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个人来说,我是喜欢前者的。看指环王的时候,有一个意外就是本以为这是一部神话史诗般的巨著。应该有不少魔法的表演,比如巫师一抬手某个无名的小卒就会肠穿肚烂之类的。然而却没有。就连无所匹敌的黑暗之王撒伦的出现,也只是比普通的生灵更加的高大而已。他也依然要用他的战斧。而其他的一干去拯救这个世界的人中,虽然有神,有精灵,有国王,有巫师,也有卑微的荷比人。然而当大敌当前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是用的赤身肉搏的方式。这种人,鬼,神,精灵也好,妖兽也罢。王也好,卒也罢都混战在一起的方式。的确让人感到有种痛快淋漓的感觉。带入感是极强的。因为观众会知道,在生死面前。他们都会流血,他们都会丧失生命。而任何一个胜利,都不是一个人的胜利。而是所有一同流过血,一同从生死中走出来的伙伴的胜利。
在这一点上,也和西方神话传说中的诸位神仙也十分的形似。我们的神仙总是云里来,雾里去的。看上去很虚幻。而西方神话,特别是希腊神话中的诸路神仙,则和我们人类一样,七情六欲,各种性格无一而不足。而指环王的表现方法,正是一种把神,赋予了人性的做法。和我们的功夫片恰恰相反的是。我们喜欢把人赋予一些神性。高高在上,需要人鼎立膜拜。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陈凯歌的刺秦要远远的多于张艺谋的英雄的缘故。喜欢双旗镇刀客和新龙门客栈,往往要比喜欢东方不败要多得多。说道底,一个是塑造了人,而另一个则是试图塑造神和偶像。如果说的不好听一些的话,当一个人或者民族太喜欢塑造偶像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他们心底里还有一些奴性没有去掉。
我不知道如果中国人来拍指环王的话会是什么样子。不过我想差别可能不仅仅是技术和金钱上的。即便有同样的技术和金钱,从表现手法上也会有很大的不同。估计也会设计出几个在树尖上打斗的场景,或者万箭起发的镜头,这些镜头看上去很绚丽,导演们也为此而得意不已。然而跳来跳去还是终究没有跳出中国几千年来传统思想的禁锢。归根结底,依然在走从前的老路子,用老观念来看待世界。而正因此。英雄会在奥斯卡上败北。但指环王却能够打动全世界亿万电影观众的心。恐怕这之间的问题。就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和资金的问题了。
说到底,我希望看到的是人的故事。而神的事,于我无关。
怀念一个叫游达志的人
第一次看游达志,我以为是王家卫。我住的那个城市里,一个当地的小电视台经常在半夜三更的时候找些港台片来放一放,那一次放的就是《两个只能活一个》,我没听过宣传这部片子,也不知道有游达志这样的人,但是导演驾御音乐叙事的语言让人吃惊,再加上镜头是那样的疏离,于是就往王家卫身上猜了。电影是从一半开始看的,大概是金城武第三次与阿PULE在酒吧相遇的那一段,阿PULE握着刀刃,淡淡的说,“如果再一次,这只手就废了。”
于是就跑去附近租碟的小铺问,有没有王家卫的一个电影,什么样什么样的,开牒铺的女孩子被我问得一头雾水,就又说,是李若彤和金城武演的。那女孩子这才恍然大悟,跑去把《两个只能活一个》给翻了出来。这时我才看清楚,上面的导演并不是王家卫,而是一个叫游达志的人。
那是1997年的夏天,很多香港电影里都有一些关于回归的镜头,游达志也是,两个杀手一起去看庆典,女杀手就问男杀手:“你有点喜欢我?”男杀手回答说:“有一点。”女杀手就说,“我也是。”于是他们漫无目的在这个城市闲逛,手里吃着冰淇淋,他们打赌,看第二天谁会死去。结果女的输了,于是她说,答应我,不看报纸,不看电视,如果你不知道我死了,我就还活着。
大概就是这样的台词吧,年代久远,有些已经记得不太真切了,只记得那一年对香港回归后的宣传,被用得最多的就是舞照跳,马照跑,而对于游达志和爱游达志电影的人来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孤独的人照旧孤独着。
我一直对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男人有一种思想干净整洁的印象。觉得他们缺少个性,比较中规中矩,心理上也鲜有阴暗的一面,相对比较简单。这大概是由于风光片和新加坡电视剧看多了而得来的误会。游达志是个意外。几年以后我在网上看到了他的照片,很像我的一些新马的朋友,干净而整洁,蓝格子的衬衫穿得平凡而中规中矩,若是没有看过他的电影的人,一定不会知道,这个人是个异数。如果再推广一点,也可以说对于整个华人导演群体来说,他算是个异数。到目前为止,他只拍过四部电影,我找来找去,看到了其中的两部,竟然已经算是过半,以至于当我跟人说我最喜欢香港导演叫游达志的时候,很多人会问我,游达志是谁。
游达志是谁,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除了他的电影,我们对他知之甚少。2001年的时候,他已经算是银河公司铁三角中的离经叛道之徒了,2002年的时候,有人还把他作为香港少壮派电影导演来追忆,到了2004年,游达志几乎已经从我们的眼前消失,很少再听到他的消息,也不再看到他的新作品问世,而他的最后一部《废柴同盟》距离现在也已经快要过去两个年头了。
但是有趣的是,我遇到的人,对游达志基本上就是两种反映,一是不知道,没看过,二就是印象深刻。可见凡是看过游达志的人,至少都会和我一样觉得此人是有着难以掩盖的才气,除了被公认的结构和叙事等等优秀之处以外,我特别喜欢的,是他对演员的把握,和对音乐的把握。
一个好的导演,往往能让大家公认的演技很普通的演员在他的戏里光彩四射,至今为止,金城武碰到的最好的两个导演,一个是王家卫,一个就是游达志,因为在王家卫的电影中戏份不足,所以《两个只能活一个》是我看来金成武演得最好的一部电影。和《英雄》简直不是一个档次。可见真的是导演的问题。至于李若彤,则更是让人在看了《两个只能活一个》之后,才知道她原来还很会演戏。而他能让他电影中的每一个配角演员都会在电影中表现脱俗,这在香港电影中,也只有王家卫能够做到。而无论演员在电影中表现得多么出色,却能够不让演员的光辉掩盖导演智慧的,这样的事情,也只有王家卫能够做到。
我一向喜欢对音乐有独特理解的导演,出了昆汀 塔伦蒂诺外,那个老坏蛋库布里克也曾经着实的让我震撼了一把,对游达志则是因为没有想到,女杀手第二次砍掉了PAUL右手的手指头,两个杀手一起在街上夺命狂奔,后面是一群追赶的人,追着追着一帮人却放弃了两个杀手,反到了便利店里去买冰块,因为断了的手指头如果不能保鲜的话,就接不上了。游达志的电影音乐,透着一股骨子里的冷和戏谑,他对音乐的驾御能力,在我看来,即便是在国际影坛,也有其独特之处,看似信手拈来,却处处显示着对音乐的把握精确,其黑色及幽默的程度,甚至可以和昆汀 塔轮蒂诺相媲美。那种感觉,绝不是在自己的电影配上两首好听的主题歌那么简单的。
我一直觉得游达志本可以成为香港影坛一个可以像王家卫一样的标志性人物。但是他没有王家卫幸运,新马方面的电影制作是可想而知的。而作为一个外来者,他在香港又没有足够的人脉和根基。香港人看电影是不用大脑的。所以当唯一的依靠银河影视也面对市场开始妥协的时候,游达志就只有两个选择了,一是投降,二是离开。他选择了后者。
我们当然不能说杜其峰携银河影像加入中国星集团,从此改走商业化路线,拍卖座片,大把大把的赚钱的选择是错的。我们也无法评说当年游达志选择坚持做自己,离开银河铁三角,回到新加坡去拍电视剧的选择是否是正确的。生活有时候就是这样残酷,无法用简单的一个对于错来评说,对于香港电影来说,游达志太认真了。太认真的人往往难以在香港这块土地上生存下去,就连黄秋生都在当了影帝之后,要把自己的心态调整到原来拍垃圾片时候的状态,否则就活不下去。可见游达志是不香港的。但是至少,我们还有理由怀念游达志这样的人。也有理由对这样坚持理想的人充满敬意,特别是当现在香港影坛到处充斥的粗制滥造的故事已经无法像当年那样打动我们的时候。有时候我会想起,早在七年前,就已经有人拍出了水平不差于无间道的电影了。只不过,当时大家都在看蛊惑仔而已。一概的挥舞着片刀热血沸腾的砍砍杀杀。黑色的幽默,精巧的布局,疏离的镜头,在那个时候不属于大众文化。
