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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业(免费典藏版)

_16 魏斐德(清)
①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与民众》,第26页;森正夫:《明代的乡绅》,第35—37、48页;又可见默克《祝允明和苏州的文化贡献》各章;滨岛敦俊:《业食佃力考》,第143页.他嘲笑宫崎市定所描述的、作为保护者的乡绅阶层一员的一位和善的乡居退隐者的形象.
②常熟谭家就是这种多种经营的好例子.谭家兄弟16世纪末在太湖岸边起家之后,决定不做渔民了.他们围造圩地,并用其收入雇用当地的其他渔民,把雨水最多的沼泽改成渔塘,在渔塘上架起了浮桥,盖起了可以容纳上百名劳力的工舍;这些劳动力先后把大部分土地变成了果园.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17页.
③居密:《主人与奴仆》,第57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与民众》,第16页;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30—31页;小山正明;《明末清初的大土地所有制》第一部分,第5—9页;古岛和雄:《明末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地主经营》,第15—20页.
④在官僚集团中常常流行的一种看法是"业食佃力"的观点.L.S.杨:《中华帝国集体劳作的经济观》,第75页."业食佃力"一词始于宋代,不过,在晚明,它的使用与因为里甲制度破坏和地主外住风的兴起导致的灌溉系统危机直接相关.由于当地的土地所有者不再承担维修沟渠和水利设施的责任,由于新的科举乡绅利用免役权逃避灌溉责任,因此地方官开始认为政府应该加以干涉,以免这种在长江三角洲下游精心建造的河渠和圩堤系统无人照管.政府的干预看来是必需的,因为正如一些日本历史学家所言,农民中没有什么社会共同体组织主动承担照管水利设施的责任.1566年工部下令实行照田派役.这个制度的弊端是免除了乡绅的徭役.因此为了公平地摊派力役负担,17世纪初官吏们建议乡绅地主把他们的力役用米或银(业食)的形式付给佃农,佃农则提供力役(佃力)修复沟渠.这个制度在一些县里实行过,乡绅们答应予以合作.在1660年,耿桔在常熟主持这项改革时,乡绅却利用他们在京城的关系,毁掉了这位亲近东林党的官员的前程.1611年,大学士徐民式下令在浙江实行"照田派役",但也失败了.滨岛敦俊:《业食佃力考》,第119、128—129、133、142—143页;《明代江南的乡村社会》,第7—9页;《明代江南三角洲的水利控制组织》,第80—91页.
①清代的官吏对"长随"这种官员个人奴仆习以为常."长随"暂时依附于长官,是自己主动投靠主人的,希望以此与衙门胥吏相勾结从普通百姓那儿敲诈钱财.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57页.
②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33页.
③关于一些地主在田庄中安装织机的事例,见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四三卷,第16页;第一四七卷,第38页.
④关于妇女手工业对农民家庭的经济重要性的一些较晚的例证,见马乔里·托帕里:《广东农村的抗婚斗争》,第70—73页.关于晚明时期女性文人的社会文化影响,见汉德林:《吕坤的新读者》.灌溉危机同样促进了可以换钱的作物的种植.在16世纪40年代因为水渠系统开始受到破坏,江南东部丘陵县的农民便转去种植棉花,它不像水稻那样需要大量的灌溉用水.因此,随着棉纺织业的迅速发展,灌溉系统几乎都被破坏了,因为农民不愿意用手工制作的时间去疏通河道和修复沟渠.这样,这个地区的生态环境在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中发生了明显变化.滨岛敦俊:《明代江南三角洲的水利控制组织》,第78、88—89页.
⑤从粮食生产转到为丝织市场进行生产的刺激是很强的.在17世纪初嘉兴,五亩稻田的收获卖出后只能得到11.25两白银的收入.而同样数量的桑田可以获52两白银,增加了四倍多.居密:《主人和奴仆》,第8页.烟草更为赚钱,亩烟草收入相当十亩稻田收入,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66—67页.稻田的收获卖出后只能得到11.25两白银的收入.而同样数量的桑田可以获52两白银,增加了四倍多.居密:《主人和奴仆》,第8页.烟草更为赚钱,亩烟草收入相当十亩稻田收入,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66—67页.
①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34—38页.不过价格上升的并不快.16世纪50年代福建的永安县,生产一石地租的土地可以卖到4两白银,1782年,同样的土地可以卖到11两,但是直到1864年它的价格也没有超出这个水平.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20—24页.
②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47页;滨岛敦俊:《明代江南三角洲的水利控制组织》,第77—78页.相对小一些的灌溉系统而言,交通系统很少遭到破坏,因为运河渠道连结着大多数城镇.今天,南京和上海之间,仍可以看到593条河道.黄仁宇:《大运河》,第4页.
③关于晚明到18世纪这段时期江南对湖广地区稻米输入的日益依赖,见全汉升和克劳斯:《清代中期的粮食市场和贸易》,第40—71页.16世纪末,政府实际上在管理着跨地区的谷物交换.1596年,太湖东南的秀水地区出现了一种制度,当地政府挑选20—30名本地商人,让他们负责私人输进3000石稻米.当地官员也得到省级政府的特别许可,在各个关津处由军队用船只运送大米.在1621年,湖州也实行了相似的制度,因为督责漕运的专使向产粮地区的官员解释说,让粮商们购买足够的谷物供应太湖地区居民的需要,是极其重要的.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六章,第4—7页.
①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58页.
②西岛定生:《中国初期棉业市场的考察》,第135—136页.利玛窦就此发表评论说,中国可以生产出足以供给全世界的棉花,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第13页.
③西岛定生:《中国初期棉业市场的考察》,第134、138页.在晚明,松江棉纺业所用的棉纱是那些商人从农村家庭纺织者那里收买来的.在万历晚期,这些棉纱大多由城市里上百家的工厂制成长短筒袜.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6—10页.
④据17、18世纪之交的文人记载,那些精美的镶边罗纱和各色丝绸都是很流行的.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107页.苏州也有棉纺织作坊,多在阊门之外.但是,这些规模较小的、只有20多个短工的"堂",较之城东北角的那些大丝绸工场则相形见绌了.在那儿,棉织工每天早晨聚集在著名的花桥一带,而丝织工则聚于广化寺.时人记载说,若机房工作减,此辈衣食无所矣,引自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12页.
①这个时期商业和土地财富的增长远不像以前那么互不相关了,富裕的乡绅家族不再贮存粮食和银钱,而是把资金投放到高利贷或商业中去了.商人也变成了地主,而且与明中期的土地所有者们相比,他们在谋取地租上更精于计算、长于管理.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二章,第29—31页;第五章,第35—37页.根据1605年编著的嘉定地方志记载,乡绅和平民之间的地位差距,以及老人和青年间的等级差别感已变得模糊不清了.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136—137页.
②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42页.
③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31—32页.在1643年的一份记载中,方以智叙述了明末对财富和地位的追求之风笼罩着中国的上等阶层.他抱怨道,文人变成了官僚,并通过交结权势而大发其财.一旦他们当了官,他们就开始积聚家财.就像一般人贪图享乐一样,他们也追求豪华奢侈.他认为,对于文人来说,远离经商致富之事是很重要的,这是有鉴于他的前一代人在17世纪20年代商人与政府的辩论中支持了商人的主张.彼得森:《苦果》,第72—74、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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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会依附关系(第八章江南的抵抗运动)
在上等阶层和中等阶层之下的是穷人和奴仆,他们中的很多人合法地或是不合法地依附于特别富裕的和有权势的人.在晚明时期有许多种不同的依附关系,这因地而异.
