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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

_6 王充(东汉)
魯宣公履畝而稅,應時而有生者,或言若蝗。
蝗時至蔽天如雨,集地食物,不擇谷草。察其頭身,象類何吏?變復之家,謂蝗何應?建武三十一年,蝗起太山郡,西南過陳留、河南,遂入夷狄,所集鄉縣以千百數。當時鄉縣之吏未皆履畝,蝗食谷草,連日老極,或蜚徙去,或止枯死。當時鄉縣之吏,未必皆伏罪也。夫虫食谷,自有止期,猶蠶食桑自有足時也。生出有日,死極有月,期盡變化,不常為虫。使人君不罪其吏,虫猶自亡。夫虫,風氣所生,蒼頡知之,故“凡虫”為“風”之字,取氣於風,故八日而化,生春夏之物,或食五谷,或食眾草。食五谷,吏受錢谷也,其食他草,受人何物?
裸虫三百,人為之長。由此言之,人亦虫也。人食虫所食,虫亦食人所食,俱為虫而相食物,何為怪之?設虫有知,亦將非人曰:“女食天之所生,吾亦食之,謂我為變,不自謂為災。”
凡含氣之類所甘嗜者,口腹不異。人甘五谷,惡虫之食;自生天地之間,惡虫之出。設虫能言,以此非人,亦無以詰也。夫虫之在物間也,知者不怪,其食萬物也不謂之災。
甘香渥味之物,虫生常多,故谷之多虫者粢也。稻時有虫,麥與豆無虫。必以有虫責主者吏,是其粢鄉部吏常伏罪也。神農、后稷藏種之方,煮馬屎以汁漬種者,令禾不虫。
如或以馬屎漬種,其鄉部吏鮑焦、陳仲子也。是故后稷、神農之朮用,則其鄉吏(何)〔可〕免為奸。何則?虫無從生,上無以察也。
虫食他草,平事不怪,食五谷葉,乃謂之災。桂有蠹,桑有蠍,桂中葯而桑給蠶,其用亦急,與谷無異。蠹蠍不為怪,獨謂虫為災,不通物類之實,暗於災變之情也。谷虫曰蠱,蠱若蛾矣。粟米熱生蠱。夫蠱食粟米不謂之災,虫食苗葉歸之於政。如說虫之家謂粟輕苗重也。
虫之種類,眾多非一。魚肉腐臭有虫,醯醬不閉有虫,飯溫濕有虫,書卷不舒有虫,衣襞不懸有虫,蝸疽螻蝦有虫。或白或黑,或長或短,大小鴻殺,不相似類,皆風氣所生,并連以死。生不擇日,若生日短促,見而輒滅。變復之家,見其希出,出又食物,則謂之災。災出當有所罪,則依所似類之吏,順而說之。人腹中有三虫,下地之澤其虫曰蛭,蛭食人足,三虫食腸。順說之家,將謂三虫何似類乎?凡天地之間,陰陽所生,(蛟)〔〕蟯之類,蠕之屬,含氣而生,開口而食。食有甘不,同心等欲,強大食細弱,知慧反頓愚。他物小大連相嚙噬,不謂之災,獨謂虫食谷物為應政事,失道理之實,不達物氣之性也。
然夫虫之生也,必依溫濕。溫濕之氣,常在春夏。秋冬之氣,寒而干燥,虫未曾生。若以虫生罪鄉部吏,是則鄉部吏貪於春夏,廉於秋冬。雖盜蹠之吏以秋冬署,蒙伯夷之舉矣。夫春夏非一,而虫時生者,溫濕甚也,甚則陰陽不和。陰陽不和,政也,徒當歸於政治,而指謂部吏為奸,失事實矣。何知虫以溫濕生也?以蠱虫知之。谷干燥者,虫不生;溫濕
,虫生不禁。藏宿麥之種,烈日干暴,投於燥器,則虫不生。如不干暴,閘喋之虫,生如云煙。以蠱閘喋,准況眾虫,溫濕所生明矣。
《詩》云:“營營青蠅,止於藩。愷悌君子,無信讒言。”
讒言傷善,青蠅污白,同一禍敗,《詩》以為興。昌邑王夢西階下有積蠅矢,明旦召問郎中龔遂,遂對曰:“蠅者,讒人之象也。夫矢積於階下,王將用讒臣之言也。”
由此言之,蠅之為虫,應人君用讒。何故不謂蠅為災乎?如蠅可以為災,夫蠅歲生世間,人君常用讒乎?
案虫害人者莫如蚊虻,蚊虻歲生。如以蚊虻應災,世間常有害人之吏乎?必以食物乃為災,人則物之最貴者也,蚊虻食人,尤當為災。必以暴生害物乃為災,夫歲生而食人,與時出而害物,災孰為甚?人之病疥亦希非常,疥虫何故不為災?且天將雨,蟻出蚋蜚,為與氣相應也。或時諸虫之生,自與時氣相應,如何輒歸罪於部吏乎?天道自然,吉凶偶會,非常之虫適生,貪吏遭署。人察貪吏之操,又見災虫之生,則謂部吏之所為致也。
講瑞篇
儒者之論,自說見鳳皇、騏而知之。何則?案鳳皇、騏之象。又《春秋》獲麟文曰:“有而角。”
獐而角者,則是騏矣。其見鳥而象鳳皇者則鳳皇矣。黃帝、堯、舜、周之盛時皆致鳳皇。孝宣帝之時,鳳皇集於上林,後又於長樂之宮東門樹上,高五尺,文章五色。周獲麟,麟似獐而角。武帝之麟,亦如獐而角。如有大鳥,文章五色;獸狀如獐,首戴一角:考以圖象,驗之古今,則鳳、麟可得審也。
夫鳳皇,鳥之聖者也;騏,獸之聖者也;五帝、三王、皋陶、孔子,人之聖也。十二聖相各不同,而欲以獐戴角則謂之騏,相與鳳皇象合者謂之鳳皇,如何?夫聖鳥獸毛色不同,猶十二聖骨體不均也。
戴角之相,猶戴午也。顓頊戴午,堯、舜必未然。今魯所獲麟戴角,即後所見麟未必戴角也。如用魯所獲麟求知世間之麟,則必不能知也。何則?毛羽骨角不合同也。假令不同,或時似類,未必真是。虞舜重瞳,王莽亦重瞳;晉文駢脅,張儀亦駢脅。如以骨體毛色比,則王莽,虞舜;而張儀,晉文也。有若在魯,最似孔子。孔子死,弟子共坐有若,問以道事,有若不能對者,何也?體狀似類,實性非也。今五色之鳥,一角之獸,或時似類鳳皇、騏,其實非真,而說者欲以骨體毛色定鳳皇、騏,誤矣!是故顏淵庶几,不似孔子;有若恆庸,反類聖人。由是言之,或時真鳳皇、騏骨體不似,恆庸鳥獸毛色類真,知之如何?
儒者自謂見鳳皇、騏輒而知之,則是自謂見聖人輒而知之也。皋陶馬口,孔子反宇,設後輒有知而絕殊,馬口反宇,尚未可謂聖。何則?十二聖相不同,前聖之相,難以照後聖也。骨法不同,姓名不等,身形殊狀,生出異土,雖復有聖,何如知之?
恆君山謂揚子云曰:“如後世復有聖人,徒知其才能之勝己,多不能知其聖與非聖人也。”
子云曰:“誠然。”
夫聖人難知,知能之美若桓、揚者,尚復不能知。世儒懷庸庸之知,無異之議,見聖不能知,可保必也。夫不能知聖,則不能知鳳皇與騏。世人名鳳皇、騏,何用自謂能之乎?夫上世之名鳳皇、騏,聞其鳥獸之奇者耳。毛角有奇,又不妄翔苟游,與鳥獸爭飽,則謂之鳳皇、騏矣。
世人之知聖,亦猶此也。聞聖人人之奇者,身有奇骨,知能博達,則謂之聖矣。及其知之,非卒見暫聞而輒名之為聖也,與之偃伏,從(文)〔之〕受學,然後知之。何以明之?子貢事孔子一年,自謂過孔子;二年,自謂與孔子同;三年,自知不及孔子。當一年、二年之時,未知孔子聖也;三年之後,然乃知之。以子貢知孔子,三年乃定。世儒無子貢之才,其見聖人不從之學,任倉卒之視,無三年之接,自謂知聖,誤矣!少正卯在魯,與孔子并。孔子之門,三盈三虛,唯顏淵不去,顏淵獨知孔子聖也。夫門人去孔子歸少正卯,不徒不難知孔子之聖,又不能知少正卯,門人皆惑。子貢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子為政,何以先之?”
