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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史分卷《春秋战国史》[1]

_3 史仲文(现代)
  大辟的刑罚即砍头,是结束生命的一种极刑。这种刑罚除砍头外,还伴以其它相应的更为残酷的惩罚,如车裂,暴尸示众等。
  车裂被称为"轘"。在齐襄公四年(公元前694 年)"齐人杀子亹而轘高渠弥"。杜预注说:"车裂曰轘"。车裂俗称"五马分尸",即将人的头和四肢分别拴在五辆车上,同时驱赶各驾车的马向不同方向奔驰,撕裂肢体。陈国的夏征舒,楚国的观起也都受这种酷刑而死②。
  杀后暴尸,是春秋时常对罪恶大的犯人用的惩处方式。《礼记·王制》说:"爵人于朝,与众共之;刑人于市,与众弃之。"臧文仲说:"大者陈诸原野,小者致之市朝,五刑三次,是无隐也。"晋昭公四年(公元前528 年),晋国"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是将邢侯与雍子、叔鱼的尸首陈于市场示众。郑国公孙黑打算作乱,后被迫自杀,郑人"尸诸周市之衢,加木焉"①。加木即将罪行写于木板,放在尸上。齐国权臣崔抒死后多日,将他的棺材打开暴尸于市,齐国人还认识,说"这就是崔杼"②。
  宫刑是肉刑。是死刑外的最重刑。《周礼·司刑》郑玄注说:"宫者,丈夫则割其势,女子闭于宫中,若今官男女也。"《尚书·吕刑》孔传亦说:"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楚灵王四年(公元前537 年),楚灵王想将到楚国送女的权向施以宫刑,以作为楚国的"司宫",即主内宫的官。春秋时各国都有在国君后宫服役的男子,这些男子都是受宫刑或被迫去势的人。晋献公时有寺人披,自称为"刑臣"③,即受宫刑的人。
  刖刑是砍掉一只足。郑国厉公二年(公元前678 年),郑厉公"杀公子阏,刖强鉏"。楚文王十五年,楚鬻拳"自刖",楚王任他为"大阍"以守城门。晋文公五年,晋国在审断卫国君臣的诉讼案中,卫侯不胜,晋国"杀士荣,刖鍼庄子。"齐灵公八年(公元前574 年),齐国"刖鲍牵"。齐国在景公时受刖刑的人特别多,以至市场上"踊贵屦贱"④,即鞋子没人买,假肢则价贵。受刖刑的人需要安假肢,故出现这种现象。劓刑即割掉鼻子。《易·睽》六三"其人天且劓"。天是墨刑,劓即割去鼻子。《左传》昭公十三年楚国观起到乾溪楚灵王的军队中宣言说:"先归复所,后者劓。"楚军士兵害怕受劓刑,灵王的军队开到訾
  ① 《左传》桓公五年。
  ② 《左传》宣公十一年、襄公二十二年。
  ① 《左传》昭公二年。
  ② 《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③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④ 《左传》昭公三年。
  梁(今河南信阳)就溃散了。
  墨刑是在面上刻划而填以墨。上引《易·睽》卦中的"天",即指受墨刑的人,后世称为"刺面"。甲骨文中有辛、妾、童等字,就是施用墨刑的工具和受这种刑的人①。西周、春秋时这种刑罚当也存在。劓刑和墨刑在肉刑中是最轻的,从战国云梦秦简中看,受这类刑的人多是下层百姓,所以在春秋的有关典籍中,记载甚少。
  流放刑在春秋时常用,称为"放"或"逐"。卫惠公十二年(公元前688 年),"放公子黔牟于周,放宁跪于齐"。晋灵公十三年(公元前608 年)晋国"放胥甲父于卫"。齐景公四年(公元前544 年),"齐公孙蠆公孙灶放其大夫高止于北燕"。郑简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1 年)"郑放游于吴"。楚灵王七年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
  蔡昭侯二十七年(公元前492 年),"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谷梁传》"放,犹屏也。"②屏,即屏弃之。
  贵族官吏被"逐"的,屡见于记载。如晋悼公初即位,"逐不臣者七人。"③齐国"刖鲍牵而逐高无咎"④,鲁国"逐东门氏"⑤等,是将有罪者或敌手放逐出国。
  赎刑是用财货抵罪的一种方式。《尚书·吕刑》中就规定有赎罪的纳币标准。管子在齐国为解决武器材料问题,也广泛采用赎刑,以增加金属和财货。管子制定的赎罪价码,"死罪以犀甲一戟,刑罚以胁盾一戟。过罚以金。军无所计而讼者,成以束矢"⑥。"美金以铸戈剑矛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斤斧鉏夷锯欘,试诸 木土。"①金指铜,古时称铜为"金"。百支箭为束。这种以物代罚的受益者,当然是有相当财产的人家,而死罪也可用金钱赎买,这完全是为有钱有势的人家开的方便之门。法律的神圣性、严肃性就这样受到铜臭的污染,法就不成其为法了。鞭和扑两种惩罚对象不同,《尚书·尧典》"鞭作官刑,扑作教刑。"
  鞭是对官吏的惩罚,扑是对学子的处罚。鞭字从革,用皮条制成。扑是用小的木条。郑玄说扑用"榎楚"。楚即荆条。孔颖达疏《尧典》说"官刑鞭扑俱用,教刑惟扑而已,故属扑于教,其实官刑亦当用扑,盖重者鞭之,轻者挞之。"西周青铜器中,如《曶鼎》、《■匜》中都有鞭刑。春秋时鞭刑是沿西周旧制。齐襄公十二年,襄公鞭徒人费,"见血"。
  可见鞭打不轻。鲁庄公三十二年,鲁国公子般鞭圉人荦。楚成王三十九年,子玉检阅军队,"鞭七人"。卫献公鞭乐师曹三百下。齐庄公"鞭侍人贾举"②。可见鞭刑是上司对下属小过的常用处罚。
  春秋时在对罪人的处罚上,有一种连座法制,被连座的有两种人:一是亲人,一是邻里。
  ① 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释干支》。
  ② 《谷梁传》宣公元年。
  ③ 《左传》成公十八年。
  ④ 《左传》成公十七年。
  ⑤ 《左传》宣公十八年。
  ⑥ 《管子·中匡》。
  ① 《管子·小匡》。
  ② 《左传》襄公十四年、二十五年。
  亲人包括父母、兄弟、妻子。《论语·颜渊》"樊迟问辨惑,子曰:'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亲指父母、兄弟、妻子。晋景公四年,"晋人讨邲之败与清之师,归罪于先縠而杀之,尽灭其族。"晋平公六年,叔向的弟弟羊舌虎党于栾氏被杀,他的两位兄长伯华、叔向都被囚禁。叔向在祁奚的说情下,才免于难。叔向的儿子伯石出生时,因啼哭声奇怪,叔向的母亲说:"其声,豺狼之声,终灭羊舌氏之宗者,必是子也。"③晋顷公十二年,伯石与祁盈结党,晋杀祁盈与伯石,遂灭祁氏和羊舌氏。两族的土地田产全被没收,晋国在这两家土地上设10 个县,由中央派人治理。楚昭王元年(公元前515 年),楚"子常杀费无极与鄢将师,尽灭其族"。皆是连座法使一族人尽遭殃的事例。
  受连座的人不一定都被杀掉,《尚书·费誓》"汝则有无馀刑,非杀"。《疏》引郑玄说:"无馀刑非杀者,谓尽奴其妻子,不遗其种类,在军使给廝役,反则入于罪隶舂橐,不杀之。"是妻为奴。晋国郤芮设计谋害刚上台的晋文公不成,被秦穆公诱杀于河上。其子郤缺到农村种田,自耕自食。后被胥臣推荐给晋悼公,在伐狄人的战斗中,郤缺立功,被提升为下卿。这样的事例也不少。可见族诛、灭族不一定全被杀死。
  这与后世诛三族的用刑不全同。
  邻里相保相受,比伍相及的原则,也已行于春秋。《周礼·族师》职说:"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四闾为族,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受,刑罪庆赏,相及相共。"《春秋繁露·王道》说"梁内役民无已,其民不能堪,使民比地为伍,一家亡五家杀刑。"《公羊解诂》也说"梁君隆刑峻法,一家犯罪,四家坐之"。梁国地在今陕西韩城县南,秦穆公十九年(公元前641 年)被秦灭。管子在齐国实行"参国伍鄙"制时,使"伍之人祭祀同福,死丧同恤,祸灾共之。"①"共祸灾"就是比伍相及,是战国时商鞅连坐法的先河。
  3. 从悬象魏到铸刑鼎--公布成文法鲁哀公三年(公元前492 年),鲁国司铎火。"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亡也'。"杜预注说:"《周礼》,正月悬教令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之,故谓其书为《象魏》。"
  魏,又称作观、阙。天子诸侯宫门皆筑台,台上起屋,称为台门。台门两旁特起重屋高出于门屋之上,称为双阙(因为中间低,两旁高,故称为阙),又称为两观(因可以在上观望远处),犹如今之城楼。天子,诸侯将法典悬挂于上,故又称为"象魏"①。象即象刑,《尚书·尧典》"象以典刑",早期所悬当是"画刑人之状,以怖 其民",后来文字应用广泛,就变成悬法律条文②。
  据《周礼》,《天官》有"治象",《地官》有"教象",《夏官》有"政象",《秋官》有"刑象"。悬挂象在正月初一日,悬10 天即收藏起来。《周礼·天官·太宰》职文云:"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悬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挟日而敛之。""吉 日"③ 《国语·晋语八》。
  ① 吕思勉:《读史札礼》,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版,第335 页。
  ①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217、1528 页。
  ② 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版,第335 页。
  即初一。"挟日"即十天。西周时各种典章是要公布的。只是公布的时间短,10 天就收起来。公布的地点只在天子王宫的门阙上。高悬于门阙上,也难于看清楚。且只王都悬象,能看的人十分有限。而在"邦国都鄙",即王都以外的地区,只是"布",即宣读了事。所以这时的法典,虽悬在象魏上10 天,事实上等于没有公布。
  进入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也仿照天子,将各种法典悬挂于象魏上,供国人观看。春秋前朝当也可能是"挟日而敛之"的习惯,不长期悬挂,庶民百姓,谁能记得住?所以审理案子,任凭官吏高 下随心。悬象的制度,大致在春秋中晚期以后就有了变化,不是"挟日而敛之",而是长期悬挂。前举鲁国哀公三年司铎宫火灾,时间是在"五月辛卯"。辛卯是二十八日,即五月二十八日。到五月二十八日,鲁国的《象魏》还悬挂着,可见已是长年挂上不取下的。这是春秋晚期成文法公布的一种形式。
  成文法公布的另一种形式是将法律条文铸在金属鼎上。郑简公三十年,郑国子产"铸刑书",23 年后晋国的"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杜预注郑国注刑书说:"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由晋国铸刑鼎而知郑也是铸刑书于鼎上。
  郑国、晋国铸刑书,都是把刑律文铸在鼎上,遭到叔向、孔子的强烈批评,认为是亡国的乱制。叔向批评子产说"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孔子批评晋赵鞅说:"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鼎是陈放在宗庙中的祭器,民众随时可去看,它既不是高悬于象魏上,也不是"挟日而敛",而是长期陈放于宗庙中。所以"民"可以去"征"。这样就使"法"可知,奴隶主的"刑"也就不可滥施。
  成文法的公布,是春秋时期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反映,是新兴的地主阶级对奴隶主阶级斗争所取得的成果。新兴地主阶级和广大民众,可利用公布的法律来保护自己并向奴隶主阶级斗争。成文法的公布也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一大变革。
  ●  六、战国七雄并立局势的形成战国时期的列国形势,是七个强大的国家并立而互相攻战。这七个大国,如秦、楚、燕是自西周以来就出现的古国,齐国则是名虽旧而实质上却发生了改朝换代的变化。魏、赵、韩三国乃是新生的国家。这七国政权,特别是齐国的改姓,晋国的三分,战国政局就确立了起来。
  (一)从六卿到三家分晋春秋时期,晋国的卿族共有十一家,即狐氏、先氏、胥氏、郤氏、栾氏、范氏、中行氏、知氏、韩氏、赵氏、魏氏。晋国卿族与其他各国不同的是,国君之子不为卿,卿族多异姓。
  十一族中,最先亡的是狐氏。晋襄公七年(公元前621 年),晋国在夷地举行蒐礼。晋襄公本已任命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助。阳处父从温地回到国都后,认为应该让赵盾为中军元帅,于是又在董地演习军队,把狐射姑的中军元帅撤掉,换上赵盾。狐射姑怨恨阳处父,于是派续简伯杀死阳处父。晋国以无故杀大臣罪诛杀续简伯,狐射姑知自己在晋国孤立,就逃到狄人中去了。赵盾让人把狐射姑的家眷、财产送到边境。
  这样狐氏一族就从晋国政治舞台上消失了。
  接着被灭的是先氏。先氏的先轸在晋文公时任中军元帅,至先縠时任中军佐。在晋、楚邲之战中(公元前597 年),他违背主将令,擅自率军渡河与楚交战,致使晋军大败。次年又召赤狄侵晋,赤狄军队一直打到清(即清原,在今山西稷山县东南20 里)。晋人追究邲战失败的原由与清地赤狄内侵之争,归罪于先縠,"尽灭其族",先氏于是灭亡。
  晋厉公七年(公元前574 年),晋厉公欲加强中央的权力,杀掉"其富半公室,其家半三军"的三郤,郤氏被灭。在杀三郤的事件中,胥童为主谋。三郤被杀后,晋国贵族恐慌。栾书、中行偃于是囚禁了厉公,诛杀了胥童,胥氏一族被灭。
