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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心理学

_7 (现代)
讨 论
一般的性问题讨论 性问题在人类生活中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由于性知识缺乏而带来的性苦恼,在各年龄阶段都有一定的比例。性问题的发生与文化程度和社会环境关系密切。中国性学学会(筹)近年来开展大量工作,颇有实效。
在各种性问题中,青少年缺乏科学性知识的现象颇为严重,这当然和我国一些传统教育有关。当前,在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性教育,进行心身健康咨询,不仅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而且还能减少许多诸如性过错和性犯罪等社会问题。
中青年的性问题分布较广,包括性知识学习、性心理疏导、婚前指导、性行为指导、治疗性功能障碍、矫正性心理障碍的变态行为等。这些问题会给家庭生活及社会生活带来重大影响,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随着人口年龄的老化。老年人的性问题也逐渐表现出来,对老年人不应存在性问题的传统观念,应该重新认识,让老年人更完善渡过晚年。
四、评估和注意事项
(一)对性心理咨询的评估
对于一般的性问题,主要是对来咨询者进行有关生理、心理知识教育和行为指导,咨询后的效果是比较明显的,如手淫、遗精等问题。有少数问题,如老年期性问题、性病患者的心理压力等,需要社会配合,并协调人际关系,因此咨询工作不能局限在医院里。
性功能障碍者除了一般咨询外,还要进行特殊的治疗。“感觉集中训练法”打破了传统治疗的束缚,把心理动力学和行为治疗的一些基本观点结合起来,疗效较好。还有一些药物、物理疗法也颇有效。
对性心理障碍者的处理,一直是临床上较为棘手的问题。这不但涉及到对他们责任能力的评定,还要考虑他们本身有无求治的要求。如果患者能够配合治疗,适当选用一些心理疗法也能取得一定效果。但更重要的是预防为主,应在人格社会化过程中,早期的心理卫生工作中给予解决。
(二)性心理咨询的注意原则
医患之间的情感交流无疑是性心理咨询中的最基本问题。在性咨询的开始阶段,要注意三个区别:其一是区别属于一般的性问题还是病理的性问题,其二是区别由心理因素所致还是器质性疾病,其三是区别患者有无主动求治的要求。
在性问题咨询和处理的深入阶段,要注意几个原则,如:医患的认识一致性、如何恢复性功能的自然性、夫妻共同治疗、注意性活动的影响和协调以及保密原则等等,特别应注意医生角色的维护和医患之间的界线。
(何慕陶 王效道)
校对时间:00-09-19 13:39:1120 Mar 2001 21:17:17 +0800 陈卫 (作者:何慕陶 王效道)
第三篇 变态心理
  
第三篇 变态心理
第二十二章 概论
第一节 变态心理学的概念
变态心理学(abnormal psychology)又称病理心理学(pathological psychology),是研究人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发生异常的科学,包括研究认知、情感、意志和智能、人格等方面的异常表现,探讨异常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原因和规律。它不仅要对异常心理现象加以描述、分类和解释,还要说明其本质和发生机理,以便更好地理解、预测和有效地控制人的行为。
变态心理学是医学中发展最早的一个分支。很久以来,心理变态的人常是被人们所排斥或遗弃。人们不把心理障碍看成是疾病,却把心理变态的人看成是邪恶或魔鬼附体。中世纪的欧洲,教士们使用了所谓驱魔术来驱赶魔鬼,大多数病人受鞭笞、火烧和其他人身凌辱与虐待,因为人们相信躯体痛苦难受时魔鬼就会飞离。除了有些“癔症”或抑郁病人被劝服外,这种处理常会导致病人的死亡。当时的社会骚动和对于灾祸的恐惧导致了一种信念,认为情欲是邪恶,女人激起男人产生情欲,因此女人是邪恶。妇女在无情拷打之下被迫忏悔,然后,被绑在火刑柱上烧死。后来,不管女子、男子、儿童,只要是与众不同或稍有不正常行为都会受到指控。心理异常或离奇行为被看成撒旦淫威的表现,结果葬送了百十万人的生命。象这种对心理变态的患者所进行的凌辱和折磨持续了约300年。但同时也有许多医生和学者认为心理变态是疾病,同情精神病人,主张给予帮助和有效的治疗。如Paracelsus(1490~1541)认为心理变态的人只不过是需要治疗的病人而已。他相信这些病人是有心理障碍的人,通过交谈、说服和疏导可以治好。此后,精神病人被送进疯人院,病人常常被带上铁链或锁于笼中。法国大革命(1789)以后,Philipe Pinel医生倡导解除对精神病人的禁锢,主张以关心态度倾听他们诉说,让他们从事有益的劳动。虽然该学说的论点是错误的,它却提出了大脑病变对精神病的病因作用。但大脑病变只能解释一小部分的心理障碍,所以其他研究者又提出了精神病的心理原因学说。其中,F.A.Mesmer主张"动物磁性"是心理障碍的根源。这一学说也无科学根据,但却导致了催眠术的成功应用,并被后人称为梅斯梅尔现象。还有一派学者认为心理变态是由于不愉快的心理体验、隐蔽的冲突和情绪创伤引起,称为分析学派。虽然,我国最早的医学著作《黄帝内经》中已有癫狂篇描述精神病人,但是把精神病视为神鬼作崇的见解也早已存在,少数精神病人被当成有神秘力量的异人加以崇拜,而大多数则受到鞭笞、锁绑、嘲弄和遗弃,“请神送鬼”至今仍时有所闻。
现在认为,心理病理或心理变态是因为没有能力按社会认为适宜的方式行动,以至其行为后果对本人或社会是不适应的。其所以“没有能力”,可能有器质性缺陷(如脑损害)的原因,或是由机能性缺陷(缺乏知识、缺乏能力或动机)的结果,或两者兼而有之。
心理是否变态,常常要由社会文化来决定。我国封建社会里女人要缠足,清朝男人要留长发辫。时至今日,如果再有人表现这些行为,就要被人认为精神不正常。再如喜着异性服装,在西方称为“异装癖”,是一种病态。而我国古代发生的女扮男装抵御外敌的女性却被认为是民族英雄。再如,某些西方国家中,同性恋被认作合法。可见,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的社会文化有不同的行为常模,人们对心理变态有着不同的判断。加之,历史上对心理变态原因的不同解释,以及心理现象本身的复杂性等原因,导致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心理障碍诊断的很大差异,甚至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医院或医师中间也常有意见分歧,并不为奇。
这里还有一点应注意,虽然心理变态的人常有明显偏离社会常模的行为,但不能认为行为违反社会常模的人都是“有病”。例如那些强奸犯、凶杀犯的行为也是违反社会常模,但他们不是病人。心理病理(或心理变态)是因为“没有能力”按社会认为适宜的方式行动,以致其行为后果对本人或社会是不适应的。罪犯则并非是因为“没有能力”这样做,故应与心理障碍的病人严加区别。诚然,有些犯法者也是心理障碍、智力迟滞和精神病病人,但如果把违法行为或道德败坏的行为都看做是精神病,就将引起伦理判断的混乱,不能有效地惩治罪犯和改造他们。
变态心理学与精神病学虽然研究对象都是心理变态,但它们仍有不同之处。精神病学是从医学角度研究精神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治疗、护理和预防方法。变态心理学则从心理学角度研究异常心理过程和人格特征的原因和发生机制。除精神病外,还要研究非精神病人和正常人在患躯体疾病、用药或其他特殊情境下出现的异常心理和行为。因此,虽然两者叙述的内容十分相似,但着眼点不同,两者各有侧重,论述的范围也有差异。
校对时间:00-09-19 13:42:51 陈卫
第二节 正常和异常心理的判断标准
  
第二节 正常和异常心理的判断标准
变态心理学既然要研究心理变态,那么,首要的问题是怎样判别心理的正常和异常。
我们承认心理有正常和异常之分,因为在许多情况下,两者有着实质性的差异不能不加区分。我们不能认为坚信自己行动受到“最先进电子仪器控制”,断言“思想被窃听”的人仍处于心理正常范围。因此在正常和异常之间必然存一种界限,这是确定无疑的。但是,心理正常却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到处适用的绝对标准,心理政党和异常的界限有时随时代的变迁与社会文化的差异而变动。。因此,正常和异常的界限又是不能绝对确定的。判断一个人心理是否变态,只有把他的心理状态和行为表现放到当时的客观环境、社会文化背景中加以考虑,通过和社会认可的行为常模比较,以及和其本人一贯的心理状态和人格特征加以比较,才能判断此人有无心理变态,以及心理状态的程度如何。如果一个人能够按社会认为适宜方式行动,其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能为常人所理解,即使他有时出现轻度情绪焦虑或抑郁现象,也不能认为他的心理已超出正常范围。换言之,心理正常是一个常态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还允许不同程度的差异存在。
既然我们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着相对的界限,那么,区分心理正常或异常就是可能的了。
通常按以下几条标准进行判断:
一、内省经验标准
这里的内省经验指两方面,其一是指病人的主观体验,即病人自己觉得有焦虑、抑郁或没有明显原因的不舒适感,或自己不能适当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因而寻求他人支持和帮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没有这种不舒适感反而可能表示有心理异常,如亲人丧亡或因学业不及格而退学时,如果一点没有悲伤或忧郁的情绪反应,也需考虑其有心理变态。其二是从观察觉者而言的,即观察者根据自己的经验作出心理正常还是异常的判断。当然这种判断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其标准因人而异即不同的观察者有各自评定行为的常模。但由于接受过专业教育以及通过临床实践的经验积累,观察者们也形成了大致相近的评判断标准,故对大多数心理变态仍可取得一致的看法,但对少数病人则可能有分歧,甚至截然相反。
二、统计学标准
在普通人群中,对人们的心理特征进行测量的结果常常显示常态分布,居中的大多数人属于心理正常,而远离中间的两端被视为异常。因此决定一个人的心理正常或异常,就以其心理特征偏离平均值的程度来决定。虽然心理异常是相对的,它是一个连续的变量。偏离平均值的程度越大,则越不正常。所谓正常与异常的界限是人为划定的,以统计数据为其础。这与许多心理测验方法的判定是相同的。
统计学标准提供了心理特征的数量资料,比较客观,也便于比较,操作也简便易行,因此,受到很多人欢迎。但这种标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例如,智力超常或有非凡创造力的人在人群中是极少数,但很少被人认为是病态。再者,有些心理特征和行为也不一定成常态分布,而且心理测量的内容同样受社会文化制约。所以,统计学标准也不是普遍适用的。
