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看《大鱼》,在看之前就有好几个朋友和我推荐这个电影,说是2004年自己看得最好的一部电影。我相信朋友,所以期望也抱得很高。然而不幸的是,我猜到了电影的结局。当一个个本应该属于梦幻中的人物真真切切的出现在儿子的面前时。看多了太多好莱坞电影的我,早已经等候他们多时了。于是我不能够完全的感受导演所精心铺垫所带来的惊喜和感动。电影时时让我想起阿甘正传,在炎热的夏夜,空调一会开一会关。伊万真的老了,我看着他眼睛里带着六十年代人那种特有的梦幻的表情。心里总琢磨着他的那种下巴,英语里好像有一个专门的单词叫fossete chin,不知道自己记没记错。
到是那个老演员,时时的让我想起远在故乡的我自己的父亲。他此时应该已经上床,正在酣睡之中了吧,亦或是在和我的母亲聊着天,一脸的神采飞扬,纯真如一个孩童一样。当电影中的儿子在父亲的病榻前追问,你到底是谁,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一个人。我好像从来只看到冰山的一角的时候。我想起自己也曾经这样,看着自己的父亲。想着他,带着对这个创造了我的男人的复杂的感情。事实上我从来没有真正像儿子那样亲口问过我的父亲同样的问题。那是因为如果我们已经可以问出关于冰山的问题了。那就表明我们已经知道深深的海洋中,还藏着冰山的另一部分。而在我模糊的记忆中,父亲是最亲近的陌生人。所有关于他的记忆,在他生病之前,都是遥远而不真实的。和大鱼中的父亲一样。他也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虽然没有电影中的故事那样打着柔光,有着完美的结构和奇妙的语言。但它的确是我童年最重要的一部分。也许正因为如此,我才可以真正明白父亲对儿子说的那句话:我从来没有骗你,你看到的我,就是真实的我。
是什么时候,父亲无法再把他脑子里那些希奇古怪的东西塞到我的脑子里来了呢?是什么时候,我开始觉得用父亲教给我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太幼稚,太虚幻。是什么时候,我开始为父亲满脑子的理想主义而感到尴尬。是什么时候,我开始觉得我可以更正确,更冷静的去解决问题。像一个成人一样,而父亲,却更像一个活在他自己虚构的世界里的孩子。?坦白的讲,我并不知道这一天是什么时候到来的。也许它不是在某一天来到,它是一点点的潜入到我的心里,冰冷的世界将其冰冷慢慢将我们包围,赶走了我们心中的童话。
所有爱自己的孩子的父亲大概都会试图在孩子的脑子里塑造出一种形象。这往往是他们借以获得重生的一种希望。我在看《大鱼》的时候才对人之所以需要生孩子重新有了一个理解。从父母的角度来讲,那是一种通往永恒的方式。然而孩子是会长大的,这是一个残酷的现实。他们会对你做出判断。对你的行为和思想嗤之以鼻。他们身上带着你种下的深深的烙印来怀疑你。他们不知道自己正成为和你一样的人。而你也不知道。
儿子终于在父亲的病榻前,用父亲的方式完成了父亲的故事。儿子从来不缺少讲故事的天份,那些深植入他内心的关于童年的记忆,像雨露一样曾经滋养过他成长的记忆,如今都回到他的身体里来。无论我们接受也好,不接受也罢。我们都是他们的子女。在某一个夏日的午后,我看到我的父亲拿着我第一次在刊物上发表的文字反复的看个不停。我并不为那豆腐字而欣喜,可是那一刻,我知道我身体里流淌的一些东西,是他给我的,不能抹杀。
我的父亲是一条大鱼。很多年后,我终于明白如何看待他和他的故事。他一生追求自由,用他自己的方式冲破着人生这重重的枷锁。他使每个人,每个在他周围的人都相信这个世界并非无可救要。最重要的,是他给了我们这些孩子一颗体会得到美好的心,在曾经走过的无数个岁月里。在我不断的克服自己和周围的困境的日子中,在我一次一次的重新振作起来,坚强的活过来的一瞬间。我以为那只是我自己走过来的,但其实那是因为他给过我的一切。他一直和我在一起,他的一部分,在我的灵魂深处,从未离开过。
电影里的儿子是个悟性极高的人,他最后终于明白了父亲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是幸运的,因为这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当我们终于可以理解自己的父亲的时候。我们才能够真正的懂得自己从何而来的,知道自己将向何出处而去。有些东西将会改变,但有些东西将永远不变。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明白了哺育一个新生命的意义。也是我第一次开始重新看待永恒这两个字。于是我想,如果有一天我有了自己的孩子,当他们问起他们的祖父,我也要像电影中的儿子一样告诉他们,“我的父亲,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他其实是一条大鱼。他永远不会死去,因为我还活着,我还在讲他的故事,还有你们,有一天你们会明白这个故事并把他讲下去。而这,就是永恒。”
寻找诗意的安居
听说朱文要带着他的电影到中国美院,几个同事都十分感兴趣,于是大家约了时间叫上车一起去看,也顾不上星期二是最忙的日子,每个人都有一大堆活没干完,看完电影回来就势必要赶工到深夜。
原本以为会放他的第一部电影《海鲜》,因为在里面会看到一位故人客串一个角色,然而没想到临时改成放映他第二部电影《云的南方》,于是电影就只是电影了,这样也好。
天气晴朗,我们在门外和三三两两的学生混迹在一起,等着美院的人来开门,同事说对面有家青年旅馆很好,便宜又干净,于是我注意了一下,果然有两个老外拉着箱子往对面的胡同里走,路旁的酒吧此刻都紧闭着大门,再往远处,是宁静的西湖。于是想到,仅仅是在三年前,我还从未想到过有一天会这样站在这个地方,和身边的这群人在一起,等着看这样的一场电影。而今老大离家,故乡熟悉的一切,反倒成了真实的生活的别处,成了另一种梦境。
朱文说,《云的南方》描写的是我们的父辈,他们是沉默的一代人。电影中的老徐,一生都无法选择自己的存在,一辈子待在一个城市里,一个单位里,就像一颗星星,按照既定的轨道,走了一辈子,虽然不满意,但似乎也只有按照组织的安排这样地走下去,直到生命的终结。于是在很多年过去以后,老徐不顾儿女的反对,揣上了自己的一点积蓄,孤身一个人去了云南。为什么一定是这个地方,而不是别的什么地方,是云的南方有什么,还是老徐在和自己这一辈子的安分赌气?此时此刻,老徐是人们眼中那种典型的让人无法理解的倔老头。但是他的一个梦却似是而非地昭示了老徐去云南的原因。在梦中,他和一个少数民族的姑娘讲述自己的一生,说到当年差点和某个云南的女同志对调,若不是因为一时冲动,偶然地与后来成为自己的妻子的女人发生了关系,那么他现在也许就不是北方寒冷的城市里,那个穿着厚厚的冬衣、在公园里学着鸭子走路来锻炼身体的老徐,而是在云南那个兵工厂家属大院里,安静地坐在树荫下、晒着太阳的老徐了。
老徐说,老伴的脾气不大好,但是和他们那个年代的许多婚姻一样,这样子的两个人,也就这样走过了一生。怎么都是一辈子,说过来也就是眨眼之间的事情。于是,云的南方就一直作为老徐另一种存在的可能,蕴涵着无限诗意和美好,成了老徐内心深处的一个梦。他追随着这种可能而来,却并不把自己当成一个游客,他是希望能亲身感受到那一种他不曾真正实现过的存在,了却自己的一个心愿。云的南方,它是老徐的梦想,他内心深处的精神家园,永远无法真正抵达的地方,是他一生的遗憾。
