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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业(免费典藏版)

_23 魏斐德(清)
当朕亲政之初,(谭泰)把持六部,干预万机.藐朕幼冲而威权专擅,广纳贿赂而祸福横施.此时陈名夏亦任本部尚书.①
虽然如此,陈名夏好像仍然受着皇帝的宠幸.所以,当众臣于1652年2月17日得知陈泰再度被任命为大学士的消息时,一定甚感意外.第二天,即2月18日,当他们发现陈名夏将被再次付狱,就更是大吃一惊了.这一天恰逢京城地震.②
在审判中,朝臣们从皇帝本人处得知,秘密调查现已进行了一段时间.顺治向议政王大臣会议说明,自从去年7月听审,谭泰开脱了陈名夏而使御史张煊被处死以来,他就一直想知道在张煊的论劾中是否真的没有一点事实.于是顺治命令重议此案,由郑亲王济尔哈朗对洪承畴和陈名夏进行调查.③洪承畴一得知此事,就承认他确实未先上奏便将母亲送回了原籍,应当引罪,但对火神庙集议他仍然辩解是为了甄别诸御史.陈名夏则不然,他坚持否认有任何不法之举,而在皇帝看来正是这一点最终成了他的过错.皇帝对议政王大臣会议说:
独名夏厉声强辩,闪烁其词,及诘问词穷,乃哭诉投诚之功.朕始知名夏为辗转矫诈之小人也.名夏罪实难逭,但朕有前旨,凡谭泰干连之人,一概赦免,若仍执名夏而罪之,是不信前旨也.今将名夏革任,其官品俸禄仍旧,发正黄旗汉军下,同闲散官随朝.①
与此同时,张煊被昭雪,仍加二级恤典,以慰忠魂,并使御史与皇帝间"言路"畅通.②
所以,顺治下令重议此案的本意之一,是鼓励汉人御史今后更加直言无隐.另一动机则是为最后了结由谭泰案件遗留的旧账,因为对于谭泰受诛,而陈名夏却仍逍遥法外,许多满洲贵族一定是耿耿于怀的.然而,皇帝并不想走得太远,以免许多由陈名夏荐举而出仕为官的的南人,诸如郝洛、向玉轩、宋徵璧、李人龙、王崇简、杨廷鉴和宋之盛等,与他疏远.这些杰出的文人(他们之中有些人曾在明朝翰林院供职)当中有几个是陈名夏的同榜进士,其他则与他为一个文学社团的成员.所有这些人都把他看作是他们在朝中的主要靠山.③如果皇帝称陈名夏为"辗转矫诈之小人"的话语传到保密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之外,那么他们在政治上的忠诚就会濒临破灭,而皇帝招徕更多南人的愿望就会受到阻碍.所以,顺治决定只让议政王大臣会议外面的人知道张煊的昭雪和谭泰的罪行.
又思谭泰罪恶,满洲官民皆知,而各处汉人未必尽晓.著将谭泰罪款并张煊启状详为刊示,暴之天下,以明朕之无偏私也.④
于是清廷对黜责陈名夏之事密而不宣,使他在民众中的声誉如旧.陈名夏被发遣到汉军正黄旗,这原本是一种处罚,却被像史学家谈迁这样识见平庸的局外人误解为受皇帝恩宠的一种迹象.⑤
年轻的皇帝对陈名夏政治上失宠之事加以保密的决定是明智的,它使得陈名夏在公众中维持住了人缘颇好、正在朝廷中为南方士子谋利益的名声.反过来,陈名夏也得以在努力招徕文人名士时取得了一项很大的成就:说服江南著名诗人、士人领袖吴伟业出仕清廷.①
第五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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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世祖实录》第六十二卷,第720页.
②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50页.
③可能就是由济尔哈朗坚持重议此案的.济尔哈朗也许是想让皇帝的一些儒臣丢脸.不过,这仅仅是一种推想,我没有发现任何证实这一假设的资料.
①《世祖实录》第六十二卷,第721页.
②同上.
③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121页;谈迁:《北游录》,第390页.
④《世祖实录》第六十二卷,第721页.
⑤谈迁:《北游录》,第389页.
①吴伟业:《吴诗集览》附"行状",第2—3页;《贰臣传》第九卷,第2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82—8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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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吴伟业复兴文学党社的努力(第十三章顺治朝)
推荐吴伟业到清政府任职是一件极为敏感的事情,因为众所周知他曾出仕南明政府,而且许多人认为他仍怀有忠君复明之心.吴伟业在得知崇祯皇帝的死讯时曾认真考虑过自杀,当时他在南方的陪都任文选司郎中.②但他没死,在福王手下任职如故,加秩一等.不过,他在任只两个月后,就深信马士英和阮大铖毁了收复北方的一切希望.于是,私下里认为"天下事不可为"的吴伟业,以需要照看年迈的双亲为理由,返回原籍太仓隐居,时年36岁.③
起初,吴伟业害怕因参加过复明运动而被捕,所以深居简出,谢绝来客,也不应邀出访.④但他作为一名浪漫诗人的声望日高,使得他的隐居生活难以继续下去.他的抒情诗词传遍全中国,如《临江仙·逢旧》:
落拓江湖常载酒,十年重见云英,依然绰约掌中轻.灯前才一笑,偷解砑罗裙.
薄伟萧郎憔悴甚,此生终负卿卿.姑苏城外月黄昏,绿窗人去住,红粉泪纵横.①
1652年,吴伟业在嘉兴开馆授徒,他的名字引起了总督马国柱的注意.马国柱此时正受朝廷之命,在江南荐举名士去京城就任高职,遂将吴伟业的名字报了上去.但诗人得知此事后,给总督写了一封长信,以身体有病为借口谢绝了这一荣誉.②
吴伟业的朋友和爱慕他的人们,并不因为他拒绝出仕而罢休.与陈名夏一样,他的女婿、礼部尚书陈之遴对他纠缠不休.1653年初,孙承泽再次向皇上荐举吴伟业,称他为东南最有才能的名士之一.③这一次吴伟业表面不置可否,从而极明显地表明了他的意向,如果新政府任命他担任高官,他将加以接受.这想必是一个矛盾的决定,就像下面这首他当时所写的诗《新浦绿》中暗示的那样④:
白发禅僧到讲堂,衲衣锡杖拜先皇.
半杯松叶长陵饭,一炷沈烟寝庙香.
有恨山川空岁改,无情莺燕又春忙.
欲知遗老伤心处,月下钟楼照万方.
甲申龙去可悲哉,几度东风长绿苔.
扰扰十年陵谷变,寥寥七日道场开.
剖肝义士沈沧海,尝胆王孙葬劫灰.
谁助老僧清夜哭,只应猿鹤与同哀.①
但是,恰恰就在他祭祀明朝末代皇帝、谴责失节仕清的"无情莺燕"的时候,吴伟业对正在向他喋喋不休地强调他应邀出仕的重要性的贰臣们却听之任之,不加抵制.那些人认为吴伟业跻身内三院会给东南文人带来一个决定性的机会,以恢复他们自1644年以后所丧失的对朝廷的影响力.②
不过,吴伟业想必知道,由像他自己这样的南方名士来充任内三院,充其量也只能恢复满人到来前左右明政府政治联盟的一翼.倘若江南精英想要再度支配政府,那么各地区文学党社的关系网也必须复兴.这些文学党社本身已经开始重新展露头角,这无疑是因为南人正试图再次在高级别的科举考试中金榜题名.③1651年,就在侯方域决定参加河南省试的时候,他也正在着手创立一个叫做"雪园六师"的文学党社,这当然决非是一种巧合.④仅仅这样一个党社是无关痛痒的,特别是它还声明为艺术而艺术.①但是,假使像它这样的其他文学党社都能够联合一起,成为一个立誓相从的联盟或社团,那么,近似于原来的复社的组织就可能作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而在中国又一次出现.而这种联合的主要障碍,在吴伟业看来,是像陈名夏或钱谦益这样的降清者与像归庄或顾炎武这样的复明分子之间的不和.②后者创立了自己的文学社——"惊隐诗社",它吸引了许多其他和他们自己一样的复明分子,以致它也以"逃之盟"而广为人知.③于是,吴伟业希望将以上这些复明分子与他女婿(以及他自己)这样的降清者撮合到一起.1653年春天他在复社旧日聚会之地——虎丘,召集了一个所有苏州和松江最著名的文学党社都参加的聚会.包括归庄这样的重要领袖在内的好几千名文人学士参加了这次聚会,宣布了重新开始各种活动的计划,如授课、印书、聚会等等.这都是复社在1644年以前从事过的活动.④
由于两个原因,吴伟业重建明朝最后30年间的政治联盟的努力失败了.第一个原因是在同满清合作与否的问题上,士人中一直有意见分歧.在虎丘大会就要结束时,一位年轻人突然站出来将一封信扔到吴伟业座位前.信中有这样一副对联:
千人石上坐千人,一半清朝一半明.
