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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史分卷《春秋战国史》[1]

_7 史仲文(现代)
  然则数变业者,其人弥众,其亏弥大矣。"韩非子在这里讲了分工、协作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作用。
  官府工匠专门技能的培养有三条途径,一条是官府工业多人在一起工作,对技术和产品质量有一定要求,大家彼此观摩、学习,促进了技术水平的提高。另一条途径是家庭父子兄弟相传而得到的。由于那时手工业工匠世代为工。各种工匠长期积累的经验、技巧都通过家庭来传授。《管子·小匡》说:夫工群萃而州处,相宾材,审其四时,辨其功苦(功谓坚美,苦为滥恶),权节其用,。。相语以事,相示以功,相陈以巧,相高以知,旦夕从事于此,以故其子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教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工之子常为工①。
  上述引文讲到各种工匠业务、技术的传授和训练,就是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是各种工匠"群萃(集)而州(聚)",互相之间"辨其功(美)
  苦(恶),权节其用",互相观摩,提高水平。另一种就是"父兄之教,不肃而成",通过父子相传而得到工匠的经验、技巧。《周礼·考工记》说:"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荀子》中也说:"工匠之子,莫不继事"②,这都是说技术的传授主要是通过家庭父子相传而流传下来的。
  春秋战国时期已产生了学徒制度,通过师傅带徒弟也是传授经验和技术的一条途径。《庄子·人间世》讲了一个故事,说师傅和弟子,"见栎社树,其大蔽数个牛,絜(用绳量粗细)之百围,。。观者如市,匠伯不顾,遂行不辍(停止)。。。弟子。。走及匠石(师),曰:'自吾执斧斤以随夫子,未尝见材如此其美也。先生不肯视,行不辍,何也?'"这一记载说明当时已存在师傅带徒弟的制度,弟子遇到疑难要请教师傅,通过跟随师傅作工和师傅的传授,手工业的经验、技能就可以传之后世。这种制度的一个特点是"师傅传授给学徒的只是一般的技术,而保留技术中的绝技或诀窍"③。至于师傅的绝技和诀窍,即师傅的"看家本事"那是只传子弟的,所以是通过"父兄之教"、"子弟之学"留传到后世的。
  ① 此处引文参照《国语·齐语》补正。
  ② 《荀子·儒效》。
  ③ 傅筑天:《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一卷,第242 页。
  (三)私营手工业1. 家庭手工业西周到春秋时期的庶人就有私有经济,并从事手工业生产。《诗经·豳风·七月》说:"八月载绩,载玄载黄,。。为公子裳。"注家认为:八月之中,民始绩麻、染缯,或染为玄(黑),或染为黄,为公子之裳也。绩麻为布,民自衣之。《诗经·卫风·氓》载:"氓之蚩蚩(笑嘻嘻),抱布(货币)贸丝。"这首诗中叙述的氓(民)显然从事着蚕丝的织造。及至战国,个体农民广泛出现,为衣食的需要,必然从事耕织。这样,一家一户的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个体农民成了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这种农民所从事的手工业生产也就成了整个社会重要的手工业生产。有关文献记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农夫早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升粟,此其分事也。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纴,多治麻丝葛绪细布■,此其分事也①。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②。
  从上述两段记载可以看出,战国时的手工业已成为个体农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如果家庭手工业经营得不好,就会缺衣少穿,陷于贫困境地。如果经营好,不仅一家人可以衣食足,而且一部分手工业品还可以到市场上售出,换回别的用品,使家庭富裕起来。
  有的农民经营的手工业,纯系一种简单商品生产,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在市场上卖出,以换回自己的生活必需品。如"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其徒数十人,皆衣褐,捆屦织席以为食(卖屦席以供食饮也)"
  ①。十分明显,许行之徒"数十人"生产的目的,只是供自己消费。他们"捆屦织席"的目的是为进行交换,换回自己所必需的食物等消费品。
  他们进行的是一种专业生产,说明这时社会分工扩大。从事这种生产,对提高社会的劳动生产率是有好处的。这些人之所以能生存,就靠自己的手艺谋生,即所谓"技艺之士资在于手"。
  另外,还有一种地方性的手工业品,人人都能制作。这类手工业品自然农民是制作的主要劳动者。如《周礼·考工记》载:粤无镈(锄类农具),燕无函(铠甲),秦无庐,胡无弓车。粤之无镈也,非无镈也,夫人而能为镈也。燕之无函也,非无函也,夫人而能为函也。秦之无庐也,非无庐也,夫人能为庐也。胡之无弓车也,非无弓车也,夫人而能为弓车也②。
  粤之镈、燕之函、秦之庐、胡之弓车,都是当地人人都能制作的手工业制品。这些地方性的特产,是和当地出产的有关原料、自然条件、特殊的技术传统联系在一起的。这是其他地区所无法比拟的。这些地区农民生产这种本地特产,产量大、营销额大,生产这种产品就成了这个地区的农民一个重要的谋生手段。
  ① 《史记》卷一百二十五《滑稽列传》。
  ② 《孟子·梁惠王上》。
  ① 《孟子·滕文公上》。
  ② 《周礼·冬官·考工记》。
  《禹贡》详记各州的贡品,也就是各州的土特产品。人们可以从各州贡品的名称,推知各州主要地方工业特产,从而推知各州农民所擅长的家庭手工业产品,和与这种家庭手工业有关的产品:兖州:厥(其)贡漆、丝、厥篚织文。注:地宜漆林,又宜桑蚕。织文锦绮之属,盛之筐篚(盛物竹器)而贡焉。
  青州:厥(其)贡盐絺,海物惟错(絺,细葛;错,杂非一种)。岱畎丝、枲、铅、松、怪石(畎,谷也。岱山之谷,出此五物)。。。厥篚■丝(■丝即野蚕丝)。徐州:厥(其)篚玄纤缟。注:玄,黑缯。缟,白缯。纤,细也。
  扬州:厥(其)贡惟金三品(金、银、铜也),厥篚织贝(织,细纻。贝,水物)。荆州:厥(其)贡羽、毛、齿、革,惟金三品,厥篚玄纁、玑、组(善染玄纁色,故贡之。玑,珠类。组,绶类。)
  豫州:厥(其)贡漆、枲、絺、纻,厥篚纤纩(纩,细绵)。
  梁州:厥(其)贡璆、铁、银、镂、砮、磬(璆,玉名。镂,钢铁)。
  从《禹贡》所列上述各州的贡品中,可知:兖州(今山东西北和河北东、南部)农民的手工业产品出产漆、蚕丝织品。青州(今山东东北部)则出产丝、麻织物、野蚕丝。徐州(今山东南部和江苏、安徽北部),出产黑缯、白缯等丝织品。扬州(今江苏、安徽南部,浙江、江西、福建)出产苎麻织成的布等。荆州(今湖南、湖北和四川南部等地)出产玄纁色的丝织品羽、毛、革类制品等。豫州(今山东西部、河南、湖北北部)出产漆制品,麻织品和苎麻制品。梁州(今四川、湖北西部和陕、甘南部)出产玉制品、矿产品和钢铁制品。《禹贡》所述各州的贡品,可以帮助后人对春秋战国全国各地农民家庭手工业产品有个大体的了解。
  2. 独立小手工业春秋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各国内部及国与国之间的斗争,"工贾食官"的格局被打破。战国时期,独立小手工业者已作为一个社会阶层而广泛出现。随着这种状况的出现,社会分工进一步扩大,农民与手工业者产品的交换更为普遍、频繁。孟子与陈相谈话时问:"许子必种粟而后食乎?""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许子何不为陶冶,舍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又指出当时农夫"以粟易械器"、手工业者"以其械器易粟",都是正常的现象①。"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②在这种情况下,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日益发展。孟子说,如"不通功易事,以羡(余)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又说:"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③韩非子说:"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④总之,手工业者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卖,进而换回自己生活必需品,否则自己就不能生存。
  春秋战国时,城市中百工居住和作工的地方称为"肆"。所谓"肆",即在城市市场设作坊店铺,一面生产,一面销售。《论语·子张》说:
  ① 《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
  ② 《史记》卷五《秦本纪》。
  ③ 《孟子·滕文公下》。
  ④ 《韩非子·亡徵篇》。
  "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墨子·尚贤上》称这些独立手工业者为"工肆之人"。《墨子·节用中》说:"凡天下群百工,轮、车、鞼、匏、陶、冶、梓、匠(鞼、匏,攻皮之工),使各从事其所能,日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这就是说,这些称为"百工"的人,生产品是为"奉给民用"。
  这些独立的小手工业者,如果经营得好,有特别技术,可以发财致富。如《庄子·逍遥游》载一个故事说:宋人有善为不龟手之药者,世世以洴澼絖为事。客闻之,请买其方百金。聚族而谋曰:我世世为洴澼絖,不过数金,今一朝而鬻技百金,请与之。
  所谓"洴澼絖",成玄英疏云:"洴,浮;澼,漂也;絖,絮也。"龟,皮肤坼裂。所以,这一故事是讲宋国世世以漂洗丝絮为业的手工业工匠,善制造一种使皮肤不裂开的药,有的顾客愿出"百金"的高价买其药方,这个手工业工匠家因此发家。
  这类独立小手工业者,人身已有一定自由,可以从一国迁往另一国。
  《韩非子·说林上》中讲了一个故事说:"鲁人身善织屦,妻善织缟,而欲徙越。或谓之曰:'子必穷矣!'鲁人曰:'何也?'曰:'屦为履之也,而越人跣行;缟为冠之也,而越人被发。以子之所长,游於不用之国,欲使不穷,其可得乎?'"从这个故事看,欲徙往越地的鲁国人,迁徙不迁徙要看去后能否赚钱。这说明这种织屦、织缟的手工业者人身是自由的。然而,另外一些记载,则说明手工业者虽仍受当政者控制,但人身亦较自由。《吕氏春秋·召類》:"司城子罕曰:'南家工人也,为鞔(鞔,履也,作履之工也;一曰鞔,靷也,作车靷之工也)
  者也,吾将徙之。其父曰:'吾恃鞔以食三世矣,今徙之,宋国之求鞔者,不知吾处也,吾将不食,愿相国之忧吾不食也。为是故,吾弗徙也。'"从这一条材料看,这类手工业者是否迁徙,要由当政者决定,但他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总的看来,战国时期独立小手工业者作为一个广泛存在的社会阶层,人身较自由,可以迁徙他地,经营好可以发财,经营不好就会穷困。
  另外,由于特殊的技术传统,有的地出产某种特殊的手工业产品,为其他地区所需要,如"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粤之剑"①。另外,一些地区出产某种特殊的手工业原料,为其他地区所需要,如"燕之角,荆之幹(柘也,可以为弓弩之幹),妢胡之笴(矢幹也),吴粤之金锡,此材之美者也。"②由于以上种种原因,遂使各地出现了不同的手工业特产,为其他地区需要,这就加强各地之间的商品流通。
  3. 豪民经营的大型工矿业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豪民经营的大型工矿业。这些大型工矿业主要集中在盐铁业、丹砂的开采等等方面。
  这些民营大型工矿业,已采用由豪民经营而由官府收税的办法。由于当时铁器的广泛使用,农业生产工具、手工业生产工具已广泛使用铁器,如向冶铁家征税,即使不向农民征收田赋,国用也可充足。所以《管子·轻重乙篇》说:"请以令断山木,鼓山铁,是以无籍(不向农民征
  ① 商鞅在秦变法的时间,参见杨宽《战国史》第185 页注①的考证。
  ② 《唐律疏义》。
  收田赋)而用足。管子对曰:'不可。今发徒隶而作之,则逃亡而不守。发民,则疾怨上。边境有兵则怀宿怨而下战。未见山铁之利而内败矣。
  故善者不如与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十,君得其三。。。若此,则民疾作而为上虏矣。"这些能使用众多劳力进行冶铸铁器的决不会是一般民户,而是豪民。《盐铁论·禁耕篇》说一直到汉初,冶铁、煮盐都在深山穷译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官府用抽十分之三税的办法,让豪民去经营冶铁等大型工矿业。
  春秋末、战国初的猗顿是经营盐起家的大富豪。猗顿与陶朱公为同时人,原系鲁国穷人,闻陶朱公富,前去问求富之计,后到今山西临猗南猗氏去畜牧,此地临近盐池,于是"用盬盐起,。。与王者埒富"①。
  战国时,郭纵以冶铁成为巨富。《史记·货殖列传》载:"邯郸郭纵以铁冶成业,与王者埒富。"1972 年于河北省邯郸市区古赵王城附近战国遗址,发现战国炼铁遗址两处,遗址中有大量铁渣、炭渣、红烧土。另外,出土铁铤铜镞多捆,每捆150 枚②。从这一遗址来看当时不仅生产铁农具需要大量铁,而且铁兵器也需要大量铁,邯郸市西山区又有铁矿。在上述条件下,就出现了郭纵这样的以铁冶起家的大富豪。
  秦国在秦王政时,出现了以开采丹砂而成巨富的巴寡妇清。《史记·货殖列传》载:"巴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财富多,不可訾量)。清,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清穷乡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岂非富邪?"《集解》引徐广曰:"涪陵出丹。"《正义》引《括地志》云:"寡妇清台,山俗名贞女山,在涪州永安县东北七十里"。这一记载说明,巴寡妇清祖上数世以开丹砂矿而致富,寡妇清能守其业,所以受到秦始皇的表彰。
  这些豪民经营工矿业时使用的劳动者是些什么人呢?从文献记载来看,佣工是其重要的劳动者。《管子·侈靡篇》云:"丹砂之穴不塞,则商贾不处。富者靡之,贫者为之"。这说明齐国地区开采丹砂矿的劳动者是贫民,如果这些贫民替蒙民劳动,其身份应为雇工。另外,《管子》一书中的《轻重甲》、《地数》均讲到秋收后从十月到第二年正月煮盐,可得盐三万多钟,从"孟春"3 月和"阳春农事方作"时起,就规定"北海之众无得聚庸(佣)而煮盐",正说明煮盐的劳动者不少人是"庸"工。另外,《商君书·垦令篇》载:"无得取庸(佣),则大夫家长不建缮(建筑、修缮)。"这是说不让雇佣工,则有钱的大夫家长就无法雇人修建房屋。这反映了秦国地区建筑业中有使用雇工修建房屋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由于战国时期土地私有制在迅速发展,贫苦民众为谋生就不得不充当佣工以养家糊口。
  总之,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古代手工业大发展的时期,这种发展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铁器的普遍使用和科技进步,使青铜业、冶铁业、木器制造、漆器、纺织和建筑业、陶瓷制造等等都出现了大的进步,另一方面这时期"工贾食官"的格局被破,出现了农民个体家庭手工业、独立小手工业、豪民经营的大工矿业等等。这两方面的进步都为
  ①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②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以后中国封建社会手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春秋战国经济管理思想的演变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演变,经济管理思想也发生了变化。
  西周时期是农、工、商并重。关于这点,《史记·货殖列传》引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春秋时期,齐桓公任用管仲改革重视工商,郑国也重视工商业与商人订有盟约,卫文公"训农,通商,惠工",晋文公"轻关易道,通商宽农,。。利器明德",①隋武子说楚国"商农工贾,不败其业"②。在此情况下,春秋时期的政治家,思想家一般都是农工商并重的。及至战国随着个体农民广泛出现而成为整个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又由于兼并战争的激烈进行,所以各国都不能不重视耕战,在这种情况下政治家、思想家转向重农抑商、重本抑末,商鞅、韩非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战国时期,还出现了以《管子·轻重篇》作者为代表的经济思想,作者站在封建国家的立场,主张国家经营工商业以增加国家经济收入,同时减免赋税,安民保民,富国强兵。除此而外,经济管理思想其他方面也有明显的变化。
  (一)管仲、孔丘、范蠡的经济管理思想1. 管仲的重工商与四民分业论管仲,公元前685 年至前645 年在齐国当政,相齐,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的第一个霸主。管仲出身没落贵族,青少年时曾与其友鲍叔牙经商。齐国有重视发展工商业的传统,《史记·齐太公世家》载西周分封姜太公后,"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这就是说齐国从西周初年立国时,就重视发展工商业。而在管仲相齐后,"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说(悦)"①。所谓"设轻重鱼盐之利"就是重视工商业的发展增加国家收入,至于管仲曾为此采取过一些什么措施因记载疏漏已无法确知。由于重视工商业的发展,增加了国家的经济收入,广开就业门路,所以能"以赡贫穷",再加上在吏治上任用贤能,所以使"齐人皆说(悦)"。
  管仲的经济思想最著名的就是四民分业分居论,关于这点,《国语·齐语》载:桓公曰:"成民之事若何?"管子对曰:"四民者,勿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咙(杂乱),其事易(变)。"公曰:"处士、农、工、商何?"管子对曰:"昔圣王之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②管仲的四民分业分居论,除有其政治、军事的目的外,在经济管理上企图达到以下目的:其一,使职业世袭化:四民分业分居可以使人的职业世袭化,让士、农、工、商都固定在原来的职业和地位上,以便让其"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
  ① 杜佑:《通典·州郡典·雍州风俗》。
  ②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据《史记》卷六《秦本纪》载,为四十一县。
  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 年版,第222 页。
  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如此,则"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商之子恒为商"。这样使职业和地位都世袭化,就保证了劳动技能和劳动力的再生产,替统治者提供世代被掠夺的劳动力资源,同时也使现实的生产关系不断的再生产。其二,同一行业的人"群萃(聚集)而州处",聚集在一起,彼此易于交流生产经验,提高技术水平,即所谓"相语以事,相示以巧","相陈以功"。这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其三,同一行业的人聚集在一起,可以互通信息,彼此间"相语以利,相示以赖,相陈以知贾(价)",可以促进商品的流通。从以上几方面看,管仲的四民分业分居论,有其重视工商业,利于生产技术、技能、知识的传授,促进社会生产发展的一面。同时,它也受西周以来的传统影响,把人的职业分工世袭化,使一切都成为静止、不变的,把生产力水平和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都僵化了,有利于统治阶级统治的保守方面。
  管仲的四民分业分居论中,关于分居世袭的内容有明显的保守性,但关于四民分工、分业的内容却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客观存在和人们关于分工、分业的观念,所以这一划分对后世有重大影响。管仲把一国民众分为士、农、工、商四大集团的分类,为以后中国封建社会一直沿用,正说明这一分业、分工论反映了当时和以后社会发展的客观存在。
  管仲在土地问题上,主张"井田均畴",即把井田大体平均地分给直接生产者使用。在赋税问题上主张"相地而衰征",即按生产者所耕种的土地的好坏分等差征收实物税。在税率上主张轻税,《管子·大匡篇》载:"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这里除了饥荒年不收税外,两年征税一次,上年征十分之三的税,平均每年征百分之十五;中年征十分之二,平均每年征百分之十;下年征十分之一,平均每年征百分之五。如果平均计算,则每年征收十分之一的税。《管子·幼官图篇》载齐桓公三会诸侯时规定:"田租百取三,市赋百取二,关赋百取一。"这时规定的田赋的征收量为百分之五,只是暂时的。从农业税的征收看,《管子·治国篇》说"府库之征,粟什一",说明一般情况下征收什分之一的田赋。至于关税、市税,管仲也主张从轻征收。
  管仲的经济思想是很光辉的,其重视工商业的思想、四民分业的思想、井田大体平均分给直接生产者使用的"井田均畴"的思想、轻税的思想都是适应当时社会发展的有积极意义的思想。春秋时期的改革家管仲在经济管理思想方面是有代表性的,无人能超越他。
  2. 孔丘的利民、富民思想孔子,名丘,字仲尼(公元前551 至前479 年)。孔子出身于没落贵族,少年贫且贱,是我国历史上的大思想家、大教育家,是中国历史上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提出了系统的思想理论体系。不过经济管理思想并非孔子之所长,只是由于经济问题是孔子所无法回避的问题,所以他不可能不谈到这个问题。由于他的地位和影响,他谈到有关经济问题的观点、主张,对后世有重大影响。因此,不能不对他的这些观点、主张加以介绍。
  (1)利民、富民与农工商并重孔子虽然"罕言利"①,又说"君了喻于义,小人喻于利"②,似乎孔子是不主张讲利的,实际不是这样,孔子是主张利民的。孔子曾说"因民之所利而利之"③。这句话译成现在的话就是:按照百姓的利益而使他们得到利益。孔子这里所说的"利"当然是不专指物质利益,然而却包含着物质利益,孔子主张减轻赋税不就是对百姓有物质利益吗?
