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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月溪-《 遇见你,遇见爱》

_4 乐一葵(当代)
   “好吧,不管你做出什么决定,我和你爸爸都支持你,一个人在外面,好好照顾自己。”沈太太虽然疼儿子,却也知道,孩子大了终究有飞出去的一天。
   “嗯,有假期我会飞纽约看你们。”沈年对父母的开明很欣慰,原本他还担心母亲爱子心切,会不同意他背井离乡去中国。
   一切都办妥之后,沈年踏上了去雁京工作的旅程,十几个钟头飞行之后,飞机在雁京国际机场降落,从机场航站楼出来,沈年拖着行李,看着雁京的天空,心里想,隔了一季的相思,他终于又回到了这片令他难忘的土地。
   没有通知国内的朋友,他先到hr制药亚太区设在雁京的总部报到,总部的行政人员早就知道有这么个主管要从美国过来,早已替他安排好了住处。
   来之前,沈年就提出不想住在研发中心的园区里,因此总部替他安排的公寓离研发中心有点远,在没有考到驾照之前,他每天只能坐地铁上下班。
   雁京的地铁线路发达,几乎到处都有站点,沈年每天穿梭在交通线上,很快也适应了这样的新生活,朋友们知道他到雁京工作以后,他的业余生活开始丰富起来。
   只是,都过去一个多月了,他也没有机会去见丁骏一面,某次跟朋友吃饭的时候倒是听人无意中提到她,她和易初阳婚期将至。
   翌日,丁骏到办公室以后,照例扫了一眼桌上的各种鲜花,看到桌角的那束白色铃兰时,心砰砰直跳。
   拿起铃兰,小小的花朵像一个个小吊钟,随同铃兰一起来的还有一叠用缎带扣好的卡片。
   丁骏好奇地拿起那叠卡片,解开缎带结,第一张卡片上短短一行字——已到雁京工作,方便的时候联系我,有要事相告。
   字依然写得歪歪扭扭,落款依然是似水流年。
   拿开第一张,第二张上竟然是人物简笔画,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在推车,丁骏忍俊不禁,又去看第三张,画的是两个小人骑在大象上,第三张是打气枪,第四张是骑小绵羊摩托车……
   数了数,竟有十张卡片,丁骏把那些妙趣横生的简笔画反复看了许多遍,心里涌起一股暖流,细心地把卡片用缎带扣好,放到抽屉里。
   谢如欢进来汇报工作,首先看到了那束铃兰,心里疑惑,却没有问出口。
   她不是个多事的人,尤其是在丁骏的私生活方面,她从来不多话。但是,她记性一向很好,这样的铃兰曾出现过一次,而她也知道,丁骏最喜欢的花就是铃兰。
   “骏姐,策划部新招聘主管魏倩云来报到了,你见见她?”谢如欢问。
   “让她来吧。”丁骏心情不错。
   几分钟后,一身浅灰色剪裁得体的套装的魏倩云走进丁骏办公室,腰身细软、俏丽的红棕色短发,让她整个人的气质看起来漂亮干练,
   这个女子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很好,丁骏主动伸手跟魏倩云握手,魏倩云凝视着丁骏清秀的脸,尽管心里翻江倒海,表面上却没有一丝痕迹,两只手轻轻一握,也就松开。
   随意交谈几句,见魏倩云思维清晰、谈吐有力,丁骏觉得人力资源部没有选错人。
   魏倩云走后,丁骏向谢如欢道:“对了,你让安妮查查我的行程表,明晚不要安排任何应酬,有应酬也改期。”
   谢如欢点点头,视线再次落到那束铃兰上。要去见送铃兰的那个人了吗?
   接到丁骏电话的时候,沈年正在实验室里跟几个助手一起分析几种试剂的化验报告,她的声音在电话里响起的时候,他激动地不能自已。
   “是我。”他说。
   “今晚有空吗,我请你吃饭为你接风。”丁骏温柔的声音令人心醉。
   两人约定了时间和地点,沈年跟助手说了一句之后,一边脱掉白大褂一边急切地往外走,助手们从没见过他这样,心里都在想,沈博士这么急着出去是要见谁呢?
   为避开下班高峰期,沈年提前两个小时出门。到了约好的地点后,丁骏还没到,他整整早到了一小时,为了打发时间,他到路边的几家小店逛了逛,无意中走进一家卖绒毛玩具的小店。
   货架上一只毛绒绒的小绵羊公仔吸引住他视线,弯弯的羊角、粉红的脸蛋、脖子上还挂着一个金色铃铛,小绵羊看起来很可爱,沈年没有多想就买了一只。
   抱着小绵羊站在路边,沈年耐心的等着丁骏。过来过往的女孩们看到这么个俊朗的、潇洒挺拔的帅哥抱着个萌萌的小绵羊,没有不多看两眼的。
   很久很久,丁骏都没来,沈年看了看表,还差五分钟。正是下班的时候,路上行人很多,他无意识地看着来往的人和车流,雁京冬天的傍晚气温极低,把他的鼻尖都冻红了。
   一阵马达声靠近,沈年不禁转头去看,却见一辆炫酷的黑色哈雷摩托车停在自己面前,驾车的女子一身潇洒的黑色皮衣皮裤,只是她戴着头盔,看不清脸。
   等她掀开头盔的面罩,露出明眸皓齿的一张脸,沈年才惊讶地认出,这竟然是丁骏。似乎很有默契,他俩穿的都是黑色。
   丁骏见他一脸的惊诧,嫣然一笑:“敢坐吗?”沈年回过神来,“敢。”
   “那就上来。”丁骏拿起另一个头盔给他。沈年把头盔戴上,却忘了把手里的小绵羊公仔给她。
   “你要抱着这只羊坐我的车?”丁骏指了指他手里的萌物。
   “可爱吗,给你!”沈年把小绵羊给丁骏,语气和他的目光一样温柔。丁骏接过去,见小绵羊着实可爱,抱着它摇了摇,一阵清脆的铃声。
   “你再不来,我就要冻僵了。”沈年双手搓了搓。丁骏见他脸颊和鼻尖都红红的,替他扣下面罩,笑道:“不是约好了五点吗,你到太早了。”
   又是一阵马达声,摩托车在瞬间开了出去,路上堵车严重,可他们的摩托却能在车流中穿梭,到了车流相对稀少的地方,车很快风驰电掣般行驶。
   丁骏的车技之高,令沈年叹为观止,双臂紧紧地圈住她的腰,以克服心中的恐惧感,长这么大,他头一次坐在这样高速行驶的摩托车上,那种速度感让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可是,他又十分享受这种感觉,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境下,他才能名正言顺地抱她,把自己的胸口紧紧贴在她的脊背上,他能感觉到,心脏在胸腔里跳动激烈。
   大约半个小时后,车在路边的某栋大厦楼下停住,丁骏从车上下来,拿掉头盔潇洒地甩了甩一头秀发。
   这个女孩子真的很特别,沈年抱着小绵羊在一旁看着她,心里感叹着,视线一刻也舍不得离开,就那么呆呆的,看着她停好车,把头盔装进车厢。
   “干嘛不进去啊,外面这么冷。”丁骏向他走过来。
   “我等你呢。”沈年俊朗的脸上眉眼舒展,淡淡地笑。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用他清朗的嗓音说出来,如此悦耳,丁骏心头一软,开玩笑道:“我以为你坐我的车吓得腿哆嗦,已经走不动路了。”
   “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要是开车过来,起码还得堵半小时的车。”
   两人走进大厦,沈年有意走在她身后,他喜欢欣赏她的背影,那样曼妙婀娜,恰到好处的细腰、修长的腿,走路时臀部扭动的姿势都是那么妩媚动人。这样的美景,他一生都看不够。
   “你那么慢,绵羊太重抱不动了么?”丁骏见他迟迟没跟上来,扭头看他。沈年笑笑,跟上她:“是你太快了。”