我更相信这是朱文自己的情结才是。相比于北方的灰色和寒冷,朱文把云南拍得非常美,蓝天碧水,白云孤舟,还有美丽的少数民族姑娘,家属大院里的下午,阳光和树荫都让老徐重新充满活力。甚至是一个妓女的出现,促成了老徐在云南的滞留,打乱了老徐的计划,使得一个老头的生活脱离了正常的轨道。然而这些虽然给他平添许多烦恼,但是他似乎也有些享受,至少日子终于开始充满了种种妙不可言的未知,在他年老的时候,终于开始对生命的下一刻有所期待。朱文说他坚持着在自己的每部电影中都放进去一个诗人,在《云的南方》里是那个会写诗的大厨。其实我倒觉得这大概是一个完全没有必要的安排,因为在整部电影中,真正的诗人已经贯穿全场了,那就是老徐头自己,也是躲在老徐背后的朱文自己。如果没有诗人的品质,胸中没有跳脱出世俗的愿望,没有对另一种存在的向往,老徐是不会背上行囊,跑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只为了去一个家属大院看一看的。我们的生活都不容易,大家都会心血来潮,心中暗存盼望,但是诗人,则是那个真的会收拾好东西、买火车票出发的人。通常人们总是把无时无刻不处于这种状态中的人才叫做诗人或者疯子,但是看完了《云的南方》,我想一个诗人也可能只是老徐这样的一个普通人,他可能只是一个一辈子踏踏实实的老工人,他可能一生都陷在这种庸俗的无法自拔的生活之中,但是他内心对飘着朵朵白云的南方的渴望,总会在他生命中的某一个时刻引领着他不顾一切地奔向心中的那片地方,而就在这一刻,他是个诗人。尽管他也许一辈子没有写过一首诗。
在《云的南方》这样的一部电影里去寻找真实,显然是找不到的,朱文自己也说,他并不追求真实,但是如果有人因为今天看了我的文章而去寻找一种诗意,恐怕也同样是找不到。因为真正的诗意的生活,并不是寻找而来的,它其实就住在一个普通人的内心深处。它可以被唤醒,却从不会被找到。心中有一份诗情的人,自然会感受得到,而心中没有的人,即便是再怎样做出一种优雅的姿态,也并不是真正的诗意。如果你听到风在歌唱,看到云的美,那是因为那份诗意本来就在你的心中。它是无用的,但是它又无比神奇,它使你无论以什么样的存在生活于这个纷繁复杂甚至是庸俗肮脏的世界里,你都会知道,你是与众不同的,你也会因此而感到满足。我想,这也许是诗意的生活所带给人的最大幸福。
2004年,我背起行囊,买了火车票,离开那个北方的城市,来到这个被称为“人间天堂”的南方城市,我不知道这里是否是我最终留下的地方,也不知道这里是否有我的精神家园,但是当我在这个城市看完这一场电影,看到老徐的故事,我明白我只是在寻找另一种存在的可能。在我的内心深处,和老徐一样,向往着一种诗意的安居,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能找到它,它到底在哪里,是什么样子,但重要的是,你真的寻找过,真的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存在过,就不负此生。
欢迎来到地狱
中国的二百五翻译很完蛋,他们在撞车的DVD包装上写道,“在未来的三十六小时里,一场意外的车祸把这些生活在洛杉矶却素不相识的一大群陌生人拉到了一起,在短短的36小时内,彻底改变了他们的人生”,结果我无数次和这部电影相遇,看到这几句话,就总把它当成了一个俗套的灾难片,直到看到它得了奥斯卡,才买来看过,一边看,一边庆幸自己还好没有将它错过。去年看的电影不多,这是难得喜欢的一部。
我一直非常喜欢看群戏,因为从技术角度来讲,它是很难拍得流畅自然,众多人物,千头万絮,搞不好就是乱麻一团,所以拍摄群戏,在我看来,是即考验剧本结构,又特别考验导演功力的一件事情,因此近几年来,更是难得看到一部群戏的佳作,上次还是《高斯华德庄园》,也是很多人集中在短时期内的种种表现,那种属于戏剧所独有的畅快淋漓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但那也是2001年的事情了,况且《高斯华德庄园》是把人都关在大宅子里搞事情,而且他们本身就是和一件事情相关的不同人。这和在洛杉矶这样一个繁华的大城市里将各不相关的人物连接起来相比,显然后者要困难得多。我看到媒体上有人惊讶为什么《撞车》会打败《断臂山》,有资深的影评人士找到的原因是,《撞车》反映的是美国社会的种族歧视的问题,或者说是因为它长了一张“奥斯卡的脸”。而我却觉得,《断臂山》是一部典型的作家电影,它改编自小说,李安的思想深度虽然是没话说,但是他的讲故事的手法,却一直是作家式的。这并不是不好,只是电影之所以成为小说或者绘画,或者音乐所不可代替的一种艺术形式,却正是因为它的讲故事的方法,是影音光色多种感官体会相结合的,从这一点上来讲,撞车获得本界的奥斯卡,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因为它更加的纯粹,用简单的话来解释,就是《撞车》是做了一件只有电影可以做到的事情。讲了一个只有电影可以讲的好故事,而且这故事讲得还很好,它有作为电影所独有的细节,不可以被任何其他的艺术形式所代替。
“他人既地狱”,我在边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一直想着这句话,看到有人在评论它,总是去强调他反映了“美国的种族歧视问题。”的问题的时候,想到的也是这句话,黑人是白人的地狱,白人是黑人的地狱,但有时候,黑人也是黑人的地狱,影评人是导演的地狱。我看着种种的影评貌似客观的分析美国的社会问题,心中就忍不住冷笑,其实这样的一部电影,说的不过是人罢了,人和人之间,并没有太多的相同,不论他们是白的,黑的,中东的,还是西班牙的,个体与个体之间的隔阂,并不因为皮肤的颜色差异或相同而决定。我们,包括我们看电影的人,心存偏见,也并不是那样的置身事外,如果不相信的话,每个看过电影的人就问问自己,当那个菜鸟小警察和黑人小青年同车的时候,当黑人小青年笑了起来,开始掏自己的口袋的时候,有多少人,会担心那个黑人掏出来的是一把枪?老实说,我想过,在看到结局后,我问过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然后我不得不坦率的承认,因为那是个黑人。
你看到一个中国女孩和白人男子在一起会怎么想?你看到一个中国女孩和一个黑人在一起又会怎么想?如果你说中国没有那么多种族问题,那么好,你对新疆人怎么想?你对东北人或者上海人又怎么想?
你看,人就是这么复杂的,我喜欢这部电影,就是因为它反映的是复杂的人性,而不是黑人,白人,伊拉克人那么简单。因为它让我知道我自己也是复杂的,而不像一些影评人自以为是的那样纯洁。白人也可以是弱势群体,黑人也可以欺负人,当一个小警察父亲的痛苦命运掌握在一个黑人的手里的时候,白人小警察也会被黑人欺负,专门抢劫白人的黑小子冲上车却发现同样黑皮肤的男人也可以开高档汽车。 委曲求全取得了成功的黑人该愤怒的时候不愤怒,不该愤怒的时候却查点送了命。一心以为自己可以公正对待他人的年轻警察最后理想破灭,发现自己和自己鄙视过的人并没什么两样。一心想伸张正义的黑人探长却被人嘲笑,“你想干什么?你想维护一个白人么?”
世界好象是无休止的轮回,很多问题绕来绕去,总是最后会回到最初开始的地方。我们是怎样出生的,又是作为一个人存在的,这似乎需要我们一生去追寻答案。我们永远在试图跳出他人强加在我们身上的种种定义和概念,但又同时在用这种种的定义在定义着别人和自觉不自觉之间证明着这些我们厌恶的定义,身为一个黑人,白人,阿拉伯人,富人,穷人,男人,女人,人生巨大的转折也许只有那么几次,但是种种的束缚却总是在日常不经意的细节里,像空气一样将我们包围,你无法逃脱,这才是最让人感到窒息的,即便是你会试图寻找看上去和你一样的人,但那也只是外表而已,他人即地狱,但是看了这部电影之后,我却为它所表现的那种强大的冲撞的力量而着迷,砸碎玻璃,捣毁世界,冲撞使我们心灵深处那个封闭的自以为是的世界毁坏,冲撞将我们猛的抛入空中,砸入他人的世界。然而我想,这无论如何,也是一种畅快和淋漓吧。我们冲入他人的天堂,我们自己的地狱,即便是痛苦的,伤痕累累的,但也是让你感到自己的灵魂是活着的,因为我们会在那里遇到很多人,但无论遇到谁,你遇到的都是你自己。另外的一个你所不知道的,鲜活的你自己。而那些从来将自己保护得好好的灵魂,故步自封的头脑,只会在自己的世界里慢慢的衰老,死去,腐烂而已。他们永远不知道,自由之门,就是这样被撞开的.