三、医学标准
这种标准是将心理变态当作躯体疾病一样看待。如果一个人身上表现的某种心理现象或行为可以找到病理解剖或病理生理变化的依据,则认为此人有精神疾病。其心理表现则被视为疾病的症状,其产生原因则归结为脑功能失调。这一标准为临床医师们广泛采用。他们深信心理障碍病人的脑部应有病理过程存在。有些目前未能发现明显病理改变的心理障碍,可能将来会发现更精细的分子水平上的变化,这种病理变化的存在才是心理正常与异常划分的可靠根据。医学标准使心理障碍纳入了医学范畴,对变态心理学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这种标准比较客观,十分重视物理、化学检查和心理生理测定,许多医学的概念现在仍为变态心理学所采用。但是,医学标准也并不完全令人满意。虽然象麻痹性痴呆、癫痫性精神障碍和药物中毒性心理障碍使用医学标准非常有效,但对于象神经症和人格障碍则无能为力。心理障碍的原因通常不是单一的,它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了生物学的原因,还有心理和社会文化的原因。因此,划分心理正常与异常还需要其他的标准。
四、社会适应标准
在正常情况下,人体维持着生理心理的平衡状态,人能依照社会生活的需要适应环境和改造环境。因此,正常人的行为符合社会的准则,能根据社会要求和道规范行事,亦即其行为符合社会常模,是适应性行为。如果由于器质的或功能的缺陷或两者兼而有之使得个体能力受损,不能按照社会认可的方式行事,致使其行为后果对本人或社会是不适应的时候,则认为此人有心理异常。这里正常或异常主要是与社会常模比较而言的。许多心理学家主要从社会适应的角度提出了判断心理是否正常的项目,例如马斯洛(Maslow)等提出了以下十项标准:
1.有充分的适应能力;
2.充分了解自己,并能对自己的能力作恰当的估计;
3.生活目标能切合实际;
4.与现实环境保持接触;
5.能保持人格的完整和谐;
6.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
7.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8.适度的情绪发泄与控制;
9.在不违背集体意志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发挥个性;
10.在不违背社会规范的情况下,个人基本需要能适当满足。
上述十项说明了心理正常的情形,但是正常人群中这些方面也并不完全一样,其变化幅度是很大的。因此,判断一个人心理是否异常,只能通过比较的方法,首先是与社会认可的行为常模比较,看其行为能否为常人所理解,有无明显离奇的行为,例如,一个人突然当众脱衣赤身裸体,其行为不符合自己的年龄、身份和地位,不能为社会上的人们所接受,对本人和社会有害,那么,这个人就可能有心理障碍存在。其次,还要与一个人以往一贯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相比较,看其心理过程或心理特征是否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即与其常态有无明显不同。如一个一贯精明能干、积极工作的人,近来变得生活懒散、孤独少语,使人觉得前后判若两人,则要认真考虑此人有无精神疾病的问题。经过认真比较,发现行为改变极其明显,那么,作出心理变态的判断是不难的。但如果心理变态程度较轻,发现行为改变极其明显,则判断比较困难。而且,判断时还必须考虑到社会适应标准受不同地区、时代、社会习俗及文化的影响,因此,心理正常与异常是相对而言的。
可见,上述每一种标准都有其根据,对于判断心理正常或异常都有一定的使用价值,但又都不能单独用来解决全部问题。故应互相补充,并通过大量的临床实践,对各种心理现象进行科学分析,才能判断是否有心理变态。
专栏杆22-1 变态心理模型
对心理变态的研究导致了各种各样的解释。人们对心理变态和原因和治疗所持的不同观点,称为模型(model)。目前主要有四种变态心理模型,如下表所示:
变态心理的四种模型
(徐俊冕)
校对时间:00-09-19 13:46:3520 Mar 2001 21:17:17 +0800 陈卫
第二十三章 心理过程障碍
  
第二十三章 心理过程障碍
第一节 感知障碍
感觉和知觉(两者合称为感知)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基础,是人最基心理过程。一个目闭耳塞、不能感受外部刺激的人,是谈不上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的。所谓感觉,是指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通过感觉器官在人脑中的反映。知觉则是客观事物作用于感觉器官,其各种属性在人脑中经过综合,借助于以往经验所形成的一种整体印象。
感知受许多因素影响。个体感知的性质和强度,不但与客观刺激的性质和强度有关,也与个体的生理、心理状态有关。众所周知,个体感觉器官功能较差或感觉信息输入、整合的神经通路有病变时,都会影响感知过程。感知的条件、背景、个体以往的经验、对感知对象意义的理解、个体的情绪与动机及人格特征都能显著影响感知过程。
感知发生异常变化或明显失常时,统称为感知障碍。正常人由于上述的生理心理原因可出现各种感知障碍,甚至出现明显感知错误,这是不奇怪的。但一般说来,感觉障碍减退、消失或感觉过敏,常是一些疾病的症状,尤以神经系统疾病多见。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变时,四肢末端有手套袜子型的感觉障碍。横贯性脊髓炎有病变水平以下各种感觉消失的表现就是明显的例子。知觉障碍主要为错觉、幻觉和知觉综合障碍,是常见的心理现象。这类知觉障碍对个体的情绪和行为有很大影响,可引起惊恐、拒食、出走、自杀或伤人。其形成原因除了某些心理异常外,常见于感染中毒性精神病、癫痫和精神分裂症等疾病。
一、错 觉
错觉(illusion)是指对客观事物的错误知觉。“杯弓蛇影”、“草木皆兵”就是众所周知的错觉实例。
引起错觉的原因很多。感知条件不佳、客观刺激不清晰、视听觉功能减退、强烈情绪影响、想象、暗示以及意识障碍等都能引起错觉。重听的人常会听错别人说的话;胆小者夜晚独经旷野,心中恐惧,会把树木当成人形,把自己的脚步声误认为是有人在追赶;对亲人的长久悬念,会把风声误认为有人敲门。错觉本身在不一定都说明有病,因为健康人也能出现错觉,只是健康人对错觉都能自行矫正罢了。
在病理状态下,尤其在各种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时,常常出现错觉。如感染、中毒或躯体疾病引起的谵妄状态时,病人可将门上挂的衣衫视为鬼怪。在情感性精神病时也会出现错觉,如抑郁症患者常把别人的谈话听成是议论他的罪恶,甚至将如何把他处死。
二、幻 觉
幻觉(hallucination)是指没有相应的客观刺激时所出现的知觉体验。换言之,幻觉是一种主观体验,主体的感受与知觉相似。这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知觉障碍。幻觉与错觉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没有客观刺激存在。由于其感受常常逼真生动,可引起愤怒、忧伤、惊恐、逃避乃至产生攻击别人的情绪或行为反应。企图说服出现幻觉体验的人不相信幻觉往往是徒劳的。幻觉偶然也能见于正常人。例如在似睡非睡的时候,出现幻听或幻视,称为入睡前幻觉;将醒而又倦睡时出现的幻觉,称为睡醒前幻觉。幻觉也能通过暗示方式产生。如过去文献中所的有些沉溺于宗教狂热的人,声称见到了“ 观音菩萨”或“耶稣基督”等,并不一定有病理意义。但是,应当说,幻觉大多是病理性。如果一个人多次出现幻觉,应当及时进行检查,以便对其心理障碍进行诊治,防止幻觉影响下发生伤人、出走或自杀等意外。
(一)幻觉分类
1.根据幻觉的结构性质,可分为:
(1)要素性幻觉(或称原始性幻觉),指幻觉简单、原始、如火光、哨音等。
(2)完全性幻觉,幻觉鲜明、生动、逼真、投射于外部空间,引起相应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根据感觉器官,常见幻觉可分为:
(1)幻听(auditory hallucination):最为常见。病人听到各种声音,常为言语声。其来源、清晰程度和内容各不相 同。病人有相应的情绪和行为反应,如与幻听对骂,或侧耳谛听,或将耳中塞以棉花(图23-1)。幻听可为评论、争论或命令的内容,如为命令性幻听,可直接支配患者的行动。
图示23-1精神分裂症病人的幻听与幻嗅
(2)幻视(visual hallucination):多见鲜明生动的形象,亦可为支离 破碎的人形或令人惊恐的怪物猛兽。多见于感染、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碍。误食毒蕈可出现丰富幻觉。云南省居民食用一种小美牛肝蕈时,常出现形象比实物小的“小人国样幻视”。
(3)幻嗅(olfactory hallucination):较少见,病人可闻到各种特殊的气味,如异香、奇臭、血腥、烧焦气味等。见于颞叶癫痫与精神分裂症(图23-1)。
(4)幻味(gustatory hallucination):较少见,常与幻嗅或其他幻觉同时存在,病人感到进食或饮水时尝到特殊味道,常引起拒食。见于颞叶癫痫与精神分裂症。
(5)幻触(tactile hallucination):病人感到其皮肤粘膜有虫爬、通电、火灼、手抓等异常感觉,可见于中毒性精神病与精神分裂症。有性器官接触感者,称为性幻觉,尤多见精神分裂症。
(6)本体幻觉(body-sensory hallucination):较少见,包括内脏幻觉、运动幻觉和前庭幻觉。更年期发生的抑郁症常有内脏幻觉。运动幻觉指病人处于静止状态时自觉身体某部位有运动感,以精神分裂症多见。前庭幻觉指病人自感失去平衡,从而引起奇特姿势和行为,可见于精神分裂症和脑干器质性病变。
3.不完全幻觉(伪幻觉,pseudohallucination):指一种存在于主观空间,缺乏客观实体感的幻觉。实际上这是一种病理表象,是一种取得知觉形象的思维。在某种程度上和形象生动的“梦”可以比拟。它具有知觉的轮廓清晰、色彩鲜明、形象生动的特点,但它缺乏知觉的实体性,并且不需要通过外部感官也能感受到,即直接由脑“看到”或“听到”。病人虽闭起双眼,但脑内仍有清晰的图象。如为语声,往往说不清声音的来源和方向。
例,男,28岁,未婚,工人,患精神分裂症已5年,近2年来觉得脑子里有说话的声音,为一异已男了声音。此后觉得自己为他人所控制,“一点不能自主”。有一次,脑子里的人带他到一个地方,叫他捣毁人家的仓库,说他是“玉皇大帝投胎”。还有一次买东西,脑子里的人不让他思考,以致使他不能算帐。有时候,这个声音又好象是在空中。表23-1说明真性幻觉(完全性幻觉)与假性幻觉的区别。
表23-1 真性幻觉与假性幻觉的区别
真性幻觉
假性幻觉
(1)有知觉实体性
无知觉实体性(模象)
(2)存在于客观空间
存在于主观空间
(3)由外部感官感受
由“内部感官”感受
(4)病人对幻觉有生动逼真的行为反应
病人大多意识到是主观的东西
(5)知觉过程障碍
表象过程障碍
