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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月溪-《 遇见你,遇见爱》

_2 乐一葵(当代)
   flora忽然睁开眼睛看着他,清灵灵的双目因为泪湿而更显晶莹,“法师说我是断掌,会克至亲,你看我是断掌吗?”
   她把手伸给他看,他疑惑地看了看,没看出什么名堂。
   “我不懂这些。”
   “慕泽就是因我而死的。”flora瞬间泪如泉涌。
   沈年不知道她说的慕泽是谁,但看她如此悲伤的表情,也能猜到那人肯定跟她关系亲密,心头忽然一阵说不清的痛。
   脑海中忽然一道闪电,他想起来,他俩第一次相遇那天,她在车窗玻璃上写字,不就是一个“泽”字,原来她早就有了心上人,而且一直思念着已经死去的他,为此非常痛苦。
   “不要把别人的死亡怪在自己头上,哪怕是最亲密的人,死亡也只跟他自己有关。”沈年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得勉强说了这么一句。
   四目相对,她的手还放在他手上,他又低头看了看。
   尽管他不懂中国人说的手相是什么,但是她粉嫩掌心中央那道明显的纹路他却是能看出来的,难道这就是她说的断掌?这对他来说太陌生,他不知道这些东方玄学。
   然而他却听到了自己心跳加速的声音,flora闭着眼睛眼角垂泪的样子触动了他心底深处的一根弦,让他不愿放开她的手。
   这一只玉质纤纤的手,皮肤光滑柔软似是无骨,小巧精致的不盈一握,他想就一直这么看着她……
   第二天一早,沈年从美好的梦境中醒来,窗外已是天光大亮,他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去敲隔壁的房门,想约她一起吃早点。
   经过昨晚,他迫切地想看到她,看看她是不是已经从宿醉的中醒过来,心情有没有变好。
   敲了半天的门,没有人回应,他有点奇怪,叫她的名字,可还是没有人回应,这让他有点紧张,忽然又往不好的方面想,连忙搭电梯下楼去总台求助。
   总台的服务生告诉他,住那间客房的客人已经退了房。
   “什么?她退房走了?你查清楚,她真的走了?”
   “真走了,她一大早来办的手续。”
   “那她说了要去哪里吗,她坐什么车走的?”
   “她没说,我也没看到她坐车。”
   “那她有没有给我留字条?”
   “我查一下……先生,我想起来了,那位小姐临走的时候说有个东西要交给你。”服务生从柜台里找出一个盒子,交给沈年。
   沈年满以为会是字条之类的东西,哪知道打开一看,却见她平常戴在手腕上的那个银制护身符静静的躺在盒子里,这才相信她是真的不告而别。
   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涌上心头,沈年失落的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那个护身符,他忽然想,说不定她会去曼谷,自己可以去曼谷找她。
   有了这个想法,他立刻展开了行动,收拾行李,半小时之后,他就坐在了开往曼谷的大巴车上。
   他始终没有想过,自己这样去追寻一个虚无飘渺的影子是否理智,思念已经占据了他整颗心,有时候爱情就是这样盲目而狂热的,苦苦追寻一个昙花一现的身影,用尽全部热情。
   在曼谷整整找了两星期,他也没有找到期待的她,她就像一个气泡,消失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里,除了那个花纹奇特的护身符,没有留下一点影子。
   清迈的那家酒店应该有她开房时登记的身份资料,如果回去查一查……
   想法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就被他否决了,两个星期的寻找不果让他忽然意识到,她是根本不想再跟他相见的。
   这个念头像一桶冰水,让他发热的头脑瞬间凉透了。
6|第6章 重逢
  结束了泰国和柬埔寨的旅行,沈年再回到美国时已是四五月间,对flora的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变淡了,而他也渐渐相信,旅行中的艳遇仅仅是艳遇而已,再浪漫也不过是一场梦,他们终究要回到现实中自己的世界。
   难怪别人都说,时间可以治愈一切心伤,从最初那种辗转反侧的思念,到后来感情变得模糊,没有刻意,也没有回避,时间久了,他也会和别的女孩约会,和朋友出去旅行、参加各种运动,和与他差不多年纪的大多数年轻男人一样,人生丰富多彩。
   两年后的深秋,沈年从工作的医院回来,刚放下手里的书,就接到国内的越洋电话,对方是他读本科时的同学陈没,两人虽然在不同的学院,但因为都喜欢旅行,曾参加过同一个社团,并且结伴去过南美,因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你要结婚了,什么时候?”沈年惊讶的问,他这个好朋友一向是女朋友遍天下,竟然这么快就结婚了?
   “下个月二号,有时间你就过来吧,一切费用我承担,你要包机来也行。”陈没开玩笑地说。
   虽然沈年自己家境不错,但陈没更是个超级有钱的富家子弟,因此他也就不客气,“行啊,到了雁京,吃住你包。”
   说到雁京,他心里忽然冒出来一股复杂的情绪,记忆里的某个人似乎就生活在那里,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他也没有深想。
   “你把女朋友也带上。”
   “目前没有女朋友,就我自己。”
   “好吧,来之前跟我联系。”
   放下电话,沈年查自己的记事本看日期安排,他已经博士毕业了,正在哈佛的附属医院当实习医生,放个大假回中国一趟还是有时间的。
   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个被外公称之为故乡的地方,他想去看看,那里是不是真的像外公说得那样,红墙碧瓦,到处都诉说着历史和故旧。
   甚至,他心里忽然就有了一种奇怪的期待,会不会在那里见到她?
   尽管他知道自己这个想法很可笑,中国那么大,有十几亿人口,就算是雁京,也有两千万人,茫茫人海,怎么可能自己会和她不期而遇。
   一个月后,雁京近郊陈家庄园的草坪上,沈年穿梭在来往的宾客中,作为婚礼伴郎之一,一身笔挺西服的他很显眼,颀长的身材和潇洒的风度,让他很快成为在场的未婚女性的打听对象。
   “请问——”
   “请问——”
   女孩们为了找他搭讪,不得不找出一个个可笑的理由,而他作为伴郎,帮主人家解决宾客遇到的各种麻烦又是义务,因此他不得不一遍遍解释、一遍遍带领她们去找明明近在咫尺,她们却怎么也找不到的洗手间,包办了原本应该由服务生来解答的一切。
   就在他忙得应接不暇、头昏脑涨的时候,一个袅袅婷婷的身影映入眼帘。
   那个美人的到来让本来嘈杂的婚礼现场忽然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一样,出现了短暂的安静,无论男女,都在那一刻把目光分给她。
   尽管还有很多事要忙,沈年的目光却也不由自主的追随着那个身影几秒钟,不得不承认,他从来没看过这么好看的背影,每一分都浑然天成,露背礼服恰到好处的展示出后背上的蝴蝶骨,看起来性感无比,摇曳轻盈的步态,足以成为各种礼仪课的典范。
   然而,更令他惊讶的是,她偶尔的一回头,却让他看到了似曾相识的一张脸,真的是她吗?轮廓很像,细看又不像,两年前的那张脸清纯妩媚,却远没有现在这样艳光四射、令人不敢逼视。
   抓住婚礼的另一个伴郎时墨言,沈年故作随意下颌一抬,“那是谁?要去接待一下吗?”
   时墨言顺着他看的方向看过去,“哦,那个是我女朋友绫夏她堂哥的未婚妻,不用特别去接待她,她和陈家人很熟。”
   未婚妻,这么说的话应该不是她,不放心,他又问一句,“她怎么称呼?”
   “姓丁,叫丁骏。”
   竟然真的是她。
   一时间各种情绪涌上沈年心头,让他忽然觉得胸口像是被堵住了一样,赶紧深呼吸,他不知道自己再看到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可是他的目光又克制不住的追随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还记得我吗?还能认出我吗?