  三郤被杀后,接着晋厉公也被栾书派人杀死,栾氏一族强横。晋平公六年(公元前551 年),范宣子利用栾氏家族内乱之机,驱逐了栾盈。栾盈先逃到楚国,后又逃到齐国。在齐国的支持下,于晋平公八年又潜回封地曲沃,率领曲沃地方武装,进攻国都。旋即被打败,栾盈被杀,族被灭。到此,晋十一卿族,五族被灭,只剩下范、中行、知、及韩、赵、魏六卿。这时已到春秋中期,再过4 年就是向戌发动的"弭兵之盟"了。
  晋国六卿并存的政局,保持了半个多世纪。历史已进入春秋晚期,六卿都在扩大自己的地盘,巩固阵地,不同程度地在封地内进行封建性的经济改革。据1972 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所出竹简《孙子兵法·吴问篇》载,六卿都废弃了"步百为亩"的旧田制,扩大面积,征收实物税,以拉拢民众①,准备战胜其他强家。
  六卿暂时的力量平衡,到晋定公十五年(公元前497 年)被打破。
  晋定公十二年,晋赵鞅围攻卫国,卫国人惧怕,贡献给晋500 家人,赵
  ① 见本书第四章第二节。
  鞅把他们安置在邯郸。邯郸是赵鞅从兄弟赵午的封邑。晋定公十五年,赵鞅要把卫国送来的500 家移到他的封地晋阳(今山西太原市西南)去。赵午开始同意,回邯郸与族中长老商议时,都以为不妥。认为卫国支持邯郸,是由于有这500 家卫人之故,若迁到晋阳,卫国与邯郸的关系就不会那样紧密。他们打算先攻齐国,齐国攻邯郸,这样就可借口邯郸危险,将卫人移于晋阳,就不致使卫国与邯郸的关系断绝。赵鞅以不能立即实现迁卫贡500 家的计划而生气,将赵午召来并囚禁于晋阳,不久就将赵午杀死。赵午的儿子赵稷与家臣涉滨于是反叛了赵鞅。赵鞅乃派上军司马籍秦围攻邯郸。赵午是荀寅的外甥。荀寅与范吉射又是儿女亲家,他们声气相通,故不参加围攻邯郸,且攻击赵鞅。赵鞅逃回封地晋阳,晋国军队于是包围晋阳。
  韩氏与范氏不和,魏氏也与范氏不睦,知氏想提拔亲信梁婴父为卿,欲驱逐荀寅以梁婴父取代。知氏于是向晋定公提出,赵、荀、范三家为乱,皆尽驱逐。这样知、韩、魏三家借着晋定公名义讨伐荀、范二家。
  但却未取胜。荀、范二氏见晋君同知、韩、魏三家进攻自己,于是攻击晋定公。晋国的国人站在晋君一边,荀、范二氏失败,逃到朝歌(今河南淇县)。韩、魏二氏向晋君为赵氏说情,赵鞅又从晋阳回到国都。知氏逼杀了赵氏谋臣董安于,赵氏的地位方被恢复,赵鞅乃率军围攻朝歌。范氏、中行氏得到齐国、卫国、郑国等的支持,齐、卫多次谋伐晋援助范氏、中行氏。晋定公十九年,齐国送粮给范氏、中行氏,由郑国子姚、子般护送。赵鞅在戚邑的铁地与郑国送粮的军队相战,结果赵鞅大获全胜,"获齐粟千车"。次年,范氏、中行氏(荀氏)被迫逃到邯郸。晋定公二十一年,赵鞅伐邯郸,中行氏逃到鲜虞(中山)。次年,晋军围攻范氏、中行氏所在的柏人(今河北隆尧县隆尧镇),荀寅、士吉射最后逃到齐国①,范氏、中行氏于是灭亡。晋出公十七年(公元前458年),知氏与韩、赵、魏三家,将范氏、中行氏的土地私自瓜分,而不给晋国公室。这也是晋国史上政局的一大变化。以前贵族被灭后,他们的土地收归国家,私家不得侵占。如晋平公十二年,晋灭祁氏、羊舌氏后,将他们两家的土地收归国家所有,晋国在两家土地上设立10 个县,由中央派县大夫治理。现在四卿公然瓜分被灭贵族的土地为私产,可见四卿已不把晋国君放在眼中了。
  晋国君对四卿的这一举动十分恼怒,但自己又无力惩罚他们,于是向齐国和鲁国求援,想借这两国的军队讨伐四卿。四卿害怕,于是联合起来先对晋君出公发动攻击。晋出公逃往齐国,在半道上死去。知伯于是立晋昭公(公元前531-前526 年在位)曾孙骄为国君,是为晋懿公。
  四卿中,知氏势力大,执晋国政,欲削弱三家,独据晋国。他强行向三家索取土地,韩、魏两家力弱,畏惧知氏,只得各向他"献"一个"万家邑"。赵氏此时已是赵鞅的儿子赵襄子毋■为家族长。赵襄子在此前曾杀了他的姐夫代王而拥有代地,实力雄厚,拒不给知氏土地。知伯见赵氏不给土地,就联合韩、魏二家共同攻击赵氏,约定灭赵氏后三分赵氏地②。
  ① 《左传》哀公五年。
  ② 《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
  知、韩、魏三家围攻赵氏晋阳城,因晋阳城在赵氏多年的经营下,百姓亲附,粮草、兵器充足,三家围攻一年都未攻下。三家于是引晋水淹晋阳。晋阳城被水困,只有三版高的城墙出于水面。据说三家围晋阳前后3 年,百姓架高床睡觉,把锅吊起做饭,城中断粮,"易子而食"。赵氏内部已发生动摇,赵襄子接受谋士张孟谈的建议,联合韩、魏二家,反攻知氏。
  韩、魏两家从知氏伐赵,也是被迫的。在知氏用水灌晋阳城,赵氏危在旦夕时,知伯曾高兴地说:我今天才知道水可以灭人国。魏氏的封邑安邑在汾水旁,韩氏的封邑平阳在绛水旁,皆可用水攻。韩、魏二氏听了这话,理会到知氏的用心和自己的处境。当赵氏来联络反攻知氏时,立即达成协议。赵、魏、韩三家反而联合攻知氏,将知氏的首领知伯瑶活捉而杀死。韩、赵、魏三家灭掉知氏,三分其地①。这样,晋国就由四卿变而为三家。这一年是晋出公二十二年(公元前453 年)。
  三家灭知氏后,晋国君地盘已不多,只保有国都绛及曲沃两地,其余土地都归了三家。晋国君幽公畏惧三家,反而要去朝拜三家②。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 年),承认韩、赵、魏三家为诸侯。原来的晋国实际已不存在。
  韩、赵、魏三家升格为诸侯,战国时期七雄强国的局面就正式形成。
  不过晋国公室还残喘了一段时间,到周显王元年(公元前368 年),三家把晋君领有的一小块土地瓜分掉,晋国君静公降为普通平民,从西周初年唐叔虞受封的晋国,才最后从历史上消失掉。此时已进入战国中期了。
  (二)田氏取代姜姓的齐国田氏是春秋时期陈国厉公(公元前706-前700 年在位)的儿子陈完的后代。相传陈完出生时,周王的太史经过陈国,陈厉公请他为陈完占卜未来前程。周太史占卜后看了卦象说:这小子前程远大,不在陈国就会在异国取代国君。若在异国,那一定在姜姓的国家。任何事物都没有两个同时大的,当陈国衰落的时候,这小子的后代就会昌盛起来。
  陈厉公是陈文公的小儿子,其母是蔡国女,与文公太子鲍异母。陈文公死、太子鲍立是为陈桓公。陈桓公在位38 年(公元前744-前707年),在陈桓公生病时,蔡人杀死桓公及他的太子而立陈厉公。桓公的小儿子公子林怨恨厉公,与蔡人合谋杀死陈厉公,自立为国君,即陈庄公。陈庄公只活了7 年就死去,陈庄公的庶弟杵臼立为陈宣公。陈宣公二十一年(公元前672 年),杀太子御寇。陈完与御寇关系密切,害怕受牵连,就投奔到齐国。
  陈完到齐国时,齐国君是桓公。桓公在管仲、鲍叔的帮助下,正雄心勃勃地争夺霸主,需用人才,齐桓公就打算任命陈完为卿。陈完推辞不就,齐桓公就任命他为工正,主管工匠事务。陈完到齐后"以字为田
  ① 《战国策·赵策一》。
  ② 《史记》卷三十九《晋世家》。
  氏"①。所以陈氏又称为田氏。
  陈完还在陈国的时候,陈大夫懿氏打算把女儿嫁给他,懿氏的妻子看了卦象后说:"吉利。这就叫做'凤凰飞翔,相和的鸣叫声清脆嘹亮。妫氏的后代,将养育在齐姜。第五代就要昌盛,官位和正卿相当。第八代以后,无人能同他争强'。"②《左传》一书中好预言来事,且往往言中。因为《左传》成书于战国初年,事已经过,是作者故弄这一套玄虚来欺骗后人,以表示占卜的灵验。事已经过,当然能言中。不过,作者对陈完后代在齐国发展历史的概括,还是合乎史实的。
  据《史记》,陈完在齐,生陈稺孟夷,稺孟夷生湣孟庄,湣孟庄生陈文子须无,须无生陈无宇。陈无宇在鲁昭公二年(公元前540 年)送齐景公女入晋,与晋平公成婚。此时他已是上大夫爵了。上大夫虽不是卿,却是地位与卿相当,正所谓"五世其昌,并于正卿"的预言相符。
  齐国的国君,在霸主桓公之后多是一些平庸之辈,只知享乐,搜刮民财,剥削量达三分之二。官府搜刮的财粮腐烂生虫,像"三老"这样的地方官却都遭冻饿之苦。民众不满,社会秩序混乱。齐国国君抛弃了百姓,陈氏却趁机收买人心。齐国旧时的量制是四级:豆、区(oū欧)、釜、钟。四升为豆,四豆为一区,四区为一釜,十釜为一钟。陈氏家中的量器则增大,用五进制,钟虽仍是十釜,则钟就几乎比公家增大一倍。现将齐国公量制和陈氏私量制列表比较于下:量制单位豆区釜钟齐国公量4 升16 升64 升640 升陈氏家量5 升25 升125 升1250 升陈氏为收买人心,用家量借出,而以公家的量制收回,借贷者都大获好处①。
  齐国君专利,晏子说,齐国的"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侯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②。守之者,即不让百姓使用。百姓所需,要从市上购买,齐国官府则抬高价格,从中获丰利。陈氏却反其道而行,"山木入市,弗加于山;鱼、盐、蜃、蛤,弗加于海"①。木材运到市上,与在山上卖的价格同,不加运费;鱼、盐等海产在市上的卖价,与到海边去买相同。自然百姓就趋向陈氏。
  不仅如此,百姓有困难,或遇天灾人祸,陈氏还"燠休之",即送给丰厚的财物相慰问。齐国百姓对陈氏"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晏子见到陈氏争取民心的活动,很有成效,多次告诫齐国君景公。平庸的齐景公无力改变这种趋势,具有学者文人气质的晏婴,也只有空发几通议论,为姜齐空叹息而不能有所作为。
  ① 陈完后改为田氏,有两种说法:一说是陈完食采邑于田;一说陈、田古音相同。见《史记》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的《集解》及《索隐》。
  ②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
  ① 《左传》昭公三年。
  ② 《左传》昭公二十年。
  ① 《左传》昭公三年。
  齐国的栾施、高强是齐惠公(公元前608-前599 年在位)之孙。此二人在齐国专政,他们听信妇人的话,在国中遭怨。这二家强于陈氏、鲍氏而忌恨陈、鲍两家。齐国人就利用他们的仇恨,来除掉栾、高二人。齐景公十六年(公元前532 年)的夏天,有一人告诉陈无宇说:"栾施、高强要来攻打陈、鲍两家。"这人也到鲍氏家去同样对鲍国讲了这样的话。陈无宇立即召集族军,发放甲胄兵器、准备作战。陈无宇先到鲍家,路上遇见高强醉酒驾车奔驰过去。到鲍国家,鲍国也已集合族军,准备应敌。派人去侦察栾、高两家情况。栾施、高强二人正准备喝酒,一点发难的迹象也没有。陈无宇说:"传话的事虽不可信,但栾、高知道我们召集军队发放兵器,一定会驱逐我们。不如趁他们饮酒之机,先攻他们。"这时,陈、鲍两家正相友好,于是合军攻栾施、高强。栾施、高强因无准备,很快被打败,二人逃到鲁国。陈、鲍二室瓜分了栾、高两家财产。在晏子的劝说下,陈无宇把所得的全部交给国君。齐景公将莒地的一些邑赐给陈氏,陈氏推辞不受。齐景公的母亲穆孟姬请景公将高唐(今山东高唐县东35 里)赐给陈氏。陈氏由是更强大。
  陈无宇又拉拢被栾氏、高氏赶出国的齐国诸公子。把他们从流亡的国外召回来,把原有的封邑还给他们。没有封地的,分给私邑土地。陈氏不仅私自送给他们礼物,还增加他们的俸禄,"凡公子、公孙之无禄者,私分之邑"①。
  陈无宇子田僖子乞又称田乞、陈乞。有宠于齐景公,他为了在诸侯中树立党羽,劝齐景公支持晋国的范氏、中行氏。齐国派田乞救范氏、中行氏,给他们送去大批粮食②。
  齐景公是一位寿星老,他当国君就达58 年(公元前547-前490 年)。
  他的太子比他先死去,景公有宠妾芮子(或称粥子)生子名荼。在景公临死前让国相国惠子与高昭子立荼为太子,将其他公子放到莱地居住。
  景公死后国惠子、高昭子立荼为国君,是为齐晏孺子。齐景公子公子嘉、公子驹、公子黔逃往卫国,公子鉏、公子阳生逃到鲁国。陈氏与公子阳生相亲,打算杀死晏孺子立阳生。
  陈乞假装对国惠子、高昭子亲近,每次上朝时,都作为车右武士与国、高同车,在车上挑拨群臣与国、高的关系,说众官将与国、高过不去,让他们有所准备,最好先下手除掉他们。待到朝堂上,国、高是卿,所站位置与其他人不同,陈乞对国、高说:这些大夫都似虎狼一样凶狠,见我在你们旁边,他们会见我与你们亲近而先杀我,我还是站在大夫的行列中去吧。到大夫行列后,又对大夫们说国、高已定下计策,要将大夫们都赶走。若不先下手,就来不及了。大夫们都相信了他的这些话。
  陈乞将大夫们鼓动起后,就联合鲍氏及诸大夫攻击晏孺子的宫,国、高救晏孺子战败后,国氏逃到莒,高氏逃到鲁国。晏孺子孤立无人相助。
  陈乞派人到鲁国召回公子阳生,先住在陈乞岳母家,后让阳生随同向晏孺子送饭食的人一同进入国君宫中,陈乞于是立阳生为国君。在与齐国大夫立誓结盟时,鲍牧(鲍氏族长)因酒醉神志不清就前往,为鲍牧主管车的鲍点问陈乞,这是谁的主张。陈乞说:"是鲍牧的主张"。
  ① 《左传》昭公十年。
  ② 《史记》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
  并对鲍牧说:"是你的命令呐!"鲍牧酒也醒了一大半,就对陈乞说:"你忘了先君为荼这孺子当牛骑,把牙齿都碰断了的事吗,怎么又背叛先君了呢?"齐景公宠爱芮子及所生的荼,景公为逗荼玩,自己当牛在地上爬,口中含一绳让荼牵着。年事已高的景公在与荼玩这种游戏时跌倒,把牙齿碰掉了。阳生向鲍牧行礼说:你是奉义行事的人。若我可以为国君,一定不会怨恨你的;若我不行,也不必杀我。合于道义就做,不合于道义就不做,敢有不听从你的?废和立都不要残杀,这是我的愿望。鲍牧听阳生这一席话,就说你们都是先君的儿子,谁当都行。于是结盟,立阳生为齐悼公。将晏孺子先迁到赖(今山东章丘县西),并诛杀荼的党羽。接着在送荼到骀(今山东临朐)的途中将他杀死①。"悼公立,田乞为相,专齐政。"②陈乞死后,其子陈常(又称田常,田成子)继父位。齐悼公四年(公元前485 年)三月,齐悼公被陈常杀死,立悼公子壬为君,是为齐简公。陈常与简公亲信监止同为左右相。陈常对此不满,想排挤掉监止。齐简公四年,陈氏族军攻杀监止,简公出逃到舒州,被陈常追捕到,就地将他杀死。陈常立简公弟骜为君,是为齐平公。陈常为相,专断国政,实际上已夺取了姜齐的政权。
  陈常杀死齐简公后,惧怕诸侯讨伐,于是就把齐国以前侵占卫国、鲁国的土地归还它们。又西与晋国的韩、赵、魏通好,南与吴、越国亲善。在国内整顿内政,奖赏有功及治绩优异的官员,施惠于百姓。同时诛杀鲍氏、晏氏、监止及强横的大族,齐国内外安定。陈常把齐国安平(今山东益都西北)以东至琅邪的大片地区,划为自己的封邑。陈氏的私邑于是超过齐平公的食邑。陈常又在国内大选美女,充作他的妻妾。
  据说他死时有子70 余人。俨然是齐国国君的派头。