在北方,"家丁"可能源于明初的世袭占有形式,还可上溯到元朝户籍制度的影响.在明朝初期,战俘或罪犯一旦被记入"铁册"就要交给得胜的将领,或是被编入其部队,或是成为其田庄中的劳动力.这些人的身份于是就用这种法定形式固定下来,而且不能与自己阶层之外的人通婚.尽管这种奴属制度在洪武政权晚期有所松动,但是在永乐皇帝时期又得到了加强,他把那些抵制他夺权的人黜之为奴,并由其子继之为奴.①尽管这种世袭形式的依附关系在万历政权末又复松动,但是在晚明我们同时又看到沿北方边界私人军队的兴起,这种军队的士兵具有"家丁"这样的半农奴身份,按照习惯依附于其将领.由于来自正规军的职业士兵团体不再由一个指挥官移交给另一个指挥官(从理论上讲这首先就形成了世袭军人),这种"家丁"制度(在清初被叫做"役使兵丁")又得到了加强.实际上,到17世纪中叶,在像山东这样的省份"家丁"一词也用于指称豪强的私兵.那里的乡绅住在有人守卫的寨子和设防的村堡里.②
另一方面,在中国中部和南部依附关系形式更为复杂.③那里的依附关系,在一省与另一省之间可能表现得不同,甚至一个县与另一个县之间也不同.④当然,这种差异也不是绝对的.①尽管在自由人和奴仆之间——在向国家交纳赋税的农民土地所有者与"世仆"或世袭农奴之间有本质的不同,但在这两个极端之间,依然存在着自由与奴役程度各自不同的中间层次.②比如,租佃有许多种形式,在永久租佃权方面和契约与货币化的程度方面互相就有相当的区别.宋代,在"随田佃客"制度下,佃客差不多真的"跟着土地走",他们附属于耕地,由一个地主卖给另一个地主.③在晚明,长江下游地区的佃客在土地出卖时也仍然附属于土地上,但这常常是对佃客最有利的.在"一田两主"的协议中,土地被分成两部分.田面由佃客耕种,而田底所有权属于支付赋税的土地主人.因此,一个新的地主可以购买田底,但是佃客耕种的田面却不能收回,只要他按时交租.这样从理论上讲,佃客是一种"租户",他们对田底所有者根据契约性协议使用其田产.实际上所谓的"佃客,自己常常也变成了出租者,接着又把田面使用权转给实际耕作土地的第三者.①而且,一个佃户可以签订一种同时包括现金支付和劳动义务的合同.②这样,对土地所有者的个人依附关系,与根据商业性和契约性直接现金支付换取的租佃权之间的差别,便混淆不清了.佃户的契约上可能详细说明了,承租者既要交纳现金地租,又要在结婚和一些喜庆场合提供某种劳役.③
在"投靠"(依附于乡绅大族以求得保护)这种形式下,佃户的私人依附关系变得更为强化.如果一个农民交不起赋税,他就可以把原用于交纳赋税的钱物以及地产所有权——交给当地某个新的乡绅——庠生,庠生身份可以免除赋税.④具有这种官方身份的人便可以在赋税册中把那块土地勾销,接受那块土地的地租,而对这块地的旧日所有者(现在是他的佃户)来说,较之早先不得不交纳的赋税,他们也轻松了许多.因此,"投靠"的基本意思,是为获得某个官僚的保护而交出他的土地和劳动.⑤这就是顾炎武在叙述江南的穷苦农民是如何寻求乡绅保护时使用的这个词的意思:"今江南士大夫多有此风,一登仕籍,此辈竞来门下,谓之投'靠',多者亦至千人."①
因为"投靠"意味着寻求一个身在官籍的乡绅家族的保护,因此它与简单地自卖为奴有些不同.后者被叫做"卖身",在此依附于另一个人是以提供食宿为交换条件的."投靠"常常意味着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卖身"则代表劳动的支付.②
除了这些奴役形式之外,在农村还存在着自由的劳动力市场.在收获季节,有小块土地的农民常常去做"忙工".不过这里在农工和奴仆之间也存在着过渡的中间类型——从自由雇用的劳力直到某些形式的奴隶.一般说来,一个人为雇主干活的时间越长,那么奴役的程度就越深.短工是根据日工作量来支付工钱的.③根据1588年的一个法令,短工被认为是良民,因此应以自愿方式按计件或计时方法签订合同.①另一方面,对长工要支付收获物的一分份.像农奴一样,他们在法律上被认为是"贱民",不能和一般老百姓结婚,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而且在犯下同样罪过时比平民量刑更为严酷.②
因此,在半永久性长工与永久性的世仆之间的法律区别并不清晰.③而且,"世仆"更为可能依附于最早雇用他们做家内劳动力的家庭.在1397年以后,实际上,在法律禁止非官僚家庭占有农奴以后,收养开始成为一种依附关系的变相形式,许多"世仆"原来是一些孩子,被他们穷苦的父母卖给了那些愿意收养他们的富有的大族人家.④这样的"世仆"改从主姓,甚至有时还被列为家族的成员,不能与同姓的家族成员结婚.他们的主人拥有法律权力惩罚那些用来做家仆或一般的田地劳动力、歌伎和舞伎的"世仆".⑤在15世纪30、40年代,当从金陵(南京)迁都北京以后,自卖为奴做"义男"或做"仆"的情况看来大为增加了.①因为进贡谷物要在大运河上运输,江南的土地所有者开始被迫提供徭役,在1471年以后他们又不得不支付军队运输的费用.日益增长的徭役或徭役的折纳,沉重地落在了江南土地所有者的背上,他们随即就投奔豪绅成为贱民,以逃避这种赋税.到17世纪,江南的一些地区几乎没有自由民了,而富有的大户人家甚至使家奴来充当歌童、嬖童和乐手.②
"世仆"的实际状态看来有很大的不同.③在一些地区,像休宁(安徽)地区,他们几乎是一个亚种姓,比起此地那些贵族商人家族,他们皮肤黝黑、身材矮小④.即使在那里,役使的原因和服务的内容也相当地不同.一些契约规定了人们有从奴仆或佃客身份中脱身的权利.而在徽州,对"仆"的成规则使之处于永久的奴役之中,并在实际上使之成为田庄中的世袭劳力,作为贱民而无法从田庄脱身⑤.有的甚至到了这种程度:主人——常常是一个家族而不是一个个人——可以把他们从家中拉出来像牲口一样卖掉.①在另一些地区,"世仆"则有了半独立的身份,常常替主人担任管事或庄头.②就像是宫廷太监的小小缩影一样,这些"豪奴"通晓了主人的事务,因而他们为主人所倚仗,权势熏人.③石县富绅吴养春的家奴吴荣就是如此.当他被告发侵吞田庄钱财时,他就逃到了北京,投靠了魏忠贤,并加入了皇帝秘密警察组织锦衣卫.因为他了解主人的财产隐私,便利用这个有权势的地位从吴养春那里敲榨了60万两白银.晚明时期,在张溥(复社的创始人)叔父的管家和画家董其昌儿子的世仆那里,也发生了同类的著名事件.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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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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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中国北部地区,特别是像华东地区,明初的家仆也逐渐成了自由受雇的劳动力,叫做"雇工子"或是"做活路".尤其典型的是,这些打短工的劳力早晨聚在市场上,手里拿着锄头,等着受雇于那些需要暂时帮忙的农民.片冈芝子:《明末清初华北的农业经营》,第82页.
②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61—265页随处可见.
③关于奴仆法律地位的详细分析,见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36—41页;美杰尔:《清末的奴隶制》,第333页;王伊同:《北朝的奴隶》,第301—331页.
④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24—125页;小山正明:《明末清初的大土地所有制》第二部分,第64页.比如在安徽南部,特别是在新安,"佃仆"和"奴仆"的地位常常混淆不清.在对一个主人或一个家族承担了额外义务而且被限制在土地上之后,这样的依附人口还是要交纳地租,还可以保留他们自己的财产.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二章,第126页;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13—14页.另一方面,在近代广东,那些"佃民"的地位被一个人类学家形容得近似于北美黑人奴隶.奴役和世代租佃在主家和仆家之间维持下来,这种"联结世袭佃农与地主的纽带,作为以亲缘为基础的合作之间的一种交换是极好理解的.双方的这种交换是通过家族的媒介进行的……从社会角度来看,佃户被当做主人家族的从属……"沃特森:《传统中国的世佃制和地主制的个案研究》,第180—181页.地区与地区之间对人身依附者的看法也是不同的.在17世纪,武进县人以为佃户是世袭的.而在附近的无锡,主仆关系则相当灵活多变.在无锡,如果奴仆很快就换了主人,人们并不感到有什么不满意.实际上,许多无锡的奴仆就像一种职业的家仆阶层,在全国各处受雇.据说在晚明的北京,大多数豪势人家的佣人中至少有一个无锡的奴仆.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五章,第5—6页.
①在明代,各种法律身份不是互相排斥的.比如,一个地主可能同时又是一个奴仆.有些奴仆甚至参加了科举考试.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90页,酒井忠夫:《儒教和大众教育书籍》,第337页.
②一些学者愿意使用"奴仆"而不愿用"农奴"一词,因为他们认为,使用后者就意味着把明代受束缚的劳动者与宋代农奴化的劳动者视为一事.这样他们就等于赞成了东京学派的论点——元、明、清是庄园农奴制的中世纪时代.可参见居密:《主人与奴仆》,第4、36页.严格地说,在欧洲封建社会中,农奴是被束缚于土地上的,属于其主人所有,不过我们或许可以从更广意义上把农奴定义为处于奴仆状态的人,因为,世仆或奴仆劳动者,特别是那些处于就住在本地管理田庄的地主手下者,是在除道德习惯外没有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听凭主人使唤的,那么"农奴"一词就是很恰当的了.不过事实上,农奴在法律上依然是依附者.这一点见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77—678页.
③仁井田升《中国的国家权力与农奴制》随处可见.
①"一田三主"的制度在福建是普遍存在的.田底的主人或"苗主"(他可能连地产在哪儿都不知道)把土地转租给收租者或"赔主",他们再转租给佃户.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44—45页.晚明时期,在福建,特别是福建北部,我们看到这样一种市场关系在加强,即所有权的出卖和再出卖变得非常容易,而且也刺激了收租人的投资.比如,表示最后出卖的"断契"逐渐地被"活契"所取代,它给出卖者一个买回土地的机会,一个可以以更大的价钱卖给第三者的权力.杨国桢:《试论清代闽北民间的土地买卖》,第5—6页.
②陈张富美:《明清时期中国租佃关系初探》,第3—4页.
③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8页.
④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28页;清水泰次:《明代的流民与流贼》,第217页.
⑤因此,当所有权以这种形式让渡时,它并没有与原来的所有者完全脱离,原来的所有者也没有把所有权永久出让.比如,在上海附近,奴仆只是暂时地出让了他的所有权和个人.如果这位新主人有所失势,他就会抽身而去另觅新生.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84—685页.
①顾炎武:《日知录》第十三卷,引自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80页;又见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与民众》,第18页.根据明代法律,只有公、侯和三品以上官僚才可以雇用奴仆.但实际上,这常常是整个统治阶级的特权.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80—681页.
②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66—68页.有一些学者对"投献"(交出自己的土地)与"投靠"(作为家奴为某家族干活)加以区别.参看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46—247页.实际情况中,"投靠"往往同时包括了这两种行为.大多数被雇用的劳动力被认为是奴仆,他们受雇的条件包括一种债务奴役,有时叫做"佃雇"或"佃佣".因为这家的主人可以抵押他的劳动力或其家庭的一个成员以换取谷物和银钱.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83页.
③对这种劳动者的工资的一些观念可以从1606年在江南使用的小学算术书中找到.在这个小学读本中有一个问题是:"今有四人,来做工八日,工价九钱银.二十四人作半月,试问工钱该几分?答曰:一十两一钱二分五厘."(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初探》,第68页.)那么一个劳动力一天的报酬就是2分8厘,见刘永成:《论清代前期农业雇佣劳动的性质》,第92页.
①居密:《主人与奴仆》,第5—7页;又见《吴江县志》,引自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初探》,第68页.
②居密:《主人与奴仆》,第5—7页;片冈芝子:《明末清初华北的农业经营》,第82页.换句话说,在明清时期,在法律条文中雇工是从奴仆形式的"短期化"而来的.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79页.
③麦克德谟特认为:"明代的奴仆最好看成一种人的法律地位,他们有穷人也有富人,对于其主家承担特殊的或一般的契约性义务.男人和女人或是通过买卖、收养、雇用和强制,或是通过结婚和投靠,而沦为奴仆.其义务、为奴时间和报酬,都不大相同.这些奴仆中有一种一般被称作'佃仆'的田间奴仆,几乎占城乡人口的1/5;他们的奴役地位常常是限于地主的特殊义务,即使有被强制的情况,他们也很少被束缚于土地上,或很少完全附属于主人."同上;又见沃特森:《传统中国的世佃制和地主制度的个案研究》,第237—239页.
