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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月溪-《 遇见你,遇见爱》

_3 乐一葵(当代)
   “沈先生,我想我那天说得够清楚了。”丁骏见他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眼神里情绪复杂,像是要挡住去路,俏脸微微含怒,先发制人。
   沈年见她莫名发火,心里针刺一般,反问:“丁小姐,我只是出来透口气而已,你以为我会说什么?”
   其实他心里更想说的是,你在心虚什么?
   丁骏被噎了一句,讪讪的垂下眼帘和他擦身而过,轻声道:“那最好。”
   见她像避瘟疫一样避着自己,沈年心中无名火起,负气道:“说实话,我并不认识你。”缓了缓,又加了一句,“我只认识flora,不认识你。”
   听到他的话,丁骏脚步只顿了顿,却没有回头,沈年转身而去。
   一口气下了楼,到楼下他才打电话给易思琦,告诉她,自己先走一步。他要离开这个场合,再待下去他就要气疯了。
   他做错了什么?和她那些追求者相比,是不是他显得特别不自量力?
   令他生气的不是她的拒绝,而是她对他那种躲避瘟疫一般的态度。同样是追求者,对阮崇灏她怎么就不像躲瘟疫一样,反而亲自追出去送他?
   没有叫车,沈年一路走在雁京繁华的街道上,看着这个城市五光十色的夜景,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觉得雁京如此陌生,陌生到他不愿意再多待一天,中国人总爱说美国人情冷漠,怎么他反而觉得这里的人更冷漠呢?
   也许她根本就不是那个跟他在清迈街头骑着小绵羊瞎逛一整天的女孩,她们只是长了相似的一张脸,灵魂完全不同。
   沈年在美国接触过这类女孩儿,上东区名媛,含着金匙出身让她们从小到大一路矜贵,金钱提升地位、背景造就品位,在上流社会圈子里,有钱不一定能赢得名声,但是囊中羞涩,就连入场券也难获得。
   就算是有些特里独立的女孩儿慧眼识才,不图名利不看地位,心甘情愿屈身下嫁,但这样的千金小姐,又岂是普通人养得起?就好比一盆娇贵的兰花,既好看又撑门面,可天知道有多难伺候。
   怀着极其郁闷的心情,他不知道走了多久,回到酒店时已经是深夜,洗了澡从浴室出来,习惯性的拿起手机看看,有个陌生号码发来短信。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冒犯。丁骏。”
   竟然是丁骏发来的短信,那一瞬间,沈年觉得自己的呼吸都要停了,眼前冒起点点金星,心跳如擂鼓,一口气憋在胸口上不来下不去,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让他心差点跳出来。
   脑子里转得飞快,他立刻想到,尽管她没有跟他联系,却也没有把他的卡片丢掉,这个发现让他兴奋地头皮发麻。
   竟会有这样的情绪,假如倒退十年他完全不觉得意外,人近三十还这样忽悲忽喜,情绪化地厉害,未免有种返老还童之感,自己是吃错药了还是受了魔女蛊惑?
   坐立不安,把短信反复看了几遍,他的心情始终不能稳定下来,看了看钟,想打电话给她又犹豫不决,时间毕竟太晚了,她会不会已经睡了?怪就怪自己洗澡时间太久,竟错过了跟她说话的时间。
   说服自己躺下睡觉,沈年闭上眼睛,却是睡意全无,只得又拧开台灯,把手机短信翻出来看,终于,下定了决心一般,他按下了那个号码,哪怕是把她吵醒,有些话他也要说。
   “我是沈年,对不起这么晚还打搅你,你睡了吗?”
   “没睡。”
   丁骏的声音听起来不像是有倦意,于是沈年道:“之前在会场,我的态度也有点过了,我向你道歉。”
   丁骏道:“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如此一语双关,令沈年喉头酸涩,隔了一会儿才道:“我以为你都忘了。”“没忘记也过去了,各自都有了新生活,何苦自寻烦恼。”丁骏的声音里多了一点清冷。
   沈年误会她意思,忙解释:“如果你是在说易思琦,我没跟她怎么样,既然知道你和易家的关系,我就不可能和她怎么样。”
   丁骏沉默了一会儿,才又道:“那就远离吧,别把关系搞复杂,对你我都不利。”
   “flora,程慕泽的死因我会帮你调查清楚。”沈年忽道。
   丁骏又沉默了,不过这回她没沉默太久,“你怎么知道他的,你调查我了?你凭什么调查我?”
   连听到他名字都如此激动,沈年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来不及多想,只顾安抚她,“你别激动,我是调查了一点,但这个名字却不是我调查出来的,是你告诉我的,你忘了?那天你喝多了,跟我说起他。”
   如此细心!
   丁骏有些意外,也有些感动,哽咽道:“你别搅进来好吗?我已经很累了,没有多余精力想这些事。程慕泽已经死了,我不想再提他。”
   她的声音里终于有了点失控,沈年听出她情绪波动,“可他的死折磨着你不是吗,你放心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让你摆脱心灵上的困扰。”
   “不用你管,多管闲事!”丁骏狠狠的挂断了电话。她很少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可不知为什么,对着电话那边的他,她就是能卸下淑女的面具。
   沈年被她一通抢白噎住,连辩解的机会也没有,就再次被阻隔在她的世界之外,只不过这次他消化很快,并且暗下决心,他不会就这么算了。
   她会这么激动,只能说明程慕泽的死还是她心里无法平复的伤痕,甚至她还要带着这样的伤痕走进婚姻,这无异于作茧自缚,如果她真的深爱着现任男朋友,那么对于前任的死亡早就该释怀了。
   有些事情,相见之初便已种下了,一眼万年,他不会忘记那个雾蒙蒙的清晨,他在边境小站的候车室里邂逅她。
   电话那边,丁骏扔了手机躺进被子里,心潮久久不能平静。
12|第12章 风声鹤唳
  已经很久没人跟她提起那个名字,知道他们那段的感情的人在她面前都竭力回避提起他,那是她整个少女时期唯一所爱,却只落得一个残忍的结局。
   这几年,无论怎么将精力倾注在事业上,她心里始终有一个黑洞般的缺口,是任何名利荣誉都无法弥补的,也是除了她自己以外,没有人能感知的,亲密的朋友和伙伴也好、男朋友也好,哪怕是小叔那样的知己,也没有细致入微到能观察出她的心事。
   偏偏那个萍水相逢的人,他一眼就能看穿她,把她的心事挖出来示众。丁骏下意识的摊开右手,看自己掌心中那道深深的纹路,本来她不相信,自己一生的命运就写在这些纹路里,直到慕泽的突然死亡,让她终于有点相信那个从她一出生就伴随着她的可怕预言。
   断掌的女人克夫,小骏,你的命太硬了……爷爷家那个善良却又迷信的老保姆曾拉着她的小手左看右看,不无担忧的念叨。
   老保姆的预言,一家人只当无稽之谈,她自己也从来不当一回事,然而,命运之神不会因为她的不信就放过她,没有任何征兆就带走了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脑海中浮现出他的脸,连同那个令她不敢回忆的黑色日子,梗在心头,眼泪滚滚而下,她一反常态没有克制,坐起来捂着脸任由泪水横流,就那么哭了很久。
   打电话给沈年,丁骏努力控制住情绪,“我的事你不要管,我自己会处理,你回美国去,好好生活。”
   “你到底在怕什么?”沈年的声音异常温柔。
   丁骏心中一颤,她也曾有此疑问,到底在怕什么?为什么当初听说他自杀,明明心中有疑问,却连调查也不肯调查,是不是她的潜意识里早有定论,才会畏惧真相?
   人已经死了,就算知道真相又有什么意义?每当想到这个问题,这句话就会自动跳出来把疑问挡回去,几乎已经养成了思维惯性。
   镇定了情绪,丁骏道:“我什么都不怕,你就不要妄加揣测了,你们美国人不是最讨厌别人干预你们的生活,怎么你自己又莫名其妙地想搅进我的生活呢?潇洒一点不好吗?”
   “我莫名其妙吗?原因你明明知道,你这样聪明的女孩为什么说这种傻话?很抱歉,我们‘美国人’习惯了说话直来直去。”沈年有意强调美国人那三个字,他不喜欢她提起那三个字时的语气。
   丁骏默然不语,这个人,外表虽然温和,说起话来却也是一针见血的犀利,这一点和记忆中那个人很像,吵架的时候会毫不留情地说她是笨猪,蠢得可以。
   本质上说 ,他俩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那时在旅行中她才会跟他结伴同行,只是她也知道,相似归相似,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人,也无法相互替代。
   意识到彼此间火药味渐浓,沈年略微调整了一下语气,“坦然一点面对这个世界,你会生活得更好,你连金三角穷凶极恶的毒贩都见识过了,还有什么比那种生死关头更可怕的呢?”