  陈常的曾孙田和,为齐宣公相。齐宣公死后,田和立宣公子贷为齐康公。齐康公十四年(公元前391 年),田和把齐康公迁到海上,以一城作为他的衣食地,主持对姜齐先祖的祭礼。齐康公十八年,田和与魏文侯在浊泽相会,请求魏文侯帮助他立为诸侯。魏文侯派人向周安王说情,周安王同意。齐康公十九年田和立为齐侯。田氏取代姜姓齐国,在形式上也取得合法地位。齐康公在田和立为诸侯后,还存在了几年。直到公元前379 年康公死去,奉邑入于田氏,姜齐最后退出历史舞台。
  田氏在齐国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反复斗争,最终取代了姜姓的齐国。
  这一斗争过程,从表面看好像是统治阶级内部的争权之争,实际上是新的封建势力向旧贵族势力的斗争。田氏的一些拉拢民众、收买人心的活动,在客观上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在这场斗争中,田氏不但取代了姜姓国君,而且消灭了一大批旧贵族,把他们的土地收归国家所有。田常还提拔一批新人为国家官吏,他"上请爵禄而行之群臣。"①田常子田襄子又"使其兄弟宗人尽为齐都邑大夫。"②对齐国旧的官吏进行了一次大改造。这些新任命的官吏,都是同田氏亦即田氏族长田常、襄子等个人发生主从关系。这种主从关系就与春秋时的贵族政治不同,从而形成了封
  ① 《左传》哀公六年。
  ② 《史记》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
  ① 《韩非子·二柄》。
  ② 《史记》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
  建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所以,田氏代齐,不能仅视作内部争权斗争,而实质上是新兴封建势力在齐国夺取政权的历史演进。
  (三)战国时期的列国形势战国时期政治史的进程是从分裂到统一。
  战国继春秋之后,在中国大地上还是大小国家错杂林立。西周、春秋时期以来的一批古国,有的仍然活跃着,有的衰落,为生存而挣扎,而一些新的国家,在母国的躯体上建立起来。
  战国时期的强国,当然是被称作"七雄"的齐、楚、燕、赵、韩、魏、秦,但战国前期的越、宋、中山等国,其地盘、国力都不弱,它们在战国的政治舞台上活跃了相当一段时期。一些中小国家,如郑、鲁、卫、莒、邹、杞、滕、薛、任、郯、蔡等,以及四川的巴、蜀,北方的林胡、东胡,南方的百越等等,这些国家随着时间的推移,先后被七国所灭。七国最后又被其中的秦国并吞,中国大地重归统一。
  就地理形势看,战国"七雄"的具体位置大致如下:齐国在东边。国都仍然是在临淄(今山东淄博市)。它东临大海,南以泰山与鲁、宋两国为邻,齐湣王十五年(公元前286 年),齐灭宋并拥有其地。西有今河北省清河县地,与赵国为邻。北边与燕国为邻。
  拥有今山东偏北的大部分地区和河北省的东南部。
  楚国在南方。战国前期国都在郢(湖北江陵纪南城)。后受秦国逼迫,楚襄王二十一年(公元前278 年)秦攻破郢,楚走保陈,将都迁于陈(今河南淮阳)。楚考烈王二十二年(公元前241 年)再迁都于寿春(今安徽寿县),仍称为郢。楚国最强时,西有巴、黔,西北有汉中地,与秦为邻。北有河南南部与韩、魏、宋、齐接界。向东本与越国为邻,楚怀王二十三年(公元前306 年)灭越,楚国地东就临东海。在战国中期,楚国的地域最大,拥有今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浙江、江苏全部地区及河南南部,四川及贵州东部,陕西汉中地区。势力所及,差不多遍于整个中国南部。
  秦国在西边。战国前期国都仍在雍(今陕西凤翔县南)。秦灵公迁于泾阳(今陕西泾阳县西北),秦献公二年(公元前383 年)迁于栎阳(今陕西富平县东南),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 年)再东迁于咸阳(今陕西咸阳市)。秦国的国土以陕西中西部、甘肃东部为中心,以及四川、青海、宁夏等地。秦国在商鞅变法以后,逐渐兼并他国土地,最后灭六国统一中国。
  燕国在北方,国都蓟(今北京市西南)。燕昭王时,为了南向齐国用兵,在今河北易县建立别都,称为"燕下都"。燕国的国土主要是今河北北部、山西东北部和辽宁等。它北与东胡、胡林、楼烦等少数部族为邻,西与赵国为邻,南与齐国接壤。
  七雄中的韩、赵、魏是从原晋国分裂出的三个新国家。在战国初期,赵国在原晋国的北部、韩国在中部、魏国在南部。但随着兼并战争的发展,失地得地的变化,这一格局也在变化。
  赵国的都城初在晋阳(今太原市西南)。赵襄子于公元前425 年迁于中牟(今河南鹤壁市西),赵敬侯即位时,将国都迁于邯郸(今河北邯郸市)。东境在今河北东南与齐国为邻,南境在河南北部与魏国为邻,西隔黄河与秦国相接,东北同燕国以易水为界,北边与匈奴相邻。主要地域在今山西中部、北部、内蒙古南部、河北西南部、河南北部。
  韩国初都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韩武子九年(公元前416 年)
  长途迁徙,将国都迁到宜阳(今河南宜阳市西),韩景侯时迁于阳翟(今河南禹县),韩哀侯二年(公元前375 年)灭郑,迁都于新郑(今河南新郑)。韩国的领土主要在今山西东南部、河南西部及中部,西边与秦、魏相接,南与楚为邻,东北与赵接壤。韩国在七国中,地域最小,力量也最弱。
  魏国初都安邑(今山西夏县),魏惠王九年(公元前361 年)迁都到大梁(今河南开封),国家的重心于是东移。魏国在黄河西与秦国为邻,南与韩国相邻,北与赵国接壤。东部地区东北与齐相邻,东南与宋为邻,南与楚国相接。战国中期(公元前350 年左右),魏国领土跨有山西西南部及河南北部、西部地区,呈一倒凹字形状。
  战国时除大国"七雄"外,地位重要的一些国家,如越国,勾践灭吴后,曾迁都琅邪(今山东胶南县西南),公元前379 年越国力量衰落,又迁回吴(今江苏吴县)。越国在战国初年领土北曾到山东胶南、日照、莒南等县,以及江苏沿海及东部地区,南拥有浙江大部,到公元前306年被楚国所灭。
  在河南的东部,以商丘为国都的宋国,在战国时也还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国家。宋国东部、北部同齐相邻,西部同魏相邻,南部与楚相交,夹在三大国之间。土地不断被魏、楚、齐三国蚕食。公元前286 年终被齐国灭亡。
  中山国是春秋后期新兴起的一个国家。它是狄人中白狄的一支,属鲜虞种,诸侯亦称为鲜虞。中山一名最早见于《左传》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 年),这年《春秋》经文称中山为"鲜虞",而《左传》文却称"中山",当是已建国改名为中山,而诸侯仍以旧名相称。中山国都初在顾(今河北定县),后迁灵寿。1974-1977 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北平山县三级公社发现中山国的王陵和都城的城墙,即是中山国都地。中山国的地域在山西东南部和河北西部的太行山地区,其中心地区在今河北高邑、石家庄、灵寿、定县、平山、完县等县市。它的南、西、北被赵国包围,东边与燕国接界。战国初期,在魏文侯十七年(公元前429 年)"伐中山,使子击守之,赵仓唐傅之"①。战国初年已亡于魏②。
  魏国要越过赵国才能到达中山国地,所以魏国不能紧密控制它,等到魏国和周围国家战事紧张时,中山国又复国了。据推算,中山国大约在公元前380 年左右复国③。复国后的中山国势力大增,曾是战国时五个"千乘之国"中的一个,魏国公孙衍发动的"五国相王"运动,中山也是其一。说明它的力量不小。
  到战国时周王室的领土已变得很小了。只领有王都洛邑及附近的一小块地方。公元前367 年,在韩、赵两国的参与下,又将它分为西周和
  ① 《史记》卷四十四《魏世家》。
  ②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四》,第1330 页。
  ③ 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 年版,第274 页。
  东周两个小国,力量就更弱了。但周王室在战国的政治上还起过一些作用,像韩、赵、魏和田齐,要列为诸侯,在形式上还需要周王的批准。
  魏国的惠王也曾在逢泽(一名逢池、百尺陂。今开封市东南)会韩、宋、卫、鲁国君及秦公子,以朝见周天子,作着当霸主的美梦④。说明列国有需要时,还想起它来。
  为便于明晰起见,现将战国时列国灭亡作一表,列于下,以供参考(以公元前481 年为界,凡在此年后被灭国者,均列于表内)⑤:国 名灭于何年被何国灭国名灭于何年被何国灭陈前479 年楚吴前473 年越蔡前447 年楚杞前445 年楚莒前431 年楚许前400 年楚郑前375 年韩越前306 年楚滕前300 年宋中山前296 年赵宋前286 年齐鲁前256 年楚西周前256 年秦东周前249 年秦韩前230 年秦魏前225 年秦齐前221 年秦卫前209 年秦(四)战国时期政局的演进战国时代从公元前481 年始,到公元前221 年秦灭六国,历时261年。在这261 年的历史演进中,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 各国封建制度确立和巩固期时间从进入战国的年代到秦国商鞅变法的完成。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 年)商鞅在秦国实行第二次变法,应是这一阶段的下限。
  在这一阶段中的政治史上,主要有两件大事:一是韩、赵、魏瓜分晋国并被列为诸侯,以及齐国由田氏代替姜氏。这标志着在晋、齐两国的新兴封建势力夺得了国家的最高统治权,从而为封建经济及封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保护。另一件事是各国先后展开了改革活动,或称之为"变法"运动。这些变法运动,都是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对旧的政权和经济加以改造,以适应日益频繁的战争需要。
  2. 列国的相持时期这一时期从秦国商秧变法的完成到燕昭王十二年(公元前284 年),燕将乐毅率五国军攻齐,大破齐国。
  在这一时期,由于各大国封建改革的完成,从而得到巩固和发展,力量都强大起来。在七大国中,还没有一个国家处于绝对的优势并吞他国,于是处于一种相持的状况。在战争手段的同时,辅之以外交斗争,结成一些集团以对付另一些集团。这段时期,在政治史上有两件大事:一是各诸侯国公开把周天子抛开,自己称王,所谓"徐州相王","五国相王",至秦齐称东、西帝,反映出它们已不再作为名义上的周朝诸④ 《战国策·秦策四》、《秦策五》、《齐策五》。
  ⑤ 此表参照方诗铭:《中国历史纪年表》附《周代诸侯兴亡表》制成。
  侯,而是要自己称王、坐天下、当天子。另一件事是"合纵"、"连横"的外交活动和抗秦战事。战国时期的互相攻战最激烈、频繁,也是在这一时期。
  3. 从齐国被燕国战败到秦王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 年)灭掉齐国,中国重归统一,是战国政治史的后期在第二阶段强大一时的魏国,被齐国在桂陵(今河南长垣县西)和马陵(今山东范县西南)大败,元气大伤。东方的齐国崛起,所以秦国为拉拢齐国,建议两国皆称"帝"。在秦国人的眼中,东方只有齐能同它相抗。燕将乐毅破齐后,齐国一蹶不振,东方国家实际上没有能同秦抗衡的能力了。加之六国不能同心"合纵",被秦国威胁利诱所慑,只顾自己一时的苟安,竟致被各个击破。这一时期,是秦国胜利进行统一战争的时期。秦王政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将东方六国扫除,最后完成统一功业。秦王政于是自称"皇帝",并称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万世,传之无穷。"①以期传至万世不变。
  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起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大帝国,开创中国政治史的一个新时代。
  ①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七、战国前期各国的改革图强战国前期,刚刚取得政权的各国地主阶级政权,都先后实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以完善封建统治政权,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著名的有李悝在魏文侯时的变法,公仲连在赵国的改革,吴起在楚国的变法,申不害在韩国的改革,齐威王任用邹忌的改革以及商鞅在秦国的两次变法等等。这些改革运动,在各国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变法较彻底的一些国家,取得成果十分显著,像魏国,在李悝变法后,成为战国前期最强的一个国家。商鞅在秦国的两次变法,奠定了秦国统一中国的基础。
  (一)李悝在魏国的变法李悝的身世史无记载,他在魏国主持变法是被魏文侯任命为相的时期。在此之前,他曾做过魏国的上地郡守。上地郡为魏文侯设置,辖地为今陕西洛河以东、黄梁河以北,东北到子长、延安一带。上地郡西与秦为邻,是魏国的边防要地,常与秦国发生军事冲突。为使上地郡军民提高射箭技术,他下令以射箭来决断诉讼案的曲直,"中之者胜,不中者负"。令下后,人们都争相练习射技,日夜不停。后与秦国人作战,由于魏军射技精良,因而大败秦军①。射技高低与是非的曲直是不能等同的,李悝用以决曲直的诉案,可能是一些久拖不决或无关紧要的一般讼案。在战国时与强秦接境的地区,军事是压倒一切的任务,李悝用此法来鼓励人们习军事技术,并取得很好的效果,不能不是一个创造。大概因他在上地郡的政绩不错,魏文侯才任用他为相,支持他的改革。
