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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带人生(繁体中文)

_5 亞歷山大·馬斯特(美)
一人份,「讓你過癮,但不會喝醉。」
「亞歷山大,你喝過嗎?監獄裡正宗的私酒?哪一天我們來做一大桶看看,喝到爽。」
「沒有被獄卒敲扁的」圓桶或工業用容器
兩大匙馬麥醬、麥麩或酵母片。「如果你在牢裡就要用偷渡的。不在牢裡的話,特易購超市就買得到。」
一大袋的糖
柳橙汁,蘋果汁,「和一點你喜歡的汁」
馬鈴薯/米飯一圑
五公升溫水(不要滾水)
將一公升溫水注入桶裡,與馬麥醬和糖一起攪拌,加入柳橙/蘋果汁調味,再加入馬鈴薯調成糊狀。倒入剩餘的水。蓋上蓋子,不必太緊,任其發酵兩週。「你知道,喝酒不太好,會使你頭痛什麼的,不過雖然有害,這玩意卻好喝得很。」
做私酒的方法
「蒸餾?是的,那樣也可以。記得我跟你説過那個柯林嗎?那個坐輪椅而且裝了導尿管的人?我以前會去看他……」
一桶私酒,做法如上。
一個可以調整溫度的壓力鍋。「長拉騰監獄的廚房——你可以從那裡面偷一個。」
一條導尿管
冰塊
「這要花點時間。不過反正在牢裡多的是時間。」將壓力鍋的溫度設在攝氏七十八度,在導尿管裡放進冰塊。「然後喝從管子裡滴出來的液體。不會,那些獄卒對柯林超壞的。所以他們從不給他乾淨的導尿管,因此他常常會受到感染什麼的。」
12
無法啓齒的罪行|年齡二十歲
「站在那操他的房子外的是條子。」
無法啓齒的罪行,史都華一生的罪行,他希望全世界都能忘掉的罪行(雖說他一開始談這話題,就很難叫他閉嘴),發生在郵局搶案的四年前:那和小傢伙有關。
爲了這本書,我已經坐在書房裡寫了四年,養成有些邋遢的習慣,覺得我寫到他的下半生(這當然是指書的上半部而言)終於對這個人有一些了解,桌上和地板上到處是關於監獄食物、吸膠、駕車兜風、突擊、自殺的影印文件和素描手冊,還有同義字辭典、同義字辭典、同義字辭典:史都華常常令我感到震驚。
無法啓齒的罪行令我驚駭。他在監獄裡的行爲令我膽寒。
此刻我對這整個寫作計畫感到厭煩,奇怪自己爲什麼還要寫,所以離開書桌,在這間椅子上有花毛毯、地上有圓形地毯、牆上架著粉紅色電扇的書房裡大步走著,想著:「看,白癡,又浪費了一年了。笨蛋。」
然後我在早上醒來,想著:「嘿,還是繼續再寫吧。」
我勉力克制頭痛,意識到我不可能爲史都華平反或替他說話:我只能如實將他的過去寫在書
***
要史都華談他無法啓齒的罪行,他有特定的條件。只能在早上,而且只能在星期四。他需要整個下午的時間療傷。星期四是社會福利金發放的日子,所以他還能夠支付三十英鎊給他的藥頭。他需要嗑點藥才能幫助他復原。
「那是一場他媽的猜字謎遊戲,我和蘇菲。」蘇菲是他的女友,也是小傢伙的媽。
「因爲她那麼善良,我卻一直讓她難過。我們會欠一屁股的債,然後我會離開到收容所去住一陣子,吸膠和酗酒。然後我又會搬回去和她住,不再吸膠,但繼續酗酒。我進進出出,進進出出,進進出出,進進出出。」
聖誕節時,他們兩個人爲錢發愁。但是,「爲了證明她對史都華的愛」,蘇菲用信用卡為史都華買了一輛九百英鎊的摩托車。那是一輛山葉RS100,油箱是暗紅色的。她為摩托車付了保險和稅,又買了一頂安全帽,「爲我們盡心盡力,我卻在六個星期內把那輛車整慘、撞爛。你知道,完全變形了。六個星期,我把車騎到面目全非。我大概每天都騎上十二個小時,在鎮上和計程車比快。撞成碎片。」
有一晚,「因爲我吸過膠,我跑到這個女孩的屋子,她不讓我進去,而且她和她的男朋友在一起。我不喜歡她那個男朋友,所以我把她屋子所有的窗戶全都砸碎,撿起一片玻璃,威脅說要割自己喉嚨。她以前和我一起吸過膠。後來她認識這個人,就不再和我們任何人來往,而我那一晚就是沒地方去。我睡在一間廢棄的屋子裡,那晚卻非常冷,所以我想要到她家去睡覺,但是她卻不讓我進去,所以我快氣炸了。我眞的想要割喉嚨。可是我不夠用力,對吧?只在脖子上留下一些痕跡。」
警方難以置信地搖頭,「好幾次用垃圾桶的蓋子圍住我的頭」再把他送去諾威克郡立醫院接受精神檢查。
在檢査結束時,蘇菲要求私下和精神科醫師談一談。她告訴醫師史都華把她嚇個半死。「我覺得他有一天會想把我殺了。」她說:「他令我害怕。他沒有住在收容所時,就會拿著刀在家裡到處走動,還會從我後面挨近我。我可以從他的眼睛裡看出他瘋了。我眞的好害怕,可是我想他自己並不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精神科醫師怎麼說呢?」
