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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官僚社会主义到官僚资本主义的中国

_3 向青(现代)
  至于中国会不会回头去重新经历一番资本主义,这个问题很复杂,现在我不能谈。我只想简单地说,这是有可能的,今天中共的改革路线实际上是朝着这个方向,但未必一定走到底。如果以为回到资本主义是最好或者唯一走得通的道路,那就大错了。如果中国恢复资本主义,那景象决不是最自由、最民主、最先进的当代资本主义国家那样,而是类似菲律宾或南韩那样的专制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有人说,按照马克思主义,每个国家都一定要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然后才能够走社会主义道路。那是曲解,是谬论。像中国这样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劳动人民的政权之下,暂时保留一部分资本主义经济,是可以的,必要的。但若整个走资本主义道路,不但对劳动人民不利,也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利。
  甲:中国应否走资本主义道路这问题以后再谈,我们回头来谈企业承包制吧。你是不是认为企业承包制切合中国当前的需要,是个好制度呢?
  乙:实行承包制表示划分政府机关和企业,让企业享有必要的经营自主权,是一种分权的办法,在这方面,我认为承包制是好的,是一种进步改革。承包以后,企业有兴趣于提高效益,寻求发展,不再满足于完成上级交来的任务,就是因为企业得到了经营自主权。另方面,承包制是私人承包制,一般由厂长个人承包,有的由一个小组的人承包,或者由整个企业全体员工集体承包。不论有多少人,他们都是作为私人的组合来包的,而不是以国营企业的一个单位的身份来掌握经济权。所以,我认为,现行的承包制的精神是把企业的经营权交给私人,这样,也就是模仿资本主义的方式,走私人经营的道路。加以现在中共宣布整个社会主义经济都属于商品经济,要尽量发挥市场的作用,每个国营企业都应该努力投入市场,这就更令承包者带有明显的资本主义企业家的倾向了。这方面我认为是不好的。
  甲:不好在哪里呢?所谓资本主义企业家的倾向又指什么呢?
  乙:那些承包者会倾向于唯利是图,只要有市场,好赚钱,就不考虑其它方面的利害关系。对本企业员工的政策也是全看怎样能让企业多赚钱,可能尽量压低工资,不顾工业安全,或者收买员工来欺骗国家,诸如此类。这些统统是损害全体人民,也妨碍国民经济发展的。
  甲:那么,你究竟赞成还是反对全面推行承包制呢?
  乙:我不赞成全面推行。我认为应该全面推行工人自治,就是承认每一个国营企业单位都在全国的经济计划范围内有经营自主权,企业的全体员工都有权参与管理,监督厂长。厂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员工同意之下由国家任命,员工代表大会有权将他罢免。当然,同时要在全国真正实行政治的民主和自由,经济计划也要在全国人民的监督和参与之下制定和执行。总而言之,我主张实行真正工人阶级的(也就是社会主义方向的)民主管理。我认为这样才能够充分发动每个人和每个企业单位的活力,定出最好的经济计划并保证它的执行(包括必要时的修改),把经济管理体制逐渐修改到最妥善,达到国民经济最好的发展。
中国工业的危机与中国工人阶级
刘宇凡
1988年8月
  在各种各样的经济失控中,工资失控也是中国经济的一个大问题,尽管同投资失控比仍差一大截。在工人的种种压力下,加上厂长自己的个人考虑,企业所发的奖金往往超出预算。本来,按规定企业要把利润留成(以前是完全没有企业留利,一切要上缴国家的),主要用于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等。少部分才用于发奖金。不过实际上很少厂长老实执行规定。有些甚至把大部分留利都发了奖金,或者以种种借口大发实物,以逃避财政部的追究。
  从表一可以看到,八四年的工资(包括奖金)增长率最高。以后虽然逐年下降,但仍比八三年高出许多。实际情况可能较为严重些,因为这里往往没有把发实物包括在内。
表一  全民所有制工人工资比上年增长速度
     货币工资  实际工资
  1983  +3.70    +1.40
  1984  +19.55    +16.45
  1985  +17.30    + 4.80
  1986  +16.50    + 9.00
  1987  +12.40    + 5.10
  有人指出,货币工资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如果国民收入增长率为一,那么八四年的货币工资增长率就是一点五八,八五年是一点七九,八六年更升为二点七。如果货币工资再增长,就会大大超过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
  有些人据此就认为,即使不是完全停止工资增长,也要大力控制工资,不容工资有更大的增幅,否则增长率持续超过国民收入,一定会引起通货膨胀。香港的中国问题专家陈文鸿月前在电视访问上也持这种见解。
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的根据
  这种见解是错误的。首先,同样从表一可以看到,由于物价上涨,已经大大抵消了货币工资的增长。从八五年开始,实际工资增长率大幅度下降,直至去年只有百分之五点一了。但这个数字是不可靠的,因为官方有意低估了物价。不过,即使是根据官方公布,已经有至少五份一工人生活水平下降了。
  事实上中国工人阶级吃了几十年苦头也吃够了。在“勤俭建国”的口号下,中国工人工资几乎冻结了几十年。从一九五二年到七八年,二十六年间工资只增长了四点四成,平均每年只增长百分之一点七。只是从七九年起工资才有了点上升。中共也不得不承认,这些工资增长有很大部分的交“欠帐”的性质。可是,“欠帐”还没有交完,实际工资的增长又大大减慢了。
  一方面是因为一直生活困苦,另一方面又因为物价高涨,处处迫使工人非常强烈的要求增加工资。与其说工资增长超出预算,倒不如说原来的预算就太低,太不足够生活所需。
  但再增加工资,会不会引起更严重的通货膨胀呢?很可能会。但这不是工人的责任。是先有通货膨胀,然后才有提高工资的迫切要求。事实上,今天的通货膨胀,主要不是工资增长引起的,而是由中共的市场化路线所造成的投资和消费膨胀所引起的。这个原因不消除,即使把工资再压低也无法消除通胀。反过来,如果没有上述原因,工资再增长多些也不会引起真正严重的通胀。所以,要做的决不是压低工资,而是要解决官僚的投资和消费失控。
  中国的总工会提出工资应随物价上升而上升,我们非常赞同。从整个社会的利益来看,这是十分必需的。由于长年的被压制,工人对工作有很强烈的抗拒情绪,普遍存在怠工现象。如果不大幅度提高工资,势难提高工人的生产积极性。
国民收入与工资增长
  不过,我们承认,上述要求亦最多只能解决工资追不上物价这个问题,不用说它未曾解决物价问题,未曾解决今天的经济危机。相反,从长远来说,如果找不到更根本的办法,整个危机有可能更加深。
  我们且不去说别的,先说同工人有直接关系的问题,就说中国的工业吧。今天中国农业有危机,工业也有危机,甚至其程度比农业大。中国工人如果不去解决这个危机,只是着眼于争取个人或个别工厂的工资增长,更不用说用种种消极方式抵抗,其结果恐怕是不妙的。
  刚才提到,有人指出近年工资增长超过国民收入的增长。这是一种说法。但其实更可以有另一种说法。不是工资增长过快,而是国民收入的增长本身下降了,所以才显得工资增长过多。从表二可以看到,国民收入增长从八四年的百分之十三点五高速,逐步下降,其中八六年一下子降为百分之七点四,下降了差不多一半。(当然七点四的速度同国外比也不低,但因为这个速度是以工业超速的不正常的增长为代价,所以并非十分可喜)国民收入暴起暴跌,极不稳定,自然不容易支持工资的稳定增长。
表二  国民收入指数(以上年为100)
1981 104.9  1985 112.7
1982 108.3  1986 107.4
1983 109.8  1987 109.3
1984 113.5
工业的惊人浪费
  国民收入为什么这样不稳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业经济效益奇差,投入很多,而产出很少。从一九五三年至八零年,三十年间全国固定资产总值增长了二十一倍,但从中得到多少国民收入呢?只有四倍。从表三可以看到,中国工业每积累一百元所带来的利税收入,竟然从五二年的二十五点一三元下跌为八六年的十九点八九元,三十多年间盈利不升反降!效益如此差劣,当然有碍国民收入的稳定而长足的发展。
表三   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的利税(元)
  1952  25.13    1982  22.22
  1957  34.40    1983  21.66
  1965  29.73    1984  22.28
  1978  24.74    1985  22.40
  1980  24.32    1986  19.89
  1981  22.90
  正因为效益奇劣,所以每年都有二成多的企业亏本。不过,这个数字是不够真实的。实际情况比这个更坏。
  要知道,中国工业的盈利,相当程度上是靠大量而廉价的投入。长期以来,中共刻意大力压低农产品和原料的价格,压低工人工资,靠牺牲农民和内陆西北、西南地区(许多原料都产自这些地区),以及工人阶级的利益来支持工业发展。可怕的是,工人、农民和内陆人民做了牺牲,可是在官僚专政下,工业却不争气,管理混乱、效益奇差。所以,实际上亏损企业远不只二成。许多盈利企业如果不是靠廉价农产品和原料的支持,不是靠低工资,就会一样亏损。所以有人说,相当部分的工业利润不是工业自己创造的,而是把农产品和原材料的价值通过价差转移给工业的。
  ——据估计,中国全部六千亿元的固定资产,有三分一是浪费了的。
  ——八五年时估计,有二成企业是没有基本的经济核算的,而七成的企业,核算工作很不健全。
  ——每年的工业产品,质量过关的只有七成多。
  ——工业的冗员约达一千五百万至二千万,占全部职工人数的一成多。
  为什么工业效益如此恶劣?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是企业一直由政府部门官员所控制,他们的权大而责小,无论怎样浪费也可以照做官。正是这种官僚弊害使企业的管理非常混乱。
工人的消极怠工及其影响
  中国工人阶级的种种消极反抗也是工业的效益危机的原因。工人受尽困苦,在官僚专政下毫无人权,甚至连转业转厂自由也没有。工人号称为“国家主人翁”,但是对于企业建议过问一下都无权,而且还要忍受中共以国家名义剥削他们,所以他们一有机会就拼命从国有财产中夺回自己的一份。这是近年奖金失控的一个原因。但反抗形式不止于此。普遍的怠工情绪。以最大的冷漠甚至浪费来对待企业财产。盗窃企业财物成风。所以国内有句说话:“大家拿,拿大家。”这是“公有制”嘛。工作没有纪律,上班吹牛、睡觉。这些风气当然更进一步恶化企业的情况。
  很明显,如果工业不施大手术、大改造,即使工人现在争得多些工资,首先这就大有可能实际上只多争得几张废纸;其次,从长远来说,工业危机不解决,就不可能支持稳定的工资增长。工业过去主要靠低工资、低原料及农产品价格维持。现在农民不肯再向低农产品价就范了,原料产地也不肯再牺牲自己了,而工人呢,就更不肯再维持低工资了。他们这样要求本身都很合理,很值得支持。可是,同样明显地,不根本改造工业以致改造中国经济,是不可能实现这些要求的。
  工业的危机已经到了人人都无法忍受的地步了。工人自己不去考虑,不等于别人不考虑,不等于中共不考虑。中共为了解决这个危机,一种办法就是实行承包制,把企业的日常管理权交给厂长,一种办法就是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两种办法都对工人不利,而又不难彻底瓦解工人的消极反抗。首先,承包制只赋予厂长权力,而工人名义上是国家主人翁,却始终毫无权力。在这个情况下,厂长为了多得奖金,很有可能更进一步牺牲工人利益。厂长既可以开除工人,那么谁消极怠工的都可以被开除。其次,中共已经向资产阶级学懂了怎样利用市场的力量来打击工人。在“搞活经济”、“打破大锅饭”的名义下,它让企业互相竞争,让工人互相竞争。你们要加工资吗?很好,哪我们就要更进一步开放物价啦!你们纪律涣散,消极怠工吗?很好,我们就开除工人,我们就宣布国家不再保障就业,我们就大搞劳动力市场,用失业工人来同你们竞争啦!你不干,可想干的大有人在呢!
