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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亚战争全史》

_4 服部卓四郎(日)
提案理由
  《中国事变处理纲要》提案理由
  大本营陆军部 大本营海军部
  正如刚才内阁总理大臣说明的那样,帝国对于重庆政权,历来通过统一加强政略和战略两方面的综合战斗力量来迫使它全面屈服,同时设法扶植新的政治力量。
  然而,最近国际形势的趋向,往往使重庆方面产生形势似乎反而对日本不利之感,因而还没有使它放弃抗战的念头,另一方面,由于今天提出的日华新条约的签订,势将在近期内承认新中央政府。此外,世界形势的空前变化,使确保和增强随着建立日、德、意同盟而成为大东亚当然盟主的帝国的整个国家实力,特别是确保和增强富有机动性的帝国国防力量的要求日益紧迫起来。在这种形势下,可以认为,使重庆政权在短期内屈服的希望很小,而事变的长期待久化将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
  因此,在中国,需要真正地将帝国的政略和战略转入长期作战的态势,同时,要使新中央政府全力协助帝国为加强综合作战能力所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采取以战养战的策略,在国内,则在革新、加强国内战时体制的同时,进一步努力加强帝国国防力量的机动性,为应付将来世界形势的变化作好充分准备,最终迫使重庆政权丧失其抗战意志。
  虽然如此,帝国最希望的仍然是,在承认新中央政府以前,就能迫使重庆政权屈服并加入新中央政府,从而使新中央政府成为名副其实的新中国的新中央政府。特别是当预想到承认新中央政府之后,再对重庆政权进行各种工作时的困难,尤其如此。
  过去,帝国一向以联席会议决定的《适应世界形势演变的时局处理纲要》为依据实行了各种措施,而现在内外各方面形势已发生了变化,所以大本营想重新提出本纲要,以阐明今后处理中国问题的根本方针。
  至于南方问题,大本营打算尽快研究解决办法,提交联席会议讨论。
说明
  关于《本国事变处理纲要》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大本营陆军部 大本营海军部
  方针方面
  关于第一项:
  鉴于中国事变的目的即彻底摧毁重庆政权的抗战意志,设法使它屈服极为重要,所以特别加以载明。而促使抗日势力悔悟,建设东亚新秩序,从而早日实现东亚的永久和平,并以此为实现世界和平作出贡献,乃是帝国坚定不移的方针。因此,即使在承认新中央政府以后,帝国对重庆政权仍不停止作战,以期使它屈服,这一点没有任何变化。
  关于第二项:
  为了建设大东亚新秩序,不论中国事变能否迅速解决,帝国必须自主地整顿好长期大规模持久战态势,以适应世界形势的演变;同时必须恢复和进一步增强帝国必要的国防力量,这是不用说的。在现时事变长期化的倾向日益明显的形势下,尤其感到上述工作的紧迫,本项就是对这一宗旨的说明。所谓“积极改善内外形势”,就是意味着对内当然要整顿长期武力作战态势,加强国内战时体制,并扩充综合战争力量,对外则要灵活运用日、德、意三国同盟,从而确立战时外交态势,调整日苏邦交等。
  关于第三项:
  此项本应包括在第二项“积极改善内外形势”的内容里,但因本项是构成帝国政策核心的重要因素,另外还和方针的第一项有关,所以特地加以载明。
  要领
  关于第一项:
  本项载明了在承认新中央政府以前迫使重庆屈服的工作要领。昭和13年(1938年)1月16日,帝国政府曾发表过一项“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随后在昭和13年(1938年)10月3日,帝国又发表声明指出:国民政府如能抛弃以往的指导政策,改组人事,彻底更生,前来参加建设大东亚新秩序,则帝国亦并不拒绝。
  本项表明,即使在今天,重庆政权如能自己屈服,愿意和汪政权合作,帝国仍准备宽容相待,并准备同它停战媾和;但是,一味拖延时日,是内外形势所不容许的。因此,上述迫使重庆屈服停战的工作,希望以承认新中央政府时为限期,迅速在实际上予以结束。
  关于(一)
  过去在对重庆进行的和平工作中,往往出现领导混乱的现象。不仅未能传达帝国的真实意图,甚至有些讹传,反而使重庆方面轻视帝国的国力,使其抗战意志更加高昂,就连南京政府也曾对帝国的信义产生怀疑。有鉴于此,感到现在对这项工作加以统制,由帝国政府直接对重庆方面采取措施,尽—切手段促其停战媾和实属重要,因而规定,和平工作今后专由政府一个系统去做,有关部门予以协助。以往由军部和民间所进行的和平工作,因此应立即予以停止。
  当然,在实施本项和平工作时,应特别说明帝国的真意,并必须注意恪守帝国的信义。
  关于(二)
  对重庆开展和平工作的和平条件,当然应以今天提出的日华新条约为准则。但鉴于德国居间调停的事实,认为采用过去作为政府工作上的依据而定下来的基本条件,把它作为现阶段工作的准则是适当的。这里把它列为附件。
  关于(三)
  帝国政府进行的和平谈判,当然应以日华间的直接谈判为原则。但为使对重庆工作取得更大效果,在一般情况下,以利用德国居间调停和通过调整日苏邦交间接对中国施加压力为有利,所以这里特别加以记述。