(2)思维化声(audible thoughts):指病人体验到一种幻听把他的思想大声地讲出来。幻听与思维内容完全一致。如果思维同时伴随声音出现,病人觉得声音是自己的,被称为思维鸣响;如果觉得自己的思维内容由别人大声讲出来,则称为读心症(mind-reading)。均以精神分裂症多见。兹引述一例读心症如下:
例,男,25岁,退伍军人。6年来认为身上有窃听器侦察员跟踪他,对他进 行培养。电台控制他的手脚神经,走路、上厕所时脑子里看见屁股下面有一个人的面部幻影(假性幻视)。近3年来,此侦察员对他进行思想干扰,污辱、迫害,使他心里产生了淫秽的说话声。自己的一切要求和想法,都被心里的声音讲了出来,所以他坚信有人对他的思维进行窃听。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3)思维显影(visible thoughts):指与思维内容一致的幻视,与思维化声相当,临床上较罕见。
(4)精神性幻觉(psychic hallucination):指病人感到脑内有无形文字、无声言语,内容不属于自己,也不能由主观意志改变。
例,男,30岁,患精神分裂症一年。自述一年前晚上坐在沙发上看彩电节目,突然听到一个声音,似乎是叫自己的名字,此后就进行了对话。“声音”(可能是脑子的一种感受,像默读的语言)命他上床睡。接着这个默读的声音一会儿要帮他介绍对象,一会要才考他的科学知识。病人声称他觉得脑子里有人说话,但都是“无声”的。其后发了被控制感,认为科学仪器控制了他,并认为母亲参与了这种仪器的管理,因而与其母吵闹不休。
还有几种特殊类型的幻觉。机能性幻觉(functional hallucination)指感受现实刺激的同时,出现同一感官的幻觉体验。如从自来水的流水声中听到了人们窃窃私语。与错听不同,对现实刺激并无歪曲,而是和幻觉同时感受。反射性幻觉(reflex hallucination)指一个感官接受客观刺激时,在另一个感官出现了幻觉。如听到广播的幻觉。如听到广播声时,面前出现人象。自窥症(autoscopy),又称镜象幻影.。指患者看到了自己影像的幻觉。如一例精神分裂症女病人说她见自己裸体的形象,还有冷的感觉。另一例女病人声称她看到自己的脑子,其中有许多小洞。妄想性虫兽寄生感(delusional zoopathy),很罕见。病人感到有动物在体表爬行或寄生于体内。上述这些幻觉可见于精神分裂症与某些器质性脑病。
(二)幻觉的原因和本质
幻觉的产生有很多原因,包括中枢神经病变、情绪影响、暗示、弱视和重听、感觉剥夺等。一切增加感觉分析器负担或使感觉分析器活动增强的因素都能促使幻觉产生。登山运动员登上几千米高峰以后,因缺乏感觉刺激可产生幻觉。老年人白内障摘除术后,也常发生幻觉,可能由于感觉剥夺与轻度老年性脑变化所致。弱视与重听者,由于感觉分析器分辨困难,可有错觉与幻觉。故重听者常伴发偏执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幻觉更有许多临床与实验证实。因此,幻觉的病理基础是多种多样的。
关于纪觉的本质有过不少讨论。由于失明和耳聋仍可有幻觉,所以幻觉不是外周感受器的障碍。B.X.(кандинский) (1885)认为:“幻觉乃是与外来印象无直接关系的感觉中枢的兴奋”。波波夫则认为幻觉是由于抑制过程引起。他指出幻觉在入睡或初醒时增强,服咖啡因减弱,服溴剂增强,事实上,幻觉确实易见于睡眠与觉醒的中间状态。这两种意见应看成是互相补充的,因为现代关于中枢抑制的研究证明,睡眠时中枢神经元并非都处于抑制状态,某些神经元仍呈一定的兴奋状态。因此,幻觉也许是由于中枢产生抑制过程的条件下,大脑皮层某种程度和范围的兴奋所造成。由于幻觉产生是大脑整体的反应,因此,企图把幻觉进行神经解剖定位是不正确的。
三、知觉综合障碍
知觉综合障碍是指病人对客观事物能够认知,但对其部分属性,如大小比例、形状结构或时间空间的动静关系产生错误的知觉体验。与错觉的不同在于,错觉是对事物整体和本质属性的歪曲,产生了与原事物完全不同的新的知觉,如树景被歪曲感知为人形。知觉综合障碍时,客体本质没有歪曲,歪曲的是其部分属性。分为以下四种:
1.空间知觉综合障碍,指事物大小比例和空间结构的感知发生改变。如视物变大、变小、视物变形或视物错位等。
2.时间知觉综合障碍,指时间体验发生改变。如觉得时间“飞弛而过”或时间“停滞不前”等。
3.运动知觉综合障碍, 患者觉得运动着的物体静止不动或静止的物体正在运动。如觉得眼前房屋一幢幢正迎面移来,或看到街上的车辆行人都停止不动。
4.体形知觉综合,指患者觉得自己体形发姓明显改变,如头部变大、下巴变长、四肢变短或变长,或身体某部皮肤隆起增厚等。
知觉综合障碍多见于癫痫或精神分裂症。据 W.Penfield的临床研究资料表明,微弱电流刺激人脑颞叶皮层时,除了出现往事重现的经验回忆反应外,还可出现视物变形、声音变大变小、距离变远变近、以及陌生感和熟悉感等。因此,颞叶及其邻近结构可能与知觉综合功能有关。
引述一例颞叶癫痫的病史,可发现很多这类障碍。
例,男,24岁,已婚,工人,4岁时有过颅外伤,史近3年来发作性精神失常,无端发笑、乱走,每次发病时先听到耳内有声音说:“你不是人,是猪。”接着就看见一只猪在面前。随即便身不由已地乱跑起来,如酒醉状。看见马路变得高低不平,甚至高过自己头顶;看见的人有的变大、有的变小;认得的人像很陌生,不认识的人又象见过面似的;有时嗅到奇臭味道;有时会感到时间停止下来,周围行动的人全部一下子刹车。有时又感觉时间飞快,走路的人象在赛跑。自己会变大变小,变小时形如木偶,变大时则不能穿门而过。
每次发作短则几分钟,长可20余日。发病其间有意识模糊,且有丰富的视、听幻觉。每次发作相似。脑电图显示典型双侧颞叶癫痫波。
校对时间:00-09-19 13:53:0420 Mar 2001 21:17:17 +0800 陈卫
第二节 注意和记忆障碍
  
第二节 注意和记忆障碍
一、注意障碍
注意是人的心理活动选择性地指向某种目标。有主动与被动之分。注意障碍表现在强度.范围和持久性方面的改变。个体感到威胁,如疑有重病或认为别人要迫害他时,常表现警觉提高,注意增强。困倦、疲乏、抑郁、往往注意力涣散,难于集中。儿童多动症(MBD)由于脑上行激活系统功能障碍,皮层觉醒不足,对皮层下行运动中枢的控制减弱,导致注意短暂、好动不停,虽智能在正常范围,但学习成绩不佳。其基本心理障碍在于注意缺陷。使用利他灵(Ritalin)等中枢兴奋剂后,患儿注意障碍改善,学习成绩才可迅速提高。个体沉溺于某些事情或意识范围狭窄时,注意范围亦有相应缩小。主动与被动注意均见减弱,如某些器质性疾病或意识模糊时,则称为注意迟钝。由于注意与皮层觉醒程度有关,注意减退常被视为意识清晰程度降低的指标。
二、记忆障碍
记忆,是使贮存于脑内的信息复呈于意识中的功能,是保存和回忆以往经验的过程。
记忆有三个基本过程:①识记,使经验在中枢神经系统中留下痕迹的过程。取决于意识水平和注意是否集中。精神疲乏、缺乏兴趣、注意力不集中和意识模糊可以影响识记过程。严重的识记缺陷一般由器质性原因所造成。②保存,即信息储存。有三个阶段,最初阶段是通过感觉形成记忆痕迹,这种痕迹很不稳定;第二阶段为短期保存;第三阶段为长期保存。保存是神经组织的特性,保存发生障碍时,不能建立新的记忆,遗忘范围则与日俱增。严重的保存缺陷见于脑器质性疾病。③再现,即唤起和得复呈以往经验的过程。部分地或完全地失去再现以往经验能力,称为遗忘。
(一)遗忘(amnesia)
记忆的三个基本过程之一或全部受损时均会产生遗忘,临床上分为心因性遗忘和器质性遗忘两类。
1.心因性遗忘 情绪因素既能影响识记,又能干扰追忆过程。焦虑.注意力涣散.内心矛盾或有一系列先占观念时,均可引起记忆障碍。同以往经历的某一特殊时期有关的或与强烈恐惧.愤怒.羞辱情境有关的记忆丧失,多见于分离性障碍(dissociative disorders),是心因性遗忘的典型表现。其遗忘的内容往往有高度选择性。有时,心因性遗忘局限于某一阶段的经历,在这一阶段中的事件毫无记忆,被称为“界限性遗忘”,但这类遗忘也可见于颅脑外伤。心因性遗忘是暂时性可以治疗的障碍。
2.器质性遗忘 指器质性脑病引起的遗忘,往往近事遗忘较早出现。颅脑外伤后患者不能回忆受伤前一段时间经历者,称为逆行遗忘症。遗忘持续时间的长短与脑外伤程度直接相关。器质性脑病患者对发病之后一段时间的记忆缺失,称为顺行性遗忘症。常见于高热谵妄.癫痫性朦胧.醉酒.脑外伤.脑炎以及蛛网膜下腔出血等。遗忘与意识障碍或脑病变有关。慢性弥漫性脑病变如老年性痴呆.麻痹性痴呆或某些亚急性病变累及海马等记忆回路结构时,可出现遗忘综合征,有定向障碍.注意力减退和近事遗忘。
(二)记忆错误
指再现发生歪曲。主要有:
1.错构(paramnesia)指对一个真实事件的追忆中添加了错误的细节。再现歪曲,在正常人有时也会见到,但弥漫性脑病变可使错构倾向更为强烈。
2.虚构(confabulation)指以想像的.没有真实根据的内容来填补记忆缺陷。患者谈论这些“经历”时仿佛确有其事。由于虚构情节不能保存,所以在询问时内容常有改变。虚构是器质性脑病的特征之一,与病理性谎言不同,后者并无记忆缺陷,而是由于他们富于幻想,信口雌黄编造成的虚假经历,以博得别人的注目和同情。这些人常有癔症性格特点。虚构大多为日常生活事件,通常容易引出,如问“昨晚你在哪里?”往往足以引出这种现象。
3.柯萨可夫综合征(Korsakoff syndrome)又名遗忘-虚构综合征,其特点为近事遗忘.虚构和定向障碍,往往有欣快情绪而否认患病。常提示下丘脑,尤其是乳头体附近有病变存在。主要见于慢性酒精中毒.脑外伤.脑肿瘤等脑器质性病变。
4.似曾相识感(deja vu)指病人接触完全陌生的事物时,有一种早先经历过的熟悉感。反之,在感受早已熟知的事物时,有一种初次见面的陌生感,则称旧事如新感(jamais vu)。正常人亦可出现这两种体验,但以神经症和癫痫更多见。
除了上述遗忘和记忆错误两大类外,某些强迫症.躁狂症和偏执性障碍可以见到记忆增强,许多久远的事件甚至细节都能回忆出来。
校对时间:00-09-19 13:54:5720 Mar 2001 21:17:18 +0800 陈卫
第三节 思 惟 障 碍
  
第三节 思 惟 障 碍
思惟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间接和概括的反映。这就是说,思惟过程是利用已知的知识为媒介,不依靠实际物体来进行。同时,它反映事物的本质和事物间的内部联系。思惟过程包括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判断和推理等基本过程,通过联想和逻辑过程来实现。分析指把事物的各个特征加以区分;综合指将事物的各个特性联系成一个整体;比较指将一事物与他事物加以对照,确定其异同;概括指抽出一类事物的共同特点,摒弃其个别特点。思惟是借助词语形成概念进行的。确定这一概念与另一概念的关系,是判断的过程。在已有判断基础上作出新的判断,是推理的过程。思维是人脑的功能,又受个体以往经验.社会文化背景的制约。因此,人脑的功能状态.个体的心理状态(需要.动机.情绪.人格等)和社会文化背景都能影响思惟过程。
正常思维过程具有目的性.连贯性.逻辑性。思维内容付诸实践则产生一定效果,并能接受现实检验自行矫正错误。此外,进行思维的人都有相应的内省体验,知道自己思维活动属于自身,为自己所控制。如果思惟过程和内容发和异常时,上述正常思维特征常有改变,称为思维障碍,是精神病人的一组重要症状。由于思惟是通过语言表达的,所以检查思维有无障碍主要通过和病人的谈话来发现,有时也要收集病人的书面材料,并听取病人对其行为的解释。