  工人对于中共拿市场化来打击工人的举动,越来越不满。有些仍旧主要是消极的个人反抗。有些工人因为被厂长扣工资而殴打厂长。一些地方闹出人命。消极怠工仍然持续。
  不过,消极的集体罢工也越来越多了。这当然是一个进步。可惜我们无法得到有关资料。不过,从各方面看来,这些行动毕竟仍是个别工厂的。
从消极反抗到积极反抗
  工人阶级所需要的反抗要从个别工厂扩大到整个中国工业甚至整个中国经济和政治层。工人现在最迫切的就是要对中共的走资本主义道路作出总体的科学的分析。究竟中国要走什么道路?走资本主义吗?那么工人的生活如何保障?职业如何保障?走社会主义吗?什么是社会主义?过去那种集权体制吗?那种体制有什么好处?难道真是好得可以叫出“宁要四人帮不要胡耀邦”、“宁要七十年代的物价,不要八十年代的工资”、“宁要四人帮的四十七,不要邓小平的一百七”的口号吗?很明显,现在工人阶级思想非常混乱,他们对于邓小平的市场化政策不满,他们中不少人感到过去的职业有保障的体制比现在更好些。可是他们对过去体制的好的和坏的各方面考虑不清楚,以致简单地眷恋旧制度。我们认为,传统的官僚集体计划,只能去芜存菁,只能吸收其中好的,而万万不能整个接受,万万不能让它复活。过去的制度不是全无优点,现在的新办法也不是一无是处。工人的劳动纪律是要加强的,所怀疑的只应是由谁加强,是由厂长还是要工人集体?企业有权开除工人,这在原则上是不能反对的,问题只在于,是由厂长单方面有权,还是工人的集体也有权?国家要保障就业权,这是对的,要保卫的,不容中共废除的。但工人往往把它同“企业不能开除人”混淆起来。“企业不能开除人”的旧办法本身是错的,这样只会造成冗员、纪律涣散。如果我们不能分清二者,如果我们把本来进步的东西放进落后的框框里,就会变成走回头路,就会无法解决今天的工业危机。至于把矛头只是指向厂长,这就更混乱了。是的,可能厂长本身也有不公平的地方,但毕竟,他不是最高负责人。是谁给予厂长权力的呢?是中共。如果不从根本的政治权力着手,是很难有效反抗的。相反,消极反抗,或者提出混乱的要求,把进步的要求同落后的要求混淆起来,这样只会更方便中共享打破大锅饭的名义打击工人。
  总之,中国工人阶级要适应新的形势,要放眼全中国,要探讨中国的根本道路,要认真分析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优劣,而不要再停留在消极抵抗的水平上,只有这样才有出路。
  我们现在没有条件提出具体的纲领。但也愿意提出最迫切的要求,以便保障工人最起码的生活。这包括了制订最低工资法;工资随物价上升;组织独立工会的自由;物价指数由工会编订;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国家对失业工人保障就业;所有企业的承包合同要经工人集体讨论;全面探讨工业承包制;国家公开所有数据和统计数字;言论自由;容许全面而公开讨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大是大非,任何言论不能入罪;全面民主改选人大代表。
  我们要为当前的要求而努力,也要为根本的出路而艰苦探索。工人提不出解救中国之道,中共就会而且事实上已经用它的方法去解决,用官僚的、市场的、牺牲工人利益的方法去解决。如果工人不想陷于悲惨境地,现在是醒觉的时候了。
中国社会的大倒退
——谈谈中国的失业问题
刘宇凡
1989年2月
  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中共所进行的经济改革,到目前为止并不能真正剌激生产效益,然而,它所带来的社会性、历史性的倒退已经非常可怕了。这场被称为一次“革命”的大改革,实际上不过使越来越多的中共官僚变成官僚资本家,不过使新生资产阶级日益兴旺,而对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妇女、知识分子和工人来说,改革越来越意味着连过去所获得的重要利益也行将丧失。妇女,又尤其是农村妇女,其社会地位随着改革深化而不断下降;知识分子虽然在精神压迫上稍为“宽松宽松”,但是棍子还是要打;何况,知识分子的物质生活简直没有任何真正改善。至于工人阶级——它在宪法上号称为中国的领导阶级——现在也终于到了全面丧失其革命成果的最后关头了。前几年所进行的工资改革,固然早就已经走向极端,早就已经把一种最落后的资本主义工资制度移植到中国。到了一九八八年,改革又进了一步,这次就是要打破充分就业的原则,大规模地制造失业了。几十年来宣称社会主义不会有失业的中共,现在又承认,毕竟失业是有用的、是初级社会主义所必需的了。
  工人的悲惨命运
  其实,从经济改革开始以来,对于那九百万农村乡镇企业的工人,一千万到城市做工的农民,几百万为港澳及外资工作的工人——对于这加起来为数达二千多万的工人来说,不仅完全没有就业保障,而且没有任何年资、福利、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条件、工时等等任何保障。对于为数近千万的合同工人来说,虽然还有福利津贴,但也早就失掉了就业保障。一直享有就业权的,就只是占了国营企业工人的多数的固定工而已。然而,到了一九八八年,固定工人也要被大批开除了。在“优化组合”的名义下(中共从来都是爱发明新名词的),越来越多的固定工人被淘汰。
  在中国,失业所带来的痛苦要比在资本主义大许多倍。要知道,在中国,工资一直非常低,只勉强够吃穿,其余全部物质生活,都是由他所属的单位所负责。他住的是工厂盖的廉价房子;他吃穿用所需的种种票子,往往都由工厂发;他的医疗费、退休金,或她的有薪分娩假、月经假、子女津贴,等等,都是他或她的工厂所负责。甚至在一些大企业,理发、育婴、儿女上学等等,都是由厂办的理发店、育婴院、学校等等负责。甚至政治上,他的公民权也是由所属单位来赋予。一个人离开了所属的单位,就简直无法生存。而对于工人来说,这尤其如此。他一旦被开除,不仅意味没有收入,而且意味着没有房子,没有医疗保障,没有退休金,没有意外保障,甚至儿子没有书读。
  “上海一家纺织厂一名被组合下来的女工,患了白血病,要住院得预交五千元钱,她厂里拿不出,……她原来的工厂说,按规定,她失业后已经和厂里断绝了联系,我们管不着;劳动保险部门说,她不属于终止合同或被辞退者,不在我们救济之列;民政部门说,她不是孤寡残废,我们管不到;市总工会说,她是工会会员,也许我们该管。可是拿出很多钱,我们又管不起……。”她“只好眼睁睁地望着病情一天天恶化。”(注一)
  这种绝望情况使许多工人非常痛苦,非常暴戾。有一个被开除的工人“闯到厂长办公室,把刀架到厂长脖子上,叫着:‘你凭什么砸我的饭碗?!’‘我要工作!我要吃饭!’”(注二)这种事例在中国并不属例外。中共现在打算向那一千五百万工业冗员开刀,所以今后失业人数(其中多数是女工)将会很大。因此,今后的冲突也同样会不断增加。
  一位工人说:“共产党从一开始闹革命就许了诺言,要‘人人有饭吃,人人有工作’,怎么现在又变了卦?”
  社会主义应当否定全民就业?
  中共自然有许多文胆文棍为它作解释。一年来瞭望周刊就经常撰文宣传制造失业的好处。中国工业企业有冗员一千五百万,而这一切据说都是充分就业的原则所造成。“失业现象是商品经济社会形态里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经济不发达,期望给每一个进入劳动年龄的公民都安置一个‘铁饭碗’,消灭失业现象,这是不现实的。我们建国后为此竭尽全力,不惜牺牲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结果是以企业内大量的隐形失业代替社会上的显形失业外,社会上仍然存在着百分之二的‘待业率’。”(注三)“企业不再是职工的‘安全岛’、‘人人有饭吃、人人有事干’这个所谓的社会主义原则,如今也遇到挑战——社会主义不再养懒汉。”(注四)
  我们可以把上述引文简化为四个结论:
  1.社会主义根本不包括充分就业的原则;
  2.充分就业等于养懒汉;
  3.目前的企业冗员是由于实行充分就业所造成;
  4.目前的经济水平不可能做到充分就业。
  我们现在逐点作评论。先谈第一点。
  “社会主义并不包括充分就业的原则”——这句话不一定错。要看是哪一种社会主义。李光耀式的社会主义,或者北欧式的社会主义,更不用说希特勒式的社会主义,当然并不包括真正的充分就业的原则。可是,中共坚持的社会主义是李光耀或别的什么的社会主义吗?不是。宪法上明文规定中共要坚持的是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而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从头起就坚持:社会主义可以而且应当消灭失业现象。马克思那部《资本论》,就充分说明过,失业是资本主义所特有。因为,只有在资本主义下,劳动才成为纯粹的为资本增殖的工具。一旦资本由于市场不景而不能增殖,资本就不需要劳动,就需要开除工人。这就是资本主义失业的原因。古代的奴隶制和农奴制,劳动是为统治者增殖财富而非资本,劳动力越多财富就越多,所以那时不会有资本主义式的失业;社会主义消除了资本统治,劳动再次成为纯粹增殖财富的因素(只是财富都归劳动者支配而非归剥削者支配),所以同样不会产生结构性失业。
  这就是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这统统是空想!”朋友,你自然可以这样说。在今天这样说也毫不稀奇。我们也不打算在这里为社会主义辩护。我们要指出的只是:你不能歪曲事实,不能一面在宪法上声明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另一方面却又说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根本不主张充分就业。这是明明白白的违反事实,违反宪法!宪法上明文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共一面经常拿“四项坚持”(即“四项基本原则”——校者注)来压人,另一面它自己却加速违反社会主义原则,加紧违反宪法,这难道不是最卑鄙最无耻的、毫无原则的自相矛盾吗?或许,你们会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只是初级的社会主义,所以是不同的!”可怜!不管你叫现在的社会主义是中级、初级还是幼儿园级,毕竟还是社会主义,它就应当具有社会主义的应有特征,正如小孩虽然幼稚,但毕竟也是人一样。你顶多只能说,初级社会主义,要落实全民就业需要一段时间,而不能说社会主义根本要抛弃全民就业的原则。
  现在谈第二点。
  全民就业等于铁饭碗?