「她要蘇菲離開,叫她別自己嚇自己。」史都華說,對他人的失職感到不可思議。
「總之,有一天晚上在酒館裡有個男人對我說:『喔,你不知道嗎?蘇菲和葛拉翰正打得火熱。』」
酒館打烊時,史都華走到街上。大約凌晨一點他回到家,看了幾分鐘的電視。「電視上正在播拳擊賽。我也不知道爲什麼,那使我更加激動。」
最後,他上樓到臥室去。
蘇菲那出軌的、不知情的身體躺在床墊上,睡著。
「我推了她幾下,想要親她,她說:『喔,別吵我,你喝醉了。』我開始對她動手動腳,她在床上轉過來說:『你要是眞的想要,你就強暴我吧。』接著,我顯然就下到樓去,從廚房裡拿了一把刀上來,對她說了這樣的話:『你要是不把你所有操他的錢都給我的話,我要殺掉你和這屋裡所有的人。』」
在法律上,一級侵犯罪有很多種意思:這包含了侵害兒童者、強暴犯、和其他「骯髒下流的爛雞巴」,但也包括任何不利於兒童的嚴重罪行,不管是不是性侵害,包含一些我們可能覺得輕微的事例。例如,一個十六歲的男孩和一個十五歲的女孩上床,就是一級侵犯罪。
警方分好幾輛警車來到史都華家外頭,大半夜裡燈光閃爍,警笛大作。「你知道,我不知道是不是腦袋裡眞的會聽到聲音,不過在這件事發生之前不久,電視剛演過一段「比爾」(Bill)的影集,有一個波蘭人把自己鎖在屋裡,身上帶了一把二次大戰時德軍用的路格槍和警方對峙。當時我顯然想著那個影集的片段,因爲我一直都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你知道,就是談判和說些讓你害怕的話。我並不引以為傲,只是情況就是難以控制。」
史都華在屋裡揮舞著刀子,大約一個小時之久,對警察大吼滾開,接著突然決定要投降。「可是因爲蘇菲在我之前先跑出去,警察抓住她,所以我就用力把前門踢上,跑進廚房裡,拿起另一把刀,跑上樓去,進了臥室,把自己關在臥室內,在臥室裡的六個地方點了火,站在那裡大口吸著冒出的濃煙。
「他們手持鎭暴裝備跑上來,他們把門的上半部拆掉,空氣跟著竄進來,整個火勢就延燒開來,房間裡的火凝聚成了一大團火球,我跟著火勢向前衝,直接撞向防暴盾牌。
「有個警察緊緊抓住我的胳臂,大吼:『出去,出去,出去,大家都出去,出去,出去!』「『我們逮到他了,我們逮到他了,我們無法搶下他手中的武器!』
「呃,他們搶下了我的武器,把我拖到外面,先讓我的頭撞著樓梯下樓,一等我撞到最下面一級樓梯,某個雞巴,感覺他好像是拿著防暴盾牌從樓梯頂上跳下來似的,直接跳到我身上,接著他們把我拖到外面,再一次拿著防暴盾牌跳到我身上,對我又打又踢,把我拖到小貨車後面,罵我畜生,用力踢我的肚子和屁股,又猛踩我操他的頭。」
史都華的罪行並沒有因爲懷疑通姦、快速墮落、年少時受過害、企圖自殺未果、和自我憎恨等藉口而減輕。當警方到達史都華的住處時,他已做出一件令他難以啓齒的事。「我把小傢伙抱在懷裡,當時我手裡還拿著刀子,我站到窗口邊,我說:『好,如果有人敢操他的進屋裡來,我就把他殺了。」」
曾參與制伏史都華行動的警察,都會因英勇行爲而受到讚賞。不過幾個鐘頭前,他們才幫自己的小孩蓋好被子,與他們的妻子坐在一起,祈求有個平靜、溫馨的夜晚。然後這隻地獄來的瘋狗便製造了一個大場面,揮舞著刀子放火。史都華竟威脅要殺死他自己的兒子。
這使他犯了一級侵犯罪,而對犯人來說,這些話喪失了一般人賦予它們的意義。從葛藍登監獄移送白沼澤監獄,就只有一個意思:厭恨侵犯兒童者的史都華,自己也侵犯了兒童。
13
怯懦|年齡二十至二十四歲
「我真希望我不是我。」
當史都華因揚言殺死自己兒子被捕入獄服刑期間——他第一次受長期監禁——他意氣消沉地躲在牢房裡。
在警車後面被痛揍了一頓之後,他被關進禁閉室,身上只穿了一件尼龍袍子,地上只有一個薄薄的床墊和兩條應該是撕不破的毯子,以及一個大小便用的桶子。
史都華大便在地板上。沒有人眞的介意。
侵害兒童者在接受審判之前,都關在監獄這一翼的拘留所裡。夜裡直到凌晨三點,史都華可以聽到其他犯人隔窗呼叫彼此、吉他、和收音機的聲音。有時候可以聽到一個警衛下樓的腳步聲、碰撞聲、哭叫、咒駡、奚落、接著是雙腳被往後拖的聲音,然後所有的聲音又漸漸消失。
史都華赤裸地躺著,但不是躺在床上。
