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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美)马拉默德

伯纳德·马拉默德(美)
【作 者】(美)马拉默德(B. Malamud)著 叶 封译
nnno按:前月邻楼失火,消防车至,漫街皆水。完成后调查,原来肈自一楼的老两口在后院堆积的柴禾。问:为什么要积柴?曰:生火取暖。因为不愿交暖气费,因为存钱不多,因为挣得太少。他们也有子女,不知他们算不算中国社会生活的底层?在寒冷漫长的冬夜,老两口偎坐在红红的小火炉旁,等待春暖,等待更老一岁……
美国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可能相当于中国的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贫困或认识到贫困的阶层盈眸皆是。人们已经认识到它的可怕,认识到改变它的途径乃是掌握知识。所以本书中的伙计,在卖力赎罪之余,更鼓动和支撑他所爱的店主之女完成学业,因为她是他黑暗寒冷的内心唯一光明温暖的形象。书中的店老板,也自认因为没文化而被人欺骗,以至于穷途日暮,愈趋愈下,最终在希望与绝望的乍暖乍寒中身亡。马拉默德没获诺贝尔奖,不知是不是因在这种注定要被时代抛弃的犹太人店老板身上着笔太多,未臻精淬之境所致?
“他曾经是个卑鄙龌龊的人,可是就因为他内心深处有着一点儿什么——究竟是什么,她讲不清楚,也许是一点记忆,也许是一种理想,他可能忘却而以后又记起来的理想——他已经改变成另一个人,不再是从前的他了。她早该看到这一点。她想,过去他对待我,确实事事都做错了,可是现在他的心变了,那就什么也不欠我的了。”
Bernard Ma!amud1914.4.26-1986.3.18伯纳德·马拉默德
THE ASS!STANT1957伙计
  夜过去啦,十一月初的街头仍然一片昏暗。出乎杂货铺掌柜的意料,风已经长了爪子,在他弯下身去搬街沿上那两个牛奶箱的时候,抓起他的围裙盖在他的脸上。莫里斯·博伯把沉甸甸的箱子拉到门口,直喘大气。大门过道上放着一大袋面包,那个头发花白、愁眉苦脸的波兰女人早就蜷缩在那只棕黄色口袋旁边等着买一个面包了。
  “怎么搞得那么晚?”
  “才六点十分,”掌柜说。
  “冷死了,”她抱怨道。
  他把钥匙在锁孔里一转,让她进去。通常他总是使劲把牛奶拉进来以后就去点煤气取暖炉。可是那个波兰女人等得不耐烦了,莫里斯就把一口袋面包倒进柜台上的铁丝筐里,找出一个不带芝麻的,切成两半,用白净的包装纸裹了起来。她把面包塞进网兜里,就留下三个分币在柜台上。他在那架破旧而声音吵人的现金出纳机上叮的按了一下,记下这笔买卖,再把装面包来的口袋捋捋平收好,然后把牛奶全拉进来一瓶瓶放进冰箱底层。他把店堂里的煤气炉点好,接着就进后间把那儿的炉子也点上。
  他用一把发黑的搪瓷壶煮好咖啡,一面喝,一面嚼着面包卷,也不辨那是什么滋味。收拾停当,他等着,等楼上的房客,在邻近汽车修理站工作的年轻技工尼克·福索。每天早上七点光景,尼克照例要来买两毛钱火腿和一个大面包。
  大门打开了,可是进来的是个十岁女孩子。她脸容瘦削,眼露紧张的神色。他打心眼里不欢迎她。
  “我妈说,”她急匆匆地讲,“你能不能赊给她一磅黄油、一个黑面包和一小瓶果子醋,等明天还?”
  他认识她母亲。“不再赊账了。”
  小女孩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莫里斯给了她四分之一磅黄油、一个黑面包和醋。他在破旧的柜台上靠近现金出纳机的地方,找到一堆铅笔字迹,就在“醉婆娘”名下记了一笔。这下总数已经有二元零三分——这笔账他从没存过收回的希望。要是艾达发现一个新记的数字,她又要唠叨了。因此他把总数改成一元六毛一分。他只求清静——耳边本来就难得清静——少算四毛二分钱,也是值得的。
  他在店堂后间那张木圆桌边的椅子上坐下来,扬着眉,细读那份他早就从头至尾念过的隔夜的犹太报纸。他不时从墙上挖的那块没安窗户的方洞口,心不在焉地朝外张望,说不定有人进铺子来。有几次,他正看着报纸,抬头看到有顾客一声不响地站在柜台边,不禁怔了一下。
  这铺子看起来就象一条长长的、黑魃魃的隧道。
  掌柜叹息、等待。就这样等着,他觉得自己真没出息。市面不好,日子就难过啊。时光就在等待中消逝,逝去的日子发出阵阵腐臭,一直留在他鼻子里。
  一个工人走进来,买了一听一毛五分钱的国王奥斯卡牌挪威沙丁鱼。
  莫里斯又回进去等待。二十一年来,这家铺子改变不大。有那么两次他整个儿油漆了一下,一次还加装了货架。店门口的老式两截窗,他请木匠改成一整扇大的。挂在外面的店招,打十年前掉下来以后,再也没挂回原处。有一度,碰巧生意兴隆了一大阵,他就让人把木制冰柜拆了,装上一只新的白色电气冰柜。这货柜和旧柜台并排放在店堂前面,他常常靠在那上面,向窗外盯着看。除此以外,铺子就完全是老样子。多年以前,它是以卖熟食为主的。如今虽然还捎带卖一点儿熟食,可主要是一家可怜的食品杂货铺。
  半小时过去了,尼克·福索始终没出现。于是莫里斯站起身来,走到店堂口窗边,伫立在一大幅啤酒招贴后面。那是推销啤酒的人用纸板拼成放在窗上的,要不然,窗上就空荡荡一无所有了。过了一阵,过道的门打开了;尼克穿着一件手工编结的绿色厚毛衣走了出来。他小跑着绕过街角走去,不久就抱了一包食品回来。这时谁都看得见莫里斯就站在窗边。尼克看到他脸上的神色,没敢多看。他奔进屋来,竭力装得象是风在赶着他跑。他随手砰地关上门,关门的声音好大呀!
  掌柜盯着街上看。刹那间,他巴望自己能再象孩子时候那样成天待在外面,不必关在屋里,那该有多好。呼呼的风声把他吓住了。他又一次考虑把铺子卖掉,但是谁会买呢?艾达还在希望卖掉,她天天存着这个希望。想到这点,他流露出苦笑,尽管他并不想笑。既然把铺子卖掉是不可一能的事情,他就竭力不去想它。但他还是不免有这样的时候,走进后间就着壶嘴喝一口咖啡,高高兴兴地想到出盘。然而,万一出现奇迹,他脱了手,他上哪儿去?上哪儿呢?他一想到上无片瓦的情景,就心神不安。在那种情况下,各式气候他都得挺着,不论是雨水淋得他浑身湿透,或是雪花凝冻在他的头上。不,很久很久以来,他从没整天待在室外。他小时候一直在村子里坑坑洼洼的泥泞的路上乱跑,或者在田野里来回奔,或者和别的孩子一起到河里洗澡;可是长大成人来到美国以后,他难得看到天空。早先他赶大车的时候,还是看到天的;一开店,就看不到了。在店铺里,你就等于进了坟墓。
  送牛奶的开着卡车来到店门前,象头公牛似地冲进来取空瓶。他拉出去一箱子,回进来的时候拿着两罐半品脱的稀奶油。然后,经营熟食批发的奥托·福格尔进来。这是个上唇留着浓胡子的德国人。他用一只油腻的肉篮子送来一大根烟熏肝肠和成串的牛肉红肠。莫里斯付现款买下那根大肝肠,他绝不要欠一个德国人的情。奥托拿起红肠走了。开车送面包的人是新跑这条路线的,他把三个大的陈面包换了新鲜的,一言不发地走出去。送糕点的利奥,朝冰柜顶上的成盒糕点迅速瞟了一眼,大声说;“莫里斯,星期一再会。”
  莫里斯没答话。
  利奥犹犹豫豫地停住脚。“到处糟透了,莫里斯。”
  “这儿可是再糟也没有的了。”
  “星期一见。”
  近处来的一个年轻主妇买了六毛三分钱的货,另一个进来买了四毛一分。他赚下了这一天的第一块现洋。
  兜售电灯泡的布赖特巴特放下他那两大纸箱灯泡,腼腆地走进后间。
  “里面坐吧,”莫里斯招呼说。他煮了点茶,倒进一只厚玻璃杯里待客,还加上一片柠檬。那个小贩连呢帽和大衣也不脱,舒坦地坐在椅子上。他大口喝着热茶,喉结上下移动。
  “近来情况怎么样?”掌柜问。
  “很差劲,”布赖特巴特耸耸肩膀。
  莫里斯叹了口气。“你孩子好吗?”
