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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官僚社会主义到官僚资本主义的中国

_2 向青(现代)
  谈到邓后的中国在政治制度方面会变成怎样,这个问题和上一个问题不同,简单明确的答案是没有的。
  中共内部的自由民主倾向是非常微弱的,目前没有一个派系显出这种倾向。因此,可以相信,邓后不会轻易出现显著的民主化改革。但是,把一种思想传统当作坚强无比、万世不易的力量,显然是不科学的。同时,应当懂得,一个官僚在上司眼皮底下的表现,不能代表地取得自主权以后的作风。环境压力可以打破传统。利害的计算可以替转变开路。
  邓小平、陈云、彭真、薄一波、杨尚昆等中共元老是第一代打江山的人物,他们很自然地对于一党专政这个原则特别看得紧,况且他们还没有遭遇到强大的压力,所以他们绝不考虑开放政权,连形式上的开放也不考虑。苏联和东欧各国共产党倒台的先例,更助长了他们的顽固思想。在他们的垂帘听政之下,江泽民等接班人根本不能自作主张。即使内心里有不同的想法,也不敢提出来。到了邓后时代,新统治集团对于政治开放的态度就会不同。那时他们的态度直接取决于他们自己的看法,而形势可能促使某些人愿意效法蒋经国和戈尔巴乔夫。
民主化的压力
  虽然现在中国大陆上还没有出现一个强大的民主运动,但是要求民主的社会压力到处都潜伏着,而且趋向于强化。
  首要的民主压力来自工农大众。大众的生活并没有在中共所推行的改革中得到根本的改善,在某些方面甚至更为恶化了。农民种田始终是最没出息的行业,而且他们仍然受着户口制度束缚,不能自由移居到城市。数以千万计的“盲流”人口,构成新的贱民阶层。“三资”企业的资方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工人实行剥削以及种种超经济的压榨,以至连官方都觉得需要在那里建立工会组织了。国有企业的工人的铁碗里面的饭量越来越少,而且在“改革”的咒语中渐渐变成了泥饭碗。普遍不满的群众所直接关心的虽然主要还是日常生活的问题,而且群众斗争还是零散的经济斗争,但是斗争的对象显然以官方为主,而且很自然地会联系到人权和法制的问题,尤其是集会、结社、罢工、示威、言论、出版等自由,以及人民是否国家主人的问题。在改革开放政策下迅速发展起来的个体户(城市小资产阶级)曾在八九民运中起不少的作用,这决不是偶然的。他们经常受那些腐化的官僚欺压敲诈,积聚了许多怨恨,而生活方式令他们容易冲动。自由和民主历来是这个阶级的口号。
  资本家们虽然不会亲自担任政治反对派的先锋,却会支持用法治去限制官僚的权力和腐化程度,尤其是到了群众运动已经出现之后。到了那时,甚至中下层的官僚也有一部分会支持这种现代化的努力。因为这方面的改革也可以改善他们的地位,令他们的职位、正式的收入和升官的途径都更可靠。
  帝国主义也乐于见到中国实行有限度的政治改革。这有助于中国社会的稳定,更方便外来的投资。
  统治集团内部发生继位斗争的时候,大有可能造成群众运动趁机而起的缺口。那些争权者之中甚至会有人敢于利用群众运动,提出民主改革的口号。
  邓小平死后(或者确定丧失了过问政治的能力之后),任何一个剩下来的元老,或者全体元老加起来,都不具备邓小平那样的权威,所以权力要真正落到下一代的手上了。在这个权力转移的过程中,上述种种趋向于民主化的压力大有机会发生作用,使政治改革实现。问题是哪一个阶层的力量占上风。只有强大的工农群众运动才可以真正打破一党专政,造成民主政制。反过来,如果邓后的政治震荡主要限于中共党内的权力斗争,结果政制上的改变就会很小,甚至完全没有。如果改革主要是由于其它社会压力造成的,将是西方民主形式的某种程度的模仿。可能出现的变种很多。整个改变的过程也可能拖延得很长,很曲折,未必在短期内就有分晓。
专制统治必将倒台
  专制政权的形成和维持,是由于社会一切阶级都软弱无力或者对立各阶级势均力敌,互相抗衡,而让国家权力取得了最高仲裁人的地位。在这种社会条件没有改变之前,政府权威显得强大无比,足以压碎任何反对力量。其实,它那粗壮沉重的身驱是靠一双泥腿支持的。到了社会危机爆发的时候,由于积极活动的任何阶级都不支持它,它所依靠的武装力量和官僚机构就显出脆弱不堪,迅速崩溃了。历史上绝大多数的专制政权都是这样突然倒塌,只有极少数的例外能够实行自我改良,适应新的历史时代。
  中共政权是当时世界环境所造成的一个怪诞、畸形的专制政权。中共自命从事工人阶级的解放事业,却在1949之前的20多年里脱离城市而在乡村中从事武装斗争。它长期间以农民为基础,却又懂得农民本身是个落后的阶级,不能解决社会的出路问题。它“以俄为师”,把当时苏联的制度当作社会主义的典范,其实苏联早已堕落,虽然过去革命所创建的国有财产制度还保存着,苏联工人阶级却早已被专制官僚压倒。结果中共也把中国的地主和资产阶级消灭,却连最起码的政治权利都不让工农群众享有。它所建立的政制从头起就具备苏联官僚统治的一切污点,同时又继承了中国专制主义的传统,成为凌驾于一切阶级之上的专制政权的最极端的例子。
  这样的政制能够建立起来,是由于一方面中国的地主、资产阶级和国民党政权都太反动又太腐败,经不起中共率领的农民军攻打,另方面农民和工人欠缺足够的政治觉悟,只能在中共限定的框子里参加斗争。这个专制政权妨碍国有财产和计划经济制度发挥优越性,终于引起邓小平的改革开放。
  开放政策让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发展起来。同时工农群众在资本主义化的过程中处境的日益恶劣也要迫使他们起来斗争。各阶级的力量增长和政治上积极起来,就表示专制统治的末日迫近了。官方的宣传既然不断吹捧资本主义式的现代化,就无法阻止人民向往于西方的民主政制。总而言之,中共专制统治要被比较民主的新政制代替,是不可避免的。这大有可能在邓小平统治终结的时候就实现。至于这个转变究竟是一次明显的政治革命,还是和平的改良呢?那就要看各个社会阶级以及中共统治集团到时的表现了。
倒退的可能性
  历史不是直线向前发展的,邓小平统治的终结可能促使中国政治开放早日实现,但不一定是这样。变到坏的方面去的可能性也是不容忽视的。例如许多人所担心的四分五裂,地方割据,甚至地方势力之间发生战乱。
  中央政府让权给地方,各省市争相发展自己对外国的经济联系,甚至明显地损害了本国的利益,便宜了外人,这种情况是已发生了。可以估计,到了邓后中央发生继位斗争的时候,这种情况多半会变本加厉。而且在中共官僚化公为私的总路线之下,这种官僚之间“有饭大家吃”的政策大概会成为固定的制度。但这种情况同真正的地方割据(像民国时代那样)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现在各省市的负责人形式上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际上是中共中央调派的。至今还没有听说过有哪个省市负责人做到抗拒调职、恋栈不去的。这样就谈不到割据。民国时代那样的各省各有自己的军队,以及军队分别属于军阀私有的情况,现在更没有。中共对于军阀割据有一套严密防范的办法。在这种制度之下,很难发生军阀混战。所以这方面不用太担心。与其担心这方面,倒不如担心军队始终是中共操纵自如的工具,可以用来镇压人民。
  如果邓后中国实行民主化,省市等地方政府真正由人民自主选举出来,那时会不会出现以省为单位的联邦制呢?我认为这种可能性是极小的。因为,真正的民主化只能靠全国人民合力争取;这样争取过来的主权,自然应该由全国人民共同掌握,而不是把它分为许多小块,各归一省。至于实际管理上的适当的分权,那是另一回事。以主权分归各省为原则的联邦制,既不符合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要,又不符合中国的传统。这样的联邦制,只是地方官僚和军阀实行割据的合法化,也让帝国主义从中取利,像民国初年的“联省自治”的主张一样。至于以民族为基础的联邦制,又是另一回事。那在原则上是正当的。
  邓后政治上丝毫没有开放,甚至更专制一点,这种可能性倒并不很小。可以说,只要没有群众的压力,中共任何一个新统治者自动实行民主改革的可能性都是很小的。所以人民决不能把希望寄托在统治者自动改良上面。改良通常都是人民逼出来的。我相信,中国群众运动的兴起不会等很长久。所以,即使邓后政治上毫无革新,甚至更倒退,那也不会长久的。也许反而因此逼出更大的群众斗争,实现更彻底的改革。
  由于现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已经和毛泽东时代不一样,国家权力不再像从前那样能够支配每个人的生活的一切方面,所以即使邓后的统治在政治上比现在更反动,他们也无法使毛泽东时代那种“万马齐喑”的局面再出现。
前途决定于人民
  政治民主化是各阶层人民共同需要。但是每个阶层要求民主的程度和坚决性大不相同。大资产阶级既害怕民主让工人阶级有机会掌握权力会威胁到他们的利益,又有办法使用贿赂的手段解决官僚政治所造成的许多困难,所以他们的民主要求最不彻底,甚至宁可不提。反过来,工人阶级和贫苦农民即使争取到形式上很彻底的民主政制,例如彻底平等的普选权,再加上罢免权和全民表决权等,同时又有充分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权,那虽然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尤其是可以大大便利工人运动和各种进步社会运动的发展,但单靠这些,而没有社会经济制度上的改变,他们的实际处境还是没有很大的改变。甚至连合法享有的政治权利他们实际上也不能、不会或不想运用(由于生活的压力太大),结果民主政治变成金权政治。所有资本主义国家都是这样。所以,工人阶级的民主奋斗一旦高涨起来,就很容易同时提出改造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够解决工人阶级和一切普罗大众的问题。邓后的中国会不会很快走上这条路呢,这问题只有将来人民自己的行动才能够解答。真诚的社会主义者和彻底的民主派都有责任促使这个前途实现,让邓后的中国成为人民的中国。
中国特色的拘禁人民办法
——从魏京生再被捕谈起
向 青
1995年12月7日
  著名民主斗士魏京生去年4月1日被中共警察抓去,长期下落不明。家人多方查询,外国政府也多次表示关注,都没有答复。11月21日终于由新华社透露出来,他已被正式逮捕,罪名是阴谋颠覆政府。世界舆论普遍表示不相信中共对他的指控,同时指责中共把他拘禁了差不多20个月才提出罪名和宣布逮捕这种做法,认为这不但是极不合理,而且违反中国本身的法律。关于中共加给魏京生的罪名,凡是稍有良知的人都绝不会相信,所以我不想多说。这里只打算谈谈中共公安机关常把人长期拘禁而且不向亲属交代的法律问题。
多种多样的拘禁方法
  魏京生早已被中共公安机关抓去,扣留了500多天,比香港现在还剩下的倒数日子还长一点,为什么新华社的消息说他今年11月21日才被逮捕呢?有人会这样问。原来,在中共的法律用语中,并不是所有把人抓去扣留都叫做逮捕。逮捕只是司法机关把人抓去扣留(法律名词是羁押)的办法之一,而且是用得最少的办法。要等到“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而且所犯的罪是可能判处徒刑(最少半年的监禁)以上的,才实行逮捕。逮捕必须经法院或检察院批准。这就是说,逮捕了的人大概一定会被起诉,而且,一向的事实表明,差不多一定会被定罪。因此,现在人们都在猜测,魏京生这次要受到多么重的刑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了实行侦查,在逮捕之前,公安机关可以把嫌疑人犯先行拘留。拘留由公安机关自己决定实行,不用法院或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把人拘留后,应在3天之内决定是否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必要时可延迟到7天。检察院接到提请后,要在3天之内决定是否批准。这样,如果不实行逮捕的话,最多只能把人拘留10天。既然法律上对拘留规定了这样的期限,而魏京生这次在正式逮捕前已被公安机关羁押了500多天,所以不少人理直气壮地指责中共公安机关非法羁押。
