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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19 罗伯特(美)
珀林想坐起来,却感到手脚一阵刺痛。结果他只是挣扎了一下。这时他才注意到自己手脚都被绑着。他看了看伊文娜,她沮丧地耸耸肩,侧身让他看看她的背后。她的脚踝和手腕上缠了五六条绳子,深深勒进她的血肉,另外还有一根绳子把脚踝和手腕的绳子连在一起,很短,就算她能站起来,也不得不蜷着身体无法站直。
珀林目瞪口呆。知道他们被绑起来已经够意外的了,居然还用了这么多绳子,足够把马给捆起来了。他们把我们当成什么人啊。
灰发男人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们,带着好奇,就像艾’维尔先生在思考难题时一样。他似乎已经忘记手里拿着的斧头了。
帐篷入口的帘子被揭开,一个高个子男人走了进来。他的脸又长又瘦,眼窝深陷像两个洞,身上肌肉结实,没有一丝多余脂肪。
帘子揭开的片刻间珀林瞥到了外面的情况,有营火,帐篷的门帘外有两个白斗篷站岗。新来的人一进来就马上立正,姿势像一根铁柱般刚硬,目不斜视地盯着前面的帐篷壁,身上的铠甲在雪白的斗篷和里衣衬托下闪着银子似的光芒。
“统领大人。”他的声音就如他的姿势一般僵硬,刺耳并且单调,毫无感情。
灰发男人漫不经心地打了个手势,“稍息,光明之子拜亚。你已经点算完我们这次……遭遇的损失了?”
高个子男人分开两脚站好,除此以外,珀林看不出他的姿势有任何放松。“报告统领大人,总共死了九个人,伤了二十三个,其中七个重伤,不过都还能骑马。有三十匹马的脚筋被挑断,无法继续行走,不得不杀掉!”虽然他的语气没有任何感情,但他似乎特别强调了最后一句话,好像认为马匹受到的伤害比人员的伤亡更重要似的。“很多后备马匹都被冲散,也许天亮以后我们能找到他们。不过,统领大人,他们受了狼的惊吓拼命逃走,也许要花好几天才能找回他们。那些本来负责看管后备马匹的人已经分派好工作,在到达卡安琅之前负责守夜。”
“我们没有几天时间了,孩子,”灰发男人温和地说道,“我们黎明就出发。我们必须按时到达卡安琅,不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能推迟,知道吗?”
“遵命,统领大人。”
灰发男人瞥了珀林和伊文娜一眼,“除了这两个年轻人,我们还有什么收获?”
拜亚深吸了一口气,显得犹豫,“我把那匹狼剥了皮,统领大人。那张狼皮用来做大人帐篷里的地毯不错。”
弹跳!珀林无意识地怒吼着开始拼命挣扎。绳子深深勒进他的血肉——手腕流血了——却无法挣脱。
拜亚这才头一次看了看他们两人。伊文娜被他的目光吓得往后缩去。他的脸跟他的声音一样毫无感情,但是那深陷的眼窝里燃烧着残忍的目光,就像巴’阿扎门眼里燃烧的火焰。拜亚憎恨他们,在今晚之前他们根本没有见过面,他却像憎恨多年的仇人一样憎恨着他们。
珀林毫不示弱地瞪着他,当他想到自己的牙齿咬断这个人的喉咙的情景时,嘴角露出了复仇的微笑。
突然,他惊醒过来,笑容随之退去。我的牙齿?我是个人,不是狼!光明啊,这一切何时才能终结!不过,他仍然愤怒地回敬着拜亚的目光。仇恨对仇恨。
“有没有狼皮地毯都无所谓,孩子。”统领大人声音里微微透着温和的怪责,但是拜亚立刻“唰”地挺直了腰,目不斜视地盯着前面的帐篷壁,“我想知道的是我们今晚的战绩,如果,有战绩的话?”
“报告统领大人,据我估计,袭击我们的野兽有五十只甚至更多。其中被我们消灭的至少有二十只,可能有三十只。我认为,今晚冒着失去更多马匹的风险出去收集尸体没有必要。到了白天,我会去把没有被那些野兽连夜拉走的尸体收集起来烧掉。至于人类,除了这两个,至少还有十几个人。我相信我们消灭了四五个,但是,我想我们是不会找到他们的尸体的,因为暗黑之友都会把同伴的尸体藏起来掩盖损失。这次应该是有一次计划的伏击,但是,由此又引起了另一个疑问……”
珀林的喉咙像被拳头紧紧攥住一般。伊莱迩?虽然不情愿,他还是小心翼翼地开始搜寻伊莱迩、搜寻大狼……却没有收到任何回应,就好像他从来都不曾试过感应狼族的思想一般。他们要么死了,要么遗弃了你。他想苦笑。至少现在如他所愿了,然而代价如此之高。
灰发男人此时也笑了,笑声洪亮却带着嘲弄,拜亚的脸颊不禁升起红晕。“啊,拜亚,孩子,这就是你的估计?我们中了五十匹狼和十几个暗黑之友的有组织伏击?是吗?也许等你多参加几次行动……”
“但是,伯哈大人……”
“我估计只有六到八匹狼,孩子,至于人类,也许除了这两个人以外就没有别人了。你呢,热情是有的,但是对于城市以外的世界缺少经验。为这些街道和房屋相距遥远的郊外带来光明,跟为城市带来光明是两回事。在黑夜里,狼善于令人产生错觉,以为他们比实际的数目要多——人也是。我想,最多只有六到八匹。”拜亚的脸越来越红,“我还怀疑,他们到这里来的原因跟我们是一样的,是为了这方圆数里之内唯一的水源。这个解释比起光明之子最喜欢的什么间谍啦、奸细啦要简单得多。但是,最简单的往往是最真实的。慢慢地等你的经验丰富以后就会明白了。”
拜亚的脸随着祖父式男人的话渐渐变得死白,与此相反的,两颊却胀得更红变成紫色。他的双眼飞快地扫了扫珀林两人。
珀林心想,听到这些话以后,他更憎恨他们了,可是,究竟他为什么要恨我们?
“你觉得这件东西怎样?”统领举起珀林的斧头问道。
拜亚不解地看了看他,等他点头后才打破僵硬的姿势,上前拿起那件武器。他握住斧柄提起斧头,立刻惊讶地“咦”了一声。然后,他举起斧头,在头上挥舞起来,斧刃几乎碰到帐篷顶,舞得密不透风,姿势自信熟练,好像他是为了使用它而生似的。他的脸上闪过少许赞赏之色,不过,放下斧头后,他又面无表情了。
“绝佳的平衡,统领大人。虽然做工朴素,但是出自一个优秀的武器工匠,甚至可能是个名匠。”他的眼睛阴狠地看了看两个俘虏,“不是一件乡下人能拥有的武器,统领大人,不是农夫的武器。”
“不是。”灰发男人转向珀林和伊文娜,脸上挂着疲倦而又有少许责怪的微笑,就像一个发现自己孙子做了什么坏事的祖父,“我的名字是季佛然•伯哈,”他告诉他们,“我知道你叫做珀林。但是,你,年轻的女子,你叫什么名字?”
