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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夫林·沃《旧地重游》中文版

_3 伊夫林·沃(英)
“可是我什么戏也没有看过啊。”
“你该去看看,你知道,你真的该去看看。一个青年人,整晚都泡在家里,很不正常哩。”
“呃,爸爸,以前我就跟你说过,我哪有那么多闲钱看戏呀。”
“亲爱的孩子,你决不能让金钱把你这样限制住了。嗯,在你这个年纪,你表兄梅尔基奥就和别人合伙写了一支乐曲喽。这是他闯荡天下的一件快事。戏还是该去看看的,当作你的教育的一部分。如果你读过那些杰出人物的生平,那你就会发现,那一些人中足足有一半是从剧场的顶层楼座了解话剧的。有人跟我说,像那种地方根本没有乐趣可言。可是正是在那种地方,你可以发现真正的戏剧评论家和爱好者。这就是所谓的‘和众神坐在一起’嘛。花费微乎其微,而且甚至在大街上等候入场的时候,那些‘街头艺人’也会使你很开心。哪天晚上我们也去和‘诸神们’一起坐坐,你觉得艾贝尔太太的烹调手艺有没有进步?”
“老一套呗。”
“这还是受了你菲利帕姑妈的启发呢。她给了艾贝尔太太十份菜单,这十份菜单从来没有变动过。我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我倒并不在乎饭菜怎么样,可是既然你在家,我们就得变变花样啦。你喜欢吃什么呢?现在的时令菜是什么?喜欢龙虾吗?海特,告诉艾贝尔太太明天晚上我们要吃龙虾。”
这天晚上的菜是一盆淡而无味的汤,浇着粉红色调味汁的炸糊了的蝾鱼片,配着摆成锥形的土豆泥的羊肉片,还有摆在蛋糕上的煮梨冻。
“我吃得这么考究,纯粹出于对你菲利帕姑妈的尊敬。她规定,一顿饭有三道菜才算得上中产阶级。‘如果一旦让仆人随便做,’她说,‘你就会发现每天晚上你只吃一块排骨。’其实我最爱吃的就数排骨了。事实上,艾贝尔太太不在的晚上,我去俱乐部吃的也无非是一块排骨。可是你姑妈已经规定,我在家里吃饭必须是三菜一汤;这几个晚上是鱼、肉、开胃的菜肴,那几个晚上是肉、甜食、开胃的菜肴——这几种菜可能配出很多种花样哩。
“有些人能够把自己的见解很得体地表达出来,这实在够惊人的;你姑妈就有这种本事。
“如果以为过去我和她天天晚上在一起吃饭——像我和你现在的情形一样,那就太可笑了,孩子。她一个劲儿让我开心。她常常跟我讲她读过的书。她心里想把这儿当作她的家,你知道。她认为如果让我自个儿过活的话,我就会变得怪僻了。或许我已经有了怪僻,有没有?可是把这儿当她家——不行。最后我还是把她甩掉了。”
他说这话时,语气里显然含着一种威胁的意味。
多半是由于我姑妈菲利帕的原故,我现在觉得自己在父亲家里竟成了一个生人。我母亲过世后,姑妈就来同我父亲和我住在一起了,毫无疑问,正如父亲说的,她想把这儿当作她的家。当时,每天晚上饭桌上的种种痛苦我是根本不知道的。姑妈要亲自陪着我,我毫无疑问地领受了她的情意。这种情形持续了一年光景。最初的变化是她重新启用她原先打算卖掉的萨里那所房子,我上学期间她就住在那里,她到伦敦来住几天只是为了买东西,玩一玩。到了夏天,我们就一起去海滨。后来,我在学校最后一年的时候,她离开了英国。“最后我还是把她甩掉了,”谈到那位慈祥的夫人时他用这种嘲笑和得意的口吻说话,他知道我听出来话里向我挑战的意思。
我们离开餐室时我父亲问:“海特,你跟艾贝尔太太说了明天要给我定龙虾吗?”
“还没有呢,先生。”
“那就不用说了。”
“好的,先生。”
我们在花园房间里一坐下来,他就说:“我不知道海特是不是真的打算提龙虾的事,我认为他并不打算提的。你知道吗,我相信他认为我在开玩笑。”
到了第二天,一件武器凑巧落在手里。那天我遇见了一个中学时代的老朋友,名叫乔金斯的同年同学。我一向不大喜欢这位乔金斯。有一次,那还是菲利帕姑妈在家里的时候,他来吃茶,她就曾经对这个人作出这样的宣判:即他的内心可能美,可是头一眼看上去可不那么吸引人。这一回我热情地向他问好,并请他来吃晚饭。他来了,不过并没有显出有什么变化。父亲事先肯定得到海特的提醒,说有一位客人要来吃饭,所以他没有穿他那身丝绒衣服,而穿了一件燕尾服。这身燕尾服,再加上黑背心,极高的硬领,特窄的白领带,就算是他的晚礼服了。他穿着这身衣服,显出一种忧伤的神气,好像穿的是朝廷的丧服,这种神情是他很年轻的时候就有的,由于发现这种神情招人喜欢,所以一直就保持下来了。他连一件吃饭穿的短上衣都没有。
“晚上好,晚上好。你太难得了,大老远地来这里。”
“哦,并不远,”乔金斯回答说,他住在苏塞克斯广场。
“科学消灭距离嘛,”父亲狼狈地说,“你来这儿是出差吧?”
