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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蕻良细说红楼梦

_3 端木蕻良(当代)
这种手法,也正如黛玉和晴雯都是孤女一样,前者把身世交待得很清楚,而后者则一字不提,取得异曲同工之妙。
待到“比通灵”的时候:
宝玉看了宝钗解了排扣,从里面大红袄上,把珠宝晶莹黄金灿烂的璎珞掏出,宝玉念着金锁上的八个字,笑问宝钗道:“这八个字倒真是与我的是一对?”
莺儿笑道:“是个痴癫和尚送的,他说必须錾在金器上……”
宝钗不待说完,便嗔她不去倒茶。
回目上是“金莺微露意”,侧重在个“微”字上面。金莺这话是有意露的。但她刚“微露”一个“金”字,宝钗便不要她说下去了。可见宝钗是有心的,所以,在她的话中,偏偏故意略去金字不用。
对宝钗心思,金莺全都知情,而宝玉却没有这些想法。也正因为心中没有,口中才不避讳“八字”、“一对”这等词儿呢。也正由于宝玉心中没有这些想法,此时才与宝钗就近。“只闻一阵阵凉森森甜丝丝的幽香,竟不知是何香气,遂问姐姐熏的是什么香?我竟从未闻见过这味儿!”
这样真实自然,才又点出这香气与众不同的一段故事来。一步紧似一步。
…………
话犹未了,林黛玉已摇摇地走了进来,一见宝玉,便笑道:“嗳哟,我来的不巧了!”
曹雪芹对黛玉的穿着,不着一笔,只用“摇摇地”三字,形容她走路的姿态。再从她的话风里,使人看到一个秀削尖俐的美人儿来。
宝玉眼中,注意到黛玉穿的大红羽缎对襟褂子,点出外边落雪来。宝玉便问婆娘们取了自己的斗篷来不曾?这一问,是宝玉的魂儿已随着黛玉走了。
方才“比通灵”,是热的场面,使人忘记室外的风雪天,但黛玉刚一进门,宝玉便想跟着她出门了。屋里的热留不住他,外边的冷挡不住他。
黛玉一进门,便说:“我来的不巧了!”话是这么说,仿佛无意中碰上的。实在是凑这个巧才来的。已经露出拈“酸”的份儿来了。经宝钗反问,黛玉虽然答得令人无话可回,显出心灵口巧,掩住了另外一段话语。但谁也会听得出来,其中是带味的。
在喝酒御寒过程中,引出薛姨妈说出黛玉“多心”的话来,李嬷嬷说出“助着宝玉”的话来。宝钗也“忍不住把黛玉腮上一拧”……
这些人的种种心理过程,都是一笔勾出,绝对不肯再加点画……
宝玉和黛玉说话,只称你我,可见已到了不分彼此的份儿。而宝玉和宝钗说话,便要称姐姐,要捏着几分儿。
茶饭过后,黛玉问宝玉道:“你走不走?”
宝玉道:“你要走,我和你一同走!”
实在是黛玉拿定宝玉会和她一同走,才有此问。否则,黛玉是不肯问的。
此时,宝玉乜斜倦眼,实在已有些走不动的意思,要不是黛玉走,他是不会走的。
丫头给宝玉穿戴猩毡斗篷,没有称他的心,惹他骂丫头“蠢东西”,要自己动手。黛玉道:“罗唆什么!过来我瞧瞧!”
“罗唆什么!”没有人和宝玉这样说话的,只有黛玉才能这样。“我瞧瞧!”可见黛玉以前也未曾给宝玉戴过。但初次就做得比别人体贴。整理已毕,又端相了端相,说道:“好了!披上斗篷吧!”宝玉听了,才接了斗篷披上。这种描写,都似蜻蜓点水,不着痕迹。但是,它传达了多少消息:
宝玉和黛玉,已经达到不分彼此的份儿,在众人面前,也显得不拘行迹。
回到屋里,宝玉、黛玉同看宝玉新写的“绛云轩”三个字。按理说,这“绛云轩”三字,对黛玉是更为合适的,这都是曹雪芹苦心孤诣的所在。
黛玉要宝玉明儿也与她写一个匾,也是一种试探。宝玉嘻嘻地笑道:“又哄我呢!”可见宝玉只是受宠若惊,并不解黛玉真意所在。
这时的宝玉,本来早已完全归属于黛玉了。而这“绛云轩”三个字,实际上已为他俩所共有的了。黛玉说为她再写一个,宝玉如果说,就把这三字送给妹妹,该多好!但宝玉只是嘻嘻地笑道:“又哄我呢!”宝玉每遇到黛玉这类话头,都高兴得不知所措,但又怕冒犯了林妹妹了不得。因而只好露出他的呆气,不了了之。
为黛玉另题一匾,本来也是不需要的事儿,这是永世也不能实现的。因为从小同吃同住,将来如能同居,便可共有一匾,如果不能同居,那就会天崩地陷,还说得上什么匾吗?曹雪芹故意写这一种永世不能实现的事儿,也就衬托出黛玉多少次的痴情,每次遇到宝玉的呆气,也就会被迫含而不露了……
…………
从曹雪芹的艺术手法中,来体会他“微露”、“半含”的描写,再来理解《红楼梦》中人物的“露”与“含”的刻画,供我来学习不尽。本来,探讨这条路,是永远也走不完的。
表露和内含
写得淋漓尽致和惜墨如金,是由曹雪芹的内向和外向的两个方面来决定的。
在这两种艺术手法上,都是我要学而学不到的。
比如,黛玉从南方由贾琏伴送北返,宝玉只盼和她早些见面。这期间,林如海入葬,贾元妃晋封,秦钟夭折……诸般大事,宝玉都当成耳旁风,“只问得黛玉‘平安’二字,余者皆不问了。”“宝玉心中品度,黛玉越发出落的超逸了。”想的不是她的寒暖起居,而是她的出落超逸。
好容易宝玉盼得黛玉回来,宝玉又将北静王所赠鹡鸰香串,珍重取出来,转赠给黛玉。黛玉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它!”遂掷而不取……
有批注人在夹批中写道:“略一点黛玉情性,赶及收住,正留为后文地步。”
这位批书人是有眼光的。
在这儿,宝玉和黛玉两人内在的力量,联接在一起,任什么外力也拆它不开。由此,宝玉表露的“何如知己解温存”,黛玉所追求的宁取“贫贱溪头自浣纱”,而不羡慕宫廷生活。
这些都是用内含的手法写出。如果作者借此大发议论,或者旁生枝节,那就反而损害感染人的效果了。
与此同时,在贾琏由南方归来,王凤姐接待贾琏时,从“舅老爷一路风尘辛苦”说起,一直到“没有见过世面,谁叫大爷错委她的”说了一大串话。
这些话语中极尽躲闪腾挪诸般能事。咬派别人,抬高自己,捉住贾珍,挟持贾琏,面面俱到,字字滑脱……既为自己今日留了地步,又为自己他日作了开脱……
曹雪芹凡是写王熙凤以及袭人等人,在表达自己的愿望的时候,都很得体,说到真个的。
在写宝玉和黛玉两人表达自己心意时,两人都做得既不得体,又不能说明真意。宝玉在这方面只能取得一个“呆”字的评语,而心比比干多一窍的黛玉,在这方面也没有做出成绩来,直使紫鹃都为她着急,甚至要出头替她吐露心曲呢!