思维障碍有多种不同的分类,在临床上,目前倾向分为四类:①思维速度障碍,例如思维过程加快(意念飘忽)或迟缓。②思维形式障碍,亦称联想障碍,主要表现联想结构的松弛.缺乏目的指向、象征误用,不合逻辑。例如,思维散漫.病理性象征思维等。③思维控制障碍,指病人感到思维不属于自己,思维活动失去自主性,或觉得为外力控制。例如思维剥夺.思维插入.思维播散等体验。④思维内容障碍,例如妄想.类妄想观念.强迫观念等。这种分类适合临床诊断需要,但比较集中于精神分裂症思维障碍的研究,以器质性脑病或其他精神的思惟障碍关注较少。
从心理病理学角度,据BыгоTCKий的意见,思惟障碍的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类:①概括过程的障碍,包括概括水平下降和倒错。②思维动力障碍。③思维动机成分的障碍。这种分类方法不是根据现象描述,而是试图根据思维过程自身的特征分类,本节拟据此进行讨论。
一.概括过程障碍
概括是抽出一类事物的共同特点,摒弃其个别特点。概括是揭示事物的现象和本质之间联系的一种过程。概括过程障碍又分为两类:
1.概括水平下降,指患者抓不住事物的本质特征,常根据事物局部的具体特征进行判断,不能进行抽象的概括,不会分析自己面临的情况。弥漫性脑病变精神发育迟滞患者因有智能障碍,常常导致概括水平下降。例如,用若干大小、长短不同的木块让病人做分类试验。一位精神发育迟滞病人都将最长、大、小和最短小的四块归为一类。他说是长的是“爸爸”、大的是“妈妈”、小的是“哥哥”、最短的是“妹妹”。这表明病人不能根据事物固有特征进行抽象概括,因而不能正确区分事物,不能正确分类。
2.概括过程倒错,指病人常根据事物的一个偶然的现象,力图从“理论立场”来对待,以空洞.抽象的原则来说明事物的相互联系,结果导致思维离奇古怪,不符合现实,令人费解。常见于精神分裂的联想障碍。
例,男,15岁,一年来逐渐出现性格古怪.行为离奇.经常拒食或吃饭时不肯咀嚼,要硬性吞下去,不敢吃猪肝,说“吃了猪肝自己会变成猪”。自称“大脑神经细胞被人偷窃了”入院后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问他拒食原因,答道:“吃饭时米会感到痛苦”,问他根据什么,则答:“过去妈妈说过植物也有神经系统的”。
例,男,29岁,断言半年来姑母要害他而入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精神检查证实病人确有被迫害妄想,坚信姑母要将表妹强嫁于他。病人为此十分气愤,认为近亲结婚是绝对不会答应的。问他这种想法的根据时,病人说一天他去姑母家,表妹拿了一碟玫瑰酥与核桃酥请他吃。他认为玫瑰是爱情的表示,核桃是合起来志同道合的意思,因而他断定表妹看中了他。并说以后姑母又串通其他人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逼他就范。
很显然,前一例的推理不合逻辑,后一例将具体事物与抽象概念混淆起来了(即病理性象征性思维)。
二、思维动力障碍
指思维过程的速度和判断推理稳定性的改变。躁狂症患者思维过程加速,出现意念飘忽(flight of ideas).。此时病人情感高涨,谈笑风生,思如潮涌,口若悬河,后一句话与前一句话可有音韵或表面意义上的连接,被称为感染性欢乐。
现引述一例说明躁狂症时思维加速.意念飘忽的特点。
图示23-2躁狂症病人的欢乐情绪
例 ,女,33岁,母有躁狂症症。二年前有过失眠.抑郁.浑身无力.甚至悲观消极数月。近2周出现躁狂发作、言语增多、内容夸大,自称:“我现在讲话象黄河之水,汹涌澎湃,一泻千里”。“讲话讲得快,心理充满乐观”。“我现在记忆力特别好,比以前聪明”。医生问她几岁,答道:“三十三,三月初三生,三月桃花开,开花结果给猴吃,我正好是属猴的”。睡眠需要减少,认为一天二三小时睡眠已足,在病房爱管闲事,唱歌跳舞,稍不如意,则大发脾气。
反之,抑郁症患者思维过程减慢,观念产生减少,构思困难。有些精神分裂症病人表现思维过程突然中断.阻隔,主观上有思维被夺(thought deprivation)的体验。癫痫病人不放过事物的细节,力求精确和包罗无遗,叙述中添加许多不必要的枝节。虽然最终仍能回到正题,但大大延缓了到达目标的时间,称为病理性赘述(circumstantiality)。这种现象亦可见于少数脑外伤、精神发育迟滞或老年性精神病早期。重复出现的观念或思维,虽明知不必要,但不能摆脱,称为强迫观念(obsessional thoughts),有强迫性回忆.强迫性疑虑和强迫性穷思竭虑等形式。其特征在于病人知道其不合理,并力图克制,因而多伴焦虑性情绪,求治心切,但思维的属性并无改变,强迫观念在抑郁时往往增多。多见于强迫症,但亦可见于抑郁症、精神分裂症早期或脑器质性病变。
例,女,30岁,近2年来常重复出现下列想法:认为她可能把癌传到她家里,尤其怕把癌传给她的父母。因为她听说接触有疣的患者能传上疣,为了减少传播癌的可能性,她开始过度洗涤。每天洗手达125次,每日3块肥皂,还要反复洗澡.洗头发,因为害怕把癌传到家中。她说:“当我洗到自己满意时,我觉得很轻松”。诊断强迫症,经行为治疗(暴露法)后好转。
三、思维动机成分的障碍
正常思维特点之一是目的指向性。思维的目的指向取决于人的需要,因此,思维过程受动机成分的制约。如果思维过程受到偶然的、表面的动机成分的影响和干扰,则联想“好像是同时按不同轨道进行”,形成“多向思惟”,则使思惟过程的目的性不明,缺乏中心。临床上见到的“联想散漫”(incoheence of thinking )“思惟插入”(thought insertion)等就是这类思维障碍的例子。
严重的联想散漫可以出现思路失去连贯性,观念之间失去内在联系。虽然个别句子有一定意义,但整个语句既无中心,也无任何意义。例如一个精神分裂症病人回答关于他去上海南京路干什么时,说:“南京路上好八连,英国领事馆门口有两个警察,我是第五条好汉,蓝墨水点点在面孔上,上就是下,下就是下”。这种现象被称为思维破裂。如果一个精神病人在意识清晰.情感平稳情况下,在疾病纵向过程中经常出现这类思维障碍,被认为是诊断精神分裂症的有力证据。
四、思维内容障碍
1.妄想 思惟内容没有或缺乏事实根据,难以动摇,与病人的社会地位和文体水平不相称的病理信念,就是所谓妄想。妄想是精神病(psychosis)确定无疑的征象。
妄想的内容有多种多样,有被害、关系、物理影响、夸大、罪恶、嫉妒、钟情、疑病等。多见于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偏执性精神病、情感性精神病与器质性精神病。其中,认为自已受到外力操纵,被电脑、原子能、激光控制的被控制感(delusion of being controled)和觉得自己正在想的内容已为周围一切人所洞悉的被洞悉感(feeling of being revealed),以精神分裂症最多见。妄想的内容常由病人的经历、社会文化背景所决定,随时代发展而有变动。如果说几十年之前,妄想有较多的神鬼、催眠术之类的内容,那么,当今,由于科学的发展,妄想有较多的电脑、激光的内容也就毫不奇怪了。
病人对妄想内容大多深信不疑,因此和病人争论是徒劳的。病人往往按其妄想行事,可能引起危险的行为。如被害妄想、嫉妒妄想可能攻击其妄想的对象。嫉妒妄想病人伤害自己妻子、与自己丈夫争吵、对配偶跟踪盯梢相当常见。罪恶妄想可能引起拒食、自杀。还有些妄想病人,有被害、关系等内容,可以到处写信申诉或控告。
妄想结构的系统性有不同程度,常与人格的完整性有关。人格损害严重,妄想常支离破碎。反之,妄想比较系统,有较强的逻辑推理者,表明其人格相对比较完整,智力亦颇高。
妄想形成的确切原理尚不明了。有人分为原发性妄想与继发性妄想两类。原发性者是指一种突如其来的、不能以病人所处的环境和心理背景解释,具有象征意义的病态信念。此时病人既无知觉障碍,亦无智能理解障碍。多见于精神分裂症,也可见于癫痫性精神病等器质性病变。如一位精神分裂症女病人无端断定另一个女病人是她已故丈夫的化身。她说:“虽然他的外貌是女的,但是他的灵魂是男的,他的鼻子和我丈夫的一模一样。”还有一位男性精神分裂症病人,一天从外地乘火车回上海,一下火车突然发觉车站上有一种异样的紧张气氛,有些人注视着他,另一些人都对着他报之以微笑。接着他发生了被迫害妄想。继发性者是指妄想继发于其他病理心理过程。如幻觉可引起解释性妄想,情感高涨时由于自我评价过高可继发夸大妄想;抑郁情绪由于自身感觉不良、自卑自责可引起疑病妄想、罪恶妄想;偏执性人格者由于生活挫折易产生偏执性妄想;老年性痴呆者,早期由于记忆、智能减退易于出现贫穷妄想、被窃妄想。有时,两个或几个共同生活的.情感密切的人发生同样内容的妄想,其中一个是原发的有被害妄想的病人,其他人受暗示或情感影响也对其妄想内容信以为真,称为“感应性妄想”,即所谓“两联性”或“三联性”精神病。
2.类妄想观念 顾名思义,是类似妄想的观念。表现为与处境有关、不很固定的猜疑。这类病人常被称为“类偏狂反应”(paranoid reaction)或“心因性妄想症”(psychogenic paranoid state),其发生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1)素质:性格多疑的人在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往往过分敏感,产生过多的猜疑。
(2)精神或躯体弱点导致超价观念(overvalued idea)形成:例如有手淫习惯、私生子、身体残缺、自尊心受损、社会地位与其知识水平不相称等均可引起自卑、敏感,形成“超价观念”。所谓“超价观念”是一种具有强烈情感色彩、高于其他观念成为先入见思维内容,在一个相当时间内在其精神生活中一直占据优势地位,使他对客观情况的判断发生不适当的评价。如一个宿舍丢了东西,某人在这之前回过宿舍,于是他觉得别人在议论他,对他投以怀疑的目光,逐步发展到认为所有的人都在注意他.议论他的思想,就是一例。
(3)慢性耳聋:研究表明,耳聋与类偏狂反应有密切关系,尤其是重听,更易发生类偏狂反应。
(4)其他:包括推诿作用(projection)与自我牵连的倾向。
校对时间:00-09-19 13:57:58 陈卫
第四节 情感障碍
  
第四节 情感障碍
人在认识和改造客观现实的过程中,对事物采取各种不同的态度,产生各种不同的内心体验,如喜悦.悲伤.惊恐.愤怒.不满.欣赏.同情.失望等。称为情感(affect)。情感的性质与个体的生理需要能否获得满足有关。在沙漠中没有水喝所产生的紧张不安的感觉,就是因为人体对水的需要未能满足的缘故。满足了就会产生愉快舒适的体验。同机体的基本生理需要或本能活动(如饥、渴、性活动)有关的内心体验,多伴有比较明显的躯体方面的变化,称为情绪(emotion)。情感或情绪的产生及其强度则由个体的认知评价所决定。人在动物园里看到野兽不感到害怕,如在森林中见到野兽则立即感到惊恐,准备逃走。这是因为认知评价不同。在森林中人们认识到现实的危险是产生惊恐的原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格,有不同的认知方式和不同的应对能力。因此,对同一事物,不同的个体可有不同的情感体验。面临威胁或某种阻碍,焦虑人格容易产生紧张不安、恐惧的情感体验;但在另外一些人,认为这些威胁或阻碍很小,自信有能力克服,就会精神振奋或产生愤怒,以排除威胁或阻碍。