「拘留所裡誰都不知道四周的情況。如果有三個人關在同一間牢房裡,其中一人可能在兩天之内就會獲判緩刑出獄。另一個可能要關十年、十五年,所以他會很激動、暴躁,因爲他必須坐牢,因此他得先讓自己硬起來。另外一人有可能要服刑十二個月。只要其中一人不上道——有一個人找碴或放屁。痛扁一頓。不只是沒人鳥你。自殺。」
他在禁閉室的三餐定時送來。
早上八點 粥,茶。
十一點半 魚,包心菜,馬鈴薯泥。
下午五點二十分 魚派、煮爛的豆子、炸薯片。
有一次他試著躲起來。他平貼到牆面上,讓獄卒無法透過門上的監視孔看到他。當警衛每半小時來檢査一次叫出他的姓名時,他默不作聲。一分鐘後,屋頂上的監視孔開了。「蕭特,你在下面很好玩是吧?」
早上八點 粥,茶。
十一點半 燉肉,煮得剛好的豆子,炸薯片。
下午五點二十分 馬鈴薯碎肉餡餅和蕪菁。
還有一次他爬到床墊下面,儘量躺平。
早上八點 粥,茶。
十一點半 香腸,蛋,包心菜炒肉。
下午五點二十分 香腸熱鍋加馬鈴薯,薯泥,長豆。
到了第三天,史都華看到一隻十五公分長的甲蟲從便桶裡跳出來。第七天,兩名獄卒將他從地板上拉起來,動作溫和地帶領他穿過走廊到醫院那一翼去,那裡同樣是一間間的牢房,只不過獄卒換了名稱,稱爲護士。史都華的病已經難以控制了。他不斷有幻覺且無法行動,因此又一次移監,送到萊徹斯特附近葛倫帕佛監獄的醫院去,接受九個月的治療。
***
在埃勒司伯里時,史都華開始自戕。
自戕在犯人和遊民之間是一種傳染病,而且不只是拿刀割你的手臂,或像一隻電池發動的母雞那樣猛咬你的小腿,或用菸屁股燒你的皮膚而已。那些太容易被發現了。其他的花招可多了。有許多都是難以察覺的,例如吞玻璃、注射強酸、把針剌進鼠蹊部等。然後還有半討皮痛、半找死的招數:故意惹麻煩打蠢架、混吃大量不知名的藥品、在一輛來車前放慢腳步。最後還有激起厭惡、屈辱、小看、輕視、辱駡等情緒反應的招數,但不一定會帶來肉體上的疼痛。
凡此總總,直到你達到了自戕的純粹抽象層面:沉溺在你的失敗中,拒絕回憶任何美好的事物,以及如果有人竟誤說他們喜歡你時,你就會下定決心要讓他們在下一次改變意見。換句話說,情緒上的自我吞噬,就像某些畫作裡的人物在與鏡中的自我扭打一樣。從雞啄自己的腳到艾薛爾的畫作,這大概就包含了所有的範圍。
史都華在討論自戕時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不斷強調「隔離」。他說,他小時候就學會如何從普通的情緒中抽離,進入暴怒之中。他也將自己從童年(以及他人生中的其他階段)中隔離,方法是移除所有愉快的回憶。當他失去理智的時候,他說,即使當他在咆哮和咒罵之際,他常常讓自己分裂成對立的兩個人——一個叫他別那麼蠢,另一個卻慫恿他繼續。當他切開自己身上的肉,如一個廚師在切豬肉那樣,他就可以自痛楚中抽離。我問他:「那樣不痛嗎?」「痛,但是那樣的痛卻同時是愉快的。不是炒飯時的愉快,但與一般的疼痛不同。你好像是個分離的個體。」
還有一種連結感。史都華說,身體的疼痛取代了心裡的痛,使得所有的一切都連結在一起。「我以前認識一個人,他痛的時候會勃起。但不是像那樣的。身體的疼痛是一種解脫,可以驅除我腦袋裡的紛亂。」對史都華來說,爲自己注射純的檸檬酸(因爲那可以用來溶解海洛因,所以他總是隨時都準備了很多)是化解或簡化心中痛苦的一個方式——那使他可以集中注意力。
史都華不記得他第一次在埃勒司伯里自戕是什麼時候,也不記得是爲了什麼。他身上較新的疤痕變成一種記錄他過去的日記:在他二頭肌上方顏色較淺的凸疤是幾年前割開後留下的,那時他還將一根指頭塞進去,好對一個想要逮捕他的警察噴血。他右手下臂上(他是個左撇子)鋸齒狀的刀痕長約十公分,仍呈現肉紅色。由疤痕的形狀看來,他應該是用在工作時能取到的一片玻璃或刀片割的。這刀疤會出現在他的下臂,顯示當時他處於極度不安的狀態。通常他喜歡疤痕出現在身體較上方的地方,因為那樣比較容易隱藏。他最近在醫院照X光時,照出了他頭骨有個起碼已經二十年歷史的挫傷,是在自戕時期之前就形成的,當時他用的方法是「在數學課時抬起一張桌子朝自己頭上猛砸。」
「把劍橋每個人的衣服都脫掉,」史都華宣稱:「你會對多少人身上有疤痕感到訝異的。」
我又問,當你在埃勒司伯里服刑時,是不是像我讀到的那個女人一樣——有一天她在廚房裡切胡蘿蔔,切著切著便決定繼續往下切?還是那起於她嘗試要自殺呢?那是她求救的訊號嗎?