  李悝在魏文侯时,任相10 年,主持变法,是战国法家的始祖。《汉书·艺文志》有《李子》32 篇,列为"法家"之首。班固自注说"名悝,相魏文侯,富国强兵。"李悝的改革措施由于著作的不存,已不可全知,见于他书记载的只有关于经济和刑法两方面的措施。这些措施是:1. 尽地力之教李悝向魏文侯提出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以巩固地主阶级政权。他指出,在一百里见方的范围内,有土地9 万顷,除山林川泽村落所占三分之一外,还有耕地6 万顷。如果农民"治田勤谨",则每亩可多收3斗粟(小米),如不"勤谨"就会每亩减产粟3 斗。增收和减收都是18O万石②。因此他提出"治田勤谨"的三项具体措施:一是"必杂五种,以备灾害"③。就是说要同时播种粟、黍(黄米)、麦、大豆、麻五种作物,以防止某种作物因不敌天旱水涝的天灾而至全无收成的危险。多种作物也可间种、套种,还可充分利用地力。
  二是勤奋耕作。他要求农民要"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①,耕地要深,除草要勤,收割要抢农时。
  三是住宅旁种桑树、瓜果、蔬菜,以补充不足。李悝要求农民"还
  ① 《韩非子·内储说上》。
  ② 《汉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③ 《太平御览》卷八二一引《史记》,《通典·食货二》。
  ① 《太平御览》卷八二一引《史记》,《通典·食货二》。
  (环)庐树桑,果茹有畦,瓜瓠果蓏,殖于疆场。"②即充分利用空闲地,以扩大副业收入。
  李悝"尽地力之教"的三项措施,是适合魏国具体情况的。魏国的领土内,人口较稠密,地少人多,只有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充分利用空闲地,才能增加收入。封建社会的政权基础是农民,农民富裕了,国家政权才能巩固,国家的租税才有保障。
  2. 平籴法是李悝平抑粮价的一项措施,目的是使城里人和乡里农民都不受损害。他认为粮价若太贱则伤农,太贵则伤民(城市居民)。因太贵太贱,都不利于统治,于是他实施"平籴法"。其做法是:把好年成分为上中下三等,坏年成也分为上中下三等。丰收年按年成的丰收情况,国家收购多余的粮食。歉收年则按歉收的程度,国家拿出收购的粮食平价卖出。上等歉收年卖上等丰收年收购的粮食,中等歉收年卖出中等丰收年收购的粮食,下等歉收年卖下等丰收年收购的粮食。这样"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只有"民不散",政权才能巩固,这就是"平籴法"的目的。
  李悝的"平籴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行之魏国,国以富强。"
  ③3. 制定《法经》李悝在法律方面"撰次诸国法",编成一部《法经》。这是我国第一部有系统的封建地主阶级法典。
  《法经》的内容有六篇,即《盗法》、《贼法》、《网(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李悝的《法经》以《盗法》、《贼法》为首,是他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是指窃取财货,"贼"是指对人身的侵犯,也包括犯上作乱。有财货怕被人窃取,当然是地主阶级为多。侵犯人身,甚至犯上作乱,是对社会秩序的扰乱。这都是统治阶级所大防的。由此两篇法律可以看出,李悝的《法经》是为地主阶级的利益,以巩固封建统治秩序为出发点的。《网法》即囚法,是为了囚捕盗贼而设的,即"盗贼需刻捕,故著《网》、《捕》二篇。"据《唐律疏议》说,《囚法》讲的"断狱",即审断罪案的法律,《捕法》是有关"捕亡",即追捕逃亡的法律。
  《杂法》据《晋书·刑法志》记载,是包括对"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等七种违法行为的惩罚。"轻狡"是指对轻狂狡诈行为的处罚,"越城"是对不从城门进入而翻越城墙出入城。《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载,梁车为邺令,其姐前去看他,至邺天晚城门闭,"因逾郭而入,车遂别其足。"梁车姐"逾郭"即翻郭城墙而入,她的弟弟以为犯禁而被刑。"博戏"即是聚众赌博。假即豭,指公猪。"借假"指男子寄宿于女子家,或称为"妻有外夫"。"不廉"指贪财受贿。"淫侈"指荒淫奢侈的行为。"逾制"指器用超过了规定的封建等级制度。这些规定,是为维护封建秩序而设立的。
  《具法》是"以其律具为加减",即是根据犯罪情节和年龄情况,对判罪定刑加重或减轻的规定。
  ② 《太平御览》卷八二一引《史记》,《通典·食货二·水利田》。
  李悝的《法经》是维护封建国家的统治秩序,保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后来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以及汉代的法律,都受到它的极大影响,它为历代封建法典所宗。
  李悝在魏文侯时任相主持全国大政10 年,他的著作有32 篇,其变法措施当不止以上三项,惜书已亡佚,无由得知其详。他在魏国的改革,当是全面的,魏国在战国前期成为最强的国家,这与他在魏文侯支持下,所实施的变法改革是分不开的。
  (二)吴起在楚国的改革吴起是卫国左氏(今山东定陶西)人①,儒家曾子的学生。他虽学儒术,却"好用兵",在鲁国作过将,率军进攻齐国,大败齐军。鲁国君打算任用他,但为谗言所伤,鲁君就解除了他的官职。
  吴起听说魏文侯招贤纳士,于是投奔到魏国。魏文侯任用他为将,进攻秦国,一举夺得5 座城池。吴起用兵与士卒同吃同住,深得士兵的爱戴,打仗时都奋力向前。魏文侯因他善于用兵,廉洁公平,于是任命他为西河郡的郡守,以对抗秦国和韩国。西河郡在黄河以西,今陕西省东部临黄河地区。吴起在西河郡守任上,"甚有声名。"他曾对田文讲:"守西河,而秦兵不敢东向,韩赵宾从。"②《吴子·图国》篇中记其功说:"守西河,与诸侯大战七十六,全胜六十四,余则钧解,辟土四面、拓地千里,皆起之功也。"
  魏文侯死后,其子武侯即位,一次魏武侯与诸大夫乘船在黄河中游玩,看到河山险阻,以为江山由此会牢固,魏武侯的随从王错在一旁也随声附和。吴起针对魏武侯的骄傲情绪和王错的奉承说道:我们国君的话,是危亡的道路,你王错又相附和,就更加危险了。魏武侯不高兴,吴起就用历代兴亡在德不在地形险要相劝谏,要魏武侯注意修明政治,不能因有河山险要而高枕无忧。魏武侯听了高兴,称吴起的讲话是"圣人之言"①,但却得罪了王错。王错于是在魏武侯面前说吴起的坏话,魏武侯听信谗言,解除了吴起的西河郡守的职务。吴起挥泪惜别经营多年的西河郡,离开魏国投奔到楚国。
  楚悼王"素闻起贤"。吴起到楚后,即任命他为"宛守"②。宛是南阳郡的治所,此地西北与秦国相接,也是一边防要地。
  楚国在战国时期,吞灭国家多,地域在七国中最大。国力却不强,且中原诸侯国家都把它归于蛮族加以贱视,一有机会就对楚国加以挞伐。如楚悼王上台的第二年(公元前400 年),"三晋来伐楚"。三年,被迫将榆关归还郑国。十一年"三晋伐楚,败我大梁、榆关"。秦国也与楚国发生战争,楚国失败,只得"厚赂秦,与之平"③。楚国国内人心也不安定,楚悼王的父亲声王就是被"盗杀"而死的。在楚悼王上台时,
  ①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② 《史记》卷六十五《孙子吴起列传》。
  ① 《战国策·魏策一》。
  ② 《说苑·指武篇》。
  ③ 《史记》卷四十《楚世家》。
  国内矛盾尖锐,国外又连连失败,日子很不好过。吴起正是在楚国内外交困的时刻从魏国来到楚国的。
  吴起到楚国大约在楚悼王十年(公元前392 年)④。次年楚被三晋及秦打败,正是吴起在"宛守"的任上。楚国有此外辱,悼王才将素闻有贤名的吴起提拔为令尹,接受吴起的改革主张。
  吴起在楚国改革的主要内容是:1. "明法审令"
  《史记·吴起列传》说吴起"相楚,明法审令"。明法,就是制定法律并将它公诸于众,使官民皆明白知晓。"审令"是审核以往法令,不合用者去之,保留其适用的部分。这是吴起在楚国实施改革的总措施。但具体情况,因记载缺乏,不得而知。
  2. "封君之子三世而收其爵禄"
  封君是指贵族受封一定面积的土地,子孙世代相传享其爵受其禄。
  这种世禄制度,不但阻塞人才晋升之路,而且他们根深势大,因而造成"上逼主而下虐民"的政局。他们占据大量肥沃的土地,使国家财政收入减少①。吴起看到楚国"封君太众"是使国家贫弱的症结,于是提出革除封君的世官世禄制,取消旧贵族在政治上的特权。
  吴起为了打散旧贵族的势力,还实行"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的徙豪民政策。吴起对楚悼王说,楚国地多民少,现在楚国却是把人集中在地少人多的地区,这是"以所不足,益所有余",这种现象应纠正。解决的办法是将贵族迁到边地人少地多的地区去,充实边地②。这既可以开发边地,又打散贵族势力。
  3. 限制大臣的权力吴起认为楚国的大臣权太重,是楚国国力弱的原因之一。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吴起采取了两个措施:一是要求楚国官吏"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顾毁誉。"①都能公而忘私,一心为国家效力,就不致使大臣的权太重而左右国政。
  二是"塞私门之请"②。吴起杜塞私门请托,使官场中不能用此手段结私党,不能形成一股与国家政权对抗的势力集团。
  4. 裁汰冗官,抚养"选练之士"
  吴起在改革中实行"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③。"枝官"即是无用的官,只吃俸禄而无事可办的官吏。"选练之士"即是战斗力强的武士。《史记·吴起列传》说他"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上,要在强兵。"将精简机构省下的财物,供养军队,增强楚国的军事力量。
  ④ 此说参见杨宽:《战国史》,第179 页注①。陈其猷:《韩非子集释》,第241 242 页注(19)说吴起入楚在悼王十六年,不如杨说义长。:《韩非子集释》,第
  ① 《韩非子·和氏》。
  ② 《吕氏春秋·贵卒》。
  ① 《战国策·秦策三》范睢语。
  ② 《战国策·秦策三》蔡泽语。
  ③ 《韩非子·和氏》。
  5. 统一舆论,以保证改革的顺利实行《战国策·秦策三》记蔡泽语说吴起在楚国"破横散从(纵),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史记·吴起列传》也说,吴起"破驰说之言从(纵)横者。"战国时的纵横家,并不从事从根本上使国家富强起来的政治经济措施,而是一种策略上的同谁联合攻击谁的一种权宜之计。
  它们与战国初年的改革家们的行为不同,且纵横家策略上的投机和飘移不定性,会动摇改革措施的实行,所以,吴起及其他改革家一样,都要禁止纵横家的活动,不准他们对改革说三道四,动摇国君和官民对改革的信心。吴起改革在楚国"行之期年",即10 年①。效果十分显著,楚/TITLE>"于是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诸侯患楚之强。"②《后汉书·南蛮传》载,"吴起相楚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洞庭即洞庭湖,在今湖南省。苍梧,即苍梧山,在今湖南宁远县,《史记·五帝本纪》"舜崩于苍梧",即指此。宁远县在今湖南省南部的郴州地区,与广西、广东两省接近。从此楚国的领土南边就扩展到湖南与广东、广西间。在北方对三晋的战争也取得胜利。楚悼王十九年(公元前383 年)赵国进攻卫国,卫国求救于魏。次年魏求卫攻赵,夺取赵河东地,赵于是向楚国求援。楚悼王二十一年,楚国救赵攻魏,"战于州西,出梁门,舍军林中,饮马于大河。"③一直打到黄河边上,报了楚悼王初年多次败于三晋的耻辱。这也是吴起在楚国实行改革后,在军事上的又一重大胜利。
  就在对魏国战争取得胜利的这一年,支持吴起变法的楚悼王死了。
  吴起在变法中,打击了旧贵族,被迁往边地的贵族"皆甚苦之"。楚悼王死后,他们借送葬的机会,都回到国都,准备惩治吴起。当吴起来到停放悼王尸体的堂上时,楚"宗室大臣"射杀吴起。吴起急忙伏在悼王尸体上,这样射向吴起的箭就射中了王尸。当时贵族的箭上都刻有本族的名号,当继位的楚肃王在埋葬悼王后,于是下令清查射杀吴起而射中王尸的人。按楚国的法律"丽兵于王尸者,尽加重罪,逮三族"④,由此而被灭族的达70 余家①。有的贵族便逃出楚国,而吴起也被车裂肢解其尸体②。
  吴起被杀,他在楚国推行的改革也就夭折了。由于吴起改革推行的时间短,被打击的旧贵族,在吴起死后又很快恢复了元气,政权掌握在他们手中,所以终战国之世,楚国的政治一直很腐败。在军事上它北不竞于魏,东不竞于齐,西不竞于秦,最后终被秦国灭亡。秦国由于商鞅变法比较彻底,使秦由弱变强,由小变大,终致统一全国。相反,楚国由于改革的中折,国家则由强变弱,国土由大变小,终致亡国。可见改革的成败,对一个国家是有着生死存亡的重大干系的。
  ① 杨宽:《战国史》第179 页注①。
  ② 《史记》卷六十五《孙子吴起列传》。
  ③ 《战国策·齐策五》。《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
  ④ 《吕氏春秋·贵卒》。
  ① 《史记》卷六十五《孙子吴起列传》。
  ② 《韩非子·和氏》、《难言》、《问田》。
  (三)公仲连在赵国的改革在三家分晋的过程中,赵国是最强的,而在进行封建化的变革中,赵国也是较快的。但是在战国初期,赵国在对外战争中,却无什么作为。相反经过改革的魏国,国力却超过了赵国,竟致越过赵国灭亡了中山国。这对赵国君臣不能不有所启示。所以在赵烈侯时(公元前408 年-前387年在位),在相国公仲连的推动下进行改革。
  赵烈侯初年是一位喜好音乐而不过问政治的人,赵国有两位善于唱"郑歌"(一种轻柔的民歌)的,名枪和石。赵烈侯打算使这两人的社会地位显耀,于是就问相国公仲连:我有喜欢的人,可以让他尊贵吗?