因为,宝玉和黛玉在内心深处,有着唯独两人共同,和旁人不同的一股真情。这股真情,既有相互引力,又有排他力。这种幽微灵秀的情感,处在无可奈何的境遇中,才更会发出感人肺腑的力量来。
另外,宝玉和黛玉平时的对话,都是十分简练的,都是短的,出口就说,真心真话。而王熙凤对贾琏说的一片话,说得淋漓尽致,滴水不漏,句句在理,虽不是假的,但,不真!……
夜深了,思潮越发上涨起来。思潮和水潮一样,人的思潮也会随着夜潮高涨起来。但是,有谁能把海水喝干呢?那么,又有谁能把自己的思潮都记录下来呢?
先写到这儿吧,明天还要起早呢……
1980年8月18日夜
(原载《端木蕻良近作》,花城出版社,1983年1月)
向《红楼梦》学习描写人物
《红楼梦》和我有血统关系,在古今中外的一切小说中,我最爱《红楼梦》。
我喜欢《红楼梦》里描写人物的生动手法。还没有说话,就听见那个人的声音了。《红楼梦》中的人物的出场入场,一颦一笑,来踪去脉,口角眉梢,心头话尾,舌尖牙缝,歌哭笑骂,正经,胡调,调皮,扯淡,拿三捏四,挑拨离间,栽跟头,使绊子,拉皮条,吊膀子,讹诈子,挑眼子,装腔卖甜,巴结拿劲儿,阴阳两面,笑里藏刀……没有一处不是写得活灵活现。
曹雪芹在写《红楼梦》的时候,他曾下过一番功夫,费了几许时间来布局。他自己说:“按荣府一宅中合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事虽不多,一天也有一二十件,竟如乱麻一般,并没有个头绪可作纲领。正寻思从那一件事那一个人写起方妙……”后来他选定了从千里之外,芥豆之微的一个刘姥姥眼中,来透露出大观园里的每个人物和每个角落。刘姥姥这个老世故,是曾经沧海、惯解风情的老油滑。在她眼中既可透露出荣、宁府中的峥嵘一世,也可透露出这一切的空虚和淫靡。曹雪芹不惜使这老油滑三进荣国府,在这三次之中,把荣国府的头、尾、中段都交待得一清二楚。曹雪芹运用刘姥姥从她眼中来看大观园,比历来的作家,使用夹叙、旁白、演说、介绍等等的方法,都高明得多。刘姥姥装聋卖傻,假痴不癫,倚老卖老,有说有笑,推着板儿道:“你爹在家怎么教你的,打发咱们做什么的,只管吃果子吗?……”无话引话,拿鸡上架,哭穷靠帮,低三下四,舐唇咂嘴,听音接气,忖度侧耳,扭扭捏捏……处处在这个老油滑的世故人情之中来显出贾府的高贵、奢华、气派、规矩、礼法……刘姥姥是大观园中最理想的牵线,由她一来,死的也变活的了。
这就像做菜要调料一样,汤一调好,滋味便全出来了。写人物要反衬,反衬得恰到好处,就透出颜色来了。
同时还要对照,对照就显出人物性格来。
“《红楼梦》的林黛玉和薛宝钗是运用对照的写法,一个心胸狭窄,多疑多忌;一个宽大为怀,深沉狡猾。写林黛玉和贾宝玉也是对照的。林黛玉心目中只有贾宝玉,单爱一个男子,贾宝玉却见了姐姐就忘了妹妹,差不多是见一个爱一个的。又贾宝玉和贾琏、薛蟠是对照的,贾宝玉爱女人则注意精神方面,能替一个女人梳梳头即已满足,贾琏、薛蟠则不然,他们是溺于肉欲之乐的。贾宝玉和他父亲贾政也是对照的,儿子视做官为禄蠧,父亲则异常看重科举。贾政和他的母亲也是一个对照,贾政管贾宝玉很严,动不动就责骂,贾母则放纵贾宝玉,生怕管紧了会生毛病。”(《文学手册》116页,艾芜著)对照人物容易突出,宋江和李逵两人站在一起,近视眼也可以认得出哪一个是谁。
同时要陪衬,陪衬如同唱戏搭班子一样,班子硬,才有台风,台风好,角色才能走红。
黛玉身旁有紫娟,宝玉身旁有袭人,凤姐身旁有平儿,贾母身旁有鸳鸯,都像天造地设,缺一不可。而这些角色,彼此又都互为生色,至于潇湘馆的竹子,药香,帘子,燕子,尤其那鹦鹉……又都是用来陪衬黛玉的,没有这些,黛玉还能成为黛玉吗?
