸场子的时候,你们是一路的,胡尾巴,你也莫给个人惹麻烦了,我问你,胡钦而今到那里?”
“阿标,你个狗杂种!你真不晓得大和小,胡钦这两个字是你喊的啊?”胡玮脸上嬉笑的意思没有了,死死盯着阿标说道。
“那好,你是不是而今就想搞啊?仗着你有人有刀啊?”阿标脸上再次出现了那种奇怪的笑,冷冷看着胡玮说。
“就是的,怎么了?!”胡玮猛地大吼了一声。
阿标与胡玮毫不退让的默默对视几秒,也不回头,只是把下巴稍稍向后一偏,眼睛继续看着胡玮,大声对着后面宵夜摊的方向叫了一声:
“团宝,莫吃哒,遇到人哒!出来办事!”
看到阿标这个反应,当时的胡玮他们感到有些奇怪,为什么阿标突然叫起了团宝。
但是,他们马上就明白过来了。
“怎么了?胡钦来哒?”随着一个声音的响起,居然从夜宵摊子里响起来纷杂不断的脚步声。
黑压压的一伙人快速的涌了出来。
一百八十
一百八十
胡玮的女朋友给胡玮打电话的时候,就说过团宝在这里,胡玮当时和阿标聊天的时候也知道团宝应该在夜宵摊里面。
但是夜宵摊的大帐篷挡住了他的视线,他也绝对没有想到过会有这么多的人,他们十二个人原本都以为就是团宝、阿标、鸭子和他们各自贴心的几个小兄弟在一起吃饭而已。
就连来九镇的目的,他们本意都只是想看看情况,看看到底是不是三哥带头在这里伏击我。
结果,当时的局势是他们绝对没有想到的,因为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伏击的样子了,这是火拼,这是摆场才有的阵势。
那么到底有多少人呢?
用事后很久,陈姑娘的父亲,也就是那个夜宵摊的厨子给别人的说法来解释一下吧:
“那个杂种地,就真的恶作(厉害,嚣张)!老子的夜宵摊一共是九张桌子,每张桌子六把板凳。那个晚上,除了老子和我堂客坐的两把之外,我蓬里头,没得一张板凳没有坐人滴,你个人算好看看,有好多人?”
六九五十四,除开陈师傅两口子之外,还有五十二,再加上站在外面的阿标他们十几人,再怎么少算,至少也有六十人。
十二个人对六十人!悍勇吗?
悍勇!
当看到黑胖的团宝带着无数的人当先从宵夜摊跑了出来的时候,简杰他们所有人都告诉我,他们怕了。
因为他们不是疯子,他们明白这样打,绝对就是找死。
但是,有一个人却告诉我,他不怕!他想的是:要搞就搞,未必还有个人斧头砍不到肉里去啊?砍得几个,其他的就怕了。
他想到了这点,却没有想到,他的斧头可以砍进别人的肉,那难道别人的斧头就砍不到他的肉里去吗?
不过,他的思维一直都与众不同的。所以,他才是语出惊人的冷场王;所以,他才是其他十二只同样彪悍的雄鹰里面可以脱颖而出的头鹰——胡玮。
黑压压的几十人聚集在了团宝和阿标、鸭子的身后,站在最前面一脸横肉的团宝,死死盯着胡玮他们半响之后,说了一句:
“呵呵呵,也好,老大还要我们等哈去水泥厂,不要去得哒!这几个小麻皮今朝到这里搞定哒,胡钦和险儿跑不脱!”
“搞沙!团宝,有狠你今朝就把我搞死!不搞死我,老子明朝就炸你的屋!”谁都没有想到,一直站在胡玮身边默默无言,向来老实的元伯突然开口说话了。
“啪”
元伯的话还没有落音,团宝一个耳光就打在了他的脸上:
“小麻皮,还敢屌啊!啊?打你怎么地?怎么地?”团宝扬着一只手,指着元伯,脸上青筋直冒的狂吼道。
元伯捂着脸,所有人都看着他,身后的简杰他们跃跃欲试,却又有些不敢,毕竟对方人实在太多。
几秒之后,元伯自己反应了过来,一挥手就要向上冲,那边的人也随之响起了一片躁动。
千钧一发之际,胡玮却出乎意料的一把拉住了元伯。事后,他告诉我说:
“如果当时元伯搞哒,搞不出好大的效果,团宝都防着他了。随便动一下,没有效果的话,我们真的就只有死得成!”
胡玮毕竟是个流子,一个成了名的流子。这样的流子,会蠢吗?当然不会!
