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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愿你曾被这世界温柔相待

_2 水木丁(现代)
  我们甚至会爱上这样的自己,因为和痛苦的深沉和伟大相比起来,幸福是如此的浅薄和默默无闻。人们可以展示痛苦,但是过于幸福有时候却更像是一种罪过,那个曾经为我做饭的男人,也曾总结过自己有尼采的悲剧英雄情结,那是很多人的共同情结,他们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中毒之深,岁月的磨难教给了他们如何去承受痛苦,却从未教给他们如何去珍惜和感知幸福。这让我对比我小的那些弟弟妹妹们多了一些理解,他们并非贪图享乐,他们只是安于幸福,这也没什么不好。只不过,他们可能终究不能明白勒孔特的用心,他把幸福一股脑的塞在马蒂尔德的生命里,架空那曾被历尽沧桑而沉甸甸的人生。通篇用暖暖的色调讲述的故事,却不是关于幸福,而是痛苦。
  
  第二天,安东尼奥照旧开了门,一个埃及人进了理发店,他们一起坐在沙发上等待女理发师回来,安东尼奥给埃及人跳了那个从小就爱跳的,状如抽风的舞蹈,埃及人难掩盖一阵的惊喜:这是我们的舞蹈,你是怎么会跳的。于是他又继续跳了一会,停了下来,坐回到沙发上,继续玩他的填字游戏。
  
  “她会回来的。”他说。
  
  幸福过去了,痛苦也会过去的,在宁静的法兰西的阳光里,世界只剩下,巨大的虚无。
人的心,山高水长
邦妮在博客上推荐《穿越时空的少女》,到网上下载来看,很可爱的故事,年轻的女孩得到穿越时空的能力,觉得好玩,就没完没了的瞎折腾,一点破事儿不满意都要回到过去把它纠正过来,但是说是纠正,又不知道往哪里纠,什么是正,总之一来二去的非要把事情弄对了不可,为的只是和朋友做永远的“朋友”,谁也不拍拖,谁也不离开谁。
  
  就这样子浪费了超能力,真的是好可惜啊,可是这不就是年轻吗,又热情,又较劲,一定要让事情按照自己的想法走的那股子劲头,也只有最单纯的人才有,而故事里,那个来自未来的红发少年,他回到现在,却只是为了看一副画,比起那些动不动就回到唐朝先秦,改变历史的家伙,我更喜欢这样的理由,历史的事情交给历史,而我只要漫步过时空的长廊,看一看你的脸。
  
  人的心,山高水长。在真琴不断的回到过去的时候,我脑子里一直想到的,却是翩若MM的这句签名。大学毕业两三年的时候,我回到过一次校园,和朋友一起漫步在熟悉的林荫道上,看到迎面走来的男孩女孩,我就对朋友说,如果让我现在在学校念书,很多事情都会做得非常好。朋友说,但是回到过去,你依然不懂得现在你所懂得的事情,所以你肯定还会犯相同的错误。
  
  我一直记得朋友的话,很早就明白了那样一种想法的谬误在哪里,于是在后来的日子里,一直都很少提“假如从前……”,诸如此类的命题,人类一直就是这么喜欢和时间较劲,在人们自己编织的故事里,因为不满于现在和对未来野心,就一次次的回到过去,以先知的姿态,改变一切,解决一切。然而,所有穿越题材的故事,都有一个问题始终是无法解决的,那就是人是不可以同时踏过两条河流的,即便是你妄想以任何科技的形势达到了,回到过去的也只是你的身体,而你的心,它义无反顾,永远的向前走,去老,去死,却再也去不了从前。
  
  只因为朋友说出对自己的感情,打破了原来“朋友”的定位,就要一遍一遍的回到过去,改变一切,让一切回到原位,年轻的心,总是这样想要把握一切,然而却在一次次的破坏了自己的“爱情”之后,才发现自己原来是喜欢着他的,她的心并没有回到最初,才有机会向前走,回头看,看到了一个真实的自己。
  
  青春就是这样单纯和美好,但也就是这样狂妄和无知。逃避将要发生的事情,逃离到过去,改变一切,再回来的时候就什么都不同了,穿越时空这样的迷人,是因为很多人的心太想逃避现实吧,太希望不劳而获,总想一下子回到过去,改变当初的某一个错误,再回来,就完事OK。
  
  假如当初怎样怎样,假如……,这是多么懦弱和浅薄的幻想啊,你的心,走过了千山万水,走到今天,它不可能再回头了,如果你只想改变一切,那这颗心,你拿它怎么办呢?当你真的可以回到过去,找寻青春的梦想,却发现你的心已经老了,它已经变了,那该怎么办呢?
  
  有时候,永生却并不是一种幸福。什么都不必改变,就让该来的来,让身和心一起往前走,假如真的有一次让我拥有回到过去的能力的话,我可能也会像千昭一样,漫步过时空的长廊,什么都不去改变,只是,去看一副画,去看一朵花的开放,或者,去看一看那个曾经深爱过的少年的脸庞。和他牵着手,
一起去看海。
  