   “你的话,我会想。”丁骏看看床头的闹钟,已经是深夜,便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一早,丁骏刚到办公室,秘书安妮就跟进来。
   安妮道:“丁总,今天一早公司的电话就被媒体打爆了,都在询问您和阮崇灏的关系。”丁骏抬头峻然看她一眼,“你也关心这些八卦吗?”
   “不是的……我知道了。”安妮吐了吐舌头,赶紧见风使舵。虽说丁骏平常对下属很随和,但不代表下属可以随便议论她的私事。
   “不管他们说什么,你只需要回答不知道。”丁骏不想因为秘书的一句错话给外界无事生非的机会。
   这个世界很奇怪,但凡女人在事业上出点风头,坊间必然出现些捕风捉影的流言,不是说她跟老板或上司有染,就是说她靠身体讨好客户,好像女人到社会上做点事情,除了跟男人上床之外,没有别的途径。
   丁骏最气这样的谣言,有些男性沙文主义者这样想也就够令人讨厌了,偏偏很多女人也这样想,妄想加推测,谣言从这张口到另一张口,除了表达出羡慕嫉妒恨,并不能说出什么有见地的观点。女人才最会为难女人,这话向来不假。
   等秘书走了,丁骏才叫谢如欢进来,跟她说起这件事。
   丁骏笑道:“他对你可真舍得下本钱。”谢如欢雪白的脸上多了一层绯色,半天才道:“无聊!”
   “何必拒人千里,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丁骏知道如欢脾气,并不多说别的。谢如欢却不想谈阮崇灏,话锋一转,“要跟易哥解释一下吗?”
   “没什么可解释的,他还不至于相信那些乱七八糟的新闻。”丁骏淡淡地说,随手打开手边的文件夹。
   现代人除了跟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情,不会花费太多时间去关注别人的生活,即便是花边新闻,热度至多也不过两三天。
   谢如欢见她表情平静无波,显然根本没把这事放心上,忍不住劝道:“骏姐,有时候适当的解释还是必要的,除非你根本不在乎那个人怎么看。”
   丁骏微微一怔,视线随即又转移到文件上。谢如欢看出她是在掩饰情绪,适时的退了出去。
   想了想,丁骏还是打了个电话给易初阳,跟他提起前一晚的事。
   “虽然已经有人跟我说过了,但你要是想再说一遍,我也愿意洗耳恭听。”易初阳的语气跟平常并无不同。
   丁骏的追求者众多,当初他是过关斩将、费尽心思才走到今天这一步,因此对于此类传闻早有了免疫力。
   丁骏道:“我捐出那套画册仅仅是因为钟阿姨的盛情难却,阮崇灏会买下那套画册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甚至都没想到他会去现场。”
   易初阳道:“咱俩都快结婚了,彼此信任是婚姻的基础,你总不会认为我宁可相信外人的话也不相信你吧。”
   “我怕你误会。”
   “捕风捉影的事我怎么会误会。只不过,我确实也很好奇,他为什么会花大价钱买你那套画册,你上回不是跟我说,那套画册估价也就在六七十万左右。”
   “这件事说起来就话长了,不如晚上我们一起吃饭,我告诉你。”
   “好啊。”
   挂断了丁骏电话,易初阳趁着离开早会还有一段时间,上网浏览新闻,果然看到有些不知名的小网站煞有介事的把丁骏和阮崇灏的关系大加渲染。
   那个阮崇灏,坊间关于他的传言太多了,早些年驰骋商界风头一时无两,只因杀伐决断过于不留情面,得罪了不少人,也逼得很多人倾家荡产,在生意场上风评一直很差,直到这几年低调之后,给人的印象才渐渐好转。
   他的忽然出现,发射出的是什么样的信号?易初阳思考着,却是不得要领。
   魏倩云的电话打断了他的思路。
   “你的小骏又上娱乐新闻了,你看到没有?”魏倩云的声音里颇有几分幸灾乐祸。易初阳此时哪有心思跟她调侃,直言道:“有话就说,我一会还要开会。”
   “你又有了一个强大的情敌,不觉得周围已然风声鹤唳吗?”魏倩云依然不紧不慢,语带笑意。
   易初阳深知她性格,知道她是要卖消息,先故意刺激他一下,顺水推舟道:“那又如何,她只会跟我结婚。”
   “你就这么自信?”
   “因为她聪明,而我也不傻。”
   “我听说,阮崇灏是不请自去,颐兰会那帮阔太并没有邀请他,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是去捐钱,她们自然乐得欢迎。丁骏捐出去那套书阮崇灏根本没拿走,你想不到吧?”魏倩云终于抖出了包袱。
   易初阳疑惑了,“你怎么知道?”“我有耳报神,投行消息一向灵通。”魏倩云得意道。
   “别跟我来这一套,你怎么知道的?”易初阳没兴趣跟她兜圈子。
   “司徒大小姐,你忘了,她跟我是同学,跟丁骏又是死对头,互相看不顺眼。”魏倩云道。易初阳笑起来,“她俩几时成了死对头,我怎么不知道?”
   魏倩云道:“都是商场上有名的美女,家世背景又差不多,大家自然而然会把她们放到一起评价,丁骏漂亮,讨你们这些男人喜欢,风头一直压着司徒慧蓝,司徒慧蓝能看得惯她才怪。”
   易初阳大笑,不管什么样的女人,互相攀比是不可避免的,女人啊女人,到了什么时候才能战胜虚荣心呢?论能力论魄力,司徒慧蓝一点也不比丁骏差,只是心胸如此狭隘,难怪坊间大多数人觉得她比不上丁骏。
   “今晚能来吗?”魏倩云每天都要问这个问题,虽然常常得不到满意的答案,却还是不厌其烦。
   “不行,我有应酬。”易初阳拒绝的理由通常只有这一个。
   但就是这个理由,包罗万象,包括了一切可能,有应酬,应酬谁?是客户、商业伙伴、朋友,还是他那个未婚妻?这里头名堂太多,魏倩云从不细问,分寸她还是懂的,想得到易初阳这样的男人,最怕急赤白脸、暴露智商,何必逼男人说谎?
   当初她选择进投行替资本家当牛做马,很大的一个目的就是想在大客户中接触到这个阶层的人物,邓文迪的经历激励着一代又一代想通过婚姻和男人改变命运的女人前赴后继。
   为了能在用餐时有个安静的环境,易初阳包下了整个餐厅,吃饭的时候,丁骏告诉把事情告诉他。
   “这么说,阮崇灏看中的是如欢?”易初阳很惊讶。谢如欢长得虽美,但是冷若冰霜,一般男人都会避而远之。
   “是啊,起先我也不知道,但今年情人节他派人送了礼物给如欢,我才知道这件事,可惜得很,襄王有梦神女无情。”丁骏道。
   易初阳道:“其实我一直不知道,如欢在你家到底是什么身份,既不是你家的亲戚,也不是你父母的养女,单单是你的助理,不能住在你家吧。”
   “她是我认的干妹妹,因为一些手续上的原因,我父母当年没能办手续领养她,但一直把她当养女。”
   “到底是你干妹妹,还是你父母的养女?”
   “是我干妹妹。”
   “我还是不懂,你好好地认个妹妹干嘛?”
   “此事说来话长,以后再慢慢跟你说。”
   “现在就说。”
   易初阳很想弄清楚如欢的真实身份,不知道丁骏有没有察觉,反正他是察觉到了,如欢对他并不太友好,总是用一种带着怀疑的审视目光看自己,这让他心里不安,怕给她看出什么。
   “好吧,既然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
13|第13章 如欢
  原来,如欢是丁骏上中学的时候资助的一个贫困学生,当时学校号召给希望工程捐款,善良的丁骏就用自己的零花钱资助了十个贫困山区的女学生。
   “她为了报答你,就当了你的助理?可她怎么会住在你家呢?”易初阳问。
   丁骏道:“我上初三那一年,有一天学校门卫跑来告诉我,门口有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女孩来找我,问她什么,她也不说,只说要找丁骏姐姐。”
   “看来你很有名,只说了名字门卫就知道你。”
   “校花都是这个待遇。”
   “然后呢?”
