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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带人生(繁体中文)

_4 亞歷山大·馬斯特(美)
「不對,史都華,這就是重點。有個朋友在那裡工作過。那個老太婆並不會把錢鎖起來。她把錢放在櫃檯下面,直到關門時刻。錢就在下面,三個、四個、五個鐘頭,等著被搶。兩萬他媽的英鎊。得手後我們可以回我馬子那裡去,好好慶祝一下。」
在灰塵和夏季葉子翻飛之際,史密斯和史都華又暢飮了一輪啤酒,慶祝他們的計畫。大計畫。兩萬英鎊!阿拉伯的財富!史都華可以去買一輛休旅車,然後找個安靜又有人情味的地方退休,例如威爾斯郡的天鵝溪鎮。
三人因搶案遭審問
——《電訊晚報》,彼得自治區
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二
惠特西附近一家小郵局遭搶後,警方今日詢問兩名來自聖艾福的男子及一名惠特西當地的男子。
昨天早晨在光天化日之下,兩名搶匪閬進蔻提村葛林區的郵局。
他們撞開門,搶走數量不明的現金後逃逸。其中一人疑似用一把螺絲起子撬開現金櫃檯後搶走現金。
這兩名搶匪在早上十一點半時駕駛一輛X車牌的紅色福特Cortina,朝惠特西方向逃逸。據悉,他們在蔻提村和伊斯提亞村之間將該車丟棄,換成一輛紅色Escort。
後來他和史密斯被下令還押後,他們想通了。史都華說:「我們被出賣了。不然條子怎麼會知道是我們呢?我們已經脫身了,也沒人跟蹤我們。目擊證人的描述亂七八糟的,每個人對於兩個搶匪的說詞都不一樣。他們怎麼會那麼快就找到你馬子那裡去?」
「我們回去的時候,警察已經在門外埋伏等候。」他對於遭到出賣仍然感到震驚,對我反覆說道:「他們並沒有立刻就撲向我們。他的馬子——他很愛她,而她喜歡名貴的東西——她看起來很興奮,接著,他們一哄而上。一大堆條子撲到我的背後,就像蟲子一樣。條子爬到窗簾上,條子躲在沙發椅下。無論你往哪裡看,操他的到處都是。條子在水槽裡。」
史都華拒絕說出是誰出賣了他們。他處理這類事情的態度還滿老派的。
「我們就說事情很奇怪吧,因爲我們被捕之後,史密斯的馬子立刻就搬去和之前告訴我們這檔子事的那個男的同居了。我因爲之前捅的漏子才被放出來半年,現在又因爲這件事要被關五年,而且那個老太婆當天根本沒錢。郵局裡沒有兩萬英鎊。警方進行了所有他媽的例行工作,假裝當天有送錢給她,對吧?留了幾百塊錢在現金櫃裡。不想輕易放過我們,對吧?」
我問:「五年。什麼都沒搶到卻判五年,有點超過吧?」
「也不盡然。我做了很多蠢事。非常蠢的事。他們已經受不了了。」
我又問:「你們身上有帶槍械嗎?」
「沒有。」史都華答道:「呃……只拿了一根鐵撬。」
有一件事史都華忘了告訴我。(也許他根本就不記得了。他並不像一般人那樣,會把報上有關自己英勇事蹟的報載都剪貼起來。)他忘記告訴我,史密斯不是一個普通的搶匪。他是一個有很多種天份的人。
持械搶劫:兩搶匪因郵局搶案入獄
泡泡糖大王被捕入獄
鄧肯·米勒,《電訊晚報》,彼得自治區,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四曰星期五
吹泡泡糖冠軍約翰·史密斯因持械搶劫郵局,今天開始為期五年的刑期。
本市法庭聽聞此英國紀錄保持者與其共犯,於今年初搶劫惠特西蔻提村郵局的犯罪經過。這對搶匪使該郵局一位年老的員工飽受驚嚇後,搶走一千八百多英鎊的現金及郵政匯票。法庭被告知,史密斯曾上過許多電視節目表演,但演出終止後便開始犯下一連串的罪行。
現年二十五歲的史密斯,於一九八三年十五歲時吹出一個直徑達四十二公分的泡泡後,名字被登錄在金氏紀錄上,成爲全英國最年輕的紀錄保持人。但他十八、九歲時,發現自己的名氣大不如前了。
史密斯的辯護律師,布蘭登·莫理斯,昨日向法庭陳述過早成名對他所造成的影響。
他解釋道:「他嚐到了成名的滋味,卻不具備任何可以持續過這種生活的技能。」
這個可憐人。他犯下一連串的罪行,又把小郵局裡的老太婆嚇個半死,誰能怪他呢?
10
星期天在內政部外面很難挨。能讓人興奮的事情包括三杯咖啡、一個培根蛋三明治、閉上眼睛想像人在西班牙、將一個睡袋捲起來、將琳達的睡袋捲起來、數數看累積了多少個簽名、再數一次累積的簽名、檢査簽名中是否有名人,並發現有一名在東端戲院演出的女演員、從轉角一家就連聖誕假期也營業,且價格貴到離譜的店裡買一份羊排馬鈴薯炸麵餅來吃——無聊到連雜誌都看不下去。
我開始想通爲什麼遊民會收集垃圾。當生活如此無聊時,你總得發明出一些目的來。收集被撕爛的報紙使你有一種嗜好,讓你和你的環境建立起一種親密關係,也可以使街道保持乾淨。至少你是這麼想的。然後有一天你醒來,意識到這都是騙局:你原本以爲這樣做是你逃避發狂的方法,卻發現原來這將你導向瘋狂。
那天早上參與活動的人常常離開活動現場。有時候只剩我和史都華兩個人守著堡壘,而且史都華又喋喋不休了。如果說出來的句子會變成你的腳,他就是一隻有百萬隻腳的蜈蚣。
啦,啦,啦。
安德莉雅說所有戒過毒的人都是這樣的。因爲之前浪費太多時間在吸食海洛因而處於無腦狀態,所以他們必須說個不停以彌補失去的時間。
啦,啦,啦。
安德莉雅以前也吸過毒。有一次她跑到聯合國的舞台上,痛罵與會各國代表對所有戒毒者的不人道政策。
啦,啦,啦。
安德莉雅也很愛說話。
史都華斷定,從不談過去的胖子法蘭有戀童癖。他並沒有可以支持這個論點的理由,完全是基於「我的第六感」。史都華連「戀童癖」三個字都講不清楚。他「很擔心」我們到倫敦來的前一晚,法蘭先生在他的公寓過夜,所以說不定翻過史都華的地址簿,找到了一些電話號碼。約翰·卜洛克有小孩——胖子法蘭找到他們的電話了嗎?他才剛抱過約翰的兩個兒子,不是嗎?露絲有個女兒。胖子法蘭對女孩是不是也感興趣呢?
