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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后期哲学思想史

_5 周一良(现代)
奥古斯丁在其哲学中,既论证上帝,也讨论人。他给人留有一定的位置,
对人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不过,他论证人的目的也是为了上帝,使人归属
上帝。
首先,奥古斯丁采用他一贯使用的内心思辨方法证明了人的存在。他的
主要理论根据是,主体存在的确切性以思维存在的确切性为基础。在《独语
录》中,他这样写道:“你这个想认识你自己的人,你知道你存在么?我知
道。你知道我自己从哪里来的么?我不知道。你觉得自己是单一的呢还是复
合的呢?我不知道。你知道自己在运动么?我不知道。你知道自己在思维么?

我知道。所以,你在思维是千真万确的么?千真万确。”奥古斯丁强调了思
维的首要性和确切性,以人的自我思维来肯定了人的存在。
此外,他进一步用人的思维可能产生的错误来证明人这个主体的存在。
他在 《论自由意志》中说:“你自己存在么?也许你怕回答错误。其实,如
果你不存在,决不会有什么错误……由此可见,你的存在是明显不过的。”①
在其他的著作中,他也多次复述这个论断,进而提出“如果我错误,则我存
在。”初看起来,奥古斯丁这种论证对人的主体作了充分的肯定,但实际上
他是撇开人的理性,借助“超自然之光”的神秘思维,证明人和上帝连在一
起的本体论存在。
奥古斯丁认为人是世界上最高级的创造物,他能够认识抽象的东西,掌
握真正的知识。那么理性认识是怎样进行的呢?奥古斯丁认为这纯粹是人内
心的自我思维的精神活动,主要依靠“超自然之光”的光照独立进行。在奥
古斯丁看来,人的认识不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实践也不是认识的来源,具
体的认识过程也无必要。因为抽象的概念早已隐藏在人们的心中,人们的知
识是先天具有的。为了获得知识,只须抛弃一切物质的、感情的东西,从经
验的世界中摆脱出来,接受“超自然之光”(即上帝的神圣光照)的照明,
① 奥古斯丁:《独语录》,Ⅱ,1,1。
① 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Ⅱ,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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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自我思维就可以发现。换言之,人们之所以有真正的知识,就是对自己
内心早已存在的概念的认识。在他的心目中,概念既与物质世界无关,也不
是人们思维的产物,它纯粹是先验的独立的精神实体。奥古斯丁如此强调概
念的先验性,目的在于把上帝作为人类知识的最终根据,这显然是违背客观
事实的本末倒置。在论述人的判断时,奥古斯丁说人的感觉及其所感知的事
物都是偶然的、暂时的或可变的,它们既不是人类思维的对象,更不能作为
正确判断的根据。理性认识从来不依靠比它低一级的感性认识,何况进行更
深入的判断。那么,“我如何对变化不定的事物作出全面而正确的评价”,
其根据是什么,其实,不难发现,“人们在下判断时,是遵循着人们所共同
认识的内在真理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变化无常的思想之上,自有永恒

不变的真理”可遵循 。这真理不是别的,就是上帝,上帝才是判断一切的根
据。
奥古斯丁把上帝作为认识的唯一来源和判断的唯一准则,显然不是科学
的认识论,但也并非他个人的独出心裁。实际上他不过是承袭了柏拉图学派
的衣钵。柏拉图的理念论和回忆论抹煞人在实践中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割裂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推崇灵魂和超自然之光,把概念和真
