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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欢

_6 七堇年(当代)
邱天无法忘记,考公派失败后,为了找工作,第一次去面试的情景。企业主管们向她投来的目光,强烈的同情中兼具一丝敬佩,却又出于实际考虑而对录用万分犹豫,她对此几乎可以一览无余。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渐渐妥协,学会了如何顺应人们的同情心,并且聪明地善用它——那曾经是她最抵触的东西——如今她却能游刃有余地借此打败肢体健全的竞聘者,进了这家外企工作。邱天卖命一样,一边工作挣钱,一边申请德国大学。一年后,她如愿拿到了Offer,即将自费去德国,攻读一个药学方面的硕士学位。
邱天去柏林前夕,正值酷暑七月。她回到雾江办些临行前的事,顺便来看我。
我已过上公务员谨小慎微的太平日子。趁领导不在,想到要赴约,下午五点我就早早下了班。
是个盛夏天,闷热到极限,天色浑浊如茶垢,一场大雨在即。在冷气十足的咖啡店,我们聊天,我说:“怎么这么急着出国?都准备好了吗?”
她凄凄一笑,垂目,黯然说:“邵然,我现在是……不走也不行了。”她停了停,说,“你知道吗,邱叶回来了……”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问:“谁?”
“邱叶。他们的亲生女儿。”
我大吃一惊,差点打翻水杯。
“那么大一个人,突然回来了……当年她没有淹死。”
“那是怎么了?”
“被人拐走了。”
我愣在那儿,瞠目结舌。
“最糟糕的是……”邱天欲言又止地看着我,低下头,说,“她成了……那个样子。”
她说不下去了,眼望着窗外。几道闪电触目惊心地劈开,过了好一阵,才传来咆哮的雷声。霎时雨点“噼噼啪啪”砸在地面上,越来越密。树像疯了一样被刮得左倾右倒,一地飞沙走石,好像末日。
第七章
邱叶一个人回来,只拎着一只小皮包,没有要留下的意思。
厂子还没有拆掉,一切都依稀还有旧日痕迹。找去老平房,破旧得看不下去,黑洞洞的,黑得她完全不敢靠近。人家说原来的住户早已经搬走了。她挨个儿问下去。找了那么多年的家,走近家门,迟疑着,却敲不下去。
邱父开门倒垃圾,看见她站在门口,笑着问她:“姑娘你找谁?”
她望着这个老去的父亲,两人就站在门口面面相对,奋力撕开记忆的封印似的,快要揭晓的时候,她抖着声音,轻喊了一声:“爸。”
邱父手抖着,垃圾撒了一地,差点吓死过去,惊叫着跑进屋子里去,“呀呀”大叫;邱母出来,看到她,吓得说不出话来,愣在原地,刚刚在洗菜的手,滴着水。
仿佛是足足站了一个世纪那么长,母亲才颤颤巍巍伸手去抱她,抚摸她的头发,看她真实不真实。
邱叶扑进家人怀里,一家子嘤嘤地哭,继而变成号啕大哭。邱母喊得撕心裂肺:“老天爷,你去哪儿了啊!”
三个人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们狠狠地捧着她的脸,她的眼泪都流到了他们的手上。就这么捧着,摇着,问她:“这么多年,这么多年,你去哪儿了?”
邱叶一个字不提,只是哭着看着他们。缄默如一座死城。
父母拿袖口擦泪,回厨房,简单把菜炒了,留她吃午饭。
她坐在客厅,双腿并拢,环顾四周。老座钟,老组柜,老字画;新电视机,新冰箱,新水壶。又走到父母卧室,站在门口不进去,端详屋内陈设。老床,老台灯,老衣柜;新梳妆台,新窗帘,新录音机。另一个房间是邱天的,什么都是陌生的。她的痕迹荡然无存,一丝一毫都没有。
即使有,她也记不得了。
父母端着菜盘子放到餐桌上,招呼她过来:“小叶,小叶。”
三个人对坐,顿时往事如山,倾倒而来,重得她连筷子都提不起来。一桌饭菜已冰凉,没人动上两口。她哭一会儿,又带着泪对他们笑笑。
“我听说我有妹妹了。”
“是……她都大学毕业了……准备要出国……”
“学的什么?