一百八十一
一百八十一
后面简杰几人看见胡玮拉住了元伯,也都纷纷松懈下来,止住向上冲的势头,站在了原地。
团宝一伙人一看被打的元伯被胡玮一把扯住,后面的简杰他们也跟着安静下来,领头的胡玮虽然一言不发的望着自己老大,却也没有任何激烈的表示。
他们觉得这些小朋友害怕了,被自己的人多势众所吓住了。于是,纷纷放弃了开打的准备,都只是一脸嬉笑,轻佻的看着眼前几只待宰的小羊羔。
周围再次回复了一片安静,在这样的安静之中,胡玮突然向前踏上了一步,以一种奇特的姿势盯着团宝。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神态。例如,每次生气要办事的时候,三哥都会双眼猛睁,咬合肌突出,然后出手;险儿则是一脸面无表情,死气沉沉,非常阴狠,在出手的那一刻,才会嘴角微微一扬,眉头紧皱,门牙死咬。
而胡玮的习惯是:将头微微向左偏斜四十五度,下巴向外高高扬起,眯缝着眼,嘴巴紧紧闭住,微微嘟起。
当时他就是以这样的一付神态望着团宝,也不说话。团宝被他越望越不爽,嘴巴一动,刚准备说话的时候,胡玮却抢先开口了:
“团宝,你打他算什么?有狠你去打钦哥沙,有狠你打我沙!”
团宝听了这句话之后,开始一愣,马上就是哑然失笑的样子,边笑边伸出一只手对着胡玮点了点。
然后,在几乎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正指指点点的那只手以极快的速度对着胡玮脸上就扇去了一个耳光,同时嘴里爆发出了极大一声喝骂:
“小麻皮,打你又怎么样?”
团宝的速度确实很快,几乎所有人都还呆呆站着,没有反应过来。但是,注意,是几乎所有,而不是所有。
因为有一个人反应过来了,而且反应的相当之快,比先动的团宝更快!
就在团宝的那声喝骂刚响起的时候,另一个不大声,但是却让人不寒而栗的话音也同时响起:
“老子就要你的命!”
一道寒光随着话音飘起,在团宝的手还没有打到胡玮脸上的时候,胡玮的斧头就已经砍在了团宝的面部正中央。
没有一个人说话,人们都还没有明白眼前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团宝的脸上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多了一把开山斧,而这把开山斧怎么又会抓在一分钟前还在劝架的胡玮手上。
甚至连阿标都是一动不动,看看团宝再看看胡玮。
他们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几秒钟之前,那几只待宰的羊羔却突然之间变成了嗜血的雄鹰!
只有胡玮,在斧头砍在了团宝的脸上之后,又一脚踢在了团宝的肚子上面,同时用力将斧头拔了出来。
再次高高举起,头也不回的大喊了一声:
“弟兄!搞啊!”
带头冲了上去……
这个时侯,被胡玮一脚踹在了地上的团宝才发出了一声响彻了整个空旷街道的巨大惨叫:
“啊~~~~~!”
脸上的血混合不知名黑色的液体顺着脸颊不断留下。
只是一斧,仅仅只是一斧,胡玮就要掉了团宝的一只左眼,让团宝变成了一个边瞎。从此之后,半瞎子团宝脸上都永远留下了一道从左至右,由上往下,横跨了塌掉地鼻梁和整张脸的恐怖长疤。
一斧头,一只眼,半个鼻子,一道疤!
这还只是开场的第一下,残酷吗?
残酷!
那么,在这样残酷而又悍勇的一战之中,胡玮他们是怎么意气风发的呢?这得益于一个人,和这个人的一句话。
一百八十二(4.19)
一百八十二
在日后的江湖中,有些好事的人们对于十三鹰里面的所有人都排了一个名。而周波,就排在第三,仅仅只次于胡玮、贾义二人。
周波和我们一届,是险儿的小学和初中同学。这个人有种,但是悍勇不及胡玮、贾义,甚至比不上简杰、鲁凯;这个人聪明,圆滑却又比不上小敏;这个人善交际,朋友却也没有康杰多;那么这个人和我们关系好,再好却也好不过对险儿死心塌地,日夜跟随的小黑;仰或是这个人老实,大家口中最厚道的却一直都是元伯。
那么他为什么可以排在第三呢?
排名的那个人没有给我说,我甚至都不知道是什么人排的名。但是如果要我来排的话,也许我会把他排在第一。
因为,这个人有着别人都没有的一个长处——稳重老成!
周波为人非常之稳重,平时出风头的事,你看不到他;一旦到了关键时刻,这样的人却往往能够爆发出巨大的能量。
诸葛亮为什么能留下千古美谈,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字——稳!