孔子曰:“賜退,非爾所及。”
夫才能知佞若子貢,尚不能知聖。世儒見聖自謂能知之,妄也!
夫以不能知聖言之,則亦知其不能知鳳皇與騏也。使鳳皇羽翮長廣,騏體高大,則見之者以為大鳥巨獸耳。何以別之?如必巨大別之,則其知聖人亦宜以巨大。春秋之時,鳥有爰居,不可以為鳳皇;長狄來至,不可以為聖人。然則鳳皇、騏與鳥獸等也,世人見之,何用知之?如以中國無有,從野外來而知之,則是鵒同也。鵒,非中國之禽也。鳳皇、騏,亦非中國之禽獸也。皆非中國之物,儒者何以謂鵒惡、鳳皇騏善乎?
或曰:“孝宣之時,鳳皇集於上林,群鳥從(上)〔之〕以千萬數。以其眾鳥之長,聖神有異,故群鳥附從。”
如見大鳥來集,群鳥附之,則是鳳皇,鳳皇審則定矣。夫鳳皇與騏同性,鳳皇見,群鳥從;騏見,眾獸亦宜隨。案春秋之麟,不言眾獸隨之。宣帝、武帝皆行騏,無眾獸附從之文。如以騏為人所獲,附從者散,鳳皇人不獲,自來蜚翔,附從可見。《書》曰:“簫《韶》九成,鳳皇來儀。”
《大傳》曰:“鳳皇在列樹。”
不言群鳥從也。豈宣帝所致者異哉?
或曰:“記事者失之。唐、虞之君,鳳皇實有附從。上世久遠,記事遺失,經書之文,未足以實也。”
夫實有而記事者失之,亦有實無而記事者生之。夫如是,儒書之文,難以實事,案附從以知鳳皇,未得實也。且人有佞猾而聚者,鳥亦有佼黠而從群者。當唐、虞之時,鳳愨願,宣帝之時佼黠乎?何其俱有聖人之德行,動作之操不均同也?
無鳥附從,或時是鳳皇;群鳥附從,或時非也。君子在世,清節自守,不廣結從,出入動作,人不附從。豪猾之人,任使用氣,往來進退,士眾云合。夫鳳皇,君子也,必以隨多者效鳳皇,是豪黠為君子也。歌曲彌妙,和者彌寡;行操益清,交者益鮮。鳥獸亦然,必以附從效鳳皇,是用和多為妙曲也。龍與鳳皇為比類。宣帝之時,黃龍出於新丰,群蛇不隨。神雀鸞鳥,皆眾鳥之長也,其仁聖雖不及鳳皇,然其從群鳥亦宜數十。信陵、孟嘗,食客三千,稱為賢君。漢將軍衛青及將軍霍去病,門無一客,亦稱名將。太史公曰:“盜蹠橫行,聚党數千人。伯夷、叔齊,隱處首陽山。”
鳥獸之操,與人相似。人之得眾,不足以別賢。以鳥附從審鳳皇,如何?
或曰:“鳳皇、騏,太平之瑞也。太平之際,見來至也。然亦有未太平而來至也。鳥獸奇骨異毛,卓絕非常,則是矣,何為不可知?鳳皇騏,通常以太平之時來至者,春秋之時,騏嘗嫌於王孔子而至。
光武皇帝生於濟陽,鳳皇來集。”
夫光武始生之時,成、哀之際也,時未太平而鳳皇至。如以自為光武有聖德而來,是則為聖王始生之瑞,不為太平應也。嘉瑞或應太平,或為始生,其實難知。獨以太平之際驗之,如何?
或曰:“鳳皇騏,生有種類,若龜龍有種類矣。龜故生龜,龍故生龍,形色小大,不異於前者也。見之父,察其子孫,何為不可知?”
夫恆物有種類,瑞物無種適生,故曰德應,龜龍然也。人見神龜、靈龍而別之乎?宋元王之時,漁者網,得神龜焉,漁父不知其神也。方今世儒,漁父之類也。以漁父而不知神龜,則亦知夫世人而不知靈龍也。
龍或時似蛇,蛇或時似龍。韓子曰:“馬之似鹿者千金。”
良馬似鹿,神龍或時似蛇。如審有類,形色不異。王莽時有大鳥如馬,五色龍文,與眾鳥數十集於沛國蘄縣。宣帝時鳳皇集於地,高五尺,與言如馬身高同矣;文章五色,與言五色龍文,物色均矣;眾鳥數十,與言俱集、附從等也。如以宣帝時鳳皇體色眾鳥附從,安知鳳皇則王莽所致鳥鳳皇也。如審是王莽致之,是非瑞也。如非鳳皇,體色附從,何為均等?
且瑞物皆起和氣而生,生於常類之中,而有詭異之性,則為瑞矣。故夫鳳皇之聖也,猶赤烏之集也。謂鳳皇有種,赤烏復有類乎?嘉禾、醴泉、甘露,嘉禾生於禾中,與禾中異穗,謂之嘉禾;醴泉、甘露,出而甘美也,皆泉、露生出,非天上有甘露之神,地下有醴泉之類,聖治公平而乃沾下產出也。莢、朱草亦生在地,集於眾草,無常本根,暫時產出,旬月枯折,故謂之瑞。夫鳳皇騏亦瑞也,何以有種類?
案周太平,越常獻白雉。白雉,生短而白色耳,非有白雉之種也。魯人得戴角之獐,謂之騏,亦或時生於獐,非有騏之類。由此言之,鳳皇亦或時生於鵠鵲,毛奇羽殊,出異眾鳥,則謂之鳳皇耳,安得與眾鳥殊種類也?有若曰:“騏之於走獸,鳳皇之於飛鳥,太山之於丘垤,河海之於行潦,類也。”
然則鳳皇、騏都與鳥獸同一類,體色詭耳,安得異種?同類而有奇,奇為不世,不世難審,識之如何?
堯生丹朱,舜生商均。商均、丹朱,堯、舜之類也,骨性詭耳。鯀生禹,瞽瞍生舜。舜、禹,鯀、瞽瞍之種也,知德殊矣。試種嘉禾之實,不能得嘉禾。恆見粢梁之粟,莖穗怪奇。人見叔梁紇,不知孔子父也;見伯魚,不知孔子之子也。張湯之父五尺,湯長八尺,湯孫長六尺。孝宣鳳皇高五尺,所從生鳥或時高二尺,後所生之鳥或時高一尺。安得常種?
種類無常,故曾皙生參,氣性不世;顏路出回,古今卓絕。馬有千里,不必騏〔驥〕之駒;鳥有仁聖,不必鳳皇之雛。山頂之溪,不通江湖,然而有魚,水精自為之也;廢庭坏殿,基上草生,地氣自出之也。按溪水之魚,殿基上之草,無類而出。瑞應之自至,天地未必有種類也。
夫瑞應猶災變也。瑞以應善,災以應惡;善惡雖反,其應一也。災變無種,瑞應亦無類也。陰陽之氣,天地之氣也,遭善而為和,遇惡而為變,豈天地為善惡之政,更生和變之氣乎?然則瑞應之出,殆無種類,因善而起,氣和而生。亦或時政平氣和,眾物變化,猶春則鷹變為鳩,秋則鳩化為鷹,蛇鼠之類輒為魚鱉,蝦蟆為鶉,雀為蜃蛤。物隨氣變,不可謂無。黃石為老父授張良書,去復為石也。儒知之。或時太平氣和,獐為騏,鵠為鳳皇。是故氣性隨時變化,豈必有常類哉?褒姒,玄黿之子,二龍也。晉之二卿,熊羆之裔也。吞燕子、薏苡、履大跡之語,世之人然之,獨謂瑞有常類哉?以物無種計之,以人無類議之,以體變化論之,鳳皇、騏生無常類,則形色何為當同!