理说成是先天的独立精神存在,由人们内心神秘地去直观和把握。这也正是
奥古斯丁的基本思想。就此而言,他同柏拉图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奥古斯丁
出于基督教的需要,巧妙地把柏拉图的观念世界转化为上帝,把一切知识归
结为上帝,由上帝来说明一切。他把神学完全渗透在哲学之中,使哲学为神
学辨护。可以说,奥古斯丁的哲学理论是在柏拉图唯心主义先验论基础上发
展起来的宗教唯心主义哲学的先验认识论。
(3)神学伦理观
在伦理观上,奥古斯丁着重分析了善恶、原罪、自由、救赎、预定等问
题。他认为,善是绝对的存在,是实体,恶是不存在的,是虚无,恶是相对
于善而言的,因为恶按其本性来说是“善的缺乏”和“实体的缺乏”。他把
道德的善恶归结为人对上帝的关系,宣称上帝是至善,是一切善的根源。上
帝创造的人本身是善的,上帝没有在人身上创造罪恶,而是人自甘堕落。人
妄用自己的自由而犯罪。也就是犯罪的原因是人的自由意志。人类的祖先亚
当和夏娃违背了上帝的旨意,偷吃禁果,犯了原罪。
奥古斯丁坚持说,这样原罪沾染了整个人类,因而人类最初就具有一种
罪恶的本性。在《忏悔录》中,他用自己的经验证明了这种罪恶本性的必然
性和普遍性。他举例说,自己在童年时代,伙同伙伴偷了邻居的梨子。他家
本来有梨子,而且更好吃,偷来的梨子也并不是为了吃,而是拿去喂了猪。
这就说明,偷窃不是为了需要和享受,而是纯粹的堕落和罪恶。
人要想从原罪中得到解脱和恢复善的本性,靠自己是无能为力的,只有
依靠上帝的拯救,人才能脱离罪恶的深渊。没有天命,就连一根头发也不会
从头上掉下来,更何况拯救这件大事。一切都是上帝预定了的。奥古斯丁举
自己为例,说他为了善良的生活,斗争多年,但最后之被拯救(即皈依基督
教)却完全出于上帝的恩赐和直接干预,同自己的所作所为根本无关。上帝
拯救人也不是因为某人作了善事,因为确切地说,有罪的人是不可能作出善
① 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Ⅱ,12,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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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的。那么,既然上帝是全善的,为什么让某些人得福,某些人得祸,某些
人得救,某些人毁灭呢?奥古斯丁认为,这是莫测的神意。但是这种选择并
非不公道,对某些人也许是的,但对整个人类来说,则是公平合理的。上帝
的预定,包含着选择的先见之明,这也决定了尘世的命定。按照这种理论,
人们只能安心从命,等待上帝的恩赐,放弃一切反抗的念头,甘心忍受教会
和统治阶级的奴役。
(4)上帝之城——奥古斯丁的历史哲学和社会政治观
奥古斯丁56岁时,西哥特人攻陷号称“永恒之城”的罗马。全城惨遭浩
劫,这是罗马城千年历史上的第一次。针对有人以此归咎于基督教,奥古斯
丁特意撰著辨护,结果这部书写了14年,就是名著《上帝之城》。该书无疑
是部神学专著,但强烈地反映了基督教的历史哲学和社会政治哲学。
奥古斯丁认为,自从人类始祖背叛上帝以来,就出现了两座城池:上帝
之城和尘世之城。上帝选择的得救的人构成上帝之城,上帝确定要毁灭的人
则组成尘世之城。
他区分了尘世之城和上帝之城。尘世之城是不完全的、暂时的、会毁灭
的,因为它的居民只爱自己而蔑视上帝,注定同魔鬼永远受苦;而上帝之城
是完美的、永恒的,它是奔向非世俗拯救目标的上帝选民的社会,因而注定
要与上帝共存。由于上帝的信徒力求建立上帝之城,而魔鬼的信徒又企图建
立尘世之城,因此,上帝的信徒和魔鬼的信徒之间进行着激烈的斗争,整个
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上帝的信徒和魔鬼的信徒之间斗争的历史。斗争的最终