珀林对他的问题报以愤怒的目光,可是伊文娜摇了摇头,“珀林,不要傻。我叫伊文娜。”
“珀林和伊文娜。”伯哈喃喃说道,“我猜,如果你们真的是暗黑之友,就会极力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珀林挣扎着,因为绳子捆绑的方式他没法站立,只好跪起来,“我们才不是什么暗黑之友呢!”他生气地说道。
还没说完,拜亚已经像蛇一般滑了过来,珀林只看到自己斧头的木柄朝着他扫过来,赶紧俯身躲避,却还是被击中耳朵上方。全靠他躲避的动作,才保住头骨没有被打裂,可是仍然被打得倒在地上,眼前金星乱冒,耳朵“咣咣”作响,一时间喘不过气来,血顺着他的脸流下。
“你没有权力这样做,”伊文娜刚刚开口,就尖叫着往旁边倒去,躲避对着她扫过来的斧柄。斧柄带着风声扫过她的上方,她倒在了地上。
“你们在跟光明选中的人说话时,”拜亚说道,“必须用尊敬的语气。否则,小心你的舌头。”最令人心寒的是,他在威胁他们的时候语气仍然平淡如水,似乎割不割他们舌头对他来说既不愉快也不遗憾,只是件平常事而已。
“放松点,拜亚。”然后,伯哈又看着俘虏们说道,“我猜你们可能不知道什么叫做光明选中的人、或者什么光明之子的统领吧?不,我想你们不知道。好吧,就算是为了拜亚吧,尽量不要争辩或者大声喊叫,好吧?我只希望能把你们带回光明中,令你们愤怒对此没有什么帮助。”
珀林抬头看着站在他们面前的瘦脸男人。为了拜亚?这位统领大人却没有命令拜亚不要打他们。拜亚迎上他的目光,翘起嘴角笑了,脸上的其余部位却绷得更紧,像一个无情的骷髅。珀林打了个冷战。
“我曾经听说过人类跟狼族一起生活的事,”伯哈若有所思地说道,“却从来没有见过。能跟狼族、以及其他暗黑魔神手下的生物沟通的人类。这些邪恶的事令我担心最后一战真的快要到来了。”
“狼族不是——”珀林看到拜亚迈了一步,立刻顿住,深深吸了一口气才用更温和的语气继续说下去。拜亚失望地站定。“狼族不是暗黑魔神的手下的生物。他们憎恨暗黑魔神。至少,他们憎恨半兽人和黯者。”他惊讶地发现瘦脸男人像是想到了什么似地点了点头。
伯哈挑起了一边眉毛:“那是谁告诉你的?”
“是一个守护者说的,”伊文娜回答。拜亚的眼里射出了狂热的光芒,她不由得缩成一团,“他说,狼族憎恨半兽人,半兽人也害怕狼族。”谢天谢地她没有提起伊莱迩,为此珀林很高兴。
“守护者,”灰发男人叹道,“那是塔瓦隆女巫的走狗。像那种人,自己本身也是暗黑之友,并且侍奉暗黑之友,他能告诉你什么真相?你难道不知道半兽人长着狼的口鼻獠牙,披着狼皮吗?”
珀林眨眨眼,他隐约地觉察到这个人的话语里暗示着某种不妥,想整理一下思路,但是,他的头仍然像果冻一般,疼痛得无法仔细思考,找出那不妥之处。
“不是全都那样,”伊文娜喃喃说道。珀林警惕地看了拜亚一眼,但瘦脸男人只是看着她。“有一些有角,像山羊,有一些有鹰嘴,还有……还有……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
伯哈遗憾地摇摇头说道,“我给了你们应有的每一个机会,但你们的每一句话都只能更加证明你们深陷泥潭。”他伸出了一只手指,“你们跟狼族在一起,狼族是暗黑魔神手下的生物。”第二只手指,“你们承认认识一个守护者,那是另一个侍奉暗黑魔神的生物。我认为如果只是萍水相逢,他不会告诉你们他是个守护者的。”第三只手指,“你,男孩,口袋里有一个塔瓦隆的银币。多数男人一旦离开塔瓦隆,就会尽快把那些硬币脱手,除非他们侍奉塔瓦隆的女巫。”第四只手指,“你带着武器,却穿得像个农村孩子。一个砍头人。”最后是大拇指,“你知道半兽人,还有迷惧灵。在这么南的地方,只有少数学者以及那些到过边疆的人才会相信那些是真实存在的生物而不是故事。也许你们到过边疆?如果是,告诉我,是哪里?我到过边疆的不少地方,对那里相当了解。没有?啊,好吧。”他看看张开的手掌,把它重重压在桌上,那张祖父的脸孔说,他的孙子真的做了一件非常糟糕的坏事,“你们何不交代一下,你们怎么会跟狼混在一起,在夜里游荡的?”
伊文娜张开口。从她绷紧下巴的样子,珀林立刻就知道她打算讲述他们以前想好的那些故事的其中一个。那行不通的,现在,这里,行不通。他的头很疼,希望自己能有时间先考虑一下,可惜来不及了。谁能知道这个伯哈到底去过哪里,熟悉哪块土地、哪座城市?如果被他发现他们说谎,就再也不会相信他们说的话了。到那时候,他会坚信他们是暗黑之友。
“我们从双河来。”他飞快地说道。
伊文娜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呆呆地瞪着他好一会儿才控制住自己。但是珀林坚持把真相——或者说,某个版本的真相——都说出来。他们两个人离开家乡,打算去卡安琅见见世面。在路上听说了一座伟大城市的遗迹,但是,当他们找到那座城市Shadar Logoth时,那里有半兽人。他们两人设法渡过阿里尼勒逃脱了,却完全迷了路。然后,他们遇到了一个男人,那人愿意带他们去卡安琅。他说他的名字跟他们没有关系,而且也不是很友好,而他们需要一个带路人。起初,他们两个都没有看见过狼,直到遇到光明之子。当时他们只不过是想躲起来以免被狼吃掉,或者被那些骑马的人杀死。
“……如果我们知道你们是光明之子,”他说道,“我们会直接向你们求助。”
拜亚不屑地哼了一声,完全不相信。可是,珀林才不在乎他是否相信,只要统领大人相信就够了,那样拜亚就不能伤害他们。很明显,即使伯哈命令那家伙停止呼吸,他也会立刻服从。
“你没有提到守护者。”过了一会儿,灰发男人说道。
珀林的即时创作失败了,他就知道自己该预先花点时间想一下的。伊文娜在一旁回答道,“我们在拜尔隆遇到他。那座城市挤满了冬天过后从矿场上下来的矿工,所以,我们在旅店里不得不跟他同一桌吃饭。我们只是在吃饭那么短的时间里跟他谈过话。”
珀林缓过劲来。谢谢你,伊文娜。
“拜亚,把他们的东西还给他们。当然,不包括武器。”拜亚吃惊地看着他,他又补充道,“拜亚,你是那种喜欢打劫无知人民的人吗?那不好,对吧?没有人能既当贼,又走在光明中的。”拜亚仍然无法相信这个命令。
“您要放我们走?”伊文娜难以置信。珀林也抬起头来看着这位统领。
“当然不是了,孩子,”伯哈遗憾地说道,“也许你们来自双河是实话,因为你们知道拜尔隆和那些矿场的事,但是Shadar Logoth……?那是非常、非常少人能知道的名字,而那些知道的人多数都是暗黑之友,再说了,任何知道那个名字的人,都应该知道那是个不能去的地方。我建议你们在前往阿曼都的路上,想一个更好的故事。你们有很多时间,因为我们必须在卡安琅停留。当然,我要的是真相,孩子。在真相和光明中,有自由。”
一时之间拜亚竟忘记了自己在灰发男人面前的卑躬屈膝。他猛地转过身面对伯哈,言语中充斥着压抑不住的怒火,“您不能这样!这是不允许的!”伯哈颇为意外地挑起了一边眉毛,拜亚立刻控制住了自己,咽了咽口水,“原谅我的失礼,统领大人。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我恳切地请求您的原谅,并为此忏悔。但是,正如您自己说过的,我们必须准时到达卡安琅,而且我们损失了大部分后备马匹,就算不带这两个俘虏,也得马不停蹄地赶路才能办得到。”
“那么,你想怎么办?”伯哈平静地问道。
“暗黑之友的惩罚是死刑。”他的语气平淡得好像在建议用脚踩死蚂蚁,比他的话语更令人震惊,“跟暗影的战斗没有妥协,对暗黑之友没有慈悲。”