我很有耐心地說,史都華,不要緊張。他只是有體臭而已。當然他也有心理方面的「問題」,做看護的人對頭殼壞掉的人都是這麼說的。可是又怎樣呢?你自己也有很多問題呀。眼前他是我們最好的請願簽名收集者。他收集到的簽名是我們所有人的兩倍。他是一個熱心的工作人員——不要疏遠他。我們需要多來十個像他這樣的人。
但是史都華就是不肯罷休。
爲什麼那個他媽的變態會住到史都華家呢?史都華想要知道。史都華會吸引戀童癖嗎?史都華是否具有什麽特質會讓戀童癖找上他?這要怪史都華嗎?史都華是變態狂的皮條客嗎?
忘了胖子法蘭吧。史麵不需要有憎恨的對象。史都華光是分析自己,都讓自己想吐了。
到了下午,有了驚人的發展。警方透過一個社工人員和我聯繫。他們一直在觀察等待,在此刻之前除非絕對必要否則不予干涉。然而,登載在《劍橋晚報》上的一張露宿睡覺抗議活動的照片,迫使他們必須採取行動。社工人員不好直說。讓他這樣說吧:有一個人,一個遊民,在抗議活動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我認識他嗎?認識,一個非常聰明、能幹、會說話、但非常特立獨行的人,住在劍橋附近。一個非常危險的人。「我們是否在同一個波長上呢?」我必須立刻把他踢出活動。
我生氣地問:「爲什麼?」
「我說過了,因爲這是機密所以很難……」
「去他的機密。你一定要告訴我。這是民主國家,不是法西斯的社會。」我發現自己說話像打乒乓球一樣。「警方不能只因爲他們不喜歡這個人,就要求我將參與活動的任何人趕走。」
「如果我告訴你,你可以答應不告訴其他人嗎?」
結果,胖子法蘭不僅狡猾,而且在英國罪名昭彰的戀童癖者名單上排名第四。另一件令人震驚的事是,胖子法蘭是所有遊民機構熟悉的人物,而且他的社工人員在這次露宿街頭活動許久前,就已知道他將要參與此次的活動了。但是基於職業道德,他什麼都不能說,他發過誓爲受他輔導的人保密。
這豈不是很令人痛心嗎?露絲和約翰因爲堅持保密的原則被送進了監牢。然而在這裡,以胖子法蘭爲例,牽涉到同樣範圍的一些人——亦即,遊民——社工人員卻因基於同樣的原則,被迫讓兒子身陷危險之中。
我沒有告訴史都華。
大約午餐時刻,我很想哭。也許是因爲疲憊——雖然,一如我說過的,我在街上睡得很好。不過,我總覺得我漸漸失去了控制。我可以想像,如果情況照這樣持續下去,到了星期一我就撐不下去了。我會失去自我。我會像行屍走肉,只是照別人的想法行動而已。在水泥地面上過兩天,設法管理一個營地,我已經開始發狂了。我厭惡我的朋友,尤其是史都華。我已看不見我的敵人。一切都亂七八糟的,沒有簡單明瞭的事。我眞希望我可以像史都華一樣,簡化破壞這次活動成功的敵對者。我眞希望我可以將這些人都貼上同樣的標籤。我眞希望我也具有遊民一樣類似宗教的精神和陰謀理論,才能相信體制或共濟會或聯邦調查局。
我抬起頭,正好看到史都華盯著我看。時間還早,還有整個下午和漫漫長夜要過。
「亞歷山大,你還好吧?」
我點點頭。告訴他說,剛才他喋喋不休的最後半小時裡我差點沒出拳揍他,又有什麼意義呢?
「不要給自己太多壓力。」他拿起啤酒罐,低聲說:「你幹得很好,亞歷山大。」
到了晚上,史都華終於「受不了」了。天黑之後,我和琳達走在維多利亞街上時,看見他朝罾的方向走過來,邊在櫥窗、電話亭、人行道上貼我們的活動貼紙,用力推匯豐銀行的大門,又對著銀行信箱吼叫,因為他認為有人躲在銀行大樓內。雖然這看似一幅有趣的畫面,但實際上卻隱伏了一種兇暴。我自己因為也喝了一點酒,所以把他看成作家史蒂文森筆下的人物,想要逃離像我和琳達這類文明人身邊。他來自一個隔代遺傳的世界,無法以文字形容。
他靠近時,臉上的表情變了。他靠著一個垃圾桶站立,伸出一根手指對著我猛戳。
「你操他的爛中產階級雞巴,亞歷山大,一天到晚說:『答案是什麼?』這就是差異所在,對吧?沒有答案!你想知道我爲什麼變成我今天這個樣子嗎?寫一本根本沒有答案的書。只是那不會讓你操他的成名的,對吧?不會,懂吧?滾遠一點吧。去找你操他的答案吧。」
他用力敲了那垃圾桶一記,然後又搖晃著腳步朝垃圾桶上扔垃圾的縫隙望進去。「這裡沒有。史都華操他的蕭特,問他們吧,史都華要怎麼解釋他母親趴在他哥哥身上,好阻止史都華用兩把菜刀砍死他哥哥呢?問他們這操他的答案是什麼吧!」
回到營地時,其他人一看到我們回來,便喃喃藉口要去吃晚飯而離開了。當一輛警車駛抵時,史都華精神一振。
「告訴你怎麼著。」當一個身形高大的警察搖下車窗向我們道晚安時,史都華隔著人行道對他挑爨道:「既然你吃撐了沒事幹,你給我一個答案。十個人在街上把一個人打得他媽的慘兮兮的,他們每個人會因此被判坐十年的牢,但是在監獄裡,你們這幫人手持盾牌和鎮暴裝備,湧進他媽的一間牢房裡去做同樣的事情,他們卻是在服務大衆。解釋這個吧。然後他們還覺得奇怪爲什麼這個剛剛被他們痛扁一頓、以至於牆壁上濺滿了鮮血,而且尖叫聲可以從走廊的一頭傳到另一頭去的人,不會變成一個好孩子。你懂我的意思嗎?懂嗎?懂嗎?不懂,當然不懂。你他媽的根本不知道我在說什麼,對吧?」
那個警察待在車上,微笑以對。
史都華從來不是一個會在惡劣的情況下躲開,以免情況變得更惡劣的人。他又換了一個話題:「你們知道倫敦的收容所裡有毒品,對吧?你們知道那些收容所裡毒品氾濫,對吧?那你們爲什麼不操他的逮捕那些收容所的經理呢,就像他們逮捕露絲和約翰那樣?給我一個他媽的答案吧,可以嗎?」
他這樣問了十五次。我叫他閉嘴。他又開始對我叫罵中產階級雞巴的老套。史都華說過,在街上並不是寒冷或地面太硬令你發狂,而是其他人。他的意思是,像他媽的史都華這樣的其他人,叫囂不止,胡言亂語。
閉嘴,你閉嘴!