同时,这位年轻士子嘲笑地唱道:"两朝天子一朝臣."吴伟业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但未发一言.①
第二个原因是政府对江南这些文人活动的反对.顺治虽然赞赏南方学者在文化上的造诣,但别的官员也向他提出,中国南方文人的言行特别易于标新立异.1650年,江南道御史李嵩阳上奏道:
时士人风尚相沿明季余习,为文多牵缀子书,不遵传注.②
而且,皇帝和他的朝臣们也意识到,明朝末年的文学党社已经成为左右公众舆论、参与政治争论以及缙绅阶级影响地方政府的一种工具.③所以,1652年顺治采纳几个御史的建议,颁布了禁止党社的敕令.
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④
在清政府看来,1653年吴伟业在虎丘召集的聚会是非法的.实际上当时并没有采取任何直接步骤实施这一敕令,也没有任何人因非法活动而被控告或逮捕.但是,对政治倾向问题意见的不一,加之上述清政府明确的反对态度,这两者结合起来,就意味着吴伟业模仿复社建立"十郡大社"的努力归于失败了.松江的各党社与苏州诸社相离异,彼此分立门户.①这样,当吴伟业最后公开决定应清政府之邀到北京任职于内三院的时候,他是孤身北行,背后并未留下一个可资凭依的基地.他原本希望依靠这一基地建立新的政治联盟.而且,除了只身投靠及追求私利这两条外,吴伟业找不到可以更加说得响的理由为自己与清政府的合作辩解,这使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易招致谴责,并因而声名扫地.②
第六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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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根据吴伟业传记记载,只是由于他母亲对自身的担心("儿死,其如老人何?"),才阻止了他悬梁自尽.马导源:《吴梅村年谱》,第43页.
③吴伟业:《吴诗集览》附"行状",第2页;马导源:《吴梅村年谱》,第45页.
④马导源:《吴梅村年谱》,第45页.当时吴伟业在给侯方域的一封信中宣称,他宁死不仕清廷.侯方域:《壮悔堂集·四忆堂诗集》第六卷,第3页.不过,吴伟业的隐修有点夸张了.查阅一下这些年间,尤其是1650年以后他所写的诗,可以知道吴伟业遍游江南,访嘉兴、杭州等城,结识文友,接交官员,这些都是他在南京陷落之前所从事的活动.他所结识的人中包括清朝最高级官员.孙克宽:《吴梅村北行前后诗》,第4—5页.
①西里尔·伯奇:《中国文学选集》第二卷,第133页.
②马导源:《吴梅村年谱》,第55页;赵尔巽编:《清史稿》第一一七卷,第8页.吴伟业体弱多病,儿时肺部曾出血,此时他的肺仍然不好.这时他44岁.据说陈之遴娶了吴伟业的女儿,首先是因为他想利用吴伟业的盛名,来提高自己在士人中的地位.孙克宽:《吴梅村北行前后诗》,第3页.
③高阳:《明末四公子》,第57页;马导源:《吴梅村年谱》,第56—57页.
④孙克宽:《吴梅村北行前后诗》,第4页.吴伟业既想出世拯民,又想洁身自好,极为矛盾,所以对元末明初的历史人物很感兴趣.例如杨维桢(1296—1370)、宋濂(1310—1381),他们虽然曾应元人之召入朝,却显然并未失节.兰德彰:《中国文化主义》,第370—371页.
①马导源:《吴梅村年谱》,第59页.这首诗于1653年农历五月刊行于南京,当时吴伟业正在考虑他的决定.此诗未收入他的文集,但评注家都认为系吴伟业所作.
②同上书,第57—58页.吴伟业这次可能也希望成为皇帝的老师.1651年张居正所注《四书》再次付梓,题《张阁老直解》.吴伟业在为这部书所作的序中谈到张居正给孩提时的万历皇帝当老师时,充满羡慕之情.伦德贝克:《首辅张居正和中国早期的耶稣会士》,第5页;戴维·E·芒杰罗:《耶稣会士翻译〈四书〉》,第14页.
③米勒:《父与子》,第8页;彼得森:《顾炎武的一生》第二卷,第219页.
④兰德彰:《忽必烈》,第7页.侯方域的父亲侯恂在1646年返回惨遭兵焚的故里商丘隐居.如上所述,侯方域却决定仿效他的弟弟侯方夏追求功名.侯方夏于1646年中进士.德·弗格斯《中原的起义》阐述了侯氏家族这一方面的历史,见第34—35页.
①兰德彰:《忽必烈》,第7页.
②这些年间钱谦益与吴伟业接触频繁.1660年,吴伟业诗集刊行,钱谦益为它写了序.孙克宽:《吴梅村北行前后诗》,第6页.
③诗社成员中包括有写《赭山》诗的潘柽章,此人后来于1663年因涉及庄廷■明史案而被处死;还有戴笠,这位复明分子后来中"博学鸿儒"科(1679年康熙为吸引前明遗臣出仕清廷而举行的特别考试),年纪最轻,因而声名鹤起.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193—194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27、606、883页.
④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195—196页;《归庄集》,第548页.
①刘献廷:《广阳杂记》,第10页.
②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一二卷,第33页.
③小野和子:《清初的思想控制》,第340页.清人从1651年开始限制乡试中式举人到本地衙门任事.两年后,1653年夏天,朝廷命令所有正式的生员都向官府报名列籍,宣布免除他们的赋税,以防止他们出卖特权.1654年,朝廷还讨论罢生员银票免税之制,并宣布科举中式者充任里庄之首为非法.乔舒亚·A·福格尔译:《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二部,第18—19页.
④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52页.这一禁令与政府只准学校用正统的程朱理学著作为教科书的命令相一致.赫尔默特·威尔海姆:《大冲突前夜的中国孔教》,第286页.
①黄之隽编:《江南通志》第八十七卷,第3页;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196页.有些记载强调苏州士人与松江士人之间的竞争是"十郡大社"解散的主要原因.彭宾(几社最初的创始人之一)的儿子彭师度选择了一些苏州士人,在大社内部形成了一个小团体,故意排斥其他被认为缺少诚意的人.被排斥的人中有许多是松江士人,于是早在1660年镇压这类党社之前,他们就分裂出去,建立了自己的原社.邓尔麟:《嘉定忠臣》,第308页;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196—198页.
②吴伟业的双亲都还在世.对于他的离去,他69岁的母亲颇感不快,因为她怕再也见不着他了.虽然许多资料记载说他于1653年秋离开江南,但实际上他是在1654年5月底6月初离开南京北上的.1654年初,他受命任职于秘书院(后来他在秘书院一心编注《孝经》),这是由一个南人和北人的联盟提出的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陈名夏、冯铨、成克巩、张端和吕宫联名荐举吴伟业,同时应荐的还有杨廷鉴和宋之盛.因为有冯铨在这份举荐他的关键性章奏上署了名,所以许多人认为吴伟业受到了玷污.马导源:《吴梅村年谱》,第56—60页;孙克宽:《吴梅村北行前后诗》,第4、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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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皇帝与殉难者(第十三章顺治朝)
严格说来,让吴伟业这类重要的归附者声名狼藉,对于皇帝的政治利益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了.如果坚定的复明分子感到与臭名昭著的"贰臣"们誓盟结义无法忍受,那么,中国各大州府的缙绅们要结合成像过去东林党和复社运动这样强大的政治党社,就更加困难了.虽然这也许会促使像顺治这样精明的君主去表彰殉难的明臣,而不必冒什么风险,因为这样的表彰会使那些归降者更感羞愧,但皇帝接着决定表彰1644年部分死节之士的公开理由并不在此.①当时,表彰起义军占领北京期间死去的官吏、孝子、节士、贞妇的活动形成一种日趋强烈的风气,已有一段时间了.热心于此的人们中最突出的官员要数浙江的藏书家曹溶了,他曾任顺天学政.