“有热情是好事,孩子。但是,正如我经常对我的儿子,丹,所说的,过分热情可能会造成可悲的错误。记住,我们的教条里也说道,‘无论怎样罪大恶极的人,都有再次回到光明怀抱的可能。’这两个人还很年轻,不可能深陷暗影,所以,只要他们肯让我们把他们眼中的暗影除去,仍有可能被带回光明之中。我们必须给他们机会。”
有那么一会儿,珀林几乎被这个祖父一般的男人感动。然后,伯哈转过身来,对伊文娜露出他的祖父式微笑。
“如果到了阿曼都,你们仍然拒绝走进光明,那么,我将不得不把你们交给审问者。跟他们像太阳一般的热情比起来,拜亚的热情只不过是一支小蜡烛。”灰发男人的语气听起来就像一个对自己将要做的事虽然遗憾,却认为那是职责所在,别无选择的人。“忏悔,跟暗黑魔神断绝关系,走向光明,你就能在光明中重获自由。”他凝视着珀林,又哀伤地叹了一口气。珀林只觉得一股寒气沿着脊梁骨直升上来,“可是你,来自双河的珀林。你杀死了两个光明之子。”他摸了摸拜亚手里仍然拿着的斧头,“对于你,在阿曼都等待你的恐怕只有绞刑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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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卖艺
道路蜿蜒前伸,大约三、四个转弯的距离以外尘土飞扬。岚眯起眼睛看着那边,马特则开始往路旁的常绿灌木丛走去。灌木丛沿着路的一边生长,枝叶繁茂,密不透风,应该能像一道石墙一样完全把他们隐藏起来。唯一的问题是,怎样才能躲到它的后面去?道路另一边的灌木则稀少而且枯萎,再出去是一片开阔地,蔓延半里左右以后有片树林,可能是一座刚刚被弃置没多久的农场,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在那边找到藏身处的。岚试图根据风的情况判断那些尘土靠近的速度。
突然一阵大风刮来,把路面上的尘土都卷了起来,遮挡了眼前一切。他眨眨眼,调整了一下脸上包住口鼻的黑色围巾。身上没有一件衣物是干净的,围巾磨着他的脸令他皮肤发痒,但是它能保护他免于吸入尘土。这是一个脸上刻满担忧皱纹的长脸农夫送给他们的。
“我不知道你们在躲什么,”那人担心地皱着眉,“我也不想知道。你明白吗?我有家庭。”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两条缠成一团的羊毛围巾突兀地塞给他们,“这不算什么,你们拿去吧,是我那两个儿子的,他们还有其他围巾。你们不认识我,明白吗?现在日子不好过啊。”
岚很珍惜这条围巾。自从他们离开白桥镇以后,没有遇到过几个好心人,他也不期望以后会能遇到很多。
马特用围巾把头完全包起来只露出眼睛,在高大的灌木篱墙前飞快地走着,一边用手推它茂密的枝叶。岚摸了摸腰间苍鹭宝剑的剑柄,又把手放下。他们已经试过一次用剑在灌木丛里砍开一条路,差点因此败露了行踪。远处那团飞扬的尘土一直不散,而且正朝着他们的方向靠近,肯定不是风吹造成的。至少现在没有下雨。这条路压得很结实,不论雨下得多大,都不会变成泥泞,只是下雨的时候路上就不会尘土飞扬,而尘土是唯一可以在来人靠近到他们能听见声音的范围以内——那往往已经太迟来不及躲避——之前给予他们警报的。
“这边。”马特轻声呼唤,然后似乎直接走进了篱墙。
岚赶紧走过去。原来,以前曾经有人在篱墙上砍开了一个洞,断口处现在已经长回去了,从三尺以外的地方看来,这里跟其他地方一样稠密,但是近看就知道,只有薄薄一层枝叶。当他穿过去时,听到了马蹄的声音。不是风。
他蹲在勉强长好的洞口后,握着剑柄,数了数经过的骑马人。五……六……七个。他们衣着朴素,但都配着剑和矛,不是普通村民。有些人穿着皮革束腰外衣,上面嵌有铁纽扣,还有两人头戴钢盔。也许是还没找到雇主的商人护卫吧。也许。
其中一人经过篱墙洞口时漫不经心地扫了篱墙一眼,岚不由得把剑抽出了一寸。马特像一只被困的獾一般,无声地嘶吼一声,眼睛从围巾外向上斜视,手放在外套里。每次遇到危险时,他都握着那把Shadar Logoth的匕首,岚渐渐分不清那是为了保护他自己还是为了保护那把红宝石匕首。最近,马特似乎常常忘记自己还有弓箭这件武器。
骑马人慢跑着走过去了,似乎有事要办但又不赶时间。从篱墙后可以看到尘土渐渐远去。
岚一直等到马蹄声完全消失后,才小心翼翼地把头伸出洞外查看。尘土往他们过来的方向去了,东边的天空一片清明。他从洞口爬回路上,看着西去的尘土。
“不是追我们的。”他说道,半是结论,半是疑问。
马特随后爬出来,警觉地看着两边,“也许,”他说道,“也许。”
岚不知道他到底指的是哪一个意思,但他点了点头。也许。他们前往卡安琅的旅程之初并不是像现在这样的……
* * *
离开白桥镇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岚常常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地朝着身后的道路张望。有时候,他会看着某个高大瘦削的男人或者某个坐在马车上白发男人紧张地屏住呼吸,然而,当那人走近时,只不过是一个匆忙赶往市场的农夫,或者是满载货物沿着河边赶路的小贩,没有一个是索姆•墨立林。希望随着时间渐渐淡去。
这条路相当繁忙,常常有大小马车、骑马人和行人经过。他们或者独自赶路,或者结伴而行,有时会遇到配备十几个护卫的一长列商人运货马车。车马行人倒也不至于挤满了这条路,有时前后数里都只有光秃秃的树木列在路的两旁,看不到有任何人影。但是,比起双河的道路,这里出门旅行的人要多得多。
多数人旅行的方向跟他们两人一样,朝东,向着卡安琅。有时他们可以搭到某个好心农夫的顺风车,坐上一里、或者五里路,但多数情况还是用走的。他们避开骑马的人,每次看到远处有骑马的人靠近,都匆忙躲到路边的树木后面直到那些人离去。不过,他们没有见过穿黑斗篷的骑马人,事实上,岚也不是真的以为一只黯者会允许他们发现自己,但是何必冒险呢。起初,他们所害怕的,只有类人。
离开白桥镇后遇到的第一个村庄跟艾蒙村真是太像了,岚看见它以后几乎没有勇气往里走。尖屋顶上铺着茅草,主妇们穿着围裙隔着院子的篱笆聊天,孩子们在村里的草地上嬉戏。村中女子的头发并没有编起辫子,而是披散在肩上,还有另一些细微的跟艾蒙村不同之处。但是,它像家乡。草地上散放着奶牛,胖鹅成群大摇大摆地在路上游荡,孩子们大笑着在草地上翻跟斗。岚和马特经过时,他们根本没有抬头看他们。这是另一个不同之处:在这里陌生人很常见,再多两个也没什么大不了。两人穿过村子时,村养的狗儿只是抬起头嗅了嗅鼻子,没有一只有更多反应。
当时,天近黄昏,看着窗户里亮起的灯光,一股强烈的思乡之情令岚揪心。脑海里,一个细小的声音说道,不论它有多么像,它必竟不是你的家乡。即使你走进那些屋子,也不会见到塔。就算塔真的在这里,你能面对他吗?你知道的,不是吗?除了你从哪里来、你是什么人这些小事以外,你知道的。不要做梦了。脑海中的声音嘲笑着他,他不由自主缩起了肩膀。你可以在这里停留,那个声音窃笑道,你什么都不是,不论哪里对你来说都是一样的,暗黑魔神已经盯上你了。
马特拉了拉他的袖子,朝着那些村屋走去。他并不想在这里逗留,但他仍然想多看几眼,把这里记住。这里真的很像家乡,而你也许再也没有机会看一眼了,不是吗?