有时候我会想,王家卫的电影若不是一出道就明星云集,会不会有机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也是未可知的一件事。如果有什么叫做生不逢时的话,那么这就是。假如有一天游达志的电影能够像《大话西游》那样也拿到中央六套去放一放,说不定也会有起死回生的力量。好莱坞再强大,美国本土上还有一批为了理想而坚持拍电影的人,还有独立制片这码子事。我们还能看到一些不是靠特技,明星脸撑起来的货真价实的电影。但是在香港,在大陆,以至在整个东南亚地区,向游达志这样的人,却没有生存的空间。韩国电影现在开始崛起与世界。就是因为韩国人给了向游达志这样的人机会。事实证明,未必是庸俗的才能够生存。
七年过去了,偶尔有朋友叫我推荐个电影,我就会说,看看游达志吧,假如你们还能找到的话。因为我知道,他们是不会失望的。作为游达志的影迷,我不希望人们这么快就将他遗忘。我还是一直在期望着,有一天游达志能够归来,拍出更好的作品。华语影坛,也能够给那些游达志们更多的机会。这篇文章写下的时候,给一个朋友看,她也是喜欢游达志的人,大家就聊了很久。朋友说,前一阵子她有机会采访游达志,对他说,很多大陆的观众都很喜欢你,这让他很吃惊,大概是觉得自己不曾那么红过,这些年来,大家都应该已经把自己忘记了吧。朋友说完,我们两个都沉默无语,我写过的明星很多,但从没有一次像这样,特别的希望我写到的这个人能看到我为他写的文章的,但是这一次,我真的希望他能看到,听说他还是不得志,但是我十分的想让他知道,其实有很多看电影的人,是和他一样的,永远在渴望着不落俗套的生活。
最近,终于看到了非常突然,忍不住,想念…… 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这个名字,记得这个只拍过四部电影的人。
每个男孩都有一个梦
早上醒来,发现整个楼都停电了,屋子里和被子里都冷得像冰窖一样,这是我在南方度过的第一个冬天,朋友早告诉我会有不同的冷,我现在算是领教了,然后起来去煮面,煮到一半的时候,竟然连煤气也断掉,给煤气站打电话,电话里一个女声温柔的说,您播的电话号码是空号,饮水机里的水是冰凉的,弹尽粮绝的情况下,我只好打起精神来,冲到外面去觅食,两站地的路途,却整整堵了半个小时。然而我并不绝望,因为我发现我还能在一边啃包子的情况下一边冲进银泰里面从万头攒动的人群中抢出一双鞋和一套棉质的睡衣来。我回
到家,换上了我的新睡衣,把自己打扮得像一只粉红色的包子后,又穿上了我的新鞋在屋子里各处走了走,然后踢掉它们,开始坐在电脑前,喝着茶,吃着花生米,在电脑上敲下这个文章的名字,《每个男孩都曾有个梦》。
对于周星星,我一向并不曾特别的崇拜过,曾经有一段,看了几部他的搞笑作品后,就觉得有些腻歪,于是就没有再专注的看过他的作品。但是有一天,还是那部大话西游,在电视上偶然从中途开始看,突然很诧异。不知道他竟然能拍出这样的东西来,于是就对这个男子有了改观,后来又是偶然,看到他在电视上做访谈,他的普通话讲得不大好,因此回答起问题来有些慢条斯理的样子。说起早年受的苦。也不见得特别苦大愁深的样子。于是,就澈底的开始有了好印象。这印象后来一直就再没变过。
《功夫》这片子,上映前和上映后就被人谈得很热,看了几个评论,大多是讲到镜头的推拉摇移,讲到特技,讲到烧了多少钱,又拿来和前不久放映的天下无贼来比之类,讲得我头有点大大的,于是不再看。想到前不久,有个朋友因我曾经在杂志上写过几个影评就跑来问我功夫怎么样,我也曾一本正经的告诉过人家,你若是周氏搞笑的推崇者,可能会失望。现在想来,其实我自己就不是很喜欢研究风格不风格的那一套,因此这话其实说的有点冒充大尾巴狼的嫌疑,不太厚道。实际上我想给人家讲的是,我是一个经常溜号的观众,在看电影的过程中,我曾经偷瞄了坐在我旁边的小同事一眼,他笑得很开心,样子特别傻,不过很可爱。
这电影不是特别的吸引我的那种,但是宣传的功能也不是没有效果,这次看《功夫》的宣传,方始知道周星驰这个人,崇拜的是李小龙,也练过咏春拳,就不知不觉,在心里上亲切了许多。想起曾经年少时候爱过的男孩子,也是同样的喜欢李小龙,贴了张李小龙在床头,搞了很多如来神掌之类的武功秘籍来研究,第一次约会,竟然送了把刀做为礼物,说是可以用来防身用,过了两天,又拿来本女子防身术之类的东西要教你几招,真是叫人有些哭笑不得。
但是,每个男孩子,大概都曾经有过这样的梦想吧,做一个真正的高手,他隐没于市井,虽然遭受了人们的唾弃和鄙视,却亦然坚持着身怀绝顶武功而不露声色,他一定要在最危难的时候才能显露自己的身份,一记如来神掌,化解世间一切恩怨。为人间带来祥和与平静,然后再在万民敬仰中,淡然离去,或者,做回一个普通人,只是开一个糖果店。当然,夏练三伏,冬练数九这样的过程,是从来不在他们的想像之中的。
那是一个女孩子所不能理解的世界。男孩子对暴力得热爱,总是幻化成如来神掌这样的东西,功夫这样的东西,也不是什么新鲜玩意,早十几年前我最后一次看,是陪远方来的表哥去看一个印度电影,里面的男主角死而复生以后变得神勇无敌,一脚就能把人踢得老远,子弹飞过来也就是轻轻挥一下手就被解决掉。我得表哥看得前仰后合得兴奋得几乎掉到椅子下面去。我则坐在一边暗自鄙视着男孩子们的幼稚。
宽容是在很久以后才到来的,当年坐在电影院里的,若是十几年后的我,也许看到的,是一个男孩子的梦想与可爱,于是我去看《功夫》,看周星星一袭白衣很帅的姿态,我看到的是很久以前看到的某个男孩子,我的表哥,我最初的爱人,我的同桌……,他们在那一刹那间又回来了。那些傻瓜们,让人想起来就会微笑。
周星驰实际上是从来都没有长大的孩子。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么多人主持儿童节目,唯有他能受到启发,搞出来个无厘头的东西。他搞笑,是因为他用孩子最本真的方法去解释一切,而他一严肃起来,就出来了《功夫》这样一个玩意。很多人都埋怨这电影里周氏风格的搞笑东西太少了,我不会,每个男孩子,无论他曾经多么草根,无论你看到他怎样的嘲笑全世界,包括他自己,但是至少有那么一次,你会看到他想做一个英雄的努力,很认真,很严肃。
后现代是个听起来有些复杂的概念,但是我愿意相信,周星驰和他的电影其实都很简单。就像无论别人将怎样认为周星驰的功夫满怀的是赚钱的目的。我依然很希望有人和我一样,会喜欢最后那个小男孩和小女孩的那个场景并不是出于赚钱的技术。而是因为一点真诚。
他所钟爱的紫霞其实和他一样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女孩子。关于七彩祥云这样的梦,只有没长大的女孩子还在做,也只有男孩子才能懂。于是周星驰在他的《功夫》里,就真的做了这样的一个紫霞仙子的梦中,那个能驾着七彩祥云而来的男子。和《天下无贼》最不同的是,冯小刚的梦是一个噱头,他是清醒的造梦者,他太成熟了,所以对于相信这世界的美好的人,要冠上“傻根”这样的名字以求得世人的理解。然后再安排一帮子成年人围在这个“傻子”四周不断的聒噪着,为自己自圆其说。这对一个伪梦想家来说,的确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因为他忘记的恰恰是最重要的一点,真正的孩子从来不会向人解释自己的梦,他只要相信就是了。
我爱天才
按题材来分,有两种电影我一般是不会错过,一类是关于孩子的电影,一类是关于天才的,这个规律我最近才发现,并且觉得颇为有趣。作为一个一向以来抱着自觉的学习态度去看电影的人,这也让我开始省视自己关于成长的电影,大概是因为内心还有拒绝长大的固执。喜欢关于天才的电影呢?大概是因为自己是个庸才吧。
写下庸才这两个字,我琢磨了半天,希望能以其它更好听的字眼来代替,可惜没有。天才、庸才,一字之差,却全无一点通融的余地。在实际生活中,我其实并不认识什么天才。但好在有电影,于是我可以选择不错过这样的场景:他形容消瘦,身上的风衣还带着昨夜雨水的潮湿味道。他被人们当做疯子,而事实上他也的确刚刚从精神病院里走出来,当他叼着烟,怀里抱着乐谱,浑身发抖地走进那家小饭店。这个时候,画面里所有人的目光都在说,看,这么奇怪的一个男人。他旁若无人地径直走到钢琴前,坐下,开始探亲。于是,这个挤满了烟草和庸脂俗粉味道的房子,在一刹那间被点亮了,小饭店里的每一个观众都目瞪口呆望着他,而戏外的我,泪流满面。他们不知道他的孤独,他经受的折磨以及他的纯真,但是我知道。
