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家小店,怎么容得下三个人干?”她嚷嚷。
“让你的痛脚歇歇,”他答道,“早上好多睡一会儿,在楼上多待一阵。谁要你天天晚上搞得那么累?”
“还有,”艾达争辩道,“他整夜待在后间里,店关门以后我们要是忘了什么东西,就没法进去拿。”
“这我也想过。我看,我可以少收楼上尼克两块钱租金,要他把小间腾出来让弗兰克睡。他们也没有什么用处,只是堆堆东西。那屋里,只要多盖点毯子,他会睡得挺舒服的。那个小间有通过道的门,带上自己的钥匙,他进出都不用打扰别人。要洗脸,他可以到店堂里来。”
“少收两元房租,不也是出在我们可怜的荷包里的,”艾达回答,叉起双手按在胸口。“可是最要紧的是,我为了海伦才不要他留在这儿。他望着她的那副样子,我可不喜欢。”
莫里斯瞅着她。“要是纳特或者路易斯·卡普那样望着她,你就喜欢了吧?他们小伙子看姑娘,就是那个样子。我倒想听你说说,海伦是怎样看他的?”
她不自然地耸耸肩。
“我原来就是这样想的。你自己也有数,海伦不会对这样一个小伙子发生兴趣的。她根本不会喜欢杂货铺伙计。她工作地方的售货员约她出去玩,她去了没有?没有。她要找更有出息的——那就让她去吧。”
“会惹麻烦的,”她咕哝道。
她的忧虑没引起他重视。星期六早上,他下来就跟弗兰克商量,要他再留一阵。没到六点钟,弗兰克就起身了,掌柜进来的时候,他正没精打采地坐在长沙发上。他听了立即同意,按莫里斯提出的条件继续留在店里。
伙计的兴致顿时高了一点。他说,跟尼克和泰锡一起住在楼上,这个打算很合他的心意。莫里斯没理会艾达的担心,就答应少收他们三元房租,当天把事情安排妥贴。泰锡把一口大箱子、几个放衣服的袋子和一些乱七八糟的家具从小间里拖出来;随后她掸了灰尘,用吸尘器收拾干净。他们七拼八凑,把她提供的和莫里斯从地窖杂物箱里捡出来的东西,搞了一张床,一张还过得去的床垫,一只勉强可用的五斗橱,椅子、小桌、电炉,甚至还有尼克搁着不用的一架收音机。房间里既没有取暖器,又和福索夫妇有暖气的卧室隔开着,所以很冷,但是弗兰克还是感到满意。泰锡却担心,如果他晚上要上厕所,那怎么办?尼克就跟弗兰克谈这桩事,抱歉地说,晚上让他穿过他们的卧室,泰锡觉得不便。弗兰克却说他晚上从来不醒的。不管怎样,尼克还是配了一把前门钥匙给他。他说,万一弗兰克要起来,他可以穿过过道从前门进来,就不会吵醒他们了。他也可以用他们的浴缸,只要他预先跟他们说一声。
这样的安排也合泰锡的心意。人人满意,只有艾达还在为留下弗兰克感到不痛快。她逼掌柜答应在夏天之前一定要把伙计打发走。夏季买卖总是会热闹些,莫里斯也就同意了。她要他立即告诉弗兰克,到时候要让他走的。掌柜的一讲,伙计和蔼地笑了笑,还说夏天远着哩,可是不管怎样,这事他也没有意见。
掌柜觉得自己的心境在变。他没料到他的心境会变得这么好。有些老主顾回来了。一个女顾客告诉他,施米茨照料得不如先前那样周到,身体也有病,在考虑把店铺卖掉。让他卖吧,莫里斯想,让他去死吧,接着就狠狠捶着自己的胸口。
白天大部分时间,艾达待在楼上,起初不大乐意,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到吃饭时候,她下楼来准备两餐饭食——弗兰克还照旧比海伦先吃——需要的话,她也做点色拉。店里别的事情她很少管;打扫,拖地板,都由弗兰克干。在楼上,艾达照料家务,看看书报,听听无线电广播的犹太语节目,结结绒线。海伦买了点绒线,艾达给她结了件毛衣。到晚上弗兰克走了以后,艾达就到店堂里花点时间,把账目结算好,记在笔记本里,等莫里斯关了店门才一同离开。
掌柜跟他的伙计相处得很好。他们把活儿分定,轮流接待顾客。但是要等好久才来一个顾客。莫里斯上楼去打盹,也好把铺子暂时忘一下。他也劝弗兰克在下午歇一会,可以消磨白天的单调。弗兰克有点闲不住,终于也开始歇息起来。有时候他上楼到自己房里,躺在床上听无线电。通常,他在围裙外面披上一件外套,到这一带别的店铺里串串门。他很喜欢对面街上那个意大利理发师季安诺拉。这个老头最近死了妻子,成天坐在理发店里,甚至回家的时候已经过了很久,他还坐在那儿。他的手艺很高。弗兰克偶尔也上路易斯·卡普那儿去跟他闲聊,但是路易斯往往使他厌烦。有时他到肉铺去,就在莫里斯家隔壁,跟老板的儿子阿尔蒂坐在后间里谈天。阿尔蒂头发金黄,脸上皮色不太好,对骑马很感兴趣。弗兰克说,哪天他可能跟他一起去骑马,后来虽然阿尔蒂请过他,他却一次也不去。隔一阵他就到街角上那家酒吧间去喝一次啤酒。他喜欢那儿的侍者厄尔。可是每当伙计回到杂货铺门前,他总是高高兴兴地走进去。
他跟莫里斯一起待在后间的时候,他们花不少时间谈天。莫里斯喜欢弗兰克作伴;他爱听人谈陌生的地方,弗兰克就讲他在长期流浪中到过的一些城市和干过的各种差使。他早年有一部分时间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奧克兰度过的,可是其中大部分时间是在海湾对面旧金山的一家养育院里。他对莫里斯倾诉他童年的困苦。在养育院送他去寄养的第二户家庭里,男主人一直要他在金工车间里干苦活。“我还不满十二岁,”弗兰克说,“他只要逃得过人家的责备,就尽量拖着不让我上学。”
在那个人家住了三年,他逃跑了。“从此我就开始长期旅行。”伙计沉默了,搁在水斗上面架子上的那只钟滴答滴答地发出单调而沉重的响声。“我主要是靠自修的,”他最后说。
莫里斯也把祖国的生活情况讲给弗兰克听。他们很穷,刚好又碰上俄国对犹太人大屠杀。就在他即将被征调去沙皇军队服役的时候,他父亲说:“逃到美国去吧!”他父亲的一个朋友,也是犹太人,寄来了钱给他充旅费。可是他得等俄国人来征召,因为你要是在应征入伍之前离开当地,那你的父亲就会被逮捕,处罚金,受监禁。如果儿子入伍以后逃跑,那么父亲就可以不受罚,得由军队负责了。莫里斯和他父亲——一个卖黄油和鸡蛋的小贩,商量好,等他进了营房第一天就设法逃走。
就在那矢,莫里斯讲道,他告诉军士要到镇上去买香烟。他提心吊胆,但还是照他父亲吩咐做去。那个军士原先是农夫,一双发红的眼睛,胡子浓密的,发出一股烟草味,这时已经喝得半醉,批准他上街,但要陪他一起去,因为莫里斯还没穿上军装。那是九月里的一天,刚下过雨不久。他们沿着泥泞的道路走到镇上。在一家小酒店里,莫里斯买了香烟,也分给军士一点。然后,按照他先前跟父亲商量好的办法,他邀请军士跟他一起去喝伏特加。他想到自己担的风险,心里就抽紧了。他过去从不曾在小酒店里喝过酒,也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骗过任何人。军士一面连连往自己的杯子里倒酒,一面把他的生活经历讲给莫里斯听。他讲到他忘了去参加他母亲的葬礼,就伤心得哭了起来。他擤擤鼻子,随后伸出一个粗手指在莫里斯脸前晃着,警告他假如他打算溜,趁早放弃这个念头,除非他要找死。死掉的犹太人比活的更无足轻重。莫里斯顿时觉得一阵沮丧,对今后许多年的自由已经不存指望了。但是他们一离开酒店,在泥泞中步履艰难地走回营房去的路上,军士醉得昏昏沉沉,一再落在后面,这时他的希望复活了。莫里斯慢慢走着,军士随时用双手围在嘴边,一面喊他等一等,一面咒骂。莫里斯就等他。军士喃喃自语,他们俩得一起走,莫里斯毫无把握,随后会发生什么情况。接着,军士停下来,在路旁沟里小便。莫里斯假装等他,但却径自朝前走去,随时等待一颗子弹穿透他的脊背,把他打倒在泥地里,他的前途就和蛆虫结合在一起了。但是当时,仿佛被自己的命运攫住了,他开始狂奔,只听得喊声和咒骂声愈来愈大,红脸的军士挥舞着左轮,踉踉跄跄在后面追他。等军士赶到这条树木成行的道路打弯处——他最后看到莫里斯的地方,除了一个留黄胡子的农民在赶一匹拉着一车干草的驽马,那儿已经没有人影了。
他讲着这段往事就兴奋起来。他点了一支香烟吸着,并没咳嗽。可是当他一讲完,没有别的可说以后,一阵悲伤袭上他的心头。他坐在椅子里,显得又瘦小,又孤独。他在楼上待了那些日子,头发一天天长得更密了,连颈背上也长出厚厚一层毛发。他的脸也比先前消瘦了。
弗兰克思索着莫里斯才讲给他听的故事。那算得是他一生中耍的最大的花招,可他得到了什么呢?他从沙俄军队里逃走,来到美国,可是一旦陷在这个店铺里,就象是一条鱼在大油锅里。
“来到这儿以后,我想当药剂师,”莫里斯说。“我上了一年夜校,学代数,也学德语和英语。‘来吧,’有一天风对树叶说,‘跟我到草地上来玩吧。’这是我学过的一首诗。可是我没有耐心在夜校里待下去,因此在我认得我的老婆以后就放弃了读书的机会。”他叹了口气说,“不受教育,你就不可能有出息了。”
弗兰克点点头。
“你还年轻,”莫里斯说。“没有成家的青年无牵无挂。不要走我的老路。”
“我不会的,”弗兰克说。
可是掌柜似乎并不信他的话。伙计看着这个泪汪汪的老家伙为他打算,觉得不自在,心想他那么随便就施舍同情,但是我慢慢会习惯的。
他俩一起站在柜台后面的时候,莫里斯留神看着弗兰克,总想把艾达教过他的活指点他干得更好。而弗兰克把伙计该做的事情都做得很在行。这行买卖竟有人那么容易就学会,莫里斯仿佛觉得惭愧,于是就向他解释,就在几年前要当个杂货商满不象现在这么简单。那时候杂货商更象个技工,更象个手艺人。如今谁有必要替顾客把面包切成片?或者用勺子打一夸脱牛奶?