   脑海里转过许多念头,骨子里大胆的因子也开始蠢蠢欲动,沈年扭头向时墨言道:“既然是陈没的熟朋友,那就做个介绍吧。”
   时墨言先是不解地看了沈年一眼,见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丁骏,当即反应过来,笑道:“好,这就去,我跟她也熟。”
   两人穿过人群走向丁骏的方向,时墨言主动跟丁骏打招呼。
   “小骏,你来了怎么也不说一声,我到门口接你。”
   丁骏正跟几个朋友说话,听到他声音转过脸来,同时,她也看到了时墨言身边的沈年。
   他正微笑,和时墨言一样,穿着一身合体的黑色伴郎西服,打着银灰色领带,风度雍容中带着说不出的潇洒。
   只这么微微一怔,丁骏很快笑意温柔的看着他俩,“你今天是伴郎,忙得很,怎么好劳你的大驾呢。”
   “你是贵客,我们应该服务周到。”时墨言一边说,一边把视线转向沈年,介绍道:“给你介绍个朋友,美国来的沈年,也是伴郎之一,小骏是绫夏未来堂嫂,你们应该认识一下。”
   “沈先生,幸会。”丁骏落落大方的伸手跟沈年握手。
   她的态度谦和有礼,可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沈年从她的微笑和眼神里看不出一点她认识自己的影子,些微有些失望,只得礼貌握住那只纤纤玉手,也跟她客套。
   只有握住这只手那一瞬间的感觉,能让两年前的记忆复苏。那种皮肤和皮肤的触感,柔若无骨的舒适,电流一样通过全身,勾起他心底的一点往事,不知道她是否也有同样的感觉?
   面对沈年的失神,丁骏极有分寸的收回自己的手,寒星般幽深的明眸中不带一点嗔怪,反而显得很冷静。
   这时候,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从边上过来,先跟时墨言打了个招呼,随即亲昵的搂住丁骏的腰,“我到处找你,跟我来,我有几个朋友想见你。”
   眼见丁骏跟着他走了,沈年才醒悟过来,那男人一定就是她的未婚夫,远远地看,男人身材挺拔高大,和丁骏修长曼妙的背影相得益彰,堪称一对璧人。
   不想给在场的朋友看出自己对丁骏的过分关注,沈年找了个借口去忙别的事,意料之外的重逢就这样匆匆而散。
   婚礼很热闹,沈年却因为有心事而变得心不在焉,虽然他尽责的履行伴郎的义务,却总是着了迷一般寻找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她似乎很受欢迎,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而她和别人说话时的表情和姿态也绝不僵硬,恰到好处的妩媚让她看起来风情万种。有好几次,沈年都想走上前跟她谈谈,可始终陪在她身边的未婚夫,让他踯躅不前。
   真是荒唐,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瞻前顾后,不就是看到一个老朋友想过去打个招呼,关心一下她的近况吗,怎么搞得像是要做什么亏心事?
   于是,沈年大大方方的向丁骏走过去,让他没想到的是,没等他靠近,她已经独自走向另一边。
   沈年以为她是看到自己过来,故意要躲避,心里一阵懊恼,他并不知道,丁骏跟那群太太小姐闲扯半天,心里早已不耐烦,想找个由头离开,偏偏又被她们拉着不放,好不容易等未婚夫易初阳走开了,她也才找了个借口离开。
   看着她经过鲜花拱门时停在那里,像是裙子被玫瑰花的枝条勾住了,沈年主动走过去,“别动,让我来,不然裙子会被勾破。”
   丁骏抬头见是他,道了句谢。
   沈年细心的把勾住她裙子的玫瑰花刺理开,枝条上的花刺太多了,还很扎手,想用点力气,又怕把她的裙子扯坏,只能用手去捏断那些硬硬的刺。
   和她靠得如此之近,仿佛能闻到她身上的淡淡幽香,沈年掩饰住内心的激动,顾不得手指被花刺戳破流血的痛,故意调侃:“霉运的诅咒似乎又开始了。”
   “看来你的瘟神体质一直没变。”丁骏轻声道。
   对她的回答,沈年很高兴,本来她还以为她要装作不认识他,原来她只是不想在别人面前承认认识他。
   “那时候你去了哪里,我在曼谷找了你两星期……”
   “这里是雁京!”
   丁骏忽然加重语气,打断了沈年没说完的半截话,气氛顿时有点尴尬。
   “不好意思,是我冒昧了。”沈年很聪明的立刻道歉,眼睛里透着一股真诚。丁骏这才恢复了之前的温和,”事过境迁,就请不要再追问。”
   易初阳从人群另一边过来,看到未婚妻正和那个在婚礼上出尽了风头的英俊伴郎说话,不动声色的走上前,笑道:“小骏,不跟我介绍一下你这位朋友吗?”
   丁骏替他和沈年简单作了介绍,两个男人客套地握手,交谈一些彼此的情况,话谈着谈着倒也投机。
   和他俩分开后,沈年去找时墨言,想看看他那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草坪上的仪式结束之后,酒店那边的正式婚宴就要准备开席了。
   从之前那几个和丁骏谈笑风生的女人身边经过的时候,他无意中听到她们的几句话。
   “你们看到那个伴郎没有,长得真是好。”
   “看到了,他好像独个儿来的,等我回头找陈浅打听打听他。”
   “我看你问也是白问,没看到他只跟丁骏说话吗?”
   “是啊,男人看到她,就像苍蝇见了血。”
   “是屎壳郎见了粪球。”
   她们背对着他,并不知道谈论的人就在身后,吃吃的笑,话语一阵低过一阵。
   八卦是女人的天性,沈年并不觉得有人议论丁骏很意外,只觉得好笑,这只能说明,漂亮又有异性缘的丁骏令她们羡慕嫉妒恨却又无法忽视。
   回头再看,她的身影已经变得模糊,最后一眼是看到她跟易初阳一起上了一辆黑色轿车。
   时墨言看到沈年过来,拉住他,“你来得正好,我正到处找你,酒店那边已经安排好了,就等这边的宾客过去就可以开席,你跟我一道走,坐我的车。”
   两人正要上时墨言那辆银色奥迪r8,一个女孩过来拉住沈年的胳膊,“我也要跟你们一起走。”
   又来了,沈年一阵无奈的轻叹。不用回头他就知道这女孩是易绫夏的堂妹易思琦,自从他到雁京来,十几天了,易思琦一直缠着他,让他一刻也不得安宁。
   时墨言手肘抵着车门,看着他俩笑道:“可我这车就俩座儿,你们谁坐?不然,坐车顶上也行。”“沈年,不如你坐我的车。”易思琦大大方方的相邀。
   “不用了,我坐墨言的车。”沈年并不想跟时墨言这个有点疯疯癫癫的小姨子有什么瓜葛。易思琦却道:“时墨言,快把你的银轿子开走。”
   “遵命!”时墨言拉开车门坐到车上,真的把车开走了,而沈年被易思琦拉住胳膊,想追上去都没机会。
   “怎么样,坐我的车吧,不然你身为伴郎,去婚宴现场迟到可是很不礼貌的。”易思琦得逞地笑。沈年看着时墨言的车绝尘而去,无奈地摇了摇头。
7|第7章 共舞
  一路上,易思琦叽叽喳喳,聒噪个不停,沈年一句也没听进去,莫名的烦躁。
   “唉,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易思琦见沈年心不在焉,不满的嘟囔着。沈年微微一怔,忽然道:“你跟丁骏熟吗?”
   易思琦没好气地瞅他一眼,酸溜溜道:“怎么你也对她有兴趣?”
   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沈年忙否认,同时撒了个谎,“我觉得她有点眼熟,但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她。”
   易思琦撇了撇嘴道:“人家是雁京生意场上有名的女强人,怎么会跟我玩到一起呢,喜欢她的男人太多了,她上学的时候有个外号叫公主,就是那帮男人起的。”
   从易思琦带着几分不屑的话语间,沈年大概了解到丁骏的一些情况。
   原来她出身于雁京名门丁家,祖父和父亲一辈都是军政要员,而她自己则开了一家在业内很有名气的公关顾问公司。
   “不依赖家人余荫,她倒是很有想法。”沈年客观的评价道。
   他说得随意,听在易思琦耳朵里却不是那么回事,忍不住嘟囔:“哪有那么清高,别人就算不看她家里的势力,单看她那张脸,也会一路绿灯,生意场上美女不少,可丁骏那种顶级的不多,男人多半愿意放水,谁不妄想一亲芳泽。要说她的手腕,也不是没有,起码让男人吃她那一套就是本事。”
   易思琦话里的酸意,沈年如何听不出,只是他习惯了不和女人争辩,因此也不计较她对丁骏的评价,他心里自有对丁骏的评价,何须听旁人妄言。
   灵机一动,沈年装作随意,试探性地问:“听说她是你哥的未婚妻,他俩恋爱好几年了吧?”