在胡玮砍下了第一斧,并在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之下,率先冲入敌群的时候,稳重老成的周波随即发挥了一个极为重要的作用。
这个作用就直接导致了他们这一战最终的辉煌与意气风发。
当时,他反应过来之后,说了一句话。如果没有这句话,我想,就绝对不会有日后的九镇十三鹰,连十三根鹰毛都不见得凑的齐!
他的话是这样说的:
“千万莫搞散哒!!千万冲到一路来!”
正是因为他的这句话,早就一人冲在了前面的胡玮才略缓了一缓步伐,其他准备四散砍杀的兄弟们才一路聚集在一起,汇合了前面的胡玮,至死不分!
于是,一场血战开始。
流子也是人,也会怕,但是流子和正常人最大的一点不同就是:
正常人可以因为恐惧、害怕、牵挂等原因避开打架斗殴之类的事。他们知道,不打这一架,也许会受气,也许会委屈。但是不会带来麻烦,不会让自己失去赖以生存的东西。因为,他们不靠打架吃饭。
但是流子不同,流子也同样会害怕,会恐惧,会有牵挂。可是有些时候,流子再不愿意打却也不得不打。不打,带给他们的不仅仅是受气,不仅仅是委屈。而是会给他们带来天大的麻烦,他们会失掉面子,会失掉兄弟,会失掉尊严,会失掉名声;而这一切,恰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东西。
有些时候,他们只能万分不愿却又不得不羞耻地承认:我们真的靠打架吃饭。
刚开打的时候,简杰他们心底都很害怕,都很恐惧,他们怕在这么多人,这么多的刀棍之下,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亲人;再也见不到爱的那个姑娘;再也不能回到自己家温暖的床上;再也晒不到明天温暖的太阳。
但是,他们却没有一个人退缩,都高高举着手上的家伙,随在胡玮身后,就像奋不顾身的飞蛾一样扑向了那熊熊燃烧的大火……
他们为什么呢?也许是为了日夜相伴的兄弟;也许是为了丢不起面子;也许是为了仅存的那份尊严;也许是为了对大哥的忠诚;也许是为了那飘渺却又人人看重的义气;更也许是为了日后的滚滚利益。
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一点,不管为了什么,一个人可以抛开自己的恐惧去做一件不知后果的事的时候,他也许是一个坏人,但却绝对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当年在市里,办方五和亮子的那次,我们兄弟都迫不得已扔下了小二爷和元伯,自己跑掉。
这是我们至今心底的痛!
但是在这一晚,我的小弟们却给我们挣足了面子,补回了我们心底的那一个痛!因为,自始至终,他们都没有抛下过一个人。
他们始终紧紧的靠在一起,埋头向着前面冲杀,无数的刀光砍过来,他们就举着手上的刀再砍回去。
哪一个倒在刀光之下了,其他人会停下向前的脚步,就像是汹涌的浪潮一样带着复仇的火涌向砍的那个人,然后再扶起倒在地上的兄弟。
整个过程之中,小黑、简杰、洪波、鲁凯、康杰、张飞先后都被砍翻在地过,却没有一个人就这样再也没有起来。甚至瘦小的康杰在被人一把拉出了队伍,扯到人堆里狂殴的时候,都被其他兄弟杀开一条血路,将浑身是血的他救了起来。
从头到尾,对方倒下了很多人,他们自己也受到了无数的刀伤,血流成河。却没有一个不再挥动武器迎敌的;没有一个完全翻倒在地,再不起来的;更没有一个只顾自己保命,舍身而逃的!
以少打多,杀进杀出,虽不言胜,却也不落败像!意气风发吗?
意气风发!
一百八十三
一百八十三
那一战的厮杀声,据说惊天动地,惊醒了街道附近的许多居民。围观的人们日后是这样描述他们当晚所目睹这一战的:
“那十二个人就真的不是一般地屌!一直围成一坨,那么打都打不散,从这头一路杀到那头,又从那头一路杀到这头,就像是骈猪肉一样的,一骈一条路。老子只看到那个刀光闪啊,那个人喊啊。手啊、腿啊,到处都是地!莫把我屋里堂客嚇死哒!”
“那最后那么收场的呢?未必这十二个人把大几十个人都杀死哒啊?瞎鸡巴乱讲吧”
“那倒没有,这十二个人来兄弟哒,下车就是两枪!”
“哦,带枪来救他们哒啊?还敢当街杀人啊?未必那边就没得枪啊?”
“这你就不晓得了吧!那边也是大哥级人物,老大是哪个晓不晓得,就是而今商会的姚会长!当天晚上,枪都拿走哒,准备搞大事的,没想到这边先出事了。当街杀人啊?你晓不晓得开枪的是哪个?”