这是《闪亮的风采》中,最打动我的一段,尽管这一场戏并不是全片的高潮,但却最能够让人体会到天才到底是什么。在庸俗不堪的世界里,在纷繁琐碎的生活中,天才的出现,仿佛一道神的光芒,穿透层层的阴暗,直射进你的心里,让你不得不仰视,不得不对这个世界保留一丝敬畏之心,相信这个世界,还有一种东西叫做奇迹。
因为这个奇迹,我甚至在《天才瑞普利》的时候,把所谓的正义统统抛在了一边,心中暗自祈祷着,天才的瑞普利千万不要被监禁,即使他是撒旦,他身上也笼罩着一种迷人的力量,他是真正能够逃脱这个充满了束缚于挣扎的世界的人。与这个世界的种种制度和桎梏周旋游戏,也正是瑞普利留给世界的一份杰作。
坦率地讲,我并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自己是否真的能够从一堆人当中分辨出一个天才。有时候,神迹就在身边,但你可能根本看不到。也许我并不会因为自己不是个天才惭愧,但是我会为自己没有善待天才而感到惭愧。
庸俗的灵魂对这个世界的奇迹常常不怀有敬畏之心,他们欢快又热闹地活着,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当他们以为莫扎特的音乐之所以美妙,是因为他们的狗听了都能够安静下来,世界理应为此悲伤和汗颜。
爱一个天才并不容易,尤其是当你爱的是他的天才而不是他的全部。莫扎特是一个举止粗俗、没有教养的小矮子,他长相平常,笑起来像一只猴子;《心灵捕手》中马特?达蒙扮演的天才是一个不良少年,撒谎、打架、自暴自弃;而《闪亮的风采》中的大卫则总是不穿裤子跑来跑去,最喜欢把手放在女人的胸部。就好像那些叼这金钥匙出生的富家子弟,往往不会错过无情地嘲笑穷人的机会一样,当平凡而辛勤的人们渴望着上天赐予他们再多一点点的灵感时,这些天之骄子们却任意地挥霍着上天赐予他们的财富,从来不知道感激。
当马特?达蒙的数学老师痛心地跪在地上,手中握着被撕碎的演算稿纸说“上帝赐给了你我们这些人做梦都想拥有的财富,你却把它扔进了垃圾堆”时,我能理解他的痛苦;当萨切特质问上帝为什么他如此虔诚而上帝选择莫扎特唱出神的声音时,我也能理解他的愤怒。这个世界本来也没有什么公平而言,除了接受,我们别无选择。
即便如此,我还是爱着那些天才们,我贪恋他们身上散发的神迹般的光芒,沐浴在这种光芒中,哪怕是一刻,也无比幸福。庸人和庸才的最大区别是,庸人永远会活在混沌的世界里,即便手中捧着世界上最璀璨的钻石,他也丝毫感受不到那种美,而庸才则是那些能够辨认出钻石,但钻石却永远也不会属于他们的人。
做一个庸才是痛苦的,也许比一个庸人还要痛苦。萨切特一辈子都比莫扎特活得舒服,和莫扎特穷困潦倒的生活相比,他过的日子是天堂,但他无可选择地成为了一个庸才。即便是所有的庸人都在为他喝彩,奉上礼物和敬意,他也无法欺骗自己。他是最懂莫扎特的人,也是《莫扎特》这整部电影中,唯一能感受到深的光辉的人,这光芒对于他来说,与其说是一种幸福,不如说是一种莫大的痛苦。嫉妒折磨得他发疯,于是他选择与上帝对抗。
我一直以为,萨切特其实是爱着莫扎特的,在莫扎特临终前两个人一起写稿子的那个夜晚,可能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就像我们也无可救药地爱着这个世界的天才,毁灭一个自己用整个灵魂去爱过的东西,这种痛苦大概也不仅仅是自责那么简单。千方百计地将世界上最耀眼的光亮消灭之后,陷入深深的黑暗中的可能正式萨切特自己。于是他用刀片割破了自己的喉咙,血流满地,让闯进来的仆人吓个半死。
也许做个庸人会更幸福吧。如果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看不到,也就不会为自己的天赋有限痛苦,就不会为那些永远无法企及的目标沮丧。然而,我却宁可选择承受这份痛苦,也不愿意放弃随之而来的光明。世界本已黑暗,我无法仅仅因为惧怕便以昏睡为乐,妄过此生。萨切特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从来没想到过,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灵魂太卑微,才会容不下一道本可让他感到幸福的光明。爱天才,但也应爱自己。我们的灵魂平凡,却无须卑微。也许也只有这样,作为平凡人,我们才有可能真正地敞开心扉,去拥抱那美丽的光芒。
昨天的孩子你是谁
刚刚到家,听到消息,现在心里很难受,2001年看完《昨天》,曾经写的文章。前几天整理电影稿子的时候,还重看了一遍,其实前两个月,我还在网上查过他的消息,没查到,百度贴吧也去过,很冷清。后来想,没消息也许就是过得很好的意思。也许是自己淡出了,做了胖胖的火锅店老板什么的,其实查到了又能怎样呢,我们这些圈外的人,如果我真是他身边的朋友,我会恨不得像琼瑶电影里男主角抖女主角那样抓起来死命抖几下,冲他喊两嗓子:放过自己!放过自己吧!
从电脑里的众多文章里翻出这篇来,不知道说什么,很多人已经不记得他。我一直记得,是从小小的时候第一次看他的出现在电视里开始,四平人,我的老乡,在家乡是个出色的年青人,后来到了北京。这个地方是天堂,也是地狱,很多人到这里之后就沦陷了。那部电影,最后他改邪归正,我却只看到更巨大的悲哀,他没有解脱,没有快乐起来,他只是,在别人眼中看上去“正常”了而已。所以每次想到那个电影,其实心里都不好受。现在想想,这电影只是榨干了他,却没有让他起死回生。所以,不忍回头去看了。
虽然现在很难过,但是如果这是你的命运,那就顺其自然吧。一个人如果始终不肯放过自己,那也许只有这一种方法可以解脱了。
————————————正文——————————————
多年来我一直记得很久以前在电视上看过的一个叫“社会形象”的话剧。讲一个努力保持社会形象却又为自己的欲望所困扰的女子在报纸上发道貌岸然的征友广告的故事。结果前来应征的只有一个男人。他实际上的目的是以破坏掉女人的道德防线为乐趣并且最后取得了成功。这个话剧当时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就是两处。女人门廊里在阳光下怒放的那些花。和那个无赖却灿烂异常的男人。这是我所知道的一个被我们叫做演员的男人的故事的开头,他的名字叫贾宏生,他很光彩夺目的出现在门外。女人立刻就目眩了。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来抵御这一场诱惑。
我知道很多人看这个叫做贾宏生的故事的开头不是从这个话剧开始的。而是他后来的另一些东西。那些东西真的不好。空洞和苍白到惨不忍睹的程度,于是大家都反感了起来。但至少里面还有些念旧得如我一样的人。稍微能体谅他的一些自以为是和不知所措。
这就是一个人的昨天吧。其实我们这样的观众并不曾真正知道过什么,直到一个叫张扬的人真的把一切都撕开来给我们看。当然一起撕扯出真相的还有贾宏生自己。他站了出来告诉很多人他很长一段日子不见是吸毒了。
于是我们看到他如鬼魅般的黑色的影子从他的房间里飘了出来,看他躺在草地上望着蓝天里的风筝。看他第一次听到列侬的歌声靠在立交桥柱子上哭泣的丑陋的脸。看他幻想自己是列侬的儿子。看他放下酒瓶给父亲的那一记响亮的耳光。他问他的父亲,你为什么活着?他被送进精神病院,我们看他被绑在精神病院的床上痛苦的哀求。看他在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树下给一个女病人签名,那女人说“我知道你,你是演员。你给我签个名,我给你只烟抽”,
他说他什么也不是,他只是一个人。我看到他在舞台最后的灯光熄灭之前对着母亲温和而谦卑的笑着,他终于是众望所归的戒了毒了。然而他的罪恶和他的光彩也一起消失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突然感到有一丝丝的悲哀。也许我们终究要学会自己动手把自己的灵魂拉扯下来,再踩上两脚,使它卑微如蝼蚁方能生存吧。什么也不能帮助你的灵魂在这个世界之外高贵起来。什么也不能。我们是早早就学会这一点的人。而他就是那个始终也学不会的家伙。