永远温暖的传奇
当我告诉一个不大熟悉派克的朋友我要为派克写点东西的时候。朋友很好奇的问我:“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我想了想说。“是个完美的人。”朋友于是又问“真的完美吗?”这一次我想了很久。然后很坚定的回答他说“是的。”
其实我并不是特别喜欢完美的人,总以为那是一种欠缺人性的表现。完美的人总让人感到仿佛是距离遥远的雕像,那该是高高在上的用来顶礼膜拜之用的。反到是那些性格上有缺陷或者弱点的人。有时反而会更加招惹着我们的疼爱。然而格里高里派克是个例外。虽然他和詹姆斯迪恩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但我却很喜欢把传奇这两个字放在他的身上。因为在我看来,如果说赫本的到来是要告诉我们什么叫做天使的,那么派克的到来就是要告诉我们什么叫永恒了。从他的出生到他的死去。一个人能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坚守自己的灵魂达八十年那么久,那么他无论如何也可以担当起传奇这两个字了。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当年詹姆斯迪恩在那场车祸中活了过来的话,我是否可以忍受在现在看到他那张俊脸因为纵欲过度而变得惨不忍睹,而派克这样的人,是可以让人看到老的。所以在那个清晨。当我打开电脑,看到人们用很醒目的字体互相传递着他已经过世的消息的时候。第一个滑过心头的感觉竟然不是伤心。而是欣慰。他终于完美了一生。并且走得不痛苦。那么就让我们在这里向老派克做一个安静的告别吧。
一. 再见阿尔佛雷德
曾经看过一张派克十岁时侯的照片。那时侯大概没有人知道这个当时叫阿尔佛雷德。派克的小男孩有一天能够成为美国人的心中偶像,作为道德榜样和完美的范例长达八十年只久吧。照片上,只是一个普通的美国男孩在阳光下很淳朴而自然的对着镜头笑着,他的脸上长满了雀斑。阳光在宽阔的额头上面照出了一个亮点。嘴是很阔的那一种。眼睛弯弯的深进去,看不到里面的眼神。
这照片突然之间就让我感觉到温暖起来,在看惯了这么多冷漠的,疯狂的,迷乱的或者叛逆的面孔之后,这种久违了的温暖竟然是来自于一个孩子身上的。这让我有些吃惊。当时的派克,父母已经于他六岁的时候就离婚了,他被判给了母亲,然而她很快就嫁给了一个推销员,她要随着他四处为家,于是派克被送到了外祖母家,而母亲则只能是偶尔的来探望一下派克而已。
很多类似的生活经历造就出来得都是一个乖张而叛逆的孩子。然而派克却是极其安静,友善和动人的。从他那张稚嫩的脸上显露出来的温和懂事的神情甚至让人觉得有些心疼。他的外祖母一定是一个极好的女人。给了派克所缺少的温暖,而又使得他没有因为破碎的家庭脱离人生正常的轨道。陪伴着他一直到了小学五年级她的母亲决定把他送入了圣约翰军事学院为止。
“我猜,”小阿尔佛雷德给朋友打电话说“他们一定是觉得我在外婆家和我的狗和自行车一起过得太开心了。”
然而他还是学习着接受这样的安排,这对一个十岁大被孤零零的丢在一所寄宿学校里的男孩子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虽然他在后来回忆起那段日子的时候,总是认为那是一个有些灰暗的时期。但他还是在这样灰暗的日子里为自己找到了可以喜爱的事情:军事化的管理,制服和运动。这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是吗?一个爱上这样一些的东西的男孩子应该长成一个政治家而非一个伟大的演员才对。他应该有抱怨,很叛逆,与同学关系不好经常打架。这样才像一个传奇般故事的开始。然而派克的确没有,十岁大的他已经是非常懂得生存,也非常的懂得调整自己。他唯一始终无法喜欢起来的是自己的名字而已。
于是他把他的名字改成格里高里派克,然后揣着继父给他的一封信去了纽约。他一如既往的谦逊而温和着。尽管也要穿上可笑的服装在游乐场里四处转悠去给老板拉顾客。但是他依然从不抱怨什么。也从来不曾做出一副全世界都亏欠了他的样子。这到反让人觉得他从来不曾做过什么艰难的事情了,如同他的一生是走了八十年的好运过来,没有过丁点的坎坷似的。然而这世界对他的接受。真的是因为他对这个世界的善良和宽容才换来的。所谓人生是一种态度,也不过此意了。
我还是无法不喜欢那个叫阿尔佛莱德的男孩子的。虽然按照现在的标准来说。很多人认为他太好了也是个缺点。然而对于我来讲,满街都是愤怒和郁闷,不满和牢骚的时候,我更愿意看着那孩子对这个世界宽容的笑容。
二 他的眼中有天堂
一九五三年,当人们刚刚从战争的噩梦中苏醒过来的那个秋天,《罗马假日》公开上映,在无数人的惊讶和赞叹中,天使降临人间。那是派克第三部比较有影响的电影,派克后来和别人提起这部电影时曾经和谦和的说,当他第一眼看到赫本出现在他的面前时,就知道她才是《罗马假日》里真正的主角。
那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爱情故事,很多人都会说,如果没有赫本就不会有这流芳百世的经典爱情。然而如果没有格里高里派克呢?
每次和朋友说起《罗马假日》,就总是不忘记强调说这部电影是需要看上至少两遍的。那感觉好象是生怕好东西没和朋友分享一样。担心他们看这部电影时,第一次看到的自然是赫本天使,然而如果不看第二次,就会错过了一个天堂。
赫本终究是没有在哪部片子里比这一次更像一个天使了吧。我们看着她和他一起去看说真话的嘴,看着她扑到他的怀里,看着她慢慢的离开他的怀抱。她的纯洁竟然摄人心魄,而他哪怕是偶一抬头望着她的眼神都充满着那么多的温柔和疼爱。仿佛她是一个孩子,是这世界所有的美好的化身,他一定要尽了心的去呵护她才行。这才明白,所谓天使,是一定要有一个懂得怎么爱护天使的人的。否则的话,天使再美丽也不过是徒劳。她的光芒终究是难抵这个世界喧嚣的尘埃。
再后来看她演的几部片子,始终没有找到过似曾相识的感觉。她依然是那样优雅而美丽着的女子,但却有些寂寞的味道在其中。仿佛一个孤独的天使徘徊在人间。始终无法再有人能够懂得如何去守护。和她配戏的男人也是极其出色的,很多人比派克要有性格,有故事得多。就好象加里格兰特。那样英俊而风度翩翩的男子。多少女人为他而陶醉不已。然而他的眼睛里透着的那股子英国绅士那种疏离而冷漠的神情。怎样也无法成为一个天使的家。
再也没有如此温暖的眼神了吧。这应该是那么多女人迷恋派克的原因。英俊的外表只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那宽厚的肩膀,那温柔的微笑和那颗宽容的心。你不必担心向他袒露心扉而遭到他的鄙视,也不必担心付出所有会受到伤害。你可以在他那里肆意的做一个孩子,不用担心,他会一生守侯着你,心疼着你像心疼一个天使一样。有他在,你就不用害怕这个世界的风风雨雨。这样的男人。这个世界曾有过几个?这样的男人,难道不值得你一生去追随?
天堂何曾遥远过,天堂就在他的眼中。谁要是得到就能幸福一生。
然而天使却终于没有爱上这个天堂般温暖的男人,独自去寻找她的幸福去了。也许她的心中有天堂,因此无须再追寻。而男人的爱给了一个叫维罗妮卡的姑娘,这一给就是整整的四十八年。直至他的生命终结。
看过他和维罗妮卡最初相爱的故事,她那时是个记者,而他是她采访的对象。他在于她第一次见面相隔六个月以后路经巴黎。他把电话打到她工作的报社,冲着电话另一头的嘈杂一片大声的说“我是格利高利·派克,想找巴萨尼小姐说话。”
接下来的事情到很像罗马假日里的关于报社的那些情节。当接电话的人用室内广播系统公开呼叫:“巴萨尼小姐,格利高利·派克先生找你。”的时候。整个报社突然之间鸦雀无声。
她虽然犹豫,但还是接受了他的邀请。放弃了对萨特的采访而和一个美国影星去吃饭,那是她一生中最重要的选择。也应该是最正确的选择了。哲学并不能使一个女人变成天使,哲学也不能使一个女人的生命温暖。然而他的怀抱却可以。所以就让哲学家靠边站吧。什么也比不上他眼中的天堂。
2003年6月12日。维罗妮卡陪伴着自己的丈夫走过了他最后的岁月。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在这48年中。那个英俊的男人有无数的女人爱过他现在还在爱他,但是他从来没有绯闻。我们是永远不能去问赫本,做一个天使的感觉是怎么样的了。然而我们也许可以问一问派克太太。也许她会告诉我们,所谓天使,有时候就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找到了她的天堂。
三 一生都是演员
记得一次看一本电影杂志上列出的一个专题,说的是现在一些新生带的偶像继承了前任偶像的风格。例如布莱特皮特是当代的詹姆斯迪恩,而本等等,很多形象代言人都有接替者,然而我却发现,没有人接替派克。