「你操他的中產階級……」等等,等等。
警察再一次愉快地向我們說晚安後,便駛離了。
史都華摩擦雙手,退回我們牢籠的北邊,以他醜陋扭曲的方式,躬著背坐在路邊。他是隻野獸。一個討人厭的畸形兒。我希望他死了算了。就在這裡。在人行道上。
至少,這會是引人注意的奇招。
對街,聖詹姆斯公園地鐵站——一個空無一人、頗具蘇聯氣息的車站——上方,艾普斯坦的雕像似乎也對我們感到厭倦了。艾普斯坦在一九二九年時做了兩座這樣的浮雕。轉角,東邊的牆上,名爲「白天」的浮雕,雕的是一個男人將一個赤裸的男孩舉到半空中。當這幅浮雕揭幕時,某人注意到作品中男孩的陰莖特別長,因而引起眾怒。艾普斯坦否認有任何誇大。倫敦地鐵的總經理遞出辭呈。一個憤怒的公司總裁要求出資將整座浮雕移走。一個神秘客在半夜裡對它開槍射擊。最後,一所男校的校長被找來做決定,艾普斯坦被迫將男童的陰莖自惱人的長度敲掉四公分。
此刻面對著我們的浮雕是「黑夜」:一個麻木、認命的女人,手肘靠在膝上,雙手放在大腿中間。她似乎嘆道:「你們這些人什麼時候才要離開呢?」
兩點左右,一個身材高大、衣著一度整齊的男人,喝著酒,跌跌撞撞地走過地鐵站轉角,經過藍色的大垃圾箱,然後停下腳步,對我們怒目而視。
「我支持愛爾蘭共和軍!」最後他宣稱。他的愛爾蘭土腔不僅抑揚頓挫分明,也讓他聽來像個十足的狠角色。「我知道他媽的政府是什麼樣子。去他的英國!不管你們這些人在搞什麼鬼,你們都幹得很好。你們知道上星期五是什麼日子嗎?」
上星期五是聖派翠克節,愛爾蘭的國慶日。
「他媽對極了!去他媽的該死的帝國!」
「我聽見你了,同伴!」史都華吼回去,令我十分尷尬。我自認是個支持君主制的人。「我們支持遊民!」史都華吼道:「我們有同一個他媽的女王和政府!」
那是你的看法,該死的共和主義者。但是,我沒有開口。我保持緘默。我可不是一個有自殺傾向的君主制支持者。
史都華再次坐下,看起來充滿了同志愛,而那個支持愛爾蘭共和軍的男人又跌跌撞撞地朝小法國區走去。又過了好一陣子后,在我終於睡著之後,聾子羅勃和賈姬回來了,並開始爭執。想起來有點詭異。我甚至不知道爲什麼會醒過來目睹這場爭執,因爲他們的爭執是無聲的。街燈發出詭異的光芒,投射在整個營地上。維多利亞街上的交通聽起來像综淙的流水聲。聾子羅勃躺下來,左右翻滾。聾子賈姬無聲地收拾東西,跨過背包和那只「路易·皮耶,巴黎製」豬皮西裝衣架,好似每樣東西都有可能被驚醒。
「不——要走,不——要走。」聾子羅勃呻吟著。
等到早上我會得知他偷走她的助聽器,好阻止聾子賈姬離開他。她到處在找。
她發出一個聲音,但因爲太小聲,所以我聽不出她是否眞說了什麼話。
「閉——嘴!」聾子羅勃吼道:「你沒看到嗎!他們在睡——覺!睡——覺,睡——覺!」
在史都華的推薦下,我們的安排是,一定要有兩個頭腦清楚的人守住營地:不是史都華和我,就是我和琳達,或是安德莉雅和史都華,或是琳達和安德莉雅。我在康登請願時,就由史都華和琳達看守營地。當胖子法蘭和琳達在轉角處收集簽名時,我和安德莉雅便守著堡壘。星期五整天和整個週末,無論日夜,都是這樣的,因爲這樣我們不會處於弱勢或被乘虛而入。因爲這個政策,我們避開了警方過多的干涉、認識了名爲「解放」之毒品管制機構的律師凱文·傅雷曼、得以進行報紙的訪問,並安排讓攝影記者在任何時刻拍照。當一個廣播節目因爲在後街尋找有趣的題材而正好找上我們時,爲我們設計網頁的好心人布藍特正好在場,可以對「新聞面對面」說幾句公道話。
結果「新聞面對面」竟成爲我們的致命傷。
星期一早上。從沒有任何星期一感覺這麼像星期五的——陽光照在艾普斯坦的浮雕上,既光亮又清新!
我們發現聾子賈姬的無線電收音機沒電了。在一個如此美好的早上,誰需要分心聽愚蠢的音樂呢?