  孔子还主张富民,他和弟子对话时说: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④。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孔子到卫国,冉有给他赶车。孔子说:卫国人口众多啊!冉有说:人已多了,再给他们办什么事呢?孔子说:让人民富裕。冉有说:富裕了,再办什么事呢?孔子说:教育。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孔子是主张让人民"富"起来的。孔子主张让人民"富"起来,从他和弟子冉有、子路的对话中也可看出。
  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⑤。
  读这一段话需要注意的是,孔子本人是个比较保守的思想家,对当时存在的等级制度持维护态度,所以不可能主张在不同等级之间"均贫富"。那末,孔子所说的"不患贫而患不均"、"均无贫"的思想究竟应如何理解呢?笔者认为:其一,孔子反对有的卿大夫"贪冒无厌",过份向民众征取赋税,反对季氏乐舞越制;主张减轻对人民的盘剥,使人民生活的好一些。其二,主张在被剥削阶级内部各个成员之间财富分配彼此接近,不要过于两极分化,让劳动者有饭吃,日子过得不错,这样民众不起来反抗,统治阶级的统治就会稳定。所以,孔子所说的均贫富,既包含着限制统治阶级的过分盘剥和奢侈浪费,又包含着在被统治阶级内部财富的分配要平均。
  上述言论说明孔子是主张利民、富民和"均无贫"的。
  那么怎么才能利民、富民呢?在孔子看来这首先就要足食。《论语·尧曰》载:"所重民,食、丧、祭。"《论语·颜渊》载:"子贡问政。
  子曰:'足食、足兵、足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孔子在这两处都把"足食"置于重要地位,所以要利民、富民必须首先"足食",如果不能作到"足食",连饭也吃不饱,怎么能算作利民、富民呢?而要"足食"就应当发展农业生产。《论语·子路》载:"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似乎孔子对农业生产不予重视,实际并非如此。因为孔子那样回答只是认为参加农业生产是小人应作的事情,而你樊迟这样未来的统治者是不应过问的。从孔子的其他言论看,他对农业是很重视的。《论语·泰伯》云:"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
  ① 《战国策·魏策一》,《韩非子·说林下》。
  ② 《史记》卷二十九《河渠书》。
  ③ 《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
  ④ 《史记》卷十四《魏世家》。
  ⑤ 《论语·季氏》。
  宫室,而尽力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禹,我找不出他的毛病。他自己吃的不好,对鬼神的祭品却很丰盛;平时穿着破旧衣服,祭祀时穿的衣冠却极美丽;居住宫室很简陋,却把力量完全用在修建沟渠水利上。禹,我对他挑不出毛病。孔子佩服大禹的三件事情中,其中的一件就是禹尽力修筑沟渠水利。这说明孔子对发展农业生产是很重视的。
  为了富民,孔子及其弟子还主张正常地进行手工业生产。孔子的学生子夏说:"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①意思是说:各种工匠在作坊完成自己的工作,君子通过学习来获得真理。这二者都是正常的,自然而然的事情。这说明孔子及其弟子是主张手工业生产应当正常进行。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对商业并不反对。孔子的学生子贡(端木赐)
  是大商人,孔子对他却持肯定的评价,他说:"回也其庶(差不多)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其意思是说:颜回的学问、道德差不多吧,可是常常贫困。端木赐不听天由命,去经商,猜测行情却常常猜中。这说明孔子并不反对经商。孔子有时也把自己比为商品,如子贡说:"有一块美玉在此,是把它藏在匣子里呢?还是找一个识货的商人卖掉呢?"孔子回答说:"卖掉!卖掉!我正在等待识货的人呢?"②这正说明孔子对经商持赞成的态度。
  孔子主张正常地发展农、工、商业是富民的基础。然而,有这一点民并不一定能富起来,所以他还主张轻赋、去奢、从俭等等,这些以下将进行论述。
  (2)轻赋、从俭、去奢孔子反对统治者过分盘剥人民,主张轻赋、从俭、去奢。
  鲁国大夫季氏过分聚敛,激起孔子强烈反对。《论语·先进》载:"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鲁大夫季氏比周公还富,孔子的学生冉求还替他搜刮,增加他的财富。孔子对他的学生说:冉求不是我的学生,你们可以鸣鼓而攻击他。
  《左传》哀公十一年载:"季孙欲以田赋,使冉有(冉求)访诸仲尼。仲尼曰:丘不识也。。。仲尼。。私于冉有曰: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如是则以丘亦足矣。若不度于礼,而贪冒无厌,则虽以田赋,将又不足。且子季孙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周代征收军赋是以丘为单位征收的,一丘(十六井)的土地出戎马一匹,牛三头。随着土地私有的发展,人们占有、使用的土地越来越不平均,季氏针对这种情况想改为按田征收军赋,借机大大加重对人民的盘剥。孔子则以用田赋不是周代征收军赋的常法、不合周公之典为理由,指斥季氏"贪冒无厌",加重盘剥。这个问题说明孔子主张轻赋,反对对人民加重盘剥。
  在田税方面,孔子及其弟子们主张征收什分之一的税。《论语·颜
  ① 《史记》卷四十四《魏世家》。
  ② 《论语·子罕》载:"子贡曰'有美玉於斯,韫椟而藏诸?术善贾而沽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
  渊》载:"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鲁哀公时年成不好,国家财用不足,问孔子弟子有若怎么办?有若回答说:您何不采用征十分之一税率的彻法呢?哀公回答说:征收十分之二的税,还不够用,怎么能实行征收十分之一税的彻法呢?
  总之,孔子及其弟子们反对过分聚敛,征收赋税过重。在军赋的征收上,主张按周代的常法征收"丘赋",反对用田赋,加重剥削。在田税的征收,主张按周代的办法,采取彻法征十分之一的税,反对征税过重。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常常是穿着古人的服装来达到现实的目的。孔子想实行周代的"丘赋"和"彻法",反对季氏用田赋、反对鲁哀公加重田税的盘剥。一方面说明他思想比较保守,一方面他主张减轻剥削又符合劳动者和新兴地主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的长远利益。
  在主张轻税的同时,孔子主张从俭、节用、去奢。
  孔子反对奢侈,主张节用。《论语·先进》载:"鲁人为长府。闵子骞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子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鲁国改建名叫长府的国库。闵子骞说:仍然用以前的国库,怎么样?何必改建?孔子说:闵子骞这个人不轻易说话,一说话就说到了点子上。
  这说明孔子主张节用,反对不必要的改建,同意使用旧的库房。《论语·八佾》载:"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孔子讲到季氏说:他用天子才能用的八佾(64 人,舞列,古代天子专用的舞乐)在庭院中奏乐舞蹈,这样的事他都能忍心做出来,还有什么事不能忍心做出来呢?这说明孔子反对超过礼制的规定去讲排场和奢侈的。
  孔子主张节用、从俭。《论语·学而》载:"子曰:道(治理)千乘之国,。。节用而爱人,使用以时。"孔子主张,治理有1000 辆兵车的国家,。。节约费用,爱护百姓,役使百姓要按一定的时间。《论语·述而》载:"子曰:奢则不逊,俭则固(简陋)。与其不逊也,宁固。"
  意思是说,奢侈就显得骄傲,节俭就显得简陋,与其骄傲,还不如简陋。《论语·八佾》说"礼,与其奢也,宁俭",即是说:礼,与其奢侈铺张,不如节俭朴素。然而,孔子所说的节俭是有限度的,这就是节、俭必需合于礼,与自己的身份地位相适合。如子贡曾想把每月初一祭祀祖庙的那只活羊节省下来不用,孔子就对子贡说:你爱惜那只羊,我爱那种祭礼①。这就是说,子贡这样节俭不合于礼,所以孔子不赞成。颜渊死后,他父亲颜路请求孔子卖掉车子给颜渊买外椁。孔子对他说:我的儿子鲤死了,也是只有内棺而无外椁。我不能卖掉车子,徒步走路。因为我也曾做过大夫,是不可以徒步走路的①。这也就是说让孔子这样的人步行不坐车,和他的身份不相称,也不合周朝的礼。此外,孔子主张对衣食方面要讲究等等,也是他上述思想的表现。
  (3)财富观与劳动观。
  孔子生活的春秋时代,西周以来传统的社会关系迅速解体,新的社
  ① 魏徙都说法有三:魏惠王六年、九年、三十一年,分别见古本《竹书纪年》和《史记》卷四十四《魏世家》。以六年说较合理,故采其说。
  ① 《战国策·齐策五》苏秦说齐闵王章。
  会关系正在发展、壮大。适应这种状况,孔子把原有的伦理道德规范扩充、发展,提出了适应社会贵贱尊卑等级秩序的新的伦理道德规范。孔子又把社会的人分成"君子"与"小人"两个层次。孔子所说财富观、劳动观都涂上了一层伦理道德的色彩,也可以说他的伦理道德思想渗透到他经济观点的各个方面。如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②在孔子看来,富与贵是人人盼望得到的,不用正当方法得到它,君子不接受。贫与贱,是人人所厌恶的,不以正当的方法摆脱它,君子不摆脱。孔子还说:财富如果可以求得,就是手里拿着鞭子做下等差役,我也愿干。如果财富不能求得,还是做我所爱好的事情③。又说:干不正当的事情而得来的富贵,对我就好像是转瞬即逝的浮云,不值得追求④。总之,孔子认为富与贵是可以追求的,不过应通过正当方法来得到它,否则就不应接受它。那么,什么是正当呢?当然符合他倡导的伦理道德规范的才是正常的。
  孔子是个理想主义者,他要为他的理想而奋斗,而且即使统治阶级中的人也不可能都得到想得到的富与贵。所以,孔子及其弟子们认为"死生有命,富贵在天"①。既然富与贵是天定的、命定的,所以是人们无法强求的。因此,就应听天由命、安贫乐道。所以,孔子说:"士志于道,而恥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②这就是说,读书志士在追求真理,却以吃粗粮穿破衣为耻辱,这种 人就不值得和他谈论了。孔子主张以贫为乐,他说:吃粗粮,吃冷水,弯着胳膊做枕头,乐趣也就在这里面了③。在孔子看来,他的学生中颜渊就是一个安贫乐道的典型。孔子在为理想而奋斗时,总是抱着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积极进取态度。
  在体力劳动的问题上,孔子认为这不是君子的事,而是小人的事。
  孔子心目中的君子应是统治阶级和为其服务的知识分子。他所说的小人主要是指劳动人民。孔子反对士人参加生产劳动,只要国家治理得好就有劳动人民来参加生产。《论语·子路》载:"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背着自己的孩子)
  而至矣,焉用稼。'"在孔子看来,只要国家治理好,四方之民就会背着自己的孩子而来,那里用着自己去种庄稼呢?孔子还说:"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④孔子这段话讲了不赞成君子耕田的两条理由:一条是说君子的任务是谋求道,而不是谋求衣食;二是耕田的人常常挨饿,谋求学道则可以做官得到俸禄。因此,君子担心学不到道,不担心贫穷。孔子一再反对君子参② 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八三,中华书局1985 年出版。
  ③ 《论语·述而》载孔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④ 《论语·述而》载:"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① 《史记》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
  ② 《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
  ③ 《论语·述而》载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④ 《论语·卫灵公》。
  加生产劳动,固然有社会分工和经济收入上的原因。另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孔子身分地位所决定的他带有的阶级偏见。
  孔子在财富观方面把富与贵同伦理道德规范相联系,强调追求富贵应从正道得来、不从正道得来的富贵不可取等等,这一点有积极意义。
  孔子这一主张的执行有利于廉政和国家局势的稳定。而这一形势的出现对生产和经济的发展当然具有积极作用。另外,孔子反对君子参加生产劳动,认为生产劳动是小人的事,固然有其不正确的轻视劳动和劳动人民的一面。然而,从社会分工的观点来观察,没有分工就没有社会进步,这一点又有一定道理。因为君子的分工是学习各种道理、治理好国家,参加生产劳动便于了解下情有利于治理好国家,然而参加生产劳动不一定就能治理好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孔子要求他的学生,学习好各种道理,以备将来治国之用,这不能说没有道理。
  总之,孔子虽不是经济管理思想家,然而由于经济问题的重要性使他不可能完全回避这个问题,上述孔子直接、间接涉及经济问题的主张,对后世影响都很大,而且至今仍然可资借鉴,不失其意义。
  3. 范蠡"农末俱利"的经济思想范蠡是春秋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大商人,关于他经商的事迹前已述。
  他还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如农末两利的经济管理思想值得注意。《史记·货殖列传》载,范蠡认为: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
  上文的大意是说:谷物粜的价格太贱则损害农民利益,农民受损 害不努力生产,农田就会荒废。谷物的价格太高则会损害工商业者的利益,工商业受损害无人从事工商业,就会使经济发生困难。谷价如果低至20就会损害农民,谷价如高至90 就会损害工商业。如果把谷价限制在不低于30、不高于80 的幅度内,就会对农业和工商业都有利。如能这样"平粜齐物",关卡、市场都不 匮乏,不就是治理国家的办法吗?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以司马迁治史的求实精神来看,他的上述记载反映的无疑应是范蠡的思想。司马迁不把"农末俱利"的思想归于在管仲、孔子、子产等人名下,而单单记载在范蠡名下,说明他必有所根据。至于他据战国未以来的习惯用"末"来代替"工商",则是他自己的改动。这点前人已经指出①。还要说明的是,把谷价限制在不低于30、不高于80 的幅度内,《越绝书·计倪内经》所载,"籴石二十则伤农,九十则病末"。这样的谷物每石的价格与战国时李悝所说的粟石价30 和汉代谷价大体相合。这可能也是汉代人用当时的习惯来表达范蠡思想的例证。虽然如此,这些小的改动并无损范蠡"农末俱利"思想的光辉。
  春秋末年,范蠡提出的"农末俱利"的思想有重要意义。这表现在:首先,他提出了谷贱伤民、谷贵伤末的问题,通过把价格调整到一定范围内而作到"农末俱利"。这样既可以促进农业发展,又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各部门能够协调发展。其次,他明确提出了商品价格对生产与流通的作用,尤其是恰当地处理好谷价与其他商品价格的关系对生产与流通的作用。范蠡试图通过调整价格促进生产和流通,这都
  ①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是通过经济手段而不是通过行政命令。这也是值得注意的。再次,怎样把物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呢?范蠡主张用"平粜"的办法,这就需要丰收年国家把粮收购储藏起来,在歉收年缺粮时国家再把粮食平价粜出,这样才能起到平定粮食和其他物价的作用,这就叫做"平粜齐物"。所以"平粜"是范蠡首先提出来的,战国时李悝推行平粜法和汉代设"常平仓"都是这一思想的发展与实践。因此,"平粜"思想的重要性也不可忽略。
  范蠡有治国理财的实际经验,他提出的"农末俱利"的价格政策和"平粜齐物"的经济主张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范蠡不愧是我国古代治国理财的杰出人物。
  管仲、孔子、范蠡是春秋时期在经济管理思想方面有代表性的人物,他们在经济管理一些问题上的主张,可以反映那个时代的特点。
  (二)李悝、商鞅的经济管理思想战国时个体农民已经成为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在各国兼并战争日益激烈地进行的过程中,正是个体农民提供了粮饷和兵员,而商业的发展会破坏农民生产使用价值的自然经济,促进农民的两极分化,侵蚀社会存在的基础。因此战国时农工商并重的思想急剧地向重农抑商的思想转变。而站在这种转变前列的是政治改革家。这一点从李悝到商鞅重农抑工商思想不断发展中可以看出。