案《禮記瑞命篇》云:“雄曰鳳,雌曰皇。雄鳴曰即即,雌鳴足足。”
《詩》云:“梧桐生矣,於彼高岡。鳳皇鳴矣,於彼朝陽。
萋萋,喈喈。”
《瑞命》與《詩》,俱言鳳皇之鳴。《瑞命》之言“即即、足足”,《詩》云“
、喈喈”,此聲異也。使聲審則形不同也。使審〔異〕同,《詩》與《禮》異。世傳鳳皇之鳴,故將疑焉。
案魯之獲麟云“有獐而角”。言有獐者,色如獐也。獐色有常,若鳥色有常矣。武王之時,火流為烏,云其色赤。赤非烏之色,故言其色赤。如似獐而色異,亦當言其色白若黑。今成事色同,故言“有獐”。獐無角,有異於故,故言“而角”也。夫如是,魯之所得者,若獐之狀也。武帝之時,西巡狩得白,一角而五趾。角或時同,言五趾者,足不同矣。魯所得麟,云有獐不言色者,獐無異色也。武帝云得白,色白不類獐,故〔不〕言有獐,正言白,色不同也。孝宣之時,九真貢,獻,狀如(獐)〔鹿〕而兩角者。
孝武言一角,不同矣。春秋之麟如獐,宣帝之言如鹿。鹿與獐小大相倍,體不同也。
夫三王之時,毛色、角趾、身體高大,不相似類。推此准後世出,必不與前同,明矣!夫騏,鳳皇之類,騏前後體色不同,而欲以宣帝之時所見鳳皇高五尺,文章五色,准前況後,當復出鳳皇,謂與之同,誤矣!後當復出見之鳳皇、騏,必已不與前世見出者相似類。而世儒自謂見而輒知之,奈何?
案魯人得,不敢正名,曰“有獐而角者”,時誠無以知也。武帝使謁者終軍議之,終軍曰:“野禽并角,明天下同本也。”
不正名而言野者,終軍亦疑無以審也。當今世儒之知,不能過魯人與終軍,其見鳳皇、騏,必從而疑之非恆之鳥獸耳,何能審其鳳皇、騏乎?
以體色言之,未必等;以鳥獸隨從多者,未必善;以希見言之,有鵒來;以相奇言之,聖人有奇骨體,賢者亦有奇骨。聖賢俱奇,人無以別。由賢聖言之,聖鳥、聖獸,亦與恆鳥庸獸俱有奇怪。聖人賢者亦有知而絕殊,骨無異者,聖賢鳥獸亦有仁善廉清,體無奇者。世或有富貴不聖,身有骨為富貴表,不為聖賢驗。然則鳥亦有五采,獸有角而無仁聖者。夫如是,上世所見鳳皇、騏,何知其非恆鳥獸?今之所見鵲、獐之屬,安知非鳳皇、騏也?
方今聖世,堯、舜之主,流布道化,仁聖之物,何為不生?或時以有鳳皇、騏亂於鵠鵲、獐鹿,世人不知。美玉隱在石中,楚王、令尹不能知,故有抱玉泣血之痛。今或時鳳皇、騏以仁聖之性,隱於恆毛庸羽,無一角、五色表之,世人不之知,猶玉在石中也。何用審之?為此論草於永平之初,時來有瑞,其孝明宣惠,眾瑞并至。至元和、章和之際,孝章耀德,天下和洽,嘉瑞奇物,同時俱應,鳳皇、騏,連出重見,盛於五帝之時。此篇已成,故不得載。
或問曰:“《講瑞》謂鳳皇、騏難知,世瑞不能別。今孝章之所致鳳皇、騏,不可得知乎?”
曰:五鳥之記,四方中央,皆有大鳥,其出,眾鳥皆從,小大毛色類鳳皇,實難知也。故夫世瑞不能別,別之如何?以政治。時王之德,不及唐、虞之時,其鳳皇、騏,目不親見。然而唐、虞之瑞必真是者,堯之德明也。孝宣比堯、舜,天下太平,萬里慕化,仁道施行,鳥獸仁者感動而來,瑞物小大、毛色、足翼,必不同類。以政治之得失,主之明暗,准況眾瑞,無非真者。事或難知而易曉,其此之謂也?又以甘露驗之:甘露,和氣所生也,露無故而甘,和氣獨已至矣。和氣至,甘露降,德洽而眾瑞湊。案永平以來,訖於章和,甘露常降,故知眾瑞皆是,而鳳凰、騏皆真也。
論衡卷第十七
指瑞篇
儒者說鳳皇、騏為聖王來,以為鳳皇、騏仁聖禽也,思慮深,避害遠,中國有道則來,無道則隱。稱鳳皇、騏之仁知者,欲以褒聖人也,非聖人之德不能致鳳皇、騏。此言妄也。夫鳳皇、騏聖,聖人亦聖。聖人
憂世,鳳皇、騏亦宜率教;聖人游於世間,鳳皇、騏亦宜與鳥獸會。何故遠去中國,處於邊外,豈聖人濁,鳳皇、騏清哉?何其聖德俱而操不同也!如以聖人者當隱乎,十二聖宜隱;如以聖者當見,鳳、亦宜見。如以仁聖之禽,思慮深,避害遠,則文王拘於里,孔子厄於陳、蔡,非也。文王、孔子,仁聖之人,憂世憫民,不圖利害,故其有仁聖之知,遭拘厄之患。凡人操行能修身正節,不能禁人加非於己。
案人操行莫能過聖人,聖人不能自免於厄,而鳳、獨能自全於世,是鳥獸之操,賢於聖人也。且鳥獸之知,不與人通,何以能知國有道與無道也?人同性類,好惡均等,尚不相知;鳥獸與人異性,何能知之?人不能知鳥獸,鳥獸亦不能知人,兩不能相知;鳥獸為愚於人,何以反能知之?儒者咸稱鳳皇之德,欲以表明王之治,反令人有不及鳥獸,論事過情,使實不著。
且鳳、豈獨為聖王至哉!孝宣皇帝之時,鳳皇五至,騏一至,神雀、黃龍,甘露、醴泉,莫不畢見,故有五鳳、神雀、甘露、黃龍之紀。
使鳳、審為聖王見,則孝宣皇帝聖人也;如孝宣帝非聖,則鳳、為賢來也。為賢來,則儒者稱鳳皇、騏,失其實也。鳳皇、騏為堯、舜來,亦為宣帝來矣。夫如是,為聖且賢也。
儒者說聖太隆,則論鳳、亦過其實。《春秋》曰:“西狩獲死。”
人以示孔子,孔子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
反袂拭面,泣涕沾襟。儒者說之,以為天以命孔子,孔子不王之聖也。夫為聖王來,孔子自以不王,而時王魯君無感之德,怪其來而不知所為,故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
知其不為治平而至,為己道窮而來,望絕心感,故涕泣沾襟。以孔子言“孰為來哉”,知為聖王來也。曰:前孔子之時,世儒已傳此說,孔子聞此說而希見其物也,見之至,怪所為來。實者至,無所為來,常有之物也,行邁魯澤之中,而魯國見其物遭獲之也。孔子見之獲,獲而又死,則自比於,自謂道絕不復行,將為小人所蹊獲也。故孔子見而自泣者,据其見得而死也,非据其本所為來也。然則之至也,自與獸會聚也。其死,人殺之也。使有知,為聖王來,時無聖主,何為來乎?思慮深,避害遠,何故為魯所獲殺乎?夫以時無聖王而至,知不為聖王來也;為魯所獲殺,知其避害不能遠也。聖獸不能自免於難。聖人亦不能自免於禍。禍難之事,聖者所不能避,而云鳳、思慮深,避害遠,妄也。
且鳳、非生外國也,中國有聖王乃來至也。生於中國,長於山林之間,性廉見希,人不得害也,則謂之思慮深,避害遠矣。生與聖王同時,行與治平相遇,世間謂之聖王之瑞,為聖來矣。剝巢破卵,鳳皇為之不翔;焚林而畋,漉池而漁,龜、龍為之不游。鳳皇,龜、龍之類也,皆生中國,與人相近。巢剝卵破,屏竄不翔,林焚池漉,伏匿不游,無遠去之文,何以知其在外國也!龜、龍、鳳皇,同一類也。希見不害,謂在外國;龜、龍希見,亦在外國矣。