这一切,就足够了。
要么淡定要么死
因为写东西的缘故,有时候偶尔看电视,就会看那些情感倾诉,家长里短的社会谈话类节目,曾经有一个朋友说这是假的,但以我个人也写小说的经验来看,写奇幻小说容易,写生活最难,因为人和人之间的那些微妙的感情,鸡皮蒜毛的细节,正是最考验一个作家的事,也是张爱玲口中的生活的底子,哪个编剧要能十年如一日的编出那些节目中的那些对话,争吵,斤斤计较来,那他可以够得上大师的水平了。所以当看完《another Year》的时候,我深深的对编剧的功力感到钦佩,不愧是今年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提名的片子,在人和人之间日常琐碎的对话之中,你可以看到所有爱与关怀,矛盾冲突,绝望和希望以及生活留给我们的不可解的无奈和无法填补的遗憾。是的,这就是人生,一年又一年的这么过,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但是回想起来,它总是在改变中默默的前进。
电影中的两个女人在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是二十多年的同事加好朋友了,我们对她们之间的友谊无法倒回头去一一了解,但是当我们看到已经年近五十的Mary那满脸绝望,奋力的在生活的逆流中挣扎,却屡屡失控让自己愈发的难堪的状态,以及她谈话中抱怨自己的婚姻不幸,生活贫困。就知道另一个女人Gerry这二十多年来是怎样陪着自己的这个一路走下坡路的女朋友,不嫌弃,不丢弃,不放弃,始终如一的像对待自己家人一样的对待这个朋友,屡屡原谅她过格的行为,抱怨她的车,抱怨她的前夫,情人,甚至勾引Gerry的独子,不介意她给自己惹的那些麻烦。直到有一天,Mary醋意大发,向即将进入这个家门的准儿媳妇发难,Gerry才终于对这位好朋友忍无可忍了。
英国人表达情感的方式,是含蓄和内敛的,这有点像我们中国人,虽然故事讲述的是普通人生活中的小事,好像喝下去的是一杯白开水,但是看过电影之后,这其中的意思却渐渐的回味过来,绕在人心里,久久不能散去。电影中的Gerry和Tom这对夫妻,他们的生活是这样的完美,他们身体健康,彼此的感情深厚,生活无忧,个性优雅恬淡,就连他们唯一的独子也是一个聪明有礼,重感情的年轻人,即将进门的准儿媳,更是一个有爱心,积极阳光的姑娘。这就是我们每个人心目中那种美好而有普通的人生的归宿吧,其实我们大多数人并不需要轰轰烈烈的发大财,成大名。但是我们也知道,即便是这样的人生归宿,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过得上的。Gerry和Tom身边的亲戚朋友,多多少少都有一点问题,精神濒临崩溃的Mary,自暴自弃,任由自己胖得不像话的Ken,年轻的时候很帅,现在却无可救药的终日做吃等死。这些朋友们窘迫的处境好像和Gerry一家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人一边看一边会想,假如生活并没有善待你,假如你的运气不够好,没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和可以依靠的家人,而只给了你一个破碎的生活,你还能够像Gerry那样保持优雅的姿态去面对这一切吗?
迈克·李并没有直接给我们答案,也没有对任何人进行说教,他只是给我们客观的呈现了一个普通人,是怎么生活中失去她最后一点来自友情的支持的,这么好的朋友,你是怎么弄丢的,这个过程是微妙而又说不清道不明的,所以能把它描述出来,需要更深厚的功力和洞察力,当Gerry选择和Mary断绝来往的时候,也许每个用心看电影的观众,都会在对Mary又是同情又是无奈中得到一点启发吧。有时候当一个人的人生一路下坡,总是没有办法有起色的时候,很难说得清是你的运气不够好,还是因为你的生活态度把生活搞糟了,或者可以说,是自己的态度,运气的因素,最后互相作用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把你的生活越搞越糟。开始的时候只是运气不好,但是你抱怨着抱怨着,那坏运气就像生根一样在你的生活里不走了。一个人,特别是像MARRY这样的一个女人,越是面对破碎的生活,越是年纪大了,就越要挺住,越要活出个精气神儿来,要活的有尊严,绝不能依靠别人的施舍和同情过日子。否则早晚有一天,就会像Mary那样,连最后唯一的朋友都失去了。
看电影的时候,我常常为她感到难过,也替她担心,希望她能好一些,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大美人,有很多人追求……
所以,去健身吧,去做美容吧,去给自己买漂亮衣服吧,这是一个深刻的电影,但是却唤起了我肤浅的信心。可是,谁又能说这不重要呢?当我看到那个重达200斤的KEN的时候,就想起亦舒曾经说过的那句话——“人生最要紧的是姿态二字。”有时候别人怎么对待你,都取决于你以什么姿态对待生活,对待自己。从前我也不大相信这一点,但是看完这部电影,蛮有感触的一点就是,如果一个人把“loser”两个大字都写在脸上了,那么人们只会像躲避瘟神一样躲避他,他的坏运气就更加的没办法驱散了。不信你看看Mary,她自己就是个LOSER,可是当她遇到状态更糟糕的Ken像她示好时,她也会像躲避瘟神一样躲避开。没有人会爱上一个把Loser写在脸上的女人。只有比她更“Loser”的Ken,其实这也是她自己没有男人爱的原因,可惜她并不知道。一个姿态很差的人,真的会没人爱,善良的朋友看在往日的情分上只是在容忍,就像Gim和Gerry那样。没有人可以要求他人无休无止的容忍一个Loser,这样的人只会最终被抛弃。而相反的是,你看到Gim和Gerry的为人处世之风,看到他们是如何对待那些朋友,特别是落魄的Loser朋友的,也许会明白,生活就是一种态度,也许好态度并不能决定你一定会过上好生活,但好生活却一定是因为有一个好态度。
我喜欢导演迈克李的叙述方式,虽然很多人都觉得他过于冷淡。但是我却能够体会到他对他电影中的这些普通人的那种因为懂得,所以才有的怜悯。能关注,能把眼睛放在普通人身上,就是因为心里有爱。有时候我们并不知道我们是怎么把我们的生活搞砸了的,我们的生活太平凡,并不会发生惊天动地大厦倾这种事,结果等到我们发现的时候,很多事情都已经无法挽回了。而导演捕捉到的,正是这一点,想想看,如果没有对平凡的普通人的深刻的理解和关爱,谁会在意你这些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小事啊。也许这爱不是热情似火,却也温暖我的心,让我甚至有一种感觉……这电影是更高明的励志片,用黑暗点燃光亮,用冷漠点燃热情。在电影的最后,Gerry从新接纳了Mary回到这个家中做客,并要Mary终于答应去看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这就是因为人和人之间不仅有利益,还有情义二字,虽平淡如水,并不轰轰烈烈,但弥足珍贵,不要不懂得珍惜。导演给这艰难的生活留了一个有那么一点光明的尾巴,虽然前路漫漫,Mary最后那空洞和绝望的眼神,我们并不知道这故事里的女人最终是否会好起来。但是至少这让我们看到,人和人之间不仅有利益,还有些情义,虽平淡如水,并不轰轰烈烈,但弥足珍贵,不要不懂得珍惜。
最后想说的是,片中没有明星,但是演员的表演真是太专业,太出色,特别是扮演又可怜又有点令人难以忍受的MARY的Leslie Manville,她是我心目中的年度最佳女主角,在片中的表演,让我不由得想起欲望号街车里精神濒于崩溃的费雯丽,如果你能静心看进去这部电影,看得懂老戏骨们眼神之间的互相交互和脸上微妙的表情,你就会明白,还得是英国人来告诉你什么叫内心戏。我在整个看电影的过程中,就一直担心MARY出状况出丑,为她的一次又一次跌落而感到难过,希望她那已经千疮百孔的心,不要再受到伤害。这电影的紧张力,是另一种来自内心的,另类的,我看到有观众说导演的叙述太冷淡,没有爱。笑,其实不是导演没有爱,而是你没有罢了。对那些失意的可怜人没有同情的观众,是不会体会到导演的那份用心良苦。
海明威说: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他一生都在描述一个人在压力之下如何保持风度,这是我喜欢他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优雅的风度而不是因为硬汉。也许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人生的大赢家,但是面对失意的人生,请无论如何要淡定的保持风度的活下去,默默无闻也好,平平凡凡也罢,重要的是,一个人只要活着,在怎样一无所有,也不应该把做人的尊严和风度也输掉。否则的话,就真是还不如你去死好了。
死是自由岸 1
  