“现在样样东西都装盒、装瓶、装包。甚至硬干酪,几百年来一直用手切的,现在也切好了用玻璃纸包装。谁也用不着学什么本领了。”
“我还记得家用的牛奶罐子,”弗兰克说,“不过我们家差我去用它买啤酒。”
莫里斯说,牛奶不再零卖。倒是个好主意。“我就知道过去有些杂货商,把罐子沿面的奶油撇掉一两夸脱,再兑水进去,他们把这种兑水的牛奶照原价卖出去。”
他还告诉弗兰克他另外看到过的一些骗人花招。“有的杂货铺里,他们批进两种散装咖啡和两种桶装黄油,一种是低档的,一种是中等的,然后把中等的一半放在中等的罐子里,另一半就放在高档的罐子里。就这样,你要是买高档的咖啡或黄油,实际买到的只是中等货而已。”
弗兰克笑了。“我敢打赌,其中总有几个顾客再来的时候会说,高档的黄油味道确实比中等的好。”
“要骗人是容易的,”英里斯说。
“你干吗不从这些花招中挑它一两样试试呢,莫里斯?你的利润很薄啊。”
莫里斯惊奇地望着他。“我干吗要骗顾客的钱?他们骗了我没有?”
“要是办得到,他们会骗的。”
“做人老实,觉才睡得安稳。这比骗别人一个五分的镍币要紧得多。”
弗兰克点点头。
可是他照旧偷。他停上几天就又下手了,而且几乎是心安理得地干。有几次,偷窃使他感到痛快。口袋里揣着点零钱,心里才舒坦。当着犹太人的面偷他一块钱,那个滋味才美哩。他把钱偷偷塞进裤袋里去,手法巧妙得连自己也差一点要笑出声来。用这些钱,加上挣的工资,他买了一套衣服和一顶帽子,还给尼克的收音机配上新的真空管。他不时也通过打电话给他传递消息的萨姆·帕尔,下两块钱的赛马赌注。但是一般说来,他对花钱还是很审慎的。他在图书馆附近的一家银行里开了个小额储蓄账户,把存折藏在床垫底下。这笔钱留着以后用的。
他偷了钱感到兴奋,也因为他觉得自己给他们带来了好运。他确信,假如他不偷的话,买卖会重新清淡。他是在给他们好处,同时也使自己留下来帮他们不至于一无所得。拿人家这么一点小小回扣正好向自己证明,他也有东西可以给别人。何况,他打算有一天把他拿的钱统统还掉,不然他何必把一笔笔数目都记下来呢?他记在一张小卡片上,塞在鞋里。说不定哪天他把一张十元纸币押在冷门马上,赢到足够的钱来还清他捞的每一分脏钱了。
正因为这样,他自己也无法解释,一天天过去,他为什么偷了莫里斯的钱会觉得难受,而且确实感到难受。有时他成天暗自伤心,仿佛才埋葬掉一个好朋友而那座新坟始终萦绕在他心头。这种心情不是现在才有的,他记得多年前就曾经有过类似的情况。他一有了这种感觉,往往头就发痛,踱来踱去,喃喃自语。他怕照镜子,担心它会碎裂而掉进水斗里。他象上足了弦,弹簧一松,就会转上一个星期。他随时都会对自己勃然大怒。在这种日子,他最最难过,尽力想掩饰自己的心情而感到痛苦。然而,这样的日子结束得也很怪。就象一场风暴悄然停息,他心中的狂怒消失了,并且心情渐渐感到宁静。他对走进店里来的人,都心平气和,尤其是小孩,他白送饼干给他们吃。他对莫里斯态度温和,莫里斯对他也是如此。他对海伦充满着蕴藏的柔情,也不再爬通风井去窥看浴室里一丝不挂的她了。
也有这样的日子,他对一切都感到厌倦。他受够啦,简直到了顶。早晨下楼的时候,他想,要是铺子着了火,他会高高兴兴地出力使火烧得更旺。多少年来,莫里斯一天又一天老是侍候那么几个倒楣的顾客,看着他们用脏手指挑拣老是那么几样廉价食品,他们天天过着这种省吃俭用的生活,而他们一走,莫里斯又盼着他们再来——想到这些,弗兰克真要俯身到栏杆外去呕吐。生下来注定要把自己关在这样一口大棺材里,整天——这是千真万确的——除了出去买一份意第绪语报纸,连鼻子也不伸出去吸一口空气,这得是怎么样的人才行?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你就得是个犹太人。他们是天生的囚徒。莫里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有着极大的耐心,或者说极大的毅力,或者管它叫什么都行。这也足以说明纸品跑街艾尔·马库斯以及扛着两纸箱灯泡向一家家铺子推销的瘦子布赖特巴特两人的情况。
艾尔·马库斯——就是他,有一次低声下气地带着微笑,劝弗兰克不要陷在杂货铺里——年已四十六岁,衣冠楚楚,可是随你什么时候看到他,他的样子就象才吞了氰化物似的。他的脸色惨白,弗兰克从来没看到过比他更白的脸;你要是仔细看看他的眼睛,会叫你败胃。实情是艾尔患着癌症——掌柜偷偷告诉过弗兰克,人家认为他一年前就该进坟墓了,可是他却使医生都成了傻瓜,他活着——如果他那副样子你能算他是活着的话。他手头有着一笔相当可观的钱,但他不愿放弃工作。他照常一月一度来收预定纸袋、包装纸和纸盒的定货单。不管买卖清淡到什么程度,莫里斯总是设法准备一张小量的定货单等他来取。艾尔常常吸着一支没点燃的雪茄烟,在金属封面的粉红色账簿上潦潦草草记一两笔,然后逗留几分钟,聊聊天,他说话的时候眼睛远远望着别处;最后用手轻轻碰了碰帽沿,就动身到下一家去。人人都知道他的病情,有那么一两个老板还认真地劝他别再工作。可是艾尔带着歉意笑笑,把嘴里的雪茄拿下来,说道:“我要是待在家里,戴礼帽的家伙就会上楼来敲我的门。照我现在这样,那至少要劳他移动尊臀到处找我呐。”
至于布赖特巴特,据莫里斯说,九年前他还开着一家生意兴隆的商店,可是他的弟弟好赌,把这买卖输个精光,然后卷走银行里剩下的一点存款,还花言巧语地骗得布赖特巴特的老婆动了心,跟着他远走高飞了。这样,给他留下的只有一抽屉的账单,全是欠人的债,没有别人欠他的,还有一个不太聪明的五岁男孩。布赖特巴特破产了,他的债主把他剥夺得精光。好几个月他跟孩子住在一间又小又脏的带家具出租的公寓房间里,布赖特巴特根本没有心思出去找活干,年头又那么糟。他靠救济度日,后来才干小贩这个行当。他才五十出头,可是头发全白了,举止行动象个老头。他按批发价买进一些电灯泡,用晾衣绳捆着两纸箱灯泡,扛在肩上,天天脚登破鞋走上好几里路,朝一家家铺子里探头张望,大声叫着“卖灯泡”,音调凄怆。晚上回到家里,他还烧饭给他的海米吃。这孩子在职业学校里学做鞋这门手艺,只要有可能,他就随时逃学。
布赖特巴特第一次来到莫里斯这一带,走进铺子的时候,掌柜看到他一副疲劳的样子,就给他沏了一杯柠檬茶。小贩松掉肩上的绳子,把纸箱放在地上。到了后间里,他一声不响就把热茶一饮而尽,双手捧着茶杯取暖。除了别的烦恼以外,他又得了搔痒症,已经七年之久,痒得他半夜合不上眼,可是他从不诉苦。过了十分钟,他站起身来,向掌柜道了谢,然后把绳子套上他那发痒的精瘦的肩头走了。有一天,他把自己的身世告诉了莫里斯,两人都抽抽搭搭哭了起来。
他们的生活目标,弗兰克认为,就是为了受苦。谁肚子痛得最厉害,忍着不上厕所的时间最久,就是最出色的犹太人。无怪他们搞得他心烦意乱。
冬季折磨着海伦。她逃避它,躲在家里。她在家里把日历上十二月份的所有的日子都用叉叉扛掉,以示对十二月的报复。她不断想着,但愿纳特来个电话,可是电话又聋又哑。晚上她梦见他,觉得自己深深陷入了情网,如饥似渴地盼着他,只要他一招呼,只要她有勇气求他找自己,她就会欢天喜地跳到他那温暖洁白的床上去。可是纳特从没打过电话来。自从十一月初在地下火车里碰见他以来,她哪怕一眼也没见到过他。他就住在街角上——那里简直就象是天堂。于是,她用一支削得尖尖的铅笔,把还没过去的日子都当作过去了,一一划掉。
弗兰克虽然渴望着和她待在一起,却很少跟她讲话。他在街上时常碰到她。她咕噜一声打个招呼,就挟着书径自朝前走去,明明意识到他的眼光跟在她后面。有时在店堂里,仿佛存心和母亲过不去,她停下来跟伙计交谈一会儿。有一次,他突然提起他在看的那本书,这使她吃了一惊。他一直想邀她一起出去,但是从来也不敢开口。老太太的眼神里对他们的交往露出猜疑。他只好等着。大部分时间他在窗口注意地等候她。他端详她那神秘的脸容,觉出她内心的空虚,因而也加深了自己的空虚感,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到十二月,仍然毫无一点春意。每天她一醒过来,面对又一个酷寒、凄凉的日子而郁郁不乐。后来,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有个把小时寒意稍煞,她就出外散步。突然间,她对任何人的任何事情都宽宥了。吸一口近乎温暖的空气就够令人振奋的了。她又为活着觉得喜悦。但过了不久,太阳西沉,下起雪珠来了。她走回家去,心情沉重。弗兰克正站在萨姆·帕尔店门前冷落的街角上,她擦肩而过,好象根本没看到他。他难受极了。他要跟她好,可是一桩桩事情造成这样可怕的局面。他们一家是犹太人,他却不是。如果他跟海伦一起出去,她母亲会大发脾气,而且莫里斯也会发作的。海伦的举止行动(甚至在她看来非常孤独的时候)使他觉得,她在生活中打算追求某种巨大的目标,决非象弗·阿尔派恩那样的人。除了一段累得直不起腰来的经历以外,他一无所有。他还对她老头子犯过罪,而且昧着敏感的良心,一直在偷他的钱。无可奈何的事情竟会变得多么复杂啊!