孝宣皇帝之時,鳳皇、騏、黃龍、神雀皆至,其至同時,則其性行相似類,則其生出宜同處矣。龍不生於外國,外國亦有龍。鳳、不生外國,外國亦有鳳、。然則中國亦有,未必外國之鳳、也。人見鳳、希見,則曰在外國;見遇太平,則曰為聖王來。夫鳳皇、騏之至也,猶醴泉之出、朱草之生也。謂鳳皇在外國,聞有道而來,醴泉、朱草何知,而生於太平之時?醴泉、朱草,和氣所生,然則鳳皇、騏,亦和氣所生也。和氣生聖人,聖人生於衰世。物生為瑞,人生為聖,同時俱然,時其長大,相逢遇矣。衰世亦有和氣,和氣時生聖人。聖人生於衰世,衰世亦時有鳳、也。孔子生於周之末世,騏見於魯之西澤。光武皇帝生於成、哀之際,鳳皇集於濟陽之地。聖人聖物,生於(盛)衰世。聖王遭見聖物,猶吉命之人逢吉祥之類也,其實相遇,非相為出也。
夫鳳、之來,與白魚、赤烏之至,無以異也。魚遭自躍,王舟逢之;火偶為烏,王仰見之。非魚聞武王之德而入其舟,烏知周家當起集於王屋也。謂鳳、為聖王來,是謂魚、烏為武王至也。王者受富貴之命,故其動出見吉祥異物,見則謂之瑞。瑞有小大,各以所見,定德薄厚。若夫白魚、赤烏小物,小安之兆也;鳳皇、騏大物,太平之象也。故孔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
不見太平之象,自知不遇太平之時矣。且鳳皇、騏,何以為太平之象?鳳皇、騏,仁聖之禽也,仁聖之物至,天下將為仁聖之行矣。《尚書大傳》曰:“高宗祭成湯之廟,有雉升鼎耳而鳴。
高宗問祖乙,祖乙曰:‘遠方君子殆有至者。’
祖乙見雉有似君子之行,今從外來,則曰遠方君子將有至者矣。
夫鳳皇、騏猶雉也,其來之象,亦與雉同。孝武皇帝西巡狩,得白一角而五趾,又有木枝出復合於本。武帝議問群臣,謁者終軍曰:“野禽并角,明同本也;眾枝內附,示無外也。如此瑞者,外國宜有降者,(是)若〔是〕應,殆且有解編發、削左衽、襲冠帶而蒙化焉。”其後數月,越地有降者,匈奴名王亦將數千人來降,竟如終軍之言。終軍之言,得瑞應之實矣。推此以況白魚、赤烏,猶此類也。魚,(木)〔水〕精;白者,殷之色也;烏者,孝鳥;赤者,周之應氣也。先得白魚,後得赤烏,殷之統絕,色移在周矣。据魚、烏之見以占武王,則知周之必得天下也。
世見武王誅紂,出遇魚、烏,則謂天用魚、烏命使武王誅紂,事相似類,其實非也。春秋之時,鵒來巢,占者以為凶。夫野鳥來巢,魯國之都且為丘墟,昭公之身,且出奔也。
後昭公為季氏所攻,出奔於齊,死不歸魯。賈誼為長沙太傅,服鳥集舍,發書占之,云服鳥入室,主人當去。其後賈誼竟去。野鳥雖殊,其占不異。夫鳳、之來,與野鳥之巢、服鳥之集,無以異也。是鵒之巢,服鳥之集,偶巢適集,占者因其野澤之物,巢集城宮之內,則見魯國且凶,傳(舍)〔主〕人不吉之瑞矣。非鵒、服鳥知二國禍將至而故為之巢集也。王者以天下為家,家人將有吉凶之事,而吉凶之兆豫見於人,知者占之,則知吉凶將至。非吉凶之物有知,故為吉凶之人來也,猶蓍龜之有兆數矣。龜兆蓍數,常有吉凶,吉人卜筮與吉相遇,凶人與凶相逢,非蓍龜神靈知人吉凶,出兆見數以告之也。虛居卜筮,前無過客,猶得吉凶。然則天地之間,常有吉凶,吉凶之物來至,自當與吉凶之人相逢遇矣。或言天使之所為也,夫巨大之天,使細小之物,音語不通,情指不達,何能使物!物亦不為天使,其來神怪,若天使之,則謂天使矣。
夏後孔甲畋於首山,天雨晦冥,入於民家,主人方乳。或曰:“後來之子必大貴。”
或曰:“不勝之子必有殃。”
夫孔甲之入民室也,偶遭雨而蔭庇也,非知民家將生子,而其子必〔吉〕凶,為之至也;既至,人占則有吉凶矣。夫吉凶之物見於王朝,若入民家,猶孔甲遭雨入民室也。孔甲不知其將生子為之故到。謂鳳皇諸瑞有知,應吉而至,誤矣。
是應篇
儒者論太平瑞應,皆言氣物卓異,朱草、醴泉、翔(鳳)〔風〕、甘露、景星、嘉禾、脯、莢、屈軼之屬。
又言山出車,澤出舟,男女異路,市無二价,耕者讓畔,行者讓路,頒白不提挈,關梁不閉,道無虜掠,風不鳴條,雨不破塊,五日一風,十日一雨,其盛茂者,致黃龍、騏、鳳皇。夫儒者之言,有溢美過實。瑞應之物,或有或無。夫言鳳皇、騏之屬,大瑞較然,不得增飾;其小瑞徵應,恐多非是。夫風氣雨露,本當和適。言其(鳳)〔風〕翔、甘露、風不鳴條、雨不破塊,可也;言其五日一風、十日一雨,褒之也。風雨雖適,不能五日、十日,正如其數。言男女不相干、市价不相欺,可也;言其異路、無二价,褒之也。太平之時,豈更為男女各作道哉?不更作道,一路而行,安得異乎?太平之時,無商人則可;如有,必求便利以為業。買物安肯不求賤,賣貨安肯不求貴!有求貴賤之心,必有二价之語。此皆有其事而褒增過其實也。若夫脯、莢、屈軼之屬,殆無其物。何以驗之?說以實者,太平無有此物。
儒者言脯生於庖廚者,言廚中自生肉脯,薄如形,搖鼓生風,寒涼食物,使之不臭。夫太平之氣雖和,不能使廚生肉,以為寒涼。若能如此,則能使五谷自生,不須人為之也。能使廚自生肉,何不使飯自蒸於甑,火自燃於灶乎!凡生者,欲以風吹食物也,何不使食物自不臭,何必生以風之乎?廚中能自生,則冰室何事而復伐冰以寒物乎?人夏月操,須手搖之,然後生風,從手握持,以當疾風,不鼓動,言脯自鼓,可也?須風乃鼓,不風不動,從手風來,自足以寒廚中之物,何須脯!世言燕太子丹使日再中,天雨粟,烏白頭,馬生角,廚門〔木〕象生肉足。論之既虛,則脯之語,五應之類,恐無其實。
儒者又言:古者莢夾階而生,月朔,日一莢生,至十五日而十五莢;於十六日,日一莢落,至月晦莢盡,來月朔,一莢復生。王者南面視莢生落,則知日數多少,不須煩擾案日歷以知之也。夫天既能生莢以為日數,何不使莢有日名,王者視莢之字則知今日名乎?徒知日數,不知日名,猶復案歷,然後知之,是則王者視日則更須擾,不省莢之生,安能為福?夫,草之實也,猶豆之有莢也,春夏未生,其生必於秋末。冬月隆寒,霜雪隕零,萬物皆枯,儒者敢謂莢達冬獨不死乎?如與萬物俱生俱死,莢成而以秋末,是則季秋得察莢,春夏冬三時不得案也。且月十五日生十五莢,於十六日莢落,二十一日六莢落,落莢棄殞,不可得數,猶當計未落莢以知日數,是勞心苦意,非善佑也。使莢生於堂上,人君坐戶牖間,望察莢生以知日數,匪謂善矣。今云夾階而生,生於堂下也。王者之堂,墨子稱堯、舜高三尺,儒家以為卑下。假使之然,高三尺之堂,莢生於階下,王者欲視其莢,不能從戶牖之間見也,須臨堂察之,乃知莢數。夫起視堂下之莢,孰與懸歷日於坐,傍顧輒見之也?天之生瑞欲以娛王者,須起察乃知日數,是生煩物以累之也。且莢,草也,王者之堂,旦夕所坐,古者雖質,宮室之中,草生輒耘,安得生莢而人得經月數之乎?且凡數日一二者,欲以紀識事也,古有史官典歷主日,王者何事而自數莢?堯候四時之中,命曦和察四星以占時氣,四星至重,猶不躬視,而自察莢以數日也?