人的情感过程与其他心理过程密切相关。例如,情感可影响感知的清晰性。注意力的集中和持久性、记忆的保存和再现以及思维的速度和指向等。情感高涨时思维敏捷、智力活动增强、动作增多;反之,情感低落时思维迟钝、智力操作困难、动作减少或增多。情感活动常伴明显的植物性神经功能变化,特别是呼吸与循环的变化。如惊恐时,交感神经功能亢进,表现心率加快、血压升高、呼吸加速、竖毛、皮肤血管收缩以及皮肤呈鸡皮样变化等现象。
持久的情绪基调会影响人们的内心体验和行为,这称为心境(mood)。心境好坏同客观发生的事件以及自身感觉如何是密切相关的。健康不佳,自身感觉不良,心境亦不愉快。亲人去世,悲哀往往长时间占据了心境。暴发性的、强烈而短促的情绪反应,如暴怒、恐怖、绝望、狂喜等,称为“激情”。正常人久别重逢时的狂喜,称为“生理性激情”。癫痫、脑外伤或其他器质性疾病时出现暴怒乃至杀人,则称为“病理性激情”往往有意识模糊。
由于情感是一种内心体验,具有流动、变化性质,其差别多得不可胜数,因此难于描述和分类。通常分为:①心境障碍或病理优势情感:焦虑、恐惧、抑郁、欣快。②情感反应异常:指对客观刺激发生情感反应的速度、强度与持久性方面的异常,如易激惹性、情感暴发、情感脆弱、病理性激情等。③情感统一性异常:指情感体验的矛盾性.、与刺激的不协调、倒错以情感淡漠等。本节仅以最常见的几种情感障碍作重点讨论。
专栏23-1 心理学中有关情绪和情感的定义
一切心理活动都是对生存环境中各种事物的反映。被反映的事物除了自身的某种性质和特点而外,它与主体之间还存在着各种关系和联系。实质上这种关系和联系也是一种客观存在。
人在反映各种事物的同时,也会对主、客体之间的种种关系有所体验反应,这些体验和反应就是人的情绪和情感。
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无论就程度上还是性质上都有许多差别。有的事物对人有益,有的事物对人有害;有的益大于害;有的害大益;有的此时有益,彼时有害;有的恰恰相反。所以,事物的不同和变化导致主、客关系的差异和变化,造成人的体验和反应的区别。这就是人产生不同性质和不同程度的情绪与情感的客观原因。
人在反映各种客观关系时,对于这些关系往往有一个由浅入深的理解的理解和认识过程,或者说有着理解和认识水平上的差异。同一个人对同一类客观关系的理解可以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改变,为此,情绪和情感也就往往发生性质或程度上的变化。另外,同一种关系可以被不同的人作不同的理解,因此在不同的人那里可以引起不同性质和程度的体验。这就是情绪、情感千差万别的主观认识原因。
在主体方面影响情绪和情感的因素还不只是理解和认识上差异,主体的生理状态同样对情绪和情感的发生与变化起着重要的作用。最明显的事例就是疾病状态下的人,往往有着较强的情绪反映。健康人不能体验到或体验很淡漠的客观刺激,病人却很动情绪。
情绪和情感一直被心理学家看作不易把握和难以研究的对象,其中的原因很多,除了客观指标很难确定以外,最主要的就是它们的多变和性质的复杂。尽管如此,在心理学中关于这一部分的内容并没有被心理学家忽略。一方面是因为情绪和情感以各种心理历程确实起重要作用;另外,情绪和情感虽然是多变的和复杂的,但仍有一定规律可循。甚至对于不同性质的情绪和情感表现,人们仍然可以概括出一般的特点来。在这方面最值得提出的就是情绪和情感的两极性。
前面我们说过,客观事物对人的关系虽然复杂,但相对于人的生存发展来说却只有两大类,一是有利的,一是有害的。如果反这种特点用图来表示,那就恰似一个数轴(图23-3)。一个方向用“+”号表示有利的关系,另一个方面用“-”表示有害的关系。利与害的程度则由离开0点的距离表示。当然,用一个数轴表示人与事物的客观关系显然是简单化了,然而作为一种比喻应当是允许的。
图23-3主.客体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正是由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具有两极性才导致人类情绪和情感的两极性。
翻开心理学史,我们可以看到心理学家们曾把情绪和情感分为若干种,从两三种到十几种不等,意见纷纭,各有所见。直到冯特提出情绪的三维论,即把情绪分为愉快-不愉快;紧张-松弛;兴奋-抑制的理论为止,似乎得到很多人的支持,意见近乎一致。但是,几乎是在同一时代,他的学生铁钦纳便提出了反对意见,铁钦纳认为冯特的三维理论是不合逻辑的。他说除了愉快和不愉快之外,其它两种对情绪的描述是不确切的,特别是紧张-松弛,这只是“肌肉的态度(musculer attitudes)为此,情绪只有愉快和不愉快两种。。至于“略觉愉快”.“不适意”和“不可忍受”等等,只是处在愉快和不愉快之间的体验。
在中国也曾有人把情绪分为“六情”,认为喜、怒、哀、乐、爱、恶是人类的基本情绪和情感。虽然没有最后概括出两极性来,但这六种情绪都是成对出现的。
达尔文曾研究了人和动物情绪的外在表现,认为表情具有对立性原则,凡是相反的情绪都有相反的面部表情。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人的情绪或者叫做对客观关系的体验是按两个方向进行的,这与客观关系性质的两极性保持着一致性原则,这是一般精神正常的人都具有的特点。
情绪的发生除了与客观关系的性质有关以外,还与人的认识有关。人的认识水平或者叫做对客观关系的理解水平是有很大差异的,从不理解到充分理解之间也是一个连续过程。为此,我们也可以用一个类似数轴的图表加以表示。只是这个数轴上的数量,也和前面绘制的那个数轴一样,不是精确的,只有比喻性质(图23-4)
对于认识与理解水平可以影响情绪性质的问题,有很多心理学家作过专门的研究并给出肯定的结论,一是认为对外界刺激的认知和评价可以决定情绪的性质,如阿诺德的情绪认知起源说就是这一类;另一些心理学家特别强调人对自身生理状态的理解可以决定情绪的性质与类型,如沙赫特尔(S.Schachter)的认知生理学说和辛格(singer)的情绪认知理论均属这一类。
图23-4情绪发生的认识水平(理解水平)
前面说过,情绪和外部刺激、认知及主体生理状态有关。但是,只强调认知也是不全面的。所以我们这里所说的“认知因素”,绝非认知决定论。
人的生理状态,即影响人的情绪活动的生理因素,绝不是象以往某些理论所只是内脏和腺体的活动,它主要是指大脑,特别是脑的高级部位的活动状态。即便是内脏与腺体的反馈信息对情绪的加强与减弱有影响,它也必须通过脑而发生作用。其实,严格的说,对情绪影响最大的生理因素应是大脑的工作状态。
情绪的激活理论就是依据脑干网状结构的上行激活系统对皮层的不同影响可以导致不同、程度的情绪而提出来的。这种理论有充分的实验根据。当然,情绪的性质并不由此而决定。如果我们把上行激活系统对皮层的激活水平划分成等级,或者说把皮层的活动水平分成等级,那就等于把人的意识清醒状态分成若干等级。这一点实际上在临床医学和心理学中早已被人们所接受,例如“深度昏迷”和“意识清醒”等概念早就被应用了。假如我们把影响情绪活动的这一因素也用一个类似数轴的图给以表达,那么,我们又可以看到另外一种情景。图23-3中表示的意思,虽然也是比喻性的,但我们可以把零点叫做“意识阈”,对于“意识阈”以下的状态,可以称为“特殊意识状态”。在另外的专栏中我们要讨论的“梦”,就是发生在这种特殊意识状态下的思维活动,而梦中的情绪,也就是在这种特殊意识状态下的情绪,这一点将留在后面分析。
图23-5立体坐标图
X轴:主、客关系的性质(或情绪两极性)
Y轴:主体的生理状态(或皮层状态或意识水平)
Z轴:主体的认识水平(或理解水平)
至此,如果我们要对情绪和情感下一个完整的定义,我们就可以说,情绪和情感是处于特定生理状态下的主体对主、客关系的理解与体验。这里,实际上又是一个三维度的定义,是一个与人的本质属性相一致的三维度定义。我们用一个图来表示,就是下面的一个主体坐标图(图23-5)
任何一种具体情绪活动都可以在这一立体坐标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比如情绪a,可以是这样一种情绪,它由略有利的主、客关系引起而且对这一关系有比较深刻的理解,这一切都发生在意识比较清醒的背景上。这样,我们又可以把情绪写成这样的公式:E=f(X.Y.Z)。
以上,是我们对情绪本身所进行的概括和描述。是企图对情绪有个一般的理解,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或者具体的研究工作中,人们总是侧重某一具体的特征。有的是强调情绪的历程,有的强调情绪的作用,有的则是强调情绪的机制。然而,只有对情绪有了正确的一般性理解,才能保证具体分析和研究情绪问题时不走向片面。
(郭念峰)
一、焦虑
人们对环境中一些即将来临的、可能会造成危险和灾祸的威胁或者要作出重大努力的情况进行适应时,主观上出现紧张和一种不愉快的期待,这种情感就是“焦虑”(anxiety)。换言之,焦虑是指一种内心紧张,预感到似乎即将发生不幸时的心境。当其程度严重时,则变为惊恐(panic state)。焦虑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几乎人人都有过焦虑的经验。人们在考试前、即将登台演讲或表演,会见重要人物,都常有焦虑的体验。焦虑使人不快,常驱使人避开引起焦虑的事物。因此,从心理学上看,焦虑具有保护性意义。但过度的、无端的焦虑则被视为是一个医学问题。
焦虑表现有三组症状:①紧张不安和忧虑的心境,②伴发的心理症状。如注意困难、记忆不良、对声敏感和易激惹。③伴发的躯体症状。交感神经系统活动亢进导致血内肾上腺素浓度增加、肝糖原分解、血压升高、心跳过速、胸闷、吸气困难、过度呼吸、骨骼肌紧张、头痛、颤抖、口干、两手湿冷;副交感性症状如多尿、肠蠕动加快、腹泻乃至大小便不自主排出、毛发竖起等也可能同时出现。
焦虑时的各种躯体症状都可成为求诊的申诉。如焦虑时心悸可能找心脏科医生;呼吸困难时去找肺科医生;胃不适、吞咽困难时去找消化科医生;头痛、手足发麻去找神经科医生等等。因此,认识焦虑有重要临床意义。
以过度焦虑为突发症状的病理心理状态,临床上称为焦虑症。有两种类型:
1.惊恐发作( panic attacks),亦称为急性焦虑发作。患者突然发生强烈不适,可有胸闷、气透不过来的感觉、心悸、出汗、胃不适、颤抖、手足发麻、濒死感、要发疯感或失去控制感,每次发作约一刻钟左右。发作可无明显原因或无特殊情境。还有一些人在某些特殊情境如拥挤人群、商店、公共车辆中发作。后者称为广场恐怖症伴发惊恐发作(agoraphobia with panic attacks)。
例,女,26岁,一年前被毒蛇咬伤左腿,当时剧烈肿痛、心慌、神志不清、经抢救恢复。但此后经常发生心中恐惧、胸闷、气透不过来、手脚发麻、身体摇晃发抖,有“就要死亡的感觉”,每日发作1~2次,每次约一刻钟自行缓解。见到绳子、带子一类的东西也会诱发发作。
2.广泛性焦虑症(generalized anxiety disorder),表现为广泛而持久的焦虑。程度比急性焦虑轻,持续时间长达3个月以上。常诉额、枕头痛、失眠易紧张、不能放松、易惊跳、有出汗、心跳、口干、头昏、喉部梗塞感等。检查可见焦虑面容、肢端震颤、腱反射活跃、心动过速或瞳孔扩大等。
由于焦虑还可见于其他疾病,故应避免混淆。如低糖血症、甲亢等可有类似焦虑征象。药瘾撤药症状亦可被误认为焦虑症。焦虑亦可为脑器质性病变的早期症状或与抑郁症一起出现。焦虑症亦可被误诊为神经衰弱与癔症,或被误诊为心脏病等躯体疾病。