  布赖特巴特心不在焉地点点头,然后拿起那份犹太报纸来看。过了十分钟,他站起来,搔搔全身,把两个用晾衣绳扎在一起的大纸板箱搭在瘦削的肩上走了。
  莫里斯看着他离去。
  人人都在受罪。他痛苦万分。
  到了吃午饭的时候,艾达下楼来。整幢房子她都收拾好了。
  英里斯正站在那张破烂的长沙发前面,从后窗望出去,望着后院。他一直在想念伊弗雷姆。
  他妻子看到他眼泪汪汪。
  “好了,别老这样。”她自己的眼睛也湿了。
  他走到水槽,两个手掌合成杯形,捧起冷水,把脸伸进去。
  “那个意大利人,”他一面擦干,一面说,“今天早晨到马路对面去买东西。”
  她恼火了。“给他五间房只收二十九块钱,他竟然还当面给你难堪。”
  “房子只供应冷水,”他提醒她。
  “你已经给安上煤气取暖炉。”
  “谁说他给人难堪?这话我没说。”
  “你对他说过什么不客气的话吗?”
  “我?”
  “那么他为什么要到马路对面去买东西呢?”
  “为什么?你去问他,”他怒冲冲地说。
  “你到现在做了多少生意?”
  “糟透了。”
  她转过脸去。
  他漫不经心地擦了根火柴,点了支烟。
  “别抽了,”她唠叨道。
  他很快吸了一口,就用大拇指指甲掐熄,赶快把烟蒂塞进围裙下面的裤子袋里。烟使他呛起来。他咳个不停,脸涨得象番茄那么红。艾达举起手捂住耳朵。最后他咳出一口浓痰,用手帕擦擦嘴,再擦擦眼睛。
  “还要抽烟,”她尖刻地说,“你干吗不听那医生的话?”
  “不止一个医生讲过,”他说。
  随后,他注意到她穿的衣服。“有什么高兴事?”
  艾达有点窘,说道,“我想,说不定今天买主会来。”
  她五十一岁,比他小九岁,一头浓发至今几乎还全是黑的。可是她的脸上满是皱纹,两条腿站久了就发痛,尽管她穿的鞋子脚心部分有衬垫。那天早晨她醒来,心里直怨掌柜不该在许多年前逼着她迁出犹太人居住区来到这儿。她至今还怀念他们的老朋友和老乡——撇下这些亲人,财却没发成。这已经够糟的了,但是比孤独更难受的是,还要没完没了地为钱操心,她觉得痛苦。她不甘心跟掌柜一起吃苦,但这种心情她没有流露,而且她的不满也只限于唠唠叨叨地数落,因为她感到内疚,当初他为了想当药剂师而第一年上夜中学的时候,是她费尽口舌劝说他开杂货铺的。这么多年下来,他变得很执拗。过去她有时还能抵制他;可是现在,他的犟劲真叫她受不了。
  “买主,”他咕哝道,“要到下次普珥节(犹太人为纪念其种族免受哈曼策划的屠杀的节日)才会来了。”
  “不要净讲刻薄话。卡普打过电话给他。”
  “卡普,”他满心厌恶地说,“他在哪儿打的电话——那个小气鬼?”
  “在这儿打的。”
  “什么时候?”
  “昨天,你在睡觉。”
  “他对他讲了些什么?”
  “卖铺子——你的铺子,廉价出售。”
  “廉价出售,那是什么意思?”
  “房子现在值不了多少钱。至于存货和装置家具,那也不值什么,也许三千,也许还不到。”
  “我付了四千呐。”
  “那是二十一年前,”她恼火地说。“所以不要出售,还是拍卖的好。”
  “他连房子也要吗?”
  “卡普不知道。也许要。”
  “这个碎嘴子。你想想,最近三年里他遭了四次抢劫,还连个电话都舍不得装,他讲的话一分钱也不值。他答应过我,他决不让街角上再开一家杂货铺,可是,他招来了什么?——一家杂货铺。他为什么给我找买主?他早先为什么不阻止那个德国人到这儿街角上来开店?”
  她叹了口气。“现在他想帮你的忙,因为他觉得对不起你。”
  “谁要他对不起?”莫里斯说,“谁需要他帮忙?”
  “你为什么没有头脑,当时领得出营业执照,干吗不把杂货铺改成酒店?”
  “谁有现钱进货?”
  “没有钱,你就什么都别说了。”
  “那是跟酒鬼打交道的生意。”
  “生意就是生意。隔壁朱利叶斯·卡普一天赚的钱,我们两个礼拜也赚不到。”
  但是,艾达看到他生了气,就转移话题。
  “我叫你把地板上上蜡。”
  “我忘啦。”
  “我特意跟你讲了。要不,到这会儿都干了。”
  “回头我会做的。”
  “等一会顾客来了,在蜡上一走,会把什么都搞脏的。”
  “什么顾客?”他嚷道。“哪些顾客?谁会上这儿来?”
  “走吧,”她心平气和地说,“上楼去睡吧。我自己来上吧。”
  但他还是取出蜡罐和拖把,给地板打蜡,直打得木头发出幽幽的光泽。一个人也没进来过。
  她替他烧好汤。“今天早上海伦没吃早饭就走了。”
  “想必她不饿。”
  “她有心事。”
  带着挖苦的味道,他说,“有什么心事?”意思是,她担心的是:这家铺子、他的健康,她的微薄的工资大部分花在房子的分期付款上;她想受大学教育,但却得到一份她不喜欢的工作。当了她爸爸的女儿,她不想吃东西,毫不足怪。
  “只要她结婚就好了,”艾达喃喃道。
  “会结婚的。”
  “早点儿结吧。”她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他咕噜了一下。
  “我真不懂,她为什么不再跟纳特·帕尔来往。一夏天他们象情人一样一起出去玩。”
  “一个爱吹牛的人。”
  “早晚他会成为一个阔律师的。”
  “我可不喜欢他。”
  “还有路易斯·卡普也喜欢她。我希望她肯给他个机会。”
  “一个傻瓜,”莫里斯说,“就象他父亲。”
  “除了莫里斯·博伯,人人都是傻瓜。”
  他瞪着眼望后院。
  “吃好了去睡吧,”她不耐烦地说。
  他喝完汤走上楼去。上楼还比下楼容易些。到了卧室里,他松了口气,拉下黑色窗帘。他已经快要睡着了,睡眼蒙胧可真舒服。睡觉是他唯一的真正恢复精力的办法,一想到睡觉,他就高兴。莫里斯脱下围裙、领带和裤子,放在椅子上。他坐在凹陷下去的大床沿上,解开他那双变了形的鞋上的带子,穿着衬衫、长内裤和白短袜就朝冰凉的被窝里钻。他轻轻把眼睛埋在枕头里,等周身暖过来。他慢悠悠地进入黑甜乡。可是楼上,泰锡·福索正在开动吸尘器。虽然他竭力想把尼克上德国人店里去这件事忘掉,但他还是记起来,而且是在快要睡着的时候,真不痛快。
  他回想起自已经历过的困苦日子,如今却比过去更苦,简直没法过。他的店铺一直处于风雨飘摇中,今天好,明天坏。一夜之间生意会萧条得令人痛心。可是照例又慢慢缓过气来——有时候好象永远好下去了——好一点,也好不了多少,说不上真有起色,只是不坏下去而已。他最初买进这家杂货铺的时候,这一带上还象个样子;这一带的情况越来越坏,他的铺子也每况愈下。就说一年之前,靠一周营业七天,一天连开十六小时,他还能凑合着过日子。怎么个过法?——对付着活呗,人总得活下去。如今,尽管他照旧操劳那么多钟点,他眼看就要破产,他的耐心也磨光了。过去,市面不好的时候,他好歹也挣扎过来了;市面一好,他多少也沾到点光。可是现在,自从十个月前马路那边来了海·施米茨以后,境况就没有一天好过。
  去年,一个破产的裁缝——妻子害病的可怜虫——锁上店门跑了。那铺子一出空,莫里斯就感到锥心的焦虑。他带着踌躇的心情去找了卡普,这幢房子的主人,求他别让再开杂货铺。在这一带,一家已经嫌多了。要是再挤进来一家,那么两家都得挨饿。卡普回答说,这一带居民的经济情况要比莫里斯估计的好一些(就杜松子酒来说,也许是的,掌柜心里想),但他还是答应再找个裁缝或者鞋匠当房客。他说是这样说了,可是掌柜的并不相信他。好几个星期过去了,店面一直关着。虽然艾达对他的焦虑嗤之以鼻,莫里斯却无法克服他心底的恐惧。后来有一天,果然不出他所料,空关着的铺子的橱窗上果真出现了一张招贴,说是一家出售精美熟食和食品杂货的新铺子就要开张了。
  莫里斯赶紧跑去找卡普。“瞧你给我干的好事!”