儒者又言:太平之時,屈軼生於庭之末,若草之狀,主指佞人,佞人入朝,屈軼庭末以指之,聖王則知佞人所在。夫天能故生此物以指佞人,不使聖王性自知之;或佞人本不生出,必復更生一物以指明之,何天之不憚煩也!聖王莫過堯、舜,堯、舜之治,最為平矣,即屈軼已自於庭之末,佞人來輒指知之,則舜何難於知佞人,而使皋陶陳知人之朮?《經》曰:“知人則哲,惟帝難之。”
人含五常,音氣交通,且猶不能相知。屈軼草也,安能知佞?如儒者之言是,則太平之時,草木逾賢聖也。獄訟有是非,人情有曲直,何不并令屈軼指其非而不直者,必苦心聽訟,三人斷獄乎?故夫屈軼之草,或時無有而空言生,或時實有而虛言能指,假令能指,或時草性見人而動。古者質朴,見草之動,則言能指,能指則言指佞人。司南之杓,投之於地,其柢指南。魚肉之虫,集地北行,夫虫之性然也。
今草能指,亦天性也。聖人因草能指,宣言曰庭末有屈軼能指佞人,百官臣子懷奸心者,則各變性易操,為忠正之行矣,猶今府廷畫皋陶〔〕也。
儒者說云:〔〕者,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獄,其罪疑者令羊觸之,有罪則觸,無罪則不觸。斯蓋天生一角聖獸,助獄為驗,故皋陶敬羊,起坐事之。
此則神奇瑞應之類也。曰:夫〔〕則復屈軼之語也。羊本二角,〔〕一角,體損於群,不及眾類,何以為奇?鱉三足曰能,龜三足曰賁。案能與賁,不能神於四足之龜鱉;一角之羊,何能聖於兩角之禽?
知往,乾鵲知來,鸚鵡能言,天性能一,不能為二。或時〔〕之性,徒能觸人,未必能知罪人,皋陶欲神事助政,惡受罪者之不厭服,因〔〕觸人則罪之,欲人畏之不犯,受罪之家,沒齒無怨言也。夫物性各自有所知,如以〔〕能觸謂之為神,則
之徒皆為神也。巫知吉凶,占人禍福,無不然者。如以〔〕謂之巫類,則巫何奇而以為善?斯皆人欲神事立化也。師尚父為周司馬,將師伐紂,到孟津之上,杖鉞把旄,號其眾曰倉(光)〔兕〕。倉(光)〔兕〕者,水中之獸也,善覆人船,因神以化,欲令急渡,不急渡,倉(光)〔兕〕害汝,則復〔〕之類也。河中有此異物,時出浮揚,一身九頭,人畏惡之,未必覆人之舟也,尚父緣河有此異物,因以威眾。夫〔〕之觸罪人,猶倉(光)〔兕〕之覆舟也,蓋有虛名,無其實效也。人畏怪奇,故空褒增。
又言太平之時有景星。《尚書中候》曰:“堯時景星見於軫。”
夫景星,或時五星也,大者歲星、太白也。彼或時歲星、太白行於軫度,古質不能推步五星,不知歲星、太白何如狀,見大星則謂景星矣。《詩》又言:“東有啟明,西有長庚。”
亦或時復歲星、太白也。或時昏見於西,或時晨出於東,詩人不知,則名曰啟明、長庚矣。
然則長庚與景星同,皆五星也。太平之時,日月精明。五星,日月之類也,太平更有景星,可復更有日月乎?詩人,俗人也。《中候》之時,質世也。俱不知星。王莽之時,太白經天,精如半月,使不知星者見之,則亦復名之曰景星。《爾雅》《釋四時》章曰:“春為發生,夏為長嬴,秋為收成,冬為安宁。四氣和為景星。”
夫如《爾雅》之言,景星乃四時氣和之名也,恐非著天之大星。《爾雅》之書,《五經》之訓,故儒者所共觀察也,而不信從,更謂大星為景星,豈《爾雅》所言景星與儒者之所說異哉!《爾雅》又言:“甘露時降,萬物以嘉,謂之醴泉。”
醴泉乃謂甘露也。今儒者說之,謂泉從地中出,其味甘若醴,故曰醴泉。二說相遠,實未可知。案《爾雅》《釋水》〔章〕:“泉(章)一見一否曰。檻泉正出,正出,涌出也;沃泉懸出,懸出,下出也。”
是泉出之異,輒有異名。使太平之時,更有醴泉從地中出,當於此章中言之,何故反居《釋四時》章中,言甘露為醴泉乎?若此,儒者之言醴泉從地中出,又言甘露其味甚甜,未可然也。
儒曰:“道至大者,日月精明,星辰不失其行,翔風起,甘露降。雨(濟)〔霽〕而陰(一)〔〕者謂之甘雨,非謂雨水之味甘也。”
推此以論,甘露必謂其降下時,適潤養萬物,未必露味甘也。亦有露甘味如飴蜜者,俱太平之應,非養萬物之甘露也。何以明之?案甘露如飴蜜者,著於樹木,不著五谷。彼露味不甘者,其下時,土地滋潤,流濕萬物,洽沾濡溥。由此言之,《爾雅》且近得實。緣《爾雅》之言,驗之於物,案味甘之露,下著樹木,察所著之樹,不能茂於所不著之木。然今之甘露,殆異於《爾雅》之所謂甘露。欲驗《爾雅》之甘露,以萬物丰熟,災害不生,此則甘露降下之驗也。甘露下,是則醴泉矣。
治期篇
世謂古人君賢則道德施行,施行則功成治安;人君不肖則道德頓廢,頓廢則功敗治亂。古今論者,莫謂不然。何則?見堯、舜賢聖致太平,桀、紂無道,致亂得誅。如實論之,命期自然,非德化也。
吏百石以(上)〔下〕,若(升)〔斗〕食以(下)〔上〕,居位治民,為政布教,教行與止,民治與亂,皆有命焉。或才高行潔,居位職廢;或智淺操,治民而立。上古黜陟幽明,考功,据有功而加賞,案無功而施罰。是考命而長祿,非實才而厚能也。論者因考功之法,据效而定賢,則謂民治國安者,賢君之所致;民亂國危者,無道之所為也。故危亂之變至,論者以責人君,歸罪於為政不得其道。人君受以自責,愁神苦思,撼動形體,而危亂之變終不減除。空憤人君人心,使明知之主,虛受之責,世論傳稱,使之然也。
夫賢君能治當安之民,不能化當亂之世。良醫能行其針葯,使方朮驗者,遇未死之人,得未死之病也;如命窮病困,則雖扁鵲,末如之何。夫命窮病困不可治,猶夫亂民之不可安也。葯氣之愈病,猶教導之安民也,皆有命時,不可令勉力也。公伯寮訴子路於季孫,子服景伯以告孔子。孔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
由此言之,教之行廢,國之安危,皆在命時,非人力也。
夫世亂民逆,國之危殆災害,系於上天,賢君之德,不能消卻。《詩》道周宣王遭大旱矣。《詩》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遺。”
言無有可遺一人不被害者。宣王賢者,嫌於德微。仁惠盛者,莫過堯、湯,堯遭洪水,湯遭大旱。水旱,災害之甚者也,而二聖逢之,豈二聖政之所致哉?天地歷數當然也。
以堯、湯之水旱,准百王之災害,非德所致,非德所致,則其福佑非德所為也。
賢君之治國也,猶慈父之治家。慈父耐平教明令,耐使子孫皆為孝善。
子孫孝善,是家興也;百姓平安,是國昌也。昌必有衰,興必有廢。興昌非德所能成,然則衰廢非德所能敗也。昌衰興廢,皆天時也。此善惡之實,未言苦樂之效也。家安人樂,富饒財用足也。案富饒者命厚所致,非賢惠所獲也。人皆知富饒居安樂者命祿厚,而不知國安治化行者歷數吉也。故世治非賢聖之功,衰亂非無道之致。國當衰亂,賢聖不能盛;時當治,惡人不能亂。世之治亂,在時不在政;國之安危,在數不在教。賢不賢之君,明不明之政,無能損益。