  对于上述指责,至今未见官方答辩。我不知道官方会不会答辩,更不知道他们会怎样答辩。不过,我相信,中共公安机关在1994年4月1日到95年11月21日之间把魏京生拘禁,所使用的名义并不是“拘留”,而是“收容审查”。
收容审查
  如果你平日留意大陆本身关于大陆刑事案件的报导,一定经常接触到“收审”(即收容审查的简称)这个字眼。差不多每个犯人都先被收审,然后才被逮捕和起诉的。“拘留”这字眼倒很少出现。不明就里的人,很容易以为收审就是拘留的别名。这想法大错特错。收容审查决不等于拘留,而是另外一种大大方便公安机关把人拘禁的办法。
  拘留是正式法定的一种处理刑事案件的措施,在《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中有明文规定;收容审查则根本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无论在刑事诉讼法、逮捕拘留条例,还是任何其它法律条文中,都没有这个名词。但是公安机关经常利用这个名义把许多人拘禁,每年人数可以达到几十万,一百万。每人被拘禁的时间常常有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收容”,多么好听的字眼,在它的名义下所实行的,却是专横和残暴!大陆人民听见“收审”这字眼,大概没有多少人想到那个收字原来是收容的简称,一般人大概都以为这是沿用古语的收,就是收监、拘禁。后面那种理解才合乎实际。
  各地公安机关采用收审的手段,他们自己并不觉得是非法的行为,甚至有时公然自称“依法收审”。他们有什么根据呢?有的收审通知书上写明:《根据国务院关于收容审查的决定》。具体说,他们的根据是1980年2月29日国务院的《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习惯称之为国务院五十六号文件)。此外还有公安部1978年11月17日《关于整顿和加强对流窜犯罪嫌疑分子收容审查工作的通知》、1985年7月31日《关于严格使用收容审查手段的通知》、1986年7月31日《关于立即认真整顿收容审查工作的通知》、1991年《关于进一步控制使用收容审查手段的通知》这几个文件。
  所有这些文件都只不过指示怎样使用原先已经使用着的收容审查手段,人们无法从中看出这种手段最初是怎样设立和规定的。人们却可以从公安部那几个通知中看出,这个手段早已使用得很广泛,而且很乱、很滥,连公安部都觉得要加以整顿、控制。
  尽管公安部一再通知要“整顿”、“控制”,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据公安部自己的刊物《人民公安》1989年第7期报导,“收审的对象不断扩大。某地区公安处的收审人员中,有违反党纪、政纪、贪污、挪用公款、投机倒把分子、经济合同的当事人、计划生育政策的违抗者、违反劳动纪律而不服教育的工人、不交公粮的农民、违反市场管理抗税漏税的个体商贩、精神病患者及无理取闹的上访人员等等……据统计,符合规定的两种收审对象,仅占30%”八五年公安部的《通知》规定,收容审查的时间一般为一个月;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审查期限一个月;仍不能查清的,须报请省级公安厅、局批准再延长一个月,累积审查期不得超过3个月。但据《人民公安》报导,许多人被关押超过3个月,有的甚至达到几年。因“六?四”风潮被押的,多数在一年至两年之间。如果这次正式逮捕以前魏京生是被收容审查的,他受审查的时间也大大超过了公安部《通知》规定的期限。
无法无天,中国特色
  其实,即使严格按照公安部门通知办事,收容审查的手段也是不合法的。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有关羁押犯罪嫌疑者的法律,只有《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其中规定的羁押办法只有“逮捕”和“拘留”两种,根本没有什么“收容审查”的办法。所以,国务院或公安部通知属下的公安机关使用收容审查的手段,根本是违法的行为。他们所做的属于“非法拘禁”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可能有人以为,有关收容审查的通知属于“行政法规”或行政命令,所以本身是合法的。这是不懂法理的错误想法。
  第一,行政法规只能以法律为根据,在法律的范围以内规定执行法律的具体方法,而不能与法律本身的规定冲突。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和发布行政命令的职权,也是这样说的:“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可见行政法规、命令等必须以法律为根据。
  第二,行政法规必须正式公布才可以生效,在这点上同法律是一样的。但所有有关收容审查的规定都没有公布过,只在机关系统内部“通知”,所以从程序上看,也不够资格算是有效的法规。
  如果有人以为国务院和公安部所作出的规定也可以算是法律,那真是“法盲”得太厉害了。行政机关根本无权制定法律,只有立法机关才有权制定法律。中国宪法规定,法律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再经过国家主席公布才能生效。
  总而言之,所有与使用“收容审查”手段把公民拘禁有关的通知、规定和执行,统统是违反中共自己所定的宪法和法律的。这些行为,本质上同匪帮的绑架行为完全一样,只有比普通的匪帮绑架更为恶劣,因为范围更大得多、后果更严重得多。美国纽约的律师人权委员会把这类行为称为“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那个号称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这种猖狂泛滥的违法行为仿佛完全没有看见。最高人民法院在1990年发出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里面,无形中反倒承认了“收容审查”是一种合法的行政措施。中共各级党委经常直接参与批准具体的收审行为,那许许多多的法学专家、学者,也没有几个对这种非法勾当提出批评、抗议。由此可见,他们究竟是什么东西!
劳动教养
  中共拘禁迫害人民的花样多得很,收容审查不过是其中之一(可称为后起之秀)而已。同收容审查关系密切的,还有“劳动教养”。你看又教又养,那恩情真是好比亲生父母。又是一个“好话说尽,坏事做尽”的例子。
  “劳动教养”起源于1957年。那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于8月3日公布施行。后来在1979年11月29日又公布了补充规定。这个行政法规本身宣称的目的,是“为了把游手好闲、违反法纪、不务正业的有劳动的人,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具体说,“加以收容实行劳动教养”的对象分四大类:第一类是“违反治安管理,屡教不改的”;第二类是“反革命分子”中“罪行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而被所属单位开除,“无生活出路的”;第三类是所谓“有劳动力,但长期拒绝劳动或者破坏纪律、妨害公共秩序,受到开除处分,无生活出路的”;第四类是所谓不服从分配和安置,或“不接受从事劳动生产的劝导,不断地无理取闹、妨害公务、屡教不改的”。
  怎样决定谁受“劳动教养”呢?民政、公安部门,所在的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和家长、监护人,都可以提出申请,由各级地方政府或它们所委托的机关批准。
  原先的法规并没有规定劳动教养的期限,只说“在劳动教养期间,表现良好而有就业条件的,经劳动教养机关批准,可以另行就业”;如果原送请教养的单位或家长等请求领回自行负责管教,“也可以酌情批准”。后来1979年补充规定了“劳动教养的期限为1年至3年。必要时得延长1年”。此外还规定:劳动教养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后,就业、上学都不受歧视;人民检察院对劳教机关的活动实行监督。
  根据法规的条文,不难看出,劳动教养制度有两种作用。一种是真正改造那些不务正业而有轻微犯罪的人,另一种是拘禁那些政治上的反对者和一切不听话的人。事实上,这个制度开创的时候,正是大规模政治迫害“反右整风”的时候,所以从头起一直主要是一种迫害人民的方便办法。后来连统治者自己都觉行有点太过份,流弊太多,才用“补充规定”来稍加限制。
  劳动教养制度的设立,在程序上比“收容审查”合法。它有明文规定、正式公布,还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但在实质上它同样地违反法治精神。它用行政法规来定出违反法律(《逮捕拘留条例》和《刑事诉讼法》)的拘禁公民的办法。“收容审查”这名词中的“收容”字眼,就是来自劳动教养《决定》的。1980年《国务院56号文件》本来打算把“收容审查”归并到“劳动教养”里面去。但结果还是两者并存,各显神通。很自然嘛!专制统治者压迫人民的手段不会嫌多的,正好像资本家的利润不会嫌多一样。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神通广大的中国公安机关,手上还有另一个法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这是一部正式的法律。第一次于1957年10月颁布,“改革开放”后在1980年2月重新公布。1986年9月又颁布了经过广泛修订的第二版条文。在基本内容上,前后差不多一样。这条例的作用,是授权公安机关处罚那些轻微的破坏治安行为处罚分三种:(1)警告;(2)罚款,一般为1元至200元;(3)拘留,1 日至15日。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像“劳动教养”和“收容审查”的办法一样,显出行政权侵犯司法权这种中国特色。维持治安当然是警察(公安机关)的责任,把破坏治安者抓起来也是警察的责任,大概全世界都是这样,至少凡是有警察的地方都是这样。但是,比方在现在的香港,一个人有破坏治安的嫌疑,把他抓起来的自然是警察,但是裁决他是否真正有罪,倘若有罪该受什么处罚,却不归警察管。警方只能把那人告到裁判署去(这里所谈的是轻微罪行),自己当控方,让裁判署的法官审讯裁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却不是这样。抓你的、判你的、关你、罚你的,都是公安。有时公安还可以从罚款中分成、得奖。问你在公安面前敢不敢不乖?
