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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蕻良细说红楼梦

端木蕻良(当代)
端木蕻良细说红楼梦
作者:端木蕻良
编者:徐学鹏
内容推荐
端木蕻良看《红楼梦》是一年地看,总是看了又看,读了又读。百读不厌……
端木蕻良爱《红楼梦》最大的原因,就是为了曹雪芹的真情主义。端木蕻良曾作过一首诗,记到这个:
能哭黛玉哭到死,
荒唐谁解作者痴!
书末关卷身先殉,
流尽眼泪不成诗。
端木蕻良喜欢他,因为他真情。曹雪芹是从爱美出发的,而后来便达到了爱真的地步。真的美,必须是真的。为了爱美,也就是爱真,而终玩弄殉了真理。
《红楼梦》像一块灼热的陨石一样,从天空落到地上。经过大气摩擦,灿散出无数火花,在消耗自我的途中,发出了绚料的异彩。石头落在地面上,经过两百年的风刀霜剑,不但没有失去温度,反而越发温加热,多次掀起热浪红潮。这股热浪有极大的冲击力和强烈的吸引力,这就使得世界上出现了“说不完的《红楼梦》,写不尽的曹雪芹”。
作者简介
端木蕻良,(1912.9.25—1996.10.5)满族,原名曹汉文、曹京平,辽宁省昌图县人。1928年入天津南开中学读书。1932年考入清华大学历史系,同年加入“左联”,发表小说处女作《母亲》。1933年开始创作长篇小说《科尔沁旗草原》,1935年完成,成为三十年代东北作家群产生重要影响的力作之一。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端木从香港回到北京。1960年5月与钟耀群结婚。1980年,端木当选为北京市作家协会副主席,1984年当选为中国作家协会理事。1985年,《曹雪芹》中卷(与夫人钟耀群合著)出版。1996年10月5日,因病于北京逝世,享年84岁 。
我看《红楼梦》
我看《红楼梦》是这样开始的:
“那人说话办事‘麻利’,像个王凤姐!”这是我小时候听到我母亲常说的。《红楼梦》里的人物、名姓,就是这位“王凤姐”首先打动我的耳膜。我父亲高兴时,也常支起鼓架,唱几段《马嵬坡》、《忆真妃》、《宝玉探病》等鼓儿词,从他唱的“大观园里人浩浩,那林黛玉美貌娇容与众不同……”这个段子里,才知道黛玉、宝玉的名字。后来我又偷看了他的藏书《红楼梦》,到天津我又读到新出版的汪原放标点本,《红楼梦》的面貌才在我眼前展开了。
喜读《红楼梦》,对有关谈论《红楼梦》的书自然也就找来看。最早看的就是《红楼梦索隐》,接着是《胡适文存》里有关《红楼梦》的考证,《中国小说史》中鲁迅有关《红楼梦》的论述。在天津,我在一个画报上见到李玄伯的文章,说曹雪芹老家是丰润,这个画报刊名我早忘得一干二净,唯独这篇文章,我一直还保存着。在北京,旧故宫博物院影印过一部分有关曹家档案,我也收藏过。《观堂文集》里面有关曹雪芹的论文,我也读过。当然,后来凡是进入眼帘的有关《红楼梦》的文章,都要弄来看。但也只是储存在脑子里,偶尔才做点儿笔记。
近来,有人好意把我列到《红楼梦》学者之林,其实,我一直还是一个amateur(业余的)。但是,我很服膺陶潜“不求甚解”的读书法,我对“不求甚解”四字有自己的看法,并不像学者们那样,认为陶潜读书,满足于不甚了了。陶潜恰恰相反,这是对汉儒的繁琐主义的反动。陶潜认为汉儒过甚其解,用牵强附会来掩盖自家的不解,反而给读者带来很多误解。比如,对《关雎》这首诗,汉儒说是歌颂后妃之德就是明显的例证。陶潜亮出“不求甚解”这个读书标准,以心领神会为最大满足。我受陶潜的影响,读《红楼梦》时,既不想与人同,更不想人同我。我就是这样来看《红楼梦》。
我小时,感受力比较强,听到哥哥唱《内地十八省》的歌子,我就会唱,当时我还是不识字的孩子。比如,歌唱直隶的歌词里有“更有侠子出燕冀时演剧悲壮”,我并不了解它的意思,但我却能唱,同时能背诵一些《千家诗》的诗。我父亲常对我说,“奇书古画不论价,红树青山无限诗”。他自己也写诗,我想他不会作出什么好诗来,所以我一句也没有记住,但他面对自己的诗眉飞色舞的神气我还记得。他没有教我作诗,倒教过我对对子。教我作旧体诗的,是我最小姑姑的家馆教师,一位秀才。我最喜欢的诗,要属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我感到林黛玉的《秋风秋雨词》是受他的影响。那时,我还没有看到唐寅的诗,所以不能看出《葬花词》到底受什么人的影响。我自己作的一首:“春月春花春满楼,春人楼上弄春愁……”受谁的影响,一眼就可看出来的。拿给那位老秀才看,他密密麻麻打了双圈,但是劝说我年纪还小,不要作这种诗了。还委婉地透露说:“写这种诗的,总非福寿之辈。”与此同时,我已看过济慈的《夜莺曲》、拜伦的《哀希腊》和雪莱的一些情诗了。我知道他们决不会写“春江潮水连海平”这种七个字一句的中国诗,拜伦的《哀希腊》多么有气势,也不是福寿之辈,所以我还是写我的,我不求福寿,我估计我自己也只能活到三十来岁。雪莱等人生命确是很短,但并不是写诗写短的,而是社会把他们的生命缩短的,所以我照写不误。我那时写的新诗要多些,但都没有保留下来,只有丁宁的那首:“母亲啊,你的儿子也有保尔的忧郁……”和旧诗“春月春花春满楼”这两首形式和内容截然相反的诗,在我写《科尔沁旗草原》时,同时用上而保留下来了。
我认为《红楼梦》诗词并不怎样好,这一点吴世昌先生和我有同感。如果说,是为刻画人物而作诗,并且都符合人物的性格身份,了解到这一点,那就没得可说。至于林黛玉的诗论,那就更使我佩服,且一直在支配着我,直到今天。
长久以来,我就有个习惯,读一部小说,总要合起书来,看看这书的背后,是什么支使作者写这部书。对《红楼梦》也不例外,前人已有许多答案,大多都是对的,都值得我来体会体会。我觉得曹雪芹与别的小说家有个很大不同的地方。我国古典小说,大都是惩恶诛奸,劝善戒淫,几乎没有例外。对《金瓶梅》,有人曾发明“苦孝说”来为它摆脱困境,还有人甚至说他是为了毒害严嵩而写的。《红楼梦》的初稿叫做《风月宝鉴》,贾大舍那一段恐怕还是原书中主要环节,但到后来,这面镜子,仅仅成为小道具,失去了宝鉴的地位了。红粉骷髅模式的说教,在这里已没有任何作用,贾大舍只不过是个贾大舍罢了。用《风月宝鉴》这个招牌,不管是曹雪芹弟弟棠村写的也好,还是作者原来的起跑点,或是金蝉脱壳的障眼法也好,但到后来竟成为给黛玉、宝玉立传,写出世上一大悲剧来。且不管先前是如何设计的,也不管后来是怎样写成的,却在创作实践中拓展出来一条新的表现道路,成了开辟鸿蒙的创世杰作!
夏娃和亚当吃了禁果,被逐出“伊甸园”之后,在人世漂流了几千个年头,又被逐出了地上的“大观园”。这两次被逐,一在天上,一在地上,情况相反,原因都是一个:就是他们要求正当地发挥人的情欲力。
也正是由于这种认识,曹雪芹写得毫无讳饰,因而才能力透纸背,紧扣千万人的心弦。我不愿用什么新鲜词儿来概括《红楼梦》的创作,我认为最主要的,是《红楼梦》的创作方法,不仅是主观的,而且是作者自我隐曲思想的透露,就这一点上来说,它又是最最客观的。这正如李开先在《词谑》中引何景明的话说:“十五国风,出诸里巷妇女之口,情词婉曲,自非后世诗人墨客操觚染翰刻骨流血所能及。”曹雪芹最能体会这个意思,芦雪庵争联即景诗,偏偏要一个不识字不懂诗的王熙凤起句,而且,整个联句,还是以起句为高,再接上尾句:“冷月葬诗魂”就有无限的魅力,甚至把其他联句都省去,也无不可呢!