世稱五帝之時,天下太平,家有十年之蓄,人有君子之行。或時不然,世增其美,亦或時政致。何以審之?夫世之所以為亂者,不以賊盜眾多,兵革并起,民棄禮義,負畔其上乎?若此者,由谷食乏絕,不能忍飢寒。夫飢寒并至而能無為非者寡,然則溫飽并至而能不為善者希。傳曰:“倉稟實,民知禮節;衣食足,民知榮辱。”
讓生於有余,爭起於不足。谷足食多,禮義之心生;禮丰義重,平安之基立矣。故飢歲之春,不食親戚,穰歲之秋,召及四鄰。不食親戚,惡行也;召及四鄰,善義也。為善惡之行,不在人質性,在於歲之飢穰。由此言之,禮義之行,在谷足也。案谷成敗,自有年歲。年歲水旱,五谷不成,非政所致,時數然也。必謂水旱政治所致,不能為政者莫過桀、紂,桀、紂之時,宜常水旱。案桀、紂之時,無飢耗之災。災至自有數,或時返在聖君之世。實事者說堯之洪水,湯之大旱,皆有遭遇,非政惡之所致。說百王之害,獨謂為惡之應,此見堯、湯德優,百王劣也。審一足以見百,明惡足以照善。堯、湯証百王,至百王遭變,非政所致,以變見而明禍福。五帝致太平,非德所就明矣。
人之溫病而死也,先有凶色見於面部。其病遇邪氣也,其病不愈。至於身死,命壽訖也。國之亂亡,與此同驗。有變見於天地,猶人溫病而死,色見於面部也。有水旱之災,猶人遇氣而病也。災禍不除,至於國亡,猶病不愈,至於身死也。論者謂變徵政治,賢人溫病色凶,可謂操行所生乎?謂水旱者無道所致,賢者遭病,可謂無狀所得乎?謂亡者為惡極,賢者身死,可謂罪重乎?夫賢人有被病而早死,惡人有完強而老壽,人之病死,不在操行為惡也。然則國之亂亡,不在政之是非。惡人完強而老壽,非政平安而常存。由此言之,禍變不足以明惡,福瑞不足以表善,明矣。
在天之變,日月薄蝕,四十二月日一食,五(十)六月月亦一食,食有常數,不在政治,百變千災,皆同一狀,未必人君政教所致。歲害鳥帑,周、楚有禍;然之氣見,宋、衛、陳、鄭皆災。當此之時,六國政教,未必失誤也。歷陽之都,一夕沈而為湖,當時歷陽長吏,未必誑妄也。成敗系於天,吉凶制於時。人事未為,天氣已見,非時而何?五谷生地,一丰一耗;谷糶在市,一貴一賤。丰者未必賤,耗者未必貴。丰耗有歲,貴賤有時。時當貴,丰谷价增;時當賤,耗谷直減。
夫谷之貴賤不在丰耗,猶國之治亂不在善惡。
賢君之立,偶在當治之世,德自明於上,民自善於下,世平民安,瑞佑并至,世則謂之賢君所致。無道之君,偶生於當亂之時,世擾俗亂,災害不絕,遂以破國亡身滅嗣,世皆謂之為惡所致。若此,明於善惡之外形,不見禍福之內實也。禍福不在善惡,善惡之証不在禍福。長吏到官,未有所行,政教因前,無所改更。然而盜賊或多或寡,災害或無或有,夫何故哉?長吏秩貴,當階平安以升遷,或命賤不任,當由危亂以貶詘也。以今之長吏,況古之國君,安危存亡,可得論也。
論衡卷第十八
自然篇
天地合氣,萬物自生,猶夫婦合氣,子自生矣。萬物之生,含血之類,知飢知寒,見五谷可食,取而食之,見絲麻可衣,取而衣之。或說以為天生五谷以食人,生絲麻以衣人,此謂天為人作農夫桑女之徒也,不合自然,故其義疑,未可從也。試依道家論之。
天者,普施氣萬物之中,谷愈飢而絲麻救寒,故人食谷衣絲麻也。夫天之不故生五谷絲麻以衣食人,由其有災變不欲以譴告人也。物自生而人衣食之,氣自變而人畏懼之。以若說論之,厭於人心矣。如天瑞為故,自然焉在?無為何居?
何以〔知〕天之自然也?以天無口目也。案有為者,口目之類也。口欲食而目欲視,有嗜欲於內,發之於外,口目求之,得以為利欲之為也。今無口目之欲,於物無所求索,夫何為乎!何以知天無口目也?以地知之。地以土為體,土本無口目。無地,夫婦也,地體無口目,亦知天口目也。使天體乎,宜與地同。使天氣乎,氣若云煙。云煙之屬,安得口目!
或曰:“凡動行之類,皆本(無)有為。有欲故動,動則有為。今天動行與人相似,安得無為?”曰:天之動行也,施氣也,體動氣乃出,物乃生矣。由人動氣也,體動氣乃出,子亦生也。夫人之施氣也,非欲以生子,氣施而子自生矣。天動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則自然也。施氣不欲為物,而物自為,此則無為也。謂天自然無為者何?氣也。恬淡無欲,無為無事者也,老聃得以壽矣。老聃稟之於天,使天無此氣,老聃安所稟受此性!師無其說而弟子獨言者,未之有也。或復於桓公,公曰:“以告仲父。”
左右曰:“一則仲父,二則仲父,為君乃易乎?”
桓公曰:“吾未得仲父,故難;已得仲父,何為不易!”
夫桓公得父,任之以事,委之以政,不復與知。皇天以至優之德與王政,〔隨〕而譴告(人)〔之〕,則天德不若桓公,而霸君之操過上帝也。
或曰:“桓公知管仲賢,故委任之;如非管仲,亦將譴告之矣。使天遭堯、舜,必無譴告之變。”
曰:天能譴告人君,則亦能故命聖君。擇才若堯、舜,受以王命,委以王事,勿復與知。今則不然,生庸庸之君,失道廢德,隨譴告之,何天不憚勞也!曹參為漢相,縱酒歌樂,不聽政治,其子諫之,笞之二百。當時天下無擾亂之變。淮陽鑄偽錢,吏不能禁,汲黯為太守,不坏一爐,不刑一人,高枕安臥,而淮陽政清。夫曹參為相若不為相,汲黯為太守若郡無人。然而漢朝無事,淮陽刑錯者,參德優而黯威重也。計天之威德,孰與曹參、汲黯?而謂天與王政隨而譴告之,是謂天德不若曹參厚,而威不若汲黯重也。蘧伯玉治衛,子貢使人問之:“何以治衛?”
對曰:“以不治治之。”
夫不治之治,無為之道也。
或曰:“太平之應,,河出圖,洛出書。不畫不就,不為不成。天地出之,有為之驗也。張良游泗水之上,遇黃石公授太公書,蓋天佐漢誅秦,故命令神石為鬼書授人,復為有為之效也。”
曰:此皆自然也。夫天安得以筆黑而為圖書乎?天道自然,故圖書自成。晉唐叔虞、魯成季友生,文在其手,故叔曰“虞”,季曰“友”。宋仲子生,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三者在母之時,文字成矣,而謂天為文字,在母之時,天使神持錐筆墨刻其身乎?自然之化,固疑難知,外若有為,內實自然。是以太史公紀黃石事,疑而不能實也。趙簡子夢上天,見一男子在帝之側,後出,見人當道,則前所夢見在帝側者也。論之以為趙國且昌之狀也。黃石授書,亦漢且興之象也。妖氣為鬼,鬼象人形,自然之道,非或為之也。
草木之生,華葉青蔥,皆有曲折,象類文章,謂天為文字,復為華葉乎?宋人或刻木為楮葉者,三年乃成。(孔)〔列〕子曰:“使〔天〕地三年乃成一葉,則萬物之有葉者寡矣。”
如(孔)〔列〕子之言,萬物之葉自為生也。自為生也,故能并成。如天為之,其遲當若宋人刻楮葉矣。觀鳥獸之毛羽,毛羽之采色,通可為乎!