  公仲连回答说:你可以使他富,但不能使他尊贵。烈侯说:既是这样,我有两位善于演唱郑国歌曲的人名呌枪和石,我赏赐给他们土地,每人1万亩。公仲连答应下来。过了1 个月,赵烈侯从代地巡察回来,查问给唱歌的赏田兑现没有。公仲连回答说:正在物色合适的人去办,还没有物色到。过了一段时间,赵烈侯又追问这件事,公仲连本不打算给,就装病不上朝加以回避。
  就在公仲连"称病不朝"的时候,有位叫番吾君的人从代地来到国都,对公仲连说:我们的国君其实是一位"好善"的人,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做。现在你当了四年的国相,向国君推荐过人才没有?公仲连回答说:没有。番吾君就向他推荐牛畜、荀欣、徐越三人,公仲连把这三人推荐给赵烈侯。
  牛畜等三人,就是当时学有所长的"士"。牛畜是学习儒家学说的,他劝说赵烈侯行"以仁义,约以王道。"荀欣和徐越是具有法家思想的人,荀欣向赵烈侯建议整顿官制,"选练举贤,任官使能。"徐越建议"节财俭用,察度功德。"整顿财政和考核官吏。赵烈侯听了这三人的建议,十分高兴,立即对公仲连说:停止赏赐给唱歌人的田地。于是任命牛畜为"师",荀欣为"中尉",徐越为"内史",并赏赐给相国公仲连"衣二袭"①。
  "师"是负责教化的官,"中尉"是负责指挥作战的长官。"内史"
  是负责征收田租和考核官吏的长官。赵烈侯任用这三个人负责上述事务,推行他们的主张,对赵国在政治、经济上实施改革。
  经过改革,赵国的国力增强。赵烈侯死,其子公子章继位,是为赵敬侯。赵敬侯二年(公元前385 年),在灵丘(今山东高唐县南的南镇)打败齐国。三年,赵出军救援魏国,在廪丘(今山东郓城西北)又大败齐军。四年,修筑刚平(今河南清丰县西南),进攻卫国获胜。六年,借楚国兵进攻魏国,夺取魏国棘蒲邑(今河北魏县南)。八年,夺取魏国黄城(今河南内黄县西南)。九年,再次向齐国发起进攻,齐国进攻燕国,赵国又派兵相救。十年与中山国在房子邑(今河北高邑县西南)
  相战。十一年又与中山国战于中人邑(今河北唐县西南)。在赵敬侯11年中,只在第五年败于齐、魏、卫三国联军①,可见赵国在公仲连改革后,国力的强盛程度。
  ① 《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
  ① 《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
  (四)申不害在韩国的改革在三家分晋的瓜分中,韩国所得的土地较小,又处于山间贫瘠地区。
  张仪说:"韩地险恶山居,五谷所生,非菽即麦,民之食大抵饭菽藿羹。一岁不收,民不餍糟糠。地不过九百里,无二岁之食。"②韩国的政局也很混乱,韩列侯三年(公元前397 年),他的国相侠累因与严仲子政见不和,严仲子逃到齐国,收买刺客聂政将侠累刺杀③。到韩哀侯六年(公元前371 年),国君哀侯又被韩严杀死④。由政局的动荡,致使政策法令前后矛盾。韩非子在《定法篇》中说:"韩者,晋之别国也。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
  统治阶层内部矛盾尖锐,政策法令无定准,国力本不强的韩国,就更加弱了,在对外战争中连遭失败。如韩懿侯二年(公元前369 年)在马陵(在今河南长葛东北)被魏军战败。九年在浍邑再次被魏国打败。
  韩昭侯元年(公元前353 年)被秦国在西山打败。二年,宋国占领黄池(今河南封丘县西),魏国又攻取朱邑①。在这内忧外患交加的形势下,韩昭侯的第八年任命法家申不害为相,实施改革。
  申不害是原郑国京邑(今河南荥阳)人,是"故郑之贱臣",因"学术以干韩昭侯,昭侯用以为相。"②申不害在韩国相位上实行"内修政教"的改革措施③,主要有:1. 明法察令申不害认为,国君治国的主要方法就是"明法察令"。他说:"尧之治也,善明法察令而已。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黄帝之治天下,置法而不变,使民安乐其法也。"④"智"是指以个人的政治素养、品德施政。"数"即是"法度"、"法律"。他曾说,人君"失之数而求之信,则疑矣。"⑤这里的"数"与上引文中的"数"所指是相同的,即是国家的法律。"信"与上文的"智"、"说"义同,是指凭个人的行为。
  申不害认为君主只有用法才能使群臣的行为统一起来,只有用法的标准来衡量群臣的行为,才能使国家的义正。他把法比作称量物体的权衡,用来考察群臣的行为:"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称轻重,所以一群臣也。"⑥用"法"来治理国家,用"法"的标准来检验官吏的行为,国家才② 《史记》卷七十《张仪列传》。
  ③ 《史记》卷八十六《刺客列传》。《战国策·韩策二》。
  ④ 《史记》卷四十五《韩世家》。
  ① 《史记》卷四十五《韩世家》。
  ② 《史记》卷六十三《老子韩非列传》。
  ③ 《史记》卷六十三《老子韩非列传》。
  ④ 《艺文类聚》五十四,《太平御览》卷六三八引。
  ⑤ 《韩非子·难三》。
  ⑥ 《艺文类聚》五十四,《太平御览》卷六三八引。
  能够得到治理,官吏的行为才有一个正确的检验标准,封建统治秩序才能巩固。
  2. 实行法治申不害建议韩昭侯实行法治,而法治在用人上就要"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如果国家己建立了法度,却不遵守,在用人上只"听左右之请",任用亲信,托人情,走门路,这样要推行法制就很困难了。
  韩昭侯听从申不害的建议,他说:"吾自今以来知行法矣,寡人奚听矣!"①申不害的建议,在韩昭侯时期是确实推行了的。《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一个故事说韩昭侯让人把他穿过的衣服收藏起来。侍奉他的人认为国君不行仁义,连穿过的衣服都不分赐给身边的人。韩昭侯却说,我一定要等待有功劳的人,才赏赐给他们。所以现在将它收藏起来,不随便赏给一般人。
  申不害劝韩昭侯在用人上要"因能而授官",不要听"左右之请",即裙带关系。这一条韩昭侯也是认真做到的。一次,申不害向韩昭侯请求给他从兄一个官职,韩昭侯不许。申不害为此不高兴。韩昭侯对他说:你这种做法不符合我从你那里学来的道理。我是同意你的请求,从而抛弃你的主张呢?还是实行你的主张而拒绝你的请求呢?你曾经要我在用人上"循功劳,视次第",现在你有所请求,这样我将听从你什么呢?
  申不害自知做得不对,向韩昭侯"辟舍请罪"②。并称赞韩昭侯说:"国君真是一个执法的人啊!"
  3. 不准官吏侵权申不害要求各官职责分明,做到"治不踰官。"①"治不踰官"的目的有二:一是专心做好本职工作;二是防止因干预他官事务,造成行政混乱。
  "治不踰官"的主张,韩昭侯也是加以实行的。他对那些"踰官"
  的行为,无论出于什么用意,都要加以责罚。古书上记载韩昭侯处罚侵官的两则故事:一次韩昭侯出去打猎,驾车的马缰绳长短不齐。韩昭侯在车上对驾车的人说,拉车的绳子不齐吧?赶车的人说:是的。到达打猎地,随从都同韩昭侯去射鸟,他的武士车右却将长的一根绳收结使两缰绳长短相齐。打猎结束,韩昭侯乘车而返,上车不久,见缰绳已齐,就问为何现在长短一致了。车右从后面回答说,是他把缰绳弄齐了。韩昭侯回到国都宫中,批评了负责准备车马的车令的失职和车右的侵官。
  认为这是"擅为妄意之道,虽当,贤主不由"②。
  还有一件事是韩昭侯酒醉后顺便躺在床上睡着了。负责国君帽子的"典冠"看见,担心他受凉,于是就给韩昭侯身上加一件衣服。韩昭侯醒来后很高兴,就问身边的人是谁给他加盖的衣服,回答说是"典冠"。韩昭侯于是惩罚"典衣"并将"典冠"杀死。因为"典衣"官失,"典
  ①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②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① 《韩非子·定法》。
  ② 《吕氏春秋·处方》。
  冠"官越职侵权。韩昭侯"非不恶寒也,以为侵官之害甚于寒。"③失职和越权都不准许,而对越权的处罚更严厉,以此整顿官场风纪,以防止造成"一妇擅夫"、"一臣专君"的破坏国家局势的形成①。
  4. 主张建立集权制的君权至上的国家,集权于国君一身他要求国君要"独视"、"独听"、"独断",他说"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②他把国君比作人的身子,臣下比作手脚,又把国君比作车毂,臣下比作聚于车毂上的辐条,他说"明君使其臣并进辐凑"③,臣下要像辐条绕着毂转动一样,围着国君的意志行动。要达到这一目的,就要"君操其柄",这个"柄"就是"生杀之柄",即能够制臣民于生死境地的"独断"权力。国君具有这样"独断"的权力,就能达到"君若号,臣若响"的上下协调一致。
  5. 对官吏实行考核制申不害说:"为人臣者操契以责其名,名者天地之纲,圣人之符。
  张天地之纲,用圣人之符,则万物之情无所逃之矣。"④"契"就是权柄,"名"就是法度。此即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建立治国的法度。"责其名"就是考查众官的行为是否合于法度,此即所谓的"循名而责实"。
  6. 提倡用"术"驾御臣下申不害主张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一切权力集国君之手。如何达到这一目的,就是要讲究统治的"术"。这个统治"术",申不害认为要靠机密手段,即"倚于愚","藏于无事","示天下无为"①。就是说,做国君的要装傻,遇见什么事都装作无事一样,这样才能了解臣下的真实情况。他说:"何以知其聋?以其耳之聪也。何以知其盲?以其目之明也。何以知其狂?以其言之当也。故曰:去听无以闻则聪,去视无以见则明,去智无以知则公。"②申不害的用意是要人君不暴露自己的想法、智慧和观察力,知道的要装作不知道,不知道的要装作知道,要搞得别人莫测你的高深。使臣下无从猜测到你的意图,无从讨好,无从隐藏自己的错误、缺点。
  申不害的"术"是用来考验臣下、驾御臣下的一种统治手段,是"帝王南面"的统治术,是一种玩弄权术的阴谋。
  申不害在韩昭侯时期任相达15 年,他的改革取得一定的成就。司马迁说"申不害相韩,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伐。"③当时人对韩昭侯、申不害的评价也颇高,《战国策》中载"昭■侯(即韩昭侯),一世之明君也;申不害,一世之贤士也"(《孔丛子》卷中《论势》"贤士"作"贤相")④。后人或以为申不害只用"术",没有把法放在首要③ 《韩非子·二柄》。
  ① 《申子·大体》,《群书治要》卷三十六引。
  ②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③ 《申子·大体》,《群书治要》卷三十六引。
  ④ 《申子·大体》,《群书治要》卷三十六引。
  ① 《申子·大体》,《群书治要》卷三十六引。
  ② 《吕氏春秋·任数》。
  ③ 《史记》卷四十五《韩世家》。
  ④ 《战国策·韩策三》"谓郑王章"。
  的地位,更有说申不害只是一位讲权术的"术家",皆非确论。
  (五)邹忌在齐国的改革邹忌在齐国的改革,是在齐威王时期(公元前356-前320 年),与韩国申不害的改革和秦国商鞅变法大致同时。
  进入战国时期,田氏代姜氏拥有齐国后,标志着新兴封建地主阶级在齐国掌握政权。以田氏为代表的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和发展,不会是风浪平静的。政权内部在齐威王执政前后,一些官吏拉帮结伙,把本职权范围内的事搞得很糟,但又欺骗国君。像阿邑大夫所治的阿邑,"田野不辟,人民苦",却用财货买通国君近臣,替他说好话,以骗得信任。而治绩卓著的即墨大夫,因不给国君近臣送礼,故"毁言日至"。如此是非颠倒,政权还能没有危险?