「亞歷山大,我一直跟你說,不是的。當你腦袋是一團漿糊時,沒有什麼能解釋的。你可能前一分鐘這樣想,兩小時後你的想法卻完全變了。因爲一團混亂,即使只是要讓腦筋清楚一些都不可能。所以說,可以不要再問了好嗎?」
「抱歉。我們不談這個。以後再說吧。」
「我不是故意要這麼無禮的。只是——你知道。」
我說我知道。
一會兒之後,我問:「你都用了什麼工具呢?」
「葛藍登是我待過最舒服的監獄。操他的可怕雜耍場。」
史都華一開始還滿喜歡葛藍登監獄。這裡專門關有精神疾病的犯人,算是個療養院,所以被視為是全國最愉快的一所監獄,想要轉來這裡還得登記排隊。(史都華在埃勒司伯里監獄難得清醒的時刻中要求移監。)他加入集體治療,說出他一生的故事。當療程結束時,醫生快步跟上走在監獄走廊上的他,說:「你不明白嗎?那解釋了一切。那是你爲什麼容易失控的原因。」
在葛藍登,爲了鼓勵大家互相容忍與坦白,戀童癖者、「強暴老太婆的」、和「雙性戀的」犯人,都混在一起集體治療。每一次療程,史都華都得聽某人敘述他們如何用廚房用具強暴老太婆,或在地下鐵謀殺剛進入青春期的女孩,接著哭訴他們悲慘的童年。
「你在報上讀到的大概只有五分之一。有些描述眞操他的噁心。這些女人的經歷有些是難以想像的。」
史都華要求被送回一般監獄。
史都華,在威藍監獄服刑的最後期間,整天敲著牆壁數著出獄的日子。不是兩個月:是七十五天,或一千八百個小時,或十萬零八千分鐘,或花費三秒鐘的三十三萬倍讀:
早上八點 果醬三明治,茶。
十一點半 牛肉湯,豆子,馬鈴薯。
下午五點二十分 馬鈴薯碎肉餡餅和炸薯片。
和:
早上八點 粥,茶。
十一點半 魚,包心菜,馬鈴薯泥。
下午五點二十分 魚派、煮爛的豆子、炸薯片。
史都華看過別的犯人獲釋。有些人髙興得發狂、笑個不停、大聲歡呼、記下數不盡的地址、許下算不清的諾言,最後卻忘了說再見。有些人驚慌失措。有些人則吸毒過量:一看不到監獄的牆壁,他們就大肆吸毒慶祝,癮頭之大可能還大過他們入獄之前身體所能容忍的範圍。所以他們現在這樣做等於自殺。
史都華獲釋的前一個月,他的父親雷克斯去世了。
單就事實而言,我對雷克斯·透納的理解要超過史都華。史都華估計,這個人陪伴他的時間,全部加起來不超過三個月。雷克斯是個輕鬆隨意的人,他娶了茱蒂,與她生下葛威和史都華之後,就離開了——和一個年紀較輕的女人跑了,此後就很少露面。「他中風好幾次後,我想了都快瘋了,因爲我從沒機會和他好好談談。我一輩子見過他的次數不過四、五次,而最後一次見面時我們還打了一架。然後我媽要去看他,那時我非常擔心我繼父要離開她,因爲她提議去照顧我親爸,因爲他病得很重。我那時對我的繼父非常尊敬,因爲他盡心照顧我媽,而且雖然我帶給他們那麼多的麻煩,他還是盡力維繫這個家庭。我眞的很感激他。」
但史都華總是一直談雷克斯。他小的時候,他父親的凶暴嚇壞了他。小學時期,史都華對他的感覺是愛恨交加:有一天史都華大叫所有的人都滾開,他要去和他爸爸住在一起,接著便噙著淚水跑出校門。又有一天,他哄他的外婆讓他看一個裝滿他父母親結婚照的皮箱,然後把那些照片撕個粉碎。
「但是他一定有什麼優點吧,不然我媽絕不可能會愛上他,而且還和他生了我們。」史都華說:「我想我從沒有像現在這樣這麼愛我親爸。」
他最後一次見到雷克斯,是獄方讓史都華外出一日去普茲茅斯的收容所探望他父親。起初他認不出他爸爸,因爲他變得又瘦小又蒼白,「一個操他的植物人」。他當時才四十幾歲,嚼著一根葡萄梗,因爲他沒力氣吃葡萄。
葬禮(史都華又一次得到獄方特准出獄一天去參加的)過後,史都華在喝了將近十二萬公升的啤酒和伏特加後宿醉醒來時,便依照事情的重要性做了安排:戒毒戒酒,成爲一個修車技工,買間房子,戒毒戒酒,在他母親酒館後方的人行橋上吸一根大麻菸,戒毒戒酒,讓小傢伙唸MBA上商學院。
在他出獄的那一天,當他母親開車載他離開時,史都華犯了一個監獄的戒律:他回頭看了他剛剛離開的那棟建築物。
