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哲学.宗教 > 法律、立法与自由TXT下载

法律、立法与自由

作者:英哈耶克(美)
栏目:哲学.宗教
类别:现代
大小:1.70M
评价星级:★★★★☆
下载次数:(本周:,本月:)
在线阅读  点击下载

书籍节选

书籍章节作者介绍
第一章 理性与进化
[我希望]阐明究竟是谁以及在什么背景下发现了使自由国家得以形成的真实的法律。这一发现与那些已经给其他门类的科学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方法的观念极为相似。这些观念的称谓有如下述:发展、进化和连续性。[我也希望]阐明这一发现是如何解决稳定与变革之关系这个古老问题的,
又是以何种方式确定了传统在思想进步方面的权威地位的。
——阿克顿勋爵0.1
小节
建构与进化
笛卡尔唯理主义的信条
我们的事实性知识的永恒局限
事实性知识与科学
心智与社会的共同进化:规则的作用
“自然的”与“人为的”二分法谬误
进化论认识进路的兴起
建构主义在流行思潮中的存续
我们的拟人化语言
理性与抽象
为何建构论唯理主义的极端形式总是导致对理性的反叛
注 释:

建构与进化
考察人类活动模式的方法有两种;这两种考察方法在对人类活动模式的解释方面以及在对这样的模式进行刻意改变的可能性方面, 会导出全然不同的结论。在这两种方法当中, 一种方法是以那些已被证明为荒谬的观念为基础的;由于这些观念在很大的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虚荣心, 所以具有极大的影响力, 就连那些明知它们是以虚构为基础的但却认为虚构并无危害的人也一直在使用它们。另一种方法则会在某些方面导出一些令人讨厌的结论, 以至于没有多少人愿意自始至终地尊奉这一方法, 尽管当论者从理论上阐明了它的基本论点以后, 很少有人会对这些论点提出质疑。
第一种方法使我们感觉到我们在实现自己的愿望方面拥有着无限的力量, 而第二种方法却使我们一方面达致了这样一种洞见, 即我们能够刻意创造的东西是颇为有限的, 另一方面则使我们认识到了我们现有的某些愿望确实是幻想。然而需要指出的是, 人们却因甘愿蒙受上述第一种观点的欺骗而导致了这样一种恶果, 即人在事实上限制了自己所能够达致的成就, 因为不争的是, 只有承认人所可能成就者的限度, 人才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力量。[1]
第一种观点认为, 只要人类制度是为了实现人的目的而刻意设计出来的, 那么它们就会有助益于人之目的的实现;这种观点还常常认为, 一项制度之存在的事实, 恰恰证明了它是为了实现某个目的而被创造出来的;同时它还始终如一地主张, 我们应当重新设计社会及其制度, 从而使我们的所有行动都完全受已知目的(known purposes)的指导。对于大多数人来说, 这些主张几乎都是不证自明的, 而且也似乎构成了具有思考能力的人所值得采取的惟一的一种态度。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 这些主张乃是以这样一种信念为基础的, 它相信所有有助益的制度都是人之设计的产物, 并且认为只有这样的设计才会使或者才能够使这些制度有助益于我们的目的的实现。然而, 此一信念却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谬误。
就这种观点最初的渊源来看, 它乃植根于一种根深蒂固的原始思想的倾向之中, 亦即把在现象界发现的一切常规性都用拟人化的方式(anthropomorphically)解释成具有思考能力的人之心智设计出来的结果的那种倾向。但是, 正当人类开始努力把自己从这一幼稚的观念中解放出来的时候, 这种幼稚的观念却因受到了一种强有力的哲学的支持而又复活了;值得注意的是, 把人之心智从谬误的偏见中解放出来的目标一直与这种哲学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 而这一哲学也成了在理性时代(the Age of Reason)占据支配地位的观念。
上述第二种观点则认为, 社会的有序性极大地增进了个人行动的有效性, 但是社会所具有的这种有序性并不只是因那些为了增进个人行动有效性这个目的而发明或设计出来的制度或惯例(practices)所致, 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那个起初被称为“增长”(growth)尔后又被称为“进化”(evolution)0.2的过程所促成的;在这个过程中, 一些惯例一开始是出于其他的原因而被采纳的, 甚或完全是出于偶然的缘故而被采纳的;尔后这些惯例之所以得到维续, 乃是因为它们使它们产生于其间的那个群体胜过了其他群体。这种观点自古以来就一直以一种缓慢且渐进的方式不断地发展着, 但是在它的发展过程中, 一度也几乎被那种更具迷惑力的建构论观点所完全淹没。自这种观点在18世纪首次得到系统的阐释始, 它就不得不在两个路向上展开斗争:一方面要与原始思维的拟人化取向作斗争, 而另一方面则更要与这些幼稚观点从那种新提出的唯理主义哲学中所得到的支持作斗争。然而我们必须承认的是, 正是为了应对唯理主义哲学所提出的那些挑战, 才使得进化论理性主义论者对进化论的观点做出了明确的阐释。[2]