  齐威王即位后,国内政治情况混乱,外敌也不断来侵。齐威王元年(公元前356 年),韩、赵、魏三国因齐威王父桓公死,趁机进攻齐国的灵丘(今山东高唐县南南镇)。威王六年,鲁国侵入齐国的阳关邑(今山东费县西南阳关镇),三晋又攻齐,到达博陵(今山东茬平县西北)。七年,卫国攻齐,夺去薛陵邑(今山东阳谷东北)。九年,赵国攻齐,夺去甄邑(今山东甄城县北旧城镇)。像鲁国、卫国在战国时已是很弱小的国家了,都敢于进攻齐国,可见当时齐国虽为东方大国,但国力已十分衰弱了。
  齐威王即位初年,国家处于内忧外患的境地。但他采取静观其变的态度,"委政于卿大夫",因而更造成"国人不治"的政局。
  齐国是东方文化荟萃之地,从齐威王的父亲田桓公开始,就在都城临淄的西边稷门设立稷下学宫,招徕各地不同学派的学者前来讨论学术,谈论政治,著书立说,称为"稷下先生",也称为"博士"。稷下先生中有一位叫淳于髡的人,是一位曾受刑剃光头发的赘婿。他性情恢谐,知道齐威王"委政卿大夫"而寄情于酒色中的用意。淳于髡就用谐语去激发他,说:"国中有一大鸟,棲息在大王的朝庭上,三年不飞也不叫,大王你知道这是一种什么鸟?"齐威王回答说:"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齐威王于是振作起来,召见全国72县县令,当场表扬即墨大夫说:自从你到即墨任上,攻击你的言论天天传到国都。我派人去了解,你即墨却是田地垦辟,人民丰衣足食,官府办事认真迅速,没有拖延事情不办的现象,东方因此安宁。你屡遭攻讦,是因你不买通我身边人的缘故!于是封他一万家的邑作采地。威王又将阿邑大夫召到面前,谴责他买通王身边的侍从,对其加以吹捧。经调查,阿邑田地荒芜,百姓穷困,外敌来攻或不知,或不能相救。于是把阿邑大夫及其替阿邑大夫吹捧的人,一齐下油锅处死。齐国上下大为震动,于是"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大治。"①邹忌是战国前期的一位法家人物。他"以鼓琴见威王",用弹琴的节奏来说明"治国家而弭(安定)人民"的道理,齐威王很赏识他,同齐威王相见只3 个月,就"受相印"。
  ① 《史记》卷一百二十五《滑稽列传》。
  邹忌当上齐国国相后,接受淳于髡的建议,采取有利于社会发展的革新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有:1. 修法律而督奸吏邹忌接受相印后,淳于髡前去会见他,向他提出五点建议。其中一条是"大车不经过校正,就不能托载规定的重量;琴瑟不经过校正,就不能成就五音"。意即一个国家的政治,就像大车运转、琴瑟弹奏和弦一样,要有一定的制度约束,使百官协调一致。邹忌回答说:"谨受令,请谨修法律而督奸吏。"即颁布法律,督责不法官吏,不使为非。这样就树立起正气,打击官场中阿邑大夫之徒的歪风邪气。
  2. 举贤才邹忌很重视人才的推荐。齐威王也很重视人才,他把人才称为"国宝"。在齐威王二十四年,齐威王与魏惠王一起在齐国都郊外打猎。魏惠王问齐威王有宝物没有,威王回答说没有。魏惠王就夸耀说:像我们这样的小国,也还有"径寸之珠"十枚,可以"照车前后各十二乘",为何作为万乘之国的齐国,却没有宝物?齐威王说:我们的"宝"与你的"宝"不相同。我的几位得力大臣,如防守南城的檀子、防守高唐的盼子、防守徐州的黔夫、在国中"备盗贼",使"道不拾遗"的种首,都是我的"宝",他们这些人才"将以照千里,岂特十二乘哉!"
  在齐威王之世,人才很多,像将军田忌、军事家孙膑,都成为国家的重要大臣。这是齐威王重视人才,把他们当作"国宝"的结果,也是作为相国的邹忌,实行"谨择君子",推荐人才的结果。
  3. 广开言路在邹忌的建议下,齐国在威王时,把倾听臣下意见作为一项法令,颁行全国。据《战国策·齐策一》记载,邹忌在家中穿上漂亮的衣服,梳洗打扮一番,然后问妻子:他与城北的徐公谁漂亮。妻子说,你多漂亮,徐公哪能比得上你。城北徐公是齐国最漂亮的美男子,邹忌不敢自信,又问他的妾。妾回答说,徐公哪能比得上你。次日,有一位客人来相谈,邹忌又向他询问自己与徐公谁漂亮,客人也说,徐公不如你漂亮。又一日,徐公到了邹忌家,邹忌仔细观察,自以为不如徐公漂亮。对着镜子自己比较,比徐公差得远。他就反复想,自己不比徐公漂亮,为何所问的人都夸他比徐公漂亮?后他找到其中的答案是:妻子说他漂亮是因为爱他,妾说他漂亮是因为怕他,客人说他漂亮是因为有求于他。于是邹忌上朝见到齐威王,就把这事向威王述说了一番,并说:现在齐国地方千里,城邑一百二十。宫中的左右近臣妻妾,没有不爱你的;朝廷的臣子没有不畏惧你的;四境之内,没有不有求于你的。这样看来,你受蒙蔽就更厉害了。齐威王听后说,"好!"于是下令全国:无论官民百姓,凡是有人能"面刺寡人之过"的,受上等赏赐;上书写信指出过失的,受中等赏赐;能在大庭广众中讥刺朝政过失而被我听到的,受下等赏赐。
  据说,这一道命令下达后,众官进言规过的人,门庭若市。几个月以后,因为有失误都纠正了,只是间或有人进言规过。一年过后,国家治理得很好,想要找点过失进言,也找不到了。这当然有很大的夸张成分,不能据以为史事。
  邹忌在齐威王时的改革,使齐国由弱变强,"于是齐最强于诸侯,自称为王,以令天下"①。
  (六)商鞅在秦国的两次变法运动商鞅在秦国的变法,是战国时期各国进行的社会改革中最彻底的一次,由此奠定了秦国对东方六国胜利的基础。但在商鞅前,秦国也进行了一些改革。这就是在秦简公、献公时进行的改革。
  秦国在战国时期,是西方一大国。但是由于地处西部,直到春秋时期还与中原国家交往较少,社会中奴隶制残余保留较多。像被称为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死时还用177 人殉葬。进入战国时代以后,秦在各国变法图强的浪潮下,也开始实行了一些废除奴隶制的改革措施,如秦简公七年(公元前408 年)"初租禾"①。这一措施的重大意义,与东方齐国的"相地而衰征"、鲁国的"初税亩"、楚国的"量入修赋"的变革性质相同。是承认土地的私人占有合法化,用实物地租代替力役地租。这是一项带有封建因素的改革。
  秦孝公的父亲秦献公元年(公元前384 年),宣布了"止从死"的法令②,从此在秦国废除了奴隶社会野蛮的人殉制度。秦献公十年,实行"为户籍相伍"的措施,打散了国野制的区分,把个体小农按五家为一伍的编制,编入国家的户籍,使所有的人都成了国家的"民",即所称的"编户齐民"。编入国家的户籍,加强了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的控制。"齐民"即所有的百姓,在法律面前都是地位平等的(即"齐")。
  同时,在春秋时期已开始实行的县制,秦献公继续推行,如把栎阳(今陕西临潼县北)、蓝田(今陕西蓝田县西)、蒲、善明氏等邑建为县,中央派专人治理,以加强控制和巩固边防。
  经过秦简公、献公的改革,秦国已建立起封建政权,这为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 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秦孝公是献公的儿子,名渠梁。他继父为国君时,只有21 岁,正是年轻气盛。
  秦孝公即位时,虽有其祖简公、父献公的改革,但秦国在诸侯国中,仍然受到歧视。秦孝公在求贤令中说:"诸侯卑秦,丑莫大焉。"为了完成"先君之意",雪去耻辱,于是在他即位的当年就下令求贤,招选"有能出奇计强秦"的人才,愿与他"尊官",并与他"分土"①。商鞅听到秦孝公下令求贤后,就来到了秦国。
  商鞅本是卫国国君的远房宗族,称为公孙鞅。因是卫国人,又称为卫鞅。商鞅在秦国变法成功,被封在商於十五邑,而被称为商鞅、商君的。他从小就喜爱"刑名之学",受到前期法家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曾在魏国国相公叔痤家当过家臣。公叔痤在临死前要求魏惠王任用商鞅为相,委以国政,不然就把他杀死,不要让他离开魏国。魏惠王没有听
  ① 《史记》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本节凡未注明出处的,均引自此文。
  ① 《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
  ② 《史记》卷五《秦本纪》。
  ① 《史记》卷五《秦本纪》。
  从公叔痤的建议。商鞅在公叔痤死后,就西入秦国。
  商鞅到秦国后,投到秦孝公亲信景监门下,并通过景监的门路,得以求见秦孝公。第一、二次见到秦孝公时,以帝业和王业的思想游说,都未被采纳。第三次以霸道说孝公,很投合心意,两人"数日语不厌",于是任用商鞅实行变法。
  正当秦孝公准备变法时,旧贵族的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
  他们认为"圣人不易民而教,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对阻碍变法的言论给予坚决的反驳,他说:"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商汤和周武王是不遵循古法而取得天下,而夏桀、殷纣是由于循礼守旧制不变而灭亡。秦孝公听了双方的辩论,支持商鞅的变法主张,任命他为"左庶长",主持变法②。
  2. 商鞅在秦国的第一次变法商鞅第一次变法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 年)①,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1)颁布法津,制定连坐法商鞅把李悝制定的《法经》带到秦国,加以公布实行。并把"法"
  改为"律"②,增加了连坐法,从而把秦献公时实行的什伍制变成相互监督纠发的连坐制。商鞅的法律规定什伍间要"相牧司连坐",即一家有罪而九家相揭发。若不揭发,则十家连坐。
  受到连坐的罪十分重。商鞅制定的法律规定:不揭发检举的"腰斩",检举揭发的同斩敌人首级一样受到赏赐,窝藏有罪的人与投降敌人同罪。降敌罪的惩罚是本人斩首,全家罚为刑徒作苦役。
  (2)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行按军功受赏的二十等爵制为鼓励秦人作战勇猛,商鞅规定国家的爵位按将士在战场上斩获敌人首级的多少来计算。斩得敌人甲士首级一颗的,赏给爵一级。愿做官的,任以年俸50 石的官职。官爵的提升与斩首级数相称。爵位从一级到二十级,愈高享受的待遇、特权愈优厚。如升到第十级"五大夫"时,赏赐给300 户人家的税地。爵位在五大夫以上,除享有600 户人家的租税供他食用外,还有权收养宾客③。有爵位的人,犯了法,还可以减免,"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④贬是指降低爵位,"已"是取消爵位。
  官职和待遇的获得一律取决于军功,使过去的旧贵族,虽是国君的宗室族人,没有军功也不能获得爵位。"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①,即不能靠出身就获得爵位,享受特权。这就严重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3)重农抑末,发展农业生产商鞅把李悝"尽地力之教"的措施带到秦国,在社会生产中,特别重视农业生产领域。商鞅根据秦国地广人稀、荒地多的特点,把重点放②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① 商鞅在秦变法的时间,参见杨宽《战国史》第185 页注①的考证。
  ② 《唐律疏义》。
  ③ 《商君书·境内》。
  ④ 《商君书·境内》。
  ①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在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来发展农业生产方面。他在变法中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②。"本业"就是男耕女织的农桑业。"末利"是指制造和经营奢侈品的奇技■巧、刻镂纹绣的一类手工业和商业。商鞅并不一般地反对工商业,在《商君书》的《去强》和《弱民》篇中,都称"农、商、官"为"国之常官"。"常官"是指国家固有的正常职业分工。他所反对的是商业中的"虱官",即贩卖华丽、好玩的物品,即被他称为"美"、"好"的这两种"虱官",也就是"末利"。"末利"并不是指一般的商业和手工业。
  商鞅为了发展农业生产,除制定"复其身"的奖励措施外,还规定:凡是一家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必须分家,各立户头,否则就要出加倍的赋税和劳役,以巩固和发展封建生产关系。把大家庭分割成小家庭,成为户头的成年男子就不能再在大家庭的掩护下,游手好闲。户主为了不被"举以为收孥",就只有努力耕织。
  商鞅发展秦国农业生产的另一个措施是招徕地少人多的"三晋"之民,来秦国垦荒,为此他制定"徕民"政策。他用法令规定:三晋(韩、赵、魏三国)民众来秦国定居,就有地有房,三代免除徭役,不用参加战争。垦荒的特别优待,10 年不交纳赋税。"令故秦兵,新民给刍食"①,让秦国人当兵打仗,新来的人种田解决粮食问题,从而使秦国的兵源和粮食问题都得到解决。
  农业是古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一个部门,是人们衣食之源,立国之本。
  商鞅在变法中,制定奖励发展农业生产的法令和措施,使秦国的农业得到大发展,秦国也由此更加强盛起来。