  中国方面进行的汪蒋合作的工作,也要鉴于建立新中央政府的方针予以促进。帝国政府应遵循事变处理方针,从侧面加以指导和援助。
  关于(四)
  关于同新中央政府缔结条约和承认它的时间问题,考虑到每每因过分期待对重庆和平工作的成功,反而会被重庆政权的拖延政策拖住,这里自主地规定了一个界限。即在时间上,以处理事务的正常过程为标准,至迟以昭和15年(1940年)底为限。这里明确了承认新中央政府的决心。
  关于第二项:
  本项记载的是,截至昭和15年来(1940年)仍未能使重庆政权屈服、实现和平时所采取的措施。
  本项中所载“不论形势如何”是根据对未来形势的必然发展趋势所作的估计,明确表示坚韧不拨的意志,并防止过分热衷于对重庆政权的和平工作反而给处理事变带来有害的结果,指明转入长期作战的时机要以自主决定为原则。这样,纵然转入长期作战态势,也并非改变了帝国对中国事变所抱的目的,以期依靠政略和战略的综合力量迫使重庆方面彻底屈服。
  再者,如果转入长期作战后,重庆方面终于屈服,应以使其并入新中央政府为原则;关于接受办法和条件以及对新中央政府的指导等,则需考虑帝国内外形势和中国情况来决定。
  关于(一)
  甲、鉴于中国事变的目的,长期作战态势下的军事作战指导要领,在于尽可能努力保持目前对中国施加的军事压力。尤其要与政略统一步调,相互配合,谋求通过长期消耗战迫使重庆方面屈服;另一方面,要恢复并增强帝国国防力量的机动性,以备应付未来世界局势的变化。为此,需要对占领地区加以必要的取舍,并对派遣部队的兵力编制加以必要的改变。
  乙、长期战态势下必须确保的地区:
  根据前项宗旨,大体上要确保以下地区:华北方面的蒙疆、山西、河北及山东省的重要地区;华中方面的武汉附近重要地区、武汉以东长江下游流域的重要地点以及南京、上海、杭州三角地带附近,华南方面的广东附近、海南岛及其他沿海重要地点。其大致范围与现在占领地域无显著变化。
  丙、很明确,本项规定的在中国的武力作战态势,是指在“只要整个形势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而在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则应另行研究决定。
  关于(二)
  对新中央政府应予以指导,使其成为解决中国事变的政府,在同重庆政府所处对立关系中,应使其协助帝国的政策,形成日华一体,以便迫使重庆政权屈服的实效。为了加强扶植新中央政府,使它具备足够的实力,帝国在指导上应特别注意,既要避免不必要的干涉,又不要使其越出职守,或过分急于同重庆合作。在施行政策时要始终使之有助于加强帝国的综合作战能力。
  关于(三)
  关于中国的经济建设问题,应在日满华三国统一计划的基础上,以开发国防资源为主,根据加强帝国综合国力的宗旨来进行。
  关于(四)
  为了确立长期作战的态势,必须积极改善国内体制,本项最后一段的意思就是,为了加强统制帝国在中国的政治、外交、经济领导机构和它的职权,应研究调整外务省、兴亚院和其他各政府部门所派驻华机构的组织、权限、职能及其相互关系,以及陆海军同这些机关之间的关系等等,使其适应长期作战的态势。
  上述根据《中国事变处理纲要》所决定进行的和平工作,虽由松冈外相主持,通过谍报系统与重庆之间有过若干来往,并曾一度进行得很紧张,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大本营政府联席恳谈会
  回头看来,关于结束事变的重要国策,即所谓对战争的指导问题,一向由大本营政府联席会议或御前会议来主持,而这一期间比较不太重要的事项则由五相会议或四相会议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陆海军大臣虽然由于其特殊性质而处于实际上是统帅部代言人的地位,但遗憾的是,很难指望他们能适时地、准确地来筹划指导战争。因此,在11月26日的四相会议上,根据东条陆相的提议,决定今后每周星期四定期举行政府和大本营的联席会议,会议场所由原来在宫中举行改为在首相官邸举行,并称这个会为大本营政府联席恳谈会。
承认新国民政府与日满华共同宣言
  11月28日召开了第一次联席恳谈会,会上政府和大本营把承认新国民政府的时日定为11月30日。
  这样,11月30日,日本在承认新国民政府的同时,便同它缔结了日华基本条约,日满华三国还发表了如下的日满华共同宣言。
  日满华共同宣言
  大日本帝国政府
  满洲国政府
  中华民国政府 [ 译者注:此处系指南京汪伪政权,书中对蒋介石政权多称“重庆政权”或“蒋政权”。 ]
  三国愿相互尊重其固有特质,在东亚建设以道义为基础的新秩序。在这—共同理想之下,睦邻友好,紧密合作,形成东亚持久和平的中枢,并以此为核心,对整个世界和平作出贡献。现发表宣言如下:
  一、日本国、满洲国及中华民国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二、日本国、满洲国及中华民国为实现三国间以互惠为基本精神的全面合作,特别是为取得睦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合作的实效,在各方面采取一切必要手段。