   易思琦听他不说话则已,一说话话题就是围绕着丁骏,心里泛酸,故意道:“当然,我哥跟丁骏虽然不是青梅竹马,却也认识许多年了,都是一个圈子里的,谁不认识谁呢。”
   这种上流社会的小圈子,儿女们从小混在一起玩大,即便不是家里刻意安排,自幼耳濡目染,也知道婚姻门当户对最稳固,因此择偶只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找,以确保双方家族有头有脸、势均力敌。
   沈年没有作声,车里的空气让他觉得压抑,稍稍开点车窗,风吹进来,倒是舒畅了许多。眼睛望着窗外的风景,想起丁骏之前的话——早已事过境迁,就不要再追问了。
   真的事过境迁了吗?怎么觉得这才是个开始呢?
   这个想法在沈年心里冒出来之后,就像病毒一样迅速扩散,可是,理智又在一旁告诉他,她已经有了未婚夫,再去骚扰很不道德。
   道德是什么?是用来压抑内心骚动的枷锁,还是提醒自己不要轨外行事的苦口良药?
   沈年反复思索着这个问题,然而,另一个问题也盘桓在他心头,到底两年前泰国的邂逅,是在她和未婚夫恋爱前还是恋爱后?
   酒店的大厅里,到处珠光宝气、花团锦簇,主家并没有像传统婚宴那样摆上几十桌酒席,而是一律改成自助餐,让客人们既可以享受美食,又可以在中央的圆形舞池里翩翩起舞。
   新郎陈没挽着他美貌的新娘带头起舞,其他宾客跟着他们也都纷纷步入舞池,一曲舞过,各人开始自邀舞伴,气氛愈加热烈。
   易初阳被新娘区茜子和她的几个朋友邀请去跳舞,丁骏便独个儿一人坐在边上,刚吃了两颗草莓,跳舞跳累了的易家两姐妹就坐到她身边。
   “骏姐,你怎么不去跳,我哥呢?”易绫夏见丁骏一个人,好奇的问。
   “我哥能闲着?肯定跳舞去了,他参加舞会从来闲不住,想跟他跳舞得排队。”易思琦对自己堂哥的魅力向来很佩服。
   不管是已婚的太太们也好,还是未婚的小姐们,易初阳到哪里都是女人们追捧的对象。不仅因为他英俊潇洒的外表,也为那种傲岸如贵族的气质,实在出类拔萃、吸引人视线。
   “我有点累了,不想跳。”丁骏很想把脚上的尖头高跟鞋脱下来,让脚放松一下。就在她低头的那一瞬间,不知道有个人已经走到她面前,向她伸出手。
   易思琦看到沈年过来,兴奋地要把手伸出去,却见他在丁骏面前停下,美丽的脸上讪讪地泛起失望和不满,可惜沈年太过专注丁骏的反应,根本没注意到她的表情。
   “丁小姐,能请你共舞吗?”沈年的手礼貌地伸向丁骏。众目睽睽之下,丁骏自然是不好回绝,只得把手放到他手里,站了起来。
   步入舞池,丁骏俏脸上的表情也未见轻松,沈年心想,她大概是在怪自己故意挑衅。然而,他并不介怀,反而为自己的小阴谋得逞而兴奋不已。
   她实在是太柔软太香甜了,净白如玉的香肩自领口微露,他的手臂搂着她纤细到不盈一握的柳腰,几乎能隔着轻软的缎子感觉到她如丝光滑的肌肤,不知道她用的是什么香水,在舞会这样的暧昧的场合,荷尔蒙把男女间的一切都会无限放大加深,令他沉醉不已。
   清迈那个叫flora的女孩,清纯如水、美丽却不刺眼,而眼前这位丁骏,真真是人如其名,明艳不可方物却又高贵险峻。同一张脸,气质却完全不同。
   脑海中的画面更纷乱了,到最后他几乎想不了别的,只有清迈的情景不断再现,那些原始的悸动、惊喜悲欢的情绪,他记得她所有的样子,借着共舞的机会,在她身上一一把记忆和现实重叠。
   沈年的呼吸几乎干涩到凝滞,他不能自拔又情不自禁,带着迷恋和万般猜测打量着她,哪怕她的视线始终落在别处,他也停止不了对她的探寻。
   两人一直无话,沉浸在一个没有人能打扰的宁静小世界里,不知不觉就跳了两支曲子,随着舞步推进,丁骏能感觉到,沈年把她占据在怀抱里越搂越紧,仿佛借此力量传递一种信息。
   沈年知道,如果再不说话,舞曲声一停,他就不得不放她离去,于是抓紧了机会:“很高兴还能有机会跟你跳舞,恕我冒昧,你真的美极了。”心里想说的是,她微抿的红唇,实在太诱人。
   许是听过太多类似的赞美,丁骏并没有给予什么特别的回应,淡淡道了句谢。
   沈年略微有些错愕,他不知道自己刚才的话有哪里不得体,竟会换得她这样的表情,在美国的社交场合,美貌的女士得到男士衷心的赞美只会觉得骄傲。
   如此冷淡,这支舞跳得未免乏味,到最后,沈年有点意兴阑珊,舞曲一结束,他就礼貌地松开手,转身走向另一边。
   等他忍不住回头去看,却见丁骏的身边已经多了个护花人,她的未婚夫亲昵地搂着她的腰,几乎要把脸贴到她脸上。
   霎时,就像当初在清迈的酒店里得知她提前离开时那样,心里明白,再见面遥遥无期,心里依然有着难以形容的不舍。
   “不舒服吗?”易初阳关切的问。
   “头有点疼。”丁骏想借故离开。
   婚宴还没结束,易初阳就陪着丁骏先走了。
   宾利轿车上,易初阳接电话,丁骏坐在一旁,并不关心他说些什么,默默地想着心事。
   易初阳挂断了电话,见丁骏发愣,主动握住她的手:“明天中午一起吃饭?”“好啊,你安排。”丁骏极少反驳未婚夫的意见。
   “上回我跟一个朋友去一家新开的墨西哥餐厅,环境和菜品都不错,想不想去尝尝?”易初阳提议。
   这回,丁骏没附和他意见,而是道:“去吃泰国菜吧,很久没吃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点怀念泰国菜的味道,清迈街头的某个小店,她曾和一个人对坐,分享那里最最出名的咖喱蟹和酸辣鱼。
   然而,眼前这个人也是无可挑剔,家境优越、受过良好教育、个人能力也出类拔萃,沉稳且没有陋习的青年才俊,简直可以说是雁京每一个大家闺秀的标配老公,两人不仅门当户对,他还对她呵护备至。
   易初阳并没有察觉她神思游离,继续道:“好,吃完了还可以顺道去看看我奶奶,老人家想你了,老跟我说起你。”丁骏嗯一声,易家上下对她都不错,奶奶尤其疼她。
   次日,易家客厅里,丁骏陪着长辈说话,消磨到黄昏的时候才起身要走。
   易初阳原本要送她,衣袖被母亲贺秀桢扯住,他立刻会意,把丁骏送上车之后,嘱咐司机送她回家,自己却返回了易家小楼。
   母子俩独处的时候,气氛就变了很多,很多不能在丁骏面前说的话,贺秀桢从不吝啬口水,在儿子跟前不厌其烦的一说再说。
   “你跟小骏什么时候领证,都处了一年了,还不领证想拖到什么时候,迟则生变。”贺秀桢认定了丁骏这个准儿媳。
   事实上,一早便看上丁骏、想把她领回家当儿媳妇的正是贺秀桢。
   “不急。”易初阳稳坐钓鱼台,并不因为母亲的焦虑而动摇内心的想法。在这方面,他和已故的父亲一样颇有大将之风。
   “怎么能不急呢,只要一天不领证,她就不是你的人,初阳,你难道一点也不体谅,我忍辱负重,留在易家老宅讨好你那个脾气古怪、自以为是的奶奶,这些年图谋的是什么?我还不是为了你!”