“噢,我在经商,如果你是这个意思的话。”
“我也有一个亲戚是做生意的——你不会认识他的;他比你要早喽。那天晚上我还跟查尔斯谈到他哩。我常常想到他。他成了,”他顿了顿,以便充分强调下面的古怪说法,“他成了个‘惨败的人’。”
乔金斯神经质地咯咯笑起来。父亲带着责备的神色盯住他。
“难道你觉得他这么倒霉倒值得高兴吗?也许是我用的词不常听说吧;你想必会说他‘破产’了吧。”
父亲控制着局面。他自己有了一个古怪的想法,故意认定乔金斯是个美国人,所以一晚上他都在和他玩一场微妙的、别出心裁的客厅游戏,凡是谈话中出现的一切专门的英国用语他都要解释一番,把英镑折合成美元,还必恭必敬倾听他的谈话,并且连连说道“当然啰,以你们的标准而言……”;“对乔金斯先生来说,这一切显得太狭隘了”;“你们习惯在辽阔的空间……”等等。听他这么说,因此使我的客人隐约觉得他的身分大概有什么问题,而他又根本得不到机会把自己的身分解释清楚。他一边吃饭,一边不住地琢磨我父亲的眼神,想要在他的眼神里看出他以这个方式讲话不过是一次精心安排的玩笑罢了,可是他看到他的神色竟如此温和、宽厚,使他感到困惑莫解。
有一次连我都觉得父亲说得太过分了,当时他说:“你在伦敦居住,恐怕相当难过,玩不成你们国家的游戏了吧?”
“我们国家的游戏?”乔金斯问道,他领悟得很慢,不过终于领悟到这是弄清问题的好机会。
父亲看看他,又看看我,他的表情也同时从和蔼可亲变成满腔怨恨;当他再朝乔金斯看去的时候,表情又变得和蔼可亲了。这种神气就像一个赌徒向全室的人认输那样。“说到你们国家的游戏,”他从容地说道,“那就是说板球嘛,”说着他就控制不住抽起了鼻子,全身都抖动起来,他还用手帕擦擦眼睛。“在城里工作,你肯定发现用在板球场上的时间大大缩短了吧?”
他走到餐室门口撇下了我们,“晚安,乔金斯先生,”他说,“你下次‘横渡大西洋’的时候,希望你再来我们这儿作客。”
“喂,你爸爸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几乎认为我是美国人啦。”
“他有时相当古怪。”
“我把这番话理解成建议我去看看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啦。这太怪了。”
“不错,可是我没法解释啊。”
“我差不多认为他在拿我开心呢,”乔金斯困惑地说。
几天以后我父亲做出了反击。他找到我,对我说道:“乔金斯先生还在这儿吗?”
“不在了,爸爸,当然不在啦。他只是来吃饭的。”
“呃,我原来希望他和我们一起住几天。这么一个多才多艺的年轻人。不过你在家吃晚饭吗?”
“在家吃。”
“我搞了一个小小的宴会,你在家里连续过了许多单调的夜晚,以便换换花样。你以为艾贝尔太太胜任得了吗?不行的。不过我们的客人并不苛求。卡思伯特爵士和奥姆—赫里克太太,正是所谓的核心人物。我希望饭后听听音乐。我还为你请了几个青年人。”
现实的情况超过了我对父亲的计划所怀着的不祥预感。客人们聚集在我父亲不自觉地称之为“楼座”的房间里,这时我才明白,明摆着这些客人都是为了让我不痛快而仔细挑选来的。而青年人则是格洛里亚·奥姆—赫里克小姐,一位学大提琴的学生;她的未婚夫,一位不列颠博物馆的秃顶年轻人;还有一位只懂得一种语言的慕尼黑出版商。我看到,我父亲和那些人站在一起,在瓷器架后面冲我直抽鼻子。这天晚上,他在纽扣眼里别上一枝小小的红玫瑰花,好像骑士在战争中佩戴的徽章。
晚餐时间很长,菜肴跟那些客人一样是精心挑选的,也有一种存心嘲弄的意思。菜肴并不是菲利帕姑妈挑选的那些,而是从早就确定下来的几份菜单中拼凑起来的,那些菜单是他还能在楼下吃饭时使用的。盘子的花饰考究,上菜时,盘子照红、白相间的颜色轮流出现。菜肴和葡萄酒一样没有味道。晚餐过后,我父亲把那位德国出版商领到钢琴边,出版商弹起钢琴,他就离开客厅,领着卡思伯特·奥姆—赫里克爵士到“楼座”里去看那个伊特拉斯坎的公牛。
这是个令人十分厌烦的夜晚,宴会终于散了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十一点才过几分钟。父亲自己喝了一大杯大麦茶,说道:“找来的这些朋友多不带劲儿呀!你知道,如果没有你在家这个推动力,我永远也鼓不起勇气邀请他们的。我近来对应酬没有什么兴趣了。既然你要在我这儿住很久,我也就会过许多这样的夜晚了。你喜欢格洛里亚·奥姆—赫里克小姐吗?”
“不喜欢。”
“不喜欢?是你对她的毛茸茸的唇髭有反感呢,还是对她的大脚有反感呢?你觉得她今晚过得愉快吗?”