14
「洗衣機——眞操他的太神祕了。」
史都華看了看破掉的後照鏡,又回頭張望,才把車慢慢駛進慢車道——每次向一側移動時,他都會打方向燈。史都華開車載我到諾福克去;他開車像個老人一樣。
「我是說,你放十支襪子進去洗衣機洗,洗完後只找到七支。那些襪子都到哪兒去了?我還可以告訴你一件事,就算你把洗衣機拆了,你也找不到襪子。」
我們現在開的這輛福斯Polo車是少數史都華合法擁有的車輛之一,也就是說這輛車是他買的(向他妹妹買的),車子有向監理處登記,而且車胎有鋁圈並不表示另一個人的車子輪軸被架在磚塊上。這些鋁圈也是買來的。至於其他的:車子並無保險,再過十小時又十七分鐘牌照稅就到期了;令人失望的是,當汽車年度檢驗到期時,史都華仍是興趣缺缺,而且他並沒有駕照。事實上,史都華不可能取得駕照。他一旦拿到駕照,駕照馬上就會被記上許多違規記點,以至於那張駕照會立即失效,如果說它甚至可能存在的話。不過史都華就是有辦法爲他和車輛的關係添上一點量子力學的風味。
然而,這輛車是合法取得的事實,依照社工們喜歡的說法,已經算是「一個開始」。車子內部是一片混亂。置物櫃下方的架子已經鬆垮。一些看來挺重要的深色金屬線從加熱器後方神祕的某處脫落。把腳擱在儀表板上避開這些金屬線時,打火機又會從口袋掉出來。在前座椅子中央,距臀部坐下之處稍微前面一點,有一些污痕,多半是圓形的——希望這些只是濺出來的啤酒造成的。在排檔附近有更多的污痕,而且呈現立體狀,甚至夾雜幾根毛髮。
上路四十分鐘後,我們開到二十四公里外的艾格寧(Exning)。史都華再次看看破掉的後照鏡。他只是檢査一下,他說,看後面有沒有車逼近。他把排檔拉得嘎嘎作響。一個開著紅色五門小車的阿飛緊貼著我們行駛,不斷閃超車燈,像隻虎頭蜂一樣地震動,接著加速超過我們,在一陣排氣中失去了蹤影。「瘋子,危險的畜生。」史都華喃喃說。
到了新市後,我們夾在一輛油罐車和運豬卡車之間慢慢前行,史都華放鬆了。「關於洗衣機還有一件事,對吧?」他在隆隆的卡車聲中吼道:「有一次我在看一個節目,有個老頭把三個洗衣槽放在一起——你知道,就是中間金屬做的那部分——說那是一座雕像!有人還出錢買了!」他難以置信地搖著頭,任車子穿梭在巨大的厄運之間。「這使我開始想,我只要到彼得自治區的垃圾場去買些廢洗衣機來賣就成了——一個可能花個五英鎊——不是開玩笑的,現在藝術家就是愛買這些破爛。」
他喋喋不休地說,他發現租一座穀倉來當賣廢洗衣機的暢貨中心,價錢「很合理」,而且他還開心地說安全也不會是個大問題(除了藝術家之外,誰會想要偷這種東西呢?)。他也知道這種生意必須限於劍橋市八公里之內(因為,雖然藝術家「常常住在野地裡」,但他們還是比較喜歡都市),不過他擔心是否有足夠的停車位可以讓急切的雕刻家們的保鏢停車。
「亞歴山大,這是最令我困擾的地方。我有很多點子,賺錢什麽的。可是最後總會有人說我的點子不對。我從沒得到鼓勵。一點鼓勵也沒有。」
這些日子裡史都華常常想到工作。他的點子是很多,而且每一個都像是英國國家廣播電視台的調査記者會報導的點子,這些記者可能會透過信箱大聲問他:「你爲什麼不找一個普通的工作呢?」
這個問題我從未得到一個很好的回答。
他在債權公司工作時,因爲花太多錢買海洛因而遭到解僱,但他現在已經不碰那玩意兒了。當他第一次因爲挾持自己的兒子而坐牢出獄時,他沒有因此安分下來,反而和吉普賽人史密斯合作,搶劫村子裡的商店,並陰謀計畫搶劫郵局。
爲什麼沒有碰碰運氣去賺正當的錢呢?「你剛剛坐了五年牢。難道你還不討厭犯罪嗎?」
「我恨監獄。」史都華同意道:「我在牢裡都快瘋了。像操他的動物一樣被關起來,被獄卒毆打。可是我出獄後得要有錢喝酒。」
「你爲什麼不去找個工作呢?」
「我怎麼去找?一天到晚醉醺醺的。」
我所能問出的是,另一次他差點得到工作是他十六歲的時候,他在劍橋伍沃茲商場找到一份工作,但還沒正式開始他就丟了工作,因爲他用第一天賺到的工資跑到市區另一頭去吸膠。