   虽说是母子,贺秀桢并不真正了解儿子的想法,她只知道,像丁骏这么好条件的儿媳、丁家这么有权势的人家,就该早早跟他们把婚事定了,以免被别人捷足先登。
   更何况,丁骏的美貌在他们的圈子里也非常出名,贺秀桢觉得只有这样的女孩才配得上自己出类拔萃的儿子。
   易初阳见母亲有点生气的神色,只得好言相劝,“我跟小骏的事我有分寸,我们肯定会结婚的,只是现在时机还不太成熟,再等等也不迟。”
   当初丁骏一回国,他就卯足了劲去追,到如今已经水到渠成,他有足够的把握,丁骏会是他的囊中之物。
   贺秀桢还在唠里唠叨,“我怎么能不急呢,你爸爸去得早,这是我们母子在易家翻盘的唯一机会,你叔叔婶婶那几张尖酸刻薄的势利老脸我看了三十年,早就已经忍无可忍。”
   易初阳知道母亲好强,也了解她身为易家长媳却得不到应有尊重的苦楚,劝慰道:“妈,您再忍耐一两年,等我和小骏结婚,就把您从这里接出去住。”
   贺秀桢叹息一声:“儿子,妈就靠你了,你可别让妈失望。”易初阳点了点头,心情却是无比沉重。
   易家早些年在雁京的工商界赫赫有名,家族生意一直可以追朔到明清两朝,到了易初阳的父辈,易家更是如日中天。
   父亲因病去世的时候,易初阳还在国外上大学,家族生意自然而然由他两个叔叔把持,易初阳虽然深得奶奶易老太太的疼爱,也继承了父亲的股份,却始终被排斥在易氏集团的核心层之外,长房在家族的势力便衰微了。
   对这个局面,贺秀桢自然心生不满,总想改变这种被动的局面,然而,凭她一己之力,是万万做不到的。
   尽管她精明能干,但吃亏在出身太低,当初她只是易初阳父亲的秘书,两人日久生情,怀了身孕并且确定是儿子之后,易家人才勉强接受她,同意她进门。
   在易家,贺秀桢唯一的庇护就是丈夫,丈夫猝然离世,儿子就是她的靠山。因此当易初阳回国以后,她不断怂恿儿子夺回集团的控制权。
   “你跟那个在投行工作的女人分手了吗?”贺秀桢见儿子心事重重,忽然又想起这个严重的问题。
8|第8章 未婚夫
  易初阳看了母亲一眼,淡然道:“我的事自己会处理,不必您费心。”
   “赶快处理掉,不然的话,迟早给小骏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你可想而知。”贺秀桢对那个和自己儿子纠缠不清的女人深恶痛绝。
   “妈,怎么您从来都没问过,我到底喜不喜欢小骏。”易初阳没有回应母亲的质问,反而质问她一句。
   贺秀桢哼了一声,却又用一种慈和的目光看着儿子,“我不问,是因为那根本不重要,宁娶大家奴,不要小家女,你奶奶这句原话,我听了几十年。易家上下,除了你爸爸,谁把我放在眼里过。”
   易初阳道:“您也可以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贺秀桢见儿子神色间有了一丝与自己同仇敌忾的愤怒,忙顺势而道:“所以啊,为了妈妈和你自己都能扬眉吐气,儿子,你要争气啊。”
   “我知道。”易初阳应了一声之后,转身而去。
   离开易家,易初阳去了某个环境清幽的高档小区,有个女人已经在这里等候他多时。
   魏倩云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有意没有去门口迎他,懒洋洋的坐在沙发上看杂志。
   她在雁京一家外资投行工作,一年四季全球飞,难得有几天假期,他却一整天陪着他那个未婚妻,不来看她。
   “我有正事,你闹什么呢。”易初阳对她打了好多遍电话催自己过来很有点不满,扯开领带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魏倩云像是没听到他的话,连眼皮也不抬,“你也可以不来。”
   被她噎了一句,易初阳非但没生气,心情反而比先前好了很多,和母亲的那些对话让他一度情绪低落。
   “我不来行吗?你这个母老虎,会放过我?”易初阳靠近她,狎昵的把手放在她后背一阵抚摸。
   “我是母老虎,那丁骏是什么?或者你就是个喜欢自虐的人,心甘情愿与虎同眠。”魏倩云扔了杂志,精心修饰过的脸看起来既妩媚又带着几分娇蛮。
   “别提她,你一提她就十分不可爱,在这一点上,她就从来不会让自己落了下乘。”易初阳脱掉西装,扯开衬衣袖扣,舒服把身体陷在柔软的沙发里。
   很少听到他对丁骏的评价,魏倩云秀气的脸上多了些陌生情绪,带着几分不甘心地问,“咱俩的事,她知道?”
   “以她的人脉,未必没有人吹风给她,雁京就这么大,世事没有不透风的墙,知而不言,这正是她聪明处,丁骏从来不把自己跟别的女人比较,所以她才高高在上、独一无二。”易初阳有意把目光在魏倩云脸上转了转,带着点故意、又带着点挑衅。
   魏倩云最喜欢他犯坏时的这种表情,跳起来搂住他脖子,一阵狂吻:“她那么高高在上,你岂不是高攀不得,别以为我是嫉妒她,该她嫉妒我才对。”
   现在这个社会,女人的聪明越来越不该被男人忽视,易初阳对他拥有的两个女人的秉性都了解得一清二楚,魏倩云的圆滑世故,恰恰是他们的关系能维持至今的原因。
   她的醋意,表达的恰到好处,这让她骨子多了几分女人味,而丁骏,易初阳有时候觉得自己能了解她,有时候又觉得她深不可测。
   把握不定的男女关系,是他这类男人所不喜欢的,因为不知深浅所以很难掌控,但是,也更激发他探索的欲望。
   情`欲缠绵,易初阳只有在这个女人身边,才能找回他真正的自己,不需要隐藏、不需要伪装,做回最最真实的自己。
   魏倩云替他点了一支烟,也替自己点了一支烟,幽幽的吐着烟圈。
   “你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她知道这一天终会到来,以她的聪慧,绝不会闹着让他不结婚,他肯定是会结婚的,而且不会跟她结婚,他需要一个更强有力的姻亲,而不单单是个传宗接代的妻子。
   “快了,等我忙过这阵子,就跟她提。”“你觉得她肯定会答应?就这么自信?”魏倩云弹了弹烟灰。
   易初阳胸有成竹,“不是我自信,是我了解她,善于分析她。”魏倩云听到这话,俏丽的脸上笼上一层阴云,“你喜欢她?”