引起焦虑的常见诱因是导致冲突的情境或事件。个体感到自己的应对能力不能适应客观情势的要求时,焦虑就迅速产生。焦虑亦能形成条件反射。个体的焦虑素质是产生焦虑的基础。有些焦虑性人格者从童年起就比别人胆怯、易紧张、自信不足,发生焦虑的倾向特别显著。由于焦虑的人过分紧张、戒备,对事件的意义常发生歪曲的判断,因此,解释病情时应避免加剧焦虑,多采取鼓励和必要的保证是有益的。不适当的过度检查也会加剧焦虑,甚至引起疑病症状。
二、恐惧
恐惧(fear)是指个体面临危险时的情感体验。与焦虑的不同在于,焦虑时危险尚未出现,而恐惧时个体意识到危险的现实存在。通常个体认为自己是无力克服这种危险的,因而试图回避。恐惧可以是正常人面临危险的合理反应,也可见于有错觉、幻觉和妄想的精神病人。以对特定的事物或情境发生恐惧为特征的一组神经症性障碍,称为恐怖症(phobia)(图23-6)。
恐怖症通常分为三类:①单纯恐怖症(simple phobia),如动物恐怖、登高恐怖、幽暗恐怖等。②广场恐怖症,表现为对拥挤人群、商店、餐馆、公共车辆等不易迅速离开的环境发生焦虑,常伴发惊恐发作。患者多有特殊的回避行为模式。③社交恐怖症(social phobia),表现为对需要讲话或被人观看的情境有焦虑反应,多有回避行为。患者常有面红、震颤、恶心等症状。
例,女,55岁,教师,2年前乘公共汽车赶往学校上课,突然一个急刹车使她跌倒。当日到教室上课时突感胸闷、心慌、恶心、中途停止上课,离开教室好转。此后,一进教室则有类似发作,以致不能再上大课。曾怀疑心脏病,经8次心电图检查均为正常。除了不能进教室上课外,有两次在电影院看电影时亦因类似发作,从电影院逃走,诊断为广场恐怖症。
图23-6恐怖症幻视
恐怖症的形成可以用学习理论(learning theory)予以解释。实验证明,运用条件反射方法可以造成恐怖症。因此,通过相反的步骤也可以使恐怖症消除。
恐怖症患者,尤其是广场恐怖症,常伴抑郁症状,有时还有强迫症状与人格解体。这类心理障碍常不为同事、亲友所理解,有些患者怕被人们看做有精神病,往往感到很痛苦。
三、抑郁
抑郁(depression)时心境同悲伤相似但持久。其特征性症状为:①悲观心境、自身感觉很坏;②睡眠障碍,失眠或早醒;③食欲很差;④动力不足,缺乏活力;⑤兴趣和愉快感丧失;⑥自责自罪、消极想死;⑦体重下降;⑧性欲降低(图23-7)。
抑郁症常有便秘和各种疼痛申诉,焦虑、恐怖、疑病或强迫症状亦很常见,尤多见抑郁性的先占观念。
抑郁症目前分类为:
1.原发性抑郁症
双相抑郁症
单相抑郁症
2.继发性抑郁症
继发于其他精神疾病
继发于躯体疾病
图23-7抑郁症
(一)原发性抑郁症
所谓原发性抑郁症是指以往无其他症精神疾病或躯体疾病,其中每次发作均为抑郁者,叫做单相抑郁症;如果病史中有过躁狂发作,即情绪高涨、眉飞色舞、谈笑风生、思维加速、动作增多、睡眠需要减少,那么,这种抑郁症称为双相抑郁症(躁狂抑郁症)。根据症状组合模式,又将抑郁症区分为精神病性抑郁症(伴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与神经症性抑郁症(伴焦虑、恐怖、强迫等神经症症状,抑郁程度较轻)。P.Kielholz又从抑郁症中区分出一个特殊类型,叫做隐匿性抑郁症(masked depression),着重指出躯体症状突出、抑郁症状被掩盖的类型,提高对抑郁症的认识可能是有益的。
(二)继发性抑郁症
继发性抑郁症除了继发于焦虑性障碍、强迫症以及精神分裂症外,继发于躯体疾病的抑郁症也不少见,但易被忽略。例如病毒感染、肝炎、流感、甲状腺功能减退、阿狄森氏病、席汉氏病以及某些药物,如利血平、皮质激素等都可继发抑郁症状。
抑郁症发生原因尚未完全阐明,遗传素质肯定在一部分病人中起重要作用。心理社会应激因素,如意外灾害、亲人丧亡、失恋、被诬陷等也往往有一定作用,这种类型的抑郁症曾被称为“反应性抑郁症”,以便与“内源性抑郁症”区别,但后来发现所谓“内源性抑郁症”也可在心理社会应激之下发病,故目前倾向于不再采用这种分类名称。
无论原发性或继发性抑郁症,由于情感低落,往往导致自我贬抑,自责自罪,消极厌世。所以抑郁症患者发生自杀行为相当常见。鉴于这个原因,任何对抑郁症的处理都应将防止自杀放在首要位置。
四、情感反应性异常
易激惹性(irritability),指各种程度不等的易怒倾向,易出现攻击性行为。如疲乏、思睡者易有激惹;女性行经前期亦有易怒倾向;人格障碍者经常有愤怒冲动行为;急性躁狂症也常有发怒倾向;各种脑部器质性损害如脑外伤、癫痫、老年人脑萎缩等都常见易激惹现象。情感爆发是常用于描述癔症( hysteria)的一种精神症状。指受精神刺激后突然出现情感波动、器笑无常,往往给人尽情发泄的印象,经数十分钟至数小时恢复平静。情感脆弱(affective fragility)常用于描述脑动脉硬化症的症状,患者每因细小事件而悲伤,不能自制;亦可见于其他脑部疾患。病理性激情(pathogenic passion),是指一种强烈而短促的激情爆发,可导致伤人杀人,多伴意识改变,可见于癫痫 、脑外伤、精神发育迟滞等。
五、情感统一性异常
情感的矛盾性和不统一性,以精神分裂症的情感障碍最为显著(详见精神病学)。情感矛盾,指患者同时体验两种相反的情感。虽持续存在,自己却意识不到其中的矛盾。如患者一面大声赞扬医生,一面又背过头去低声谩骂;平时与医生谈及其母亲时,十分眷恋,希望母亲来看望他。等到母亲来探望时却拒绝会见,大声斥责说“你给我滚开,你是我的女儿”。情感倒错指情感反应与思维内容或外部刺激的性质不协调。如面带笑容诉说受人迫害的思维内容,或泪流满面却说不出什么悲痛。精神分裂症发展中情感活动逐渐衰退,内心情感体验贫乏,对切身有关的事件均可表现无动于衷;对亲人冷淡,出现社会性退缩,称为“情感淡漠”(indifference),最重者称为“情感衰败”。
校对时间:00-09-19 14:06:3920 Mar 2001 21:17:18 +0800 陈卫 (作者:郭念峰)
第五节 意志和行为障碍
  
第五节 意志和行为障碍
一、意志障碍
意志是人自觉地确定行动的目的并支配自己行动实现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它从人的行为中得到表现,受到人的思维、情感的支持并受社会文化的制约,受到个体人格特征的影响。意志障碍有:意志增强,表现为病态的自信和固执的行动,多见于有妄想的精神病人。意志减弱,表现为缺乏主动性、进取性,见于精神分裂症和瘾癖。意志缺乏,表现为缺乏要求或打算、生活被动、处处均要别人督促,见于晚期精神分裂症与痴呆。犹豫不决,表现为缺乏决断力、行动上举止不定、忧虑重重,见于焦虑与强迫症。易受暗示,表现为思想和行为易受别人言语、态度的影响,不加批判地按别人的观念行事,见于癔症。
二、行为障碍
行为障碍是各种心理过程障碍的结果,可由各种原因产生。通常按其表现分为精神运动性抑制与精神运动性兴奋两类。
(一)精神运动性抑制
指不但有动作阻滞,还有言语抑制。主要表现有:
1.木僵(stuper) 指患者动作明显减少、姿势刻板固定、不言、不动、不食、不解大小便。程度较轻者为亚木僵。严重木僵见于精神分裂症紧张型、器质性病变。偶有抑郁症病人精神运动性抑制可达到近似木僵的程度。强烈的精神创伤引起的木僵,称为“心因性木僵”,一般时间不长,多有意识障碍。
蜡样屈曲(waxy flexibility)常在木僵基础上发生。患者肢体、头部任人摆布成各种不舒服的姿势,仍能维持很长时间,如蜡塑成一般,故名。有时把患者的枕头抽去后,头仍悬空不动,称为空气枕头(图23-8)。
图23-8 蜡样屈曲
2.违拗症(negativism)指患者对要求做的动作表现抗拒,如要他张口,他反而咬得更紧;要他坐时,他偏站立。口中唾液积聚不吐出、小便潴留很多亦不解,称为生理性违拗,亦以精神分裂症多见。
3.刻板言动或刻板症(stereotypey)指患者不断重复其言主和动作,目的不明,多见于精神分裂症。与持续言动(perseveration)不同。持续言动是诱发的言语动作重复,当询问的问题已经改变时,他仍然重复前一句话来作答。如问“您几岁”,答称:“50岁”,再问“您住在哪里?”仍答50岁。重复语尾(logoclonia)和重言症(palilalia)是持续言语的特殊形式。前者指病人不断重复一句话的尾音或最后一个字;后者指重复言语频率越来越快。持续言语多见于脑器质性疾病。
4.模仿症(echolalia)指患者对他人的言语动作进行毫无意义的模仿。见于儿童、低能、器质性脑病与精神分裂症。
5.作态(mannerism)指以特殊表情、姿态、动作表示某种意义,难于为别人了解。通常用来描述精神分裂症和某些器质性脑病变。但作态亦可见于某些并非精神病的人。
(二)精神运动性兴奋
指言语动作均见增多者,分为:
1.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 指言语动作协调有序,动作有目的,与现实不脱节,以轻躁狂性兴奋最有代表性。
2.非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 表现言语动作紊乱,动作缺乏目的,常有突然冲动行为,不能与周围人进行适当的接触。如精神分裂症的紧张性兴奋可有突然的冲动伤人行为,而言语却呈缄默或刻板言语,令人费解。幻觉妄想性兴奋由于不能为现实检验纠正,行为受幻觉妄想支配,也常是不协调的。意识模糊时感知、思维都有混乱,与环境失去接触,通常如有兴奋都是非协调性的。
校对时间:00-09-19 14:34:3720 Mar 2001 21:17:19 +0800 陈卫
第六节 意 识 障 碍
  
第六节 意 识 障 碍
意识一词,在哲学、心理学、医学等不同范畴内,具有不同的含义。医学上,意识不是单一的心理过程和反应,而是一种全脑的功能状态,使人能正确而清晰地认识自身状态和周围环境,并作出适当反应。它是各种心理过程或活动的背景,涉及觉醒水平、注意、感知、思维、记忆、定向、行为等许多心理过程,是人们智慧活动、随意动作、意志行为的基础。意识发生障碍,会累及许多心理过程,因此,在研究病理心理的时候,也需要研究意识障碍。如果意识不受损害,而有思维障碍时,医学上则用“意识清楚,思维障碍”这种和哲学概念相抵触的方式来表达。由于意识的含义如此不同,对病人意识状态和行为的理解常常出现分歧,这就不奇怪了。
近代神经生理学研究发现,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是维持意识的重要结构。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不断发放冲动,弥散性作用于大脑皮层的广泛区域,唤醒皮层,维持觉醒状态。脑干上行激活系统功能障碍是意识的生理基础。因此、 脑干的损伤、受压,脑代谢紊乱,包括上行激活系统的神经递质紊乱,都不可避免地导致意识障碍。
专栏23-2 意识
“意识”这个词似乎在不同学科中都有自己特定的内涵,。
任何一本哲学教科书中,意识这一概念是最一般的,或者说它是指与物质和存在相对立的东西。它包括了人们所说的精神、思想、感觉、经验等所有主观形式的东西。
在心理学中,情况便有所不同。心理学中所谓的“意识”是特指人类独有的一种心理现象,即借助语言而实现的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和认知活动。心理学中的意识,是指人类心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质。这就是说,人可以借助语言把自己和环境区分开来,进而认识自身与环境的关系,这样,人类适应环境从而获得生存发展的过程就再不是完全被动的,反映外部世界时总带有目的性或自觉性,这就是意识的反映。另外,意识的另一特性是它的抽象或概括性,这一点也是借助语言而实现的。语言并不单纯是交往和交流信息的工具,他不只是思维的外壳,就其根本意义来说,它是人类认识外界的工具,语言所具有的这种认知功能体现在人的心理活动中就构成了意识活动的另一重要特性,即抽象、概括性。正是由于这一特性,意识活动可以及于事物的内在本质方面,能使人借助于意识活动认识事物的规律性和各类事物之间的关系。