结局是上帝之城将实现,上帝的信徒享受着天国的幸福,而魔鬼的信徒被送
到地狱同魔鬼永远受苦。一切尘世之城都有灭亡的一天,奥古斯丁哀叹罗马
帝国行将灭亡,但他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尘世之城是暂时的,注定要
毁灭的。奥古斯丁的论述从神学上赋予人类历史以肯定的意义,他肯定了历
史是一直向前发展的,直至最后归入神,打破了古代世界盛行的历史循环论,
在欧洲思想史上意义深远。
奥古斯丁的社会政治观是极其惹人注意的。他把社会定义为“一大批有
理性的生物因为共同追求一个目标而联合形成的组织。因此,为了理解一个
社会的特点,我们必须考察它所向往的目标。……目标越好,这个社会就越
好,反之亦然”。他同意人是社会的动物之一的观点,社会生活本身不是坏
的,但由于亚当的堕落,社会生活成了烦恼的源泉。因为人有罪性,所以必
须由国家制订法律,加以管教,维持秩序。
奥古斯丁在此处把国家看成是由于人的罪性而来的暴力工具。这就剥下
了国家的神圣光环。国家必须有一个统治者,毫无疑问统治者应以臣民的幸
福为目的。但是人类是如此地败坏,统治者也经常陷于极端私利中,即使这
样,人们也必须服从他们。除了因为内战比他们的统治更坏外,上帝也确实
能给人们以好的统治者。再者,暴君实际上也是为了完成某种神圣的目的。
正如上帝的训戒中所讲的肉体是对我们罪恶的一种惩罚一样,罪恶的统治者
也是一种惩罚,反抗他们就是反抗上帝。坏的社会制度也是如此。虽然我们
不可否认奴隶制度是恶的,但是我们不应该鼓励人们去消灭它,因为奴隶被
奴役是出于罪的本性,是上帝设立的。奥古斯丁以此证明了奴隶制度的必要
性与合理性。
奥古斯丁还认为教会有着比世俗国家更崇高的使命。因此,教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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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高于世俗国家的权力。这种观点后来成为教会的一贯原则,在整个中世纪
的教皇与皇帝的历次冲突中,为西方教会的政策提供了理论根据。
(5)奥古斯丁哲学的影响
奥古斯丁从一个异教徒成为基督教的护教旗手,40多年中,他以上帝为
核心,以信仰为前提,成功地运用柏拉图主义从哲学上论述各种问题,为基
督教创立了一个完整的宗教哲学体系,奠定了欧洲中世纪经院哲学发展的基
础。13世纪以前,它在基督教世界的光辉使其他任何理论都黯然失色。奥古
斯丁本人一直受到尊敬和推崇,被誉为基督教哲学的开山鼻祖和最早的理论
权威。他的学说“给后世的影响极其深远,人们到处可以发现它的印迹。它
迄今还起着作用”。这是现代法国著名经院哲学史家日尔松(1884—1978年)
给予奥古斯丁的高度评价。而事实是,奥古斯丁主义在今日西方基督教哲学
中继续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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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古代西亚(后期)哲学
1.犹太教及 《旧约》的哲学思想
巴勒斯坦是西亚最早的农业生产地区之一,公元前3000年左右居住着操
塞姆语的迦南人。公元前2000前后,希伯来人游牧部落从幼发拉底河以东来
到这里,“希伯来人”也就是“河那边来的人”。他们与迦南人相互冲突又
不断融合,创造着希伯来文化。公元前12世纪,一个强大的海上民族腓力斯
丁人占领了希伯来人的领地,希腊人称这一地区为“巴勒斯坦”,意思是“腓
力斯丁人的国家”。到公元前11世纪,扫罗统一了希伯来北部以色列和南部
犹太各部落,形成一个独立的王国,同腓力斯丁人进行战斗。公元前10世纪,
大卫王建都耶路撒冷,国势日强,最后将腓力斯丁人驱逐出去。大卫之子所
罗门在位期间,爆发了以色列人耶罗波安领导的起义,失败的起义者逃往埃