我看《红楼梦》是年复一年地看,总是看了又看,读了又读。百读不厌。
在古典小说中,不知为什么,我最看不进去的,是热热闹闹的《封神榜》。我曾强制自己看完它,一直到今天,也并没有做到。至于冷冷清清的《儒林外史》,在我心目中却占有很高位置,但又不喜欢那种白描法。说真的,我一直不认为《红楼梦》纯粹是写实手法,我对它的艺术有我自己的看法,无以名之,试名之曰意象手法。至于合适不合适,我不想去管它。总之,我认为是这样。
我看《红楼梦》,总是琢磨它的艺术处理,我虽然看了几十年,但绝没有别家读得那么熟。我只想捕捉住他在重要情节里,怎么会造成那么浓郁的气氛来。别的书只会刻画细节,只会交待情节,只会卖弄关节,唯独《红楼梦》却把精力贯注到这个方面来。在《三国演义》中,也许只有水镜先生出场那一段,在《水浒传》里,也许只有林冲夜走瓦砾场,烘染出适宜的气氛来,但在《红楼梦》里,却是随处都有,而且恰到好处。使读者好像置身在全景电影中一般,但又不是刻板的真实,而是从人物的情绪中散发出来的主客交流的气氛,会使读者摄魂动魄地接受,……而且,使读者也走进书中去了,……它是以意象征服了读者的心。
我看《红楼梦》,并不感到它是二百多年前写的,没有这种时间隔阂,这和《红楼梦》摒弃那些“套头”大有关系。一个作家选择他的表现形式,这就不单纯是个形式问题了。为什么屠格涅夫选择了《猎人日记》那样的形式,波特莱尔选择了《恶之华》那样的形式,乔伊斯选择了《尤里西斯》那样的形式,这是值得深思的。曹雪芹其实已经舍弃章回小说的形式,只是照顾读者的习惯,才勉强运用它。我们从回目标题并不考究,以及每回的解题诗和结尾诗,也不完整上看(好多是后人填上的),也可以反映出曹雪芹不但不重视这种形式,而且在脱离这种形式。《红楼梦》的创作方法是最接近现代长篇小说的手法的。这里,我不须举出一、二、三、四的论点来,因为那样,岂不才脱下“旧套头”,又换上“新套头”了?那也是不符合曹雪芹精神的。
在这里,不是要使《红楼梦》捧走几个杯,因为那对《红楼梦》添不了任何光彩,但是有一点还是要重复几句的,我看《红楼梦》是写心灵世界的第一部作品,曹雪芹自己就指出,他表现的是幽微灵秀地,他控诉的是无可奈何天,在这两个方面撞击的过程和细节当中,作者在捕捉一切心理变化,这也就是曹雪芹的本领之所在。曹雪芹为宝玉、黛玉立传,但他写两人的笔墨并不多,可是在每个人的身上,在每个事物的发生中,都在反映着两人的精神面貌,有一段文字,后来被作者删去了,就是写薛蟠直着脖子看林黛玉,不由看呆了。这段文字可能因过于露骨而被删去,但可以证明我的话是有些道理的,大观园里人人心目中有个宝玉,时时刻刻在掂量着他,那自不在话下,但对林黛玉又何曾不是这样?从这被删去的文字中,就已泄露了天机,至于薛姨妈不管作好也罢,作歹也罢,她都是以林黛玉为对手的……
不久前,我看了列藏本《红楼梦》,几乎完全证实我以前曾说过:《红楼梦》才是第一部不受章回体例限制的小说,回目只是为了便于提及情节而设的。这个推论在列藏本上又得到实证。
研究列藏本的学者,已注意到这个问题。指出:“抄本中如第二十一回结束语把且听下回的‘回’字改成‘册’,像这样把‘下回’改成‘下册’的还有好多回,另外,还有好多回的结尾是把‘且听’改为‘且看’,这种改动,证明了作者在选择是否保留传统的说书的形式来划分章回,或是采取一种新的形式,这里作者已经不掩饰是在写书,而不是讲故事。这书将按章回的册子来划分,因此,作者面对的不是听者而是读者。”
又如第九回和第十回是密切衔接着的,所以第九回煞尾只用两句诗:“在他门下过,怎敢不低头”来作结。
第十一回和第十二回实际上是接着的,十一回末尾连“不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字样都没有,十二回故意用“话说”两字来起头。这“话说”两字在这里已是全无意义了。
其他例证还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别的版本却找不到这种例证,这绝对不是抄手所能作的,这只能是作者本人才能作的。我并不想评定这个版本是在庚辰或甲戌本之前或之后,我只想说一点,曹雪芹是写小说,一反过去的说小说,他曾公开说过,有给他南酒烧鹅吃的,他就为之写书,可以证明。《金瓶梅》标明“词话”,可见它是说唱文字的继续,和《三国演义》是一个模式,我国第一部诉诸视觉的长篇小说,是《红楼梦》。
(原载台湾《联合报》副刊,1989年3月2日)
《红楼梦》赋叙
除是虫鱼,不解相思红豆,倘非木石,都知写恨写丝,诵王建之宫词,才知秽生寝掖,效徐陵之艳体,便作话学鹦鹉。李学士之清狂,终羁玉环力士,屈大夫之孤愤,落得怀汨沉江。而况假假真真,唤醒红楼噩梦,空空色色,幻成碧落奇缘。何妨借题发挥,吐尽胸中之块垒,于是描来仙境,比做枕中之寓言,话到闺媛,写韩凭之变相。然花魂葬送,红雨春归,诗社联吟,金园香沁。品从鹿女,陆鸿渐之茶经七碗,吓倒猿公,张若虚之词格一家。赏雪则佳人割肉,兽炭云烘;乞梅则公子多情,雀裘霞映。侍儿妙手,灭针迹于无痕,贫女孤身,痛衣香之已尽。生怜薄命,怀故国以颦眉,事欲翻新,洗人间之俗耳。斗尖叉之险韵,独异其趣,传刻薄之酸音,自成一局。鱼肥秋溆,丹维白博,天上月共证素心,翠红韬,镜中绿余飞灰,无花不幻,空留七尺之魂。有子如斯,断我千秋之业,凡此毕三粟六,妆成七宝之楼,是真寡二少双,空得一夕之梦。而乃人口之脍炙木通,旗帜之燔灼簇来,青简方枯,天下共见斯儿之志,遗石为记,人间谁解水月之奇。《红楼梦》云乎哉,曹雪芹以为记。
(原载武汉《大刚报》,1946年12月15日,署名红楼内史)
《红楼梦》茶叙
《红楼梦》像一块灼热的陨石一样,从天空落到地上。经过大气摩擦,灿散出无数火花,在消耗自我的途中,发出了绚烂的异彩。石头落在地面上,经过两百多年风刀霜剑,不但没有失去温度,反而越发升温加热,多次掀起热浪红潮。这股热浪有极大的冲击力和强烈的吸引力,这就使得世上出现了“说不完的《红楼梦》,写不尽的曹雪芹”。
曹雪芹浩瀚博大,诡谲荒唐,背经叛道,任性狂放,野马游缰,生面别开,甚至把眼光还看到了海的另一边:“海南春历历,焉得不关心”,就可证明这一点。他可真算得上一个“无事忙”,对于海外真真国的“真真”,他也还要关心思慕呢!曹雪芹真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话说清代是我国疆土最大的时代。元朝是依靠快马加鞭来扩展区域的,马蹄窝里的马尿被太阳晒干以后,版图就变色了,原来元朝不懂得在哪儿建立行政区,所以清代我国的版图最大是名实相符的。
武则天在长安金銮殿前接见外国贡使,乾隆则在热河行宫万木林前接见西洋使臣。马可波罗没有看到阿房宫,也没有看过北京紫禁城,在走过卢沟桥以后,只看到元大都铺地“金砖”的宫室,就已惊叹不已了。
“金砖”是铺地的砖,有实物可查。这和苏子由看到汴京的建筑群就叹为观止,如出一辙。
曹雪芹则不然,他不懂得什么叫满足,他用笔营造了一座“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他使天上的伊甸园落入人间。在这座“伊甸园”里开展了一套融会贯通东南西北的人事传奇。
曹雪芹的文字像当年织造署织出的锦缎一样,越看越逗人爱,越想越体会得深。神龙不见首尾,只觉漫天匝地,麟爪飞扬。