曹溶也曾拥护过多尔衮摄政前期的许多改革.自1644年以来,他成了明朝历史学家的某种保护人.他的一个幕僚是嘉兴名儒朱彝尊,此人后来作为历史学家和金石学家而驰名天下.②1653—1656年间谈迁在撰写他的明史名著《国榷》时,经曹溶同意得以读到他丰富的私人藏书.③1646年,曹溶在主持顺天府乡试时,因上疏荐举了几名明朝进士而受到黜责,因此在这之前的任何时候提议表彰殉节明臣,对他来说大概都是不合适的.1652年,曹溶复职,除户部侍郎.也许是觉察到皇帝也有相应的想法,他便与王崇简和另外三位官员联名上表,乞请表彰在大顺政权的动乱期间殉难的范景文、倪元璐和另外50人.④8月9日,皇帝命礼部集议"褒录幽忠旷典",这样就给其他前明官员提供了一个机会来陈述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然而,从这次集议中所产生的最深刻、最有影响的奏章并非出自在明朝赢得功名的那些人,倒是出自清朝杰出的士大夫魏裔介之手.他是1646年科举及第的.①
魏裔介的奏疏对顺治皇帝诏令褒录明末殉难之臣,大加称颂,认为这一诏令极合时宜.因为经过长时间的混乱之后,天下复归升平,而除不法、克弊政的最好方法之一,莫过于褒录"报国"的"烈士"以励臣节了.魏裔介从实际政治环境出发,来概括他们的气节.他首先以无比夸饰的语言,将他们的自我牺牲描绘成一种至高的义务,这使他们得以与日月争光.褒录这样的报国之士,必然会使人回想起中国历史上的其他忠臣,以及同样是在大乱之后一统天下的其他圣主.魏裔介大胆地接下去说,明太祖(1368—1398年在位)就是这样一位皇帝,他甚至对尽忠的敌臣余阙(1302—1357)尽节而死表示赞赏.余阙守卫被围困的安庆城达四年之久后被杀,但明太祖仍为他建祠赐谥.②因而明太祖得以用余阙的尽节之举来维持风化,振励纲常,"俾一代之臣子知所轨范也".国朝既已"奄有方夏",魏裔介就强调明代开国皇帝与顺治皇帝之间的相似之处,大胆地提倡学习明制.除此之外,他还提到了古代的圣贤.明太祖谥封余阙难道不正是类似于周武王褒嘉比干之举吗?比干是被残忍的末代商王纣杀死的.③当周灭商、一统天下之后,新天子周武王封比干墓.所以,要是清朝现在也这样褒录那些在明朝灭亡、李自成义军占领北京期间的殉难之臣,那么,他们所遗留的一切都应予以适当的追述,并在精神上予以嘉褒,永荐于俎豆.①
顺治皇帝接到魏裔介的奏章后,便下旨褒录北京的殉难者.共列举了20个人的名字,为首的是范景文、倪元璐和李邦华.皇帝后来又下旨为他们修建祠庙,赐地70亩以供祭扫.②
顺治对死节之士的褒彰,不啻为一些士大夫确定了新的行为标准,虽然这显然使像陈名夏一类曾事明、顺二主的归降者感到狼狈.皇帝的这一姿态与将谭泰罪状诏布天下、替张煊昭雪之举相结合,自然鼓励了像魏裔介这样的御史继续论奏吏治腐败的现象,即使事涉那些最有势力的满洲官员,也毫不畏惧.①皇帝对这些论奏的反应,是在1652年12月27日召集六部诸臣到五凤楼,对他们说:有人说六部咸通贿赂,他知道诸大臣未必至此,但部属的贪污却是由于他们姑息所致.无论是"旧臣"还是"新拔",都应"体国厚恩"而竭尽忠心.所以,他们有责任务必使这些腐败行为杜绝于后.顺便提一下,这些腐败行径并非明朝旧臣所为,相反却与满洲贵族密切相关.②
第七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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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顺治并没有自觉地意识到这里所说的此举对于谴责归降者的政治效果.他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像许多复明分子一样蔑视那些归降者,这是顺治通过了解当时的中国文化而感觉到的.例如,顺治喜欢在用膳时让侍臣给他朗读归庄的讽刺史诗《万古愁》.这首诗是这样描写北京向李自成投降的:"恨的是左班官平日里受皇恩,沾封诰,乌纱罩首,金带围腰,今日里向贼庭稽颡得早.那如鬼如蜮的文人,狗苟蝇营,还怀着几句进劝表.那不争气的蠢公侯,如羊如豕,尽斩首在城东隩."《归庄集》,第159页."劝进表"指周淙所上之表,劝李自成即皇帝之位.
②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82—185页.
③傅路德、房兆楹:《明代人名辞典》,第1239—1242页.
④《贰臣传》第六卷,第17—21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740页.
①魏裔介(1616—1686)后来成为清代历史上最著名的御史之一.1657年任都察院左都御史,1664年除大学士.他是汤若望的好朋友,一名秘密的天主教徒.他在一个教堂里接受了圣礼,徐光启一家也常聚集在那儿.对自己信教一事加以保密,是因为他同样深信儒教.直到光绪年间他的天主教信仰才被公开.1736年,乾隆皇帝赐予了他一个谥号.刘声木:《苌楚斋随笔》第五卷,第1页;参见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49—851页;吕元骢:《翰林院》,第128页.
②当安庆陷落时,余阙自杀,他的妻儿也都投井自尽.翟理斯:《中国人名辞典》,第955页.
③比干是纣王的叔父,他指责这个暴君的暴行.纣王说:"吾闻圣人心有七窍,今欲一观",然后让人在王座前将比干剖腹观心,并把他的遗骸腌制起来.翟理斯:《中国人名辞典》,第626页;劳伦斯·A·施奈德:《楚国的狂人》,第37—38页.
①魏裔介:《兼济堂文集》第一卷,第5—8页.
②《明史》(国防研究院),第2993页.1653年7月11日,赐地供祭.皇帝还令金之俊为崇祯创作了一首哀乐.《世祖实录》第七十六卷,第5—6页;张其昀编:《清史》,第53页;冈本跻:《转折时期南方中国官员的政治道德危机》,第104页;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61页.1655年3月6日,皇帝下诏命礼部会同院部等详定褒恤明末殉难官员之事.魏裔介时为兵科都给事中,应诏上书,其主旨与他以前的言论完全一致,把忠孝与天地赖之以存在那种力量联系了起来:"有忠臣孝子,则有人伦;有人伦,则天地赖以不坏."魏裔介:《兼济堂文集》第一卷,第27页.魏裔介还讨论了纪念殉难之臣的有关细节,包括如何找到他们的遗体,发现他们死节的地点,以及造立石碑和选定现有的祠庙来纪念他们等等.同上书,第28页.在这些年里,顺治越来越强烈地把自己等同于崇祯皇帝.1657年他向工部颁令说:"朕念明崇祯皇帝孜孜求治,身殉社稷,若不急为阐扬,恐千载之下,竟与失德亡国者同类并观,朕用是特制碑文一道,以昭悯恻,尔部即遵谕勒碑立崇祯帝陵前,以垂不朽,又于所谥怀宗端皇帝上加谥数字,以扬盛美."李清:《三垣笔记》卷中"补遗"第1页.后来,顺治曾亲自祭扫崇祯陵墓,失声哭泣,呼道:"大哥、大哥,我与若皆有君无臣!"同上书,第2页.在这种情况下,顺治也必定关心起明陵被冷落的状况.就在永乐皇帝陵墓正门的一个亭子里现有一块石碑,碑上刻有1659年12月30日的一个敕令.皇帝在敕令中说,由于看到明陵颓败的状况,他决定命令工部修复明陵,此后他还将每年一二次派遣臣僚进行检查,以确保明陵完好无损.
①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8页.