及。所罗门死后,耶罗波安在埃及起兵,在埃及人的帮助下,攻下耶路撒冷,
建立了独立的以色列国家,定都撒马利亚。犹太国仍以耶路撒冷为首都,开
始了两国对峙的局面。公元前722年,亚述王萨尔贡二世攻陷撒马利亚,以
色列国灭亡。犹太王国在200年后被新巴比伦王尼布甲撒二世占领,于公元
前586年被彻底摧毁。5万余犹太人被掠往巴比伦,成为所谓“巴比伦之囚”。
此后,不断有犹太人筹划重返故土,恢复家园,一些哲人们也为此进行宣传
活动,被称为“先知”。到公元前538年,波斯王居鲁士打败巴比伦和埃及,
决定恢复耶路撒冷。到公元前4世纪,犹太人被释放,重建犹太人的国家。
但是不久这一地区又相继为亚历山大、塞流古王朝所征服和统治,公元前 1
世纪,又落入了罗帝国之手。
巴勒斯坦是个多灾多难的地区,也是一个充满神话和宗教精神的地区。
在游牧时期,以色列各部落共同信仰雨神“耶畏”。另外,各部落又信奉不
同的部落神祗。耶畏只是诸神之一。因为他是雨神,与沙漠中的游牧生活关
系最为密切,因此格外为人重视。为时的宗教仪式包括杀人献祭,有时杀战
俘,有时也杀自己的亲人。耶弗他就曾杀死自己的女儿向耶畏献祭。后来的
人把耶畏读成了“耶和华”,又赋予他战神的职能,最后又演变成仁慈的天
父。随着以色列王朝的统一,所罗门王在耶路撒冷修筑圣殿,供奉耶和华。
这里成为全国的宗教中心,耶和华为唯一真神的地位开始奠定。但多神崇拜
直到公元前5世纪仍然存在。从公元前9世纪到6世纪,亚述人、巴比伦人、
波斯人先后统治巴勒斯坦,大批犹太人移居他国。原来犹太人的民族神耶和
华没有能够保护以色列免受异族蹂躏之苦。在这种情况下,以色列人的民族
神观念适应现实需要而扩展为列国的神,把异族统治解释为耶和华对以色列
人犯罪的惩罚。这样,耶和华由民族神变成了世界神。这是当时犹太教的一
个特点。
从公元前8世纪起,民间兴起了一些先知,自称是“神的代言人”。他
们在宗教的外衣下评论当时的政治、社会、宗教等情况,预言未来,以“救
世主弥赛亚”降临,拯救以色列的宗教口号为号召,组织以色列人反抗外族
统治的斗争。从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2世纪这4个世纪中,“先知”们收
集古代典籍,进行加工整理和编纂,逐步形成了犹太教的经典,即现行的《旧
约全书》。《旧约全书》共39卷,分为3个部分,实际反映了犹太教经典汇
编成书的三个阶段。第一部分是律法书,大约在公元前444年左右编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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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创世纪》、《出埃及记》、《利末记》、《民数记》、《申命记》等5
卷。在创世纪中有关于伊甸园的传说,提出了上帝造人之说。这是以色列人
对人类起源问题最早的探讨。此外,律法书主要记述了犹太人的历史和律法。
《旧约》的第二部分是《先知书》8卷,约编成于公元前190年。这部
分包括《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记》等。它反映
了公元前6至2世纪犹太人的苦难经历。反映了下层人民反抗奴隶主的斗争。
《旧约》中的第三部分是被称为“圣著”的11卷书。成书时间约在公元
前2世纪的下半叶。那么,《旧约》最后形成是在公元前2世纪下半叶。
《旧约》总的说来是一个宠杂的犹太教的宗教神学体系,它又包括了以
色列的历史和启示文学。从哲学的意义上来说,它主要有如下观点:
第一,宗教唯心主义的上帝创世说。按《旧约律法书》的主张,天地万
物都是神创造的。在世界被创造以前,除了神而外没有任何其他东西,只有
神是存在的。神从无中创造出世界。在造了天地万物之后,神又照着自己的
形象造人。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
活人,名叫亚当。神又取亚当的一条肋骨造成一个女人,作他的配偶。神赋