  我们承认,过去那种工厂不能辞退工人的制度,是容易鼓励懒惰和冗员的。如果就把这个制度称为“铁饭碗”,那么我们也并不赞成所谓“铁饭碗”制。可是,这种制度同充分就业的原则根本是两回事,是不能把它们混淆一起的。“铁饭碗”本身并不一定是充分就业,反过来,充分就业也不一定等于“铁饭碗”。“人人有工做”——不过是说国家应当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保障一切愿意做工的人,都一定有工可做而已。它并没有说人人不必做工都可以有收入,也并不一定包括“工厂不能辞退工人”这个原则。人人有工做,这是一个大原则,是计划经济的其中一个目标。至于这些工是怎样做的,是按照奖勤罚懒的标准还是按照“做是三十六,不做也是三十六”的标准去做;是按照工厂有权辞退工人的原则还是按照“铁饭碗”的原则,这是经济管理的具体方式问题,与全民就业这个经济目标并没有一定关系。可以采取“铁饭碗”的手段来达到全民就业的目标,但也可以完全不采取这种手段,根本采取另一种更有效率的管理手段。完全可以这样设想:一方面应让工厂有权辞退工人,另一方面政府通过经济计划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和职业训练,让那些暂时失业的工人可以很快地重新就业(这种临时失业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结构性失业。临时性失业是完全正常的现象。全民就业并不是说绝对不能容许个别人失业。单是技术革新这个因素,就一定会造成临时失业)。在一个经济资源和生产手段都已经收归全民集体所有的国家,要做到这点并不是不可能的。
  是什么造成今天企业的种种问题?
  其实,今天中国的工业危机(冗员太多,劳动纪律松弛),根本就不是全民就业本身所造成的。造成危机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乃是包括“铁饭碗”在内的一种最落后、最野蛮的劳动管理制度。这种管理制度可以称为现代工奴制度。说全民就业造成懒惰固然荒唐;单单说“铁饭碗”造成懒惰也同样是不合理的。毕竟,“铁饭碗”只是整个工奴制度的其中一个部分而已。按照这种制度,工厂固然不能开除工人,反过来工人也绝对无权辞职,绝对无权选择职业、选择工作单位。一个人一旦被分配到某个工厂,他就永远属于工厂,永远受工厂的“领导”统治。农奴受束缚于土地;同样,工奴则受束缚于工厂。这样一种制度,连中共也承认是一种封建式的人身依附制度,与社会主义毫无关系(其实也同全民就业毫无关系)。这样一种劳动管理制度,当然绝对没有任何优越性可言。许多工人用非所学,根本对分配的工作全无兴趣。这样,工人那会有生产积极性呢?所以,今天中国企业的危机,根本就不是工人自己的责任——他们几十年来一点选择的自由都没有——而是制定这种工奴制度的中共的责任。
  这样一种荒唐的制度为什么居然维持了几十年呢?一方面,固然因为中共早就成为脱离群众的官僚党,它根本无视群众的呼声。另一方面,也因为这种工奴制最符合中共那种绝对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其实,社会主义的本义从头起就强调工人的民主自治。可是,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从头起强调的却是官僚集权。到了毛泽东就更登峰造极。按照中共模式,“一枝竹杆插到底”,全国一切单位,全国所有工人,都应当属于中央的计划范围以内,都要服从中央的分配。因为,在中共眼中,不仅全国工厂,甚至全国工人都属国家所有。这就是臭名昭著的“劳动力公有论”。(关于这种理论,读者可参阅本文集《就业自由与社会主义》一文)如果说“铁饭碗”不过是工奴制的一个部分,那么,工奴制(或“劳动力公有”制)就是整个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这种制度,每间工厂和每个工人都原则上由中央控制。这样一种制度当然不会有效率。所以,造成企业的积弊,原因不在于毫无选择自由的工人本身,而是这种官僚集权的经济制度。
  今天中共把责任完全推到工人身上,要工人负起管理不善的重担,是最卑劣的官僚统治者的表现。这样做固然完全不负责任,而且,更重要的,是不会对提高效益产生真正作用。面对失业的威胁,工人会被迫卖命工作;从这方面看可能会提高个别工人的劳动效率。可是,提高个别工人的效率,不等于就能提高整个工厂的效率,更不用说就能提高整个经济的效率。如果企业仍然由官僚管理,开除再多工人也绝不会真正提高效益。
  然而,现在中共不是正在改革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吗?不是在进行市场化的改革吗?如果在打破“铁饭碗”的同时又进行放权改革,不就能解决效率的问题吗?
  我们认为这样仍很难根本解决问题。要知道,不论现在的改革幅度怎样大,一个最关键的东西始终不曾触动过。这就是国有财产发生了官僚寄生的问题。全国绝大部分企业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可是中共篡夺了国有财产的控制权,变成了中共的禁脔。而问题在于,中共还没有连财产权也正式夺去,所以中共所支配的,完全是别人的、全民的财产,不是自己的财产,因此对它们绝不关心,浪费最大也无动于衷。这就是问题的核心。所以,几十年来中国经济效益奇低,固然不仅是由于“铁饭碗”,也不仅由于工奴制,也不仅在于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制度,而且也更在于官僚寄生在国有财产上面。几十万个国营企业,一亿三千万工人,都由中共官僚控制和指挥,但官僚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今天的改革只是下放了权力,但官僚对国有财产的寄生性这个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随着市场化改革而更为尖锐。工农兵学商,一齐来经商。官僚拿谁的钱经商呢?拿国有财产。在企业方面,情况也一样。企业财产到今天实际上仍然是“无主”的财产。企业经理对它也根本不像一个资本家对待自己的财产那样关心企业。所以,这个问题不解决,市场化改革,开除工人制造失业等等,除了为经理带来奖金外,不会真正提高整个经济的效率。谁若以为,只要牺牲工人利益,中国经济就能解决其危机了,这纯粹是幻想。
  国有财产要物归原主
  中共现在也已经越来越了解到非触及所有制的改革不可。然而,这个腐败透顶的官僚集团所想到的所有制改革,当然不是把国有财产物归原主,交由全民民主管理,而是一个劲地走资本主义,越来越大胆地把国有财产用种种名义(如股份制)化公为私,从政治官僚摇身一变而成为官僚资本家。正因为这样所以他们越来越猖狂,越来越决心要把全部经济危机转嫁给工人。
  到了现在这关头,中国工人应当这样正告中共:你们根本无权这样做!这几十万个企业,几千亿元资产,是我们所创造的财产!(一九四九年解放时全国资本家所拥有的工业只有极微小的资产。)宪法上明文规定财产权属于人民所有,你们固无权垄断支配权,更无权篡夺,化公为私!你们几十年来剥夺了我们支配自己的财产的权利,几十年来中国经济搞成烂摊子,到最后却竟然要开除我们,我们决不答应!我们现在告诉你们:把工厂、矿山交还我们!把政权交还给我们!不用你们操心!让人民自己来管理国家,管理经济!我们既不要工奴制,也不要失业!我们要求由人民自己管理国家,通过民主政府来实现全民就业的目标!