  1. 李悝的重农抑商李悝,约生于公元前450 年,卒于公元前390 年。曾相魏文侯、武侯、使魏国富强。他是法家的始祖,曾著法经6 篇,对后世的刑律产生了重大影响。李悝还是重农抑商的最早提出者。李悝重农是毫无问题的。李悝在魏国治国有两项重农的措施:第一项是"尽地力之教"。所谓"尽地力之教",就是高度重视农业生产,设法增加农业产量。其办法是"地方百里,。。除山泽邑居叁分去一,为田六百万亩。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不勤,则损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石矣"①。李悝的"尽地力之教"就是要让农民"勤谨"耕作,争取好的收成。为了提高农业产量,李悝主张播种时"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力耕数耘,收获如寇之至"②。这就是说种植要多种经营,有的作物受灾害,其他作物还可以收获;耕要用力深耕,除草要勤,要锄几次;收获时要像防备盗寇那样迅速有效以免遭受损失。第二项是,创"平籴"法。为防止"籴甚贵伤民(非农业居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李悝创"平籴"法。"平籴"采取的办法是把年景分为:上熟、中熟、下熟、正常、小饥、中饥、大饥7 种;计算出7 种年景下,一户耕田百亩的个体农民的收入,制定出在大熟、中熟、下熟3 种年景下向每户农民收购粮食的数量,而后在大饥、中饥、小饥年景时把这些粮食平价粜出。这样便收到"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的成
  ①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② 《太平御览》卷八二一,转引《史记》。
  效。李悝由于把以上两项政策"行之魏国"所以魏国"国以富强"③。
  值得注意的是李悝不仅重农,而且还是轻商、抑商思想的最早提出者。在李悝看来,农业几乎是国家财富的唯一源泉,所以他说:"农伤则国贫"。接着他又把工商业与农业对立起来,认为工商业的发展会损害农业,会使民人饥寒,国家贫困。所以他说:雕文刻镂,害农之事也。锦绣纂组,伤女工者也。农事害则饥之本也。女工伤则寒之原也。。。故上不禁技巧则国贫民侈①。
  十分明显,李悝把工商业与农业对立起来,认为工商业危害农业会导致"国贫民侈(奢侈)"。虽然李悝这里要求"禁技巧",似乎只是针对手工业而言的,并未提到商业,然而由于手工业一般都是商品生产,生产的目的为了卖。所以,李悝的"禁技巧",势必包含着"禁技巧"产品的销售,包含着对商业的歧视和限制了。所以,李悝是重农、轻工商、贱工商的最早提出者,也可以说是重农抑商的最早提出者。不过,在历史记载中李悝重农实行"尽地力之教"、"平籴"两项政策是有卓著成效的,至于"禁技巧"具体采取了什么措施却无记载,也许这方面还停留在思想上,并未落实到实际的政策和措施上。
  从春秋时期管仲等人的农、工、商并重的思想到李悝的经济思想和政策,我们可以看到重农抑商思想产生的轨迹。
  2. 商鞅的重农抑商和耕战思想商鞅,约生于公元前390 年,卒于前338 年,卫国国君后裔,称卫鞅或公孙鞅,曾在魏惠王相国公叔■门下作"御庶子"或"中庶子"①。卫鞅"少好刑名之学",在魏相公叔■门下作事时,可能受李悝、吴起等人改革思想的影响,后至秦受到秦孝公的信任,在秦变法,实行经济、政治改革,推行法家政治,使秦"兵革大强,诸侯畏惧"。他在秦因功封于"商於",所以称为商鞅。商鞅在秦国通过变法建立了一个重耕战、重农抑商适合战争需要的封建国家。商鞅的经济思想值得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耕战思想与政策。
  商鞅要建立一个能适于战争需要又能在战争中取胜的国家。这就是说商鞅的经济思想是为强国服务、为战争服务的经济思想,重农的目的就是重战。商鞅及其门人对这点讲得很清楚。《商君书·农战篇》说:"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这是从战国时期各国不断的战争中观察到的经验。也是人们熟知的常识,用不着多作论证。为了战争,就要重农,因为农民才能提供人们和士兵食用的粮食,才能提供士兵的来源。所以又说:"故治国者欲民之农也。
  国不农,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恃也,则众力不足也。"这就是说只有让人们从事农业,在兼并战争中,才能"自恃",才能有充足的人力资源,否则就不能"自恃",就会"众力不足"。让人们从事农业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农民朴实诚信,便于统治者驱使。所以说"归心于民,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使战杀也"。
  ③ 《汉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① 《史记》卷五《秦本记》。
  ① 《战国策·中山策》。
  《商君书》的其他篇章也不时讲到商秧的农战思想,如《商君书·算地篇》说:圣人之为国也,入令民以属农,出令民以计战,。。富强之功可生而致也。《商君书·慎法篇》又说:彼民不归其力于耕,即食屈于内。不归其节于战,则兵弱于外。入而食屈于内,出而兵弱于外,虽有地万里,带甲百万,与独立平原(一个人孤立地站在平原上不能自卫)一贯也。
  《商君书》类似的记载尚多,此不一一引证。总之,商鞅重农战,目的是富国强兵。这是商鞅经济思想的总出发点。这是适应于战国中期以来兼并战争日趋激烈的形势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经济思想。
  (2)重农思想与政策商鞅的重农不是一般的重农,而是从思想理论到具体的政策有一个完整的系统构筑。
  在思想理论上,商鞅认为农业是财富的泉源。《商君书·农战篇》说:"明君修政作壹,去无用,止浮学事淫之民,壹之农,然后国家可富。"又说:"壹务则国富。"《商君书·壹言篇》说:"民壹则朴,朴则农,农则易勤,勤则富。"《商君书·去强篇》说:"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又说"粟爵粟任(用粮食捐爵捐官),则国富"。尽管《商君书·算地篇》曾说"其薮泽谿谷名山大川之材货宝,又不尽为用",可是并不重视,可能是由于这些东西是自然生成容易得到的缘固。因此商鞅一再强调的是重农,由于粟是主要的粮食作物,所以由重农到强调重粟。这是商鞅非常重视农业的一个表现。
  既然,农业是国家财富的泉源,那当然要重农。重农的一条重要的措施就是奖赏。《商君书·算地篇》说:"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又说:"羞辱劳苦者,民之所恶也;显荣佚乐者,民之所务也。"商鞅错误地认为这就是人的本性。然而,却以此为出发点,采取了一系列的奖励农业生产者的措施。如以官爵劝诱农民从事农战,《商君书·农战篇》说:"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善为国者,其教民也,皆以壹空而得官爵。是故不以农战,则无官爵"。再如以免徭役奖励耕织,《史记·商君列传》说:"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再如,提高粮食价格,使农民获利,刺激其种田积极性,《商君书·外内篇》说:"欲农富其国者,境内之食必贵,。。食贵则田者利,田者利则事者众。"商鞅还主张让农民以余粮捐官爵,《商君书·靳令篇》说:"民有余粮,使民以粟出(进)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则农不怠。"商鞅主张对非农业以外的工商业重税,唯独对农业主张收税轻,《商君书·垦令篇》说:"征不烦(多),民不劳,则农多日(农民时间多)。农多日,征不烦,业不败,则草必垦矣。"又主张向商人征重税,则农民厌弃商业,安心农业,则农业就会兴旺,所以说:"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农恶商。。则草必垦矣。"总之,商鞅是想尽一切办法,用政治的、经济的种种措施,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甚至不惜采取愚民政策,让人民受其驱使。
  商鞅重农还表现在力图解决秦国劳动力少、土地多所产生的矛盾上。《商君书·算地篇》说:"夫地大而不垦者,与无地同。民众而不用者,与无民同。"所以他认为,人民多土地少的国家应努力开辟土地;土地多人民少的国家,应设法招徕人民。《商君书·徕民篇》说秦国"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二,田数不满百万。其薮泽谿谷名山大川之材物宝货,又不尽为用,此人不称土也"。相反邻近的三晋则是"土狭而民众,。。此其土之不足以生其民也"。这就是说秦国土地多、劳力少,很多土地未开垦,而邻近的三晋地区土地少人民多。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从三晋招诱"百万"人民来秦的计划,条件是"利其田宅,而复之三世","无知军事"。这就是说用给与田宅、三世内免徭役和兵役的办法,招徕大量三晋的劳动力来秦专门从事农业生产。这是商鞅及其门人重农的一条重要措施。
  (3)抑商思想与政策商鞅的抑商不仅是抑商问题,而且是限制、打击一切非农业行业的问题,这样作的目的也是为了重农。在这方面也有一系列的措施。如:从事工商业和怠于农业而贫穷的人没为官奴婢。《史记·商君列传》载"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对非农业性的经济活动征收重税。《商君书·外内篇》载:"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商君书·垦令篇》载:"重关市之赋。"加重征酒肉的租税,10 倍其成本。
  不许大臣和大夫们追求见闻多、善辩论、有智慧、闲居游逛。这样,农民就听不到奇谈,看不到异能,农民就不会从农业中离去。这样,也会使"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①不许人民自由迁徙,使愚昧无知而又不安心农业的人没处吃饭,从而安心务农。农民愚昧而安静,荒地必然会得到耕垦。
  不许音乐、杂技到各县去,农民劳动,休息时就看不到、听不到这些,意志就能专一。意志专一,荒地就必然得到耕垦。
  不许开设旅店。没有旅店,奸巧、虚伪、狡猾、交结私人、迷惑农民的人就不能外出远行。这样,他们就得从事农业。这些人都务农,荒地就会得到耕垦。
  不许商人卖粮、农民买粮。商人不能卖粮,丰年不能享乐,荒年也无利可图,商人就愿意去作农民。农民不能买粮,懒惰的农民就会去努力耕作。商人愿意去作农民,懒惰的农民愿意去耕,荒地就必然会得到耕垦。
  官府按商人家庭人口的数目分配他们服徭役,叫商人的奴仆依名册服役。那末,农民就安逸,商人就劳苦。农民安逸,良田就不至荒芜,。。国家关心的农事就必然能取得成功。
  各县的政治制度都是一个形态,则人人遵从。这样,邪僻的官吏就不敢玩花样,接任的官吏不敢变更制度,有错误的官吏也无法掩盖他们的错误行为。这样就会出现"官属少,而民不劳,。。民不劳,则农多日(时间多)"。在此情况下,农民所从事的事业就不会衰败①,荒地就会得到耕垦。
  贵族俸禄厚、收税多,吃饭的人多,是有害于农事的。官府应按他
  ① 《战国策·魏策一》。
  ① 《华阳国志》卷一《巴志》。
  们吃饭的人口数,征收人口税,并加重其徭役负担。那末,邪僻、浮荡、游闲、懒惰的人就没处吃饭。这样,他们就必须务农。这些人都务农,荒地就必然会耕垦。
  国家独占山泽之利,那末厌恶农作、懒惰、贪婪、靠山泽谋生的人就没处吃饭。这样,他们就必然务农。他们都务农,荒地就会被耕垦。
  加重刑罚,一人有罪,亲属邻里连坐,那末,狭隘急躁的人就不敢打架;刚强的人不敢争讼;懒惰的人不敢游荡;浪费资财的人就不会出现;奸巧、阿谀、存心不良的人就不敢欺骗。这五种人不出现,荒地就必然会耕垦。
  给官府送粮,不许雇别的车,返回来的路上不许揽载私人货物;服役时牛车所载的重量和官册上注明的重量要相当。那末,送粮车就会来往迅速,因此这种工作就不会妨害农事。这样,荒地就必然得到耕垦,等等。
  总之,商鞅是要用种种办法让人民去务农,在这些办法中除了少数用提高价格和收重税的经济手段进行调控外,一般都是通过法令、政治命令来进行的。商鞅建立的是战时体制,重农就是要使战时有粮吃、有兵员来源。除了农业之外,其他的工、商、山泽产品和文化事业都在他限制和打击的范围之中。因此,可以说商鞅是个极端的重农主义者。从强国的角度说,商鞅的实践可以说是成功的,通过他的变法,秦国不仅强大了,而且最后统一了六国。从发展经济的角度讲,商鞅的这些办法肯定是会阻碍经济、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从理论上讲,商鞅搞的是使用价值的生产,生产的目的是为养活民众、供应战争和封建国家的需要。
  他反对发展商品生产、商品经济,这会使农产品和其他产品失去销路,从而阻碍经济和生产的发展。商鞅只要国强,通过重刑、重赏去培养勇敢的战士,而为达到这一点就必须使民愚、民朴,使人民成为"家不积粟"的贫民。而民愚、民贫,才能方便地供统治者驱使。所以,在商鞅上述政策的统治下,人民是富裕不了的。从后来汉代发展经济的经验看,是汉文帝"弛山泽之禁",放手让人民去经营工商业之后,经济才迅速得到发展的。所以,商鞅的重农抑商有其阻碍经济发展、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一面,这是应该指出的。不能因为商鞅变法成功了,使秦国强大了,就否认其消极的一面。总之,应对商鞅的经济思想和措施,一分为二地加以评价,这才是实事求是。
  (三)孟子、荀子与韩非的经济管理思想1. 孟子的"恒产论"与重工商的思想孟子,名轲,字子舆,约生于公元前372 年,卒于前289 年。邹人,鲁国孟孙氏之后。曾受业于孔子之孙子思门下,或说他并非子思嫡传,而是私淑弟子。孟子极力排斥杨朱、墨翟等学派,捍卫儒家道统,自谓得孔门真传。孟子曾周游列国,"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齐宣王时,孟子游学于齐,位列上大夫,食禄万钟,与稷下先生淳于髡等几十人为当时著名学者。孟轲在捍卫儒学方面有大功。唐代韩愈肯定他是儒家道统嫡传,此后地位日益提高,元文宗时尊他为"亚圣",成了儒家仅次于孔子的大师。
  孟子一生与孔子相似,在为他的政治理想而奋斗。孟子政治上的最高理想是实行"仁政"、"王道"。孟子的经济管理思想是他政治理想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井田"制的主张是当时无法实行的乌托邦,然而"恒产论"和对小农经济的描述却是现实的,现在仅就他涉及农业、工商业管理一些主张、观点,论列如下:(1)"恒产论"与富民论孟子主张人民应有"恒产"。有的学者认为"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的拥护私有财产制度的理论,恒产的范围包括农工商业的财产,在当时条件下,最主要的财产却是土地"①。意即孟子所说的恒产,就是拥护土地私有制度。笔者认为,孟子所说的"恒产"是就直接生产者稳定地占有、使用、经营土地的权益而言的,而不是拥护土地私有制度。孟子主张实行井田制度,在井田制下土地国有,只是把土地分给直接生产者固定地占有和使用而已。所以孟子的"恒产"论不是拥护土地私有,而是维护农民稳定地占有、使用土地的权力,这从孟子的整个思想体系来看是不会错的。结合孟子的言论和具体情况加以分析,就不难了解。孟子说: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①。
  如何理解这段文字呢?首先孟子这段"恒产"的议论后面就是关于"井田"制的言论,二者是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孟子的"恒产"论是土地国有制的井田制下的"恒产"论。这样的"恒产"论只能是劳动者稳定地占有、使用、经营国有土地,而不是拥护土地私有制。其次,在孟子看来,有固定产业的人思想稳定,没有固定产业的人思想不稳定,这些思想不稳定的人胡作非为违法乱纪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这无疑是很有道理的。第三,在这段文字之后,孟子又讲了农家的许行及"其徒数十人",从楚到滕,而对滕文公说:"远方之人闻君行仁政,愿受一廛而为氓。"许行和他的门徒听说膝文公要行仁政,就表示愿受一廛(住宅)而为氓(民),按周代的制度对外来的民众,受住宅(廛)和土地是同时进行的。这正说明所谓"恒产"就是对授给的国有土地有稳定的使用权。战国中期,由于广泛存在的个体农民在国家赋税、徭役的盘剥下和自然灾害的打击下,纷纷破产,无法进行再生产,这时孟子倡导"恒产",对稳定个体农民经济、发展生产是有利的。
  孟子认为个体农民有一定的"恒产"是可以致富的。他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吾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①。
  孟子在这一段话中对个体农民经济从事的生产事业分为三项:第一项是蚕桑纺织业,在五亩的宅园中种桑养蚕,经营得好,50 岁的人可以"衣帛"。第二项是"鸡豚狗彘"之类的家畜饲养业,如果适时地经营好这项事业,70 岁的老人"可以食肉"。第三项是农业耕作,如果国家的徭
  ① 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 年版,第325-326 页。
  ① 参见《史记》卷五《秦本纪》,卷七十《张仪列传》,《后汉书》卷八十七《西羌传》。
  ① 《史记》卷四十五《韩世家》。
  役不侵夺农时,百亩之田种好,可以使8 口之家"无饥"。这三项生产事业都经营好,一户农民就可过上较富裕的生活,国家也就会兴旺。在一般情况可能是达不到这一点的,所以孟子所说的这种状况是他所追求的理想状态。
  为了使个体农民富起来,国家应采取什么措施呢?孟子认为:国家应当征收十分之一和九分之一的农业税。孟子说古代的税收制度为:夏代每家50 亩而按"贡"法纳税,殷人每家70 亩而按"助"法纳税,周代每家100 亩而按"彻"法纳税。三种税制虽然不同,但都是抽十分之一的税。孟子又说"国中什一使自赋"即城市自行缴纳十分之一的赋税。孟子的这些论述说明他主张征收较轻的农业税。从"国中什一使自赋"来分析,孟子只是说城市及近郊的收十分之一的农业税。他又说"请野九一而助"②,这就是说在"野"中按助法征收九分之一的税。在用何种办法征税的问题上,孟子则认为采用"贡"法收税最差,采用"助"法最好。"贡"纳制度有什么毛病呢?孟子认为贡纳的多少,要根据当地几年中的收获量的平均数额交纳,这就是所谓"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采用这种方式的毛病在于贡纳的数量(或税率)规定以后,缺少伸缩性。丰收年多征点人们能承受,但限于贡纳数额已定而无法多收;灾荒年收获锐减甚而连粪肥用钱都不够,却仍要按数缴纳,人们无力承受①。相比之下,"助"法就没有这些弊病,"助"法借民力助耕公田,以公田收获上缴,在孟子看来简便易行,是最好的制度。实际上当时实物税(租)已普遍推行,孟子要恢复"助"法,就是要恢复劳役地租,这正是一种大倒退。从徭役经济向实物经济的过渡,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力发展,这已为历史事实所证明。孟子对此不理解,却要恢复徭役经济,这正说明他思想保守和对历史实际缺乏了解。孟子主张收十分之一和九分之一的农业税,但却反对收比这更轻的农业税。白圭曾想收"二十而取一"的农业税,问孟子怎么样?孟子回答说:你的办法,是貉国的办法。貉国不生五谷,只生长黍。又无城郭、宫室、宗庙和祭祀的礼仪,所以"二十取一"就可足用。现在你住在中国,却要废弃社会伦常,不设各种官吏,那怎么能行呢②?因此,孟子反对征收"二十取一"的农业税。白圭是战国时著名的大商人、大理财家,他主张收二十分之一的农业税,必有其他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办法。后来汉代采取三十税一的田租制度,正说明白圭进一步减轻农业税有其客观需要。孟子死守十分之一和九分之一的农业税不放,担心再减轻会国用不足,正是他缺少实际理财经验的反映。