  三、日本国、满洲国及中华民国将根据本宣言的宗旨,迅速缔结协定。
  事变发生已有三年半之久,早日解决的努力落了空,日本从此便名副其实地转入了长期持久战的态势。从此以后,日本就再没有对重庆政府主动进行任何和平工作,只是期待着重庆政府最终能与国民政府合流。
罗斯福第三次当选与提供一亿美元的援蒋贷款
  就在日本刚刚承认新国民政府的时候,使罗斯福总统空前地连任三届的美国,好象是在对抗日本的行动,也在11月30日发表声明,宣布提供一亿美元的援蒋贷款。
3.国内体制的加强
  在推进上述对外政策的同时,国内也在逐步地革新和加强以《基本国策纲要》为基础的国内体制。
新体制准备会与解散政党
  近卫公提倡的建立新政治体制的运动,由于天皇授命他组阁而暂时处于待机的状态。在此期间,原有政党政友会的久原派和中岛派以及民政党,都在新内阁成立前后相继解散。新内阁的对内对外新政策确定后,近卫公所面临的就是确立这个新政治体制的问题,这项工作势必要由政府来直接推进。
  为了促进新体制的准备工作,政府组织了以首相为委员长,以政府和社会各界代表为委员的新体制准备会,并于8月23日举行了第一次聚会。在这次聚会上,近卫首相发表声明,阐明了新体制的基本概念。声明中强调指出,新体制的基本课题就是要保持统帅和国务之间的协调,加强政府内部的统一和效能以及确立翼赞 [ 译者注:即辅弼、辅佐、协助的意思。 ] 议会体制这三点。它的基础在于确立全民襄助国政的新国民组织,并且明确了这种组织是一种全国性的组织,它既要在经济、文化等各领城里“纵”地组织起来,同时还要将各个组织“横”地统一起来。但是,这当然不是采取一国一党的形式,也不是所谓的政党运动。总之,要使它成为国民在各部门都要竭尽襄助国政之诚的全国性的常设组织。
大政翼赞运动与大政翼赞会的诞生
  此后,新体制运动在新体制准备会的主持下开展起来,这一期间决定将运动的名称定为“大政翼赞运动”,会名定为“大政翼赞会”,并于10月12日举行了大政翼赞会的成立仪式。
  这个所谓大政翼赞运动,一言以蔽之,只是一种国民襄助国家大政的“臣道”实践,而为使这一运动不至沦为单纯的精神运动,产生了“大政翼赞会”这个组织。就是说,大政翼赞会是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总裁,从东京中央本部连贯到各府、县、道地方支部的国民核心组织,它作为下意上达的机关,从中央到地方直至“邻组常会” [ 译者注:邻组是战前日本军国主义设在日本社会最基层的街道组织,即保甲组织。 ] ,都附设有协助会议。
大政翼赞会实践纲要
  大政翼赞会在召开成立大会的时候,并没有发表什么纲领和宣言,到了12月14日,发表了如下的实践纲要。
  大政翼赞会实践纲要
  现在世界正面临具有历史意义的转变时期,以实现八纮一宇为国家根本大计的皇国,须万众一心,竭尽全力奉戴天皇,确立物心一体的国家体制,借以成为世界道义上的光辉领导者。
  现在,本会将互助互诫,提高皇国臣民的觉悟,率先成为国民的楷模,始终与政府互为表里,同心协力,以求上意下达,下情上通,努力实现高度国防国家。
  一、国民积极实践襄助国政的“臣道”。即无限信仰体现无上绝对普遍真理的国体,忠实遵奉历代诏敕的谕旨,竭力发扬明治维新的传统精神。
  二、协助建设大东亚共荣圈。即在完善大东亚共荣体制,谋求其兴盛的同时,进而努力建立世界新秩序。
  三、协助建设翼赞政治体制。即以翼赞精神统一经济、文化生活,努力建立强有力的综合性政治体制。
  四、努力建设翼赞经济体制。即最大限度地发挥创新能力与科学,建立综合性的计划经济,借以谋求生产飞跃发展,努力建成大东亚的自给自足经济。
  五、协助建设文化新体制。即根据国体精神,造就雄浑、高雅、明朗且又富有科学性的新日本文化,内则振奋民族精神,外则努力发扬大东亚文化。
  六、协助建设生活新体制。即扩大公益,开展社会工作工作,培育推进新时代的理想与气魄,努力树立全体国民悉为一家成员而团结在国家理想之下的生活体制。
  这样,近卫公所提倡的新体制运动,便以大政翼赞运动和大政翼赞会的形式表面上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了。新体制的口号风靡全国,其声势甚至被看作是贯穿于政治、经济、思想等各领域的一种革新运动。事实上,各领域里的新旧对立势力大体暂时被纠合在大政翼赞会的旗帜下了。
纪元二千六百年庆典
  这时正赶上纪元2600年。作为它的纪念活动,10月11日在横滨海面上举行了特别阅舰式,同月21日,又在代代木练兵场举行了特别阅兵式。身为大元帅的天皇,分别亲自参加了这些仪式。接着,11月10日举行了纪元2600年典礼。次日(11日)召开了2600年庆祝会,这些极其盛大的活动都是在皇宫前,在天皇、皇后驾临下举行的。在古典的仪式上,近卫首相宣读了献给天皇的祝寿词,从这篇祝寿词中可以窥见当时风气的—斑。其词曰:
  “天皇陛下聪明圣哲,允文允武,夙绍祖宗之毗绩,宵盱图治,弘文教,整武备,威光所被,昭明之化,遍及天下,亿兆臣民皆浴雨露之惠。方今面临世局之骤变,(我皇)或出六师于异域,或结盟约于友邦,以确立东亚之安定,促进世界之和平。此洵为绝大之盛德,旷古之大业,莫不契合皇祖肇国之宸意与神武天皇创业之宏谟。臣等生享盛世,仰此隆运,不胜感激忭跃之至。”
经济新体制纲要