②《世祖实录》第七十卷,第12页.早在这年秋天,即1652年9月,就有几位朝廷大员因受贿过多,超过了可以接受的限度而遭弹劾.吴惟华被劾受贿逾万贯;江南按察使卢慎言被劾受贿逾2万贯;工部的顾大申被人告发受贿逾40万贯.当时朝廷定制,臣僚受贿逾10贯,论笞.王思治、金成基:《从清初的吏治看封建官僚政治》,第142页;吕元骢:《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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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索贿者与吏治腐败(第十三章顺治朝)
此后不久,皇帝又召内三院官员集议.他告诉大学士们,他听到传闻说有个叫李三的人除了他自己居住的房子以外,还在京城附近修造或得到了许多房屋."何也?"他问道.洪承畴回答说:"其房屋分照六部,或某人至某部有事,即入某部房内,毋敢搀越."③顺治为洪承畴这一直言不讳的揭露深感震惊.允许李三这样的"细民"对六部事务有这种影响,"是天使之败也!"④皇帝立刻命济尔哈朗赶紧对李三作全面调查.李三的真名叫李应试,他的公开职业是马贩子.1653年1月23日,济尔哈朗调查结束,作了一份全面的报告,递交议政王大臣会议.①
根据济尔哈朗的调查,李三是北京的元凶巨盗,专一交结官府,役使衙蠹,北京南城铺行都向他交纳常例,各有定价.他又暗操生杀,死者之家不敢申诉.他所豢养的强盗都是亲信潘文学招徕的.潘文学也是个马贩,他一面以马匹接济远近盗贼,一面交通官吏,打点衙门,包揽不公不法之事.②
李三以其巨富大量行贿.作为北京的一个马贩大驵,他能向满洲贵族提供最好的牲畜.于是,那些感到远离权势"肺腑"的汉官认为,凭借李三这一途径,他们就能接近诸王贝勒.③李三被捕时,捕快们搜到了很多缙绅名札,牵连到九位官员,除一人外,品位都不高.例外的那一位即兵科都给事中李运长.④但李运长的地位,也远不如其他传闻中的常为李三宴席座上客的那些官员那么重要.例如,据说年迈的宁完我就是李三的座上客之一.⑤这并不是十分难以置信的.宁完我嗜赌成癖,1635年,他在大凌河与一位被俘汉将赌博被人发现,被贬官10年.但自满清迁都北京后,宁完我就官复原职了.他在清朝是一名德高望重的汉人归降者(努尔哈赤时就已归降),以致两年前涉嫌刚林案时都得以释而不问.⑥于是,当李三一案摆到议政王大臣会议上时,品位较高的旗人和满洲贵族们都未被公开列为李三的朋友和保护者.事实上提出处死李三的,就是那位据说同样受到牵连的陈之遴,这好像是为了杀人灭口,以免他说出更多人的名字.于是这位索贿者及其同党立刻被杀了.一起被杀的还有御史李运长,他由此成为其他许多未被列出姓名者的替罪羊.①
顺治皇帝对这一结果并不完全满意.他对自己的"耳目"没有单独向他报告有这种大规模的舞弊行为尤为恼火.在审判后的次日,他下谕所有言官,令他们解释为什么对这种"党恶"竟然默无一言,这难道不是为了有意掩饰吗②?难道就没有其他大臣仍然未被举发吗?皇帝怀疑到了大学士陈之遴的头上.陈之遴提出立即处死李三,引起了人们对他本人所扮演的角色的猜疑.济尔哈朗也怀疑陈之遴,并开始对他做进一步调查.1653年3月14日,陈之遴终于供认自己与李三有一些牵连.济尔哈朗要严惩陈之遴,但皇帝对此交代表示满意,遂命令给陈之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③于是,顺治免除了陈之遴的大学士之职,调任户部尚书.④
第八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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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9页.
④同上.
①《世祖实录》第七十卷,第24页.
②同上书第七十卷,第24—25页.
③谈迁:《北游录》,第374页.
④其他八人是高思敬、高三、王国祯、顾麟、槐启樟、李之栋、李东明和刘文登.李运长待李三如叔伯,待李三的侄子李天凤如叔伯兄弟,收李天凤的儿子李纂为义子,充官监.《世祖实录》第七十卷,第25—26页;参见谈迁:《北游录》,第374页.
⑤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9页.
⑥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第二卷,第10页.
①《世祖实录》第七十卷,第266页.萧一山认为李三可能在与汉人臣僚共谋起义,所以他是南方起义遗民的代表.但鉴于李三与满洲贵族的联系,这一说法看来难以令人相信.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9—390页.
②《世祖实录》第七十卷,第27—28页.
③同上书第七十二卷,第8—9页.
④张其昀编:《清史》,第37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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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考课与朋党(第十三章顺治朝)
李三一案就这样导致了陈之遴从内三院被贬黜,而陈名夏则因此取代了他在内三院的位置,正如早先冯铨被罢免时陈之遴取代冯铨一样.不过,陈名夏本人也并不就与李三案毫无瓜葛.在鞫讯中,陈名夏力主赦宥李三,单是此举便使顺治觉得他有某种嫌疑.50000454_0722_0①因而,皇帝在授陈名夏为大学士时,特别谕戒他必须抵制朝中非法的朋党之风:"满汉一体,毋互结党与!"②这句话表明皇帝深信:不偏不倚地按正规行政程序来对待一切臣僚,而不管他们是满洲还是汉人,将使政府公正如一,从而消除产生朋党的根源.在李三案中,汉人臣僚寻求受宠的满洲贵族的支持,朋党的起因即在于此.
所以,顺治一面谕诫陈名夏不要形成朋党,那会破坏臣僚的团结一致,不论满汉,他们在臣僚队伍中都应以单独的个体而非派系分子来行使职权;一面还进一步采取步骤,消除政府中的歧视现象.皇帝抱怨只准满洲尚书条奏政事的情况,要求从此以后汉人尚书也应条奏.此外,他还下令对汉官的处罚应与满人臣僚一视同仁——此前满洲臣僚受罚准与折赎,而不会被革职.③不过,这又给皇帝造成了新的困难.随着顺治倾向于更为固定的、正规的官员人事管理制度,他的汉人臣僚感到这是恢复晚明官员考课制度的一个好机会.这一制度既取代了君主对臣僚的个人看法,也毋须议政王大臣会议对他们的认可.这是一种行政程序,每年由六科对各部曹臣僚进行磨勘考察.这反过来意味着以牺牲皇权为代价,加强了言官的势力,而他们大多是汉人.④
这一制度是由吏科都给事中魏象枢于1653年2月2日向顺治提出的.这位给事中曾在两年前建议改革财政制度.魏象枢是陈名夏的密友.陈名夏还记得,当年这种考课制度受到了控制吏科的东林党人和复社领袖们极大的关注.①所以,魏象枢建议恢复明朝的"大计"之制以考察官员,并应当严格遵行下列分工:由抚按负责册报,部院负责考察,科道负责纠举.②陈名夏当然是赞同的.
顺治皇帝批准了这个要求,这主要是因为皇帝认为当时的问题是克服过去吏治的弊端.正如皇帝相信消除满汉之别会削弱产生朋党的一个重要根源那样,他也假定严格坚持"大计"制度会使人主更加周知下情,改善科道监督的质量.③
然而,由于批准了魏象枢关于实行完全明制意义上的官员考课制度的要求,皇帝就在无意之中促使一些汉官认为这个政权开始完全汉化了.1653年3月8日,皇帝收到了由詹事府少詹监事李呈祥所上的一份特别奏疏.李呈祥是山东人,明朝进士.他在给皇帝的奏疏中提议,今后在政府各部衙门中裁去满官,专用汉官.④大学士洪承畴、范文程、额思黑、宁完我和陈名夏一听说这一令人惊骇的奏疏,便一起入朝去见皇帝.大学士们感到惊慌,坚决认为这份奏疏"大不合理".皇帝龙颜大怒,说:"朕不分满汉,一体眷遇!"并气愤地补充道:"想尔等多系明季之臣,故有此妄言尔."①李呈祥立即被革职,送交刑部治罪,刑部议其死罪.皇帝有点怜悯他,改判李呈祥流放沈阳,但从此他将不会忘记在他的汉人臣僚中有那么一些人仍然认为满人没有能力统治一个文职政府.②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顺治此时转而求助于一名汉官的原因.这名汉官曾屡屡称颂满人的统治,虽然这是为了拍马谄媚.1653年4月25日,皇帝将冯铨召还,他说不能因过去的错误而把人看死,应该让冯铨有个机会来证明自己已经"自新".③冯铨立即介入了关于官员考评的讨论,顺治正在与他的两名最重要的汉族大学士洪承畴与陈名夏对它进行探讨.④
当时皇帝和他的大学士们正在检查殿试的结果.⑤部分是出于想要赢得汉人更多的支持,皇帝为会试和殿试定的录取额很高,每次平均约为380人.他还在范文程的坚持下,于1651—1652年首次录取满洲官员的子弟们入国子监就学,他们当中在1652年和1655年进士及第的超过106人.⑥额外赐予这些人进士及第的一个原因,是要抵销南人在殿试中日益增长的优势.①1646年,在373名及第的人中,进士一甲中无南人,二甲只有5%、三甲只有1%的及第者为南人.相反,在1647年到1652年这段时间里,89%的一甲进士是南人,而平均65%的二甲进士和54%的三甲进士也均为南人.对许多观察家来说,很能说明问题的是出生于长江下游地区的人支配一甲进士的情形.1647至1652年间,殿试中名列前三名者有2/3,不是来自江南,就是来自浙江.