Chapter_3

“学医……”
话说到此,再继续不下去了。一家人坐在一起,对着一桌凉菜,听着大座钟的秒针,“咔咔咔”地走时。
邱母的眼睛已经红肿得睁不开,眼泪又挂了一脸。眉头皱得太久,前额疼痛,她伸手胡乱按着。
邱叶饭也没有吃几口,执意要走。在门口,邱母扑过去抱着她的腿,不让她走,喊着:“我现在就报警,我现在就报警,谁把你带走的,谁……”
母亲跪在她膝头蠕动,哭得不成样子。邱叶像一根木头桩子一样,站在那儿,面无表情,被母亲撼得左右摇晃。眼看着过了好久,母亲都哭得发虚,没什么声了,她才终于艰难地提起一口气,哑哑地混着哭腔,咧着嘴,埋怨说:“你们当初怎么就不找找我呢……”
父亲苦苦地说:“我们都找疯了哇……都以为你已经……”
命运狰狞。爪牙下的众生,劫数重重。有的逃过了,有的没有。
你是否见过黑暗,那种一整块固体一样的、打不动撕不碎的、不知道自己长有眼睛的黑暗。
她醒来的时候,不知道自己还有眼睛。什么都看不见了。她觉得自己眼睛没了,在黑暗中大哭大叫,声音全被反射回来,又覆盖在自己身上。她伸手摸自己的眼睛,好像还在,也不痛。
是黑暗。彻彻底底的,固体一样的黑暗。她闻到那种冰凉的潮气,微微发腥,一丝丝侵入皮肉、骨血,冷得她发抖。
她就这样被人关了好久,到底多久,她也说不清,十年都没有那么久过。在固体一样无法反抗的黑暗里,每天有人送一碗饭来。顶上光一照来的时候,刺得眼睛完全睁不开,还没能看清楚那人的模样,就又恢复了黑暗。时间久了,她哭喊至哑,地窖内全是她排泄物的臭味,又冷又潮又臭。
等她被人提出来的时候,外面季节都变了。她还穿着夏天的衣衫,外面已是丝丝秋凉。那是一间破屋子,泥灰墙壁,贴着破旧的年画。大炕对着窗子,堆着被褥。一口大黑灶,像一张吐不出字眼的嘴巴,杵在门口。
太久没有见过光亮,她只觉得周围亮得她睁不开眼睛,充满晃动的人影,在绑她的手和脚。
她想大叫又叫不出来,刚叫出一点点声音,一块发臭的布就塞进了嘴巴。那抹布的气味让她差点呕吐出来。
“再叫把你扔回去!”
这是她听到的第一句话,口音异样得她几乎没反应过来。因为挣扎,她又被绑在炕上好多天。她不肯吃,不肯睡。那家人为了困住她,连门窗都改造了。她闻到自己发出野兽一样的臭味,没有洗过澡的、沾着排泄物的、带着地窖潮腥气的臭味。她渐渐看清那家人有一对老,一个儿,一个女。那个女,患唐氏综合征,口齿不清,常流涎水,在家做些粗活儿;那个儿,比她自己的父亲还显得老。
她被喂了一点玉米糊、馒头。困了就像个沙袋一样倒在墙角睡过去。醒来的时候,有时候是昼,有时候是夜。她时时刻刻觉得冷。她几乎听不太懂他们的话,但她能明白过来自己离家有多远了。
尝试逃跑过多少次,就给拖回来打过多少次。
最远的一次,她跑到了山坡上——那是什么地方,一棵树都没有,眼前只有一片黄,黄的天,黄的地,无边无际,人烟都看不到。她根本不知道往何处跑,被狗给追了回来,小腿被咬得血淋淋。那家人操着木棍扑上来,扯开狗,把她扛了回去。
男人夹着一支烟,从背后捂着她的嘴,在她的大腿上“刺刺”地烫了下去。她被捂着,惨叫声听上去更像是某种怪兽的呜咽。那人就这么死死捂着她的嘴,再将被摁灭的黑烟头对准她的眼睛,说:“你再跑,我就把烟头塞你眼里去。”
常年被关进地窖里睡觉,白天放出来,用长的铁链子锁着,叫她坐在原地做些杂事。睡地窖睡得她只感觉缺氧,头晕乏力,浑身难受,只两年就得了风湿,痛得坐立不得。
从秋入冬,夜晚门外的风声呼啸犹如狼嚎。一到晚上,就哭着不想进地窖。两个老的心软了,想着,还不是留着给儿生娃的,就放她不睡地窖。儿说:“她睡炕上是要杀了我们全家的。”于是他们用绳子绑住她双手,铁链子拴着脚,和狗锁在一起,才让她睡上炕。