   “我很好奇,就去门口看了,结果真的和门卫形容的一样,那个小女孩一身衣服破得不能再破,都秋天了,她只穿了一层单的,胳膊和腿一大截露在外面,脚上的鞋也破得露出脚趾头。”
   丁骏永远也不会忘记记忆里的那一幕,一个头发凌乱、破衣烂衫的小女孩可怜巴巴的用瘦成鸡爪一样的小手拉着她裙角,仰着脏兮兮的小脸,眼中含泪看着她,哽咽着叫她丁骏姐姐。
   “那就是如欢吗?她从家里跑出来投奔你?”
   “嗯,我问了她名字,果然是我资助的一个学生,她那时顶多十二三岁吧,比我小一点。我看她很可怜,就让她留在传达室等我放学。”
   “她该不会是从家里走到雁京的吧,天,那么小的孩子。”
   “你还真说对了,她就是一路从河北走到雁京,走了一个多月,一路上忍饥挨饿,鞋都走烂了,才找到我们学校。”
   “她肯定在家里遇到了什么,我猜猜,是被父母虐待了?”易初阳猜测道。
   丁骏点点头,夸他:“你真聪明!如欢以前的家在河北的一个山区,爸爸是个货车司机,拉货的时候因为一场车祸去世了,她妈妈带着她改嫁给一个农民,但是后来她妈妈在上山摘果子时不幸掉下山崖,她后爸又娶了一个凶悍女人,那女人经常打她,不给她饭吃,我寄去的钱,也给那女人拿给自己生的儿子用。”
   “小小年纪就受这样的罪,真可怜,所以她忍无可忍才会离家出走来找你?”
   “嗯,我带她回家,让保姆给她洗澡换衣服,才发现是那么漂亮一个小女孩,只是她身上新伤旧伤真是惨不忍睹,而且因为长期忍饥挨饿,瘦得可怜。我说要联系她父母送她回家,她不肯回去,又哭又闹,还给我下跪,说她宁愿死在外面也不回去,我就把她留下了。”
   丁骏说起当年的情况,却也隐瞒了一些事,易初阳跟她再亲,毕竟也是男人,有些事关系到如欢的隐私,还是不说为妙。
   “就这样收留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孩?丁爷爷丁奶奶、叔叔阿姨也答应?”
   “原本是不答应的,可是我跟小叔一起求他们,他们就答应了,后来我爸爸派人去如欢的家乡调查了,给了那家人一笔钱,他们答应从此跟如欢断绝关系。”
   “看来小叔是你坚强后盾,你做什么他都帮你。”
   “那可不,他最疼我。”
   “事情应该没你说的这么简单吧,如欢从来不笑,性格也孤僻,只能说明小时候的事在她心灵上造成了很大阴影,我猜她死也不肯回那个家,跟她继父有关。”易初阳很聪明的指出这一点。
   丁骏没好气的瞅着他,“作为一个聪明男人,你不该这么刨根问底,还瞎联想。”“好好好,我不说行了吧。”易初阳掐断了话题。
   “怪不得她对你忠心耿耿,原来是为了报恩,只是阮崇灏那个人,早些年风评不怎么样,如欢不一定会喜欢他。”
   丁骏点点头,“是啊,如欢喜欢的是别人。”“她喜欢谁?小叔吗?”易初阳反问。
   丁骏打他头,“讨厌鬼,你聪明的让人恨你。”
   易初阳忙求饶,“这也太好猜了吧,她性格孤僻,看谁都不在眼里,但小叔却是同一屋檐下朝夕相处的,而且还是她半个恩人。”
   丁骏悻悻道:“算我服了你。她对小叔的心思,别人看不出来,我可看得一清二楚,可小叔已经有绿绿了,小叔爱绿绿很多年,肯定会跟她结婚的,如欢跟他注定没有结果。”
   “那又怎样,结果远没有过程重要,爱而不得也好过心中无爱麻木不仁。”易初阳挑了挑眉毛,眼神中的意味淡而悠远。
   丁骏凝视着坐在她对面这个深沉得很少流露出内心真实情绪的男人,从来没发现他也会有这样的表情,似乎不是在对她说,而是在自言自语。
   “小骏,等忙过这段,我们商量一下婚期吧,我想和你长相厮守。”易初阳道。丁骏微怔,随即浅笑,“好啊。”
   为了掩饰心里的起伏不安,她拿起手边的杯子喝下去半杯水,想让他的话自动消弭在空气中。
   易初阳心知肚明,却也只当没看见。
   如她这般美好女子,若肯烟视媚行、婉转相就,只怕世间没有男人能抵挡这样的风华绝代。
   有些女人,美则美矣,毫无灵魂;而她恰恰相反,把自己看得太重,事事不甘人后,必要正气凛然,随时准备战斗一场,倒让身边男人没有了用武之地。
   易初阳细细端详着她,心里想,我是爱呢,还是不爱呢?
   吃过了晚餐,两人坐上车,易初阳问:“去哪里逛逛还是直接去我家?”“随便。”丁骏看着窗外,强迫自己安于现状,不去想别的。
   “那就去我家。”易初阳吩咐司机。
   他的私人公寓在cbd某栋大厦顶层,空中四合院装修得古色古香,丁骏很喜欢他家的布置,每次来都要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变化。
   “什么时候新买了一盆兰花?好特别,花像猴子的脸。”丁骏一眼便看到茶几上的兰花。
   易初阳正挂衣服,回脸一看,“哦,那是一个朋友从南美带回来的猴面小龙兰,你要是喜欢,给你拿走。”
   “这种娇贵的兰花太不好养了,你自己留着吧。”丁骏坐下。
   易初阳喜欢种兰花,家里有个温室摆放着各种稀有兰花,但丁骏知道,这些花离开他家都养不活,除了湿度和水分,还有主人的精心调养。
   易初阳扯开袖扣,走过来亲了亲她,“要说我养的最娇贵的花,非你莫属。”丁骏看着那盆猴子脸兰花,越看越有趣。
   易初阳洗澡去了,丁骏拿着手机给那盆奇怪的兰花拍照,有人发来短信。
   “明日返美。”
   不用多想也知道这是谁发来的信息,她已经删掉他的号码,却不能阻止他给她发短信。
   “一路顺风。”她给他回了一条。
   “能再见一面吗?今晚。”他又发来。
   “对不起,不方便。”她再次拒绝。
   很久,他没有再发来信息。丁骏叹了口气,视线落在那盆花上,那一张张猴子的脸,似乎都在笑她,笑她不能平静,心中总是因为那个人的存在泛起涟漪。
   当初对程慕泽也这样,两人吵架、冷战,他跑来求饶,她不想立刻原谅他,却又有着一种想爱理不理、又舍不得不理的复杂情绪。
   易初阳洗了澡出来,一边擦头发一边看丁骏,见她兴致勃勃地拍他那些兰花,悄悄走到她身边。
   夜里,睡不着的丁骏悄悄的从床上下来,走到阳台上,看着雁京五光十色的夜景,想着心事。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打了个电话给谢如欢。
   雁京机场,一身休闲装扮的沈年独自拖着行李走进候机大厅,到自助区排队等着打印登机牌。等他回过头,惊讶的发现丁骏在不远处看着他。
   她披散着一头栗色卷曲长发,一袭质地优良的黑色束腰大衣让身材看起来修长挺拔,颈间一圈橙色hermes丝巾,看起来既风姿绰约又古典优雅,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来了。”看到她,他心头的失落感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掩饰不住的惊喜,登机牌也不打了,拖着行李走向她。
   周围人影憧憧,她的周身似被轻烟笼罩,让他分不清现实和梦境,从黑暗走向光明,那份激动,也不过如此。
   乍然相见,恍如隔世,丁骏看着他过来,也上前一步,“我想了想,还是决定来送你。”
   他灿烂的笑容,陌生中带着熟悉,和她记忆中的另一个人有着惊人的相似,都是那么阳光般给人温暖,哪怕机场外满天雾霾,也能在看到他时烟消云散。
   “找个地方坐坐吧,我可以把机票改签。”沈年决定抓住难得的机会,跟她谈一谈。
   “不用了,不耽误你行程。”
   “你来都来了,也不在乎多花一两个小时吧,等我一下,我去改签机票。”
   怕丁骏会走,沈年把行李丢给她看着,自己跑去服务台改签机票。丁骏哭笑不得地看着他背影,就连偶尔的孩子气,也那么像。
   一瞬间,阴影兜上心头,她赶紧打消了念头,难解的惆怅又回到眼睛里,再次看去,忙碌的机场大厅已经看不到沈年。
   过了十几分钟,他才终于从人群中走出来,怕她等急了,干脆跑了两步。
   丁骏见他的头发些微有些凌乱,额头也像是有汗,拿纸巾给他擦擦:“怎么出汗了?”沈年接过纸巾在额头擦了擦:“这里的暖气太热了,服务台排队的人又多。”
   “是你太心急吧。”丁骏微微一笑。沈年也笑了笑,拖着行李带她走进机场的一家咖啡馆。
   外面人来人往,这里倒还安静,两人对坐,各自点了一杯咖啡。
   还没说话,沈年的手机在口袋里响起来,音乐是邓丽君那首熟悉的《甜蜜蜜》,丁骏心里一动,讶异地看着他把手机掏出来。
   “这首歌伴随我两年了。”沈年淡淡一笑,手指一划,接听了电话。大概是国内朋友的问候,他跟对方聊了几句。
   丁骏一直观察着他,五官立体、整张脸像雕塑般轮廓分明,嘴角微微带笑的表情很生动,让他看起来英俊中又带着很吸引人的男人味。
   好看的人不少,但是不以外貌自持的人姿态才会潇洒,沈年无疑就是这类人,跟他的职业一样,温文持重,接触过太多华而不实的人,早已过了会因为相貌而对别人产生好恶的阶段,因此他很入她的眼。
   沈年无意中瞥见丁骏的目光,以为是自己打电话时间过长,匆匆结束了对话。
   “你送我的护身符,我一直带在身上。”沈年把衣袖推开一点,给她看手腕上系着的黑绳,绳子上挂着那个银制护身符。
   “带着吧,这个护身符还是挺灵验的,没有它,我们在湄公河那次就危险了。”丁骏看着那个花纹古怪的护身符,感谢它的灵力。
   “你知道你笑起来给人什么感觉吗?”沈年神秘兮兮地问。丁骏以为他要说什么严肃的话,杏眼圆睁,“什么?”