予人一种统治权,管理这个世界,从海中的鱼、空中的鸟,到地上各样行动
的活物。神又赋予人创造性,成为这个世界上创造性的主人。当人因获罪而
被逐出伊甸园后,神仍然通过先知指导着人间的路径。神在冥冥中监督着人
们的行为,神还派他的使者救赎世间的人们,神还将通过审判来惩治世间作
恶的人。总之,神仍然是这个世界的最高主宰。
第二,原罪与救赎的伦理道德观念。在犹太教看来,人自始祖亚当和夏
娃那里开始就已经获得了原罪。他们偷吃禁果,被罚出伊甸园,来到地上受
罪。苦难是上帝对人类罪恶的惩罚。人类忍受苦难,在苦难中行善事,是自
我救赎的途径。还有另一种苦难是世间的恶人强加给人的,对这些恶人,上
帝要审判他们。上帝还要派使者到世上来救赎世人。这种救赎来自于神和人
的道德力量。
第三,救苦救难,寻求公平的社会政治思想。《旧约》中许多篇中都宣
扬耶和华热爱人民,谴责权贵剥削人民欺压穷人的行径,号召人民和平友好
相处。先知们以神的名义宣告,耶和华必将审问他们中的长老和首领,谴责
他们侵夺穷人的劳动果实,压制百姓,设立不义的律例,屈枉穷人等等。《旧
约》中提出弥赛亚救世主的思想,宣扬弥赛亚必将取得政权,组织政府建立
人民和睦、友善相处、没有贫穷,没有战争的理想王国。这种神话的国度给
犹太人带来了希望,实际上反映了人们寻求社会公平的政治思想。
第四,先知先党的唯心主义认识论和英雄史观。《旧约》中的第二部分
是《先知书》,其他部分也是以先知传达耶和华的旨意的方式进行说教。先
知的本意是“(神的)报信者”或“代言人”,他们代表上帝评论世间的政
治、社会、宗教等情况,建立起神与人的沟通。人的知识就是从他们的言论
中得来,人们的行为要遵守他们制定的例律,服从耶和华与先知定下的约。
总之,“先知”先觉,知识来自于神;众人后觉,知识来自于先知的教诲,
应服从先知。
“先知”不仅是先觉者,而且是拯救人类的英雄。《旧约》承认人们在
世间受苦,受压迫剥削,是不公正的。但是,人们无法自己解救自己,而必
须由上帝派“救世主”来拯救人类。救世主在犹太教《旧约》中称为“弥赛
亚”,基督教的《新约》中的“基督”,也是源于《旧约》的“弥赛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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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犹太教的《旧约》中,主要是正统的神学宗教思想,但也保存了一些
非正统的自由思想。这主要体现在《传道书》和《约伯记》中。
《约伯记》记叙了约伯历经上帝与魔鬼的考验,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
最后依然敬畏上帝的故事。其中,借约伯的牢骚发出了对上帝的怀疑和质问。
故事是从耶和华与魔鬼撒旦的对话开始的:耶和华说,世上再没有谁比约伯
更敬我爱我。撒旦说,他敬你爱你是因为你使他及家人平安富裕。假若你让
他倒霉,看他还信不信你?于是耶和华就允许撒旦去试探约伯。他先夺去了
他子女和财富,约伯仍坚持信仰上帝。然后,又夺去了他的健康,约伯终于
动摇了。他想寻死,并向上帝大发牢骚。他说:为什么善得不到善报,恶得
不到恶报?为什么善人颠沛流离,恶人享受安乐?犹太人非常敬奉上帝,我
约伯就是如此。而巴比伦人不但不信上帝,而且还加侮辱,可是巴比伦强大
兴盛,犹太人却倒霉受罪。上帝何在?为什么我约伯一辈子努力奉行神的一
切旨意,结果却遭受迫害呢?你创造的世界上没有正义,到处都是非正义的
事情。“有人挪移地界,抢夺群畜而收养,他们抢孤儿的驴,强取寡妇的牛
为当头”。而穷人们被迫“收割别人田间的禾稼,摘取恶人余剩的葡萄,终
日赤身无衣,天气寒冷毫无遮盖。……在多民的城内有人呻吟、受伤的人哀
号,而神却不理会那恶人的愚妄。”(《旧约全书·约伯记》第24章)约伯
悲叹生命短暂,死而不能复生,意义何在?约伯甚至将上帝比作魔鬼,愿将
他毁灭。当然,最后约伯还是畏惧上帝而沉默,上帝也给了他丰厚的奖赏。
《传道书》宣传人生幸福与否同善无关的思想,指出“有义人行义,反