读《红楼梦》的人,千千万万,理解不同,形色各异。加上时代不同,社会变迁,读者本身也在变,他们的感受自然也不同。这就出现各种理解、各种评论,半斤八两,不相上下。
但是,自从母系社会解体以后,像“妇好”那样的人物,就不再复现了。从“子见南子”之后,女人就被子路给推到圣人门外了。女人和小人同上了一个“天平”。从此,再没得到翻身出头的日子。
中国历史有文字记载很早,在禹、启时代,本来脱离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时代没几天,启便不知有母了。在后羿的族群里,嫦娥干脆被送上了月亮,也就是把母系社会白白赠送给月亮,只有在月亮上去立脚了。
马王堆出土的帛画,画上出现的嫦娥,已经无事可做,只有坐在月牙儿上,一个人荡秋千。从她身上已经找不出一丁点儿“妇好”的风度了。嫦娥在随着月牙儿荡漾,历史在前进,后来出现了无数知名女性,但都没有逃出《五美吟》的结局。
《红楼梦》被人称为举世无双之作。因为曹雪芹看见了,写到了,也胜利了。
当然,《红楼梦》也不是无可挑剔的,有些问题早已被人指出,如林黛玉、薛宝钗进“大观园”时,年龄过小,以及巧姐儿的忽大忽小……诸如此类的问题还不少。这与曹雪芹披阅十载的创作态度,很说不过去。朱淡文认为《红楼梦》是按长篇小说形式写的,后来才剪接成为章回小说,以现在的模样出现。她精心地找出文字的剪刀痕。我个人认为这个发现很有价值。我有一个推想,当时日本已经有了《源氏物语》,西洋已有了大量的长篇小说。虽然都未转译成中文,但形式是存在的。也可能曹雪芹已经寓目,启发他如法炮制,后因担心读者一时不易接受,才剪接成章回小说的面目。
《红楼梦》也有败笔(伟大作家的作品并不是改一字也不行的。《红楼梦》抄本,被人擅自改动处还少吗?)。姑举一例:
“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
这个“仅”字,说明绛珠草修行没有“一次到位”。虽得换成人形,但“仅”修成个“女身”,这和修成“男身”还差着等级,也就是说“女身”不及“男身”。所以说是败笔,和曹雪芹的整体写法不相适应。因为《红楼梦》是一本“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控诉书。他认为女人比男人强,但命运注定都比男人差,这是不公平的。
《红楼梦》自从传到读者手里,就受到普遍称赞,相互传抄,不胫而走。一天比一天惹起读者热情称道,而形成一种红潮,人们称之为“红学”,这是文学史上从来没有过的。
这样看来,《红楼梦》似乎很易理解,但是它又极不易理解。
《红楼梦》作者预料到这一点,所以自己特别标明了作书的本意:“大抵言情”、“实录其事”。但是,曹雪芹又不要人们只从字面上去理解,他又造出“幻境”、“通灵”来,真真假假,有有无无,杜撰发明,自我作古。曹雪芹借着太君的口,驳斥了历来“言情”小说的陈词滥调;又借贾雨村的嘴巴说出对邪正的看法,使自己独立思考得到共识。
从曹丕、刘勰,到后来的袁宏道,都是从文体气韵来立论。李贽、袁宏道等敢于打破旧传统,但也无力建立新传统。曹雪芹时代还没有听过写实主义或浪漫主义之类的论点。当然,暗合容或有之。但是,现实主义这个宝葫芦,我认为还不能把曹雪芹装得下。曹雪芹自己也说,他是在“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那么,曹雪芹一直被奉为现实主义大师,不是很合榫吗?但他的故事又是开始于“大荒山”、“无稽崖”的,整个故事就是扎根在这无稽无考的地方,主角又是一块顽石、一株绛珠草所化。曹雪芹就是对他们落入“大观园”中所作的细致的追踪蹑迹。这些就不是写实主义所能概括得了的。
从文字实质和作者的说话里,依我分析,作者追求的是一种“意象”。这里,用不着指他归属于什么主义,如果一定要加上“主义”二字,我认为只能是“曹雪芹主义”才是合适的。
《红楼梦》是立体的,它的空间广阔,时间紧缩,所以在作者脑子里已形成一种细致的层次感。像孙思邈行医抓药似的,戥子精细,分量不苟,而且药材分别包成小包,标识药名,哪味药先熬,哪味药后煎,还说明药剂以什么作“引子”,这才投入药壶中去。而药方只是按病开出的,所以《红楼梦》里的人物有主次,情节有简繁之分。这从“金陵十二钗”有正、副、又副的区分,以及曹雪芹拟定的“情榜”中都可看出。《红楼梦》是多层次事物、人物、情感的组合,对人物的评语,都透露出象征表现的意味,而用流行的说法加以概括。特别是人物的地位,曹雪芹已经冲破阶级观,在小说中以人物的发展,与事物的发展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人物对事物的轻重影响来抒写。
人物是情的化身,事物是情通过社会活动而表现出来的。所以贾宝玉落得个“无事忙”,因为他认为不管什么事,都和他有牵连。
曹雪芹认为“情”是生命的根,所以木石的根就种在“青埂峰”。
佛家认为,剪断千万诸般烦恼丝遁入空门,便能解脱。老子说过:“道之为物……其中有情,其情甚真,其中有信。”“情”原作“精”,精与情通用。高亨定“精”为“情”,并列举《庄子》、《荀子》来论证。我同意高亨的说法。老子说,“其中有信”的“信”,王弼注:“信,验也”。古诗云:“常存抱柱信”是写情的。有“信”才有“情”。信,是可以验证的。可以验证的,就是真实不虚,不空不幻。这些,都是针对“情”来提出解决问题的。
因为社会的不合理,才使情成为“幻”,落为“空”。要战胜“幻”和“空”,还得依靠“真情”才行。
《红楼梦》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探讨,这就是贾府的家政问题。书中有个王凤姐兼管两府的作为,可以理出一条线来。“一喉两歌”也有人认为是主题之一。
秦可卿托梦给凤姐谆谆嘱咐的也是这个问题,宝钗进园不久,想办的也是这个问题。过去一般人都不愿接触这个问题,因为那样会导致人们认为曹雪芹还希望“大厦”不致忽喇喇倾倒。
据说,在东洋有人讲经济管理,就从《红楼梦》里找些例子。日本人惯于在文艺领域找寻文艺以外的东西。
我们假如要把“家政”换成“国政”来看,就不会担心这种论点过于庸俗化。从荣宁二府的门缝里来看当朝国家,就可以从秦可卿、王熙凤和薛宝钗身上,感到她们已经看到贾府经济的调度失调,窟窿越来越大,不待查抄,也会衰败的……
当然,把《红楼梦》看成是讲述治理之道,是作茧自缚。但是,在治理上她们是有眼光、有能力的。秦可卿和薛宝钗没有机会显露出来,王熙风已有大显身手的机会。但是,王熙风是“女身”,她的舞台就不可运用整个社会关系网络,她虽然不必像薛姨妈那样,有时还要隔着帘子和男人说话,但毫无例外的,她在性格上必然也要受制于千百年来所养成的许多女性弱点,所以荣宁二府的结局是无可挽回的。
有的读者,对王熙凤深恶痛绝,对王熙凤后来的下场,越惨越称快。电视剧《红楼梦》把死后的王熙凤在雪地上拖得那么久,也是想满足人们的这种心理。有人认为她和宝玉也有关系,因而更恨她。实际上,曹雪芹对她是同情的。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可话总是说不完的,何况我们这份小小的“茶叙”呢,就到此为止吧!