“哪个?”
“就是住文昌阁卖布的那个狗嗲屋里的幺儿子,险儿!你讲他敢不敢杀人?”
“难怪的咯,是这个日天啊!”(注,日天:方言。一为脑袋有病的人;二为胆子大,什么都不怕,连天都敢日的人)
“警察呢?这么大的事,没得人喊警察来啊?”
“警察!警察做鸡巴用,两把短把子,个个人又都认得,你以为没有给他们钱的哦?不出事的时候,天天都是兄弟,在一路喝酒吃饭,九镇派出所几个卵警察都是这些人养起的。不晓得吧?那天还在打地时候,就来了张警车,老子住的高,看见他们隔老远就把警灯关了,下来两个人走过来看了下,转身上车就走哒!”
“哎,这而得了,黑社会比警察还恶些!”
“那你也莫这么说。当时这么多人搞事,枪比警察的短把子还屌些,警察也是人啊,他来干什么?作死啊?活的不耐烦了啊?给你穿那么一身皮,老子看你敢不敢去管闲事!站起说话不腰疼!你莫看当时没有管,第二天就抓人哒。晓得不?”
“哦,这么回事啊!你就运气啊,杀人都让你看到哒。”
“哈哈,老子晓得事多了……”
一件事,传的人多了,难免就会变样,正所谓古语有云:三人成虎!
这本来就是一场普通流子之间的大型斗殴而已,比起大家常见的斗殴唯一不同的只是,一方人数要比起另一方而言,少得多。
但是传来传去,这就成了一个传说。
就像上面那位仁兄而言,手啊腿啊,到处飞。这绝对不是真实的,因为我到场的时候,的确看见有很多人躺在地上的血泊之中,但是却并没有见过一条离开主人的手或者腿。
这不是江湖,这是打流。
江湖上的大侠们,个个都拿着绝世神兵,身怀莫测奇功。一刀下去,人分两段,肢首离别,这是寻常。
但流子们手上拿的家伙通常都是在地摊上几十元一把买的西瓜刀,好一点的找个屠夫,花个三四百元买把杀猪刀,更好一点的也就是自己找工厂的熟人打把官杀而已。这三样东西,无论哪一样都绝对不可能一刀砍掉手腿,大家不信,尽可一试!
至于什么功夫,这更是无稽之谈。普通的流子,天天抽烟、喝酒、泡马子、打牌都忙不过来,哪有什么时间去练功夫。
偶尔遇到几个号称练家子的,那也是三脚猫而已,真练得好的早去打KI了,打什么鬼流?脑袋又没有被门压。
流子们打架要说真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也就只是比寻常人要更凶悍,更敢下手而已。寻常人打架可能只敢踢一腿,流子们上去就敢劈一刀。
所以说,在正常的打架斗殴之中,一刀断肢的情况,我长这么大都还没有见过,千万不要迷恋这样的事情,因为我可以保证它也只是一个传说。
一百八十四
一百八十四
十二个人对五六十人,就算那五六十人全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也不见得就一定能够打赢。
何况胡玮他们面对的还是拿着家伙的五十六个流子!所以,他们没有打赢。各位一定会觉得奇怪,没有打赢,怎么会成名呢?怎么能叫做意气风发呢?
那是因为,他们虽然没有赢,但是却也一直没有败!
最少一直到我们赶来的时候,他们都还没有败!
“嘭”地一声巨响。
除了人群最里面依然传来的打斗声之外,外围的人们都停下了争先恐后向里面冲的脚步,转过头看向了我们这一边。
刚走出车门的险儿就对天开了一枪,放枪之后,一边平端双管对着人群,一边小跑步跟了上来。
跑在最前面的我听到险儿的枪声一响,下意识地停滞了一下,把手上的猎枪背到了背上,反手抽出一直别在后腰的杀猪刀,高举着迎了上去。
没有经历过,你永远都不会知道,空气中,人身上,那股浓烈血腥气的感觉,那是一种让你闻过一次之后就永远不想再闻的味道:淡淡的铁锈味,淡淡的热气,又带着一股淡淡的膻气……
日后我曾经在一个地方闻到过相似的味道,就是菜场里面,杀狗杀羊的铺子,把羊狗剥皮之后,曝晒在阳光之下的那股血腥,与那一晚飘荡在空气里的感觉极为相似。
一路过来的地上,躺了至少七八个人,并不像日后说的什么手啊腿啊乱飞,没有一只手腿离开了主人的,但是每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却都是伤痕入骨,血流遍地,比起断手断腿并不会好上多少。
所幸的是,躺在地上的人里面没有一个是我的十二个兄弟。
“胡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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