  作为一个女人,我当然不可能同情一个强奸犯,所以在看这部电影从一开始就冷酷无情地把强奸的场面展现给观众的时候,我很感兴趣的是,接下来它到底想要说什么。很显然,它不可能是讨论“一个强奸犯是怎样养成的”这种社会问题,如果是这样的,那么这个故事不应该从这里开始讲、这样地讲下去。所以我在看过电影之后又找它的资料来看,才发现这部被中文翻译成《纵欲》的电影,它其实叫做Free Will,又被翻译成《自由意志》,这才是配得上这部电影的名字。这让我想起我一年前最后一次做“普鲁斯特问卷”,其中有一道题:“你最恐惧的是什么?”我当时的答案是:“不能自杀!”我每隔几年就会做一次“普鲁斯特问卷”,每次给出的答案都会和从前有所不同,但是这一次,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我知道它不会再更改了,一直到死为止。
  2007年的大年初三,我的父亲在老家的医院里去世,在去世之前,他有三年的时间都卧病在床,不能喝水进食,无知无觉,浑身插满管子,吃的东西要靠家里人磨碎了,用注射器通过鼻饲的管子推到胃里去。人们随随便便地翻动他,就像翻动一袋什么东西,你不能埋怨他们心里没有敬意,很多事情只能如此。我心里很难过,比后来看到他去世还难过,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想要活下去,但也只能如此,反正他也没得选择。后来我就开始想人的身体这个东西。这一辈子,我们都要伺候它,照顾它,努力赚钱给它买大房子住。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需要的时候还要做爱。怕它病,怕它累,怕它老,它没完没了地要这要那,满足了它,快乐只有那么一点点,而且稍纵即逝,但如果不满足,人就会生病,沮丧,甚至变态。而这一切,并非我们本来想要的,我们没有要求被生到这个世界上来,我们没有要求被困在这个肉身里,没有要求过把自己生得美或者丑,胖或者瘦,健康或者疾病,但是我们却就这样来了,而人生,这莫名其妙的舞台,一旦被迫登场了,却不是那么轻易就可以退场的。
  《自由意志》中的里奥,可以作为这件事情极端糟糕的一个范本,作为一个性欲亢进的精神病患者,他的身体里住着一头凶猛无比的野兽,他的意志根本无法驾驭它,却反被这野兽驾驭着四处害人。他残害妇女、打她们,在滚烫的炉子上扒光她们的衣服强暴她们。假如他只是个为了肉欲活着、什么也不想,是个完全没有人性的白痴、混球也就罢了,但是他偏偏又不是没有灵魂、没有爱。他从精神病院被放出来,想过正常人的日子,每天认真吃医生开的药,一丝不苟地工作,老实过日子,没有什么朋友,也不敢接近女色,他努力克制自己,常常和身体里的野兽作斗争,有一个夜晚,他甚至已经闯入了陌生姑娘的家,又活生生地把自己从罪恶的边缘拉了回来。平静的夜色里,没有人会知道一个男人内心深处压抑而克制的痛苦,没有人知道时刻苦苦挣扎在崩溃的边缘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那一刻,我看着这个男人绝望而孤单的表情,甚至忘记了他所犯过的罪。
  吃药没有用,爱情也许有用吧。朋友给里奥提了个建议,不如找个女朋友,过正常的性生活,有正常的发泄性欲的渠道,问题自然而然就解决了。他决定试一试,于是当奈特西出现在他身边,里奥第一次打开心门,开始尝试着去爱。两个同样被上帝遗弃的孩子终于找到彼此,他们坐在教堂里,在上帝面前,听着圣歌,互相看着,安静地哭泣。那一刻,阳光洒满屋子,我几乎相信,人生的这么多苦难终究是可以得到救赎的,平静幸福的日子就要来临了。而事实上,他们也的确过了一段相濡以沫的好日子,散步、购物、做爱,相依为命。然而有一天,当里奥看到奈特西一次很平常的朋友聚会之后,他病发了,他内心的野兽咆哮出闸,愤怒将他燃烧,致使他又一次袭击了一位偶遇的女性。
  吃药是没有用的,爱情也是没有用的,那个叫做欲望的东西,它一直在他的身体里,窥探着他,伺机反扑,而这一次,他也终于明白,如果他压抑自己的欲望不去做爱,不和人接触,最后压抑会让他崩溃,身体里的野兽它要吃人。和人接触,和人相爱,却又因为太想爱,太怕失去而受到伤害,那野兽被嫉妒和愤怒激发出来,它还是要吃人。所以他是爱也不可以,不爱也不可以。幸福近在咫尺,然而他却得不到,他对奈特西说他恨她,其实他恨的是自己,是这样的生命。因为他终于明白,他被囚禁在自己的身体里,活在自己的地狱里,一辈子也休想得到解脱和自由。
死是自由岸 2
  真是让人唏嘘啊,看着那张饱受折磨的日耳曼民族的脸,再看看奈特西去拜访的那个被他残害过的女人,你如何能忘记他是个强奸犯,原谅他对那些女人犯下的罪。但又如何能不体谅,他和每一个人一样所受的苦。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不是他想要的身体,也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但是他无能为力。直到最后,他终于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他将刀片长长地、深深地划入自己的动脉,坚决而有力地不留一丝余地。奈特西追来,和他说:“把刀片给我。”他说:“不。”这是他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一句话,一个字。相对于他度日如年的生命来说,他的死很快。死在奈特西的怀中,这是电影唯一的一点点暖色,他终于等到了一个由始至终都没有抛弃他的人。当曙光来临时,只有两个人还留在沙滩上,安安静静地,听这世界的声音,海鸟的声音,波涛拍打着海岸的声音,我想起弗里达在她的日记里留下的最后的话:“我希望离世是快乐的,我不愿意再来。”
  他终于自由了!这不是关于一个强奸犯的纵欲的故事,而是关于活着还是死去的故事,是关于死是人类最终唯一能做出的自由选择的哲学的思考,因此它的片名才会被叫做《自由意志》而不是《纵欲》。我想起有人曾经告诉我,因为生命不是我自己给予自己的,所以我没有权力结束它。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没有权力?为什么别人有权力来决定我的生死,而我自己却没有权力放弃这个硬塞给我的叫做生命的东西?我们一生下来,就被赋予了社会属性,作为社会的一员,必须要按照别人给我们规定的游戏规则去卑微地、可怜地活着。如果我们懂事,乖,听话,遵守法律法规,我们就被允许可以活下去,如果违反了它,就终将被处罚,甚至可以被合法地处死。所以,我们无法按照自由意志去决定的事情太多了,我们无法决定自己的出生,无法拒绝被搞到这个世界上来,我们无法决定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只能按照已经规定好了的去生活。我们甚至也无法决定我们自己身体里的欲望,很多人以为放纵自己的欲望是一种自由,其实那也只不过是做了自己身体的奴隶而已。而事实上,你从生下来,唯一能够凭借着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的事情就是——拒绝再玩。
  生命,正因为可以结束它,才变得可以忍受吧。这一个终极选择的意义,并非在于你最终真的去选择自杀或者活下去,而在于这个选择一直都存在这件事本身。只要你还身体健康,不像我的爸爸那样全身插满管子地躺在那里,只要你还能拿得到药瓶,还能扣动扳机,能站上凳子绑上绳子,能走入大海,能纵身跳下悬崖,只要你还能做这些,自由,就一直都还在。正因为你有选择的可能,你才归根结底是一个自由的人。我相信梵高在麦田里开枪的时候是清醒的,弗吉尼亚·伍尔芙女士也是,他们之所以会选择死亡,并非是因为他们厌倦了生,而是因为他们的病症让他们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疯狂的时候越来越多,而当他们彻底陷入疯狂的时候,等待着他们的是疯人院,丧失理智,浑浑噩噩,任人摆布的余生,那时候,他们连选择退出的自由也没有了。因此,在他们失去最后可以做出自由选择的可能的时候,他们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里奥也做出了自己的决定。是厌倦也好,是憎恨也罢,他最终选择杀死了那怪兽,也杀死了自己,这是他此生能做的唯一自由的选择,也是他对命运最后的反抗。我的决定是好好地活着,因为我认为自己可以死,也有权力死,也有能力死,所以我决定好好地活下去,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不在意孤单或者痛苦,不在意未来的路是多么艰难,这是我以我作为一个人的自由意志而做出的决定。假如有一天,我决定离去的时候,谁又能抓得到我?捆绑我?束缚我?评判我?惩罚我?不,没有人能够,我将超越这一切。老实讲,自己做出选择而活下去的人生,让人感觉舒服多了。正因为这是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人生才可以无怨无悔,这条路才可以不慌不忙、不急不火地走下去,因为你知道你随时可以退场,所以你不必这么急着去死,人生再绝望,也可以留下来,慢慢欣赏。
  在你还能选择死的时候,选择好好地活下去,我想这才是死亡赋予生命的意义。
让我们守口如瓶地生活
我是一个嘴很严的人,十分善于保守秘密,有的时候,当有人跑来告诉我他的某个秘密,只要他在最后谈话结束的时候,加上一句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那么只要不是在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的情况下,我就真的不会去告诉别人,美男计除外。但是每个秘密却从不在我这里终止,很快就会有其它人跑来和我说相同的话题。后来我知道,当有人对你说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的时候,他只是希望你不要告诉别人,但这,并不代表他自己不会再去告诉别人了。
  说这些,并不是因为我把保守秘密当成一种美德来宣扬,而是因为我喜欢作一个善于保守秘密的人,有时候人总是会喜欢作某一种人,没什么来由,感觉而已,也许只是为了自己跟自己耍耍个性。记得很小的时候,曾经读过这样的一句话,说一个人如果有一天有了属于自己的秘密,那么他就真正开始成熟了。当时我读这句话的时候,真的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奇酷无比,大概是因为我当时没什么可以称得上秘密的吧。以后也未必有,于是我决定至少做个嘴严的人。但这样作的副作用是,我不大喜欢听别人的秘密。
  《神秘河》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秘密,吉米杀了他的同伙,然后把他扔进了密西西比河,大卫少年时被那两个男人绑架的那几天里的遭遇,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西恩每天都要经常接到一个不说话的电话,他知道是谁打来的,但是他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就连电影中被杀害的可爱的女儿凯迪,也有她自己的秘密,瞒着她的父亲约会着一个男孩,而这个秘密,最终为她引来了杀身之祸。在所有的秘密中,有些秘密是美好的,它只是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公布于世而已,然而有些秘密,却永远的不可告知于人。
  我不知道吉米会不会选择在临死前说出自己的秘密,他会不会告诉自己的孙子自己年青时候杀过人,中年时候也杀过人,特别是后来的那个人,他叫大卫,他曾经是自己的朋友,并且他杀错了他。很多人会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希望得到上帝的宽恕,得到救赎。但是我希望吉米不会,我希望他是个有勇气的狠角色,能将他的秘密带到他的棺材里去,既然选择了罪恶,就去他的救赎,连下地狱都不怕。
  我不知道大卫临死前是否感到一丝解脱,那个将他的秘密一直保留到死的家伙,他一生都被那个秘密压得透不过气来,他让我知道,当一个人有了一个公开的秘密时,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他选择闭口不谈,所有人都选择闭口不谈,仿佛一切并不曾发生一样,但是那秘密却像个怪兽,它就在那里,在他的内心深处,从来不曾离去,在整整的二十五年里,一口一口的把他吞噬。结婚生子没有用,平静生活没有用,远离少年时的伙伴也是没有用。它把他吃的只剩一个空壳,有一些些的心来爱他的儿子,和他的老婆过着貌似安稳的生活,然而当他抱着自己的妻子告诉她自己的孤独的时候,他能让她怎么办呢?没有人能够帮助一个已经死去了的人。
  王家卫在花样年华里,给有秘密的人提供了一个解决的办法,在树上挖一个洞,然后把你的秘密说出来,但是这个方法显然被同一个人在下一部片子里彻底的推翻掉,因为他终于明白无论你在哪里挖什么样的洞都是没有用的,除了你面对你的秘密,否则即便是在有声之年,你也不能像脱一件衣服一样把它扔在一边就算完。它出现之前,你永远不知道它到底有多重,它出现了,你才知道它将改变你的生活,该你背的,你逃不掉,即使是你已经被它压的喘不过气来,你也必须得背负着它不动声色得活下去。
  不管怎么说,吉米是一个幸运的人吧,他比大卫幸运得多,是因为他有一个坚强的妻子和一群死党与他一起背负他的秘密,这让他在这条黑暗的路上不会孤独。对于吉米的妻子,我有些佩服,那个坚强的女人,直到电影最后的一场戏才焕发出异样的光彩,却让人难以忘记,我喜欢阳光下,她站在自家台阶上观看游行时悠然的态度,这个时候她刚刚听到她丈夫杀了人的消息,并且帮助他做了不去自首的决定。我喜欢她最后看着大卫的妻子的眼神,虽然我知道她和她的丈夫一样算不上什么好人。但是能够承担秘密的女人,总是让人感觉令人尊敬的大气。
  整个电影似乎都倒了过来,杀人犯也好,不受纪律的警察也罢,全都是我喜欢并且觉得尊敬的人,而唯一失去我的心的大卫的妻子,却是最遵纪守法,最像普通人的那个人,虽然我一直想她也是善良的家庭主妇而已,也试图体谅她对大卫的背叛,她的彷徨和凄凉,但是体谅归体谅,轻视却无法减弱半分,一个不能够承受秘密的人,只能乞求上苍保佑自己永远不要有秘密。
  不要试图去逃避你的秘密,不要以为将它告诉别人你就可以解脱,也不要去树上挖洞,让一个无辜的生命去承受你的,这些都没有用,对于发生过的事情,除了面对,除了背负自己该背负的债,承受你应该承受的痛苦,别无他法。神秘河可以埋葬尸体,但是却永远不能洗去秘密,关于记忆的证据会随着河水漂走,但是记忆本身会留下来,永远的陪伴你,是魔是兽,你都要终身于它为伴。秘密本身并不是关键,关键是,当它来到你的生命中的时候,你要怎么来对待它。这取决于你的心里你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守口如瓶的生活下去,如果你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有一天当你死去的时候,即便是你一无所有,你也至少可以怀着对自己的尊敬而离开这个世界了。
  