  中国经济发展的水平能否实现全民就业
  至于第四点,更完全经不起推敲。首先,怎样的经济水平才能做到充分就业呢?标准何在呢?我们完全得不到任何确实答复。其实,在一九五六年,至少在城市,失业已基本上消失了。而那时的工业效率就因此大为降低吗?不是。恰恰相反,五六、五七年,中国的工业效益是几十年来最高的。而当时的经济水平,不是比今天要低得多吗?为什么那时候实行全民就业并没有降低效率?这难道不也证明经济水平的高低与能否充分就业没有必然的关系吗?诚然,经济水平越低,同时做到充分就业和效益提高,所遇到的困难会较多,但那并不表示不可克服,顶多是所需的时间较长,而不是根本不能做到,所以不应当说要根本抛弃全民就业的原则。
  毛泽东式的铁饭碗制度本身固然是一种没有效率的制度,可是,资本主义结构性失业同样是一种最大浪费。资本主义所重视的效益,一直都不过是个别企业的效益——用最小的劳动增殖最大限度的资本。可是,以整个社会角度看,资本家因为赚不到钱而把工厂关门,把工人开除就是最大的浪费。如果这些工人和工厂从新开工,这不就能创造更多财富吗?从资本家的角度看这是浪费,因为越多产品只会令市场过剩,价格下跌。但是从实际使用价值的角度看,从大多数的人的利益看,更多产品就可以拿来更公平地分配给大家。所以,站在普罗大众的立场上,中国根本不应当把资本主义结构性失业当作是一种优越制度来引入。
  两条道路的选择
  中国企业当前的确有惊人的冗员,各个工厂必须逐步淘汰冗员。如果要提高经济效益就一定要这样做。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是通过制造失业来淘汰工厂冗员,还是通过民主地有计划地重新整顿国民经济、创造更多就机会的方式来一面裁汰冗员,一面安排暂时失业者重新就业?这是两条道路的选择。前一条道路是根本违反宪法,违反人民利益的。只有后一条道路才是工人所应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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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注一:瞭望周刊,八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注二:瞭望周刊海外版,八八年九月五日。
注三:瞭望周刊,八八年七月十一日。
注四:瞭望周刊,八八年七月十八日。
从深圳骚乱看邓小平路线
刘宇凡
1992年8月
  
  不少人认为,导致深圳骚乱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供不应求所致。一方面民间存款极高(一万亿),另一方面可供投资渠道太少,其中的股票市场规模也太小。针对这一状况,他们认为必须进一步扩大股市规模,同时增加种种资本市场,包括地产、货币等等市场,以便吸收苦无出路的闲资。
  这种办法无异可以暂时纾缓供求矛盾,但是,总的趋势固然是全面资本主义化,而且更是一种迎合投机的资本主义化,而这绝非中国之福。
人治社会与投机狂潮
  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让一大批官僚、个体户和资本家发了财,累积了巨额资本;其中由于从事生产性投资而发财的,只占少数;大多数来自非生产性投资,甚或纯粹来自官员贪污。事实上,十年改革令各个单位私设的“小金库”盆满砵满,而其来源主要是形形式式的贪污、投机。如果说一般资本都以追逐最高利润为目的,那么,上述那种资本就以十倍热情从事投机。尤须注意,在人治的中国,尤其在邓小平统治的中国,所谓“共产党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谁都不知道邓小平百年之后会不会政策大变,谁都说不准陈云会不会有朝一日压倒邓小平路线。在这个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如果说一般资本家不会轻易作长期的生产性投资,那么,上述那一类资金,就更不会这样做,相反,只会更疯狂从事投机,挣取最大利润。在存在这样一种资本的情况下,扩大股票而致整个资本市场,就等于进一步迎合投机资金,进一步让他们壮大起来,进一步把全国更多资金吸引到投机上去。正当中国广大内陆地区贫脊不堪,正当中国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农业、基础工业等等部门仍非常落后,非常欠缺资金的时候,以亿计资金却涌向股市、楼市、债券,疯狂大炒,巨额资金在赢家与输家口袋之间团团转,既没有创造财富,也没有促进生产,等于是纯粹浪费。甚至可以说,它比浪费还坏,因为让投机资本坐大,它就更有力量支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使之朝着“泡沫经济”的方向前进,鼓励投机,鼓励非生产性投资,鼓励奢侈消费。这当然可以造成一时一地“富起来”,但不能真正促进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
  有人说,股票市场投机只是事情的一面,不能因此否定事情的另一面,即股市有助于国营企业集资及发展生产,鼓励企业自负盈亏,多为国家赚钱,克服过去政企不分,所有主缺位等等毛病。
  如果我们看看深圳和上海的上市公司所进行的是什么生产,就能够知道事情决非如此简单了。这些公司大多都是以经营轻工业和商业为主,例如制造玻璃、彩电、印染、罐头、电子等等。前文已经多少谈过,今天中国最需要资金的,不一定是轻工业和商业,而是文教卫生、农业、基础工业等。所以,让轻工企业或商业企业上市集资,很有可能造成一面是锦上添花,另一面却无人雪中送炭,从而使不平衡加剧。但更值得注意的是,什么玻璃彩电,不过是那些上市公司原来的经营项目;到了今天,这些企业的经营项目已很杂,而地产投机尤占重要地位。之所以如此,利之所趋固然是根本原因,但是,股市本身的体制也是一个原因。谁也不能规定上市公司在集资后如何使用资金,也谈不上能监督它们非投资于生产不可。所以,把股市一分为二,指出既有投机一面,又有促进生产的另一面——这并不一定成为事实。
股市无助改革
  至于说股市有助国有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效率,政企分开——这是经不起事实考验的。
  所有获挑选上市的公司,必须本身已经是有盈利的;亏损企业根本不被考虑(这也是股市应有之义)。所以,股份上市只可以让盈利企业获得更多盈利,却不能使亏损企业扭亏为盈,也就是说,无助于克服中国经济改革最需要克服的矛盾。其次,就算是有盈利的企业,由于中国价格制度扭曲,税制混乱,根本很难确定盈利主要是由于企业自己经营得法呢,还是外部条件促成,所以能够上市的公司不一定就是经营得法,因之也谈不到股市一定能起奖优汰劣的作用。第三,股市的疯狂投机,实际已经同企业经营状况好坏毫无关系。人们根本不是看好某个行业或某个企业而投资,反而更多是看邓小平什么时候讲话,南巡北巡到什么地方。这也算是“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吧。唯其如此,就谈不上可以督促企业提高效率了,恰恰相反呢。只要放放消息、发发股份,便可以轻易赚大钱,根本不需要辛苦经营。
  至于说什么股市有助解决“所有主缺位”问题,那就更是笑话。若就公有股而言(即仍然由国家掌握的股份),作为法律上的真正所有主(即十亿人民)不论从前还是现在都始终丝毫不能过问自己的财产,从来都是由官僚越俎代庖。由于公有股占多数,而且更由于官僚体制在十年改革中只有加强没有削弱,所以企业不论搞不搞股份制,不论上市不上市,始终都是受到原属政府单位强烈干预。所以,种种旧体制的弊害——负盈不负亏,政企不分,对国有财产肆意浪费——并没有真正减少,反倒新问题则层出不穷。若就持有公司股票的小股东而言,如果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小股东也很难真正过问企业管理权,那么,在迹近无法无天的中国,说什么能够让小股东真正体现主人翁权利,那只能是笑话。
为何官僚对股市情有独钟?
  我们这里不打算整个地来评价股份制,而只谈股市存废问题。今天(八月二十一日)报上报导,国务院鉴于深圳骚乱,已决定对股市作出“继续试验,放慢速度”的决定。朱镕基更说,该热的(指企业改革)没热起来,不该热的(指股市)倒太热了,有可能导致大陆经济“空心化”。其实,官僚们厚此薄彼,绝不是偶然的。谁都知道,那是因为利之所趋。早就有人指出,股市既是官员贪污的聚宝盒,又是官员赖以洗黑钱的好地方。
  我们却认为,从头起中国就不该设立股市。理由总括如下:
  第一,开设股市实际上令资金流向不事生产或投机部门,从而令地区差距、收入差距、城乡差距,产业结构不平衡等问题更为严重。
  第二,在官僚政治下面,开设股市实际上等于鼓励各级官僚放开生产部门的切实改革不管,一窝蜂跑到流通部门去淘金,也就是说,不是搞国有资产增殖的改革,而是搞价值转移(从人民口袋掏钱)的“改革”。
  第三,实际上培植了以官僚资本家、个体户、黑帮、投机家为主体的“流氓资产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继续下去只会让他们更大胆地化公为私,成为国民经济的大毒瘤。
  本来,在一个像中国那样极度不平衡的国家实行市场经济,即由利润率支配生产和投资的制度,本身就很容易令不平衡迅速加剧,令资金从最需要发展的部门(农业、基础工业等这些部门多数利润率偏低)流向本已较为发展的部门(轻工业、服务业、商业,因为它们利润较高)。再加上由一个腐败不堪的政权去实行市场改革,那无可避免地就会出现这样的境况:他们放着欧美资本主义中好的东西不学或少学(如企业管理,法治和民主),对于资本主义种种不事生产的东西,又或种种统治技俩——跑马、赌博、投机、压迫工人的种种技术,却大学特学。这正正就是邓小平那种“政治收紧、经济放松”的路线的本质。邓小平比陈云高明的地方就是,他明白到只有在让官僚和资本家大大发财的情况下,才能多少扩大自己的统治基础,多少延缓统治危机。但是,凡事物都可以一分为二。深圳骚乱告诉我们,邓小平路线一样可以激起新的矛盾、新的爆炸。谁若以为邓小平路线保证了中国走向稳定,那只是空想而已。
有官僚资本主义特色的中国股市
刘宇凡
1992年8月21日
  
  深圳骚乱平息后,不少人出来分析前因后果。有些人认为事件肇因于有关方用政治手段干预市场经济,有些则强调大陆资本市场供不应求;至于官员贪污,激化矛盾这个因素,大概是最少有人反对的了。
“先搞股市,后搞立法”
  我们先谈谈第一个问题。按照这种见解,深圳股市发生疯狂抢购,以及其它种种弊害,是同有关方面包办、干预股市分不开的。市场经济应当由供求关系自行调节,但是深圳不是这样。股市本身从头起就是政府包办,而更坏的是,政府往往无理干涉股市;早在此次事件前,由于深圳股市大起大落,所以市政府曾经一度采取“涨跌停牌”制度,人为控制股市升跌;而日前则包办发售认购股票表格,更直接导致骚乱。这一切都被视为政治干预经济,是不合理的。政府应当放开经济,而股市方面,至少要做到政府不包办股市,最多只起监督作用就够了。
  上述说法自然有相当道理;我们的确很容易找到种种不合理干预的例证,因此也可以很容易得出反对那些无理干预的结论。但是,倘若从中再得出结论,认为政府不应干预经济,认为只要做到这点,就能避免像日前的骚乱,那恐怕是值得商榷的。
  市场经济是否就是中国的真正出路,这本身已经是一个大问题。但是,退一步说,即使我们假定,市场经济的确是中国出路,也不能从中得出结论,说只要政府无为而治,放开经济就行了,而在股市问题上,也只要把它交由私人举办,问题也就解决了。这完全低估了一个原来是实行官僚计划和国有财产制国家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复杂性。事实上,如果这样一个国家要建立不管是像欧美还是像香港的市场经济,这本身就一定要求政府作出一些干预,而不是不作干预,只是干预的目的和方式与从前的大不相同罢了。至少,在制订有关法律方面的政府作用,就不应削弱,而是要大大加强。任何发达的市场经济都不能没有相应法律的保障。但是,中共的做法从头起非常错误而且启人疑窦。深圳和上海都是在有关法律(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以及其它有关股票发行、交易等等必要法律)未曾制订前便匆匆让股市上马的。这样,在一九八六年设立股市之后的一段长时间,不论是股票发行还是交易,不论是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还是对股民的保障,差不多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况,也就是给予各级官员趁乱打劫的好机会,而事实上也不出所料,果然大贪特贪。虽然,近年来有关方面开始加快立法工作,但到目前为止,只是制订了地方性法规,全国性法规仍然缺如;就算是地方性法规,深圳也只是制订了几十个,而且大多未付诸实行(香港有关法例达二百五十个,附属规则三百多个)。何况,在开市的头几年,早已让官员大贪特贪,现在才来制订法律,意义已经少得多了。这种做法,同无法无天,其实相去不算很远。清本溯源,我们不仅要求法治,而且要追究:为什么上海深圳两地官员非要“先搞股市,后搞立法”不可?为什么不可以等到有关法律订立之后才搞不可?为什么中央容许他们这种做法?这不是明摆着让官僚贪污吗?请看:“由于……有关交易无法可依,市场管理和过户手续极为落后,个别证券从业人员以权谋私等,引起了场外非法交易的大爆发”(注一)“上市公司中符合国际上市规范的公司寥寥无几。……既没有可行的会计制度来表现公司的营运状况,也没有向社会公布公司财务责任的制度”(注二)。这些不法现象,都同无法可依有关。有法尚且常常不依,法规不全,就更不问可知了。因此,与其指责他们干预太多,不如指责他们不该管的大管特管,而明明应当由他们去管的,却往往撒手不管或者少管。