她白天里表现温顺,就少挨很多打骂,人们的警惕还会放松。一放松,她就跑。好不容易开了锁,取掉链子,逃跑出去,还没多远,浑身关节就痛不可忍,每走一步都像刀子在戳。她还是被捉回来——她跑得过狗,也跑不过人。左亲右邻把她捉到了,都送回给那家人。这个地方赤贫,没有人嫁过来。买媳妇一点儿都不奇怪,娶不到的,都这样。
她不是被买来的第一个。他们本来想买个大人,买不起,买了也怕关不住。买过一个男婴,花尽大半家产,养到一岁,给人找了回去,儿子还被关进监狱,坐了牢。
几年后,这个儿子从牢里放出来,更没有活路,留在老家种地,在贫瘠而荒凉的山旮旯里,种着一个个升上来又跌下去的日头,愚昧的、无尽的日头。全家只想要一个后,合计了半天,还是买一个女童来养,最便宜,要隔得远的、找不回去的。
她像一头牲口那样被圈养着、拴着,吃饭、睡觉、做家务活儿。她已经不知道时间,只知道季节寒了又暑,天气冷了又热。天稍微变一点,浑身骨头就疼。夜里害怕进地窖,怕得想死。
十二岁,月事刚刚来,就被逼着成了亲。那是个大好天,明晃晃的日头高高照——她一生最悲惨的日子之一,竟然是个大好天。
这条沟里来了几户人家吃酒席,一只唢呐一面锣,尖锐而聒噪,听上去像斧子刮锅底。她没吃上饭,坐在洞房里,手脚都被死死拴住。喝得人事不省的男人,喷着烧酒、羊膻和各种说不清的臭味儿,走了进来,抹下了裤子,然后再扒掉她的。
十三岁,她就生了一个女婴,小得只有一只巴掌那么大。生出来见到是个女孩,就没人给她喂食,婴儿两天就死了。
十四岁,她又生了。这次是一个儿子。血淋淋的一坨肉从她的下体给拖出来的时候,她看见那一家人都在笑。他们高兴得眼泪都流出来了,所有人都围着那个儿子去了。
于是她找到机会再一次逃跑,成功地逃跑。
跑得昏倒在地上,再也走不动了,浑身打寒战,高烧,下腹痛得连呻吟的力气都没有。她闻到自己下身散发出来的恶臭。躺在地上,四下万籁俱寂,穹庐跟一口大黑锅似的,劈头盖脸死死地扣着她,只有一两颗孤星,像锅底的破洞眼儿。她想,死快一点吧,太难受了。
她醒过来,还是在那家人手里。还是那个破屋,还是那个炕。她的眼泪一下子流得满天满地,说:“我再不跑了,你们不要打我。”
老爷子说:“不打你。”
老爷子背着她走了十多里地,到一个诊所去,给她打吊针退烧,保命。
大夫说:“产褥热啊。”
老爷子一言不发守着她,打吊针,退了烧,又买了药,背她回来。
命真硬,她又活了回来。又一次,被迫活了回来。烧退了,病大半算是好了,儿子都几个月大了。她要走,老爷子不让。
她跪着不起来,没吃没喝,跪了一天。一家人该吃吃,该睡睡,没人理她,好像她不存在。
只有孩子的哭声,不时撕破寂静。
深夜里,一家人睡得鼾声四起。是老婆子把她放了。老婆子一眼都没有看她,麻利地解开了绑她的绳子,轻手轻脚拉开门,像放一头羊。她踉跄着被赶出门,顶着一头黑压压的夜——还是像口大黑锅一样的穹顶,锅底像被砸穿了一个大洞——那是月亮。月光洒了一地霜。她昏昏沉沉地走,一直走。
一直走。
在镇上,她怕得要死,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陌生人,觉得个个都要把她关进地窖去。
到了夜里,她饿得眼发绿,偷了小吃铺的肉包子,被抓到现行,推推搡搡地给送去了派出所。
邱叶心里害怕,哆哆嗦嗦地说不清楚自己年龄,说不清老家,也说不清楚山里那家人的事,当夜就被当作流浪青少年送入了收容所,警察让她就在收容所里等候家人来认领。
收容所里有一个大房间,三十多个通铺,大小孩子全都睡在一起。夜里,哭的哭,说话的说话,邱叶来了之后没睡过一个整觉,白天困得晕晕乎乎。所里的孩子们命都不好,各有各的来头,一脸戾气,霸道的就欺负弱小的,大人也不管,只知道把他们吼来吼去。
半年过去了,家人杳无音讯。警察来过一次,带来一个孤儿,顺便对她说,老家没找到人,再等等。