只愿你曾被这世界温柔相待
  
  
星期天的晚上犯了糊涂,把星期天当成了星期六过,半夜十一点翻出《入殓师》来看,结果看到一点多,两只眼睛肿得像桃一样地去睡觉。两年前的春节,我的父亲去世,早上醒来的时候,母亲从医院打电话过来,说父亲不行了,让我赶紧过去,把平素里准备好的衣服和鞋帽都带去。我迷迷糊糊地按照母亲交代的跑到柜子里翻找,这样的事情,在父亲生命里的最后三年不只发生过一次,于是这让我心里还抱着一线希望,也许——还不是这一次。
  但是,就是这一次了,该结束的终究要结束,我跑到医院,已经有很多人在屋子里面走来走去,我有点发懵,记不住他们的面孔,但是我知道,悲伤的只有我母亲一个人。我长这么大以来,从没办过丧事,母亲也并没有经验,于是我莫名其妙地被什么人领到楼下的寿装店里去买给死者身上盖的单子,还有嘴里含的铜钱,脚上垫着的脚垫。寿装店里的灯光昏暗,几个人在打麻将,一个人叼着烟,找出个绣得非常粗糙俗气的缎子被单来,还有其他的东西,说,八百块。我很吃惊,但是想到在楼上等着的母亲,我说,四百块,那个人很不高兴,说这种事还能讲价啊?我说那就不要了,我本来就觉得我爸爸不该盖这种东西。他一听,赶紧把那些东西一股脑地都塞给了我,抢过我手里的四百块钱。
  我回到楼上,医院的医生跟母亲说,你们要尽快把人拉走,你们不能把他放在这里。母亲说,我儿子马上就赶来,我想让他在这里看到他父亲。后来哥哥来了,母亲抱着他哭,哥哥没哭,我们忙着联系殡仪馆之类的事,我只是看着哥哥在没人的时候,偷偷地躲在窗户边抹眼泪。把父亲抬下去的时候,殡仪馆跟着过来的某个人叫我和哥哥对着灵车磕头,我和哥哥都磕了,站起来,他们就管我们要两百块钱,说是因为他指点了我们,要收开口费。给完了钱,我才开始稍微恢复了一点思考能力,突然意识到在父亲病房里绕来绕去的陌生人,都是干这个的。他们像秃鹫一样围在尸体旁,等着分食死者的尸体。趁失去亲人的家属悲伤之际,能多捞一点钱就多捞点,这种感觉在送父亲去殡仪馆的路上更明显。殡仪馆的路旁不断地有人跟着我们车一路走,一路说着各种套话,后来在殡仪馆,我们把父亲的遗体从一个地方送到另外的地方去入殓,灵车前也围了很多这样的人,嘴里念念有词,不给钱,他们就一直跟着不肯走,司机跟哥哥说,你只要每人给他们个十块二十的就行了,哥哥终究没给。母亲后来说,那一刻,那些人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地狱里的恶鬼一样围上来。
  但这只是殡仪馆外面的人,其实殡仪馆里的人也好不到哪里去,父亲遗体告别的时候,莫名其妙地进来一个穿着制服的军乐队,排队站好后就要演奏,哥哥想起来就突然问他们,这个是另收费的吗?领头的那个女人含含糊糊地回答,诸如哪家遗体告别不需要哀乐之类的话。哥哥又问,我们是要放磁带,你们是另收费的吗?问了三四遍,才知道,另加两千块钱。哥哥强忍着怒气把他们轰走了,走的时候,那女人故意用谁都可以听得见的声音说,付不起就说付不起……
  说了这么多看上去和电影不相关的话,但是我想,曾经失去过至亲的人,知道我在说什么,看懂了《入殓师》这部电影的人,知道我在说什么。
  性格懦弱,总是怯生生的小林君,在走进死者家中的时候也是被人指责为“赚死人钱的”。但当他的手温柔地握着死者的双手,抚摸过他们的脸颊、额头,为他们擦拭身体,为老奶奶穿上丝袜,为儿子梳好头发,为妻子点上口红的时候,失去亲人的人们知道他们把自己最爱的人托付给了值得信任的人。我的父亲卧病十七年,最后三年,他浑身插满管子躺在那里,被人们搬来搬去,翻来翻去,我一直很希望人们可以对待他温柔一点,但是我无能为力,我不是医生不是护士,我不是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我不能挑人家的不是。这个世界上,粗暴是大多数普通人对待他人的方式,我们被粗暴地对待,然后又粗暴地对待别人,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循环,大多数人内心已经麻木,浑然无觉。所以,在一个连活人都不能被温柔对待的世界里,就更别说对死者的尊重了。
  是因为这样,佐佐木先生才一眼看到了小林君内心里的温柔的吧。他像一个孩子一样的软弱,没有竞争能力,却善良,温柔得可以平等对待每一个死者,不管他们是怎样的死法。内心里还有这样温柔的人,在这个冷酷的世界里,是多么难得的珍宝啊。看电影的时候,我一边流泪一边想,如果是我的父亲,要是也能让小林君来帮助,温柔地握着他的手,走完最后的路,那该有多好。《入殓师》的英文海报上,有一句话写到——The gift of the last memories. 而我关于我父亲的最后的记忆,是充斥着那许多粗暴贪婪的嘴脸的记忆,太不美好了,所以很少回忆。能遇到小林君这样的人是多么的幸运啊。它照亮了生者的回忆,的确是上天的礼物。作为一个内心深处的自毁者,我活在一个人人互相粗暴以待的世界中,我从来不曾奢求我自己可以死得其所,我可以对自己很无情,可是在我不曾被温柔对待过的此生里,仍然有我内心最柔软的部分,长在我爱的人的身体里。我深爱过的人,我是多么希望你们能够被这个世界温柔地对待,哪怕是在你们离去的时候,能够有一双手温柔相握。
  小林君,谢谢你曾经这样温柔地对待这个世界。在这样的世界里可以用自己的温柔的方式生存下去的人,是了不起的人。我知道这个世界,是那些粗暴、强壮而冷酷的人们的。他们崇尚无情,以为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少受痛苦。但是,当我审视自己的内心,发现在深深深深的地方,温柔还在,我还可以,用我自己温柔的方式,对待这个世界,那是很好的一件事情。好得就像,在尘埃里静静绽放的一朵花一样。
有爸爸的女孩才是公主
看片子一向赶不上潮流,但这次在第一时间,把戴立忍的这部《不能没有你》找来看。整个电影是黑白的,没有了台湾那迷人的岛国风情,没有了高高的蓝天白色的云的清彻,电影少了一份梦幻般的色彩,多了一份现实中的残酷。但是,无论现实是如何残酷到不留一丝色彩的,也挡不住父女之间那份感情。每一个女儿,会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看到自己的父亲,也许恰恰相反,我们正是为了缅怀自己的父亲才来看这部电影的。父亲的女儿,女儿的父亲,我猜想这两类人会构成这部电影的观众的绝大多数。因为这种感情的微妙之处,只有父女之间才会真正体会得到,它和父子,母女,母子之间的关系都不同。而一个男人,也许只有他有了一个女儿的时候,才会真正看得懂这部电影,才会体会得到这种柔情。他和一个男人对待母亲,对待妻子的感情,也是大不相同的。
  
  
  
  每一个女孩都是公主。这么一句好听话,相信很多女人都听过,但是身为女人,我们都知道那不是真的。长大了,偶尔想起来,笑笑就过去了。我们要么独自生活,承受这世间的冷言冷语,要么是为人妻,为人母,每天和男人一样去赚钱养家,一起还房贷,供车,上有老下有小。要照顾到这个人的情绪,伺候到那个人的身体,不磨成个碎嘴老妈子已经不错。关于公主的话,那只是童年时候的一个梦而已。
  