借股份制化公为私
  问题的症结更在于,一个现成的市场经济还不存在,还有待建立,所以从头起就谈不上可以叫政府放任还没存在的“市场经济”自行调节。即使股市可以交由政府以外人士主办,也并不使问题变得容易解决,因为问题不仅在于抽象的股市,而且在于上市公司本身,在于它们绝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难道国有企业上市,作为所有主的政府应当撤手不管吗?这里面牵涉到如何挑选适合公司上市,如何准确评估国有资产价值,如何解决国有企业上市后与原属政府单位的种种税收、利润、监督等关系,如何产生足以无私地代表国有股份的人物充任董事或其它职位,如何防止公司上市后被人化公为私,侵吞国家财产,等等。上述一切工作都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以致人民的切身利益,而且都有需要由政府负责(虽然不一定要具体包揽一切);如果政府撤手不管,那就是失职,而非功德。而事实上,深圳和上海两地官员,这方面的工作都做得很差。“在评估资产时一些企业往往打了‘埋伏’,所以股票的价值往往高出其面值。这样,股票所有者不仅没有风险,还可以分到较高的红利。二是股票买卖缺乏公平交易原则。……不少买股票者须凭‘门路’、‘关系’才可买到。”(注三)虽然这是一九八八年的报导,但跟现在没有根本区别。月前一位国内经济学家指出,土地、资源及商标的价值在现阶段很难评估,从而给官员在评估资产时恣意妄为制造机会(注四)。“股份制企业……有的未按股份制企业设立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办事,有的过低评估国有资产”。(注五)总之,在保障上市国有企业的利益方面,政府依然有限多工作需要做。自然,像股市竟同时要受到八个部门共同管理(注六),那样的一种“管”法,自然要加以反对。但是,不能从中得出结论,说什么只要政府少管或不管便行了。如果真这样,恐怕未必就能防止种种不必要的干预,但另一方面却一定会大大助长那种该管不管的趋势,从而更方便各级官僚化公肥私。
  其实,即使像欧美那样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干预仍是起很大作用的。实行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干预自然程度上不及计划经济,但另一方面,尤其在企图从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的国家,干预更是必不可少的。问题不在于干预不干预,而在于干预什么、怎样干预,尤其是由谁干预——是民主政府还是专制政府?如果中国股市始终由专制政府去搞,那么种种弊害恐怕仍然不可避免。事实上,早就有人指出,大陆股市的升跌,同企业经营是否得法很少关系,而同中共党内斗争,尤其同邓小平的升降浮沉大有关系。今次股民疯狂购股,就同什么邓旋风很有关系。所以,要解决股市种种弊害,与其仅仅着眼于经济(甚而把政治和经济割裂),不如多着眼于政治,尤其要用民主政府代替家长制和人治政府。只有建立民主政府,才能确保一种人人有公平机竞争的社会,才能谈得上有一个健康的市场。自然,有些人不这样看。他们主张,在“邓旋风”之下,根本不用再过问政治,只要利用现有经济渠道发家致富,让私有制天天扩大,国有制天天缩小,则中国也迟早会和平演变为人民资本主义了。这种见解其实同上述那种主张政治不干预经济的思想是互为表里的。其实,深圳骚乱告诉大家,那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你们平民百姓的和平演变尽管也可以搞,但是,无论如何也及不上官僚的和平演变——从工人的官僚变成资产阶级的官僚——那么强大,那么占上风。所以,如果不加紧争取民主,那他们迟早发觉,他们所梦想的人人有发财机会的资本主义没有到来,而一种官僚腐化的资本主义早就在眼前拔地而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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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注一:《深圳股票市场知多少?》陶凯元,信报月刊,九二年四月号。
注二:《股票市场投机过热能使改革失败》千家驹,信报,九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注三:瞭望(国内版),八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注四:《“股份制”披甲上阵》,许沛及徐宝庆,中港经济,一九九二年五月号。
注五:文汇报,九二年三月六日。 注六:包括了市政府、市人民银行、市体改委、市投资管理公司、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同注一。
如果没有撒旦,也要制造一个
——谈谈平均主义和大锅饭
刘宇凡
1994年2月
  追求一个平等社会,一直是无数仁人志士的梦想。然而,几十年来所谓“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似乎证明平等社会只是乌托邦。追求平等,就要牺牲效率──从经济学家到政客,都差不多这样看。人们认为,中共坚持了几十年平等主义,到头来还是不得不将之抛弃,改为“一部分人富起来”,似乎就是有力证据。
  中共口头上虽然还没有正式向平等主义宣战,但是,它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却一直向“平均主义”宣战,指责平均主义要为中国企业效益低劣负责。
  “建国三十多年来,……在工资分配中发生了严重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问题。这在城市经济中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企业不分经营好坏,吃国家的‘大锅饭’;二是职工不论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吃企业的‘大锅饭’。其结果必然是企业和集体组织缺少搞好经营管理的主动性、创造性,职工个人缺乏生产积极性。”(注一)
  所以,自从一九七八年以来,中共的改革方向都是要打破平均主义。一九八五年开始实行结构工资制,工人所领工资,要同劳动效益挂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有些地方规定完不成劳动定额的要扣一半工资。这种制度据说可以拉开工资档次,达到奖勤罚懒的目的,而且最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但是,越到后来,尤其自邓小平九二南巡之后,那羞羞答答的社会主义面具终于撕开了;一种赤裸的资产阶级式改革被捧到半天。“破三铁”──铁交椅、铁工资、铁饭碗──密锣紧鼓地进行。但人人都知道,破干部的铁交椅是假,破工人的铁工资与铁饭碗却是货真价实的。有些官员公开宣称,为了推行破三铁,一定要实行“新三铁”──铁面孔、铁手腕、铁心肠──使工人“上岗有危机感,下岗有饥饿感”。(注二)很明显,打破“平均主义”,最后归结为针对工人阶级。
从来就没有实行过“平均主义”
  但事实是:中共治下的中国,从来就没有实行过什么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所以完全谈不上要拿平均主义当作是企业效益差的原因。
  什么是平均主义?大陆一本政治经济学辞典告诉我们:“是在小生产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绝对平均的思想,……表现为对待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不管劳动多少、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要享受同样待遇;在社会主义企业之间,不管经营管理好坏,经济活动成果大小,要求给予同等的物质利益”。(注三)
  关于企业之间的问题,我们暂时不谈,而主要谈工资问题。
  中共建国以来,不仅从来没有实行过“消费品分配,不管劳动多少、技术高低、贡献大小”都采取“绝对平均”的制度,而且相反,它那套工资制度的收入差距,与资本主义实际不遑多让。
  在改革开放之前,工人工资的最高级与最低级之间,大概相差三倍左右。这个差距不算高,但也绝不是“绝对平均”,而是按照技术高低而给予不同报酬。何况,我们不应把目光只集中在工人的八级工资制上面。中国的工资概念从来都涵盖行政干部、技术干部以致事业单位的职员等等的工资。如果考虑到这一点,那么,收入差距是惊人的。“把经济不发达的我国同其它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朝鲜最低与最高工资是1:2.4,南斯拉夫是1:4,罗马尼亚是1:5.5),我国现在最低与最高工资是1:13.5,显然差距偏大。”(注四)这里所指的大陆工资差距,大概是包括党委行政干部、技术干部与工人。事实上,一谈到工资,就一定要包括官员工资;不仅因为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应当适用于所有人(至少根据官方哲学,应当作如是观),而且更因为在大陆,企业内也有为数众多的官僚──党、政、工、青、妇等办公室一应俱全,官僚众多。至于企业内的技术干部──例如工程师──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从党委到政工干部,虽然他们对生产的作用消极多于积极(而且也正因为这样),所以在谈到工资的时候,一定要包括他们。
  行政干部的最高级与最低级之间,最厉害的时候(五十年代)相差31倍(注五),最小的时候(尤其文革以后),也达到14至19倍(注六)。这不仅比其它社会主义国家差距大,而且同资本主义国家也不遑多让了──香港现在的公务员,最高与最低工资相差大概二十多倍(不要忘记,香港工资差距,要比欧美资本主义的为高)。工人阶级虽然被宣布为社会主人翁,是“领导”阶级,然而,在一九六五年,最高级的官僚工资是404元,而一个最低级工人是30元,二者相差12.5倍(注七);在一九五六年的时候,一个厂长与最低级的练习生的工资,相差8.5倍(注八)。而一九八一年,香港超过500人的工厂(在香港已算大厂),厂长与练习生(最低一级)的工资差距只是7.5倍(注九)。
  当然,这种数字比较总有欠准确的地方,因为两种制度下的生活水平、职务性质太不相同。但总之,至少可以说,中国从来没有实行过工资分配上的“绝对平均”,相反,它的工资差距是非常大的。
  如果我们再把福利差距一并考虑,那么,中国的实际收入差距还更大些。干部级别越高,所享的福利越多,多到连许多日常生活必需也由国家“特供”,根本不用把多少工资用于生活,而普通工人则连一套房子也不易获得,全部工资仅足糊口。
  另一个“平均主义”的“罪证”,是奖金。虽然中共发放奖金的目的,总是为了表扬先进,奖勤罚懒,但结果总是平均发放,人人有份。这本身大概是事实。然而,要知道,这个事实顶多只说明奖金是平均发放,却不说明整个工资制度是平均主义。事实上,在“改革开放”前,中共就没发放过多少次奖金,而且数目只占工资一个很小份额。至于“改革开放”后,奖金发放的次数多了,但是,由于要反对“平均主义”,所以越到后来,就越不再是平均发放──尤其近一两年。改革的早期虽有平均发放的现象,但不能将之夸大为整个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而且那个现象本身有深刻的根源,不能简单归咎于工资制或奖金制(下详)。
供给制不是平均主义
  有人认为,虽然不能说中国在整个前改革时代(四九至七八)都实行平均主义,但至少应当说,在五八至六○年代以及文革时代,的确实行过平均主义,或至少朝这个方向发展。毛泽东,或毛派,在这个时期,都大肆批判原有工资制度差距太大,认为要大大缩小,甚至开始恢复推行供给制,而供给制就是平均主义。
  这是大错特错的结论。把供给制当作是平均主义,可算是中共一大发明。所谓供给制,就是中共在未夺得全国政权前,向军政人员直接分配消费品的制度;它最多只发放少量零用钱,基本上不实行货币工资。然而,至少从延安时代起,供给制就分为“小灶”和“大灶”,二者有相当差别,包括伙食、日用品、个人服务。高级官员有厨子、保姆,而下级完全没有。这种差别,以今天看来尚不算很严重,但以当时经济之极度匮乏而言,就不算太小了,而且以一个社会主义政党而言,也不算合理。丁玲和王实味都曾经批评过这种不合理的不平等。王实味更指责那是“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然而,丁玲因此被批斗,王实味更因此被枪毙(或杀头?)。以后,到了一九四五年,这种差距又因增设“中灶”而进一步拉大。所以,供给制并非平均主义。
  但问题不仅在这里。如果我们稍为仔细分析一下毛派的理论,就不难发现,它既非主张平均主义,更非站在工农立场上去维护平等原则和反对官僚特权。
“政治挂帅”、“精神刺激”是什么货色?