  孟子主张农业征税形式要单一,在他生活的时代,农业税收有三种形式:"有布缕之征,有粟米之征,有力役之征。"①这三种形式与后来唐代的租、庸、调类似,可以说是租、庸、调的前身。这说明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国家需要征收的赋税种类和农民所能提供的东西基本相② 《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
  ① 《孟子·滕文公上》。
  ② 《孟子·告子下》:"白圭曰:'吾欲取二十而取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 貉道也。万室之国,一人陶,可乎?'曰:'不可,器用不足也。'曰:'夫貉五谷不生,惟黍 生之;无城郭、宫室,宗庙祭祀之礼,无诸侯币帛饔飧,无百官有司,故二十取一而足 也。今居中国,去人伦,无君子,如之何其可也。'"似。但孟子主张对这三种形式应"用其一,缓其二",并说如同时采用两种形式,农民可能饿死;如三种同时采用,就要父子离散。孟子这一主张有减轻农民负担的作用,不过在战国时期兼并战争激烈进行的情况下,这不可能实现,而是一种空谈。
  总之,孟子主张收十分之一、九分之一的农业税和采取单一税收形式,减轻农民负担,让他们富起来,这有一定积极意义。但其中也夹杂了不少保守、过时、迂阔和不切实际之处。
  (2)重工商与工商免税论在商鞅推行重农抑商政策之后,孟轲却极力主张应重工商,甚至提出工商免税的特别优惠工商业的主张。
  孟子重视工商业充分表现在他的分工论方面。孟子在和陈相的对话中,淋漓尽致地阐明了他的分工论和对工商业的重视。孟子问陈相的老师徐行,"必种粟而后食乎?""必织布而后衣乎?""冠(戴帽子)
  乎?""自织之与?""以釜甑爨(烧饭),以铁耕乎?"而后孟子说"以粟易器械者,不为厉(损害)陶冶。陶冶亦以其械器易粟者,岂为厉(损害)农夫哉?"况且治理天下,一个人怎么能百工之事"必自为而后用之"呢①?为强调分工的必要性,孟子进一步说:子不通功易事(互通有无),以羡(有余)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②分工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没有分工就没有社会进步。分工可以极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孟子强调了分工的必多性和重要性,这无疑是进步的。而且强调分工的合理性,也就是强调工商业的合理性和重要性。孟子所说的"以粟易器械","以其械器易粟",就包括了农业、手工业产品商业交换活动。没有农业固然人们无法生活,没有手工业、商业也无法生存,所以孟子强调分工,也就同时强调了手工业、商业的重要性。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孟子主张对工商免税。他说:"市上,储藏货物的货栈(场所)不征货物税。如滞销,依法及时征购,不让长期积存,那么天下商人都会高兴而愿把货物储藏在那个市场上了。关卡,只稽查而不征税,那么天下旅客都会高兴而取道那个国家了。。。人们居住的地方,不征收额外的雇役钱和地税,那么天下的百姓都会高兴而愿意到那里侨居了"③。不征工商业税自然会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但孟子这一主张实属无法实现的空论。他一方面主张农业税要轻到一定限度,同时又主张不收工商税、地税、雇役钱,那么国家的财政收入从哪里来呢?
  修建货栈、道路的开支从哪里来呢?所以,孟子上述主张纯属空谈。
  孟子是一代大儒,但在经济上并无治国理财的切实办法,所以他奔走列国不受当政者的重用实非偶然。
  2. 荀子的富国、富民与重农抑商荀子,名况,赵人,约生于公元前298 年,卒于前238 年。曾游学于齐,齐襄王时在稷下各学士中有很高声望,三为祭酒(众学士之首领)
  ① 《孟子·滕文公上》。
  ② 《孟子·滕文公下》。
  ③ 《孟子·公孙丑上》,译文据杨伯峻《孟子译注》而稍加改动。
  ①,后为楚兰陵令,并卒于此。韩非、李斯、毛亨、张苍均是其弟子,对后世有很大影响。在经济管理思想方面,荀子主张重农、富国、富民。
  荀子重农轻商,完成了先秦儒家从重农工商,向重农轻商、抑商的转变,在先秦儒家中,荀子的经济思想最为光辉。今就荀子的经济管理思想择其要者,简略介绍于下。
  (1)富国、富民思想。
  荀子明确提出富国、富民的思想,通过裕民、富民来富国。《荀子·富国篇》就是专门研究如何裕民、富民,从而达到富国。
  在讲国富和民富的关系时,荀子与韩非、商鞅主张"民贫"的观点不同。荀子主张通过富民来富国。他说:"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②这是孔子"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的发展,是"藏富于民"思想的发挥。
  为使民富,荀子反对聚敛和搜刮民财。他说"故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小箱子)、实府库。府库已实而百姓贫,夫是之谓上溢而下漏。入不可以守,出不可以战,则倾覆灭亡可而待也。故我聚之以亡,敌得之以强。聚敛者,召寇肥敌、亡国危身之道也。"③荀子反对聚敛,认为这是亡国之道,实际上就是反对过分搜刮、剥削民众。这对民众是有利的,是富民主张的重要一环。
  荀子认为农业是财富的泉源,所以民众应通过农业而富。他说:"不富无以养民情,。。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①这里提到从事农业致富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务(致力)其业",另一个是国家不要在农耕时,征发农民服役。在这两个条件下,耕百亩田的农民就会富起来。在荀子看来,财富积累越多,对生产发展越有利,越有利于人民致富;反之,则不利。他说:"裕民则民富,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而且有富厚丘山之积矣。。。不知节用裕民则民贫,民贫则田瘠以秽,田瘠以秽则出实不半,。。有空虚穷乏之实矣。"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荀子强调了劳动力对生产财富的作用。他说:"用国者,得百姓之力者富。"③在他看来,用人力从事五谷、菜果、六畜、水产等的生产都可以取得财富。他说:今是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之,则亩益数盆,一岁而再获之。然后瓜桃枣李一本数以盆鼓,然后荤菜、百疏以泽量,然后六畜禽兽一而■车(载满一车);鼋鼍、鱼鳖、鳅鳣以时别一而成群,然后飞鸟、凫雁若烟海,然后昆虫万物生其间,可以相食养者不可胜数也④。
  荀子认为对于生长五谷的土地,人如能种好管理好,可以亩收数盆,一年可收两季;又可以长瓜桃枣李,每株可收一石多到十余石;又可种菜
  ① 《史记》卷七十四,《孟子荀卿列传》。
  ② 《荀子·富国篇》。
  ③ 《荀子·王制篇》。
  ① 《荀子·大略篇》。
  ② 《荀子·富国篇》。
  ③ 《荀子·王霸篇》。
  ④ 《荀子·富国篇》。
  蔬,收获以泽(低洼的大坑)量,多到难以计数;又可养六畜禽兽,每种可盛满一车。水里养的鱼鳖之类,每年均可成群;至于飞鸟、昆虫之类可供人食用而饲养的更不知有多少。荀子这一段话表明:他所说的农业包括谷物种植、蔬菜种植、果树栽培、六畜禽兽饲养、水产品的养殖、飞鸟昆虫等的利用。这种农业观是一种大农业观,是多种经营的农业,而决非单纯的谷物种植。荀子强调对上述各项事业如果"人善治子",即人们用自己的智力、体力经营好、管理好,谷物会多收、水果和蔬菜会多到难以计数,六畜禽兽、水产品、飞鸟、昆虫更是多到人们利用不完。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富民来达到富国当然是不困难的。所以荀子对他的富民、富国主张充满了信心。
  为了富民、富国,荀子还主张国家施行其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他说:"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民时,如是则国富矣。夫是之谓以政裕民。"这些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轻田野之税,就是农业税要轻;二是关税、市税征收要适当;三是要减省商贾的数量;四是少征发力役,不要侵夺农时。这四项措施是"以政裕民"的措施。采取了这些措施就会民富、国富。
  荀子通过富民而富国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就是欲望论。荀子肯定"人生而有欲"①。他说: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②。人之情,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绣,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财蓄积之富也;然而穷年累世不知不足,是人之情也①。
  荀子承认人们有欲望,那么如何满足这种欲望呢?荀子与"寡欲论"和"纵欲论"不同,荀子实际上继承了他以前儒家"节欲"的主张,认为"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②。所以荀子认为满足欲望的要求,应有"度量分界",这实际上仍是一种"节欲"的主张。然而,在阶级社会中,阶级地位不同,人们欲望也不同。所以荀子说:"分(名分)均则不偏,执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这就是说,名分一样则不能辨别尊卑,势位相等则不能互相统属,众人的名分都一样就无法使用。又说:"执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满足)则必争"。那么应当怎么办呢?荀子主张"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这就叫做"维齐非齐",齐就是不齐,不齐才能齐③。十分明显,荀子满足人们欲望的"度量分界"是按照人们"贫、富、贵、贱"的不同而加以不同的满足。这就是说荀子的富民思想是有阶级性的。
  那么荀子的富民的内含是什么呢?怎样才叫富呢?在荀子看来"有余食"、"有余用"、"有余材"和有余衣,这就是富了。荀子在这方面有充足的信心,他说: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其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汗池渊沼川
  ① 以上参见《史记》卷四十《楚世家》,卷七十《张仪列传》。
  ② 《荀子·性恶篇》。
  ① 参见《战国策·赵策二》,《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
  ② 《荀子·礼论篇》。
  ③ 《荀子·王制篇》。
  泽,谨其时禁,故渔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④。
  麻葛茧丝鸟兽之羽毛齿革也,固有馀足以衣人矣⑤。
  (2)重农抑商与贸易观荀子认为农业是主要生产财富的源泉。他说:"士大夫众则国贫。
  工商众则国贫。。。故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如是则国富矣。"①"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②从上述论述中,农业是财富的源泉。"工商众则国贫","省商贾之数"可使国富,所以工商不生产财富。既然如此,当然就要重农抑工商了。不过荀子并不否定工商业的社会职能,对工商业的作用还有较明确的认识,如说:"故仁人在上,则农以力尽田,贾以察尽财,百工以巧尽器械。"③"农夫不斫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菽粟。"④有时甚而认为手工业也创造财富,如说:"百工忠信,。。则器用巧便而财不匮矣。"⑤从这些论断来看,荀子仍然认为工商业在社会上不可缺少。正因如此,荀子要求"省工商之数",以免"工商众",并不要求从根本上取消工商业。在前资本主义社会,能够从事工商业的人数,取决于农业劳动者在他们自身的消费数额之外,能提供多少剩余农产品,同时也取决于从事非农业的其他行业的人数多少。所以荀子反对"士大夫众"、"工商众",要求"省工贾"、"众农夫"。因此,不难看出,荀子的重农抑商具体表现就是限制工商业者的人数,使工商业的发展适合于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荀子虽主张抑工商,但对商业、贸易的职能却有正确的认识。他认为贸易的作用在于使财货"无有滞留",使财货流通,利于消费者和生产者。他说: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故泽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鱼,农夫不斫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菽粟①。
  不仅如此,荀子还认为,商贾通财货,可以满足国家的需求,如说,"商旅安,货通财,(财货通),而国求给矣。"②为保证商业、贸易发展,荀子主张"易(治)道路,谨(禁)盗贼,平(整理)室(店铺)肆,以时顺修(修订整理),使宾旅安而货财通"③。又要求:关卡和市上检察而不征税,用以平市价的文书要禁格执行而不偏废④,则商业才能正常进行。
  ④ 《荀子·王制篇》。
  ⑤ 《荀子·富国篇》。
  ① 《荀子·富国篇》。
  ② 《荀子·大略篇》。
  ③ 《荀子·荣辱篇》。
  ④ 《荀子·王制篇》。
  ⑤ 《荀子·王霸篇》。
  ① 《荀子·王制篇》。
  ② 《荀子·王霸篇》。
  ③ 《荀子·王制篇》。
  ④ 《荀子·王霸》:"关市几而不征,质律禁止而不遍"。
  荀子主张等价交换,使买卖双方都无损失,《荀子·正名篇》说:"易者以一易一,人曰:无得亦无丧也。以一易两,人曰:无丧而有得也。以两易一,人曰:无得而有丧也。"这就是说交换时要等价交换,才是人们所说的"无得亦无丧也"的公平交易,不吃亏也未讨便宜。如果"以两易一",一方吃了亏,吃亏的一方当然不会有人去干。而"以一易两","犹以两易一也",吃亏的一方也不干。荀子这里所说的"一易一"是价格相等的两件东西的交换。
  荀子主张积极扩展对外贸易,可从外引进珍奇物产,供本国享用。
  如说:"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故天之所覆,地之所载,莫不尽其美致其用。上以饰贤良,下以养百姓而安乐之。"⑤荀子是很乐观的,认为开展对外贸易后,四方的珍奇物产都会源远而来。然而,用什么产品或是黄金去交换这些物品却未谈到,对外贸易可能出现什么问题应采取什么对策等等也未谈及,所以荀子的上述主张只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对享用外来珍奇物品的一种憧憬与向往。
  3. 韩非的经济管理思想韩非,约生于公元前280 年,卒于前233 年,韩国公子。韩非口吃,不善言辞,而长于著述。韩非与李斯同为荀子学生,不过韩非从思想上明显地还接受了商鞅、申不害、慎到等人的影响。战国末年,韩国日见削弱,韩非曾屡次上书韩王,终不为所用。韩非愤而作《孤愤》、《五蠹》、《说难》诸篇,秦王政读了这些著作后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①。韩非是法家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理论的集大成者,他的经济思想是为其政治理论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韩非经济管理思想颇具自身特点和时代特点,今择其要者,介绍如下:重本抑末 韩非是重本抑末最早的提出者。这是他受商鞅耕战政策和荀子重农抑工商思想的影响,并加以发展的产物。他说:夫明王治国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务而趋末作②。上述主张说出了韩非经济管理的一个根本宗旨,就是要让从事末作的"商工游食之民少",办法是让其名位卑下使从事于它的人日寡,而从事"本务"农耕的人日多。值得注意的是在韩非看来农耕为本务,其他"锦绣刻画"等手工产业均被视为末。不仅如此,他把非农业活动几乎都视为应取缔的对象。商鞅的耕战政策侧重反对商贾、技艺、言谈游士。韩非则把攻击的范围大大扩大,在《五蠹篇》中把讲仁义的学士、纵横家、带剑侠士、近侍之臣、工商之臣称为五蠹,即社会的害虫,列入被禁之列。在《六反篇》中又反对贵生之士、文学之士、有能之士、辩智之士、磏勇之士、任誉之士。韩非认为这些人对耕战无益,这些人增加从事耕战的人就会减少,所以对这些人要严加禁止。
  韩非对非农业人口如此严禁,有其思想根源。重农者一般都认为农是财富的主要源泉或唯一源泉。荀子认为农业就是财富的主要源泉。法家申不害认为:"四海之内,六合之间,曰:奚贵?曰:土贵,土食之⑤ 《荀子·王制篇》。
  ① 《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
  ② 《韩非子·五蠹》。