《红楼梦》着力写宝钗、黛玉,也着力写袭人、晴雯。好像吹排箫一般,能起到和声的作用。
黛玉要强,心直口快,真情任性,朴素坦白,从不兜圈子、使手腕,完全站在市侩主义的相反那一面。晴雯也是要强,心直口快,真情任性,朴素坦白,从不兜圈子使手腕,从来不巴结宝玉,从来不向宝玉作政治进攻。
晴雯和黛玉在本质上是一个。这一个要强、真情、任性、直率、朴素、倾心的性格,套上了丫头的身份,便是晴雯;套上了小姐的身份,便是黛玉。写一个共同的本质,在不同的阶级地位和不同的性格特征中呈现出多种姿态,也用多种写法,这才是写人物最好的方法。
曹雪芹知道“气质”在不同阶层的教养之下,会呈现出什么样的姿态。他说贾宝玉、林黛玉这类人,“上则不能为仁人君子,下则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尽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然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娼)。如前代之许由、陶潜、阮籍、嵇康、刘伶、王谢二族、顾虎头、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刘庭芝、温飞卿、米南宫、石曼卿、柳耆卿、秦少游,近日之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再如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莺、朝云之流,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他写的黛玉、晴雯,便是不同身份下的同一性格,倘若剥下了这份儿“身份”显示出她们原来那份儿“气质”来,“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
这是曹雪芹写人物技巧高明的一着。这个着数,可以说是“多态”的写法。
描写宝钗用圈套,使手腕,讲道理,作文章,打通上下,收买人心,做面子,落落大方,假道学,占上风,打点手眼,攻击弱点,偷梁换柱,借刀杀人……。写袭人也能用圈套,使手腕,摆道理,做面子,偷梁换柱,借刀杀人……。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不过一个生在贫薄之家,一个生在富贵之家。
她们的差异是:一个处处觉得富贵缱绻,一个则是令人觉得温顺可心。
(原载桂林《文学报》,1942年6月20日)
晴雯撕扇小析
《红楼梦》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是一段看来平淡,点破便会使人震惊的文章。
人们都知道,在众丫鬟中,晴雯在宝玉心上占有头等地位。但是,曹雪芹并没有安排他俩说过什么知心话,有过什么亲昵表示,或者有与其他丫鬟不同的行为,只有通过这回撕扇子,才透露出这一切。又显示出晴雯和宝玉两人不同寻常的关系来。这真是以无意之笔,写出有意之事的绝妙手法:
先是写宝玉在端阳节日,本来要与众姐妹热闹一番,谁知宝钗态度淡淡的,黛玉则懒懒的,使“今日之筵,大家无兴散了”。宝玉心中自是闷闷不乐,回到自己房中,不觉长吁短叹起来。偏偏晴雯上来换衣服,不防又把扇子失了手,掉在地下,将骨子跌折。宝玉脱口叹道:“蠢才,蠢才……”晴雯是个横竖不吃的人,冷笑道:“二爷近来气大得很,行动就给脸子瞧。前儿连袭人都打了,今儿又来寻我的不是,要踢要打凭爷去……”随即数落着,以前玻璃缸、玛瑙碗也不知弄坏了多少,也没见个大气儿……。这里随手拈出贾府的豪奢,轻轻点画出丫鬟的恣纵来。玻璃缸在当时,多半是外洋贡品,是十分贵重的。但丫鬟失手也打得,对比之下,一把扇骨,算得了什么?晴雯怪的是宝玉的迁怒,她不是藉此机会争脸面的人。从她不让分毫的顶撞话里,直桶桶端出袭人的秘事,和碧痕的忘形……这一切,她心中都是有数的。但她并不想从丫头地位攀上姑娘地位。晴雯做事最干脆,性格最单纯,她认为宝玉和自己好就是好,不掺杂这些那些,也不稀罕这些那些。好就毫无间隙,不好就撂开,她自己原是一无所有的,连自己的身世也摸不清;她也从不想到以自己的姿容体态来换取宝玉的特殊青睐,她觉得那是没有什么价值的。
待两人说得拢来,晴雯要宝玉吃她湃(音拔)好的果子,宝玉故意要她去端了来,晴雯又咬派说,要她去端,“……倘或再打了盘子,更了不得呢。”这才勾起宝玉说:“你爱打就打。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自性情不同。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儿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气时拿它出气……这就是爱物了。”从这儿又引出宝玉的“爱物论”来。晴雯听了,笑道:“既这么说,你就拿扇子来我撕。我最喜欢撕声儿。”宝玉听了,便笑着递给她。晴雯接过来,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又听嗤嗤几声。宝玉在旁笑着说:“撕得好,再撕响些!”正说着,麝月走过来,啐道:“少作点儿孽吧!”宝玉赶上来,一把将她手里的扇子也夺了递给晴雯。晴雯接了,也撕作几半子,二人都大笑起来。……