   “百花盛开。”他笑。比起前两次见面时她盛装下的美艳,他似乎更喜欢她此刻的装束,起码看起来更随意,不那么让人感觉高不可攀。
   卷曲的长发蓬松如云,衬得肌肤白嫩如玉,她似乎不怎么喜欢佩戴首饰,只有一副珍珠耳环在黑发间若隐若现,说不出的婉转风情。
   要说沈年最中意的女子首饰,非耳环莫属,在青丝红颜间游走,一会儿碰碰她秀发、一会儿碰碰她粉颊,令人着迷。
   他不知多想伸手去抚摸一下她耳垂,双手紧紧握拳,生怕它们不受控制,会做出轻佻之举。想起两年前在泰国,看到她戴那一副蓝色流苏耳环,他曾不受控制一回,换来她白眼一双,可在当时,真真是甘之如饴。
   “此时天寒地冻,哪有百花盛开。”丁骏故意嗔怪地斜了他一眼,一颦一笑间却没有半点责怪的意思。
   沈年几乎呆掉。不是没见过美女,美国虽然没有中国这么多人口,但各色美女从来不少,可不知为什么,只有看到她,他心中才会产生一种惊叹之感,这样的女人,可遇而不可求。
   “我们以后还有机会见面吗?”沈年往前靠了靠,想离丁骏更近一点。
   薄施粉黛,她整个人娇艳得像一朵玫瑰,他情不自禁就沉醉其间。也许,早在边境小镇汽车站的第一眼,他就醉了,那种想讨好她、围绕她的感觉,像极了十几岁时的初恋,三魂掉了七魄。
   “我跟初阳就要结婚了。”丁骏主动道。沈年的表情呆了呆,不甘心的问:“你不想等查出程慕泽自杀的原因之后再做决定?”
   “没有什么特别原因,我也不想再继续纠缠那件事,我今天来就是想跟你说,别做些没有意义的事。”丁骏回避着他热切的视线,拿起银匙搅了搅面前的咖啡。
   “是你根本就不敢面对吧,怕那个结果会破坏你现有的生活,尽管你现在生活的也不是那么完美,但你更怕打破平静。”沈年确切的指出丁骏不快乐的真正原因。她明明对现在的生活并不十分满意,却不愿改变。
   丁骏沉默着,两人的视线对上,都没有说话。
   此时无声胜有声,有些人哪怕是一起生活,也未必能真正懂得对方心里的感受,人最了解的永远是自己,这个“自己”习惯了在人前隐藏,但总归还是有那么一些人,能够看穿雾障,看透真心。
   看着他清爽如林间清风的笑容,丁骏心里忽生疑虑,这个男人自己是不宜多见的,虽是男女有别,却从来不觉生疏,彼此间那种默契让她害怕。
   想到此处,她的眼角又有点湿,可不愿给他看到这样的表情,勉强打起精神,询问了一些他个人的情况,他自然明白她是要回避话题,顺水推舟的跟她谈起了自己。
   两个人都太专注,以至于没有发现咖啡馆外有人藏在一盆巨大的绿色植物后拿着手机拍他们。
14|第14章 婚姻的绊脚石
  雁京cbd某栋写字楼里,易初阳看到手机上发来的彩信,脸色暗沉、眉宇紧锁,他认出来,和丁骏对坐的男人就是在陈没婚礼上向她献殷勤那个伴郎,没想到他俩一直有联系。
   看来得快点结婚了,易初阳忽然就忧心忡忡,他迫切需要和丁骏之间瓜熟蒂落的关系,以维护自己在家族企业的发言权。
   早上,董事会刚否决了他提出的两项动议,却没有给出反对的理由,其实易初阳只要看到他叔叔易仰敬那种讥诮的眼神,就知道,只要是自己提出的,叔叔必然会反对,这几乎已经成了易氏高层人尽皆知的秘密,董事们大多趋炎附势,易初阳被自己的亲叔叔排挤,谁又会跟他站在一边。
   打电话给丁骏,易初阳问:“你在哪儿?”“机场高速,刚送完一个朋友。”丁骏并不会想到,易初阳已经知道她行踪。
   “一起吃午餐吧。”易初阳调整了一下情绪,并不想让丁骏听出他声音里的烦躁。
   “好。你安排好了,把地点告诉我。”
   午餐的时候,易初阳把秘书准备好的婚礼方案给丁骏看,让她选一个她喜欢的婚礼场景。
   “怎么这么急?”丁骏看着那一堆资料,疑惑的看着他。
   易初阳道:“不急啊,连带着筹备,也得半年,我们先选好了方案,以后的事情就可以交给婚庆公司了。”
   丁骏随便看了几套方案,“去国外办婚礼太麻烦了,我们家一向低调,我父母也不会赞成大操大办,选个酒店订几桌酒席,请一下亲戚朋友就好。”
   “我也是这个意思,太张扬不好。”易初阳想,只要她答应结婚,怎么办婚礼他都不在乎,反正他有得是钱,重要的是,把他俩的婚姻落实。
   “你安排吧。”丁骏没有提出别的意见,把事情都推给他。
   对自己的婚礼都如此不热衷,这哪里像个要结婚的女人,易初阳压下心头强烈的不满,笑意盎然:“你再想偷懒,婚纱也总得自己选吧,我们去一趟纽约,找vera wang给你设计一套婚纱。”
   丁骏只笑笑,未置可否,停了停,她又道:“既然我们已经决定结婚,那有些话我觉得还是说在前头好,你以前在外面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希望你别把外面的牵扯带进婚姻里。”
   她这话本是无意针对谁,只是一种泛泛的提醒,在易初阳听来,却戳中了他心虚的地方,他以为她是在暗指魏倩云,一时竟不知该怎么回答才好。
   “你不信我?”他只得消极地反问。
   “不是不信你,只是提个醒,婚姻不是保鲜柜,不经营,一样会变质。”丁骏倒也不想把话说得太直白,令易初阳不快。
   起码,跟她在一起这些日子,他并没有什么不堪的传闻传进她耳朵里,也或者,他善于隐藏,把不该给她看到的隐藏起来。
   丁骏并不是那种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女人,她对这个和她门当户对的未婚夫也相当宽容,公子哥没几个不花心,没几个不在外面有些花花草草,只要不给她知道,不让她下不来台,她并不逼他到墙角。
   “小骏,我心里只有你,你如此完美,我怎么看得上旁人。”易初阳似笑非笑地、驾轻就熟地哄着她。
   “我再好也不是人民币,以为人人都得爱我不可。”
   “是不是非得我把心挖出来给你看,你才能信我呢?”