(原载台湾《幼狮文艺》,1994年第1期,总481期)
论忏悔贵族
举凡在一个大苦闷的时代,闭着,闭着,到后来一定要来一个大爆发,而得到大觉悟。
十九世纪英国产业活动急剧地进行着,旋风卷叶似的卷走了旧世界的面貌,把世界完全改装了,它带给了人类一种全新的认识。好像一座新的异教大神突然地出现在土地上一样。这时最感到冲动的,是那些农业国家。他们对于这新的变动感到新奇激动,又猜疑惧怕。当时的半亚洲的俄国和欧洲的德国,他们都是落后的,都是乡愿式地躲在狭隘的农业社会里不愿出头的。但是新的浪潮来了,英国社会的产业活动带给他们以新的远景。他们看见了,他们就不能不思索了。他们对于新的追求是迫切的,急不可待的。
大概一个新时代的变革,最初的表现,最大的部分要寄托在人的感情上面,到后来感情凝固了,结成理智的实体,行动才达到了决定的阶段。但是在一个新的变革之前,表现得最清楚的却是感情的激变,列宁说:“心境不是一件可以忽略的事情!”感情常常是意识的综合,它受意识的决定,而且也能决定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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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屠格涅夫时代的俄国,利沙和拉夫列茨基的恋爱,是正义和正义的联合,利沙的走向拉夫列茨基是利沙对于正义的卫护行为。拉夫列茨基已经是中年人了,利沙还是个小女孩,利沙是爱光与美的,而光与美在拉夫列茨基身上都已经退了色了,而利沙无条件地走向他,支持了他的颓败的心情,支持了他的被欺骗之后的沮丧,是利沙自顾地支持了正义。因为拉夫列茨基的夫人是俄国贵族阶级的市侩主义的典型,拉夫列茨基的夫人的无耻和自私正是沙皇制度下的贵族政治的结晶,利沙鄙夷它,所以利沙和被它损害的那一面联合;利沙的走向拉夫列茨基,是正义胜利的脚音。利沙担当了拉夫列茨基的夫人的讪笑和轻藐,是利沙担当了政治的抗争,是利沙担当了俄国未来的命运,利沙牺牲一切自己的光与美,而投向阴冷的闸门里去,从来没有考虑到妥协,是利沙用人的真纯揭示了她对于贵族政治的彻底的憎恨。但这一切的政治进行也是掩盖在一个人和一个人的感情里。
在十九世纪的四十年代,法兰西共和国的英勇的行进震撼了全世界,德谟克拉西的浪潮卷进了德国的土地。这时在德国首先被唤起的是德国女人对于文学的激情。这种形式也是很微妙的。她们这种内心的奥秘,据亚历山大·赫尔岑的说法,在四十年代的德国发生了一个巨大的精神的激动。
他在《一个家庭的戏剧》那篇文章里,对于这种表绪的分析,曾作了一段精致的描写。
德国人,尤其是德国女人有着许多虚假的激情——这是指那些自己造出来的、空想的、不自然的对文学的嗜好。这是一种痴狂,……一种到了热狂的读书癖,一种人为的、淡薄和感情高扬,时时等待着受到大的影响或感动,并不去管有没有充足的理由。
这不是故意装假,这是认识错误,这是一种心理的放纵,伦理的歇斯底里症。这病症并没有给她们什么损害,不过引起了她们的许多眼泪,许多快乐和悲哀,许多烦闷和感动。甚至像贝丁娜·冯·阿尔宁(是歌德和斐多汶同时的女友)那样敏慧的女性,她一生都不能够免掉这种德国病。它的形态也许会有变换,它所牵涉的问题也许不同,可是对事情的心理上的处理方法还是一样。一切皆归于各种不同的变化,皆归于各种差别程度的淫逸的泛神论,即是对自然对人所采取的一种宗教地性爱的,与夫理论地钟情的态度,这态度并不使那些寺院中基督的新妇或世俗的女信徒——她们耽于祈祷中得到的性爱的喜悦——排斥浪漫的贞洁或理论的淫逸。她们都努力想做真正的从良娼妓……精神上的姐妹。她们这样做是由于好奇心以及她们对于犯规(她们自己决没有勇气去做)的同情。她们随时准备着担承别人的罪过,纵使别人并不要求她们这样做。她们中间最热心的并不进入到实际生活中去,便经历了激情的各个阶段。她们在别人的书本里面,或者在她们自己的原稿中间,仿佛代替别人经历了一切的罪过。
在所有热情的德国仕女中间有一个差不多普遍的现象,这便是她们极端崇拜天才,极端崇拜一切伟人;这种宗教是从威玛时代起的,是从维兰德、席勒、歌德的日子起的。然而因为天才不多见,海涅住在巴黎,洪波尔特又太老、太实际,她们便怀着一种饥饿的失望去追逐那些优秀的音乐家和画家。弗南兹·李斯特的容貌像闪电一般掠过所有德国女人的心胸,在她们的心上留下了高额长发的印象。
因全德国共同崇拜的伟人究竟少见,她们只得去找本地的天才,任何人只要在某一方面有所表显,便受着她们的崇拜;所有的女人都爱上了他,所有的少女都为他疯狂。她们都给他绣背带和拖鞋,她们秘密地匿名地送他各种纪念品。四十年代中在德国发生了一种巨大的精神的激动。
这种精神的激动是她们政治要求的感情的表现。“她们这样做是由于好奇心以及她们对于犯规的同情。她们随时准备着担承别人的罪过,纵使别人并不要求她们这样做。”
她们这种做法也许是幼稚的,但是常常要加强后来殉教者的鼓励。在中华民国创造时代的殉教者秋瑾女士,她的出发点,和这些德国小姐们是相同的,她没有做了些什么,她是让人家拍手拍死的。但是即使在鲁迅先生的笔下,秋瑾(夏瑜)光辉的人格之上,也是被用悲悯的心情放上了一个胜利的花环。秋瑾在中国一直做着女性的抗争的象征。这种象征,像农民的女儿贞德一样屹立在人民大众的面前,发着灿烂的金光。所以在估计秋瑾的时候,不能直觉地来看的,应该看见她英勇的情绪之下强烈的政治号召。
中国的批评家对于政治的嗅觉是迟钝的,他们不能把过去的作家的政治思想发掘出来,他们听惯了御用文人的政治宣传,他们便随便地拿过来衍用,比如清谈误国,典论论文,李白仙才,长吉鬼才,《金瓶梅》是淫书,书边还曾抹过药的,《石头记》是禅书,看了可以大彻大悟。……他们上尽了御用文人的当,御用文人把这里面的政治意义、政治感情完全模糊了,还给它一副绝对艺术的面貌,使它脱离了一切劳动的、经济的、社会的关系,文章就是文章,好玩好玩罢了。他们也这样地接受。
到了民国创造时代,蔡元培先生首先注意到中国最伟大的一部小说《红楼梦》价值的估定。他说这是一部民族主义的作品,是宣传反清复明的作品,贾宝玉爱红,便是厚爱朱明的一个大证据。贾宝玉和林黛玉结合的不能实现,是贾宝玉民族运动的悲剧的影射。
到了五四时代,胡适提倡重新估价,他说《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小说,《红楼梦》就是描写树倒猢狲散的贾家的散场。但是胡适运用着“自然主义”这四个字的时候,他并没有懂得法国左拉的自然主义是什么,他说的自然主义和左拉的自然主义完全不同,这是一种字面上的吻合。《红楼梦》的自然主义的成分还得在估计了法国的自然主义之后才能估计得正确。
在对付这样一部伟大的作品时,我们还得像研究马格利特、曼侬·来斯戈、利沙、索尼雅、夏绿蒂——那样的人物一样,得作深一步的探讨。
《红楼梦》的作者,在我很小时候,就和他接触了。我常常偷看我父亲皮箱里藏的《红楼梦》。我知道他和我同姓,我感到特别的亲切。等到我看了汪原放评点的本子,我就更喜爱他了。我作了许多小诗,都是说到他。这种感情与年日增,渐渐地,我觉到非看《红楼梦》不行了。也许我对《红楼梦》的掌故并没有别人那么深,但我的深不在这里,而在“一往情深”之深。可有人曾听见过和书发生过爱情的吗?我就是这样的。
我爱《红楼梦》最大的原因,就是为了曹雪芹的真情主义。我曾作过一首诗,记到这个:
能哭黛玉哭到死,
荒唐谁解作者痴!
书未半卷身先殉,
流尽眼泪不成诗。