宝玉笑的是晴雯消了气,晴雯笑的是在宝玉面前她可以任着性儿作。也只有在宝玉面前,她才肯任着性儿作。这里所说的“任着性儿”,也就是打破了主子、奴才的界限,没有了地位隔阂。物质障碍在这里消逝得无影无踪,什么值钱的玩意儿,在这顷刻间,都一文不值了,都自动跌得粉碎,剩下的就是两个人的性格一致了。宝玉是自觉地认识到这一点。他本来不执于物的,他受过老庄的影响,他自然也知道扇子的历史,现在撕的是折扇,折扇是从朝鲜输入的,在这之前,中国是用团扇的,折扇传入日本,有时是当作一种礼仪的象征,并不作为扇风的用具。宝玉屋中的扇匣子里有那么多扇子,也是为了炫耀扇骨,或是名人的字画和题款罢了,实用价值本已是折扇的第二属性了。可见扇子派用场,早已不拘于一格了,这一点宝玉早就心中有数的。
但是,撕扇子取乐,虽然经过晴雯亲手撕过,也得到宝玉认为“好听”的评价,但恐怕还是空前,也会绝后,没有人会仿效了。何况宝玉早已立下界说,说不可以撕扇子来怄气,才算是“爱物”呢!否则,就属于暴殄天物,走到另外一条路上去了。不过,撕扇的动作和声音,毕竟容纳不了更多的艺术形象和音乐效果的,不会因为这次偶然事件,创造出什么更丰富的内容来。这只是作者在显示宝玉和晴雯两人的思想中,一段写情入神的笔墨。
说到这儿,不免还要拉扯《红楼梦》第四十八回写石呆子那段文字对照着看才行:
平儿在咬牙骂贾雨村时,揭露出:“……今年春天,老爷不知在那个地方看见了几把旧扇子,回家看家里所有收着的这些好扇子都不中用了,立刻叫人各处搜求。谁知就有一个不知死的冤家,混号儿世人叫他作石呆子,穷的连饭也没的吃,偏他家就有二十把旧扇子,死也不肯拿出大门来。二爷好容易烦了多少情,见了这个人,说之再三,把二爷请到他家里坐着,拿出这扇子略瞧了一瞧。据二爷说,原是不能再有的,全是湘妃、棕竹、麋鹿、玉竹的,皆是古人写画真迹,因来告诉了老爷。老爷便叫买他的,要多少银子给他多少。偏那石呆子说:‘我饿死冻死,一千两银子一把我也不卖!’老爷没法子,天天骂二爷没能为。已经许了他五百两,先兑银行后拿扇子。他只是不卖,只说:‘要扇子,先要我的命!’……谁知雨村那没天理的听见了,便设了个法子,讹他拖欠了官银,拿他到衙门里去,说所欠官银,变卖家产赔补,把这扇子抄了来,作了官价送了来。那石呆子如今不知是死是活。老爷拿着扇子向着二爷说:‘人家怎么弄了来?’二爷只说了一句:‘为这点子小事,弄得人坑家败业,也不算什么能为!’……”
同是对待扇子,作者写出了几种绝不相同的态度:
石呆子珍藏祖传古扇,宁愿饿死冻死,给上千两银子也不出卖,“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金钱万能,对石呆子是起不了作用了。曹雪芹给这位没有名姓的人,只取了个混号儿叫石呆子。已经是呆子了,却还姓石,也就是呆如石头一般,金钱打动不了,权势也不能使他低头。贾赦,在趋炎附势的贾雨村出谋策划下,对这位石呆子讹以罪名,才强占了石呆子的家传古扇。当然,类似这种描写,在过去戏曲和小说中,都出现过,最有名的莫如《一捧雪》了。这都不足为奇,而在晴雯撕扇上,奇就奇在宝玉愿以扇匣里珍藏的扇子供晴雯来撕,不但不认为有什么可惜,反而促使宝玉发挥了一篇新鲜别致的“爱物论”来,这种爱物论,已超越了“齐物论”。《齐物论》是泯灭是非观,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依此说来,贾赦和石呆子都执于物,在执于物这一点上,他们俩是一样的,他俩也就没有什么是非可说了。但从平儿话中,就判断分明:贾赦是谋扇害命,石呆子是保扇舍命。晴雯撕扇则不同了,这时,作者在扇子撕掉的过程中,把物质与精神世界的隔阂给沟通了,当物质转化为感情的时候,才是物得到充分发挥到极限的时候。这样一来,使晴雯撕扇在读者心目中得到了意外的理论支持。扇子被撕,不但不被宝玉判为一种破坏行为,反而被他看到能创造出真正的感情价值来。这一论点,早已被大多数读者所默许,因此,很少对这种撕扇行为提出异议。如果用实用主义观点来评价晴雯撕扇,那就属于麝月水平了。当然,此时的麝月只是直觉地、就事论事脱口而说的。如果没有麝月的一席话,那就显得曹雪芹是有意这样写了。有了麝月的一段插曲,就有瞒过读者的一层意思,从而更增加了真实感。这是别的作家写不出、也不能写的,因为这不但一反常态,而且岂不是鼓励人们去破坏美好的物件吗?不!这恰恰是作者揭示出美好是相对的。得到晴雯和宝玉的感情相互印证,这种美好不是金钱所能买到的。现在通过“撕扇”表达出来,可见扇子已经创造了奇迹。这个过程的美好,已成为两人感情印证中的美好组成部分,扇子已收藏在他们的情感极深处,永不会被撕掉的。
曹雪芹在写这段文字时,是以无意之笔的形式,写出了无限意思的篇章。粗看去,不过是晴雯在“撒娇逞性”,宝玉不但不懂物力维艰,还用好言鼓励晴雯这样做,还用整套的话语来渲染晴雯的举动是对的。作者在这里,把宝玉的“性格乖张”、受“世人诽谤”的评语,轻巧地作了落实。在日常生活中,“补裘”是晴雯的“本分”,“撕扇”是晴雯的“过分”。从这两件小事,都使在回目中对晴雯的评语落实,那就是个“勇”字。这个“勇”字,就是晴雯敢于表现自己的真实情感,里面没有任何挟带藏掖,也从不计较会得到什么样的后果。他俩心中只有“幽微灵秀地”,不去管什么“无可奈何天”了。宝玉的思想,反映着曹雪芹的思想,物是为人所用的,只要在适宜的场合,得到适宜的效果,就是物尽其用了;能获得超越常情的效果,那就要给予更高的评价!