   电梯里,丁骏告诉沈年,这里有一家主题餐厅,老板是她一个同学,而她在这家餐厅也有股份。
   “兰花小馆,这名字很特别。”沈年看着餐厅招牌和那些古色古香的布置,一下子就喜欢上这里。这种纯中式的风格,比唐人街那些粗制滥造的伪中国风好看不知多少。
   包间里的檀木家具线条简洁,细纱宫灯朦胧的微光让室内的光线柔和的恰到好处。两人落座以后,便有身着中式服装的服务生进来倒茶,那一身白衣紫裙素净的打扮,像五四时期的女学生,看起来水灵灵的 。
   “这里很漂亮。”沈年的视线从墙上的苏绣壁画转到丁骏脸上。一身黑色皮衣、长而柔软的卷发,此刻的她看起来性感得无可救药。
   “吃得惯中餐吗?”丁骏把菜单递给沈年。
   “吃得惯,我奶奶经常在家里做中国菜。既然是你的地方,你一定知道什么最好吃,你来点菜。”沈年又把菜单还了回去。只要她愿意出来见他,吃什么根本不重要。
   丁骏叫来服务生点菜。沈年拿起茶盅,抿了一口杯中清茶,茶香扑鼻,出入口时有些苦涩,回味后却是淡淡的甘甜。
18|第18章 迟到的表白
  “当初投资这里,也是想有个跟朋友聊天聚会的地方。”丁骏看了看四周,对自己这家餐厅的内置很满意。
   “我是你的朋友吗?”沈年清俊的脸上带着点笑意,目光深邃。
   “你说呢?”丁骏反问。
   “你总让我觉得很遥远,就像天上的月亮,我抬起头才能看到你,仰望着你。”沈年看着她,有点出神。“我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你,至少在我面前,你已经有三个版本了。”
   她清甜的笑容,就像一朵在暗夜中含苞待放的黑玫瑰,一片片花瓣慢慢地伸展开,娇慵的神态让人看着心头发软,直想把她采摘下来。
   “哪三个?让我帮你数数,清迈那个忧郁小清新的邻家女孩、陈没婚礼和慈善义卖会上的端庄淑女、还有今天骑着黑色哈雷的艳女,是不是?”丁骏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比划。
   “每个版本都让人印象深刻。”沈年的目光依然没有离开她一点。
   心底里有一个声音告诉他,她每一次出现,都让他心动到不行,不管是社交场合的明艳夺目,还是眼前的妖娆狂野,都像一根藤,牢牢缠绕他身心。
   可是,他必须得承认,是她的最初,困住了她。边境那个美丽中带着纤弱的女孩,那张纯真动人的脸,一直停留在他梦里。
   而丁骏似乎也有意跟他交谈,主动告诉他:“小时候老有男生在我家门外徘徊,家里的老保姆每次看到他们都说,生男孩有什么用,才一丁点大就晓得瘪三一样去女孩家门口站岗,后来给我爸妈知道了,他们再也不让我独自上学放学,都是家里的车接送,我偶尔想溜出去玩,都要想各种主意。”
   她能这样畅谈自己,沈年非常高兴,听得饶有有趣,笑道:“想不到你家里人这样严格。”
   “也许你不相信,我从一出生起,我妈就为我规划了一整套教育方案,我的家庭教师是高薪聘请的儿童教育专家,从五岁开始,就被训练着怎样走路、怎样笑、怎样跟人打招呼,才更像个大家闺秀,我每天学钢琴、学美术、学舞蹈超过十个小时。十五岁就被送到英国念罗婷女校,毕业后本想进剑桥学历史,家里人却让我去念商学院。”
   说到这里,丁骏幽幽地叹了口气,回想自己从小到大,处处听从父母的安排,似乎还从未有过自己做决定的事。
   果然一路精英教育,沈年很明白,越是像丁骏这样外表淑女的女人,骨子里的叛逆因子越强烈,就像她喜欢骑着哈雷摩托车在公路上疾驰一样,那是一种对自由和无拘无束的渴望。
   说到这里,沈年不禁有些好奇,“那你是跟谁学的枪法,又是怎么学会骑摩托的呢?这似乎跟你的淑女教育格格不入。”
   丁骏道:“枪法是我爸爸偷偷教我的,他虽然不赞成我妈妈对我的教育方案,但也不敢提出反对,在外人面前,他威严气派,但是到了我妈妈面前,就像老鼠见了猫,什么都听我妈的。”
   沈年笑道:“男人的怕,多半是因为爱。我猜,你骑哈雷飙车的爱好,是在国外读书的时候养成的。”
   丁骏赞许地点点头,“每个人都有一段叛逆期,我也不例外,尤其是在依恋父母的年纪,忽然被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独自生活,很容易产生这种心理,我花了半年时间,才调整好心态。”
   长大以后,她也渐渐明白了父母的苦心,出生在这个家里,父母给她提供了丰裕的物质条件,那些高昂的学费,普通家庭望尘莫及,对父母,她实在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回到了雁京,回到父母膝下,你还是会变成原来的样子,一个精致的洋娃娃……可是,你在我面前,似乎从不隐藏。”沈年眼蕴深意,目不转睛地看着丁骏。
   对他的点评,丁骏深以为然,点头道:“习惯了在人前扮演矜贵,总要有点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你跟我那些朋友不同,你不属于这里,所以,我也自由许多。”
   她的这句话,让沈年心中一阵失落,原来自己在她心里,只是徘徊在她的世界之外的人,没有负担,所以也不会有结果。
   丁骏见他半天不说话,主动问他:“那些卡片,是你画的吗?”沈年点点头,嘴角微有笑意。
   “画得很好。”
   “小伎俩而已,博你一笑。”
   他的目光温柔含情,话语似一股暖流,带着聚拢人心的力量,丁骏略感不安,视线游离,转移话题,“为什么到雁京来工作?记得你说不喜欢这里的雾霾。”
   想见你!离开雁京的这些天,思念成狂,精神疲累得几乎奔溃,因此一得到来雁京工作的机会,立刻奔赴。
   心里默默的想,可沈年很清楚,此刻说出来并不合适,转而道:“想换个环境。”
   “那就只能欢迎你了,住久了,也许你会喜欢上这里。”丁骏笑意盈盈,继而话锋一转,“你说有重要的事跟我说,是什么事呢?”
   沈年帅气地往椅背上一靠,看着她,表情里带着点狡猾:“我在犹豫,要不要告诉你。”随手拿起那只绵羊,他笑问:“小绵羊,你说,我要告诉她吗?”
   “你这个人!把人叫来了,你又不说了。”丁骏不满地娇嗔。
   沈年放下小绵羊,很认真地看着她,放低了声音,“如果我要说的事跟程慕泽的死有关,你还有兴趣听吗?”
   丁骏听到这话,笑容消失了。以为他那时只是说说,谁能想到他竟然付诸行动,心里顿时紧张起来,有一种真相将被揭露的恐慌。
   良久,她才用低沉的语气道:“我不是说了,别再跟我提这件事,我不想听。”
   沈年见她微微侧着脸,神情里还带着紧张和不安,忙道:“很抱歉,我实在是出于好奇,才去调查了真相。来之前我也是考虑了很久,觉得不把真相告诉你我不能安心。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对他的死一直内疚,flora,你不用内疚,他的死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丁骏生气地打断他,“你为什么非得这么执着呢,我根本不想听你说那些。”
   沈年并不气馁,反而劝她:“如果一件事明明过去很久,还能带给你伤害,我劝你不妨勇敢面对。”
   丁骏的目光跟他对视片刻,紧紧地抿着嘴角没有说话,于是沈年明白,她这是默许了。
   把调查经过大致跟丁骏描述了一遍,沈年还说出了自己的猜测,尽管他说得有理有据,丁骏还是瞪大了眼睛,难以接受他的话,摇头:“不可能,我不信,你在骗我,一切都是你胡说八道,我不相信!”