我們無法聽「新聞面對面」的報導。
某人必須去買電池。
聾子羅勃拒絕離開他的睡袋。他在聾子賈姬的懷抱中。史都華失蹤了。琳達離開了;她回劍橋去了。胖子法蘭跑走了。我們這個團體只剩下一個成員,一個叫史考特的酒鬼;他已經灌著第二罐啤酒。
精神抖擻的布藍特和我,走開去買東西。我們要去買咖啡和麵包給每一個人。是的,也要買六罐裝的啤酒讓史考特驚喜一下。由活動費支出!就在我們離開時,內政部長傑克·史托出現了。
根據我後來聽到的凌亂報告,他是個和藹可親的人。他的座車——一輛積架,一流的,超正點——開到人行道邊緣停住後,兩個大塊頭的男人跟他一起下了車。史考特立刻猜到那兩個人是保鑣。
「我見過你們。」史考特揮濺著啤酒罐,說道:「我坐在長凳上喝啤酒的時候,你們和他走過去,我的同伴說:「那是誰呀?』我就說:『那是史托先生和他的安全人員。』」
他的親切問候使得史考特得意到臉都快要發紫了。
憑良心講,聾子羅勃至少抓到了重點。我可以想像當他擺出神槍手的姿態,開始大肆發表釋放露絲和約翰的演說時,安全人員立刻變得緊張。可是史托先生卻用他一貫的說詞閃避主題:「內政部與此事無關。這完全是司法部門的事。」聾子羅勃仍然不知道該如何回應這樣的說詞,而聾子賈姬反正聽不見部長在說什麼。
等到布藍特和我回來時,街上又已空空如也了。
三個星期的準備和六百英鎊的宣傳計畫開銷,結果跟內政部長會面的活動代表是誰呢?一個中年的酒鬼,和兩個互偷助聽器的聾子遊民。
搭火車回劍橋的一路上,史都華和我想到這件事就覺得好笑。
他那驚鴻一瞥的原始情緒已經消失了。
我們看到兩隻野兔在一條小溪旁打拳擊,史都華高興地叫道:「好耶!打下去,加油!」然後便皺著鼻子,掄起雙拳假裝在打拳擊。他要回他的公寓去睡覺,明天要到諾威克去。「小傢伙——明天是他的生日。」
「小傢伙?」
「小傢伙呀。」
「誰是小傢伙?」
「我兒子呀,真蠢。」
「你有兒子?」跟他談了四個月,他從沒跟我說過。
「十三歲了。」
我們穿過最後一段鄉間小路,經過瑪高山坡和艾登布魯克醫院的梵化爐,同時我慢慢在接收這個啓示。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只能問最平常的話。
「你買了禮物給他嗎?」
史都華咧嘴而笑。「一根高爾夫球桿。他喜歡高爾夫。這小傢伙一天到晚到高爾夫球場去。」
11
暴怒 | 年齡二十五到二十九歲
「我進過的監獄順序是這樣的:桑德、班諾居、桑德、再回到桑德、愛理斯多克、諾威克、五次還押都到諾威克,然後我就被判了五年,所以我從諾威克開始服刑,轉到埃勒司伯里,又轉到葛藍帕伐,回到埃勒司伯里,小黑、葛藍登木,葛藍登木到小黑,出獄。下一次入獄:貝佛德、小黑、白沼澤、卜靈登、長拉騰、葛藍登、長拉騰、諾威克、長拉騰、溫契斯特、長拉騰、白沼澤、布倫斯騰、威藍……我相信我沒有漏掉半個。喔有,我漏了一個,我也去過萊徹斯特,三次。」
坦白說,史都華在郵局搶案後待在牢裡的日子眞令我感到憤怒。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段時期。我每次重寫,都一定會有疏漏。當他聽過判決,步出彼得自治區皇家法庭的被告席之後,他等於是從人間蒸發。不過,他消失的原因並不是因爲他停止引人注目,而是(對我而言)他停止當一個人。他不再是出人意料的史都華——說話溫柔、憂慮、超喜歡考古學課程、有點愛吹噓、還算善良——照他所說的,在監獄裡只有憤怒的史都華,和一連串血腥的事件。事件取代了人格。接下來的半年間,對每一個困難的處境,他的反應都是像一顆引爆的炸彈,「直接爆炸」,實在是「不太聰明」,而這樣簡單帶過,很快就會讓人覺得,呃,很乏味。全無細節可言。在監獄裡史都華讓自己變成(他辯稱是自我訓練,使他的技巧變得完美)一部難以預測的破壞機器,這使他後來成爲一個與衆不同的遊民。個人的性格全消失了。
在監獄裡的史都華是一個A級(他很快就被歸爲此類)的害蟲。A級監獄有著最高安全防衛措施,用來關一旦逃脫會對大衆、警方或全國的安全造成高度危險的罪犯。史都華不是在禁閉室裡悔過,就是在側翼展示他卑劣的人格,好比展示他的衣服一樣:暴動、鄙劣的抗議、砸爛監牢裡的馬桶、威脅要放火燒別的犯人——這些是他記得自己生氣時幹過的事。我們其他人認爲可以用恐怖的時刻來形容史都華犯下的事件實在不勝枚舉,以至於這些事件很快就像上星期洗過的衣服一樣,毫不起眼了。它們聽起來就只介於乏味和吹噓。
在小黑監獄裡,他可以選擇到廚房工作(不過這通常是性犯罪者的工作,因爲獄方認爲他們比較乾淨,也比一般犯人可靠)。他也可以到內褲工廠去(雖然當局承認每年生產二十萬條內褲不太可能讓犯人學到出獄之後可以派上用場的技能)。結果他到鞋廠工作,用一把椅子攻擊工廠裡的警衛。
「當我說有十到十五個,也許二十個獄卒把我壓住,我並沒有誇大其詞。他們沒有一個人戴頭盔,我遛滿驚訝的。他們把我壓倒,拖到禁閉室裡,把我的衣服剝光,讓我全身赤裸待在裡面,所以我就把油氈地毯撕掉,在地板上拉屎拉尿,你知道,就是不服從……」
「就是不服從。」幼稚,暴躁,任性,「操你的」不服從。
常我去髙點(High Point)監獄探望露絲時,她告訴我說,她很意外地發現,我們以爲我們對自我的觀感是與生俱來的,其實是來自許多與自我完全無關的事物:人們看到你穿的衣服的反應、你家族社會地位的高低、朋友對你的關注、朋友對你掛在客廳的圖畫有多少讚許、你的草地有多整齊、別人說到你名字時的口氣。帶給你慰藉和認同的,是從這些你認識的人所反射出來的自我。把這些拿開,把你放進一個小房間裡,給一個識別號碼,你就開始消失了。大概有一百萬本雜誌標題都探討過這個主題——只不過雜誌標題會這樣寫:「從衣著看性格。」在監牢裡,你意識到應該要這麼寫:「一旦你的衣著失去個人風格,你還剩下什麼。」
露絲後來將她在監獄裡的經驗寫成了一本書,書名是《內幕》。她在書中談到這種喪失自我的感覺消失的速度之快令她咋舌:
跟箸監獄裡的獄卒從福利社回到牢房後,我意識到我已發展出一個獄中的人格:雙手插在口袋裡,走起路來慢條斯理不以為意,彎腰駝背,愁眉苦臉,愛發牢騷;一個不多話但只要開口就想罵人的女人。這是在兩、三天之間就形成的。那就是我,魏納,監獄號碼EH6542:害怕,但決心不表現出來;對任何狀況都有心理準備,但表現得似乎滿不在乎。我充滿了防備,也知道我需要那樣,但是我害怕真正的「我」已經被摧毁了。我有可能再把她找回來嗎?