马特又用力拉了拉他。他的表情紧张,脸色发白,“来吧,”他喃喃说道,“来嘛。”他看着村子的样子就好像怀疑里面藏了什么坏人,“来吧,我们还不能停下。”
岚原地转了一圈,把整个村子的景色收在眼里,然后叹了口气。他们现在离白桥镇还不是很远。如果那只迷惧灵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穿过城墙,那么要搜查这个小村子完全不成问题。他任由自己被马特拉着走出村子,走到郊外,直到那茅草屋顶被留在身后。
他们还没来得及找好过夜的地方,天就已经黑下来了。两人在一丛挂着枯叶的灌木后找了个地方,也没敢生火,怕被人发现,于是挨着冻灌了一肚子冷水。
岚思绪万千,无法睡得安稳,每次惊醒时,都听到马特在梦中呢喃翻腾。他自己没有做过能记得住的梦,只是睡得很差。你再也见不到家乡了。
那不是他们唯一一次在野外过夜,每次都只有斗篷挡风,有时候天还下雨,又冷又湿。那一餐也不是唯一一次只用冷水送下的晚餐。他们有少许铜币,在旅店里买些食物是够的,但是要租房间的话就差远了。双河外面的地区物价很高,在阿里尼勒的这边比拜尔隆更甚。钱得留在紧急时用。
有一次下午,岚提起了那把红宝石匕首,当时他们正沿着道路往前走,肚子空得连“咕噜咕噜”叫都没有力气了。太阳虚弱地挂在低空中,视野之内只有灌木丛,没有过夜的地方。头上,黑云正在聚集,预示夜里有雨。他只希望运气好些,只是一场冰冷小雨。
他又走了几步才注意到马特停了下来。他也停下,在靴子里活动脚趾。至少他的脚还算暖和。他又松了松肩膀上的皮带。他自己的毛毯卷和索姆的包袱加起来不是很重,但是空着肚子走了这么远的路以后,再轻的东西也会变得沉重万分。“怎么了,马特?”他问道。
“你为啥这么急着卖掉它?”马特愤怒地质问,“它是我找到的。你从来没有想过我可能想留着它吗?至少留一段时间?你那么想卖东西,将你那把见鬼的宝剑卖掉啊!”
岚抚着苍鹭宝剑的剑柄,“这是我父亲给我的,是他的宝剑。我不会要你把你父亲给的东西卖掉的。见鬼了,马特,难道你喜欢这样饿着肚子赶路吗?况且,就算我能找到买主,你以为这把剑能卖多少钱啊?一个农夫买剑做什么呢?那把匕首上的红宝石却可以卖个好价钱,足够让我们买一辆马车舒舒服服地坐到卡安琅,甚至塔瓦隆,而且每一顿都可以在旅店里吃,夜里可以在床上睡觉。难道你喜欢靠着双脚走过半个世界,而且每天在地上睡觉吗?”两人就这样站在路中间,你眼瞪我眼。
最后,马特别扭地耸了耸肩膀,低下双眼看着地面。“岚,我能把它卖给谁呢?卖给农夫?他们只能用鸡鸭来付款,而我们不可能用鸡鸭来买马车啊。而且,如果我们在村子里把它拿出来,不论是哪一个村子,他们都会认为是我们偷的。光明才知道那样会导致什么后果。”
好一会儿,岚才无奈地点了点头,“你说得对。我也知道。很抱歉,我不是故意那样对你大喊大叫的。我只是太饿了,脚也很痛。”
“我也是,”两人又开始向前走,比刚才更加疲倦了。风渐渐猛烈起来,卷着灰尘照头照脸地吹来,“我也是。”马特咳嗽道。
农场确实提供了一些食物和度宿之处。跟灌木丛比起来,干草堆就像生了火的房间一样温暖,下雨时就算没有防水布,只要藏得够深,也能挡一下雨,当然大雨除外。马特有时还尝试偷鸡蛋,有一次甚至想给一头无人照看只是用绳子绑在草地上吃草的奶牛挤奶。然而,多数农场都养了狗,而且农场的狗特别警惕。在岚看来,为了两三只鸡蛋被一只农家狗吠叫着追赶数里实在不值得。尤其是,有时候当他们爬到树上躲避时,那些狗会在树下徘徊数个小时才放弃。他可惜的是时间。
虽然不乐意,岚更情愿在大白天公开地走向一座农屋的大门说明来意。有时,尽管他们这样做,有的农夫还是会在他们来得及开口说话前就已经放狗把他们赶走。没办法,在这些不安宁的日子里,谣言满天飞,每一个独立居住的家庭对陌生人都特别抗拒。不过多数时候,他们都能以帮忙做一个小时左右农活——比如砍木柴、或者打水——的代价换取一顿晚餐和一张床,虽然那张床通常就是在谷仓或者畜棚里的干草堆。不过,一两个小时的农活意味着花了一两个小时白天的时间停留在一个地方,意味着又被迷惧灵追近了一两个小时的路程。有时候他不禁猜想,一只黯者在一小时以内能走多远呢?他不想浪费每一分每一秒,但是当他狼吞虎咽地吃下某个主妇送上的热汤时,他又觉得不在乎了。当他们没有食物时,虽然明知自己已经尽可能地赶往卡安琅,却无法安抚空空如也的肚子。岚无法决定究竟是浪费时间糟一点,还是挨饿糟一点。马特倒像是既不在乎肚子,也不在乎追兵。
“我们到底了解他们什么?”一天下午,他们两人在畜栏里收集肥料时,马特质问道。
“光明啊,马特,他们又了解我们什么呢?”岚毫不在意。他们脱了上衣,做得满身大汗,身上粘满稻草,空中还飘着草屑,“我只知道他们会给我们吃一顿烤羊羔和一张真正的床睡觉。”
马特把干草叉深深插到混着粪肥的草堆里。此时,农场的主人一手提着奶桶,一手拿着挤奶器从畜栏的后门走了进来。马特皱着眉斜眼看着他。这是一个皮肤像皮革一般的驼背灰发老农夫。他发现马特看他,就放慢了脚步,然后,避开马特的目光,回头急匆匆地走了出去,匆忙中奶桶里的牛奶都洒出来了。
“我告诉你,他肯定有什么阴谋,”马特说道,“你看到他不敢看我的眼睛了吗?他们凭什么要对两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这么友好?你说。”
“他的妻子说我们令她想起了她的孙子。你不要再怀疑他们了好吗?我们要担心的是身后的追兵啊。我希望我们只需要担心追兵。”
“他肯定有什么阴谋。”马特喃喃说道。
两人干完活,在畜栏前洗刷干净。太阳已经快要下山,地上拖着长长的影子。岚用衬衣擦干身体,向屋子走去。农夫在门口装作随意地靠在一根铁头木棍上,截住了他们。身后,他的妻子攥着围裙,咬着嘴唇看着他们。岚叹了口气,现在他不再认为自己令他们想起什么孙子了。
“我刚刚才想起来,我们的儿子今晚要来看望我们,”老农夫说道,“四个人一起,个个都高大强壮,随时会到达这里。恐怕我们无法提供答应你们的床铺了。”
他的妻子从后面递出一个用餐巾包好的小包,“拿去,里面是面包和芝士,还有腌菜和羊羔肉,可能够你们吃两顿了。拿去。”她满是皱纹的脸乞求他们接过小包快点离开。
岚接过小包:“谢谢。我明白的。走吧,马特。”
马特跟他走了,一边抱怨一边穿上衣服。岚却只想在吃东西之前走得越远越好,那个老农夫养了狗。
这已经算好的了,他心想。三天前,他们还在忙活时,那些人就已经放出狗来咬他们。那个农夫带着两个儿子手里挥舞着棍子,加上几条狗,一直把他们赶回到卡安琅大路上,还追了半里才作罢。匆忙中他们几乎来不及把自己的东西带走。那个农夫竟然还带着一把弓,一支宽头箭已经架在弦上。
“听着,别再回来!”他在背后大喊,“我不知道你们打算做什么坏事,反正,别让我再见到你那双鬼鬼祟祟的眼睛!”