   面对情绪激动、有些失控的她,沈年的态度依然很沉着。对这次谈话,他是有备而来,如果她真的走出了过去的阴影,就不会连听到程慕泽的名字都这么敏感。
   坐到丁骏身边,沈年的手探着她肩膀,“冷静一点,听我说,我的推测并非没有根据,我去走访的那位金森教授也说,跟程慕泽一起遇到雪崩的某个人找他咨询过,如果你不信,我可以把那个人的病历复印件给你看,我费了很多周折才拿到。”
   见丁骏神情倔强地不说话,沈年继续引导她情绪,“你好好回想一下,那半年,你们有在一起吗?你好好想想。”
   丁骏缓缓地镇定下来,双手交握,仔细回想着程慕泽自杀前半年他俩的生活。
   那时候,他在波士顿,而她在费城,学业紧张,能见面相处的机会并不多,似乎有那么一两次,她去看他的时候,两人仅仅在见面时亲热了一会,却没有继续缠绵,她以为他是太累了,并没有往别处想。
   此时想来,他那时似乎是有些反常,他总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她,但她想捕捉他的目光时,他却回避了她的视线。以往,他俩去看望对方时,总会留宿一晚,但是那半年,似乎总是来去匆匆。
   想到他曾独自承受痛苦那么久,最后还选择自杀结束生命,那种钻心的痛就让丁骏不能自持,闭目片刻,眼泪潸然而下。
   沈年把她这个表情看在眼里,顿时回想起清迈的那个夜晚,他坐在她床边守护,也是这么看着她伤心,明知道眼泪不是为自己而流,却欲罢不能。
   沈年道:“我知道我调查出来的真相很残忍,可是,我真的不想看你再为他的死痛苦,你还记得清迈那一晚吗,你在酒吧里喝醉了,在嘟嘟车上跟我说,你一个人很寂寞,为什么他会丢下你一个人……我想,那时候我就开始心疼你了。”
   丁骏听到他忽然表白,震惊的睁开眼睛,凝望着他。其实,她又怎会不明白,男人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才会为她做任何事。
   房间里的空气渐渐变得暧昧,丁骏往后靠了靠,很快恢复了一点理智,抽泣着道:“我很感激……感激你帮我调查出这些,但是……我……”
   “我不需要你感激,那不是我想要的。flora,你这么聪明,不会不明白,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就连到雁京工作,也是为你而来,所以我恳求你,好好考虑一下,给我一个机会,我愿意用我的一切来换取你。”沈年终于说出了压抑在心底许久的话。
   多日来辗转反侧、难以成眠,都是为了对她的这份爱恋不能明言,如今既然有次机会,他下定了决心要把他的心情一一诉说。
   沈年迷恋地看着眼前这个令他心动的女孩,她在他心里整整两年了,再次相遇,爱的浪潮比初遇时更加强烈地拍打他的心门。
   既然认定了,那就必须坚持到底,不管人言、不问结果,他要争取一切的可能,来跟她在一起。
   他炽热含情的眼神和周身散发的那种热力让丁骏震动不已,良久,她才缓缓的摇了摇头,苦恼的把手插在头发里,轻抚发胀的脑袋,喃喃道:“你把我的脑袋弄乱了,抱歉,我现在没办法想那么多,让我安静一会。”
   沈年温柔道:“你可以慢慢想,给我一个答复。”
   见她发丝滑落,他情不自禁的替她拢了拢头发,手指轻触她脸际,这个男性化的温柔小动作让丁骏微怔,抬起头看他,“不行的,我做不到。”
   “你没试试,怎么知道做不到?你不觉得我们很合拍吗,就像书里形容的那样,一种似曾相识的默契感。我知道我来晚了一步,我也恨我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来雁京找你。”
   大概是因为激动之下语速过快,他不标准的国语吐字并不十分清晰,丁骏从来没见过他这般表情,在她的印象里,他一直是温暖又和气的,可是现在,他把她的肩膀握得好疼,一副她不答应就不让她走的样子。
   他的思维是美国式的,喜欢一个女孩就会想去争取,不管代价多大,只要他喜欢,他就觉得值,她不一样,她有太多的身不由己。
   含泪凝睇,她美丽的眼睛像是天上的星辰,用不着任何语言,就能让人迷失在这两簇火焰中,就连轻声叹息,听在他耳朵里也是绕梁三日、回味无穷的销魂。
   就在他的嘴唇擦到她脸颊的时候,她忽然醒悟过来,推开他,怒道:“你别这样,我就快结婚了。”
   沈年也生气了:“你在自欺欺人吗,你根本没有走出过去的阴影,就要用自己的婚姻为死去的人殉葬,这不是打牌,重新洗牌要付出很大代价,我不知道你们……”
   他本想说你们中国人,话到嘴边又刹住,改口道:“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懦弱,不敢面对自己内心真实的情感,你不喜欢我,今天就不会来。”
   天,他又这么一针见血。丁骏脸涨红了,被说得哑口无言,是啊,如果不想给他机会,何必出来见他,自己总是这么矛盾和纠结。
   可是被看穿了的内心,又是那么软弱无力,她沉默着站起来,无言以对,眼睛里噙着泪水,离开时,她哽咽道:“我感激你为我做的一切,可我别无选择。”
   哪怕是相见恨晚,也只能有缘无分,以她目前的处境,不能回头,也没法回头,否则就会变成《圣经》里索多玛城的盐柱,永远被困在死海边,不得脱身。
   她是这么无情,沈年心里很难受,闷坐在那里怅然失神。
   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直到服务员进来告诉他,餐馆已经打烊,沈年才意识到,已经很晚了,掏出钱夹准备付钱,服务员道:“丁小姐是我们的股东,她来吃饭免单。”
   “多少钱?我照付。”沈年心烦意乱地抽出信用卡,啪一下放到桌上。服务员撇了撇嘴,只得把价格告诉他。付了钱之后,沈年离开,没忘记带走他的小绵羊。
19|第19章 唯不忘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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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骏回到家,走到自己房间里才看到易初阳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书在看。
   看到丁骏的一身黑色皮衣,易初阳眉头皱紧了,“我不是让你以后别再飙车吗,怎么你总不听啊,摩托车骑那么快多危险。”
   “这几天工作压力太大,我散散心。”丁骏走到衣橱前,找了件睡衣想换下身上的衣服。转脸看着易初阳,见他也正看着自己,那表情似乎不怎么高兴,她回过头,没再说话。
   “真想不通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爱好,谁教你的,都把你带坏了,干什么不好,要当个飞车党。”易初阳还在愤愤不平。
   “至少我没去火车站抢包。”丁骏反诘道。
   易初阳这才笑起来,放下手里的书,走到她身后,双臂搂住她,手探向她胸口。丁骏心里一沉,胳膊肘支开他。
   “怎么了?刚去跟谁约会了,回来了连碰也不让我碰?”易初阳调侃笑道。
   他本是无心一句话,丁骏却心虚起来,勉强道:“没有,别瞎说。”易初阳把脸搁在她肩膀上,呢喃道:“我是不会让任何人把你夺走的,如果有人敢对你下手,我就杀了他。”
   “是吗,那你干嘛不先杀了我?”