邱叶的隔壁床,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智障女孩儿。交谈不能,口齿不清,时不时还会屎尿一身,臭不可闻。邱叶来了,正是大冷天,所里的阿姨嫌冻手,就支使邱叶去给她换裤子、洗裤子。那姑娘虽智障,但生理发育却早已成熟,每个月来事儿,血裤子血床单,到处都是,阿姨收拾起来,每次都骂得惊天动地。
有一天,那个智障女孩子被人带了出去,晚上又被带了回来。带回来的时候是躺着的,小腹上压着一块沙包,面白如纸。
邱叶又怕又好奇,就问:“咋了?”
那个阿姨脸都没有回,只顾收拾那个女孩的床铺,说:“你该高兴啊,以后你就省得给她收拾月事了,终于给切了。”
她没听懂:“什么给切了?”
“子宫!就你肚子里面那个每个月都流血的肉疙瘩!”
邱叶一听,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她认定这地方是待不下去了,下一个被切的就是自己,于是第二天就逃了出来。
想回家,分不清东南西北,随便扒上了一辆火车,蹭了一段给赶了下来。是在哪儿都不知道,流浪了几天,混进小地痞的群落,为了吃一顿饭,从了一个小流氓,做他女人。然后,她被送去歌厅当服务员,开始了漫长的皮肉生涯。
本想挣够了回家的路费,就自己找回老家去,可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被扫黄打非的抓进局子里,挣的血泪钱一次就被罚光了。拘留个十天半个月,又给放出来,又挣,又罚。
时间长了,连自己都把自己的命看贱了,回家的念头就没了。
命运即是一张蛛网,错综而脆弱。
当邱叶快三十岁了才头一次回雾江老家的时候,家里已无一丝她的痕迹。
她走进房间,像参观一座故居似的,轻轻自言自语,回过头对母亲说:“那个座钟我还记得。”
第八章
八月酷暑的黄昏。城市的马路像纪录片里的非洲草原那样,烫得隐约可以看到热霾在升腾,拥堵的车辆像野兽一样成群缓行;整个城市咳嗽着,喘息着,带着发酵了一整天的废气和臭汗,迎来浑浊的黄昏。卡其色的无云无霞的黄昏,闷热至极。
陈臣一个人坐在奢华商场的二十八楼咖啡厅等着客户。这是他的第一份工作,关于开车的——每周有四天在这家商场做泊车小弟,其余时间在外面接代驾的活儿。因为是这里的员工,人又长得讨女服务生喜欢,所以才得以在这间咖啡厅坐坐,而不用消费。这里的苏打水,七十八元一听,只用来一听,他一趟车就白跑了。
工作的时候,做得最多的事,就是等待。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的时间比另外的人更金贵,而他显然属于后者。
陈臣百无聊赖地,一会儿望向窗外,一会儿低头玩手机游戏,冷得一阵阵打战。好不容易选了个避开空调出风口的位置,紧贴着玻璃幕墙,却还是被这夸张的冷气冻得嘴唇发紫。
像很多定位奢侈的商用大厦一样,这里终年冬夏颠倒。
即使最冷的季节,室内温度仍是初夏,名媛们穿露背的丝质晚礼服参加新年晚宴,笑容婉丽;而高大的玻璃幕墙之外隔离着一个天寒地冻的世界,人们骑着电瓶车等红灯,棉衣臃肿看不出男女,拥挤的公交车像罐头一样塞满了人,空气闷到快窒息的时候,偶尔从车窗溢出一只胳膊或一张脸孔来,又因为怕冷而很快缩了回去。
而在这盛夏,室内温度大约只二十摄氏度。他冷得面色发青,已经坐了两个小时,手机被玩得都快没电了。百无聊赖而又无故焦虑,使他不自觉地坐在那儿不停地抖着腿,无法控制地咬手指,倒剪皮被撕得七零八落。
这俩习惯,二十二年了,居然还改不掉。
陈臣低头看了看表,已经八点了,说好了六点半的活儿。他不耐烦起来,打了个电话给公司调度:“原野她人到底走不走啊?再不走我走了。”
调度说:“给你说了原姐得罪不得,叫你等你就继续等!”