(原载香港《文学家》创刊号,1987年3月18日)
从晴雯撕扇谈起
人们制作一件东西,都是为了派用场的。比如菜盘子,是为了盛菜用的。如果盘子打碎了,不能盛菜了,这个盘子也就没有用处了,人们便会把它扔掉。因为它已失去了它的价值。但是,有的人,不用盘子来盛菜,而是把盘子用小杆顶着,耍出各种花样,成了杂技中一种经常的节目,那么,这盘子也取得了它应得的用场,就无须去为它不能盛菜,而发什么惋惜之情了。
扇子是为了扇风的。
但是,扇子被娇痴的晴雯一把一把地撕了。晴雯由此得到了宝玉对她感情上的认证,晴雯本人由此得到了心灵上的满足。扇子在这里的价值,比起扇风来,就是无限的了,是千金买不到的了,比扇子的一般作用要大得多。扇子破坏了,但“笑”是完成了。
运用庄子的哲学术语来说,就叫做“两行”。换句话说,在庄子的眼中,这两者都可行。如果一定认为唯有盘子只能盛菜,扇子只能扇风,不能派其他用场,这叫做“固”,也就是“固执”。
庄子在《齐物论》里说过:“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
这就是说,某些东西分散的过程,也就是另一些东西完成的过程。反之,亦应作如是观。这就是达观。所有的东西,都无所谓完成和破坏,一切都是相通而成为一致的。相通,即为“得”。合于“得”,就算派用场了。也就是说,一切都体现在自在的常规中。
万物皆自得,就是自然的常规,它不应受其他规范的支配。常规的本然,就是它作用的表现,这种本然贯通在一切之中,这种本然得到它最适当的地位,就是规律。
如果认为扇子的本质是扇风的,而另外一些人认为撕扇子可以发泄心中郁闷,得到情感满足,这都是可行的。因此,把扇子故意撕破,这也算不得什么“造孽”和“罪过”了。因为被撕的扇子,已经从另外一方面,做到物尽其用了。在撕扇子的过程中,已使晴雯转恼为乐了,这就构成扇子价值的体现。但不能拿扇子来出气。
晴雯撕扇时,宝玉发的一通议论,也就是庄子“两行”思想的最好注释。如:
宝玉笑道:“(这盘子)你爱打就打,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自性情不同。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气时拿它出气。就如杯盘,原是盛东西的,你喜听那声响,就故意的碎了也可以使得,只是别在生气时拿它出气。这就是爱物了。”
毫无疑问,宝玉是按照这种思想法则,来判断晴雯撕扇的是非的。因此,他对晴雯既没有什么责难,也没有什么歌颂,对扇子既没有什么惋惜,也没有对它作出什么赞叹来。
这“两行”的思想,是庄周思想,宝玉是能够身体力行的。
再从宝玉续写《南华经》这一行动来看,更可以反映出曹雪芹是接受了庄周思想的。
但是,曹雪芹接受了庄周的思想,并没有停留在“两行”这方面,曹雪芹并没有徜徉在庄周的思想境界里,以为一切都解决了。如果曹雪芹单纯是这样一个人,这个曹雪芹就比较简单得容易对付了。
曹雪芹确实受到庄子思想的影响,不仅受到,而且深刻了解。也正由于深刻了解,他才又跳出了庄周思想,有了他自己的独立思想。
庄周主张“两行”,也就是说,以“两”为用。
儒家主张“允执厥中”,则是以“中”为用。
曹雪芹不主张“中”,不主张“两”,而主张“极”。贾宝玉的行为乖张、怪僻、无能第一、不肖无双、似傻如狂……正说明他是做到“极”了。提到哲学的高度来说,就可以说他主张“以极为用”。表现在他的内心世界中,化为情感,就成了情极之毒。
因为做到“极”,所以就去而不返。虽到悬崖,仍然撒手而去。他走到“鹿回头”处,也不回头,仍向“天涯海角”奔去。这时,他追求的是“极”,而不是“两行”了。在这时,他就和庄周分手了,由“两行”而发展到“至极”了。脂砚斋是比较能够了解这一点的,所以居然运用了“毒”字来形容宝玉的“情极”。毒者,不治之疾也。
当然,这对主张“两行”的庄周来说,全然没有什么,是无所谓的。留也行,去也行。不过,对贾宝玉亦即曹雪芹来说,就不行。他行到“鹿回头”处,还要向前去,分明见到悬崖了,还不攀附任何藤木,依然撒手而去。他的“撒手”,可见不是为了抛弃什么,而是为了追求着什么。他是为了追求,才抛弃的;不是为了抛弃才追求的。所以,脂砚斋说他有情极之毒,是说到点子上了。
为什么曹雪芹跳出了“两行”的世界,进入了情极的窄门里来,而不屑回头呢?
这和曹雪芹成长的背景是分不开的。
在他走过的“天路历程”中,不但没有“八十一难”,而是从降生那天起,万物皆备于我。他就是“天之骄子”了。他得到宫廷式的待遇,再加上宫廷中所得不到的待遇。他命定的是王子中的王子。
曹雪芹的历史背景和家庭环境,是极端特殊的,这种特殊环境形成他特殊的心理和思想,是毫不足奇的,也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
在历史上有两个王子,经历是最不寻常的。一个就是大家所熟知的释迦牟尼。他经历了繁华生活,看破了生、老、病、死的百态万象,他想找寻出一种解脱的途径来,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全人类,甚至扩大到所有生命。
还有一个是离曹雪芹时代不远的皇帝,那就是传说纷纭的顺治皇帝。这位生命短促的皇帝,是否真正到五台山做了和尚,还是个不解之谜。但他不止有过这个念头,而且已在宫里剃度过,这都是可以考查到的。这位年轻的皇帝不是为了全人类,倒是想超脱自己。