于是我跑去和一个朋友说,朋友对此却是很是不以为然:吸毒还要找借口。明明是自己堕落的。我顿时哑然。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我看到的不是一个关于吸毒的故事,是关于人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个故事里有我们每个人的昨天,有我们曾经爱过的东西,有我们每个人曾经追问过自己的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如果我不是我,那么我是谁。我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我从这个故事里看到我们曾经的彷徨,看到曾经怎样渴望过的飞翔。看到另一种生存的可能。如果当初我们不停的追问而不是及早的学会妥协。如果我们让我们的虚荣涨满心房,如果我们坚信了另一种存在,那么我们的生活有怎么样的一种可能。
他的确是走得太远了。这个叫贾宏生的人,还是很多人不能因了他的坦白和忏悔就宽容他。若我只是从这个故事开始认识他,若我没有看过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曾怎么微笑着走进一个女人的房间。我想我会以为他是一个天生的边缘人。然而这个世界上是没有什么天生的边缘人的吧。他们终究是从什么人身边走开的什么人而已。可能是一个同学,一个邻居,一个小时候的玩伴,或者,一个你曾经在电视上看过的演员而已。于世界的背叛。已经早早的变成我们公事包里对昨天的记忆,我们时不时的拿出来把玩。想着昨天我们舍弃的一条路,我们此生永远不知道那条路的尽头是什么。
所以我想说这个叫张扬的家伙实际上是很会残忍的,不流一滴血的那种。他只是提供了一种可能。一种让我们都惊出一身冷汗的存在的可能而已。就把好人们对生活理直气壮的愤怒硬生生的给堵了回去了。有时候目睹一场罪恶的生活,很大的一个作用就是让好人们知道自己的生活是对的,至少不会更不对了。妥协是对的,投降是对的,卑微是对的。不对也不行啊。看到了嘛?那就是不对的结果。
这不是一种残忍是什么?把什么都撕开来看了。背景还要点缀上美丽的夕阳。把一条条你想到的路都堵死了,天空中却飞着自在的风筝。一个人,需要多少隐忍才能感觉到平静?需要放弃多少欲望才能得到心灵的自由?一个人,需要追问自己多少次才能知道,“我是谁。”
也许,我们真的不过只是一个,人。
当我发现自己处于烦恼之中
他来到我的身边
为我指引方向
顺其自然
当我站在黑暗的时空
他站在我的面前
为我指引方向
顺其自然
所有伤心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将会有一个答案
顺其自然
即使他们分离
他们仍有机会看到一个答案
顺其自然
阴云密布的夜空
将会有光明
他照耀我直到明天
顺其自然
———— 约翰 列侬
作为演员的贾宏声
个人看过的贾宏声的戏有三部是最好的,一是初识贾宏声的《社会形象》,那时候他还年轻,演一个放肆的浪荡子,除了帅得惊为天人,还感觉他演戏时骨子里那种狂放和张力。虽然我当时还是一个小孩,但也被震住了。另外两个是蜘蛛女之吻和昨天。苏州河我是没看过,所以没法做评价。
现在回想一下,其实贾宏声不适合演一些常规的,性格平凡普通的角色,他最适合的就是那些感情喷薄而出,能量巨大,令人震撼,个性鲜明,充满艺术气质,神经气质的角色。一演那种温吞的,平凡庸俗的角色,他就会显得特别的端,拘禁,装……,他就不是一个庸俗的人,他也不会收敛。但是话也说回来,在中国,也没有几部戏里有这样的角色,中国影视作品里的角色,大多也都“正常”得一塌糊涂,隐忍,含而不露,厚黑什么的,没有什么真正带劲儿的,疯狂的个性。所以,贾宏声也不可能有什么戏可拍。
在国外也经常看到这样的演员,一辈子就那一个劲,邪的,酷的,疯的……你说是什么都行,但是就有那个劲儿,但是也能演一辈子戏,国外的影视作品多样化,可以容纳很多不同类型的演员,不需要靠社会特别的理解和包容来过活。这样的人什么时候一出场,你就知道他和别人都不同。但在中国就不行,行不通。
所以很不喜欢那些“理想主义”“文艺青年”之类贴在他身上的标签,一到这时候,就忙不迭的把他和什么人划分在一起进行归类总结,这都是扯淡,不过是拿他来说说自己的事儿,抒发一下自己的小情绪,小感伤罢了,我想他自己肯定也特讨厌这样,讨厌被分门别类的划分到什么人群中去,讨厌你以为的和你一样。但是这是一个莫大的讽刺,他讨厌的人群,依然会在他死后坚持不懈的判断他,下定义,贴标签。
我只想说,他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能把一中国二八大破自行车骑得跟野狼摩托一样的牛X的男演员,当年我看到这个镜头的时候就完全被震住,那是一种直见性命的狠劲,中国找不到第二个人能拍出这种镜头来,“文艺青年” 、“理想主义”在贵国一抓一大把,但是直见性命,而且一直都直见性命的人,没几个。所以我知道,他是唯一的,不是之一。
这么多年了,我一直等着他有一天回来,没想到他却彻底的走了。
一只特立独行的文艺女青年 1
我在地震之前看完《立春》,本来想闲扯几句,结果地震就来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这个大事件上去,QQ群里,每天狂轰滥炸的是各种大道消息、小道消息,眼泪,愤怒,悲伤,惊恐,怀疑,诸如此类的人类情感在2008年的这个春天让我们挨个体会了个遍。当把国家大事关心到精疲力竭的时候,我在QQ群里问了一句:“谁看过《立春》了?”结果出来回答的只有一个MM,她说,“这电影拍得好造孽啊”,用四川话来说,就是很惨兮兮的意思。我说我怎么看着那么乐呢,一直笑个不停,MM顿时好像遇到了一个怪物一样,疑惑道:“也许,我们说的不是一个电影。我看的是蒋雯丽演的那个,叫《立春》。”于是我说:“我也是。”
其实我并不感到意外,因为我看完电影到网上扫了一眼评论,就发现到处是为文艺女青年唱挽歌的,很多人在为自己曾经的梦想而哀号,人们纷纷互相警告说不要太理想主义。这让我想起很多年前看王小波先生那篇有名的杂文《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很多人曾表示非常喜欢、钦佩加欣赏那位猪兄,作为一只猪,它没有安分守己地尽自己吃了睡、睡了吃的猪的本分,它乱搞男女关系,天天趴在墙头当文艺青年鬼叫,甚至学汽笛声,扰乱革命生产,这种种的恶劣行径,都得到了我们的喜爱。但是如果你看一看《立春》的很多评论以及后面的跟帖,就会发现,人们之所以能够接受它,实在是因为我们是“高高在上”的人类,而它是只猪。但是很显然,其他的猪并不是这么想的。
2008年的春天刚刚来临的时候,因为帮一个杂志给我的朋友绿绿豆做专访,绿绿豆是一个插画师,我问她,在她心里艺术到底是什么,她说,“艺术就是我们自己哄着自己活下去的东西,你坐在这里,因为有了艺术,你就有了一种能力,你看到的世界就和别人不一样了,于是你的生活里,就不再有特别不好的事了。因为你有魔力了。所以,别说搞艺术多么不容易,你怎么能说不容易呢,你应该说,搞艺术是一件特别棒的事儿”。
后来我把这番话讲给了一个年长的朋友听,朋友说,这就叫救赎。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艺术是什么呢?艺术就是成为梵高,成为雷诺阿,你的一幅画卖上多少多少钱;如果你是唱歌的,那就是成为帕瓦罗蒂,你开一场演唱会有多少世界名流来捧场,能赚多少出场费……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会觉得王彩玲特别惨的缘故,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如果你画画成不了梵高,唱歌成不了帕瓦罗蒂,那么追求艺术就是一种奢侈,像王彩玲这样的文艺女青年们最后也只能是自己害了自己。但在我看来,这叫成功,不叫艺术,这也是我从来不觉得王彩玲特别惨的缘故,哪怕她穿上自制的珠光绸演出服爬到高塔上蹦下来,我也只是没心没肺地笑出了声而已。因为如果一个人的歌声,曾经在春天里的某个下午响彻整个城市的大小街道的话,那么她的人生至少曾经活得不那么差劲,这与她成功与否无关。可能在很多人的眼里,她一辈子丑陋,没有结婚,也没有人爱。但这是她自己选择的生活,而不是任何人劝导下的人生。所谓自由,有时候并不只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时候还是,你不想干什么的时候,就不去干什么。
一只特立独行的文艺女青年 2