  据说,中共革命胜利主要因为有三大法宝(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而革命胜利的结果,是移去了压在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主义。“收容审查”、“劳动教养”和《治安条例》算不算三大法宝或者三座大山呢?今年2月间,一些著名的民运人士,包括王丹、陈子明、王若水、包遵信等在内,联名向全国人大八届三次会议提出三项建议,要求废除收容审查和劳动教养,保障基本人权,维护社会公正。结果好像是连个答复都得不到。建议和请愿之类当然都是十分正当的手段,不过,为了真正有效,恐怕要有更好的法宝才行。
对国家主义说不
刘宇凡
1996年9月9日
  《中国可以说不》一书有四百多页,可惜完全谈不上什么学术价值,只是拉杂堆砌而已。这样一部写得奇差的书,居然可以广受青睐,官方的赞赏固然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但可能也有其它因素。过去大陆有不少人盲目崇美,以美为师,可是十多年过去了,最终发觉美中关系还多少有点当年“老师打学生”的影子,中国还是处处被美国欺负,因此引发了民族主义的勃兴。
它维护什么“民族权利”?
  不过,我们决不能因为同是中国人,便不假思索地赞助《中国可以说不》(以下简称《说不》)那种国家主义。它处处好像是维护全中国人的民族权利,但只要具体分析一下,就不难发觉真相了。它维护什么“中国民族权利”呢?原来是中国的强迫的一胎政策,是中共人权政策,是中共对台实行文攻武吓的政策,是中共压迫西藏民族的政策。上述政策一直为西方国家所抨击。不管西方国家什么态度,凡是具有起码民主精神的人,都不能支持中共上述政策,因为它们都是违反民主原则的,而且都是在大有其它较好选择的情况下,偏偏要择恶而固执之的。《说不》维护上述政策,就足以说明它根本不是维护什么民族权利,而是维护中共的一党专政及其种种反人民反民主的政策。怪不得它得到官方的称许了。
  《说不》处处指责帝国主义别有用心才会反对中共的上述政策。这种说法才真正有用心呢。帝国主义很坏很坏,这是事实,可是这不等于它的每一句话都一定是狗屁。它说的话对不对,并不决定于它的用心,而是决定于逻辑、事实与人民自己应有的立场。美国批评中国是世界和平的威胁,那是错的;美帝批评中国压制人权,不管它有何用心,这倒是符合事实。指出它符合事实,并不等于亲美反中。我们中国人不是有“不以人废言”的老话么?作者不管青红皂白,这等于说,凡是帝国主义主张的东西都是坏的,都要反对。如果这种逻辑能够成立,那么,当美国决定把人权问题同贸易问题脱钩时,也一定是坏事,也一定要反对。然而,为什么中共不去反对,反而要大表欢迎呢?这不正好证明中共也不相信那种“凡是敌赞成的,我们就要反对”的逻辑吗?它自己不信,为什么又要强迫人民去信?
借“反美”来压制民主
  《说不》不去正视中共专制统治对大陆各族人民所造成的灾难,反而处处把责任归咎于帝国主义阴谋,不过是一种极其陈旧的伎俩:转移人民视线,把国内矛盾化为国际矛盾,借“共御外侮”的幌子来消灭国内的反对声音。正因为这样,所以《说不》总是处处把民族与国家混为一谈,处处把国家神圣化。例如他是这样谈台湾问题的:
  “假如在台湾‘全民公决’,赞成独立的人会有多少?……30%也好,40%也好,这样一种民意基础,确实是台湾社会现实的反映。台湾人民有着较独特的感情历程,因此一部分人民出现一种异乎中国传统的骚动,或者叫迷航。这种迷航其实是非常需要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意志来导拨一下子的,或者文雅一点说,确乎需要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集体民意来否决一下子的。国家是干什么吃的?就是干这个吃的。国家的神圣感是不能单纯靠皇天后土的慈悲来推行。不管悲也好喜也好,国家给你捎了个话:这事就这么定了。”(第36页)怪不得此书多次提到准备同台湾打仗了。
  《说不》不仅把中国民族等同于国家,而且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然而,大家知道,中国人之作为一个民族,不论你根据什么口径来算,也比中华人民共和国长久得多。组成民族的中国人民,才是构成国家的主权者,才是神圣的共同体;国家同人民相比,不能不是第二性的、派生的东西。而根据民主原则,人民之联合成为统一国家,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任何部分的人民都有权加入,也有权退出。这种立场不只是民主主义的立场,也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立场,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指出,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政权应该使各地方公社“自愿统一为一个民族”,应该使用“自觉的、民主的”方法,而不是“由官吏和军阀强迫实行和维持”,否则,就难免使国家政权成为“以民族统一的体现者自居同时却脱离民族、驾于民族之上的……寄生赘瘤。”
  今天在中共一党专政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正是一个“脱离民族、驾于民族之上的寄生赘瘤”,同时又是“以民族统一的体现者自居”,把各地人民的权利都踩在脚下,还要诬为帝国主义帮凶,对于这种假冒民族之名的民族主义,人民应当把它打回原形:这是一种为专制服务的民族主义,是最坏的一种民族主义,是法西斯式的国家主义。
世界市场与民族主义
  《说不》在谈到经济改革方面时,我们要承认,不像上述方面那么荒谬,那么为专制粉饰。它批评美资企业怎样不肯转让高科技给中国,怎样压制中国工人;它警告现在国内市场开放得太大,民族工业有被外国货品挤垮之虞;中国出口商品怎样为了点外汇便不计成本地互相竞争;美国、日本怎么处处阻遏中国(例如不让中国加入关贸协议),他们怎样不可靠等等。虽然这些意见都不是《说不》所独创,不过所言大体符合事实,我们中国人有必要加以警惕。认为中国市场越开放给外资就越促进中国发展,不过是一种买办言论而已。
  有些人以为《说不》这些立场代表他们拒绝接受“现代化”,拒绝接受“西方文明”,反对融入世界市场,简直好像要回到文革时代的闭关自守的“中国本位”中去。距离这一步还远着呐。《说不》虽然处处扬中抑外,可是它根本没有想过拒绝“现代化”,拒绝世界市场。恰恰相反,它处处强调:
  “在今天中国人生存的世界里,有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盟自由市场,而我们无缘享受这些地区性的贸易自由,因此重返关贸总协议,争取与世界大多数国家展开自由贸易,已经成为中国人拓展国际生存空间的必要手段。”(188页)
  可见《说不》的思路同邓小平的走资本主义及融入世界市场的路线是一脉相承的,如果有不同,也不过是程度上的不同,即《说不》比较强调,在融入世界市场时多注意保护民族工业,对外资的让步不要太过分等等。
  不过,《说不》这种对策是否有效,实在颇成疑问。不管《说不》怎样吹嘘中国将会变得怎么强大,到目前为止,中国在世界市场的地位毕竟只是一个落后的大国,在资本与技术上都远不如发达国家。在这个情况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完全融入世界市场,中国能有多大的讨价还价能力去拒抗市场的更大的开放以及保卫民族工业,实在是可疑的。
  其次,《说不》依靠中共政权去保护民族工业,问题就更大了。它处处赞赏李鹏怎样以一大堆订单去奬赏识时务的法国,拿不给订单去惩罚处处与中共作对的美国──它忘记了,那些“一大堆订单”背后的都是中国人民的血汗,而即使李鹏在具体此次交易中正确使用了人民的血汗钱,在其余的99次交易中是否都正确使用了,却很值得怀疑。中共政权除了专制之外,就是贪污腐烂到核心,各级官员为了一己钱包而不借贱价出卖国权──国营企业,国家土地;种种经营特许等等──比比皆是。指望这些官员保护民族工业与民族市场,岂非向豺狼宣传素食?
  再次,保护民族工业──好得很。但问题不能止于此。我们还要研究,受到了保护的民族工业,由谁经营?由谁分取利润?这才是更重要的问题。自从邓小平的走资改革以来,大家看得很清楚,所有国营企都没有实行过职工民主经营,连法律上规定职工享有的监督权利也实际没有执行过;至于利润嘛,就更加是厂长经理以及上级管理部门的禁脔,工人哪有机会过问。所以在阶级分化、贫富悬殊加剧的情况下去保护民族工业,实际只有于中国的官僚与资本家,而中国工人呢,不论是在外资企业还是本国企业,还不是一样无权无势《说不》只知大谈外资企业如何刻薄中国工人,但它为什么对于国企及私人企业,尤其是后者,怎样刻薄中国工人竟然不吭一声?难道它的民族主义的意思,就是只反对外国资本家剥削中国工人,却全不反对中国官僚及资本家同样剥削中国工人吗?这种民族主义究竟有利于中国官僚与资本家,还是有利于人民?