要摆脱这种困难的处境,他发觉只有一条出路,立即放下他一直背着的思想包袱,向莫里斯承认自己是抢劫他的两个家伙之一。事情也真怪:抢一个犹太人,他并不真正感到懊悔;可是抢博伯这个犹太人,当时他也没想到会后悔,而现在他却懊悔了。那时他根本没在意,如果在意指的是预料到,料到还是料不到似乎都无关紧要的了,重要的是他现在的感觉,而现在他为这事觉得难过。海伦在附近的时候,他更加感到难过。
因此,首先得坦白承认——这事就象卡在喉咙里的鱼刺。那天晚上他跟在沃德·米诺格后面走进杂货铺,就有这种难受的感觉,早晚总有一天他不得不讲实话,和盘托出他参与干过的事,不管讲起来有多么痛苦,多么恶心。他觉得,早在他进杂货铺之前,在结识米诺格之前,或者甚至在他来东部之前,他就可怕地预感到这点。实际上,这一辈子他一直知道会有那么一天,他不得不对哪个可怜的家伙承认,自已是伤害过他或者出卖过他的人;也知道自己会两眼望着地,用充满羞愧的声调说出这番话来。这个想法一直在他心头折腾,或者说,象是一种他无法唾弃的渴望,一种可憎的必要,非得把过去的一切——因为过去的一切全是错的——一吐为快;从他身内清除干净,换取一点恬静,一点安心;好换一个开端,把至今还散发着奇臭的过去的开端换掉——趁这种臭味还没窒死他之前改变他的生活。
十一月的一天上午,倾诉的机会当真来了,当时他跟莫里斯两人单独坐在后间,他喝着犹太人给他煮的咖啡,心头涌起一阵冲动,就在现在,立即把全部倒出来。他使尽浑身力量准备开口,却象要跟自己的一生一刀两断,彻底决裂,心头燃起一阵恐惧,害怕一旦把做过的坏事说开了头就停不下来,直到把自己抹得一脸黑,因而他只是匆匆忙忙地告诉他几件说明他过去的生活多么荒唐混乱的事情。本来要讲的话,一句也没提到。他打动了莫里斯的同情心,也多少感到一点满足,但是不久想要倾吐的需要又回来了,他发觉自己在唉声叹气,而唉声叹气根本不等于讲话。
他竭力想使自己相信,没对掌柜吐露得更多,是聪明的。够了就是够了。何况,犹太人有多大的权利听取坦白招供呢?他一共才分到七块五毛,而且早就放回现金出纳机的抽屉里了。至于犹太人头上挨的几家伙,那是沃德下手的;而自己跟沃德来,也是出于无奈。就算是自愿来的,但是最后发生的事情,决不是他愿意做的。这些都一点也不值得考虑的吗?再说,他也求过那个恶棍不要伤害谁;后来那家伙又要动卡普的脑筋——当初他们本来就想抢他——弗兰克也没理睬。这表明他存心以后要做个好人,是不是?归根结蒂,在寒风中瑟缩地等在附近替莫里斯拖牛奶箱的,是谁?犹太人在楼上卧床养伤时期,一天十二小时工作得屁股也磨破的,又是谁?甚至现在又是谁使他在那小小的耗子窝里不致饿死的呢?所有这些加起来,总也有点儿意义的吧!
他就是这样想法说服自己的。但是这番道理起不了多久作用,他很快又在为怎样才能洗刷掉过去的作为而苦恼着。他早晚要招认一切——他对自己许下心愿。如果莫里斯接受他的辩解和郑重道歉,那就把继续前进道路上的拦路石搬掉了。至于他现在从现金出纳机里偷的钱,他下了决心,一旦把抢劫的事情向掌柜兜底讲清以后,他同时就开始用自己的工钱和银行里的几块存款(也就是他拿的钱)陆续还进抽屉里去,这事情就这样弥补吧。虽然这样并不等于说,海伦·博伯就此会爱上他——可能发生完全相反的情况,但如果她当真爱上他的话,他心里也会好过些。
他一有机会就要对掌柜说的话,早就记在心里。一天,他们俩在后间里谈天的时候,他又象以前那样开始讲,他的生平主要是由许多错过的机会组成;有些机会大有成功的指望,他至今都忘不了。在经历了各种原因——大多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不幸挫折,千方百计想摆脱而往往未遂,他总是后悔莫及。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他也就认输而安心当起浪荡汉来了。他流落街头,碰上好运就在地窖里度日,空场上过夜,从垃圾桶里捡点连狗也不愿吃、甚至吃不下去的东西充饥。衣着也是找到什么就穿什么,走到哪里就在哪里睡,什么都吃。
按理这样的生活会把他整死的,他却活了下来,胡子拉碴,浑身一股味儿,勉强挨过一年四季,不存任何希望。这样度过了多少岁月,自己也说不上宋。谁也不管这笔账。可是有一天,当他钻进某个窝里躺着的时候,他想到一个怪念头:自己其实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从狂想中突然领悟,他所以过这样的生活,只因为他以往不知道自己天生要干一番大事,注定要过截然不同的大好日子。在这一刹那之前,他从没想到这点。过去他一直认为自己只是寻常之辈,但是就在这个地窖子里,他恍然大悟,自己想错了。他的运道一直这么坏,原来是因为他对自己究竟是个怎样的人缺乏正确的认识,还把全部精力花在做那些错事上。于是,当他考虑今后该干什么的时候,他产生了另一个强烈的念头:他天生是个罪犯。过去他也曾一再拿这种想法来嘲弄自己,可是现在这个念头攫住他牢牢不放。靠犯罪,他可以转变运道,闯荡一番,过王子一样的生活。他一想到抢劫,拦路行凶——必要的话,就杀人——就快活得浑身战栗,因为他一直渴望自己发财,让人受苦,而每一个暴力行动都有助于满足他这一渴望。一个人如果认为自己在一生中能干一番不同寻常的大事,就比没有远大理想的可怜虫,有着更多的成功机会——弗兰克有了这样的信念,觉得无限痛快。
于是他放弃了在地窖之类附属建筑里度日的生活方式。他又开始工作,租到一间房,积了点钱,买了一支枪。然后他来到东部。他估计,到了东部就能照他想的方式生活——那儿有钱,有夜总会,也有姑娘。在波士顿游来荡去窥伺机会,也不知道从哪儿着手才好;这样过了一个星期,他跳上一列驶往布鲁克林的货车。到了那里才两天,他结识了沃德·米诺格。一天晚上,他们两人在打弹子,沃德狡黠地觉察出他身上有枪,就出主意要他一起抢劫。弗兰克欢迎这个想法,这总算是一个开端,可是他嘴上却说要再考虑一下。他去到科尼岛。坐在海滨木板道上,正为自己该怎么办在发愁,这时他产生一种恼人的感觉,有人在监视他。他转过身去,原来是沃德·米诺格。沃德坐下来对他说,他打算抢的是个犹太人,于是弗兰克就同意跟他一起去。
但是,到了要作案那天晚上,他发觉自己紧张。在车上,沃德察觉了,骂了他一通。弗兰克想,他一定得硬挺下去。他们俩把手绢围在嘴上,走进杂货铺,这时整个主意似乎变成毫无意义的了。他觉得自己再也不愿去想这个主意。他已经不愿实现他的犯罪计划了。他灰心丧气,简直有点喘不过气来。他真想冲到街上去,走得无影无踪。可是他又不能让沃德一个人留在那儿。在后间里,由于刚才看到犹太人满头是血,心里作恶,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生平最严重的错误,最难洗刷的错误。就这样,他的短暂的作恶生涯结束了,又一个想入非非的梦破灭了,他陷入挫败的纠缠中。他打算有一天要把这一切都告诉莫里斯。他对这个犹太人有充分的了解,断定他会宽恕的。
可是有好几次,他想象自己反而把这一切告诉了海伦。他想干一点好打开她的眼睛、让她认清他的真正为人的事情。但在杂货铺里,谁当得了英雄呢?告诉她得要点勇气,而勇气是不简单的。他仍然觉得,自己应该有比较好的命运。只要他做对一回,仅仅一回,在适当的时间做了适当的事,他就会有较好的命运。也许他会求她听自己倾诉,只要他们能一起待上一段够长的时间。起初她可能会觉得窘,但他一开始告诉她自己的身世,他肯定她会听到底的。这以后呢——谁知道?跟姑娘打交道,你只消开个头。
可是伙计冷静地反省一下以后,看清自己的思想方法完全是感情用事——他生性是个易动感情的意大利人后代,他知道自己又在悠悠忽忽地做梦了。向她承认抢过她的老头子以后,他还能指望对她有什么机会呢?因此,他觉得最好还是保持沉默。同时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偷偷向他袭来,如果现在什么也不讲,不久后他要吐露的往事就会比现在更丑。
圣诞节才过,在一个满月的夜晚,弗兰克身穿新衣匆匆赶往图书馆去,那儿离杂货铺约莫隔十多条马路。这家图书馆是由一座仓库扩建成的,里面灯光明亮,架上放满图书,在寒冬腊月的夜里散发出温暖的气息。后面摆着几张大阅览桌。这是一个好去处,从寒气中进来的人都感到怪舒适的。他猜得真准,海伦不久也来了。她头上裹了块红羊毛围巾,一端披在肩头。他正坐在桌边看书。她随手关上门就看到他了;这点他也晓得。以往他们在这儿匆匆碰到过。她一直想知道他在看什么书。一次她走过他身旁,从他肩头瞟了一眼。她原以为是本《通俗力学》,谁知却是一本谁的传记。今晚上,她在书架之间来回走动的时候,跟往常一样她知道他的眼睛在盯着她。一小时以后,她起身走了,他发觉她朝自己的方向偷偷投来紧张的一瞥。弗兰克站起来,办好借书手续走出图书馆。他赶上她时,她已经走了半条马路。
“月亮好大。”他伸手去摸帽子,想表示敬意,尴尬地发觉根本没戴。
“象要下雪,”海伦回答说。
他扫了她一眼,看她是不是在开玩笑,然后望望天。天上,一片云也没有,月光如水。
“也许是吧。”他们走近街角的时候,他说,“要是你高兴,我们可以到公园里去散散步。”
她听到这个建议,不禁哆嗦了一下,然而怯生生地笑了笑,转过路口,在他身旁走着。自从那天晚上他叫她下楼接了个没有声音的电话以来,她简直没跟他讲过一句话。究竟是谁打来的,她永远也不会知道。而这件事至今还叫她摸不着头绪。
他们一路走着,海伦对他不止是恼恨,简直是生气。这种情绪的来由,她心中有数——她母亲把所有的非犹太人都看作危险人物;因此他和她在一起,就构成潜在的罪恶。他那紧盯着的目光一直逗留在她身上,这使她恼火,因为她察觉,他看到的决不止他偶尔给人截住的眼光里所显示出来的那一点。她竭力想克制自己对他的厌恶,给自己解释说,如果她母亲把他当仇敌,那也不是他的过错,他一直盯着她看,那至少表示他看到她有点动人的东西,否则他为什么要看呢?一想到自己的寂寞生活,她光凭这点也得感激他。
不快的感觉过去了,她谨慎地抬头瞥了他一眼。他毫不显眼地在月光下走着,一点不知道她对他的反应。就在这时,她觉得——这样的想法她从前也有过——他可能有着不少她想象不到的长处。她感到惭愧,他帮了父亲的忙,她却从没向他道谢过。
在公园里,月亮显得小了些,就象是皎洁的天空中的一个漫游者。他谈论着冬天。“真好玩,你刚才提到雪,”弗兰克说。“我在图书馆里正好在念圣方济各的传记。你一提到雪,我就想起那个故事,讲方济各冬夜醒来,问他自己,当僧侣这桩事他做得对不对。他想,我的上帝啊,假如我碰上哪个美好的年轻姑娘,跟她结了婚,到现在我不就有了妻室儿女了吗?这样一想,他难过得再也睡不着了。他从草铺上爬起来,走出教堂,也许是寺院,反正离开他待的地方。地上盖满雪。他堆了个雪人,是个女的,就说,‘喏,这是我的妻子。’然后他再用雪堆了两三个小孩。接着,他吻遍每个雪人,就走进屋里又在草上躺了下来。他感到痛快得多,就此睡着了。”
这故事使她既惊奇,又感动。
“你才在书里读到这个故事吗?”