总觉得但凡一个演员,由于自身的限制,戏路再宽也终归是有限度的吧。但这并不能妨碍他们成为一个伟大的演员。和那个时代的马龙白兰度总是扮演的无因的反叛青年人一样。派克给人的印象总是扮演那种刚正不阿。有男子气魄,或者是性格谦和的男人。这也许是他自己本身给人的印象所造成的。但其实上。派克的一生中,曾经塑造过的人物并非前篇一率的罗马假日里那个多情的记者形象。从他在演电影之前,在巡回剧团里扮演小角色开始,一直到 1991年在西科塞思的《cape fear》,他一直是一个不断挑战自己的优秀的演员。比如在《罗马假日》里,他是一个多情而善良的穷记者。在西区可克的《爱德华大夫中》他是一个努力想找回自己的记忆,却反使自己深馅于危险之中的人。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他是一个严厉但是有正义感,不缺人情味的律师和父亲。而在《乞立马扎罗山的雪》中,他则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对世界充满了困惑和迷茫的作家。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太阳浴血记》。这也许并不是派克所扮演的最引人注目的角色。相比《杀死一只知更鸟》为他夺得奥斯卡奖,《罗马假日》使他成为无数女人心中的梦中情人来讲。虽然这部电影很少被人特别提起过。然而却是我个人认为派克的一部最成熟的作品。而那个外表放荡不羁,内心却深爱着自己的姑娘的路奇也是派克所扮演过的最“坏”的一个人。
一直到今天,我还记得当我看到他嘴角挂着的那似笑非笑的表情和他斜带着牛仔帽,脖子上系着小红方巾,刁着雪茄,手在裤子上随意一划把它点燃的样子时,心理满是吃惊。如果这个角色是由马龙白兰度来演,我可能会更加觉得顺理成章一些吧。但是那个让人恨之入骨而又无法不爱的任性男人的确是派克。当他最终死在心爱的女人的枪下之时。没有人再怀疑他的演技。而我也是从那一刻起,才开始第一次打心底里承认派克是一个伟大的演员。
有时候我也会觉得惊讶,像派克这样的一个人,即不疯狂也不痴颠。却也是一个真正因为热爱演戏而演戏的人。并且他演起戏来的敬业和认真从来不输于人。艺术这件事,在某些演员来讲,总是成了放纵自己的借口。而到了派克那里,就是值得一生奉献的事业。从他在大学时代发现了自己的兴趣和天赋在戏剧表演上开始,他就一直是这条路上一个孜孜以求的人。虽然他年纪轻轻就得到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荣誉,然而掌声和赞扬似乎似乎从未使派克冲昏头脑。他对电影的热爱仿佛他的爱情一样持久。决不是因为一点虚荣而来。难怪好莱坞这样的尊重老派克,即便是他的时代已经不在,他的辉煌已经过去,当他的名字被提起来的时候。你依然能听到人们语气里的敬重。
他在85岁的时候还活跃在舞台上,到全国各地去旅行,访问一些小剧院和学校,像一个父亲一样给年轻的一代讲他的故事和关于他所热爱的戏剧的事。直至2003年六月12日,他终生都是一个演员。
尾声,晚安,老派克
如果有谁会不相信有一种人是可以完美的。那么他可以去看一看格里高里派克的故事。虽然这个故事已经成为了过去式,但是他给我们每个依然活着的人证明了。这个世界上,是真的有完美曾经存在过。
他是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风度翩翩,气质优雅谦和。他是一个好的演员,从影六十载,主演过六十多部电影,获奖无数;他是一个好的丈夫,决定爱一个女人了,就可以不离不弃,相守一生;他是一个好的朋友,无数的小辈曾经得到过他的帮助,他的死是好莱坞巨大的损失。他一生都做到了他想做的那种正直诚实的人,在很多人都放弃对自己灵魂的坚持的时候,他用他自己的行为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不虚伪欺骗,老老实实做人,也一样能成功,能够生存。
要说传奇,这才是当之无愧的一个传奇吧。当我们今天的偶像总是表现得那样的颓废,疯狂,和对这个世界不知所措的时候。当我们说“这个世界是如此的腐烂,所以我也不必那么干净的时候”,有一个人监守着自己的灵魂八十年。
世界上最温暖的一盏灯熄灭了。我们并不知道是否还有人能将它点燃。虽然我们明知纵使是传奇也终究有结束的那一天。但是当他到来的时候我们依然感到伤痛。再次看着老年的派克时那张温和而友善的脸。他大概更希望的是每个他爱的人都能够快乐的生活下去。
就像他曾经在他的好朋友佛兰克辛那特拉的葬礼上为他背诵的一首诗一样。今天,我们也把这手诗送给我们的老派克。希望他去天堂的路上一路走好。晚安,老派克
给那些我爱的人
如果我必须要离开你
我的爱人
我必须独自走上这条安静的道路
请不要悲痛
也不要落泪
尽管笑着和我交谈吧
就好象我还站在你的身边
当你听到一首歌曲
或者看到我爱过的一只鸟
请不要因此而悲伤的想起我
因为我依然爱你
仿若从前
你是如此善良
有许多的事我想为你做
有许多的话我还没有说
但是请你记住
我从未害怕过
那没有你的世界
我所面对的未来
我们注定无法看到未来
但是我知道
我是如此爱你
和你一起走过的日子
就是天堂。
奇迹之花静静绽放
前一阵子把宫崎骏的《幽灵公主》翻出来看。在寂静的夜里,独自一人关上灯,仿如一个孩童般盯着银幕,试图像当年一样走入曾经走入的故事,寻找旧日观影时的感受,幸运的是,那所有曾经的感动之处仍令我感动,震撼之处也仍然震撼。于是就想,所谓大师的作品,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的,逆着时间的顺序掉头去看,拂去一些时代的影子,剩下的东西依然如陈年酒散发着浓浓的香气。无论什么时候再重逢,都不会让你失望,甚至可以产生新的感受。也正因为如此,这些大师以及他们的作品才是人类宝贵的财富,留在我们的生命中,陪伴着我们一路走下去。
在这次重温《幽灵公主》之前,我一直只是把宫崎骏当做一位动画大师来看,令我佩服不已的是他的动画本身。虽然动画是这位可爱的白胡子老头唯一的表达方式,但若只从这一点来评价他,那无非也不过是拿他当成一个匠人而已了。单纯从动画制作的表现方式来看,是不足以解释为何宫崎骏的作品可以经得起岁月的检验的。其实真正使宫崎骏如此与众不同的,该是他作品中散发出的诗意和禅意才对。打动我的,首先是诗人的宫崎骏,然后才是动画的宫崎骏。
宫崎骏的作品并不复杂,他电影里的主人公,常常是十四五岁的少年,他们单纯、清澄、孤独、安静,还能感受到这个世界的诗意,还在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可是如果你因此便觉得宫崎骏是简单的,那么你又错了,我们总以为孩子们的心灵是脆弱和稚嫩的,然而当我们看到他们面对着这个世界所表现出来的坚忍、平静和宽容的时候,我们也许不得不承认,作为成年人的我们,是多么希望成为宫崎骏的少年,心中的梦想不曾死去,对这个世界依然充满着希望并且不坐以待毙。
我一直想这就是宫崎骏电影的秘密,当成年人因为历经苦难而学习着放弃和妥协、学习着互相倾轧和争斗的时候,宫崎骏的少年们总是默默地站出来挽救这个世界的奇迹。他们是那样的安静而质朴,在压力之下保持着温和优雅的风度,从来不摆什么豪气冲天的姿势,自然得如早晨田野间吹过的一阵轻风。他们其实从来都只是一个人,不管他们化身为骑龙的少女,还是舍身保护山兽神的少年,他们一直以来都只是宫崎骏内心中那个不曾死去的摘星星的少年。这个白胡子的老头儿用他的电影将他们召唤出来,将我们心中的孩子召唤出来,让我们看到,原来我们的灵魂还没有死,我们是这样渴望着和平与爱,我们的内心还有一份柔情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宫崎骏的少年都具有一种诗人的气质,也许这也是为什么宫崎骏总是喜欢选择十几岁的少年作为自己电影的主角的缘故,因为每个少年都可以是一个诗人,而我们这些为岁月所折磨的成年人,已经学会了不相信奇迹。一个不相信奇迹的人,又怎么可能创造奇迹呢?这是一种对比,是孩子和成年人的对比,也是诗人和凡人的对比。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所以我总是在等待并感谢别人带给我奇迹。与好莱坞大片中的惊天动地相比,宫崎骏的奇迹总是那么的安静和祥和,它是大龙猫在寂静的夜里为女孩们催长出的参天大树;它是千寻穿越人神之界,坚定向前,不再回头的脚步;它更是山兽神漫步走来的时候,脚下默默绽放出的莲花。每当这个时候我会想,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东方色彩,也是一种禅意。很多年前我等待奇迹,很多年后我看宫崎骏,终于明白,如果我等待别人给我奇迹,那么奇迹永远都不会到来,如果我创造奇迹,那么我就是奇迹。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只有当他们自己成为一种奇迹的时候,他们才可以达到他们想要的那种宁静,就像少女千寻一样。这是命运,不可弃。
宫崎骏的少年可能永远都不会再长大了。在我的内心深处,也同样有一个孩子拒绝长大。这个孩子是一个诗人,当她长大的时候,就是她死去的时候。因此我宁愿好好地保护着她,在她的陪伴之下,安详地注视着这个世界,她是我心中的奇迹之花,在我心中静静地绽放。我愿为她受一切的苦,也许流泪,但不会后悔。
天才不过是超级正常的人类
做第二届华语电影大奖的评委,收到主办方的样碟,发现去年有太多的电影听都没听说过,其中就有这部《KJ音乐日记》,讲一个17岁的香港音乐神童黄家正成长经历的纪录片,到豆瓣上看了看资料,惊奇的发现这部电影的评价很有趣,虽然只有不到八百人的评价,但整体竟然有九分那么高,我还是相信观众的智慧的,心想无论如何都要看一看,可巧的是,主办方的样碟跟去年一样,每张在我的机器上都只能放到一半,偏偏只有这张可以播放全碟。也许这是我和这部电影的一点点小小的缘分,因为太喜欢,我看了两遍,把它评为我2009年十大佳片中的第三部,如果不是因为它是一部纪录片的话,我愿意评为第一。填投票的时候,才发现导演是张经纬,是今年我的最佳编剧(天水围的夜与雾),就感慨这圈子真小,评来评去,无非是那几个人。又想,从前听过的那句话也真对,做什么事情,做到最后,无非都是做人二字,搞艺术的也一样。