  卖酒的耸耸一个肩膀说,“这铺子空关了多久,你是看到的。谁替我付税?你不要着急,”他补充说,“以后他多卖点熟食,你多卖点杂货。等着瞧吧,他会给你带来顾客的。”
  莫里斯叫苦:他知道自己的命运定了。
  然而,一天天过去,铺子依然空关着——显得更空了。他发觉自己在这样想:这家新店也许开不成了。那家伙也许改了主意。也可能,他看到这一带很穷,不打算开了。莫里斯很想去问问卡普究竟自己猜对了没有,但是,再去自讨没趣,他却受不了。
  他常常在晚上杂货铺关门落锁以后,悄悄地绕过街角,穿过沉寂的马路,走到对面。空关的店堂就在街角药房的左隔壁。里面黑魆魆,没有一个人影儿。每当四下无人,掌柜就从积满灰尘的窗户往里张,想透过黑影看看里面空荡荡的样子有没有改变。连着两个月,一直老样子,这样,每天晚上走开的时候他感到暂时松一口气。以后有一次——就在他发现卡普前所未有地竟然故意回避他之后——他张见后墙上突然冒出来一格格货架,这下把他抱着的希望砸了个粉碎。
  没过几天,货架沿着另外几面墙伸展开去。一下子,整个店堂层层叠叠,粉刷得闪亮。莫里斯叮嘱自己别再走近去,可是身不由己,一到晚上就来察看、打量,然后估摸一下会带给自己的损失——用现金计算。每次晚上来张望的时候,他心底里暗暗把店堂里的装修捣毁,还竭力想不把它当回事。可是事情发展得太快了。那地方的室内装置花样百出——流线型的柜台、最新式的电冰柜、日光灯、水果陈列架、镀铬的现金出纳机;随后从批发商那儿运来的纸板箱、木箱,各式大小都有,堆积如山。一天晚上,白晃晃的灯光下出现一个陌生人,一个瘦骨嶙峋的德国人,留着德国发式,头发从额头往后梳得高高的。在静静的夜晚,他花了不少时间,嘴叼一截灭了的雪茄烟,把贴着花哨商标的坛坛罐罐和亮晶晶的玻璃瓶排成对称行列。莫里斯恨这家新铺子;同时,他又莫名其妙地爱上了它,以致有时候他走进自己的老式店堂,一看那副样子就受不了。这下他明白那天早上尼克·福索为什么奔过街角、穿过马路的道理了——去领略那家铺子的新鲜风味,并且让海因里希·施米茨,一个象医生那样穿着白衣服的精力充沛的德国人,侍候一下。别的许多老主顾也往那儿跑,而且成了常客。于是他的可怜巴巴的生意就糟糕地打了个对折。
  莫里斯千方百计想入睡,可就是睡不着,在床上辗转翻侧。又过了一刻钟,他决定穿好衣服下楼去,可是就在这时候,他那久离人间的孩子伊弗雷姆的脸容和体形,从容而毫不悲伤地飘上他心头,于是他平静地睡着了。
  海伦·博伯在地铁车厢里挤在两个女人当中坐了下来。她正好念到书中一章的最后一页,站在她面前的一个男人不见了,换了另外一个。不用看,她就知道站在那儿的是纳特·帕尔。她本来想照旧看书,但是看不下去,就把书合上。
  “海伦,你好。”纳特的手上戴着手套,往新帽子上碰了碰。他亲切热情,但跟往常一样,隐瞒着一点儿什么——他的未来。他带着一本厚厚的法学书,幸好她自己手上也拿着一本可以招架,但还是抵挡不住,突然间她觉得自己的衣帽一副寒酸相,其实是她多了心眼,这帽子和外衣穿在她身上还过得去。
  “在看《堂吉诃德》?”
  她点点头。
  他显得很恭敬,随后低声说,“好久没见你。躲哪儿去了?”
  她害臊得浑身不自在。
  “我哪儿让你生气了?”
  坐在她两旁的女人显出一副聋得什么也听不见的样子。其中一个胖手里握着一串念珠。
  “没有。”是她自已生自己的气。
  “那么,究竟怎么回事?”纳特的嗓音低沉,灰眼睛里露出烦恼的神色。
  “没有事。”
  “怎么会这样的?”
  “你是你,我是我。”
  这话他考虑了一下,接着说:“我不大会猜哑谜。”
  她觉得没有话要讲了。
  他换了个方式试探。“贝蒂问起你。”
  “代我问她好。”她并没有说笑的意思,但是这话昕起来怪滑稽的,因为他们两家就住在一条街上,只隔开一幢房子。
  他咬着牙,打开书本。她也重新埋头看书,把思绪藏到疯疯癫癫的堂吉诃德的古怪行径后面去,直到后来,往事的回忆湮没了那个疯疯癫癫的人,她发觉自己被夏天的一幕幕情景缠住了。虽然她喜爱这一季节,可是这些情景她真想抹掉才好。然而,夏天干过的事,到秋天又重干了一次——半推半就地,怎么抹得掉呢?她本以为自己失去童贞并不感到悲哀;但是出乎她的意料,竟会受到良心的折磨,莫非因为她不象她期望的那样受到尊重而感到失望?纳特·帕尔长得挺英俊,下巴中间有点凹下去,既有才能,又有大志,曾经想要不太费事地找个女人睡觉,而她一半出于恋情,依了他,又后悔。悔的不是欢爱一场,而是自己过了这么久才明白,他所要的竟然就只那么一点儿。他要的并不是她海伦·博伯。
  他凭什么要她?——哥伦比亚大学的荣誉毕业生,如今在法学院研究班念第二年了,而她只是个高中毕业生,上过一年夜大学,念的大半是文学方面的课程。他有着锦绣前程,又有阔朋友——他却从来不屑把她介绍给他们;而她很穷,一听她的姓就知道(她的姓博伯Bober,俚语中的“一元钱”bob,Bober可以使人联想“只有—元钱的人”),前途也没多大转机。她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她是否有意施点恩惠以逐步博得占有他的权利。她始终否认这一点。她承认她需要满足,但是不止是这样——她还需要对方尊重施予者,她毕竟把她能给的一切都给了他;她本来期待,事情会有所发展,不是始终停留在情欲上。她要的只是充满爱情的未来。快感,她多少有过一点;她觉得和男人尽情亲热是怪动人的事。尽管她还想再要,但事后带来良心责备、自尊心受损或者多此一举等等感受的,她可不要。因此她许下心愿,下回得调个方式:先是互相倾吐爱情,然后欢爱,这样也许神经不大好受,可是回想起来可以少揪心一点。她一直是这样打算的,直到九月份的一个晚上,她去看他姊姊贝蒂的时候,发觉自己跟纳特单独待在房间里,又干了她决意不再干的事情。事后她竭力想摆脱自怨自艾。从此以后,她一直回避着纳特·帕尔,也不告诉他什么原因。
  在他们平常下车地点前两站,海伦合上书,默默地站起身来下了车。车子开走时,她在月台上瞥见纳特还站在她留下的空座位前面,若无其事地看着书。她一路走去,感到空虚,缺一点什么,却又什么也不要,很不痛快。
  她沿地铁的台阶走上来,从边门进了公园,不顾风急衣旧,绕远路走回家去。那些光秃秃的树勾起她不应有的悲伤。她为春天来临前要度过的一段漫长时间感到伤心,她为冬季的寂寞感到害怕。心中想着要是没来才好,她离开了公园,一路端详着一些陌生人的脸,可是又受不了他们的瞪视。她沿着公园大道匆匆走去,怀着妒意朝那些私人宅邸的明亮的内部扫一眼。这些住宅没有她的份——除了凭经验,她也说不出她有什么理由要这样想。她许下心愿,她要尽可能节省每一分钱,到秋天好到纽约大学夜校部去注册选修全部课程。
  她来到她家的那个地区,那是一排破落的黄砖房,底层都是些老式的店铺,上面是两层楼。这时,萨姆·帕尔在糖果店里,强忍着哈欠,正伸手进橱窗里去开灯。他啪的一声拉了一下拉线开关,蝇迹斑斑的圆灯泡发出昏黄的灯光照到她身上。海伦加快步子。萨姆原先是个出租汽车司机,大个子,戴一副双光眼镜,老是嚼着口香糖,对人非常和气。他向海伦笑了笑,她却装作没看见。一天中大部分时间,他坐着弓着身子,看几张铺在冷饮柜上的赛马内情简报。他一面抽烟,一面嚼口香糖,用一段铅笔头在马的名字下面涂些污七八糟的记号。他从不好好照管铺子,主要由他老婆戈尔迪管。可是她不大发牢骚,因为萨姆的赛马赌运好得出奇,他充裕地供儿子上大学,直到奖学金滚滚而来。