“不是的。我从小就记得这个故事。我一肚子都是这一类的故事,自己也不知道什么道理。我从前住的孤儿院里,有个神父常讲这些故事给孤儿听,我猜想大概就此记住了。非但没忘,还常常毫没来由地从我思想里冒出来。”
他刚理过发,又穿上新衣服,简直认不出他就是穿她父亲的那条宽大的裤子的伙计,在他们家地窖里睡过一个星期的人。今晚上,他象是个她从未见过的人。他的衣着显得大方,模样看起来也不讨厌。他脱了围裙似乎年轻了。
他们走过一张空着的长椅。“咱们坐一会儿,好吗?”弗兰克说。
“我愿意再走走。”
“抽烟吗?”
“不。”
他点了支烟,然后赶上她。
“今儿晚上天气可真不错。”
“我要谢谢你帮了我父亲的忙,”海伦说,“你心肠真好。这话我早该说了。”
“谁也不用谢我。你父亲给过我好处。”他觉得不大自在。
“不管怎样,别干杂货买卖。这一行是没有前途的。”
他嘴角带着微笑喷了口烟。“大家都这样劝过我。你不用担心,我的梦想才大呐,不会钉在杂货铺里的。不过是暂时的工作。”
“这不是你的老本行吗?”
“不是的。”他决心老老实实。“我是在喘口气,歇一歇,你可以这么说。我一开始就走错了路,现在不得不改变走的方向。我在你父亲铺子里落脚,完全是碰巧,等我打算好下一步,我不会再待下去的。”
他记起自己曾经考虑过向她坦白,但是时机还不成熟。反正你既能以陌生人的身份坦白,也能以朋友的身份坦白。
“我差不多样样事情都试过,”他说,“现在得选定一样干下去。老是这样变个不停,我可腻了。”
“你现在从头来起,不嫌太晚了一点吗?”
“我才二十五岁。开始得晚的人,有的是。我在书里看到过还有更晚的呐。年龄算不得什么。它不会使你赶不上别人。”
“我没说过会。”走到第二张空椅子边,她停了下来。“你要是高兴,我们可以在这儿坐一会。”
“行。”弗兰克用手绢把座位抹了抹,才让她坐下。他递烟给她。
“我说过我不抽烟的。”
“对不起,我还以为你在散步的时候不想抽。有的姑娘不喜欢这样。”他把烟收了起来。
她看到他手上拿的书。“你在看什么?”
他把书拿给她看。
“《拿破仑传》?”
“是的。”
“干吗看他的传?”
“为什么不该看——他是个伟大人物,是不?”
“还有别的伟人比他更出色。”
“关于那些人的书我也要看的,”弗兰克说。
“你书看得很多?”
“对的。我很好奇。我想知道人家为什么发挥作用。我想知道,他们那么行事,道理在哪里。你可懂我的意思?”
她说她懂。
他问她在看什么书。
“《白痴》。你知道这本书吗?”
“不知道。讲什么的?”
“是一部长篇小说。”
“我宁可看真人真事,”他说。
“这书讲的也是真事。”
海伦问,“你是中学毕业生吗?”
他笑了。“当然是的。这个国家的教育是免费的。”
她臊红了脸。“我问得好蠢。”
他赶紧说,“我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我没当它是开玩笑。”
“我在三个州里上过中学,最后还是在晚上——在夜校里念完的。我计划过进大学深造,可是遇到一个我舍不得放弃的差事,这一步可就走错了。”
“我得帮我母亲和父亲,”海伦说,“所以也没能上大学。我在纽大夜校部选课——大都是文学课——加起来差不多学满一年的学分。可是晚上念书可真苦。我不满意自己的职业,还想在白天全部时间上学。”
他把烟蒂弹走。“即使我这样的年龄,我最近还一直在想上大学。我认得一个人,他就上成了。”
“你愿意上夜校吗?”她问。
“说不定,也许白天上,只要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比如通宵服务的自助餐厅等地方。我才提到的那个朋友就是这样办的——在一个地方当副经理什么的。过了五六年,他从工学院念毕了业,现在赚的钞票成堆,跑遍全国,到处工作着。”
“要这样念书,可真辛苦——非常辛苦。”
“钟点安排得确实够呛,可是你慢慢会习惯的。你手上有了值得做的事情,睡觉就是浪费时间。”
“晚上念书得念好几年呐。”
“时间对我来说不算个什么。”
“对我可重要哩。”
“照我想,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办到。我一直在回想自己得到过的各种机会。我脑子里始终存着一个想法——不要老缠在一桩事情里,因为很可能别的事你能干得更好。正因为这样,我到眼前为止从没在一个地方安顿下来过。我一直在摸索情况。我至今还有着一些非常美好的志向,盼望能实现哩。要达到目标,现在我才明白,第一步就得受到好的教育。过去我不是那么想的,可是我越活越相信这点。现在这个想法始终留在我头脑里。”
“我一直认为这样,”海伦说。
他又点了一支烟,随手把点过的火柴扔掉。“你干什么工作的?”
“我当秘书。”
“你喜欢吗?”他眯着眼抽烟。她感觉得出来,他是知道她不喜欢自己的工作的;她疑心他是从她父母那儿听来的。
过了一会儿,她答道:“不,我不喜欢。这份工作单调得很。成天要跟人打交道,有些人要是能不照面,我就会快乐得多。我指的是那些推销员。”
“他们都不懂礼貌,对吗?”
“他们噜苏得很。我想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什么社会工作啦,或者教书啦。我现在做的事,没给我有什么成就的感觉。五点钟一到,终于我可以回家了。好象我就是为了这一点而活着。”
她谈到她的例行公事,过了一分钟,她发觉他没有注意听。他眺望着远处沐浴在月光里的树木,绷着脸,发亮的眼睛朝着别处。
海伦打了个喷嚏,就解下围巾来紧紧地裹在头上。
“我们可以走了吧?”
“等我抽完这支烟。”
胆大得少有,她想。
在幽暗的光线下,他的脸显得很敏感,尽管鼻梁上有着断痕。什么事情使得我那么容易发火?她先前对他的看法错了,那只能怪她自己,那是长期不跟别人来往的结果。
他粗声粗气地吸了口长气。
“你怎么啦?”她问。
弗兰克清了清嗓子,但是声音还带点嘶哑,说道:“没什么。只不过我在望着月亮的时候,猛地想起了一点事儿。一个人的思想往往会如此,这你也知道。”
“大自然引得你思考了?”
“我喜欢天然景色。”
“我就是为了这个缘故常常散步。”
“我喜欢夜晚的天空。在西部,你可以看到更辽阔的天空。这儿的天空太高了,高楼大厦也太多了。”
他用脚跟把烟蒂碾碎,然后疲惫不堪地站了起来,就象一个和青春告别了的人。
她站起来跟他一路走去,对他产生了好奇心。他们头顶上,月亮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找不到归宿似的移动着。
他们一路走着,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随后他开了腔,“我很想告诉你刚才我在想些什么。”
“你不一定要告诉我。”
“我要说,”他说,“刚才我开始回想起我曾经在那里工作过的一个跑江湖的杂耍班子。那时我才二十一岁光景。我一找到这份工作,就爱上了一个演杂技的姑娘。她的身个子有点象你——属于苗条的一类。我觉得,起初她对我并没有好感。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她认为我不是个正经人。你要知道,这姑娘有点儿难以捉摸,动不动发脾气,心里搁了一大堆事不肯对人讲。有一天,我们谈起来,她告诉我她要当修女。我说:‘我看这对你不合适。’‘你了解我什么?’她说。我没对她说,其实我善于了解人,我虽然说不出道理来,我猜想有些本领你一生下来就有的。整个夏天,我不知怎么搞的,爱得她入了迷,她却连看也不看我一眼,可是我也没见她跟别人一道出去。‘是不是因为我的年龄关系?’我问她。‘不是的。可是你缺少生活经历,’她回答我。‘但愿你能看出我内心经受过的一切,’我说,但是我拿不准她信不信我的话。从此我们的往来就限于象这样的谈话。我明知没法约她出去玩,隔一阵总还是约她一次,但从来没约成。‘放弃了吧,’我对自己说,‘她只对自己感兴趣。’
“转眼快到秋天,简直闻得到换季的气息了,一天早上,我对她说,演出一结束我就准备走。‘你上哪儿去?’她问我。我说我要去找更有意义的生活。她听了什么话也没回答。我说,‘你还想当修女吗?’她脸红了起来,转过头去眼望着别处。然后她回答说,她已经不再那么肯定了,我看得出她改了主意。可是我并没蠢得认为这是由于我的缘故。现在想起来倒恐怕真的是为了我,因为我们俩的手无意中碰在一起,我看到她望着我的那副神情,真是连喘气也困难。我的天哪,我想,我们两人恋爱上啦。我对她说,‘心肝儿,今晚上散了戏,在这里等我。我们去找个两人可以待在一起的地方。’她说好的。离开前她还匆匆吻了我一下。
“就在那天上午,她开了她老头子的那辆破汽车,到邻近的镇上去买一件她在铺子橱窗里看到过的衬衫。在回来的路上,天下起雨来了。确实的经过,我不知道。我猜想她没看清弯道或者什么的,从路上飞了出去。那辆车子冲到小山底下,她的颈骨摔断了。……事情就这样结束。”
他们默默地走着。海伦很感动。但是为什么要提这件伤心事?她心里在琢磨。
“我听了非常难过。”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
“真是太惨了。”
“好事轮不到我。”
“生活可以从头开始的。”
“我的运道一直是老样子。”
“开始实现你的受教育计划吧。”
“看来大概我也只有这桩事好做了,”弗兰克说。
他们的眼光碰上了,她感到自己的头皮发麻。
随后他们就离开公园回家。
到了黑沉沉的杂货铺门口,她急匆匆说了声晚安。
“我还要在外面待一会儿,”弗兰克说。“我喜欢赏月。”
她上了楼。
她躺在床上回想他们这次散步,拿不定他讲到自己的志向和上大学的计划这番话究竟有多少是值得相信的。可是他这些话给她的印象再好也没有的了。至于他讲到那个“身个子有点象你的”卖艺姑娘的悲惨故事,目的又是什么呢?他把卖艺姑娘和谁混在一起了?可是,这个故事他讲得那么简单,看不出他有博取她同情的企图。也许这是一段真实的往事,因为他正好感到寂寞,才回想起来的。她自己也有不堪回首的月夜往事。她揣摩弗兰克的为人,竭力想看清他的真面目,结果只看到一个模糊的形象;眼神中流露出贪婪的杂货铺伙计,原先的杂耍班雇工,未来的严肃的大学生,大有前途的人,都叠印在一起。
快要入睡的时候,她觉出他存着把她卷进自己生活中去的欲望。她以前对他怀有的厌恶又回来了,可是没费多大劲就把它驱走了。这下她完全清醒了。她感到遗憾,既不能从墙上的窗口看到天空,又不能望到下面的街道。在雪白的月光下,他在把谁幻想成自己的妻子呢?