  
  
  然而,如果这个世界上,哪怕但凡有那么一个人,会在他的一生中,始终如一的把你像掌上明珠一样捧在手心里,永远把你当成一个没有长大的小女孩来疼爱你,那么这个人,不会是我们的爱人,情人,儿子或女儿,甚至不会是我们的妈妈。这个人,只能是我们的爸爸。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如果这个世界上,但凡有一个男人,绝对不会背叛你,不会离你而去,想和你一直在一起,无论你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会不顾艰辛,立刻来到你身边的,那么这个人,也一定也是你的爸爸,而不是别人。
  
  
  
  我们的爸爸,他们大多数都是普普通通的男人,不是李嘉诚,不是乔治布什,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他们高矮胖瘦各不相同,他们身上有这样那样的毛病,问题。他们有时候总是做错事,有时候行为甚至幼稚,有时候不近人情,他们有人郁郁寡欢,有人终身不得志,哪怕他只是像《不能没有你》中的武雄一样,要靠搏命的钱,才能养得起女儿。但是如果,你有幸,能够有一个疼爱你的爸爸,那么你就会知道。无论外面的世界如何风雨飘摇,在这个地球上的某一个角落,在爸爸的世界里,你永远是公主。
  
  
  
  “爸爸,你在海里都好久,我想和你在一起”
  
  “妹仔,妳看得到我吗?”
  
  “看得到啊!”
  
  “海那么深,妳怎么看得到?”
  
  “我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看……就看得到……”
  
  
  
  我三岁的时候,爸爸因政治问题被强制性参加学习班,几个月见不到,一次在公园偶遇,我狂奔过去,搂着爸爸得脖子,一边哭一边摸着他的脸问他,爸爸你不要我了吗?妈妈后来说,那一句话,把爸爸问得老泪纵横。
  
  
  
  上小学的时候,上学被自行车撞到,脚被扭伤了,整个都肿了起来,竟然还坚持去上学,同学说,装的吧。一声不吭,一滴眼泪也没掉。放学了,一步步的蹭到家,在门口正好遇到爸爸下班,看到第一眼,就放声大哭。
  
  
  
  和男朋友分手,回家告诉爸爸,此时的爸爸已经瘫痪很多年,坐在轮椅上,握着我的手说,没什么大不了的,爸爸会养你。
  
  
  
  住在高雄的九岁女孩妹仔,在被社会部的大人们带离开了爸爸以后,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爸爸穷,潦倒,老实,没念过书,翻来覆去话都只有那么几句,不能给她衣食无忧的生活,不能帮助她抵挡这世界的不公平,爸爸他自己也是个小人物,要承受的东西太多太多。但是,爸爸终归是爸爸。离开了爸爸得女儿,即使穿雪白的袜子,锃亮的皮鞋,神气的小学校服,也终究只是浮萍,再也不是公主。她知道他的爸爸会找她,一直找,一直找,一直找下去,所以她也会等着他,一直等下去,等到他从水下浮上来,他们终归会在一起。
  
  
  
  我曾经想,如果爱一个男人,就要给他生一个女儿,即使他有了儿子,也还要让他有一个女儿,让他在六十岁的时候,还有人搂着他的脖子跟他撒娇,批评他不听话,给他买温暖的鞋子,帮他装烟斗。而每一个女儿,纵使是各有各的命运,但是只要她有一个疼爱她的好爸爸,那就不能说,这人生从来没有给过她礼物。
  
  
  
  我的爸爸,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就得了脑出血半身不遂,这一病,就是十几年,直到去世为止。我曾经,羡慕过人家的爸爸可以接送自己放学,被人欺负的时候,有人帮你出头,考大学的时候,会帮你找找门路,托托关系,工作的时候,会帮你跑跑单位什么的,这些我都没有经历过,我什么都要靠自己,也不是没有为此埋怨过自己的命运。可是有一天,爸爸把我过叫去,拿他打好的书稿给我看。爸爸在生病之后,一直用一台破旧的老式打字机在写作。说是写作,但是他的脑子因为已经被破坏,写出来的东西,其实都已经语句不通,没法看了。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爸爸说 ,放心吧,我会赚很多钱,留给你和妈妈。我看到他斑白的头发,苍老的脸,我知道他什么都做不了了,但是我的内心里是多么感激又难过。
  
  很多年后,看这部《不能没有你》,很多人从写实主义啊,电影手法之类的去赞也好,骂也好,都不关我的事。我只是在阿雄身上,看到了我年迈的平凡的一生努力的老父亲,那个这世界上唯一把我当做他的公主的男人,他让我心疼。
  
  到如今,父亲已经去世两年了,我自己也老大不小。最脆弱的时候,还是会想,如果爸爸在该有多好,最痛苦的时候,还会去取出爸爸的骨灰,在烈士陵墓的花园里,和他在一起,让他陪着我,好好的跟爸爸哭一场。我曾经,很多次梦到过爸爸,很奇怪的是,在爸爸的生命中的最后十七年,他都在病床和轮椅上度过的,但是在我的梦中,他却一直是健步如飞,还是那样的健谈,大笑,爱唱歌。梦醒的时候,我都会坐在床上回味良久。清晨的阳光照在我身上,窗棂的影子打在被子上。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天堂,我想托天使给您带去我的信:
  
  
  
  爸爸,如果有来世,我还做您的女儿,
  
  在电影的结尾处,爸爸和女儿终于重逢,船儿带着爸爸从远方驶过来,他们彼此凝望着对方,我凝视着屏幕,看着渐行渐近的一对父女,甚至忘记了哭。
  
  那一个镜头,仿佛和父亲在天堂里相遇。
做个好人有几多难?
朋友是一个做学问的人,最近和我聊到了她的烦恼。是关于现在的学术圈的,不用说大家也知道,这个圈子歪风邪气很盛,很多的潜规则,并不像表面那么清明,评定一个学者,总是要看他在所谓的核心期刊发表了多少文章之类,但现如今,这些东西都是可以用钱搞定的,于是朋友就很苦恼,她是有实力的人,论真功夫丝毫不怕竞争,但现在却发现自己埋头做了十几年的学问,实力这一条却完全行不通了,那些明明并不比自己更出色的人,到是风生水起,四处炫耀着。可如果自己真去依样画葫芦,却又很痛苦,因为那会成为鄙视自己的人。不去做,却也不甘心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别人不劳而获。朋友讲完了这些就问我,这是不是很虚荣啊?我说不是,这样的纠结是很正常的。知道道理总是简单的,但真要放下,对谁都没那么容易。
  
  
  
  这让我想起当年当老师的时候的一件事。我当时是在一个中学里当代课老师,因为一个正式老师生完孩子要回岗位,所以学校要辞掉当时四个代课老师中的一个。后来我知道,有一位老师冒充家长打电话给校领导。说我教的不好,实际上,我的两个班的学习成绩,一个是十二个班里的年级第二,一个是年级第三,后来事实还证明,这位打电话的同事,她之所以有一个班成绩比我的好,总是年级第一,是因为她一直在私自篡改成绩。最后中考的时候,她的那个班的成绩,差的不是一点半点。打电话的事情被我的一个在学校的同学知道,很气愤的跟我讲。两个女人就气愤的在电话里噼里啪啦的一通发泄。然后同学就说,你说你咋那么废物,就不能狠点?你也冒充家长打电话给领导。我一下子愣住了,然后憋了半天说:我不行,我做不来。要不,你帮我打?我同学在那里很认真的想了半天,最后也运了口气说,我也不行。干不出那种事儿来。
  
  
  
  结果后来,我成了离开那个学校的人。
  
  
  
  前一阵子看《天水围的日与夜》,08年华语电影中最爱的一部片子,电影没有什么特别的情节和很玄乎的矛盾冲突,只是讲了一个寡居的母亲和儿子,如何与楼下的一个孤单的老人成为朋友的经过,鲍起静扮演的那位寡居的母亲贵姐,是一个我们经常说的那种好人,年轻时候家里穷,先辍学打工供了几个弟妹上学,然后又供儿子,也没念过什么书,只是在超市里打打工。过着老老实实的,却也安安静静的日子。对人的关怀和体贴,都是自然的,不给人压力的,若对方很抗拒,她到也不一定要做什么。母亲生病,撒娇要儿子媳妇熬燕窝粥给她喝,她是几个兄弟姐妹中最不富裕的,儿媳妇到最后只是熬了鱼片粥,贵姐知道了,也没说什么,就真的熬了燕窝粥,叫儿子端去,还嘱咐说是弟妹叫送来的。老母亲仿佛也知道似的,喝了一口就和儿子说起来,你这个妈呀,一辈子都痴痴傻傻的,只知道干活。
  
  儿子回答说,“哦”
  
  我和一个小朋友聊起这个电影,就说,不相信世界上怎么有这样的好人。我说,没那么复杂吧,若我是那孤苦无依的老太,你难道不会叫儿子下来帮我搬一下电视机吗?难道不会陪我去看孙子吗?我身边的好多朋友都会做得到,我自己也会做的。因为我们的本性就是如此。我喜欢贵姐,不是因为她是个好人,做了这些善良的事,而是因为,她只是顺应了自己的本性而已。既不觉得自己有多高尚,也不觉得自己多了不起,不像刘慧芳那种好人,事实上我从小就不喜欢刘慧芳那种好人,善良得如此高调,老是好像牺牲了什么,整天苦哈哈的,跟圣人似的,那样的善良,只会让周围的人都有压力,因为一跟她比起来,别人都是道德低下的,这样就让她周围的人负担沉重的很。但是天水围的这位母亲不同,她只是顺乎了自己的天性而生存而已。
  
  
  
  我一直记得《北京人在纽约》里,有我特别喜欢的一个片段,姜文对王姬说,这个世界上有三种人,一种是从来不做昧良心的事的人,一种是良心被狗吃了一半的人,一种是根本没有良心的人。头一种和后一种,是从来不受良心的责备的,只有良心被狗吃了的人,才会一辈子不得安生。然后王姬说,你是说你想让狗把你的另一半良心也舔干净了是吗?
  