  本也。"①这种思想是农本思想的另一种表述。韩非则认为"力作而食,生利之民也"②,"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③。韩非子又鼓吹耕战,说农战可以做到"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又鼓吹"富国以农"④。既然国家靠农业才能富,工商业等行业是危害社会和国家的,那当然就要重农抑商,重本抑末。这是这种理论在逻辑上的必然归宿。
  韩非对非农业行业严加禁止有其时代特点。战国末年兼并战争剧烈进行,战争时有粮食有兵员国家才能存在,反之国家就要灭亡。在这种形势下,对一个国家来说耕战是最重要的,所以他鼓吹"富国以农,距敌恃卒"。在韩非看来,不能为耕战服务的行业都是危害国家和社会的,所以都要加以打击和禁止。
  韩非的上述主张付诸实践,从长期来看是会阻碍生产力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然而从他生活的战国末年这个时代看,这种思想出现则有其道理的。既然各国依赖耕战才能维持自身生存,那就可能把一切与耕战无关的行业都视为危害国家的行为。最简单的道理就是从事这些行业的人数增加,从事耕战的人数就会减少。韩非对这些道理讲得最透彻,也最极端,所以就受到了秦王政的赏识。秦王政正是集中全国力量于耕战,所以最后终于统一了全国。因此,可以说韩非重本抑末的思想适合了战国末年形势的需要,并对以后也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
  反民富论 在先秦诸子中,孔子主张"富而后教",道家则以甘食、美服、安居、乐俗为其理想社会。商鞅提出国富民贫,韩非则在理论上反对民足、民富,认为足民、富民是有害的。
  韩非认为民众"财货足用"会使他们出现奢侈与怠惰,反而于他们不利。他说:夫富家之爱子,财货足用,财货足用则轻用,轻用则侈泰,。。侈泰则家贫,。。此虽财足用而爱厚,轻利之患也①。
  按照韩非的上述逻辑,民富以后"财货足用",则必然"侈泰",而"侈泰则家贫"。那么,应当怎么办呢?韩非说"凡人之生也,财用足则隳于用力",而民众贫困就会加倍努力。这样得出的结论就是贫困比富足好。民众个个贫困,个个加倍努力,国家当然就会兴旺。这就是韩非主张的逻辑结论。
  韩非还认为,人们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大多数人贪得无厌,只有极少数人能"知足"、"知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把"民足"作为治国的方针,就是"不察当时之事实"的主观臆断。韩非说:老聃有言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夫以殆辱之故而不求于足之外者,老聃也。今以为足民而可以治,是以民为皆如老聃也。故桀贵为天子而不足于尊,富有四海之内而不足于宝。君人者虽足民,不足使为天子,而桀未必以天子为足也。则虽足民,何可以治也①。
  ① 《战国策·赵策三》"魏因富丁且合于秦"。
  ② 《韩非子·饰邪篇》。
  ③ 《韩非子·六反篇》。
  ④ 《韩非子·五蠹篇》。
  ① 《战国策·赵策一》。《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载苏厉为齐王遗赵王书中亦云:"燕秦之约成而兵出有日矣,五国三分王之地。"
  ① 《战国纵横家书》,文物出版社1976 年版,第9 页。
  按照韩非所说的逻辑,人们不可能"知足"、"知止",夏桀贵为天子"不足于尊","不足于宝"。所以想以"足民"的方法治国,是不可能的。韩非虽然也承认像老聃那样的人是"知足"、"知止"的,但这只是少数人,多数人是不"知足"的,不"知止"的,国君不可能无限地满足他们的欲望,所以"足民"是不可采取的。韩非这些论断似是而非,并不正确。须知,在一定条件下,大多数人的需求基本上可以满足。像老聃那样"知足"、"知止"和夏桀那样不知足的人都是少数人,不能以个别代替一般。韩非的方法就是以个别代替一般,进而否定"足民"方针。
  韩非反"足民论"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认为有的人贫穷是由于奢侈、懒惰,有的人富有是由于勤俭的结果。韩非说:今夫与人相善也,无丰年旁入之利,而独以完给者,非力则俭也。与人相善也,无饥馑疾疚祸罪之殃,独以贫穷者,非侈则惰也。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②。韩非认为穷人之所以穷是因为他们侈而惰,富人之所以富是因为他们力而俭。在实际生活中,也确有一些人因侈而惰而贫穷,有的人因力而俭而富有,但如果把穷与富产生的原因完全归结为这一点就十分片面了。
  因为这样作恰恰掩盖了统治阶级对人民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是造成人民贫穷的主要根源。韩非说"侈而惰者贫,力而俭者富",恰恰为他反"足民论"提供了根据,他说:"今上征■于富人,以布施于贫家,是夺力俭而与侈惰也。"①这就是说他反对国君向富人征税而救济穷人。这样就会造成一个永久贫穷供统治阶级驱使的贫民阶层。
  韩非还以人口自然增殖快而土地少造成的财货少为理由,论证人民不可能富足。韩非说: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财货寡②。韩非认为人口增殖快造成人多与财货寡是造成人民贫穷的重要原因。这当然有一定道理,但把人民贫穷的原因仅仅归结于此,却又掩盖了造成人民贫困的社会根源。
  总之,韩非的经济管理思想有其自身特点,这个特点表现在把法家的一些经济思想推向极端,为封建专制政治服务,力图通过经济管理造就出供统治阶级盘剥和驱使的劳动力。但韩非的经济管理思想适应了当时政治形势的需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所以能为秦始皇所采用,在当时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了大作用,并对后世产生了影响。但韩非的经济管理思想有很大的片面性,完全照其理论办理,会产生难以预料的社会后果,秦朝二世而亡就是明证。
  (四)《管子·轻重篇》的经济管理思想《管子·轻重篇》诸篇原19 篇,今存16 篇,是我国古代经济思想的瑰宝。《轻重篇》在重视农业、稳定个体农民经济基础上,主张通过② 《战国纵横家书》,第46 页。
  ① 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120 附。
  ② 齐攻燕的时间或说在宣王六年,钱穆考证在宣王五年。见注①。
  商品经济来富国、强国,提出了国家通过货币、商品的"轻重"关系来调控经济的理论,这在先秦经济思想中可以说是独树一帜的,至今仍然可资借鉴。
  1. 《管子·轻重篇》的轻重理论在中国历史上"轻重"概念常常是与管仲联系在一起的。《史记·齐太公世家》说: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史记·管晏列传》中说:"管仲既任政齐相,。。贵轻重,慎权衡。"
  《史记·平准书》说:"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史记·货殖列传》中说:"管子。。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这些记载都是把"轻重"与管仲联系在一起的。由于管仲通轻重之变,使齐国富强,所以齐国人缅怀其遗教,不断地根据管仲的言行和有关档案及现实的需要探讨轻重理论,至战国时形成了《管子·轻重》各篇。《管子·轻重》诸篇虽非管仲所作,但它从轻重理论出发提出国家从宏观上管理和调节经济的主张却值得注意和重视。
  那么《管子·轻重》诸篇阐发的轻重理论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轻重"是一个矛盾的对立面,作为一种治国之术,主要用于经济方面,犹如孙子兵法中"正奇"这一概念主要用于军事方面一样。在经济领域中,轻重理论就是通过权衡货币、谷物、百物的供需、贵贱,采取措施使国家富强,并平抑物价安定民众生活。在对外方面,就是要权衡轻重,在经济上通过对外贸易和商战制服、搞垮别国。从以下方面可看出轻重的运用:其一,轻重理论用之于万物方面,则任何商品都如《管子·揆度篇》所说是"重则至,轻则去。。。物臧则重,发则轻"。《管子·轻重甲篇》则说:"章(障)之以物则物重,不章以物则物轻;守之以物则物重,不守以物则物轻。"这里所说的"重"主要表现在商品缺乏、供应不足,引起涨价和人们的重视。这里所说的"轻",主要表现在物品供应充分和很多,价格下跌。物品"重"就会引起运地同类商品输入。"轻"则本地商品就会运销到他方。其二,轻重理论用在谷物方面,《管子·轻重篇》认为谷物与万物的轻重关系成反比。《管子·轻重乙篇》:"粟重而万物轻,粟轻而万物重。"《管子·乘马数》载:"谷独贵独贱。桓公曰:'何谓独贵独贱'?管子对曰:'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这就是说,谷与万物的关系是,谷重万物相对轻,谷轻万物相对重。其三,轻重理论用之于货币方面,货币与万物成反比,《管子·山至数篇》说"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说:"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管子·国蓄篇》则说,"谷贱则以币予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其四,货币与谷物的关系,又是所谓"币重则谷轻,币轻则谷重",二者成反比。为了掌握轻重关系的规律,了解各种商品(万物)与谷物、货币与万物、谷物与货币彼此间轻重关系的比例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各种商品形成的轻重之势,《管子·轻重》诸篇中都曾谈到。如《国蓄篇》:聚则重,散则轻。《轻重甲篇》:守则重,不守则轻;章(障)则重,不章则轻。《国蓄篇》:少或不足则重,有余或多则轻。《轻重乙篇》和《地数篇》则云:令疾则重,令徐则轻等等。
  了解各种物品之间的轻重比例关系,和各种情况下物品所出现的轻重之势,是为了采取相应的措施而达治国安民之目的。所以《管子·国蓄篇》说:五谷食米,民之司命(决定民众生死)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通货)也。故善者执(掌握)其通施以御(控制)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
  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而财之■(万物之价)可得而平也。
  上面所引述的两段话,是国家通轻重之变所要达到的目的。第一段话是说国家掌握着货币以控制能决定民众生死的谷物的价格,因此就能使民众尽到自己的力量。第二段话的意思是说,民众有余的东西就"轻",因此人君就在东西轻时加以收藏。民众缺乏的东西就"重",所以人君就在东西"重"时加以卖出发散。这样一■一散,国君必然得到10 倍之利,而财物的价格又可得到平抑。
  《管子·轻重篇》诸篇的作者认为轻重之术是治国的根本方法。《管子·揆度篇》说:"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管子·轻重戍篇》载:"桓公问于管子曰:'轻重安施?'管子对曰:'自理国虙戏(伏羲)以来,未有不以轻重而能成其王者也。'"在这位作者看来伏羲的"迎阴阳",神农的"树五谷",燧人的"钻燧取火",直到夏代的"疏三江,凿五湖"等等都是以轻重之术治国的体现。这样,古代统治者所推行的一切经济措施和治国良法,都被概括在轻重理论的范围之中了。这样,轻重理论就被说成是一种无所不包的广义的治国理论了。
  2. 轻重理论下的重农思想《管子·轻重篇》诸篇所阐发的轻重之术是建立在重农的基础上的。
  所以,这种轻重之术不仅与重农不矛盾,相反它还以轻重之术来稳定农民生活、促进农业发展。《管子·轻重篇》诸篇不少地方都论述了农业的重要,如《管子·轻重甲篇》说:"管子曰:一农不耕,民或为之饥;一女不织,民或为之寒。故事再其本,则无卖其子者。事三其本,则衣食足。事四其本,则正籍(征赋)给。事五其本,则远近通,死得藏(葬)。"《管子·揆度篇》有与上述相似的一段记载说:"上农挟五(口),中农挟四,下农挟三。上女衣五(口),中女衣四,下女衣三。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为之饥者;一女不织,民为之寒者。。。故先王谨於其始。事再其本(民众从事的生产事业收入能倍于其资本),民(只有)无■者卖其子。三其本,若为食。四其本,则乡里给。五其本,则远近通,然后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无止,。。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国之数也。"上述两段集中地论述了农业的重要性。所以,《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决不轻视农业的。非但如此,《管子·轻重篇》还认为封建统治者应采取种种措施保证和促进农业生产的进行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不误农时《管子·山国轨篇》说:"春十日不害耕事,夏十日不害芸事,秋十日不害■实,冬二十日不害除田。此之谓时作。"《管子·巨乘马篇》载,在"春事二十五日之内",国君不可兴徭役,如果国君兴徭役,则是"起一人之繇,百亩不举。起十人之繇,千亩不举。起百人之繇,万亩不举。起千人之繇,十万亩不举。春已失二十五日,而尚有起夏作(夏天的繇役),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繇而无止,此之谓谷地数亡。谷失於时,。。此盗暴之所以起,刑罚之所以众也。随之以暴,谓之内战。"这里,痛切地陈述了国君起徭役、误农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其目的就是告诫统治者应不误农时,在农忙时要保证劳动者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
  《管子·轻重甲篇》则载:"孟春既至,农事且起。大夫无得缮冢墓,理宫室,立台榭,筑墙垣。北海之众无得聚庸而煮盐。"这就是说在春耕农忙到来之时,大夫家要停止修缮冢墓、宫室、台榭、筑墙垣等活动,"北海"地区也要禁止民众雇工煮盐,这样便可以保证劳动力不流失他用,并使春耕生产得以正常进行。
  (2)从事多种经营《管子·山权数篇》载:"桓公问於管子曰:'请问教数(教育的方法)。管子对曰:'民之能明於农事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给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谷八石为奖金)。民之能蕃育六畜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树艺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树瓜瓠荤菜百果使蕃衮(裕,同衍)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已(愈)疾病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知时,。。曰某谷不登,曰某谷丰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通于蚕桑,使蚕不疾病者,皆置黄金一斤,直食八石。"这里在谈教育民众的方法时,国家以奖励作为教育的方法,对善农事的蕃育六畜的、树艺的、种瓜果蔬菜的、会看病的、经验丰富能预知谷物丰歉的、善于种桑养蚕的,均以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八石谷物为奖金。从奖励的事项看,《管子·轻重篇》的作者倡导的是多种经营,对善农事种五谷、善畜牧育六畜的、树艺、种菜瓜果、善种桑养蚕都给同样的奖励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3)借贷国家蓄藏一定量的粮食和钱,农民困难时借贷给农民,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待农民收获再以实物还贷。关于这点,《管子·国蓄篇》载: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以贱泄平。万物之满虚随财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繦(钱贯,即穿钱的丝线)千万。使千室之都必有千钟之藏,藏繦百万。春以奉(供给)耕,夏以奉芸。耒■械器钟(种,五谷之种)穰(■,与饷同)粮食毕取赡於君。故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然则何?君养其本谨也。春赋以■缯帛,夏贷以收秋实。是故民无废事,而国无失利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凡轻重的大利是以重射轻,以贱而转化为平价。万物的"满"(余)与"虚"(不足)随着国家财政的平准政策而不断变化,打破的平衡会重新再现。人君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坚持实行平准政策。国家使有万家的城镇储存万钟之粟和钱千万,让千家的城镇储存千钟之粟和钱百万。储存粮食和钱的目的是:春天供给耕田,夏天供给锄耘。耒■等械器和种籽及粮食当然是由国君供给的。因此大商贾储积家就无法大肆盘剥民众,为什么会如此呢?是因国君勤谨地扶持本业。春天借贷的钱粮收取丝织品缯帛,夏天贷出的钱粮在秋收后收取谷类。因此,民众不会无事干,国家也不会受损失。
  《管子·山国轨篇》说每年"泰春"、"泰夏"、"泰秋"、"泰冬"的"物之高下",民"相并兼之时",国家都要贷给农民粮食。并说:"无赀之家皆假之械器、媵(縢)籝、屑(碎米)、■(■,乾粮)、公衣。功已而归公衣,折券(折毁借贷时所给之券)。故力出於民而用出於上。"
  (4)调节物价抬高谷物价格,促进粮食生产。《管子·轻重篇》谈到抬高谷物价格屡见不鲜。如《巨乘马篇》载"国谷之重再什倍"。《山国轨篇》:"三壤已抚,而国谷再十倍"。《山权数》:"国谷之重十倍异日"。