杂货铺的营业额继续上升,尤其是在圣诞节和新年前后。十二月的最后两个星期里,莫里斯的平均营业额达到极为少见的一百九十元之多。艾达对买卖突然兴隆有她的一套新见解,那是因为隔几条马路的地方新盖了一幢公寓,搬来了房客;再加她听说施米茨对店铺照顾得也不象先前那样周到了。打光棍的老板做起事来往往忽冷忽热。这些事情莫里斯也不否认,但是他认为运道好转大部分应该归功于他的伙计。顾客们喜欢弗兰克的道理他觉得很明显;所以他们又把他们的朋友带来了。于是,掌柜又够开支了,再加省吃俭用一点,甚至还付清了一些拖欠已久的债务。弗兰克倒认为买卖有起色是理所当然的。掌柜一向怪不好意思地只给他区区五块钱,现在为了答谢他,打算增加一点,但为了谨慎起见,决定先看看照例是淡季的一月份买卖是否继续增加再说。即使他每星期经常能进账二百元,由于利薄,他也很难供养一个伙计。他们每周至少要有二百五十或三百元营业额才行,而在市面好转之前,这是绝不可能的。
由于情况好了些,莫里斯要海伦把她辛苦赚来的二十五元多留一点给自己;他说,她现在一定要留十五元,还说如果买卖能保持现在这样,他也许不再需要她的帮助了。他希望如此。一星期有十五元可以花在自己身上,海伦高兴极了。她非常需要买双鞋,也该添件新大衣了——现有的那件比破布好不了多少,还要买一两套连衫裙。她还想存一点钱,以后好付纽约大学的学费。。对弗兰克,她跟她父亲有同感,亏得他,他们才转了运。想起那天晚上他在公园里谈到他的志向和读书的愿望,她觉得他总有一天会如愿以偿,因为他显然不是一个寻常的人。
他经常到图书馆去。几乎每一次海伦去那儿的时候,她总看到他坐在阅览桌前,面前摆着一本打开的书。她不知道他是不是一空下来就到图书馆里看书。她为此敬重他。她自己平均每星期来两次,每次只借一两本书,因为换借图书是她不多几样乐趣之一。就在她最寂寞的时候,她也喜欢跟书作伴,尽管她有时候为了有那么多可看而没看过的书,常常觉得丧气。经常遇到弗兰克,她起初感到不自在:他一直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可是,图书馆终究是图书馆;他来这儿,跟她一样,无非为了满足某种需要。她想,正因为他寂寞,他才念很多书,就象她自己那样。他告诉了她那个卖艺姑娘的故事以后,她就这样想了。她的不自在慢慢也就消失了。
她一离开,他照例也走了。尽管这样,每逢她想独自走回家去,他从不打扰。有时她步行,他搭电车回去。有时候她搭电车,看到他步行。但是,只要天气不太坏,他们通常总是一同回家,有几回还弯进公园去。他又告诉了她很多有关自己的事。他的身世跟她的大部分熟人都不一样。她羡慕他到过那么多地方。她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完全象她父亲,给他的铺子和两人的生活习惯限制着。莫里斯几乎从不走到街角以外的地方,除了极为难得的几回,大都是去归还顾客忘在柜上的东西。伊弗雷姆生前,他们姊弟俩还是孩子的时候,她父亲老爱在星期天下午到科尼岛去游泳,逢到犹太节日,他们有时去看一场意第绪语的戏,或者搭地铁到布朗克斯去拜访犹太同胞。自从伊弗雷姆死后,多少年来莫里斯哪儿也不去。她也是这样,当然出于不同的原因。腰无分文她能上哪儿去?她兴致勃勃地在书本上读到那些遥远的地方,却一直在家门口消磨日子。她真想去查尔斯顿、新奥尔良、旧金山等等耳闻已久的大城市玩玩,可是她几乎从没走出曼哈顿区。她听弗兰克谈到墨西哥、得克萨斯、加利福尼亚之类地方,重又意识到自己的天地小得可怜:除了星期日,每天搭布鲁克林一曼哈顿线地下火车来回于自己的家和三十四街之间。除此以外,一星期两个晚上去图书馆。到了夏天,一切照常,只有很少几次例外,在假期里偶尔到曼哈顿海滩去玩玩,再有就要碰上好运,到莱维森体育场去听一两次音乐会。她二十岁那年,有一次实在累坏了,她母亲坚持要她去新泽西州一个星期,参加一次收费低廉的成人野营会。在这之前,还在中学里,她曾经在周末和美国史班上的同学到首都华盛顿去参观过政府大厦。在广阔的世界上,她只走得那么远而已。钉死在她过了整整一辈子的地方,那真是罪过。他讲的经历使她忍不住想要去旅行,见世面,享受人生。
一天晚上,在公园里的一个僻静所在,那儿离树木成行的广场很远,他们俩坐在长椅上,弗兰克说他铁了心要在秋天上大学。海伦听了很兴奋,接连好几小时一直在想这桩事,想到他可能选读的各种有趣的课程,也羡慕他在班上可能遇到的许多值得结识的人以及学习中得到的乐趣。她想象他穿着整洁的服装,头发剪得短短的,也许断了的鼻梁也矫正了,操着更加规范的英语,爱好音乐和文学,研究政治、心理学、哲学,懂得越多就越想钻研,越来越成为对人对己更有用。她想象自己被他邀请去参加校园里演出的音乐会或戏剧,会上还碰到他大学里的朋友们——那些大有前途的人。散场后,他们在黑沉沉的夜色中穿过校园时,弗兰克指给她看那些他在里面听名教授上课的大楼。也许只要她合上眼,她就能看到奇迹中的奇迹,有一天海伦·博伯在这儿注册上学,不再是在晚上匆匆赶来,东拼西凑胡乱选修一两门课程,然后到下一天早晨再赶回利久斯皮尔开的路易斯维尔内裤胸罩商店。至少他使她做好梦。
为了帮助他作好上大学的准备,海伦劝他念几部好小说,几部名著。她希望弗兰克会喜欢读长篇小说,能象她那样从中得到乐趣。因此她借了《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和《罪与罚》。这些书的作者他几乎都没听说过,她却说全是值得一读的。他发觉,她在摸弄这三部书中任何一部的发黄了的书页时,仿佛毕恭毕敬捧着万能的上帝的著作。照她所说,你似乎能从这里面读到非读不可的内容——人生的真谛。弗兰克拿着三部书回到他的房间里,为了躲避从窗缝中透进来的寒气,裹了条毯子蜷缩着,就这样踏上了艰难的历程。这些故事不容易钻进去,书中的人物和地方都是他前所未闻的,名字也都古怪得难以记住,有些句子实在疙瘩,他念了后面,忘了前头。离奇的情节构成一片丛莽,他在里面磕磕绊绊前进着,开头的部分就便他非常恼火。他睁大眼,望着那些字,一个又一个小时过去了,没念多少,只好另换一本,然后再换第三本,终于气呼呼地把它们撂在一边。
既然这几部书海伦都念过,并且非常重视,他却念不下去,岂不丢人,于是他从地板上捡起一本,重新念起来。他硬着头皮念了开头几章以后,慢慢就阅读得顺当了。他对书中人物的生活也产生了兴趣——他们或多或少都是受损害的,有的甚至死掉。起初弗兰克断断续续,后来不知怎的竟然如饥似渴地念着,没过多久就把三本书读完了。他开头读《包法利夫人》,还感觉几分好奇,读到最后,他觉得非常扫兴,厌恶,浑身冰冷。他不懂为什么有人要写这样的娘们。不过,对于事情发展到后来她除了一死就别无出路,他也替她感到几分难过。《安娜·卡列尼娜》就比较好些,这个女人有趣得多,在床上想必更妙。他真不愿她最后卧轨自杀。虽然弗兰克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既可以拿起来一读,也不致爱不释手,但是读到列文在树林里想到上吊以后那场突然攫住他整个身心的深刻变化,他大为感动。至少他是要活下去的。《罪与罚》使他反感,却也使他着迷。书中所有的人物一开口就要为自己的某种弱点、毛病或者罪行而忏悔一番。大学生拉思科里尼柯夫的悲惨遭遇使他感到痛苦。弗兰克起初认为他一定是个犹太人,等到发现他不是的时候,觉得很出意外。书中某些段落他读了虽然感到激动,却产生有人把他的脸按在阴沟污水里的感觉;另一些段落使他好象接连醉了一个月似的。他喜欢书中的妓女索尼娅,读完以后好几天还一直想念她。尽管这样,他为自己终于看完这本书而高兴。
后来,海伦建议他再念几部这三位作家写的其他作品,好加深对他们的了解。他推说自己对念过的几本是否理解也没有把握。“我肯定你是理解的,”她答道,“要是你对书中的人物了解的话。”“我倒是了解的,”他咕噜一声。为了讨好她,他又勉强啃完两厚本,读的时候,绷着脸,眉头紧锁,眼睛里露出恼火的光芒,嘴里不时有股恶心的感觉;可是一读完,他往往感到几分宽慰。他真不懂,在这种人类的苦难中,海伦能找到什么满足。他还怀疑,莫非她知道自己曾经窥看过她洗澡而存心用这些书来惩罚他。但是接着他觉得这是不大可能的。不管怎样,他一直无法排遣这个念头:有人在非做不可时,因为对做什么迟疑不决而就此潦倒,他还被这样一个念头折磨着:一个人做了一件错事,多么容易就毁了一生。从此以后,任凭他怎样补过也无济于事,只好永远受罪。有时候,伙计深夜坐在房间里,一双冻红的手僵硬地捧着书,戴着帽子仍然冻得头皮麻木,突然间毫无来由地产生一种古怪的感觉,他不是在念手里的书本,而是在念自己的身世。这种感觉最初使他精神振奋,后来却使他非常灰心丧气。
一次雨夜,海伦打算到楼上弗兰克的房间里去,把她不愿接受的礼物退还给他,她还没来得及走,电话铃响了,艾达匆匆赶到过道里来叫她下去。这时弗兰克在自己房间里,躺在床上眼望着雨打的窗子,听到她下楼的声音。海伦进去的时候,莫里斯正在店堂里接待顾客,她母亲坐在后间里喝茶。
“是纳特打来的,”艾达低声说,端坐不动。
妈妈一定在跟自己说,她不会留神去听的——海伦想。
她的第一个感觉是,她不愿跟这个学法律的学生讲话,可是他的声音是热情的,就他来说,这表示他作了非同一般的努力。在这样的雨夜,热情的声音毕竟是热情的声音。她能轻易地想象出他对着电话机讲话的那副神态。她真希望他在十二月里就打电话给她,那时她非常想念他;而如今她又意识到自己心中对他存着无法解释的冷淡。
“谁也看不到你,海伦,”纳特第一句话就说,“你到哪儿去了?”
“噢,我一直在呀,”她说,竭力想掩饰嗓音里的颤抖。“你呢?”
“你讲话那么拘束,身边有人?”