毫无疑问,他们两个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前者,的确是位大哲学家,也和他所追求的救世的道路相称。而后者则微不足道,顺治想用蝉蜕的办法,逃脱出血族社会政治生活的桎梏。适得其反,他得到的是加倍的还击。不管他下的“罪己诏”,是别人强迫他颁发的,还是他自愿颁发的,反正都一样,说明他不过是一个儿皇帝。甚至想逃入禅门亦未可得。金銮座保不了他,莲花座也救不了他。
曹雪芹虽不生在帝王家,而生在包衣世家,但如果说对人生,由不知到知的过程,则和两位前人有极大相近的地方。因此很多人把他们互相比附,这也不足为怪。“色空说”和“索隐派”的出现,都充分可以证明这一点。
释迦牟尼认为了解人生的终极,是无“我”,从这儿才能得大智慧,才能一切解脱,无挂碍,无恐怖,究竟涅槃。这时,也无所谓“法”,可以遨游大自在天,达到了真如境界。实际上,释迦牟尼度化不了世人的,他只能做到自我完成。他确实做到了。
顺治则什么也没有做到。他在政治文化方面,向往汉化,反而促使满族元老更加紧满化的统治;他想使政教合一,但他又不懂得是宗教先行呢,还是政治先行?结果两下落空。他想使现实和理想统一,但他的理想,却是属于他个人的,不是属于人民的,所以这种破灭,只能促进他的自我毁灭……
曹雪芹看到这两条路都不属于他的。他想走另外一条路,这就是“升华”的道路。
当然,这“升华”的道路,也不是曹雪芹发明的,这在历史上,是早有先例的,最光辉的例子,就是屈原、司马迁、关汉卿、汤显祖……
他们都把自己的遭遇,把自己的血和泪,凝结成为文字,用它记录下内心的向往和理想,使自己的感情升华,利用一种艺术形式,把它记录下来。因此,曹雪芹才写下了《红楼梦》(《石头记》)。如果没有这一段经历,他是不会制作出这部长篇小说的。
在这种实践中,曹雪芹离开庄周,就走得更远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庄周提倡“坐忘”,还说颜回说自己能达到“坐忘”的境界,孔子佩服之余,也要追随在颜回之后。庄周假托这段故事,是为了加重这个“坐忘”的分量。其实,“坐忘”的不是颜回,而是庄周自己。
《红楼梦》开卷第一回,便说:
“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又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
由这段“作者自云”中,就宣布他不但不能“坐忘”,而且在“念及”之余,还要“一一细考”,使这段记忆“坐实”,不但不“忘”,而且刻石为“记”,“记”和“忘”刚好相反。这就更证明曹雪芹的思想,不是庄周思想的余续,他已完成他情极之毒的“至极”的思想了。
由以上的认识,不难看出,曹雪芹是不会真正地向色空中来寻求解脱的,而是在艺术升华中,找到了他自己的出路。
近来经常有人问我:你写曹雪芹时,如何来写他要写《红楼梦》的动机和要求呢?我想,就试着先谈谈曹雪芹与庄子思想的异同,来作为这个问题的粗浅回答吧。
至于这个“升华”说,并不是我的发明,早在几十年前,似乎就有人觉察到了。当然,光是个“升华”说,并不足以概括曹雪芹。这倒不是故作跌宕,因为写作本身,并不光是精神的转化过程,或是一种内心的记录而已。创作当然是以情感来感染别人的情感。但是,作为一个作家,最后还是要以他思想的高度,来作为衡量他的最后标准的。因为一个作家,总是受着他的思想支配的。郑板桥画竹子,要求人们还要到画面外面去看他的竹子,现在说作家的背后,也就是这个意思。同时,作者创造出来的背后,也就是我们要加以“钩沉”的世界。
(原载《说不完的红楼梦》,上海书店出版社,1981年7月)
“可人”哪里去了
《红楼梦》中宝玉的贴身丫鬟原来有一个很出众的人物名唤“可人”,但是到后来索性就不见了。是作者写丢的,还是因了别的原因,才把这个人物取消的?无从臆断。这也是《红楼梦》有名的“谜”之一。因为宝玉身边的大丫鬟都占重要位置,单由“可人”的命名来看,她也必定是个“尖子”。怎么可以来无影去无踪,忽然不见了呢?
“可人”的来源,也许来自《西厢记》,那本是社会上的口语,清末民初民间小调,还有“张五可,坐乡楼,自思自叹……”的词儿。五可是形容“五官”都可人,所以叫五可。现在说“可人”已经不够通俗。
“可人”与“可卿”原是一个意思,也许因为这个原因,作者避开两者混淆不清,可卿的分量可能被冲淡,所以才把可人取消了,或估计可人一定被写得做事周到,人人夸赞,人品长相都好,是丫鬟里的宝钗。这样的人物是不容易处理的。
以上是我的猜想,不足为凭。只是作为抛砖引玉的引线罢了。
(原载《生活时报》,1996年6月28日)
谜中识谜
灯节以灯谜取乐,成为我国一种有趣的风俗。“谜语”开初是从民间流传下来的,也可说是一种口头文学。我国的谜语,形式虽然多式多样,但把每句编排成“七言”或“五言”者居多,像诗一般。谜语落在文人的手中,有时就以诗的形式出现,或者本身就是一首诗。不妨举一首诗为例:
重重叠叠上瑶台,几度呼童扫不开。
刚被太阳收拾去,却被明月送将来。
——苏轼
这是大名家的诗,其实也是“谜语”;诗题是“花影”,也就是它的“谜底”。既是诗,又可作谜解的,在《红楼梦》中也有。如薛小妹的《怀古诗》就是。只是诗意太浓,至今还猜它不准,诸家说法不一。
《红楼梦》中的诗,除回目前面的题诗和“结诗”须另行探讨外,大都与小说中的人物、性格相合,或者借评他人的诗来抒发自己的感情和意见,互相衬托,收到特殊的艺术效果。《红楼梦》的紧要谜语,也是作者按两种情况安排的,利用谜语恰好交待人物的思路、身份。《红楼梦》第二十二回,有贾政念给贾母的一首四句谜语:
身自端方,体自坚硬。
虽不能言,有言必应。