  在街角上,透过放满瓶子的橱窗——闪烁着霓虹灯招牌:“卡普,出售各式果子酒和白干”——她瞥见浓眉大肚、嘴角流露出野心的朱利叶斯·卡普。他正拿起一只瓶子,好象上面有灰尘似地吹了吹,干净利索地把瓶子里的东西倒了五分之一在纸袋里。这时,他的儿子、也是继承人,两眼微暴的路易斯在剪他那倒楣的指甲,直剪到肉而隐隐作痛,听到一笔生意成交,就抬头看看,和蔼可亲地笑笑。卡普、帕尔和博伯三家住宅和铺子紧紧相连,其他方面都极为疏远,他们组成这个非犹太人社会中的小小犹太人集体。他们先后——第一个是她父亲,然后是卡普,最后是帕尔,不知怎的都一起漂泊到这儿。附近没有别的犹太人住,要到这地区尽头才有。原来他们三家的日子都混得很不顺利,但又穷得没法往别处搬。后来,靠一家鞋铺勉强糊口的卡普,在禁酒令扔进阴沟洞里、酒店营业执照公开颁发以后,灵机一动,想出个高明的主意,去找白胡须的阔伯父借了笔现款,申请执照。谁都没料到,他竟弄到了手,可是别人问他是怎样弄到的,他眨眨他那眼皮厚厚的眼睛,什么也不回答。廉价的皮鞋换成高价的瓶酒之后,过不多久,尽管这一带的居民很穷——照海伦的猜想,或许正因为这一带的居民穷——他生意兴旺得惊人。他把胖得异乎寻常的老婆从店楼上那套寒酸的、房间象车厢的公寓里搬出来,搬到公园大道上一幢大房子里——此后她简直不出大门一步——那儿还有一间可停两辆汽车的汽车间和一辆水星牌轿车。在他时来运转的同时,她听她父亲讲,他虽然毫无才智,却变得福至心灵。
  就杂货铺掌柜来说,他的运气始终没有转变,除非你把不同的贫困程度也算作转变。运道和他,即使不能说是一对天生的敌人,至少也称不上朋友。他起早摸黑地干活,他是诚实的化身——诚实是他立身之本,他一贯待人诚实;叫他去骗人,他会大发脾气,然而他却信赖骗子手——他从不贪图任何人的任何东西,却老是越过越穷。他越卖力干,似乎到手的越少。他的操劳只是一种以时间打发时间的办法。他叫莫里斯·博伯,就不可能比别人运道好了。姓了这个姓,你就会有永远发不了财的感觉,好象你的血液里,你的一生中,根本不存在“占有”这回事,即使碰上奇迹而占有了一点什么,你也会觉得马上就有失去的可能。终于你到了六十岁,比三十岁时候钱还要少。这倒真的也是一种本领——她心里想。
  走进杂货铺里,海伦脱下帽子。“是我,”她叫道——从小就这样叫惯的。意思是,不管谁坐在后间,千万别惊动,不要突然以为自已要发财了。
  莫里斯醒来,因为午觉睡得太久而心里不痛快。他穿上衣服,用一把破木梳梳梳头发,萎靡不振地走下楼来,身躯笨重,塌着肩膀,一头蓬乱的花发需要修剪了。他穿着围裙来到楼下。他觉得有点冷,却还倒了一杯冷咖啡,背靠取暖炉,慢慢地喝着。艾达坐在桌边看报。
  “你干吗让我睡这么久?”掌柜抱怨道。
  她不答话。
  “报纸是昨天的还是今天的?”
  “昨天的。”
  他把杯子冲洗一下,放在煤气灶的顶上。到了店堂里,他叮的一声按了下“无销售”,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五分镍币。莫里斯打开现金出纳机的盖子,在柜台底板上擦了根火柴,用手掌围住火光觑了觑挣了多少钱。艾达做了三元买卖,谁还买得起报纸?
  不过,他还是走出去买一份,心里怀疑是否能从中得到小小的乐趣。世界大事有什么值得看的?路过卡普的店门口,他朝窗子里望望,看见路易斯在接待一个顾客,另外有四个挤在柜台边。这世界真荒唐。莫里斯从报摊上拿了份《前进报》,丢了个五分镍币在那只雪茄烟盒里。萨姆·帕尔正在研究一张绿色的赛马情况单,挥挥他那只象块火腿似的手,向他打了个招呼。他们一向懒得攀谈。他懂什么赛马?那个人又懂什么生活的悲剧性?智慧掠过他那冷静的头脑。
  掌柜回到店堂后间,坐在长沙发上,昕任院子里越来越暗的光线落在他的报纸上。他把眼睛睁得老大,一副近视眼的架势,看着报纸。但是心中有事,没看多久就放下了。
  “你的买主在哪里呀?”他问艾达。
  她心不在焉地朝店堂里望着,没答碴儿。
  “你的铺子早就该卖了,”过了一分钟,她发表意见。
  “铺子买卖好的时候,谁愿意卖?买卖一清淡,谁愿意买?”
  “我们什么事情都干得太迟。铺子没有及时卖掉。我说,‘把铺子卖掉吧,莫里斯。’你说,‘等一等。’等什么呀?房子我们买进得太迟,至今还有一大笔抵押借款要还,每个月要付,真伤脑筋。‘别买了,’当时我说,‘市面不好。’你却说,‘买。以后会好起来的。我们好省下房租。’”
  他什么也不回答。如果事情没做对,再讲也没有用。
  海伦走进屋里,问买主来过没有。其实她早忘了这回事,看到母亲的打扮才想起来的。
  她打开手提包,取出她的工资支票,交给父亲。掌柜一言不发,接过来塞进围裙下面的裤子袋里。
  “还没有来,”艾达回答,有点尴尬,“也许待会儿来。”
  “没有人晚上出来买铺子的,”莫里斯说。“要来总是在白天,好看看有多少主顾。要是这家伙来到这里,看一眼就明白,我们这铺子完了,接着拔腿就往回跑。”
  “你吃过中饭没有?”艾达问海伦。
  “吃了。”
  “吃的什么?”
  “我是不会让自己挨饿的,妈妈。”
  “你的晚饭已经准备好了。”艾达点燃了锅子下面的煤气灶。
  “你怎么知道他今天会来?”海伦问她。
  “昨天卡普告诉我的。他认得一个难民,到处看着,想买进一家杂货店。这人在布朗克斯工作,所以会来得很晚。”
  莫里斯摇摇头。
  “他是个年轻人,”艾达接下去说,“约莫三十到三十二岁。卡普说他手头有点现款。他可以重新装修一下,进点新货,搞得时兴点,再做做广告,会把这儿整顿得象象样样。”
  “卡普要寿长一点才看得到,”掌柜说。
  “我们吃饭吧。”海伦坐到桌旁。
  艾达说她要等一等再吃。
  “爸爸,你呢?”
  “我不饿。”他拿起报纸。
  她独自个儿吃。要是能卖掉这铺子,搬出这里,那有多好。但是她觉得机会太渺茫了。你在一个地方住了那么久,从生下来到现在只有两年不是住在这里,你不会一夜间搬走。
  吃完饭,她站起身来要去帮着收拾盆子,但是艾达不让她做。“去休息吧,”她说。
  海伦拿起自己的东西上楼去。
  她恨这套单调的五间公寓房间:一间灰白的厨房,她早上就在那儿吃早饭,好快一点出去上班;起居室狭窄而没有一点特色,虽然塞满了二十年的家具,但是看起来毫无生趣,因为难得有人进去坐,她的父母每周倒有七天待在店堂里,他们家寥寥无几的来客也宁愿留在店堂后间,而不接受邀请上楼。海伦有时也请朋友上去,但是只要有选择余地,她总是上人家那儿去。她的卧房也是糟糕透顶的:又小又黑,虽说墙上开了个二英尺宽三英尺高的洞,从这洞口她可以看到起居室的窗户;晚上莫里斯和艾达要进自己的房间,或者从房间里出来上洗澡间,都非得穿过海伦的房间不可。他们说过几次要把那间大房间——家里仅有的一间舒适的房间——让给海伦住,但是他们那张双人床别的地方都摆不下。第五间房间在二楼楼梯口,简直象是只小冰柜,艾达堆了些零星杂物、旧衣服、破家具在里面。这就是家。有一次,海伦一气之下说,这个地方住人简直可怕。事后她感到难受,因为这话使她父亲非常难受。
  她听到楼梯上莫里斯缓慢的脚步声。他漫无目的地走进起居室,坐在一只硬邦邦的扶手椅里想放松一下。他带着忧愁的神情一言不发。每当他有话要讲,总是这样开始的。
  在她和弟弟还是小孩的时候,至少逢到犹太节日,莫里斯会关上铺子,横下心到第二街去看一场意第绪语的戏,或者带领全家去串门。但是,伊弗雷姆死了以后,他难得走到比街角更远的地方去。每次想到她父亲的一生,她总觉得自己的生活真是一场浪费。
  她的模样象只小鸟,莫里斯心里想。她凭什么落得孤零零的?瞧她长得多美。谁看到过这样的蓝眼睛?