「不對,那樣說不大正確,我替我哥的同學幹過隨從的工作。」
「所以呢?爲什麼現在不幹了?」
「我用頭撞昏了那小子。」
好極了。你當然會那麼做了。就是那樣。那就是史都華的生活態度吧,我想。
「那時我妹妹大概十四歲或十五歲,他卻想要把她。所以有一天我沒去工作,打電話叫他過來。他一進門,我就從樓梯頂端朝下撞過去,用我的頭撞他的頭,差點沒把他從客廳的窗子撞飛出去……」
史都華猛地換檔,我們便加入一排通往泰福特森林的車陣中,在蜿蜒的諾福克公路中前行,開往柏克蘭。
「……到處都是血,前門、窗戶、地板,到處都是。然後你知道,後來,呃,我不知道。」
「你『呃,不知道』什麼?」
「沒什麼,亞歷山大。只是……後來,等到她十八歲時,我妹妹說她太害怕不敢說,因爲她怕我會殺人……你知道她很困惑……當我哥哥自殺的時候……她告訴我,她說,你知道,我妹妹,她害怕說出來,因爲我可能會對這傢伙做出什麼事,而不是……」
「你什麼都不用說,史都華。我們可以改天再談這件事。」
「是呀,亞歷山大。謝謝,亞歷山大。」他把車開到一輛曳引機後面。「你不介意我們現在放下工作不談吧?」
「不會吧!」史都華說。
過了三十二公里,我們看到路邊有個招牌寫著:「電鋸雕刻蘑菇」。史都華立刻忘掉他的困擾,兩眼直視前方道路。那可能是什麼呢?「這是一個受害者對另一個受害者的肺腑之言。」他的肢體語言似乎傳達了讚嘆:「蘑菇做了什麼所以必須受這樣的虐待呢?」就連他最渾渾噩噩的街頭混戰的日子裡,他也沒經歷過這種程度的虐待。
我們把車駛進松樹林間一塊停車的空地上,看著路旁許多用木頭雕刻成的戴帽香腸。它們似乎是從停在另一側的富豪Estate車的後側行李廂中跳出來的,並且像是要拍團體照般排好隊伍。在這些木香腸後面,有個穿著屠夫圍裙的男人靠著一棵樹站立,數著一疊鈔票。這個巫師是如何得到這個靈感的?他怎麼會發現在這一段公路上的人們,會想要花四十五英鎊去買一個半公尺高、用電鋸「雕刻」出來的假蘑菇呢?史都華和我只覺得嘆爲觀止。
「老兄,你操他的可眞會賺錢!讓很多雞巴都來向你買是吧?」史都華講話比較禮貌的時候,聲音聽起來較柔和,而且高了一個音階。「你知道洗衣機可以賺錢嗎?不知道?眞是謝天謝地,夥伴。」
在馬路對面的林子裡,史都華注意到有個吉普賽人的營地。「你知不知道吉普賽人會偷遊民的東西?」
這話使我大笑不止。
「是呀,偷得他們在街上住不下去,逼得他們工作,讓他們去鋪柏油。」
吉普賽人達成了不可能的任務:讓迷惑的酒鬼和毒蟲開始靠自己的勞力過活。史都華不知道爲什麼吉普賽人那麼喜歡柏油路,但如果這營地算是代表的話,我倒看得出是爲什麼。在諾福克的森林裡,除了柏油路面還有哪裡可以停放他們的車子呢?而且是一大堆這些人特愛的破爛舊車——吉普賽男人只有在柏油路面上才有可能開得動這種車。
「你被偷過嗎?」我問史都華。
「沒有。他們要的是工人,不是廢物。」
太多讓人分心的事物使我變得健忘。我還沒解釋史都華和我爲什麼要開車穿越諾福克(如果這種龜速也算開車的話)。我們的目的是要離開劍橋,拋開請願活動,解決史都華的麻煩,離開幾天到鄉下的一間小屋去。
私底下,我問過好幾個朋友,請他們評斷這個人是否眞値得我寫上一本書;這些人包括了一位作家、一個學術基金會管理人、一位藝術史研究人員,我們全都是研究下層社會生活的專家。
他下了車。「亨利八世!亨利八世!想想看。在他之前英國是一座操他的大森林。什麼都看不見。人們在店裡到處都撞到樹木。」
「這和那有什麼關係啊?」
他從行李廂裡拉出我們的旅行袋。「就是這些大房子用光了樹木。而且我敢賭這些屋梁一定操他的大。它們是用船造的。我操,那屋頂有三十公尺寬吧,對不!蓋了那麼大片的屋頂後可需要喝他半公升的酒呢。考古學是最好的,對吧?」
史都華想到我的印表機正裹在我的棉被裡,小心翼翼地把它搬起來放到車蓋上。