我喜欢他,因为他真情。曹雪芹是从爱美出发的,而后来便达到了爱真的地步。真正的美,必须是真的。为了爱美,也就爱真,而终于殉了真理。庸俗的议论家不能评定林黛玉和薛宝钗之间的“美”,以为贾宝玉之所以非林黛玉不可,是因为他俩从小耳鬓厮磨,有一片私情之故。但贾宝玉不这样看,贾宝玉能够看出薛宝钗的体态眉目之间比林黛玉也许更美些。但是最使他和林黛玉接近的,是林黛玉的“反市侩主义”,贾宝玉是和林黛玉在“反市侩主义”之下秘密地联合着的。这里不只是“美”的成分,而是关联在“真”的成分。他们三者中间的斗争,不是爱情的斗争,而是理论的斗争。从来都是薛宝钗想利用他们姐弟之间的爱情,来加以讽劝。每次薛宝钗都不向贾宝玉直接地显示以最大的爱情,而保留着,而以贾宝玉的政治认识为交换条件。薛宝钗每次都暗示着你要能“好好读书,听父亲话,将来好好作官,我就更爱你”!贾宝玉的感觉是很敏锐的,这种火药气味,他是闻得出的,所以他每次一看见宝姐姐,虽然被她晃得心神不属,但是对于她的实利主义,总有几分害怕。这个政治观点的不相容,使他终于认识到宝姐姐绝不是他的一伙,而是敌人的间谍。为什么整个的贵族社会都主张牺牲了林黛玉的生命而使薛宝钗和他结婚,这是封建贵族社会的政治进攻。曹雪芹的真情主义在封建贵族社会里,是一种可怕的异教。贾家从大到小,从长到幼,都把爱情看作是一种肉体的游戏,这一种游戏在无害于封建社会的完整的时候,是被承认的,上至贾母,下至贾政,都可放任。要是把爱情和封建社会秩序对立起来,甚至要唾弃尊荣、敝屣富贵,这个时候,他的爱情就要受到社会的制裁。贾宝玉生性顽劣、不喜上进(就是升官发财的上进啰),那正是违反了这个贵族世家的基本要求,这个本质的冲突,引起他们的怕惧,他们对他是暗中捏一把汗的,这种恐惧因为贾家的家世越败坏就越加大,他们希望着贾宝玉的挽救的心情也就越加大。林黛玉是站在他这面的,不鼓励他登科及第,薛宝钗是站在封建贵族社会那面的,永不放弃策动他向封建贵族社会投降。这一点当然得到整个的封建贵族政治的拥护,所以薛宝钗胜利了,薛宝钗的胜利是伊所担负着的政治使命的胜利。大家都相信,上至贾母下至焦大,大家都以为把他交给薛宝钗的手里,这位小爷受了软玉温香、蜜意柔情的教导,渐渐地自然会把个冷冷落落的林妹妹忘了,慢慢地自然会在薛宝钗的领导之下,共奔前程了,然后花团锦簇,峥嵘日上,把恢复大观园的传统的任务,很自然地担负起来了。
基于这种政治分析,他们毫无考虑地把一个不负他们的政治使命的林妹妹处死,而把一个负有他们的政治使命的宝姐姐做了贾宝玉的新妇。在这一个总动员的大规模的袭击之下,林黛玉自然要失败了。
一般的看法,都以为贾宝玉之所以非林黛玉不可,是因为他俩从小在一起,已经彼此暗中有意了。是因为他俩的关系经过了贾母老大同意的,是受过钦定了的,所以不可分开。又有人以为这两人都是天生一片骄痴,一片下流胚子,所以自然应该联合。……其实在他们两个中间,有着一个不可分离的因素,都还在于他们两个的政治联合。这一点曹雪芹也不止一次地在书中指出。贾宝玉每次看见薛宝钗的带着使命的面孔,他就恐惧,使他不敢向她来亲近,不敢向她的政治理想来亲近。薛宝钗向贾宝玉的爱情进攻,聪明如贾宝玉者,岂有不知的道理,只是他每一想到她的附加的条件,那种受了整个封建贵族的政治委托的政治进攻,贾宝玉就只有和宝姐姐相远了。薛宝钗是拿爱情做政治的交换,这一点贾宝玉感觉得分明,有一次薛宝钗又拿大道理向他讽劝,贾宝玉就说:“林妹妹从来不说像你这样的混账话!”薛宝钗急着道:“呀呀!我们这混账话!”(原书未在手边,大意)宝姐姐说的未免都是圣贤话,而贾宝玉斥为混账话,足见他俩的政治观点距离之大。政治不能联合的男女绝做不到爱情的联合,这一点薛宝钗也完全明白,所以她在和贾宝玉讲爱情的时候,她是把政治观点当作先决条件来解决的。
其实在大观园里面,待贾宝玉最好的不是林黛玉,而是花袭人、王凤姐、薛宝钗。袭人服侍他可以说无微不至;而王凤姐在贾府中权势最大,可以处处给他以便利;薛宝钗有美貌,对他注入以最大的暗示。但是《红楼梦》在“堪羡优伶有福,可叹公子无缘”、“王凤姐巧设相思局”、“宝钗扑蝶”那些地方,把她们的冷酷、没有信义,一点都没加掩饰地揭露出来。因为贾宝玉终于认清了她们这一伙之所以对他好,都是附加着政治的说教的,对他好是一种手段,达到政治进攻是最终目的,贾宝玉看到了这个,转过来想不顾一切地和林黛玉来联合的时候,可惜已经迟了。贾宝玉就用死来完成它。贾宝玉没有对于薛宝钗的爱情加以承认,是贾宝玉拒绝对她的政治进攻加以承认。贾宝玉反抗的不是薛宝钗的爱情,而是反抗她的政治使命。贾宝玉从来没有考虑对于这种政治使命的妥协,所以他对于薛宝钗的哀悯,不能缓和他们政治的敌视,贾宝玉的这种不能妥协,使他们之间的爱情没有得到挽救。林黛玉做了封建贵族社会政治进攻的炮灰,薛宝钗像一个献身的女间谍一样,来执行封建贵族社会的命令而牺牲了一切。贾宝玉从来没有妥协,把眼泪哭干死了,身殉了林妹妹的爱情,说明他始终和林妹妹是一伙的。固执地反抗着封建贵族社会的政治嘱托,丝毫没有考虑到和市侩主义妥协,作成贾宝玉和林黛玉中间的反市侩主义的唯一的联合,这才是一部悲金悼玉的《红楼梦》真正的意义所在。
高兰墅从来没有了解过曹雪芹,所以他续的那一半是把曹雪芹糟蹋了。曹雪芹穷困而死,是十分显然的,是一个人的死亡。高兰墅使贾宝玉披着大红腥毡、光着脚板去成仙,对着自己的父亲还拜了四拜,这是使贾宝玉皈依了贾政了,是把贾宝玉对于他父亲的政治斗争很巧妙地取消了。高兰墅终于使贾宝玉中了他最反对的科举,使贾宝玉没有死在绳床瓦牖之中,而成仙得道去,是代表着御用文人的市侩主义的政治观点而作的,他是有意地在歪曲着的。他是有意识地缴了贾宝玉的械,使他完成了对于帝国的责任,中了举,合于“忠”,使他尽了儿子的责任,对父亲拜了四拜,合了“孝”,而后使他仙去,走回到他的命运的主宰大神那里去,对于人类讲了和,这是高兰墅的恶毒的曲解。对于曹雪芹这样的歪曲而来续他的书,真是对曹雪芹作尽了最大侮辱。高兰墅用他的市侩主义把曹雪芹的反市侩主义轻轻地模糊了,这使《红楼梦》差不多成了一部难懂的书。高兰墅实在是千古罪人,这样大胆而不负责的人,我还很少见过。高兰墅对于曹雪芹的政治观点的歪曲是基于他的市民阶级的市侩主义而作的,高兰墅的对于曹雪芹的情节的没有理解,则是由于他的文学才能的低能。这可以从他对于小红的处理的失败上看出。曹雪芹对于“红”字的处理是何等慎重,岂可随便地安排在一个丫头的身上。分明是因为小红的体态模样像林妹妹,这一点是最大的关键,大概情节是这样的,是在林妹妹死了之后,贾宝玉百无聊赖,偶然之间,发现了小红有几分和林妹妹相像,于是把他向林妹妹的过失和情愫,都一古脑儿地倾注在她的头上,小红是天生伶牙俐齿、骄虚好胜,是个典型的小市侩,并不了解贾宝玉的真正痛苦,就利用这个机会,把贾宝玉捉弄一通,依着他的势,把他凌辱了一通。这里更加强了《红楼梦》的悲剧的质素。也许原来情节不这样,但是小红在后来一定有一段大故事,是一定的,高兰墅看不出就漏去了。高兰墅的对曹雪芹的没有理解,使《红楼梦》的一致性完全失却了。
贾宝玉的走向真的这面,而且殉了真,是他经历了一个市侩的阶级之后,是他看破了红尘之后,他看破了这个市侩的集团,一切的龌龊丑恶,害人害己,丧尽天良的行为,戕伤人性的道统,才更反映出林妹妹的一片真情的可贵。而在林妹妹活着的时候,他并没有发觉到林妹妹处境的可怕。林妹妹是孤立无援的,伊是孤军作战,在理教的围剿之下,没有人给她做主,她要战斗,她要揭示她的心底的真正的声音,所以,她就孤僻、高傲,针刺别人的短处,解救别人对贾宝玉的包围,用种种的姿态表达自己的痛苦。林黛玉清楚明白地看穿大观园里的鬼魅们对她是绝对不利的,自己的母亲又死得很早,她是明白自己的处境的,她甚至要和薛姨妈联合,但是薛姨妈哄骗了她的眼泪之后,就舍弃了她,而且为着自己的女儿布置了进攻的阵线,是林妹妹最大的敌人。在林黛玉清楚明白地看清了这些个现实的时候,贾宝玉不但不来积极地援助她,而且他还糊里糊涂地自安于现状,态度模棱、意志薄弱,结果给人乘机而入的机会。林妹妹面对着整个的市侩集团孤军作战,不能够得到援军,终至“以身殉之”了。在林妹妹死了之后,贾宝玉越想越看出环境的可怕,越想越觉得林妹妹的可怜,越想越觉得自己当时的糊涂。市侩主义的集团终于把“反市侩主义”的联合战线拆散了!这是《红楼梦》悲剧的顶点。