无非是“做人”二字,这个道理我都长到三十岁才明白,出身于香港的少年黄家正,却在十七岁就明白。影片的一开头,张经纬在镜头外问他,你的人生理想是什么,少年稍加思索后回答说,做一个HUMANBEING,这个答案让我吃惊,立刻对这个少年刮目相看,因为没想到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会说出七十岁的老人会说出的答案,我怀疑他根本不理解他说的是什么,只是在书里看来的,或者听别人说来的,你知道人在十七岁的时候常常会这样,说些自己都难以理解的很玄乎的话出来,可以让自己显得很深刻。于是我很想知道这个少年的这句话,是只是一个姿态,还是发自内心的。后来我看到他在十一岁的时候弹琴的录像,又吃惊了一次,不是因为一个十一岁的琴童娴熟的技巧,而是因为他的琴声里竟然有那么丰富的人生和情感。可是他只有十一岁啊,他是怎么做到的,他的内心怎么会有这么丰富?他怎么能体会到这些的?直到看完整个片子,我终于相信,在最开始的时候,他回答的那句关于humanbeing的话,是发自内心的。我也终于明白,张经纬当年同时跟拍了好几个音乐神童,为什么很多其他的人都停下了,只有黄家正拍到了最后。因为他身上,是真正的具有一个天才那种被艺术洗涤后的作为一个人最本质的干净和清澈。
很多人一提起“天才”两个字,总是觉得他们是不正常的人类,但是毛姆说,天才才是超级正常的人类,这句话我一直赞同,但赞同的有些模糊,看完了《音乐人生》,想这个十七岁的少年,到真是完完整整的给我诠释了一遍毛姆的这句话,诠释了一边什么叫做更正常的人类。他爱音乐,希望一辈子爱,希望音乐能够指引他的人生,在他的心中,他来到这个世界,就是要弄明白,做人是怎么一回事,所以他说,同学和老师总是想赢,但那不重要,音乐才重要。所以当他带着拔萃学院的乐队得到各大比赛的冠军,同学们,老师们在欢呼的时候,他只是淡定的站在一旁,抬头看看。说,看,飞机。所以他可以带着室内四重奏乐队去参加比赛,却不顾比赛的规定,选择了一首超长五分钟的曲子,他说,要让香港人知道什么叫做室内乐。结果扣掉了该扣的分数,还是得了第一名,他不考级,说得来锦旗只拿来擦屁股,他问这个世界真的有神存在吗?他说,“我很清楚,我不管名利,只要死时无悔,人生无憾。”他的朋友经常被他气得疯掉,但又不由自主的最后都回到他身边,因为跟他真的能学到太多的东西。
天才只是更正常的人类,人们总是觉得他们太孤傲,太疯狂,其实疯的不是他们,是我们这个世界疯了而已。看完这部电影,我开始深深的相信这句话,他们是怎么逃脱这个世界的塑造的,怎么能不被洗脑成一个比赛的机器,争名夺利,随波逐流,具有那些社会属性的社会一份子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深深的喜爱着这个少年,在我从小到大观看的华语电影的印象中,我从未看过这样的一个如风少年,清澈,干净,纯粹,俊朗,如神的一道光一样。而且最重要的,他是真的。
黄家正,十八岁,还有困惑,还在摸索音乐之路,人生之路,虽然不信神,但我在心中默默的为他祝福,愿他永远不要迷失人生的方向,愿音乐指引他的人生,愿神的光一直保护他左右。
黄家正语录:
1、我不是要演出一场赚几百万,这没有意义,我要坚持我读音乐的原因,我要用音乐指引我的人生。
2、我很清楚,我不管名利,只要死时无悔,人生无憾。罗老师则看重死后有多少人怀念自己,她取向贡献人群,社会认同。
3、谱只是纸,我是人,比谱更有意思。
4、有魅力的领袖能够改变人的思维,我非万人迷,但我绝对有魅力。
5、音乐非常博大,没有对错及高低,甚至牵到人的存在。
6、(指导妹妹练琴时):谱里没有中弱、中强,只有天堂和地狱。要明天不怯场就紧记,你是为自己而演奏,也许这是你最后一次拉琴,你的最后一次是不会去和别人比较的,最后一次一定是为自己演奏。如果仍去想比较,你就不是人。你是木头,没反应,没感情。
7、(指导同学):要先做一个人,才能做一个优秀的中提琴手。
8、罗老师弹琴是为荣耀神,世上有神吗?在facebook的“宗教”一栏里,我写上:“追寻真理”。找到与否不重要,寻找本身就是过程、经验、成长,最后回到音乐。
9、拔萃(黄家正就读的学院)精神非我所要,这是建基于比赛之上的,我们太想赢音乐节,这种心态超过追求音乐的心。胜出时感到团结,仅此而已,我想要的是,大家追寻音乐,宣告我们在演奏,不理胜负。我从小就有这种想法,但我知道别人会鄙视,但我会感染他们,不要为比赛去弹琴。
10、我的一个朋友,是基督徒,我们人生的道不同,他的道是神,我的道是人。
11、我故意超时,选别人不会选的曲,我不需要用赢来证明自己,我比他们好十倍。取消资格好了,我已赢过,锦旗拿去擦屁股。我选此曲是因为我们会获益良多,并非要在比赛中胜出,为音乐而音乐,而非为比赛。我要教育香港弦乐界,何谓室内乐!
12、我需要祷告吗?不需要,相信自己。
13、世上最好的钢琴演奏家是谁?我!
14、成为钢琴演奏家可能是我的满足,但演奏家这个词笼统,每月一两场还是十场,频繁出国演出又意义何在?都不是为音乐而去演奏,我的终极目标是做一个人,有良知,有人性。
15、我虽家境不错,爸爸疼我,但人不过一死,何不早了断?世界就是不完美,死掉就完美。世人懂音乐就不会有战争。
16、为何搬家?因为父母离婚。为何离婚?因为父亲有第三者。这是我一生学得最多的,通过离婚,不论医生还是音乐家,背叛妻子,不尊重亲人,推卸责任,都是不对的。这一切告诉我,他没有人性。
17、为何手指会弹琴?为何我会说话?有亚当夏娃吗?如果无神,音乐可否用科学解释?如果有神,那为何世界不公平?我一直在追求答案。
18、余下的生命怎么办?早点了断,人有权结束生命。
毛姆论天才:
“所谓正常其实是最罕见的。正常其实是一种理想。是人家根据人性的共性编派出来一副画。要想把这些人类共性在一个人身上找到实在太难了。”
“所谓的天才不仅仅因为他与生俱来的能力使他们能够站在最高点看世界,更因为他的成果对整个大众都具有吸引力,而不是仅仅针对某一类人。他的内心世界就是普通人的世界,只不过更饱满更含蓄有力。他的交流方式是人人都懂的,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讲的出为什么他所表达的东西很重要。天才不过是个超级正常的人。”
“完全正常的人是一个幻像。他要拥有所有的正常指数。而我们常说的天才表达着人类共同的东西,人的共性。其实只是因为天才就是这样少有的正常人,所以他所表达的东西才如此有吸引力,因为大家都懂。因为我们都知道什么是‘正常’。”
神的孩子会跳舞
十几岁有段日子狂看歌舞片。央视买了好莱坞几个大公司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旧电影来放。当时的娱乐生活很匮乏,电视节目没有现在这样丰富,也没有电影光碟可以留到明天看。错过了今晚,这个电影可能就永远看不到了。电视报的预告又常常不准,九点半开始的节目到十点半了,还有个男人在那里做报告。等到金·凯瑞一边旋转着、一边踢踏着舞步带着迷人微笑出现在屏幕上,常常已经快要半夜十二点了。
在那个年代的歌舞片里,男人们总是舞姿翩翩气质优雅,即便是一个水手,或者一个街头艺人,举手投足间也透着非凡的风度,女人们则总是着华丽衣裙的金发女郎,穿着高跟鞋在舞台中央飞旋着却从来都没扭过脚。布景是用明亮的颜色画出来的,假得理直气壮,美得仿佛仙境一般。在仙境里,他是那么勇敢善良的男人。她是那么温柔美丽的姑娘。在他们之间当然也会有一些小误会和困难,然而最后总是会解决。冰释前嫌然后重归于好。当然,这一切要在几场轻歌曼舞之后。
其实那时看着这些电影,对我来说也不过是觉得美妙和过瘾罢了。我们那时候的青春没有超女也没有街舞。我们的生活朴素得甚至连孩子都可以清醒地认识到什么是该做的梦什么不是。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舞蹈离我们太远。它是被观看、被欣赏的,却是无法参与其中的。到后来连观看也不再感兴趣,毕竟粉红和蔚蓝、金黄和雪白的仙境和眼前满目疮痍的灰暗生活反差太大。又长大了一点之后,我甚至开始鄙视那些曾经试图欺骗我们的美丽童话。直到后来看《黑暗中的舞者》,看《谈谈情,跳跳舞》,看《跳出我天地》才又重新唤起我对歌舞片的热爱。更明白了舞蹈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艺术形式一样,它并不是只属于某些人,它属于所有人。当一个女人用舞蹈踏完她人生最后的107步,当一个男人在冰冷的厕所间里挺直腰板做一个舞姿,当一个孩子在阳台上尽情伸展他稚嫩的身体。那种对奇迹的信念,对美好生活的渴望所带给我们的共鸣和震撼,也许要远远地超出红磨坊里奢靡浮华的舞台上歌舞升平带给我们的赏心悦目。
没有粉红和金黄、蔚蓝和碧绿的人造灯光,没有巨大豪华的舞台,在灿烂的一如往常的阳光下,垃圾在散发着臭味,街道上满是被遗弃的易拉罐瓶子和塑料袋,人们互相仇恨残杀,这不是好莱坞的歌舞片,这是我们生活的肮脏的世界。可是,无论你是公主、贵族,还是单亲妈妈、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男孩,无论人们的身份地位相差得多么的悬殊,当人们跳起舞来,所有人就都是神的孩子,在神的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导演总是清醒而冷酷地把世界的灰色一丝不漏地展现给每个人看,但却用梦想紧紧抓住每双受难的眼睛。告诉你一个简单的道理,奇迹只发生在那些相信奇迹的人身上。