④美杰尔:《清末的奴隶制》,第330页.这种协议的一个例证,见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55页.
⑤在17世纪初期,主人常常随心所欲的奸淫奴仆家庭的女性成员.有时他们非法地杀害或烧死奴仆.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二章,第14页.
①宣德时期(1426—1435)农奴的出现伴随着流民数量的增多.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25页.
②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第86页.
③西村数余区别出至少五种不同的奴仆或奴隶:家奴、逃避国家徭役的人、田间劳动者、田庄工头,还有那些投靠富人以事敲诈他人者.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28—29页;又见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88页.
④泽恩道弗尔《徽州的奴隶状况》随处可见.明代徽州佃奴往往是宋代佃奴的直系后代.泽恩道弗尔:《"新安名族志"和公元800—1600年中国绅士社会的发展》,第208—212页.
⑤在徽州许多从事耕作的奴仆被派去开垦不易耕作的山地,搬石造田,大多数农民不愿意承担这样繁重的劳作.在营造梯田的过程中,奴仆们也砍伐树木,为他们的主人种植茶叶.这就生产了市场商品,促进了安徽商业的发展.叶显恩:《试论徽州商人资本的形成与发展》,第5—9页.
①章有义:《从吴葆和堂庄仆条规看清代徽州庄仆制度》,第45页;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19页.
②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91—692页.奴仆也为他们的主人经营商业.实际上,一些乡绅家庭往往以选择有经商经验者做代理人的方式投资于商业.这个代理人——他往往自己也拥有财富——作为回报同意"投靠".虽然这个代理人自愿成为奴仆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抵押或是间接的保证,但是这种委任也给了代理人以逃避徭役的机会和有势力的主家的保护.从长远观点来看,这种情况可能会妨碍精明的事业家的出现,因为它鼓励了投资者坐吃利润的想法,而且也把管理权交给了相对乡绅的崇高社会地位而言还处于奴隶状态的中间人.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二章,第22—24页.
③佐伯有一:《明末的董氏之变——关于"奴变"的性质问题》,第48页;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76—677页.
④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51—269页;佐伯有一:《明末的董氏之变——关于"奴变"的性质问题》,第50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与民众》,第19—20页.有人认为,"纪纲仆"奴仆头目由于他们的实际权力和低下的社会地位之间的矛盾,加剧了他们的心理负担.他们通过剥削他人和背叛主人来表达这种愤怒.居密:《主人与奴仆》,第57页;《16—18世纪地主与农民的关系》,第17页.也有人认为,奴仆代理人是一些比自由人更粗暴的管家和更凶残的监工.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二章,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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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阶级矛盾(第八章江南的抵抗运动)
有钱有势的家奴,是大多数田庄依附人中的例外.无论如何,他们的个人权势,或是假其主人名义的敲诈行为,只是对他们奴役地位的可怜补偿.而且,如果17世纪的材料是可信的话,那么江南乡村人口的20%—30%,已经通过"卖身"或"投靠"的方式,而依附了富户人家.①其他许多农民成了富人的佃户,而且根据同样的当时材料,在满人征服时期,社会上下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潜在阶级冲突.城中大户和乡村佃农相视若仇敌.②至少在万历时期这种敌对关系一直在发展,那个时代的许多作者常常把16世纪初平静的时期与17世纪强弱两分和百姓相互争产骗财时候的经济斗争进行比较.③中介性市场城镇的扩大给乡村穷人提供了更为自由的城市环境,在那里他们成了"市井之徒"——用士大夫的语言来说.城镇中的享乐消遣,也引起了对中上层富裕阶级的嫉恨.①因此,特别是在中国的中部和南部,晚明时期出现了大量的事例,说那些佃户们聚集在集市上,纪念15世纪福建人的起义及其领袖邓茂七,并且继承了他的旗号——铲平王.②
皆僭号铲平王,谓铲王仆贵贱贫富而平之也.诸佃各袭主人衣冠,入高门,分据其宅,发仓廪散之,缚其主于柱,加鞭笞焉.每群饮则命主跪而酌酒,抽其颊数之曰:"均人也,奈何以奴呼我!今而后得反之也".③
在其他一些平均主义色彩不太强烈的事例中,则是市民们聚众抗议稻米的囤积、谷物的倒卖以及大秤小斗一类欺诈手段.①1624年在广东,市民殴打了那些囤积者,并且抢走了他们的谷物.1640年在吴江,紧跟着谷价上涨之后,一个姓朱的和尚发起了一个叫做"打米"的运动,几乎波及到这个县的所有村庄.上百人聚集起来挨门挨户地向富贵人家索要粮食.达到了要求,便放过这家人,若被拒绝了,他们就会捣毁富人的田庄,分掉他们的粮食.②在饥荒年景,当佃户们抗议交纳贡物(新婚礼品、新年肉货、冬日祭物等等)并且认为地租太高时,这种骚乱也会出现.③在吴江地区,1638年蝗灾过后的那个冬天里,太湖沿岸30多个乡村达成协议,参加者先签名和祭祖,然后画押宣誓,当那些代理人替住在外地的地主来此收租时,这些佃户皆不交纳.④
在许多类似事例中,抗议运动组织得很好.在中国南方出现的这种"义约"叫做"纲",这是一个常常用来称呼手工艺人行会的字眼.由于遭到皇帝特令禁止,许多这些组织就像19世纪广东的秘密社团一样,变成了半军事化的秘密组织,人们把它叫做"都",有大小头目来领导.在中国北方,同类的原始武装有时叫做"会",它可能模仿了富商的"会馆"(用于同乡人落脚的地方).⑤尽管这些团体常常容易与土匪团伙混淆,但是他们中的很多组织显然是由一些"贤士"领导的,他们代表着连许多上层人士也会认为正当的要求.比如,在晚明的一次骚乱中,佃户们闯进当地地主的房院,要求在饥荒时开仓赈济、散发其一部分财物,把庞大的田庄割成小块降低地租、免除佃户过重的劳役,而且佃农们要有一小块自己的土地去耕作.①在另一次事件中,江西瑞金的暴动者要求永久的租佃权,"其所耕之田,田主有易姓,而佃夫无易人,永为世业".②
在17世纪20年代,下层社会和"义绅"经常地联合起来,共同抵制中央政府以保卫城市特权.1626年的苏州暴动便是这种社会统一战线的最有名的事件.③在17世纪30到40年代由于社会上下层之间冲突更加尖锐化,所以绅士更加迫切地需要加强上下层之间的这种联盟.江南结为一体的乡绅家族,敏锐地觉察到维持亲族关系这种基本社会联系稳定的必要性④,而且还要通过公共救济、自卫组织和其他乡绅领导的为社会从属者提供福利的各种团体,把乡村和城区组织起来,缩短社会上下层之间的距离.⑤在江南的省地方志中,有很多这种温情脉脉而又有约束力的家长式统治的事例.⑥比如上海的张淇效仿范文正规划义庄,置义田千亩以赡族人.①来自华亭的大城市绅士卫濂为"宗族及乡之贫者"建造了一座义庄.②青阳地区一个官吏的儿子王之璘在1627年为他的家族建立了义田,后来又建立了义学和义仓,"粜谷助赈.③人们可以举出上百个乡绅赞助慈善团体建筑桥梁、修建庙宇,在横跨江南的众多水道上设立摆渡服务的事例.④所有这些不断出现的努力,其目的是缩短贫富之间差距,以使一地的人们彼此紧密地联系起来.在这种社会各个阶层共同协作的精神下,乡兵也被组织起来,以共同保卫家园.比如前面刚刚提到的王之璘,后来组织了一支由他自己家庭出钱资助的民兵,"募壮勇婴城固守,邑赖以全".⑤
当然,乡绅们对各阶层协作的积极努力也表明它的局限.⑥因为反对残酷的经济剥削,因此一部分可能受了王阳明思想(特别是其泰州学派)影响的城市士大夫,一直拥护平民百姓的主张,并且抨击富人剥削穷人.①1636年李进对江南乡绅的抨击和向长江下游富裕地主征税的呼吁,可能就是受到了这种理想精神的影响.②但是那些乡绅的家长式统治的拥护者们,也有他们自己的理论根据.在随后举行的朝廷辩论中,李进的主要对手是内阁大学士钱士升,他是嘉善(浙江)乡绅领袖;家道富裕的钱士升认为乡绅是百姓生活的来源,也是防范起义的第一道防线.钱士升与官僚袁黄结为姻亲.袁黄曾致力道家功过的复兴,并鼓吹三教(道、佛、儒)融合是向社会下层灌输儒教的途径.③袁黄和钱士升都极力强调通过教导奴仆佃户尊敬主人,明辨"事非",从而严密地控制他们的重要性.由此可知,到了17世纪30年代晚期,中国乡绅阶级的一部分人鼓吹更为僵硬保守的儒家家长统治理论,以对抗儒家的民本主义.④
像钱士升这样住在县城的嘉善乡绅上层人士,能够与下层乡绅和那些留在乡下为他们收租的村长们组成稳定的联盟.⑤但是在江南的其他地区,乡绅们的促进有组织的各阶层合作和家长式统治秩序的努力,在农村并不是十分有效的.当时中国的经济危机的恶性影响破坏了他们的企图.对外贸易的下降意味着白银输入的减少,紧接着就是相对于铜币而言的可怕的白银通货紧缩.在江南,1638—1640年之间的铜币贬值44%,在1640—1646年之间又贬值6%.①同时,纺织品的需求量在江南急剧下降,因为那个地区与内地的大量贸易关系被切断了,而且与日本、马尼拉、马六甲的贸易实际上处于停顿状态.在1642年到1644年的松江地区,棉花的平均价格只相当于它正常价格的1/8.②因为松江地区一半的贸易收入来自纺织业.因此那里的一般人已买不起当时以每担二两银子出售的稻米了.③但江南东部的稻米生产早已不能自给自足,因此这里的老百姓完全依赖于稻米的输入.如万历时期的一份地方志所言:
县不产米,仰食四方,夏麦方熟,秋禾既登,商人载米而来者,舳舻相衔也.中人之家,朝炊夕爨,负米而入者,项背相望也.倘令金鼓一震,矢石交加,城门十日不启,饥人号呼,得不自乱乎?④
由于苏州陷入了当时的经济危机,许多私人房屋或是空了出来,或是被卖掉;上海地区——它常常被称为小苏州——也出现了可怕的饥荒景象.①1641年一个上海的学者写道,这个地区的百姓易子而食,或是挖尸蒸吃.自从棉布商人绝迹以后,松江的百姓只能坐以待毙.②
第四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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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70—275页;又可参见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第690—691页.奴仆制实际上是重叠累积的.有大量事例说明,许多仍然依附于最初的主家的农奴,自己随后也占有了农奴.法律规定,奴仆不允许获得或购买乡绅的身份,但是据知太湖地区的奴仆代理人往往以这种方式获得乡绅身份.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一章中随处可见.