为什么要违心地嫁给一个人品不端、连自己都鄙视的男人呢?为什么要嫁给一个同性恋者?看到很多人说王彩玲嫁不出去,其实这只是他们的选择性失明而已,电影中曾经两次被男人很明确地求婚,其实早就说明了一个一直被人们有意忽视的常识——好的婚姻真的很难,但是想要结婚却从来都不难。难的只是你的心要服从他人还是要坚持自己,王彩玲显然是选择了后者。在很多人眼中,这是她不切实际的地方,多少人都无法理解,女人条件这么不好,还不现实点,赶紧找个男人过日子,换得个长期饭票,互相依赖,省却了邻里街坊的闲言碎语,还瞎折腾个啥。关起门来,无非是给男人洗衣做饭,吵架拌嘴,分开双腿让老公上而已。对于很多女人来讲,没爱情的婚姻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即便不爱,她们还可以看报纸,想着晚上的电视剧,或者假装性高潮哼哼几句好让一切赶紧结束,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现实。有了婚姻这块遮羞布,无论你过得好坏,你走在人群中,会得到人们的认同,因为你和大家都一样了,你是规矩之内的,是一个安全的因子,闲暇的时候,你也可以和姐妹们聊天,说说自己曾经有过的艺术梦,感慨一下自己不切实际的青春。
但是王彩玲这个丑女人显然很难搞,当圈养的猪无聊地伤春悲秋的时候,她却不管不顾地在搞特立独行。我相信这就是她的本性,她过不了心里的这道槛,就按照自己的意思那么任性妄为地生活下去,一辈子都自己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成不成功且不谈。人家比你年轻、比你漂亮的小媳妇都老老实实地守规矩,你一个老丑女人,凭什么有梦想?于是,这只特立独行却没有逃脱成功的猪,在其他猪的眼里便成了可怜的角色,必须往死里可怜她,把她所有的不幸都归罪于她那自不量力的艺术梦,以作为警告那些王彩玲同类们的样板。看吧,这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就好像如果她老老实实嫁人,就会得到怎样的怎样的幸福一样,可是他们都忘记了,他们自己常说的那句话: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
是的,十有八九,特立独行的人生和循规蹈矩的人生其实一样十有八九,悲欢离合,生老病死,难道这个世界上有什么规矩是万全灵丹?你老老实实地照做了,你妥协了,你现实了,就保你一辈子高枕无忧?上帝又不是卖猪肉的,可以如此讨价还价。其实谁比谁的人生好多少?谁又有资格来同情谁的人生?批评谁的人生?我想如果一个人,她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了自己想做的选择,没有成为自己不想成为的人,做自己不想做的事;她能够干干净净、善良地活着,能够诚实本然地面对自己,这样的人生也许不算多么光辉灿烂,但也未必就比你的、我的人生更糟糕。她没有从那个小县城突围成功来到北京,但也没有像县城里其他两大文艺青年那样低头,在猪圈里做一只特立独行的猪,我想这是一件挺需要勇气的事。但她就是这么坚持下来,没有被人民群众就此所废掉,活到最后,还活得有那么点个性,在我看来,这就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我已经40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王小波
2008年的春天,我在北京,在循规蹈矩地度过了一段人生之后,发现世事无常,怕也没有用。于是终于决定面对自己,离开了故乡,来到这里,和另外许多只突围成功的猪会合。我们在这个城市闲逛,玩耍,晒太阳,我们虽然未必成为伟大的梵高,但也相亲相爱,不愁吃喝。小波先生,如果你泉下有知,当会看到,这个世界还有些事情没变,但是有些事情还是变了的。文艺青年们现在都在直奔文艺老年,大家过得都很好。有快乐也有痛苦,但最重要的是,大家都没有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扔掉。我在兜兜转转了一圈之后,终于明白,艺术是让你真正了解世界和与世界和解的方法,不是违心地服从,也不是倔强地死磕。所以,我很庆幸我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也正因为如此,这人生,总的来说还是挺美好的。希望你也一切都好。
女人要有女朋友
2008年,《SEX AND CITY》出了电影版,前两天看过电影后,就连同它和之前六季的电视剧集一起装到了贴着“经典”的标签的盒子里,放到我的记忆里封存了。也许,对很多SATC粉来说,这个经典二字有很多不同的含义,对性的坦白啦,美丽的衣服啦,等等,但对我来说,它之所以算作经典,只因为它用十年的时间完完整整的做了一件事,就一件事,那就是对女性友谊的非常正面的描写,再此之前,我看到过很多男人们出生入死的兄弟情谊。它们为男人世界互相交往提供了探讨和范本,但是对于女人,她们该如何经营属于自己的友情,却从来没有人提及过,也许是因为这么多年来,更多的人,男人和女人更相信,女人不需要女朋友。
女人需要女朋友吗?二十岁的时候,我自己的答案也是无所谓,那时候我有一大帮的哥们,感情也不能说是不好,但是慢慢的,等真的大家都长大了,开始面对社会,开始谈恋爱,成家立业了,也就各自做鸟兽散了,你的男朋友未见得容纳你的男性朋友,你男性朋友的女朋友也未见容纳得下你,君子淡淡的交情是没有问题,但是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当你真的有事的时候,你翻遍身边所有哥们的电话,他们不是有家,就是有事,要么就是不方便,就连那曾经说好一辈子不结婚,老了互相照顾的死党,也忙着去结婚了。这还是少年时候的朋友,这还算好的,那时候你纯,男孩们也很纯,等到成年以后遇到的男人,则要么是泛泛之交淡如水,要么是在某个集体里大家一起热闹,对方有家有女友的你要懂得保持距离,单身的太过亲密就终究要纠结到要不要上床这个问题上。你还想要交纯粹的朋友?几乎不可能。你想要靠玩暧昧来保持友谊?累死你。
当然,你也可以说,我有老公,有孩子就足够了。但是,恕我直言,男人和女人真的是来自不同星球的两种生物体,他们使用着不同的语言,因为大家身体构造本来就不同,所以,从理论上来讲,你是无法真的让男人了解一个女人,在做爱的时候是什么感觉的,也不可能让他懂得怀孕的女人为什么会这么焦虑,也不能让他懂得你对衰老的恐惧,有一天你老了的时候,更年期的不可理喻。
如果你足够幸运,碰到一个好男人,他会试着体谅你,但是,你怎么知道你会足够的幸运呢?
有时候我会想,是不是因为我们从小看到太多男性友谊的经典范本,所以才让很多的女孩子,从小会对和男人做朋友如此的向往,而对女性之间的友谊如此的不信任,不屑一顾呢,看《SEX AND CITY》让我至少纠正对友谊的观念,谁说逛街,吃饭,喝茶聊天,互相陪伴就不是真正的友情,和平年代,哪有那么多出生入死的事儿,再说了,就算是男人之间,为了金钱,权利,利益等等,甚至为了芝麻绿豆大的小破事就撕破脸的,也是屡见不鲜。所以说,真正的友情难能可贵,这一点上来讲,对男女都如是。
我们的周围,总是有很多的书籍,电影,杂志和我们探讨两性的话题,教女人们如何去欣赏男人,理解男人,但是作为女人,如何去欣赏女人,爱女人,却从来没有人教过。我喜欢《SEX AND CITY》中的每一个女人,因为她们内心真正的强大,有力量,所以才会对朋友抱有如此宽容和欣赏之心。也因为她们每个人都懂得自己是谁,相信自己的魅力,她们的内心都是骄傲的,因此从来不会争风吃醋,也不对谁妄加道德指责。不对朋友要求太多,但却懂得欣赏,给朋友真心的赞扬和帮助。所以,尽管她们的爱情经常会失败,但是这份友谊,她们实在是经营成功的,甚至堪称完美。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男人,他们并不会陪着你一起变老,他们只是忍耐你变老,等大家一起老掉的时候,他们还有机会,可以去找他们心中的洛丽塔,而真正陪你变老的,是你的女朋友,当《SEX AND CITY》中的女人们再次出现在电影里的时候,十年已经过去了,有的人在嘲笑她们四十岁了还穿得花枝招展,还在谈论什么是真爱。我到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们对我来说,每一个都是老朋友,十年来,她们陪着我一起变老,而这个电影版的大结局,就像一次老朋友的聚会,她们依然可爱,依然让我觉得充满力量,虽然皱纹爬上了她们的脸,但我不在乎,哪有朋友嫌弃朋友老的,不然要朋友干吗?