  中国是一个讲厚黑学的地方,我经常看到很多甚至是刚刚毕业的小朋友感慨,社会黑暗,唯有把自己的良心和原则都出卖了,才能够立足。很久以前,我也是这样想的,并为我不能做出那些明明知道有利可图的事情而苦恼,就像我那位做学术的朋友一样,因为那等于我将永远不能获得这个社会所谓的“成功”,可是,后来经过了学校的那件事,我也算彻底把自己整明白了,我就没有人家那种什么底限都不顾,只考虑自己的本事嘛,厚黑的那些事,看上去好简单,但是对我这样的人,做起来就是好难,如果我那样做了,我就会受良心的责备,就会鄙视我自己。所以,那就这样咯,不能获得,就不获得呗,那我就是这样的人呀,我爹妈从小就没教过我这一套呀,我就是做不来嘛。那既然这样,就按照自己的本性来生存好了。不会厚黑嘛,就不要学人家去厚黑,就老老实实干活好啦,老老实实写字做人,到现在看来,不是也没饿死,不是还活得也可以吗?
  
  
  
  “好人就是道德高尚的圣人,傻子,我不可能做圣人,所以我不会那么要求我自己”,这是我们现在流行的一种想法,但看完了《天水围的日与夜》,我由心理佩服贵姐,却绝不是因为把她当做了什么道德高尚的圣人,她固然是温暖的,善良的,但在我心里,她更是一个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样的人,而且懂得顺乎自己本性,不强求的聪明人,是最懂得舍得,也能做到的有智慧的母亲。对于很多人来说,要有钱有房,有名有利,这样才叫做有所得。但是,像这位母亲这样,内心安祥平静,快乐知足,又培养出了一个也是同样如此的儿子,这难道不也是上天赐予的礼物吗?她做人做到的境界,有的人一辈子都做不到。
  
  
  
  话还是说回我的那位朋友吧,最后两个人说起应该怎么办的时候,我说,你可以去试试,看你能不能做到别人做的那一套而不鄙视自己,要是实在接受不了,就不再做下去就是了,若是可以,就也顺其自然好了,这样至少也甘心。她说,就怕自己发现自己真的成了那种人。我说,不会的,你该是什么样的人,就是什么样的人,你的心会告诉你的。
  
  
  
  于是朋友感慨说,人到中年,才发现做人好难。
  
  
  
  听到这话,我笑了,想起了《天水围的日与夜里》,那位母亲和她自己的妈妈,也曾经有过类似的对话。
  
  
  
  “做人好难啊!”母亲说
  
  “哪有那么难啊。”贵姐在一旁削着苹果,随口淡淡然的回答道。
完美逃亡
电视上演《飞跃疯人院》的时候,正和家人一起吃饭。电视频道转换过去,就正好赶上最后两场戏,从疯人们在最后的狂欢中醒来,到酋长终于破窗而出,跑向远方。看着看着,突然间莫名的热泪盈眶起来,不可遏止。这电影是早看过的,当年是冲着奥斯卡的名声去的,其时并没有太多的触动,这么多年过去,突然看到这最后一段,竟然一下子明白了整个的电影。可见有些东西,是不得不顺其自然的吧。
然而什么是自然的呢。想来大概是当年年纪小,还没有这么多逃离的心。也不知道这世界的束缚和不自由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厉害的东西。看电影时,疯人是疯人,常人是常人。世界的一切各部分都按部就班的各就各位摆放着。不知道这按部就班,本身就是一种逃不脱的狱,自己没有需要努力去拆掉的枷锁,也就不觉得这样的誓死相争有什么动人之处。
在疯人的世界里,正常人也许才是发疯的吧。冷酷无情的淡漠和条理分明的理智,这就是我们想要的东西。是我们每个人被教化着应该想要的东西。但是总有一群人,是游离于这个教化之外的,他们采用各种方式,目的却只有一个——逃离。
电影使这种逃亡成为可能。我后来才想到喜欢《肖什克的救赎》的人也许潜意识里都是逃跑主义分子。也正因为如此,我才会看过很多的电影片花然后在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依然为那个藏再丽泰 海沃斯身后的那个大洞激动不已。而这激动,于惊讶带来的冲击无关。记得电影中有一句台词,说是真不能理解ANDY是怎么穿过那些排泄物的臭水沟,和那些管道的。当时我就在想,他怎么就不能呢?穿过那肮脏污秽的下水道而抵达的那边,是自由啊。
鲁迅先生说,挪拉逃跑后,无非是当妓或者兜回来两种可能。因为任何第三种可能都是解释不通的,于是我们大家都接受这样的说法。我也接受,但我依然会喜欢肖什克救赎里的JACK,也会喜欢《飞跃疯人院》的麦克,以及《末路狂花》里的塞尔码与露易斯那样的人,他们看上去可能有些太天真也太一根筋了,他们可能并没想到这个世界也许根本就是无处可逃,但他们依然是那么深深的打动着我。因为我不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一种叫做奇迹的东西。如果有,就只能发生在这样的人的身上了。所以说他们是奇迹还可以存活的一种可能。
美国人是完美而爱梦想的民族,他们的逃脱总是又离奇又绚烂。最后总是以某种成功而作为结束,他们总是可以不管事实的残酷让梦想成为一种现实送给他们的观众。既然要逃,就怎样也要逃离了才算,不管是什么方式,什么代价,只要这场逃亡的结果是不留下,那就是一种胜利了。还记得爱尔玛和路易斯开车冲下悬崖那一幕么?那完美的一跃让人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有的人就是这样,不惜代价,死也要逃。而很多年后,在看到麦克在疯人院里最后被酋长用枕头捂死的那一幕。,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在看电影的时候和我一样从心里由衷的感到欣慰,谢谢你,酋长,你终于没有把我们喜欢的麦克留在这个疯狂的世界里。你终于让他离开了。
但这也是很多人问为美国文化比较浅的缘故吧。对于逃离的这个主题。法国人是这样诠释的。一个男孩跑啊跑啊跑,他越过山坡,经过公路,穿过草地和栅栏,无所目的希望逃出这个世界。最后路跑完了,尽头是一片茫茫大海,他面对着大海停下来。延着海滩慢慢,然后回过头来望向银幕外正在注释着他的人群。他没有哭,眼睛里只有痛苦的迷茫。
这是特吕佛〈四百击〉里那个最经典的长镜头,每次我看到这个镜头,我真的会觉得大师都是冷酷的家伙。留一点幻觉都不行。他让一个逃亡者明白自己终究是无处可逃,更何况他还只是个孩子,他还有大把的人生需要他慢慢的熬。
我想我们大多数的人都是明白这个男孩子比上面那些人是更真实的吧。于是我们也都选择了和他一起慢慢的熬,渐渐让铁链嵌入我们的肉体,让枷锁生为我们的灵魂的一部分。也许这样就麻木了,不疼了。就会忘记了我们曾经是那么的想逃离。我们可以安慰自己以及互相安慰,说那所有完美的故事都是虚构的。那不是现实中的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真的那样不顾一切的逃离。
于是我的心,有时候会陷入某种莫名的恐怖中。有时候阻止一个人逃脱的不是绳索和铁链,而是一个人自己的灵魂。还记得《肖什克的救赎》里,那个在做了一辈子牢以后,却在获得自由的时候上吊自杀的老头么?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讲,已无自由可言。当牢笼深植于他的内心,绳索捆绑着他的灵魂直到生命的尽头。那才是真正的无处可逃。
一个人最痛苦的是梦醒了,却发现自己无处可逃。这句话现在看来,实在是太符合正常世界的逻辑,也太说明正常人的心理了。所以正常人会选择继续沉睡或者呆在原地,忍受痛苦。但如果你足够疯狂的话,或者至少疯狂到像ANDY那样,也许你会发现自己还有第三个选择。也许你会试着在墙上挖一个洞,而那个洞的名字,叫做希望。它连接的去处只是一个可能的世界,那个世界,叫做自由。
逃,或者不逃,以及怎么逃,我们得靠自己来选择。
亲爱的死神你好吗?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很不爱思考严肃的问题,和许多对凝重的东西有着天生狂热的人不一样,对于人生的各种认真不苟的态度,总是会压得我透不过气来,所以我向往着过上一种无忧无虑的,轻飘飘的生活,天天不思进去,闲逛逛,谈谈恋爱什么的,当然,不用结婚的那种。直到后来开始写东西,才渐渐的开始学会了面对一些东西,学会了点举重若轻的方式。
  