  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时代,张春桥提出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指责按劳分配既是资产阶级法权原则,因此不可避免会出现不平等甚至两极分化,长此以往就会造成资本主义复辟。在一片反按劳分配,反差别过大的口号下,计件工资制被废除。但是,仔细读读下面几句话吧:“工人不计个人得失,为了生产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利益,自愿取消和改革计件工资制度,实行更合理的工资制度。这种把自己的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因公忘私的作为,正是共产主义风格的一种表现”。(注十)“必须强调政治挂帅,加强共产主义教育,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而不应强调物质刺激。”“强调物质利益等等的‘钞票挂帅’,是把人们培养成为‘按酬付劳’的、孜孜为利的庸人”。(注十一)结论就是,要工农阶级“要比各尽所能,不要比按劳取酬”。
  其实,毛派的真正用心已经昭然若揭了。对过高收入的攻击,对特权的攻击,统统不过是幌子。他们所反对的,主要的还是工农本身,工资本身,按劳取酬本身。他们要工农只问拼命劳动,不问报酬;最好人人都学那些劳动模范那样,有很高的政治觉悟,公而忘私,即使过劳而健康崩溃(例如,一九五一年,在192个劳模中,有76个因过劳而崩溃,90个有其它问题──注十二),也不会计较工资多少。
  当时一位海外托派这样评论道:“现在我国许多工厂取消计件工资制,并不是嫌这种制度驱使工人工作过度紧张,或者干得太多而工资太少,而是嫌它让工人在紧张地劳动了(这算是它的好处)之后,还得到比较多的工资(这点才被认为是害处)。这个改革是要使工人如改革前一样紧张或者更加紧张地工作了之后,不再像以前那样多得一些工资。正因为这个改革的用意是如此,所以与它同时,又实行打破八小时工作制,许多任务厂改为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并且加班不要报酬。”这就是所谓“要比各尽所能,不要比按劳取酬”。
  “毛泽东集团……在农村实行公社化,主要为的是在农业增产的时候尽量限制农民收入的随之增加,特别是限制农民购买力的增加。同样,在工业中取消计件工资制,并且准备实行供给制,目的就是在增加产量和增加投资的时候尽量限制工资基金的随之增加,减轻消费品市场上的压力。换句话说,这一切新政策,都无非是为了摆脱那种通过市场而表现出来的群众压力,让统治集团在分配社会生产品的时候享有绝对的自由权,在制订经济计划时,可以完全不顾群众的要求而独断独行。”(注十三)
  表面上,毛刘之争,好像一个要政治挂帅,一个要物质刺激挂帅;因此一个要实行平均主义,反对特权,一个要照搬苏式那极不平等的工资制(甚而过之);其实,这种描述是肤浅而又片面的。刘少奇那一套虽然明显代表官僚(特别是技术官僚)特权;但毛泽东那一套也同样代表官僚特权(尤其是政治官僚),所不同者只是前者比较实际一点,在骑在工农群众的头上之余,比较愿意承认工农群众的某种消费选择权,承认市场关系不能完全取消,而毛派则要把国家主义发挥到极致,取消市场关系,实行供给制,把工农群众像养牛养羊一样养起来,不许他们有一点经济自由(这银币的另一面就是官僚的绝对自由,以及享尽特权)。这样一种把人民降到奴隶地位,要他们天天“挑灯夜战”而又给什么吃什么的极权主义制度,无论如何不能称之为平均主义,更不能称之为“乌托邦”吧?──除非你把空想而又丑恶至极的这样一种社会也称之为乌托邦吧。
  文革时期虽然也大肆攻击八级工资制和收入不平等,但是一直没有宣布任何正式的工资改革,更没有真正取消官僚特权,连文革中被扣发的一部分官僚薪水,文革后也补发了。不过,对官僚而言,反特权虽是空话,但是,对于工人而言,那种铺天盖地的“政治挂帅”,却别有妙用:那是上佳的钳制方法。政工干部往往根据政治表现(开会时有没有发言,有没有向党交心……)而非工作表现来评定工资(注十四)。在这个情况下,谁还敢不紧跟毛主席?
借“脑体倒挂”做档箭牌
  附带一提的还有“脑体倒挂”的问题。中共的御用文人总是把“脑体倒挂”(脑力劳动的报酬少于体力劳动)现象当作是平均主义的罪证之一。这当然不值一驳。既然是“倒挂”,既然是脑力劳动报酬高于体力劳动,哪里还是“绝对平均”呢??
  其实,这些人的潜台词是别有用心的。他们想要说的其实是:过去讲人人平等讲得太多了,搞过了头,以致让工人骑到知识分子头上去了。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拨乱反正,使知识分子工资超过工人。
  这个见解的最后结论不一定错,然而,问题根本不在脑体关系。我们姑且不说,把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两个概念,完全等同于知识分子与工人,本身是多么错误(难道现代企业中,没有从事脑力的工人吗?)这里只限于指出:专门突出脑体倒挂这个不合理现象,而避而不谈另一个不合理十倍的现象,即官僚特权问题,客观上不过是有意挑拨知识分子与工人的关系,以便转移二者对官僚特权的视线罢了。事实上,过去几十年,中共一时以重酬收买知识分子,一时又以工人名义去打击知识分子及其高收入。到了工人起来争取增加工资的时候,又拿“经济主义”的大帽子扣到工人头上。总之耍尽挑拨离间、分而治之的手段,而目的不过是保住官僚自己的权势。
  有些人说,平均主义不应只限于工资级差有无的现象,而应当将之联系到劳动本身。中国工人多年来都是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这至少是另一层意义上的平均主义。
  这种看法是非常普遍的。所以平均主义往往与另一个名词──大锅饭──通用。什么是大锅饭?一位经济学家告诉我们:“吃大锅饭就是不讲经济核算,不讲经济责任,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而拯救的办法,就是:破除平均主义!“要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以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注十五)
根子在官僚管理
  我们自然要承认一个事实,即今天工厂工人的劳动纪律很差,也承认有需要实行某种奖惩工资的制度。然而,我们却可以断言,至少在国营企业里面,中共对工人实行再严厉制度,也不会使国营企业起死回生。因为,劳动纪律差的根本原因,本来就不是惩罚制度之缺如,不在什么子虚乌有的平均主义,不在工资制本身。我们认为,企业管理,尤其是劳动管理本身,是更重要的东西。为什么工人“干多干少一个样”?这首先因为管理混乱,官僚无能。一九八五年的时候,官方报纸告诉我们:“有七成企业的标准化、计量、定额等基础工作不健全,有一成半至二成是没有这些基础工作的(!)(注十六)工人其实并非不想工作,而是因为企业官僚管理颟顸无能:
  “在一个长时期中,企业一直没能真正建立健全合理的劳动定额制度,以及与之相应的统计、监督、检查、验收、考核等基础工作,因而造成了职工升级无考核、奖励无标准,只好按‘年头’升级,按‘人头发奖’。”(注十七)
  真是不打自招!既然如此,又怎能把罪责归咎于“养懒工人”呢?