林妹妹没有错,她贯彻了她的主义。贾宝玉徘徊瞻顾,不决然地和市侩主义者宣战,也正是他的市侩的特色,而终于作了市侩主义的牺牲。所好的他还能正视现实,所以终能看出这悲剧的本质,而站到反市侩主义者这面,终于完成了反市侩主义的联合。
在托尔斯泰时代,俄国出现了很多忏悔贵族,许多伟大的文学家们差不多都是。尤其是在屠格涅夫的篇章里,他表现着一种对于农民的含着眼泪的眷爱。他差不多把所有的家财都还给农奴。这些中国的罗亭,外国的曹雪芹,他们都是在最后的一瞬间,放弃了维护市侩主义的立场,而宣言了自己明澈的态度。他们施舍了财产,固然不能解决问题的本身,但是却对封建贵族的统治的完美作了一个大破坏。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俄国的男女青年“到民间去”的运动,风起云涌,像中国的“一二·九”运动一样,他们到乌拉尔去、伏尔加去、南方去、顿河去,号召农民和工人起来反抗残暴昏庸的政治。在落后的俄国,这种庄严的感情成了一种民族的痛苦的象征。
贵族的忏悔,就是在于他们应接受了新的号召。为什么俄国十九世纪会出现了许多忏悔贵族,是因为农业社会的秩序的变更,唤醒他们对于新兴工业社会秩序的服从。他们意识到他们已经不是“自然”的宠儿,神权主义已经是淡薄了。贵族的忏悔是在人力已经开始足以控制自然的时候,才能够发生。
像俄国的那样的忏悔贵族,在中国是没有的,像托尔斯泰,最后放弃了他的堡邸,出亡在西伯利亚的荒村,在风雪里悄悄地死亡,对于中国的封建贵族是不堪想象的事。因为中国的封建贵族并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市侩主义。这个原因很复杂:第一,因为清朝的统治是一个帝国主义征服下的统治,旗人的贵族是异族,民人的贵族,对满洲帝王也是奴才,他们对于人民的感情是绝对的。第二,是中国儒教的思想,儒教是一种市民宗教,还比不上俄国的正教是农民社会的宗教,儒教是一个“没有信仰”的宗教,这一点正说明它是一个市侩的说教,所以儒教教得人寡廉鲜耻、男盗女娼了。第三,中国的农业社会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历代的学者都是为了这善良的秩序而歌唱,认为这个制度本身是没有罪恶的,永远不会倒的,所以更用不着为迎接新兴的制度来忏悔。第四,中国人对什么都没有执著感,有人派定这是黄老的弥天大罪,那是儒家的栽赃。其实,这是暴君专制的结果。因此中国人对什么都没信仰,所以忏悔的心情也薄弱。由于这种种原因,中国没有忏悔贵族。五四运动是开蒙了,“一二·九”运动是深入民间了,救亡的青年男女在风沙里奔驰着,中国的贵族在酒吧间里向舞女忏悔,他们在××买好了地皮,让儿子取得了外国国籍,他们准备了自己的白俄的命运了。中国的解放是中国现在每个人的责任,因为中国是一个民族解放的运动,中国的命运的完成是在于统一战线的完成。殖民地次殖民里,“人的觉醒”和“硬骨头”的性格是最可珍贵的。幽囚在明代古屋的张学良的执著,由于他是农民的儿子,他有着土地的执拗的缘故。萧伯纳说他是一个“很爽快的男子汉”,萧的太太说他是“×××的人”,有人告诉我,延安方面要求放他出来。在中国贵族的忏悔是不可以的,要一忏悔便有藏之古屋而不得出来的危险,因为取得了反市侩主义的战斗的联盟的缘故。释迦牟尼说:“众生皆可成佛!”耶稣基督说:“真理的门永远开着!”鲁迅说:“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1941年3月25日写
(原载香港《时代批评》,1941年第69期)
宝玉新释
过去,评《红楼梦》的人,常常因为书中写有宝玉“参禅”和“续庄”(续《南华经》文字)的章节,便想从这些地方寻绎出曹雪芹的思想继承的关系来。从而得出结论,认为曹雪芹解决人生问题的答案,不外求得解脱。而且这种解脱的途径,也是沿着释迦或者庄周的道路来走的。
我们现在就曹雪芹的思想和庄周思想的关系,试作初步探索,看是否真的如此?
主张曹雪芹经历了种种繁华,重重苦痛,而想求得解脱,最有代表性的,应属王国维。
我们都知道:老子说过:“人之大患,在我有身。”庄子曾说过:“大块载我以行,劳我以生。”王国维便照这些词句的字面作了解释,说出自己的看法道:“忧患与劳苦之与生相对待也久矣。夫生者,人人之所欲;忧患与劳苦者,人人之所恶也。”(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第一章:人生及美术之概论)从这王国维把生和忧患劳苦相对立起来。人欲生,而不欲苦,但是忧患和劳苦是无法摆脱的。人所欲者达不到,人所不欲的苦痛,却不能摆脱掉。王国维以此作自己的出发点。
王国维把“欲”作为生活的本质,再阐述欲是永远得不到满足的。欲是由于不足而生的,不足就是苦痛本身。即使一欲得以满足,但是另外的欲又要求满足,还是得不到最后满足。因之,所谓的“究竟慰藉”是永远得不到的。即使真的所有的欲都得到满足了,再没有可欲的对象了,这时厌倦之情便会乘机而来。人活在世上,就像背负着重担的人一样,总是开脱不掉苦痛和烦恼。这样,人生就和钟摆一样,摆动在苦痛和倦厌之间。
照他的说法,人世生活的性质,可以用下列公式表出:
欲(生活本质)——多而无厌
偿(人人各遂其生活之欲而不相侵害)
苦痛(究竟之慰藉终不可得)
人生不过是在“欲”和“偿”之间奔波角逐,无法求得“究竟慰藉”,安顿快乐,得到的永远是苦痛。
王国维也曾看到政治和科学是人欲的积极的成果。他说:“故科学上之成功,虽若层楼杰观,高严钜丽,然其基址则筑乎生活之欲之上,与政治上之系统立于生活之欲之上无所异,然则吾人理论与实际之二方面,皆生活之欲之结果也。”
这是他的观点里的一线火花,是值得称赞的。但这个火花很快就熄灭了,他把脸偏了过去。他并不认为政治与科学,或是理论与实际,可以解决人生的苦痛,他认为解决人类生活苦痛的,应该别有良药,就是要用美术来作升华剂。
“使吾人超然于利害之外,而忘物与我之关系,此时也,吾人之心无希望,无恐怖,非复欲之我,而但知之我也”。从而去“欲”存“知”,因而得到解脱。他没有说明这种解决是暂时的,还是永久的,只是说他认为美术才能称得起“其物非实物”。正因为它是物又非实物,才能担负起使“因其物之与己无关系,而超然于利害之外”。
随即他又认为“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而艺术之美所以优于自然之美者,全存于使人易忘物我之关系也”。
因此,他的意思就是:人在美术中既可得到对物的享受,因为它毕竟不是实物,因而不造成负担,使人不为物所累,遂使人忘掉物与我的利害关系了。
王国维这里说的美术,是广义的,是泛指艺术之美来说的。在抒发他个人对于美学的看法之后,王国维便宣称:美术中以诗歌、戏曲、小说为其顶点,因为它们的目的是在写人生。从这些作品里,王国维发现一绝大著作,这就是《红楼梦》。
原来被王国维拍案叫绝的《红楼梦》,是因为它的作者,在解决“欲”和“苦痛”的问题上,颇合我心。在王国维心目中,曹雪芹是做得最为透彻的,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地步。由于这个原故,接着,他便引用了《红楼梦》开卷第一回大荒山下宝玉的来历一段文字,并由此发出议论说:
“此可知生活之欲之先人生而存在,而人生不过此欲之发现也。此可知吾人之堕落由吾人之所欲,而意志自由之罪恶也。夫顽钝者既不幸而为此石矣,又幸而不见用,则何不游于广莫之野,无何有之乡,以自适其适,而必欲入此忧患劳苦之世界,不可谓非此石之大误也。由此一念之误,而遂造出十九年之历史与百二十回之事实,与茫茫大士、渺渺真人何与?”