心理学中所讲的意识有时是相对无意识而言的。一个人对周围环境中的事物只能察觉一部分。虽然在视野中的一切都可以作为有效刺激经由视觉通道作用于大脑,但是,对于进入大脑中的刺激,人只能意识到一部分,对于这一部分以外的刺激,只能是无意识的反映。
显然,心理学中关于意识的概念与哲学、政治学,社会学中的意识概念是不同的,它既不是从抽象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也不是从意识的社会历史性方面研究它。心理学主要是从形式和机理方面着眼看待意识,至于它的内容,则是其它学科的研究对象。
医学中使用意识这一概念又是侧重另外一种意义,与心理学、哲学等都不相同。我们知道,意识活动得以正常进行,必须具有一个充分和必要条件,这就是大脑皮层必须处在一定的紧张状态,或者叫做具有一定张力。临床上所谓“意识模糊”、“深度昏迷”等等,都是说大脑皮层的张力异常,无法正常地加工外来信息,无法对外界刺激进行反应。深度昏迷的指标之所以取角膜反射丧失就是这个道理。这样,医学临床上的“意识”,似乎更侧重于生理机制方面。
在精神病学中意识概念,更多的是指对自身状态和周围环境的理解水平,即所谓定向力。
这样看来,在医学中,意识概念有两方面的涵意,一是指人的清醒程度,二是指对自身和环境的理解程度。这样,为了更突出医学的特点,最好使用“意识状态”一词 ,而不单独使用“意识”一词。
以上简要说明意识概念在不同学科中的不同内涵,其目的有二,一是讲明心理学中意识一词的特定涵意,免得人们对心理学形成误解;二是说明不同学科之间在概念上虽然可以借用但却不可混淆,以免造成理解上的困难。
(郭念峰)
临床上将意识分为环境意识和自我意识两方面。环境意识指个体对外界事物和环境现状的确认;自我意识指个体对当前自身状态的确认。
意识的含义包括意识内容、清晰度和范围。意识清晰时,外部客观事物和现象呈现明晰的印象,人的各种精神活动能随时为自己所察觉,注意力集中、动作准确、主动,有鲜明的目的性。意识的范围,亦即意识域,指短时间内个体对客观事物所能觉察到的范围。意识范围大小同注意的广度有关,为当前任务的要求所决定。个体能明显察觉到的事物,只限于注意所集中的部分,其他部分则比较模糊。
本节先对意识障碍进行讨论。在临床上,自我意识障碍有另外的含义,另列一项进行讨论。
一、一般意识障碍
意识障碍可分为意识内容与清晰性障碍和意识范围缩小两类。意识清晰性障碍时,在认识外部事物时,不但在抽象认识(即对其内部联系的认识)方面受损,而且对客观刺激的感知也发生困难或歪曲。临床上所说的意识障碍,即指此类意识清晰性障碍,从极轻度的困倦至昏迷时都可出现。通常是急性器质性精神病最常见的症状群,或称急性器质性脑病综合征。
意识障碍深浅不一,环境意识和自我意识受损程度也各自不同,但是,一般都有下述共同特征:
1.同环境失去接触 病人此时对周围事物感知不清,概念固定困难或者完全不可能,注意力不能集中,外部事物的反映往往成为支离破碎、互不联系的片断。
2.定向障碍 所谓定向正常,就是指个体能正确地回答时间、地点和人物。定向障碍时,病人就不能确认当前所处的时间、地点以及环境中的人物,是意识障碍的一个可靠的和重要的标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疾病病理过程的轻重程度和性质。定向障碍出现时,常先累及时间定向,其后是地点,最后丧失人物定向。好转时定向恢复的次序则相反。
3.思维失连贯与判断错误 有程度不等的思维不连贯,言语零碎或语不成句,概念间互不联系,判断常有错误,如把窗当成门户等。
4.回忆困难 对意识障碍期间的情况有不同程度的回忆困难,有的完全不能回忆。
为了判断意识障碍是否存在,上述四个方面的确定有重要意义。其中一个或两个标志存在,还不能肯定有意识障碍,因为同环境失去接触,也能在淡漠、内向性(autism)时发生;定向障碍也可见于遗忘、淡漠和某些妄想;思维缺乏联系,判断错误也可见于痴呆等。
意识障碍有丰富病理心理现象者曾被分为几种不同的临床类型,但由于临床意义差别不大,而划分却颇困难,近年来有统归于“谵妄”之下的趋势。本节按意识内容和清晰性障碍与意识范围缩小两类叙述如下:
(一)意识内容与清晰性障碍
以谵妄(delirium)最多见。此时病人同现实环境失去接触而生活在错觉、幻觉和妄想观念之中,环境定向有严重障碍,自我意识则大多保存。有丰富的景像式错觉与幻觉,尤多见幻觉。常见片断的妄想观念。情绪多变,常见恐惧,亦可有易激惹或欣快,言语不连贯,表情紧张,多伴发运动性兴奋。傍晚或夜间意识模糊加重。事后回忆往往不全。
程度较轻者具有梦境般的体验,出现大量假性幻觉和幻想性体验,如飞入太空、潜入海底、外表不动或少动,或有呓语,以往曾称为梦样状态(oneiroid state)。意识障碍同样严重,而表现为刺激阈增高,精神活动贫乏、迟缓者,以往称为混浊(benommenheit)。以精神活动无联系性和迷乱为特点,表现为思维和言语错乱,缺乏联系,出现持续言语、刻板零乱动作,不停地颤抖、摸索、自我意识有严重障碍者,以往称为精神错乱(amentia)。混浊和精神错乱似乎表明患者的机体反应性较差,可能有一定的指示预后的意义。
(二)意识范围缩小
最常见于朦胧状态(twilight state),特点是意识范围缩小的同时有环境定向障碍,但患者仍保持与外来刺激的相互联系,外表及举止仍连贯有序。另一个特点是突然发生,持续不长,突然结束。可有视幻觉、妄想和惊恐、仇恨等强烈情感体验。在幻觉、妄想和紧张情感影响下可突然发生杀人、破坏等危险行动。发作结束时往往继有深沉的睡眠,事后对发作完全不能回忆,或仅保留部分回忆。
朦胧状态多见于癫痫,亦可见于癔病发作。现引述一例癫痫朦胧发作时伤人的病例以说明其特点。
例,男,41岁,8岁时有过颅脑外伤,去年3月因赌博输钱而一度精神失常。一次在田间劳动时,突然举锄向其弟头上打去,幸及时逃避未曾受伤。其后他在田间乱跑,最后跑到别人家中躺下大睡。以后又有数次发作,发作时双目发红,十分凶狠,持续约2小时许,但有时亦曾接连发作持续达40日之久。今年1月再发病一次,约5~6天恢复。4月某日上山砍柴到集市卖货,归途乘船访友,途中两次不明原因突然落水,问其故,答曰:“眼睛发花,像看电影”。傍晚至友家中,其友在门前60米河边洗脚,友妻为他准备饭菜,突闻友妻惊叫,遂见病人手执方砖自室内内奔出,双目发红,其砖被夺后旋即转身逃跑,直至在河中被擒。友妻头部严重击伤,当场死亡。当地居民激于义愤,将他捆绑殴打,病人并无呼喊或疼痛之态。次日晨始呼痛。责其为何打死友妻,答称:“不清楚,好像做梦一样”,“好像拿过砖头”。经调查并无强奸行为证据,行凶动机不明。
精神检查时病人追忆以往发病体验称:如入梦境,好像吃醉酒,有窒息感,天好像压在头上,跑时如腾云驾雾,睡在地板上时如浮在半空中,有时和一个木头人一起睡觉。模糊地见到许多人走来走去。谈及此次伤害友妻事件时,称先感头晕落水,接着又像做梦,好象见到了一个打仗场面,自己加入了战斗。四周好像没有空气一样。至于为什么打死人?用砖头打了几次?如何跑到水里?均不知道,深恨自己打死友妻,要求对自己法办,以求良心上对得住死者。
心因性朦胧状态与精神创伤密切相关,发作时动作与体验内容一致,情感生动夸张,发作长短受周围人言语度影响。有时出现“近似回答”为特点的Ganser’s 综合征,双重人格,或出现漫游。
还有一些朦肱状态分别有其名称。如突然离家,短时间不随意游走,称为“神游症”(fugue)。睡眠期间起床行走,次晨不能回忆,称为“睡行症”(somnambulism)。瞬间发生的朦胧发作,称为“失神”,是癫痫发作的一种形式。
二、自我意识障碍
环境意识正常,只有自我意识障碍的病人,同前述意识障碍有本质的区别。这些病人表现为不能正确认识自身人格特点,亦称为自我体验障碍。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人格解体
人格解体(depersonalization)为一种奇怪的复合体验,感到自身或外部世界发生了改变,具有一种陌生感和不真实感。如觉得环境发生改变、不真实、似若做梦,称为“现实解体”(derealization);如觉得身体某部变大、变小、分离、嵌合、空虚,称为“躯体解体”(desomalization);如觉得体验情感能力丧失,似乎不能哭、不能爱和恨,则称为“情感解体”(deaffectualization)。人格解体的体验,难于描述,常易被误解。正常人疲乏时或似睡非睡时亦可发生,多见于焦虑性障碍、抑郁症,有时也见于精神分裂症或颞叶癫痫。
(二)双重人格
双重人格(double personality)指两种不同的人格在同一个人身上先后出现,其时每种人格的整体性并无损害,见于癔症。
(三)多重人格
多重人格(multiple personality)或人格转换指多种不同的人格在一个人身上轮流出现,每种人格的完整性依然保持,见于癔症。但亦有人将精神分裂症否定原先人格,认为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或动物的妄想,视为人格转换。
人格破裂或自我界限障碍 指病人感到他的一部分内心体验或活动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别人。如病人感到在其思想中插入了大量异己思维,别人用他的面孔笑,支配其身体活动等。此时人格统一受到严重损害。见于精神分裂症。
(五)自知力缺失
自知力缺失(lack of insight)用来描述大多精神病人发病时不能认识自己的病态,从而抗拒治疗的行为。这是精神病与神经症性障碍区分的标志之一,对判断精神病治疗效果也有一定意义。
校对时间:00-09-19 14:41:5820 Mar 2001 21:17:19 +0800 陈卫 (作者:郭念峰)
第七节 智能障碍
  
第七节 智能障碍
智能是人认识客观事物、积累经验、运用以往经验解决当前问题、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它是学习能力、概括能力、抽象思维和适应新环境能力的综合。集中表现在反映客观事物深刻、正确、完全的程度上和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速度和质量上,往往通过观察、记忆、想象、思考、判断和概括等表现出来。
人的智能有高低之分,这是因为个体的遗传素质和后天的教育环境与社会实践不同的结果。遗传赋予个体智能发展的潜在可能性,但智能的实际发展和有效地发挥则依赖于个体的教育与学习,依赖于个体的主观努力与实践。由于先天禀赋的差异,所以有些个体从小就表现出优异的智慧,的些被称为“神童”。如果个体有健全的遗传素质,但没有学习和训练,或者处于环境剥夺的情况之下,那么,智能就不能得到实际的发展。有些纪幼年被视为“神童”后来却未见预期的发展,或许就是这个缘故。
由于智能涉及多种心理过程,要确定人们智能如何很不容易。不同的作者根据不同的智能定义,设计了许多智力测验方法。但是,没有一种智力测验与教育、社会文化无关。而且智能为掌握知识提供了条件,但知识并不等于智能,因此在判断智力测验结果时,依智商(IQ)高低,分级如下:
IQ>130 超常智能(非常优秀)
IQ 120 ~129 优秀
IQ 110~119 中上(聪明)
IQ 90~109 中等