致灭亡;有恶人行恶,倒享长寿”,受欺压的人流泪,无人安慰,欺压人的
人却更有势力。《传道书》认为,生命无足贵,奋斗亦无益,一切聪明才智,
一切金银财富,一切人生享受,到头来都使人落不到好结果。“空虚的空虚,
空虚的空虚,凡事都是空虚”。智慧也不能使人幸福,“神叫人所经验的,
是极重的劳苦”。“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烦,增加知识,就增加忧伤”。因
此,忧伤者转而歌颂快乐,“人在日光之下,莫强如吃喝快乐”。“你一生
空虚的年日,……当同你所爱的妾,快活度日”。《传道书》进一步说:“人
死后和动物一样,……气息都是一样,人不能强于兽,都是空虚,都归一处,
都是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尘土,……故此,人莫强如在他经营的事上喜乐,
因为这是他的分,他身后事,谁能使他知晓呢?”
《约伯记》和《传道书》批判了上帝创造世界和人间秩序之说,宣传悲
观、怀疑、一切皆空、及时行乐的观点,指出没有来世的幸福,进而提出上
帝是否存在的问题。既然没有神否定了造物主,而且人和动物都是来自尘土、
归于尘土,这便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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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息及萨珊波斯时期的哲学
公元前3世纪中叶,伊朗高原上爆发了反对塞琉古王朝统治的起义。帕
提亚趁机宣布独立,建立了阿尔萨息王朝(公元前247—226年),国王即阿
尔萨息本人。中国的史书中称之为“安息”。安息立国之初,受到塞琉古王
国的威胁。公元前二世纪,塞琉古王国日趋衰落,安息逐渐强大起来。在密
特拉达特一世时期(公元前170—138年),安息在西面占领了伊朗高原西部
和两河流域,在东面又占领了中亚细亚南部,开始成为一个强大的帝国。
安息帝国时期经济发达但不平衡,西面是富庶的两河流域,东部山地、
沙漠边缘草地一带则比较落后。前2世纪后半期,张骞通西域,其副使曾到
过安息,开辟了东西方交流的“丝绸之路”,促进了安息商业的发展,也促
进了东西方文化交流。
安息继承了波斯帝国以来形成的“琐罗亚斯特”教。相传这个宗教的创
始人是琐罗亚斯特。这个宗教关于两个对立的宇宙本原 (光明和黑暗)以及
它们之间不断斗争的学说是该教的基础。这种宗教学说对哲学来说是很有意
义的,因为它论述的实质上是关于宇宙中对立力量的斗争的哲学问题。该教
认为,到处都有对立本原的斗争,生活中充满善和恶,光明和黑暗的冲突。
在该教经典《阿维斯塔》的“祈祷”中就表达了这种对立力量斗争的思想:
“我要谈谈两种最初就存在的精神实体;神圣的实体曾经对不纯洁的实体阿
里曼说,我们的思想、学说、意图、信念、言语、行为、实质和精神全都是
彼此对立的。”
琐罗亚斯特教世界观的基本特征是二元论的。善与恶、光明与黑暗等一
切对立的本原就是“斯宾塔曼纽”(圣智)和“安赫腊曼纽”(也就是阿里
曼,劣智)。后来的神学家们力图克服这种二元论,寻找一种统一的力量。
但如何统一呢?这个问题有过长期的激烈争论。神学家把他们所信奉的玛士
达神看作是超乎两个对立的本原之上的,两者统一于神的本质之中,认为斯
宾诺塔曼纽是玛士达神的主要属性,阿里曼是由玛士达的怀疑产生的对立的
本质,两者都溶合在统一的神的本质之中。
另一些相信统一本质的人则认为这种统一的本质就是“空间”(萨瓦沙)。
还有一些人则主张这种统一的本质就是“光阴”(扎尔万)。后来,光阴派
的观念为太阳神教和玛士达克教以及摩尼教所吸收。
“光阴派”认为,两种对立本原的斗争是在统一的原初实体即“无限的
光阴”的怀抱中进行的。在这里“光阴”被解释为原初实体,也就是“不断
变化的自然界”。这种表达含有唯物主义和无神论因素,而关于对立面及其
斗争的观点很明显是一种朴素辩证法思想。琐罗亚斯特教的教徒们批评“光
阴派”否认神的存在,不遵守宗教仪式。他们不相信天堂和地狱以及神的惩