「就是不服從。」對史都華而言,這似乎不値得一提。你當然必須不服從。在監獄裡,惹麻煩是少數可以讓獄卒將你視爲一個個體的手段之一。透過不服從等少數技倆,你可以牢記你仍是個生存的個體,仍然跟那個你在外頭時候的自己有可靠的聯繫。在監獄裡,你自己能有多少力量,絕不如人們所希望的那麼多。
「第二天早上,」史都華又說:「我被寫進報告裡,破壞工作場所,損壞這個那個,送到典獄長那裡去。他又取消我許多假期,也罰更多錢。告訴我說要不是獄卒不願意去獄外法庭,我早就被送去那裡了。我對典獄長說:「你是說,你不把我送去獄外法庭,因爲是你他媽的讓我那樣做的。我早就告訴過你,如果你硬把我塞到鞋廠去會發生什麼事了,然後你一個轉身卻說我做不來。換句話說,是你鼓勵我那麼做的,因爲你應該有先見之明才對,你是長官呀。」你知道,就是臭罵了他一頓。』
這個人的精力怎麼會這麼充沛呢?他難道不會覺得筋疲力盡嗎?就像讀者現在可能已經感到筋疲力盡一樣?
「典獄長說:『你以爲你很厲害是吧。』他說:『我們看看誰比較厲害吧。你要到白沼澤去。』」
史都華瞪大眼睛,傾身向前。我不明白他剛才說的有那麼恐怖嗎?白沼澤。
史都華,我很驚訝他們沒有把你帶到後院斃了。
白沼澤。史都華想到這不公正的處置,搖搖頭。
「我第一晚就把一支馬桶刷熔成一大坨,又把兩片剃刀片加進去,然後我睡覺時用枕頭蓋住雞巴。在白沼澤里什麽都有。有恐怖分子,有精神病患,也有被稱為「臉孔」的黑道大哥。當然還有他們的手下,你們害怕的惡棍,但黑道大哥卻敬重他們,因為沒有他們大哥也不用混了。另外還有一些不成氣候的小混混、神經病、假黑道,就是那些自以爲是大哥但其實只是些俗辣的人,所以他們被抓進牢裡去時,連個可以小便的尿桶都沒有。他們自以爲是大人物,作姦犯科,可是他們有什麼可以炫耀的呢?至少那些黑道大哥和手下——你從沒看過他們在監獄裡會缺錢用。他們不會像那些假黑道那樣,到處向人討東西。眞正的黑道份子會跟我們說:『他、他、和他,你們不會相信他以前有一棟價値五十萬英鎊的豪宅,而且以前我們跟他做很多生意。』因爲他染上古柯鹼,每晚要燒掉一千英鎊。他們是比較老派的吸毒者:他們爲了一件愚蠢的持槍搶案要關十六年,太不値得了,因爲他們以前都是眞正的大哥。不過因爲揮霍無度的生活方式,最後他們什麼都沒有了。然後還有一些危害公衆安全的人,或者是有很好的資源而可以脫罪的人,還有殺人犯、瘋子。一些就是精神不穩定而難以預測的人。還有,在白沼澤另外一側,關了那些骯髒的犯人,性罪犯和那些操他的人渣雞巴……」
「你算是哪一種呢?」
「我大概算是瘋子吧。」
史都華到那裡的兩天之後,就發生了一場暴動。
獄中烈酒風雲
——《泰晤士報》,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劍橋郡馬屈鎭關重刑犯的白沼澤監獄,犯人爲耶誕節自製烈酒,結果在五個小時的大肆破壞下,造成的損失估計超過三萬英鎊。超過一百六十名犯人生起小火;馬桶座被敲碎,門都被卸下。有三名人犯和三名獄卒受傷。典獄長安德魯·巴克利說:「我想起因是我昨天下午在C翼和D翼進行捜索。捜索進行時,他們沒有把烈酒倒掉,反而全喝掉了。」
「暴動開始得很突然。」史都華回想著,打了個冷顫。「任何他們認爲可以穿過鐵欄用來攻擊獄卒的東西,都拿來用。然後到處都著了火。床單。接著就是亂打亂砸,把個人物品都砸爛。」暴動「持續不斷」。家具和桌球桌都燒起來了,接著大火延燒到堆積在兩座陽台之間網子上的垃圾堆,再來連撞球桌也燒起來了,然後是乾淨的床單,這時火已經竄到兩層樓高。「要是你不他媽的加入,我們就都完了。」帶頭起鬨的犯人威脅道:「我們要他媽的這一翼牢房完全關閉。」
「我嚇呆了。」史都華宣稱,出乎我意料之外。「我不想涉入。你知道,這麼多危險的人,全都充滿憤怒和憎恨——他們操他的有夠嚇人。我跑到三樓的牢房去,只有那裡的窗戶還可以向外開。」
他在三樓上,站在某人的床上,把臉擠到兩根鐵柵欄中間,濃煙從他頭部四周往外竄,「下面的消防車,還有那些愚蠢的像豆子一般大小的火花。」
史都華在那裡交了幾個朋友。柯林·理查茲住在他樓上。他在渥登區的一場搶案中殺了一個警察(當然,純屬意外),但也因警方反擊的槍林彈雨,使他胸部以下完全癱瘓。獄卒們都恨他。他們從不給他他需要的尿布,或足夠分量的消毒器材。但他卻是犯人們眼中的英雄:用餐時刻,他們會圍成一圈將他的輪椅抬起來,將他扛到樓下的餐廳去,彷彿他是個皇帝一般。
傑洛米·班貝,他殺了他的養父、母親、姊姊和她的兩個小孩,上半身綁滿了《國家地理雜誌》,因爲很多人都想要剌殺他。
史都華在那裡也遇見了在伊朗大使館圍攻事件中、唯一存活下來的恐怖份子;在每天一小時的「聯誼」時間裡,他們倆會在運動場上聊天。「他告訴我們說,他幸運地逃過一劫,比他所認識的任何人都要幸運,因爲是人質把他救出去的。SAS特種部隊想要把他拉回去。其他所有恐怖份子都被SAS射死了,但人質們把他一起拉了出去。」
一個土耳其毒品供應商,一個黑手黨「老爹」或教父,他替史都華取了個「彼得自治區大哥」的綽號,因爲史都華一天到晚惹麻煩,而「我對他大笑」。