   “为什么不呢?她又不讨厌,我要跟她一起生活几十年,永远都不可能离婚,婚姻不如意不仅磨损心智,还有碍健康,就算是一桩买卖婚姻,也未必非要两军对阵、摆明车马。”易初阳坐起来穿好衬衣,打开电视看财经频道。
   魏倩云从床上跳下来,追上他,跳进他怀里撒娇,抚摸他结实优美的胸肌:“你敢说你喜欢她?你不许喜欢她,你只能喜欢我。”
   丁骏或许能凭借婚姻关系得到易初阳这个人,但是魏倩云抓牢他一颗心,就能有他半个人,以后的事,那还不就看谁能部署,事在人为。
   她单枪匹马在雁京这样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城市、金融中心闯到目前这个成就,全凭她聪明的脑袋,在这一点上,心高气傲的她很有几分瞧不起丁骏那样含着金匙出生的所谓千金,她有什么真本事呢,不过是会投胎,真有本事不会被不爱她的男人玩弄于鼓掌之上。
   再说,就算失败了,她魏倩云又有什么损失呢?人在江湖,谁能看到未来,凭的不过是天时地利人和,丁骏占尽天时,而她,则有的是地利人和。
   事实证明,易初阳是喜欢她这一点的,争与不争之间永远带着点不服输的意味,永远带着取悦他的意思,而他在她面前,也可以抒发情绪,尽情畅谈,而不必顾及其他。
   他讨厌愚蠢的女人,从小就讨厌,尤其是像他两个婶子那样愚蠢而又没有自知之明的女人。
   况且养她十分容易,并不像对付丁骏那样要卯足了全身的精神,才不至于被她身边虎视眈眈的其他男人有机可趁。
   精心炮制了丰盛的晚餐,魏倩云看到易初阳吃得津津有味,心里也高兴。
   “你在我这里得到的好,别的地方不会有。”她语带双关的说。
   易初阳嗯了一声,他也承认,让丁骏为他洗手作羹汤是妄想,她那双手,只怕这辈子也不会碰锅碗瓢盆。
   “那我是不是也独一无二?”魏倩云娇笑着问。
   怎么挠到这男人心上、挠得他心里痒痒,她驾轻就熟,一段关系到了他俩这种地步,已经不是三言两语能描绘的了。他们彼此需要,密不可分。
   易初阳道:“倩云,如果你处在丁骏那个位置,未必比她做得更好,人不必妄自菲薄,可也别目中无人,她不简单,我喜欢她不是无缘无故。”
   魏倩云被呛了一句,心里却也不恼,易初阳能跟她这么敞开心扉的说话,恰恰说明心里有她,于是她讪讪的笑:“你知道,我始终不甘心,你我明明是同路人,非要来一个宝姐姐,比我通达、比我艳冠群芳,比我更得你家里人欢心。”
   易初阳淡淡的扫了她一眼。
   “我有难处。”
   魏倩云看到他此时的表情,胸腔里忽然涌上一股心疼,活在世上,谁没有几分难处?外人看来鲜衣怒马、花团锦簇,背后也难免自舔伤口、委曲求全。
   易初阳离开的时候,魏倩云并没有多做挽留,她迟早得适应这样的日子,他要维持婚姻,就必然会牺牲一定的自由,而她必须接受他这种牺牲。
   车开在去丁家的路上,易初阳望着窗外雁京迷人的夜景,放空了一切心思,只想好好看看这个自己生长于斯的美丽城市。
   雁京的繁华,历经了几朝几代,无数英雄豪杰在这里创下丰功伟绩、无数能人异士在这里闯出一方天地,易家和丁家的祖辈也是如此,先人创业、后人乘凉,他们今日所拥有,为无数人艳羡,然而大多数人不会仔细去想,当初开创这这番天地需要怎样的心血。
   用自己的双手去创业,不是不可,但是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也是身为易家长孙的责任,易初阳自认有能力有见识,如今易氏江山大权旁落,他觉得对不起自己的父亲。
   想当初,易家能挣下这份家业,除了爷爷开创江山,父亲殚精竭虑的苦心经营也是重要原因,如果不是操心太过,父亲又怎么会在五十岁的盛年患病早逝,用母亲贺秀桢的话说,初阳,你爸爸就是累死的,他为易家鞠躬尽瘁,对得起这个家的每一个人,而他不会想到,自己死后,会有人忘恩负义、坐享其成。
   想到这里,易初阳原本放在膝上的手微微的颤抖,手指轻叩真皮座椅,很快压抑下所有的不愉快,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他都要让自己保持冷静的状态,绝不能因为一时的情绪,就让别人看穿他心情。
   丁家别墅坐落于雁京西山一处绿荫怀抱的地方,别墅里住着三代人,德高望重的老一辈人自不必说,中流砥柱的第二代和崭露头角的第三代,组成的这个大家庭在雁京的名门望族中是数一数二的。
   车开到院门外,司机按了喇叭之后,电动门缓缓打开,很显然易初阳这辆宾利是这里的保安非常熟悉的,他们家大小姐的未婚夫,女婿向来是娇客。
   在客厅里遇到谢如欢,易初阳跟她打了个招呼,他至今没弄明白,丁骏这个整天面无表情、冷若冰霜的美艳助理是个什么身份,她能住在丁家,却又不是丁家的亲戚。
   这个时候,丁骏不会在卧室,一定是在书房里,易初阳了解她,她每天至少工作十五个小时,说她是个工作狂也不为过。
   “你来啦?”丁骏看到未婚夫进来并不意外,可因为太习惯他每天来,也没有什么惊喜,简单打了个招呼。
   看到她蓬着头发、一身睡衣的女汉子模样,易初阳虽然眉头微皱,却也没有任何不满,走上前搂住她脖子亲了亲:“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看这些东西,女人要好好保养你知不知道?”
   没有旁人在的时候,他对她也很亲热,尽管有些刻意,却也不无喜爱的成分。
   “地产大王寰宇集团在东城的新综合体明年开业,我想拿下前期宣传推广这一块业务,如欢帮我准备的资料很详实,但我需要一一过目。对不起,初阳,今晚不能陪你。”丁骏的注意力还是放在案前的一堆资料上。
   易初阳习惯性的手指轻叩桌面,“寰宇?我跟钟奕铭很熟,要不要我帮你去说说?”
   丁骏抬头,“不必,我跟钟家人也很熟,但我想凭自己实力竞争,不想动用关系,市面上关于我的闲言碎语已经太多,我不想再给他们多一份谈资。”
   易初阳浅笑,“何苦来,你又不在乎那些,我只是不想看你这么辛苦,小骏,江山我会替你打下来,拱手献上,你只需笑纳。”
   言外之意,你已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安心当你的丁家大小姐不好吗,为什么要那么逞强?易初阳不是不欣赏能干的女人,事实上他妈妈就相当能干,可他同样拥有与生俱来的男性意识,希望她臣服、喜欢她美丽,却不希望她太强。
   “你的江山永远是你的,又不会姓丁。”丁骏眨了眨明亮的眼睛。
   正是丁骏这句话,让易初阳从之前的温情中清醒,有意无意的,她总在提醒自己,他俩即便结婚了,也是泾渭分明,他的事业她不参与,她的工作,也不容他置喙,她是公主,不是灰姑娘,两三克拉的钻石就能打发。
   这个女人柔中带刚,说话含而不露。
   “我的不就是你的,将来我们结了婚,难道还要丁是丁卯是卯的算个一清二楚?”易初阳习惯了咽下所有不快,不让情绪感染智商。
   感觉他温暖的手在自己后背轻抚,丁骏心里动容,眼睛看了看他,“你在这里陪我,好吗,有些事情我也需要你的意见。”
   “好的,陪你多久都行。”易初阳脱掉西装扯下领带,扔到沙发上,帮丁骏一起看那些资料。两人一边讨论分析,一边记录。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深夜两点。丁骏伸了个懒腰,让早已疲累酸痛的筋骨舒展,没等她收回手臂继续埋首案卷,易初阳已经抱起了她。
   “不准再看了,又不是明天就投标,你给我乖乖的去睡觉。”易初阳抱她去卧室,声音温柔的令人心醉。
   “还有一点点,就剩一点了。”丁骏在他怀里不满地嘟囔。
   “一点点也不许看,你不听话信不信我把你扔到楼下去。”易初阳半开玩笑半恐吓。
   “好吧好吧,我去睡。”丁骏求饶。
   对这个人偶尔的强势,她还是挺喜欢的,或许没有女人不喜欢这样的霸道。哪怕是丁骏这样从小被父母家人宠惯了的,也还是喜欢到了婆家继续得宠。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新的一天又是新的战场,她习惯了不败,也不允许自己失败。哪怕睡得少,她也能保持精力充沛。
9|第9章 铃兰
  从自己的车上下来,丁骏一身chanel高定套装,摇曳生姿的走进写字楼大堂,一路上吸引无数目光。谢如欢则一如既往的跟在她身侧。
   办公室里,照旧是满室的鲜花,丁骏从来不缺乏追求者,哪怕已经有了未婚夫,那些不死心的人依然每天鲜花不断、狂轰乱炸,期待美人心情好的时候能赏脸共进晚餐。
   送花的人虽然多,但聪明的秘书一向知道该把谁送的花放到丁骏办公桌上地水晶花瓶里。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和待签的文件早已放在桌上,丁骏习惯在开始一天的工作之前听秘书汇报一下她两天内的行程安排。
   “易先生的秘书一早打来电话,你们的晚餐地点定在亚德里亚。明天晚上chanel秋冬新品秀,邀请函在我那里,要安排时间吗?”秘书安妮点开掌上电脑里的日程表,一项一项报给丁骏。
   “不去,没时间去看那些。”丁骏低头摊开案头的文件,心里却在想,安妮跟着她几年了,却还是学不会甄别事情轻重缓急,尽是拿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问她。
   “《名媛》杂志的主编打了三遍电话来想给您做一篇专访。”安妮试探的看着丁骏。
   丁骏抬起头,“我又不是名媛,上什么《名媛》杂志,以后除了财经类杂志的专访,我一概不接受。”
   出身名门,又被美女的光环围绕,丁骏是各类时尚杂志在名媛圈争相追捧的对象,坊间关于她的传闻也不少,可她本人很反感这个称谓,也不喜欢别人说她是雁京名媛。
   在商场打拼,靠自己本事吃饭,别人不知道她的辛苦,自己还能不知道,创业初期,为了争一个项目,连天带夜加班出方案熬到嘴角起泡,发烧打着点滴坚持工作的日子也不是没经历过。
   所以不屑与那起饱食终日碌碌无为的太太小姐为伍,却也因此在无意中得罪了不少人,只是她既然无心与那些人多来往,对她们的评价也就越发不在意。
   这几年,丁骏在事业上一帆风顺,俨然成为雁京商界最亮眼的一颗新星,然而商场上的每一次胜负,必然会有失败者,当那些败军之将或者因为不甘心、或者另有目的而散布关于她的谣言,几乎把她说成是一个未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她也不过一笑置之,甚至笑纳了竞争对手赠予的“魔女”称号。
   魔女,自然是贪得无厌、不讲道义的代名词,丁骏自认为不是个不厚道的商家,面对这些诋毁,她很清楚,如果她过分在意别人的看法,反而会令自己的行动陷入被动。
   看秘书已经汇报的差不多了,丁骏道:“你出去吧,叫如欢进来。”谢如欢进来的时候,丁骏刚接到一个电话,示意她先坐坐。
   “钟阿姨,您放心,我一定到,您是看着我长大的,天大的事也没有您的事重要。”丁骏笑容可掬的回应着电话那头的邀请。
   谢如欢耐心的等她说完了,才问:“这两天你日程表都满了,还能抽得出时间”
   丁骏叹口气,“抽不出也得抽,钟阿姨的颐兰会后天晚上办慈善晚宴,别人的事可以推,她的场子不能推。”
   谢如欢知道,丁骏口中的钟阿姨就是寰宇集团董事长钟孝礼的胞妹钟淑怡,钟家是雁京有名的地产大王,钟淑怡是城中老一辈贵妇中的头号人物,哪怕丁骏从不刻意讨好任何人,对看着自己长大的长辈,对方的邀请也是不能拒绝的。
   谢如欢道:“我收到消息,这几天om的老总柯建富跟徐天朔见面频繁,徐天朔喜欢打高尔夫,听说柯建富送了他一根老虎伍兹用过的球杆,不知道会不会对我们竞标产生影响?”