“说对了。”
“我早猜到是这样。那就让我爽爽快快地讲清楚。海伦,真是很久了,我想见见你。这个星期六晚上我们去看场戏,你说好吗?我明天进城顺路可以去买票。”
“谢谢你,纳特。我不想去看。”她听到她母亲在叹气。
纳特清了清嗓子。“我真想知道,一个人连起诉书里控告他犯的什么罪也毫无所知,他该怎样替自己辩护呢?我究竟犯了什么罪?仔细给讲讲清楚。”
“我不是律师,提不出起诉书。”
“那就算它是原因吧——又是什么原因呢?一会儿我们很亲近,一会儿撇下我孤零零留在岛上,手里拿着帽子。我究竟干了什么啦?请你告诉我。”
“我们不谈这个问题。”
这时艾达站起来,走进店堂,随手轻轻掩上门。谢天谢地,海伦想。她压低了嗓音,他们就不会从夹墙窗口听到她讲的话了。
“你这姑娘真怪,”纳特说。“你还用过了时的标准来看待某些事情。我一直对你说,你对自己压制得太厉害。这年头谁还有火热和沉重的良心?二十世纪的人比较自由了。原谅我这样说,可全是实话。”
她臊得脸红了。他看得多么透彻。“我的标准就是这样,”她答道。
“要是人人对生活中发生的美好时刻都感到后悔,”纳特争辩道,“那么人的生活会变成怎么个样子?活着还有什么诗意?”
“你那么愉快地谈论这样的题目,”她怒冲冲地说,“希望你身边没有别人才好。”
他的声音显得沮丧、委屈。“当然没有。海伦,我的天啊,你把我看得多么低下呀I”
“我这儿是怎么情形,早跟你讲过。我母亲一分钟前还在房间里。”
“对不起,我忘了。”
“现在不在了。”
“我说,姑娘,”他亲切地说,“电话上不是谈论我们私人关系的地方。我马上到楼上来找你,好吗?我们总得通情达理地取得谅解才行。我并不是十足的蠢猪,海伦。请允许我坦率说一句,你不同意有那种事,那是你的权利。你不同意就是,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做朋友,过一段时间一同出去玩一次。让我上楼来和你谈谈。”
“另外找个时间吧,纳特,我现在有事。”
“什么时间?”
“另外找个时间吧,”她说。
“好吧,”纳特亲切地说。
他挂断电话以后,海伦还站在电话机旁边,心里纳闷,究竟自己做得对不对。她感觉到做得不对。
艾达走进厨房来。“他要干吗?——我是说纳特。”
“就只谈谈。”
“他约你出去?”
她承认了。
“你怎样回答他的?”
“我说另外找个时间。”
“‘另外找个时间,’你这是什么意思?”艾达尖刻地说。
“你已经成了什么了,海伦,老太太吗?晚上老是独自个儿坐在楼上,那有什么好处?有谁读书发了财的?你怎么啦?”
“没什么,妈。”说完她就离开店堂,走到过道里。
“别忘了你已经二十三啦,”艾达在她背后喊着。
“我不会忘的。”
到了楼上,她更加烦躁起来。她想到有一件事情她不得不做,可是她不想做,然而她觉得非做不可。
昨晚上,她跟弗兰克在图书馆里碰头——八天里第三次了。他们出来的时候,海伦发见他笨手笨脚地拿着一个包,她猜想里面准是些衬衫或者内衣内裤。回家路上,弗兰克扔掉了烟头,在路灯底下把包递给了她。“拿着吧,这是给你的。”
“给我的?什么东西?”
“你会知道的。”
她勉强接了过来,向他道了谢。海伦尴尬地拿着,一路回家,谁也没讲多少话。事情太突然,她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要是让她考虑一分钟,她就不会收下来了,尽可以推说他们还是保持朋友关系的好,因为她觉得彼此还没真正了解。现在既然东西已经拿在手里,她就没有勇气请他拿回去。这是一只中等大小的盒子,里面装的东西挺重的,她猜是本书,可是书又不会那么大。她把盒子抱在胸前,只觉心里掀起一阵对弗兰克的愿望,搞得她心烦意乱。走到离杂货铺还隔一条马路的时候,她就慌慌张张道了声晚安,朝前径自走了。只要杂货铺橱窗里的灯还亮着,他们总是这样分手的。
海伦走进房子去,艾达还在楼下陪着莫里斯,因此也就没人问长问短了。她坐在床上,打开盒子,微微有点哆嗦,准备一听到楼梯上有脚步声就把它藏好。她一打开盖子,发现里面放着两个包,都用洁白的纱纸裹着,外面扎上红缎带,蝴蝶结打得大小不匀,显然是弗兰克干的。海伦打开第一包礼物,看到一条手织的长围巾——厚实的黑毛线,镶着金线,她就愣了。她发现第二包礼物是一本红皮封面的莎士比亚戏剧集,更吃了一惊。包里没附卡片。
她无力地坐在床上。我不能接受这份礼,她对自己说。这些都是贵重的东西,他大概把他好不容易赚到手、节省下来预备上大学用的每一分钱都花掉了。即使他有钱买这些东西,她也不能受他的礼。这样做是不合适的,尤其是受他的礼,那就岂止不合适而已。
她本想立即上楼去,附一张条子,把东西留在他房门口,可是,就在他送给她的当天晚上,她实在不忍心这样做。
第二天黄昏,她烦恼了一天之后,觉得非把东西退回去不可;眼下她巴不得在纳特来电话之前就已经退掉了,那样她接电话的时候可能比较轻松。
她跪在地上,把床底下那只装着弗兰克送的围巾和书的纸盒子掏出来。他给她那么可爱的东西——比任何人送过的都要好得多,纳特最多只给她半打粉红的玫瑰花,这事情使她感动。
受了人家的礼,你总得有所报答,海伦想。她深深吸了口气,拿着盒子悄悄走上楼去。她迟疑不决地轻轻敲了敲弗兰克的门。他早听出她的脚步声,正在门后面等着,双手攥着拳,指甲直抠进掌心里去。
他打开门,眼光落在她拿的东西上,眉头就皱了起来,好象挨了一记耳光。
海伦局促地跨进小房间,立即把门关上。她看到地方那么狭小和简陋,勉强压制着才没有打哆嗦。床没铺好,上面放着一只短袜,看来他刚才在凑合着缝补。
“福索两口儿在家吗?”她低声问。
“他们出去了。”他说话没精打采,眼睛绝望地盯着他送她的东西。
海伦把礼盒递给他。“非常感谢,弗兰克,”她说,一面竭力装出笑容,“可是我想,我真的不该受。为了秋天上大学,你不是很需要钱吗?”
“这不是你心里想的理由,”他说。
她脸红了。她本来打算解释,说她母亲如果看到他的礼物,肯定会大闹一场的,可是嘴里只说,“我实在不能受这份礼。”
“为什么?”
这话本来就难回答,而他那副样子更使她难开口了:他一双大手捧着退回来的两样礼物,仿佛它们本来是有生命的东西,突然死了。
“我真的不能受,”她终于说出口。“你买东西很有眼力,可是我非常抱歉。”
“好吧,”他懊丧地说。他把盒子往床上一扔,那本莎士比亚戏剧集掉在地上。她立即俯身捡了起来,发现打开的地方刚巧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个剧本,就感到丧气。
“晚安。”她说罢就离开他的房间,匆匆下楼。回到自己房里,她好象听到远处一个男人在哭的声音。她手按住搏动着的喉头,竖起耳朵听着,却没再听到哭声。
海伦洗了个淋浴,消除一下紧张,然后穿上长睡衣和家常上衣。她顺手拿起一本书来,但是没有心思念。她早就注意到有些迹象,说明他可能爱着她,现在她几乎可以确信这一点了。昨晚上他拿着盒子跟她一同回来的时候,他就象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似的,尽管穿的戴的还是原来的大衣帽子。他周身显出来的才干和潜力是她前所未见的。他没讲到爱情,可是内心蕴藏着爱。她看透了这点以后,几乎就在他把盒子递给她的一刹那,她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事情发展到这样的地步,那是她的过错。她提醒过自己,不要跟他厮混在一起,却没听从自己的提醒。出于寂寞,她存心给他接近的机会。明知他会在图书馆里,她还去得那么勤,还能有什么其他解释呢?在散步的时候,她中途停下来和他一同喝咖啡、吃馅饼什么的;听他讲自己的身世,跟他讨论上大学的计划,长篇大论地谈他在看的书;同时,她把那些会面都瞒着她的父母。这他也知道,怪不得他逐渐存了希望。
怪就怪在她有时候觉得自己非常喜欢他。他在许多方面都是个有出息的人;既然一个男人吐露了真情,难道她是一部机器,可以把自己的感情关闭起来?然而,她又明知自已决不能当真倾心于他,否则就会引起成堆的麻烦。谢谢你,麻烦她已经够多了。她现在只想过无忧无虑的太平日子——不要再有忧虑了。两人做做朋友是可以的,但来往不能太密切;她甚至可以跟他在月夜手握着手,超过这点就不行了。这话她早该向他当面讲清,那么他也可以省下买礼物的钱,用来争取更好的前程;她现在也不必因为伤了他的心而难过了。但是,他明显地表现出来的感情那么深,却使她有点出于意料。她没料到事情会发展得那么快,因为从她这方面来说,事情一直是倒过来的,通常总是她先爱上谁,然后那个男人才回报——除了纳特·帕尔是例外。因此为了有个变化,倒过来也挺有意思,她真巴望今后多发生几次,但是一定要是合适的人。她决定,以后图书馆要少去。到时候,他就会知道——要是他现在还不知道的话——并且放弃赢得她爱情的想法。只要他认清究竟是怎么回事,即使真的感到痛苦,他也会熬过去的。她左思右想,搞得心神不定,尽管一再努力,仍然无法安心读书。莫里斯和艾达拖着沉重的脚步穿过她房间的时候,她早熄了灯,好象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她离家去上班,在街沿上那只塞得满满的垃圾桶里,发现装着他的礼物的纸板盒子扔在一些油腻的废物袋上,不觉吓了一跳。看得出有人把垃圾桶盖子压在盒子上过,现在桶盖已经掉了下来,躺在人行道上。海伦打开盒子盖,发现两件礼物还在,包装的纱纸松松地盖在上面。她看到这样的浪费,一肚子的气,就把书和围巾从压破的纸板盒里拿出来,带着它们匆匆走进过道。如果她拿上楼去,艾达一定会问她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因此她决定把它们藏在地窖里。她开了灯,悄悄地走下去,尽量不使自己的高跟鞋在梯级上得得发响。她揭掉纱纸,把完好无损的礼物藏进杂物堆中那只破梳妆台的底层抽屉里。她把脏纱纸和红缎带用报纸卷好,然后拿上去丢进垃圾桶里。海伦发觉她父亲在窗口懒洋洋地望着她,就拐进店堂,道了声早安。她洗了手就上班去了。坐上地铁,她一路上闷闷不乐。
那天晚饭后,海伦趁艾达在洗盘子,偷偷溜进地窖,把书和围巾拿了出来。她带着它们走上楼去,到弗兰克的房门口敲了敲门,没人应。她打算把它们留在门口,再一想,不跟他先谈一下,他还会扔掉的。
泰锡开门出来。“我不久前听到他出去的,海伦。”她的眼睛盯着她手里拿的东西。
海伦不由得脸红了。“谢谢你,泰锡。”
“要留什么话吗?”
“不用了。”她回到房里,重叉把礼物塞到床底下。随后她又改了主意,把书和围巾分开放进五斗橱的两只抽屉里,藏在内衣下面。她母亲上楼来的时候,她正在听无线电。
“海伦,今晚上你出去吗?”