民主主义比民族主义重要得多
  其实,到了今天,像《说不》那样坏的民族主义,我们中国人固然应当反对,但就算是一般的民族主义,也该承认,对我们中国来说也已经完全过时了,再没有多少历史进步性了。当我们中国像世界上许多地方一样,在19世纪逐渐沦为外国的半殖民地,民族独立、民族统一的确是一切仁人志士的追求梦想。经过了一个世纪的奋斗,这些任务大体在1949年的时候完成了。从那时开始,再没有外国敢像从前那样侵略中国;中国的国际地位也空前地提高了。中国民族受压迫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了。自然中国的发展水平同西方仍差一大截,也正因为这样,难免仍会受到列强的或明或暗的欺负,但是,要使中国有大的发展,决不是民族主义所能解决的,决不是叫所有国民都为全民族多作牺牲就能达到的。中国过去几十年,人民都不是为中国强大而作出无限牺牲吗?结果又如何?大跃进、文革等等坏事、蠢事,不过是白白糟蹋了人民的生命财产而已。之所以发生这等坏事、蠢事,正正因为中国没有民主,人民无法纠正统治者的瞎指挥。今天,同样的灾难在酝酿。急速走资的结果使无数新盖别墅空置、无数土地荒置,无数国企停工或半停工,无数设备闲置,无数贪官污吏贪赃枉法,而这一切是同缺乏民主监督是息息相关的。现在中国的问题不是外族统治还是本族统治,而是在同一民族中,由谁统治?是一小撮专制官僚,还是由人民当家作主?一天仍然没有民主,中国的资源与人民血汗都只会被官僚浪费掉,就一天不会有稳定均衡的、健康的发展。所以,中国人民今天要强调的,不是民族主义,而是民主主义,而且是一种真正能令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主义,一种完全尊重民族自决权的民主主义。反之,在今天来高喊民族主义,往往就会同中共官僚一样,不仅变成国家主义、专制主义,而且变成压迫国内少数民族的大汉族主义。
  另一方面,若要解决外国资本挤垮中国民族工业的问题,也并不是靠民族主义,不是靠片面强调民族国家的保护作用,更不用说是强调中共所控制的国家的作用,就可以解决的。只要这个国家仍是“官吏的、军阀的”国家而不是人民的国家,那就谁也难以担保它能以最小代价来达到最好效果;其次,以中国之落后,想单凭一己力量去阻遏帝国主义及国际资本的经济侵略是注定败北的。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各国劳动人民联合起来,共同反对国际资本,不容许他们把第三世界变成廉价劳工及廉价原料的供应者,变成它的废料场。换言之,需要更多的国际主义精神。反之,抬出民族主义,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加剧第三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竞争,结果就只是两败俱伤,而国际资本可以乘机把工资及原料价格压得更低。
邓小平与中国的发展
向 青
1997年3月23日
  倒数香港回归中国的日子的时钟还没有走完,邓小平的生命时钟先走完了。“一国两制”是邓小平一件得意之作,即将首先施用于香港。邓自己渴望活到1997年,踏足于回归了中国的香港。他这个愿望到底不能实现。如果他真正忠于中国人民,没有在1989年6月做出那另一件自鸣得意之作,相信今天对他深表哀悼的人会多许多,其中更会包括许多忠于人民而又有头脑的人。
  邓小平很早就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之一,在五十年代中期进入了中央领导核心,但是他的事业的顶点却是在他73岁以后。在最后差不多20年里,他成为中国的最高统治者,使中国转入一条新的轨道,给这个阶段的中国历史打上了他的鲜明的印记。1976年之前,他的声望和实际影响不但不能同毛泽东相比,而且明显地比不上周恩来。但是到了80年代中段,中国人民对他的评价变为高于毛泽东了。今天有可能还是这样。拥护邓小平改革路线的人有理由怀疑,倘若邓小平的结局像刘少奇那样,而周恩来能够继续生存而且工作多十几二十年,他所干的能不能比邓小平好。熟悉情况的人有的觉得,邓比周在党内路线斗争中更坚强果断、敢作敢为。周恩来临死,也就是邓小平复出主政的末期时候,在手术床上对邓说,他比自己更强。这不是一句简单表示鼓励或谦虚的话。
  邓小平从18岁起,一直命为社会主义者、马克思和列宁的信徒。他最后阶段、也是最重要的事业,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此,我们大有理由拿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标准,根据劳动人民的利害关系去衡量邓小平的成就和功过。这样衡量的结果,就跟刚才的评价不一样了。
经济发展与两极分化
  1978年开始按照邓小平路线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令全世界注目。到1996年为止,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四倍多,居民消费水平提高了接近三倍,进出口总额增长了十几倍。但是贫富不均的程度也同时迅速增长。有人(主要是高级官僚的子女、亲戚和合作者)几年间就弄到家财百万、千万、甚至亿元以上。另方面数以千万计的贫民流浪到数百里、数千里外,露宿街头,寻求月入数百元的工作机会。许多儿童因为交不起每学期50元的学费所以进不了小学。根据中国人民大学三位研究者的报告1994年中国家庭收入高低的差距已经超过了美国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最高的20%占全体收入的44.6%,最低的20%只占6.04%。高低差距为7.36倍。农村家庭最高的20%占48.79%,最低的20%占4.59%。差距为10.62倍。如将城镇与农村合并计算,最高的20%占50.13%,最低的20%占4.27%,差距达到11.74倍(1990年美国家庭收入的差距为9.65倍)。两极分化在1989年以后尤其迅速。这样的发展显然是与社会主义背道而驰,而这正是邓小平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的实行结果。
社会的腐化
  来中国旅游的人,如果事先已经懂得社会主义代表什么样的理想社会,他一定在中国开放地区的现实生活中嗅不到一点社会主义的气味。旅客最容易感受到的,大概是治安的恶劣和公德心的缺乏。人们很容易碰到抢劫、偷窃或讹骗。中国官方的应付方法只有不断实行“严打”,连单纯抢劫、偷窃甚至卖淫都可以判处死刑。中国正式执行死刑的数目世界第一,有好几年占全世界正式执行死刑总数的一大半。可是治安还是越来越坏。那些被公审示众的死囚,越来越多的表现出视死如归而且对法庭根本藐视的神态。中国妓女不但受到严酷的法定刑罚威胁,而且常被公安人员任意非法欺凌,可是妓女骚扰旅客的程度还是令人觉得好比苍蝇或者蝗虫。今天中国社会腐化到史无前例的程度,主要的原因正是中共统治本身(在毛泽东多年假冒社会主义革命的名义实行罪恶的统治之后,邓小平转过来提倡发财第一)。他们自然拿不出比“严打”好的治理办法。他们说什么建设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只能惹人讥笑。
伟大的创新?
  邓小平之死显然比毛泽东更值得人民悼念。毛泽东临死时已经成为真正的孤家寡人。无论在人民还是官僚层里面,都简直没有人还真正对他敬爱,尤其简直没有人觉得他晚年的所为造福自己所属的阶层。连四人帮死党也不过同毛泽东互相利用而已。邓小平不同,他的“改革开放”路线确实造成中国经济上的进步,让不少人明显得益。但这不等于承认邓小平确实是造福人民的伟大历史人物,创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或路线。
  邓小平的经济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一步步走向市场经济:开放私人的经营自由,从个体经营到资本主义企业的经营都允许自由发展,最后连国有企业都让市场(而不是国家的经济计划)来引导,国家只用经济手段调节市场,同时努力把国内市场同国际市场打成一片,对外资也大开门户。邓小平把这样的经济制度叫做社会主义,可算是一种创新的说法。但是这种制度和这条路线决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世界上早已有了充分发展的市场经济,那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尤其是英、美、法、德、日等先进国家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即使你认为模仿他们才是中国人民真正的出路,这个步人后尘的路向也不算是创新,只能算是改邪归正或者拨乱反正而已。
  邓小平所设计的发展计划打算分三步实现。第一步,到199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增长到双倍)。第二步,到本世纪末,再翻一番(变成1980年的四倍)。第三步,在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换句话说,就是希望大约50年后中国的经济发展才达到今天的台湾或韩国的水平。大家知道,在本世纪50年代初(以1953年朝鲜战争结束时为准),台湾和韩国的经济发展程度都和中国大陆差不多,同样属于落后国。按照邓小平的战略计划,中国大陆要再过50年才赶上人家今天的水平。即使你有理由认为实现这个计划也可算是伟大的成就,恐怕也很难说这个设计本身是伟大的创新吧?如果邓小平不愧为伟大的设计师,那么蒋介石、蒋经国、李登辉、朴正煕、全斗焕、卢泰愚岂不可以算是更早的伟大设计师?
  中共自然不甘心承认正在步韩国和台湾的后尘。它一直说中国所走的是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而韩国和台湾是资本主义。可是,不要问姓资姓社,不是邓小平又一伟大创新吗?事实上,邓小平的路线同台湾、韩国一样,是姓资不姓社的。这个判断的理由,前面已经说了一些,以下还要进一步说明。如果注意到政府的专制、官商的勾结、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利用、以及对外来投资的依赖等方面,你会看出邓小平路线同台湾、韩国的道路是多么相似。
发展与外资
  最近18年来中国经济增长的速度很高。1979-1983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8%以上。84年起,大多数每年都超过10%,只有89-90连续两年只有4%左右,86年是8.8%,91年是9.2%,96年9.7%。大家知道,以前在1952-57期间,也曾平均每年增长达到9%。近年跟以前的情况有一点很大的分别,就是现在有大量的外资投入。从1979到1996,实际利用外资总数达到2,875亿美元。外资流入的速度越来越快。1988年起每年超过100亿美元,而93-96年增加到每年3百多、4百多、5百多亿。这些数目的意义到底重大到什么程度呢?可以拿它们同当年中国政府财政总收入来比较一下。84年以前,每年外资流入的数量大约相当于财政总收入的3-4%,85年达到7%以上,86年起超过10%,92年跳到25%,93年又跳到超过40%,94年超过70%,95和96年都超过60%。
  我不打算在这里详细分析大量外资流入的意义,只想指出几点。第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是在这么庞大的外资支持下取得的,所以不太值得自傲。第二,国际资本的势力正在中国迅速增长,有操纵中国经济命脉的危险,尤其因为它们最近几年越来越重视投资于基本建设上面,甚至取得以平方公里计的大片土地的开发权。第三,中国经济能够得到国际资本这么垂青,会是社会主义经济吗?