   “舍不得!小骏,哪怕你背叛我,我也舍不得动你一根头发。你说,我这是不是犯贱啊?”易初阳含着笑说。
   那个叫沈年的男人,他后来调查过,知道对方已经返回美国,也就没太放在心上。喜欢丁骏的人太多,那个人条件也没有多出众,只不过长得漂亮点,易初阳相信,凭他那点道行,还不至于打动丁骏的心。
   丁骏回过身,低声道:“我有点累,想早点睡。”易初阳听出她言外之意,心中虽有些疑惑,却也没问她什么,抱着她亲了亲也就走了。
   书房里,丁骏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相册,一页页翻看,手指轻触照片中人年轻的脸,他一直活在她心灵深处,从未曾走远。
   照片里的他,笑得多么阳光,属于他俩的那些日子,在她的记忆里永远带着温情的暖色,在异国他乡求学的那些日子里,他们每周通信,他会坐很长时间的车,从另一个郡的男校来看她,每次都带着她最喜欢吃的栗子蛋糕。寂寞的少年男女,对彼此的爱情是他们青春期唯一的情感寄托。
   雪崩后那半年……她如今一点也不敢细细回想,仿佛多回想一点都是残忍的,本以为真相会伴随着他的尸骨长眠于他葬身的山野间,没想到却还是有被揭开的一天。
   直到此刻,她也并不恨那个揭露真相的人,只有她自己知道,对他去世前那段日子的反常,她并非完全没有预感,只是她太爱他,不愿去深究真相,反而让他的心结越来越重,最终酿成悲剧。
   假如她能早早开导他,或许他就不会选择用那种极端的方式对待生命,这才是她对他的死亡感到内疚的深层次原因。
   一整夜,丁骏都在做梦,沈年和程慕泽的脸交替在梦境中出现,他俩好像合成了一个人,一会儿是他,一会儿又不是他,无论丁骏怎么想弄清楚那个人到底是谁,却怎么也分辨不出。
   惊吓中睁开眼睛,丁骏拧开床头的台灯,窗帘紧紧的拉上,室内静谧安详,只有闹钟滴答声宣示着时间流逝。
   难道这就是自己内心的欲望?丁骏被自己可怕的内心潜意识给吓住了,不敢去回想梦里那些凌乱的画面,慕泽已经死了,死了就不可能再复生,不管他的死因是什么,这个结果无法改变,另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变成他。
   一想到沈年,丁骏内心更多一重顾虑,心底那种莫名的情愫让她害怕,理智不断地提醒她,那个男人太危险,就像来自地狱的恶魔,在人前是天使一般的良善,身后有着有着深不见底的黑洞,足以摧毁她目前所拥有的一切。
   不能让生活脱离正轨,不管是为了谁,丁骏默念着这句话,拉开床头柜,拿出里面的浅蓝色盒子,将盒子里那枚钻戒戴在手上,灯光下,钻石发出冷冷的蓝光,大小和她纤细的手指比例恰到好处,因此看起来格外美丽。
   就像这钻戒,太小或太大和手指都不相衬,人也如此,必须待在合适自己的地方,一切才会和谐。
   公寓里,已经病了两天的沈年本在卧床休息,听到客厅里不断传来门铃声,勉强支撑着下床去开门。易思琦站在门外。
   “听说你病了,我专门让家里的保姆熬了鸡粥给你送过来。”她这么说,沈年没法不让她进门。
   “你怎么知道我病了?”沈年眼冒金星、喉咙肿痛,声音也因为发烧而变得嘶哑。易思琦道:
   “打你的电话你不接,我只好打到你公司,你的助理告诉我,你生病请假了。”
   “你打电话到我公司?”沈年的语气里明显带着不满。
   易思琦自来熟地到厨房拿了副碗筷,把保温壶里的鸡粥倒进碗里,笑道:“人家是担心你啊,你看你,病得人都瘦了,快坐下吃鸡粥吧,里面有虾仁、干贝和蘑菇,特别香。”
   沈年见她笑意盈盈十分殷勤,倒也不便推辞她的好意。
   粥的味道很好,可他依然食不下咽,心里总在想,如果是他想念着的那个人端来,哪怕是明知是毒药,他也会心甘情愿吃下去。
   对易思琦,沈年心里虽感动她来探望自己,却也遗憾这份盛情不是他目前最想要的,而他更明白,自己不能表达感激以外的情绪,不然眼前这个女孩很容易产生误会。
   易思琦见他睡衣外只披了外套,虽然病怏怏的,但看起来还是那么英俊,迷恋地打量他一举一动,视线最终落在他手上用黑绳系着的银制护身符。
   “这是什么,护身符吗,花纹好特别。”易思琦探头看看他的手。沈年拉扯衣袖遮住护身符,怕她索要,撒谎道:“是我奶奶给我的。”
   易思琦见那护身符花纹好看,又是他贴身戴着的,本想向他索要,但见他十分爱惜,急急忙忙就藏在袖子里,忍不住又看了一眼。
   倒像是在哪里见过,她心中忽生疑窦。
   然而,她并未把心中的疑问说出口,反而观察着沈年,见他无精打采的脸上除了病容似乎还有别的情绪,像是失恋了一般,整个人精神状态是疏离的。
   “怎么忽然病了?”
   “重感冒。”
   “没有别的原因吗?我看你好像除了感冒,心情也不大好。”易思琦很想探询他的心事,一双美眸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谢谢你来看我,我头疼得要命,不能陪你聊天,不好意思。”沈年匆匆吃完了鸡粥,客气地想请易思琦离开,怕这个女孩子的热情让他难以招架。
   “嗯,你好好休息。”易思琦听出他话里的意思,倒也没多留,只因她忽然想起来,沈年的这个护身符,丁骏曾经有过一模一样的。
   易思琦走了以后,沈年重新躺回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了,辗转反侧,脑海里都是丁骏美丽的身影,有泰国时的记忆,也有雁京的记忆,像幻灯片一样,在他脑海里不停转换。
   头痛得不能成眠,沈年发短信给丁骏,“我生病了,头痛得睡不着,跟我聊聊好吗?”很久很久,丁骏都没有回,沈年拿着手机一直等,直到深夜,也没有等到她只言片语。
   沈年疲倦地把手机丢到一旁,头埋进被子里,那一瞬间,他很想回到美国去,回到亲人身边,在他栖身的这个陌生的城市,他爱着的那个人一点也不关心他。
   好不容易在天快亮时睡着了,却又被一阵敲门声惊醒,沈年困倦地睁开眼看看,已经快九点,疑惑这个时候会有谁过来,透过猫眼却看到一个穿着工装的人。
   “您好,送快递。”门外的人自报身份。
   沈年更疑惑了,打开门,快递员把手里的包裹交给他,请他签字。沈年看到快递单上的地址和名字确实是自己的,把包裹签收了。
   打**裹,里面竟是一盒感冒冲剂和一把菠菜,他忽然醒悟这个包裹是谁寄来的,一阵狂喜之后却又伤心,她到底是心软还是心太硬?
   用那把菠菜熬了菜粥,又把感冒冲剂喝下去,沈年一整天魂不守舍,而同样坐立不安的还有易思琦,想了很久很久,她给她哥打电话。
   兄妹俩寒暄了几句,易思琦急着切入正题,“哥,骏姐跟你在一起吗?”“没有,我在外面。”易初阳此时正跟客户在某个会所消遣。
   “那她……你俩四月份就结婚了,你怎么不陪她?”易思琦心里焦躁,可又不知该怎么说。易初阳哧地一声笑:“我总要应酬的吧,哪有时间天天陪她。”
   “她会跟你结婚的吧?”
   “怎么了,你听到什么了?”易初阳警觉地反问一句。这个堂妹虽然头脑简单,但经常混迹于各种社交场合,对他们圈子里的消息十分灵通。
   “没什么,我就是担心啊,怕你们不能顺利结婚,喜欢骏姐的人那么多,我就是担心啊。”易思琦一想到沈年手上那个护身符,心里就膈应不已。
   易初阳冷冷一笑,“是不是你看中的男人对丁骏有意思?”“唉,不是啦。”易思琦对堂哥一语中的暗暗惊讶。他真是太聪明太聪明了。
   “是沈年吗?”