鳥獸未能盡實。春觀萬物之生,秋觀其成,天地為之乎?物自然也。如謂天地為之,為之宜用手,天地安得萬萬千千手,并為萬萬千千物乎!諸物在天地之間也,猶子在母腹中也。母懷子氣,十月而生,鼻、口、耳、目、發膚、毛理、血脈、脂腴、骨節、爪齒,自然成腹中乎?母為之也?偶人千萬,不名為人者,何也?鼻口耳目,非性自然也。武帝幸(王)〔李〕夫人,(王)〔李〕夫人死,思見其形。道士以方朮作夫人形,形成,出入宮門,武帝大驚,立而迎之,忽不復見。蓋非自然之真,方士巧妄之偽,故一見恍忽,消散滅亡。有為之化,其不可久行,猶(王)〔李〕夫人形不可久見也。道家論自然,不知引物事以驗其言行,故自然之說未見信也。
然雖自然,亦須有為輔助。耒耜耕耘,因春播種者,人為之也;及谷入地,日夜長(夫)〔大〕,人不能為也。或為之者,敗之道也。宋人有閔其苗之不長者,就而揠之,明日枯死。夫欲為自然者,宋人之徒也。
問曰:“人生於天地,天地無為。人稟天性者,亦當無為,而有為,何也?”
曰:至德純渥之人,稟天氣多,故能則天,自然無為。稟氣薄少,不遵道德,不似天地,故曰不肖。不肖者,不似也。不似天地,不類聖賢,故有為也。天地為爐,造化為工,稟氣不一,安能皆賢!賢之純者,黃、老是也。黃者,黃帝也;老者,老子也。黃、老之操,身中恬淡,其治無為。正身共己,而陰陽自和,無心於為,而物自化,無意於生,而物自成。
《易》曰:“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垂衣裳者,垂拱無為也。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惟天為大,惟堯則之。”
又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
周公曰:“上帝引佚。”
上帝謂〔虞〕舜(禹)也。〔虞〕舜(禹)承安繼治,任賢使能,恭己無為而天下治。〔虞〕舜(禹)承堯之安,堯則天而行,不作功邀名,無為之化自成,故曰“蕩蕩乎民無能名焉”。
年五十者擊壤於塗,不能知堯之德,蓋自然之化也。《易》曰:“大人與天地合其德。”
黃帝、堯、舜大人也,其德與天地合,故知無為也。天道無為,故春不為生,而夏不為長,秋不為成,冬不為藏。陽氣自出,物自生長,陰氣自起,物自成藏。汲井決陂,灌溉園田,物亦生長,霈然而雨,物之莖葉根(垓)〔〕,莫不洽濡。程量澍澤,孰與汲井決陂哉!故無為之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沛然之雨,功名大矣,而天地不為也,氣和而雨自集。
儒家說夫婦之道取法於天地,知夫婦法天地,不知推夫婦之道以論天地之性,可謂惑矣。夫天覆於上,地偃於下,下氣上,上氣降下,萬物自生其中間矣。當其生也,天不須復與也,由子在母懷中,父不能知也。物自生,子自成,天地父母,何與知哉!及其生也,人道有教訓之義。天道無為,聽恣其性,故放魚於川,縱獸於山,從其性命之欲也。不驅魚令上陵,不逐獸令入淵者,何哉?拂詭其性,失其所宜也。夫百姓,魚獸之類也。上德治之若烹小鮮,與天地同操也。商鞅變秦法,欲為殊異之功,不聽趙良之議,以取車裂之患,德薄多欲,君臣相憎怨也。道家德厚,下當其上,上安其下,純蒙無為,何復譴告?故曰:政之適也,君臣相忘於治,魚相忘於水,獸相忘於林,人相忘於世。故曰天也。孔子謂顏淵曰:“吾服汝,忘也;汝之服於我,亦忘也。”
以孔子為君,顏淵為臣,尚不能譴告,況以老子為君,文子為臣乎!老子、文子,似天地者也。淳酒味甘,飲之者醉不相知。薄酒酸苦,賓主顰蹙。夫相譴告,道薄之驗也。謂天譴告,曾謂天德不若淳酒乎!
禮者,忠信之薄,亂之首也。相譏以禮,故相譴告。三皇之時,坐者于于,行者居居,乍自以為馬,乍自以為牛,純德行而民瞳,曉惠之心未形生也。當時亦無災異,如有災異,不名曰譴告。何則?時人愚蠢,不知相繩責也。末世衰微,上下相非,災異時至,則造譴告之言矣。夫今之天,古之天也,非古之天厚而今之天薄也,譴告之言生於今者,人以心准況之也。誥誓不及五帝,要盟不及三王,交質子不及五伯。德彌薄者信彌衰。心險而行,則犯約而負教;教約不行,則相譴告;譴告不改,舉兵相滅。由此言之,譴告之言,衰亂之語也,而謂之上天為之,斯蓋所以疑也。
且凡言譴告者,以人道驗之也。人道,君譴告臣,上天譴告君也,謂災異為譴告。夫人道,臣亦有諫君,以災異為譴告,而王者亦當時有諫上天之義,其效何在?苟謂天德優,人不能諫,優德亦宜玄默,不當譴告。萬石君子有過,不言,對案不食,至優之驗也。夫人之優者,猶能不言,皇天德大,而乃謂之譴告乎!夫天無為,故不言災變,時至,氣自為之。夫天地不能為,亦不能知也。腹中有寒,腹中疾痛,人不使也,氣自為之。夫天地之間,猶人背腹之中也。謂天為災變,凡諸怪異之類,無小大薄厚,皆天所為乎?牛生馬,桃生李,如論者之言,天神入牛腹中為馬,把李實提桃間乎?牢曰:“子云:‘吾不試,故藝。’”
又曰:“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
人之賤不用於大者,類多伎能。天尊貴高大,安能撰為災變以譴告人,且吉凶蜚色見於面,人不能為,色自發也。天地猶人身,氣變猶蜚色。人不能為蜚色,天地安能為氣變!然則氣變之見,殆自然也。變自見,色自發,占候之家,因以言也。
夫寒溫、譴告、變動、招致,四疑皆已論矣。譴告於天道尤詭,故重論之。論之,所以難別也。說合於人事,不入於道意,從道不隨事,雖違儒家之說,合黃、老之義也。
感類篇
陰陽不和,災變發起,或時先世遺咎,或時氣自然。賢聖感類慊懼,自思災變惡徵何為至乎?引過自責,恐有罪,畏慎恐懼之意,未必有其實事也。何以明之?以湯遭旱自責以五過也。聖人純完,行無缺失矣,何自責有五過?然如《書》曰:“湯自責,天應以雨。”
湯本無過,以五過自責,天何故雨?〔使〕以(無)過致旱,(亦)〔不〕知自責,(不)〔亦〕能得雨也。由此言之,旱不為湯至,雨不應自責。然而前旱後雨者,自然之氣也。此言《書》之語也。難之曰:“《春秋》大雩,董仲舒設土龍,皆為一時間也。一時不雨,恐懼雩祭,求有請福,憂念百性也。”
湯遭旱七年,以五過自責,謂何時也?夫遭旱一時,輒自責乎?旱至七年,乃自責也?謂一時輒自責,七年乃雨,天應之誠,何其留也!(始)〔如〕謂七年乃自責,憂念百姓,何其遲也!不合雩祭之法,不厭憂民之義。《書》之言未可信也。
由此論之,周成王之雷風發,亦此類也。《金滕》曰:“秋大熟,未獲。天大雷電以風,禾盡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
當此之時,周公死,儒者說之,以為成王狐疑於〔葬〕周公:欲以天子禮葬公,公,人臣也;欲以人臣禮葬公,公有王功。狐疑於葬周公之間,天大雷雨,動怒示變,以彰聖功。
古文家以武王崩,周公居攝,管、蔡流言,王意狐疑周公,周公奔楚,故天雷雨以悟成王。
夫一雷一雨之變,或以為葬疑,或以為信讒,二家未可審。且訂葬疑之說,秋夏之際,陽氣尚盛,未嘗無雷雨也,顧其拔木偃禾,頗為(狀)〔壯〕耳。當雷雨時,成王感懼,開《金滕》之書,見周公之功,執書泣過,自責之深,自責適已,天偶反風,書家則謂天為周公怒也。千秋萬夏,不絕雷雨。苟謂雷雨為天怒乎,是則皇天歲歲怒也。正月陽氣發泄,雷聲始動,秋夏陽至極而雷折。苟謂秋夏之雷,為天大怒,正月之雷,天小怒乎?雷為天怒,雨為恩施。使天為周公怒,徒當雷不當雨,今〔雷〕雨俱至,天怒且喜乎?“子於是日也哭則不歌”。《周禮》“子卯稷食菜羹”,哀樂不并行。哀樂不并行,喜怒反并至乎!