“不愉快。”
“我也有这样的印象。我很怀疑这些客人中谁会认为这是他们最愉快的一个晚上。那个年轻的外国人钢琴弹得糟透了,我想。我在哪遇见过他呢?还有康斯坦蒂亚·斯梅斯威克小姐——她又是我在哪遇见的呢?不过殷勤待客这一条还是要遵守的。只要你在这儿,你就不会觉得无聊的。”
在以后两个星期的冲突中我们两败俱伤,不过我却失败得更惨,因为父亲有更多的储备可以利用,也有更大的回旋余地,我却被挤在一片高地和大海之间的桥头堡里。他从不宣布他的战斗目标,而我至今还不明白他的目标是否纯粹是惩罚性的——是否他的思想深处存有某种地理政治学的思想,要把我从这个国家赶出去,如同菲利帕姑妈被赶到博迪盖拉,表兄梅尔基奥被赶到达尔文一样;或者,似乎是最可能的,他之所以战斗,是否只是由于热爱使他才华毕露的战斗。
有一天我收到塞巴斯蒂安寄来的一封信,这件引人注目的东西是我当着我父亲的面收到的,当时他正在家里吃午饭;看见他好奇地盯住这封信,于是我把信带走私下里读起来。信是写在维多利亚王朝后期办丧事用的厚信纸上的,信纸信封头上印着黑色花冠,周围镶着黑边。我急切地读起来:
布赖兹赫德城堡
威尔特郡
我不知道今天几月几日
最最亲爱的查尔斯,
我在写字台后面发现了一盒这样的纸,当我为自己失去纯真而哀伤的时候,我非给你写信不可了。纯真看来不像是个活东西。医生们从一开头就对它表示绝望。
我马上就要动身去威尼斯和我父亲一起住在他那个罪恶之宫里。我希望你来我这儿。我希望你在这儿。
我从来不是一个人呆着。家里的人们不断回来,不断整理行李,又离开了,而白色的山莓已经熟了。
我很想不带阿洛伊修斯去威尼斯。我不想让它遇到一大帮子讨厌的意大利熊而染上坏习惯。
爱你,或者随你的意思。

我很早就熟悉他写的信了;我在拉文纳的时候收到过他的信;我本来不该感到失望的;可是那一天,我把这张硬邦邦的信纸撕成两半,随手扔进字纸篓里,满腔怨恨地朝着肮脏的花园和贝斯河边高低不平的地面望去,凝视着那边乱七八糟的污水管、太平梯和引人注目的小温室,我在心里看到安东尼·布兰奇苍白的面孔从纷乱的树叶中显现出来,正如曾经在泰姆饭店的烛光中朦朦胧胧出现那样,在过往车辆的嘈杂声中,我听到他清晰的声音……“你千万不要骂塞巴斯蒂安,即使他常常显得有些缺乏生气……每当我听到他的谈话,就使我想起了那幅某些方面令人厌恶的绘画《吹泡泡》来。”
以后好多天,我一直觉得自己很讨厌塞巴斯蒂安。后来在一个星期日下午,他拍来了一封电报,把那个阴影驱散了,可是这封电报本身却增加了另一个更深的阴影。
父亲出去了,回来时发现我焦躁不安,团团乱转。他站在走廊里,头上还戴着巴拿马草帽,冲着我微笑。
“你决猜不出我这一天是怎么过的;我到动物园去啦。真是太愉快了;看来那些动物非常喜欢晒太阳。”
“爸爸,我得马上走了。”
“是吗?”
“我的一个好朋友——他出了严重的事情啦。我得马上到他那儿去。海特现在正给我收拾东西。过半个小时有一趟火车。”
我把电报拿给他看,电报写得很简单:“伤势严重速来塞巴斯蒂安。”
“嗯,”父亲说,“我很难过你这么慌乱。看电报,很难说事情像你想的那样严重——否则,根本不可能由受伤者本人签名。还有,当然啰,他也可能神智完全清醒,只不过眼睛看不见了,脊梁骨摔断成了瘫痪。你究竟有什么必要去那儿呢?你也不懂医道嘛。再说你又没有担任什么神职。你是不是希望得到什么遗物呢?”
“我跟你说过了,他是我的特别要好的朋友。”
“呃,奥姆—赫里克也是我的特别要好的朋友,可我就不会在一个暖和的星期天下午手忙脚乱跑到他的灵床前去。我还怀疑奥姆—赫里克太太是不是欢迎我去。不过我看你并没有这样的顾虑。我会惦记你的,亲爱的孩子,不过不要因为我急着回来。”
八月一个星期日薄暮时分的帕丁顿火车站。阳光从屋顶上毛玻璃窗户透进来,书摊已经关门了,几个不慌不忙的旅客在搬运工人旁边溜溜达达——这一切足以安慰一个心绪比我稍为安宁的人。火车几乎是空的。我把小提箱放到一节三等车厢的角落里,然后在餐车里占了一个坐位。“过了雷丁站开第一次正餐,先生,大约在七点钟。您现在要来点什么?”我要了杜松子酒和苦艾酒。火车一出站酒就送上来了。刀叉发出常有的丁当声;明丽的景色在窗前倏忽闪过。可是我对那柔媚的景致没有兴趣;相反,脑子里的恐怖就像酵母一样在发酵,大片的泡沫泛起来,呈现出种种灾祸的情景;篱边入口有人随便举起一支上了膛的枪,一匹马的后腿直立起来,在地上翻滚,一片阴沉沉的水塘,水下埋了个桩子,一棵榆树的枝干突然在一个宁静的早晨倒下来,一辆汽车冲进一个死角;文明生活的各种各样的威胁都从脑子里冒出来,紧紧缠住我。我甚至想象出一个患杀人狂的疯子在阴暗的地方作怪脸,挥舞着一段铅管。麦田和大片林地飞速闪过,溶进金黄色的夕照里,车轮的颤动声,单调地在我耳中反复震荡着:“你来得太晚了,你来得太晚了。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
我吃了饭,换乘开往该地的火车,黄昏时候到了我的目的地梅尔斯蒂德—卡布里站。
“是去布赖兹赫德的吗?先生,是的,朱丽娅小姐正在车场等您呢。”
她坐在一辆敞篷汽车的车轮边。我立刻认出她来;我不可能认不出她来的。
“你是赖德先生吧?跳进来吧。”她的声音和说话的神气都同塞巴斯蒂安的一样。
“他怎么样了?”