   易思琦吓一跳,赶紧否认,“不是不是,哥,你别瞎猜。”
   她的态度让易初阳没法不生疑,可他并没有把这种疑惑表达出来,反而问:“你在跟他交往?”
   “算是吧。”易思琦微微笑着。虽然沈年对她并不热络,但也没排斥她不是吗。
   “什么叫算是?没搞定?”易初阳问。
   “嗯,还差一点。”易思琦承认。
   易初阳脑筋一转,声音肃了肃:“你想得到他吗?”
   “那个……”易思琦不好意思说得太直接。
   “什么这个那个,想不想?”易初阳可没心思纠结小女孩的粉红心思。易思琦这才嗯了一声。
   “那就听我安排,我会帮你得偿所愿。”易初阳沉着地说。
20|第20章
  新来的策划部主管魏倩云表现卓越,寰宇集团的项目顺利中标以后,她在第一时间做好了一份详尽的计划书,丁骏看过之后非常满意,和谢如欢商量,缩短魏倩云的试用期。
   魏倩云毫无疑问是个聪明人,也诚心想在公司有所发展,提交的计划书可谓字字珠玑,连丁骏都不得不叹服,此人是堪造之才。
   “才一个月就转正,时间太短了吧?”如欢提出异议。
   丁骏却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她肯花这些心思,足以说明她知道寰宇的项目对我们公司的重要性,我付她丰厚薪水,她就得交出我满意的答卷、责无旁贷。”
   她们都知道,寰宇这个项目背负了她们全部身家,无论胜败,消息必定不胫而走,招牌打出来了,以后必然门庭若市。
   如欢迟疑着,试探地问:“骏姐,外面都传言说,是阮崇灏在寰宇的董事会上力排众议,说服了董事,他们才把新综合体的项目给我们。”
   丁骏听出弦外之音,视线从文件上转移向如欢,眼神中蕴含着不易察觉的笑意,“寰宇地产是钟家人的,阮崇灏虽然有股份,但最终决定权在钟家人手里,投票的话,他也只有一票,寰宇三十几个董事,他怎么可能一一说服。”
   “他只要说服钟奕铭就够了。”
   “聪明!”
   “这个项目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对提升公司形象太重要了。”
   丁骏浅笑,心里明白,尽管如欢心里还有疑虑,但至少寰宇这件事让阮崇灏在如欢心里少了几分恶感,她开始正视他,不再戴着有色眼镜。
   “坊间传闻往往有失偏颇,不可尽信,你若想真正了解一个人,还是在跟他接触后再下定论也不迟。”丁骏对阮崇灏的印象向来不坏。
   同在生意场,知道个中艰辛,对阮崇灏以往那些行为,以及流传在外的吸血鬼名声,丁骏也不想妄加评价。
   如欢没有说话,其实她心里对阮崇灏最大的疑问,还是那次导致他残疾的离奇车祸,在当时众说纷纭,却没有人知道真相。
   “初阳约我今天去看婚纱,我要先走一步。”没到下班时间,丁骏提前离开办公室。魏倩云刚好从办公室出来,看到她走向电梯,心生一计,去找秘书安妮。
   “丁总在吗?我有事情要向她汇报。”魏倩云故意扯了个慌。安妮道:“她刚走了,好像要回去试婚纱,丁总四月份结婚。”
   “好的,谢谢。”魏倩云压下心中翻滚的醋意,转身回了自己办公室。
   一关上门,她就打电话给易初阳,对方没接,于是她焦急的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思考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办?看着吧,我不会轻易让你们顺利结婚的,魏倩云在心里发狠。
   随手拿起一份待签的文件,魏倩云打电话给丁骏,“丁总,有一份文件急着找你签,你在公司吗?”
   丁骏此时站在大厦楼下,正等着易初阳的车开过来,心想反正也不急着赶时间,便道:“我在楼下大堂,你拿下来给我签。”
   易初阳的车开到丁骏身侧,司机下车替丁骏拉开车门,丁骏道:“等一下,我公司里有份文件急着签。”
   魏倩云拿着文件下楼,走向丁骏,看到她身后的宾利门开着,调整呼吸,从容的走过去,把文件交到丁骏手里,丁骏签好以后,她拿着文件返回大厦,整个过程,她没有看车里那个人一眼,却已经能感觉到他愤怒的目光追随着自己。
   丁骏哪里注意到这些细节,低头上车,易初阳吩咐司机开车,同时,他有意用一种漫不经心的语气问:“刚才那是谁?什么重要文件,还非得追出来找你签?”
   丁骏道:“是我们新招聘的策划主管,叫魏倩云,能力很不错,我跟如欢都很满意。寰宇的项目对我们来说是个大单,我必须扩大团队,才能提升战斗力。”
   “你整天想着战斗,有没有想想我,你的未婚夫每天都在希望你能好好陪他。”易初阳聪明的岔开话题。丁骏抱歉的笑:“我知道,等我们结婚了,好好去国外度个蜜月。”
   两人说笑一阵,易初阳的表情里看不出任何异样,可丁骏哪里会知道,他因为魏倩云的突然出现快气疯了。
   易初阳视线落在窗外,淡淡的笑意勾在嘴角,心里却在思索,很显然,魏倩云之前的行为是故意的,就是要让他知道,她已经成功的走到丁骏身边,准备一步步获得她信任,然后在其中兴风作浪,以此来激怒他。
   我会让你得逞吗?易初阳在心里自言自语,决定按兵不动。凭他对魏倩云的了解,知道对方此时一定在等他主动找上门,她巴不得看他炸毛,好跟他谈条件,自己若是中了她的计,势必要被她牵着鼻子走。
   既然她不自量力,那他就跟她斗一斗好了。易初阳心情复杂地看了未婚妻一眼,嘴角的笑越来越诡异。
   丁骏正在看手机微信上朋友圈的留言,有个疯子写了满屏的“我爱你”,怕是有几百句之多。
   疯子!她暗道一句,关掉了微信。
   “看什么那么入神?”易初阳出其不意地把脑袋凑过来。丁骏吓一跳,幸好没被他看到刚才的留言,讪笑:“没什么,和同学聊聊。”
   躲避着他的视线,她的眼神游离,这个瞬间的细节被他敏感的捕捉到了,于是他立刻明白,她跟往常有些不一样,他在她眼里看到了另一个男人的影子。
   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是畸形的,怎么可能有幸福可言,易初阳心中对丁骏最后一丝怜悯也消失殆尽。
   魏倩云干等了两天,也没收到易初阳的任何回应,心下不免着急,但是有一点她确信不疑,那天他在车里不可能没看到她,以他以往的个性,绝不会坐视不理。
   她不怕他找上门来找她算账,她怕的就是他按兵不动,他可以等,她却耗不起,婚期将近,等他和丁骏结了婚,自己的胜算少了一半。
   城市的另一边,沈年和几个朋友约好了在土耳其餐厅吃烤肉,一进门,就看到时墨言的女朋友易绫夏跟他招手,在座的除了他俩,还有陈没夫妇和易思琦。
   要是知道易思琦也在,他不会来,可来都来了,总不好当着这么多朋友的面退出去。
   席间,易思琦忽然提议:“我哥就快结婚了,让我跟绫夏当伴娘,我们还少一个伴郎,沈年,你来当伴郎吧。”
   沈年哪里想到她会有这个荒唐的提议,立刻反对,“我才不去,我跟你哥又不熟。”
   打死他也不会去,难道要眼睁睁看着他心爱的人嫁给别人?虽然那天不欢而散,他对丁骏也还是控制不住的喜欢。
   爱情跟事业不一样,事业只要投入,只要方向正确,就有得到回报的一天,爱情有时候却是盲目的,然而,无法不爱,丁骏就是他心上的一道魔咒,得不到他最想要的,他宁愿单身。
   “不熟怕什么,你跟我熟就行,况且你又不是没当过伴郎,当伴郎对你来说驾轻就熟。来吧,大家一起热闹热闹。”易思琦一心想说服沈年,朋友圈里家世良好的帅哥不少,但她独独喜欢沈年。
   “我不去,我不喜欢热闹。”沈年再次推辞。
   哪知道,时墨言在一旁道:“我看思琦这个提议不错,沈年,你就答应了吧,当伴郎挺好玩的,还能在闹洞房时捉弄新娘。”
   沈年诧异的看着他,却见时墨言的表情高深莫测,仿佛在说,你不去就说明你心虚。
   “我真的不想去。”沈年实在不愿面对那样的场景,喜欢的人结婚了,新郎却不是他。伴郎虽然也带个郎字,却差得远了。
   这时候,陈没的妻子区茜子道:“上回我跟陈没结婚,我们电视台那些未婚的小姑娘都跟我打听你,想要你电话呢。你不是还没女朋友吗,不妨再去当一回伴郎,保准又能迷倒一片。”
   眼见大家都在帮腔,易思琦更来劲了,抱着沈年胳膊道:“你就答应了吧,大家都希望你去,你可别扫了大家的兴。我哥和嫂子都那么漂亮,伴郎也得找个漂亮点的才相称。”
   不知道是不是被嫂子这个字眼刺痛了,沈年嗯了一声,赌气般地想,去就去,看你见到我会不会惊掉下巴。
   易思琦见沈年答应,高兴道:“那好,答应了就不要反悔。”她想好了,婚礼将会是她和沈年第一次搭伴出场,她要正式把他引见给自己家人。
   丁骏和易初阳见面的时候,听说易思琦也会带着男朋友跟他们一起吃饭,很惊讶,“思琦什么时候有了男朋友,我怎么不知道?”