   “那不用,我只要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行。”
   易初阳听到这话,倒抽一口气,丁骏这个女人太厉害了,一句良心就把他推到了道德审判台,让他不得不思考,怎样才能确保他们的婚姻万无一失。
   “你这话说的我都心虚了,小骏,我干干净净地走进婚姻,你会爱我吗?”易初阳聪明地把皮球踢了回去。
   丁骏看着他笑,心里对他的话倒也不无动容,肯下这样的保证,足见他对这桩婚姻的态度是郑重的,因此她也就亲昵的娇嗔一句,“傻瓜。”
   两人对视,有一种无言的情绪难以用言语来表达,心里都想对对方说一句话,可不知道为什么,话到嘴边,却还是说不出口,只得一笑了之。
   把未婚妻送到她的公司,易初阳约了魏倩云晚上见面,为了不让她耍出花招耽误他正事,他约她的时候并没有说明来意。
   但是,该来的总会来。
   以往,易初阳到魏倩云家第一件事便是做`爱,但今晚他没有,他甚至连西服都没脱,就那么坐在沙发上。魏倩云看出点什么,递给他一杯茶。
   “丁骏已经知道我们的事了,今天对我下了最后通牒。”易初阳对聪明的魏倩云并不隐瞒,开门见山的告诉她。
   魏倩云摘葡萄的手微微一抖,抬眼看他:“她真的知道?”易初阳道:“就算不知道十分,也知道个七八分。”
   “那你今晚过来,是想和我谈分手?你总不见得要取消跟她的婚约。”魏倩云心情一落千丈,却还是强撑着不闹情绪。
   易初阳道:“我跟她婚期都定了,怎么可能取消。对不起,倩云,你这边我没法兼顾。”
   魏倩云顿时怒不可遏,像母狮子一样跳起来,“你就这么着把自己卖给她?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这代价是否太大了,你根本不爱她,你爱的是我。”
   事到临头,眼看着唾手可得的荣华富贵化作泡影,她终于撑不住了,脸上垮下来那种失望易初阳一眼便看穿,却不想戳穿她,摇了摇头,自嘲道:“我处处受制于人,有什么资本谈爱。”
   好个以退为进的说辞。
   魏倩云深知他不仅城府深,心肠也特别硬,不再吵闹,而是用迂回策略,主动伏低做小:“我并不介意名分的,只要能跟你在一起,我们小心一点,丁骏不会知道的,等你把易氏的主动权夺回来,给她知道又怎样?”
   “那是以后的事,目前我不想冒这个险。你头脑聪明又肯吃苦,离开我未必没有更好的发展和归宿,我有苦衷不能抽身也就罢了,你何苦困死在这种复杂关系里。”易初阳轻叹着。
   其实他也知道,她并不是不爱他,只是她也爱他的钱,爱他的身份。他要是不明白这一点,那他就是个傻瓜。他俩当初一拍即合,很快如胶似漆,靠的也是这种彼此了解。
   虽然无情,却也是为她考虑,魏倩云更不甘心了,依偎着他撒娇,“你只说你爱不爱我吧?”
   “小傻瓜,这有何区别,反正我们是不能在一起了。”易初阳抚摸着魏倩云的脸颊。忽然,他心中一凛,想起自己午餐时和丁骏的对话,与此刻何其相似。
   手缓缓的放了下去,他心里有一种诉说不出的压抑,让他觉得自己很孤独、孤独到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人真正了解他。
   魏倩云端详着他表情的变化,见他原本冷漠的表情里闪现一丝忧伤,以为他是舍不得自己,心中剧痛,抱着他肩头哭起来。
   易初阳没有说话,轻拍着她的背安抚她。女人就是好,想哭的时候能痛快大哭一场,不必打落牙齿和血吞,不必在意周围人的眼光,他身为男人,想哭都没地方哭去,只能咬着牙往前。
   刚把魏倩云这边安顿好,易初阳就接到母亲贺秀桢电话,贺秀桢让他尽快返回易家老宅,说是有急事跟他商量。
   最怕接到贺秀桢的电话,只因易初阳知道母亲没有要紧事不会晚上找他,既然家里有事,魏倩云这里自然是呆不住了,跟她告辞之后,匆匆离开。
   魏倩云脸上泪痕未干,看着他连安慰也不肯多安慰自己几句就那么走了,又惊又怒却又无可奈何,脑子里乱得很,她还没法思考该怎样面对这个局面。
   易家老宅,贺秀桢等儿子进到房间,才愤愤的告诉他,“你二婶今天吃晚饭的时候又夹枪带棒的想撵我走,好像这易家已经是她的天下,除了他们二房,别人都不能住在这里了,可恨你奶奶装聋作哑也不帮我说句话,气得我晚饭都没吃好。”
   “那您现在要不要先吃点什么?我去吩咐厨房给您炖鸡汤,不吃饭怎么行。”
   易初阳刚要出去,被贺秀桢一把抓住,按在沙发上坐着。
   “我现在哪有心情喝鸡汤,你告诉我,你什么时候才能从你二叔手里夺回控制权?”贺秀桢一张气白了的脸此刻还没有血色。
   易初阳道:“妈,在公司里建立人脉,安插自己的人马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的,二叔三叔那两只老狐狸在易氏几十年,江山早就固若金汤,我除非另辟蹊径,很难斧劈桃山,您再给我点时间,忍耐一下。”
   “你让我怎么忍,你二婶说的话你是没听到,给你听到也气死了,什么有教养的富家千金,我看她就是个屁,她有什么本事,不过仗着娘家有几个臭钱,从来没有在社会上做过事的寄生虫,反过头来嘲笑我,我辅佐你爸爸把公司上市的时候,她还不知道在哪里。”贺秀桢拿纸巾轻拭着眼角。
   易初阳见母亲委屈流泪,赶紧安慰,“妈,您放心,我不会叫您失望。我跟小骏的婚期已经商议好了,等我们结了婚,我就会想办法说服她关掉她的公司,进易氏来帮我。二叔三叔就算不把我放在眼里,丁家他们是无论如何不敢得罪的,只要小骏跟我一条心,我们一定能重夺大权。”
   贺秀桢听到这个好消息,暂时忘却了烦恼,看着儿子,“初阳,妈知道,让你娶一个你不喜欢的人是委屈了你,可你也想想,咱们周围这些人,谁不是这样过来的,我跟你爸爸倒是自由恋爱,可我们落得了什么结果,你跟小骏处好了,未必不能白头到老。”
   易初阳靠近母亲,“您说得是,我心里有数,我不是不喜欢小骏,只是她……聪明太过,反伤其神,让她对我百依百顺,像您这样心甘情愿相夫教子是不可能的。”
   “婚姻大事,哪有十全十美。不是我说,就你那两个叔叔,这些年在外头沾花惹草,包养小明星传得街知巷闻,你两个婶子再厉害也只能忍气吞声,难不成一把年纪去闹离婚。”
   贺秀桢拿这件事劝儿子想开一点的同时,心中也不无恶意的想,自己的丈夫虽然早逝,却从来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两个妯娌表面威风,夜深人静只怕也是守着活寡。
   易初阳道:“正因为我不要求完美,所以我跟小骏也就这样了,我们都知道这个婚非结不可,她是千金娇女,不可能下嫁没有背景的穷小子,而我需要丁家势力的支持,她也心知肚明。”
   眼见儿子把事情分析的头头是道,老于世故的贺秀桢心中却也不忍,这怎么说也是她的亲骨肉,她唯一的儿子,年纪轻轻心就这么重,让她这个当妈的怎么能不心疼。
   贺秀桢慈爱的抚摸着儿子头脸,“儿子,不要把事情想得太严重,你跟小骏当一对普通夫妻就好,你多宠着她一点,我不信有人的心是石头做的。”
   “嗯。”易初阳点了点头。母亲就像一个港湾,能让他在疲累之后获得安慰,尽管他的压力一半来自于她,却也是目前他心灵上最放心的依靠。
   从易家老宅出来,天已经很晚,易初阳打了个电话给他的助理,让对方去调查陈没婚礼上那个伴郎的身份,不知道为什么,他有种不祥的预感,那个人会成为他和丁骏婚姻的绊脚石。
15|第15章 战场
  丁家书房里,虽已夜深人静,丁骏却还在加班,寰宇集团那个项目投标第一审方案已经通过了,企划部做好了第二审方案,她必须尽快过目。
   相比招标方第一审的业务部门,第二审要面对的是寰宇集团董事,难度将更大,她们必须拿出行之有效且能令人眼前一亮的方案,才能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获得最终把方案送到董事长办公室的机会。
   小叔丁潜抱着一只胖胖的英国短毛猫进来,轻抚着猫柔软的皮毛,走到丁骏身边看看:“丫头,你每天这么熬夜拼命,会未老先衰的知不知道?”