  《山至数》:"国谷十倍"。《地数篇》谓"武王立重泉之戍",使"国谷二十倍"。《管子·轻重甲篇》对这个问题讲的比较具体:"粟贾(价)平(釜)四十则金贾(斤)四千。粟贾釜四十,则钟四百也,十钟四千也。二十钟者为八千也。金贾四千,则二金中八千也。然则一农之事终岁耕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二十钟,一农之事乃中二金之财耳。故粟重黄金轻,黄金重而粟轻,两者不衡立。故善者重粟之贾,釜四百,则是钟四千也,十钟四万,二十钟者八万。。。一农之事有二十金之■。"这里讲了粟价提高10 倍与农民货币收入的关系。粟价釜四十,则钟四百,十钟四千,二十钟为八千。而当时金价为一金四千,二金八千。一户耕田百亩的农民,百亩之收为二十钟。则一户农民一年收入八千,值二金。如果粟价提高十倍,则粟价釜四百,钟四千,十钟四万,二十钟八万。
  而这时金价未涨,所以金一斤四千,十金四万,二十金八万。因此,一户农民每年收二十钟,值钱八万,值二十金。由于粟价提高了10 倍,农民种谷物可以增加收入,所以种谷物的积极性提高,导致谷物生产的增加。另一方,由于本国的粟价提高,别国的粟也会被贩来本国,也是促进本国粟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5)减免农业税在煮盐业方面增加收入,减免农业税收。《管子·地数篇》载桓公问管子曰:"吾欲(内)守国财而毋税於天下,。。可乎?"管仲回答说:可以。其办法是:盐是人人都要食用的生活必须品,"十口之家,十人咶(食)盐。百口之家,百人咶盐"。齐国又是著名的盐产地,每年冬天从十月开始煮盐至第二年春天国家可征 收到3 万钟盐①。而第二年春天,由于"阳春农事方作,令民毋得筑垣墙,毋得缮家墓。大夫毋得治宫室、毋得立台谢。北海之众毋得聚庸而煮盐。然盐之贾(价)必四什倍"。这时,可把高价盐,运销至梁(魏)赵宋卫濮阳。由于无盐则腫,别国不能无盐,这实际上等于齐国煮海水为盐向天下征税了。由于卖高价盐赚到钱,因此可以"内守国财",而减免国内的农业税了。
  (6)以工代赈在水旱灾荒年景以工代赈。《管子·乘马数》载:"若岁凶旱水泆(溢),民失本,则修宫室台榭,以前无狗后无彘者为庸。故修宫室台榭,非丽其乐也,以平国■(计)也。"此处所讲的办法就是后世以工代赈之法,让贫困无生计的贫民当庸工,挣钱糊口,渡过荒年。
  ① 《史记》卷五《秦本纪》。
  3. 轻重理论下的安民强国思想轻重理论的宗旨在于安民强国,因此《管子·轻重篇》提出了一系列的经济主张,这些主张值得注意的主要有下列一些:(1)轻税和免税《管子·轻重篇》认为强求征籍(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轻重甲篇》云:"籍於室屋,。。是毁成也。。。籍於万民,。。是隐情也。。。籍於六畜,。。是杀生也。籍於树木,。。是伐生也。"②征房屋税会使已有的房屋日渐毁坏,征人头税会使人心趋于造伪做假,征牲畜税会导致牲畜被宰杀,征树木税会导致树木被砍伐。总之,强求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国蓄篇》认为强求征税会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如说:"今人君籍求於民,令曰:十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一。今曰:八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二。今曰:五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九。"这说明强制征取财物,民众为缴纳捐税,不惜廉价变卖财物而纳税,征税限令的期限越短纳税者被迫降价出售商品所受的损失就越大。而"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①。因此,向人民强求征籍(征税)就会引起人民的不满,产生"下怨上而令不行"的现象。所以,首先要轻税,减轻赋税也容易做到。《管子·大匡篇》载:"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这里除了饥荒年不收税外,两年征税一次,上年征十分之三的税,平均每年征百分之十五;中年征十分之二的税,平均每年征百分之十;下年征十分之一,平均每年征收百分之五。如果上年、中年、下年平均算,则每年征收十分之一的税。《管子·幼官图篇》载,齐桓公第三次会合诸侯时规定:"田租百取五,市赋百取二,关赋百取一。"这里规定的收税是很轻的,不过只是暂时的。从农业税的征收看,《管子·治国篇》说"府库之征,粟什一",说明一般情况下征收什分之一的田赋。
  轻税这一点只是初步。《管子·轻重篇》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不向民众征税而又能作到财利归於国家,即所谓"故万民无籍而利归於君也"②。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采取其他一系列措施。
  (2)国家与贸易国家参与粮食等物品贸易,一箭三雕,既可以使国家获利,财政充裕;又能平抑物价,安定民众生活,同时还能阻止"大贾蓄家"操纵市场,"豪夺"农民。《管子·山国轨》讲了国家对经济的规划和干预办法,主张以乡、县和国家进行规划,以了解田数、人口为基础。先了解"田若干,人若干",和田地中"高田、闲田、山田"的数量。这样,一乡一县之田生产的"谷重若干"也可以大体知道,而后又可以了解"终岁度人食其余若干"、"终岁其食不足于其人若干"。这就是所谓"泰轨",即基本规划。据此,国家设立"环乘之币"(公币)作基金,由国家先贷放给农民,家口多者贷放多,少者贷放少。收获后,贷款按谷价折合,以谷物缴还国家,收获少的山田,如下够农家食用,可用国家② 《战国策·魏策三》。
  ① 《史记》卷七十九《范睢蔡泽列传》。
  ② 《管子·国蓄篇》。
  的公币"振其不赡"。其结果,农民生产的大量谷物集中于国家手中,到谷价上涨时,国家又可从抛售谷物中获得巨大利润,以充裕国家的财政。
  国家参与粮食贸易和调控是一项基本措施,所以《管子·轻重篇》一再谈到此问题。《国蓄篇》说如"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国家利用供求不平衡时的物价涨、落来收购、销售,在一买一卖之间就可以谋取大利。所谓"什倍之利"也只是说获利多之意的虚词,并非绝对的表示数量之意。
  国家除了参与谷物贸易之外,在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的条件下,也参与纺织品的贸易。国家对某乡"女胜事者若干",其产品除供自身穿着外"余衣若干"也列入"泰轨"。对这些有余的纺织品,国家照市价折合为货币,支给预付款。这样封建国家又掌握纺织品,等这些东西价格上升时,国家又出售从中谋利。此外,国家对军队需用之牛马、器械、战车和山泽物品的加工品小农具等等也都进行预购储存,又及时预售和卖出,国家从中获取巨大利益。
  总之,封建国家通过上述谷物、纺织品和其他种种物品交易,获取了巨大利润,充实了国家的财政。另一方面国家售出这些货物时又有平抑物价的作用,安定了民众的生活。这样作的同时,也就制止了商人的屯积聚奇、谋取暴利。
  (3)调控物价利用价格波动,增加国家收入。通过价格变动反映商品的轻重关系是《管子》轻重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管子·轻重乙篇》载:桓公问於管子曰:"衡有数乎?"管子对曰:"衡无数也。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常固。。。,岁有四秋,而分有四时,已有四者之序,发号出令,物之轻重相什而相伯,故物不得有常固。故曰衡无数。"
  《管子》中所说的衡,就是商品价格围绕一个中心线而上下波动的运动。尽管《管子》不懂商品价值,不懂商品价格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的道理,但《管子》却观察到客观存在的这一现象。因此,在《管子·轻重篇》的作者看来,把物价绝对地稳定在一点上没有必要,应在价格的上下波动中求其准平,不能使其"常固"。《管子·轻重篇》的作者主张利用这一点来调控经济生活,为国家谋利。所以,《管子·轻重乙篇》又说:"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者为敌,则不俱平。故人君。。操事於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於君也"。
  轻重理论还利用价格的相对关系间接刺激价格上涨来调控国家的经济生活。如《管子·轻重丁篇》说,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布,则不必征布税,而征麻税,于是麻因征税价涨10 倍,因麻价的上涨而影响布价也大大上涨。同样,如国家掌握了大量的纺织品帛,则征丝税,这样丝的价格上涨又可刺激帛的价格上涨①。国家可以利用价格上涨的机会,出售布、帛,增加国家的收入。
  (4)垄断货币
  ① 《管子·轻重乙篇》说:"君守布,则籍于麻,十倍其价,布五倍其价,此数也。君以织,籍于系(丝),籍系抚织,再十倍其价。"
  国家以此增加经济收入。《管子·轻重篇》的货币思想是很光辉的,发人所未发,提出了一系列的货币金融方面的问题,其中一些是错误的。正是由于对货币功能、作用有独到的认识,所以主张国家垄断货币,利用货币与其他物品轻重关系的变化,来增加国家的收入。
  货币是流通手段《管子·轻重篇》已有明确认识。《管子·国蓄篇》:"黄金刀币,民之通施(货)也。"《轻重乙篇》:"黄金刀币者,民之通货也。"《揆度篇》:"刀币者,沟渎也。"《管子》把货币看作流通手段,流通中的通货,并进而认为是流通中的沟道。商品在社会上流通的沟道就是货币,离开了商品流通的沟道(货币)商品就无法流通。另外,《管子·轻重篇》主张国家对货币实行垄断与严格控制。《管子·国蓄篇》载"人君铸钱立币,民庶之通施也。"这就是说铸钱的权利是掌握在国君手里的,"民庶"只是使用货币。《管子·轻重篇》讲到的货币还有黄金、珠玉②,不过这两种货币不是一般民众可以随意得到的,二者均有出产于国外特定地方,易于为封建国家控制。
  这种为国家所控制的又是商品流通沟道的货币与其他物品的轻重关系是怎样一种关系呢?《管子·山至数篇》:"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这里指出了,在特定条件下,货币与万物的轻重关系可以成反比。此处的所谓"上"是指货币由封建国家收藏而退出流通的现象;所谓"下"是指货币在民间流通。如果货币由封建国家收回十分之九,在民间流通的只有十分之一,则币值上升而万物价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大量出笼货币收购万物。当着万物由国家收藏,货币大量在民间流通时,流通中的万物大为减少,由于供求关系的影响,这时万物价格上涨,货币价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又大量抛售万物收回货币。轻重理论主张利用货币数量增减与物价涨落,国家适时抛出货币或万物来增加国家的经济收入。
  《管子》上述理论错误在于不了解金属货币的币值是在货币进入流通之前就存在的。因此,它才能作为价值尺度,而决不是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数量的多寡。然而,从货物的供求关系可以引起物价的涨落来说,《管子》所说的上述现象仍然是有其适用性的。只要封建国家运用适当,是可以利用这种现象而达到增加经济收入的目的的。
  (5)实行专卖主张实行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增加国家收入。《管子·轻重篇》主张对盐、铁和其他山泽产品都以适当方式去经营。盐不是由国家全部经营,也不是由国家全部专卖,而是由国家局部专卖。据《地数篇》和《轻重甲篇》记载在冬十月至次年正月冬闲时国家让若干劳动力煮盐,积3 万多钟之后,至次年正月借口农忙不许民人"聚庸而煮盐",在此情况下盐价大涨。封建国家在此时趁机向国内外销售盐即可取得厚利。
  《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这样算账的。人人都必需食盐,10 口之家,10 人食盐;100 口之家,100 人食盐。万乘之国的大国人口约为千万,如按成人征人头税,应纳税者约一百万人,每人每月征30 钱,则为3000万。若实行盐的局部专卖,适当提高盐价,每月就能得到6000 万。不仅② 《地数》、《轻重乙》、《揆度》诸篇均有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币为下币等有关论断。如此,国家还可以盐出口获重利,这就等于是煮海水为盐而向天下征税了。
  对于铁矿,《管子·轻重乙篇》虽主张国有,但不主张国营,原因是国营"发徒隶而作之,则逃亡而不守。发民,则下疾怨上,边境有兵,则怀宿怨而不战。未见山铁之利而内败矣"。因此主张民营"与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这就是说国家用抽十分之三税的办法向冶铁业者征税。至于铁器的买卖则可能是由国家统一收购后而制定适当价格销售的,也就是说铁器是由国家专卖的。
  《管子》大力宣传盐铁专卖的好处,《轻重甲篇》说:"为人君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在他们看来,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可以大大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使利归国家;可以减免赋税,使农民负担减轻;可以抑制富商大贾谋取暴利,减少其对民人兼并之资。(6)对外贸易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管子·轻重篇》主张以轻重之术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山至数篇》说这是"以轻重御天下之道"。《轻重丁篇》则说"可因者因之,乘者乘之,此因天下以制天下"。为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其一,在商品价格上要采取合理对策,总的目的是使"天下之宝一为我用"。在一般情况下,国内价格应与别的诸侯国的价格相适应,《地数篇》说:"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这样才能防止物资外■,做到"守国财,而毋税於天下"。相反,对别国所产的本国所需要的物资,则如《轻重乙篇》所说采取"天下下我高,天下轻我重,天下多我寡"。这就是说要抬高价格,把这种物资储藏起来,鼓励输入。《山至数篇》载:"彼诸侯之谷十,使吾国谷二十,则诸侯谷归吾矣",反之,"则吾国谷归于诸侯"。《揆度篇》说"物重则至,轻则去"。对本国需要出口的产品则采取"天下高而我下",使这些商品的价格低于诸侯国,以对外倾销,在竞争中取胜,等等。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管子·轻重篇》还宣扬商战,施展谋略,出奇制胜,制服对方。
  《管子·轻重戊篇》载,齐与鲁、梁两国常发生冲突,齐桓公请教对付两国的办法,管仲回答说:"鲁、梁之民俗为绨,公服绨,令左右服之,民从而服之,公因令齐勿敢为,必仰於鲁、梁,则是鲁、梁释其农事而作绨矣"。桓公应允,随即"为服于泰山之阳(南),十日而服之",让鲁、梁两国迅速知道。桓公又告鲁、梁两国商人,"子为我致绨千匹,赐子金三百斤,什至而金三千金,。。"在厚利的引诱下,鲁、梁之君"教其民为绨",而弃置农耕。13 个月后,齐国"率民去绨,闭关,毋与鲁、梁通使","鲁、梁之民,饿馁相及",两国国君急忙令民"去绨修农",然而,"谷不可三月而得",粮价大涨,"籴十百(千钱)"。而这时"齐粜十钱",只供国内,不许输出,"鲁、梁之民归齐者十分之六"。不久,两国国君只好请服。
  另一个事例是莱、莒之谋,莱、莒产茈(紫草,作染料)。管仲建议齐国提高"茈"价,输入"茈",于是莱、莒"释其农耕而治茈"。
  第二年齐国下令禁止输入"茈"。两国失去了输出"茈"的收入,又放弃了农业,缺粮,粮价涨至三百七十,而"齐粜十钱","莱、莒之民降齐者十分之七",不久,"莱、莒之君请服"①。
  此外,还有白鹿之谋。齐国以高价买楚国出产的鹿,使"楚人即释其耕农而田鹿"。而这时齐国却"闭关,不与楚通使",楚缺粮"籴四百",齐国令载粟於齐、楚边境,"楚人降齐者十分之四,三年而楚服"。齐国还高价收购代国的"狐白之皮",使其民"去其本而居山林之中",离枝国闻之,而侵其北,代王无法,归服于齐,等等。这些都是施展谋略,通过经济手段,搞垮别国的设想。
  《管子·轻重篇》所阐发的以轻重之术治国的方略,主张通过经济手段调控治理国家,这与商鞅、韩非主张通过封建专制国家法令治理国家显著不同。《管子·轻重篇》的主张在汉、唐、宋的经济生活曾发生过重要作用,在我国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其重要意义和可资借鉴之处,是不言而喻的。
  ① 《史记》卷五《秦本纪》,卷四十三《赵世家》。
  六、结语本书从以上五方面介绍了中国从公元前770 年到公元前221 年春秋战国时期的经济史。从中人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呢?为什么说不了解春秋战国的历史发展就无法了解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及其特点呢?为什么说这个时期的发展为以后中国长期在世界居于领先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呢?以下四个问题将有助于理解和回答上述问题。