  在政治新体制运动发展为组成大政翼赞会的期间,与此相并行,经济新体制运动也随之具体化了。这是基于上述《基本国策纲要》的必然发展。于是,12月8日内阁会议通过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经济新体制纲要》。
  《经济新体制纲要》的基本方针如下:
  确立以日满华为一环,包括整个大东亚的自给自足的共荣圈。根据圈内的资源,确保国防经济的自主性,在官民合作之下,以重要产业为中心,推行综合计划经济,借以应付紧张的时局,促进国防国家体制的完成,以此谋求充实军备,安定国民生活和持久繁荣国民经济。为此,
  一、确立企业体制,在国家综合计划下,使企业成为资本经营和雇佣劳动的有机统一体,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企业经营者创新和负责下,任其自主经营,发挥其最高效率,以提高生产力。
  二、要根据公益优先、守职奉公的宗旨指导国民经济,同时通过组织经济团体,使国民经济成为有机的整体,从而发挥整个国家的力量,达到实现高度国防国家的目的。
关于大政翼赞会性质的讨论
  大政翼赞运动是不是政治运动,从而大政翼赞会是不是政治结社的问题,从一开始就是争论的焦点。本来,近卫公7月7日在轻井泽向新闻记者发表谈话时,关于新政治体制的抱负和对它的具体设想的说明,就有些不够明确。
  原有政党断定,大政翼赞运动是以近卫公为党魁的新党运动,从而解散了自己的政党。另外,一部分革新势力企图利用这种形势,实现一国一党政治。近卫公在新体制准备会开始工作时所发表的声明中,也一方面强调团结新政治力量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却否认它将向一国一党和政党运动方向发展。大政翼赞会势必包藏着许多矛盾,毕竟不过是同床异梦的各种势力的集合体。不久,在翼赞会首脑之间使产生了种种争执,国会议员表现出不合作的动向,甚至所谓大政翼赞会违宪论也传播出来了。
  昭和16年(1941年)1月28日,近卫首相在帝国议会上说:翼赞会仅仅是政府的辅佐机关,而不是自己制定政策或执行政策的机关,这正是它所以和持有独自政治见解而行动的政党所不同的地方。接着,2月8日,近卫首相在议会上再次阐明,大政翼赞会不是政治结社而是公共事务团体。
桫罗双树 2007-02-21 02:56
第五章 对南方政策的进展
1.对荷属东印度的政策
  荷属东印度的石油
  特派小林商相、芳泽大使
  荷属东印度的态度
2.对法属印度支那、泰国的政策
  对法属印度支那、泰国的摇摆关系
  法属印度支那、泰国的边境纠纷——南方问题具体化
  大本营的目标——获得军事基地
  调停纠纷措施的演变
  海军对形势的判断
  调停会谈的开始
  《对法属印度支那、泰国措施纲要》
  决定《纲要》的经过和同松冈外相调整意见
  上奏天皇批准
  调停会谈成功与松冈外相
  外相起身访欧
3.《时局处理纲要》的垮台
  一般形势
  英荷、英美不可分论——陆海军之间的讨论研究
  陆军对国家物资力量的判断
  《对南方施策纲要》
  命运的歧途——法属印度支那、泰国的军事基地
  《适应世界形势演变的时局处理纲要》的目的,一是早日结束中国事变,一是推进对南方的施策。如前所述,日本对中国事变已决定转入长期持久的态势,便把注意力集中到南方去了。其后的欧洲战局,除了德英之间的空战及潜艇战激烈化以外,基本上保持着暂时平静的状态,而这时,日本朝野却仍然沉浸在德国对法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兴奋之中。
1.对荷属东印度的政策
荷属东印度的石油
  如前所述,昭和15年(1940年)4月,米内内阁发表声明,希望维持荷属东印度现状。这个声明引起了世界的注意。荷属东印度的确是东亚的石油宝库,年产约800万吨,大约相当于日本的20倍。日本当时每年需要石油约500万吨,但自给能力却不足十分之一。
特派小林商相、芳泽大使
  政府根据《时局处理纲要》的决定,于昭和15年(1940年)9、10月间特派商工大臣小林一三,后又于12月特派芳泽谦吉大使前往荷属东印度,进行关于密切两国经济关系的谈判。
  政府在10月25日的内阁会议上决定了《发展同荷属东印度经济关系的措施》。其基本方针十分强硬,内称“随着世界新秩序的发展,必然产生经济圈,根据日德意三国条约,应确认皇国在荷属东印度的优越地位;从共存共荣的大局出发,迅速与荷属东印度谋求经济上的密切合作,以期开发并利用其丰富资源,使之实际上成为以皇国为中心的大东亚经济圈之一环”。这当然是最终的目标,而当务之急则是取得战略物资尤其是取得所需要的石油。
荷属东印度的态度
  可是,荷属东印度依靠美英的态度是极为坚定的。荷兰原是美英对日经济战略的一翼,因此同荷属东印度的谈判,实质上几乎与同美英谈判没有区别,结果,谈判并未取得预期的进展,白白耗费了时间。
2.对法属印度支那、泰国的政策
对法属印度支那、泰国的摇摆关系
  在此以前,昭和15年(1940年)6月12日,日本和泰国缔结了日泰睦邻友好条约,密切了日泰间的关系。大本营陆军部加强了驻泰陆军武官府。陆军武官田村浩大佐和泰国总理銮披汶交迫深厚,因而愈益加深了銮披汶总理的亲日态度。但是,由于英国势力渗透泰国多年,根深蒂固,銮披汶总理的政治力量也有一定限度,所以加强日泰间实质性的合作每每受到阻碍。