「其實,」史都華說:「我只是一個小偷,因爲搶郵局被判五年而得到暱稱。我只是個失風被捕的小偷。」
白沼澤的暴動之後(還是之前?我搞不清楚了〕,接著是卜靈登監獄的包圍、溫契斯特監獄的絕食抗議、葛藍登監獄的滅火器事件,聽了一連串的監獄暴力事件,你的耐心很快就會用完。混亂遊民長年的問題慢慢形成:這樣的生活過於激烈。少許的瘋狂行徑或許還滿吸引人的,但聽了太多這類內容後,你會覺得他過的日子實在是太暴力、太亂來。這類人對小說家而言或許有不少精采的內容可寫,但是對寫傳記的人而言實在相當不利。
即使在探監的時候,史都華也避免讓他的獄中人格有任何眞實的存在感。「我們因爲時間到了必須離開時,」他同母異父的妹妹凱倫回憶道:「史都華會走向門口,而且他絕不回頭看。他在桌旁說過再見之後,就會立刻背對著你。」除了寫信給他的律師之外,他也從不寫信(「從來不想花一角七分買郵票」);他從不打電話。他不寫日記,也不用錄音的方式口述日記。他不記任何筆記。對某些人而言,如露絲·魏納,作家傑佛瑞·亞契和杜思妥也夫斯基,監獄是記憶和紀錄的時刻,可是對史都華這樣的人而言,監獄也是一個時間並不算數的地方。時光無情且無聊,難以區隔,只能呆坐度日,就像一個坐在遞補長凳上的足球員。
我問道:「最好的一種監獄是什麼?」
史都華挑眉,噘起嘴。「總的來說嗎?其實各地都有——重刑犯監獄要比地方監獄好。因爲在地方監獄裡,要是你跟一個獄卒說去你的,或只要有一點閃失,你就會被痛扁一頓。」
「難道那樣在重刑犯監獄裡就不會被揍嗎?」
「因爲在好的監獄裡,你哪裡也去不了。你不會想爲了一根火柴或一個睡袋就跟人吵架。除非你的一天過得很糟,不然你不會對獄卒罵去你的。但是在地方監獄裡,裡面可能關著才坐一個月牢就要出獄的人。他們會到處誇口吹噓,而一旦他們被痛扁或被拖到禁閉室去時,他們會受不了。只會尖叫、尖叫、尖叫。當我在溫契斯特監獄時,因爲那是個地方監獄,每天你都會聽到尖叫聲。不過那個監獄的優點是牢門設計得好,所以你沒辦法看到外面發生什麼事。就算我透過門縫往外看,也看不見禁閉室,因為都被擋住了。尖叫,每天至少兩次,有時候三、四次。因爲監獄根本沒用,不是嗎?」史都華說話的口氣突然變得狂暴,並站了起來。他把我的錄音機推開。他今天已經給了我夠多的震撼教育了。「監獄根本沒用。打罵、用棍子痛扁、關一天又一天或一週又一週的禁閉,都不可能使人改變,只會使人發狂,像動物一樣關在一個操他的籠子裡。你知道每年在監獄裡有多少人被獄卒打死嗎?這種事不會有人告訴你——但這是眞的,每一年,兇殺。『喔,對不起,長官,我們十個人把他壓住時,他因爲嗆到自己的嘔吐物死了。』『喔,請原諒我們——他的背脊斷了——我們怎麼知道以錯誤的方式將他彎成兩半會有損他的健康呢?』」
我說:「約翰·卜洛克說監獄並不太壞。」
「是呀,但是有兩種層次,不是嗎?像約翰那樣的人並不屬於罪犯的階層。任一個獄卒都有可能碰到像約翰這樣的人。約翰做的就是他在冬憩的工作,所以他跟獄卒還比較像一點。就連他——他在牢房裡的第一件差事——是什麼?就是在獄卒們操他的修理過某人之後,把禁閉室裡的血清洗乾淨。約翰說的沒錯,只要你不觸犯體制,你可以在那裡過平靜的日子,但通常除非你願意提供情報,不然他們不會讓你有片刻安寧的。」
「什麼情報?」
「誰私運毒品,誰在做什麼。要是有人被修理過,是誰幹的。」
「要是你說:『我不知道』呢?」
「你會被痛扁一頓,而且被報到典獄長那裡去。你可以和獄卒爭論,跟他說去你的,暴動會跟著來。牢裡半數的獄卒都會來,撲到你身上,將你像隻雞一樣彎成兩半,把你拖進牢房裡,撕掉你身上的衣服,然後你還會被指控攻擊獄卒。要是有一大堆人跳到你身上,開始痛扁你,你會開始掙扎,那就會被歸類爲攻擊獄卒。如果那是眞的,會有一些願意幫你的獄卒,但是通常那些獄卒都是帶頭扁人的人。所謂的好獄卒並不存在,通常那些還不錯的獄卒也是手持盾牌、拿著操他的棍子,第一批衝進來揍你的人。」
言之有理。讓兩批狠角色碰頭,第一批給他們絕望和編號,另一批給他們警棍和防護衣,結果就會像一場實驗室裡的戰爭。「可是有時候是某人罪有應得呀。」我堅持道,心想,就是你,史都華,我的朋友,你就是個惡夢。
「呃,不對。如果在街上某人上前去痛扁他們是錯誤的做法,爲什麼在監獄裡一個獄卒決定事情不對,就找來一堆同伴去痛扁某人就沒關係呢?而且他們還穿了防護衣,拿著盾牌。他們爲什麼可以決定那是那個人應得的懲罰?只要有一個性情暴躁的獄卒那天過的不順,你那天也不會有好日子過。他可能全身帶刺,只等著你說:『喔,你操他的給我滾一邊去,』或『閃邊去』,有些獄卒就真的就會轉過身去,敲警鈴,然後所有獄卒就會通通跑過來,你會在走廊上被踢上十五、二十分鐘。然後醫生會過來看情況,說:「是的,他沒事。」叫我的牢友史瑪吉讓你看看他的胳臂吧。獄卒們折斷了他的胳臂。醫生看一看,說沒什麼不對,到現在他還有後遺症。他們打斷他的胳臂後,連醫都沒有醫治他。其他國家鞭打犯人,我們國家卻稱之爲控制和抑制。」