笛卡尔唯理主义的信条
我们所称之为建构论唯理主义(constructivist rationalism)的基本理念, 在伟大的思想家笛卡尔那里得到了最为全面的表述。需要指出的是, 尽管笛卡尔本人并没有从这些基本理念中推论出社会论辩和伦理论辩方面的结论[3], 但是比他略为年长(然而比他寿长)的同时代人托马斯·霍布斯却在这些方面做出了相当详尽的阐释。虽然笛卡尔所直接关注的乃是为判断命题的真假确立标准, 然而不可避免的是, 这些标准仍被他的追随者用去判断行动的适当性和正当性。“怀疑一切”(radical doubt)的态度使笛卡尔拒绝把任何不能以逻辑的方式从“清晰且独特的”明确前提中推导出来的从而也不可能加以怀疑的东西视作为真实的东西。然而, 也正是这种“怀疑一切”的立场, 剥夺了所有不能以这种方式得到证明的行为规则的有效性。尽管笛卡尔本人可以经由把这样的行为规则归因于一个全知全能的神的设计而避免剥夺这些行为规则的有效性, 但是, 在他的追随者当中, 却有一些人不再把这种诉诸神之设计的规避方式视作为一种充分的解释, 因此对于这些人来说, 接受任何一种仅仅立基于传统而且元法依凭理性根据给出充分证明的东西, 都只是一种非理性的迷信。把所有那些不能按照他的标准证明为真的东西都一概称之为“纯粹的意见”(mere opinion)而加以拒绝, 成了他所发起的运动的支配性特征。
由于理性在笛卡尔那里被界定为根据明确的前提所作的逻辑演绎, 所以理性的行动也就仅仅意指那些完全由已知且可证明为真的东西所决定的行动。从这一点出发, 人们几乎不可避免地会达致这样一种结论, 即只有在这一意义上为真的东西才能导致成功的行动, 进而使行动者取得成就的一切东西也就是他所进行的笛卡尔意义上的推理过程的产物。那些并不是以这种方式设计出来的制度和惯例, 只是在偶然的情况下才可能是有助益的。上述观点与建构主义对传统、习俗和历史的普遍蔑视一起, 构成了笛卡尔式建构主义的典型立场。根据这种立场, 人仅凭理性, 就能够重构社会。[4]
然而, 这种“唯理主义的”认识进路(approach),
实际上堕入了早期的拟人化的思维方式之中。这种认识进路重新复活了那种把所有具有文化意义的制度的起源都归结为发明或设计的倾向。道德观念、宗教和法律、语言和书写、货币和市场,
都被认为是由某人经由刻意思考而建构出来的;至少它们所具有的各种程度的完备形式被认为是经由某人刻意思考而设计出来的。对历史所作的这种意向论的(intentionalist)或实用主义的(pragmatic)解释[5],
在人们根据社会契约(social
contract)型构社会这一观念中得到了最为充分的表达。首先阐发这种观念的是霍布斯,
尔后就是卢梭——从许多方面来看,
卢梭都是笛卡尔的一个紧密追随者。[6]尽管他们的理论并不总是要对实际发生的事情给出一种历史解释,
但是这种理论的一个一以贯之的目的却是要为确定现存的制度是否可以被证明为理性的制度提供一种指南。
正是由于这种哲学观, 我们直至今天还普遍偏好于人们“有意识”或“刻意”所为的每一件事情, 而且, 诸如“非理性的”(irratinonal)或“理性不及的”(non-rational)0.3这样的术语, 也经由这种哲学观的阐释而具有了它们在今天所具有的贬义。正因为如此, 人们在此前所提出的那些赞同传统或拥护业已确立的制度和惯例的假设(presumption), 渐渐变成了贬低或反对这种传统、制度和惯例的假设, 而且“意见”(opinion)也最终被认为只是“纯粹的”意见——亦即某种无法经由理性得到证明或判定的东西, 从而也不能被视作是人们进行决策所须依凭的一种有效根据。
构成上述信念之基础的乃是这样一种基本假设, 即人主要是经由他所拥有的从明确前提中进行逻辑演绎的能力而成功主宰其周遭环境的。然而, 此一基本假设却在事实上是错误的, 而且任何试图把人的行动局限于可以按这种方式予以证明的范围之内的努力, 也只会使他无法运用诸多能够使其获得成功的最为有效的手段。那种认为我们行动的有效性完全或主要依赖于那种我们能够以文字的方式加以陈述并因此而能够构成三段论推理之明确前提的知识的看法, 显然与事实不相符合。毋庸置疑, 许多社会制度都是我们成功追求我们有意识的目标所不可或缺的条件, 然而这些制度事实上却是那些既不是被发明出来的也不是为了实现任何这类目的而被遵循的习俗、习惯或惯例所形成的结果。在我们生活于其间的社会中, 我们之所以能够成功地对我们自己做出调适, 而且我们的行动也之所以有着良好的机会去实现它们所指向的目标, 不仅是因为我们的同胞受着已知的目的的支配, 或者受着手段与目的之间已知的关系的支配, 而且是因为他们也受着这样一些规则的约束——而对于这些规则所具有的目的或起源, 我们常常是不知道的, 甚至对于这些规则的存在, 我们也常常是不意识的。
人不仅是一种追求目的(purpose-seeking)的动物, 而且在很大程度也是一种遵循规则(rule-following)的动物。[7]人之所以获得成功, 并不是因为他知道他为什么应当遵守那些他实际上所遵守的规则, 甚至更不是因为他有能力把所有这些规则形诸于文字, 而是因为他的思维和行动受着这样一些规则的调整——这些规则是在他生活于其间的社会中经由一种选择过程而演化出来的, 从而它们也是世世代代的经验的产物。
下载地址: 点击下载TXT
更多>>

本栏下载排行

更多>>

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