当时马特一边掏箭一边转过身去,岚赶紧拉住他继续跑,“你疯了啊?”马特阴沉地看了他一眼,但还是跟着跑了。
岚有时候疑惑究竟是否值得在农场停留。他们走得越远,马特对陌生人的疑心就越重,而且越来越外露,也许是他越来越懒得隐藏吧。于是,同样的农活,换来的食物也越来越吝啬,有时候甚至不让他们在谷仓里过夜。然后,在格林维尔的农场,岚想到了一个解决方法,一个似乎能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的方法。
格林维尔先生和他的妻子育有九个子女,最年长的女儿比岚和马特只小了一岁不到。格林维尔先生是一个强壮的男人,加上子女们的帮忙,根本就不需要岚和马特。但是,他仔细把他们两人打量了一番,看到他们脏兮兮的衣服和粘满泥的靴子、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后,还是答应了让他们帮忙,反正农场里总有干不完的活计。格林维尔夫人则说,如果他们俩想在她的餐桌上吃饭,就必须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她正好要洗衣服,他们可以暂时穿着她丈夫的一些旧衣服来工作。她一边说,一边微笑。在岚的眼里,她就像艾’维尔夫人一般亲切,只不过,她长着金发。他是头一次见到这种颜色的头发。就连马特,面对她的微笑时似乎也稍微放松。不过,那个长女,又是另一回事了。
标致的长女艾诗长着一头黑发,一双大眼。她总是趁着父母不注意的时候朝他们暧昧地咧嘴微笑。他俩在谷仓里搬运装满粮食的木桶和麻袋时,她靠着谷仓门,哼着曲儿,咬着辫尾,看着他俩干活,特别是岚。岚只好尽量不理会她,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受不住还是把格林维尔先生借给他的衬衣穿上了。那件衣服的肩膀稍微紧了些,而且下摆偏短,但总比打赤膊要好。艾诗看到他穿衣服时,大声笑了。他开始想,如果这次他们又被赶走,可就不是马特的错了。
要是珀林在就好了,他心里说,珀林知道该如何对付此事,在这种时候他总能幽默几句,那样她就会被他的笑话逗乐,而不是这样怪笑着看着他们。要是被她父亲看见她这样就糟了。可惜,他却想不出什么幽默或者笑话。每次他朝她看去时,她就朝他甜笑,这种笑容绝对会导致她父亲把狗放出来咬他们的结局。她甚至还跟他说,她喜欢高个子男人,可周围农场的男孩个子都很矮。马特坏笑了一声,岚只好一边在心里祈祷自己能作出一个笑话来,一边埋头集中精神干活。
幸好,其他年幼一些的孩子对岚来说就像光明给予的祝福。每当身边有孩子时,马特的神经质总会稍微舒缓。晚餐过后,大家围坐在壁炉前。格林维尔先生坐在他最喜欢的椅子上给自己的烟斗填烟叶,格林维尔太太则忙于缝补岚和马特那些刚刚洗干净的衣服。马特把索姆的彩球翻出来,开始耍球。身边没有孩子时,他从来不会这样。他耍着耍着,忽然假装失手,又在最后一刻把球接住,孩子们开心地笑了;他还用六个球耍八字,彩球在空中像喷泉一样飞舞,这次他真的差点要失手了,但是孩子们一点都不介意,开心地为他拍手。格林维尔先生和太太也用力鼓掌喝彩。马特表演完后,学着索姆的样子朝着房间的各个方向夸张地鞠躬。然后,岚从索姆的盒子里取出了笛子。
每次他拿起索姆的乐器,心头都涌上悲伤。抚摸着那金银的花纹,总是令他回忆起索姆。一路上,他每次拿出竖琴都只是为了查看它是否完好并且保持干燥——索姆总是说,农家孩子笨手笨脚玩不好竖琴。不过,每次有农场收留他们过夜时,他就会在晚餐后用笛子吹奏一曲,算是对主人家的额外报答,也是怀念索姆的一种仪式。
马特的耍球已经带起一种欢乐的气氛,所以,他吹起了《三个牧羊女》。格林维尔夫妇一直用手拍打着节奏,年幼的孩子在地板上跳起了舞,连刚学会走路的最小的男孩,也用脚敲打拍子。他知道自己在春诞时的奏乐比赛里可能还赢不了名次,不过,经过索姆的教导后,他已经有足够自信去报名参赛。
艾诗翘着脚坐在炉火前,当他吹完最后一个音符放下笛子时,她长舒一口气,向前靠了靠,朝他微笑道,“吹得真好听。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动听的曲子。”
格林维尔夫人突然停下了手里的活计,挑起一边眉毛看着女儿,然后开始仔细地打量岚。
岚本来已经拿起盒子打算收起笛子,被她的目光吓住,几乎把盒子和笛子都丢了。如果她指责自己忽视她女儿的意见……无可奈何地,他又把笛子放到唇边,继续吹曲子,一首又一首。格林维尔夫人却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吹奏了《劲风撼柳》,《从台温隘口回家》,《狂妄的阿诺拉夫人》,还有《老黑熊》,把自己能想起来的曲子都吹了个遍。而她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估量着。
格林维尔先生站起来时已经很晚了。他“呵呵”笑着,搓着手掌,“啊,这真是难得的娱乐,但是我们睡觉的时间早过了。你们旅行者对时间没什么所谓,可是农场里一大早就要起身忙活。我跟你们说啊,像这样的娱乐,在旅店里花钱都不一定能享受到,那里的水平比你们次多了。”
“孩子他爸,我觉得咱们该好好报答他们,”格林维尔夫人抱起最小的男孩时说道,那孩子早就在炉火前睡着了。“谷仓不是睡觉的地方,让他们今晚在艾诗的房间里睡吧,艾诗跟我睡就好了。”
艾诗闻言懊恼地苦起了脸。虽然她小心地低着头,但岚还是看到了她的表情,而且觉得,她母亲应该也看到了。
格林维尔先生点头道,“是的是的,比睡谷仓好多了。除非你们介意两个人挤一张床。”岚脸红了,格林维尔夫人还在看他。“我真心希望能多听几首曲子,还有你的耍球表演。我很喜欢,真的。明天早上也许还有些农活需要你们帮忙,还有——”
“我猜他们明天早上会希望尽早出发的,孩子他爸,”格林维尔夫人插口道,“按照他们旅行的方向,下一个村子将会是阿里安,但是到那里要走一天的路。如果他们打算在那里的旅店碰碰运气的话,就得早早出发,才能在天黑前走到那里。”
“好的,夫人,”岚说道,“我们会去试试看。谢谢您。”
她抿紧嘴唇朝他笑了笑,似乎非常明白他所说的谢谢不仅仅是指她的建议、或者晚餐、或者温暖的床铺。
第二天,马特花了一整天拿艾诗来取笑他。他不停地叉开话题,最最顺手的就是拿格林维尔夫妇建议他们在旅店里表演的事来说了。早上时,艾诗为了他离去的事把嘴撅得老高,而格林维尔夫人则带着防范于未然的决心在一旁严厉地盯着。路上,岚都拿表演的事来阻止马特的调侃,晚上真的到了村里时,再作打算吧。