我想这才是舞蹈的真意吧。我已经很久没在中国的屏幕上看到关于音乐和舞蹈的电影了。从前我们还有《阿诗玛》、《五朵金花》、《刘三姐》,而现在我们连这些也不再有了。在我的记忆中,最后一部可以算是平民舞蹈的中国电影,是1988年田壮壮的《摇滚青年》。我还记得当年看这部电影的那种不舒服的感觉,整个故事从头至尾都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它貌似将舞蹈真正回归给了生活。而实际上,陶金在电影里所扮演的舞蹈青年依然是一个专业的演员。他与其说是试图从一种枯燥郁闷化的生活中走出来,还不如是说试图从学院派的舞蹈体制化定义里走出来。他的舞蹈依然是被定义为高于日常生活的。所有跳舞的人在这部电影里都用一种骄傲的居高临下的姿态和腔调说着什么做着什么。也许导演是想借此来表现一种青春的光芒,然而观众们也不过是像傻子一样看着一群人从跳这种舞蹈改为跳另一种舞蹈而已。他们只是爱出风头,为了叛逆而叛逆的一群年轻人。他们并不是真的爱舞蹈。
十岁的男孩比利最终得到机会站到舞蹈学院的考官面前,他那笨拙的不娴熟的舞姿让考官们有些哭笑不得,但是当大人们问他,为什么要跳舞时,他说:“不知道,感觉好极了,只想跳下去,不管别的事情,烦恼也消失了。我能感觉到我身体里的变化。像在飞,像小鸟,像光电。是的。像光电。”
人生下来就是会跳舞的,只是很多人在长大以后,这天分就渐渐地褪去了。对于更多的中国人来说,舞蹈只是舞台上的一场表演形式,供观赏用。像比利·埃利奥特这样的故事,永远不会发生在这里,在舞蹈教室里学习舞蹈的,满目都是活泼热闹的孩子。一个男孩过了十二岁再去硬手硬脚地跳芭蕾,老师就会很直接地告诉你不必学习了。我们动不动就嘲笑日本人的保守和刻板,但是《谈谈情,跳跳舞》这样平实朴素的电影,我们也拍不出来。这一切不是因为我们没有钱,而是因为我们不相信。人们宁愿活在那些宫斗、心术、厚黑的故事里,也不愿意活在有神的光辉的世界中。
比利最后终于考入了舞蹈学院,因为考官们认出了这个孩子,他是神的孩子。
电影院为什么这么黑
街对面的大mall里有一家电影院,因为新开业,每天都在打半价,晚上闲逛的时候,正好走到电影院门口,突然想一个人去看一场电影,只可惜时间太晚,又没有午夜场,只好到隔壁的游戏厅转了一圈回去。
前两天做杂志的时候,找朋友帮我聊一聊电影院,朋友说她对去电影院看电影很无所谓,然而我却不是,在所有的观影方式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到电影院里去。即便家里有光碟可以看,网上可以下载,甚至是可以在线观看,但我还是喜欢到电影院里去看电影。因为电影院是一个奇妙的地方,许多的陌生人在一起大笑或者大哭,一起愤怒或者咒骂,因为在黑暗之中,有了黑暗的保护,人们才可以这样亲密又陌生,才可以这样肆无忌惮,心灵相通。
我从小就是在电影院长大的,小时候住的部队大院的街对面就是部队的电影院,高中的时候和同学逃课去看电影,大学里谈的第一场恋爱,约会最多的地点也是电影院。其实电影的确是哪里都可以看,可是比起去电影院看电影,我喜欢的是去电影院这件事本身。难过的时候,我喜欢随便买一张票,坐在黑暗的角落里发呆,看着那隐约的光线下的每把椅子,它们紧紧地并排静默着,它们身上各有各的伤痕,就像每个人的心一样,每把和每把都不一样。那时候的电影院,是一个没有自己的房间的孩子可以哭泣的地方,是相爱的人可以拥吻的地方,是无聊的胖叔叔打呼噜的地方,是孩子们跑来跑去在角落里捉迷藏的地方,是第一次偷偷地牵男生的手的地方。每个电影院都有每个电影院的风格,放的电影也不一样。我们的电影院是我们的地盘,而走过两条街去其他的孩子的电影院看一场电影,和一次探险没有什么区别。夏天的夜晚,我们坐在电影院外面的台阶上聊天,听着身后传来男女主人公的声音,音乐的声音,就知道故事讲到了哪里。到了都喜欢的情节,就一起再钻回去看。一场电影换好几次座位,有时候还换好几个厅,常常从悲剧的世界直接跳入喜剧的世界。从爱情的桥段直接跨越去冒险。
我们只是喜欢去电影院而已,演好电影的时候我们去,演烂电影的时候我们也去。
而现在的电影院,太像是一个看电影的地方了,所有的人的眼睛都朝向前方,都要盯着屏幕使劲看。情侣们不再拥抱和接吻,在黑暗中不再彼此凝视对望,上厕所的人要一路小跑快去快回,小孩子只能去看儿童片,没有大人的带领,再也找不到边角小门,混不进电影院,只能在家看迪斯尼动画。人们吃爆米花,喝可口可乐,对偶尔进出的人不满意,看任何电影都要事先斟酌评估一下,没有人再会只为去黑暗里坐坐就花钱买票,看完电影出来就一定要到网上写评论,讨论这票钱花得值不值得。我们计较它有没有让我们笑,有没有让我们流泪,让我们感动。而从前,我们是不计较这些的。从前我们很穷,我们也很富有。
现在所有的人到电影院里都是去看电影的,不是去玩的,不是去发呆的,不是去恋爱的,不是去坐在人群中孤单自处的,不是去哭泣的或者睡觉的,因为这代价是六十元一个半小时,我们处理自己的情感,也必须考虑经济实惠。电影院里每天上映着别人的故事,却再也不会发生我们自己的故事。在舒适的沙发座椅中间,吹着冷气,我想起我们的过去。有些伤感,但却不至于流泪。
我们曾经相爱的城市早已经没有了天堂电影院,亲爱的,我想在荧光下飞舞的尘埃里再吻你一遍,然而这愿望终究无法再实现。
大风起兮太阳升
我在万达的放映大厅等妖怪来,一个男人走过来坐回到我对面的椅子上,他把他搭在椅子背的衣服穿上,翻翻手里的报纸,翻了一会,突然抬头问我,你看过《太阳照样升起》吗?
我摇摇头,男人哦了一声,继续低头看他的报纸。我想他大概是没拿定主意要不要看这部电影。但是我没办法告诉他,于是我掏出手机,给妖怪发短信,短信还没发出,抬眼看到妖怪已经晃晃悠悠的过来了。
电影很好看,是那种我非常的喜欢,但若有人问起来,我就会非常谨慎的告诉他,只是我个人比较喜欢而已的电影。没开演的时候,我和妖怪都想起前两天好像谁说一句话,说是对这部电影没什么期待,所以也许就会有意外的惊喜。我和妖怪都认为是对方说的,但是我们都很确信不是自己,而当时在场的另外两个人杜丽和玎玎却被我们一致的排除,认为那不是她们会说出的话,于是嫌疑最大的依然不是她就是我。但是,绝对不是我……
到了电影散场,我们又提出这句话的正确性,依然找不到说话的那个人,但是对于我来说,这部电影带来的不仅仅是一点惊喜,它比我想象的要好太多。妖怪嫌它太过粗暴了,而我喜欢的,却正是这肆意妄为的粗暴,野性和激情第一次在中国人的血液里没有被按住,它不可遏制的喷薄而发,让很多人接受不了。
哪里来的那么多的风呢?我看电影的时候就一直在想,哪里来的这些风,仿佛从另外一个世界吹来的,吹得树叶哗啦哗啦的响,吹得草哗啦啦哗啦的响,吹得疯女人灰白的头发飘啊飘的,她爬到树上,对着天空大喊,风就把她的话都吹走了。落到哪里,不知道。
这让我想起了看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我的艺术生活》,有一次他和他的导演谈论一个演员,那个演员什么都好,技术也好,嗓子也好,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就问那个导演觉得这个演员怎么样?结果那个导演摇摇头,“他没有诗意啊!”
看到这个词的时候,我笑了,觉得很久以来都没有讲清楚的不对劲的一些事情和人都一下子清楚了,曾经有个男人问我一个也同样困惑他自己的问题,自己也没什么好,但为什么还是有很多女人喜欢他呢,他的总结是,因为他有一颗赤子之心,当时我觉得不对劲,却说不出来,现在想来,原来是他的身上,还有诗意啊。
诗意是什么,好难说清楚,但是看了这部电影,我在心里确信姜文是我所认同的中国最有诗意的三个导演之一,另外的两个是贾樟柯和朱文,这两个一个是戏文出身,一个干脆是诗人出身,因此姜文的诗意又和他们不同,姜文出身于绚烂的舞台,他的诗意,令人炫目,就好像风吹动着树叶,阳光照下来,叶子反射的光,点点的,闪得你恍惚。
诗歌是没有用的东西,但我曾经不止一次看到一个导演在他的电影里尝试这样的表达,顾长卫试图在自行车后面栓上一个降落伞,孙周更是直接让他的诗人的女朋友赤脚走在钢轨上,不对不对,不是这样的啊,要有风,有很大的风,要有从另外一个世界刮来的风,还要有树,有太阳,那才对。
在我们的身边,已经很少有人看得到这些了吧,这是一个没有诗意的民族,所以这部电影,我想注定是很多人都不会喜欢的,人物关系,故事情节,逻辑结构,人们喜欢讨论的是这样的东西,讨论黄秋生为什么要死?讨论疯妈到底死没死?我看了一些影评,果然是这样。
多可笑啊,好像我们一直讨论下去,就可以讨论清楚了,可是,我们为什么要把什么事情都搞得那么清楚呢?
谁会看电影里的诗意呢?谁会看那风,那树,还有那带着黄色胡须的鱼鞋有多么美呢。谁会感受到在风中奔跑的赤脚,踏在干净的泥土上的感觉,泥土粘在脚底板上,把脚底板染成了红色,谁会体会冲着太阳喊“火车在上面停下了,他一笑太阳就出来了”的疯子一样的自由。
还有那咄咄逼人的性感,透明雨衣里放着的金属钥匙,穿塑料凉鞋的女人的脚躲在地板上,拧动床单时在白大褂印出的底裤痕迹。我喜欢这咄咄逼人的性感,因为它从来没有这样放肆的出现在一部国产电影里。
在很多人看来,诗意是最没有用的,但是诗意却是唯一能将人从庸俗的痛苦中解救出来的东西,名和利,还有金钱,都不能将人拯救出庸俗的泥沼,只有诗意可以让你生命中的每一束光都显得与众不同。我想起那些位被多女人爱的坏男人,其实是一个充满诗意的自私的男人,许多好女人会爱上他,希望改变他,其实,说什么忍耐与宽容,难道不是因为这诗意太美好,她们自己的生活,太平庸了,太无聊了吗?