②宁化地方志.引自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50页.
③《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44页.根据正德年间(1506—1512)文人们的记载,松江地区的一般情况是大户人家以家长式资格通过契约把土地租给佃户.人们把这理解为相互的扶持.就理想的情况来看,在歉收的年景地主应该救济他们的佃户.这些地主常常住在乡下,亲自征收地租,享受佃户的酒食款待,同时也回赠礼物.到了16世纪后半期许多人记载说,这种传统的合作性保护——依附关系出现了衰退.这些材料记叙了外在地主和佃户之间在日益地互相猜忌和敌对,佃户们合伙拒缴地租.居密:《主人和奴仆》,第12—15页;皮埃尔-艾蒂安·威尔:《中国水利》,第272页;佐伯有一:《明末的董氏之变——关于"奴变"的性质问题》,第28页.比如,一份1583年的材料表明,直到弘治和正德年间(1488—1521),乡绅们还是非常俭仆的,老百姓也较为富裕,而在嘉靖和隆庆(1522—1572)以后,乡绅们越来越富,而老百姓却日益穷困.1599年一份来自山西北部的大同的报告表明,在晚期的上等阶层日益奸诈蛮横,衙门里的胥吏全都在为所欲为,敲诈勒索百姓;父母与儿女之间也越来越缺少孝顺和尊敬.1609年山西太原地区的地方志说,自嘉靖和隆庆(1522—1572)以来,平民百姓变得不安分守己了,不再尊重老人;而且崇尚"左道"的人们大大地增多了.17世纪初期福建的地方志记载说,地主在遥远的地方坐吃地租,关系更为疏远,因此佃户们越来越容易拒交地租了.1619年沾化(在天津南169公里)地方志说,自从16世纪70年代以后,那个地区世风日下,权贵人家欺压贫弱,土地集中现象极为普遍.根据渭水南岸、西安东面的渭南地区的地方志记载,从16世纪六七十年代起,那里也是世风日下.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143—150页.
①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27页;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四三卷,第16页,第一四七卷,第38页.许多材料说,"无赖"们聚集在城镇集市上,晚上又常常和大姓的世仆及衙门胥吏聚众赌博.在17世纪初,在集市进行赌博的情况明显增多.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143页;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43页;又可参见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很显然,生活在附近的少量自由农民的存在使得穷苦的奴仆们感到一切都被剥夺了.居密:《主人和奴仆》,第17页.
②清水泰次:《明代的流民与流贼》,第367—369页;又见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初探》,第94—95页;森正夫:《16—18世纪的荒政与地主佃户的关系》,第434—436页;小山正明:《明末清初的大土地所有制》第二部分,第61页;肖尔:《中国明代的最后朝廷》,第54页;"铲平王"也有其他写法,傅路德和房兆楹编著的《明代人名辞典》,第1275页.
③永新地区地方志,引自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26页;又见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45—246页;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155页.永新在江西西部的井岗山区.
①傅衣凌:《明清农民社会经济》,第130页;森正夫:《16—18世纪的荒政与地主佃户的关系》,第75页.
②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28页.它与欧洲的粮食骚乱与纳税人抗议活动显然是很相似的.可对比英格兰这类运动的著名研究,见汤普森:《18世纪英国的道德经济思想》.
③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136页.
④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第130、137页;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45页.
⑤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37—141页.
①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24页.
②同上书,第136页;又见许大龄:《试论明后期的东林党人》,第3页.
③沟口雄三:《东林党人的思想——近代前期中国思想的发展》,第187—188页.
④同上书,第176—178页;佐藤文俊:《明末袁时中之乱》,第223页.
⑤滨岛敦俊:《乡村社会》,第12—13页.一个外住都浙江嘉善会的地主陈龙正在1630年致信另一个乡绅,详细述说了他出借稻米给贫苦农民的方法,并且建议采取相同的慈善做法,以为这个县的公益效力.他还创立了"同善会",在城市穷苦人中行好事;同时,他要求乡绅服徭役,不要借免役占便宜.森正夫:《明代的乡绅》,第50—51页;沟口雄三:《东林党人的思想——近代前期中国思想的发展》,第236—238页.
⑥家族族长也要给穷苦亲属一些好处,因为他们担心失去田庄的劳动力来源.如果能使同族的贫民留居乡里而不致流入城市,那么这些管理地主就随时都有劳动力的供应了.这可能会阻碍节省劳力的技术的采纳.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二章,第42页.
①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五八卷,第3页.范文正就是范仲淹,著名的宋代学者和博爱主义者,他认为对公众的施舍救济是儒家绅士的责任,特威切特:《范氏家族》,见于各章.
②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五八卷,第1页.
③同上书第一六一卷,第16页.
④参见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五九卷,第9页;又见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第75、87页;居密:《地主和农民》,第23—24页.
⑤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六一卷,第16页.当一个地区的豪家试图进入邻近地区时,这一地区的联系就会得到加强.比如,在冒襄的家乡,从长江到江阴间的如皋地区,那里贫苦的渔家住在泥沙沉积而成的岛屿上.当地方上的"豪家"想占有这些冲积地时,如皋当地的乡绅、知县和岛上居民都捐出收成的一部分,用于建造船只和购买武器,进行抵制.同上书第一一五卷,第41页.
⑥这样,在明朝统治的最后30年里,尽管安徽桐城的乡绅免除了一些农民的债务,而且尽力采取救济措施,但是这个富庶地区的乡绅仍然在滥用特权."以前对地方公益的关心似乎已经消失在狭隘的一己和家族的利益之中了.加之他们对普通百姓日益傲慢的态度,这就足以导致各乡绅家庭及亲属间的相互疏离,并在他们和社会其他人之间形成危险的对抗".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67—68页.
①丁伯格:《贤人与社会》,第132—134页;狄百瑞:《晚明思想中的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第178—181页.
②沟口雄三:《东林党人的思想——近代前期中国思想的发展》,第181页.沈定平(音译)相信,晚明时期的阶级冲突在像海瑞和张居正这样的国家官僚中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社会危机感;他也断言,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导致了在租佃关系方面的逐渐变迁,使得地租按照更加有利于种田人的方式得到调整(即变成定额租).根据沈的看法,如果这种社会危机由于17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大规模起义而得到了加强的话,这种进步是不可改变的.刘广京:《世界观和农民起义》,第366页.
③狄百瑞:《晚明思想中的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第175—176页.
④奥崎裕司:《中国乡绅地主的研究》,第577页;傅路德和房兆楹:《明代人名辞典》,第237—239、1632—1635页;酒井忠夫:《儒教和大众教育书籍》,第343页.
⑤奥崎裕司:《中国乡绅地主的研究》,第578页.
①1638年1000枚纯铜钱值9两银子;1640年它们只值银5两;1646年兑换率上升到17两银子换1000铜钱.艾维四:《论白银、外贸和明末经济》,第20页.
②原棉的正常价格是每担棉值银3两到4两.在这个时期原棉价格降到每担只卖0.5到0.6两银子.艾维四:《论白银、外贸和明末经济》,第19页.
③洪武时期(1368—1399)稻米的平均价格是一担值银0.46唡.永历时期,价格开始下降,在1460年到1490年之间降到每担0.44两.在15世纪的最后10年的对朝战争期间,通货膨胀开始出现.在17世纪20年代,米价稳步上升,达到每担白银0.927两.到30年代,米价已经翻了一番还要多,平均每担米为1.159两.吉斯:《明代的北京》,第159—165页.据统计,从湖广到江南船运稻米的价格是它原价的两倍.帕金斯:《政府对工业化的阻碍》,第482页.
④转引自埃尔文:《古代中国模式》,第213页;又见埃尔文:《均衡技巧》,第169页;褚华:《沪城备考》第三卷,第12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190—191页,及其《嘉定忠君》,第202—203页.
①艾维四:《论白银、外贸和明末经济》,第21页.顾大任在广东任按察使,后来退休回到苏州.他的传记描写了当时这个城市的情形:"十四年,苏州大疫,饥馑载道,顾倾囊赈济,赖活甚多,家竟中落,仅存一屋,青苔满壁."1644年顾大任曾经两次想自杀,每次都被其仆人劝阻了.两年后他得了中风,开始吐血,死前大呼:"皇帝,臣来也."气绝而亡.钱咏:《履园丛话》,第121—122页.上海被叫做"小苏州",因为它是过往商人的一个重要聚集地,而且也因为它的庞大人口.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106页.