黄昏渐临时,他们走进了村里唯一的旅店。岚负责跟旅店老板交涉,并且吹奏了一曲《摆渡》——胖胖的旅店老板称之为《亲爱的莎拉》——和《通往度安栏之路》的一段,马特则演示了一下耍球,交换条件是过夜的床铺和一顿烤土豆加热牛肉。老板给了他们一个房间,位于店的后方,靠近屋檐,肯定是这家店里最小的房间,但是,必竟是一张屋檐底下的床。他们表演了一整晚的吹奏和耍球,中间只停了一次吃晚餐。不过,令岚高兴的是,这样一来白天的所有时间都可以用来旅行。而且旅店里的客人似乎对马特充满怀疑的目光也不介意,有些人甚至互相之间也用戒备的目光斜视。时势使得人们对陌生人都抱着戒心,而旅店里,永远都有陌生人。
那一晚,虽然跟马特挤在一起,整晚听着他的梦话,却是岚离开白桥镇后睡的第一个好觉。早上时,旅店老板还试图说服他们多呆一两个晚上。游说失败后,他就为他们找来了一个朦胧着眼睛的农夫。那个农夫因为昨夜喝多了没能驱车回家,正好可以送他们俩一程。于是,两个人舒服地躺在伊泽•佛尼的马车后的干草垫上,只用一个小时就已经往东走了五里路。
从那次之后,他们就一直用这种方式旅行。靠着少少运气,加上一两程顺风车,他们总是能在天黑前到达下一个村子。如果那个村里有一家以上的旅店,店老板们在听了岚的笛子、看了马特的耍球后,甚至会竞相出高价邀请他们。两个人加起来虽然离吟游诗人的水平还差得远,但是对于多数村子来说,已经是一年来难得见到的卖艺人。村里有两三家旅店,就意味着他们能得到有两张床铺的较好的房间,以及更大方、更美味的食物,有时甚至还赚到几个铜币。每天早上,总是会有前一晚喝得太多呆得太晚的农夫提供顺风车,或者某个喜欢他们表演的商人用自己的马车送他们一程。岚开始觉得,一路就这样走到卡安琅也不错呀。然后,他们到了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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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暗影中的四王
村子名为“四王”,规模也比一般村子要大,但它的村容实在跟它的名字难以相称。一如往常,卡安琅大路直接从村子中心穿过,不过,这里多了一条从南方进入的繁忙道路。多数村子都是市集和农夫聚集的地方。然而这个村子,从村里可以看到周围的几个农场连养活自己的村子都不够,所以,四王主要是靠作为交通枢纽而繁盛。商人的车队在前往卡安琅,或者前往拜尔隆以南的迷雾山脉的矿场途中,或者来往于附近村子时,常常会在这里停留修整。村里的所有设施都围绕着商人和他们的车队、车夫和装卸货物的搬运工而建。而往南去的道路主要是为了方便路伽西部的矿产交易,路伽的商人如果要前往卡安琅另有更直接的道路。
村里到处是印满车轮痕迹的空阔沙土地,有的空无一人,有的只有几个闷得发慌的守卫。每一条街道都宽阔得足够让马车通过,沿街都是马厩和拴马柱,地上也是压满车轮痕。没有草地,孩子们就在街道上一边玩耍,一边躲避马车和车夫的咒骂。村妇用围巾包头,低着头脚步匆忙,有时还遭到车夫们的调戏,说出的话岚光是听听都会脸红,有些连马特都为之瞠目。这里没有女人隔着篱墙跟邻居聊天。土褐色的木房子一座挨着一座,相互之间只隔着狭窄的巷子和墙壁——没什么人肯花这心思去粉刷这些木墙,它们光秃秃地遭受着风雨侵蚀,即使有少数刷过石灰,也已经褪色褪得不成样子,大概很多年没有翻新过了。屋里的窗子上挂着厚重的百叶窗,常年不开,以至于铰链已经锈蚀。这里还很吵杂,锻铁场的敲击声,车夫的喊叫声,旅店的沙哑笑声,处处都充满噪音。
岚是坐在一辆盖着帆布的商人马车后面进入村子的。经过一家外墙涂得黄黄绿绿的旅店时,他跳下了马车。这家店的鲜艳外表在这堆沉闷的屋子里特别显眼,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见它。车队继续前进,似乎没有一个车夫注意到岚和马特已经下了车——黄昏将近,他们只顾着寻找旅店,解马歇息。岚下车时踩在了一道车痕上,随后赶紧跳开躲避一辆从另一个方向过来的满载马车,那辆车经过他身边时车夫大声朝他咒骂了一句。一个村妇从他身边急急经过,根本不抬头看他。
“我搞不懂这个地方,”他说道。这一片喧闹中似乎夹有音乐声,只是他无法分辨它的来源。也许是旅店吧,他不能肯定。“我不喜欢这里,咱们不如继续走吧。”
马特白了他一眼,又看了看天空。空中黑云密布。“你今晚想在树丛里睡觉吗?在这种鬼天气里?我已经重新习惯睡床了。”他歪着头仔细倾听,然后咕哝道,“也许还会有哪家店是没有人奏乐的吧,反正,我打赌肯定没有人耍球。”他把弓挎在肩上,朝着鲜黄色的店门走去,眯起眼查看四周。岚犹豫地跟着他。
里面果然已经有音乐艺人了,他们演奏的筝鼓几乎完全淹没在粗哑的笑声和醉酒的吵闹中。岚根本懒得去找店老板,转身就走。接下来的两家店里也有音乐艺人,也是震耳欲聋的吵闹。店里挤满衣着粗鄙的男人,他们在店里走来走去,挥舞着手里的啤酒杯,占侍女的便宜。侍女们脸上挂着例行的僵硬微笑躲闪,早已见怪不怪。吵攘的声浪几乎把屋顶掀翻,酒味和汗臭味混合起来的发酸气味也令人难受。至于那些穿着丝衣和天鹅绒、镶着蕾丝的商人,则躲在楼上的专用餐室里,跟这些声音气味隔绝。他和马特离开前曾经把头伸进其中一间专用餐室看了一眼。岚开始觉得他们除了继续上路以外别无选择。
第四家名叫“舞中车夫”的旅店却是静悄悄的。
它的外表跟其他旅店一样鲜艳,黄色为底,衬以明亮的红色和刺眼的绿色,只不过油漆表面布满裂纹而且早已褪色。岚和马特走了进去。
大堂里摆满了桌子,却只有五六个男人坐在桌旁埋头喝闷酒,人人都阴沉着脸独自发呆。这里的生意明显冷落,但可以肯定以前不是这样的,因为店里有很多穿着围裙的侍女在大堂里忙个不停。活计确实不少——落满灰尘的地板,角落里张满蜘蛛网的天花板——但是,多数侍女都只是为了避免被人看见自己在发呆所以瞎忙而已。
一个留着及肩长发、瘦古嶙峋的男人,转过头来皱起眉看着走进来的岚和马特。这时,空中传来了第一阵隆隆雷声。“你们想要什么?”他一边问,一边用身上那件长及脚踝的油腻围裙擦拭双手。岚看着他,真不知道究竟是他的手擦干净了围裙,还是围裙擦干净了手,这是他见过的那么多旅店老板里面的头一个瘦子。“怎么?说话啊。买杯饮料,不然就滚出去!你们以为这里是看热闹的地方吗?”