接着,王国维又引用百十七回宝玉和和尚问答的一段谈话加以分析。他认为所谓“自己的底里未知”,是未知他的生活乃是自己的一念之误所致,这是由于自己的一念之误而造成的。待到听了和尚的话,才知这不幸的生活根源是自己的欲,要做到拒绝这欲和由欲而产生的苦痛,也由不得自己,因此便有“还玉”的话头来。所谓玉者,不过是生活之欲的代表而已。它被携入红尘,并非是一僧一道所为,其实还是顽石本身自造的。后来引登彼岸,也绝不是一僧一道的力量所做的,也是顽石自己决心去欲的结果。难道唯独宝玉一人是这样吗?不是的,人类之堕落与解脱,亦视其有此意志与否而已。
姑不论这段八十回以后的文字,是否可以代表曹雪芹的思想。我们只想从这儿能看出来王国维是怎样借以表述自己的思想的。接着他又告诉我们说,男女之欲更强于饮食之欲。为什么呢?因为前者是无尽的,后者是有限的,前者是形而上的,后者是形而下的。又比如所说生活之于苦痛,二者是一而非二,而苦痛的程度与主张生活之欲的程度为正比。所以前者的痛苦尤倍蓰于后者的苦痛。而《红楼梦》一书,实在是揭示了这种生活、这种苦痛,乃是由于人的自造,又揭示给我们解脱的途径,不可不求诸自己。
基于上述的论点,王国维进一步认为生和苦痛是对立的,同时又是不可分割的,因为苦是和生俱来的。而苦又永远得不到“究竟慰藉”。因为人生下来就有欲,欲又是无穷无尽的,因此欲是一切罪恶之源。而人们的堕落,正是由于人有所欲,人的意志自由所造成的罪恶啊!他便把曹雪芹引为同调,用他这一套见解去套《红楼梦》。
王国维解释“玉”是“欲”的代表,是很有见地的。但他对《红楼梦》的论断却是毫无是处。他的这种论断正好落入主张“原罪”的宗教教义的泥坑里去。而这种先天的原罪,又随着意志自由不断扩大,因之,要想解决人类之堕落与解脱,也非得由意志来决定不可。刚好和主张意志自由的宝玉正唱反调,和清朝末叶的一批理学家所宣扬的:沧海泛滥,人欲横流,洪水滔滔,末日来临,得要归心向善,去欲存真等等说教,倒唱了一个调子。现在仅就王国维提出的对“欲”和“苦痛”这对矛盾的解决方法来考察一下,就不难看出王国维的观点和曹雪芹的思想距离该有多么远,横在他们之间的鸿沟又有多么深。
王国维提出解决“欲”和“苦痛”的办法,和曹雪芹貌既不合,神亦乖离。他对于人类解脱苦痛的途径是:
“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出世者,拒绝一切生活之欲也。彼知生活之无所逃于苦痛,而求入于无生之域,当其终也,恒干虽存,固已形如槁木,而心如死灰矣。若生活之欲如故,但不满于现在之生活,而求主张之于异日,则死于此者固不得不复生于彼,而苦海之流又将与生活之欲而无穷。”
试看王国维竟而导致出这样的结论来:
要“求入于无生之域,当其终也,恒干虽存,固已形如槁木,心同死灰矣”。“故苟有生活之欲存乎,则虽出世而无与于解脱,苟无此欲,则自杀亦未始非解脱之一者也”。
这才真叫十足的还向荒唐演大荒哩!原来王国维大歌大颂的解脱之道,一再强调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现在又承认自杀亦未始非解脱之一者也。虽然他举的例子是鸳鸯之死,但对人生作全面的考查中,得出这样的论断,又强加到对《红楼梦》赞语里面,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
我们不禁要问,就算在曹雪芹原稿中真的写宝玉出家了,宝玉果真会得到“解脱”吗?谁都会作同样的回答:“没有。”连王国维自己也都不能自圆其说,何况连王国维觉得释迦和耶稣也还未必求得“解脱”呢!
随后他又提出生生主义来,但他马上就又对它失去信心,简单地认为“所谓最大多数之最大福祉者,亦仅归于伦理学之梦想而已”。就在这句话中,把他在哲学领域中所产生的困惑,轻而易举地就“解脱”掉了。一个踉跄跌进叔本华的套裤里去,从而发出感叹声来。王国维感叹的声音,又和“原罪”、“求罚”、“忏悔”、“解脱”这一串基督教义中的老腔旧调没有什么区别了。同时,他还把庄周鼓吹的“槁木死灰”复活起来,强加给曹雪芹,使它在曹雪芹身上得到续命的机会。王国维说:
“呜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过,即以生活之苦痛罚之,此即宇宙之永远的正义也。自犯罪,自加罚,自忏悔,自解脱。美术之务,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而使吾侪冯生之徒,于此桎梏之世界中,离此生活之欲之争斗,而得其暂时之平和,此一切美术之目的也。”“若《红楼梦》之写宝玉,又岂有以异于彼乎?彼于缠陷最深之中而已伏解脱之种子,故听《寄生草》之曲而悟立足之境,读《胠箧》之篇而作焚花散麝之想……”
从此,王国维就认定“焚花散麝”真正是宝玉的思想实质。宝玉在缠陷最深的遭遇时,寻找出路中取得的答案是:“焚花散麝”,并且从而伏下了后来“解脱”的种子。
王国维从《红楼梦》二十二回这段宝玉续庄的笔墨里,就把曹雪芹的思想和庄周的思想衔接起来了。而这穿针引线的人正是宝玉。因为宝玉在《胠箧篇》后,模仿庄周的风格,说了一些相类似的话语,也就是那段有名的文字:“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减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邃其穴,所以迷惑缠陷天下者也。”(庚辰本)
这段续写庄子文字,除了词藻稍嫌华丽外,遣字造句,思想感情,几乎和庄子无一不合。把它和《红楼梦》引子对看,更觉可以粘合起来。因此,把曹雪芹派在庄周门下求得解脱,自是顺理成章的事,作为定案,也是再容易不过的了。
但是,天下事不能只看表面文章。
事实上:“曹雪芹笔下的宝玉,并没有以续《胠箧》之篇,作焚花散麝之想……”
这里并不是有意故弄玄虚,大作翻案文章。宝玉无焚花散麝之想的话是和曹雪芹同时代的人说的。他说这话,还在距我们二百年前哩。它就写在脂庚本的二十二回的夹批中。
我们知道,“抄本”《红楼梦》里,常有“眉批”或“夹评”,有的署名,有的没有署名。没有署名的,人们大都笼统地把它算在脂砚斋的名下。但是,也有人认为,其中也有曹雪芹自批自评的部分。这一段,不知是什么人批的。批注是这样的:
……前文无心云,看南华经,不过(与)袭人等(着)恼时,无聊之甚,偶以释闷耳。殊不知用于今日大解悟大觉迷之功甚矣。市徒见此,必云:前日看的是外篇《胠箧》,如何今日又知若许篇,然则彼只曾看外篇数语乎?想其理,自然默默看过几篇。适至外篇,故偶触其机,方续之也。若云只看了那几句便续,则宝玉彼时之心是有意续庄子,并非释闷时偶续之也。且更有见前所续,则曰续的不通,更可笑矣。试思宝玉虽愚,岂有安心立意与庄叟争衡哉?且宝玉有生以来,此身此心为诸女儿应酬不暇,眼前多少现有意之事,尚无暇去作,岂忽然要分心于腐言糟粕之中哉?可知除闺阁之外,并无一事是宝玉立意作出来的。大则天地阴阳,小则功名荣枯,以及吟篇琢句,皆是随分触情,偶得之不喜,失之不悲。若当作有心,谬矣!只看大观园题咏之文,已算平生得意之句,得意之事矣,然亦总不见再吟一句,再题一事,据此可见矣。然后可知前夜是无心顺手拈了一本庄子在手,且酒兴醮醮,芳愁默默,顺手不计工拙,草草一续也。若使顺手拈一本近时鼓词,或如《钟无艳赴会》、《齐太子走国》等草野风邪之传,必亦续之矣。观者试看此批,然后谓余不谬。所以可恨者,彼夜却不曾拈了《山门》一出传奇,若使《山门》在案,彼时捻着,又不知于《寄生草》后,续出何等超凡入圣大觉大悟诸语录来。
这段批语,不能只当作一般文字看。这位批注者是很了解曹雪芹的思想实质的。帮助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曹雪芹真正的思想到底是些什么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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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语有几层意思:
第一,批注认为《庄子》是腐言糟粕之文。这不但是发前人之所未发,而且不仅是批注者的意思,也是代表曹雪芹的本意的。这样一来,便使王国维的论点整个给掀翻了。
第二,批注认为,宝玉有生以来,此身此心,为诸女儿应接不暇。除闺阁之外,并无一事是宝玉立意想作的。大则天地阴阳,小则功名荣枯,以及吟篇琢句,皆是随分触情,偶得之不喜,失之不悲,若当作有心,谬矣!毫无疑问,他替宝玉说出了心里话。这和茗烟说宝玉愿下世脱生一个女儿一样说到点子上了。
第三,大观园题咏,总算得上是宝玉平生得意之事吧?但今后未闻再吟一句,再题一事,早已丢到九霄云外去了。后来从庄周到皇妃,全不在曹雪芹眼中心里。
第四,续庄文是随手拈来,如果恰巧看的是鼓词,便会续几句鼓词儿的,并非立意一定要续什么《南华经》。如果那天碰巧是在看《山门》一折,一定会有超凡入圣的语录续了出来。
通过上面几点,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批注者是对曹雪芹深深了解的!因为只有他才能排除“市徒”的眼目,看到宝玉为女儿粉身碎骨,应酬不暇,才真正是宝玉平生的正经大事。除这个之外,大则天地阴阳,小则功名荣枯,全不在宝玉眼中意中。这“天地阴阳”四字,其实也包括皇帝老子在内,因为只有皇帝这份“大”,才能衬出功名荣枯这份“小”呢!