秦始皇帝東封岱岳,雷雨暴至。劉媼息大澤,雷雨晦冥。始皇無道,自同前聖,治亂自謂太平,天怒可也。劉媼息大澤,夢與神遇,是生高祖,何怒於生聖人而為雷雨乎?堯時大風為害,堯(激)〔繳〕大風於青丘之野。舜入大麓,烈風雷雨。堯、舜世之隆主,何過於天,天為風雨也?大旱,《春秋》雩祭,又董仲舒設土龍以類招氣,如天應雩龍,必為雷雨。何則?秋夏之雨與雷俱也。必從《春秋》、仲舒之朮,則大雩龍,求怒天乎!師曠奏《白雪之曲》,雷電下擊,鼓清角之音,風雨暴至。苟為雷雨為天怒,天何憎於《白雪》清角,而怒師曠為之乎!此雷雨之難也。
又問之曰:“成王不以天子禮葬周公,天為雷風,偃禾拔朮,成王覺悟,執書泣過,天乃反風,偃禾復起,何不為疾反風以立大木,必須國人起筑之乎?”
應曰:“天不能。”
曰:“然則天有所不能乎?”
應曰:“然。”
難曰:“孟賁推人〔而〕人仆,接人而(起接)人立。天能拔木,不能復起,是則天力不如孟賁也。秦時三山亡,猶謂天所徒也。夫木之輕重,孰與三山?能徒三山,不能起大木,非天用力宜也。如謂三山非天所亡,然則雷雨獨天所為乎?”
問曰:“天之欲令成王以天子之禮葬周公,以公有聖德,以公有王功。《經》曰:‘王乃得周公(死)〔所〕自以為功,代武王之說。’
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也。”
難之曰:“伊尹相湯伐夏,為民興利除害,致天下太平;湯死,復相大甲,大甲佚豫,放之桐宮,攝政三年,乃退復位。周公曰:‘伊尹格於皇天。’
天所宜彰也。伊尹死時,天何以不為雷雨?”
應曰:“以《百(雨)〔兩〕篇》曰:‘伊尹死,大霧三日。’
大霧三日亂氣矣,非天怒之變也。東海張霸造《百(雨)〔兩〕篇》,其言雖未可信,且假以問:“天為雷雨以悟成王,成王未開金匱雷止乎?已開金匱雷雨乃止也?”
應曰:“未開金匱雷止也。開匱得書,見公之功,党悟泣過,決以天子孔葬公,出郊觀變,天止雨反風,禾盡起。”
由此言之,成王未覺悟,雷雨止矣。難曰:“伊尹〔死〕,霧三日,天何不三日雷雨,須成王覺悟乃止乎?太戊之時,桑谷生朝,七日大拱,太戊思政,桑谷消亡。宋景公時,熒〔惑〕守心,出三善言,熒惑徒舍。使太戊不思政,景公無三善言,桑谷不消,熒惑不徒。何則?災變所以譴告也,所譴告未覺,災變不除,天之至意也。今天怒為雷雨以責成王,成王未覺,雨雷之息,何其早也?
又問曰:“禮,諸侯之子稱公子,諸侯之孫稱公孫,皆食采地,殊之眾庶。何則?公子公孫,親而又尊,得體公稱,又食采地,名實相副,猶文質相稱也。天彰周公之功,令成王以天子禮葬,何不令成王號周公以周王,副天子之禮乎?”
應曰:“王者,名之尊號也,人臣不得名也。”
難曰:“人臣猶得名王,禮乎?
武王伐紂,下車追王大王、王季、文王。三人者諸侯,亦人臣也,以王號加之。何為獨可於三王,不可於周公?天意欲彰周公,豈能明乎!豈以王跡起於三人哉!然而王功亦成於周公。江起岷山,流為濤瀨。相濤瀨之流,孰與初起之源?鬯之所為到,白雉之所為來,三王乎?周公也?周公功德盛於三王,不加王號,豈天惡人妄稱之哉!周衰,六國稱王,齊、秦更為帝,當時天無禁怒之變。周公不以天子禮葬,天為雷雨以責成王,何天之好惡不純一乎?”
又問曰:“魯季孫賜曾子簀,曾子病而寢之。童子曰:‘華而者,大夫之簀。’
而曾子感慚,命元易簀。蓋禮,大夫之簀,士不得寢也。今周公人臣也,以天子禮葬,魂而有靈,將安之不也?”
應曰:“成王所為,天之所予,何為不安?”
難曰:“季孫所賜大夫之簀,豈曾子之所自制乎,何獨不安乎?子疾病,子路遣門人為臣。病間曰:‘久矣哉!由之行詐也!無臣而為有臣,吾誰欺,欺天乎?’
孔子罪子路者也。己非人君,子路使門人為臣,非天之心而妄為之,是欺天也。周公亦非天子也,以孔子之心況周公,周公必不安也。季氏旅於太山,孔子曰:‘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以曾子之細,猶卻非禮;周公至聖,豈安天子之葬?曾謂周公不如曾子乎?由此原之,周公不安也。大人與天地合德,周公不安,天亦不安,何故為雷雨以責成王乎?”
又問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武王之命,何可代乎?”
應曰:“九齡之夢,天奪文王年以益武王。克殷二年之時,九齡之年未盡,武王不豫,則請之矣。人命不可請,獨武王可,非世常法,故藏於金滕;不可復為,故掩而不見。”
難曰:“九齡之夢,武王已得文王之年未?”
應曰:“已得之矣。”
難曰:“已得文王之年,命當自延。克殷二年,雖病,猶將不死,周公何為請而代之?”
應曰:“人君爵人以官,議定,未之即與,曹下案目,然後可諾。天雖奪文王年以益武王,猶須周公請,乃能得之。命數精微,非一臥之夢所能得也。
(應曰九齡之夢能得也)難曰:“九齡之夢,文王夢與武王九齡。武王夢帝予其九齡,其天已予之矣,武王已得之矣,何須復請?人且得官,先夢得爵,其後莫舉,猶自得官。何則?兆象先見,其驗必至也。古者謂年為齡,已得九齡,猶人夢得爵也。周公因必效之夢,請之於天,功安能大乎?”
又問曰:“功無大小,德無多少,人須仰恃賴之者,則為美矣。使周公不代武王,武王病死,周公與成王而致天下太平乎?”
應曰:“成事,周公輔成王而天下不亂。使武王不見代,遂病至死,周公致太平何疑乎?”
難曰:“若是,武王之生無益,其死無損,須周公功乃成也。周衰,諸侯背畔,管仲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
使無管仲,不合諸侯,夷狄交侵,中國絕滅。此無管仲有所傷也。程量有益,管仲之功,偶於周公。管仲死,桓公不以諸侯禮葬,以周公況之,天亦宜怒,微雷薄雨不至,何哉?豈以周公聖而管仲(不)賢乎?夫管仲為反坫,有三歸,孔子譏之,以為不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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