  商鞅初次在秦国变法,触犯了旧贵族的利益,引起他们的强烈反对,国都中"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但是在秦孝公的有力支持下,新法得到推行。由于变法的成功,秦国在对外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秦孝公十年,商鞅由左庶长升为大良造,相当于中原国家中的相兼将军的官职。3. 商鞅在秦国的第二次变法秦孝公十二年,商鞅把秦国的国都从栎阳(今陕西临潼县东北武屯镇古城村南)迁到咸阳(今咸阳市东北),进行第二次变法,其内容主要有:(1)"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旧的井田制"阡陌"是指1000 亩和100 亩田头上田界。"封疆"是指田界上的封土堆。在商周时实行井田制,宽1 步(1 步周尺长6 尺,战国时1 尺合今23.1 厘米)长100 步为1 亩。百亩的面积是长宽各100 步,为一家的授田数,所受的田要定期交换。商鞅"开阡陌封疆"的"开"字,有两层意思,一是破除旧时的田界,二是设立新的田界。杜佑说:"按周制,步百为亩,亩百给一夫。商鞅佐秦,以一夫力余,地利不尽,于是改制二百四十步为亩,亩百给一夫。"①秦亩比周时扩大一倍多,故要重新设立"封疆"。商鞅变小亩为大亩,重新设立田界,而且此次授田就不再收回,而作为耕者长期固定使用。这样土地就打上私有的烙印,由此封②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① 《商君书·徕民》。
  ① 杜佑:《通典·州郡典·雍州风俗》。
  建土地关系就在秦国确立起来。
  (2)普遍推行县制商鞅"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②,还设有县尉③。县令是一县之长,县丞掌管民政,县尉掌管军事和治安。县一级的令、丞、尉直接由中央任免。我国县一级的地方政权,于是正式确立。
  县级职官直接由中央任免,县级的行政权、兵权就集中于朝廷,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治体制,就建立了起来。
  (3)统一度量衡,"平斗桶权衡丈尺"
  统一度量衡器的目的是便于征收赋税和给官吏发俸禄,同时也有利于商业的发展。这一措施是在秦孝公十八年进行的,这一年,商鞅向全国颁发了一升的标准量器,即传世的"商鞅铜方升"。此器现藏于上海博物馆,根据器上铭文"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的记载,测得秦时一升的容积为202.15 立方厘米,秦一寸长为2.32 厘米,一尺合23.2 厘米④。
  (4)按户征收丁口军赋秦孝公十四年,"初为赋"⑤。《史记·集解》说"制贡赋之法也。"
  《索隐》引谯周说"初为军赋也。"赋是指军赋,按户及丁口征收。湖北云梦秦简中《法律答问》有"令出户赋"①,即按户出赋。这是一种"舍地而税人"的措施,目的是限制游食之民。虽不种地的游民,也要缴纳军赋。同时也有限制官宦之家豢养食客,防止它们造成国家的对抗力量。(5)革除落后的风俗,"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
  秦国居于我国西部,长期与戎狄后进部族杂居,故保留了不少的落后习俗。商鞅是卫国公族之后,认识到这些落后的习俗,对统一中原极为不利,于是按照中原的风俗,将落后的习俗,如全家人不分男女老幼同居一室等革掉。
  (6)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说之士《韩非子·和氏》篇说,商鞅教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是商鞅时秦已实行焚书,不自秦始皇帝始。商鞅主张法治,与儒家"法先王"的复古思想不相容,故将儒家的典籍加以禁止,采取焚烧的非常手段。
  游说之士们以自己的主张动摇法治,故也被商鞅禁止。韩非子说他"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是禁止只凭一张嘴而获得禄位的行为。《商君书·壹言》篇说要"贱游学之人",即要把人们的思想用封建的法制统一起来,以达到"国俗可化而民从制"的目的。
  4. 商鞅变法的成功及其被杀商鞅的两次变法,在秦孝公的支持下,推行新法达18 年,取得巨大成功,使秦国由一个落后的、被东方各国看不起的国家,变成七雄中最强的国家。司马迁说,商鞅变法后,"秦人富强,天子致胙于孝公,诸②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据《史记》卷六《秦本纪》载,为四十一县。③ 《商君书·境内》。
  ④ 《中国古代度量衡图录》,文物出版社1984 年版,第44 页。
  ⑤ 《史记》卷五《秦本纪》。
  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 年版,第222 页。
  侯毕贺。"②秦孝公因商鞅的变法有功于秦,乃"封之於、商十五邑,号为商君"①。
  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雷厉风行地推行新法,把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尽迁之于边城",甚至连太子触犯新法也不宽饶,先黥了太子的老师公孙贾和付公子虔,后又将公子虔割去鼻子,由此引起秦孝公太子的不满。秦孝公二十四年死去,太子驷即位,是为秦惠文君。一批反对变法的旧贵族乘机攻击商鞅,诬陷他谋反。商鞅逃跑未成,遭车裂而死,并"遂灭商君之家",妻子亦不得幸免。
  商鞅虽被车裂而死,其改革的成果并未丧失。韩非说:"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②秦昭王时,荀子到秦国后,对范睢说,秦"四世(指秦孝公、惠王、武王、昭王)有胜,非幸也,数也"③。这个"数"就是商鞅变法时所建立起来的一套法制制度。
  ②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①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於、商为两地名。
  ② 《韩非子·定法》。
  ③ 《荀子·疆国》。
  八、魏、齐在战国前期的争霸战国前期的政局,仍是继春秋时期的争霸局势。周天子的旗帜还在被利用。像魏惠王就曾"驱十二诸侯以朝天子于孟津",还是一心打算坐霸主的交椅。
  战国初年虽然七雄并立,但其中秦受阻于三晋不能东进。南方的楚国地盘最大,却因改革不彻底而国力不强。北方的燕国刚开始发展,中山国不久又被魏国灭掉。三晋中只有魏国改革较彻底,国力强大。东方的齐国在齐威王实施改革后,也强大了起来。因此,在战国前期,魏、齐两国的争霸斗争,就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政治事件。
  (一)魏文侯、武侯创霸业晋国在春秋时期是最强大的一个国家。但战国以后,晋国一分为三,当然三国的国力都不如前。三国如能联合起来,仍然是最强的一股势力。魏文侯、武侯正是奉行的这一政策,联合韩、赵,成为事实上的霸主。
  《战国策·魏策一》"韩赵相难"篇记载,韩、赵两国互相为敌,韩国向魏国借兵攻赵,魏文侯说:"寡人与赵兄弟,不敢从。"赵国也向魏国借兵攻韩国,魏文侯对赵国使者也说:"寡人与韩兄弟,不敢从。"
  两国都未能得到魏国的军事支持。事后两国都意识到这是魏文侯在调解他们间的矛盾,"皆朝魏"①,同魏国和好。
  在战国初年的三晋中,魏国发展最快,国力最强。
  魏国在三家分晋的过程中,得到今晋南原晋国的基本部分领土。国君魏文侯(公元前445-前396 年在位),又广泛招揽人才,依靠新兴的"士"阶层进行统治。他尊崇当时的名士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一时间人才纷纷趋向魏国,如李悝、翟璜、翟角、吴起、西门豹、乐羊、屈侯鲋、赵苍唐等当时第一流的人才,都先后在魏国做事。魏成子、翟璜、李悝为相,吴起为西河郡守,西门豹为邺令,都很有治绩。李悝在魏国的改革,前面已指出。而西门豹为邺令,凿十二渠,引漳水灌溉邺地,使魏国的河内郡成为富饶的粮仓②。魏文侯在当时率先在魏国进行一系列的封建化改革,重用士出身的一批人才,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使魏国富强起来,成为头等强国。
  魏国西与秦国以黄河为界。秦国从春秋时期以来,无日不打算向东扩展势力。秦国向东进,第一个对手就是魏国。魏国初都安邑(今山西夏县),距西方的秦国不远。所以魏国首先要制服秦国。魏文侯三十三年(公元前413 年)在郑(今陕西华县)地打败秦国。次年,"令公子击攻秦,围繁庞(今陕西韩城),出其民。"③文侯三十六年"伐秦,筑临晋、元里"(临晋在今陕西大荔县东南、朝邑镇西南,元里在今陕西澄城县南)。次年,魏再次西攻秦,"筑■阳,合阳"④。■阳在今陕西
  ① 《战国策·魏策一》,《韩非子·说林下》。
  ② 《史记》卷二十九《河渠书》。
  ③ 《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
  ④ 《史记》卷十四《魏世家》。
  大荔县西,合阳在今陕西合阳县西。是魏经过多年与秦的战争,攻占了秦的河西地,设置西河郡,派吴起为西河郡守,致使"秦兵不敢东向"①。秦国以此为莫大的耻辱,后来秦孝公在求贤令中对此还耿耿于怀,说:"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②所称"三晋",实只指魏国。
  西部对秦的战事取得胜利后,又向北攻占中山国。魏文侯三十八年,命乐羊为将攻中山国,3 年才攻下。魏派太子击镇守,赵苍唐为傅,协助太子击。中山与魏之间,有赵国相隔,魏伐中山,必须得到赵国的同意,才能借道往攻伐,可见赵、魏当时的关系是很亲密的。攻中山的胜利,不但显示了魏国的军事力量,同时表示出了魏、赵的联合关系。
  魏文侯时期,魏国对东方的齐国和南方的楚国也取得了胜利。魏文侯四十一年、四十二年间,以翟角为将,联合韩、赵攻击齐国。在龙泽(齐国地名,地望不详)打败齐军,攻破齐国的长城③。这场战争《■羌钟》铭文中记载说"廿有再祀","率征秦迮齐,入长城,先会于平阴。""廿有再祀"指周烈王二十二年,晋烈公十二年,即公元前404 年,当魏文侯四十二年④。
  在东边胜齐国后,三晋又向南攻击楚国。魏文侯四十六年,魏国率领韩、赵军伐楚,打到乘丘(楚地,在今山东巨野县西南)⑤。魏武侯三年(公元前393 年),楚国伐韩国,夺取韩的负黍(今河南登封县西南)。五年,三晋伐楚,大败楚军于大梁(今河南开封)、榆关(《史记·索隐》称"当在大梁之西")。其后,魏国又夺取楚国的鲁阳(今河南鲁山县)①。是魏国领土西已跨过黄河,南部占有鲁阳,直扣楚国申息地区的大门。东边占有大梁,发展到中原地区的中心地带,为以后政治中心的东移打下基础。
  魏文侯、武侯对外战争中不断取得巨大胜利,已成为事实上的霸主,像东方的齐国,也还要依赖魏国的帮助,才成为合法的诸侯。《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载,田氏迁齐康公于海上后,田和与魏武侯在浊泽(在今河南禹县东北)相会,"求为诸侯"。魏武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诸侯,请立齐相田和为诸侯,周天子许之。康公之十九年(公元前386 年),田和立为齐侯。"可见周天子和诸侯皆听从魏国的意见。
  (二)魏惠王"逢泽"会诸侯及朝天子魏惠王是魏武侯的太子,名■。魏武侯在位26 年,于公元前370 年死去,魏惠王即位时年已30 岁。魏惠王在其父死时,与其弟公仲绶争位。这时韩、赵两国在公孙颀的策划下,联合进攻魏国,在浊泽大败魏军,并将魏惠王围困在军中。但在如何处置魏国上,韩、赵两国发生了分歧:
  ① 《史记》卷六十五《孙子吴起列传》。
  ② 《史记》卷五《秦本纪》。
  ③ 古本《竹书纪年》(《水经注·汶水》注引)。
  ④ 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年版,第95 页。⑤ 《史记》卷四十《秦世家》。
  ① 《史记》卷四十四《魏世家》。
  赵国要除掉惠王立公仲绶,让魏国割地给两国;韩国主张将魏国分为两个国家,不主张杀掉惠王。魏分为二,国力就大为削弱,不会再对韩、赵构成威胁。赵国不同意韩国的主张,韩国不高兴,就连夜带着军队撤出战场。结果惠王得以保住君位,魏国没有被分为两个小国。由这一件事可见,三晋的联合,以魏为盟主的关系已开始破裂。
  浊泽之败并未损伤魏国的元气,次年(公元前368 年)魏对韩、赵两国发起反攻,"败韩于马陵(今山东范县西),败赵于怀(今河南武陟西南)"①。魏国打败了韩、赵,保住了独立,但自此因三晋联盟破裂而陷于孤立的境地。
  在三晋联盟破裂的前后,西方的秦国和东方的齐国强大起来,对魏国构成了威胁。秦国在秦简公七年(公元前408 年)实行"初租禾",献公元年(公元前384 年)"止从死",七年"初行为市",十年"为户籍相伍"等一系列改革后,国力增强。由此开始向魏国进攻。秦献公十九年在洛阴打败韩、魏军队。二十一年,与魏战于石门,大败魏军,"斩首六万,天子贺以■■"。二十三年与魏再战于少梁(今陕西韩城县南),魏将公孙痤被俘②。