   “刚找的吧,我也是才知道,急吼吼非要带给我们看,还说要给我们的婚礼当伴郎,我自然乐得成人之美,猜你也不会不同意,所以安排了今晚见见对方,替她把把关。”易初阳在人前是个最尽职的哥哥。
   “好啊,我也想见见,看看思琦眼光如何。”丁骏哪里知道内有乾坤,很愉快的答应。
   “她的眼光一向不错,你应该也能看中。”易初阳语带双关的说。
21|第21章
  雁京的某个高档餐厅里,丁骏和易初阳早到一步,正在等待客人的到来。时墨言和易绫夏很快也到了,几个人一起等易思琦和沈年。
   当易思琦带着沈年进来的时候,丁骏猝不及防,脸上的表情瞬间凝住了。
   尽管只那么一瞬,她就恢复如初,细心的时墨言还是发现了什么,内心隐隐不安,他有意看了易初阳一眼,却见他淡定如常,像是什么都不知道,客气地和沈年握手寒暄。
   和丁骏握手的时候,沈年故意在手上用了点力,握紧她戴着订婚钻戒的左手,确信她手指会感到疼痛,才放开了手。
   易初阳和丁骏在主座坐下后,易家两姐妹分坐在他们夫妻左右,时墨言和沈年则坐在她俩身侧,趁着菜还没上,众人闲谈起来。
   无意中目光相对,丁骏很快转过脸去,沈年从她目光里看到了愤慨,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报复得逞的快意,转过脸故意跟时墨言交谈,看也不看她。
   易思琦很显然对内情毫无所知,和沈年说话时恨不得整个人黏到他身上去,收敛起平日里的娇蛮任性,看起来倒也一派天真烂漫。
   “筷子你用的惯吗,用不用给你上副刀叉?”
   “不用,虽然不经常用筷子,也还用得来。”
   易思琦哪里会知道,沈年自从到雁京工作,一日三餐都在练习用筷子,手指早已灵活许多,而他此举不是为入乡随俗,只为有朝一日和伊人共进晚餐时,不至于被对方视为另类。吃中国菜用刀叉,未免不伦不类。
   毕竟是年轻单纯的女孩子,自幼生活在父母的庇佑下,她并不太懂得察言观色,交往过的几个同龄男朋友,更像是玩伴和跟班,对于深沉成熟一点的男人,她缺乏深刻了解。
   对易思琦,沈年既不排斥也不迎合,他只是很有礼貌的、忍耐的,保持着与他的年龄和阅历相符合的、对女孩子应该有的风度。可丁骏毕竟心明眼亮,她分得出什么是真默契,什么是装样子。
   相比易思琦那种带着刻意的活泼,易绫夏和时墨言这一对很明显要安静许多,话也不曾说过几句,可无论时墨言做什么,绫夏总是依恋地看着他,目光中带着似水柔情;时墨言偶尔宠溺地用手指轻点她下巴,又或者替她拢一拢头发,看起来也丝毫不让人觉得刺眼。
   青梅竹马长大的玩伴,不经意间发展出来的情侣关系,那份亲密无间是旁人模仿和艳羡不来的。就像她和程慕泽,当初也是这般小儿女情状,只要碰在一起,眼中便只有对方,再无旁人。
   此情此景,难免不触景生情,丁骏视线一转,发觉沈年正在查看她的表情,她的表情略定,与他目光相接,忽然领悟,他是在场的人里唯一知道她在想什么的人,然而,他悻悻地转过脸去。
   一桌的美食,沈年味同嚼蜡。跟丁骏之间纵有心结,他也斗不过自己的感情,几乎快伪装不下去,几次想夺门而去。
   时墨言道:“你要是不舒服,就先走吧,何必勉强。”沈年误以为他话里有话,回道:“没关系,我没不舒服。”
   和他们各怀心事不同,易初阳的表情始终是淡而悠远的,维持着一贯的高深莫测,他一言不发,视线默默地扫视众人,暗自观察着每一个人的表情。
   晚餐结束后,众人一同搭电梯下楼。电梯里还有其他客人,他们六人站进来以后,更显拥挤。
   几十层的观光电梯缓缓而下,为了让客人更好的欣赏雁京美丽的夜景,电梯里光线很暗,透过玻璃,城市的五光十色尽在脚下。
   因为人多,易初阳怕未婚妻被人挤到,细心的把手搭在她腰间,丁骏则垂手而立。看到易思琦亲昵傍着沈年胳膊,不时靠在他耳边窃窃私语,丁骏强迫自己转过脸去。
   右手无意中碰到一个人的手,她本无心,哪知道那只手竟然从容捏住她小指,她吓了一跳,急急要把手缩回去,而他似贪恋那一点温柔,握住她小指不放,她佯作不在意,抬手轻拢发角,终究还是离他而去。
   从大厦出来,沈年懒得再敷衍,跟众人告辞之后匆匆而去,甚至没有跟易思琦打招呼。易思琦追上他,“你走那么快干嘛?后面又没有人追你。”
   沈年道:“我才想起来,实验室还有些事情没处理,对不起,你自己开车回去,我坐地铁。”说完,他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个怪人!易思琦在原地顿足不已。
   易初阳车上,丁骏道:“送我回家,我不去你那里。”“大小姐这是生气了吗?”易初阳慢悠悠道。
   “生什么气?”丁骏反问,心里却在暗暗惊诧。
   “沈年。”易初阳直言道。
   “狗屁,跟他有什么关系。”丁骏一反常态,很不淑女地骂了一句。
   “那好,算我小人之心了,我看见他才想起来,他不就是在陈没婚礼上向你献殷勤那个伴郎,鬼才知道他怎么会跟思琦搞在一起。”易初阳也没客气。
   “他没向我献殷勤!”丁骏恼怒地辩解。
   “那你这么生气做什么,我又没得罪你。”易初阳把丁骏的手扔回去,原本他一直温柔的攥着她的手。
   丁骏自知理亏,这才道:“我不是生气,就是有点累了,你不要多心。”“你没生气就好。”易初阳缓和了语气。
   丁骏不再出声,视线转向窗外。
   易初阳则转向另一边,心里暗自得意,今晚这一切就是让她知道,哪怕她是千金,乱发脾气的时候,他照样可以不买账,他对她,绝不是无条件的宠溺。
   回到家里,丁骏看着易初阳的车开出了院子,才着急的打电话给沈年,然而,半天打不通,心急如焚,她索性拿着车钥匙出了门。
   沈年下了地铁,走进自己住的小区里,没走几步,就看到有个女人站在他公寓楼下仰头张望,好奇心顿起,等他靠近了,看清楚是丁骏,心脏一阵狂跳。
   “大小姐这个时候大驾光临,是要兴师问罪?”沈年压抑着激动,言语中带着挑衅。丁骏瞪他一眼,他和易初阳别的不一样,挖苦她的腔调却是惊人的相似。
   “这里说话不方便,你到我车上。”丁骏并不跟他无谓置气,上了自己的车,给他留着车门。沈年犹豫片刻,也上了她的车。
   “你能不能别出来捣乱?”丁骏劈头盖脸的说。沈年的心瞬间冷了,反问:“怎么,你心虚了?”