   om就是跟丁骏的公司争寰宇集团新综合体宣传推广项目的最大竞争对手,隶属于美帝老牌公关咨询公司om集团,实力雄厚历史悠久,是业内的4a级公司,很多位列全球五百强的知名跨国企业是他们的客户,其中包括联合利华和美林证券,om在公关界的江湖地位堪称一枝独秀。
   om的老总和寰宇集团的执行董事徐天朔频繁见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危险信号,丁骏清秀的面容上隐约出现了一丝阴霾,随即隐去。
   商场如战场,龙争虎斗、各出奇招并不奇怪,自己没有必要因为别人的一点伎俩就自乱阵脚,说到底,柯建富那也只是投其所好的感情投资而已。
   “所以钟阿姨的慈善晚宴我更要去了,不仅如此,我还要拔得头筹。徐天朔爱妻心切,om比我们先下手为强,我们也不能在这方面输给他们。”丁骏心里盘算着。
   想了想,她又道:“柯建富毕竟是老美,思维方式和东方人有一定差距,他带的团队秉持的也是他那一套美国作风,我倒觉得未必能打动寰宇的那些董事。”
   谈话间,眼角的余光瞥到桌子一角放着一束洁白的铃兰,丁骏心生疑惑,好奇怪,竟有人知道她最喜欢铃兰,连易初阳,她也未曾跟他提过自己不喜欢玫瑰,反而喜欢的是这种洁白的小花。
   谢如欢察言观色,见她像是有点走神,耐心的等她思路回转。
   丁骏拿起那束铃兰,翠绿花叶间掉下一张淡黄色卡片,上面一行略嫌生涩的笔迹,看着不像是个成年人的字体,也或者,不是个写惯了中国字的人的笔迹。
   “行程苦短,不日将返美,恳见一面,盼回覆。”
   落款是似水流年,同时在他的名字下面还有一串电话号码。
   意料之外的重逢,自己的态度也很明确,他竟不甘心地找上门来,这是中了什么邪?丁骏看着这张卡,心头微微不安,宛转几番心思,最终把卡放进了抽屉里不再理会。
   “对手越强,越能提高自己的身价,我们博朗能不能在业内更上一层楼,就看这次寰宇的项目能否顺利拿到,如欢,这些天辛苦你,如有所成,你我功劳各占一半,我会给你博朗的股份。”丁骏注视着眼前这个自己认识了十多年的女孩,她们非亲非故,却情同姐妹。
   谢如欢点了点头,并不多做表示,相知多年,有些话不必说地方也能明了,丁骏对她有大恩,粉身碎骨亦不能回报,尽心尽力辅佐她事业风生水起,就是她最大的报恩。
   城市另一边的某个酒店里,沈年从白天等到黑夜,又从黑夜等到白天,始终没有等到心心念念的那个电话,离回美国的日期越来越近,他的心情也越来越失落。
   这两天,他一直沉浸在丁骏的世界里,上网搜索了所有能查到的关于她的资料,甚至通过她资料上的教育经历,顺藤摸瓜查到了费城那所著名的商学院,辗转托了几层关系连她的入学资料和历年获奖记录也查得清清楚楚,终于把她从小到大的成长脉络理清了。
   然而,这其中还是缺少了重要一环,那个叫慕泽的人,他没有在丁骏的资料里看到,尽管他知道,那个人肯定存在,但是关于丁骏的采访报道也好,八卦新闻也好,没有任何关于那个人的线索。
   是把消息抹干净了,还是那个人根本微不足道?沈年很好奇,到底那个人在她生命里是怎样一个角色,又怎么会忽然死去?
   明知道这些事只要打一个电话给熟悉她的朋友就能了解的一清二楚,沈年却不愿去找别人询问,他对丁骏的关注,在他俩目前这种境况中,只能是个秘密。
   他迫切的想见她一面,这种心情就像两年前在清迈的那个早晨,发现她不告而别时一样的激动。
   在曼谷下车,他几乎是冲到了大街上,浑浑噩噩到处寻找,想象着下一秒她就能出现在他眼前,仿佛此生此世他只有这一个女子,找不到她便失去了心魂。
   如梦如幻的邂逅,泡影般散去,当他以为自己要忘记时,意想不到的重逢又将他的心绪重新拉回当初那种悸动,令他深陷其中不能自已。
   黯然销魂,唯别而已。中国文字之精妙,此时他才深深体会,那种触碰心灵的感觉,每个字都是他思想的写照。
   那天的相见,他一直在回味,如果她假装不认识他,那这个女子在他心中势必大打折扣,太过惺惺作态、摆出高高在上的做派,反叫人瞧她不起。
   她见到他,没有吃惊,也没有伪饰,虽然当着别人的面并没有跟他相认,私下里他问起,她倒也十分坦然,只是不愿继续回忆,这一点他事后想想,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她有个未婚夫跟在身边。
   现在想来,沈年对自己的微妙心理也有所反思,故意找她叙旧,只怕在那一刻也是不怀好意,因为她未婚夫在场,不能不让他心生妒意,而她显然看穿了他,当时就冷冷的掐灭他的小小恶意。
   尽管衣香鬓影、锦衣华服让她和当初那个温柔纯真的女孩大相径庭,沈年还是不能说服自己不在心里惦念她,哪怕知道,见她一面也不能代表什么,他就是想见她。
   眼看着天色变暗,沈年心中那份失望感越来越深,他还有两天就要回波士顿了,如果不能在走前见她一面,只怕此生再无相见之期。
   终于,他打了个电话给时墨言,向他问起那个叫慕泽的人。
   “慕泽……你是说程慕泽吗?”时墨言听他忽然问起这个名字,很是惊讶。沈年心中一紧,忙道:“是他,你认识他吗?”
   时墨言停了几秒钟才道:“他几年前就死了,我跟他不熟,听说过他而已。怎么你忽然想起他来了”
   沈年略感尴尬,却也不方便直说,只得道:“其实是……我从别人那里听到他的名字,对他有点点好奇,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
   “不清楚,如果你特别想知道,我可以帮你问问别的朋友,看有没有跟他熟一点的。”“好的,谢谢。”
   挂断了电话,沈年忐忑地等待,心里清楚,时墨言既然答应去问,就是有把握知道谁是知情者。
   大约二十分钟之后,时墨言打来电话,沈年兴奋地接听,结果时墨言的第一句话就让他语塞。
   “你问起程慕泽,是因为丁骏吗?”时墨言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质疑。沈年犹豫片刻,决定坦然回应,“是的,我想知道。”
   时墨言这才缓了缓语气,“程慕泽是丁骏以前的男朋友,两人青梅竹马,一起去美国上高中上大学,但是程慕泽在五年前自杀了,原因不知道,他没留下任何遗言。”
   竟然是自杀?