  他把手伸进裤袋,掏出一张五元钞票。
  “拿去,”他说着就站起身来,尴尬地把钱递给她。“你需要买皮鞋。”
  “你在楼下给过我五块。”
  “再给你五块。”
  “星期三才是这个月的一号,爸爸。”
  “我不能把你的工钱全拿走。”
  “不是你拿我的,是我给你的。”
  她硬让他把五元钱收起来。他,收了起来,又一次感到羞愧。“可我给了你什么呢?连你的大学教育也叫我夺走了。”
  “不上大学,是我自己决定的。也许我还会上。你可说不上。”
  “怎么上得成?你已经二十三岁啦。”
  “你不是常说,要上学总不会嫌太老的。”
  “我的孩子,”他叹口气,“对我自己来说,我无所谓。对你,我可要把最好的给你。但是,我给了你什么呢?”
  “我会设法给自己的,”她微笑。“还有希望。”
  他也只能对这种情况感到满意。他至今仍然想让她有个前途。
  他下楼之前,轻轻地对她说,“怎么回事,你近来老是待在家里?跟纳特吵架了?”
  “没有,”她臊红着脸答道,“我觉得我们对事情的看法不一样。”
  他不忍心再问。
  下去的时候,他在楼梯上碰到艾达。他拿得准她会谈同样的话题。
  黄昏时候,买卖小小忙了一通。莫里斯的情绪也好起来了,他同顾客们互相打趣。瑞典人油漆匠卡尔·约翰逊带着酒后的笑容,走进来买两块钱啤酒、卤菜和瑞士干酪片。掌柜已经有好几个星期没见他,最初怕他要赊账。他账上欠的一直不还,莫里斯终于不赊给他了。可是这次漆匠有现钱。一个从不三心二意的老主顾安德森太太买了一块钱东西。然后,来了个生人,做了八角八分钱交易。他走后,又来了两个顾客。莫里斯微微感到一点希望。也许情况是在好起来。但是过了八点半,他又闲得手足无措了。多年来,周围几英里内,始终只有他一家做夜市生意,他就靠这点来谋生。可是如今,施米茨跟他唱对台,一小时也不饶。莫里斯偷偷抽几口烟,接着就咳起来了。艾达在楼上捣地板,于是他把烟蒂捺熄放好。他感到心神不定,就站到橱窗口去看街景。他看着一辆电车开过去。劳勒先生打店门口走过,他早先也是这里的主顾,每逢星期五晚上,至少来照顾五块钱生意。莫里斯有好几个月没看到他了,但是知道他现在要上哪儿去。劳勒先生避开他的眼光,匆匆忙忙地走过去。莫里斯目送他拐了弯,直到看不见为止。他划了根火柴,查看一下现金出纳机——九块半钱,还不够开销。
  朱利叶斯·卡普推开店门,冒冒失失探头进来。
  “波多尔斯基来过啦?”
  “谁?哪个波多尔斯基?”
  “那个难民。”
  莫里斯恼火地说,“什么难民?”
  卡普咕哝一声,随手关上门。他身量矮小,神色自负,已经上了年纪,仍然穿得很整洁。早先就象莫里斯一样,他在自己的鞋铺里起早摸黑地干活,如今成天穿了绸睡衣,只等晚饭前接替一下路易斯。尽管这小个子木头木脑、老出岔子,以前莫里斯和他相处得不坏。自从卡普把裁缝铺租给了另外一个杂货商,他们俩就不讲话了。几年前,卡普常在杂货铺店堂后间消磨很多时间,为了穷而大发牢骚,好象穷困是个新发明,而他是第一个受害的人。自从他开酒店发迹以来就来得比较少了。但是,他仍然上门找莫里斯,就他受欢迎的情况来说,他来得还是太多,他往往来数落一番杂货铺的短处,滔滔不绝地提出一些没有人要听的劝告。他的红运使他无往不利,他无论到哪里,都能碰上好运,可是,莫里斯认为,他的好运却是别人的损失。有一次,一个醉鬼朝卡普的橱窗扔石块,结果砸了莫里斯的橱窗。另外一次,萨姆·帕尔把赛马的一个消息泄漏给这酒商,自己却忘了下注;而卡普押了一张拾元钞票,竟赢了五百元。多年来,掌柜一直不怨这人的运气好,可是近来发觉自己但愿他碰上一点小小的不幸。
  “波多尔斯基就是我打电话让他来看看你铺子的那个人,”卡普答道。
  “这个难民是怎么个人,告诉我,是你的仇人吗?”
  卡普不悦地瞪视着他。
  “如果是朋友,你怎么会劝他来买一家买卖让你摘光了的铺子呢?”
  “波多尔斯基可不是你那号人,”卖酒的答道。“这地方的情形我告诉了他。我说,‘这个地区的情况在好转。你可以廉价买进来以后把铺子拾掇好。已经败落了多少年啦,二十年来没有人在铺子里改变过什么。’”
  “你真该长寿一点,我改变多少——”莫里斯开了个头,没讲下去,因为卡普在窗口紧张地望外边漆黑的街道。
  “你看见才过去的那辆灰色汽车吗?”卖酒的说。“这是我二十分钟内第三次看到它了。”他的眼睛一直在东张西望。
  莫里斯知道是什么事情在使他担忧。“你自己店里装个电话,”他建议,“那你就会放心些。”
  卡普盯着街上又看了分把钟,忧心忡忡地答道,“在这一带,酒店不能装电话。要是我装了,那些穷酒鬼个个都会打电话来要我送货去。你当真去了,他们又一分钱也没有。”
  他开了门,再一想,又把门关上。“你听我说,莫里斯,”他压低了声音,“要是他们再开回来,我就关上大门,把灯熄掉。然后从后窗口叫你,那样的话,你就打电话给警察局。”
  “你得付五分钱,”莫里斯沉着脸说。
  “我的信用可是头等的。”
  卡普离开杂货铺,心中忐忑不安。
  上帝保佑朱利叶斯·卡普吧,掌柜心里想。少了他,我的日子才会好过呢。上帝造了他这个人,就为了让我这倒楣的杂货商忘不了自己的困苦生活。对卡普来说,生活不是那么艰难,真是个奇迹,他想。可是有什么好妒忌的呢?他宁可让那酒商既有一瓶瓶酒,又有钱,也不愿变成他那样的人。生活已经够糟的了。
  九点半钟,一个陌生人进来买一盒火柴。过了十五分钟,莫里斯关掉橱窗里的灯。除了电车轨道那边的洗衣店门前停着一辆汽车以外,街上空荡荡的。莫里斯机警地细细瞅那汽车,但是看不见里面有人。他打算关上门去睡,随即又决定再开最后几分钟。有时候,十点差一分还有人来。一毛钱毕竟是一毛钱。
  通过道的边门一声响,吓了他一跳。
  “是艾达吗?”
  门慢慢开了。泰锡·福索,一个相貌平常的大脸盘意大利姑娘,穿一身在家装束,走了进来。
  “你关门了,博伯先生?”她不好意思地问。
  “进来吧,”莫里斯说。
  “抱歉得很,我已经脱了外衣,不想走到外面街上去,只好从后面进来。”
  “没关系。”
  “请给我两毛钱火腿,给尼克明天中饭吃的。”
  他懂得她的用意。她是在替尼克打圆场,弥补当天早晨他走到街角那儿去买东西那桩事。他额外加给她一片火腿。
  泰锡再买了一夸脱牛奶、一盒纸餐巾和一大只面包。她一走,他就掀起现金出纳机的盖子。才十元。他以为自己早就苦到了底,这下才知道苦是没有底的。
  我一辈子做牛做马,却落得一场空,他心里想。
  然后,他听到卡普打后窗口叫他。他走进里间,精疲力竭了。
  他抬起窗,刺耳地嚷道,“什么事呀?”