他懊恼地挂上电话。电量不足,不敢再玩游戏了。叹了一口气,双肘抱在胸前,闭目养神。睡意很快袭来,他困了,调整了身体的姿势,陷进沙发里,打算在客户叫他之前眯一会儿。
一梦之中,他依稀又见到从前。
十八岁,父亲那样一走,陈臣的生活几乎被翻了个底朝天。他独自去省城,来到母亲再婚的家庭。母亲像迎接一个客人那样,有点拘谨忐忑地把陈臣带进家门。
那个家之大之豪华,叫他一时瞠目结舌:雾江老家的筒子楼跟它相比简直就是贫民窟。原来母亲抛下自己去投靠的是这样的生活,难怪她都不回来看看——陈臣心底愤然,阴沉着脸,一言不发低头换鞋,进门,背着胀鼓鼓的包,始终没有放下。
他背着包坐在沙发上,不自觉地开始抖着腿,右手不停地抠着左手的倒剪皮,不时将手指放到嘴里撕咬,撕得血沁了出来,仍无法停止。母亲端着一盘水果走过来,看着他抖腿,便轻声责备他:别抖。
他全神贯注地撕着手皮,没听见。母亲伸手轻轻在他膝盖上拍了一下,他才突然回过神来,吓得猛地一缩。
母亲皱了皱眉头。她说:“怎么还背着包?”说罢她伸手帮他把肩上的背包取下来。这时,母亲看见他的手,指尖没有一寸完肤,沁着血。他发觉母亲在看,迅速抽回——母亲眉头又皱了一层,说:“这么大个孩子了,怎么还咬手?”
母亲已经又有了女儿,家庭和睦,至少看上去是。他在那个家里,觉得自己始终是个客人。从前和生父一起时,两爷子生活不怎么讲究,大热天一进家门就脱得精光,夜里习惯了四仰八叉裸睡。到了这儿,寄人篱下的日子,母亲和她女儿都在,他连每天洗澡,都得把外衣带进卫生间,一出来就穿得周吴郑王。
寄人篱下的日子,陈臣过得度日如年,恨不得马上就搬出去。距离高考只有三个月了,他根本无心前途,什么专业什么学校都无所谓了,只想随便考个地方,离家越远越好。
就这样,他去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学,读了个商务管理专业。
坐上火车的那一刻,他一想到终于远离母亲,远离雾江,便如释重负。像一个罪人终于越了狱,背井离乡,隐姓埋名,要把历史全部抹去,在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从头过活。
因为长相英俊,陈臣在大学校园里可算是呼风唤雨:组乐队,做键盘手,也主唱;搞搞社团,跟一帮有钱的子弟混,玩玩车,泡泡女生。山高皇帝远,继父与母亲都不管他,他也乐得自在。
一切看上去很好,似乎真的从头来过了,总算是找回了一点从前风光无限的感觉。由此,他在内心彻底关上了那一道记忆的铁门,紧紧锁住,丢掉钥匙,再不打算回去,任凭园子里的荆棘和野草疯长,墨黑的茎秆快要接上天,溢出院墙来。
他曾以为,在无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往事锁住就好,可他不知道,世上最无可避免的事,除了生死,大概就是每个人或多或少的,最终都会变得和父母如此相像。
父母身上那些曾经让自己如此反感的部分,最终都渐渐在自己身上重现。不管多不想承认,儿女或多或少都变成了父母性格的拷贝。成年之后,儿女会用父母曾经对待自己的方式去对待父母,对待自己的子女,对待周遭一切。
陈臣第一次暴跳如雷打了女朋友那次,其实连他自己都吓坏了。已经忘记了是什么原因吵起来,事情小得如今回想起来已经记不起,只记得是个热得让人暴躁的大夏天,窗外蝉声如火。他失控,一个耳光下去几乎把她打昏,又一把抓着她的头发把她的脑袋往墙角里掼,像狠狠地塞一只书包到寄存柜里似的。