“塞巴斯蒂安吗?噢,他很好。你吃过饭了吗?吃了,我想那种饭一定坏透了。家里还有一些。家里只有我和塞巴斯蒂安,所以我们还是等你来了一道吃。”
“他出什么事了?”
“他没说吗?我估计,他认为如果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就不会来了。他踝骨上的一根骨头裂了,那骨头太小,连个名称都没有。不过昨天他们已经给他照了X光,要他再忍耐一个月。这可让他烦得要命,他所有的计划都给取消了;他一个劲地唠叨着……别的人都走了。他要我留下来跟他一块儿待着。嘿,我想你是知道他能忧郁得发疯的。我几乎屈服了,后来我说:‘你肯定能抓住什么人的,’他说大家不是出去了,就是都很忙。总而言之谁也不会来陪他的。不过他最后同意试着去找你,我也答应了要是你不来的话,我就留下来,因此你可以想象得出对我说来你多么受欢迎。我得说,你一接到通知就远道赶来,真是太高尚啦。”但是,当她说这话的时候,我却听出了,或者认为听出在她的口气里含着一点轻蔑的味道,好像我竟会这样乐意地听他调遣。
“他怎么弄成这样了?”
“信不信由你,玩槌球弄的。他发了脾气,被小铁门绊了一跤,这伤疤可不很光彩。”
她同塞巴斯蒂安简直太相象了,以致我在愈来愈浓的暮色里坐在她的身边,竟被她既是亲切又是生疏的双重幻觉弄得糊涂了。因而就像有人用一个高倍望远镜瞭望,看到一个人从远方走来,细看那人脸上和衣服上的每一细部,相信自己一伸手就摸得着这个人,可是他很奇怪,当自己走动时这个人竟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抬头望一下,后来他用肉眼观看这个人,突然想起,那个人不过是很远的一个斑点而已,很难说是不是个人。我了解她,而她并不了解我。她那乌黑的头发几乎比塞巴斯蒂安的长不了多少,也像塞巴斯蒂安那样,头发从前额梳到后面;她那双注视着发暗的公路的眼睛也像他的,只不过是更大些;她那涂了口红的嘴唇对人们显得不大友好。她手腕上戴着小饰物做的手镯,耳朵上垂着小小的金耳环。在轻便外套下露出来一角印花绸衣服;裙子是当时流行的短裙。那双伸向汽车操纵器的腿是修长的,正合当时的风尚。因为她的性别表现出熟人和生人之间的明显差别,而性的差别似乎在我们之间无处不在,所以我特别感到她是个女性,而她的这种女性感,我以前在别的女人身上还从来没有感受过。
“在晚上这种时候开车可是提心吊胆的。”她说,“我们家里会开车的人一个也不在了。我和塞巴斯蒂安实际上是临时住在这里。所以我希望你不要指望会有热闹的聚会。”她向面前的贮藏箱探过身去拿出盒香烟。
“我不吸烟,谢谢。”
“给我点上一支,好吗?”
我长这么大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向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当我把烟卷从嘴唇上取下来又塞到她嘴里的时候,我听到蝙蝠交尾时吱吱的轻微叫声,除了我谁也听不见。
“谢谢。你以前来过这儿的。保姆说过这件事。我们俩都觉得你不留下来和我们一起喝茶是很奇怪的。”
“那是塞巴斯蒂安的主意。”
“你好像太听任他指挥了。你不该这样。这对他也很不好。”
这时我们已经在车道上拐了弯,树林和天空的颜色已经暗淡了,这所房子看上去似乎涂上了一片灰蒙蒙的颜色,只有两扇敞开的大门中间露出一片金黄。一个男仆等着搬我的行李。
“到啦。”
她领我上台阶,走进前厅,把外套扔在一个大理石桌上,随后又弯下身子抚弄那只跑来迎接她的狗。“我想塞巴斯蒂安可能吃了饭呢。”
话音还没有落,塞巴斯蒂安就在那边柱子中间出现了,他摇着轮椅过来。他穿着睡衣睡裤,一只脚绑着厚厚的绷带。
“噢,亲爱的,我把你的好朋友带回来了,”她说,又一次带着几乎难以察觉出来的轻蔑口吻。
“我还以为你快死了。”我说,但感觉到,正如我一到就已经感觉到的,一种突出的恼火心情,不是因为避免了一场大悲剧而觉得轻松,而是感到受了蒙骗。
“我也以为我快死了呢。那个疼劲真叫人受不了。朱丽娅,你觉得今天晚上如果你问威尔科克斯要香槟酒,他会给我们吗?”
“我不喜欢香槟酒,而且赖德先生已经吃过午饭了。”
“赖德先生?赖德先生?查尔斯任何时间都喝香槟酒。你知道吗?一看到我这只包扎起来的脚,我就不由得想到得了痛风病,所以我就特别想喝香槟酒。”
我们在一间他们称作“彩绘客厅”的房间里用餐。这是一间宽大的八角形房间,图案的风格比其他房间的要近代一些,四壁装饰着花环状的圆雕饰。圆屋顶穹隆状的天花板上是几组描写牧羊人的古庞贝式整齐的画像。这些画像,和那些椴木的镀金家具,毯子,悬挂着的青铜烛架,镜子和墙壁上的烛台,所有这些东西都是一种构图,全是由一个非凡的巧匠设计出来的。“只有我们俩的时候,我们就常常在这儿吃饭,”塞巴斯蒂安说,“这儿很舒服。”
他们吃饭,我吃了一只桃子,并且把我和父亲的冲突讲给他们听。
“听起来他还是个挺不错的‘宝贝’啊。”朱丽娅说,“现在我要走了,孩子们。”
“你要到哪儿去?”