「沒錯,就是這些大房子使森林消失的。這個,還有……你知道。」
「我不知道。什麼?」
「不,你知道的……」
「不,我一點頭緒也沒有。」
「想想,什麼東西是木頭做的?」
「史都華,你到底想說什麼?」
「亞歷山大,我還以爲你唸過大學呢。大學沒教你們這些優雅的雞巴任何東西嗎?蘑菇。那個年頭到處都有他媽的木蘑链。哎呀,不是啦,說正經的,亞歷山大!亨利,哎呀,很痛耶!你出拳超用力的。亨利,他送一個給他將進門的太太,其他的太太們也操他的都要有才行!」
我們像兩頭馱滿貨物的驢子般扛了一堆週末要用的物品,推開大門。
「哈囉,詹姆斯,你眞高。你們那裡天氣怎麼樣?亞歷山大告訴我說你經營一間印地安博物館。」史都華因爲嘴巴被抱在手上的枕頭擋住,聲音聽來含糊不清。詹姆斯就是那個語言學家;他在第四章中爲我描述了史都華聲音的風格。「哈囉,魯本,你是搞藝術的。眞有意思。」他盯著魯本看了幾秒。「你有嗑藥的習慣吧?」
「哈囉,黛朵。」黛朵這個名字,他發音倒很清楚,不會一不小心就把她叫成蒂朵、菲朵、德朵、或朵朵。史都華對名字是很愼重的。他相信名字對一個人的自尊心很重要,而在他看來,再沒有東西比自尊心更重要的了。
「你的房子眞美。亞歷山大跟你說過我是個酒鬼,對吧?」
史都華總是在第一時間內就說出自己最大的缺點。「我也是第一級的犯人,還是個搶匪。不過我不會惹麻煩的。我可以參觀一下院子嗎?」
在果園裡,史都華絆了一跤,步履不穩地踩過了一片荷蘭芹。「那是一棵梨樹嗎?那可以做梨子汁呢。還有那些掉在地上的蘋果,把它們裝起來,和烤豆子罐頭一起放到大門旁的桌子上。鄰居會很有好感的,因爲免得他們還得去買,蘋果超重的。不是滿罐的烤豆子,亞歷山大!空罐頭,用來裝錢的。鄕下人是很老實的。」
我們在園子裡閒逛時,史都華開始感受到這地方的氣息。
「莎劇名演員勞倫斯·奧立佛在這裡打過網球吧,對不?」他舉起想像中的球拍揮拍過頭。「真的?就在這裡?零比二十!」
「他們也喜歡游泳池,住在鄉下的人。」他滔滔不絕地說:「那是因為必須洗掉鑽進皮膚下的氣味。所以你叫你的朋友在那裡蓋一座游泳池吧。你說什麼?防空洞?把它改造成更衣室呀。你看,你就是要動腦筋就對了,動腦筋想一想。今早沒人送牛奶來給我!」
在馬廏裡,每一塊磚都因歲月久遠而磨到凹陷。有一排秣槽是用一整段橡樹樹幹製成的。整個秣槽內部的木頭都被蟲給蛀光了,只剩下外殼還留在那兒,像個徒具外形的幽靈。
史都華爬上一個看起來不太牢靠的梯子,踩在第四級的階梯上,好望著乾草棚說話。
「休假日可以租人。說眞的,不是開玩笑的,我自己來蓋,免費。你免費讓我住在這閣樓裡,付錢買木頭和鐵釘。我不會電工的部分。我的牢友湯米可以做這一塊。我可以請他們把房租津貼轉過去,這樣你們就不會吃虧,因爲我一直都想離開劍橋,所以這裡挺適合我的。政府提供很多的服務……」他喋喋不休,因爲太過急切而舌頭打結。「這樣我會遠離藥頭和犯罪因素,這是很好的,因爲我的頭現在有點昏。是的,有事情要發生了。不知道什麼時候,不知道在哪裡。」他用指關節敲敲梁柱。「水管要重拉。你知道?不過沒關係,裝水管很容易。我看過我的牢友泰利做過。喔……我下不去了。」
史都華的雙腿開始搖晃;他不會倒退。我踏步上前,伸手握住他的雙腿引導它們爬下梯子:左、右、左、右,一階接一階,直到史都華下到地面上,身上滿是泥巴和蜘蛛絲。
「喔,我忘了——湯米不能做電工的部分。他還關在達摩爾監獄呢。」
我同意警察的說法。史都華不應該被允許接近一輛機動車十公尺以內。他對文明的生活會造成危險。一輛全新的大型割草機:一部紅色的畜生,車輪之間掛著懸空的割草刀刃——發出怒吼聲,剃光地面。史都華在盆栽棚裡發現了這部機器。他爬上割草機,用力拉槓桿。
「喔,去他的!」
我盡力將損害修復。
他手忙腳亂地摸索座位上的彈簧。「糟糕。」
我試著把彈簧塞回去。只要我全神灌注,我比史都華更會修東西。
他轉動引擎鑰匙。引擎發出一聲前所未聞的吼聲。