“说不定。也许上图书馆去。”
“干吗老上图书馆去?你前天才去过。”
“我去找克拉克·加布尔(美国影星)。”
“讲话不要那么毫无顾忌,海伦。”
她说了声对不起,叹了口气。
艾达也叹了口气。“有人要他们的子女多念点书。我却希望你少念些。”
“那也不会使我快点出嫁。”
艾达结了一会儿毛线,很快就坐不住了,重新下楼到店堂里去。海伦把弗兰克的东西拿出来,用她回家路上买的厚纸包好,再用绳子捆上,然后搭车上图书馆去。但他不在那儿。
第二天晚上,她先上他房间里去找,然后一得空就溜出去,再到图书馆去找,可是两个地方都没找到他。
“弗兰克还在这儿工作吗?”她在早晨问莫里斯。
“当然在啊。”
“我好久没看到他了,”她说。“我还以为他可能走了。”
“他要到夏天才走。”
“他说的吗?”
“妈妈说的。”
“他知道吗?”
“知道的。你问这干吗?”
她说她不过是好奇罢了。
那天黄昏,海伦走进过道,听见伙计在走下楼来,就在楼梯口等他。他抬了抬帽子,正要走过去,她说话了。
“弗兰克,你干吗把两件礼物扔进垃圾桶里?”
“我留着还有什么用处?”
“那就浪费得太厉害了。你应该去退钱。”
他嘴角上流露出一丝微笑。“来得容易去得快。”
“别开玩笑。我从垃圾里捡了出来,在我屋里给你留着。东西没损坏。”
“谢谢你。”
“请你拿去退钱。到秋天,你需要钱的。”
“我自小就讨厌买了东西去退。”
“那么把发票给我,吃中饭的时候我去退。”
“发票丢了,”他回答。
她温柔地说。“弗兰克,事情总有不称心的时候,别难受。”
“希望他们把我埋了,我才会不难受。”
他走出房子,她上了楼。
到了周末,海伦重新开始把日历上的日子扛掉。她发觉,从元旦以来她一天也没扛过,就一一补上。星期日那天,天气晴朗,她越来越坐不住了,又希望纳特打电话给她。结果他姊姊打来了。午后不久,她们到公园大道上去散步。
贝蒂二十七岁,长得很象萨姆·帕尔,大骨架,相貌平常,但微红的头发,温和的脾气,却使她有一股吸引力。她的思想,在海伦看来,有一点庸俗。她们两人并没有多少共同之处,也难得碰头,可是都喜欢偶尔在一起聊聊,或者同去看一场电影。最近贝蒂跟她办公室里的一个会计师订了婚,经常和他在一起。眼下,她炫耀着她那漂亮的手指上戴的阔绰的钻戒,这次海伦也不免有点羡慕她了。贝蒂看来也猜到几分,祝她在这方面也能交上好运。
“但愿喜讯早点来,”她说。
“谢谢你,贝蒂。”
她们走了几条马路后,贝蒂说,“海伦,我素来讨厌多管人家的私事,但是好久以来我一直想问问你,你跟我弟弟纳特的事究竟怎么样了?有一次我问过他,他对我说了些不知所云的话。”
“你知道,这种事情确实难说。”
“我本来以为你喜欢他的,对吗?”
“我是喜欢他的。”
“那么你为什么不再见他了呢?你们吵过架,还是怎么的?”
“没吵架。不过我们的想法不一样。”
贝蒂没有再问下去。后来她说,“什么时候你再给他一次机会吧,海伦。纳特为人确实不错。我的男朋友谢泼也认为是这样。他最大的缺点就在于,自以为聪明过人,该享点特权。你会看到,他慢慢能克服这种缺点的。”
“我也许会,”海伦说,“我们等着吧。”
她们回到糖果店门口,贝蒂的未婚夫谢泼·希尔施,一个戴眼镜的粗壮小伙子,正在那儿等她,准备一起搭他的庞蒂亚克牌汽车去兜风。
“跟我们一起去吧,海伦,”贝蒂说。
“欢迎你。”谢泼碰碰帽沿。
“去吧,海伦,”戈尔迪·帕尔也劝道。
“谢谢你们,我打心底感谢大家,”海伦说,“可是我还有些内衣等着熨烫。”
到了楼上,她站在窗口眺望后院,只见地上还留着上星期的残雪,没有一片绿叶,也没有一朵赏心悦目的花。她仿佛觉得心中全是解不开的疙瘩,在绝望中,她披上外套,裹好黄头巾,再次走出家门,也不知走哪条路好,信步朝光秃秃的公园走去。
通公园大门的路中心,有一个混凝土浇制的三角形小岛,由几条马路的交叉口形成的。那儿有几条长凳,白天有人坐着,把花生米、面包片扔给经常在这里叫个不停的鸽群吃。海伦朝路口走去,看到长凳边有个男人蹲着在喂鸽子。岛上只有他一个人。那人站起身来,鸽子随着他扑扑飞腾,有几只停在他胳臂上,肩头上,一只歇在他手指上啄他掌心里的花生米。还有一只胖胖的鸽子蹲在他帽顶上。花生米都吃光以后,他拍干净双手,鸽子扑打着翅膀四散飞走了。
海伦认出这人是弗兰克·阿尔派恩以后,犹豫起来。她没有心情去见他,但是一想到还藏在她五斗橱抽屉里的礼物,就决定趁此机会把这事情彻底解决。到了路口,她穿过马路向小岛走去。
弗兰克看到她走过来,说不清自己是否还把她放在心上。礼物退了回来,他的希望就此破灭。他原以为,如果她也爱他的话,他的生活会变得合乎他的心意,但是有时候他想到又要变动,即使变得称心,也不禁感到痛苦。再说,娶一个象她那样的姑娘,就得和犹太人打一辈子交道,又有什么好处?因此他对自己说,他根本不摆在心上。
“嗨,”海伦说。
他碰了碰帽沿。他满脸倦容,但是两眼清澈,目光沉着,仿佛他碰上什么恼人的事儿,最后斗胜了似的。她觉得,如果她给他添了麻烦,那真是遗憾。
“我害了次感冒,”弗兰克说。
“你该多晒晒太阳。”
海伦挨着凳沿坐了下来,仿佛她担心她会被要求付租钱似的——他觉得。他就离开她一点坐下。有一只鸽子开始追逐另一只,兜着圈子,最后停落在它背上。海伦的目光转了开去,但是弗兰克懒洋洋地注视着这两只鸽子,直到它们飞走。
“弗兰克,”她说,“我真不愿意老钉着这个话题,让人听得发腻,不过要是有什么事情我不能忍受,那就是浪费。我知道你不是洛克菲勒,所以请你告诉我你买礼物的铺子,好不好?我可以去把它们退掉。我想,没有发票我也退得掉。”
她的眼睛,他发觉,蓝得刺人。说也可笑,他觉得有点儿怕她,仿佛她对他过于坚决,过于严厉。同时他又认为,自己仍然喜欢她。他原来并不这样想的,但是象现在这样两人坐在一起,他又觉得自己确实喜欢她的。这是几乎没有希望的感情,然而,正因为他并没感到完全绝望,这种感情就不止是欢喜而已。他坐在她旁边,看到她一脸焦虑、忧愁的模样,觉得自己还有希望。
弗兰克按响一个又一个指关节,随后脸朝着她。“听我说,海伦,我也许性子太急。当真如此的话,我实在抱歉。我这个人一喜欢了谁,就不由得要表示出来,总想送点东西给她,但愿你理解这一点,虽然我知道,并不是人人都喜欢受礼。那是他们的事。我的脾气就是想送,即使我要改,也改不了。也只好这样。我一气之下把送你的礼物扔进了垃圾桶,害得你只好去捡出来,实在对不起你。但是我要说的是,我送给你的东西,你为什么不干脆收下一样呢?留个小小的纪念,曾经有过那么一个你认得的人,你劝他念了不少好书,他很感激。你用不着担心我给了你东西就会指望什么。”
“弗兰克……”她说,涨红着脸。
“先让我讲完。就这样讲定,好吗?你收下一样,我就把另外那样退掉,取回货款。你说怎么样?”
她不知道说什么好,但为了把事情了结,她只好点点头,表示赞成他的提议。
“那就好了,”弗兰克说。“到底你最喜欢哪一样?”
“喔,那条围巾也很好,但是我宁可要书。”
“那就把书留下吧,”他说。“随你高兴什么时候把围巾交给我,我保证退掉它。”
他点了支烟,大口吸着。
既然事情谈妥了,她心中琢磨,自己是不是就该告别,继续去散步。
“你现在有事吗?”他问。
她猜大概想溜达一会儿。“没事呀。”
“看场电影怎么样?”
她过了一分钟才回答。他要再从头来起吗?她觉得,她必须很快划定界限,不能让他再悄悄换得太近。但是考虑到他已经伤心,她认为最好先把要说的话确切想定当,然后得体地讲出来。
“我得早点回去。”
“那么咱们就走吧,”他说着就站了起来。
海伦慢吞吞地把头巾解开,再把它缚紧。接着他们两人一同离开。
他们一路走着,她心中老在嘀咕,收下他的书是否做错了。尽管他说并不期待什么,她觉得,送了礼就有权提出要求,而她决不希望人家对她提出什么要求。可是,几乎不知不觉地她又在问自己是否有点喜欢他,而且不得不承认确实有一点。但还不到需要担心的程度;她喜欢他,却并不希望感情有越来越好的可能。他并不是那种她要倾心相爱的男人。这一点她早就看得很清楚,因为除了别的缺点,他身上总存在某种躲躲闪闪、无法捉摸的东西。他给人的印象有时要胜过他的实际为人,有时还不如。她觉察到,他的憧憬和他在毫不做作的正常情况下(或者说,在他做作得少一点的时候,因为他或多或少老是有点做作)表现出来的本质,多少有点不符合。这事情她对自己也解释不清楚,因为既然他一做作就能使自己显得善良些、胸襟宽广些、聪明些,那就说明他是有这些优点的,否则你也没法无中生有地装出来。总之,光凭外表,你摸不透他的底细,他既隐藏了他具备的品质,也隐藏了他缺少的品质,就象魔术师一只手把纸牌亮给大家看,而另一只手把纸牌化成一阵烟。就在他谈论自己,说自己是怎样一个人的当儿,他使你拿不准他这话是否可靠。你朝一面面镜子里看进去,看着镜子,你不知道哪一面是正确的、真实的或者重要的。她逐渐产生这样的看法:他谈到自己的时候只是假装得坦率;他讲那么多自己的经历,是在耍花招,为了要掩盖他的真面目。也许不是存心如此——也许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这样做。她暗自思忖,他会不会已经结过婚。有一次他说他从没结过。那个有一吻之缘的卖艺姑娘的悲惨故事,其中是否还有隐情?他说没有。如果真的没有,那么是什么东西使她觉得他一定干过什么事情——纠缠在她猜不透的事情中?