“到育婴室去。我已经答应保姆跟她玩最后一盘跳棋。”她吻了一下塞巴斯蒂安的头顶。我给她打开门。“晚安,赖德先生,再见啦。我想明天我们就见不着了。我一大早就走。你把我从病床边解放出来,我真说不出有多感激你。”
“我妹妹今天晚上很神气。”塞巴斯蒂安等她一走就说。
“我想她并不喜欢我。”我说。
“我想她任何人都不太喜欢。我很爱她。她太像我了。”
“你爱她吗?她像你吗?”
“我是说在外貌上和讲话的态度上。如果任何人在性格上像我,那我是不会爱他的。”
喝完了葡萄酒,我就陪着坐在轮椅上的塞巴斯蒂安穿过那间有圆柱的走廊去图书室,这一晚上我们就坐在那间图书室里,在以后的一个月里,我们差不多每天晚上都坐在那儿。图书室在宅院的侧面,俯瞰着湖水,窗户都敞开着,星光照进来,温馨的空气飘进来,满窗都是幽蓝色的和银色的山间月夜景色,可以听到喷泉滴水的声音。
“我们俩可要美美地过一阵了。”塞巴斯蒂安说。第二天早晨,当我正在刮脸的时候,我从洗澡间的窗户看见朱丽娅,她正把车从前院开出去,身后是她的行李,随后就消失在小山头后面了,连回头看一眼都没有。我感到自由和平安,就像多年以后,过了不安的一夜,听到响起了“解除警报”的汽笛声时一样。
第四章
青春的柔情啊——它是何等的非凡,何等的完美!又何其迅速,不可挽回地失去了它!而热情、慷慨、幻想、绝望,所有这些青春的传统品性——除了青春的柔情以外的所有品性——都是与我们生命同生同灭的。这些感情就是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可是青春的柔情呢——那种精力充沛的懒散,那种孤芳自赏的情怀——这些只属于青春,并且与青春一起消逝。也许,在悬狱的殿堂里,为了补偿英雄们失去的至福幻象,他们正享受着青春柔情;或许至福幻象本身就同这种平凡的体验有着某种淡薄的血缘关系;总而言之,我相信,在布赖兹赫德度过的充满青春柔情的日子就像在天堂一样。
“为什么管这所房子叫做‘城堡’呢?”
“拆迁以前这是座城堡。”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这意思。在一英里以外,就在下边村子旁边,有一座城堡。我们喜欢这座山谷,就把那个城堡拆了,把城堡的石块运到这儿,盖了一所新住宅。我很喜欢他们这种做法,你不喜欢吗?”
“如果这所房子是我的,我就哪儿也不去了。”
“可是你知道,查尔斯,这儿并不是我的。只是眼下算是我的,可是这里经常住满了狼吞虎咽的野兽。假如这儿能够总像现在这样——总是夏天,总是一个人,果子总是熟的,而阿洛伊修斯脾气总是很好……”
因此,我爱回忆那个夏天,当我们一起在那座迷人的宫殿里漫步时塞巴斯蒂安的样子。塞巴斯蒂安坐在轮椅里,沿着果园两边长着黄杨的道路上疾驰,寻找高山草莓和新鲜的无花果;他转动轮椅穿过一间间气味不同、气候迥异的温室,剪下麝香葡萄,挑选兰花插在我们衣服的扣眼上;塞巴斯蒂安手舞足蹈,一瘸一拐地到育婴室去,我们并排坐在育婴室里一块磨旧了的绣花地毯上,除了一个玩具柜,四周空空的,保姆霍金斯在一个角落里怡然自得地缝缀着东西,她唠叨着:“你们和别人一样坏;你们这一对坏孩子哟。这就是学校教你们的吗?”在柱廊里,塞巴斯蒂安就像现在这样仰卧在洒满阳光的位子上,我坐在他旁边一把硬椅子上,试着把喷泉画下来。
“这个圆顶也是伊内果·琼斯设计的吗?它的建筑年代看起来要晚些。”
“得啦,查尔斯,别像个旅行家似的。只要它好看就行了,管它什么时候造的呢!”