   “你不也没睡嘛,半夜抱着绿绿的猫瞎逛,这猫脾气大,你不怕它挠你?”丁骏拿他女朋友的猫开玩笑。
   “它才不会挠我,不知道多听话。”丁潜笑着,坐在沙发上。
   看到丁骏忙碌的模样,他本想走开,可又忍不住道:“听说你跟那个人把婚期定了?”
   丁骏放下手里的资料,视线转向他,“什么那个人,你就不能好好叫他名字吗,他叫易初阳,不叫那个人。”
   丁潜道:“叫什么有何区别,就是要把你带走的人而已。你怎么就不能理解我的心情呢?丫头,你老叔这是舍不得你,不想眼睁睁看着你跳进个火坑还不拉你一把。”
   “为什么你始终对他有偏见?他不是火坑。”丁骏在别人面前对易初阳一向维护。
   “我信我的直觉,他不够爱你。”丁潜直言道。
   “你又来了,怎么岁数不大,却整天说些车轱辘话,阿潜,我发现你最近有点颠三倒四,是不是恋爱谈得太顺利,影响了智商?”丁骏跟这个同龄的小叔说话一向随意,并不把他当长辈。
   丁潜叹气,“我总觉得他让我不安,我也不知道哪里不安,要说你弟弟丁骁也是个不靠谱的小子,但比起易初阳,我觉得丁骁算是好的了,起码他不靠谱的光明磊落。”
   听到小叔对堂弟的评价,丁骏忍不住一阵笑,饶有兴致地托腮望他:“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呢,侄女结婚,你一个劲的泼冷水,易初阳哪里不好呢,你就差在公安局通缉犯名单里找他的名字了吧。”
   丁潜见她把自己的话不当回事,正色道:“那你告诉我,你爱他吗,非他不可吗?有没有为他神魂颠倒过?”
   “我不是小孩子了,我都二十七八了。”丁骏抗议小叔灌输这套少女才有的爱情观给她,怎么他跟绿绿那个小萝莉谈恋爱,想法也被小萝莉同化了呢。
   丁潜道:“你别跟我打马虎眼,你根本不爱他,你还是放不下那个程慕泽,别人不知道,我看得清楚。小骏,你把婚姻当儿戏,迟早有一天反受其害。”
   丁骏摇头,“婚姻稳固,也未必非有爱情不可,像我爸爸妈妈,他们就是家里安排的,不也照样过了几十年,还有二叔二婶,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
   眼见侄女如此消极的对待将来的婚姻,丁潜不免有些生气:“你怎么能说这种话,这是对自己不负责,枉你念了那么多年书,都白念了,谁说婚姻稳固跟爱情无关,都什么年代了,你能不能别用上一代人的观念来麻痹自己?你自己过得幸福不幸福,为什么要寄托在命运这种虚无飘渺的事情上?”
   “可慕泽不是死了?”丁骏反问一句。
   两人沉默一阵,丁潜站起来:“如果你真觉得易初阳好,想跟他结婚,那就收起你的心,好好过日子,别害人害己。”
   说完,他抱着猫走了,丁骏无力的扶额,想集中注意力看手里的资料,却怎么也集中不起精神。
   想了想,她打电话给易初阳。
   丁骏:“你真的想跟我结婚?是因为喜欢我?”
   易初阳:“不喜欢你还能喜欢谁。”
   丁骏:“可我的手相不好,算命的都说断掌的女人克夫。”
   易初阳:“说什么傻话,我不信那些。”
   挂断了电话,易初阳忽然醒悟一个道理,丁骏跟魏倩云、跟别的女人并没有不同,想控制她,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让她爱上自己,她心里有没有旁人尚不可知,至少他可以试着把自己装进去。
   婚事提上议事日程后,丁骏和易初阳不得不分出一点时间来谋划婚礼,尽管有的是人操持,自己的婚礼总不能一点也不操心。
   没有另购新房,易初阳的空中四合院已经能满足两人对家的要求,家具全套欧洲进口,各种器具也是按着两人的喜好采购,还有卧室的布置,贺秀桢专门找了有名的风水师来看,怎样摆放婚床和家具才能让他们夫妻关系更和谐,总之,一切都按部就班的进行着。
   为了寰宇集团新综合体的项目,丁骏带着谢如欢一同前往寰宇总部,参加董事会对项目投标人的现场考核。
   om公关的项目团队比她们先一步进会议室,浩浩荡荡足有十几人,反观丁骏这边,只有她和谢如欢两人坐在会议室外的沙发上等候。
   怎么才能让她们的方案获得寰宇集团董事们的好感,是她们迫切需要商议的。
   “如欢,ppt大片你最后再审查一次,等会进去以后你负责翻页,我来讲解。”
   对这场至关重要的项目考核,丁骏决定亲自上阵,白手起家投身商界这几年,经历过大小战役无数,她深知,有些硬仗是非得自己去打不可。
   虽说寰宇的这些董事和高管她能认识一大半,但生意场上自古讲究在商言商,人情和关系面临真正的选择时只能起到辅助作用,说到底能拿下大项目拼的还是实力。
   会议主持人宣布博朗公司的人进场的时候,丁骏深吸一口气,轻装上阵、自信满满的走进会议室,谢如欢紧跟其后。
   大屏幕上,投影仪将她们准备的ppt展现在众人面前,丁骏镇定从容的走到展板前,简洁明了的自我介绍。
   她落落大方的态度、恰到好处的语速、以及亲切温和的微笑让她看起来格外矜贵,在场的董事们不知不觉就被她吸引了视线。
   寰宇集团副董事长、寰宇地产执行董事徐天朔仔细聆听了丁骏的阐述之后,提出他的疑问:“丁总的报告写得简明扼要,但你所说的七天七个主题日是不是过于简单?换言之,你的推广计划重点就是把开盘日宣传延长至一周为限,每天围绕一个既定主题来进行策划和部署。”
   丁骏道:“徐董说得很对,我们这次推广计划的重点就是围绕主题日,相对于传统综合体楼盘营销的短期化策略,我们特别制订了一个延长计划,就是把开盘日宣传做成一个七日主题,七天里每天的主题内容都不同,届时我们可以邀请七位当红明星,让他们分别代表一个主题内涵,天空、海洋、大地、空气、森林,结合环保的主题,向公众宣传一个理念,即寰宇集团既注重资源的开发,也积极参与生态平衡的保持,雁京空气质量之差、雾霾全国皆知,环保是当下城市建设中公众最关注的主题,我们可以在每一个主题设计一个专用标语,比如,‘将蓝色还给天空’,同时,利用明星的号召力,我们还可以策划接力活动,看谁的号召力最大,如今明星都特别在意自己的话题度,只要我们的主题是健康向上的,借用明星效应未为不可。”
   这一段很有说服力的话语让在场的董事们纷纷点头,只是徐天朔的脸上却没有什么明显的表情,丁骏察言观色,知道徐天朔虽然私下里和蔼可亲,在生意场上却是个老谋深算的人物,自己在他面前决不能掉以轻心,如果不能得到他首肯,那这个项目就不会落到自己手里。
   徐天朔道:“除了主题日,不需要有别的吸引顾客和投资者的优惠政策?”
   “不需要,据我了解,贵公司已经在预售时给投资者降了两个点的利润点,我们博朗聘请最专业的精算师测算过,这样的优惠足以让各商家的平均利润率超过盈亏平衡点百分之五以上,这就足够了。我们要向投资者传达这样一种理念,寰宇旗下的综合体项目作为一种新兴的、一站式消费模式入驻到每个经济发达城市,我们做出的品牌要让消费者只要想到这种消费模式就会想到寰宇。”
   台上的丁骏思维敏捷、条理清晰,台下谢如欢细心观察着在场每个人的脸色,董事们表情各异,但不难看出,众人还是唯钟家人和徐天朔马首是瞻。
   钟淑怡一向偏爱丁骏,她脸上的表情是赞赏和愉悦的,但她的侄儿、身为董事长钟孝礼独子的钟奕铭,却是个出了名爱挑剔的人,尽管他和丁骏私交不错,却不见得会在关系到自家企业利益的事情上放水。
   此刻,钟奕铭的脸上并没有过多的表情,谢如欢于是将视线转到下一个人,却和一个冷冷的眼神不期而遇。
   阮崇灏的公司在寰宇地产有股份,也是董事之一,因此他会在场不足为奇,令如欢不安的是他的态度,他看着自己时那种旁若无人的表情,都在传递一个信息,丁骏在台上说了什么他根本不关心,他的注意力始终停留在她身上。
   如欢微微的侧过脸,把目光投向丁骏,见她正在回答某个董事提出的疑问。
   等丁骏说完了,阮崇灏忽然道:“我想问问丁小姐,对于消费者品牌忠诚度的培养和保持,你有什么看法?”