从以上各条都可证明宝玉根本没有焚花散麝之想。
那么,现在让我们也从“欲”来说起。我很同意王国维把“玉”解释成为“生活之欲”的代表。但是,王国维所作的《红楼梦》的“欲”的解释,和曹雪芹所阐明的“欲”的原意,完全反了个个儿。在哲学上对“人欲”的看法,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是“欲”“理”合一论,这是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点。一种是“去欲存理”、“理在事上”,这是唯心主义先验论的观点。这里是不容混淆的。
终曹雪芹一生,正是这两种思潮展开决战的阶段。用文艺形式来体现这场思想斗争,是曹雪芹。也正是他供献给人类面前的艺术作品《红楼梦》,成为反映着这两种思想斗争的最壮美的记录。
在这个贯串一个历史时代的思想斗争中,曹雪芹是站在程朱对立面的伟大的文学家。与此同时,戴震是站在程朱对立面的伟大的哲学家。
至于戴震思想是否和曹雪芹有什么交流,或者二人是否有什么过往,这都不在我们谈论的范围之内。我们想说的,是因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生产发展水平,以及他们在生存空间所触动的矛盾,使他们取得某种“共感”、“共然”的地方。因此,曹雪芹这个伟大的文学家和戴震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在同时代中取得共同的认识。
我们先看戴震对于“人欲”是怎么说的。
戴震主张“理存乎欲中”。他对程朱的“去欲存理”的观点,给以迎头痛击。他指出官僚统治者,可以利用他们的主张,以理杀人。可以安心恣意地坐在“理”这个堂而皇之宝座上,任意宰割百姓。
为了战胜理学,戴震对《孟子字义疏证》作了新的解释,他一方面借用孟子在统治阶级心目中的地位来掩护自己的政治立场,一方面把自己的思想,借对《孟子》疏证的形式,把孟子的某些观点,加上新的内容,放出新的光彩。这工作的本身,就早已远远超出字义“疏证”的范围了。
戴震认识到“欲”是自然现象,和“性”、“知”一样,它们都“感而接于物”。这三者都不是先验的。恰恰相反,是人们对于外界事物接触而发的。通过感觉,得到认识,它有感于物才产生的。戴震举出人之所同感、心之所同然的例证,来说明这个问题。他说:“饥寒愁怨,饮食男女,常情隐曲之感,则名之曰人欲”。这个人欲平凡得很,并没有什么可恶可怕的地方。在这里,人欲绝不是什么原罪,更不是什么罪恶之源。与此同时,戴震说:“凡事皆有于欲,无欲则无为矣。有欲而后有为,有为而归于至当不可易之为理,无欲无为,又焉有理?”有欲才有为,有为,也就是实践。经过实践,认为是站得住的,我们就叫它作“理”。
这就是对程朱“理在事上”、“理具于心”的论点,作了无情的批判,是对于“去欲”论者的有力驳斥。
戴震坚持他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论。通过人的感官作用,作为认识论的出发点。人们是通过了人的感官,接触到外界事物,才产生感觉的。物各有性,耳、目这些器官不能思维。世界万象的殊异性,就是万象的本身的性。心是主思维的器官。能思,是心的性,它并不是什么离开物质而存在的东西。心是就通过感官所提供的感性认识,综括为理性思维,而得到正确的判断和推理,从而掌握了自然的和社会的规律和法则。
戴震认为事物这个过程,是都可认识、都可解释的。天地、人事,没有什么不可说出的奥理的。又说:“物者,事也,语其事不出乎日用饮食而已矣;舍是而言理,非古圣贤所谓理也。”
这就说明事物的道理就在事物之中,事物的发展本身,就是它客观的法则。
他驳斥那些物外求理的人说:“夫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未有不以意见当之者也。”持这种认为理是“天上”掉下来的,也就是说“理”是上帝所昭示给下民的。搬弄这一套的,纯属是以个人的主观意见偷换真理,而随行他的“意见之偏”。结果必然是作到以“意见杀人”的地步。
至于如何认识真理,戴震说,必须“能辨察事情而准”。因此他主张“体民之情,遂民之欲”。他提出“遂欲”的论点来针对程朱“去欲”的论点。
戴震对于“人伦日用”的重视,是由于他了解到人类通过实践才积累起知识,上升为理性思维,而又用它来体察生活的。因此,他认为所谓“理”,所谓“义”,正是在于人情和物情上,必定是在人情物情上讲“理”讲“义”。他把“情”解为“素也,实也”。这是素质的表现。情不是以意为之,情是实的情。情是人物存在的基本,舍此而侈谈什么“理”,必然导致以“理”都是空的、虚的,只能存于心,得于无了。
戴震认为权衡“理”的标准,是“能于事不爽失,使无过情、无不及情”。这样一来,理就在情事之中,不是天上垂挂着一个天理,来向人们作天罚的。要是我们把曹雪芹原稿中对宝玉和黛玉的判词“情不情”和“情情”来与戴震的“使无过情,无不及情”对比来说明他俩已取得“共感”和“共然”,我想也许不会有人感到唐突吧?
这里所以要引用戴震的论点,就是想阐明曹雪芹思想不属于庄周,而是属于戴震的。道理也很简单,因为戴震是朱子的对立面,曹雪芹也是朱子的对立面,从而使我们了解到一个问题,这就是王国维所解释的《红楼梦》的思想,都和曹雪芹的思想走向相反的方向,而用戴震的“欲”“理”合一的论点来解释《红楼梦》的思想,才能和曹雪芹的思想越来越接近。
我们都知道,曹雪芹攻击程朱的理学,是决不含混的,他丝毫都不掩饰这一点。而在当时,正是康熙雍正把程朱理学以国家政权来推行的时代。用朱子的学说作为思想统治的工具,谁要是不以朱子语录为准则,也就是不说朱子的话,不按朱子规定的模式去思想,那就是犯罪。
清廷下令刊刻、发行钦定的《性理精义》、《性理大全》、《朱子全书》,把朱熹的《四书集注》,列为天下书院必读书,把它尊为“学统”。把个朱子牌位抬上圣人的宝座,鼓乐吹打,送到孔庙,列为十哲之一。春秋丁祭,可以享受全牛的祀奉哩!在这个时候,曹雪芹写出《红楼梦》来,正是这两种思想意识领域中斗争的产物。
戴震揭露反动统治阶级常常以理杀人,“天理”这个好听的字眼,成为他们的“忍而残杀之具”。“上以理夷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理”拿在皇帝老子以及他豢养的老爷们手里,正如汉代王褒《僮约》那样,凡是写在卖身契约上的都是在理的。那个川娃子本来想要求把劳动安排得合“理”一些,谁知一纸契约本身,就代表了无穷无尽剥削的合“理”化。在他懂得这个“理”之后,无怪他的“鼻涕长一尺”了。因为他在此刻才明白:在这张纸攥在老爷手里的刹那间,他便只有当牛作马度过一生的份儿了。
《红楼梦》写“理”总是操在贾母、贾政、王夫人、薛姨妈、王熙凤这些人的手里,《红楼梦》写“理”总是操在薛宝钗这些“正人君子”的手里。这些人正是手中攥着契约和准备攥着契约的人。这是曹雪芹笔底下的《红楼梦》对家族奴隶制作了最透彻的揭露。正是突出的表现在这个“理”和“欲”的关系上,也就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斗争的根本问题上面,而以形象思维取得感人肺腑的效果!
我们在这里,并不想概括曹雪芹到底在哪几个方面和理学挑战。现在要做的,只是解决一个问题:曹雪芹是继承了庄周的思想,想在槁木死灰中求得解脱吗?《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逃出世外,从而得到解脱了吗?对于这个问题,毫无疑问,通过上面初步考察,使我们不能不持着相反的看法。
宝玉是“欲”“理”合一论点的代表人物。宝钗本人则是先天太极图的代表人物。她甚至想让大观园的姐妹们都以“太极图”为题,来起诗社,并说限定要用“先”韵。这不是再生动不过的例证吗?
宝玉的“玉”(正如王国维所说)是代表“欲”的。宝玉,则有“葆欲”的含意。(正和王国维的意思相反)这就是对宝玉的新释。
1979年12月3日北京
(原载《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2辑)
宝玉不肖
《红楼梦》的人物排行榜上,第一名就是贾宝玉。关于贾宝玉是什么样人,自从《红楼梦》稿本流传那一天起,以及多年后被人续成刻板问世,直到今天,二百年来,读者争读,评者争评,众说纷纭,诸家辈出,褒贬不一,各抒己见,结果仍然莫衷一是。在时间的长河中,成为一部人人可解而又人人难解的奇书。
我作为一个读者,还是相信作者曹雪芹为贾宝玉作的画像所说的话。
曹雪芹说贾宝玉“外貌最是极好”,却难知其底细。后人有《西江月》词,批这宝玉极恰,其词曰: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动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奈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列藏本)
好多读者,都以为这首有名的《西江月》是作者对小说主人公作出辛辣的调侃;也有人认为这是曹雪芹的“自嘲诗”。因为我国自古已经树立了衡量年青人的标准,主要就用两个砝码来衡量,一个是“贤”,一个是“不肖”。前者是肯定的,后者是否定的。两个砝码的社会价值恰恰相反。一个人在成长期,落到一种被整个社会称之为“不肖”的地步,这么一个人,就会长成为一棵歪脖树,不能成材,不能成器,认为他空沾了雨露,虚度了春秋,辜负了天恩祖德,报效不了国家与民族,既不能光宗耀祖,更不能为河山增色。总之,他的一生,不过是一粒沙石,一点浮沤,什么都不是,一钱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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