要记得,有一天,当你四十岁的时候,年轻时候的狂蜂浪蝶都离你而去的时候,当你遇到一个烂男人的时候,只有你的朋友,才会把她们同样瘦弱的肩膀借给你依靠,才会挡在你的面前,对着那个男人大声的喊“NO!NO!”,只有你真心的朋友,才会不管多晚,都接你的电话,听你哭诉,横穿半个纽约城来陪你过圣诞,只有你真心的朋友,才会不嫌弃你到了四十岁还没有找到真爱,才会告诉你,五十岁的你依然可爱,她们为你感到骄傲。
爱情很重要,但是友情也同样重要,它也同样需要经营,在爱情里,在婚姻的生活中,你还是不是你自己,这里面有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问问自己,你还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女朋友,不是同事,不是孩子的同学的家长,不是男朋友或者老公的朋友,而是,你的朋友,当你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你只是你自己,不是任何人的妻子,母亲。男人们总是希望你把全部都奉献给他,每个爱情都希望能是一辈子的事,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天,这爱情若被抽离掉,恐怕陪你收拾这房倒屋塌的残局的,还是你的老朋友。
影片的结束,SAM原来已经有五十岁……那么老了。姑娘们围坐桌前(请原谅,我就喜欢把我喜欢的女人叫姑娘),给SAM过生日的场景,让我感动。还有下一个五十岁的生日,下一个,下一个……这让我也想起我的女朋友们,她们诙谐幽默,有温暖的内心,和坚韧的力量,有宽容也有自我,我常常觉得,她们的友谊,仿佛黑暗之中微弱的火把,照亮着我的黑暗,我的人生并不完美,但是至少这方面,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有幸和这么出色的女子相识,成为朋友,是上天给我的满目疮痍的人生,一个个额外的礼物。
我希望,当她们五十岁的时候,我还有机会祝她们生日快乐,我还想对她们说:
“我始终认识你,大家都说你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而我想告诉你,在我看来,你现在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您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几天这幅被损坏的容颜更使我喜欢。”
读书的女人危险
法国电影《刺猬的优雅》,讲的是发生在一个爱思考的小女孩,和一个爱看书的女门房和一个日本男人之间的故事。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一直想起最近在杂志上看到的两个话题,一是说读书的女人危险,一是说写作的女人危险。因此这部电影看得我非常心有戚戚焉。作为一个中国女人,如果你两样又偏偏都占全了的话,那么你会经常听到这样的教训“女子无才便是德。”“女人读太多书,男人都不敢要了。”等等之类的话。于是我们有时候会情不自禁的想,也许这只是我们这个地方是这样的观念,别的地方不会想我们这样。但是看了《刺猬的优雅》之后。你就会明白,天下之大,有些事情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即使自由,平等,博爱如法兰西,读书和聪明,也被看成是一件应该符合身份和年龄的事。就好像十二岁芭洛玛,大人们不喜欢这样的孩子,因为她太聪明,总爱瞎说大实话,问大人们想逃避的问题。假如她的天份是弹奏乐器,哪怕是翻跟头都好一些。可是她的天才之处偏偏是有思想。以至于她那位神经质的妈妈甚至想把她送到心理医生那里去检查一下她脑壳里是不是不出了什么问题。对自己成天神经兮兮的对着树说话,大把大把的吃抗抑郁的药却丝毫不以为意。而芭洛玛也同样不喜欢这个大人的世界。她说她不想生活在玻璃鱼缸里,于是她决定十三岁生日那天自杀。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门房荷妮。
相比之十二岁锋芒毕露的芭洛玛,五十岁的荷妮显然已经被生活教会了如何安全的生活。在大厦里高贵的太太先生们的眼中,她是一个不存在的人,除了被贴上女门房的标签,甚至没有人会认出她的脸。但是在她自我的世界里,她为自己建造了一间书房,她会一边喝红茶,吃黑巧克力一边读谷崎润一郎 的书。偷偷的在伟大的书的世界里,让自己的灵魂自由放飞。当然这一切,都被她深深的藏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看到她小心翼翼的伪装成一个目不识丁的粗俗的女人,有点儿让人感到心酸。为什么一个女门房读书,会成为这么见不得人的事?但是也许,这也已经是她能得到的最好的生活了。当然了,在太太先生们看来,一个女门房,为什么不像其他的女门房那样生活呢,就算是守了寡,就算是又老又丑,也可以随便找个什么人搭伙过日子嘛,生几个孩子,干干家务活,伺候一下丈夫,这才是女门房该干的事。为什么非要读《安娜?卡列宁娜》呢?荷妮对人们的想法,洞察很深,所以她说,“人们看到一个女门房看书就会感到害怕,觉得她们会惹是生非。”有时候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本来你觉得我们读书写字,都是很安静的个人的生活,并不会像大排档,拿最大声音放音乐那样扰乱他人的生活,却依然要被他人指指戳戳。其实是因为,这个世界上的太多人,他们甚至不知道作为一个人,你是谁,但却觉得有权利要求你按照你的身份去生活在你的鱼缸里。而那些不肯生活在鱼缸里,不尽职尽责的扮演自己给指定的身份的人是注定要成为异类的。你苦闷的呆在你的鱼缸里的时候,没有人会在乎的你的苦闷,但是一旦你想跳出来,你就走得太远了,你越界了。这种思想的人其实在任何的阶级,国度都是大有人在。所以有些人看到这电影之后会觉得这电影,这个女门房太装什么了。因为看书,吃黑巧克力喝茶是不属于女门房的。你看这就是世俗的看法,我想荷妮一定是经过了太多的嘲讽和怀疑。所以才决定给自己挖了一个通往世界以外的洞。这个洞最终被两个人发现了,一个是芭洛玛,一个是新搬来的住户小津先生。
无所谓爱情,故事如果让小津先生渐渐的开始和荷妮做起朋友来,那不是因为想要构架一个白马王子救公主的童话故事,而是还想给看故事的人留一点点希望——也许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什么人,不是把你当成一个女门房,而是把你当个人来看待的。在电影的结尾,芭洛玛重新对生活作出了活下去的决定,我们有理由相信,她将来很可能会长成世俗眼中既读书,又写作的“危险”的女人,但她会勇敢的选择做她自己。至于荷妮夫人,维吉尼亚伍尔夫说过,女人想读书写作,所需要的无非是一点固定的收入和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这两点,身为女门房的荷妮都靠自己的劳动和勤俭的生活做到了。她给了她自己人生的意义,没有依赖于任何人,这也是一种幸福。而我想说的是,她只是一个读了很多书的普通的女门房,她超越了自己的生活,并一生善良,从未伤害过任何人。
永别了,愤青
不知道有多少人跟我一样,看《八英里》的动机纯熟是好奇的缘故,因为在此之前,虽然多少是知道一点关于RAP的东西,但对于艾米纳姆在美国的走红还是感觉百思不得其解,宣传里又说这部电影等于艾米纳姆的半自传性质的电影,想想可能里面讲述着所谓的RAP精神,于是就买来看了,当然,如果RAP这样一种东西真的有所谓的精神的话。
电影并未如我想像的那样神奇,除了中规中矩的好莱坞式的讲故事的方法,对RAP的解说和表达也没未见得有什么更加精辟的东西,但必须承认的是,是里面的每个人都很酷,不管他们是真酷还是假酷,至少每个人都在嘲笑着一切,他们开着一辆破车四处游荡,他们满嘴的FUCK,他们走路的姿势也是一付我很穷,但是我依然可以鄙视你的样子。当然,里面最不酷的要数艾米纳姆,在头一次的对骂阵仗中,他就被人骂得哑口无言,他和女朋友分了手,没了车也没了房子住,只好去老妈的拖车里借宿,去工厂,工头又怎么都看他不顺眼,他是他所有朋友中最不酷的人,但是没关系,我们都知道,不久的将来,他会变得比谁都酷。而在网上看影评,很多年轻人都说喜欢这部电影,并且认为它很酷。
坦率的说,我们必须承认代沟这一种东西的存在,虽然我也能理解所谓的酷是指什么,但是如果我没有看到最后的那场比赛中,艾米纳姆把话通扔掉的那一瞬间,没有告诉大家“我对谁输谁赢我她妈的根本不在乎我不在乎这场比赛”,没有在走出 的时候跟他的那群哥们告别,坦坦荡荡的说我要回工厂去上晚班,我就不会认为这个叫做艾米纳姆的孩子真的很酷。
这让我想起了好久以前看的另一部电影《猜火车》,虽然《八英里》不能在艺术成就上和这部电影相提并论,但是我的确是在看完《八英里》之后,又把《猜火车》翻出来看了一遍,仿佛要彻底重温一下青春的愤怒,也重温一下某一个清晨或者某一个夜晚,你突然从一场大梦中醒来,挥刀斩断过去的那一瞬。那一瞬,伊万•;麦克雷格的笑容,纯真而灿烂。那一瞬,艾米纳姆的背影充满坚定。
白人的高尚住宅区和黑人的贫民窟相差只有八英里,天堂和地狱之间却有一道鸿沟有的人一生也无法超越,艾米纳姆问他的伙伴,我们为什么要不停的说“FUCK”?我知道电影中这个以黑人方式成长起来的白人男孩正在开始真正反思他走过的人生之路。在泥沼中生存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可怕的是你从来不知道你已经变身为一只老鼠,而为自己找各种理由继续如此生活下去。你不知道你身上带着枷锁,你以为你吸毒,用海洛因去麻醉自己就可以看不到这个生命中沉重的空虚,你以为你不去追求一切物质的东西,你咒骂所有你看不惯的东西,就能够得到解脱,就可以得到自由。但是事实是,你却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自由的一个。