「等一下。」某次史都華描述獄中的過去和未來時(他說,要是他最後死在監獄裡,他也不意外),我打岔道:「你把進監獄的整個過程說給我聽。」
「好。你通過接待區,沖個澡,到你的牢房去——」
「接待區是什麼?」
「好。你在接待區拿到所有的,呃,那裡不是……我是說,那裡只是……很恐怖……不是很恐怖,恐怖,只是恐怖,明白我的意思嗎?並不好玩……呃,你不會想到那裡去的。」
沒有用。史都華描述不出來。有些記錄監獄生活的書籍和日記會詳細敘述整個過程,也算是某種程度的成長儀式吧,剝除文明,愚蠢但必要的過程:記下姓名、脫掉老百姓的衣物、給你囚衣、給你一個號碼、沖澡除蝨子。可是我所讀到的任何文字都沒有捕捉到史都華感受到的戰慄。
「然後呢?接待區之後是什麼呢?」
「到我的牢房去……」
「你怎麼到你的牢房去呢?」
「你認爲呢?鏗鏘鏗鏘,到側翼去,爬上樓梯。」
「側翼是什麼樣子?」
「呸!充滿尿騒味。到處都是尿騷味。」
這是因爲「倒尿桶」規定的施行,直到一九九〇年代中期之前一直都很普遍,但現在已經禁止了。每天犯人被關在牢房裡的十四個半鐘頭裡,不准出來使用馬桶,所以犯人必須把屎尿都存放在一個桶子裡,直到把桶子拿到公用廁所倒掉爲止。屎尿的酸臭味滲入該翼的每個角落。
八點 開鎖,倒尿桶,早餐。
十一點十五分 午餐。
下午一點三十分 開鎖,倒尿桶。
下午四點 午茶。
下午五點三十分~八點三十分 倒尿桶,吃晚餐。
「所以,接下來就是你在牢房裡度過的第一晚了。」我繼續追問,想像整棟建築物瀰漫著尿騒味竟感到意外精神百倍。「那是什麼感覺呢?沒有自由。關在一個小房間。你睡得著嗎?你和誰同一間牢房?」
「亞歷山大,這就是我一直想要告訴你的。我第一個晚上並不是在我的牢房里度過的。我不喜歡我的室友,他只需要服刑二十八天。我剛剛被判五年又三個月!『我不要和那個雞巴同一個房間。』我說:『他已經打包好要回家了,我還在想該把牙刷放哪裡。我會受不了。我才不要聽他呻吟說,他想念他的老婆和家人,或是他明天就要回家了。』我不接受。拒絕入內。轉身,直接到那一個樓層的禁閉室去。我服五年三個月刑期的第一晚,是在禁閉室裡度過的——我第一晚就失去了七天的豁免,而且那天還是我的生日。」
那些專欺負人的罪犯呢?
「在監獄裡第一次有人想欺負你時,你就要反擊。」
在監獄裡的「欺負」,和在監獄外一樣:一個比你凶狠的人拿走你所擁有每樣東西的一部分:一把菸草、你的電話卡、你的巴布·馬利錄音帶。
「攻擊他們?萬一他是個一百公斤重、尖牙利齒的雪人呢?」
「要是你沒有武器可以傷害他們,而他們又是大塊頭的雞巴,你就徒手攻擊他們。」史都華說:「因爲只要你稍微軟弱一點,向他們屈服,你會吃不完兜著走——沒完沒了。你永遠也別想逃開。在那之後,你一離開醫院那一翼,那人一定會再過來企圖拿走你的一切,你只好再一次攻擊他們。然後你會發現,如果你操他的攻擊同一個人兩次,就算是他痛扁你一頓,他們就不會再回來了。另一個方法是製造一種情況,讓他們看到你已經完全無計可施,就算是對抗獄卒,拿著一塊木頭追著獄卒爬上梯子。好,你會被獄卒們猛踢一頓,但這是阻止其他犯人欺負你的方法。這樣做是比較安全的方法。因爲你要是惹上罪犯,搞不好到最後你得將滾燙的水和糖倒到他們身上,並且操他的拿刀刺他們,如果他們是大塊頭的雞巴,因爲我看過人們被倒滾水和糖後,卻還能繼續扁人的。」
因此,一如史都華所言,一開始就讓別的罪犯相信「你操他的瘋了」大有好處。那樣,「大致上,他們就不會再找你麻煩。而且,自從監獄的暴動之後,罪犯在獄外法庭受到很多必須提供證據的壓力,所以你要是欺壓某人的話,可能會在原先的刑期上再加上個五年或八年。然而,只要你不去挑釁或毆打獄卒,眞正傷害到其中一個,只是追追他們,那你就不太可能被送去獄外法庭。你會挨一陣拳打腳踢。但是你已經挨過那麼多揍了,再多一次又怎麼樣?」
那教育呢?在監獄裡爲什麼沒有更多人爲自己想想呢?「呃,好吧,我並不想到那裡去,但是我又無事可做,所以我就上所有的訓練課程,也好在出獄後找到一個好工作嗎?」
史都華說:「人們說有那麼多的課程,但什麼課程呢?在監獄裡最好的課程,你也得忍受百分之六十到八十的胡扯。你必須聽操他的戀童癖談他們怎麼欺負小孩,操他的強姦犯成群結黨把異性戀罪犯找出來,只爲了上一個如何把兩塊磚頭用水泥糊在一起的課。有幾門課會教你修理引擎、木工和焊接的技術。那些課都很基本,有時候你一門課已經上了一半了,但因爲你們那一翼出了問題,你就被送走了。」大多數的監獄都有工業清理的課程,可是「有多少坐過牢的人會想要當工業清潔工呢?而且,哪個公司的老闆會想要讓一群犯過罪的人,清晨五點就拿著超大型的吸塵器在他的辦公大樓裡亂跑呢?」
「在有大量性犯罪者的監獄裡,教育設施一直都很好。」史都華苦澀地埋怨道。這是因爲性犯罪者通常年紀比較大,受過比較多教育,比較不會惹麻煩,也比較聰明。「很諷刺,對吧?他們在牢裡,和所有被他們侵害過的人關在一起,他們的被害人因為受過嚴重的侵害而無法過正常生活,於是也成為最煩,而那些傷害他們的人竟是可以享有特權的人!