岚红着脸开始自我推荐。在此之前,他们经过许多旅店,他已经很擅长这件事。“我会吹笛子,我的伙伴会玩杂耍。您在这一两年内都找不到比我们俩更优秀的卖艺人了。如果您免费为我们提供一个房间和一顿晚餐,我们就会令您的大堂坐满客人。”他想起今晚见过的那些挤满人的大堂,特别是刚刚那家还有个男人就在他面前呕吐起来,幸好他躲得快靴子才没有遭殃。想到这里他不禁舌头打起结来,赶紧定定神继续说道,“我们会令您的大堂坐满客人,他们会购买食物和饮料,您赚到的钱足够补偿我们花费的二十倍有余。您何不——”
“我这里已经有一个演奏洋琴的人了。”店老板厌烦地打断他。
“你有的是一个醉汉,沙•海克。”一个侍女说道。她手里托着一个装着两杯啤酒的托盘正好经过,停下来朝着岚和马特露出微笑。“那个家伙经常醉得连大堂在哪里都闹不清楚,”她装出说悄悄话的样子,声音却很响亮,“这两天甚至连影子都不见了。”
海克注视着岚和马特,随便地反手朝她的脸扫过去。她惊呼一声,重重坐倒在脏兮兮的地板上,打破了一个酒杯,洒出的啤酒在地上的灰尘里四处流动划出的水痕就像一条条小溪。“你打破的杯子费用从你的薪水里扣。给他们换上新的饮料。快点,他们付钱不是为了让你偷懒的。”他的声音跟他的举动一样突兀,却没有一个客人抬起头看,其他侍女也都避开目光。
倒在地上的侍女抚着脸颊,瞪着海克的眼里满是憎恨,但她只是默默地把杯子碎片收拾到盘子里,走了。
海克若有所思地咬着牙齿打量岚和马特,目光在苍鹭宝剑上停留了许久,最后说道,“这里的房价很高,不能给你们。这样吧,你们两个可以在一个空储藏室里用拿几个货箱拼作床过夜。所有客人都离开后,你们才可以吃东西。他们总会吃剩些东西的。”
说真的,岚很希望能到四王的其他旅店去试一试。自从离开白桥镇后,他遇到过各种人,冷淡的,漠然的,对他们怀着明显戒心的。然而,从来没有到过一个像四王这样的村子,没有遇到过海克这样的男人。他告诉自己,四王和海克带来的这种不安也许只是这里的肮脏、贫穷和吵杂造成的,但是这种疑虑并没有消除。马特看着海克的样子像是怀疑他有什么诡计似的,却没有给出任何打算放弃在这个舞中车夫里过夜的暗示。雷声撼动着窗户,岚叹了口气。
“如果那些货箱是干净的,再加上足够的干净毛毯,那我们可以接受。不过晚餐必须在天黑下来的两个小时以后吃,不能再迟,而且,要吃这里最好的食物。我们给您演示一下我们的本领吧。”他伸手拿笛子,但是海克摇了摇头。
“不用了。就算你只会尖叫,只要能稍微跟音乐擦点边,那些家伙就会满意的了。”他又瞄了瞄岚的宝剑,嘴角微翘露出薄薄的笑容,“你们想吃什么都行,但是,如果你们不能为我招揽客人,就立刻给我滚到街上去。”说着,他朝两个冷着脸靠墙坐着的男人点了点头。那两人没有喝酒,手臂像大腿一样粗壮。海克朝他们点头时,他们面无表情地看了看岚和马特。
岚伸手搭在剑柄上,祈祷自己脸上没有露出反胃的表情。“只要您按刚才说好的条件办就没问题。”他用同样的语气回答道。
海克眨了眨眼,片刻之间似乎也觉得颇为不安。然后,他又突然点头说道,“我刚才说的那些吗?好,你们开始吧。呆站在这里可招不来客人。”他挺直腰走开,黑着脸朝侍女们大声呼喝,就好像店里有五十个客人等着招待似的。
大堂通往店后的门旁边有一个小小的略高于地面的舞台,岚把一条长凳搬上去,把斗篷、毛毯卷和索姆的包袱放在凳子后面,又把宝剑搁在最上面。
他的心里不禁犹疑,像这样公开地配着剑究竟是好是坏。剑本身是很常见的,但是带有苍鹭标记的剑却相当引人注意。虽然也不是人人都认得这个标记,可是任何额外的注意都令他不安,因为他很可能因此给那只迷惧灵留下清楚的线索——当然,这是说如果黯者需要靠这种线索追踪的话,它们似乎不需要。然而,他不论如何都不愿意停止佩剑。这是塔给他的宝剑。他的父亲。只要他带着它,就觉得它像一条纽带把他和父亲连结在一起,给予他喊塔一声“父亲”的理由。现在已经太迟了,他心想。他不太确定自己指的是什么,但是,他很清楚这是事实。太迟了。
他吹出了《北方雄鸡》的第一个音符,大堂里仅有的五六个客人立刻从酒杯上抬起头来。就连那两个打手也坐直了一点。吹完第一支曲子后,所有客人包括两个打手都纷纷鼓掌。然后,当一串彩球从马特手里飞进空中,在他手里上下翻腾时,热烈的掌声又再次响起。屋外,天空在暴雨来临前的压力下呻吟着。憋得越久,雨势将会更猛。
消息很快传开了,天黑时店里已经坐满了大声谈笑的客人,岚几乎连自己正在吹的曲子都听不见。只有雷声能盖过大堂里的噪音。窗外闪电不断,在吵杂声之间可以听到雨点敲打屋顶的微弱声音,现在进来的客人身后都拖着水痕。
每次他一停下,喧闹声中都立刻有人大声喊出想听的曲名。其中不少名字他都不认识,不过,只要有人能哼几下调子,他就知道其实他会吹这首曲子。这种情况已经在很多地方遇到过了。《快乐的吉姆》在这里叫做《理尔一投》,在上一个村子又叫做《阳光之彩》。有些曲子名字不变,有些却在相距不到十里的地方有不同的名字。他还学会了一些新曲子,比如《醉酒小贩》,有时候又叫《厨房里的巧手族人》,还有《两个国王去打猎》,又叫《双马齐驱》或者其他好几个名字。他吹出知道的曲子,而客人们不停地敲着桌子要求更多。
另一些人却想看马特表演耍球。有时候,想听曲子的人和想看杂耍的人会打起架来。有一次还亮出了刀子,一个女人尖叫了一声,一个男人被撞倒在桌子上,猛地转过身来,脸上淌着鲜血。这种时候那两个打手,分别叫做扎克和史钟的,就会立刻冲过去,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每一个闹事的人揍得满头包然后丢出店外。这是他们解决任何麻烦的办法。大堂里的人继续谈笑,好像没事发生似的。除了那些打手往门口走去时推开的人,没有人在意。
客人的手也不安分,侍女们一不小心就会被揩油。不止一次,扎克和史钟不得不动手营救某个侍女,只不过,他们从来都不急着出手。至于海克,他每次都会大声责骂那个可怜的女孩,用力推她摇她,很明显把责任都算在她身上。而她也总是含着眼泪结结巴巴地道歉,满腹委屈却又接受他的责备。海克一皱起眉头,侍女们就算他不是在看自己也会立刻紧张万分。岚真不明白为什么她们能忍受这种对待。
每次看到岚和马特时,海克却面露微笑。过了一段时间,岚才发现他其实不是对着他们俩微笑,而是对着他身后的苍鹭宝剑。还有一次,当岚把那支镶着金银花饰的笛子放在凳子旁时,他也对着笛子笑了笑。
岚趁着下一次跟马特换班时,靠在他的耳边说道:“海克想打劫我们。”就算靠得这么近,他也得大声说话。不过周围那么吵杂,估计也没有人能听到。
马特点了点头,似乎早已料到。“我们今晚得把门闩起来。”
“闩门?闩门能挡住扎克和史钟的拳头吗?我们逃走吧。”
“至少先吃了东西再走吧,我很饿了。他们现在也不能怎样的,”大堂里的客人开始不耐烦地催促他们快点表演,海克也瞪着他们。马特补充道,“还有,你今晚想睡在外面啊?”就像是强调马特的话似的,一阵特别猛烈的闪电劈下,一瞬间店外比店里还要明亮。