出手之后那一瞬间,他感觉五脏六腑一下子爆出了皮囊,一个个悬在半空中,亲眼看到一个父亲般的自己复活,惊恐得连五脏六腑都哆哆嗦嗦地不想回到这具皮囊里去。
而那具空皮囊,却依然面不改色,一脸盛怒——那盛怒使得他的英俊看上去格外残忍。
那女孩像一只被捂在书包里的嘴巴,在墙角发出奋力尖叫,大哭……两只手在徒劳地抓着,挖着,但够不着陈臣的脸。那尖叫和哭声像针一样朝他飞来,陈臣感觉耳膜都要扎破了。
他突然止住了手,而她竟然连反击都顾不上,吓得落荒而逃。
陈臣呆在原地,像在不可置信地审视自己的超能力一样,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是一双指头平粗、角质皮被咬得惨不忍睹的手。
真正弹琴十几年、几十年的人,指尖肉都是平的,也没法留指甲。练弦乐的人,左手指尖甚至长茧,并不好看。电视剧里那些指甲修长的弹琴者,是在做戏。
他又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这具皮囊英俊、挺拔,人见人爱。而那双手,却如此直白地暴露了他的童年、少年——他咬手的毛病,怎么都改不了,倒剪皮经常被撕得七零八落,出血,指甲也被咬得参差不齐。
读到一本心理分析,说,咬手指的毛病,与童年时期的焦虑、压抑、情感缺失有关。
他对此深信不疑。
没人可以相信,那样一双难看的手,属于一个三岁就开始练钢琴的俊秀少年。三岁那年父母离婚,母亲留给他一个泣不成声的背影,从此再无消息,取而代之的,是钢琴。
第一次坐上琴凳,脚下要放凳子垫脚,屁股下面要放书本垫高,不然连琴键都够不着。新鲜感只持续了一个星期,他就厌烦了。然而父亲持之以恒,寒来暑往,风雨无阻,哪怕陈臣发烧三十九摄氏度,仍然被父亲从被窝里拽出来,拖去上钢琴课。如此十年如一日,从未耽误一次。
童年时代,每一天晚上,在院子里其他孩子尖叫追逐的欢闹声中,他坐在琴凳上,练琴。父亲手持一根棍子,守着他。枯燥的练习曲教程一本又一本,像《新闻联播》那样没有尽头,两年练完拜厄,之后是车尔尼599、车尔尼849……299、740。
他恨钢琴,恨不得一把火烧掉,或砸烂。
至人生十八岁,他所有的努力,都在于和父亲作对,并从自己身上抹去父亲的影子——可他渐渐发现,不论如何努力,他仍旧是那个雾江教书匠的儿子,仿佛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个性,脾气……他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迟了。
大约就是因为性格的问题,他和女朋友都长不了,而托长相的福,他也从来不缺新的。久了也就渐渐无所谓,和那帮狐朋狗友在一起的时候,话题无外乎是回顾上个星期睡的那些女仔,谁的身材最好。为了在那个圈子待下去,他早早学会了一口溜圆的本地腔以掩饰自己的小城出身;若被问起家庭,他就搬出继父的官衔。
到毕业,生活仿佛一把收起魔毯,他才知道好歹——找工作一路碰壁,最后好不容易在高级商场当泊车小弟,其余时候做代驾,收入还算过得去。
出入奢华商场的人们将钥匙甩给他,他负责殷勤微笑,小心地泊好。盛夏天仍然是西装革履,戴白手套,站在停车坪墨绿色大伞下。不能让客人看到汗水;接过钥匙时要鞠躬和微笑,态度要殷勤但须与客人保持距离;要记得将防尘袋套在驾驶椅座上,方才可以上车;关门要轻。
在一个客人与另一个客人之间,他们几个年轻小伙子站在伞下,无所事事,聊些车子和女人之类的话题,或者背地里讥笑某个顾客的寒碜。
这份工作对陈臣来说,只要别碰到大学时那帮朋友,就还挺好,反正他很喜欢车。