戀童癖者與被害人的這場會晤,簡直像一場希臘悲劇。我追問他,想知道更多:眞相揭露的時刻,復仇的微妙事件,絕望的沉痛展現,任何人性的揭示。「拍攝兒童色情片的法藍·貝克死了,那個雞巴,死在白沼澤,就在我到達那裡之前,在體育館裡打羽毛球打到一半時。」史都華滿足地回憶道。
我換一個角度問:「那殺人兇手呢?你有跟殺人兇手同牢房過嗎?」
「殺人兇手?瘋狂的是,你一提到『兇殺』這兩個字,每個人都變得歇斯底里,怕得要命。殺人兇手!喔,危險、邪惡的人。但是我在牢裡碰到的殺人兇手,大概有一半是在他們犯下兇殺案的當天就可以當庭釋放的人。好吧,沒錯,他們是殺了某人,但他們自己也因爲自己所做的事而飽受傷害與驚嚇,許多人都這樣,所以絕對不可能再犯下任何罪行了。因殺人而入獄的人,有一半都是你們這些普通人,只是因爲一時的失控。
「你知道嗎?」史都華想了想,又說:「我以爲獄卒被稱爲『螺絲釘」是因爲,他們戴的那種蠢帽子,看起來就像個螺絲釘。」
偶爾,史都華的家人會知道他在獄裡捉狂的事。該事件過了幾週後,來自獄方的一封信寄達,解釋當局認爲有必要將該家族的這個成員「移送」到另一個機關去,送到往南三百二十公里外的溫契斯特監獄,或往東六十四公里外的林肯監獄。文中並沒有解釋原因。在她已記不清楚是哪一座監獄裡,史都華的母親曾去探望過他一次,卻發現她那個奇怪的兒子「無法會面」。他被帶去禁閉室,脫光衣服,沖澡,又一次被「移送」,他的牢房裡已住了另一名罪犯。即使當她站在大門外擔心得要命時,獄卒們也沒告訴她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他就是「無法會面」。他拒絕見她嗎?他得了什麼傳染病被送到醫院去了嗎?獄卒們是不是正在把他的屍體用被床單裹起來搬出鐵柵外呢?抱歉,蕭特太太,無可奉告。
史都華的妹妹笑道:「我之所以走過本國的許多地方,原因是我曾經到不同的監獄去探望史都華。感覺似乎每個星期日都得跑來跑去。我記得我們在學校時,必須在週記上寫下我們週末都做了些什麼。別人都是去看馬戲團或到海邊去,我卻是去監獄探望我哥哥。
「每次他做了那些事之後,我們都沒法和他會面。」她補充道:「我想是因爲他們把他揍得很慘。」
另一個女子,史都華一個朋友的女友,偶爾會幫忙帶點違禁品給史都華。「我必須帶一點香菸進去,史都華因爲沒法把菸藏在他自己的屁股,就叫他的朋友來。他無法面對。所以葛拉翰就下到等候室來,我則把菸放在一個可口可樂的罐子下,滑進去給他。他用一手拿起罐子,另一手把那包菸放到褲子後面,屁股上頭。還有一次,我男朋友載了兩個很詭異的人,我們途中在一個小鎮停車時他們下了車,回來時帶了兩個黑色袋子,裡面裝了一大堆東西——他們是職業扒手。我們進去探訪時,他們就坐在監獄的停車場裡等候。
「錢和菸,我們以前就帶這兩樣東西去。十或五英鎊的鈔票,折到最小的地步,用保鮮膜把鈔票包緊後,再把保鮮膜加熱繃緊,因爲史都華必須把它吞下去,不是嗎?這樣會面結束後,他才能通過獄卒的搜身。你會想盡辦法把它帶到牢裡去。如果你有個瑪瑙戒指,因爲瑪瑙是凸起的,你就把他放在戒指下面偷渡進去,或者放在你的胸罩里。接著,你到房間另一頭的販賣機去幫史都華買一罐飲料,然後再走回來,就可以把那一小包東西和飲料一起給他,簡單。」
大多數的偷渡勾當都不是在會客室裡進行的,而是在周邊的圍籬,至少在地方監獄是這樣。女朋友、父母親、友善的生意人、力氣大的孩童——他們站在圍籬外的田野裡,把不管所託爲何物的物品(通常塞在一顆網球裡)拋進圍籬內。然後負責整理菜園的犯人(稱爲「拾荒者」)負責清理,並帶回牢房去。
史都華即將出獄前幾個月的一個星期六下午,擴音器裡傳來他的名字,因爲他有訪客。史都華很驚訝。只有持訪客令的人才可以來探訪,而史都華並未寄出任何訪客令。沒有人可以來探訪他。他必須向一個犯人借一條像樣的牛仔褲穿上,因爲他根本沒有準備。他沒有燙好的襯衫,連鬍子也一個星期沒有刮了。
他從未到過會客室。就在他走到這個房間之前,一名警衛帶他通過另一扇門,進入一個他根本不知道竟然存在的祕密區域。令他震驚的是,他的母親和繼父還有監督整座監牢的典獄長都坐在裡面,。
「令我難以致信的是我爸在哭。我爸一直流淚。我說的第一句話是:『馬克斯和凱倫還好吧?』他們是我同母異父的弟弟和妹妹。我爸眞的很難過。」
他母親說:「沒事,他們很好。」
「誰死了?出了什麼事?誰生病了?」
他母親說:「是你哥哥,葛威。他自殺了。」
私酒食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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