  “打电话报警去,”卡普嚷嚷。“那辆汽车停在马路对面。”
  “什么汽车?”
  “强盗的。”
  “车里没有人,我亲眼看过的。”
  “我跟你说,看上帝份上,叫警察吧。我会付电话费的。”
  莫里斯关上窗户。他查了电话号码,正要拨警察局,这时店门开了,他赶紧走进店堂。
  有两个人正站在柜台的那一头,脸上都蒙着手帕。一个蒙一条脏得硬邦邦的黄手帕,另外那个的是一条白的。蒙白手帕的人开始一盏盏关熄店堂里的灯。掌柜足足过了半分钟才明白过来,倒楣的是他而不是卡普。
  莫里斯坐在桌边,积满尘垢的灯泡发出暗淡的光线,正好落在他头顶上,他眼光呆滞地望着面前几张团皱了的钞票和一小堆银币,其中还有海伦的支票。蒙着脏手帕的持枪歹徒,胖乎乎的,戴一顶漂亮的黑礼帽,对着掌柜的头晃了晃手枪。他那长着粉刺的额头粘满汗珠,贼头贼脑的眼睛不时朝昏暗的店堂里偷觑。另外那个身量高一些,头戴一顶旧便帽,脚穿一双破运动鞋,为了控制颤抖,身子倚在水斗上,用一根火柴梗剔着指甲。就在他身后,水斗上面的墙上,挂着一面破镜子,他不时转过身去盯着它看。
  “他妈的,我一清二楚,你收进来的不止这一些,”那个胖家伙对莫里斯说,嗓音嘶哑而不自然。“你把其余的钱藏哪里去了?”
  莫里斯直感到恶心,说不出话来。
  “快说实话,该死的。”他把枪口对准掌柜的嘴巴。
  “市面不景气,”莫里斯嘟哝道。
  “你这个撒谎的犹太人。”
  水斗边的家伙挥挥手,引起另外那个人的注意。他们走到房间中央站在一起,戴便帽的笨拙地俯身凑近戴漂亮的礼帽的耳边嘀咕了几句。
  “不行,”胖家伙恶狠狠地说。
  他的同伙再把身子俯低些,一本正经地隔着手帕悄悄跟他说话。
  “我说他把钱藏起来了,”胖家伙咆哮道。“哪怕砸烂他的狗头,我也要搞到手。”
  他走到桌子边使劲打掌柜耳光。
  莫里斯呻吟着。
  水斗边的家伙连忙把一只杯子冲了冲,盛上水。他端着杯子走到掌柜那儿,在递到他嘴边去的时候,泼了一些在他的围裙上。
  莫里斯想要一饮而尽,但只空喝了一下。他用受惊的眼光盯住那个家伙的眼,而他却望向别处。
  “请你饶了我,”掌柜的嘟哝道。
  “快说,”拿枪的人警告道。
  高个子直起身来,一口把水喝光。他冲了冲杯子,把它放在碗橱搁板上。
  接着,他开始在橱里碗盏中间搜寻,还把底层的锅子也拉了出来。接着,他匆忙地抄遍房间里一个柜子的所有抽屉,再趴倒在地,摸索长沙发底下。他冲进店堂里,把现金出纳机那个空的放钱抽屉抽出来,伸手到槽里去摸,但是什么也没摸到。
  他回到厨房里,抓住另外那个人的胳臂,急切地对他低声说话。
  胖家伙用胳臂肘把他往旁边一推。
  “我们还是离开这儿吧。”
  “你这胆小鬼,要拆我的台吗?”
  “他的钱全在这儿啦。我们走吧。”
  “买卖不好,”莫里斯嘟哝道。
  “你这个犹太混蛋才不好,懂吗?”
  “别揍我。”
  “我给你一个最后的机会。你把钱藏哪儿去了?”
  “我是个穷人。”绽裂的嘴唇吐出话来。
  脸上蒙着脏手帕的人举起手枪。另外那个人朝镜子瞧着,乱摇手,黑眼珠都快鼓出来了。莫里斯眼看着一下又一下打将下来,感到对自己、对落空的期望、数不清的挫折、烟消云散的岁月,都厌倦了。他也不知道一共挨了多少下。他原来对于在美国生活抱极大希望,而所得无几。正因为他的缘故,海伦和艾达得到的更少。是他骗了她们,他和他这家吸人膏血的铺子骗了她们。
  他没吭一声,倒了下去。这样的结局和这一天很相称。这就是他的运道,而别人的运道都比他好。
  在莫里斯的脑袋上扎着厚厚的绷带卧床养伤的那个星期里,艾达有一阵没一阵地照管着铺子:她每天上下奔波二十次,浑身筋骨酸痛,忧虑得头直发胀。星期六(海伦工作地方照例休息半天)和星期一,她留在家里帮她母亲。可是她不敢再冒险请假。艾达连饭也是断断续续吃的,渐渐搞得神经极度紧张,只好不理莫里斯怒冲冲的反对,停业一整天。莫里斯硬说自己不需要照料,催她至少营业半天,否则他剩下来很少几个顾客也要保不住了。艾达上气不接下气,说她没有力气,腿又痛。掌柜挣扎着想爬起来穿裤子,一阵剧烈的头痛袭来,不得不费力地挪动身躯重新躺下。
  星期二铺子停业那天,附近出现了一个陌生人。他大部分时间站在萨姆·帕尔店铺的街角上,叼着根牙签,全神贯注地观察着往来的行人,或者沿着一排店铺——有的空关着——从帕尔家的铺子溜达到街的另一头酒吧间。再过去,有一个货车停车场,远处是一所大仓库。有时在酒店里慢吞吞喝一杯啤酒后,陌生人转过街角,经过围着高篱笆的煤栈,溜达下去,绕过这一段街,最后又回到萨姆的糖果铺那儿。有时候,那人走到莫里斯的关着门的杂货铺前,双手搭起凉棚盯着橱窗往里看;他叹口气,走回萨姆的店门口。他在拐角上看够了,就又围着街区兜,或者到邻近别的地方转悠一会儿。
  海伦在店门的玻璃窗上贴了张纸条,说她父亲身体不适,但是铺子到星期三会开门的。那人花了很长时间研究这张纸条。他年纪还轻,黑胡子,戴一顶棕色礼帽,又破旧,又沾满雨水淋过的斑迹,穿一双裂了口的漆皮皮鞋和一件象一直穿在身上的黑色长大衣。他高高的身材,长得不丑,就只那个鼻子,鼻梁打断过,没有修整好,使整个脸看上去不相称。他的眼神忧郁。有时他同萨姆·帕尔一起坐在冷饮柜旁,沉思得出了神,从一包揉皱了的花几分钱买来的香烟里拿出一支来抽着。萨姆对各色人等都司空见惯,一生中也看到过许多陌生人在附近出现、消失,因此对这个人并不特别在意。虽然戈尔迪看到他整天逗留不去,就口出怨言说,太不象话了,他又没付房租。萨姆确实也注意到,这个陌生人有时显得心神不定,老叹气,悄没声地对自己咕哝着什么。不管怎么说,他对这人很少注意——人人都只管自己烦心的事儿。另外有几次,这个陌生人不知怎的,好象想通了,显得心情舒畅了,甚至象生活得挺满意似的。他翻翻萨姆的几本杂志,去附近散一会步;回来以后,随手从铺子里的架子上捡起一本纸封面的书,把它打开,重新点上一支香烟。他要一杯咖啡,萨姆就给端上。他眯着眼,透过嘴里叼的烟蒂冒出来的烟雾,仔细数出五个分币来付账。没有人问他,他就说自己叫弗兰克·阿尔派恩,最近从西部来,想找个好一点的机会。萨姆建议他去试试找个驾驶出租汽车的工作,如果他能领到一张汽车司机执照的话。这营生不坏。那人表示同意,但还是赖着不走,似乎在等什么事情发生似的。萨姆断定他是个喜怒无常的怪人。
  艾达恢复杂货铺营业那天,陌生人不见了。第二天上午他又来到糖果店,在冷饮柜旁坐下,要了杯咖啡。他看来眼光呆滞,神情抑郁,胡子又黑又硬,和苍白的脸容形成对照;他的鼻孔有点发炎,嗓子嘶哑。他看起来象半截入了土——萨姆想。天知道他昨晚钻在哪个洞里睡觉的。
  弗兰克·阿尔派恩搅着咖啡,闲着的一只手打开一本放在柜台上的杂志。他的目光一下子让一幅修士的彩色图片吸引住了。他举起咖啡想喝,但又禁不住放了下来,盯着图片凝视了五分钟。
  萨姆出于好奇,拿了把扫帚走到他身后,瞧他究竟在看什么。图片上是一个修士,脸瘦瘦的,黑胡子,穿着棕色粗布衣服,赤着脚站在一条阳光照耀的乡下街道上。他的两条瘦而汗毛浓密的胳臂向一群盘旋在他头顶的鸟儿伸去。背景是一丛绿叶茂盛的树木,远处阳光下有一所教堂。
  “他的样子象是哪个教会的传教士,”萨姆小心谨慎地说。
  “不,那是阿西西的圣方济各。你从他穿的棕色法衣和天空中那些飞鸟就能看出来。这是他在向鸟儿传教。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有个老年教士经常到收养我的孤儿院里来,每次来了,总给我们讲一个不同的关于圣方济各的故事。直到今天,这些故事在我头脑里还是清清楚楚的。”
  “故事不过是故事,”萨姆说。
  “我也说不上为什么永远忘不了这些故事。”
  萨姆更仔细地瞅了画片一眼。“跟鸟说话?他是怎么回事——疯了吗?我这样说并无恶意。”
  陌生人朝犹太人微微笑了笑。“他是个了不起的人。依我看,对鸟传教,可要点勇气。”
  “他因为跟鸟谈话才了不起?”