②彭泽益:《清代前期手工业的发展》,第9页.那个春天白米卖到了每担5两银子.一些官员建议当地的乡绅开设粥铺,但是许多人在来此之前就死在了路边.邓斯坦:《明末流行病》,第14页;科尔森生动地描述了其他社会类似的情况,在那些地方,农民或是由于缺乏工具与知识,或是种惯了能换钱的作物,已经不能再从事基本农作物的种植了.科尔森:《丰年与荒年》,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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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农奴暴动(第八章江南的抵抗运动)
在1643年到1644年之间的秋冬时分,由于在湖广和江西的张献忠部队切断了向长江下游的稻米航运,局势变得更为严重了.③接踵而来的春季和夏季又遭到干旱的蹂躏,松江地区的所有水井都干涸了.当崇祯皇帝遇难和北京被李自成攻陷的消息传到长江下游地区时,米价几乎上涨了四倍.④
神父安东尼奥·古维(AntonioGouvea)在他给大主教的年信中讲述了随后在上海附近地区发生的事情:
这个城市的农民全是或几乎全是那些致仕官僚和社会地位很高的文人们的农奴,他们耕种其土地以获得一份粮食.在城里和乡下有千万这样的人.现在他们知道,皇帝没有了.由于南京当时还没有人称帝,他们便组成一支几千人的队伍,向他们的主人索要自己的奴契.因为中央政府已经陷落,他们也解放了.在乡下,他们拿起兵器冲向地主,杀死主人,抢劫财产,肆意侮辱,无所不为.没有任何士兵来弹压他们,因为城市里的长官已经结束了他的使命,而新的官员还没有到来.在农村举行起义后,他们又派人对那些官吏和文人们说,他们应该立即给他们废奴为良的证明,否则,他们就会在7月18日那一天破城而入,毫不留情地杀尽一切.尽管在城里有几千人和最有权势的致仕官僚,但是没有人挺身出来进行防守,他们只是简单地等待进攻——这就是中国的政治.到了预定的那一天,起义者从敞开的城门进入城市,捣毁大户的房屋,砸烂大门,蜂涌而入,鞭打脚踢,拿走他们想要的东西.那些斥责或劝说他们的人也受到鞭打和侮辱,在他们中间有我们保罗·克劳(即徐光启)的记忆力非凡的二儿子.①
上海的农奴起义,是长江下游地区众多暴动中的一个典型事件.在长江下游,富户的家仆和佃农们联合起来,进攻他们主人的房院,要求归还他们的奴契佃约,并且抢夺粮食.②
明王朝的陷落,似乎预示着社会秩序的变动——或者至少是生活的暂时更新,一个新的开始,因而也是一个清扫社会的时机.①就像1645年在黟县(安徽)的农奴起义中宋乞的追随者们说的那样:"君主已变,主人当变仆人;主仆当兄弟相称."②从进攻富人宅院索回"卖身文约"开始,农奴的起义联合了"佃兵"一道用暴力打击乡绅权贵.当乡绅逃进了城镇时,农村的贫苦百姓就去焚烧富人的园舍,打开了他们的仓库.在这个时期,许多佃农逃离了土地,加入了那些活跃在中国中部和南部的啸聚而成的军队.③
因为江南东部的起义从一个村庄蔓延到另一个村庄,当地的乡绅转向南明政权请求帮助,镇压暴动.因为新的政府很快在南京建立起来,因此那些忠君的官僚们眼下就可以把各种社会力量组织在一起.苏松地区的军事将领在一个叫做南翔的地方镇压了20股或者更多的起义军.兵备道祁彪佳要求村长们严格执行"保甲"制度,同时撤换了那些软弱无能的当地官员,加强当地的保卫措施①,在1644年到1645年间的冬季,难得的安宁又降临到这个地区,佃农和农奴停止了骚动.但是就在上海北面的崇明岛上,麻子顾三领导的海盗人数增加了,当地的土匪变得更为猖獗,因而乡绅们加强了他们的卫兵.②然而,乡绅们的"看门狗"又反过来咬他们的主人.太仓地区一个姓名不详的乡绅描述了沿海城镇沙溪流氓"乡兵"的情况:
吾镇即有乡兵,即"无赖子"之"乌龙会"也,自崇祯帝晏驾北都信确,里有黠桀者数人,收集党羽,名"乌龙会".虽市井卖菜佣人奴不肖,但有拳勇斗狠,即收名庑下,衣食之;遇孱弱,即啮之,必见骨.③
这些"乡兵"确实有点正规军的样子.但是大多数真正的士兵属于乡村劳动力中最贫穷的阶层,再加上城镇的茶叶店员们.乌龙会并没有广泛的社会联系,但这个无法无天的军事团伙的几个头目是乡绅最害怕的那种人.其头目之一俞伯祥,是一个世代依附于王氏家族的农奴.另一个首领陈孟调是徐氏家族的一个家仆,他与几个家人都加入了这个组织,起因则是与另一个家族的婚姻纠纷.④
对于江南安分守己的百姓来说,这是些很难令人放心的组织.当南明军队崩溃的消息传来时,太仓的农奴再次造反,乌龙会的领导人俞伯祥宣布说,他将要废除世袭为奴的制度,农奴应该只让自愿投靠的人去做.⑤随着抢劫和暴力行为的蔓延,随着太仓东部乡民聚众千人掠杀主人,这种混乱甚至也波及到了一些城市.
大兵渡江,锋焰遂起.五月十二日(6月7日)闻信,十四日即数百人执兵,其魁装束如天神,鸣锣呐喊,铳声四起,游行街中,民惶怖伏,竟夜不安枕.翌日,即要诸大姓金帛,诸大姓不即应,以危言相撼,声言某日劫某姓,先舣舟自匿其妻子,借此煽人.十七夜三鼓,民方寝息,忽号于市曰:"东有数百人至矣!各执兵,欲焚市矣!"于是人人各从梦中惊起,抱儿女,携囊袱,啼哭四奔.①
这次进攻原来是一场虚惊.但是两天以后,数百强徒真的进攻了沙溪,杀死不少富裕人家,这使此地乡绅和亚麻富商相信,任何秩序都要强于这种社会混乱.②当清朝官员来到这里索取州县人口和赋税籍簿时,这些账簿便被交了出来,而且新的地方长官受到了欢迎.③在由于与李自成合作而被南明政府定为逆罪的前都御史时敏的帮助下,沙溪的富户人家得以平定乌龙会,逮捕并绞死了它的几个领导人.④
第五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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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艾维四:《陈子龙》,第113—114页.
④埃尔文:《近代以前中国纺织工业技术的经济面面观》,第41页.
①《罗马基督教社区档案》,日本,第122号(对开本第204—242页),第213—214页(材料由小韦尔斯提供).在此之前,由一名佛教徒为首的一个地方教派在乡村地区招收了大量信徒,而这个地方皈依基督教的人数也是上海附近地区最多的.当地官员对基督教徒和当地教派同时加以查讯,释放了前者,对后者却加以鞭笞.见上书,第212—213页.据报告说,在1650年,上海的基督教人口总数已达1.8—2万人.邓恩:《一代伟人》,第308页.
②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46页.可能因为17世纪50年代在湖北和河南也发生了"奴变",使得农奴和奴婢赎回自由变得越来越容易了.到18世纪初,特别是1685年以后,大多数农奴契约由没有公证的"白契"变成了有公证的"红契"或"印契".前者被认为是暂时的契约,而后者则规定了长期的义务.清初期和中期的法律条文规定,穷困潦倒的百姓可以签订"白契",如果他们后来攒够了钱,他们就可以用从良(禁止)的那种方式"赎身".到雍正时期,"红契"不再使用.不过雍正时期所谓的废奴被历史学家们过分地强调了.许多史料不仅表明,在18世纪40年代江苏等地,仍然存在着变卖儿童给富户人家、平民因与农奴结婚(这被叫做"招配")或是因为"投靠"而变成农奴的情况,而且还表明,各地司法机关支持地主惩罚农奴,并禁止奴婢反抗主人.在18世纪还有许多奴仆在争吵中杀死主人的事例.韦庆远、吴其雁、鲁肃:《清代奴婢制度》,第7、23—27、34、45、52—53页;又见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57页;美杰尔:《清末的奴隶制》,第330页;沃特森:《人口买卖》,第223页.
①森正夫:《1645年太仓州沙溪镇乌龙会的反叛》,第200页.
②宋乞任命了12个武装起来的奴仆伙伴,他曾说:"吾辈祖上为役使,其后人当为继.时乃天赐良机,吾主无能为,不堪挥戈.吾辈可因势利导之.若欲压之,业已晚矣."居密:《主人和奴仆》,第59页.
③这个运动始于长江下游,盛于遥远的南方广东."二年春二月,社贼起.贼皆人奴,忿杀其主以叛.始于顺德县冲鹤村,延及新会、开平、高要,皆杀逐其主,掘其坟墓,踞其妻室,连年屠毒,至顺治十五年乃已."《高要县志》,引自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22页.
①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48—249页;《嘉定忠臣》,第265页.
②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4页;《嘉定忠臣》,第269页.
③《研堂见闻杂记》,第3页.乌龙会可能有一些明军人.森正夫:《1645年太仓州沙溪镇乌龙会的反叛》,第208—209页.
④《研堂见闻杂记》,第3页.
⑤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9页;《嘉定忠臣》,第272—273页.
①《研堂见闻杂记》,第3页.
②关于太仓的纺织业及商人情况,见西岛定生:《中国初期棉业市场的考察》,第123页;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40页.有权势的乡绅已不能保护自己免受百姓的猛烈报复了.复社的创始人之一张采早些年被牵连进了一件侵吞财产的案件.1645年6月12日,一群人冲进了他的房子,把他抓住并拖到了衙门,在那里强迫他在认罪书上签名,然后用石头砸他,并被头朝下地拖着穿过大街,来到小学校广场,把他扔在那里等死.但他从摧残中活了下来,被亲戚们抬进了屋里.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5—266页;《嘉定忠臣》,第270页.
③太仓的长官最初由王介福担任,他是著名文学家王世贞的长孙.王介福利用他与钱谦益的密友关系担任了此职,并且向当地富户搜刮钱财.清廷任命的官员是周荃,他到太仓后,轻而易举地取代了王介福.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80页.