市场与社会主义
  中共在邓小平领导之下,终于确定了中国经济发展的目标是所谓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他们宣布一种新理论:社会主义也是一种市场经济。这种理论的证明,说来说去无非是简单的一两句话,例如: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资本主义也有计划。至于市场与计划在社会主义制度里和资本主义制度里怎样不同呢?他们只有说:社会主义制度是公有(国有和集体所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的。在他们看来,只要公有经济成份占够大的比例,就算是社会主义了。这种理论不但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而且不符合资本主义的历史事实。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本质的理论,无非就是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过程所得出的结论。
  在采取邓小平的“改革开放”路线之前,中国经济中也有市场,但是市场的范围有限。有时候市场的范围很小,连个人生活消费品的市场都受到很厉害的压制,结果不但消费品供应不足,人民生活困苦,连整个经济的发展都大受妨碍。实行改革后,消费品的生产很快完全市场化,这是十多年经济繁荣的主要原因。至于生产资料的生产,过去实际上是不受市场影响的。这方面的生产机构差不多完全国营,由国家的计划支配。生产的品种和数量,产品分配给哪些企业使用,都按计划决定。虽然也要算价钱,其实并非真正的买卖,只是同一主人(国家)的不同部门之间的计算而已。一个企业能够获得多少生产资料(尤其是固定资产)的供应,并不决定于它本身的财力,而是由国家的统一经济计划决定。可以说,那时基本上没有生产资料的市场(除了很小的一个让农民和其它个体户购买所需的以外)。改革开始后,生产资料的生产也逐渐市场化了。终于在确定采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时候,定下了连主产资料的生产也要全盘市场化的目标。这个目标如果达到了(实际情况怎样,我还不清楚,现在只能从理论上来探讨),国家就不再企图制定全盘的国民经济计划,不再具体规定各个生产部门和各企业单位的生产指标,而改为让它们到市场上去碰头,在市场引导下运作和发展。那时国家的经济计划只剩下一些重点新投资的安排。另外由政府监测社会经济的运行,发现有危机征兆时才采取所谓宏观调控的措施,主要是采取金融和税收的手段。这样,实际上,哪个企业和哪个生产部门兴盛或衰落,就看它是赚钱还是赔本,赚赔是多是少,换句话说,就是为利润而生产,让利润率来支配一切。这就是确确实实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经济上的“无政府状态”。好景的时候,大家拼命扩张,然后不可避免地造成生产过剩的危机。周而复始。尽管大部分的大企业仍是国家所有,也不能改变整个经济的运行规律。因为那些国有企业同样受市场支配,同样按照资本主义的方式经营,而不是在全盘的计划指导下直接为满足居民消费的需要而生产了。虽然18年来中国还没有出现过全面的生产过剩的危机,但是个别生产部门已经发生过这种危机。种种现象都表明,中国经济的资本主义化正在迅速进行。旧制度的残余越来越难维持下去,而官方要清除它们的意向早已确定。所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过是骗人的招牌而已,主要是用来替中共一党专政辩护。我认为,现在中国的经济可以称复辟中的资本主义。
  看看中国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也可以看出资本主义化的趋势。虽然国有企业直接私有化的不多,但是在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总投资之中,来自国家预算内的资金现在只占很小的比例。从1993-95(96年的资料还没有),每年只占3个多百分点。除此之外,其余的投资都属于资本主义性(受利润率支配)的,而它们占了绝大部分。这也可以显出资本主义势力的迅速增强。
  邓小平领导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重建资本主义,并且融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干得比所有其它国家原先占统治地位的共产党都更成功。这就是他最突出的成就,也是他得到全世界资本主义的拥护者衷心钦佩的根本原因。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毛泽东说邓小平是走资派,那是诬蔑之词。但是后来邓小平以实际行动证明了他真正变成了头号走资派,而且当得起“伟大的”这个形容词,如果在今日的世界拥护资本主义,让它继续生存50年、100年,还可以算是伟大的历史性事业的话。
一国两制的评价
  既然邓小平已经亲手基本上实现了在中国大陆重建资本主义制度,那么,所谓一国两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一国之内长期共存共荣)的伟大设想,就不过是美丽的神话而已。至于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国之后仍旧保存某些与大陆不同的体制,那并不等于本来意义的一国两制。美国各州在法制上都有相当的差别,在马克思的时代德国莱茵河区域的法制也跟其它地区不同。
  一国两制本来可以成为中国政府收回港澳的一个伟大政策,那就是真正尊重港澳居民主自治权,回归后无论在政治、法律还是经济上,都让港澳居民真正以人人平等的民主方式决定采取什么制度,北京政府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港澳。我们先驱社早在十几年前就提出这样的合理要求,呼吁大众去争取。但是中共坚决地反其道而行。他们连彭定康迫于形势最后在香港实行的一些微小的民主改革都不能容忍,甘冒天下之大不韪,死硬地要把殖民地较早时期那种恶法恶制恢复起来,迫使香港居民永久接受一种比港英末期更赤裸裸的官僚与大资本家的联合专政。这方面也充分显示了邓小平的真面目。
  到今天为止,邓小平关于接班人的安排明显地比毛泽东有效。但是人们很普遍地都觉得,江泽民的所谓核心地位是否真正稳固,至少要等到下半年开过中共第15届代表大会才有分晓。现在江泽民的处境当然比毛泽东死后的华国锋好。现在中国的经济形势胜过当年,江不像华那样受到四人帮和元老们两方面的重大威胁。但是江泽民的威信不足,这点跟华国锋一样。人们不知道江泽民有什么特别的功劳或能力而当得起核心。他上台之前的突出作为,只有89年4月间滥权封闭属于积极的改革派的上海《世界经济导报》,和6月间不顾许多国家首脑的求情,悍然杀死3名烧车的抗议者。也许这就是他获得邓小平赏识的原因。如果他的地位稳固了,会不会在这方面表现他的特长呢?
  在邓小平统治的最后18年里,他一直强调稳定至上,但事实上中国的社会关系和居民思想都一直在急剧改变着。中共真正要求的稳定,只是它自己的专政特权保持不变。起初,人民普遍欢迎那停止“阶级斗争”,专心经济建设的号召。后来却有越来越多的人觉得自己的生活保障在改革中变得不稳了。现在二十多岁的人,对于文革以及其它打着革命与社会主义旗号的运动已经没有亲身的经验,反倒有一部分经历过89年的风波。他们的见识和20年前的青年很不一样了。他们未必能相信稳定和经济建设就是一切。现实里有太多的问题和太多的矛盾迫使他们去思考。邓小平那套一面叫人不要问姓资姓社、一面又强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的做法,最终只能引起人们怀疑和独立思考。邓小平时代的中共已经不能好像毛泽东时代一样有效地控制人民的思想。邓后的时代,不论真正当权的是谁,相信更做不到完全控制人民的思想。如果统治集团里面发生巨大斗争,群众的独立行动会更快出现。前途到底是光明还是黑暗,不是决定于中共党内的派系斗争,而是决定于群众的行动;主要不是决定于群众运动的迟早,而是决定于群众是否已看透资本主义和一切假冒的社会主义丑恶性,找到真正能够创立自由、平等、没有剥削的社会的道路。相信到了十月革命100周年的时候,这个问题大概已经有分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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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文内的统计数字,根据:(1)中国统计年鉴,1995;(2)中国统计摘要,1996;(3)第8届全国人大第5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报告,及国民经济报告。
试论邓小平功过与邓后中国政局
刘宇凡
1997年4月
  邓小平死后,舆论一般都是对之称颂有嘉,即使略有批评,总的来说也不超出邓对自己的三七开的评论,不超出他功大于过的评论。
  所有那些从经济改革中发了财的大大小小官僚可以这样说:所有充满奴才心态或者顺民心态的人可以这样说,但是,站在普罗大众立场上而奋斗的人却不能这样说。
官僚资本的缔造者
  说邓小平搞经改有功,不搞政改、以及六?四屠杀有过,虽然比一味歌颂邓好些,可是这种分析把邓的这两个方面截然分开,好像邓当年反脸消灭北京之春、关押魏京生、八六年及八九年镇压群众运动,统统都与经济利益无涉。他们总是不自觉地把邓在政治与经济上的貌似相反的表现当作是某种政治人格上的分裂──“他是开明的,只是开明得不够”,而完全忽略上述两种貌似相反的表现,实质是相成的,是互为表里的。连邓自己也是这样看的。所谓“双手都要硬”论就是明显例子。之所以要在维持一党专政的前提下实行资本主义改革,恰恰就是为了在进一步摆脱人民监督的条件下去发展首先有利于官僚集团的物质利益的“改革”。只有在消灭了人民一切批评的声音之后,在掩尽人民的耳目之后,邓才会放心搞经改,因为他的经改的实质,就是让各级官僚通过经商而化公为私,或是通过经商搜刮民脂。可以说,邓小平对官僚集团的最大贡献,就是为官僚资本之复活缔造了条件。大家知道,官僚资本自晚清发轫以来,到了民国时代曾经发展到大大阻碍正常经济活动的地步。中共的建政消灭了官僚资本,可是,当初谁也想不到,几十年之后它竟然在邓小平手中复兴了。在改革初期,中共官员的贪污大抵只是以索取消费品为限,然后,就发展为索要金钱。到了80年代中之后,官员早已不满足于被动的受贿,而是自行投资创收了。于是官员经商,遍于大地。从中央大员到九品芝麻官,从公安到解放军,莫不兴办公司谋利;形式可谓五花八门,各显神通。主要形式自然是以部门名义兴办实业,实行“国有私营”,亏了是国家的,盈利是自己的;也有官员私下经商,或者掇使亲戚朋友经商的,总之都是实行权钱交易;也有政府部门向“挂靠”的私营企业提供保护而获得企业赠送无偿“官股”一份以致几份的;还有利用批文、双轨制等倒卖倒买的官倒。总之,今天中共官员是无官不商,无官不贪。邓小平的子女、女婿就有好几个是头号官商。
  这个日益庞大,日益不知厌足的官僚资本集团,以更高速度吞噬着国有财产和人民的血汗钱。官方刊物也承认,从1982到1992年,多达五千亿元国有财产流到私人口袋。至于通过垄断市场、不公平竞争、摊派等等方式刮去的民脂民膏,谁也不知道多少。
  在任何的公开文件中,在任何冠冕堂皇的领导人讲话中,都只字不提的官僚资本不仅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欺行霸市,而且实际上左右了经济改革的一切实际措施。任何重大改革举措,都打着人民利益为幌子,同时又都以满足官僚资本的特权为其核心。价格双轨制之所以迟迟不取消;优待外资而歧视本国国有企业的税收政策之所以拖到最近才开始改变;明晰产权的改革,一变而为搞股份制、再变而为以搞股市投机为主;发展第三产业结果变成以发展娱乐、商业、饮食为主、而完全忽略被中共也视为第三产业的教育、科研事业、医疗卫生;整顿市场变成为政府官员大搞翻牌公司等等,这无一不说明,邓小平的经济改革,究竟是为谁而改,为谁而革了。这一切也说明,为什么邓小平非要屠杀任何敢于批评与揭露的人民不可了。毕竟,政治专制,是为官僚资本集团的经济改革而服务的。
两极分化下的经济增长
  邓小平的政治资产,在于他统治下的中国,近20年来都有平均达9%的经济增长率;有人因此说邓缔造了经济奇迹,说他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这毕竟是功劳啊。
  大量事实证明情况绝不那么简单。
  在80年代上半期,大概可以说人民生活普遍提高。但是自从80年代中期之后情况就开始逆转了。社会财富无异是急剧增加,可是,真正得益的是官僚资本与私人资本,而广大工人、农民和普通知识分子的生活不是没有改善,就是改善得很少。贫富悬殊日益严重。这很容易从基尼系数中得到印证。它从1979年的0.31急升至1994年的0.434。不过,这个官方数字是不可靠的。有国内学者估计现在已超过0.5了,比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高得多。1994年占总人口10%的贫困人口只占银行存款总额的3%,而10%最高收入者却占了40%。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实际收入近10年来都增长很少。至于工人阶级,仍然在岗的工人,工资增长一般比农民的收入高一点,但同时,那为数达千万的、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的“下岗”工人或失业者,就已经陷入赤贫了。至于地区差距,也日益拉开。以广东与贵州为例,二者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2.1倍扩大为3.62倍;珠海与最穷的一个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竟相差17倍。已经有人指出,中国的地区差距之大已经同前南斯拉夫差不多了。
  两极分化之特别引起人民的深刻反感,是因为那些发了大财的往往并不是纯粹靠自己的本领,而是依靠关系;而那些赤贫化的工人和农民,也并不是因为他们懒惰而致贫。
  只有能兼顾缩小贫富差距的这样一种经济增长模式,才真正值得人民拥护。如果邓小平能做到这点,兑现他在1985年的诺言(“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人民就真正值得纪念他了。相反,两极分化既然发展到如此严重,既然事实证明共同富裕是假,让一小部分人富起来才是真,凭什么再叫人民怀念邓?