他们快走到电影院的时候,她想到了她的母亲,只听到自己在咕噜,“别忘了我是个犹太人。”
“是又怎么样?”弗兰克说。
在一片漆黑的电影院里,他想起刚才自己回答她的话,觉得扬扬得意,就象头撞在砖墙上而没伤皮肉。
她咬住自己的舌头,没答腔。
到夏天,他横竖要走的。
艾达很不高兴,怪自己在最便于打发他走的时候,把他留了下来,一直拖到现在。这事得由她负责,她大伤脑筋。虽然没有什么证据,她总疑心海伦对伙计感到兴趣。他们两人之间肯定有什么事情。她没问女儿究竟是怎么回事,因为女儿一否认,她就会下不了台。尽管她尽量想信赖弗兰克,但总觉得实在信不过他。不错,他使买卖好起来,可是为了这点,他们究竟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呢?每逢她碰见他一个人在店里,他的神情——她不由得提醒自己——老是显得鬼鬼祟祟。他经常长吁短叹,自言自语;发现有人在注意他,却假装没有发觉。不管他做什么事,除了他所做的以外,总还有点别的什么。他象长着两个心眼,一个心眼跟他的人在一起,另一个却在别的地方。就是在看书的时候,他也不仅是在阅读。他的沉默也成了一种语言,她无法了解的语言。有什么事情在折腾他?艾达猜是她的女儿。在店堂或后间里,只有海伦碰巧走进去的时候,他才显得轻松些,不再心不在焉。她虽然没发现海伦对他有什么反应,总觉得不安。当着伙计的面,海伦沉静、疏远,对他几乎是冷淡。她对他那骨碌碌的眼光毫无反应,甚至掉过身去,以背相向。可是艾达也正因为这样而担心。
一天晚上,海伦走出家门以后,她母亲听到伙计下楼的脚步声,就赶快穿上大衣,头上裹好围巾,冒着纷飞的雪花,拖着沉重的脚步,跟在他后面。他走到才隔几条马路的那家电影院门口,付了钱,就走进去了。艾达十拿九稳,海伦准在里面等他。她万箭攒心似的走回家,发现女儿在楼上烫衣服。又有一个晚上,她紧跟着海伦,直跟到图书馆,到马路对面等着,在夜寒中站了近一个小时,打着哆嗦,才看到海伦出来,就跟在她后面回家。艾达责骂自己多疑,但是疑虑就是没法消除。一天,她在后间里听到她女儿在跟伙计谈一本书。这使她烦恼。后来,海伦偶然提到弗兰克打算秋天进大学,艾达觉得他这样讲无非是想博取海伦对他的关心。
她对莫里斯谈了,还谨慎地问他可曾注意到海伦和伙计之间发生什么事情。
“别那么傻乎乎的,”掌柜回答。他也想到过这种可能性,有时还感到担心,再一细想,他们两人完全不是一路,就不再把这念头搁在心上了。
“莫里斯,我担心。”
“你反正什么事情哪怕是根本没有的事情,都担心。”
“叫他现在就走吧——买卖已经好起来了。”
“确实好了点,”他咕噜道,“可是谁知道下星期会怎样。我们早讲定让他留到夏天再走。”
“莫里斯,他会惹起麻烦的。”
“什么麻烦?”
“等着吧,”她叉着手指说,“少不了出乱子。”
听了她的话,他起先有点心烦,后来却感到焦急了。
第二天早上,掌柜和他的伙计坐在桌边剥热的土豆皮。锅子横放着,里面的水已经倒干了,他们紧靠着一堆热气腾腾的土豆坐在那儿,弯着身子,用小刀削着带盐霜的皮。弗兰克显得局促不安。他没刮脸,下眼圈发黑。莫里斯纳闷,他是不是一直在喝酒,可是打他身上从来闻不到酒味。他们一声不响地干着活,都陷入了沉思,各有各的心事。
过了半小时,弗兰克烦躁地在椅子里挪动着。“嗨,莫里斯,假如有人问你犹太人信仰什么,你怎样回答他们?”
掌柜住手不剥下去,一时间答不上来。
“我想知道,做个犹太人究竟是怎么回事?”
莫里斯为自己受的教育太少而感到惭愧,因此一碰到这类问题,总是觉得不大自在,然而又认为他非回答不可。
“我父亲一直说,要当犹太人,你只消有副好心肠就行了。”
“那么你自已认为怎样呢?”
“要紧的是犹太教的经书,那就是律法,犹太人必须信奉律法。”
“让我问你一个问题,”弗兰克接着说。“你认为自己是不是个真正的犹太人呢?”
莫里斯吓了一跳。“是不是真正的犹太人,你这是什么意思?”
“听了这话别生气,”弗兰克说,“我可以举出理由来,说明你并非真正的犹太人。第一,你不上犹太教堂——至少我没看到你上过。你厨房里,有不洁净的食物,你还吃不洁净的食物。你甚至不戴小黑帽。我在芝加哥城南认得的一个裁缝,就戴这种小帽子,而且每天祈祷三次。我听你太太说,你在犹太节日还照常营业,随她怎样大叫大嚷,也起不了作用。”
“有时是这样,”莫里斯臊红着脸说。“为了吃饱肚子,节日你也得开门。但是在赎罪节,我总是不做买卖的。不吃不洁净的食物这种规矩我才不管它,我看早不时兴了。我只关心犹太教的律法。”
“可是我才提到的那些全属于律法,对吗?不吃猪肉是教规(犹太教规不准吃猪肉,也不准厨房里有猪肉),可是我看到过你吃火腿。”
“吃不吃猪肉,我看是无关紧要的。有些犹太人认为这是要紧的,我才不在乎。偶尔在舌头干得没有味道的时候,放一块火腿到嘴里,决不会有人就此说我不是犹太人。要是我忘了律法,有人就会说我不是犹太人,而且我也会承认的。律法是指做正当的事情,老老实实,心地善良。这些都是指对待别人。我们的生活够困苦了,有什么理由去伤害别人?最好的东西不能光给你或我,要给所有的人。我们不是畜牲。这就是我们需要律法的理由。这就是犹太人信仰的理由。”
“我看别的宗教也都有这种想法,”弗兰克说。“告诉我,莫里斯,犹太人为什么受那么多苦?似乎他们喜欢受苦,对吗?”
“你喜欢受苦吗?他们受苦,因为他们是犹太人。”
“我就是这个意思,他们没有必要受那么多苦。”
“一个人活着,就得受苦。有些人苦受得多些,并不是因为他们愿意多受。可是我认为,一个犹太人要是不为律法受苦,他就不会为任何东西受苦了。”
“那你为了什么受苦的,莫里斯?”弗兰克说。
“我为你而受苦,”莫里斯平心静气地说。
弗兰克把小刀放在桌上。他撅起了嘴。“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为我受苦。”
伙计不再谈下去了。
“一个犹太人要是忘了律法,”莫里斯结束道,“就不是好人。”
弗兰克捡起刀子,重新开始削土豆皮。掌柜默默无言地削他自己的一堆。伙计也不再问什么了。
在等土豆冷却的时候,莫里斯经过这场谈话,感到心烦意乱,弗兰克为什么提出这个话题来。不知为了什么原因,他想到了海伦。
“老实对我说,”他说,“你为什么问我这种问题?”
弗兰克在椅子里移动了一下,慢悠悠地回答说,“老实对你说,莫里斯,以前我是不大喜欢犹太人的。”
莫里斯一动不动地望着他。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弗兰克说,“我还不大懂得犹太人是怎么回事。我想,当时我不了解他们。”
他额头上全是汗水。
“这样的事情常有的,”莫里斯说。
可是伙计的自白并没使自己痛快些。
一天下午,才吃中饭不久,莫里斯无意中在镜子里瞧见自己的模样,乱蓬蓬的头发,颈上的毛发长得很密,他觉得实在不好意思。因此他对弗兰克说,他要到街对面去理发。伙计在看《明镜报》的赛马版,听了点点头。莫里斯把围裙挂好,走进店堂,打现金出纳机里去拿点零钱。他从抽屉里拿了几个二毛五分银币,然后查了一下当天的进款,觉得很高兴。他走出杂货铺,跨过电车轨道到理发店去。
椅子空着,他不用等。浑身散发一股橄榄油味的季安诺拉先生,一面给莫里斯理发,一面跟他聊天。莫里斯看到自己那么长的头发要理发师剪,觉得有点窘,但他发觉自己主要是在想他的杂货铺。要是保持目前的情况——虽然敌不上卡普的天堂,至少还能过下去,不象仅仅几个月前那样穷得吓人——他就心满意足了。艾达又在唠唠叨叨,要他把铺子卖掉。现在情况还没彻底好转,他也没有找到自己有把握的去处,卖掉铺子又有什么用?艾尔·马库斯、布赖特巴特以及跟他谈过话的所有司机都还在抱怨买卖差,最好还是不要自招麻烦,就维持现在这样。也许到夏天,等弗兰克走了,他再卖出去,另找个新地方。
掌柜坐在理发椅里养神,一面透过窗子注视着自己的店铺,他坐下来以后至少看到有三个顾客进去。有个男人离开的时候拿着一只鼓鼓囊囊的大纸袋,莫里斯猜想里面至少有六瓶啤酒。还有两个女人出来,其中一人带着沉甸甸的包,另一个提着一只装得满满的篮。合计起来,少说些,就算两个女人每人花了两块钱,他估计已经收进一张可爱的五元钞票,他的理发费赚出来了。理发师一揭掉掌柜身上的白围布,莫里斯就回到杂货铺里。他擦了根火柴,照着现金出纳机,满怀希望地睃着那上面的数字。大出他的意外,他看到只比他离开店铺前看的总数增加了三元零一点。他愣住了。每个袋子都装满了食品,怎么可能只有三元?莫非里面装的都是象麦片之类大盒的商品,加起来值不了几个钱的?他简直没法相信,心里乱得快要病倒了。
在后间里,他挂好大衣,摸索了一阵才把围裙带子系好。
弗兰克脸带笑容从报纸赛马版上抬头望望。“去掉了头上那堆乱草似的头发,你简直象换了个人,莫里斯,你看起来象头才剪过毛的绵羊。”
掌柜的点点头,脸色灰白。
“你怎么搞的,脸色那么苍白?”
“我不太好过。”
“干吗不上楼去打个盹?”
“过一会儿再说。”
他抖抖嗦嗦地给自己倒了杯咖啡。
“买卖怎么样?”他问,背朝着伙计。
“马马虎虎,”弗兰克说。
“我到理发师那儿去了以后,你接待过几个顾客?”
“两三个。”
莫里斯不敢朝弗兰克的眼睛看,就走进店堂,站在橱窗口,瞪眼望着理发店,心乱如麻,被焦虑折磨着。意大利人在偷现金出纳机里的钱吗?顾客拿着装得满满的袋子出去,出纳机上记在哪儿?难道他把东西赊出去了吗?他们吩咐过他不要放账。那怎么搞的?
进来了一个男人,莫里斯接待他。那人花了四毛一分。莫里斯珰的一声记下这笔买卖,他发现丝毫不差地加在原来的总数上。那就是说,现金出纳机并没坏。这下他简直可以断定弗兰克一直在偷钱。究竟偷了多久了?一想到这个问题,他呆住了。
弗兰克走进店堂,看到掌柜站在橱窗前发愣。
“没觉得好些?”
“就会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