④同上书,第266—267页,及其《嘉定忠臣》,第271—272页.尽管建立直接联系是不可能的,但是在那些土地所有制度对乡村贫民来说是出奇残酷的地方,似乎就很容易降顺.比如在长州,一些小地主带领"乡兵"抵制清朝官吏,但是他们很快被抓获或被杀死了,而住在城镇里面吃租的乡绅们对此几乎没有反响.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76页.在宜兴(太湖西岸),那里乡绅逃避赋税和地主住外的比例很高,以至于50%的土地承担了全部赋税,因此那个地区只有很少的老百姓响应复明领导人任源遂.侯方域:《壮悔堂集》、《壮悔堂文集》第五卷,第12—13页.梁方仲:《明代的地方税吏》,第264页.宜兴附近的溧阳的主要武装队伍是由两个叫做潘茂和潘珍的人领导的,他们以前都是潘家的仆人.《溧阳地方志》.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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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作恢复秩序(第八章江南的抵抗运动)
在无锡和苏州地区,"与人为善"的城市头面人物与清政府之间的类似合作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在无锡,东林党的一位创始人的侄子顾杲,曾因为阮大铖的命令而被逮捕,刚刚从南京监禁中跑了回来,尽管他想招募乡兵抵抗清人,但是城市的长老和乡绅们已经先走了一步,收集了所有的赋税和人口账簿,交给在常州新掌权的清朝当局.当顾杲沿途招募合作者时,他们告诉周围那些不知真情的乡军头目说,他是一个强盗.农民当即杀死了这位著名的文人.尽管他们很快就知道他们杀死的是怎样一个英烈之士,并为此而后悔,但是,这时这座城市已经处于清政府的严厉统治之下了.①在苏州,一个叫做张悌的下层地主确实组织了一支复明的"叛党",但是当有传闻说太湖的匪寇要攻城时,富有的城镇乡绅领袖和乡兵头目叶茂华便把这座城市交给了新王朝的代表,并且因为"倡言百姓归顺"而受到了官方的褒奖.②
受理叶茂华投降事务的清朝官吏是钱谦益的朋友黄家鼒,当他入城时,受到了所有"大姓"的烧香欢迎.①就像清朝的其他招抚大员一样,黄家鼒的任务是解决当地乡绅投降问题,并且作为交换,允许他们对这个地区维持控制,并允诺对此地提供新朝满汉军队的保护而不是进攻.②这是1645年7月2日在嘉兴以南的地区发生的事情.当时恰好是多铎的军队通过嘉兴直奔杭州之时.尽管军队将领自杀了,但是地方官却交出了他的账簿,城中长者们领着居民在城门和城墙上写上"顺民"两个巨大的汉字.在都会周围的大多数地区都效法了这一做法.③
尽管和平受降的政策是由多铎在南京批准的,但是在他被任命为"平南大将军"之后,这个政策就留给了他的侄子勒克德浑(1652年封为顺承王)来执行.努尔哈赤的曾孙勒克德浑在1645年的夏季受命去南京.④他的主要幕僚不是别人,正是前明的"英雄"洪承畴⑤——他拥有内院大学士、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等等荣衔.
自从崇祯皇帝因为洪承畴对北京政权的贡献而为他举行葬礼以后,洪承畴就被认为已经光荣战死在北方前线了.他在南京的再次出现,引起了公众百姓的巨大震动.人们对洪承畴的态度,常常使洪承畴怀着最为羞愧耻辱的心情,回忆起他没有为他的君主殉节,一点也不配得到那些公开表示忠于明君的高尚文人们的尊敬.①
摆脱他的耻辱而又能够有效地用"招抚"手法完成他平定江南使命的一个办法,就是广泛吸收前明官吏加入清政府.洪承畴到南京以后,不断推荐那些前明官僚担任清政府的官员,并向朝廷解释说,没有他们的帮助,他就不能够平定这个地区.
任使为惧,窃思各省事繁,职才短力弱,欲以一人之身,每日历办大小诸务,恐致迟缓错误.职受命之时,内院臣冯铨、刚林等常催职将中国军官旗鼓官堪随用者,俱题请备用……职即先行,沿途及南中有人,皆可举用.②
像钱谦益一样,洪承畴相信,由前明官僚担任中央和本地政府官员将有助于加强对这个地区的行政控制,防止军事事变的发生.③
不过,尽管洪承畴和钱谦益做了极大努力,士大夫们并没有全都响应这种呼吁.就像我们看到的一样,合作立场取决于士绅们的社会利益.可虽然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一点,却并非所有的人都愿意响应这种对法律和秩序的冠冕堂皇的呼吁——即使是用钱谦益的话来说,投降新王朝并巩固它的统治,对平民百姓更有好处.在士大夫当中,有一些人感到对更高的道德要求负有义务,这些人常来自被视为最高层的绅士阶层——也就是那种造就了都市官僚的士绅家庭.①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认为自己在士大夫阶层中属于精华部分,具有负责维护古代崇高道德与文化准则的贵族意识.②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他们是国家的"领土".③他们的父亲和叔父们可能参加过早期东林党运动,而自己可能是某个与复社有联系的文人团体的成员.他们是国家的富有激情的理想主义者——甚至达到过威胁政治稳定的程度.当个人名节与政治妥协相矛盾时,他们中的大多数极端分子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④
随后,清政府以一种避免冲突的巧妙方式,向那些站在公共秩序和政府法纪一边的乡绅中的社会保守势力发出了呼吁.这些乡绅受到了逢迎,但也不是露骨的诱惑.如果这种逢迎过于粗俗的话,这些社会上层名流就会被迫拒绝合作,以避免公众的指责.⑤逐渐地,江南的士绅家族找到了一些办法,既可以与清政府官员合作,以保护他们自己的社会利益,又可以满足清政府控制那个地区丰富的经济资源的要求.①不过,在17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康熙皇帝在位而这种妥协已成为可能之前,双方还需要更多的了解.②这个时候,也就是1645年,新的统治者是过于粗暴了.比如,在嘉定,清政府的地方官张维熙粗鲁地命令当地的乡绅来与之相商,他们就拒绝了.③而在松江,那些已经同意合作的人被要求向新的地方长官推荐一些"人物",但是这位地方长官生硬地命令被推荐的那些"领士"到当地衙门参拜,否则即被视为叛党.④著名作家、松江的几社成员之一夏允彝在此后简短地写道:"譬有贞妇,或欲嫁之,妇不可,则语之曰:尔即勿从,姑出其面.妇将搴帷以出乎,抑以死自蔽乎?"⑤就像我们即将看到的一样,夏允彝本人实际上选择了道德上的清白,而不是政治上的同流合污.⑥
因此,从清人占领江南的最初几天开始,就有一些优秀的年轻士大夫强烈地反对与清人合作.他们所以要挺身而出,部分是因为他们自己的政治立场,这种立场时常可以上溯到为东林英雄进行的辩护.然而,就像我们在苏州和太仓看到的情况一样,当地的城市领袖们往往很快地同意归顺,把他们的赋税簿册交给了钱谦益的部下,或是投降了清朝的军队将领.而且一旦当地富有斗争激情的人想采取行动反对合作时,他们——像张岱——便受到了抵制,或是被他们的城市领袖杀死.然而,清廷政策的一个戏剧性变化,使情势几乎在一夜之间就改变了.
第六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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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88—389页;查继佐:《国寿录》,第70页.
②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3—114页.关于这个时期太湖地区佃农起义的资料,见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五章,第4页.一些像叶茂华这样的人又主动做了清政府的官员.清军南进时,他们随军而行,劝诱各地乡绅接受新的统治者.在江苏北部的徐州出现了一大批这样的人物,他们促成了两淮盐区的投降.但是不知道他们与在北京替清廷办事的山西商人是否有联系.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二卷第32页,第一五一卷第24、25页,第一四五卷第19页.
①文秉:《甲乙事案》,第187页;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3页.
②沈涛:《江上遗闻》,第199页;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七一卷,第10—11页.多铎担心山西军队可能会与当地居民冲突.他首先派了李延龄(李永芳的儿子)的一支1000多人的旗军,已投降的大同军官土国宝随军而行.他们在6月27日入城.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79—280页;《嘉定忠臣》,第279页.
③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6页.这时冒襄——"四大公子"之一——在嘉兴南30里的地方.在那里他的父亲为福王筹划军需.当这座城市落入满人之手后,冒氏家族带着上百个男女奴仆和上百艘船的财物逃往乡下,三个月中一直躲避搜捕.他们还遭到过一次抢劫,有20多名仆人被杀死了.最终,冒襄和八名家庭成员,包括他的爱妾董小宛,逃回了长江北岸如皋的老家.冒辟疆:《董小宛回忆录》,第74—78页;张履祥:《重订杨园先生全集》,第151—153页.在浙江,争取乡绅合作的政策是由张存仁策划的,他作为总督,力主以科举与减税来赢得当地乡绅的支持.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的变化》,第129页.
④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43—444页.
⑤《世祖实录》第十八卷,第15页.1645年8月4日,洪承畴受命取争江南投降.李光涛:《洪承畴背明始末》,第253页.
①《研堂见闻杂记》:第23页;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20页.帕拉福克斯的著作说,他说话时比比划划,被百姓讥讽为"猴子".帕拉福克斯:《鞑靼人中原征服史》,第84页.除了老百姓之外,还有一些羞辱是来自个人的.洪承畴以前的私人老师,忠君之士沈百五被押解到洪承畴面前时,装作不认得他."洪公受国厚恩,殉节久矣,尔何人,斯欲陷我于不义乎?"钱泳:《履园丛话》,第2—3页.
②洪承畴:《洪承畴章奏文册汇辑》第一卷,第1页.1645年9月5日的奏文中有对前明官员杨彤廷的推荐.
③洪承畴:《洪承畴章奏文册汇辑》第一卷,第3—5页.
①邓尔麟:《达官贵人》,第47页;《嘉定忠臣》,第315页;《财政改革》各章.
②魏斐德:《历史与意志》,第250页.
③这句话是高攀龙讲的.见魏斐德:《自主的代价》,第41页.
④作为文人,他们中的许多人因明朝的覆灭而自责.因为事后看起来,明的灭亡与文人们无心政事而醉心于吟风弄月的习性有关.晚明时期典型的文人擅长诗词、散文、乐曲、书法、绘画、篆刻、围棋、戏剧、说书、琴笛,等等.就像对方以智的描述一样,"文人"的概念意味着文化性的爱好与哲学和政治一样重要.当明朝灭亡以后,一些文人似乎对其无关国计民生的文人习性暗暗地产生了怀疑,把王朝的灭亡归结于这种唯美主义的追求.1646年顾炎武写道:近二三十年,吾地文人热衷务虚求空之娱乐,盖无例外者.彼得森:《苦果》,第155页;又见同上书,第31—34页.