庚辰本下有双行小批:“好极的是贾老之谜,包藏贾府祖宗自身。‘必’字隐‘笔’字,妙极,妙极!”书中的故事是,贾政把谜底悄声告与宝玉,宝玉又悄声告诉贾母,贾母故作思索状,然后猜说是“砚台”,贾政忙说“一猜就是”。
不要小看这段双批,它却透出了大消息。批中说“必”字隐着“笔”字,这若不是知底细的人是断难想得出来的。按批者思路,那就有了“有言笔应”的含意了。然戚本则直说,这暗寓祖宗名儿。可是“砚台”和“笔”,在字面上是联不到曹家祖宗名儿上去的。
既是“暗寓”,又特别点出“笔”字来,按此引线去猜,可以想到谜底不是“砚台”而应是“笔洗”,这才能和“祖宗名儿”挂上钩呢!为何批者并不直说,偏绕个大弯,也足引人思考!正是曹雪芹原文原意。要贾母说出“砚台”,不要她说出“笔洗”来。因为只有“洗”字与曹“玺”的名儿谐音。在娱乐场合,是不能出口犯讳的。说明当时批者也怕犯讳。
这真是“妙极,妙极”。我们从中可以明白到:一是曹雪芹的祖上确有讳“玺”的(其实16个字的谜用来咏玺,我看更觉恰当呢!);二是批者夙知此事,透露出批书人与作者关系密切;三是为《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提供一个旁证。这可和十四回批中:“作者不负大家后裔”语,互相对看。
(原载《读不完的红楼梦》,上海书店出版社,1993年8月)
一条谜语所得的内证
我曾写过一篇小文:《谜中识谜》。意犹未尽,现在,不妨再找补几句。
在《红楼梦》第二十二回,贾政出的谜语是:
身自端方,体自坚硬。
虽不能言,有言必应。
——打一用物。
书中由贾政悄悄说与宝玉,宝玉告诉贾母,贾母点头相信,便说是“砚台”。
但我从来认为,这个谜的谜底,直截了当地说,就是“玉玺”。这里透露着曹家祖宗的尊讳。
庚辰本下有双行小批:“好极的是贾老之谜,包藏贾府祖宗自身。‘必’字隐‘笔’字,妙极,妙极!”这位批者,也是故弄玄虚,会卖关子。
因为批语中说:“必”字隐“笔”字,所以我才兜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圈子,猜作“笔洗”,用“洗”的谐音,落到“玺”上。这样一来,“笔”和“玺”便都有了着落了。
其实,曹雪芹的祖先曹玺,字“完璧”,批书人是了解的,所以谜底暗含“必”字与“璧”正好谐音。“戚本”批注说,暗寓祖宗名儿。足证批书的人,确实知道曹雪芹的家世内幕,才能写出这样的批语来。不知内情的人是凭空编造不出来的。
在十四回脂砚批语中说过这样的话:“作者不负大家后裔!”可见批书者心目中总记着作者是位“大家后裔”。这里的“大家”就是指“曹府”,从曹府后裔向上推,便可推到曹玺,字完璧,这就指出谜底的真意所在。
“玉玺”这种东西,在封建时代是很尊贵的,既端方,又坚硬。它虽不会说话,但一旦印在纸上,就铁案如山,必然应验。
从“曹玺”及曹寅到曹雪芹,这样捋下来,顺理成章,暗含“玉玺”是恰当的。
当前,有人提出《红楼梦》有“原作者”,还有“再创作者”。这样一来,曹雪芹的“十年辛苦”就被分割成两截。“一把辛酸泪”也分成了“两把”。曹雪芹一个整人,也被劈成两半。但曹玺居于祖宗地位并未动摇,所以,从这一则“谜语”,可作铁证。这就是曹雪芹的祖先是曹玺,字完璧。
当前,还有人怀疑庚辰本的真实性,脂砚斋也遭到同样的命运。
恰恰相反,从我引用的批语来看,足可以说明庚辰本既是可靠的,绝非伪作;脂砚斋也是曹雪芹同时人。这批语不是旁人可以伪造得出来的,只有了解曹雪芹家事底细的人才能写出。这是毋庸置疑的。
1996年2月
(原载《北京日报》,1996年2月24日)
题乾隆汉妃着汉装
曹雪芹在写《红楼梦》时,故意不写出明确的时间和空间来,也就是说,他不愿写出故事发生的真实年代和地点来。
《红楼梦》中所写的女性,服装发饰几乎都是明代的。于是就有的人用清初有“男降女不降”的说法来加以解释。也有人认为是从美学观点出发,曹雪芹才这样描写的。也有人认为,只有这样才不会透露清朝的时代背景来……
这些说法,在作者头脑里面可能都有。但最主要的,还是生活本身本来就是如此:不但汉族的妇女通常都是汉装,就是在清宫里,汉妃也是穿着汉装的。只是清初的汉妃着汉装的风习,后来却很少被人知道罢了。甚至很喜欢讲述过去祖宗逸事的慈禧,看到汉人结婚,穿的凤冠霞帔,便说是像戏装。如果她看到当年乾隆汉妃的便装,也会认为是戏装吧?这正如康熙把玉田稻种引进江南,而到了慈禧手上,反倒数典忘祖,却硬要把江南稻种引进了京西一样。
承曹孟浪先生提供一些照片给我,从这些照片里,可以窥见清代汉军旗妃嫔们的服装、发饰以及日常生活用具的真实写照。她们的服装确乎都是汉装。
有一幅画像后面的题词上写着:“嘉庆六年,双鹤斋请下主位像。”
这幅画像原是装在圆明园内“廓然大公”的“双鹤斋”室内墙上的画。
清代宫廷里面,或者行宫、离馆,都有皇帝或者大臣、供奉们的书画,装裱在墙上。经过一定的时间,如老皇晏驾,新皇登基后,更换一批,或者皇帝一时高兴,也要随时换上一批新画。
这幅立像,是嘉庆登基第六年时撤换的。从称“主位”的题词上,可以断定画中人物的身份是嫔妃,又称“请下”,也可证明是嘉庆的上代。以“请下”来表示撤换的意思的,那时只有对于神像或祖宗才适用。
这幅画是在修建双鹤斋时就设计好了的。因之,这画是按照室内装修的条件来画的。画中的隔扇门,是和真的隔扇门衔接起来的,所以木纹都清楚地画出来。这样,就造成有一个真人倚门伫立的印象。
从写真后面的题词,不难判断她是乾隆的汉妃之一,因为双鹤斋是乾隆时代修建的。
人们在游“东陵”时,便会知道乾隆的陵墓里,除了三个皇后三个皇贵妃之外,随葬的妃嫔、贵人等就有三十五个之多。从这幅立像占据双鹤斋的地位来看,她是有资格葬在裕妃园寝的。