  我并非就是要当米兰昆德拉,把轻啊重的问题再重新说一遍,而是想说明,我为什么在开始的时候会不喜欢《深海长眠》这样的一部电影,因为虽然我已经能够认真的去思考了,但死却依然是平时少想到的一个问题,逃避也罢,厌恶也好,总之是关于生和死的关系,在我这里亦然是沉重的。但是既然选择了看这部电影,就无可逃避这个问题。
  
  这部片子比想象中要闷很多,因为总有一个人在那里很努力的寻死,所以无论雷蒙的笑容再怎样谦和,风再怎么温柔,海再怎么蓝,观众也不可能看得太轻松。在此之前,我看到过一篇影评,说到雷蒙最后选择了安乐死,却一直努力鼓励身边的人乐观的活下去,始终面带微笑。文章虽然不长,但通篇下来,却是寥寥几笔的把主人公刻画成了一个身残志坚的英雄,很像我们小时候看到常宣传的那一种,后来我就想,幸亏我看了这个电影,否则的话,我就会永远被这么扯淡的一篇文章给蒙蔽下去,许是写文章的人不知道一个一心向死的人为什么比那些死皮赖脸的想活下去的人还要微笑吧,于是就这样硬塞了个理由了事。要么就是说雷蒙是个失去了生活的勇气的人,人们想到了一种方法来帮助这些痛苦的人脱离苦海云云,这些文章虽然也不至于多么难看,但终究让我想起那句他人既地狱的话来。
  
  他坚持要死坚持了三十年,这份执著足以折磨得他身边的人真的把他给弄死了。整个的过程都不被大多数人所理解,因此他越想死,就越死不了,他的死成了社会问题,人们千方百计的让他活下去,很多人认为自己有责任有能力来帮助他,于是跑来和他谈活的意义,活的勇气以及活的责任,他总是静静的听着,然后微笑着说,请让我死。有时候他也会发脾气,但他拒绝他人对他的评价的抗议无济于事。于是所有人在一瞬间都成了哲学家,而雷蒙的存在的最大的意义,也变成了一个哲学的问题,至于他干嘛非死不可,好像反倒是不重要了。
  
  其实他并不是不知道生命的美丽和珍贵的。不然他的眼中就不会再有那么美的阳光,风姿绰约的女人,他的笔下也不可能再有那么美的诗句了。事实正好相反,只有被疾病折磨的人,才更明白健康的生命的价值。也许正因为他比所有的人更明白这些,他才会毅然决然的渴望着死神的拥抱吧。
  
  自杀的念头并不是个少见的事物,必须坦率承认的是,它或多或少的曾经划过我们生命的天空,只是最后将之付诸实现的人,要少得多而已。当我们遇到一些事情无法解决,或者我们只是单纯的厌倦了生活,或者是现实的桎梏让你感到难以呼吸的时候。人有时候是会想到不顾一切的去冲破这层层的束缚,去寻找一种解脱的。而这种解脱,是一种终极的自由,超越一切之上,且它的决定权一直属于我们,是谁都夺不走的属于你自己的权利,有了这种自由,你才会觉得无论怎样,你都至少有一种方式逃离,那么,现世的苦难与窒息,也才显得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没什么了不起的,顶多就是一死”遇到绝境的人这样对自己说着,会开始努力再作为生而挣扎,因为他看到了这结局,但是雷蒙却不能这样对自己说,他的绝境无休无止,他不得不保持着谦卑的微笑活下去。
  
  加缪说,真正严峻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这就是可否自杀。而实际上对于生者来说,你最后有没有去自杀,那是一个结果,它一旦实施,就已经不再重要,而重要的是,你知道你随时可以自杀,无论怎样,你知道你还有一个最后的选择在那里,人大不了是一死的,也正因了这个结果,像我这样的任性的人,才有可能在这个世界上勇敢的活下去,才有可能选择做自己想做的人。对于这个世界上的一些人来说,给了他们活的勇气和活的兴趣的人,不是生命本身,而恰恰是死亡。
  
  而雷蒙却是没有这样的选择的可能的,我一直在想,如果他的身体但凡还有一线希望能让他自由的选择生死,而不是依赖于别人,如果他知道他可以随时结束自己的生命,那么他都有可能会选择生,而不是死。他微笑的时候,都是他坚定的认为自己可以最终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的时候,而当夜幕来临,他感到自己被迫的这样无休止的等待下去的时候,才是他歇斯底里的时候。这样的人,如果你给他一次死的机会,他是一定会去死的,因为他知道,这样的机会,不会再来。他和那些随时可以选择生死的人不同。
  
  向死而生的人,有时候身上总带着异常美丽的光芒,就好像雷蒙,我看着他的微笑,会想起三毛,三毛的一生都是博爱的,热情洋溢的,她给朋友写信,从来都不怕用上最热烈的词语,现在想来,许是因为在她的心中,早已经不在乎了世人的猜疑。因为她心里明白,她可以选择。很多年前,我曾经为她的离去而百思不解,除了伤心以外,甚至感觉自己是受了欺骗,直到今天,我才明白,对于有些人来说,正因为有了死亡,生,才可以如此尽情的灿烂。所以,每当我听到有人对雷蒙这样的人报以“有勇气死,就该有勇气活”之类的种种评价的时候,都只是心中淡淡,你以为你还有资格评价他怜悯他,但请记住,他做出的选择,是对你最大的藐视。
  