虽然大家都同意,一般说来南人比北人更擅长于八股文考试,但许多人还是认为在取士中有陈名夏势力的影响.据说陈名夏在评判时总有偏袒,明显地偏向他自己的门生和在政治上依附他的人,而压抑受其他大学士支持者,不过后者的文才也常常略逊一筹.②当时正在京城生活的谈迁记下了陈名夏偏袒不公的故事,并尖锐地说到,大约就在这个时候,陈名夏花钱1500贯在北京造了一所房子,显然是暗示这笔钱可能来自某位词臣的应选人.③顺治也许是因为听到了一些这类传闻,便在任命冯铨的那个傍晚召集了一个会议,以便他们两人与洪承畴和陈名夏一起检查翰林官之贤正与否.④当顺治示意他打算亲试每位翰林官的文才时,冯铨突然插话,这段话后来很有名.他说:
或有优于文而不能办事,行已弗臧者;或有短于文而优于办事,操守清廉者.南人优于文而行不符,北人短于文而行可嘉.①
他因此劝告皇帝不要仅仅以"文"择官,而且还要以"行"择官.同时,他提出对于南方臣僚将文才标准视为至要这一点不必过于敏感,因为他们毕竟是帝国最博学善辩的文士,唯文是取增加了他们的入仕机缘.所以,猜想顺治不顾冯铨声名狼藉让他官复原职,部分原因是由于众所周知的他接受了满人的统治,但另一部分原因还在于他体现了调整臣僚中南方集团与北方集团之间平衡的一种手段,是颇有根据的.就在那天傍晚,在冯铨讲了上面的那几句话之后,顺治果真任命他为弘文院大学士.②
顺治力图通过召回更多的公开倾向满人的归降者如冯铨之流,以抵消那些迫切要求全盘恢复明制的汉官的影响,因此也加深了汉族文人中地区间的矛盾.虽说并没有一个绝对标准来判断谁是南人,比如拥护明朝用人制度之类(魏象枢毕竟是山西人),但陈名夏荐引了诸多南人旧友之举,使得在选用和考察官吏的问题上,好像确乎存在着明显的南北分歧.制度化和坚持合理程序,包括日常司法程序,逐渐变成前明士大夫派系的标志,他们中的许多人来自江南,被习惯地认为是陈名夏的同盟.这一事态发展在皇帝看来并不是过于令人心烦的,只要它不严重妨碍他与满洲贵族的关系就行.他继续致力于消除满汉之别,以避免形成派系,那会进一步分裂朝廷.但是,如果发生了这么一种情况,汉族文官立场一致,或多或少地拧成一股力量来捍卫某些规章制度,而这些规章制度又有损于满人和汉军旗人的利益,那该怎么办呢?
在冯铨重新被任命为弘文院大学士后仅仅10天,就出现了这样一例司法案件.根据当时的标准看,就其罪行本身的性质而言不过是一般的事件而已.然而,此案对北京高级汉官的命运将产生前所未有的重大影响.
第九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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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世祖实录》第七十一卷,第26—27页.
②张其昀编:《清史》,第3788页.
③《世祖实录》第七十二卷,第2页.这后一诏令颁于1653年2月28日.参见墨子刻:《清代官僚政体内部组织》,第434页;刘云春:《清初中国的腐败》,第45页.
④王思治、金成基:《从清初的吏治看封建官僚政治》,第140页.
①宁完我1654年对陈名夏的弹奏揭露了魏象枢与陈名夏的关系.见《世祖实录》第八十二卷,第5页.
②《世祖实录》第七十一卷,第5页;张其昀编:《清史》,第3897页.
③《世祖实录》第七十一卷,第7页.大计制度一直得到推行.到1661年8月13日,摄政王鳌拜颁下上谕,其内三院满汉大学士、各部院尚书、侍郎等官,俱著自行陈奏;其他各官,下至七至九品的满洲臣僚,令各衙门堂官实行详加考核,著其称职与否,并送各所属部院,再严加考核.此制原定每年举行一次,但1665年就被废止而让位于京察、大计制度了.米勒:《派系斗争》,第25—26页;吕元骢:《清科举》,第333—335页;杰里·诺尔曼:《简明满英词典》,第31页.
④李呈祥可能打算任用未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的第二、三等进士.当时的制度是派遣这些新科进士去六部、通政使司、都察院及大理寺"观政"三个月,然后委以官职.顺治后期废罢此制,鳌拜摄政后复旧,但新科进士在指定的部门只观政几天就可回家探亲了.吕元骢:《清初官员的实务训练》,第82—83页.
①《世祖实录》第七十二卷,第854页;参见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63—364页.
②张其昀编:《清史》第3783页.八年后,李呈祥在沈阳得到赦免.他返回自己的家乡、山东北部的沾化,1687年在沾化去世.
③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52页;参见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2页.
④张其昀编:《清史》,第3786页.
⑤参加殿试的"贡士"应撰策论一篇,由皇帝亲定前十名的名次,名次的确定既考虑策论的内容,也考虑书法的优劣.吕元骢:《翰林院》,第23页.
⑥查慎行:《人海记》卷上,第2页.50人在专门的满人科举中及第,另外56人则列名汉人榜.这些及第者有许多先是在各旗学校或义学中受过初等教育,后来进入"八旗官学"就学.八旗官学建于1644年,专事培养学生学习汉字经籍和满语.不过,应该指出的是,旗人入仕并不像汉族文人那样主要凭科举功名的高低.从1644至1795年,考中进士的旗人只有449名,所以顺治朝旗人考中进士数额虽多,但在整个清代并不典型.史景迁:《曹寅和康熙皇帝》,第75—76页;吕元骢:《翰林院》,第25—26、143页;《统治民族——满族的教育》,第130、133页;参见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87页.北京博物馆(从前的孔庙)现存1652年和1655年石碑两通,分别刻有当年考中进士的旗人名单.
①这当然不是新问题了.限额制度本身是明太祖在1397年科举考试后确定的,那一年所取51个进士中没有一个北方人.查尔斯·○·贺凯:《明朝》,第49—50页.
②因为进士必须由高级文官推荐才可参加殿试,以期入选翰林院,所以雄心勃勃的年轻进士经常随身携带着自己的习作,去拜访那些朝廷大员.而官员们也很喜欢推荐那些已小有名气的士子.不过,由于他们要对自己所推荐的人的未来表现承担责任,所以荐举人也关心应荐人的政治品质.吕元骢:《翰林院》,第25页.
③谈迁:《北游录》,第389页.至于谈迁记载的可靠性,见吴晗:《谈迁和〈国榷〉》.
④这是清朝举行的首次"御试".顺治想要考考所有三品以上的翰林院官员.他要求每人都注释《论语》,并写一篇关于建立常平仓的奏章.吕元骢:《翰林院》,第87页.
①张其昀编:《清史》,第3786页.