罚和奖赏,不相信不死的精神。他们断言这个世界以及世上发生的一切、各
种物体的组合、各种矛盾的事物、各种混合的成分,都是无限的光阴 (扎尔
万、阿卡烈纳克)的各种表现的场所。世界上除了物质以外没有任何实在的
东西。光阴派没有留下直接的著作,他们的观点在其论敌的著作中却是常常
被提到。从这种斗争哲学中可见他们的思想接近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思想。
继安息王朝以后是萨珊王朝的兴起。萨珊王朝的建立者阿尔达希尔原是
安息属下的波斯地区的王公,公元224年起兵,226年推翻了安息统治,建
立了新的波斯帝国,史称萨珊波斯(公元226—642年)。在阿尔达希尔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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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的过程中,曾得到琐罗亚斯特教祭司的支持。因此,萨珊王朝将琐罗亚
斯特教宣布为国教。
萨珊王朝时期是伊朗奴隶社会的后期。奴隶制经济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
展。这时,一种新的剥削方式已经出现。有的奴隶得到部分解放,他们被允
许占有1/4或1/10的劳动所得归自己支配。这说明,奴隶制的生产关系已不
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封建生产关系的萌芽在萨珊时期已经有所发展。
处在奴隶制后期的萨珊波斯,阶级矛盾相当尖锐。人民的反抗斗争以宗
教异端的形式出现,形成了一个声势浩大的异教运动,这就是摩尼教。摩尼
教的创始人摩尼(约公元215—275年)是首都泰西封附近的人,出身于安息
贵族。他指斥国教——琐罗亚斯特教的祭司们奢侈腐败,抨击社会上的贫富
悬殊;认为这都是恶的表现。他吸收琐罗亚斯特教、基督教和佛教的一些因
素,特别是吸收了善恶二神说,把他们加以揉合,创立摩尼教。摩尼教的学
说仍具有二元论的性质,它接受并改造了琐罗亚斯特教关于光明与黑暗这两
个对立本原相互斗争的思想。他认为,在我们这个世界中光明被黑暗所幽禁。
神圣的实体或者光明是一股包含在一切事物中的生活和创造之流,它在这种
幽禁状态下饱受苦难。摩尼主张通过人们的善事抚危济困,并通过禁欲独身
生活才能使光明摆脱黑暗的支配;从而征服黑暗,重现光明。
摩尼教的出现和传播引起了玛士达教的祭司、基督教的神甫和佛教的方
丈的惊恐,于是这三种彼此敌对的宗教的僧侣们联起手来共同反对摩尼教。
结果,国王处死了摩尼,剥下他的皮,装上草,悬于城门示众。他们消灭了
摩尼和摩尼教徒的肉体,但却无法消灭这种反映农民和城市平民阶层反抗奴
隶主贵族剥削压迫斗争的“异端”学说。摩尼教不仅在本国民间继续流行,
而且传播到了国外。它那种光明与黑暗对立斗争,并且光明最终必定战胜黑
暗的战斗学说,鼓舞着各国劳动人民反抗压迫的斗争,常常成为他们组织起
义斗争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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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国秦汉时期的哲学
秦汉两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巩固并初步发展的阶段。作为哲学思想史,秦
汉却是探索形成的阶段。中国在古代奴隶制社会虽然出现了儒墨等显学,但
没有为封建社会提供一个统一的统治思想。因此,封建社会前期社会仍面临
着探索、寻找合适的统治思想的任务。秦代统治为寻找新统治思想进行了大
胆探索,汉初总结秦的经验教训,终于确立了儒家的独尊地位。唯物主义思