那天陈臣被公司派去为原姐代驾,在等了两个多小时之后,他睡着了。一声雷鸣,像大地裂开似的巨响,紧接着电话声音大作,把他惊醒。饭局终于完了,原姐打来电话,要他立刻到餐厅来碰头。
陈臣迅速整理了仪表,下楼走到餐厅门口,一眼看到一位女子,黑色小礼服裙,长卷发,背影高挑。年龄应该不小了,看上去却很年轻。她刚刚送走全部客人,陈臣迎上去,说:“请问您是原姐吗?我是代驾小陈。”
她转过身来非常客气地对陈臣说:“真抱歉让你久等了。”
他对她的客气和温婉感到十分意外,一扫等待的烦躁,直说:“没关系,没关系。”
下到大厅,外面是瓢泼大雨。他拿过她的取车卡,冒着雨奔向泊车台。等待取车的人已排起了队,他钻过去拉住一个认识的泊车员同事,悄悄插了队,迅速把车子领到手。
陈臣举起大伞,跑过去为原野遮雨。将她护送上车,关上车门,再绕到另外一边,坐进车里。
“我身上湿,这座套我就不取了,不然弄脏您的车。请问您去哪儿?”他回过头去,礼貌地问。
原野报了一个地名,是一个相当远的别墅区。说完,她便头颈无力地靠在玻璃上,浓密的头发覆盖了整张脸,上身薄薄地搭着条披肩,只露出精巧如玉的下巴。
他发觉,原野真是美极了。
外面已是大雨滂沱。闪电阵阵,不断撕裂夜空。瓢泼大雨浇在挡风玻璃上,视野格外模糊。车像一把利剪,从积水中剖开一条路——还从未在这样的雷雨之夜疾驰,其情其景令他感到莫名地亢奋。
下了外环,往小区开。这里是高档住宅区,鬼都看不到一个,干道上碰巧一路都是绿灯,他遇到路口,油门没松就飙了过去。恰时右边横冲出一辆电瓶车,凄厉的刹车声,像刀子一样刺破雨夜。骑车人一个侧滑,摔了下来,电瓶车则撞向他们,“砰”的一声。
陈臣狠狠刹住了,一瞬间吓得心跳骤停,肾上腺素猛往上涌,他的手抖个不停。他在心底默念了一声:糟了。
没压着人,他感觉得到,一定没有压到人。但电瓶车还是刮到了车的右前叶。
原野被急刹给弄醒了,她在后座没拉安全带,头撞到了前座的颈枕,轻轻地哼了一声。她睁开眼,带着一点儿恼火,皱了一下眉头,说:“怎么了?”
陈臣费力掩饰了慌乱,赶紧镇静而轻声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没事,就一个电瓶车冲了出来,没事,您休息。”
其实他早就吓得六神无主了,声音都是抖的。陈臣慌慌张张地抽出座位旁边的大伞,下了车。大雨中,骑车人趴在地上,电瓶车侧压在他身上。还好没摩托那么重,陈臣试着将车子抬起来,可一手打着伞,另一只手显然力不从心,索性将伞放在一边。他抬起了车,在哗哗的雨声中问骑车人:“你没事吧?”陈臣一边说,一边弯身查看车前叶的刮伤。
那人恼羞成怒:“我操你大爷的!你看我像没事儿吗?你居然还在关心你的车!”
陈臣也怒了:“你看清楚,是我撞着你了吗?你闯红灯朝我撞过来你还有理了你?你不是找死么?”
“你再说一遍你?”骑车人面露凶光,躺在地上不打算起来了,“嗷嗷”地叫唤着,“那么大雨,你开那么快你才找死!”
他的声音被嘈杂的雷雨湮没,听不清。
陈臣紧张地看了看车里,原野没有动静,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他又收回目光,看了看眼前这个摔倒的小伙子——湿透的衬衫紧贴着他麻袋般的身形,一个电脑包掉在地上,已经淋透。
陈臣死死咬着嘴唇,苦着脸,对骑车人说:“你这不是好好儿的一点事儿都没有吗?我扶你起来,咱们各走各路,成不?”
骑车人不依:“你想逃逸你?还不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找交警!你不找我找!想坐牢你就跑吧你!”