   谢如欢微微一愣,没想到看起来心不在焉的他问出的却是个敏锐的问题,不自觉的握紧了手,手心冒汗。
   丁骏的视线跟阮崇灏碰了碰,随即自信道:“谢谢阮先生的提问,大家都知道,寰宇集团综合体一站式消费的目标客户群是都市白领和高校学生,这部分人,尤其是前者的消费能力普遍不错,而且品牌忠诚度很高,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引导这部分人的消费观念,美国著名管理学家peter drucker有一句经典的名言,‘企业的唯一目的就是创造顾客’,而我们作为商家,手中握有资源,要做的就是把资源整合成一种便于大众接受的消费模式,从而引导大众消费,让他们心甘情愿掏腰包。因此我想说的是,推广一种消费理念,比折扣和优惠更能吸引消费者,因为我们面对的不是低端消费群,我们的综合体入驻的是全球一线品牌,当然,折扣是锦上添花,在开业之初为招徕人气未为不可,但这绝不是我们宣传的重点,因为我们做的不是折扣店,而是精品店,便宜不是我们的象征,品位才是我们的象征。”
   一长段发言过后,丁骏停了停,她要留足够的时间给在场的人思考,大佬们自有他们的思维方式,情绪的表达通常也不会那么直观,自己若是急于表现,反而弄巧成拙。
   递了个眼色给谢如欢,谢如欢会意,把手里的最后一张王牌展示给众人,那是她们为寰宇集团拟请的品牌代言人、国内红得发紫的某位男明星,他端着酒杯和丁骏合影,俊男美女相得益彰。
   这个男明星作风非常低调,几乎过着深居简出的日子,但只要一有他的新片上映,必然能引起媒体极大的关注度、而且尽管他获奖无数,却极少有不利新闻,属于特别注重保护自己形象和隐私的艺人。
   谢如欢道:“我们已经跟他接洽过,他表示,只要档期允许,会尽量空出时间配合寰宇的前期宣传工作,要知道,当年大导演王家卫为了等他的档期,足足等了三年。”
   “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所不同的只是价钱是否能让对方满意。”阮崇灏语带讥诮的插了一句话。
   丁骏对他这句话里的意味心知肚明,瞥了如欢一眼,莞尔笑道:“阮先生这话很对,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但是钱买不到品位,普罗大众,能成为艺术家的人少之又少,而艺术家的伟大之处在于,能将自己思维独特的创造性用艺术的形式表达给大众,涂鸦是街头艺术,能创作出殿堂级作品的才是传世的大师,这和我们公司替寰宇设计给消费者的理念一样,我们不需要普世的存在,要的是让一部分人消费得起、而一部分人只能仰望,只有这样才能成就真正有价值的品牌。”
   谢如欢感激的看了丁骏一眼,丁骏却是淡淡的笑着不再言语。阮崇灏似乎对她这个回答也很满意,跟身旁的钟奕铭交换意见。
   钟奕铭道:“感谢丁总精彩的演讲,我还想问一个问题,你认为你们公司和其他国际性的公关公司相比,最大的优势是什么?如果你承接了我们集团的项目,将如何利用你们自身的优势?”
   丁骏怔了怔,听出他的话里有松口的意思,知道机会难得,立即道:“跟那些老牌公关公司比,规模不是我们的优势,但正因为那些公司规模大资历深,他们的团队不可能只承接寰宇一个项目,这势必要分散一部分资源,而我们博朗就不一样了,我们目前没有更大的项目,能把各种资源全力投入到寰宇的项目中来,我们对这个项目会更尽心尽力。”
   钟奕铭点了点头,没有再提问。其他董事也问得差不多,丁骏的表现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赞赏。
   从会场出来,丁骏习惯性的吐了口气,也不知道是会场的暖气太足,还是心里太过紧张,她的脸蛋儿看起来红红的,更增娇艳。
   看到阮崇灏拄着手杖从会场出来,丁骏主动向他走过去。
   “谢谢。”丁骏由衷的说。
   之前在会场,当其他董事转着各种心思一言不发的时候,只有他及时的提出疑问,丁骏知道,那些疑问也是在场的大部分人心中的疑问,只不过碍于各种原因,谁都没有提出来。而一旦有人提出来,丁骏就能更好的向众人阐述她的观点,推销她的计划,这无疑是在助她一臂之力。
   “你懂我,她不懂。”阮崇灏轻叹一声,视线淡淡的看着前方。
   “她懂,只是她需要时间。”丁骏道。
   目送阮崇灏进电梯,丁骏返回头去找谢如欢。
   她很聪明地没有在谢如欢面前说什么,因为她知道,如欢心里有数,阮崇灏是为她而来,只听了这一场他就走了,说明他对谁中标并不感兴趣,他来只是为了投她们一票。
16|第16章 死亡之谜
  谢如欢告诉丁骏:“刚才寰宇的宣传总监薄荷通知我,董事会会把今天各位董事现场评标的结果做成材料上报钟董事长,由钟董事长最终拍板决定。”
   “找个时间你私下里请薄荷吃饭,对了,也请上仲禹。”丁骏道。
   谢如欢诧异的瞪大了眼睛:“骏姐,原来你知道他俩的事,恐怕这件事在寰宇都是个秘密,钟奕铭都未必知道他最得力的两个助手在偷偷谈恋爱。”
   丁骏自信的笑:“我什么不知道呢。有些事我不知道,只是装不知道。”谢如欢在心里思量她这句话的深意,幽幽叹气。
   想起什么,丁骏又道:“我要去美容中心做spa和足疗,不回公司了,今天这阵仗,实在是让我身心皆疲,急需补充能量,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谢如欢摇了摇头,“策划部主管招聘通告已经发出去快一个星期了,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合适人选,听说今天下午有个条件不错的人来面试,我想回去看看。”
   “你开我的车回公司,我打车过去就行,一定要选个合适人选,不然我宁愿那个职位空着。”丁骏把车钥匙给如欢,挎着包潇洒而去。
   美容中心spa室,丁骏惬意泡在巨大的豪华按摩浴缸里,滚滚的蒸汽将她的发际润湿,彤红的脸上细密的汗珠偶尔聚成一滴汗珠滑落,想起下午在寰宇集团会议室时的情形,那份紧张感还没有完全消失,好在事情进展都在她预想的方向内,只需再加把力必能成功。
   在水里泡够了,丁骏从水里出来,擦干身体,趴在床上等着美容师替自己做背部精油刮痧。
   美容师过来替她推背捏肩,提醒道:“丁小姐这段时间工作很劳累吧,伏案时间过长,肩膀都有点硬了,我建议你以后每天伏案时间不要超过八个小时,不然颈肩很容易劳损过度。”
   丁骏道:“没办法,我习惯了事事亲力亲为。”美容师道:“那就更该注意休息了,休息不好,做事还影响效率。”
   两人交谈一阵,没有注意到房间里走进来一个女人。
   魏倩云认出了丁骏,丁骏却不认识她,做完了刮痧之后,去隔壁的房间换衣服。魏倩云下意识的跟着她。
   装作也要换衣服,魏倩云从自己的柜子里拿出毛巾和衣服,目光偷偷瞟着丁骏。
   不得不说,哪怕是从女人挑剔的眼光来看,也得承认丁骏的确是个美人,身材就不用说了,白兰花一样白皙嫩滑的裸背在灯光下微微泛着健康的光泽,脖颈修长性感。
   魏倩云眼睛里简直要冒出火,她清楚地记得,易初阳有一次曾跟她说,丁骏那种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受观念束缚,不屑取悦男人,她一度信以为真,以为他跟丁骏在一起只是例行公事的敷衍,可现在看到真人,她才明白,自己傻得可以。
   男人何时才能不说鬼话?只怕不到了进棺材的哪一天,他们都不会收敛。魏倩云整颗心被嫉妒和受骗的愤怒占满了,让她几乎想冲过去把丁骏打一顿。
   丁骏已经穿好了衣服,从容而去。魏倩云匆匆也穿上衣服,跟踪在她身后。
   一出门,就看到一辆熟悉的宾利停在楼下,不用说也知道车里坐着谁,魏倩云目送丁骏上车,怅然若失。
   美国波士顿,沈年回来已经快一个月,处理完手头的工作,他准备好好调查一下程慕泽的死因,哪怕结果不能令丁骏改变她的选择,他也想解开这个谜团。
   到档案馆查询学生档案,颇费周折,他终于辗转找到了程慕泽当年的一个朋友。那个朋友是个台湾籍留学生,家境阔绰,跟程慕泽租住同一套公寓,房间门对着门,两人经常一起去打篮球。
   对于程慕泽的死因,这个朋友也是知之不详,提供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但是他无意中说起的一件事,引起了沈年的注意。
   朋友道:“他天生喜欢冒险,尤其喜欢登山,就在去世前半年还跟登山队的人一起去爬落基山,他们那次登山时遇到雪崩还出了点意外,我听说他和几个人被埋在雪洞里两天两夜,救援队到达时他们几乎冻僵了,好在有惊无险,最后都成功获救。”
   沈年道:“那他们有没有人严重冻伤?”朋友道:“这就不清楚了,本来他们也约了我一起去,我要参加皮划艇校际联赛,就没去。”
   沈年点了点头,心念一动,装作随意的问:“程慕泽的女朋友你见过吗?他俩……感情怎么样?”