哪一门子的经济发展
  其实,就算所谓经济高速发展本身,也并不像中共所吹捧的那么伟大。10多年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大量举债(外债一千亿美元、内债二千多亿人民币,再加上连年赤字),依靠对工农的超级剥削,依靠牺牲其它部门(农业、基础产业、教育科研等等)、其它地区(西部及中部)、依靠贱售经济主权及牺牲民族工业来吸引外资,依靠粗放经营(以大量投入来换取产出),而不是依靠提高管理及技术效率,不是依靠大力发展教育科研,不是依靠均衡发展(这意味要优先发展那些滞后部门,例如农业),不是依靠提高人民的文化及生活水平。这样一种发展模式,根本算不上是什么创举,更谈不上伟大,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例如巴西、墨西哥等都实行过了,而且都在尝过一段时期的繁荣之后纷纷爆发危机。中国的经济危机已经在过去爆发过,在今后也会爆发,其严重性也只会更大。
  自然我们不是全盘否定“改革开放”。毛式的命令经济及闭关自守当然是死路一条。而邓的改革路线在一定限度下也有正确的一面,例如容许个体户的发展,恢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扩大企业经营权,发展对外贸易等等。这一切都是必要的。可是,大概从80年代下半期开始,邓实际上就不仅是走资本主义路线,而且是走一种恶质的官僚资本主义路线,结果使权力及金钱势力在市场化改革中坐大为占支配地位的力量。可笑的是,中共的悼词还宣称邓是“共产主义战士”。人民早就心中有数了:“社会主义只说不做,资本主义只做不说”“赤裸裸的封建主义,羞答答的资本主义”。其实,越到后来,邓小平就越无法自圆其说。“市场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这本身没有错。但请问,哪究竟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还有什么本质分别呢?如果一个社会在基本经济规律上都同资本主义看齐,哪为什么不干脆叫做资本主义呢?“一国两制”──可是,如果资本主义比社会主义优越,何不干脆让大陆走资呢?反之,如果后者比前者优胜,为什么不叫香港也走社呢?
  许多人认为,邓小平这种猫论恰恰是一种值得拥护的务实主义──不是问姓资姓社,只要是有利于发展经济便行。
所谓“实事求是”
  我们倒要质问,这样一种所谓“务实主义”,究竟有利于谁的经济发展?是有利于官僚资本的经济发展,还是全体人民都得到生活及文化水平的提高的经济发展?
  事实证明是前者。既然国家正式规定的路线是“大胆闯,大胆试”,而有关改革究竟是什么社会属性的问题,不仅要自觉地拒绝考虑,而且不准人民讨论,既然这样,就等于替各级官员解除了一切道德及政治约束力,等于放任他们实行各种经济冒险政策,放任他们借改革之名横征暴敛。这就毫不奇怪,越是“大胆闯,大胆试”,改革越是“深化”,原本被禁而且也应该被禁的事情,一件一件的合法化了,或至少是正当化了:先是剥削合法化,接着,回扣啦,官员经商啦,“创收”啦,各部门的“小金库”啦,股市投机啦,国土贱售啦,赌马啦等等纷纷获得平反。大概下一回就会轮到“摊派”、“三乱”的平反了。官僚这样一种“大胆试,大胆闯”,自然最反对人家过问“姓资姓社”了。
  “左王”之要问“姓资姓社”,当然是居心叵测。然而,那并不表示邓小平那种说一套、做一套,那种拒绝考虑改革的社会属性、甚至是禁止人民讨论这个问题的主张,真正值得人民拥护。这根本就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如果是真正实事求是,那只会使有关改革性质的讨论更为必要,而非相反,因为任何“实”,都同一定的“名”分不开的,除非人人都变成了直指人心,不立文字的禅宗信徒。问题只在于那加诸于“实”的名,是真名而不是假名,而不在于幻想使“实”摆脱“名”。好比有人卖“羊肉”,然而当人家怀疑地问“真是羊肉吗?不会是狗肉吧”的时候,那汉子不去正面答复,反而胡说什么“不要问什么姓羊姓狗了,反正吃得饱就是好肉”,难道能叫这种做法为“实事求是”吗?同样,邓一面指天誓日要坚持社会主义,另一面当改革日益变成官僚资本全面复辟的时候,却宣布“不要问姓社姓资”,人民能相信这是“实事求是”吗?能不怀疑邓在欺骗人民吗?
  站在人民立场上,理应考虑目前改革的社会属性──它有利于哪个集团?它要建立的是什么样的一种社会?──而不是相反;只有充分考虑到这点之后,人民才能理解到改革对自己的全部利害关系。“左王”的错误不在于要求考虑改革的属性,而是在于他们所了解的社会主义本身也是一种充满专制与封建意味的假社会主义(其实,“姓”资“姓”社的提法,本身就充满封建味。所以叫他们为极左派,不如叫他们右派更恰当),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他们也只会把这种假社会主义强加于人民,绝不会让人民真正有独立思考和讨论的自由。要对付这种假社会主义、真专制主义,不能靠禁止讨论,相反,只能通过真正自由的辩论,才能揭穿“左王”。邓小平采取相反的做法,只能说明,他自己的立论与居心同样是见不得光的。这样一种专卖假货,而且对于任何关于真假的讨论都要棒杀的官僚奸商作法,居然还有人吹捧为“实事求是”的典范!
邓后的政局
  盖棺论定。1979年邓小平以人民救星的角色重登舞台,1997年则以屠夫、骗子、官僚资本缔造者的恶名踏下舞台,虽然现在人们还没有充分认识这点。至于邓后政局,人们纷纷猜测,究竟那个终于摆脱儿皇帝的身份的“江核心”,能不能坐稳江山呢?他会不会坚持邓路线呢?整个政局是否稳定呢?
  江泽民自然在不少地方比当年华国锋有利得多,不过,谁若以为,单靠邓小平的扶持,以及其它元老们的凋零,就能令江稳坐江山,那也未免太天真了。不仅党内人事派系的矛盾仍然起作用,而且整个统治集团、整个社会的各方面的矛盾也在起作用。在统治集团内部,各个官僚资本集团、各个政府部门的官僚,为竞逐市场、利润、地盆而发生的冲突日多;同时,尽管整个官僚集团都以走资为乐,可是,在具体的改革措施上,谁都以自己的利益为依据,谁都不服谁,实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总之,统治集团的内部离心力空前膨胀。在社会上,由于官僚腐败、两极分化所引起的阶级矛盾及对中共的反感也在继长增高,同时经济上的资本主义冒进政策也为危机之爆发预埋了炸药。各种各样矛盾所交织而成的力量远超过江泽民恋栈的力量。一句话,江泽民的禄位还是要由斗争来决定的。
  不过,不论人事上的变数多么大,大体上不论中共哪一派当权,都不会根本改变走资本主义的路线,预多是略加修改而已。据说,邓死不久就有“左王”的第三份万言书流传了。其实,只要对前两份万言书稍加分析,便不难知道,他们怎么“左”,他不会“左”到回到毛时代的路线。他们很起劲地攻击私营资本家,但对于官僚资本却刻意隐瞒,曲线回护,请问这难道是那不断警惕“党内资产阶级”篡党夺权的毛泽东主义阴魂的证据么?不论是从前的陈云与邓小平,还是现在的邓力群与江泽民,大家都很起劲的捍卫一党专政,包括捍卫中共党政官员在市场化改革中大捞一把的特权。所分别的只是在对待私营资本及外资方面,一个比较严苛,一个比较宽松而已。
  自然不能排除当权派会在日后稍为放松政治控制,但大体而言,要平反六?四,如果没有来自强大的群众运动的压力,单靠统治集团内的为数极少的开明官员的努力,也是不大可能的。真正的民主化改革就更不用说了。
经过八九民运的失败,群众性的政治民主运动恐怕不一定能很快兴起。但是,农民与工人的局部性经济抗争,不仅过去几年一直持续,而且今后一定会继续发展,有可能发展为局部性的民主斗争。不过,能够形成一个强大的群众性民主力量并以取代中共统治,这样一种局面,现在还远远谈不到。主要的障碍不是群众本质上缺乏政治热情──八九年已经证明群众是能够广泛而不怕牺牲的参与民主斗争的──而是群众思想上还很混乱,没能提出一条真正指向解放的道路。而那本来比较有条件从事这种探索的知识分子,却普遍接受了“补课论”(补资本主义的课),也普遍地疏远工农群众,同时加紧靠拢新生资阶级,尽管后者从没表现出任何民主抗争精神。虽然近年开始有人对此作出反省,可是毕竟呼声微弱。在这个情况下,坚持一条真正把权力交给人民,并且让人民能普遍提高生活及文化水平的仁人志士,还要作长期艰苦的奋斗。
2.经济篇
就业自由和社会主义
——试论中国的用工制度
刘宇凡
1986年8月
  中国经济改革在各个方面都正在大力冲击着旧有的高度集权的体制。劳动力管理体制也不例外。
  中国三十多年来在劳动力管理制度方面实行所谓统包统配制。所谓统包,是指国家对所有城镇中学或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全部“包”起来,保障他们的就业权利。就业权是明文写在宪法上的权利,而且不像政治权利那样纯属空文,而是相当落实的。就业保障权是世界工人运动一直梦寐以求的目标。但是直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能够真正提供就业保障。尤其是那些长期落后,存在永久的庞大失业军的资本主义国家,他们的工人一定会羡慕中国工人。不过,如果我们具体分析一下中国的就业保障,我们就会发现它在中国官僚政治下变形变得多么可怕,就像社会主义已经变形到与极权统治等同一样。在官僚统治下,权利不是权利,而是首长的恩典。古人说,长者赐,不敢辞。恩典是不能辞的。同样,中共赐给全国职工的就业权利,也是不可“辞”的。在统包统配之下,即使你不愿接受国家分配,要自谋职业,比方说,要当小贩,或做小手工业者,国家决不会允许,一定要把你“包”下来。即使经济困难,国家无法安排就业,那就把你送到农村“落户”;后来不送了,任由失业也不许自谋职业。这种政策直到一九七八年后才开始转变。
  其次是所谓统配。就业保障本身同就业自由并没有什么势不两立的地方。但是,在官僚政治下,就业保障就意味就业自由的消失。统配是国家有权把你分配到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间工厂,以至任何一个岗位;你只有服从分配之权。主管分配的是政府各级劳动部门。如果你是这些部门官僚的亲戚朋友,那你自然会分得优差。否则,你也许会被分配到西藏、新疆等边远省份,在那儿“支援边疆”、“贡献一生”。你也许会被分配到厌恶性行业如清洁、掏粪,等等。
  ——某某中学女毕业生被分配到一间死畜处理厂当工人。第一天上工,才知道原来要“处理”的,常常是爬满蛆虫的死猪、死狗。“处理”,就是废物利用,为死畜剥皮拆骨。她不禁为之痛哭。不过,经过党委书记的“思想教育”,她终于搞通了,明白到“宁要一人脏,换来万人康”的伟大意义,于是第二天便喜滋滋上班去了——这样的政治神话在今天大陆报刊仍可见到。可以肯定,这位女孩子一定不是高干的女儿。
  统包统配制实际上把职工当作国家(实即中共)的财产,可以任意调来拨去。中共一直宣称,统一分配职业正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因为这样可以保证有计划地根据国民经济的需要去安排劳动力。然而,三十多年的经验表明,所谓有计划,实质无计划。稍有头脑的人都知道,要发挥人们的才干,必须充分尊重个人的兴趣、志向和专长。上亿职工的职业问题统统由一小撮官僚负责分配,根本就不可能顾及个人兴趣和专长,也不可能顾及各地及各行各业以至每个企业单位的特殊需要。在企业来说,劳动部门的官僚常常盲目胡来,企业需要的人,劳动部门不给;企业不需要的人,却硬塞进来。不过,最痛苦的还是个人。从个人方面来说,盲目分配的结果,是大批人学非所用,用非所学,专业不对口,或者没有兴趣,以至许多专才被投闲置散,蹉跎到老。例如,农林科技人员,全国仅有二十九万,但是这么一点人员,竟有一半用非所学(注一)。学自动化的当售货员,学理论物理的当采购员,大有人在。
  问题之所以这样严重,是因为国家的分配是“一纸定终身”。一个职工未分配前,属国家财产;一旦分配到某企业,便转而属该单位所有。这就是有名的“单位所有制”。职工(包括技术人员)无法转业转厂,一切都由单位“领导”所支配。要知道,在大陆,企业单位不纯粹是经济或生产组织。单位的小官僚不仅管工资、调级,而且管户口、管粮油、管计划生育、管政治、管“教育”、管“学习”……。一句话,无所不管。每一个人必须属于某个单位,他才能生存。正因如此,单位“领导”对个人享有生死大权。所以,在中共“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实际上并不比封建领主统治下的农奴自由些。倘若你用非所学,用非所长,要转厂转业,简直比飞天还难。