   “我又没做亏心事,我心虚什么。沈年,你是成年人了,你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吗?易思琦是易初阳的堂妹。”丁骏气坏了。
   沈年没有立刻说话,端详着她的脸,揣摩她话里的意思,过了一会儿才慢悠悠道:“我跟她又没怎么样,你激动什么。就算我跟她在一起,你又有什么立场阻止我们?”
   “你自己心里清楚。”
   “我不清楚!”
   他在故意激怒她,想看看她这么晚找上门的真实情绪是什么。
   丁骏气得涨红了脸,认定他是故意的,“这么说你是铁了心要在我和初阳的婚礼上出现,你存心让我不得安宁是吧?我不得安宁,你就得意了。”
   “我得意什么,我有什么可得意的?眼睁睁看着喜欢的女人嫁给别人,你觉得我是个智障吗?我是不想让时墨言看出什么,才不得不答应。”沈年道。
   “你说什么,时墨言知道什么了?”丁骏大惊失色。
   见她花容失色、声音都在颤抖,沈年心头一动,辩解道:“我就是从他那里知道程慕泽和你的关系,我只听你提过慕泽两个字,无从下手,就去问了他,我没跟他说别的。”
   “时墨言很聪明的,而且他还是绫夏的男朋友,你怎么……我被你害死了。”丁骏气得呼吸加速。
   沈年道:“就算他知道什么,也只会以为我单恋你,对你并没有损失,你不必如临大敌,我们之间的事我不会跟任何人说。”
   “你别再跟易家人来往了好吗,我不想每天精神高度紧张,易初阳心思深沉、敏感多疑,他可不像他堂妹那样粗线条好哄好骗。”丁骏恳求道。
   “心思深沉、敏感多疑,这就是你对你未婚夫的评价?flora,你终将害人害己。”沈年心痛地说。
   丁骏自知失言,却不愿承认,“我不想跟你讨论这个,答应我,推掉伴郎的事,你会想到借口的。”
   她只想让他离开,离得远远地,停了停,又恶狠狠地补充,“你要是存心搞破坏,我不会放过你,大不了鱼死网破。”
   沈年道:“我做不到!”
   “你说什么?你!”丁骏气愤。
   “我不会让你结成婚的,你等着看吧。”沈年赌咒发誓一般握着拳。丁骏气得捶他,“你到底发什么疯?”
   沈年抓着她双手,阻止她再把拳头砸在自己肩上,“这话该我问你,半夜三更你来找我是为什么,嫉妒易思琦嫉妒得睡不着?”
   丁骏瞠目结舌,不知道自己哪句话让他有了这样的猜测,然而,他的话又尖锐地像锥子一样直刺她心,让她不得不审视自己的内心,是否真的如他所言,因为嫉妒而失去往日的淡定。
   “你不想让我当伴郎,找人换掉我好了,来找我发一阵疯,又是恐吓又是威胁要杀死我,我想问问你,你想干嘛?”沈年中文程度有限,并不明白鱼死网破的真正涵义,以为丁骏是要威胁杀了他。
   但是,他说话向来善于抓住重点,虽然个别语句词不达意,依然让对方无力反驳。
   丁骏被他气得哭笑不得,顺水推舟道:“对,你要是让我结不成婚,我就杀死你。”
   沈年松开手,认真地看看她,“你在杀你自己,不是我危言耸听,不幸福的婚姻等于慢性自杀,会让你失去生活的希望,整天疲于应付,却还要苦撑笑脸。”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幸福,你太武断。”丁骏反驳。
   沈年冷冷道:“如果你们的感情好,你们的婚姻美满,何必怕我会破坏,我有那么大杀伤力吗?还是你早就觉得我是个很大的威胁?”
   他的身体渐渐压下来,俊朗的脸靠近她,灼热的眼神敏锐地令她不敢逼视,温热的气息扑在脸上,更是令她双颊发烫。
   丁骏无力回答,和他久久对视。
   “人生看似漫长,但紧要关口只有几处,大多数时间是在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婚姻是人生最重要的一次转折,有可能影响你一生。”沈年深邃的目光直直地看进丁骏的心,说出来的话既语重心长又充满哲理。
   丁骏依然不说话,却又不能不为之心动。
   “迟早有一天,你会奔向我……与其等将来,不如你现在就跟我走,我们远走高飞。”沈年的目光中多了几分狡狯和让人无法拒绝的坚定。
   丁骏惊愕,“什么?”
   “你懂我的意思。”沈年明亮的双目仿若夜空里的朗星。
   “我不能。”丁骏颓然道。
   “软弱的女人!你还不如易思琦,至少她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沈年的语气中带着几分不屑。
   “既然你觉得她好,你找她去呀。”
   丁骏翻了个白眼,却看到沈年原本紧绷的脸上表情轻松许多,挑着嘴角像是在笑,知道自己又被他的话绕住了,很是不甘心。
   “你喜欢我!”沈年道。
   “妄想症。”丁骏否认。
   “你喜欢我!”沈年重复这句话。
   “你又抽风了。”丁骏骂他。
   “你喜欢我!”沈年依然坚持。
   丁骏拍他脑袋,“你脑袋卡住了?怎么尽说些重复的话?复读机一样。”沈年笑起来,手轻抚她脸侧,指尖逗弄她耳垂。
   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突袭丁骏心头,让她无法自拔地陷落。
   沈年见她不动,以为她是在鼓励自己的行动,大胆地凑过去在她唇边亲了亲,“去跟易初阳说清楚,你根本不爱他,你这样,对你自己和他都不公平。”
   “你下车去!”丁骏忽然道,声音颤抖着,掩饰着内心的慌张,她很明显的意识到,再不让他下车,她的防线就要彻底奔溃。
   沈年愣住了,然而他很快就发现,尽管她一脸的狠蛮,却也有着潜藏的脆弱,于是他想也不想,一把抱紧了她。
   “虽然我可能没法让你过上挥金如土的生活,但我可以保证,无论到了地球哪一个角落,我都能靠自己的大脑和双手养活你。”
   “我为什么要靠你养活,你这个疯子!”
   “是吗,遇到你还可以更疯!”