10|第10章 慈善义卖会
  沈年惊住了,想象不到,一个像程慕泽那样拥有一切的人会自杀。
   和丁骏青梅竹马,说明他的家境很优越;在美国上了高中和大学,说明他应该也很聪明,个人条件出众。
   最最重要的是,他有个像丁骏那样漂亮可爱的女朋友,女朋友还那么爱他,什么事会让他想不开,要放弃这一切在旁人看来可遇不可求的东西?
   半天等不到沈年回话,时墨言追问道:“怎么不说话了?是太惊讶了?老实说,我也很惊讶,程慕泽以前在我们这个朋友圈里还是挺有名的,大家对他的口碑也不错,都说他跟丁骏很相配,不知道他为什么忽然会自杀。”
   沈年道:“是很惊讶,但也不奇怪,人生本来就充满了变数,好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听他有挂电话的意思,时墨言知趣地咽下了本来想说的话。
   尽管是朋友,有些话还是不好说的,身边喜欢丁骏的人太多了,沈年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再多人前赴后继拜倒在美人裙下,笑到最后的也只有那一个。
   打开电脑,沈年忽然记起来,那时候他跟丁骏提起他在哈佛医学院读博士,曾听她说,也是哈佛医学院,这个“也”字用得不同寻常,似乎另有隐情,会不会跟程慕泽有关
   有了这个想法,聪明的他很快登录到母校的网站,查询校友录,凭着直觉,在那一排排陌生名字中搜索,心里企盼着,但愿能有所获。
   功夫不负有心人,花了两个小时时间,他终于在那一排排的名字里找到了程慕泽,原来程慕泽比他早一年进医学院,主攻的学位是神经内科。
   校友录上没有他更多的资料,只有一些获奖情况,沈年点进社区论坛,找了很久才看到他的同学发的悼念帖子。
   程慕泽在五年前死于一次滑翔翼的飞行事故,最后警方调查发现是他自己割断了绳索,导致坠落身亡,其后的追踪调查也没有发现他在生前留下任何遗言,事情便以自杀结案,通知家属办理丧事也就了结。
   仔仔细细看完了帖子内容,连下面的跟帖也看过以后,沈年想,难怪她会受不了,这么优秀的男朋友,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自杀身亡,实在令人难以接受,难怪她过了几年还那么伤心,清迈的那个夜晚,他眼睁睁目睹她借酒消愁,并且把他的死因归咎于自己。
   这是怎样的一种自我精神折磨?沈年的心不由得就揪了起来,为丁骏觉得心疼。
   他兀自出神,没有留意到手机响了几遍,直到有人来敲门,才回过神来。
   打开门一看,竟然是阴魂不散的易思琦,沈年微微扯着眉,尽管不大欢迎,还是让她进了门。
   要说这易思琦,虽然略显鲁莽,却也没到令人讨厌的地步,但沈年只要一想到她是易家人,心理上就不能不对她产生排斥。
   “今晚有个慈善义卖会,你有没有兴趣参加一下?”易思琦一心想跟沈年拉近距离,无奈的是,沈年态度不温不火,让她摸不着边际。
   “我后天回波士顿,这两天想休息一下。”沈年对这些富家女的聚会没有任何兴趣,礼貌地拒绝。
   易思琦有点失望,却还是忍不住怂恿,“你整天待在酒店里有什么意思,一起去玩玩吧,今晚的义卖会去的人很多,差不多雁京有名有姓的人都到齐了。”
   “是吗?”沈年沉吟着,继而又问:“你们一家都去吗?时墨言和绫夏也去?”想问另一个人,可心里也明白,当着她的面问不出口。
   易思琦哪里知道他转的什么心思,笑道:“时墨言我不知道,他性格怪怪的,总把自己当盘菜,摆得高高地,绫夏肯定会去,绫夏没他那么难相处。”
   听到她对时墨言的评价,沈年忍俊不禁,眉眼中潜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他又问:“我们现在去还来得及吗?”
   “来得及的,你换身衣服,我等你,坐我的车去。”易思琦听他松口,非常高兴,以为自己终于把他说动了。
   作为雁京最有名的名媛贵妇交际沙龙,颐兰会的慈善义卖被安排在城里最高档的一家私人会所举办。理事长钟淑怡在贵妇圈号召力数一数二,为了这场晚宴顺利进行,她亲自招待前来的各方贵客。
   会场布置的很华丽,一看也知宾客们档次不会低。沈年是外来客,易思琦自然而然为他介绍起在场的宾客身份。
   “那个穿灰色西装、长得很帅的男人叫唐浩宇,江南唐家在民国时期不要太有名,做纺织品和丝绸生意起家。唐浩宇一向低调,很少在社交场合露面,但是他小妈司漠萍是颐兰会理事,所以他们家不出面捐点钱说不过去。”
   跟唐浩宇说话的人是钟奕铭,颐兰会理事长钟阿姨是他姑姑,钟奕铭是个怪人,慈善义卖他每次都出席,但从来一毛不拔,他们集团的员工都叫他霸王龙,我看叫铁公鸡更合适。”
   离义卖会开场时间渐近,宾客也越来越多,贵妇千金们个个花枝招展、令人眼花缭乱。
   易思琦像个花蝴蝶一样穿梭其间,遇到相熟的朋友就热情地跟她们打招呼,同时也不忘记显摆一下陪在她身边的帅气男伴。看到朋友们或惊讶或艳羡的目光,易思琦既得意又满足,手臂更加用力地挽住沈年。
   场内几个穿着精致晚礼服、戴着昂贵珠宝的贵妇正亲自充当服务生领着宾客进场,那种忙碌的劲头,让沈年嘴角不经意间就浮出冷笑。
   “这里太闷了,我去边上透口气。”沈年抛下易思琦,独自去了大厅的角落,拉开窗帘,把窗户打开,惬意地舒了口气。
   易思琦正自春风得意,却见沈年头也不回,心里恼他扫兴,却又不得不追上他去。千金小姐都要人哄,遇到一个不肯哄她的,她也没辙。
   “才刚来,你怎么就不耐烦了?”易思琦不高兴的问。沈年道:“我对这种场面,毫无兴趣。”
   易思琦更不高兴了,觉得他是在扫自己面子,“慈善义卖会啊,给上不起学的失学儿童捐款捐物,你的心是冷血的吗?”