  统包统配制不知扼杀了多少人的幸福。其中最可悲的是造成无数夫妇异地而居。至少在七八年之前,夫妇分居两地,要申请调到一起团聚,简直难之又难。尤其可恶的是,有时候一些单位“领导”,放着人才不用,但当人们申请转业转厂,而上级劳动部门亦已批准,但这些“领导”居然可以“卡着不放”!统包统配制发展到这个地步,真可谓腐朽透顶了。
统包统配的“理论”根据:劳动力公有说
  最近引起了热烈讨论的经济学家马丁,他所写的《当代我国经济学研究的十大转变》(注二)谈到:三十年来政治经济学只是“简单地、直接地成为现行经济政策的附庸、传声筒和论证工具”,“一味地为经济政策唱颂歌”。对于统包统配制也正好是这样。因为在实践上不承认个人有就业自由,所以在理论上就炮制了“劳动力公有说”的理论。三十多年来不少经济学家都以此来为中共官僚的统包统配制辩护。劳动力公有说可以蒋家俊为代表。尽管目前不少经济学家已改采劳动力个人所有说(雨田、孙浩、张一德)或部分个人所有说(薛暮桥、伍昂),但是,如果仔细读他们的文章,就会发现,无论雨田也好、薛暮桥也好,他们实际上和蒋家俊没有根本分别。他们只是说目前时期应承认劳动力属个人或部分地属个人所有而已。一旦社会进入更高级的社会主义阶段,劳动力还是公有的。所以,他们骨子里始终死抱住公有说不放,始终准备在将来把工人的人身也“共产”起来。
  “劳动力公有说”最清楚的反映了中共的“社会主义”的本来面目,反映了它借社会主义之名,而行官僚极权主义之实。大家知道,劳动力,就是潜藏人身上的劳动的能力,它同人身是不可分割的,就像生育能力同人身不分割一样。说劳动力属公有,等于说劳动者属公有,等于说劳动者失去人身自由,成为社会的财产,社会得任意支配他,而他却无权支配自己。
  按照公有说的理论,工人阶级在废除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把生产资料变成工人集体的财产后,须由工人联合成集体才能进行生产。而正在这时,工人的地位发生了十分玄妙的变化,简直比得上最出色的戏法。首先是工人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继而是每个工人也都成为工人集体的主人。一个工人一旦参与集体,尽管名义上他有三个身份——股东、生产工人、个人,但是实际上他什么都不是,因为他已把自己的人身条件全部让渡给集体,也就等于说,他同奴隶实际相差不远。集体对个人有无限权利(因为个人已属集体所有),反过来个人对集体要尽无限的义务。中共的辩护士会说,不对,他不是奴隶,因为这个集体是民主的,因此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通过民主途径去反映他个人的意愿。我们这样回答:你们的所谓民主,实际是你们中共“领导”下的“民主”,不是真正民主。退一万步说,即使你们痛改前非,真正实行民主。但是,首先,个人就业问题根本不必而且不应属于集体决定的问题(这个问题下文会详细论述。现在只简单指出,工人组成社会主义集体,决不会而且根本不必让渡他的人身条件,他的人身自主权只会比他在资本主义时更扩大更真实)。其次,即使集体是民主的集体,但是,要知道,集体不能无所不管,它所能管的只是一般的立法,一般政策等等,每一个人的就业问题是不可能交由集体决定的(不要忘记我们所说的集体一直是在全国平面上组成的工人集体),结果一定是由一个执行机关去单方面分配劳动力。而最后依然是官僚专权。可见,这种公有说的本质,不过是官僚假借工人阶级之名以便专工人阶级之政而已。你们口口声声引马克思的话去为自己辩护。可是,马克思不是说过,工人革命后,失去的只是锁链,换来的却是全世界吗?然而,在中共统治下,工人为了得到那纯属名义的“主人翁”的堂皇桂冠,所付代价竟是自由的失去!马克思其实很早就警告过,他所说的社会主义集体,是真正的由人民当家作主的集体,只有是这样的集体,各个个人才能获得自由。相反,在“种种冒充的集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对于被支配的阶级说来,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桔”。(注三)
资本主义的就业自由
  为什么工人一旦组织成为集体,联合占有生产资料,每个工人就必须向集体让渡自己的人身权?蒋家俊并没有立即就这个问题作出回答。他像许多“理论家”一样,先把这个人类历史中个别阶段的个别问题,突然上升为全部历史的根本规律的问题。他说,要进行生产,必须把生产资料和生产者结合起来。只有生产者而没有生产资料(工具、土地、厂房、机器……),是不可能进行生产的。以上这些都十分正确。但是,他继续说,“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只有在共同的基础上才能结合起来”,“劳动力所有关系一般是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关系的改变而改变的”。(注四)换句话,生产资料属谁,劳动力便也属谁。跟着他便以历史“为证”。他说,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都分别属于奴隶主、封建领主和资本家,因此奴隶、农奴、雇佣工人也都分别属于奴隶主、领主和资本家所有。
  蒋家俊不知道,当他这样说的时候,实际上把三种先后的社会制度都说成是奴隶制度。因为只有在奴隶制下面,奴隶主才既占有生产资料又占有奴隶的人身(所以奴隶不被视为人,而是工具,只是这种工具碰巧会说话而已)。领主虽支配农奴人身,但已不能占有农奴的人身。农奴不准自由迁徙,以及需付出无酬劳役;但是,终究他还可以有自己的家庭,可以有自己的经济活动。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雇佣工人更是在法律上正式取得人身自主权,他们谁也不属,只是属于自己所有。工人的这种人身自主权,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要条件之一。马克思早就说过,“在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注五)。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但并不占有劳动力;工人占有劳动力,但不占有生产资料。资本家要进行生产,必须聘请工人;工人要吃饭,必须出卖劳动力,因为没有自己的土地、也没有自己的机器。于是劳动力的供应和需求产生了。但是资本家购买工人的劳动力,并不是一次过买去。如果是一次过买去,他就是购买奴隶而非雇佣工人,但资本家要的是雇工人而非奴隶,因此他只是逐月地买(更通俗地说,是租入),在工人方面来看,他只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劳动力的所有权始终握在他手上,因此他可以在契约期满时收回自己的劳动力,向老板辞职。从老板方面看,他同样也可以辞退工人。资本家是不欢迎奴隶的。奴隶是无所谓辞退的,但资本家所需要的劳动力,乃是需要时可以大量购入,不需要时可以大量辞退的劳动力,而不是终身跟随主人的“忠仆”。换句话,他需要的是能够随时依据市场的起跌来自由吞吐人手的雇佣工人,只有这样他才能为市场而生产。否则,没有自由的工人,就形不成自由的劳动力市场,就不可能进行资本主义生产。
  这一切证明,所谓劳动力所有权,决定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理论”,是根本违反历史事实的。
  蒋家俊企图捧出马克思为他辩护。他引马克思的话说:“罗马的奴隶是由锁链,雇佣工人则由看不见的线系在自己所有者手里。”(注六)马克思的确说过这句话。但明显地不能把这句话解释为二者全无分别,因为一个是丧失人身自由,一个呢,则享有人身自由。他的意思只是,尽管资本主义比奴隶制已进步了许多,工人已获得人身自主权,但是他指出,这种自由只是形式上的自由而已。工人没有土地,没有厂房,只有自己的劳动力。但是,仅仅占有劳动力,对于工人来说是毫无用处的。恰恰相反,这种“财产”如果一天仍未“售出”,一天就仍然是负债而非资产。如果他想永保自由,他就没有面包吃。如果他重视面包,那他就要把劳动力逐月地让渡给资本家,由资本家支配自己。而一旦他进入资本家的厂房,他就没有自由可言。劳动过程、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岗位等,统统他都无权过问;劳动成果他更无权问津。诚然,他有选择雇主的自由。他如果嫌这儿劳动强度太高,他可以另谋高就,而不必像奴隶那样永远忍受下去。但是,他顶多只有在这个或那个老板之间作选择,而不能在做不做打工仔之间作选择。所以,工人的自由,不过是非出卖劳动力不可的自由,是十分不足的自由。也正是在这个社会意义上,工人仍属于资本家所有。我们说是社会意义,而不是经济意义,是因为工人阶级虽非属于资本家阶级不可,但绝不是可以说,资本家阶级也非占有工人不可。资本家只在经济繁荣中才需要占用工人,而在衰退期中,即使工人自愿当他们的奴隶,他们也敬谢不敏呢!可见,说资产阶级真正占有工人的劳动力,是多么荒谬的说法!不,工人是自由的,只是这种自由同时包含不自由。就业自由包含失业自由;选择雇主的自由同时意味受雇主束缚的不自由。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马克思才说工人阶级始终是不自由的,始终受人家支配的。但马克思没有否认,在一定限度内他们是自由的。只是这种自由还远远不是真正的自由。要有真正的自由,就必须要有就业保障,而且必须由工人自己管理生产,由工人当家作主。一句话,就是要实行社会主义革命,把资本家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变成工人集体拥有。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就业保障和管理生产权。
社会主义:自由的扩大
  工人如果要占有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就必须联合成集体,联合地占有并运用生产资料。这是因为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是社会化的生产资料,是大工厂、大机器,必须要集体的联合劳动才能推动。工人革命不像农民革命。农民革命可以各拿一块土地给自己。但工人革命非组成集体不可。如反其道而行,瓜分大工厂,结果只能是社会的大倒退。
  这个联合体中,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每一个人,一方面是这个集体的一份子,另一方面仍是独立的个人。这两种身份不仅不像中共所说的是对立的,恰恰相反,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如果他不是独立的,而是集体的财产,哪里谈得上他是集体的股东之一,哪里谈得上是“主人翁”?固然,他既参与集体,他就必须让渡一部分权利给集体(下文将再论及),但是他的人身自主权是始终保留在他手中,不需要而且绝不应该让渡给集体。就业自由是人身自主权的一部分。资本主义还让工人享有就业自由,在社会主义就更应享有。这不仅是人权的起码要求,而且是社会主义经济所必需。因为在各种生产因素中,人是最特殊、最活跃的因素,而要发挥人的创造力,就必须尊重人的专长、兴趣、志向,没有这个条件,要发展经济是不可能的。资本主义尚且如此,社会主义号称工人当家作主,就尤其如此。要知道,人是有尊严的。无论你怎样否定工人的人身自主权,他们都会以各种消极反抗来证明他们应该享有。事实上,即使在奴隶社会,奴隶完全没有人身权利,可是奴隶为了证明他不是工具,他同它们完全不同,他有尊严,因此便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毁坏工具,任性地使用工具。奴隶主为了减少损失,被迫采用最笨重的工具,而结果是生产效益的降低。这个历史事实证明,否定人的自主权,不仅是被压迫者的痛苦,而且造成严重的社会和经济损失。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也正是这种变种“奴隶制”,正是中共不承认职工的人身自由,才迫使职工像奴隶那样消极怠工、任意浪费公物、毁坏公物等。可见人身自主权不仅是对个人有利的权利,而且是对社会十分重要的权利。没有它,就等于否定人。