这幅逼真的人像写生,连个名字也没有传下来。从她身上,联想到圆明园的毁灭,裕陵被炸,以及今天的开放……历史是何等足以发人深思的呀!我们今天还能看到这位妃子像活着一般,而双鹤斋却早已不在了……不过有一天,它也很可能被我们修复……
1979年9月5日
(原载香港《七十年代》,总117期,1979年10月)
雀金裘和澳门
——《红楼梦》夜记人们看到把“雀金裘”和“澳门”联系起来,未免觉得有些奇怪。其实,这儿丝毫也没有哗众取宠的意思,只不过顺理成章,略举一段儿实事而已。
如果我们想到清朝到中国来的传教士,有许多是间道澳门,再想到,康熙皇帝就曾考虑过,在天主教和佛教两大宗教间到底如何抉择的事实;如果,再想到,澳门曾被皇帝划为传教士可以长期居住的地区,那么,我们从“澳门”的地位来联想到《红楼梦》里面的事物,就不觉得有什么出人意外之处了。
因为《红楼梦》有个特点,外国物品,已经成为“大观园”中主要人物日常生活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照明、化装、医药、食品、穿着、玩好、馈赠……许多方面,都和外洋物品联系得紧,烘托出一片光色迷离,气象雍容的贵族生活气息来。
这些外洋物品,方豪先生在教“中外文化交通史”时,便曾经注意到。他在作《红楼梦新考》以后,又扩充资料写成《从‘红楼梦’所记西洋物品考故事的背景》一文中,以这为“机括”,安设一面镜子,这面镜子不但反映出曹雪芹的艺术魅力,真如“文艺复兴”时的大画家、大雕塑家制作的艺术群像一般,是与时俱在,永远不朽的。同时,使人从这些贡品珍异中,便可以看出曹雪芹的家世和生活方式,以及二百年前的最重要的时代特征来。这些消费品,是怎样以“贡品”的形式,出现在天朝上苑,后来又以怎样的形式,把我国开辟成广阔的市场的。
这些题外话,有待将来再行探讨。现在单就最有趣的一点,“雀金裘”和“澳门”的地理关系来谈谈。现在容我引用方豪先生一段话如下:
“《红楼梦》中之外国衣料,若洋绉、若洋锦、若哆啰呢等,胥为当时豪富所可染指,非极难得者。”
但黛玉的鹤氅和宝玉的孔雀毛氅,却在同时代的文献中,也找不到同名的物品。《天主教十六世纪在华传教志》(第209页)记1583年1月6日(万历十年十二月十三日)肇庆府广东总督陈瑞“以二位司铎远道来临,觉得是中国的最大荣幸,并且因为他们有求必应,又求他们差人从澳门给送十件最美丽的羽翎来,以为送入北京作礼品”。不知是不是和孔雀氅或鹤氅属于同一类。二司铎是指罗明坚(Michael Ruggieri)和巴济(Franciscus Pasio)。
王士祯《香祖笔记》亦有一条说:“羽纱、羽缎,出海外荷兰、暹罗诸国,康熙初入贡止一二疋,今闽、广多有之,盖缉百鸟翮毛织成。”
曾有朋友告诉我:“羽纱、羽缎都是毛织物,也就是哔叽。”可是康熙二十五年(1686)荷兰贡品分列“鸟羽缎四疋,新机哔叽缎八疋,中哔叽十二疋”。康熙三十九年(1700)冬十月,帝献祝皇太后六十圣寿的礼物中,亦分列“羽缎一疋,哆啰呢一疋,璧机缎一疋”,可知必不是同一物。璧机就是哔叽。
知道了上述情形,我们再来看这稀奇物儿——雀金裘。
《红楼梦》第五十二回:“勇晴雯病补雀金裘”中所写的“雀金裘”,在曹雪芹笔下,是这样形容的:
贾母见宝玉身上穿着荔色哆啰呢的天马箭袖,大红猩猩毡盘金彩绣石青妆缎沿边的排穗褂子。贾母道:“下雪呢么?”宝玉道:“天阴着,还没下呢!”贾母便命鸳鸯来:“把昨儿那一件乌云豹的氅衣给他吧。”鸳鸯答应去了,走去果取了一件来。宝玉看时,金碧辉煌,碧彩闪灼,又不似宝琴所披之凫靥裘。只听贾母道:“这叫作‘雀金呢’,这是俄罗斯国拿孔雀毛拈了线织的。前儿把那一件野鸭子的给了你小妹妹,这件给你罢。”
贾母口中称这羽毛织品为“雀金呢”应该是正名。那么可见它是一种呢面,用孔雀毛捻成线织得的。既然命名为“呢”,晴雯在织补完毕,又用小牙刷慢慢地剔起绒毛来,可见它是比较厚实,与前儿贾母给宝琴那件野鸭子的,应是同属于呢料的,只是一个是用野鸭子羽毛,一个用的是孔雀羽毛,所捻的线身份不同美丽程度不同。
我们前边已说过,肇庆府广东总督曾经向两位司铎,要他们差人从澳门给送十件最美丽的羽翎来,以它送入北京作礼物。这十件羽翎,我们还不能确定它是否和雀金呢同属。但从口气上判断,恐怕不是十支羽毛,而是十件鸟羽织成的呢缎一类的物品,并且着重指出:要其中最美丽的,那么,必然也要有“雀金呢”在内吧!
据康熙三十一年六月十四日有上谕:“差董邦殿、李煦同安多住澳。”安多是比国教士。
李家所经历的生活,几乎和曹家是如出一辙。如果薛蟠能在无锡买泥娃娃回来,倘若贾蓉去到南边,同样也会带回泥娃娃来的,李家的事通过曹寅的妻子李夫人,那也就和曹家的事,没有什么两样了。
因云,李煦到过澳门,雀金呢必是“李家得自教士,或自行购买得来的”。反正都是一样,中介人是澳门的传教士,所以《红楼梦》的“雀金裘”特意由作者表出,只有贾母认得最真,说得最确。而又由贾母手中当作一件稀罕物儿,赐给宝玉。这都显示出曹雪芹构思的深心来,也反映出历史的真实来。
1982年5月27日于北京
(原载《澳门时报》,1982年6月5日)
《红楼梦》与食疗
《红楼梦》第四十五回,薛宝钗在劝林黛玉注意身体时,就曾告诉林黛玉一句古代名言:“食谷者生。”这虽是一句普通典故,却关系到我国一种特殊的文化传统,即“食疗法”。
我国的食疗有很久的历史,《周礼》有“食医”,掌调和饮食,是司天子食疗保健专职的官医。在敦煌石窟里,还留下来《食疗本草》的残本。
按“食谷者生”这句话,初见于《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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