这个世界到底谁拯救了谁?谁想从谁身上得到什么?像疯妈这样的疯子,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喜欢她,很多人问黄秋生最后为什么会死,为什么姜文会下放,他们之间到底怎么回事,我不问,我看电影,我看风吹过树林,吹过小河,我看绣花鞋顺着小河流淌而去,我看男人的尸体吊在拱门下,看天鹅绒不像女人的肚子,看太阳照常升起,再落下……
我双手插在裤兜里,歪歪斜斜的晃过天桥,北京的秋天,真好,风吹过我的头发,吹起我的衣服,很多人从我的身边走过,规规矩矩的走过,我看到天桥下的车流,想起疯妈打了儿子一个耳光说的那句话。
“听着,你是看不懂,不是没看见。”
那些黑泽明知道 宇森不知道的事
假期旅行的途中在宾馆数字电视的点播里看了赤壁,比想象中的好看,我说的好看,是指能看得下去的意思,大概是对吴宇森本身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期待,所以才觉得也没有太失望,看到著名的天凉扇扇子的桥段也有笑到,看到萌萌也有被“萌”了一下,但是金城武还是很帅,梁朝伟还是很闷骚,战斗开始的时候,刘关张等个将领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武侠片方式,让人忍俊不住。对于一个拍了一辈子类型片的香港娱乐片导演来说,好像路数变化不多,只不过黑社会老大们当初拿枪,现在拿了刀叉剑戟,虽然使了这么大劲个东西几乎没有什么圈可点之处,但是因为类型片套路的熟悉,拍得中规中矩,反倒比这几年来的夜宴啊,无极啊之类的顺畅得多。前两部是完全被装模做样的假深沉给搞得很烦躁。这部到还好,会看出诚意来,看得出大家都尽力了,水平就是如此,所以就还可以,还可以啦。
和邦妮说,整个的过程中,我一直想起黑泽明的《七武士》,邦妮说,那是黑泽明,这怎么能放在一起比。但是我还是自己仔细想了想这个问题,其实就是自己比较着玩,因为有时候如果不这么比,想想到底差的差在哪,好的好在哪,就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好东西是怎么来的。
《七武士》这个电影,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完全给震惊到,它的好,从镜头,到演员,到音乐,到人物刻画等等每个角度来说,可以写一本书出来。但是我会在看《赤壁》的时候想到《七武士》,则是因为和《赤壁》一样,《七武士》也是一个以少胜多,以寡抵众的战争题材的电影。不同的是,七武士完全是一个虚构出来的故事,却被讲得真是无比,而赤壁之战,大家都知道,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经典之战,它的的确确曾经发生过,所以没有人会怀疑他的真实性。
然而,正是因为没有人会怀疑它的真实性,所以才让吴宇森没有抓住赤壁之战这件事的本质吧。因为故事是现成的故事,情节是现成的情节,真实性毋庸置疑,所以,导演就把重点放在很多场面上,姿态上的东西的表现上,而当年赤壁之战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有过什么样的细节上的事情,到底为什么会以少胜多,可以看出来,吴宇森并没有下功夫去研究过。因此,这部电影,如果抽离了所有中国人都知道这个事是真实战役的这个前提,那么吴宇森所讲的这个赤壁之战的故事,就是一个成立不起来的故事。而正因为他对这个战役没有最本质的研究和把握,所以很多地方,它拍出来是很避实就虚的,比如真正到了战争场面,这场仗到底是怎么打的,就会用最惯常的好莱坞套路的避实就虚法,给每个英雄人物一段表现自己英勇的戏,表现局部,然后大远景。表示战争的胜利或者失败。
而看《七武士》,就会明白,大师的伟大之处,则在于,他在考虑一个故事的时候,不仅直抓事物的本质之处,而且也敢把它扎扎实实的,明明白白的表现出来,以《七武士》中的战斗场面为例,七个武士,一群农民,几个山贼,这个仗是怎么打的,弱势的一方是怎么赢的,看完电影后,让我佩服到无以言表,恍然大悟,哦,原来他们是这么打赢的啊。所有的战斗场面,竟然基本上都用的是没有办法取巧的长镜头,远镜头,没有一个地方是跟观众玩花招,虚招的,群戏不好拍,群架更不好打,打群架打得这么结结实实的,看似一场真实的乱战,仔细品味,却又有层次,又有节奏,真不知道导演当时是怎么调度演员,怎么拍出来的。一个导演如果没有底气,没有魄力,对自己要表现的东西没有胸有成竹,没有抓住他想要拍摄的事物的本质,是断不敢这么玩的。
说起来,这和我们写东西也是一样的道理,要写你知道的东西,不要去写你根本没有想清楚的东西,这是我近几年来明白的一个道理,从前我想到十分,下笔只能表现出两分,而现在我能想到五分,下笔就能达到五分,这已经是很令我个人欣慰的进步了。如果一件事,你自己都没想清楚,没搞明白,那么写出来的东西,也会空,大,虚,底气不足,缺少生活的底子。搞艺术创作,这些道理都是相通的。这也就是《赤壁》的问题所在,现成的素材直接拿过来用就可以了,然而,这些东西放在小说里还可以,放到电影里,要结结实实的展现给人们的时候,就太不够了,需要填充太多细节了,需要太多底子,这时候,面对有限的素材,需要一个导演去填充更多的细节的时候,挖根溯源是是一种填充方式,添油加醋是另一种填充方式。伟大的导演选择的是前者,平庸的导演选择的是后者。因为想不出,想不透,所以就有挖笛子啊,生小马驹啊这些边角料的东西填充了进来,而看完了电影,我就是明白了一件事,吴宇森讲出来的都是我已经知道的,那些貌似我不知道的,都是他瞎编的,也无关紧要的在兑水而已,赤壁之战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吴宇森其实是真的不知道,也根本没有去想。他的精力都放在搞大场面,造声势上去了,或者水平有限,再挖破脑袋,也是勉为其难了。那到也无可指责什么。
可能有人会问,吴宇森不知道赤壁之战是怎么回事,难道黑泽明就知道了吗?黑泽明来拍赤壁又能怎样?这让我想起绿老师那天讲给我听的一句话,大意是(出处我忘记了):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不要去看他做了什么,而要去看他没有做什么。开始的时候我有点费解这句话,但现在说道黑泽明却自己也明白了,那就是,一个真正的大师,通常都是有大老实的人,如果没有想清楚赤壁之战是怎么回事,他驾驭不了赤壁的题材,他就不会去拍赤壁。如果他只能驾驭得了《七武士》的故事,他就只去拍《七武士》,并把他拍得扎扎实实。他知道他自己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而一个平凡的人总是以为自己什么都知道,没想清楚,也什么都敢拍。黑泽明难道就知道赤壁之战怎么回事吗?他当然未必知道。所以,吴宇森敢拍的东西,黑泽明未必敢拍。
因为吴宇森不知道,黑泽明知道的事。
PS:闲扯句题外话,这电影当娱乐片来看我没意见,但是汤唯也是个高妹,林志玲也是个高妹,怎么梁朝伟上了汤唯的床还是很霸道,虎虎有生气,不觉得是个小矮子,可上了林志玲的床,就让我觉得,哎呀,伟仔的腿儿怎么这么短啊。这个这个,吴导这点是有点责任的啊。
世界尽头和冷酷仙境
我在网上看了字幕翻译超级烂的半部《无耻混蛋》之后,不死心,又四处翻腾了一遍,终于找了一个字幕很不错的版本来看。换做别人的作品我可能也就算了,但是昆汀的片子我从当年的《低俗小说》开始跟,一部都没有错过,也没有觉得失望过,所以属于我心里必看级别的特定名单之列。这个名单里人不多,其中还有一个,就是面部表情总像打了肉毒素打多了一样僵硬的北野武大叔。这两个人的电影都属于又美又暴力的那种,长得都是又怪又暴力的那种,很多姑娘不喜欢他们,因为她们都不喜欢暴力,但是我喜欢,所以我每次看完他们的电影觉得很爽的时候,也同时会顺便怀疑一下自己是不是有暴力倾向,看完《无耻混蛋》,我和三表哥闲聊,三表哥就安慰我说,我相信你不是因为它暴力才看的。这话安慰得我就更不好意思了。暴力美,暴力美,都是以暴力为载体的美。拍得再美也和暴力脱不了干系。谁要说看昆汀的片子却一点不买他卖的暴力帐,那不是和带着批判的精神看日本MAO片是一回事了吗。