“像这种事我就喜欢知道。”
“嗨,亲爱的,我还以为我已经把你这些毛病都矫正好了呢——糟糕的科林斯先生啊。”
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从这个房间转悠到那个房间,从索恩式的图书室到中国式的客厅,那些镀金的宝塔和点头哈腰的中国清朝官员,彩色壁纸和奇彭代尔的精工细雕的木器家具,真是令人眼花缭乱,还可以从庞贝式的客厅转悠到挂着壁毯的大走廊,这个大走廊依然保持着当年的风貌,与二百五十年前设计时一样;还可以一连几小时坐在阴凉的地方眺望外面的平台,欣赏这一切,真是一番美学教育。
这个平台是这所房子设计中最完美的杰作;它坐落在巨石的壁垒上,俯瞰着湖水。因此走廊通往湖边的台阶非常陡峭,好像悬在湖面上,凭栏俯视仿佛可以把块卵石垂直投入脚下第一个湖泊里。平台由两排柱廊环抱,在亭子外,欧椴树林一直伸到林木繁茂的山坡上。平台有一部分铺了地面,另一部分辟为花坛和用矮小的黄杨拼成的阿拉伯图案;稍高些的黄杨长成密密的树篱,围成一个很宽的椭圆形,中间还插进一些壁龛,并且散置着一些雕像,椭圆形的中央喷出一股泉水,它耸立在这片壮观的园地上;像这样的喷泉装置可能在意大利南部城市的广场上找到;而这座喷泉装置是一个世纪以前由塞巴斯蒂安的祖先发现的,发现后就买下来运进来,它便在异域的、然而适宜的气候中重新竖立起来了。
塞巴斯蒂安让我把喷泉画下来。对于一个业余画家来说,画下这个喷泉是一个雄心勃勃之举——一个椭圆形的水池,水池中央是经过斧凿的岩石岛,岛上布置有整齐的石雕热带植物以及英国野生蕨类植物的逼真的叶子;十几道溪流在岩石间流过,仿如泉水,珍奇的石雕热带动物在泉水旁边奔逐嬉戏,有骆驼,长颈鹿,还有张牙舞爪的狮子等等,全都在喷水。岩石堆上,人形山头的顶部,矗立着一个红沙岩的埃及方尖塔——这件东西远非我的能力所能画好的,但是靠了某种很奇怪的运气,我竟把它画了出来,并且以审慎的精炼和漂亮的手法产生了一种很不错的皮拉内西的效果。“我把这张画送给你母亲好吗?”我问。
“为什么?你并不认识她。”
“这样显得有礼貌。我现在住在她家里。”
“把这张画给保姆吧。”塞巴斯蒂安说。
我这样做了,她把它摆在五斗柜上她的收藏品中间,并说它画得很像。她常常听人称赞那喷泉,不过她自己从来也看不出它的美。
对我来说,这是新发现的美。
自从我是中学生的时候,我就常常骑着脚踏车去附近的教堂周围转悠,摸摸各种铜器,拍几张圣水盆的照片。从那时起,我就养成了热爱建筑物的习惯,虽然在观点上我和我这一代人一样,轻易地完成了这样一步飞跃,即从罗斯金的清教主义到罗杰·弗赖的清教主义,但是我内心的感情却是保守的,倾向于中世纪的。
我就这样转移到巴罗克的建筑上来。这里,在高高的傲视一切的穹顶下,镶板天花板下面;这里,当我穿过一道道拱门和残缺的古希腊式的山墙,来到用圆柱支撑着的阴蔽地方,我一连几个小时坐在喷泉前面,观察喷泉的种种阴影,追寻萦回不散的回声,尽情享受所有这些勇敢和创造的丰硕功绩时,我就感到精神焕发,仿佛那在石雕中汩汩喷流的水真是生命之泉。
一天, 我们在一只小橱里发现了一个还能使用的、涂着日本亮漆的铁皮油彩盒。
“这还是妈妈一两年前买的。有人跟她说,只有试着画画油画,才能够欣赏世界的美,为了这盒油彩,我们可把妈妈大大地嘲笑了一番。她根本不会画画儿,不管油彩在颜料管里有多么鲜亮,可是妈妈一把它们调和起来,就变成了土黄色了。”调色板上乱七八糟干了的污痕证实了这句话。“妈妈总是吩咐科迪莉娅去洗画笔。结果,我们都表示抗议,这才使妈妈歇手不干了。”
这盒颜料使我们起了把办事处装饰起来的念头;这是通柱廊的一间小屋子;它曾经用来办理地产事务,现在闲置起来,只存放了一些花园游戏用具和一桶干芦荟。这间屋子显然是为了住得舒服一些而设计的,也许是做一间茶室,或者是做一间书房;因为四壁的灰泥墙都装饰着雅致的洛可可式镶板,而屋顶也精致地做成圆拱形。就在这间屋子里,我在一个较小的椭圆形框子里勾出一幅富于浪漫情调的风景画,以后几天再涂上色彩,而且靠运气,也由于当时心情愉快,我居然把它画得很成功。不知怎的,好像要那支画笔怎么画它就怎么画。这是一幅没有人物的风景画,画的是白云蓝天的夏日风景,前景是一座爬满了常春藤的废墟,岩石和瀑布掩映着后面那片渐渐远去的园林。我不大懂油画技术,我一边画,一边学。一个星期后,画完了,这时塞巴斯蒂安急于要我在一块大的镶板上再画一幅。我就又画了一些草稿。他叫人取来一幅名叫“游园会”的画,上面画着一架用飘扬的丝带装饰着的秋千,一个黑人听差,还有一个吹风笛的牧羊人,但是画着画着我就没有兴趣了。我知道那幅风景画的成功是凭了好运气,而要画出这样精致的一幅模仿作品,却是我力所不能及的。
一天,我们和威尔科克斯一起下到地窖里,在那里看到一个贮存着大批葡萄酒的空空落落的壁洞;现在只有一个十字甬道还在使用着;甬道里的箱子装满了东西,有些箱子装着已经贮存了五十年的葡萄佳酿。
“自从爵爷出国后,就再也没有增添什么酒了,”威尔科克斯说。“有大量的陈葡萄酒该喝掉。本来贮藏个十八年或二十年也就够了。我收到酒商寄来的几封谈到这些酒的信,可是爵爷夫人却让我去问布赖兹赫德勋爵,而布赖兹赫德勋爵又让我去问爵爷,而爵爷又让我去问律师。事情就这样拖下来。照现在这样的速度来喝酒,存的酒够用十年了。可是到那时我们又会成什么样子了呢?”