  另一方面,日本与法属印度支那的关系,自8月30日签署了所谓松冈、安里协定以来,尽管在进驻法属印度支那北部时曾发生过纠纷,但彼此表面上的亲密程度看来却似乎正在增强。在此期间,主要为了取得大米、橡胶等重要物资,日本和法属印度支那之间进行了经济方面的谈判。为此,政府还特派松宫大使前去法属印度支那。然而,在法属印度支那内部,维希政权和戴高乐政权两派势力勾心斗角,戴高乐派在幕后策动反日,因此,法属印度支那的对日本态度实际上可以说是不即不离。
法属印度支那、泰国的边境纠纷——南方问题具体化
  昭和15年(1940年)11月以来,泰国向法属印度支那提出收复失地的要求,从此两国之间发生了边境纠纷。日本想出面从中调停,向泰法两国表明了此意,但两国迟迟不作答复。
  松冈外相在12月12日的大本营政府联席恳谈会上,披露了松宫大使提出的意见。意见大意说:要首先迅速解决法属印度支那问题,为此有必要向法属印度支那南部派兵。这个意见受到了大本营的重视。
  从这时起,本部和外务省开始忙于讨论对法属印度支那及泰国的施策问题。在《处理时局纲要》中笼统地着重提出的解决南方问题,到了这时才逐渐具体化并具有了现实性。
大本营的目标——获得军事基地
  关于英、荷是否可分的问题,这时不可分论已占了上风。日本如果对荷属东印度行使武力时,英国当然要动手,因而就有必要对马来行使武力。为此,在法属印度支那南部和如果可能在泰国取得军事基地,是必不可少的条件。这是随着大本营战略研究具体化所应得出的必然结论。
  另外,即使不采取这种武力南进政策,为了确立日本自给自足的态势,也应该将取得法属印度支那和泰国的大米、橡胶、锡等战略物资作为当务之急。
  这样,先把法属印度支那和泰国拉进日本阵营就成了先决条件,而且也预料到,要实现这个目的,会遇到许多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估计到,日本一向法属印度支那南部和泰国扩张,同英美的关系势必要恶化。但是,当时大本营陆海军部和政府还没有深入研究有没有决心对英美开战这一根本问题,因此,只在对法属印度支那和泰国采取对策的问题上步调大致是一致的。
调停纠纷措施的演变
  这一时期,日本对法属印度支那和泰国的政策方针是,牺牲法属印度支那,抓住泰国。大本营方面的具体目的是,缔结日泰军事协定,在泰国建立空军基地,实现航空部队的暂时驻兵。在调停法属印度支那与泰国的纠纷时,有意偏袒泰国方面,以此来换取泰国的同意。考虑到这样做会比向法属印度支那南部提出这种要求要容易得到同意。虽然也希望与法属印度支那建立军事合作关系,但是目前正在谈判的签订经济协定更为当务之急。
  12月20日,法、泰两国都拒绝了日本调停纠纷的提议。
  于是,在12月27日大本营政府联席恳谈会上决定了如下的对法属印度支那、泰国的措施。
  《帝国对泰国及法属印度支那应采取的措施》
  一、方针
  迅速建立日泰间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时以强硬的态度对法属印度支那施加适时而必要的压力,使其接受我方要求,并促进泰国与法属印度支那两国关系的调整。
  二、纲要
  (1)迅速开始日泰之间政治、军事以及经济合作协定的谈判。
  (2)迅速开始关于法属印度支那问题的日法谈判,提出帝国的经济、军事、政治上的要求,特别是要求法国立即接受经济上的要求,并要求解决泰国与法属印度支那的边境纠纷。
  法国如不答应,为了贯彻我方主张起见,准备废弃松冈、安理协定,并随之采取必要措施。
  注:关于(1)(2)的具体措施另行决定。
  在根据上述大纲研究具体措施期间,法属印度支那和泰国之间的边境纠纷逐步扩大。最初,战局对泰国方面有利,可是到了1月中旬,局势倒转过来。1月19日,二见驻泰公使发来急电,报告说泰国大有败北之势,并说英国策划调停的活动已经表面化。
  这时,松冈外相正在推敲访欧时的外交策略,对法属印度支那和泰国的措施似乎没有多大的热情.而且抱着“外交大权唯有外相来辅佐天皇,外交交给我好了”这样一种态度,时而还若无其事地说:陆海军究竟有没有决心攻下新加坡?只要没有这种决心就不可能缔结日泰军事同盟。大本营方面认为,这是外相那套对陆海军的策略,因而也就置若罔闻。
  然而松冈外相却好象是在悄俏窥伺着与法属印度支那、泰国开始谈判的时机。正述二见公使的电报,急退地促进了事态的发展。
  1月19日大本营和政府召开了联席恳谈会,作为上述12月27日决定的具体措施,决定了如下的《关于调停泰国、法属印度支那纠纷的紧急处理纲要》。
  关于调停泰国、法属印度支那纠纷的紧急处理纲要
  一、方针
  帝国使泰国拒绝英国的居中调停,同时对两国施加必要的压力,以图即时解决纠纷。
  二、对泰国的措施
  (一)关于失地问题,签于日本历来采取的居中调停的立场,使泰国拒绝英国方面的建议。
  (二)日本对法属印度支那施加压力,保证使其立即停战。
  (三)抓住时机达成日泰间的所协定,尤其达成有关缔结军事协定的原则上的谅解。
  三、对法属印度支那的措施
  (一)立即向法国和法属印度支那当局提议即时停战。
  (二)对于前项提到的居间调停问题,帝国的态度是:依靠英国等从中调停,不仅违反松冈、安利协定的精神,并且对远东的安定、大东亚新秩序的建设以及对中国事变的处理均有重大关系,因此帝国绝对不能坐视。