因为美,所以连暴力的一部分也可以接受了。而换一种价值观来观看,则是因为昆汀的作品一向太过暴力,所以有的观众因为不能接受它太暴力,而即便是拍得美也是看不到的,甚至是无法原谅。我属于前一种,艺术决定论型的。另外一些人则属于后一种,道德决定论者。《无耻混蛋》上映后,我认识的一位以“优雅”著称的姑娘,突然宣称从这部电影开始能够接受昆汀了。我想那不是因为她突然变了价值观,而是因为希特勒该死,纳粹该死,对待他们,怎么血腥都是不为过的。美国作家门肯曾经说过:每一个正常人都会不时渴望着往掌里吐上唾沫,升起黑旗,割破他人的喉咙。所以实际上,昆汀没变,卫道士们也没变,只不过这部电影恰巧政治上切入到无比正确的点上,所以暴力也变得能够被原来不能接受它的人接受了,由此可见,人性是多么有趣的事。“People never chang, People lie。”嗯,也许Dr house说得很有道理呢。不过我前文提到过的“优雅“小姐,一定不会因为昆汀的这部电影,就意识到在暴力倾向这个问题上,自己是个撒谎成性的人。到也不是对别人,对自己而已。
戳破皇帝的新装,我想这肯定不是昆汀想做的事。比起皇帝的新装里那个聪明小孩,昆汀只是个顽童,而电影是他和全世界扯淡的工具而已。要知道这也是我一直喜欢他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即除了美和暴力以外,昆汀这个人,对待这个世界,总有一种直接了当的,相当顽劣的气质,杀人不是丁里咣朗的一通乱枪,就是噼里啪啦一阵乱砍,制定的计划嘛,那叫一个胡闹,一个个的都耍酷扮帅,奔着不靠谱的路数一路狂奔,谁能活谁能死,最后只好靠上帝保佑。北野武也爱这么乱整,举着枪互相一通对射,然后该死的死,该埋的埋,第二天太阳出来,照样是碧海蓝天,世界很美。大家在沙滩上圈个圈摔跤玩。于是我想起村上春树的那本小说的名字“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我其实没有看过这部小说。但我一直喜欢这本书的名字。现在觉得它来形容《无耻混蛋》这样的电影,真是又简单,又准确。
不仅仅是美,而且是美得像童话,不仅仅是暴力,而且暴力得也像个童话。我想也许这才是《无耻混蛋》真正的迷人之处,十恶不赦的纳粹,竟然当计谋得逞时候,孩子气的大声喊BINGO,那一瞬间,我想起了蓝精灵的格格巫,希特勒在看电影的时候直接被乱枪干掉,谁都知道这是历史上没有发生的事,但大家都希望它曾经发生过,当我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简直乐不可支,心想昆汀你这小子竟然敢这么扯淡,你真行。在那一刻,这部电影成了一个成年人的童话,每一个巫婆都要被处死,邪恶后妈都要被干掉。纳粹就应该在他脑门上刻上纳粹的耻辱标志,很多成年人会嘲笑它幼稚,这也是艺术?但是我们就是像小朋友一样,个个都看得很开心,真痛快。看这场戏,与其说是看到了暴力,不如说更像是一场巴赫金式的末日狂欢。
其实,如果你读过那些真正没有被改编,清洁过的民间童话就会知道,大灰狼没有吃掉小红帽的外婆,而是把外婆做成了晚餐让小红帽吃掉了,灰姑娘曾经被王子抛弃差点喂了毒蛇。童话里不仅要有公主和王子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固定桥段,还一定会有坏蛋最后死状都极为惨烈的描述,其实所有没有经过道德修饰加工过的原始童话都是又美又暴力的,这是人性本来的样子。而超人和蜘蛛侠,他们太美好了,他们是神,不是人。至于那些莫名其妙的蹦出来说明什么是胶片,那个箭头指着谁是将军之类的玩法,对昆汀来说,真是太小意思了。现在是狂欢节时间。怎么玩不是玩?我爱这么玩,你管得着吗?昆汀这种人,是恨不得把自己一辈子都过成狂欢节的人。其实他拍的片子一向很巴赫金,这并不是能为很多中国观众接受,因为中国人一向日子过得很规矩,我们从来没有过什么狂欢节,所以在最开始看到昆汀,就很多人会看不懂,会很奇怪,怎么那么乱,这是什么玩意。不过,经过了这几年的网络群体狂欢事件,大家貌似现在也找到点感觉了。从这点来讲,我觉得昆汀的电影被更多的喜欢了,这并不是说明昆汀解放了什么,恰恰相反,而是因为中国人的狂欢精神被一部分解放了,才会真正开始从昆汀的电影里得到乐趣了。我觉得这是件好事。
顺便说一句,作为一个女人,我打心眼里喜欢昆汀,还因为在他的电影里,他从来不歧视女性。我想这是很多人,压根没有注意到过的,他们只看到他电影里的暴力,但其实,从《低俗小说》开始,到《无耻混蛋》,昆汀电影里的女人,总是那么又酷,又美,又果断,又聪明,又性感。他从来没在他的任何一部电影里,贬低过女性的形象。由此,我个人总结昆汀的电影必不可少的四大要素是,美,暴力,女神,和狂欢式的世界感受。昆汀利用这四大元素,制造了一个荒谬的童话。你知道它很假,但是它假得让你在一瞬间也会恍惚这世界到底有多真实,在这一瞬间,哪怕只是一瞬间,你会恍惚,那些寻常日子里的压抑,禁锢,沉闷,也都是荒谬和不真实的。而我们是从梦中醒来的庄生,也许下一秒钟,就会结束所有的噩梦,回到蝴蝶的世界里去了。
当狂欢节结束的早晨,站在每日上班的街头,混入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回想起昨天,也许,在世界的尽头,真的会有冷酷的仙境吧。
注:巴赫金的狂欢节文化
巴赫金在谈到中世纪的狂欢节和狂欢化文化时,指出中世纪晚期欧洲各大城市(如罗马、拿波里、威尼斯、巴黎、里昂、纽伦堡、科隆等),每年合计起来有大约三个月(有时更多些)的时间,过着全面的狂欢节的生活。他说:“不妨说(当然是在一定前提下这么说),中世纪的人似乎过着两种生活:一种常规的、十分严肃而紧蹙眉头的生活,服从于严格的等级秩序的生活,充满了恐惧、教条、崇敬、虔诚的生活;另一种是狂欢广场式的自由自在的生活,充满了两重性的笑,充满了对一切神圣物的亵渎和歪曲,充满了同一切人一切事的随意不拘的交往。这两种生活都得到认可,但相互间有严格的时间界限。”他特别强调,“如果不考虑这两种生活和思维体系(常规的体系和狂欢的体系)的相互更替和相互排斥,就不可能正确理解中世纪人们文化意识的特点,也不可能弄清中世纪文学的许多现象。”[1]
爱上冷兵器时代
记得几年前,和一个朋友聊天的时候他说,他最喜欢看国外的冷兵器时代的电影。大刀长矛,冲进敌人的阵地中肉博,可以看到鲜血喷射如注,可以听到斧子砍落人头的声音。
我当时的第一个反映就是,喜欢这种东西的人。分明是满足自己的一种暴力倾向而已。而我自己,则是从一开始就选择了不看不买的,因为从直觉上来讲,总觉得那些打打杀杀的电影是拍给男人们看的东西,和女人无关。
然而后来《勇敢的心》拍出来了,虽然是冷兵器时代的电影,但因为的确是口碑相当的好。所以还是克服了自己内心的抵触情绪从朋友那里借来一看。
那一夜,我泪流满面,久久不能入睡。也就是从那一次开始,我自己也成了一个爱上冷兵器电影的人,虽然我常常怀疑其实那是因为我自己的内心深处早就有那么点暴力倾向。然而我还是把自《勇敢的心》之后比较好的冷兵器电影,从《角斗士》到《指环王》,都看了一个遍。
看着看着,心中就开始把冷兵器电影和我们中国的古装功夫片对比起来了。大概是因为除了具体的电影故事不同以外,这两种电影,都有一些共同之处的缘故吧。比如说大都会塑造一两个英雄或者王者。都有打斗或者战争场面,对一个人的荣誉,忠诚,自由等等的诠释经常会成为要反映的主题等等相似之处。
然而这样的一对比起来,却发现里面有那样大而有趣的差异了。在冷兵器电影里。一个王,一个英雄,是从来不可能靠自己个人的力量战胜千军万马。比如勇敢的心,比如角斗士。一个男人要想赢得荣誉,他就要知道他永远要站在他的队伍的最前方,他永远要第一个挥舞着他的剑冲到敌人的队伍中去。在生死面前,他和他的每一个士兵是同样平等的。从与敌人相遇的那一刻起。他就是一个普通的战士。他要让他的剑沾满敌人的鲜血,他要用他的手亲自把敌人的头颅砍落,也仅有以此,他才能向他的士兵们证明他是一个当只无愧的王者。哪怕浑身沾满鲜血和泥泞的样子狼狈不堪。
而中国的功夫片则大大的不同了。我们的英雄和大侠,总是会站在屋顶或者墙上,或者大殿的彼端,这样就与凡人拉开了距离,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神秘莫测的感觉了。在中国的功夫片里,大英雄,大侠士永远都是白衣胜雪,他们杀人的时候,只要弹弹手指头,或者轻轻拍起一些水花就可以发出雷霆万钧的力量。而女人们甚至只要抖落手中的花瓣,只要挥舞轻纱,动作如舞蹈般妩媚动人,也就可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了。他们在水上和竹叶上打斗。他们站在两边的山尖上吹笛子就可以一决生死。他们杀人的时候连衣袖都不会溅上衣滴血。英雄侠士尚且如此,一国之君更加的不用说。〈英雄〉中的无名最后上殿参见秦王的时候,那大殿的深度被张艺谋延伸到到了不能再延伸的地步。这是中国人习惯用来表现王者尊贵的一种手法。想起华莱士站在他的战场上,他后面是他的兄弟和他紧密的站在一起。那种距离的反差,实在也是反映了两种文化的巨大差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