②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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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任珍案(第十三章顺治朝)
1653年5月5日,顺治命九卿科道会议集议讨论一个法律案子,此案已由刑部准备好了满汉书面材料.此案涉及的是汉军旗人任珍,他曾在孟乔芳指挥下在平定陕西的军事行动中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最近,任珍与噶达浑一起出击蒙古鄂尔多斯部,在现在的宁夏与内蒙古交界处的贺兰山打了好几仗.①就在这场战役后,任珍在西安擅杀"其家属淫乱"者多人.被杀的还有几个小孩.虽然任珍也许认为自己处死那几个人按边境地区的习惯说一点也没有越轨之处,但在汉族司法官看来他却是一个杀人犯.②所以,为了保密,任珍向刑部和兵部的几位官员行贿,以求遮掩此案.但是,他行贿的消息泄漏了出去,任珍受到责罚,降世职为一等轻车都尉.③
对这个处罚谁都不满意.事后得知此案的汉人认为,这样等于对任珍完全不做追究.而对出于忠义杀了几百甚至也许是几千名朝廷的敌人的任珍说来,这则是不公正的羞辱.更糟糕的是,两个月后他家的一名婢女控告他对仆从还犯有罪行,使他愈加丢脸.任珍毫不掩饰自己的怨望,好几次被人偷听到有不轨之言.因此,顺治将此案交由刑部审讯.刑部审讯后,结论是任珍确有叛逆之辞,而因这一罪行——并非最初的杀人罪——他应被处死,他的家产则应被没收.①
皇帝对这一结论并不满意.显然,顺治认为处死像任珍这样的有军事才能的人很危险,会激起类似姜瓖起义那样的大规模兵变.于是他颁下两道上谕,要求九卿科道会议在实际上充当上诉的上级法院,重新审理此案.②在仔细考虑了问题之后,满汉官员一致维持刑部原判,认为应处死任珍.不过,他们赞成死刑的理由却是不心相同的.满洲臣僚以及几乎所有汉军旗人要处死任珍,是由于他后来的叛逆行为,而不是因为他杀死了几个家仆.其他汉人臣僚则被他的残杀行径以及这个旗人所得到的特殊对待所震惊,想要以杀人罪判他死刑.于是,以陈名夏、陈之遴和金之俊为首的28名汉官坚决与其他廷臣持异议,认为他们判处任珍死刑仅仅针对他最初的杀人罪.③这28位大臣注意到任珍从未认识到自己第一项罪行的严重性,他们提出,"若以此定案,反开展辩之端,不若坐以应得之罪."④
顺治皇帝被这种烦琐的司法推理搞糊涂了.他干脆下旨道:"是谁展辩,应得何罪,著明白具奏!"陈名夏作为这批汉官的代表回奏说:任珍并未承认杀人大罪,如果只是根据他人的告词定罪,恐怕无以服其心.同时,陈名夏也承认,以第一条罪行判任珍死刑,是律无正条的,所以他打算建议皇帝赐任珍自尽,而不是公开处决他.①
最后这句话把顺治激怒了.如果律无正条,那他们怎么能够合法地提议赐其自尽呢?这"是何盛世典例"?想让人主致尧舜之治者,岂有进此言之理?如果想以"巧"止事,那不就是设法诡避起初的过失吗?
尔群臣当副朕期望至意,洗涤更新,奈何溺党类而踵敝习"!②
皇帝再一次,而且是更加气愤地命令陈名夏解释28名大臣提出不同判决的理由,特别是建议赐命任珍自尽的理由.50000454_0729_2③
这一次陈名夏的回奏很卑怯,事实上也很恭顺,他并不想解释最初提议赐任珍自尽的理由.他正式地、恭顺地回奏道:皇上圣明,赐任珍自尽律无正条,故臣作此提议实为不当,现谨束身待罪.④
不管顺治是否感到了被人嘲弄的羞辱,反正他被陈名夏的含糊其词激怒了.他怒斥道:这些全是蒙混支吾之辞.陈名夏和陈之遴曾获大罪,但朕每从宽宥,给了他们一个自新的机会.但他们并没洗面革心,旧习不改.所以顺治谕令无论如何不得有任何拖延,让内三院、九卿满汉官员、六科、十四道、翰林七品以上,以及六部郎中等官在午门外集合,对那28人严行议罪.⑤
清廷立即召开了这一特别会议,它实际上包括了中央政府中整整1/3的高级官员.与会官员克尽其职,要求陈名夏和陈之遴认罪,并接受了他们的供认,即他们为了保住官位而试图欺蒙皇上,并一直掩饰自己的渎职罪.他们也指责金之俊及其同伙私下纠合朋党,确信他犯了罪.审讯结果的推论是,由于上述罪行,这三名最高级大臣应被判处死刑.此外,包括魏象枢和王永吉在内的13名官员,因结党以及试图以术欺君,有负君恩,应被流徙边疆.还有八名官员,包括张端在内,被指控同属党人,建议革职,永不叙用.最后,包括孙承泽在内的另外三名官员也应被免职,还有一人则当降级调外用.①
众臣的判决很严厉,这正是顺治所希望的;这使得他很满意.现在,他可以来施舍他的仁慈了.既然已经维护了自己的权威,并显示了自己作为zhuanzhi君主的权力,顺治就不打算处死陈名夏、陈之遴和金之俊了,只是削去官衔二级,罚俸一年.除陈名夏外,都保留现职,陈名夏则被革去吏部尚书一职,任大学士如故.②其他课刑也酌减如下:被流徙的官员改为降秩一级,罚俸一年,仍供原职;八名朋党分子罚俸九个月;三名革职官员勒令付出六个月薪俸;外转官员的处罚则暂停.③
纵观顺治与陈名夏争论的全过程,有迹象暗示陈名夏及其同僚欲将任珍置于死地是别有隐蔽原因的.若确系如此,还没有证实它的资料,但串通之说总是在顺治言谈中出现.换言之,在打击朋党活动中,顺治不仅仅为打击朋党而谴责朋党,而且认为这28名官员勾结在一起,有其秘而未宣的动机.从任珍一案的表面看,很难说这种猜疑有什么理由.那些受到威胁要被流放或革职的人,看来并不具有任何共同的派系特征.在这些受指控的人中,南方人与北方人几乎各占一半,来自各个部曹,外加都察院、内三院.他们既包括有汉军旗人,又有像魏象枢这样的在清朝由科举入仕而非明朝遗臣者.他们唯一共同的特性在于他们是汉人.所以,在判决的第二天,皇帝就抓住这一共同特征来解释自己为什么愤怒与苦恼.①
5月6日,顺治命大学士范文程、洪承畴和额思黑将那28名官员再度集合在午门下听他发话.这些罪臣一到齐,皇帝就告诉说,他们的第一个罪状就是拒不承认自己议论有失.他再三申饬,而他们却仍旧混议.他们的第二个罪状是形成了一个汉官的团体,自持己见,与满官异议.
虽事亦或有当异议者,何以满洲官议内无一汉官,汉官议内无一满洲官?此皆尔等心志未协之故也.②
皇帝继续谈到,这种按种族纠合朋党的活动无论出现在汉官或满官一边,都必定会招致清朝的毁灭.所以,顺治命令他的御史如再发觉有这类"乖戾"者,当即行纠弹,同时,要特别注意28名官员中的三个主要大臣——陈名夏、陈之遴和金之俊,以避免日后发生这类行为.③
虽然顺治也许可以因为已对这类种族性的朋党活动采取了防患未然之法而感到庆幸,但是任珍事件显然继续烦扰着他.譬如说,他可能已经认识到,朝廷完全按种族关系而分化,造成不和,会损害自己君临天下的地位,因为他总得赞同这一派或那一派,这便会失去另一派的支持,无论他们全部是汉人还是满人.想要使他自己加强皇权的政策取得成功,保持中立,同时使每一臣僚形成独立个体的意识,作为由各个体组成的整体官僚队伍,在君臣之间形成完美的——相对的关系,是最为基本的.①然而,他选来帮助自己实现这种关系的人,例如陈名夏、陈之遴这样的臣僚,却因任珍案而大受连累.他们显得极易与满洲臣僚发生异议,纵然他们别出异议的表面理由是为了遵循正规的司法程序,可结果是造成了满汉根本分裂.而且,这样的分裂很有可能是另有起因的:私相交通,非法勾结.李三一案已经证明了这类阴谋集团和非法势力是怎样地存在于各部的.现在,任珍一案刚刚结束,皇帝似乎就已开始对臣僚们洁身自好的能力丧失信心了.正如皇帝在对"言官"的一系列敕令中所表示的,以及他后来在这一年秋天公开承认的那样,他对于言官是否尽到了绳愆纠缪的职责,不敢委以信任,因为他们也可能自匿己非.②
第十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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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张其昀编:《清史》,第3726页;谈迁:《北游录》,第362页.