  (三)与此相适应,对法属印度支那开始采取必要的威慑行动。有关威慑行动和行使武力的具体问题另行决定。
  上述决定的所谓“必要的威慑行动”是指以一部分海军舰艇在南中国海面作示威性航行和利用正赶上驻法属印度支那北部的陆军兵力需要调换的时机,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双重驻扎。
  在这次会议上,松冈外相强调缔结日泰军事协定的困难,修改了原案,改为:这一提案要掌握时机,相机提出。外相的真实意图似乎是,暂且只限于居间调停国境纠纷和加强同泰国和法属印度支那之间的政治合作关系。
海军对形势的判断
  当时大本营陆海军部的情报部门是怎样观察世界形势的呢?这是一个很有趣味的问题。1月21日,军令部的英美情报科长在参谋本部作了以下述内容为核心的讲演,引起了大本营陆军部的注意。
  1.美国当前不会对德宣战。
  2.美国不会很快对日实行全面禁运。
  3.美国海军的军备扩张在5至7年间完成斯塔克方案后,总吨位将达305万吨。现在,美国和日本的兵力对比大致相等,但如果日本保持现状不动,斯塔克方案完成时,美国兵力可能达到日本的2倍。
  4,日本即使向法属印度支那南部出兵,英国也未必动手。
  5.德国在英国本土登陆作战能否成功,取决于由谁掌握制空权和制海权。不过,德国用潜艇和飞机迫使英国屈服的可能性较大。
  6.英国在本土遭到攻击时,是举手投降,还是战斗到底,还不清楚。
  7.如英国战败,即使英美海军合在一起也不足惧。
  8.在上述情况下,英国海军有可能一部分逃往加拿大,一部分逃往亚洲。
调停会谈的开始
  就这样,日本向法、泰两国提议从中调停,取得两国同意后,从2月7日起在东京召开了调停会议。可是,鉴于法国方面的态度,这次居间调停能否成功,却很值得怀疑。在上述1月19日决定的《紧急处理纲要》中,关于对法属印度支那行使武力的问题,是作为“另行决定”而保留下来的,因此,当面临调停会议时,有必要把这个问题明确下来。特别是在陆军统帅部方面,为了行使武力,必须预先决定国家意志,并据此进行必要的准备。
  而且,大本营陆海军都希望,此时要断然推行悬而未决的对法属印度支那、泰国的措施,尤其是要建立军事基地。因为当时还在估计德国1941年的春季攻势将是指向英国本土的。因此,打算在3、4月以前取得并修好法属印度支那南部和泰国的军事基地,以配合欧洲战局的发展。
《对法属印度支那、泰国措施纲要》
  于是,认为有必要重新确定坚定的对法属印度支那和泰国的措施。1月下旬,陆海军和政府之间多次进行了紧急讨论。1月30日,在大本营政府联席恳谈会上,决定了如下的《对法属印度支那、泰国措施纲要》。这个纲要具体地反映了当时日本南进政策的全貌。平沼内务大臣也特地出席了这—时期的联席恳谈会。
  对法属印度支那、泰国措施纲要
  第一 目的
  在建设大东亚共荣圈的进程上,帝国当前对法属印度支那及泰国采取措施的目的在于:为了帝国的自存自卫,在军事、政治、经济各方面与法属印度支那及泰国建立密不可分的关系。
  第二 方针
  一、帝国迅速加强对接属印度支那和泰国的措施,以期实现帝国的目的。为此,施加必要的压力,不得已时对法属印度支那行使武力。
  二、迅速大力推行本措施,排除英美的计谋,尽快达到目的。
  第三 要领
  一、帝国强行调停以处理失地问题为目标的法属印度支那与泰国之间的领土纠纷,并借此机会采取措施,在法属印度支那和泰国两地确立帝国的领导地位。
  二、对泰国,应尽快缔结日泰协定;对法国,应在迅速解决经济谈判的同时,相机缔结增进日本、法属印度支那间合作关系的一般性合作协定,和缔结以保证防止法属印度支那、泰国发生纠纷及维护日本与法属印度支那之间通商、交通为目的的军事合作协定。
  在上述协定中,应补充提出帝国的下列政治及军事要求:
  (1)让法国约束法属印度支那,不许其与第三国进行任何形式的政治、军事合作。
  (2)在法属印度支那的特定区域设立或使用空军基地及港湾设施,同时为维持这些设施,设置必要的机构。
  (3)对帝国军队的驻扎、行动提供特殊方便。
  三、为了取得政略和战略上的奇妙效果,须迅速做好必要的作战准备,并事先及时地定出行使武力的时机。
  四、根据谈判情况,随时增加压力,力求达到目的。
  对这一威慑行动,法属印度支那如以武力抵抗,则该部队应不惜行使武力,强制推行之。
  五、法国如不同意解决纠纷,则准备对法属印度支那行使武力,其具体实行另行决定。
  在拒绝缔结协定时行使武力,须事先做好准备,但具体实行则应根据当时形势决定。这一武力使用应以迫使法国接受我方要求为限度。行使武力后,仍应力求责成法属印度支那当局维持治安,管理政治、经济事宜。
  六、如果泰国拒绝我方要求,则变更日泰协定的内容,或采取施加压力等手段,务须使其接受我方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使泰国倒向英美方面。
  七、统一帝国舆论,以便响应本措施,同时注意切勿随意以英美为对象,使南方问题激化起来,防止发生无谓的摩擦。
决定《纲要》的经过和同松冈外相调整意见