   “见过很多次,flora来看他时经常和我们一起出去玩,她长得很漂亮,慕泽很喜欢她,说他俩从小就认识了,后来他死的时候,flora心都要碎了。”朋友说到此处,叹了口气,大概是回想起程慕泽,也惋惜他的忽然死亡。
   看来,他俩当初的感情的确是非常好,沈年心中不是滋味,转而又问:“程慕泽有没有跟你谈过他有什么精神方面的困扰?或者说,你从他平常说话的语气,能不能感觉到他的精神有点问题?”
   朋友疑惑的摇头,“他一直很正常,相当阳光的一个男孩子。我想想,好像就是那次雪崩事故之后,他有一段时间不大跟我们出去玩,下了课就闷在房间里,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沈年点了点头,又问了他几个问题,见没有什么进展,也就起身告辞。
   走在波士顿干净的街道上,沈年遥望湛蓝的天空,漫无目的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在脑子里思考,从程慕泽朋友的话里不难听出,似乎那次雪崩遇险在程慕泽心理上留下了一些阴影,至于为什么,只有当事人最清楚。
   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处街心公园,沈年信步走进去,人工湖在蓝天映照下风景非常优美,湖畔的绿地却因为初冬的冷风变成了一片金黄,不时有鸽子落在草地上觅食。
   一时兴起,沈年买了包鸽食喂鸽子,鸽子咕咕咕的叫,争相飞过来啄食着他手里的食物。灰色、白色,还有黑的,一个个圆溜溜的眼睛看起来非常可爱。
   忽然间,他脑海里闪过一道光芒,让他忽然有了一个猜测,只是这个猜测未免有点残酷,让他不愿去相信,可又不得不把这个猜测作为继续追查程慕泽死因的线索和方向。
   扔掉手里的鸽食,他站起来阔步而去。
   回到住处,沈年顾不上吃饭,上网查阅程慕泽朋友提到的那次登山队落基山冒险之旅的记载,在学校的网站上,耐心的翻看几年前的帖子,花了一晚上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给他看到了线索,并且按照帖子里提到的名字,查到了当事人。
   看看时间已经很晚,沈年关掉电脑,临睡前忽然很想打个电话给丁骏,找出她的号码,却没有点下去。上回在机场,她已经说得很清楚,她就要结婚了,言外之意就是让他别再找她,自己若一味执着、苦苦纠缠,只怕会引起她的反感。
   放弃了打越洋电话的念头,沈年去书架上找了一本厚厚的医学书籍出来,回到床上坐在被子里翻到某一页开始细看。
   会是那样吗?症结就在那次雪崩发生的意外?沈年边看边在心里思索,换做他自己,如果遇到那样的事,恐怕也会受不了,甚至绝望到轻生也不是没有可能。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沈年在第二天就去拜访了落基山冒险之旅的其他两位当事人,并且从他们那里得到了当时替他们做健康检查的那家医院的地址和医生的姓名。
   事情进展的超乎寻常的顺利,当那位金森教授知道沈年是受程慕泽的朋友委托来调查这件事的时候,主动向他说明了当时的情况。
   在当时,他和同院的另两个医生一起负责替遇险的登山队队员检查身体,并且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其中有一个人冻伤严重,后来不得不截去一条腿。
   “程慕泽的情况还算好,在医院住了几天之后他就出院了,我们见他双腿行动自如,谈话也很正常,就给他出了一份健康报告。”
   出于替病人保密的义务,金森教授并没有把那份健康报告拿给沈年看。
   沈年道:“那有没有可能,他在那次遇险事故里精神受到一定刺激,从而产生精神障碍?我曾看过这方面的案例,心理承受能力不是很强的人在遭遇突发事故之后,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留下心理阴影。”
   金森教授道:“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实有可能会存在,但是哈佛的登山队入会审查很严,没有接受过体能和心理两方面训练的人是不会被他们吸纳为会员的,我们对程慕泽进行过心理疏导,他除了开始那几天精神有点紧张以外,过后就恢复了正常。”
   沈年想了想,又问:“排除因为事故本身造成的精神刺激,如果是身体上的某些异常,有没有可能也会导致精神抑郁,甚至产生消极自杀的念头?比如,因为雪崩那次事故冻伤下`体造成erectile dysfunction,是有可能会让他精神崩溃的。”
   金森教授点了点头,“完全有可能,那几个队员里有一个人后来找我询问过这件事,为了保护病人隐私,我不能把他的名字告诉你,我唯一能说的是,我替他检查过,并且建议他去马萨诸塞州一个研究中心治疗,那里对男性生殖系统疾病有相当深入的研究。”
   “那这么说,程慕泽并没有因为此事来找过您?”沈年问。
   金森教授点了点头,透过薄薄的眼镜片,蓝眼睛看起来很深邃,随即他无奈的耸了耸肩,“后来听说那个小伙子自杀的消息,我也很吃惊,我受聘在医学院当教授的时候,他是我带的研究生之一,假如他不是早早去世,一定会成为非常优秀的外科医生。”
   “好的,非常感谢您提供的线索。”沈年站起来和金森教授握手。
   离开医院,沈年心情沉重,尽管没有进一步证实,他也已经能推断出导致程慕泽精神抑郁奔溃,并最终自杀的原因,对程慕泽那样心高气傲的人来说,那不仅关系到他的一辈子,也关系到他深爱着的那个女孩的幸福,因此他死亡的意外中又包含着必然。
   到底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丁骏呢?很显然她是不知道的,她一直把程慕泽的死亡归咎于自己的命运,沈年后来上网查过她说的断掌是什么意思,也知道中国人在某些方面非常迷信,但是,告诉了她,死去的人又不能复生,反而干扰了她现在的生活。
   可如果不说,难道就这样看着她在负疚中生活?
   跟她接触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沈年已经能感觉到,如果她不解开程慕泽死亡的心结,以她的心境,是很难去面对另一段爱情的,也就是说,她现在选择的婚姻,并不是她新生活的开始,只是她对生活的妥协,她需要一段婚姻让她循规蹈矩的生活不脱离正轨。
   就在沈年犹豫着要不要把他调查出来的情况告诉丁骏的时候,一个意外的机会摆在他面前。
17|第17章 重返雁京
  博士毕业后,沈年考取了医生执照,除了在导师莫里斯教授的指导下在哈佛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住院医生培训之外,还受聘于全球最知名的制药企业hr制药,从事抗感染类生物制剂研究工作。
   hr制药亚洲研发中心设在中国内地的某个研发基地缺少一名技术主管,人事部门曾经问过沈年意愿,他因为不想背井离乡就没答应。
   一直找不到合适人选,那个职位便空缺着,人事部门考察再三,还是觉得沈年最合适,为此,主管亲自跟他联系,想请他去中国工作两年。
   那个研发基地总部设在雁京,沈年考虑过后,决定接受人事部门的建议,去那里工作,反正他一直从事的都是研发性工作,也不存在换个环境能不能适应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那里如今有个他牵挂在心的人,这个安排就更加令他心动了。
   短短一星期,沈年就办好了去中国工作的手续,同时也在莫里斯教授那里请了长假,临行前,他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告诉父母家人,他要去中国工作两年。
   听说了他的决定,远在纽约长岛的沈太太很是惊讶,问儿子:“怎么想起来去那么远的地方工作?”沈年道:“公司在那边有个主管的职位空缺出来,我正好想换个环境,于是决定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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