我们为什么总是在说“操”?艾米纳姆问他的伙伴,他的伙伴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也觉得这个问题十分的无聊,于是就继续去过他的日子,混在著名的黑人区,吹牛,嘲笑一切,有无数的梦想,却从不开始真正的干事。每个曾经的愤怒青年都曾经有这样的一帮铁血朋友吧,对于麦克雷格所扮演的马克来说,他的朋友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个,他们处在一起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他们在一起是因为他们同样是混蛋,是因为他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不会感到自己并不是那么渺小和卑微,不会觉得那么无聊而已。
我们读过多少歌颂青春伟大,友谊万岁的文字?我们曾经被教育过多少次,无论怎样,不背叛和离弃朋友是一种美德?但是事过境迁,我们知道我们在书本上看到的那被粉饰的青春不过是满纸的谎话,我们的朋友曾经嘲笑过我们,曾经和我们竞争,不断的惹麻烦来让我们来收拾残局,他们要么是找你唠唠叨叨,把他自己的事情反复说上一百遍,要么再你开枪伤到自己的时候还要把你的事情当笑料四处传唱,要么是自私自利的把你的电视机卖掉换炸鸡吃。他们和你一样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愤怒,但是他们除了愤怒和咒骂以外,他们什么也不做。
一切都在于选择,我们在学习真诚的时候,也在学习背叛,一个人如果永远不能背叛自己,那么他就永远不会有明天,它就只能活在过去,我常常在我的身边,在网上到处可以看到这样的人,他们有满腔的怒火,他们有的人已经老了,但是他们除了抱怨和咒骂,一无所获,我想这就是艾米纳姆的朋友们,也是麦克雷格的朋友,无论他们咒骂的姿势是多么的神气,他们表现出来的样子是多么的不屑于世俗的禁锢,但实际上,扒了愤怒的这层皮囊,他们的中的很多人,一无是处,如果他们还年轻,那么他们还有本钱,咒骂的姿势至少还可以好看一些。一旦等到他们老了的时候,他们肥胖的肚腩就再也掩饰不住他们的骨子里是个失败者。
愤怒依在,但我选择冷静,我想这就是艾米纳姆最后想要表达的自己吧。他依然对这个社会不满,依然想骂就骂,但是他不再拒绝去加夜班,当工头问你怎么在工作的时候泡妞,他会说,我保证下次这种事情不会在出现。毕竟,愤怒不可能换来白花花的美元来让他出唱片,要想得到梦想,就只有努力。
做一个清醒者,冷冷的旁观这个世界,向世界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该抓住的抓住,该舍弃的舍弃,该背叛的时候就背叛,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够酷。也许正因为这样,马克才在最后选择彻底的背叛了他的那些朋友,他要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就要踢开这些绊脚石,这样做也许真的不厚道,但是正如他所说的,他本来就是个混蛋。只是那个早晨,他突然决定,不再愤怒。
“我会象你一样,选择工作,选择职业,选择家庭。选择他妈的一个大电视。选择洗衣机,汽车,雷射唱机,电动开罐机,健康,低胆固醇,牙医保险,按揭,买楼,休闲装,皮箱,三件头西装,DIY,看电视,吃垃圾食品,生孩子,逛公园,朝九晚五,打高尔夫,洗车子,穿运动衬衫,过圣诞节,领养老金,有免税额,通下水道,改邪归正,安居乐业,等待归天。”
—— 猜火车
科学不能拯救的孤独
作为一个学文科出身兼搞文字工作的人,科学家是我所接触很少的一个族群,主要是生活没有交集,身边到是时时会遭遇到一些改了行的理工科生,他们曾经学物理化学机械数学等等,如今做了商人公务员高级白领等等,他们早就不会战斗在科学,研究的第一线,不会去野外风餐露宿的考察,不会埋头在实验室里通宵苦熬,因为也改了行,所以我们通常只会在饭桌上或者某些社交场合有所交集,每每谈到一些科学理论上的事,总是被嘲笑“你文科生吧。”,开始的时候总是觉得这很烦人,但是被烦着烦着也就习惯了,即便会心里暗暗不喜欢,也只是一笑了之,结果因为遇到的总是这一类人(其实是因为和第一线的科学家圈子真的很难有交集),搞得我也曾一度也对理工科学生,科学家抱有偏见,认为他们都是铁板一块,内心坚硬如石,不解风情,不通文艺,不懂生活也没有幽默感的一群人,只长着化学元素脑袋或者力学脑袋什么的,后来看了赫尔佐格的《在世界尽头相遇》,老赫扛着摄影机,操着他那一口舌头都伸不直的英语去采访了南极站的一群科学家,也采访了那个世界里的北极熊,海豹和企鹅,才发现原来是我误会了。
有一种说法,文学家和艺术家终身做的一件事不是创造,而是做翻译,把神的语言翻译给众人听,我觉得除此之外,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通常都有的一个功效,是看完了之后,你觉得对这个世界,对他人又多了一份了解和懂得。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赫尔佐格在这部纪录片里做到了。在电影的最初,我有点担心听到一群GEEK们没完没了的谈论科学理论,技术发明之类的东西,我想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就毫不犹豫的关上电视。我选择看这部电影完全是出于对赫尔佐格的信任,事实上当电影进行了十分钟后,我知道我的信任是对的。通过艺术家的眼睛,赫尔佐格给我们展现了一群不一样的科学工作者,他们不是《科学大爆炸》里的天才男孩,那些男孩很可爱,但是他们的生活很浅薄。而这群真正的科学家,他们是和我们一样的人,他们单纯,爱冒险,爱好文学和艺术,相信上帝和神灵,体会着深沉的欢乐和痛苦。
那个从美国来的开挖掘车的哥们儿,他原来每天在卡罗莱纳一家银行里上班,有一天他突然觉得自己应该有所改变,就跑去危地马拉帮助当地人,结果当地的玛雅人认为他偷孩子,有六个人拿着弯刀追着他要跟他谈一谈,后来他被抓住,送到法官那里,法官是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因为只有他会说西班牙语,后来他被释放了,来到了这里
那个女程序员,她和伙伴在乌干达被军队劫持,逃跑到码头,渡轮爆炸,800多人死亡,他们在沙漠里走了五天,卡车陷在沙子里,就用吃饭的碟子把卡车的轮子挖出来……她扛过一次疟疾,一群愤怒的大象追着她跑,趟过爬满舌蝇的沼泽,遇到过一场内战,被醉醺醺的俄罗斯飞行员救了出来,她经历了这一切来到南极,在聚会时就给大家表演怎么钻到一个旅行袋里,被人拎着就可以走……她的故事永远也讲不完,脸上带着一副淡定的不在乎的表情,我在想她为什么会成为这样的她,她在追寻什么,才使她选择了这样的生活,答案可能她自己也不知道……
在南极站中微子项目的机舱,赫尔佐格见到了这个项目的领导人,来自夏威夷大学的格汉姆博士,他在给艺术家讲解完什么叫做中微子后,艺术家发现了发射升天的探测器外面发画了一位夏威夷女神的画像,旁边用夏威夷语写了咒语,仿佛在召唤者幽灵……“作为物理学家,尽管我能在计算上和知识上理解它的原理,但仍让我感到震撼的是,在我们周围有一种东西,几乎像幽灵或上帝,我无法触摸,但可以测量,好像测量幽灵的世界……”格汉姆博士说,那一刻,我体会到一个真正站在世界尽头,与神靠近的人,才会有的一颗谦卑之心。世界无限之大,地球如此神秘,也许越是接近上帝的人,才越会体会到自己的渺小,未知无限,有识如此可笑和微不足道,才能体会到那种痛苦,虚妄和孤独的困惑,即使埋头与科学探索,也并不能将人类完全从这巨大的孤独中拯救,也许爱因斯坦和牛顿以及很多科学家最终皈依了宗教,正式因为如此吧。
我从何处来,要往何处去,……如果人生的结局终究是死亡,这一切的思考,探索又是否还有意义?科学的研究是否还有意义?我并不觉得每个人都必须皈依宗教,但只要你不是一个浅薄的人,你就终究要面对这些追问,科学可以改变人们的生活,孤独却永远与你同在。
南极企鹅每年都会在春天来临的时候成群结队的迁徙,大家都在朝着大海进军,这时候,一只企鹅突然掉头,它既不返回栖息地,也不向冰川边缘的觅食地前进,科学家们看着它朝群山直冲过去,山在七十公里以外,科学家说,即使抓住它,把它带回栖息地,它也会立即掉头朝群山而去,它朝着这片广袤大地的深处而去,还有5000公里的路要走,终将难逃一死……
But... Why?
在看这部电影的几个月后,我读到一则新闻——“一名曾在南极研究站工作的男子出书爆料,不到200人的研究站里酒池肉林,男女酗酒吸毒,性爱成为主要娱乐,一年消耗一万六千五百个保险套,有些人的精神濒于崩溃边缘。”
看完这则新闻我就乐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南极站呆上几年,到底会成为什么样子。如果你看过赫尔佐格的这部《在世界尽头相遇》,就不会对这样的事的发生感到吃惊,在南极站的这些科学家,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经历了许多最后来到这里,他们对着赫尔佐格的摄影机侃侃而谈,我不大相信他们只是为了科学的探索来到这里。我想除了对科学的热爱,他们有的是为了躲避孤独来到这里,有的是为了追寻人生的意义,可是无论你走到哪里,孤独永远都在那里,在你的心里,而人生的意义总是他妈的既不在这里也不在那里,我想我还是很喜欢这群家伙,是的,即使酗酒吸毒,性滥交,也依然喜欢,为什么不?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是和我一样的人,在这条路上,在世界的尽头,我们没有人可以保证自己永远不发疯,但是你却不得不义无反顾的要走下去,我们都是停不下来的人,艺术,文学,科学,生命的神秘,美,这一切仿佛神灵,在遥远的地方召唤着心灵……说到这里,我想起了那只企鹅,觉得有点理解它了。
But... Why?