  本纲要的草案也是由大本营陆海军部提出的。关于对法属印度支那行使武力问题,陆海两相表示相当踌躇,但最终还是同意了。问题在于松冈外相是否果真同意本纲要。在大本营提出的原案中,方针的第二项规定,以3月末为目标实现本措施。果然,外相不同意规定日期,他还反对对法属印度支那行使武力。他是根本反对这个紧急而且强硬的措施呢?还是心想“外交由我来办,我不用武力也能圆满解决”呢?很难揣测他的真正意图。
  近卫首相在会上一般是不发言的,近卫首相的心意是,在大本营方面不明确表示意见的情况下,只要他们不提出异议,便当作同意了来处理。
  结果,会议最后删去了“以3月末为目标”一句,代之以附加的《对法属印度支那、泰国施策备忘录》,备忘录里说,“关于方针的第二项,在外交方面应竭尽全力,以3、4月为目标达到本施策的目的”。另外关于行使武力问题也做了大幅度的修改,使之有伸缩余地。
上奏天皇批准
  关于本纲要的内容,政府经内阁会议决定后,于2月1日由近卫首相、伏见宫军令部总长、杉山参谋总长三人一起上奏,请求天皇批准。上奏的全文如下。
  军令部总长
  代表大本营及政府谨奏。
  帝国自昭和15年(1940年)7月大本营政府联席会议决定《适应世界形势演变的时局处理纲要》以来,逐步朝着建成以帝国为核心的大东亚共荣圈的目标而努力迈进。
  法属印度支那和泰国是大东亚共荣圈的重要一环,在目前的国际形势下,帝国对这两个地区的措施对帝国来说极为重要。
  迄今为止,关于对这两个地区的措施,个别问题都随时根据大本营和政府间取得的一致意见采取了措施。但现在无论从法属印度支那和泰国的内外形势来看,还是从帝国的周围形势来看,均痛惑帝国执行本措施须采取政略和战略二位一体的、敏捷的行动。
  所以帝国有必要迅速决定明确而坚定的国策,以求统一推行这些措施;为此,在1月30日大本营政府联席会议上,经过慎重审议,取得意见完全一致后,决定了本纲要,在此共同上奏。
  内阁总理大臣
  谨奏:
  正如适才军令部总长殿下所奏,本纲要业经大本营及政府间充分协商,取得意见完全一致。
  下面说明一下本纲要中的重要事项。
  一、关于本项措施的目的和方针
  在建设大东亚共荣圈的现阶段,从以处理中国事变为中心的外围性政策和确保帝国的必要资源的立场出发,建立法属印度支那、泰国和帝国之间在军事、政治、经济上的紧密合作关系,乃是帝国自存自卫上的紧急重要措施。
  现在,对于法属印度支那、泰国这类依附强国反复无常的国家,帝国应以坚定的决心对待,总之,施以必要的压力,尤其对于法属印度支那需要下定决心,不得已时即使使用武力也要实现帝国的目的。因而,在准备和实行本项措施时,痛感有必要在各方面将政略和战略合为一体来采取行动。
  现在法属印度支那和泰国两个地区均处于不安定状态,这种情况已经引来了列强的一些策划。鉴于这种倾向正在逐日激化,帝国有必要先发制人,迅速确立在此两地的领导地位,以期达到既定的目的。
  特别是随着欧洲战局的发展,国际形势急剧变化,很难预测。因此,目前必须在政略和战略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努力尽快达到本项措施的目的。
  二、关于外交政策
  法属印度支那同泰国的纠纷,与帝国所希望的远东安定有着重大关系。因此,帝国正以决不能坐视不管的态度,强行从中调停。
  然而,只靠从中调停很难确立帝国在法属印度支那和泰国的领导地位。因此,臣等认为有必要借此机会采取措施,把它们与帝国的合作关系进一步确定下来。
  与上述措施相关连,对于泰国想按外务大臣先前所奏缔结新的协定;对于法属印度支那也想缔结内容大致相同的协定。
  但是,关于与法属印度支那缔结新协定的时机问题,因为考虑到目前法国原则上已同意我方居中调停,正在当地进行谈判,还要考虑到今后对法属印度支那政策的转变等情况,必须十分慎重处理,尤其要见机行事。
  同法属印度支那即将重新缔结的新协定的内容是:
  (1)互相合作,继续保持彼此的友好关系,并保证实行同我方的经济合作。
  (2)在军事上互相合作,保证防止法属印度支那、泰国间发生纠纷及维护日本和法属印度支那问的通商交通等。尤其须使法国约束法属印度支那,不许它与第三国缔结任何形式的政治及军事协定。这对帝国来说,从各方顶的形势看来郝是必强加以补充的—项。
  其他有关军事事项当由参谋总长上奏。
  帝国希望尽可能纳结日泰协定。因此,如泰国不同意时,可使协定内容缓和一些,或根据形势采取一段防御同盟的形式等变更其内容。另外,利用对法属印度支那施策的进展、帝国舰船在泰国沿岸巡航等手段,直接或间接地施加压力。总之,要采取周密措施。使泰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倒向英美那边。再者,帝国以往的舆论动不动就随便谈到荷属东印度、“新加坡”等问题,不无徒然刺激英美之嫌。所以想统一指导舆论,使之和本项措施尤其和其目的相适应。
  参谋总长
  谨继适才总理大臣的说明之后,上奏有关军事方面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日本和法属印度支那协定中的军事事项
  日本和法属印度支那协定中所包含的军事事项,以保证防止法属印度支那和泰国之间发生纠纷及维护日本和法属印度支那间通商交通为目的,同时兼顾由于将来的形势发展,可能引起也未可知的南方问题。为此需要建立并充分利用必要的军事基地,即空军基地和港湾设施。因而在法属印度支那南部驻兵并不是目的,而只不过是在法国接受我方要求的情况下,为了和平地维持上述军事基地而经常派驻必要的最小限度的机关而已。