“我只想保住脑袋脱身。”岚说道,但是马特已经懒洋洋地坐在了凳子上。岚叹了口气,吹起《通往度安栏之路》。这首曲子很受欢迎,今晚他已经吹过四次,他们还喊着要听。
麻烦的是,马特说的是对的,他自己也饿了。而且,在大堂满成这样、客人还在不停增多的情况下海克应该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每次扎克和史钟把一个人扔出去,立刻就会进来两个人。他们要求看耍球,要求听曲子,更感兴趣的却是喝酒和揩油。只有一个人例外。
在舞中车夫拥挤的大堂里,这个人不论从哪个方面看都相当显眼。很明显,商人是不会到这种连专用餐室都没有的破败旅店来的。这里只有皮肤因为长期在阳光风沙中工作而粗糙不堪、衣着鄙陋的客人。但是,这个人却长得皮光肉滑,双手白嫩,穿着一件天鹅绒外套,披着一件深绿色的天鹅绒斗篷,肩膀位置镶嵌着蓝丝。他身上所有的衣服看起来都价值不菲。他的鞋子是柔软的天鹅绒布鞋而不是靴子——根本不适合四王这种印满车辙的道路,甚至,不适合任何街道。
他是在天黑之后才进来的。当时他的嘴角带着一丝厌恶,一边打量周围,一边抖落斗篷上的雨水。把大堂扫视一遍以后,他本来已经转身打算离开,却忽然看到什么东西吃了一惊,然后就在一张刚刚被扎克和史钟清空的桌子旁边坐了下来。一个侍女在他的桌边停了片刻,然后给他送了一杯酒。不过,他把酒杯推到一边就再也不碰它了。虽然他没有企图占那个侍女的便宜,甚至没有看她,却令她不安,逃也似的离开了那张桌子。任何靠近他的人都有同感。他的外表显得柔和,但是每次有一个满手老茧的车夫坐到他的桌旁时,他只消稍微瞥那人一眼,那人就会立刻决定另找一张桌子。他坐在那里,双手十指交叉撑在桌上托着头,每一只手指上都带着一只戒指,脸上露出满足的笑意看着岚和马特,好像大堂里只有他们三个人似的。
再次换班时,岚跟马特提起那人,马特点了点头。“我看见了。”他喃喃回答,“那家伙是谁呀?我总觉得好像见过他。”
岚也有这种感觉,他的记忆若隐若现,就是无法想起来。不过,他很肯定自己以前没有见过那张脸。
估计着他们已经表演了大约两个小时后,岚把笛子放回盒中,跟马特一起收拾行李走下舞台。海克见状满脸怒容地大步走了过来。
“该吃晚餐了,”岚没等他走近就说道,“而且,我们不希望行李被偷走。您会去通知厨师吗?”海克仍旧很恼火,但是他犹豫了,眼睛想要避开岚手里拿着的东西却又忍不住要看。岚随意调整了一下包袱,腾出手来握住剑柄,“还是说,您打算把我们赶出去?”他故意加重了语气补充道,“夜还长着呢,我们还要表演很久,必须有充足力气才能表演得精彩,这些人才会为此付钱。如果我们饿倒了,您觉得这里还能客满成这样吗?”
海克看着满大堂往他口袋里塞钱的客人,眼角抽搐了一下,转身把头伸进通往旅店后面的门喊道,“给他们拿吃的!”回头又朝岚和马特吼道,“快点吃完。我要你们一直表演到最后一个客人离开为止。”
有些客人开始大声质问音乐和杂耍到哪里去了,那个穿天鹅绒的男人是其中之一。海克赶去安抚他们。岚朝马特招了招手。
一扇结实的门把厨房和大堂隔开。在厨房里面,除了侍女们进出打开门的时候,听到的雨声比在大堂里响多了。厨房又大又热,炉子和烤箱蒸气腾腾,还有一张巨大的桌子放着许多半成品和成品。几个侍女坐在门旁的长凳上搓着脚,跟那个胖厨师聊天。厨师一边说话,一边挥舞着手里的大勺子强调自己的意见。岚和马特进来时,她们抬头看了看他俩,又继续聊天和搓脚。
“我们趁现在有机会跑吧。”岚轻声说道,可是马特盯着厨师正在往里面装牛肉、土豆和豌豆的两个碟子,摇了摇头。那个厨师几乎没看他们两人,只顾跟其他女人聊天,随便用肘子把桌上的东西推开,放下碟子,摆好叉子。
“我们吃完东西再走也不迟。”马特立刻坐到凳子上吃东西,抓着叉子的样子就像是在使用铲子。
岚叹了口气,不过,他也立刻坐下来吃东西。从前一个晚上到现在,他只吃了一小块面包,肚子饿得跟乞丐的钱包一样空,加上厨房里食物的香气,令他觉得更饿。很快,他的嘴里就塞满了食物。马特更是在他还剩半碟食物时就已经跟厨师要第二碟了。
岚并不是有心偷听那些女人的对话,不过,一些片断还是无意中飘进了他的耳朵。
“这听起来有点疯狂啊。”
“谁知道呢,我听说的就是这样的。他在走进这里之前已经到过镇里半数以上的旅店,都是走进去,看一看,什么也不说就退出来,就连王室旅店也不例外。就好像外面没在下雨似的。”
“也许他觉得这里最舒服吧。”这句话招来一阵大笑。
“我听说,他在天黑之前才刚刚到达四王,他的马匹喘着粗气一副被催逼得很惨的样子。”
“不论他从哪里来,只有傻瓜或者疯子才会这样冒着天黑以后还在野外的风险赶路。”
“啊,也许他是个傻瓜吧,但是他很有钱哦。我听说,他甚至需要专门用另一辆四轮马车运送他的仆人和行李。你等着瞧吧,那行李里面肯定是钱。你看到他的斗篷没?我可不介意把它据为己有哦。”
“他胖了点,不适合我的口味啦。不过,我也觉得一个男人只要有足够金子,再怎么胖都不是问题。”侍女们全都笑弯了腰,厨师也仰头大笑。
岚放下叉子,心中升起不祥的预感。“我一会儿就回来。”他说道。马特忙着往口里塞土豆,几乎没有理他。
岚拿起宝剑和斗篷站起来,一边往门口走去,一边把剑挂在腰带上。没有人在意他的举动。
外面下着倾盆大雨。他披上斗篷,带上兜帽,把斗篷紧紧裹在身上,小跑着向马厩前的院子而去。雨水像厚重的水帘一般,屋外的一切都被遮挡在帘后,只有闪电划破天空的瞬间才能看见眼前的东西。但是,他找到了他想找的:马匹已经被安置在马厩里,只留下那两辆涂了黑漆的四轮大马车淋在雨中,湿漉漉地反射着微弱的光芒。雷声隆隆,闪电划过,在那一瞬间他看到了马车门上涂着的金漆大字:豪尔•葛德。
他看着马车门的方向。现在他已经看不见上面的字了,但是他仍然呆呆地看着,对于击打在身上的雨点浑然不觉。他清楚记得,上一次看到这种涂着黑漆把主人名字写在门上的大马车,以及这些皮光肉滑、脂肪过剩,穿着天鹅绒斗篷和天鹅绒布鞋的男人的地方:白桥镇。本来,白桥镇的商人前往卡安琅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然而,为此走遍村里半数以上的旅店,一家家地查看,最后选中他们两人所在的这一家?然后露出一副已经找到了想要的东西的表情看着他们两人?
岚打了个哆嗦,突然发现雨水正沿着他的衣领流到他背上。他的斗篷虽然编织紧密,仍然挡不住这样的暴雨。他赶紧转身,一脚深一脚浅地踩着坑坑洼洼的地面,急匆匆往店里走去。扎克挡住了门口。
“啧,啧,啧。一个人跑到这么黑的地方来。黑暗是很危险的哟,小子。”
雨水淋湿了岚的头发,沿着前额流下来。马厩院里只有他们两人。他心想,难道那个海克已经等不及了,宁愿不要客人也要立刻把宝剑和笛子抢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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