⑤魏斐德:《江阴的悲剧》,第66—67页.
①魏斐德:《中华帝国的崩溃》,第29—35页.
②田中正俊:《民变:抗租奴变》,第88、92—93页.
③朱子素:《嘉定县乙酉纪事》,第185页.
④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41页.
⑤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42页;又见彼得森:《顾炎武的一生》第二部,第237页.历史学家司马光评论10世纪历任数朝的官僚冯道说:"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引见施奈德:《楚国的狂人》,第78页.这句话引自当时一部十分流行的书.罗普:《变化的根源》,第7页.
⑥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47页;张廷玉:《明史》(国防研究院),第3114页;查继佐:《国寿录》,第53页;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第63页.关于几社团体起义的决定,见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9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37、247页;陈子龙:《陈忠裕全集》"年谱"中,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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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剃发令(第八章江南的抵抗运动)
最初,在占领南京时,清统治者采取了在北方已经确定了的政策,即命令只有军人才必须遵从满人的风俗,剃去他们的头发.这份在1645年6月19日豫王多铎发布的法令写道:
剃头一事,本国相沿成俗.今大兵所到,剃武不剃文,剃兵不剃民,尔等毋得不遵法度,自行剃之.前有无耻官员先剃求见,本国已经唾骂.特示.①
但是,对于那些以主动剃发为耻的南方儒士来说,这个让步很快就取消了,因为就在这个时期,有两个"无耻"官僚建议清廷改变它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由于北京的那些想借满族排外主义扩大一己私利的汉人归顺者提出的这个诌媚的建议,多尔衮在1645年7月决定改变他停止剃发的命令.于是在清人统治之处,所有汉人都接到命令:士兵和市民们必须剃去他们前额的头发,把他们的头发按照满人的辫式编扎起来.②
根据满人的看法,"留发不留头"的命令不仅能使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外表相同,而且也提供给他们一个很好的忠诚考验.从此,就像我们在前线战斗中看到的一样,归顺者们的合作,就要用部落的辫子发式来做为标志了."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①这样,当清中央政府在1645年7月21日正式宣布普遍赦免江南前明军队的政策时,它所说的是,只要这些官兵悔过自新,并且用剃发来表明他们的归顺,才能够得到"宽恕".
亦差官赍诏招徕抚慰,若遵制剃发,幡然来归,许与新顺将帅一体优叙.②
不过,在汉人官员看来,这是一种奇耻大辱.③明朝人让头发长得很长,精心梳理,并且戴冠帽.④长发和对长发的小心保护成为文人官僚形象与风度的一部分.剃发确实被看成是一种野蛮的行为,一种对文明的亵渎⑤.而且对一个文人来说,剃发是儒者尊严的堕落.这部分是因为它有悖于孟子关于受之父母的发肤不可毁伤的主张.①剃发近乎于阉割——几乎是一个名节扫地的象征,在某种意义上远甚于身体的死亡.顾杲的朋友、著名儒师杨廷枢,在阮大铖清洗政府时,从南京逃到了洞庭,当他因为怀疑涉嫌1647年松江起义而遭逮捕时,审判官讲得很清楚,如果他剃发的话,他就可以不因政治罪行而受到指控,并且会享受到完全不同的待遇.杨廷枢断然拒绝了.他说:"杀头事小,剃发事大".当然,杨廷枢因此就义了.②
剃发命令不仅冒犯了儒士——或者说是那些有历史意识的人,他们记得女真金朝也曾把同样的暴虐行为强加在汉人头上——而且也激怒了一般老百姓,他们视失去头发如同遭到阉割.①当这个新的政策宣布时,一些煽动宣传告诉那些农民说,如果他们剃发的话,他们就会失去老婆,这样就激怒了那些农民百姓.几个世纪以后,农民已经将梳辫子和剪去额发看作是他们自己的装束.但是在1645年当这个政策推广到全中国时,它代表一种对汉族英雄气概的背叛,而且尤其是对长江下游的农民百姓的一种侮辱.就是说,剃发令对于"领士"之下的百姓,类似于以参拜地方长官衙门来公开表明归顺的要求对待文人.远离都市的农民容易接受新的统治者.但是,在这些"夷狄"命令之下改变汉人习俗,却是一种耻辱,因此他们许多人发誓拒绝接受.这样,统治者使满汉融为一体的努力,首先就使中国中部和南部的社会上下层阶级在反对外来者上融为一体.社会上下层之间的冲突被暂时放到了一边;这一次文化贵族和下层江南老百姓站到了一起反对清廷,甚至反对那些愿意接受清廷和平合作要求的耆老、商人和致仕官僚们.在几天或几星期前,一些乡村和城市本已顺从地投降了,然而现在它们的百姓再次起来反对新的政府.
第七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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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37—238页.
②《世祖实录》第十七卷,第7—8页.主张合作政策的汉人很清楚剃发令对和平归顺造成的威胁.在1645年9月,张存仁提醒说,通过科举来笼络归顺者的努力会因强迫剃发而受到破坏.但是多尔衮不为所动.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10页.
①《东华录》,引自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8页.
②《世祖实录》第十七卷,第20页.这个政策最初用于山东界南临海的云台山地区驻防的67名文武官员.
③对许多人来说,这肯定会使人想起金人在1129年的可耻命令,当时金人决定在攻陷开封以后剃去"南人"的头发.特劳泽特尔:《宋代的爱国主义》,第206页.
④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第78页.
⑤晚明时期来到中国的人们注意到了这种引人注目的发式.一位神甫写道:"他们为有满头长发而骄傲,他们让头发长得很长,然后在头顶上盘成发结,再用一个中间分开的发网套住,使头发被夹住并被固定在这个位置上,在发髻顶上戴上一顶帽子.这是他们一般的头饰,而他们头领的帽子是由另一种最好的丝线以及金线织成的.每天早晨他们梳理和装饰他们的头发要花去很多时间.巴克士:《16世纪(1550—1575)的中国南方》,第282页.在同书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另一位神甫相似的论述,见第183页;又可见楢木野宣:《清代督抚满汉比率的变动》,第128页.把陌生的服饰和发式视为野蛮人的标志,这至少可以上溯到《论语》.孔子赞扬管仲使人摆脱了野蛮:"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
①比如,1645年华允诚宁愿隐居无锡,而不愿意剃发.三年以后,即他61岁那年,他被人出卖给了清朝当局,被带到南京去受审.在满汉官员参加的审讯中,华允诚(他是东林领袖高攀龙的及门弟子)南向而立,双手举过头顶发誓说:"二祖列宗神灵在上,允诚发不可去,身不可降".他和他的长孙及藏匿他的几个仆人都被杀死了.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28—229页;《明史》,第2913页;布希:《东林书院及其政治思想意义》,第140—141页.1645年,许多文人躲进住宅的夹壁里,拒绝服从剃发的命令,在朋友们和仆人们的帮助下他们躲开了公众的视线.无锡的邹来甫在被发现并遭逮捕前,在一个朋友家住了将近20年.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83页;又见顾炎武:《亭林诗文集·亭林余集》,第24页.
②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0页.杨廷枢被怀疑与他的学生戴之隽有勾结,戴之隽是1647年在吴胜兆造反时松江起义的主要领导人.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80页;顾炎武:《亭林诗文集》第一卷,第10页.杨廷枢对审讯者说:"明无大臣剃发,此当死无疑."查继佐:《国寿录》,第59页.在他死前,他可能受了伤,他用血在狱墙上写道:"予自幼读书,慕文信国为人,今日之事,乃其志也."文信国是宋代爱国者文天祥.谢国桢:《南明史略》,第90页.他的死刑是在吴江的泗州寺前执行的.当刽子手的斧钺高高举起之时,他大声叫道:"生为大明人……"据旁观者说,挥起来的斧钺已将他的头颅砍掉时,人们听到了最后一句话:"死为大明鬼."刽子手们亦为之动容.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30页.杨廷枢的儿子杨忠文在临刑时为他穿上官袍,然后把这件遗物带回了家里.许多年以后,当他的儿子已经80多岁的时候,才把这件沾有已经变黄了的血迹和刽子手刀痕的衣袍拿了出来,在它面前恭行祭奠先祖之礼.钱泳:《履园丛话》,第3—4页.