  不过,企业管理混乱,本身也不过是中共对全国经济的宏观管理混乱无能的反映罢了。在传统的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之下,企业的投入产出完全由中央统收统支,几十万个企业只是中央各部手中的算盘算珠,拨一拨,动一动。企业全部的人、财、物,产、供、销都受中央计划支配。然而,由于中央无法真正做到把各个企业的投入的各种比例计算无误(这是不可能的),所以造成无数混乱现象,不是短了电力,就是缺了钢材。再加上中共长期好大喜功,追求高速度高积累,所以实际上总是无法供应足够生产要素给企业,“三八制”于是应运而生。所谓“三八制”,就是物资局按企业申请数只供八成,订货会议中又再按供应数只供八成。到领货时又再打八折。在这情况下,企业真正是“巧妇难为无米炊”,总是停工待料,停工侍电。这才是劳动纪律松懈的重要因素。陈子明告诉我们:
  人们“偶然到工厂里去走一走,看到工人不干活、打扑克、织毛衣、聊大天,就认为工人缺乏劳动干劲,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在大多数场合,并不是工人不愿意干活,而是无活可干。……我国工业生产的大起大落,首先决定于宏观经济计划,其次决定于企业生产管理,至于工人劳动干劲所起的作用,基本上可视为生产涵数中的一个常数。当国民经济结构严重失调,或者企业中最起码的管理制度(例如质量检查、劳动定额等)遭到人为的破坏时,工人的劳动表现更多地是事情发展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把工业生产搞不上去的主要原因归咎于工人是不公平的。”(注十八)
  全国经济由中央级和地方级官僚瞎指挥,而各个企业内部则由企业党委及厂长瞎指挥,这,才是工业搞不上去,劳动效率低的根本原因。把这一切归咎于工人,实际上是推卸责任。
毛刘之争的后果
  企业混乱的第三个原因是文革。毛派指责刘邓派在企业内实行的“白专”路线是卡压工人,批评一长制是搞独裁。这些指责并非完全捏造。事实上从五十年代起中共的工业管理体制都是照抄苏联那种高度压制工人的制度。然而,毛派自己虽然满口革命,但实际上是在打倒原有规章制度的口号下,建立另一种无法无天,人人动辄得咎的企业专制。在文革时期,不少工人连学技术都不敢,唯恐被人指责为走白专道路。毛派这种路线真正是搞乱天下,乱中夺权,以便毛泽东在打倒刘邓之后,由一人专全国人民之政。不过,毛泽东(以及人民)毕竟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中国企业的内部从此元气大伤,管理混乱,漫无标准,无数庸才、奴才、走狗、小人、爪牙夤缘而上,当上党委、政工干部,使企业在他们瞎指挥下半死不活。此外,似乎还可以说,由于长期实行党委与厂长的双头领导(有时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有时又是“党委监督下的厂长负责制”,总之名目不断变而实质不变),不像苏联那样长期实行一长制,所以中国国营企业长期出现两个“领导”互相牵制,互相扯皮;再加上文革时期毛派对规章制度的扫荡,凡事“政治挂帅”,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所以中国企业之管理混乱已经成为死症。可耻的是现在中共要工人而不是自已负上罪责。
专无产阶级的政
  干与不干一个样──这句话用来形容企业干部,尤其是政工干部,倒是最为贴切的。他们实事不干,专以整人为乐,而薪水津贴外加特权,却大拿特拿。至于厂长,由于中共长期强调“德才兼备”(实际是重“德”不重才),所以实际上往往要看听话与否来委任厂长(至于任人唯亲就更不用说了)。这种情况,工人早已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尤其因为,干部与工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终身身份,一旦荣升干部则鸡犬升天,所以工人对于这些寄生虫怀有义愤。他们不能积极反抗,就只有消极怠工。这就是劳动效率低的第四个原因。
  “一个调查表明,有一半以上职工说,倘若条件具备,他们可以使自己的劳动效率再提高一至三倍。职工不满的原因之一,是企业中的不公平。个人在企业中成功的第一位因素是与厂长个人的关系好,第二位因素是是否有可靠的社会关系,而很少依赖个人的努力程度。”(注十九)
  “领导可以加一级两级(工资),而有的工人加半级工资还得求人情。奖金分配,许多企业行政领导不论贡献大小,月奖、季奖比工人多拿,年终还要拿承包奖励上千万;反之,企业亏损,职工工资打折扣,行政领导却毫无损失。……工作失职,最多调个单位,易地做官。”而“工人违反纪律,行政领导可以给工人以各种处分。”(注二十)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这本身并不错。社会主义的原则,不就是“不劳动者不得食”吗?事实上,社会主义从来就不是平均主义。(“平均主义”不过是苏联的斯大林,为了把官僚特权合理化而杜撰的撒旦,为的是丑化列宁时代的平等原则)。在俄国革命早期,虽然很重视而且实际贯彻平等精神(例如规定公职人员工资不得超过技术工人。斯大林后来将规定废除),但是却同样重视和贯彻“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例如,在新经济政策时期,俄共政府规定,工人如未能按定额完成工作,会减扣工资(最多减三分一)。大陆要实行类似奖惩制度,原则上也并不错。然而,从头起要记住,这种奖惩制度要合理和有效,不仅牵涉工资分配问题,而且首先牵涉工厂管理的问题,尤其是劳动定额是否合理的问题,工人是否有监督权的问题。最后一个问题尤其重要,因为如果没有集体工人(不仅是企业集体而且是整个社会的集体工人)的监督,就难保号称为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不会变成同资本主义企业一样,厂长可以一人说了算,把劳动定额定到高不可攀的地步,迫使工人拼命工作才能糊口。只有确保工人的监督权,确保劳动定额合理,才真正谈得上多劳多得。俄国革命时期,就是这样规定的。工人不仅有民主权利,而且可以监督工厂管理。通过工会和工厂委员会(这些组织的官僚化是二十年代之后才广泛出现的),工人对一切切身问题,从劳动定额、劳动管理到工资福利、劳动纪律,雇佣与解雇等,都有权监督,而且参与决定,也有权罢工。只有承认工人这些权利,才能一面奖勤罚懒,一面防止工人重新沦为资本家的雇佣奴隶。
  反观中共,只晓得大谈如何加强劳动纪律,如何惩罚工人(在这方面比俄共刻薄得多),却完全不谈如何保障工人作为主人翁(!)的起码政治及经济权利,甚至连组织工会和罢工的权利也缺如,厂长和党委皆可随意提高定额,克扣工资和开除工人,在这个情况下,所谓“奖勤罚懒”,拉开差距,实际上同资本家剥削工人一样没有分别。事实上,中共对待工人的态度,从来就不见得比资本家好多少。不管是大捧计件工资制时期,还是大批计件工资时期;不管是工资差距大为拉开时期,还是相对缩小(但从来没有缩小到像列宁时代那样小,更不用说绝对平均)时期,中共对待工人的态度始终是相同的:就是迫使工人拼命劳动。所分别者,只是毛派要工人拼命劳动之余,最好少拿报酬,而邓小平现在则完全同资本家看齐,拿小恩小惠再加铁的纪律来迫使工人拼命劳动。邓派这些东西决不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而是按资分配,工人多劳而少得。
  工人中老早就流传一句话:“一不做,二不休”。意思是说,既不能罢工,但也不努力干。这是对这种不公平现象的抗议,是对一种把工人视若草芥的制度的抗议。事实上,过去几十年,中共都视工人阶级的劳动力为属于国家所有。正是根据这种“劳动力公有说”,中共建立了一种统包统配的劳动制度,工人完全听任官僚分配工作,绝无自由择业,自由选择企业的权利,更不能自由脱离单位。这就是“人才单位所有制”。这样实际上是把工人变为工奴。古时候的奴隶为了抗议那不堪的人格折磨,所以劳动时总是拿工具出气。现代中国的工奴,也正是出于同样原因,而经常消极怠工和破坏工具,或至少不加珍惜。他们像古时的奴隶一样,用这种办法告诉现代奴隶主:他们不是会说话的工具,而是人。
  虽然从八十年代起,这种工奴制度开始随计划经济之瓦解而稍有松动,可是,起而代之的,却是工人变成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可以随意被开除、被扣减人工。官僚的一切罪责都说成是工人的罪责。尤其惹恨的是,“砸三铁”变成“砸民不砸官”,“只动身子不动头”(注二十一)。怪不得近两年发生无数自发罢工,以及工人谋杀厂长的故事。工人这些行动,其实是要告诉官僚:他们不是资本的增殖机器,不是物,而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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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注一:《新中国工资史稿》,庄启东等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九八六年。
注二:《九二──九三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P.168-P.169。
注三:《政治经济学辞典》,许涤新主编,人民出版社,下卌,一九八一年,P.170。
注四:《工资改革与结构工资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八五年,P.15。
注五:同注一,P.58。
注六:The Chinese Economy,by Jan S.Prybyla,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 Columbia.P.120。14倍一说与注四所言大致吻合。但 The Chinese Economy 一书谓,一级行政干部工资,一九七四年的时候,有谓是400元,有谓是540元。若是后者,则相差19倍。未知孰是。
注七:同注一,P.121。
注八:同注一,P.69-P.73。
注九:Salary Trends & Fringe Benefits,1981,Productivity Council,HK.P.35-6.这个数字同大陆一样,不包括奖金、花红。
注十:上海《解放日报》,一九五八年九月二十日。转引自《新中国工资史稿》P.86-P.87。
注十一:《人民日报》,一九五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解放》,一九五八年第九期。皆转引自《建国以来政治经济学重要问题争论》,经济研究及经济学动态编辑部合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九八一年,P.314 -P.315。
注十二:Wage Pattern & Policy in China, 1919 - 72, by Christopher Howe,Cambridge,1973,P.133。
注十三:《论中国官僚社会主义》向青著,新苗出版社,香港,一九九○年,P.120及P.126。
注十四:同注十二,P.112。
注十五:一九八四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决议。
注十六:《新华月报》,一九八五年十一月,P.98。
注十七:同注一,P.16。
注十八:《陈子明反思十年改革》,陈子明著,当代月刊,一九九二年。P.118-P.119。
注十九:《新华文摘》九二年二月,P.44。
注二十:《工人日报》,九三年九月六日。
注二十一:《破三铁:问题、背景与政策》,王晓明著,红旗出版社,一九九二年,P.46。
国有企业亏损的政治原因
刘宇凡
1994年11月
  
  近年来,中国经济一方面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国营企业的亏损却有增无已。从前的标准说法是三分一国企亏损,而最近官方数字已达一半,非官方数字甚至到了八成,每年财政补贴高达一千亿。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手法,高层似乎已经一改过去的犹疑态度,决心大胆进行一次“破产高潮”,大批关掉亏损企业,开除千万计的工人。
官员与经理的斗争
  让亏损企业破产,只不过是中共整个企业改革的一个环节。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议,指出了国企的改革方向,就是实行公司化:“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规范的公司,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企业摆脱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国家解除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也有利于筹集资金、分散风险。”但是,问题在于中央能否克服各级官员对政企分开的阻力?自八十年代以来,中央规定放权给企业,很多都没有落实;就算是暂时落实了,很快就会被上级部门伺机收回。上一次的大收权就发生在治理整顿的期间。有些厂长这样反映:“近两年,不该收的权也收了,如企业招工、调资、奖励、机构设置、中层干部任免、小额技术改造、产品销售和定价等自主权,在不少企业已不存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十条,现在只有产品销售自主权在市场疲软、产品滞销的情况下才留给企业。”(注一)有些人为收权辩护,说收权不过是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然而,稍知情况的都知道那纯粹是假公济私的砌词。例如,在彩电紧俏时,有的部门就收走企业的销售权,同时为自己作了不成文的规定:局长可以批卖多少台,办公室主任可以批卖多少台,营业部经理可以批卖多少台等等。凡卖彩电都要经过官僚审批,这究竟是哪一门子的“宏观调控”?那纯粹是私利作祟罢了。这种人家称之为“审批经济”的假公济私,是整个中共官僚层的特性。农村的官僚向农民敲诈勒索,而城市的官僚则向企业敲诈勒索,方式层出不穷。自九二年邓小平南巡之后,治理整顿无疾而终了,可是,继起的全民经商的狂潮,却依然提供机会给政府官员上收企业的权力。虽然九二年通过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文件,进一步把企业权力扩大为十四条,可是各级政府官员却打着“转换政府职能”的幌子,通过“翻牌公司”收权。
敲诈勒索,无所不为
  所谓“翻牌公司”,是指政府部门新成立一些公司,行使原来由政府行使的权力,而其中职能、人员、管理方式手段都未变,实际只换了一块招牌。“翻牌公司主要是通过上收人权、财权、收费权等形成的。所谓上收人权是指取消下属企业的法人资格;上收人事权,是指上收企业副职和中层干部任免权;所谓收财权是指上收企业的投资权、销售权、外贸权、分配权等;所谓收费权是指收取折旧费、开发费、收取管理费、手续费和留利……等。”(注二)去年朱镕基不得不承认:“《条例》颁布已经半年多,还发生这样的事情(指上收企业权力——刘按),可见贯彻《条例》确非易事。在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成立一些公司是需要的,但把属于企业的正当权益收上来,甚至取消企业法人资格,重新使企业成为行政附属物和摊派的对象,这不是改革,而是倒退。”(注三)可笑的是,对于这种违法的事情,朱没有一个字表示要加以惩治。事实上,也从来没有听过有哪一个政府大官因此被控告或被撤职。九二年的《条例》所规定的十四条企业自主权中,竟有一条是“拒绝摊派权”,可见政府官僚随意敲诈已达到多严重的地步。但更荒唐的是,最近一个调查显示,恰恰这一条是最难落实的。在受调查的三百个大中型企业中,只有7.3%表示这一条得到落实。(其它如人事管理、投资、劳动用工等权,落实不到一半。进出口权则不到三成落实。)(注四)“……《条例》实施以来,各种名目繁多的摊派行为并没有因此而减少。现在的摊派已由过去的公开摊派钱物,转向了所谓‘合法化’的‘有偿报告’等新名目。摊派的面也越来越广,上至各级政府,下到街道办事处,既有与企业直接有关的水、电、煤、等供应部门,又有与企业生产无直接关系的文教、公安、卫生、城建等部门。……有时街道居委会或派出所要装修办公室,购买汽车、大哥大,辖区内的企业就要各作贡献,数目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元。据对石家庄市二十一家大中型企业的保守统计,摊派拿走企业留利的5.3%……企业敢怒不敢言,就在于企业拒绝摊派的结果往往是‘一把赢,把把输’;拒绝一次,吃亏十次;”(注五)比方说,如果企业胆敢拒绝电力部门的摊派,“电老虎”可以以随时关掉电源。各级官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已经达到离心离德的程度。之所以如此,因为每一个官员都知道他们这样做绝少会因此受处罚。倘若有谁真个如此不幸竟然被追究,那只是因为后台不够硬罢了。这种官僚政治的逻辑,自然只会鼓励而不能约束官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只要找到后台便行。
破产有利谁?