  “还有别的。比方说,他把他所有的一切都施舍掉,连一分钱也都给了人,身上的衣服一件也不留,他安于穷苦。他说,穷苦是个皇后,他爱她,仿佛她是个美丽的女人。”
  萨姆摇摇头。“傻小子,穷苦才不美呢。穷了就得干苦活。”
  “他用新观点看待各种事物。”
  糖果店老板又看一眼圣方济各,然后把扫帚朝脏角落里一撂。弗兰克一面喝着咖啡,继续研究那张图片。他对萨姆说,“每次我从书上读到他那样的人,我内心就激动得要使劲克制才不至于哭出来。他生来就善良,谁要是有了这点,就有了本领。”
  他讲这话时带点窘态,这使萨姆也感到很窘。
  弗兰克喝干咖啡就走了。
  那天晚上,他闲逛过莫里斯的铺子,朝门里张了张,看到海伦在里面接她母亲的班。她抬起头来,看到他透过橱窗玻璃目不转睛地瞅着自己,他那副模样把她吓了一大跳。他的眼睛流露出心事重重、有所渴求和忧伤的神色。她认为他会走进来求布施。她打定主意给他一毛钱。可是她没猜中,他走得没有影了。
  星期五上午六时,莫里斯虚弱地走下楼来,艾达跟在他后面唠叨。这一阵,她老是到八点钟才开门,她求他在床上多睡一会,到时候再起来。可是他拒绝了,他说他必须把面包卷卖给那个波兰女人。
  “一个倒楣的面包才三分钱,难道你认为这笔买卖比你多睡一个小时还重要些?”艾达抱怨道。
  “谁睡得着?”
  “你需要休息,大夫讲的。”
  “等我躺在坟里再休息吧。”
  她打了个冷颤。莫里斯说。“十五年来她一直在这儿买到面包卷,就得让她买到。”
  “好,好,那末让我来开门。我会给她的。你回去睡吧。”
  “我在床上躺得太久啦,反而觉得没力气。”
  可是那个女人没来。莫里斯担心她已经不上他店里来,而去照顾那个德国人了。艾达硬要自己把牛奶箱拉进来,还吓唬他,要是他向箱子挪动一步,她就要大声喊叫。她把一瓶瓶牛奶装进冰箱里。尼克·福索来过以后,好几个钟头他们等不到一个顾客。莫里斯坐在桌边看报纸,偶尔抬起手来轻轻地摸摸头上的绷带。他一闭上眼,依然感到一阵阵软弱无力。到中午,他乐于上楼去,躺在床上。直到海伦回家,他才起床。
  第二天早晨,他坚决要独自一人开门。那个波兰女人真的等在那儿。他不知道她姓什么。她在某处一家洗衣铺里工作,养着一条小狗,唤作波拉斯哈亚。晚上回到家里,她牵着波兰小狗在街上溜达一转。那狗就喜欢在煤栈里乱跑。她就住在附近的一幢拉毛水泥的房子里。艾达管她叫顽固的反犹派。她的这一特点并不使莫里斯烦恼。这是她从本国带来,不同于美国的那种反犹主义。有时候,她说要一只犹太面包卷,他疑心她有意拿这话来稍稍刺他一下。有一两次,她脸带古怪的笑容,说要一根“犹太酸黄瓜”。通常她什么话也不说。今天早晨莫里斯递给他面包卷,她没说什么。虽然她那机灵的小眼睛盯着看他扎着绷带的头,她没有问他那是怎么一回事,也没问他为什么一星期不在铺子里。但是她在柜上留了六分钱而不是三分。他揣测,准是铺子没准时开门的日子里,哪天她从包里拿过一只面包卷。他按了下收款机,记下六分钱的交易。
  莫里斯走出去拉两箱牛奶进来。他抓住两只箱子,可是箱子就象岩石一样。他只好放下一箱,先拖另外一箱。眼前升起一块乌云,顿时变得一幢房子那么大。莫里斯一阵眩晕,差一点跌进沟里,却被穿着长大衣的弗兰克·阿尔派恩拉住,才立稳,他给扶进铺子。随后弗兰克把牛奶箱拉进来,一瓶瓶放进冰箱。他麻利地把柜台后面扫干净,走进后间。这时,莫里斯已经复原,热情地向他道谢。
  弗兰克瞅住自己两只带有疤痕的大手,嗓音沙哑地说,他是才来到这一带的,现在跟一个出嫁了的姊姊住在一起。他最近刚从西部来,想找个好一点的工作。
  掌柜的给他端上一杯咖啡,他立即接了过来。弗兰克一面坐下来,一面把帽子放在脚边的地板上。他加了满满三匙糖在咖啡里——好快一点暖和过来,他说。莫里斯给了他一个带芝麻的硬面包卷,他饿狼似地咬了一日。“天呐,这是好面包。”吃完了,他用手绢擦擦嘴,然后用一只手把桌上的碎屑抹到另一只手里。不顾莫里斯的劝阻,他把杯碟一起拿到水斗上冲洗一下,擦干后放在煤气灶顶上——掌柜先前就是从那里拿下来的。
  “非常感谢你的一切款待。”他拿起帽子,但并没打算要走的样子。
  “过去在旧金山我曾经在杂货铺工作过一两个月,”过了一分钟他说,“不过那是一家联营的超级市场。”
  “联营的大商店整死了小本买卖人。”
  “拿我自己来说,我喜欢小铺。我希望哪天也开一家。”
  “铺子等于是牢房。另找个好一点的事吧。”
  “至少你可以当家作主。”
  “没什么事情让你当家作主,当家作主有什么用。”
  “话虽这么说,这个想法还是很合我的意。只不过我对进什么货,还需要点经验。我是指一些牌号名称等等。我看,我应该到一家铺子里找个工作,好学一点经验。”
  “去试试大西洋和太平洋食品商场吧。”掌柜的劝他。
  “我也许会去试的。”
  莫里斯不再谈下去。那人戴上他的帽子。
  “怎么啦,”他望着掌柜的绷带说,“你遭到什么意外,头受伤了吧?”
  莫里斯点点头。他不想谈这件事,所以陌生人不知道为什么,带着失望的神情走了。
  星期一大清早,莫里斯又在使出浑身的力气拉牛奶箱的时候,他碰巧又在街上。他碰碰帽沿打了个招呼,说他正去城里找工作,可是还来得及帮他把牛奶拉进去。他干完后很快就走了。可是,一小时后掌柜觉得自己看到他朝另外一个方向走过去。那天下午他出去买《前进报》的时候,看到他坐在萨姆·帕尔的冷饮柜旁。第二天早晨,才过六点钟,弗兰克刚好又在那儿,帮他把牛奶箱拉进来,莫里斯看得出他是一个穷人,就请他喝杯咖啡,他乐意地接受。
  “工作找得怎么样了?”两人吃着的时候,莫里斯问。
  “就那个样子,”弗兰克说,目光躲躲闪闪。他看上去有心事,紧张不安。每隔几分钟,他放下帽子,心神不定地东张西望。他张着嘴唇,象要讲话的样子,两眼带着痛苦的神情。接着他又闭上嘴,仿佛打定主意还是不说出他的打算好。可是,他象有话非讲不可,急得出汗——额头上的汗珠发着亮——他憋得瞳孔越来越大。在莫里斯看来,他就象个忍不住要呕吐的人,不管吐在哪里都行。但是,经过一段令人难受的时间以后,他的眼光变得呆滞了。他深深叹口气,咽下最后一口咖啡。随后,打了个嗝,这使他感到片刻的舒适。
  莫里斯想,不管他想要说什么,让他去对别人说吧。我不过是个杂货铺掌柜。他坐在椅子上动个不停,担心沾上什么毛病。
  高个子又探出身子,吸了口气,再一次想要说话,可是,这下浑身打了个颤,接着就是一阵哆嗦。
  掌柜赶到炉边,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弗兰克两大口就喝光,很快就不抖了,但是显出一副失败和屈辱的样子,就象——掌柜觉得——一个人没有能得到自己非常想要的东西那种神情。
  “你着了凉?”他同情地问。
  陌生人点点头,在破裂的鞋底上划了根火柴,点上一支烟,坐在那儿,没精打采的。
  “我日子过得可不顺溜呢,”他嘀咕一声,接着又陷入沉默。
  他俩都不讲话。随后,掌柜想让对方的心情好一点,顺口问道,“你姊姊住在附近哪里?说不定我认得她。”
  弗兰克用单调的声音答道,“确切的地址我忘了。就在公园那儿。”
  “叫什么名字?”