①魏斐德:《地方观念与忠君思想》,第55—56页;盖拉德:《南京今昔》,第140—1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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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地方抵抗运动(第八章江南的抵抗运动)
在许多城市里,当地与清朝合作的人接管了政权,并且在清朝官员的帮助下进行着统治,但是这些城市的领导人发现,在他们服从了令人耻辱的命令剃去头发后,却失去了对农村的控制权.在乌龙会已经停止了活动的太仓地区,当地商人和乡绅剃去头发的样子最初让人感到好笑,随后就引起了人们的愤怒.城中之人虽已剃发,乡下百姓依旧未剃.留发之人并不入城,剃发之人并不下乡.剃发之人若被乡人看见,就可能被杀.城乡互不往来.①
那些大多数人迫于乡官的命令而剃去头发的村庄,与那些村民发式依旧的村庄发生了冲突.随后,混乱波及整个乡村,乌龙会重新活动起来,一个叫王湛的生员率领一支民军反抗太仓,进攻了这座城市.②
在嘉兴地区以外的秀水都会,清朝当局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任命当地一个叫胡之臣的卖药商人做县官.③胡医生剃去自己的头发,以为人表率,鼓励其他人也去剃发,但是他只使得自己在地方乡绅领袖面前更加一钱不值了.这些人本来就因为他平庸的社会背景而看不起他.同时,在已归降的村庄中他也遭到农民的嘲笑和痛恨.这种抵制在当地军官陈梧的官署里也发生了,他对那些会聚于此的人们说:"尔等若剃发,则不能保妻".在与屠象美为首的当地乡绅结成联盟以后,陈梧和他的人在当地科场盟誓,杀死了胡县官.乡兵们随后被从各家中召集到一起.秀水宣布自己是一个新的府会.但是当地的部队进攻嘉兴时,那里的城市居民杀死了城内明朝的忠君之士,并且闭门自卫.混乱迅速遍及这个省的各个乡村.陈梧没有能够占领嘉兴,但他一直占据着秀水这个复明分子的大本营.④
这种反叛在昆山也发生了,这个城市以其优质麻布而闻名全国.⑤当黄家鼒攻占苏州附近地区时,昆山知县的主簿阎茂才率领一个乡老和生员组成的代表团向黄家鼒贡献礼物,表示这个城镇的投降.作为回报,阎茂才被任命为县令.不过,他无法统治那些团结一致的乡绅.在南京的南明政权时期,昆山一直由擅长骑射的河南人杨永言管辖.①知县杨永言和军官王佐才一起训练了一支忠君复明的军队,并在勤王运动中吸收了当地的一些绅士,包括著名的诗人归庄和他的朋友顾炎武.②和他们在一起的,还有本地弟子颇多的学者朱集璜.当这个城镇投降时,这些忠君之士无所作为,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缺少公众的支持.但是当剃发令宣布县令阎茂才剃去了他的头发之后,归庄便轻而易举地把民众召集起来了.他带领民众反对知县,并且在1645年8月6日杀死了他.南京陷落后在华亭遁入佛门的杨永言,此时也从隐居中走了出来,和王佐才一起组织了一场浩大的抵制运动.③与此同时,在苏州地区前明兵备副使杨文处死了两个主要的叛徒叶茂华和黄家鼒,并且陈尸于城中闹市.④
当得知杨文在苏州杀死了安抚使黄家鼒的消息时,许多地方官吏弃职而逃.在嘉定、昆山、太仓、常熟和吴江,当地的官署都空无一人.①当起义遍及苏—松—太地区时,多铎回到了江南,命令其部队和许多像李成栋这样的降军去镇压这些"建号阻兵"的忠君之士.②8月4日,清军到达嘉兴,并且插身于陈梧军队和屠象美领导下的农村盟军之间.在一连串严重的失败之后,屠象美的农民军溃归乡里.当多铎的军队使用大炮轰击秀水的城墙时,陈梧也弃城而逃.③抵抗力量在其他大多数地区也相当软弱无力.在太仓,王湛弱小的武装力量很快就被清军打散了.④在昆山,那里有一支组织得很好的抵抗力量,但是清军一到,这支复明力量也只坚持了三天.到8月25日,清军用大屠杀洗劫了这座城市.归庄扮装成一个和尚溜走,得以死里逃生;这以后他改名"祚明"⑤.顾炎武也跑掉了,但是他的两个弟弟死在大屠杀中,母亲也在几天前因绝食而亡.她给他留下了遗言:
我虽妇人,身受国恩,与国俱亡,义也.汝无为异国臣子,无负世世国恩,无忘先祖遗训,则吾可以瞑于地下.⑥
一些史料表明,昆山陷落那天,大约有4万多人死难.①
在一些著名的事例中,忠君之士的军事要塞仍然在坚决地抵抗清军强大的进攻.其中的一个地方就是上海与南京之间的美丽水乡江阴.②它抵抗清军达80天之久.陷落的时候,有7万多人死于清军将领下令进行的血腥屠杀之中.③另外一支复明起义队伍集中在江南中部的嘉定县城.④
第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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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森正夫:《1645年太仓州沙溪镇乌龙会的反叛》,第219—220页.
②《研堂见闻杂记》,第11页.
③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67页;朱子素:《嘉定县乙酉纪事》,第186页.
④在清朝官吏未能立即得到当地乡绅支持时,他们就极力争取其中的蜕化分子.不过,奉承那些"凶豪"从长远看是十分危险的.见朱子素:《嘉定县乙酉纪事》,第189页.
⑤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6页.
①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40页.
②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64—265页.顾炎武说他的名字是杨永济.顾炎武:《亭林诗文集·亭林诗集》第二卷,第9页.
③杨永言要求顾炎武组织一支地方军队.在着手进行这件工作时,顾炎武在弘光皇帝的兵部担任职务.张廷荣:《清初四大师生命之学》,第46页;威尔海姆:《伦理学家顾亭林》,第11—13页.在昆山抵抗运动中王佐才的作用,见《明史》,第3115页;王云五编:《大清一统志》,第916页(第八十卷第26页).归庄是著名作家归有光的长孙,复社成员,出色的画家和作家.他的诗作《万古愁曲》描述了从原始时代直到1645年南京陷落时为止的中国历史.据说顺治皇帝在紫禁城吃饭时,让人唱过这首歌.归庄的弟弟在史可法的幕府,他的两个仆人设法逃过了扬州之屠,带回了大屠杀和兄弟遇难的消息.《归庄集》,第537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27页.
④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66—367页.
①朱子素:《嘉定县乙酉纪事》,第183页;朱子素:《嘉定屠城纪略》,第203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75页.南京政权时期曾经投奔过京口张洪魁的杨文一直打算,一旦满人越过长江,他就在苏州进行抵抗.他和500名贵州籍的卫兵进入苏州城,在街上突然袭击了黄家鼒一伙.周荃逃到了南京,向总督府汇报了事变的情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3—264页,及其《嘉定忠臣》,第268页.杨文后来在福州任唐王的兵部尚书.他担负着收复南京的任务,但他未能阻止从杭州过来的清军,于是在福建自杀而亡.《明史》,第3115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95—896页.
②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75页;《嘉定忠臣》,第276页.
③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7页.在1645年7月末,多铎已经安排好了北方降将.曾是黄得功部将的马得功成为坐镇镇江的总兵官;刘良佐去了长州;李成栋被派往吴淞.他带领5000名士兵奔赴嘉定.他在苏州的部队和1000名旗人负责平定苏州和松江地区.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85—286页;《嘉定忠臣》,第283—284页.
④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5—117页.
⑤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67页.
⑥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27页.
①张廷荣:《清初四大师生命之学》,第46页;又见彼得森:《顾炎武》第一部分,第64页;顾炎武:《亭林诗文集·亭林余集》,第15—16页;彼得森:《顾炎武》第二部分,第236页.
②谢国桢:《南明史略》,第82页;又见彼得森:《顾炎武》第一部分,第60—66页.不过这并没有使昆山的所有抵抗运动平息下来.顾咸建和顾咸正兄弟领导了零星的抵抗运动.顾咸建在1643年的进士试中名列第五.他参加了保卫杭州的战斗,当鲁王投降了阿济格之后,他逃到了昆山.被捕后以不降而死.查继佐:《国寿录》,第54—56页;《明史》,第3098页.他的哥哥顾咸正因为在1644年在延安与农民起义军作战而闻名.北京陷落后他回到了昆山,拒绝剃发,并参加了1647年陈子龙和吴兆领导的起义,后被俘遇害,五个儿子也同时遇难.这个英雄家族中的男性成员只有一个孙子幸免于死.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78—279页;黄之隽:《江南通志》,第153卷,第17页;苏雪林:《南明忠烈传》,第47页.
③魏斐德:《地方观念与忠君思想》(死者应为17万余——译者).
④英国人对于嘉定和它的抵抗运动有过很精辟的研究.见邓尔麟:《达官贵人》.这份研究的修订本最近已经发表.见邓尔麟:《嘉定忠臣》;又见朱子素:《嘉定县乙酉纪事》.研究这个问题同样还可以引用《东堂轶札》,见《明清史料汇编》第十六卷,第1137—1172页.朱子素的《嘉定县乙酉纪事》和他的《嘉定屠城纪略》大致相同,但后者有更多的关于征服平定的材料.关于嘉定抵抗运动的一般情况,见谢国桢:《南明史略》,第9—11、86—87页;《明史》,第3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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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嘉定的崩溃(第八章江南的抵抗运动)
和这个地区的其他县城一样,当清朝的知县在7月17日接管这座县城时,嘉定城最初接受了他的统治.不过这个县官的统治非常短命,因为当地的军事运动很快被忠君之士吴志葵发动起来,并把清朝官员逐出城外.随后,吴志葵率军暂去,并且嘱咐嘉定百姓准备保卫这座县城,同时等待苏州起义的消息.他的离开只是给其他的军事投机分子提供了一个机会——他们中的一些人一直在努力谋求地方权力,此时便为了控制这座城市而互相残杀.①有一个团伙是由一些乡绅和衙门胥吏领导的,一个叫须明征的国子监生全面控制着它.须明征被说成是一个"捉摸不定"的人.1645年6月8日,他和他的60名随从组成的卫队伍攻占了县府,并且直接宣布他为当地的军事首领;但是在以后的两个多月内,他的部队一直在与那些拒绝承认他的权力的其他军事力量进行战斗.而且,像侯峒曾、黄淳耀这样重要的乡绅领袖认为,须明征是在搞暴乱.②另外一支重要的武装力量是一支叫做"王军"的地主武装,它经过一个出身富室、名叫许龙的武秀才的严格训练.这支队伍几年前被用来镇压佃户和农奴起义.现在,许龙支持那些主张政治和社会秩序是不可分的人.他宣称,社会秩序的混乱,从政治上来说会毁掉复明大业.③
与这种保安武装相对的,是嘉定附近农村处处大量组织起来以抵制剃发的其他武装团伙和自卫力量.一份带有敌意的材料记载道:"其时,虽五户之墟亦号曰'乡兵'."④这些武装团伙经常在嘉定附近的佛庙前集会,选举一个领导人,然而去找嘉定地区的乡绅首领,要求食物和给养.他们常常失去控制,转而攻击当地乡绅,并且杀死他们.
通常,"乡兵"之间还经常为控制那些税收关卡而发生纠纷.以往的仇恨现在也开始一并算老账,失败者被扔去喂狗.嘉定的农村实际上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①
1645年7月29日,编入多铎麾下的李成栋部队5000余人挺进嘉定.在新泾一带奸淫烧杀之后,7月30日李成栋的主力部队到达了嘉定城东门.以后几天里,李将军移兵40公里外的吴淞河口,占领了那里陈旧的明军要塞,并接受了那里士兵的投降及军事物资.然后大约有3000多人投入了攻城战斗,但没有立即攻克嘉定,因为干旱已经使得河道干涸,运送火炮这样的重武器变得十分困难.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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