  正因为这样,任何一种改革措施一旦实行起来,便一定走样。在这个情况下,怎么能保证“公司化”的改革又会例外呢?虽然这个名称是最近才广泛采用,但是这个政策其实已经实施多年了,那就是股份制改革。事实证明搞股份公司和股票上市,同样没有达到预计的目的——即政企分开,反倒方便了各级官员大搞关系股、人情股,肆无忌惮地化公为私。倘若果然有哪一个股份企业享有相当自主权,那多份是因为企业“领导”有一个挺硬的后台而已。至于大搞破产,你以为就能做到汰弱留强吗?不如说是让官僚多一条发财途径吧。按照现行法律,国企法人资格的丧失,可以有两个途径,一个是破产,一个是被兼并。然而,有关部门都趁机揩油,“雁过拔毛”,收取巨额的破产财产管理费、诉讼费与及其它费用;付清费用后,“真正的债权人几乎不能清偿什么了。这么一算,大家都望破却步了。与其把资产送给法院,归还国家,不如维持现生产”,“从企业破产中获益最大的是法院。”(注六)兼并的情况也绝不好些:“目前中国企业要依法研究兼并手续,须经过多个部门审批,每个关口都要收费,包括国工部门代收房地产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一,国土部门收土地管理费百分之三,国土评估费百分之三,国资部门收国资评估费百分之六,税务局收营业税百分之五点五……共计千多项收费。累计收费总额,低的占兼并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高的占到百分之五十多。”“应当指出的是,无论是法院等收的破产费还是各官僚部门收的‘买路钱’除大部分缴入国库外,多数属于部门自立名目、自我加码收的‘小金库’,这些钱的去向,大部是奖金、福利、小车、住房、出国、游山玩水等。”(注七)试问,有官如此,企业又怎可能不大亏特亏呢?有报道说,企业依法可取得的利润留成,有九成给上级企业收走。这个说法是否完全无讹,那很难说,但是其数额一定不少。最近国企之所以亏损突增,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各级地方政府为了弥补新税制所造成的对地方官僚不利的财政缺口,竟然向企业预征明年税款,使企业更难生存,而更荒唐的是中央对此完全一味姑息。
中央有多大责任?
  那么,中央官僚的罪责是否仅限于姑息下面各级官员死抓住企业不放,因而造成企业亏损呢?不。企业效益低下的现象并不是“改革开放”之后才产生的,而是从五十年代起便已出现。中央过去实行的那种官僚集权的“计划经济”,再加上历年不息的政治运动(“政治挂帅”;反对经济核算),不仅造成企业本身严重的管理不善,而且更重要的,是把整个国民经济弄得一塌糊涂,多个经济部门之间严重的发展不平衡(农业及基础工业、能源、教育、科研等严重落后)。“改革开放”既然是在这个宏观局面下开始的,那么,即使企业获得了自主权,也不容易扭亏为盈,因为经济增长,瓶颈部门的价格水平就会暴升,增加了企业成本。尤其要指出,“改革开放”不仅没有改善这种结构失衡,反而使之更恶化。强调放权和市场化,使地方各级政府取得了巨量投资权,于是在维护本地官僚利益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利润高的加工工业,结果使加工工业严重投资过剩,而短缺部门更短缺;为争夺短缺原料而造成的“棉花大战”、“蚕茧大战”等时有所闻。到了现在,由于投资过剩而造成工厂开工不足、设备闲置、货物积压的现象日益严重——这也是最近国企亏损加剧的原因之一。
经理厂长化公为私
  但是,不要以为只有政府官员才敲诈勒索企业,更不要以为经常抱怨官员摊派的厂长经理就代表“正义的朋友”。恰恰相反,企业中的党委、厂长或经理之贪污舞弊、假公济私,正正是企业亏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之一。八十年代以来普遍实行由厂长承包企业,他们就是利用这点权力去化公为私。有人指责他们:“有的企业,给他们人事权,他们可能只顾安排亲友,而不顾企业素质;给了他们分配权,他们可能只顾多分奖金,而不顾企业长远发展,给了他们外贸权,他们可能只顾出国游玩,而不顾企业需要,等等。”(注八)有些企业表面上亏损,其实是盈利,只是利润被厂长们私分罢了。私分的方式,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合法的途径包括:打着与其它企业联营的旗号,投资于其它企业,盈利却以“联营企业共留成发展”为理由而保留在对方企业,实际供自己挥霍。又如把盈利转到投资非生产性建设,如盖楼堂馆所、泳池等。又或借回扣刮龙,总之层出不穷。至于非法手段,就更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从做假帐到乱集资,从贱价卖出企业资产及货物到非法炒外汇都有。怪不得一面是国企亏损,而另一面厂长们却纷纷发家致富了。人们于是谑称之为“庙穷和尚富”。所以俗语有云:“一类人是公仆,高高在上享清福;二类人作官倒,投机倒把有人保;三类人搞承包,吃喝嫖赌全报销。”中共的辩护士努力要人们要相信,十五年来不断搞什么利得税、承包制,却始终不能实现政企分开,“工人躺在企业身上吃大锅饭,企业躺在国家身上吃大锅饭”的局面始终不变,是因为这些改革不彻底;要有彻底改革就要划分国家与企业的产权。
经济原因还是政治原因?
  把十五年来的国企改革失败的原因简单归咎于纯粹经济原因,尤其简单归咎于各种经济原因中的产权不明确的原因,是完全不能服人的。这种解释暗含了一个前提,即:十五年来各种政企分开的改革措施都试过了,但结果都不成功,所以非要进行彻底划分开政府和企业的财产不可。然而,事实决非如此简单。实际情况是:过去有关放权给企业的政策,从来都没有真正落实过,所以谈不到“都试过了”,更谈不到要这些政策本身负起改革失败的全部责任。甚至可以说,改革之所以失败,部分是否正正由于政策得不到落实所至,至少是值得研究的。自一九八四年以来,尤其自一九九二年颁布的《全民所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来,政府明文规定的国企自主权已经很大,从投资、生产到分配,从人、财、物到产、供、销,都有很大权力。按照这种设计,已经谈不到政企不分了。但为什么还是失败呢?那就是因为各级官僚从中阻梗,拒不落实政策。邓小平在八十年代就说过:“你放权,他收权,怎么办?”到了九十年代情况依然如此。自然,同八十年初相比,现在的企业的自主权总是大了而不是小了,但是同文件上所规定的,相距仍然很远。中央虽然三令五申,批评各级官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是,从来没有任何成效。连自己的政令也无法落实,各级官员可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这同“产权不明确”有何关系?这明明是政治问题,不单是经济问题。明明是没有法治,明明是官员腐烂滥权,明明是“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的姑息养奸的问题,明明是各级官员假公济私,死抱权力不放的问题,而中共的御用文人却不着一字,轻轻化解到“产权不明确”的五里雾中,其目的不过是掩饰自己的罪责,掩饰自己十五年改革越改越坏的事实罢了。明明是自己无法贯彻自己的政策而令到企业亏损日多,到最后不仅没有负起责任,连学一下封建皇帝“下诏罪已”也不肯,反而简单一句“亏损企业都要破产”,一股脑儿要全国职工负起中共无能的恶果(据报将有千万工人被开除),这又是否公平?“改革”越深化,官僚的无法无天行径就更骇人听闻。既然如此,怎能令人相信那些官僚会真正尊重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怎能令人相信那些厂长经理会真正在守法前提下拼命赚钱?所以,可以相信,这次新的公司化改革,多份不能达到原订目标,实现政企分开。只有一点是多份可以落实的,那就是:开除工人。不论公司化的改革本身对不对,总之,再好的政策交由中共去实行,都一定会走样变质。毕竟,中共已经空前腐烂了。官僚为什么可以有法不依,因为他们违法不究,而且上下级之间都只是互相利用,互相维护。有句顺口溜这样说:“下级哄上级,一级哄一级,上不封顶。上级吃下级,一级吃一级,下不保底。”
政治民主是前提
  法治的缺如,官僚之横行,分析到底是因为政治体制上的缺陷,是因为没有民主监督,而不是纯粹的经济原因,尤其不是纯粹的产权原因。一味拿产权来模糊更根本的政治原因,不过是那种只搞经济改革,不搞政治改革的邓小平路线的逻辑延伸罢了。而这种改革路线,根本就是方便官僚一面掩住人民嘴巴,一面化公为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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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注一:《解开改革的联立方程——论配套改革》,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北京,1992年,页34。
注二:《产权: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监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北京,1993年,页44至45。
注三:同上,页47。
注四:同上,页92。
注五:同上,页34。
注六:《国有企业难求“安乐死”》,周闻道,信报,九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注七:同上。
注八:同注一,页157。
挂羊头卖狗肉的股份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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