   沈年道:“恕我直言,我真没看出慈善二字的意味来,我们在美国募捐的时候,谁穿戴一身几百万的行头,亿万富翁的儿女也是一身便装,偏你们国内好大喜功,做这些姿态。”
   易思琦笑道:“原来你是看不惯这个,可以理解,其实我也不喜欢她们打着慈善的名义办这种宴会,想捐钱直接捐就好了,非要搞出排场,但你既然来了,还是稍安勿躁吧。”
   沈年没有说话,目光在人群中寻找那个身影,寻寻觅觅却没有看到她,失望不已,觉得自己跟这个觥筹交错、珠光宝气的场合格格不入,退意萌生。
   就在他想离开的时候,忽然听见易思琦低声道:“丁家的双胞胎来了。”
   沈年好奇的看向大厅门口,果然看到丁骏和一个年轻男人手牵手进来,两张脸长得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就连气质也十分相近。
   她竟然是双胞胎?那个不知道是她哥哥还是弟弟,和她一样漂亮,眉目间英气十足。沈年无意识地近前几步,关注着他们。
   她穿的是一件米白色提花无袖小礼服,一字领露出漂亮的锁骨,及膝的复古蓬蓬裙让纤腰看起来不盈一握,秀发像芭蕾舞演员那样挽在脑后,可一点也不显老气,反而让她的脖子更显修长,浑身上下没有一件首饰,却让一切珠光宝气黯然失色。
   虽说是慈善义卖,可在场的女人哪个不是卯足了劲头争奇斗艳,除了五颜六色的晚礼服,人人一身行头不菲,昂贵的首饰在水晶灯下闪闪发亮。
   只有她是个例外,淡淡的白,宛如舞台上舒展玉臂的白天鹅,又仿佛六十年代黑白胶片中走出来的古典美人,合身的裙子勾勒出上半身的弧线之美,遮起来远比暴露更具风情。
   普通的美人,人靠衣装;高级一点的,天生丽质;一等一的美人,胜在举手投足间的风情蚀骨。胸怀坦荡,举止才能大方、仪态才更优美。难怪坊间有传言,在雁京的上流社会,丁骏是一道不能不看的风景。
   钟淑怡看到丁骏过来,亲自迎接,对这个晚辈说不出的亲热,惹得原本陪在她身边的年轻女人表情中略有不满。
   易思琦拉着沈年到贵宾区坐下,悄悄告诉他,陪在钟淑怡身边那个女人的身份。
   “钟阿姨膝下没有子女,最疼唯一的侄儿钟奕铭,那女的是他们家给钟奕铭安排的女朋友司徒慧蓝,我听说,原本钟阿姨中意的是丁骏,可惜丁骏和钟奕铭是不可能的,丁骏的前男友程慕泽是钟奕铭的表哥。”
   天,这关系也太复杂了。沈年感叹一句,转念一想,倒也不觉得奇怪了,上层家庭婚姻讲究门当户对,联姻是常有的事,因此豪门显贵沾亲带故不足为奇。
   “跟丁骏一起来的那个人是她双胞胎哥哥?”沈年注意到丁骏和身边的男人态度亲密,甚至比跟易初阳在一起时还要亲密。
   “不是,那是她小叔丁潜,亲叔叔哦,只不过他俩同岁,小时候整天形影不离的,就跟双胞胎一样,所以大家看到他俩就会开玩笑说是双胞胎。”易思琦挥舞双手,跟丁潜打招呼。丁潜看过来,跟她笑。
   “别说,他俩长得真的很像。”沈年想,都说侄女像姑姑,却没想到丁骏和亲叔叔这么像,大概是这家人的基因遗传性很强。
   跟着丁潜的目光,丁骏也看到易思琦和坐在她身边的沈年,礼貌地跟他俩微微一笑,视线很快移向别处。
   沈年特别难受,为自己现在尴尬的处境,丁骏肯定是误会了,一方面给她送花写卡片说想见她,一方面又跟她男朋友的妹妹出双入对。
   看到丁潜并没有陪着丁骏入座,反而是一个表情冷漠的黑衣女孩坐在她旁边,沈年好奇的问:“那又是谁?”
   易思琦翘首望去,“谢如欢啊,丁骏的高级助理,她是丁骏身边最神秘的人了,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但是她一直住在丁家,不管什么场合,有丁骏在,必然有她,最奇怪的是,她从来不笑,一年到头穿黑色,像是城堡里的黑女巫。”
   压低了声音,易思琦悄悄附在沈年耳边道:“有人说谢如欢是t,她和丁骏的关系非同寻常,但是我哥说,那是没影的事,我信我哥的。”
   “无稽之谈,怎么可能。”沈年对这个传言嗤之以鼻。
   只是那个不苟言笑的黑衣女谢如欢,倒真真勾起了他的好奇,怎么丁骏身边尽是些怪人?有个和她长得像双胞胎一样的年轻叔叔,还有个神秘古怪的助理,更有一个不知原因自杀而亡的前男友,丁骏啊丁骏,她的身上到底有多少秘密?
   只那么一瞬,两人的目光重叠,沈年有意不收回视线,丁骏却把脸转到另一边,跟谢如欢窃窃私语。
11|第11章 一眼万年
  义卖会正式开始以后,现场的气氛很热闹,钟淑怡在雁京贵妇圈的号召力不容小觑,在场的人给足了她面子,捐出来的拍品一个比一个价值不菲。
   有人捐珠宝,有人捐古董花瓶,沈年很想知道,丁骏捐的是什么,如果价钱合适,他想买下来。
   视线情不自禁的又转向丁骏,虽然只能看到她白皙的脖颈和侧脸,目光依然恋恋,不知道她和谢如欢说了什么,谢如欢站起来走了出去。沈年的视线下意识的跟着谢如欢,却见她走到主席台一角,跟司徒慧蓝说话。
   很快,丁骏捐的拍品被摆放到主席台中央,沈年坐直了身子去看,却只看到了包装盒,不知道里面的东西。
   主持人司徒慧蓝打开那个精致的包装盒,告诉众人,丁骏捐献的是一套《莎士比亚全集》,1805年英王乔治三世钦定皇家特制,这套上下两册的铜版画册曾被瑞典国王古斯塔夫六世誉为西方出版史上最奢华的图书。
   司徒慧蓝把书拿在手中,把封面展示给众人看,豪华硬皮精装、三体刷金,谢如欢在一旁介绍书的来历。
   沈年听得十分认真,心中暗自惊叹。原来这套汇集了英国百余位绘画及铜版雕刻名家心血的画册,原本计划印刷100部,专供英国王室及欧洲贵族收藏。
   哪知道,此书印成不久便遭遇一场火灾,只抢救出不足十套,距今有据可查的只存世两套,其中一部被沙皇亚历山大一世收藏在冬宫,后来被一个美国富商辗转购得,另一部则不知所踪。
   这样的私藏虽然不是昂贵古董那样动辄百万千万,但也必然是主人的心爱之物,众人并不知道丁骏正在争取寰宇集团新综合体的推广项目,却也感叹,丁骏为了捧钟淑怡的场真肯割爱,难怪不管外界传言有多少非议和诋毁,她始终是豪门夜宴的娇客。
   底价是五十万,司徒慧蓝在台上看着众人,等待竞价。
   沈年心里计算着,五十万人民币折算成美元要七万多,尽管他事业才刚起步,这笔钱对出身中产阶级的他倒也不是什么大数目,更重要的是,他不想错过这个机会。
   “七十万。”沈年有意提高价格,想一举竞拍成功。哪知道他的话音才刚落,角落里就传来一个声音。
   “五百万。”
   那个人的报价竟然是底价的十倍。沈年倒吸一口气,想了想,还是决定放弃了。回头去看,却又不知道刚才报价的是谁,再看丁骏,她似乎也感到惊讶,红唇微张。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谢如欢从台上下来,走到丁骏身边坐下。
   沈年再次回头去看,却见一个男人离开会场的背影,身材伟岸,一只手里拿着手杖,从走路的姿势看,腿像是受过伤,需要手杖支撑才能走。
   “那又是谁?”沈年简直要被这个晚上不断出现的神秘人弄晕了。竟然有人愿意以十倍的价格买丁骏捐出来的拍品,足见这个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那是阮崇灏,雁京超级富豪之一,几年前遭遇一场车祸,命保住了,腿却落下了残疾,早些年他在圈里风评很差,都说他做生意黑心又冷血,从来不给别人留余地。他极少公开露面,不知道今天怎么冒出来了。”易思琦尽责的把在场宾客的身份说给谁也不认识的沈年。
   难道说,也是为了丁骏?
   沈年深深地吸了口气,从小到大,他处处优秀,向来自信,但是面对丁骏,心头忽生失落。有些东西,努力就能得到;而有些东西,哪怕再喜欢,也是高高在上、宛在云端。
   美人儿人人想亲近,可又不是谁都能亲近得了,丁骏身处纸醉金迷的世界,见惯了光怪陆离、一掷千金,虽不至于把区区几百万看在眼里,但她的眼界也决不至于落在凡尘。
   然而,他转念又一想,如果得到她这么容易,那她还有什么矜贵之处,越是难得到的,对男人来说才越是挑战。
   一转眼,沈年发现丁骏的位子空了,心里一紧,跟易思琦说了一句之后,离开了会场。
   在门口,他远远看到丁骏在走廊另一边正和那个叫阮崇灏的人说话,站定了没有上前。
   阮崇灏进电梯,丁骏看着电梯门合上才返回,一抬眼看到沈年走过来,放慢了脚步。尽管不是第一次见到他,她的心里还是微微发紧。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个人的目光时时都在关注她,这种关注让她非常不安,不仅因为那张英俊的脸上迫人的目光,更因为他此番在雁京再度出现,似乎比以前多了一种危险的气质。
   沈年迎面见她轮廓精致的白净脸颊上微微透出胭脂般的晕红,心里不禁猜测,她和阮崇灏到底说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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