「呃,亞歷山大?」
他眞是約伯的詛咒。
最後,他終於在隆隆聲中把割草機駛出棚外,速度比開車時稍快了些。我走在前面,就像一百年前拿著一面紅旗指揮車輛前進的人一樣,史都華駕著割草機跟在後面;每當碰到一塊石頭或一棵樹,使刀刃發出像要爲地神割盲腸一般的尖叫聲時,他便一邊咒罵一邊道歉。
史都華快活地割下一堆很高的雜草,還有野豌豆、蒲公英、蘩縷、羊腿藜、婆婆納、接骨木、四株欣欣向榮的番前、車前草、延胡索、木賊,然後再回頭割草。草地已乏人整理好幾個月了。我拉著那堆雜草走了約一公里路到堆肥處去丟棄時,他改變方向,將割草機駛向造林用的整片小樹。在千鈞一髮之際,藝術史專家及時讓他偏離方向,駛向一株高大的豬草。這株草已經要開花了,這可不是好事。在來得及阻止他以前,史都華已經興奮地跳起來,並且剷除了這株草。
我鮮少看到史都華表現出如此毫無保留的快樂模樣,這天下午便是其中的一次。
「拉桑須蓬?很好喝。」【此處為正山小種(Lapsang Souchong)的音譯。產自武夷山的著名紅茶。】
我們都坐在剛被剃平的草地上喝茶。史都華將手指插進茶杯裡。茶微溫:剛剛好。他把茶一飮而盡,躺到草地上。
「眞操他的驚人。操他的。」他懶洋洋地說。一會兒之後又加了一句:「我不相信她眞的燒了。」
「誰?燒了什麼?」
「瑪格莉特公主呀。她的雙腿。他們說她坐輪椅的原因是因爲她在洗澡時燙傷了。可是怎麼可能雙腳一起踩進滾燙的洗澡水呢——難道是衝刺跳進去的嗎?你知道我怎麼想的嗎?我猜她想要自焚。再來一杯奶茶?好的,謝謝你,詹姆士。
「魯本,你在讀什麼呀?喂,聽到了沒!太假了,假乳房。我喜歡有點自然的彈性。就算會下垂,也只好讓它們下垂了。那是自然現象,不是嗎?你瞧,女人並不需要去取悅男人。女人有男人一直想要的東西:TLC。溫暖的擁抱。那就是男人渴望的東西。這種肉體的接觸比性還重要。不過,」史都華深思地說;「我並不是說性不重要,因爲假如一個男人不發洩的話——不管是用手或很快來一次——他的睪丸可是會掉到地上去的。你看,我,我自己就有早拽的問題。它一勃起就會射出來。我現在已經夠成熟了,所以可以說那是自然現象。令人感到挫折嗎?是的。而且如果對我來說很挫折的話,想想看對女人來說會更挫折吧。」(譯注:TLC – tender,loving和care的縮寫)
史都華某些部分的性格可說是相當健全的。
「有一次我在深夜裡乞討,三個女孩走了過來。她們戴著聖誕帽,穿得亮晶晶的。粉紅色上衣。短裙。我不騙你,她們開始在我面前手淫。眞的,把她們的裙子都撩了起來。」
「想必你很想參一腳吧?」她們調侃他,故意把內褲往下拉。「是呀,很好看,不是嗎?嗚——!啊——!喔,你得不到!你得不到!」
然後她們跳著舞離開了。
史都華似乎不爲所動。「她們咯咯笑。」他說:「不過有些女人眞操他的惡毒。女遊民通常樂於分享。我碰到一個,一個脾氣超火暴的女人——你知道,就是那些從不洗澡、身體很臭、從一個鎮流浪到另一個鎮的那一種。這一個,要是有人想碰她,她會把他的眼球給挖出來。大多數住在街頭的女人膽子都不小,她們可以利用自己的身體,而且內心也很堅強。」
到了晚上,我們回到屋裡去吃囚犯咖哩,然後閒散地聚在火爐旁。滔滔不絕的史都華依然說個不停。(「不行,詹姆士,你不會想把那塊木頭放在那裡的。」)這場景很像艾嘉莎·克莉絲蒂寫的《十三個難題》當中的一幕。每個人都坐在客廳裡,舒適且滿足。
(「不行,那裡也不好。」)
或者像薄伽丘《十日談》中的一個畫面,在所有的人都逃出了佛羅倫斯之後,靠輪流說故事打發時間。
(「詹姆士,你在幹什麼?你要把那根樹枝放到那三根木頭上面,再把那些小樹枝放到最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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