②据法律:"奴仆有犯(偷盗、奸淫)应报官,家长不得擅自惩罚.奴仆无罪而家长惩罚之至死,答一百.家长杀奴仆非死罪之人者,不分旗人、官员,俱发黑龙江,若系平民,配发为奴."马里纳斯·J·梅杰:《清代末年的奴仆制》,第333页.
③《清史列传》,第39页;张其昀编:《清史》,第3762页.根据《实录》载,任珍因妻妾与他人"通奸",遂私自将她们杀死了.然后他派人到京城行贿兵、刑二部,以掩饰罪状.兵部侍郎李元鼎与刑部尚书一样受到牵连.不过李元鼎虽然被判死刑,皇帝却下令免死.除任珍以外,共有九名官员被降级,他们绝大部分是满人.《世祖实录》第七十二卷,第13—14页.
①《世祖实录》第七十四卷,第6页.
②《清史列传》,第39页.
③冯铨也主张判处任珍死刑,但显然是出于前一种理由,因为他没有像那班大臣们一样后来受到皇帝的处罚.张其昀编:《清史》,第3787页.
④《世祖实录》第七十四卷,第6页.
①《世祖实录》第七十四卷,第6页.
②《世祖实录》第七十四卷,第7页.
③同上.
④同上.
⑤同上书第七十四卷,第74页.
①《世祖实录》第七十四卷,第8页.
②1653年5月20日成克巩接替陈名夏任吏部尚书.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52页.
③《世祖实录》第七十四卷,第8页;张其昀编:《清史》,第3788、3897页;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2页.
①《世祖实录》第七十四卷,第9页.
②同上.在这里汉军旗人是被归入满洲臣僚、而非汉人臣僚一边的.
③同上.
①满洲君主皇权的这一形式,正如此后清代历朝天子所推行的,旨在"中和官僚势力,使之'更为均衡',从而减轻对皇帝的威胁."哈罗德·L·卡恩:《皇帝心目中的君主制》,第7—8页.
②《世祖实录》第七十七卷,第7页,1653年9月9日条.6月27日,顺治坚持亲自复查有关官员渎职罪的所有案件.同上书第七十六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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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仿效明初之制(第十三章顺治朝)
总之,任珍一案看来进一步证实了顺治的忧虑,清朝正日益陷入曾导致明朝覆亡的那种腐败与党争.1653年2月11日,皇帝认为"士气隳靡已久",诏令臣僚对此奏呈作答.③又是魏裔介应诏条奏,十分详尽.他首先热情地肯定了皇帝的观察力,然后警告说,由于忽略了基本道德原则对于治世的关键意义,新政权正掉以轻心地让晚明的陋习继续存在.明初君主政体成功地缔建了一个强大帝国,是因为基本的道德感,它的基础是一切文人学士共同遵奉的孝敬之德.有才能的人不是一心于科举,或者研读后人对经籍的注疏,而是靠经籍的本文进行自我修养,研究孔夫子手定之书,在明初,每个省的训导都特别承担起培养文人学士效忠竭力的使命精神,同时还指引学生务于实学.这就是为什么明初涌现了许许多多才华横溢的学者,而他们同时也是正直的臣子的缘故.①
魏裔介重六经原义轻理学新解,重基本道德准则轻玄学,重实学轻纯文学,这对有待于解决的许多社会、经济问题也许是一帖过分简单化的处方,但它肯定反映了时代的倾向.他的道德热情也是出自一种道德正直观念,这是一些年轻的汉人臣僚的特征,他们是在清朝科举及第的,因而尚未沾染明朝官场的陋习.当魏裔介这样的御史在抨击晚明弊政、力主皇帝仿效明初之制的时候,他们就自以为是地将自己同那帮明朝遗臣区分开了,而后者虽然仅仅比他们年长几岁,却显然是老一辈降臣.陈名夏之流总是动辄被指责为政治投机分子,而这类指责既不会针对宁完我或范文程这样的在满人征服天下的过程中归降、并与他们并肩战斗的"旧臣",也不针对17世纪40、50年代的全新臣僚.
早在谭泰事件后,顺治皇帝就已经在称颂忠臣而怀疑陈名夏的品质了.他对这位大学士的品性有一种非常矛盾的心理,既怀疑他不光明正大,又欣赏他异常的博学.陈名夏对下官、甚至同僚焦躁易怒,性锐虑疏,经常咄咄逼人.②但是对于顺治来说,他又是知识的缩影,活万宝全书.皇帝有一次对冯铨谈起:"陈名夏多读书,问古今事了了,即所未见书能举其名."①
所以,陈名夏作为一名使人敬畏的硕学鸿儒,与年轻的皇帝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关系,皇帝当时正力图学习汉文经籍.在这方面,顺治对他的大学士们是既支配,又依靠.与他未来的儿子康熙皇帝不同,顺治不会独自起草制敕.事实上,当他最初亲政时,他甚至并不亲自批注奏章,而是向某一大学士口叙上谕,然后由大学士令内三院臣僚书红成文.②这就给了大学士们相当大的斟酌处理的权力.据说陈名夏就有好几次改动了重要文件中的措词,或者干脆在最后书红时删掉某些他不同意的辞句.③为避免这类有意无意的差错,1653年,皇帝坚持票拟谕旨须经回奏,这就需要增置几名大学士.④1653年7月21日,令内三院各增汉大学士两员.五天之后就任命了三名新大学士:成克巩授内秘书院大学士,张瑞授内国史院大学士,刘正宗授内弘文院大学士.⑤同时,诏令将原属翰林院的一些有关教育事务划归内三院,命内三院掌直隶、江南和江北学政.⑥
由于内院的地位越来越接近于明朝的内阁,顺治也就要花越来越多的时间与大学士们一起讨论制定行政命令.这在满洲臣僚中引起了忧虑,担心再次出现内、外廷互相阻隔的情况.①有些担心在1653年12月15日成为事实,那天顺治决定在紫禁城里拨出一个专门的房间,供大学士、学士内直草诏之用.②此后不久皇帝又命汉大学士们移家皇城东华门内,各赐宅一区,其奴婢俱于兵部注籍,发给符牌,供出入检验.③
从皇帝的观点看来,这些变化绝大部分是为了使人主于行政上效率更高,作用更大.顺治很快就抓住了zhuanzhi统治的关键,所以,他在1653年至1654年间对于保证从"耳目"处得到大量可靠的情报这一点兴趣日增.1653年,为了鼓励更多的人来检举揭发,他废止了被论劾的官员按常例可反诘上奏者的旧制.上奏程序也被简化了,御史们某些冗长、费时的汇报各部政务的职责也被免除.④不过皇帝对于他的御史们是否愿意直言无隐仍然抱有怀疑.1654年3月23日,顺治告诉"言官"们说,他是多么地关心御史们能遵照他的三令五申,直言上书.如果皇帝真要建立一个"太平"之世,那么言官们就必须要让他与闻天下之邪正贪廉.但他担心言官们的纳交结党,会妨碍他们真心直言.事实上,顺治此刻似乎已经认识到理想的官僚行为(公正和非人格化的)与理想的文人行为(克己复礼)之间的内在矛盾.他因此警告言官,说他们正在"重违朕心,纳交结党".①
顺治一方面命令监察官们分别上奏,从而得到许多来自不同渠道的情报;另一方面,他还试图使他的行政官们在制订政策时更多地采用集议的形式.一得到奏报,皇帝就希望召众官集议,得出一致意见,从而避免个人偏见,以使政策得到有效的执行.1654年3月28日,就在他谕诫御史们毋纳交结党,以免妨碍以公论劾的五天后,顺治召集内院诸臣,向他们表示对目前廷议形式的不满,它们常常陷于不得要领的争吵.相反,顺治坚决主张一旦多数人认为某事是正确的,那么它就应当得到一致贯彻.今后如果有"一人坚执己意",从而有妨政事,那就要被看作故意妨碍议案通过,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②
皇帝坚持一旦达成明确的合议,大学士和学士们就要互相配合,然而这一要求受到两种情况的阻挠.首先是宗派关系网的迅速扩大,它们看来就是围绕满汉意见分歧的争端而形成的.皇帝已经开始采取措施反对公开的政治联盟,告诫臣僚不要造成满汉间的分歧.现在他将不得不着力解决个人小集团的问题,这对皇帝来说特别棘手,因为这些小集团牵连到内三院中他的宠臣,如他的侍读大臣陈名夏.第二种妨碍臣僚们齐心同议的情况与第一种密切相关.这就是,在诸大学士内部,尤其是陈名夏与内院其他一些人之间,仍然存在着敌意和怨恨.例如,宁完我就忘不了1651年指控他庇护大学士刚林篡改《实录》的谕旨,就是由陈名夏起草的.虽然济尔哈朗已经替宁完我澄清了事实,但宁完我却一直对陈名夏耿耿于怀.其他臣僚如冯铨、范文程等也知道自己被贬的类似的朱批上谕出自陈名夏之手.①