威尔科克斯尽情款待我们;我们吩咐从每个箱子里分别取出一瓶酒来。在同塞巴斯蒂安一起度过的那些宁静夜晚,我和葡萄酒初次真的结交了,并且播下了丰收的种子,这样的丰收在以后许多百无聊赖的年月里成了我的精神支柱。他和我经常坐在“彩绘客厅”里,桌上摆着三瓶打开的葡萄酒,每人面前摆上三只玻璃杯。塞巴斯蒂安找到了一本论品尝葡萄酒的书,我们就按照详细指导来品尝葡萄酒。我们先把酒杯放在蜡烛火焰上温一下,然后把酒杯斟上三分之一的酒,接着把酒旋转起来,小心地捧在手里,随后把酒举到灯亮前照一照,嗅一嗅,呷一小口,再喝一大口,让酒在舌头上滚动,就像在柜台上滚动一个硬币那样,让酒在上腭上滚动,然后向后仰起脑袋,让酒一滴一滴流进喉咙。然后,我们就谈谈这种酒;咬一点巴斯·奥利弗牌饼干,接着再品尝另外一种葡萄酒;这种酒品尝完了,再回过来品尝最初的那种,然后再品尝一种新的,到后来这三种酒轮流着品尝过了,酒杯的顺序全乱了,哪个酒杯里到底盛的是哪种酒我们争论不休,酒杯在我们俩之间传过来递过去,直到这六个酒杯中有的已经掺进了我们从不一样的酒瓶里倒进来的混合酒,直到我们不得不每人用三只干净酒杯重新开始,酒瓶空了,而我们对酒的赞扬也更加放肆更加出奇了。
“……这酒稍微有一点羞涩,像一头大眼睛的羚羊。”
“像一个矮妖精。”
“有花纹的妖精出现在织锦般的草地上。”
“就像寂静水边的一枝长笛。”
“……这是增长智慧的陈酒。”
“是山洞里一位先知。”
“……这是戴在雪白脖颈上的一串珍珠项链。”
“像一只天鹅。”
“像最后一匹独角兽。”
这时我们常常离开餐室里金黄色的烛光,到外面星光下,坐在喷泉边上,在水里冰一冰手,醉昏昏地谛听岩石上泉水的泼溅声和汩汩声。
“我们应该天天晚上都喝醉吗?”一天早晨塞巴斯蒂安这样问。
“不错,我想是这样。”
“我也是这么想的。”
我们很少见到生人。有一个是代理商,一个身材瘦长的上校,他有时在路上遇到我们,到我们这儿喝过一次茶。通常我们总是设法躲着他。每逢星期日都从附近一个修道院请来一位修道士做弥撒,并且让他和我们一起吃早饭。他是我平生遇到的第一位教士;我注意到他不像一位教区牧师,但是布赖兹赫德是一个使我着魔的地方,所以我希望那里的一切事情,一切的人都要不同凡响。实际上菲普斯神父是一个温和的、长着小圆面包脸孔的人,他对当地板球戏很感兴趣,而且顽固地认为我们也跟他一样喜欢板球。
“你知道,神父,查尔斯和我根本不懂得板球是怎么回事。”
“我真希望我能看到坦尼森上星期四是怎么赢五十八分的。那一定是很精彩的一局。《泰晤士报》的评论好极了,你们看过他同南非人对打吗?”
“我根本没有见过他。”
“我也没有见过他。我好多年没有看过一场第一流的比赛了——那年格雷夫斯神父带我去参加安普福尔斯的修道院院长就职仪式后,路过利兹,他带我去看了一次,以后就再也没有看过了。神父设法查出了一趟合适的火车班次,让我们有三个小时的时间,等着看下午迎战兰开夏的那场比赛。比赛是在下午。那一场的每个球我都记得。从那以后,我就只好靠报纸和看球赛了。你们很少去看板球吧?”
“从来不看,”我说,他看着我,表情又天真又惊讶,这种表情以后我常常在教徒的脸上看到,他奇怪像我们这些面对尘世种种危险的人们,竟然很少利用尘世间这些五花八门的东西来安慰自己。
塞巴斯蒂安常常去望弥撒,去望弥撒的人很少,布赖兹赫德并不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天主教中心。马奇梅因夫人领进来几个信天主教的仆人,可是大多数仆人和所有的村民,倘若要在什么地方祈祷的话,那就是在庄园门边那个灰色小教堂里面弗莱特家族的坟地中间。
塞巴斯蒂安的信仰当时在我看来是个迷。但是我并不特别想解开这个迷团。我没有宗教信仰。我小的时候,每星期都被人带去做一次礼拜,上学时天天都去学校小教堂做礼拜,可是仿佛作为一种补偿,自从上了公立学校,假日的礼拜就免掉了。给我讲神学课的教师们告诉过我,《圣经》的经文完全不可信。他们也从来没有建议过我去作祈祷。我父亲不做礼拜,除非遇上家庭有什么事,即使去,也是带着些嘲弄的意味。我母亲呢,我认为她是笃信宗教的。我以前觉得很奇怪,她竟会认为她有责任抛下我和爸爸,跟着一个战地救护队去塞尔维亚,筋疲力尽,死在波斯尼亚的冰天雪地里。可是后来,我意识到我身上也有这样的精神。也是后来在一九二三年我接受了要我信教的要求,从来没有费心思去考虑这些要求,并且把超自然的现象当作真实的接受下来。在布赖兹赫德那个夏天,我意识到没有这样做的必要。
自从认识了塞巴斯蒂安以后,常常地,几乎是每天,他的某些偶然说出的话会使我想起他是个天主教徒,但是我把这种情形看成是一种小小的弱点,就像他爱那只玩具熊一样。一直到在布赖兹赫德的第二个星期日,我们才谈起这件事来,这时菲普斯神父已经走了,我们坐在柱廊中间看报,他说了这么一句话,使我吃了一惊:
“哎呀,当一个天主教徒真不容易。”
“这和你有很大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一直如此。”
“嗯,我得承认我可从来没有注意到这点。难道你正在抗拒什么诱惑吗?看来你的德行未必比我的高多少啊!”