  此外,鉴于当地实际情况.要求从根本上修改西原“马尔坦”当地协定,即主要想把有关对帝国军队的驻扎和行动提供特殊方使的事宜也包括在此项之内。
  二、关于实行本项措施所必需的作战准备与行使武力事宜:
  鉴于对法属印度支那、泰国施策的目的,在执行此项时,特别需要政略和战略浑然一体,发挥随机应变的妙用。尤其为了进一步加强压力,或重新派兵或使用武力等,因为整备部队和准备船舶等各种因素需要相当时间,所以现在就必须迅速做好必要的最低限度的作战难备。
  另外,即使有了某种程度的准备,但要达到部队能在目的地采取行动,仍需相当时间。因此,关于在迫不得已情况下行使武力的时机问题,应根据政略和战略两方面的观察和估计,及时地在最高会议上作出决定,以使外交行动和军事行动之间不至发生龃龉,做到政略和战略二位一体,痛感这样做非常重要。
  在实行本项措施时,但愿单凭施加压力就达到目的,尽可能避免行使武力,这是不用说的。因此,我方施加压力的行动,要极力避免同法属印度支那方面发生冲突。即使法属印度支那军队向我方挑衅,为了自卫而行使武力,当然也不要同法属印度支那展开全面战斗,以尽量争取局部解决为宗旨。
  在迫不得已对法属印度支那行使武力时,为了阐明行使武力的真正意图,特别有必要明确在什么情况下行使武力以及行使武力的界限。
  对法属印度支那行使武力是指在法国不同意解决纠纷的情况下进行。例如,不忠实遵守停战协议或不向泰国方面归还失地等情况。
  另外,关于在其不同意缔结协定的情况下,是否使用武力问题,虽应根据情况决定,但对此应预先做好准备以便在随机应变灵活行动时不至发生障碍。其次,关于行使武力的界限问题,以使法国接受我方要求为限度,因此不对法属印度支那实行全面占领,其范围只限于法属印度支那中、南部重要地区,而且行使武力的发动时机应另行决定。
  再者,即使在行使武力以后,也尽量利用法属印度支那现存的军事、政治、经济机构。如果现存的法属印度支那政权已经崩溃,出现治安紊乱现象,势将迫不得已必须对法属印度支那的重要地区实行举事占领,但将极力避免发生这种情况。
  军令部总长
  最后谨奏一句:
  试全面观察目前的国际形势,确信帝国毅然迅速实行本项措施,是使英美无机可乘,达到我们目的的最好方法。对此,大本营和政府之间的意见已经完全一致。以上说明全部完了。
  恭请陛下批准本纲要。
调停会谈成功与松冈外相
  在东京举行的调停会谈主要是在松冈外相与法国大使安利以及泰国代表旺·怀特亚根之间进行的。会谈历时1个月。日本当初的方针是,压制法属印度支那方面的要求,支持泰国方面的要求。可是,由于松冈外相对于泰国方面的高压态度心怀不满,中途反而把会谈引向有利于法属印度支那方面去了。
  在会谈的同时,大本营和政府之间也多次召开了联席恳谈会,与主持会谈的松冈外相保持着联系。但是,外相却大都凭着个人的设想行事,大有无视上述既定国策的倾向。大本营方面对松冈外相的越轨行动感到无可奈何。在此期间,陆海军及政府鉴于法国方面的拖延态度,曾多次讨论要对法属印度支那行使武力。2月末左右,大本营陆海军部甚至曾一度下了行使武力的决心。
  3月11日调停终于成功。随着调停成功,在日法以及日泰之间达成了无论法属印度支那还是泰国,都不得与第三国签定任何形式的政治、军事合作关系的协定。但是,以军事合作为主要宗旨的日泰协定以及日本、法属印度支那协定,却由于松冈外相认为还不到时机而擅自决定不进行会谈,只得等待今后形势的发展,大本营方面对此感到失望。
  当时外电正在散布远东危机说,大肆宣传所谓“ABCD”(美、英、中、荷)对日包围阵势已经结成。
外相起身访欧
  3月11日,报纸突然发表松冈外相访欧的消息。第二天(12日),外相动身,东京车站上爆发出—派欢送声浪。德富苏峰为此感叹说“松冈真幸运儿也”。
3.《时局处理纲要》的垮台
  如上所述,日本根据《适应世界形势演变的时局处理纲要》而制定的南进政策,当前首先是以追求对法属印度支那、泰国采取措施的成果为重点的。可是,关于对南方行使武力的问题,如前所述,在决定了《时局处理纲要》之后不久,海军方面就表现出消极的态度,并且随着欧洲战局的沉寂,一般对此都持慎重态度。
  然而并没有完全放弃这个企图。试图强制推行对法属印度支那和泰国的措施,也未尝不是它的准备工作。因此,在此期间,大本营陆海军部一面注视著欧洲战局的演变,一面考虑着为解决包括荷属东印度在内的南方问题而需要行使武力的可能性,并讨论了有关实施方案。
一般形势
  在欧洲,希特勒于昭和15年(1940年)秋季对英空袭作战失败后,放弃了在英国本土登陆的企图,改为只用潜艇对英实行封锁。到了12月,希特勒很快下定决心,要调转矛头与苏联一战,大本营陆海军部对此当然没能察觉。
  到了昭和16年(1941年)初,大本营对德国在英国本土登陆期望已越来越淡薄了。然而,正如前面讲到的那样.仍然判断德军的春季攻势有指向英国本土的可能性。而且,大本营还在期望,德国即使不对英国实行登陆作战,通过潜艇作战也会迫使英国屈服。
英荷、英美不可分论——陆海军之间的讨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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