  他站起身来,缓缓的走到走廊,然后开始跑向洒满阳光的窗,一跃而出,开始飞翔。天空很蓝,他飞过花园,飞过麦田,飞过小路,也飞过丘陵,丘陵的后面,是一片深深的海。
  
永不背叛
1999年的秋天。当米娜 苏瓦里猛的撕开胸前的衣襟,无数的玫瑰花瓣奔向电影观众飞出的那一瞬间。整个世界都为止惊艳不已。几座小金人也纷纷的跳入性感的美国美人的怀抱。令当年其他导演的作品都黯然失色,在奥斯卡之夜失望而归。在这些片子中,有一个故事是关于忠诚和背叛。人的渺小和社会机器的强大的。通片的主角只有两个男人。看起来导演很纯粹的想讨论一些事情的目的。与性感无关。
这个故事叫做惊爆内幕。我在三年后的一个上午偶然看到它的时候才决定这是1999年我最喜欢的故事。这有点像当年的傻子阿甘。我当时以为那是最好的电影是因为我还没有看到一个叫做丹尼的人从肖什克的逃脱。
在看这电影之前我看过拉塞尔的三个片子。然而直到他在这个电影中顶着一头白发,拖着增肥至少二十几斤的肥胖身材走如屏幕的时候,我才打心底里承认这是个天才。他带着金丝眼睛的一张脸有些胖得认不出来。但是一个美国中产阶级的平庸,懦弱,和挣扎却都清清楚楚的写在这张脸上。没有人会认不出。
这怎么看怎么都不会是一张英雄的脸。至少不比艾尔 帕西诺更像个英雄。如果说这部片子的前半部是关于拉塞尔的。而后半部是关于帕西诺的话。那么和帕西诺从头到尾都像一个英雄一样的那股子神气劲相比。拉塞尔的彷徨和挣扎总是让人担心他再也站不起来了。
是的,什么都有代价,当你签署了一项为你的公司的秘密保持沉默的条款,你就有责任忠诚。想背叛就要付出一切。你的房屋贷款,你的丰厚收入,你的医疗保险,你的大房子。我们真的能够理解拉塞尔的怯懦和矛盾。职业道德是道德。社会道德也是道德。说出真相所能得到的未必就是信任。而做谎言的帮凶也未必就会得到什么天谴。于是很多人跑来试图帮助你做出一个明智的决定。他们都振振有词。他们都是洞察秋毫者。他们讲的话都有道理,但是你知道没有人会和你站在一起面对结果。
于是当艾尔试图劝拉塞尔说出真相的时候。拉塞尔对我们了不起的艾尔说。我失去了一切。而你,你什么都不用失去。艾尔听了这句话后很不高兴。但这句话实际上很有分量的敲在艾尔的心里。对艾尔后来的背叛行为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他也是同样签署了公司保密条款的那个人。如果说拉塞尔的背叛还有背逼无奈的成分在里面。那么艾尔,他选择做一个告密者则完全是出于他对拉塞尔的责任感。他说:我不能丢下他不管。我告诉他(拉塞尔)说真话。我保证那盘带子会播。然而他们却不播他说真话的带子。他成了一个说谎者。
他们不是朋友,至少在那个时候还不是。他们只是被卷进一场于这个虚伪的社会搏斗的两个素昧平生的普通男人而已。他们只是在忠诚和背叛之间。最后终于站在一起的两个普通男人而已。如果拉塞尔最终说出真相,是为了向他的女儿证明她们的父亲不是个说谎者。那么艾尔最终留下来和他一起面对结果。则是为了曾经给过拉塞尔的那个承诺了。
这简直是一个现代版的骑士故事。只为了一个承诺或者自己心爱的女儿就鼓起勇气与强权挑战。然而这又不仅仅是个简单的骑士故事。因为在那样的故事里。我们不会看到有人在维护一种信仰的同时去背叛自己的另一种信仰。
艾尔曾经为自己是个新闻工作者而骄傲,拉塞尔则不止一次的说他是个科学家。他们都深深热爱自己的工作,深信自己的工作是能给人们带来好处的。然而当故事结束的时候,拉塞尔最终只能去中学教书。一个不肯遵守公司保密条款的科学家。是不能在去给什么公司当付总裁的。艾尔则自动离开了他深爱的那个栏目。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要靠出卖情报,靠违背公司保密条款来换取一个让真相公之于众的机会。这对他,应该也是震撼不小。
什么是值得你忠诚的信仰?背叛又是怎么回事?也许每个人心里有一把尺。这到让我想起另一部关于忠诚和背叛主题的电影——闻香识女人。偏巧这部片子也是艾尔 帕西诺主演。那个长相普通的男孩子在片子的最后始终不肯说出他同学的名字。即便是面临被校方开除的结果。
永不背叛。 帕西诺来了。他坐在众目睽睽之下说,这不是一句口号。他只是给大家讲讲这个年轻人心中到底是怎么想的。
永不背叛什么?这个问题在当时看完电影的时候却让我感到有些迷惑。因为我实在是看不出那个年轻人所维护的另外几个家伙到底有什么值得他这样付出的。再回头来看拉塞尔和艾尔。他们忠诚的同时也是背叛的开始。
不过现在到是有点点明白了他们。也许他们永不背叛的正是永不背叛这四个字本身吧。不是为了什么同学,或者多么崇高的理想。只是为了不让自己变成一个什么都可以背叛的人。不让自己沉下去。所以才要一直执著到底。有的时候成为这种人或者成为那种人,区别只在一念之差而已。我想这才是他们不能背叛的东西——内心深处那个高傲的自我。
你永远走不出你的故乡
07年很热门的台湾电影《练习曲》前两天才把它看完。这电影里的美丽风光真是令人赞叹,简直可以当做台湾的旅游宣传片来看,一边看一边就想起老妈去年还跟我说,咱俩啥时候去台湾玩?若是她看到这个电影,肯定是心心念念的又要拉着我去了。
说来很奇怪,发现身边的老人家,哪怕是再不热爱旅游的,也都想去台湾看一看,我猜想这可能是因为他们那个年代对台湾的种种宣传和禁忌,种下了他们心中对这个岛屿终身的好奇,我老妈看电视最喜欢的三大类节目就是电视剧,法制节目还有海峡两岸。以至于经常我和朋友吃晚饭回家,看到老妈做在电视前,电视里台湾的政客们正热热闹闹的打成一团。关于台湾的什么蓝啊,绿啊她都比我门儿清,有一次我问她,电视剧好看还是台湾大选好看?老太太想都不想就说,当然是台湾大选好看。
说到这些是想说,看《练习曲》的时候,电影里那些美好的风光,朴实善良的人们还有沿途发生的一个个小故事,并未让我有台湾是世外桃源假想,反倒总是我联想起电视上看到的那些政客之间激烈的辩论,抨击,拿着胡椒喷剂冲进议会的李敖,还有平时常看的娱乐搞笑的节目。所有的争吵,喋喋不休,揶揄,讽刺,玩笑,和这部电影里的美丽风光,可爱的台湾人一起,在我的心中构成了一个对台湾更完整的印象。这些都是台湾人的生活,台湾人到底是有多爱台湾,在这部电影里接成了一个完满的圆。于是我明白,所有曾经看到的台湾人对台湾的批判,愤怒,抱怨,不依不饶的挑刺,都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的深爱,这些都是台湾人对台湾最真实和复杂的情感,大声的咒骂还是看着山河落泪,都是人们对故乡最真实的情感,没有虚伪的歌颂和做作的矫情。
我也想起我自己的故乡,我想我是一个算不得有故乡的人,我的父母是生活在东北的南方人,身边来往的朋友也都是他们的老乡,我们的家庭,和很多二代移民家庭一样,在这个城市没有根,父母的单位就是我们的根。但是单位这个东西,不说你也知道,因此我从小生活也是南不南北不北的隔膜,我从未在这个城市找到如故乡的感觉,好像生下来就是一个异乡客。饶是如此,在后来离开它之后,每每回想起来,还是会回忆起小时候一起玩耍的伙伴,入冬的第一场雪,夏天的阵雨,窗前的大杨树。我和老同学聚会,老家来的朋友见面,发现我们虽然各有不同,但依然都保留着属于于那个城市的一些共同的气质。我在杭州住过,我很喜欢它,现在在北京居住,也觉得它很适合我,但是我还是会偶尔想起那个北方的不起眼的城市,会和人提起它,遇到新闻,还是会冲进去看看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对于台湾的原著民来说,台湾就是他们的故乡,对于49年移民过去的台湾人来说,他们的故乡是山东,山西,上海,北京……很多当年的年轻人离开的时候,有的不过是挑了柴禾去集市上卖卖,以为下午就回家,然而一去就是几十年,再回到故乡,已是物是人非,年迈老娘已不在,妻子儿女泪成行。看了《练习曲》,我渐渐明白的是故乡这个词到底对人们意味着什么,人人的内心都需要一个故乡,不管你认为你是多不在乎他。生活在台湾的老一辈人可能在台湾生活了大半辈子,但是仍然不能从心底里认台湾是故乡,但新一代的年轻人一茬一茬的长起来了,原著民也好,移民的后代也好,年轻人们也一样需要他们的故乡。
电影拍的很散淡,没什么特别戏剧化的情节,都是点点滴滴,琐琐碎碎,可是我想,难道人对故乡的那种感情,不就是这种相濡以沫,老夫老妻?电影中那个骑行的男孩看到外公跪拜妈祖的样子,眼泪掉了下来,我的眼眶也湿了。所谓故乡,就是你最后走遍千山万水,却永远走不出,忘不掉的地方,也是你永远回不去的地方。而对于我来说,故乡更是一个永远找不到,也不曾真正存在过的地方。当然了,从大一点的角度来说,中国也是我的故乡,我深爱着它,不想离开它,但是在我自己的故乡,却没有哪怕是一块土地,一片树荫是属于我的,哪怕是父母祖先的墓地,都是租来的。我被迫在我自己的故乡漂泊无依,这是多么悲哀,是谁摧毁了夺走了我的故乡?是谁拆掉了我的祖先搭建的房屋?是谁把我故乡的山炸平?是谁使我故乡的河流变得如此肮脏?是谁使我的父老乡亲失去了朴实和善良,只剩下互相欺骗和厮杀,是谁让人们背井离乡,孤苦无依?电影里的每个拂过自己故乡的秀丽山水的镜头,记取的白云和浪花,凝望着自己的父老相亲沧桑沉静的脸,这点点滴滴,不起眼,不经意的日常景象,再联想到那些台湾节目,那些愤怒,抱怨,尖刻的批评,这一切的一切都仿佛是在说,无论是爱是恨,都因为“这里是我的家,我的台湾。”
可是,北京人还能不能说北京是“我的北京”? 上海人还能不能说,上海是“我的上海?”中国是“我的中国?”我不敢说这样的话,就算回到我那北方不发达的城市,我勉强认作是故乡的城市,发现到处的大树都砍光,每一任领导上来,路都会被挖了埋,埋了挖,也还是让我痛心。当然了,这里从来不是他们的故乡,这些异乡客掌管着我们的故乡,我常常想,如果是他们自己的故乡,他们也会这样做吗?走在我自己的故乡,我必须要有自知之明的面对现实,我的故乡不属于我,和很多人一样,我们没资格,也没权利拥有我们的故乡。
在电影的最后,年轻人回到城市的公寓里,他用七天的时间寻找到了自己的故乡,在那一刻,我有一点儿羡慕他。
关于我父亲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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