IQ 80~89 中下(迟钝)
IQ 70~79 临界状态(IQ70以下为智能缺陷)
据国际疾病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1986年草案,WHO),精神发育迟滞又分为如下等级:
IQ50~70 轻度智能低下
IQ35~49 中度智能低下
IQ20~34 重度智能低下
IQ
临床上为了判断智能有无障碍以及智能障碍的严重程度,常常根据病史提供的社会适应能力的状况,结合检查记忆、计算、常识、判断、概括等多种能力综合加以估计。
智能障碍的原因主要有三类:①各种原因引起的大脑发育迟滞;②脑部器质性病变;③环境剥夺或学习缺乏。上述原因中第3类与前2类不同,如果及时改善环境或学习条件,智能水平可以迅速提高,故有人称为“低文化性精神发育不全”。
一、精神发育迟滞
精神发育迟滞(oligophrenia, mental retardation)亦称为智力薄弱、低能、俗称憨大、呆子等,系大脑发育迟滞。病因可有遗传缺陷,孕期母体发生风疹、病毒感染或射线影响,产前出血以及分娩时窒息、产伤等。主要特征是程度不等的智能缺陷,影响病人的学习和社会适应能力。根据智能发育程度,区分为四类:
1.轻度IQ50~70。语言的理解力和使用能力有不同程度的延迟,但能掌握大部分日常生活与会话用语。个人的生活能够自理,能从事家务劳动。主要困难在于接受学校教育。抽象思维能力缺乏、概括水平低下,往往有特殊的读、写问题。但大多数病人能接受训练,从事非技术性的手工劳动。病人多有明显的情感和社交能力不成熟。其中有些病人在精神因素作用下可出现行为障碍或精神病样发作。
2.中度IQ35~49。语言的理解和使用能力发展迟缓。有些病人可具备简单会话能力,另一些病人只能理解简单的指令,不会使用语言。生活自理能力亦有类似延迟、动作表现笨拙,一些病人常需监护。学业进步有限,但少数病人能掌握简单的读、写与计算基本技能。提供专门的教育训练可使病人获得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但成年时期也很难达到完全独立生活的程度。本组病人大多数可发现器质性病因,癫痫、神经系统和躯体障碍也很常见。少数出现儿童孤独症或其他精神障碍。
3.重度IQ20~34。临床症状、器质性病因以及相关疾病方面与中度患者相似,但智力水平更低。
4.极重度 IQ
二、痴呆综合征
痴呆综合征(dementia)的智能损害由慢性脑器质性病变引起。与精神发育迟滞的概念不同。精神发育迟滞者出生后一直是低能的,痴呆病人则有过良好智能而在后来某一时期逐渐发生智能减退。
痴呆早期首先表现为创造性思维受损,对复杂多变的环境适应能力降低,继而抽象推理能力减退,言语动作趋向迟缓,判断常有错误。痴呆明显时可有:
1.记忆和定向障碍 病人记忆减退,遗忘加重,如重复购买相同物品、空锅烧煮而忘记放米、东西放错地方、外出时迷路等。
2.思维和判断障碍 抽象思维能力下降,不能概括事物特征。有时出现失语、失用、失认等皮层功能障碍。后期常识也可减退。
3.性格改变 原有性格特点进一步加强,常表现抑制自己能力减退,或伦理道德观念缺乏。忽视个人卫生和尿失禁是痴呆严重期的表现。
痴呆早期也可有片断幻觉和不系统妄想,持续时间大多不长,也可有易激惹、轻度抑郁或欣快等情绪改变,甚至发生冲动行为,须防止把痴呆漏诊。
老年人因感染、中毒引起谵妄,可能由于躯体症状不显著而类似痴呆。但发病急骤,病程有波动性,仔细检查有意识模糊,二者仍可鉴别。
抑郁性假性痴呆指中老年人患抑郁症时可貌似痴呆。但如注意到情感低落及其伴随的失眠早醒、食欲下降、自罪消极的症状,昼重夜轻和特点,亦可区别。
心因性假性痴呆是强烈的精神创伤引起的一种现象,实际上是一种意识障碍,只是给人以“痴呆”的印象。发病急剧,答案近似而不正确,或对简单问题的回答错误百出。经过治疗可迅速完全地恢复,同真正的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痴呆迥然不同,故被称为假性痴呆(pseudodementia)。
痴呆是一种综合征,可由很多原因引起。治疗和预防都取决于病因。有些痴呆是可治的,应努力查明积极治疗。例如,脑膜瘤、正常压脑积水、维生素B1或B12缺乏、低糖血症、甲状腺功能减退、低钙性脑病、肝脑综合征等,其痴呆症象经过恰当治疗可以逆转。临床上痴呆多见于慢性脑器质性病变,例如,老年性痴呆、阿耳茨海默氏(Alzheimer)病、多发性脑梗塞、脑肿瘤、脑外伤、病毒性脑炎和麻痹型痴呆等。临床表现与病程各有特点,可以鉴别,必要时可采取脑电图、CT或脑脊液生化检查。
(徐俊冕)
校对时间:00-09-19 14:44:1720 Mar 2001 21:17:19 +0800 陈卫 (作者:徐俊冕)
第二十四章 人 格 障 碍
  
第二十四章 人 格 障 碍
第一节 人格与人格障碍的概念
人格(personality)或称个性,是用来描述个体心理差异的,指个体总的精神面貌,是人体心理特征的总和。由于人格差异,个体在各种不同的环境中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稳定而持久的行为模式。或者说,人格给个体的行为打上了独特的烙印。人格包含性格、气质、能力、兴趣、爱好等成分。其中性格为表现在人的态度和行为方面的特征,主要由于后天学习和生活锻炼而形成的,是人格重要组成部分。气质俗称“脾气”,主要指由于先天遗传,加上后天影响,形成一般较小的特征,如情绪体验的快慢、强弱以及动作反应的敏感迟钝,就属于气质范畴。它不能决定人格特征的内容,只能使人的人格带上一定的色彩。
了解个体的人格特征,不但可以预测个体在特殊情况下的行为反应,而且,不同的人格可能表现出不同的患病倾向。例如,近代研究表明,A型行为与冠心病明显相关,被认为是易患冠心病的危险因素。在精神病学临床上,病人的人格不仅决定了他患病后的行为,而且为某种精神疾病的发生准备了基础。例如,强迫症病人常有某种焦虑、刻板、固执、自信不足的精神衰弱人格,癔症病人常有情感不稳、易受暗示、自我中心的表演性格。有时,人格所表现的独特行为方式可能和精神疾病混淆起来,导致论断错误。
人格的差异有不同的程度。有些人的人格较为健全,在面对应激性事件时,依然能够很好应对。有些人的人格较为脆弱,在应激性事件作用下,易于发生神经症性障碍。对于细小的事情总是忧虑的人,在困难的情境中更容易产生焦虑障碍,而相同的情境对其他人却没有这种影响。如果人格更为脆弱,那么,异常行为可能在没有应激性事件的情况下出现。有时,这种异常行为表现非常明显,以致难以判断这些行为是由于人格还是由于精神疾病所致。
人格和疾病在概念上的区分,在临床上具有重要价值,但这种区分并不都容易。核心在于能否确定行为异常的病程。如果一个人以前行为正常,以后产生了异常行为,他被认为有病。如果他的行为以往和现在一样反常,他被认为可能有人格障碍(personality disorder)。这种区分在行为改变急速显著时容易做到,如急性躁狂症。但在行为改变缓慢不显著时,这种区分就有困难,例如,某些精神分裂症。
由于人们的人格特征存在许多差异,于是就产生了人格类型的概念。C.G.Jung把人格分为“内倾”和“外倾”两类。孤僻好静,自负清高、不苟言笑、不善交友、不爱劳动、不肯合群、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 、对人冷淡、胆小怕羞、生性多疑、多思多虑、怕负责任、有时想入非非、脱离现实,是“内倾”人格的典型特征。而“外倾”的人格特征则与此相反。Kretschmer曾将病人的人格、体型与所患的精神病联系起来研究,提出了所谓“分裂症型”和“情感性循环型”两种。实际上“分裂症型”类似Jung的“内倾型”,“情感性循环型”类似“外倾型”。他认为内倾人格患病多为精神分裂症,而外倾人格多为躁狂抑郁症。
专栏24-1个性心理的问题(一)
传统的普通心理学是把人的个性心理排斥在外的。因为传统的普通心理学是分门别类地研究各种心理过程的共同规律,而个性心理学则是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差异。
人与人在心理活动方面不是完全一样的,无论那种心理过程都不可能不带有个人的特点,从简单的感知觉到复杂的思维活动,个体差异是无所不在的。尽管传统心理学在处理实验资料时把个体差异作为偶然因素加以消除,但是,在使用由此而得出的一般规律观察和分析具体人的心理过程时,几乎没有一个完全符合这种一般规律。这就是说,人体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在实际上是无法消除的。这就是说,普通心理必须有个性心理给以补充才能正确地描述人的心灵世界。
个性心理学同样无法脱离传统的普通心理学,因为如果不知道人与人之间有哪些相同和相似,也就无法知道人与人之间有什么差别。个性心理学的研究工作虽然侧重于分析人的个性特点,但这种研究和分析的目的只是企图把人按心理品质分门别类,最终还是要进行归纳。例如把人的气质分成若干类型或者把人的思维活动按特点分成几种型式等等。这似乎是从个性中寻找共性。另外,个性心理学的具体研究方法有的是直接取自普通心理,有的是修改后的普通心理方法。这就是说明个性心理的研究只是从另一方面、另一角度去探讨人的心理过程。
人的心理过程是普通心理学和个性心理学的共同研究对象。两种角度的研究必然是相辅的。这就注定了心理学自身发展的趋势必然要把传统普通心理学和个性心理学密切结合起来。只有如此,人的精神世界才能得到全面理解。
上面所说的是传统普通心理学和个性心理学的关系。下面我们讨论个性心理的理论问题。
关于个性的理论是五花八门的。1978年霍尔的《个性理论》一书列出十二种,其实,实际上存在的还要多。不管个性理论有多少,如果我们仔细审视一下,各种个性理论都是对人的本质的另一种描写,也就是说,对人的本质所持的观点直接决定着对人的个性的看法。例如,把人的本质归结为生物性时,个性理论必然是本能决定论或刺激条件决定论;把人的本质归结为自我意识时,个性理论就必然是是认识决定论;把人的本质归结为社会性时,个性理论必然是社会文化决定论。
上述说法并不是凭借想象所做的推论,而是由心理学史所证明了的事实,为了使人们清楚这一事实,下面我们把已经存在的主要个性理论做一简述(表24-1)。
表24-1 六种主要个性理论的简要说明
内容简要
理论派别
个性形成的动力
个性结构或内容
个性异常的原因
对人的本性的看法
代表人物
精神分析的个性理论
无意识性本能一力比多
“本我”-生物成分
“自我”-心理成分
“超我”-社会成分
儿童时期心理性欲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挫折和压抑
人是受本能驱使的,但也受社会文化制约
弗洛伊德(S.Freud)
因素论的个性理论
“能”与“外能”交互作用。“能”是先天的,表现为欲望。
“外能”是社会文化进入经验而形成的“根源特性”
个性是诸多特性的结合体,但不是机械累加,关键的特性分两大类:
1.表面特性;2.根源特性。表面特性是人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根源特性是潜在的
1~5岁这一发展阶段上受到阻碍是致病的关键。但一生中每个发展阶段都有自己的特殊问题
人是以先天心身素质为基础,不断顺应环境要求并获得发展与生存
卡特尔(R.B.Catt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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