“我比你坏得多。”塞巴斯蒂安激愤地说。
“那又怎么样呢?”
“是谁常常祈祷,‘啊,上帝,让我变好吧,可至今没有变’?”
“我不知道。我想,那是你吧。”
“嗨,不错,我祈祷,天天都祈祷。可是问题并不在这里。”他又埋头看起《世界新闻》报来,一边说,“又是一个很坏的童子军领队。”
“我想他们千方百计要你相信一大堆胡说八道,你相信吗?”
“胡说八道?要是倒好了。在我听来,有时还很有道理呢。”
“可是亲爱的塞巴斯蒂安,你可不能真地相信它呀。”
“不能够吗?”
“我是说不能相信什么圣诞节啦,东方的星啦,三个王啦,牛啦,驴啦。”
“哎呀呀,我可相信这些。多美的想法呀!”
“可是你不能因为有些想法美就相信。”
“可是我相信。我就是这样相信的。”
“也信祈祷文吗?难道你认为,你在一个塑像前跪下,念叨几句话,甚至连声也不出,只是在你心里说,就可以改变天气了吗?或者说,某些圣徒比别的圣徒更有影响,难道你必须找到某个合适的圣徒,帮助你解决某个问题吗?”
“嘿,不错。你记不记得上个学期,我带着阿洛伊修斯,可是后来不知道把他丢在什么地方了。那天早晨我发疯似的向帕多瓦的圣安东尼祈祷,刚吃过午饭,尼科尔斯先生就在坎特伯雷教堂门前,怀里抱着阿洛伊修斯,说是我把他丢在他的马车里了。”
“嘿,”我说,“如果你只相信这些,并不想变好,那么你信教还有什么困难呢?”
“如果你看不出来,那就是看不出来。”
“得啦,困难在什么地方呢?”
“咳,别让人这么厌烦,查尔斯。我还要读读这条消息呢,赫尔的一个妇女一直在使用一种工具。”
“这个问题是你提出来的,我刚刚对它感兴趣。”
“我决不再提它了……在判她六个月徒刑时,曾参照了其他三十八个案例——天啊!”
可是大约十天以后,他又提起了这个话题,当时我们正躺在房顶上,一边晒太阳,一边用一架望远镜观察下面公园里正在举办的农业展览会。这是为附近几个教区举办的一个简朴的两天展览会,它勉勉强强办下来了,与其说是激烈竞争的中心,倒不如说更像一个市集和公共集会。用一些旗子圈成一块场地,这个场地的周围搭起了五六个大大小小的帐篷;那儿有几个牲畜鉴定站和几个牲畜圈。最大的帐篷是用来供应茶点便餐的,一大堆农场主聚集在那儿。准备工作也已经进行了一个星期了。“我们得躲起来,”快到那天的时候,塞巴斯蒂安说,“我哥哥会到这儿来的。他可是这个农业展览会的重要角色呢!”于是我们就躺在屋顶的栏杆下面。
布赖兹赫德搭上午的火车到达,并且和那位代理商人芬德上校一道吃了午饭。他到达的时候我同他面谈了五分钟。安东尼·布兰奇的描述真是贴切极了;他有着弗莱特家族的那种脸型,仿佛是阿兹台克人雕刻出来的。这时我们用望远镜可以看见他,他正在五六个佃户中间笨手笨脚地走着,有时站住向鉴定站里的鉴定员打招呼,有时又靠在一个牲畜圈的栏杆上,仔细地看着里面的牛群。
“我哥哥是个怪人。”塞巴斯蒂安说。
“他看上去可挺正常的。”
“啊,可是他不正常。你知道,我们家里数他最古怪了,只不过没有完全显露出来。他内心受了伤,变了样儿。他原来想当神父,你知道吧。”
“我不知道。”
“我觉得他现在还想当神父呢。从斯托尼赫斯特学校一出来,他差点成了个耶稣会的教士了。对妈妈说来,这太可怕了。他根本没法阻止他,不过当然啰,这是她最不愿意的事情了。想想别人会怎么说吧——这是她的长子;如果是我,人们好像就不会说什么了。还有可怜的爸爸。即使没有这件事,教会给他的苦恼也已经够多的了。真麻烦透顶了——修道士和修道院长就像一群耗子在家里窜来窜去,而布赖兹赫德闷闷不乐地坐着,谈论上帝的旨意。你知道,爸爸去国外的时候他难过极了——实际上他比妈妈还难过。最后,他们劝他去上了牛津大学,把当修道士的问题好好考虑三年。现在,他正在努力下决心呢。他说要当皇家禁卫军啦,进下议院啦,还有结婚啦。他自己也不知道要干什么。我知道,如果我也上了斯托尼赫斯特学校是否也会变成他现在这个样子。我本来也要上那个学校,只是我还没有长大,爸爸就去了国外,他坚持要我上伊顿公学。”
“你父亲不信教了吗?”
“噢,有点儿不信了;他和妈妈结婚的时候才开始信教。他一出国,就把宗教和我们都丢开了。你应该见见他。他是个极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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