想家则对宗教神学进行了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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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秦朝统治者对封建统治思想的初步探索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
族的封建国家,创立了大一统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但是,秦朝
短命,二世而亡,被逼反了的农民大起义所推翻。
秦朝立国短短15年,没有产生什么大的思想家,似乎也没有留下什么集
中的思想材料。但是,建立和统治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不可能没有指导思想,
创设这样一个套旷古未有的政治制度不可能没有理论基础。实际上,秦始皇
以及李斯等秦代的政治家们对封建统治思想进行了多层面的探索。他们推崇
法家思想实践了法家的主张,并在实践中发展了法家的学说,同时,他们也
受到《吕氏春秋》的思想影响,形成了法家思想为主,兼采各学派有用东西
的思想框架。为封建思想的形成做了铺垫,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教训。这是我
国古代认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和发展阶段。
(1)秦代的法家思想与实践
秦自商鞅以来用法家治国。到秦始皇时期,特别推崇韩非法术势相结合
的法家思想。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采商鞅重法的理论,主张“刑

无定级”,“不贵义而贵法”,以严刑峻法为治国之本。申不害重“术”,
认为君主必须有驾御群臣和应付多种事变的权术,才能巩固君主的权力,防
止臣下篡夺谋乱。慎到重“势”,强调权势的重要性,指出“尧为匹夫不能

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认为“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不足慕”。韩非
兼采商鞅、申不害、慎到所长,补三家之不足,揉法、术、势为一体,构成
了完整的法家思想。他指出,商鞅以法治秦,赏赐丰厚而讲信用,刑罚严重
而必行,很快使秦国国富兵强。但由于他不讲术,不能辨忠奸,结果大臣的
实力强了,而秦终不能统一天下。申不害教韩王用“术”统御官吏,但不讲
“法”,结果臣民们可以钻法令的空子,韩也终不能成霸主地位。因此,必
须将法与术结合起来,“不可一无”。“法”是由统治者制定的统一法令、
制度,由官府公布,要让民明白,有所遵循。遵守法令者赏,违反法令者罚。

即所谓“赏存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术”是国君控制官吏、防止
奸佞的手段。即“固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灭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
①。因此“术不欲见”,要“藏之于胸”,让臣下猜测不透,这样才能“潜御
众臣”,暗地里操纵生杀、任免、考察大权,使臣下人人自危,服服贴贴、
小心翼翼地为君主效命。同时,法与术的推行都离不开“势”,“势者,服

众之资也”。它指的是统治者占据的地位和掌握的权力。它好比虎豹的爪牙,
离开了它则一事无成。君主必须“抱法处势”,只有牢牢掌握政权,才能推
行法和术;只有有效地推行法和术,才能巩固政权,三者相辅相承,缺一不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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