   我的天!丁骏在心里惊呼,可是浑身使不出一点力气去反抗,这个怀抱太过温暖、太过诱惑,她哪里招架得住,身体软了下去。
   他的感情太强烈,表达也太直接,让她害怕,就像一片茂盛的草原,她不能落下一点火星,哪怕只是一点点,也会将他烧成灰烬。
   手指缠绕在一起,他们舍不得放开彼此,就那样静静地拥抱着对方,就像在泰国那一晚,无需语言,一切都在心里。
   丁骏心里溢满了柔情,这种和一个人心心相印的感觉,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涌进她心扉,这一刻的感情,因为害怕失去,甚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
   终于明了,徘徊在他俩之间这种既强烈又挣扎的复杂情感并非一时的欲望,而是爱情不断累积的结果,边境车站的那次邂逅,一见钟情的并非只有他,她也喜欢他,不然不会有其后的结伴同行,只是她不愿承认、不愿面对,才让彼此折磨至今。
   她贪恋地在心里祈求,就让这个怀抱伴随她久一点吧,不管以后要承受多少风雨,记取此刻永恒的美丽。
   一个柔情的长吻过后,沈年一言不发下车而去,已经不需要再说什么,他的心,她都明白,就看她怎么做了,事到如今,无谓的纠缠已无必要,她将面临的,是对未来的选择。
22|第22章
  易初阳坐在车里,远远地看着沈年上了丁骏的车,两人很久都没下车,他的嘴角微微下撇,脸色看起来阴沉如暴风雨前的天气,十分可怕。
   魏倩云的小公寓里,打开门见到门口站着的人是易初阳,魏倩云欣喜不已。他终于还是来了,她的心思并没有白费。
   易初阳走进这个他熟悉的地方,却没有心思感慨,直言道:“我今天来,是要跟你谈个交易。”
   “你说什么?”魏倩云震惊的看着他。
   易初阳大大方方的坐到沙发上,带着点轻蔑地斜视着她:“你千方百计应聘去丁骏的公司,不就是想搞点小动作吗?我主动上门跟你谈,听你谈条件,够给你面子了吧。”
   魏倩云压抑住心头的愤怒,缓着语气问:“你想怎样?”“帮我盯着她,必要的时候,搞砸一切。”易初阳道。
   魏倩云不明白他的用意,“为什么,你不希望她事业有成?”“你不需要明白,照我说的做就行。”易初阳脱掉西装,解开袖扣。
   魏倩云注意到他这个动作,主动坐到他身边,试探的问:“我能得到什么好处?”“我!”易初阳嘴角挑着坏笑。
   “你未免太自信了。”魏倩云不甘心就此落败。
   “你不想要?”易初阳反问,眼睛里欲念闪烁。
   “当然想。”魏倩云一把抱住他。
   就在几天后,沈年正在实验室里分析一组化验数据,几个自称是hr制药亚洲区总部法务部工作人员的男人闯了进来。
   “你们有什么事?”沈年对这几个不速之客的突然到来很是惊讶,看他们个个皆是一脸凝重,想必是身负要务。
   为首的一个人告诉沈年,他涉嫌一起泄露公司技术机密的案件,法务部接到美国总部通知,要将他带回美国接受调查。
   沈年一头雾水,可他也知道,这些人是奉命而来,不会跟他多透露一个字,克制住心神,问他们,“现在就走吗?”
   那人道:“是的,你可以回家取护照和必要的生活用品,机票已经订好了,飞机两个小时后起飞,回纽约,我们只负责送你去总部,其他的一切概不知情。”
   “我能给我的女朋友打个电话吗?”沈年惦记丁骏,自己这么一走,她联系不上自己,一定会很着急。
   “对不起,我们接到总部指令,为防止泄密,除了你的律师,你不能打任何私人电话。”那人冷冷道。
   简直把自己当成犯人一样,沈年一阵气愤,却也知道气愤无济于事,只得跟他们一起回家取护照返美。
   他这一去,好多天杳无音讯。
   自从那次在车里交谈之后,丁骏就没再见过他,打电话给他,却总是打不通,不禁有些担心。就在她心烦意乱的时候,易初阳打来电话。
   “晚上一起吃饭吧。”易初阳的声音很温柔,想来是心情不错。
   “好。”丁骏定了定神,心想,也该和他摊牌了,婚礼在即,再不说清楚就来不及了。
   这几天,她一直在想,却也不得不承认,沈年虽然是个外来者、是个意外,而且这个意外一度让她很困惑,但他的出现,还是让她感受到不一样的情感。
   围在她身边的男人不少,可大多数是为美貌和家世而来,没有一个人像沈年这样,了解她内心的脆弱、怜惜她身不由己的处境。
   只有真正爱着她的人,才会观察她一举一动折射出来的真实想法,并且放在心上,沈年最动人之处,莫过于那份真挚的心意。
   没有比较她不知道,有了比较才发觉,和沈年相比,易初阳的行为因为太刻意而缺乏诚意,他有一百种花样讨她欢心,甜言蜜语也常常挂在嘴边,却唯独不会探究她真实的内心。
   自从沈年再次出现在她生活里,她经常想起他,尤其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就算手头有工作在忙,也会在某个瞬间想他,于是她做出了选择。
   “你今天忙吗,不忙的话,我们去领证吧,小骏,我们的结婚证还没领。”易初阳提议道。
   丁骏下意识的啊了一声,赶忙掩饰,“今天……今天没有时间,晚上我们吃饭的时候再谈。”
   “哦对了,有件事忘记告诉你,思琦去了美国,可能没心情当我们婚礼的伴娘,你再找个合适人选顶上吧。”
   “去美国?出了什么事?”
   “沈年出事了,听说很严重,思琦担心他,去他身边陪着了。”易初阳有意把这个消息告诉丁骏。
   “什么?”丁骏惊讶失声。
   “你还不知道吗,沈年牵扯进hr制药一桩泄密案,被召回总部接受调查,我听说是他助手举报的,他把公司的技术秘密以高价卖给了hr的竞争对手诺华,一旦指控成立,他这辈子就完了。”
   丁骏如遭雷击,震惊得无以复加,手机几乎要从手里滑落,脑海里一片乱糟糟的。
   原来他这些天不跟她联系,是这个原因,一阵焦虑,她不相信他会做出出卖公司机密的事,他一定是被冤枉的,
   “小骏——你在听吗,下班我去接你。”易初阳满意地挂断了电话。
   丁骏定住心神,打电话给在美国的朋友,程慕泽当年有个好朋友就在hr制药工作,不知道能不能从他那里得到一些消息。
   然而,朋友那里传来的消息却是残酷的。
   “我帮你问了十几个人,大家都不太清楚,我太太的叔叔在警方工作,从他那里倒是得到点消息,听说你那个朋友沈年这回遇到的事情相当麻烦,他在波士顿分公司工作时的女助手因为涉嫌泄密已经被正是提交到司法部门,那个女助手供出了他,说泄密是他指使的,而且——”
   听他忽然停住,丁骏心情一阵紧张。
   朋友顿了顿,又道:“听说那个女助手跟他还有感情纠葛,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情绪失控,两次企图自杀,目前事情还在调查,具体进展连我太太的叔叔也不十分清楚,但就目前得到的消息看,沈年凶多吉少。”
   还真够复杂的,丁骏叹息一声,向朋友道谢。
   可怜的人,为什么会惹上这种麻烦?丁骏忽然想到那个一直围绕着她的可怕预言,心中顿感凄苦无助。
   晚上,丁骏坐上了易初阳的车,仍是心不在焉,等她发现他的车正在往易家的方向开,已经来不及了。
   “怎么,我们不是去吃饭吗?”
   “是去吃饭,去我奶奶家,家里人在等你。”
   “不,我今天不想去你家。”丁骏忙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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