  (一)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发展迅速,判断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①。这里所说的劳动资料主要指生产工具而言。由于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出现了先进的生铁冶铸技术,即出现了铸铁,促进了铁器的普遍使用,并由此推动了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使中国在经济发展上走在了世界的前列。这就为以后中国强大、长期雄居于东方奠定了物质基础。如果与欧洲相比,欧洲在铁器的普遍使用和冶铁技术方面要远远落后于中国。如公元八世纪德意志人的英雄史诗《希尔德布兰德之歌》中还有使用石器的记载,1006 年侵入英国的诺曼底公爵威廉的军队在海斯丁斯附近同英军的会战中英军也还有使用石斧的记载。中国先进的冶铁技术是春秋战国以后才逐渐传到西方的。《汉书·西域传》大宛条载:"其地皆无丝漆,不知铸铁器。及汉使亡卒降,教铸作它兵器。"师古曰:"汉使至其国及有亡卒降其国者,皆教之也。"从这一记载可知,中国先进的铸铁技术是在汉代先传至西域而后才逐渐传至西方的。而欧洲"直到十四世纪才使用铸铁"①。此外,春秋战国时也为漆器、丝织品等手工业产品的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汉代这些产品在国内外都享有盛誉。这些产品不仅为东方国家所喜爱,而且通过丝绸之路远销西方。这说明中国文明在后世享誉世界是有其物质技术基础的,而这种物质技术基础就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奠定的。
  (二)中国春秋战国与同期希腊相比社会发展上存在着差异。这表现在中国奴隶社会崩溃后转变为建立在个体农民经济基础上的封建地主制,而希腊则从不发达的奴隶制社会发展为发达的奴隶制社会。社会发展的这种差别在古代思想家的著作中有明显的反映。如大约生于公元前390 年到公元前305 年的孟子虽然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天下之通义也。"②但在孟子的笔下劳力的人主要是"五亩之宅"、"百亩之田"的个体小农和个体手工业者。而生于公元前384 年到公元前322 年的古希腊的著名哲学家、思想家亚里斯多德虽然也像孟子一样有一套"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於人"的观点,但亚里斯多德笔下的劳力者却是奴隶。亚里斯多德说:"凡是赋有理智而遇事能操持远见的,往往成为统治的主人;凡是具有体力而能担任由他人凭远见所安排的劳务的,也就自然地成为被统治者,而处于奴隶从属的地位。"①"我们可以明白了奴隶的性质和他的本分了:(1)任何
  ①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① 《史记》卷六十三《老子韩非列传》。
  ② 郭沫若:《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2 年出版。
  ① 《史记》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
  人在本性上不属于自己的人格而从属于别人,则自然为奴隶;(2)任何人既然成为一笔财产(一件用品),就应当成为别人的所有物;(3)这笔财产就在生活行为上被当作一件工具。。。"②"凡是这种只有体力的卑下的这一级就自然地应该成为奴隶,而且按照上述原则,能够被统治于一位主人,对于他实际上较为合宜而且有益。所以,凡自己缺乏理智,仅能感应别的理智的,就可以成为而且确实成为别人的财产(用品),这种人就天然是奴隶。""希腊人谁都不乐意称优良的希腊种人为奴隶,他们宁愿将奴隶这个名称局限于野蛮人(外邦人)。。在他们看来,世上有些人(野蛮族)到处都应该是奴隶,本性上就是奴隶,另一些人(希腊人)到处都应该自由,本性上就是自由人。。。"③从孟子、亚里斯多德这两位同时期东西方哲学家、思想家看来,脑力劳动者统治人,体力劳动者受人统治,这一点上二位是相同的。然而孟子心目中的体力劳动者是个体农民,亚里斯多德心目中的体力劳动者却是主人的财产、工具奴隶。这种差别正是中国春秋战国与同期希腊社会发展不同的表现。
  (三)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生产力发展和井田制破坏,农民个体经济广泛出现。这一点从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孙子兵法·吴问》和《汉书·食货志》所载李悝尽地力之教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另外,从《墨子》、《孟子》、《商君书》、《荀子》等著作中也可看出当时社会的主要生产者是个体农民。这时中国的个体农民对土地已有使用权和某种程度的占有权,并有相当独立的经营权。这种个体农民不像奴隶完全用主人提供的生产条件为主人生产,也不像农奴那样在份地进行劳动和为农奴主服徭役时二者在时间、空间上是分开的为农奴主劳动时没有积极性。这种个体农民由于为统治者所提供的剩余劳动和为自己所进行的必要劳动在时间上、空间上是一致的,劳动收益好对统治者和自己都有利,所以生产积极性高。而且个体农民之间存在着竞争,这也促使他们为自己的生存而拚搏。《墨子·非命下》说:"今也农夫之所以早出暮入,强手耕稼树艺而聚菽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力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故不敢怠倦"。从这种意义上说,中国封建地主制下的个体农民比奴隶、农奴生产积极性高。同时,还应看到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个体农民经济从事的主要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产的目的主要是满足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的生产。这种经济是封闭性的,对外部条件要求低,不像商品经济那样生产的目的为了卖,需要销路和原料来源,一旦销路和原料来源断绝,生产就无法进行。所以,这种农民个体经济有很高的稳定性。另外,这种经济所需要的固定资本少,科技投入少,在遭到破坏之后恢复起来容易。中国后来的长期封建社会就是建立在这种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的农民个体经济基础之上的。
  (四)中国春秋战国与同期古希腊相比,在经济上还有一个重大差别,这就是希腊海外交通、海外贸易比中国发达。希腊的奴隶制度是一种"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隶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赚钱,生产品的很大部分为了卖。这与中国春秋战国形成的生产使② 《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
  ③ 同上,章六,转引同上书,第140 页。
  用价值的个体农民经济是个很大差别。二者相比,希腊的奴隶制经济由于奴隶主与奴隶尖锐的阶级矛盾和商品经济下断绝销路和原料来源无法进行生产的缺陷,所以希腊奴隶制经济有其脆弱性。相反,中国春秋战国形成的个体农民经济不仅自身稳定性强,而且由于封建统治者推行重农抑商的传统国策对它进行了有效的保护所以显得非常坚韧而能长期延续。然而,这仅仅是问题的一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生产使用价值的个体农民经济有其发展的缓慢性和停滞性。由于这种经济生产的目的是为自己的消费,生产多了劳动价值得不到实现,所以生产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十分缓慢。相反,商品生产条件下,生产的目的为了卖。
  因此只要有销路和原料来源生产就可以迅速发展。而且,由于商品生产的开放性,它可以利用外地的市场、原料、劳动力来迅速发展本地经济。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的这种优越性在欧洲后来得到了充分显示。14 世纪欧洲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这时欧洲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从15 世纪末新大陆发现和新航路开通后,西欧国家把商品交换发展成为世界性的商品交换,从掠夺殖民地和贩卖黑奴的罪恶行径中积累了资金,并为本国产品打开了市场,找到了原料来源。这大大促进了工厂手工业的发展。17世纪中叶英国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此后约一个世纪,英国又发生了工业革命。而15 世纪后中国却在自然经济统治下缓慢爬行。及至1840 年鸦片战争后就落了个人为刀俎,我为渔肉的悲剧。因此,可以说春秋战国时期经济发展所形成的广泛的农民个体经济是和我们民族兴衰荣辱密切相连在一起的。
  春秋战国经济的发展变化对以后中国的封建社会有极其深远的影响。如果我们能对这一时期的经济发展给以科学的一分为二的总结,这对我们今天仍然不无教益。这就是作者写本书的目的。如果读者能从阅读本书中获得一点启发,那将会使作者感到欣慰。谢谢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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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全史》 013 春秋战国军事史/一百卷 史仲文 胡晓林 主编
  本卷提要
  本文从军事形势、战争、军事制度和军事思想与军事著作等四个方面论述春秋战国军事史的分期、特点及前后演变的历史轨迹。春秋战争的主要特点是诸侯兼并和大国争霸,争霸战争的主要方式是车、步兵联合作战,并出现了水军兵种。春秋时期的军事制度,不论兵源、兵役、军赋和军事编制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列国还出现了地方兵和卿大夫采邑家兵。在争霸战争中诞生了伟大的军事家孙武和《孙子兵法》、司马穰苴和《司马法》。它们是集我国古代兵家思想大成之作,尤其是《孙子兵法》,奠定了我国古代军事科学的理论基础。
  战国时期的战争已不再是单纯的争霸战争,而是兼地略土,由分裂走向统一的战争。战争规模大,历时久,大规模的野战和围城战突破了传统的战争模式。战国的军事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常备军出现,职业化军官产生,关塞要津普遍设防,经常性的军事训练取代了"蒐狩"式的训练方法,军功爵制确立,军事法律体系更加完备,而这标志着军事制度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化。战国时产生的吴起与《吴子兵法》、孙膑与《孙膑兵法》、尉缭与《尉缭子》、《六韬》等一批军事思想家和军事著作,以不同的特点和从不同的方面丰富了我国古代的军事学术思想宝库。
  一、春秋战国军事概述(一)春秋时期的军事形势春秋是我国奴隶制社会由盛转衰的历史时期。它起于公元前770 年,其标志是周平王东迁洛邑;终于公元前453 年,其标志是韩、赵、魏三家灭知伯而分其地, 形成战国七强格局①</ZSBJ12000030_0001_0/ESPL>。春秋时代的特点是周天子的一统天下瓦解,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春秋时期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阶级关系和思想文化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晋国太史蔡墨说:"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 ②</ZSBJ12000030_0001_1/ESPL>,司马迁转述董仲舒概括《春秋》一书说:"《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③</ZSBJ12000030_0001_2/ESPL>,都是对这一时期社会变化的深刻描述。
  从军事史的角度说,春秋时期的变化也是很显著的。由于王权衰落,西周时以天子为最高统帅的军事领导体制宣告瓦解,军权下移于诸侯,列国普遍扩军备战。在激烈的兼并与争霸战争中,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庐、越王勾践相继称霸①</ZSBJ12000030_0002_0/ESPL>,执诸侯盟会之牛耳,成为春秋五霸。长期的争霸战争,使中原列国的卿大夫势力壮大。春秋中叶以后,军权又下移于卿大夫,形成了"礼乐征伐自大夫出",乃至于"陪臣执国命"的历史局面。
  列国的兼并与争霸战争又导致了兵源的扩大,兵役制度的改革,新型军赋制度的出现。随着军队组织的发展,军事编制和军阵阵法也有了发展,都邑兵和卿大夫采邑家兵普遍建立。在南方的吴、越、楚等国还出现了水军兵种。在长期的战争实践中,军事思想和军事学术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产生了孙武和司马穰苴两位伟大的军事思想家和战略家。他们的军事著作《孙子兵法》和《司马穰苴兵法》,极大地丰富了中华民族古代的思想文化宝库。
  军事斗争是政治斗争的组成部分,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所以军事形势总是与政治形势相联系而存在的。纵观春秋时代的军事形势,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1. 列国普遍地扩军备战运动由于宗周覆灭,王权陵替,天子礼乐征伐大权落入诸侯手中。它引起的第一个后果,就是列国普遍地扩军备战。西周时期,在军事编制中,最大的建制单位是"师",还没有出现"军"。王室辖有西六师和成周八师两支大军, 地方诸侯则" 方伯二师, 诸侯一师" ②</ZSBJ12000030_0002_1/ESPL>。《周礼·夏官·司马》所说"王六军,诸侯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的制度,应是西周晚期"厉王革典"以后出现的①</ZSBJ12000030_0003_0/ESPL>。所以,《左传》襄公十四年说:"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周为六军,诸侯之大者,三军可也。"春秋时期,由于激烈的兼并和争霸战争,诸侯国则不论领地大小、爵位高低,都开始建立"三军",有些大国甚至建立了四军、五军、六军。
  如春秋伊始,郑就建立了"三军"。据《左传》隐公五年载,郑在与卫、燕联军作战时,就曾出动三军,并赢得了胜利。
  继郑之后,楚也建立了"三军"。楚文、武两王利用这支军队攻伐随国,灭掉申、息、濮、邓诸国。春秋中期以后,楚在三军之外,陆续在被它消灭国家的领地上建立了申、息、陈、蔡、不羹和许、叶之师,总兵力约达六七千乘车,四五十万人。
  齐在桓公时代也建立了"三军"。《国语·齐语》说:"三军,故有中军之鼓,有国子之鼓,有高子之鼓。"鼓是军中指挥号令系统,三鼓即说桓公与国子、高子各统帅一军。
  《吴子兵法、图国》说:"秦穆公置陷阵三万,以服邻敌。"秦穆公的这三万陷阵,据《文献通考》说,就是三军。《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载,晋在崤山大败秦师,获其"三帅",也透露了秦有三军的信息。
  晋文公在周襄王十八年(公元前634 年)"作三军",次年又"作三行",扩编为六军。其后,襄公恢复三军之制,而景公为赏鞌战有功人员又"作六军"。晋厉公改编"六军"为"上、中、下、新"四军。
  晋悼公又撤"新军",恢复三军之制,但晋军总兵力并未缩减。周景王十四年(公元前529 年),在平丘大会上,晋置兵邾(zhū,音朱)南,一次竟出动兵车四千乘,兵力30 万。
  宋在西周,是"王者后,于周为客",有建三军的权力。其制至春秋时未改,公元前638 年,在泓之战时,宋国就出动了"三军"。所以太宰子鱼说:"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①</ZSBJ12000030_0004_0/ESPL>鲁在春秋时是最保守的国家,迟至周灵王十年(公元前562 年)始"作三军"。其后,一则考虑霸主征赋过重,二则由于权臣季氏为了私家利益,又于周景王八年(前537 年)"舍中军",恢复二军之制。
  在春秋晚期崛起的吴、越二国也都建立了三军。据《左传》载,吴王僚曾统帅三军大败楚国与胡、沈、陈等诸侯联军②</ZSBJ12000030_0004_1/ESPL>。至吴王夫差时,吴军又发展成上、中、下、右四军,总兵力达十多万人。
  《国语·吴语》说:"越王乃中分其师以为左右军,以其私卒君子六千人为中军。"这说明越国也有左、中、右三军。据《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越的三军总兵力约五万余人③</ZSBJ12000030_0004_2/ESPL>。
  除上列国家外,甚至连微小的邾国,为在兼并战争中争取苟活,也扩充自己的军队。据《左传》哀公七年载,邾有兵车六百乘,兵力四五万余,甚至可以与春秋初年的大国兵力相匹敌。
  春秋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铁农具和牛耕的出现,大规模农田水利的建设,为列国的扩军备战提供了必要的物资基础。当时列国普遍实行"令男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④</ZSBJ12000030_0004_3/ESPL>的奖励人口政策,促进了人口的繁衍,这是列国扩军备战的基本条件。激烈的兼并与争霸战争,使列国的扩军成为生存的需要。反之,列国的普遍扩军,又加剧了兼并与争霸战争的历史进程。
  2. 诸侯兼并与大国争霸春秋时,天子失权,王纲解纽,周代的最高政治权力出现了真空,诸侯漫无统纪,起而互相兼并,进而发展为大国争霸,形成了取代王权的霸主政治,又称方伯政治。《史记·周本纪》说:"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方伯政治是周代奴隶社会在衰落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一种历史局面。周初,"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即天子分封诸侯国,诸侯分封卿大夫之家。天子在所分封的诸侯国中,委任王室功臣、懿亲为诸侯之长,代表王室镇抚一方,称为"方伯"。春秋时,王权陵替,霸业代兴,可以说正是这种方伯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