也许陈名夏正是感觉到自己为众人所忌,遂于1653年要求外任.②当时正是李定国和孙可望在广西、湖南和四川节节获胜,清廷举朝震惊之时.李定国、孙可望从前是张献忠的部将,此刻正在替南明永历政权作战.1649年,清廷曾经遣孔有德率兵2万征广西,但去年夏天他在桂林作战时,被李定国切断了回湖南的退路,遂于8月7日自杀,所以现在需要有个文武大臣总督湖广、广东、广西、云南和贵州,协调对李定国、孙可望的讨伐.③陈名夏所求正是此职,但皇帝却求助于远比陈名夏更为老练的洪承畴.1653年遣洪承畴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处地方,总督军务.④陈名夏所请未获批准.1654年2月,时值陕西总督一职缺人,他又请求出镇行省.据当时消息灵通人士的看法,陈名夏想要离开京城,"盖避众忌,而上待之殊厚."⑤但是顺治拒不让他这位大臣离京.陈名夏依旧留在内三院,掌选翰林院词臣等事.①
选拔翰林院见习人员,是替皇帝最上层的内廷——内三院甄选臣僚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②由于皇帝是依靠大学士、学士诸臣替他起草谕旨的,所以无论谁若是控制了对词臣的选拔,他就近乎可以控制朝廷的政策了.所以,当试卷在文华殿供大学士们讨论评定时,每位廷僚都有机会提出文才可取的候选人,但他们也许就是那个提名的大学士的私党.③因而,甄选词臣对于监管考试的大学士来说是一个紧张而重要的时刻.1654年春,大学士集议选用词臣,由陈名夏主持,总共提出了18名候选人.虽然范文程和冯铨也非常积极地参与了推荐,他们的候选人还是被排在了陈名夏所荐候选人的后面.至于宁完我,他提名的三个人被从名单上一笔抹掉了.宁完我提出质问,陈名夏勃然作色说:"文字我岂不识也."宁完我文名虽不及陈名夏,但他却因再次受辱于陈名夏,忌恨愈深,伺机报复.④
1654年3月28日,宁完我受皇帝殊恩,列名于参加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满洲臣僚之中.⑤这对一个汉人来说是一种殊荣,即便是像宁完我这样一个汉军旗人也是如此.这便对陈名夏造成了极大威胁.宁完我现在可以作为正式成员参与由满洲亲王们控制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了,而那批满洲亲王并不信任像陈名夏这样的南人,他们把他与持异议的复明分子和无能的文人联系在一起.这些文人正在怂恿顺治皇帝越来越多地采用汉族习俗,甚至包括服饰.①
第十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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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魏裔介:《兼济堂文集》第一卷,第13页.
①魏裔介:《兼济堂文集》第一卷,第13—17页.
②谈迁:《北游录》,第390页.
①谈迁:《北游录》,第391页.皇帝经常与陈名夏谈论王朝兴之衰,讨论唐、宋治世之英主.孙克宽:《吴梅村北行前后诗》,第6页.
②同上书,第374页.当某部尚书呈上章奏时,皇帝会颁下口谕,臣僚遂将口谕大致记录下来,带回衙门,正式抄送内院,由内院用朱笔写成上谕,转送到都察院六科.吴良秀:《中国的交通》,第14—15页.
③《世祖实录》第八十二卷,第16页.
④此时,御史朱鼎元力劝顺治任用更多的汉官为侍从.吕元骢:《清初(1644—1660)的御史、摄政王与皇帝》,第90页.
⑤张其昀编:《清史》,第53页.
⑥《世祖实录》第七十六卷,第12页.
①谈迁:《北游录》,第371页.此时皇帝还恢复了明朝的票拟制度,这最初是冯铨在九年前提出来的.票拟制度的恢复,就意味着应把六部奏章复本送一份到内院.
②吴良秀:《中国的交通》,第16—17页.
③谈迁:《北游录》,第378页.虽然这在满洲贵族看来似乎是内廷蚕食外朝权力的又一实例,也是顺治与其亲信之间关系日益密切的一个征兆,但此举的起因却是汉人大学士们在别处找不到住宅.在汉官搬出紫禁城迁到南城之后,一时间宅院紧缺,房租飞涨.旗人在北京的生活是相当惬意的,因为紫禁城内空宅很多.汉人大学士们由于自己简直找不到一所像样的宅院以供居住,所以非常妒忌旗人的特权.因此正是由于他们对此抱怨太深,顺治才让他们移家东华门内.这是1654年4月14日的事.昭梿:《啸亭杂录》第一卷,第7页.
④吕元骢:《清初(1644—1660)的御史、摄政王与皇帝》,第91—92页.
①《世祖实录》第八十一卷,第2页;参见张其昀编:《清史》,第54页.《盂子·公孙丑上》对"结交"是赞扬的.1653年7月23日,皇帝还强调有必要防止宦官与朝廷官员结党.于敏中:《国朝宫史》第一卷,第2页.
②《世祖实录》第八十一卷,第5页.
①谈迁:《北游录》,第389页.
②陈名夏的另一个动机也许是出于贪财.无论谁统帅这样一支军队作战,都必定会有许多中饱私囊的机会,仅军赏一项即已足够了.例如,根据《广阳杂记》记载,洪承畴后来就因在东南地区的战绩得到赏钱5万贯.转引自李光涛:《洪承畴背明始末》,第251页.
③最初,李定国承认孙可望在"四王"中居于首位."四王"继承了张献忠的军队.后在1648年孙可望因李定国不顺从而叫人当众打了他,两人于是失和,互相争夺对南明永历皇帝的控制权.1652—1656年间,永历皇帝蹙居于贵州西南的安隆一隅.1652年暮春,李定国利用他在西南得到的战象和土著军队,对清军发起一系列进攻,大获全胜.1652年8月7日,李定国夺取桂林,一月之内,广西请将大多向南明反正.斯特鲁弗:《南明》,第116页.
④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7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359、436页;李光涛:《洪承畴背明始末》,第269—291页.
⑤谈迁:《北游录》,第389页.
①谈迁:《北游录》,第389页.如前所述,翰林院在这些年里被并入内三院.1658年,顺治循名责实,给了翰林院以较为正规的地位.翰林院作为一个机构,兼备内三院各院的职能:编《实录》,修玉牒,并掌管进士殿试之事.近半数的翰林院庶吉士为满人,入选翰林院的汉人则令其学习满文.翰林院位处皇宫东南,就在后来英国使馆的北面,斜穿过长安街就是北京饭店.吕元骢:《翰林院》,第4页;奥克斯南:《鳌拜摄政的政策和制度》,第269页;《清初的翰林院》.
②吕元骢:《翰林院》,第44页.
③宫崎市定:《中国的考试地狱》,第80—82页.
④谈迁:《北游录》,第390页.
⑤《世祖实录》第八十一卷,第6页.
①谈迁:《北游录》,第398页.郑成功于3月10日和12日攻打崇明岛和金山的消息大约就在此时传到了北京.张其昀编:《清史》,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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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矫枉过正:朝服事件(第十三章顺治朝)
当顺治在多尔衮死后最初亲政时,他仍在一定程度上为济尔哈朗和其他一些满洲亲王所左右.也许因为这个缘故,1651年,他起初驳回了御史匡兰兆关于朝祭宜复用"衮冕"的疏请50000454_0739_1②:
一代自有制度,朝廷惟在敬天爱民,治安天下,何必在用衮冕?③
不过后来皇帝还是采用了汉族式样的衮冕.他本人还曾亲自向内院出示明朝冠服,诸臣对此称善不绝.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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