  “加里鲍迪太太。”
  “这是哪种姓?”
  “你什么意思?”弗兰克凝视着他。
  “我意思是哪国人?”
  “意大利人。我是意大利人。我名叫弗兰克·阿尔派恩——意大利文叫阿尔皮诺。”
  弗兰克·阿尔派恩的香烟味道熏得掌柜也点起他的烟头。他以为自己能熬住不咳,熬了,但是没熬住。他咳个不停,他害怕他会咳得头也咳掉。弗兰克关切地望着。艾达在楼上捣地板,掌柜才不好意思地把香烟捺熄,丢进垃圾桶里。
  “她不喜欢我抽烟,”他边咳边解释。“我的肺不那么健康。”
  “谁不喜欢?”
  “我老婆。象是黏膜炎。我母亲一辈子害这病,可是活到八十四岁。去年他们给我的肺部拍了张片子,发现了两个黑点。这可把我老婆吓坏了。”
  弗兰克慢慢地把香烟弄灭。“我刚才开始谈到我的生活经验,”他心情沉重地说,“我经历过奇怪的生活,我不是说真的奇怪,我是说我尝够了各种滋味。有些好事,我也沾到过边——比如说,职业、教育、女人。但仅仅沾着点边,进一步就没我的份了。”他双手紧握、放在膝盖中间。“什么道理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我认为值得要的东西不知怎的迟早总是从我手上溜走了。为了得到我要的东西,我象驴子一样干活,眼看就要到手,我总会愚蠢地在哪儿走错一着。结果,快定局的事情就在我眼皮下砸了锅。”
  “受教育的机会可千万别丢掉,”莫里斯劝他,“这是年轻人最最好的事儿。”
  “我现在早该大学毕业了,可是上大学的机会到来的时候,我放过了,因为我选了另外冒出来的事情。对我来说,真是一步错步步错,最后给困死了。总是想抱个大西瓜,到头来只捡到颗芝麻。”
  “你还年纪轻着呐。”
  “二十五,”他痛苦地说。
  “看起来还不止。”
  “我感到老了——老得够呛。”
  莫里斯摇摇头。
  “有时候我觉得,你的生活是怎样开始的,它就会照老样下去,”弗兰克继续说。“我生下来才一星期,我妈就死了,埋了。我从来也没见过她的脸,连照片也没见过。五岁那年,有一天我老头子离开我们住的那间带家具一起租来的房间,出去买包烟。他就此远走高飞,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多少年后,他们找到他的下落,可是那阵子他已经死了。我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八岁那年,他们把我寄养在一个待人很凶的人家,我逃跑了十次。后来我又从另一个人家逃出来。我对自己的生活考虑得很多。我对自己说,‘经历过这一切,你还指望发生什么呢?’当然,你也能理解,这中间我也碰上过一点好运,可是极其难得,极其渺茫。结果往往跟开头一样,一无所得。”
  掌柜的感动了:可怜的孩子。
  “我常常想尽力改变命运给我安排的一切,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办,虽然有时候自以为懂了。我心里一直想做这件事情,次数多得记不清了。”他停了一下,清清嗓子,然后说,“你听了会觉得我有点傻,可是的确不好办啊。我的意思是说,我内心缺少一点我最需要的东西,或许本来有,因为我的缘故而失掉了。我一直有这样的幻觉,我急着要打电话告诉谁一桩事,急得要死,可是一走进公用电话室,那儿根本没有电话,只有一串香蕉挂在钩子上。”
  他瞅着掌柜,随后瞅着地板。“我这一辈子就想做一番值得做的事——一种人们会说要花点力气的事情,可我没做成。我太安定不下来,无论在哪里,待上六个月就受不了。还有,什么事情我都太性急,恨不得能一把就抓到手。该做的事却不做——我要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结果呢,到什么地方我都是空着手来,空着手去。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懂,”莫里斯说。
  弗兰克一下子不作声了。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不理解自己。我真不知道,自己在跟你说些什么,为什么要说这些。”
  “你歇一会儿吧,”莫里斯说。
  “拿我这样年龄的人来说,应该过哪一种生活?”
  他等掌柜的回话——告诉他怎样生活。可是莫里斯在想,我都已经六十岁了,他说话的口吻倒象我。
  “再喝点咖啡,”他说。
  “不用了,谢谢。”弗兰克又点了支烟,一直吸到只剩个烟蒂。他看起来好象心情轻松了些,然而并没轻松,仿佛做完了一桩事,实际并没有(什么事?掌柜琢磨不透)。他的脸放松了下来,几乎带点睡意。他把两只手的指关节捏得格格响,一言不发,默默叹着气。
  他为什么不回家去?掌柜心里想。我是有活要干的人。
  “我走啦。”弗兰克站起身来,却又停住了。
  “你的头是怎么一回事?”他再次问。
  莫里斯摸摸绷带。“前个星期五,我这儿遭了抢。”
  “你是说,他们狠狠揍了你?”
  掌柜点点头。
  “象那样的杂种真该死,”弗兰克激烈地说道。
  莫里斯盯着他看。
  弗兰克拍了拍衣袖。“你们是犹太人,是吗?”
  “是的,”掌柜说,依然望着他。
  “我一直喜欢犹太人,”他眼朝下看。
  莫里斯不吭声。
  “我想你有孩子吧?”弗兰克问。
  “我?”
  “原谅我那么喜欢盘问。”
  “有个女孩。”莫里斯叹了口气。“我原来有一个挺好的男孩子,可是他得了当时流行的耳病死啦。”
  “太不幸了。”弗兰克擤擤鼻子。
  倒是个好人,莫里斯想,眼泪汪汪。
  “上星期在这儿站了几个晚上柜台的那个,是你姑娘吗?”
  “是的,”掌柜回答道,有点不自在。
  “晤,谢谢你的咖啡。”
  “让我给你做一份三明治。可能过一会你会饿的。”
  “不用啦,谢谢。”
  犹太人执意要弄,但是弗兰克觉得,眼下他想要向莫里斯要的都到手了。
  莫里斯在弗兰克走后孤零零一个人,开始为自己的健康着急。他有时感到头晕,还经常头痛。那两个杀人凶手,他想。他站在水斗上那面昏暗的破镜子前照着,解开头上的绷带。他想不包绷带了,可是伤疤还很难看,给顾客看到不雅。因此他换了根干净的绷带缠在头上,他一边缠,一边懊丧地想到那天晚上,又想到那个买主,那天没来,以后也没来,今后也不会来的了。伤养好以后,莫里斯从没跟卡普讲过话。你一开口,那卖酒的总有话来对付,只有沉默才使他无话可说。
  后来,他从报纸上抬起头来,看到有人在大门外面用一把装在木棒上的刷子在给他擦窗,吓了一跳。他嚷着奔出去,要赶走那个自作主张的人,因为确实有那种厚皮老脸的擦窗人,不经许可就动手干开了,然后伸手要钱。莫里斯走出铺子一看,擦窗子的原来是弗兰克·阿尔派恩。
  “只是表示一下我的谢意和感激。”弗兰克说明水桶是从萨姆·帕尔那儿借来的,刷子和橡皮扫帚是从隔壁肉铺里借的。
  这时艾达从里屋门走进店堂,看到有人在擦洗窗子,赶了出来。
  “你一下子阔起来了?”她问莫里斯,脸涨得通红。
  “他是帮我忙的,”掌柜答道。
  “对了,”弗兰克一边说,一边使劲用橡皮扫帚擦。
  “里边来吧,天冷呐。”到了店堂里,艾达问,“这个外教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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