陈臣苦着脸说:“这么晚了,这么大雨哪儿来什么交警?你这是为难谁啊,我又没碰到你,这又不是我的车,你给前面撞那么大个坑你赔得起么你?”
“我赔?你还让我赔?”骑车人剧烈地指着自己胸口,双目暴突,叫得破了嗓子,声音都变了。
陈臣全身都淋透,气得叉着腰弯下来,真是遇到鬼了——他正万念俱灰,六神无主,这时车的后窗打开了一条缝,原野以极其平静的声音,说:“好了,两个小伙子别吵了。你,”她以目光点了陈臣,“你过来,把这个给他。”
她递过来一沓钞票,陈臣接下。
厚厚一沓。一下子就安静了,没人吵了。摔倒的骑车人竟然萌生一脸好奇,偏着头,目光绕过陈臣,不知道车内还有一个女子。
陈臣转过身来,见骑车人还在瞄车里,没好气地把钞票塞给他说:“这些都给你!这事儿就算私了了!我还得把人家送回去!”
陈臣说罢收起地上的伞,转身准备上车。
骑车人拿过钱来,低头一看,点数的工夫,陈臣已经上车了。骑车人还坐在地上,点完数儿,不甘休地大吼:“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吗?给钱就想了事儿?欸欸,想跑是不是?”
骑车人腾地一下子就从地上站了起来,不肯善罢甘休地跟上前来,“砰砰砰”地敲打车窗。他一边敲打一边叫喊,声音却被车身隔离,瓮声瓮气的。
车后座上,原野对此有明显的不耐烦,对陈臣说:“好了,快走。小心点。”
“欸。”陈臣应着,径直开走。开出一段,他瞥了一眼后视镜,那人还傻站在大路中间,冲他们张牙舞爪比画着什么。
终于开到了宅子,阵雨的劲儿已经过了,淅淅沥沥的。陈臣把车停下来,直到这一刻,他的手都还在抖。
陈臣赶紧下车,打好伞,绕到右边为她打开车门,伸手体贴地遮住车顶,以示小心碰头。
他只是个代驾,为何不自觉间就做到这一步,他也没想明白。
伞下,原野看到他浑身完全湿透了,面庞俊秀得简直像假的,表情极为紧张,有一种孩子般的无辜,很是惹人怜。
她说:“进来吧,换套衣服。”
“不了,”陈臣赶紧说,“真对不起,修车的钱我会赔您的,您……别告诉我主管好吗?我叫陈臣,工号229。我明天就赔您。”他有一丝讨好和哀求。
原野脸上有极其疲倦的表情,明显意不在此,又有不屑,只对他说:“好了,别闹了。进来。”
她的手轻轻招了几下,示意他跟上来,有些像在招呼一条令人无可奈何的调皮小狗。
她的气场叫他完全无力违抗。
菲佣殷勤地打开了门,迎他们进来。就这样,他走进她的宅子,灯光打亮的一瞬,室内是一派意料之中的整饬奢华。那一刻似曾相识,他觉得极为熟悉——噢,是的,他突然回忆起,十八岁时,头一次去母亲的家里,她打开门的那个瞬间。
菲佣带他洗澡,又带他去更衣。陈臣一声不吭,默默跟随,像十八岁时初到母亲家里那样,拘束得小心翼翼。
换好衣服出来,原野正坐在沙发上打电话,目光却朝他看了过来。
菲佣给他们倒上了热饮,当杯子殷勤地递到原野面前时,她道了谢。这个细节使陈臣对她更有好感。
在他的成长中,没什么人会随口说抱歉、说谢谢。
她低头喝水,手指轻轻握着杯子,微微旋转,目光越过杯口,看着他。因为酒后微醺,她的神情显得格外柔软,富有意涵。
陈臣有一丝慌乱,低声说:“真的对不起,我一定会赔您的……”
她看着他紧张的样子,突然笑了一下。
这笑容叫他难忘。那一刻陈臣从未如此渴望成为一个富人——他突然感到,如果足够有能力,他也会选择这样的女人。她有一种铅华未尽之美,因为有光阴的打磨,所以显得足够贵气、持重。他一直以为自己没什么异性拿不下来,到现在才头一次仰望到陈列柜上伸手够不着的珍品。
“你多大了?”她问他。
“二十二。”
“怎么出来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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