  东方的齐国虽靠了魏文侯的帮助列为诸侯,但齐国毕竟是一传统大国,不甘附庸于魏国。在魏惠王时期,就同魏发生军事冲突。惠王三年(公元前367 年),"齐败我观(今河南清丰县西南)"③。魏惠王即位后,曾与齐国国君桓公午相约会盟,而"田侯牟背之"④。齐国在东方以大国的身份,拉拢、胁制周围的一些中小国家,结成自己的势力集团。
  十四年陈侯午錞铭中说"佳十又四年,陈侯午台(以)群诸侯献金,作皇妣孝大妃祭器"⑤,陈侯午即田齐桓公午,十四年即公元前361 年,魏惠王九年。这是齐国对淮泗间的小诸侯国,开始收取一些贡物,表明齐国对魏国的霸业发起了竞争⑥。
  在秦、齐东西两方的进逼下,魏惠王采取了三项措施来应付时局:一是迁都大梁(今河南开封市);二是重新与韩、赵和好结成联盟;三是施惠于国内人民。
  三家分晋时,魏国都城在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北)。魏国的领土东已据有今河南北部、中部的河内、河南一带,且东部已成为魏国领土的主要部分。由于秦国人的不断进逼,加之东方齐国的兴起也向魏国的霸业挑战,所以在魏惠王六年四月,就把国都从安邑东迁到梁①,又称为大梁。魏惠王迁都大梁后,便于对东部广大地区的统治,同时也加强了对东方诸侯的控制,以抵消齐国在淮、泗诸侯中的影响。
  在魏惠王时期,魏国是把齐国当作主要的对手的,于是采取团结赵、
  ① 《史记》卷四十四《魏世家》。
  ② 《史记》卷五《秦本纪》。
  ③ 《史记》卷四十四《魏世家》、卷六《秦始皇本纪》。
  ④ 《庄子·则阳》。
  ⑤ 《三代吉金文存》卷七第四十二页上。
  ⑥ 徐中舒:《先秦史论稿》,第235 页。
  ① 魏徙都说法有三:魏惠王六年、九年、三十一年,分别见古本《竹书纪年》和《史记》卷四十四《魏世家》。以六年说较合理,故采其说。
  韩,缓和与秦国对立的策略。魏惠王五年,与韩懿侯在宅阳(今郑州市北)相会,九年与韩厘侯(即韩昭侯)会于巫沙(今河南荥阳县北),十三年与韩昭侯在巫沙结盟。为联络赵国,魏惠王九年把榆次(今山西榆次)和阳邑(今山西榆次县南太谷东阳邑村)两地送给赵国,赵国给魏国泫氏(今山西高平)以相交换。十四年与赵成侯相会于鄗(赵地,今河北柏乡县北)。魏惠王十六年与秦孝公在杜平(今陕西澄城县境)
  相会,以调整同秦国的关系。二十年与赵君盟于漳水上,二十一年再次与秦孝公在彤地相会。魏惠王与韩、赵结盟,与秦孝公相会,恢复了三晋的暂时联盟关系,缓和了同秦国的矛盾,但是却没有同齐国国君相会结盟之事②,可见魏的这一系列活动是针对齐的。
  在迁都后的当年,"梁惠王废逢忌之薮以赐民"③。"废"字又作"发","薮"即川泽地。逢忌又称作蓬忌、逢池、逢泽,地在今河南开封市东南。泽薮在以往由国家控制,作为国库的一项收入,百姓不得染指。魏惠王废弃国家控制的逢忌泽,让百姓利用,以施惠于民。接着又兴修水利。《水经·济水注》引《竹书纪年》说,魏惠王十年,"入河水于甫田,又为大沟而引甫水"。河指黄河,甫田是一泽名,在今河南中牟县西。是魏国把黄河水引到甫田泽,再开挖一条灌溉渠(大沟),引甫田中水灌溉农田。这样,使魏国农业生产得到了发展。
  由于魏惠王采取以上政策,魏国的威望逐渐提高。惠王十四年,鲁、宋、卫、韩四国国君都到大梁来朝见惠王。古本《竹书纪年》载:"(魏惠王)十四年,鲁恭侯、宋桓侯、卫成侯、郑(韩)厘侯来朝",即指此事。这样魏惠王又恢复了魏文侯、武侯时的霸主地位,因此有逢泽会诸侯朝天子的举动。《战国策,秦策五》载:"梁君伐楚胜齐,制韩、赵之兵,驱十二诸侯以朝天子于孟津。"(此事又见于《秦策四》、《齐策五》)
  魏惠王带领的十二诸侯,多是泗上小国,苏秦说魏惠王:"大王所从十二诸侯,非宋、卫也,则邹、鲁、陈、蔡。"①鲍彪注《秦策》说十二诸侯中有"鲁、卫、曹、宋、郑、陈、许之君。"郑即韩,公元前375年韩灭郑国,后迁国都于郑都新郑,故韩也称为郑。逢泽之会,不仅12个中小国家,战国七雄中秦、赵、韩国都在其中。《史记·秦本纪》载"孝公二十年,秦使公于少官率师会诸侯逢泽,朝天子。"《史记·赵世家》"肃侯四年,朝天子。"四年当是六年之误,魏惠王率诸侯朝周天子在惠王二十七年(即公元前343 年)②。魏惠王率领战国七雄中的四个大国及一些中小国会盟朝天子,使魏国的霸业到达顶峰。这也反映出,到战国初年,政治斗争的格局,还是照抄着春秋时期的争霸方式在进行着,企图利用周天子这块牌子来达到号令诸侯的政治目的。
  (三)齐国的强大和"徐州相王"
  ② 以上引见古本《竹书纪年》及《史记》卷四十四《魏世家》。
  ③ 古本《竹书纪年》。
  ① 《战国策·齐策五》苏秦说齐闵王章。
  ② 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八三,中华书局1985 年出版。
  齐国在齐威王(公元前356-前320 年在位)时,任用邹忌为相,实施改革,使齐国"最强于诸侯"①。强大起来的齐国,不甘心受制于魏国,于是与魏国不断发生冲突。
  三晋中的赵国,有时是迫不得已地跟随魏国。魏国在赵国的南边,魏国的强大阻止了赵国向中原发展。魏国越过赵国攻占中山国,赵国也想得到中山国土地,魏文侯借道攻中山时,赵国就有着自己的打算。《战国策·赵策一》载,魏文侯借道于赵攻中山国,赵国君不愿意。赵利劝赵君借道说:"过矣。魏攻中山而不能取,则魏必罢(疲),罢(疲)
  则赵重。魏拔中山,必不能越赵而有中山矣。是用兵者,魏也。而得地者,赵也。"魏国攻下中山后,果然不能直接治理,只得派子击驻守,使赵苍唐为中山相,名属魏,实为一独立国。赵国在赵敬侯时(公元前386-前375 年在位),曾对中山发起进攻,先战于房子(今河北临城北〕,后又战于中人(今河北唐县西)②。当魏武侯死时,赵国又想拥立惠王兄弟公中绶,以图削弱魏国。可见赵国是极力反对魏国的霸业的。
  齐国和赵国都对魏国的霸业不满,因此就出现齐、赵联合对付魏国的局面。赵成侯十八年(公元前357 年),赵国派赵孟往齐国与齐联络,次年赵成侯与齐威王在平陸相会。魏国对齐、赵的接近首先是打算给赵以武力打击。魏惠王十七年(公元前354 年),魏以大军围攻赵国邯郸,十八年攻下邯郸。在魏围邯郸时,赵向齐国求救。齐国想坐收渔人之利,迟迟不出兵。当魏攻下邯郸后,齐国才出兵相救。魏虽攻下邯郸,因长期的战争,兵民已疲困,因此齐军在桂陵(今河南长垣北)大败魏军。
  但赵国都邯郸却仍然在魏人手中,赵国的危急还是未解除。魏惠王十九年,"诸侯之师围我襄陵(今河南雎县)"。围攻魏襄陵的国家有齐、楚、宋、卫等国。魏国和韩国联军"败诸侯之师于襄陵"①。可见魏国当时的力量也还是"最强于诸侯"的。
  齐国对魏国的严重打击是在魏惠王二十八年马陵之战。魏惠王二十年为与赵国和解,把邯郸归还给赵国,赵成侯与魏惠王在漳水上相会,结盟和好,赵国于是参加了魏国发起的"逢泽之会"。
  逢泽之会后,魏、赵又联合攻韩国,韩国就向齐国求救。齐国以田忌为将,孙膑为军师攻魏救韩。魏惠王以太子申为将,庞涓为军师相救,两军在马陵(今山东范县西南)相遇。庞涓轻敌中孙膑计而大败。庞涓战死,太子申被俘,魏十万大军被歼灭②。这次战争对魏国是一次十分沉重的打击,魏国的国力从此走下坡路。
  马陵之战后,齐、秦、赵乘机从东、西、北三方向魏发动围攻。《史记·魏世家》索隐引《竹书纪年》载:"二十九年五月,齐田朌及宋人伐我东鄙,围平阳。九月,秦卫鞅伐我西鄙。十月,邯郸伐我北鄙。王攻卫鞅,我师败绩。"二十九年指魏惠王二十九年。邯郸指赵国。魏军与秦商鞅的战争,是魏将公子卬轻信商鞅被骗,致使被俘①。在魏惠王的
  ① 《史记》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
  ② 《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
  ① 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八七《魏围邯郸考》。
  ② 《史记》卷六十五《孙子吴起列传》。
  ①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后元十二年(公元前323 年)楚国也北上伐魏。楚将昭阳在襄陵打败魏军,夺去魏国的八个邑②。对这一系列的失败,魏惠王以为是他在位的奇耻大辱,后来孟子游学到魏国,魏惠王对他说:"晋国,天下莫强焉,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东败于齐,长子死焉;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寡人耻之"③。
  魏国受到一系列严重打击,国力大损。相反,齐国在齐威王时,任用邹忌为相,实施改革,国力强盛,已取代了魏国的政治地位。齐威王败魏于马陵后,也令诸侯,朝天子,作霸主。《战国策·赵策三》载:"昔齐威王尝为仁义矣,率天下诸侯而朝周。周贫且微,诸侯莫朝,而齐独朝之。"齐国虽然国力强大,却不能使诸侯听从它的指挥去朝周天子。这一方面反映齐国的霸业已不及魏国的声势;同时也是时代变迁,"周贫且微",世人皆知周天子已无利用价值。
  齐、秦在东西方对魏国夹击,逼使魏惠王采纳相国惠施"折节事齐"
  的建议,于是在魏惠王三十六年(公元前334 年)前往徐州(今山东滕县南)朝见齐威王,并正式尊齐威王为王④。齐国也尊魏惠王为王,这就是战国政治史上著名的魏、齐"徐州相王"事件。
  魏、齐徐州相王是中原诸侯国中第一次称王及互相承认为王。在此以前只有不尊从周朝礼制的楚、吴、越这些国家才自称为王。它们的自称为王,却不被中原诸侯承认。像吴王夫差在黄池会诸侯,与晋国争霸主,晋国提出吴不得以称王为条件,夫差也只得去掉王号而以"公"的名号签盟。且这些称王的国家,中原诸侯都把它们当蛮夷加以排斥。因此,虽然楚、吴、越这些国家在春秋时就开始称王,但它们对社会的影响不大。而齐、魏的称王却不同,它们都是接受周王加封的诸侯,直到战国时,这两国还在率诸侯朝周天子,作着在周天子的旗号下,当诸侯霸主的打算。齐、魏国君称王,就否定了周天子的独尊共主地位,周天子不但在实力上,而且在名号上从此也就与诸侯相一致了。周天子共主地位的丧失,从春秋以来,建立在"挟天子以令诸侯"基础上的霸政,也就随之消失。所以齐、魏相王是战国时代政治史上一件惊人之举①。
  ② 《史记》卷四十《楚世家》。
  ③ 《孟子·梁惠王上》。
  ④ 《史记》卷四十四《魏世家》。襄王元年,应为惠王后元元年,见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九二。
  ① 魏、齐国君称王的具体时间,说者歧异。魏惠王的称王多主逢泽之会后。齐威王称王更在桂陵之战后,徐州相王只是互相承认。以情理推之,逢泽之会后魏惠王率十二诸候朝周天子于孟津,马陵之战后齐威王也有朝周天子的举动,他们都在承认周天子为王,而私下却又自称王,何以号令诸候?钱穆说"徐州一会,实当时诸候称王之初步,战国惊人一大事(《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九二)"。战国诸候正式打出王号,实应在徐州相王之时。
  九、大国争雄与合纵、连横运动魏、齐徐州相王,标志着自春秋以来霸主政治的终结,国与国之间的斗争,变成一种封建性的兼并战争。魏、齐称王后,中原各国都先后称王,成为名符其实的独立国家,它们或企图自保割据,或企图兼并他国,成为中国的主宰。为此,这一时期在外交上就出现了合纵、连横运动。政治的和军事的斗争交互使用,成为战国中期政治史上的特色。
  (一)五国相王运动徐州相王以后,齐国对魏国停止了进攻,但西边的秦国却并不由此而停止攻魏。商鞅变法后,秦国国力大增,魏国则是阻挡它进一步向东发展的一道屏障,所以秦视魏为"腹心疾"①,因而不停地攻魏。
  秦惠王五年(公元前333 年),任用魏国人公孙衍为大良造。魏国为了与秦结好,把阴晋(今陕西华县东)献给秦,秦把它改名为宁秦。
  次年,公孙衍在雕阴(今陕西甘泉县南)打败魏军,将军龙贾被俘,消灭魏军8 万。秦惠王九年,秦军渡过黄河,攻占了魏国的皮氏(今山西河津县西)、汾阴(今山西万荣县西)、焦(今河南三门峡市西南)、曲沃(今山西闻喜县西)等地①。秦惠王十年以张仪为相,是年张仪同公子华攻占魏蒲阳(今山西■县)。接着张仪又劝说秦惠王将蒲阳与焦、曲沃归还给魏国,并让秦公子繇为"质"到魏国,以与魏修好。张仪与魏的和好措施,是放长线钓大鱼。不久张仪就往魏国劝说魏惠王对秦"不可以无礼"。于是"魏因入上郡、少梁,谢秦惠王"②。魏上郡辖15 县,地在今陕北洛川、延安一带。少梁即今陕西韩城县,为河西重镇。秦国夺得魏河西、上郡700 里地,并攻占河东魏国一些地区,这就使秦、魏的力量对比发生根本变化,魏国所依凭的河山之险也大部丧失。
  秦国对魏国战争的节节胜利,声威大增,于是秦惠王在魏、齐徐州相王后的第十年(公元前324 年)改元称王③。
  在齐、秦夹缝中的魏国,以自身的力量显然不能抗击秦国的进攻。
  为了抵抗秦国(也为了防备齐国),魏国必须争取与国。魏惠王后元十年(公元前325 年)五月,魏惠王在巫沙(韩地,在今河南荥阳北)尊韩君威侯为王,韩威侯于是更名为韩宣王。十月"郑(韩)宣王朝梁"④,韩王前往魏朝见惠王。同年,赵武灵王即位,魏惠王带着太子嗣,韩宣王也带着太子仓到赵国,在信宫朝见新王⑤,目的是结三晋之好。赵国原本与齐国相好,但是在赵肃侯二十三年(公元前327 年)齐伐燕国,三晋联合救燕,赵将韩举与齐军战于桑丘,赵将战死,故魏、韩往朝武灵王,以破坏齐、赵的联合关系。
  ① 《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① 《史记》卷五《秦本记》。
  ② 《史记》卷七十《张仪列传》。
  ③ 《史记》卷五《秦本记》。
  ④ 古本《竹书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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