  在诸侯强并弱、大吞小的兼并战争中,许多国家都遭到了覆亡的厄运。《荀子·仲尼》载齐桓公"并国三十五",《韩非子·难二》载"晋献公并国十七,服国三十八",《有度》载"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十过》载秦穆公"兼国十二(《史记·李斯列传》作"二十"),开地千里"。而那些兼并了较多领地的国家,如秦、齐、晋、楚、吴、越等则成为实力雄厚的大国,彼此展开了激烈的大国争霸。
  春秋时的诸侯兼并和大国争霸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公元前770 年周平王东迁洛邑至公元前681 年齐桓公北杏会盟,开始称霸,前后凡八十九年。
  这一阶段是诸侯互相兼并的混乱时期,在兼并中形成了几个区域性的"小伯",即郑、齐、秦、楚。
  郑在武公时就吞灭了虢、郐(kuài,音快)等十邑。郑庄公以一代枭雄继承父业,任王朝卿士,依靠优越的政治地位和三军武力,在周平王四十九年(公元前722 年)首先削平了共叔段之乱,统一了内部。继之对外用兵,先后伐陈、伐宋、入许、败息、救齐,大败戎师。周桓王十三年(公元前707 年)又在繻葛战败周桓王。一时之间,中原诸侯罕有其匹,号为"小伯"。但郑为四战之地,壤地褊(biǎn,音扁)小,无法向外发展,所以未能成为与齐、晋、秦、楚相匹敌的大国。
  齐为太公望吕尚的封国,西周时为东方大藩,有征讨"五侯九伯"
  之权。春秋初,仍未丧失大国地位。《国语·郑语》说:"及平王之末,。。齐庄、僖于是乎小伯。"襄公嗣位后,首先伐灭了阻碍齐向外扩张的纪国,又灭郕(chéng,音成)、伐卫、伐郑、杀鲁桓公,保持了东方诸侯之长的地位。
  楚本祝融姓的一支,早在周初已经建国。春秋初,楚君熊仪(若敖)、熊眴(蚡昌),"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积极向外扩张。楚武王熊通伐随,败郧(yǚn,音云)与蒲骚。楚文王熊赀灭申、灭息、灭邓,屡犯蔡国,势力伸展到河南南部。至楚成王熊恽时,更加紧北进,兵锋常临陈、蔡、许、郑诸国,势力深入中原腹地,是南方大国。
  秦本西陲附庸小国。西周末,秦襄公将兵救周,又护送平王东迁,始受封为诸侯,平王赐以陷落戎族手中的岐丰之地。襄公及其子文公,历时两代, 打败犬戎, " 收周余民而有之, 地至岐。" ①</ZSBJ12000030_0006_0/ESPL>其后秦宪公(宁公)、武公又攻取西戎大片土地,在邽(guī,音龟)邑、冀戎、杜、郢等地设县,发展成为西方大国。
  晋在春秋初期,由于曲沃叛乱,内讧不止,国力削弱。至周僖王四年(公元前678 年),僖王命曲沃武公为晋侯,允许组建一军,晋始起步发展。武公子献公积极对外扩张,先后灭耿、霍、魏、虢、虞,终成北方大国。
  第二阶段,由公元前681 年齐桓公称霸,至公元前632 年城濮之战,前后凡四十九年。
  这一阶段齐桓公称霸在前,晋文公建霸在后,是春秋霸业的高潮阶段。特点是齐楚、晋楚三国争霸。
  齐桓公为春秋五霸之首,公元前685 年即君位后,即任命大政治家管仲为相,在国内进行政治、经济、军事改革,实行"参国伍鄙"①</ZSBJ12000030_0007_0/ESPL>制度,"作内政而寄军令",重农业、通工商、治鱼盐之利,为霸业奠定了基础。
  齐桓公称霸的特点是以"尊王攘夷"为号召。在"尊王"方面,公元前655 年,他召开了诸侯"首止之会",安定了周惠王太子郑的太子地位;公元前652 年,他举行"洮之会",安定了周襄王之位。公元前651 年,在"葵丘之会"上,推重周天子,甘居臣下地位,以约束诸侯。公元前649 年,王子带召扬拒、泉皋、伊洛之戎同伐京师,入王城。秦、晋伐戎救周。次年,晋为戎、周讲和,未获成功。齐派管仲"平戎于王"。"尊王"的旗帜使齐桓公取得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政治优势。
  齐桓公的"攘夷"功绩,有以下几个突出事例:即救邢、封卫、救燕、服莱夷和伐楚。
  齐桓公称霸三十多年,团结了中原诸侯,打击了戎狄势力,抑制了楚国的北进。他多次召开诸侯大会,尤其"葵丘之会",重申了周代的一些礼制,促进了中原国家的经济贸易往来,是他霸业的顶点。孔子曾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又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至于今受其赐"①</ZSBJ12000030_0008_0/ESPL>,是对齐桓公霸业的中肯评价。周襄王九年(公元前643 年),桓公死,齐因内乱而霸业衰微。这时,中原诸国唯宋最大,宋襄公有贤名,遂奋起争霸。周襄王十年,宋襄公伐齐,立孝公。次年,又执滕子,杀鄫子,攻伐曹国,在诸侯中立威。随即转而向南对抗强楚。楚成王也想乘齐霸衰微,北上争霸。这就引发了宋、楚冲突。
  公元前639 年,在诸侯"盂之会"上,楚人逮捕了宋襄公并讨伐宋国,后来又放了他。宋襄公不能吸取教训,于公元前638 年伐郑,楚救郑伐宋,双方战于泓水,宋军失败,襄公受伤。次年,宋襄公因伤病殁,称霸之梦遂化作泡影。
  楚败宋以后,声势显赫,公元前637 年伐陈,与卫联姻,结好鲁国、曹国。公元前634 年,楚又伐宋、伐齐,占据齐国谷地。中原诸侯莫敢撄(yīng,音英)其锋。
  公元前636 年,晋文公回国即君位,整顿国政,通商宽农,启用人才。他像齐桓公一样打出"尊王攘夷"旗帜,于公元前635 年出兵平定王子带之乱,安定襄王,获襄王所赐南阳之田,开辟了进出中原的捷径。数年之间,国势大振,遂扩编三军,进兵中原,与楚争霸。
  公元前633 年冬,楚军围宋。次年春,晋出兵救宋,一路侵曹伐卫,然后联合秦、齐在城濮与楚展开大战,击败楚军,一举获得中原霸权。
  楚国北进势头遭到前所未有的打击,中原诸侯一时纷纷离楚从晋,中原又出现了安定局面。
  第三阶段,公元前632 年城濮之战至公元前546 年宋之盟,前后凡86 年,是晋、楚两强争霸的历史阶段。
  城濮之战后,晋借胜楚之余威,雄踞北方,长期称霸。公元前627年,秦派兵长途奔袭郑国,企图在东方找到立足点,以染指中原霸权。
  但秦军在崤山中晋埋伏,全军覆没,三帅被俘。从此秦为晋所阻,终春秋之世,不能东进。楚虽在城濮之战中受到重创,但究属偏师折衂,并未影响国力,依然是南方大国,仍不断北进,与晋争夺中小国家,尤其是地处中原要冲的郑国。
  公元前626 年,楚太子商臣弑父而立,是为穆王。穆王在位十数年间,灭江、六、蓼,积极自强。其时,晋灵公年少昏庸,霸业不竟。公元前613 年,楚庄王即位,更积极向外发展,先后灭庸和舒蓼。公元前606 年,进兵中原,借伐陆浑戎之机,"至于洛,观兵于周疆。。问鼎之大小轻重"。公元前609 年,晋国内乱,灵公被弑,成公即位。但成公即位不过数年便死。景公嗣立,六卿不和。周定王十年(公元前597 年),晋、楚战于邲,楚胜晋败。楚庄王终于夺得中原霸权。
  邲之战晋国虽败,但国力未衰,仍为北方强国。晋景公吸取邲战教训,奋力图强,于公元前594 年、593 年接连灭掉了身边的赤狄潞氏、甲氏、留吁、铎辰诸小国,国力有所壮大。
  齐见晋败于邲,兴兵进犯鲁、卫等小国,又南联楚国,企图与晋分享北方霸权。晋、齐冲突再起。遂有公元前589 年的鞍之战,晋大败齐军。邲战十年之后,即公元前587 年,晋又在麻隧大败秦师。为了打破楚、秦联合的局面,晋采取联吴制楚的策略,派巫臣出使吴国,"教吴乘车,教之战阵,教之叛楚。"晋在灭狄、服齐、败秦、联吴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后,专力对付楚国。
  周简王六年(公元前580 年),晋、楚出于长期斗争,双方都无法征服对方的考虑,提出了"修好结成"的愿望,并一度结盟于宋西门之外。但不久即在争郑问题上发生冲突,导致了公元前576 年的鄢陵之战。鄢陵之战,晋胜楚败,晋在双方争霸中又占了上风。
  鄢陵之战后,晋厉公宠信外嬖胥童,诛杀三郤,栾氏、中行氏又杀胥童、弑厉公。晋国内乱,公室衰微,六卿擅权。公元前573 年,晋悼公即位,修明政治,"节器用","盟诸戎,修民事,田以时",使国力恢复。公元前570 至562 年的八年间,九合诸侯,诸侯纷纷倒向晋国一边。又在虎牢筑城,迫使郑国服晋,兵威大振,三驾而楚不能敌,恢复了晋国霸业。
  但是,晋国公室衰微的趋势已难于挽回,悼公争霸的努力虽成功于外,对内也只能求得安定。他始终不敢纠弹栾氏、中行氏弑君的案件,就是例证。
  楚国虽未发生政权下移的问题,但多年的争战造成重重内忧,而不竞于晋。其两届令尹子囊、子木先后说: "当今吾不能与晋争" ①</ZSBJ12000030_0010_0/ESPL>,"晋之伯也,有叔向以佐其卿,楚无以当之,不可与争"②</ZSBJ12000030_0010_1/ESPL>。他们都厌倦了与晋的争战。而那些夹在晋、楚两强中间的中小国家,晋来服晋,楚来服楚,饱受战祸蹂躏,更希望和平,所以弭兵就成了当时大小国家一致的要求。公元前546 年,晋、楚两国达成了宋之盟,晋、楚两强暂时停止了争霸战争,转而忙于各自的内部事务。宋之盟是春秋历史的转折点,它表明中原诸侯争霸的历史进入了尾声。
  第四阶段,由公元前546 年宋之盟至公元前453 年韩、赵、魏三家灭知伯而分其地,前后凡九十四年。
  这一阶段是中原列国军权下移和东南吴、越争霸的历史时期。宋之盟后,中原诸侯的军权普遍下移于卿大夫,礼乐征伐大权已由前一时期的"自诸侯出"转变成为"自大夫出"。早在周灵王十五年(公元前557年),《公羊传》就说天下"信在大夫","君若赘旒然"。列国之君,有的被杀,有的被逐,不被杀逐者的权力也大为削弱。
  晋在平公时,公室已卑微,"戎马不驾,卿无军行,公乘无人,卒列无长"①</ZSBJ12000030_0011_0/ESPL>。六卿专权,政出多门,卿族斗争达到了白热化程度。首先是范氏与栾氏斗争,栾氏失败,牵连被杀逐者数十家。至赵简子(名鞅)执政时,赵、魏、韩、知四家又掀起了同范氏、中行氏的斗争。这场斗争长达七年,牵涉五国,最后以范氏、中行氏失败告终。至春秋末,知氏最强,想兼并韩、赵、魏三家,反被三家消灭而分其地,历史也就进入了战国时期。
  齐至景公时,政权下移,卿大夫的兼并斗争愈演愈烈。开始是崔氏、庆氏擅权,继而庆氏灭崔氏。栾氏、高氏又灭庆氏。不旋踵间,栾、高氏又为陈、鲍氏消灭。及景公死,陈无宇子陈乞联合鲍牧驱逐齐国守国命卿高张、国夏。齐简公时,陈乞又除掉简公近臣阚止,朝廷内外皆陈氏之党羽,姜氏之齐终为陈氏所取代。
  其他国家,如鲁在文公时已失政权。《左传》昭公三十三年(公元前510 年)说:"鲁文公薨,而东门遂杀嫡立庶,鲁君于是乎失国,政在季氏。"终春秋之世,鲁国政权始终在季孙、叔孙、孟孙三家手中;郑在穆公以后,权归七穆,即游氏、国氏、良氏、罕氏、驷氏、丰氏、印氏七家;卫国政权落入孙氏、宁氏手中;宋国政权落入华氏、向氏手中。
  楚国的军权虽然没有下移,但楚灵王杀郏敖夺位,残暴不仁,引发内乱。平王得国后又诛杀大臣,宠信佞臣,国势削弱。昭王继位,令尹囊瓦专权,崇信费无极,杀大夫郤宛、阳令终,国家益乱。囊瓦又贪残索贿,囚唐侯、蔡侯。蔡侯遂于公元前506 年导吴伐楚、在柏举大败楚军,五战五胜,攻入楚都郢。楚国遭受了这次打击,元气大伤,再也无力参与争霸事业了。
  秦僻处西陲,自崤战以后,虽屡求东进,但均未得手,转而向西发展,渐次消灭戎、狄小国,开地千里,遂霸西戎。景公以后,长期与中原隔绝,书简有阙,史事已不可详考。
  在大国忙于内争时,一些中小国家重又互相攻伐,中原秩序紊乱,致使时人有"无伯"之叹①</ZSBJ12000030_0012_0/ESPL>。
  在华夏诸侯霸业衰微的时候,东南的吴、越两国迅速崛起,闯入中原,争夺霸权。
  吴为太伯之后,地处东南,春秋初常附属于楚。周简王二年(公元前584 年),晋采取联吴制楚方略,遣使通吴,吴由此强大。吴国发展的战略是先西后北,首先西进与楚争夺淮河中游两岸。公元前519 年,吴在鸡父(今河南固始县东南)大败楚军,攻占州来(今安徽凤台县),此后又连克淮河中游重镇巢(今安徽巢县东北),钟离(今安徽凤台县东北)。为稳定后方,公元前512 年灭徐,公元前510 年侵越,断绝楚国在吴背后布置的后援。于是加紧西进,围弦,侵潜,侵六,逼进楚国本土。公元前506 年借口救蔡,大举攻楚,在柏举破楚军,五战入郢,获胜楚大功。
  周敬王二十四年(公元前496 年),吴伐越,越王勾践在槜李大败吴师,吴王阖庐因伤而死,子夫差立。夫差二年,在夫椒大破越军,越王勾践被迫降吴。夫差稳定了南方之后,率军北上伐齐,争霸中原。公元前484 年,在艾陵大败齐师。公元前482 年,夫差又空国北上,与晋在黄池争霸,"欲霸中国以全周室"。越乘吴国内空虚之机,攻入吴都,俘吴太子友,焚姑苏台。吴被迫撤军向越求和。此后,越连续攻吴,不到十年,于公元前473 年灭吴。
  越为东南"断发文身"之族,至越王允常时始见记载。晋联吴制楚获得成功,楚以联越伐吴作为对策。《春秋》昭公五年(公元前537 年)记载,越从楚伐吴,是楚联越伐吴之始。
  越至勾践时始强。公元前496 年,越在槜李败吴师,阖庐因伤而死,夫差日夜思想报复。公元前494 年,吴、越夫椒之战,勾践战败求和,向吴请降。夫差采纳太宰伯嚭建议没有灭越国。越"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国势渐强。公元前482 年袭破吴都。公元前478 年,越复攻吴,"吴士民罢弊,轻锐尽死于齐、晋"。越在笠泽大败吴军,并进围吴都。公元前476 年,越又举兵攻吴,吴师败,退保姑苏山。公元前473 年,越灭吴,并有其地。
  越灭吴后,"乃以兵北渡淮,与齐、晋诸侯会于徐州(今山东滕县南),致贡于周。周元王使人赐勾践胙,命为伯"。当时,"越兵横行于江淮,东诸侯毕贺,号称霸王"①</ZSBJ12000030_0013_0/ESPL>。越王勾践是春秋时代最后一名霸主。
  3. 华夏族与蛮夷戎狄的斗争平王东迁以后,西北的戎、狄族也尾随周室侵入中原。据史载,自公元前716 年至公元前650 年,华夏的郑、齐、鲁、卫、曹、虢诸国和周王室无不受戎族的犯扰。其中,如公元前716 年北戎侵郑和公元前714年北戎伐齐。齐向郑乞求救兵,一时之间诸侯皆来戍齐。公元前670 年戎侵曹,曹羁逃亡到陈国。公元前664 年,山戎祸患燕国。公元前650年扬拒、泉皋、伊洛之戎同伐京师等,都是十分严重的事件。
  狄族内侵的势力较之戎族更有过之而无不及。狄人又号北狄,后来分为两支:一曰赤狄,一曰白狄。其中赤狄最为强大。晋大夫士燮曾说晋文公时"秦、狄、齐、楚皆强"①</ZSBJ12000030_0014_0/ESPL>。狄人恃其强大武力,遍侵华夏邢、卫、齐、晋、郑、鲁诸国,确为一时之雄。仅据《左传》,从公元前661 年至公元前596 年,华夏诸国几乎无年不有狄祸。如:公元前661 年狄人伐邢,邢国溃败。次年,攻灭卫国。公元前650 年,又灭温。公元前644 年,"狄侵晋,取狐、厨、受铎,涉汾,及昆都(今山西临汾县南)"②</ZSBJ12000030_0014_1/ESPL>。
  公元前623 年,狄侵齐。公元前618 年,狄又侵齐。次年,狄侵宋。次年,又侵齐。公元前614 年,狄侵卫。公元前606 年、605 年连续侵齐,公元前603 年、602 年连续侵晋。甚至连晋国的中军元帅先轸都死于狄伐晋的"箕之役"中③</ZSBJ12000030_0014_2/ESPL>。
  楚在春秋已是文化发展水平很高的民族,应属华夏族之一部。但楚地处南方,受群蛮、百濮包围,衣服语言具有南方民族特色,不同于中原,所以自称"我,蛮夷也"④</ZSBJ12000030_0014_3/ESPL>。当时,中原诸侯也把楚看成是"蛮夷"。齐桓、晋文所倡导的"攘夷",其中就包括攘楚。《公羊传》僖公四年说:"夷狄也而亟病中国。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指出春秋时华夏族与蛮夷戎狄诸族激烈斗争的严峻形势,其"南夷"指的就是楚国。
  楚在春秋初年受到南方诸少数民族的包围,在发展道路上不是一帆风顺的。公元前699 年,楚武王时,罗国曾联合卢戎大败楚军。至楚文王时,"巴人叛楚而伐那处(今湖北荆门东南),取之",并一直攻到楚都城之门①</ZSBJ12000030_0015_0/ESPL>。公元前615 年,群舒叛楚。公元前611 年,楚庄王即位不到两年,楚国发生大饥荒,"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今湖北房县南),师于大林(今湖北荆门县西北),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以侵訾枝(在今湖北枝江县),庸人率群蛮以叛楚,麇(jūn,音军)人率百濮聚于选(今湖北枝江县境),将伐楚"②</ZSBJ12000030_0015_1/ESPL>。楚国形势危急,一度考虑迁都到阪高(今湖北襄阳县西)以避其锋芒。后出动重兵击灭庸国,群蛮与楚盟而退兵。东南的淮夷,周初曾被周公战败,势力较小,春秋时常依附楚、鲁等国,但也于公元前647 年祸患过杞国。
  但是,随着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等霸业的兴起,侵入中原的戎狄渐被晋、齐、宋、鲁诸国消灭。南方的群蛮、百濮、群舒渐次被楚国消灭。北部狄、西方的戎渐被晋、秦两国消灭。东方的莱夷渐被齐消灭。他们的族人都已融合到华夏族里。当然,那些被华夏族驱逐到边远地区去的蛮、夷、戎、狄,还在继续生存发展,并与华夏族进行着斗争。
  4. 春秋时期军事制度的改革春秋时期军事制度的改革,是春秋军事形势的一大特点。春秋军事制度改革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打破"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的旧兵役制,扩大兵源。
  周代实行国、野制度。这种制度的特点是把国家的领地自内向外划分为邑、郊、牧、野、林、坰等几组不同的地域。如《尔雅·释地》说:"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坰。"《国语·周语》说:"国有郊牧",《周礼·地官·载师》说:"牧田任远郊之地",都说的是这种制度。
  周代的国野制是与分封制有联系的。周代的分封制其实就是一种武装殖民制,它渊源于氏族社会的部落征服。国人由周族成员及其拥护者构成,他们是殖民者,自然居住在国郊以内。野人是被征服者,他们居住在鄙野。所以在周代,国人可以参加政治活动,接受学校教育,充当政府官吏。"执干戈以卫社稷",更是国人的基本权利与义务,野人作为被征服者,是没有政治权利的居民,不能参政、从军和接受教育,只能安于鄙野,为国家"治田供税"①</ZSBJ12000030_0016_0/ESPL>。因此,周代国与野、国人与野人的对立,事实上是奴隶社会"奴隶和自由民之间的对立,被保护民和公民之间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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