答案只有一个:IT'S YOU. NO WHY.
写作是一种危险的游戏
经常喜欢一些二线演技派演员,菲利普?塞尔兹?霍夫曼是其中的一个,几年前看他在《木兰瓣上的生活》里演其中一个故事的主要人物,戏份和靓汤是一样的,表演也比靓汤好上许多,最后靓汤因为那部戏终于拿到了一个奥斯卡小金人,霍夫曼却无人问津。所以这次,当他得到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的消息传来的时候,我就对朋友说,就冲着这个人本身,这部戏也一定是值得一看的,第一,他是那种很会为自己选择角色的演员,所以他挑的剧本肯定是没错的;第二,他是那种哪怕你只给他五分钟的戏,也会把他身边的帅哥烘托得像一块木头的演员。结果证明我说得没错,虽然我从来不在自己还未看过电影前就像朋友推荐电影,但是霍夫曼所做的甚至超出我的期望,我只是通过对他的演技更加肯定的一句话,就是“连他的背影都有戏”。
然而我还是低估了《卡波特》这个故事本身对我的触动,我原以为和所有描写作家的电影一样,那是一个关于一个作家的生活和创作的故事,却完全没有想到那是关于一个作家死亡的故事。确切的说,是开始死亡的那一刻,英语有一个词的用法特别好,叫做dieing,于是当最后的音乐响起的时候,我有些郁闷的坐在床上,很多年来,第一次因为一部电影感到胸口闷得仿佛一块石头堵在那里,既不能喊也不能叫。我跑到阳台上去透气,看着窗外风雨交加的北京之夜,一丛树冠就在我的床前被狂风吹的乱摆,茂密娥叶子被雨水淋成墨绿色,在灯光下黑黝黝的,却闪着光,我想着卡波特和他的这一段岁月,然后我想起我自己的写作,感觉自己就站在一个悬崖上,随时都可能坠落。
写作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没有人在我写作之前告诉过我,我被它改变,当我发现这一切的时候,它已经成为我一生不可丢弃的一份信念。我想卡波特也一定是这样,但是他比我才华横溢,所以写作给他带来的远远不止于精神上的支撑,它给他带来的是,一切,它给他带来爱情,带来荣华富贵,带来沙龙圈里的热闹繁华的生活,最重要的是,它给他带来一种信念,使他傲然于世,永远可以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观察看着身边发生的一切。
对我来说,这也是写作能给写作者带来的最好的东西,假如可以锻炼出一副旁观者的眼睛,那么这是上帝赐予你的一份礼物,所以在影片开头,当人们问卡波特,他是否要对自己的作品诚实的时候,他说,不需要。请相信他说这话的时候并不是要存心欺骗读者或者上帝,而是因为他的内心中已经找到了作为一个观察者独特的处世哲学,他可以是社交界的宠儿,可以是一个男同志,但无论他是什么,当他写作的时候,他是上帝,他用他的眼睛冷冷的看着这个世界,洞悉着一切,这个身份使他即便是身在人群之中也可以常常跳出重围,将目光凌驾于一切之上的俯视这世间的红尘变幻,要知道这是上帝看世界的角度,所以他怎么能不骄傲。
他当然是自恋的,每次当他作为第三者旁观上流社会来来往往的名人名媛的时候,当他面对崇拜他的芸芸众生的时候,他都会发现有一个叫杜鲁门?卡波特的家伙是那么的与众不同,他跳出了世间的桎梏,敢于嘲笑一切,于是他付钱给火车上的黑人乘务员,教他说文质彬彬的句子赞美自己,他欣赏着一切,即是戏里的演员又是戏外的观众,兴致勃勃,以至于当耐尔说,你付钱给他们了,他还很奇怪的问,你怎么知道。
一切都是春风得意,他靠自己的人生哲学征服着这个世界,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指责,他自有他自己的道德模式。他是自信和坚强的杜鲁门?卡波特,没有人能轻易将他改变,直到有一天,他碰到了佩里?斯密斯,一个四命在身的杀人犯。
人人都知道佩里?斯密斯是一个危险的存在,但是对于卡波特来说,他的危险是另一种不同的含义,他用他惯常用的方式去接近他,他希望从他哪里知道那个血腥的夜晚所发生的一切,他希望写成不朽的传世之作,试图反应佩里所代表的那个贫穷的,挣扎于地下的美国,和被害人一家所代表的安稳,保守的美国在那一夜激烈的碰撞。
可是杀人犯佩里?斯密斯到底是什么呢?在卡波特的心中,至少是最开始,他只是他写作的工具,一个符号,一个观察研究的对象,仅此而已。他可以保持对这种研究对象不动感情的旁观和分析,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采取欺骗的手段来获得他们的信任和感情,这在他来说都是不违背道德的,因为他是以一个作家的角度来看他,来欺骗他,上帝派他来诠释这个世界,这是他的才华,也是他的任务,所以即便有那么一些欺骗,他也是心安理得,没有丝毫的歉意。
但是这一次,卡波特错了,他遇到的几乎就是他的影子,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说。“我们似乎是同一家庭的兄弟,只是佩里从后门离家,自己走了前门。”他们有着同样被世界抛弃的童年,对命运不服气的倔强,同样的敏感和悟性,同样追求这不庸俗的生活,他们甚至同样试图在这场相遇中利用对方,卡波特要不朽,佩里要自由,只要卡波特能在他的书中让人们相信他和同伙并非预谋,他们就有活下去的希望。
卡波特当然不会像佩里要求的那样做,一个过失杀人的杀人犯,怎么可能让他的作品不朽?所以在佩里那里,他的书永远是“未完成。”当佩里指着报纸问他为什么把书名取为《冷血》的时候,刚刚和办理佩里一案的警官炫耀完书名的卡波特甚至可以不动声色的说那时书商的所作所为。作为一个同样是写作的人,我曾经试图想像着卡波特当时的心境,他一边在书中令人信服的将佩里塑造成一个的冷酷杀手的形象,这将让佩里绝无生还之路,另一边以同病相怜的身份成为佩里的监护人,这两个卡波特哪一个才是真实的卡波特,也许两个都是,区别只是,佩里和他太像了,这一次,他太入戏。
上帝没有站在卡波特这一边,也许因为拍了卡波特脑门的本来就是魔鬼而不是上帝,不管怎样,他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一方面他如此自恋,以至于他无法不去爱像极了自己的佩里,一方面他要不朽,可是这不朽却必须要以佩里的案件盖棺定论后,要用佩里的死才能换来,他选择了后者。然而这选择的结果却整整耗尽了六年,当所有的诉讼终于走到了结束的时候,卡波特自己也已经近于崩溃了,他试图逃到遥远的小岛上,但是佩里却紧紧的抓住他不放,写作有时候就是这样一件事情,当你试图进入一个人的灵魂的时候,你发现你已无法轻易离开。除非那个人死。
那个人终于死了,卡波特去参加佩里的死刑,看着他还能对自己笑,看着他脸上对自己的宽容,看着他眼睛里对自己的灵魂也同样是清清楚楚,他看着他死,他的身体从高高的脚手架上坠下的时候,狠狠的砸在他心里。砸得他内心深处那个建筑好了的卡波特王国终于分崩离析。
他哭着给耐尔电话“我做了所能做的,真的。”耐尔说,“也许吧,不过事实是你不愿(让他们再活下去)。”
你可以对你的作品和读者不诚实么?也许你能够,以作家的名义,但是你可以对自己不诚实么,也许你永远也做不了那么彻底。即便你是一个作家,你觉得是上帝恩准你可以突破自己的底线甚至没有底线,但是有一天,你发现,你仍然要像所有人一样,为此付出代价。我一直在猜想,在这整个的过程中,最让卡波特郁闷,也最让我这个观众郁闷的是,佩里其实什么都知道,他们是两个明眼人在演盲人戏,而他到了最后一刻,还要在彼此都心知肚明的情况下像佩里撒谎,其实他试图坚持欺骗的与其说是佩里,还不如说是他自己,而佩里,则淡淡然的给他相当的配合,他要他死,要求得自己的一个解脱,他最后满足了他,给他解脱,给他自由,然而一个人的死却没有给两个人都带来解脱,解脱的只有佩里自己,而卡波特,等待他的是万劫不复。
在卡波特从刑场回纽约的飞机上,卡波特看到佩里遗物中给自己画的一张画像,那是佩里眼中的卡波特,和卡波特写佩里的书都适合同一个名字——《冷血》。
在那以后,卡波特果然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东西,但是他的灵魂再也没有得到过自由和安宁,他再也没写出像样的东西,1984年8月25日,卡波特因酗酒过度而死去。终年5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