  但是,社会主义的意义不仅是保留人身自主权。如果仅仅如此,那又何须革命?社会主义建立国有财产,使工人有可能获得更高级的自由。这就是就业保障,和有权参与支配集体,参与管理生产。
  每个工人作为集体一份子,自然不是绝对自由。作为个人,他可以任意支配自己,可以有选择权利。但是,他作为集体一份子,就需要让渡给集体某些权利。所让渡的权利不是个人自主权——这我们已解释过。所让渡的只是生产过程中的某些个人意志。一个小手工业者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兴趣随意安排生产的快慢。但是在一间大工厂里,就必须有划一的劳动过程、劳动纪律。这是大生产所必要的。而这些劳动过程、劳动纪律是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的。在这方面,集体意志高于个人意志。骤眼看去,这同资本主义一样没有真正自由。可是,首先,资本主义没有就业保障,而社会主义由于是为需要而非为利润而生产,能够提供真正就业保障。其次,尽管社会主义不能消除劳动纪律,但是资本主义劳动纪律是资本家强加于工人的,而在真正社会主义,这些劳动纪律是由工人集体制订的。因此工人只是遵守自己所订的纪律。当然,抽象而言,工人集体所决定的纪律,未必每个工人都适应。但是,我们要知道,组成这个集体的不是身份各不相同的人,而是人人都是工人,他们之间没有根本利益冲突。如果某种劳动纪律是有害于一个工人的,在一般情况下也会有害于所有工人。反之,有利于集体的规条,也一般有利个人。每个工人固然要服从集体,但由于民主的制度和阶级利益的基本一致,使“服从”的意义不同于在资本主义下的服从,不是服从别人,而是服从自己。最后,由于生产的公有,因此工人可以集体地支配自己的劳动成果。因此,只有当个人不仅能掌握自己的人身自由,而且能和所有其它工人联合起来去支配生产,去把一直与工人作对的生产资料变成自己集体所有,工人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这才是马克思所说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在真实的(而非虚假的——笔者按)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注七)
计划经济与就业自由
  蒋家俊又从另一个角度主张劳动力公有说。他说,为了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就必须把劳动力的分配也纳入计划之内。如果让工人享有人身自主权,可以自由择业,就无法保证有计划地分配劳动力。
  我们同意劳动力的分配必须是有计划的。但是,计划就等于行政命令,就一定抹煞个人自主权——这是极端官僚主义的误解。事实上,到了今天,大概已没有几个经济学家再持此说了。因为计划可以用行政命令,但更可以用经济办法。国家可以通过各种经济杠杆(如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工资差距、福利政策、职业训练、晋升制度等)去影响人们的就业选择。例如边远地区,可以用高工资和有期限的合同制,来吸引所需的技术人员和职工。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说明了,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利害关系上,都必须要承认,劳动力属个人所有。否认这点,无可避免造成生产倒退、官僚极权、人权受践踏等等恶果。本来,真正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把人从纯粹的“生产因素”提升为主人。但是,这些理论家却全面后退,再次把工人贬低为“生产因素”,一句话,贬低为工具。
进一步,退两步?
  近几年来,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经济学家主张就业自由。这当然值得欢迎。工人如能获得就业自由,无疑是一个进步。
  不过,这个进步本身,会为工人带来更大的进步呢,还是相反,带来倒退,这是问题的所在。
  上文早已说明,在社会主义下,工人不仅应该有就业自由,而且应该有就业保障,应该有管理生产的权利。
  但是,有不少人始终是以官僚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他们认为,国家不应再统一分配劳动力。工人有择业自由,相反,企业也有聘请和开除工人的自由。这些原则本身是正确的(自然实际运用起来,在官僚政治下,难保不出问题。例如,企业官僚无理开除工人的问题)。但是,被开除的工人会否继续有就业权利?更一般地说,国家会否继续坚持就业保障?这是问题的关键。对此有些人始终是不置可否。
  中国固然有许多东西须向资本主义学习。但恰恰是有关怎样精巧地剥削工人的那套办法不值得学习,至少是不值得号称工人当家作主的中国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非常值得中共学习,但是它不肯学;而它们的坏东西,现在却起劲地学。有关劳动力就业自由的问题就正是这样。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所最近所做的调查报告就反映了这种趋势。这份报告从资产阶级那儿学来那套市场办法,利用劳动力市场来加剧工人之间的竞争,甚至特别利用失业工人使竞争更尖锐,以便降低工人工资。这个报告这样说:“……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制度壁垒,展开不同所有制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流动,让剩余劳动力进入就业竞争,是从根本(!)上抑制消费基金膨胀,抑制工资总水平持续上升的机制性选择。”
  “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劳动力的流动,既可以通过供给增加引起的就业竞争直接抑制工资的上涨,还可以降低人们的自我评价(!!)和收入预期,通过弱化攀比心理而间接抑制工资上涨。”(注十)
  “让剩余劳动力进入就业竞争”,就是利用失业工人压低工资。既然失业工人有此妙用,而且是“根本”解决消费基金膨胀之道,那何必要消除失业?“降低人们的自我评价”,就是用市场的力量,利用工人之间的竞争,来打击工人的自信心、尊严,迫他们不敢抬起头来,不敢要求合理的工资。要知道,提出这种混帐主张的不是个别经济学家,而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对官方有很大影响力。中国要改革,但是牺牲工人、打击工人的改革,难道值得我们支持吗?很明显,如果中共最后真的朝这个方向走(目前已有许多迹象),那对于工人来说,这是大倒退而非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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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注一:《劳动力必须有一定的自由流动》,经济问题探索,八○年第六期。
注二:六月十五日明报。
注三:《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82页。
注四:《关于社会主义劳动力所有关系问题》,学术月刊,八○年六月。
注五:《哥达网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3页。
注六:同注四。
注七:同注三。
注八:《开放劳动力市场与劳动力管理体制改革》,经济研究,八六年一月。
注九:在国有化财产的所谓“社会主义”国家,固然有可能出现失业,但那是个别经济政策的失误所造成,而非像资本主义那样的根源 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
注十:《改革:我们面临的挑战与选择》,经济研究,八五年十一月。
中国往何处去?
刘宇凡
1988年6月
  中国人大最近正式通过了宪法修正,正式保护私营经济和允许土地的转让。这个修正代表了中共在走向资本主义的途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
  到今天为止,官方理论家仍然矢口否认它在走资本主义。它始终认为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且对于那种认为中国四九年革命跳过了资本主义阶段,现在非要补资本主义的课不可的“补课论”,一再表示了愤慨。
所谓公有制的商品经济
  但是,至少从一九八四年中共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的决定》的文件以来,中共就开始走向资本主义了。这份文件改变了对社会主义的传统公式,不再认为社会主义是“计划为主,市场为副”了,而是认为社会主义本质上还是商品生产,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生产”。它认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中国未曾经历过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所以现在要来补商品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经济——中共如是说)的课,要“充分”发展商品生产。它认为充分发展商品生产不会变成资本主义,因为商品生产不是资本主义特有,而是许多社会所共有的一种生产方式。
  这个观点同传统社会主义的观点是完全相反的。我们并不认为凡是传统观点就一定适合中国。我们在此不谈适合不适合的问题。我们谈的是中共在理论上是否能自圆其说的问题。传统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的最大弊病,是由于盲目竞争而造成的无政府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只会有利于资本家,而对于工人阶级却非常不利。社会主义就是要结束资本主义的无政府状态,代之以公有制,由工人直接有计划地管理社会生产。在这种体制下,不仅资本和雇佣劳动已基本消失,而且调节生产的方式不再主要是依靠市场,而是主要依靠计划,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周期性经济危机,避免企业纯粹为利润而生产所造成的种种弊病。而一旦实行计划经济,商品生产的范围不能不大大缩小。(要指出,正统的社会主义观点不像毛泽东那样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后就能立即废除商品生产。它认为要取消的只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而小商品生产——小农、城市个体户等——则仍会在相当程度上保留,而且只能在社会化大生产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这部分商品生产才会逐步缩小。)到了整个社会已经达到了全部大生产的阶段,生产力十分高,那时才谈得上商品生产的消亡,而代之以实物计划分配。所以,传统的观点都认为社会主义虽然不能立即取消商品,但至少是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而日益缩小。
  现在中共却宣布,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生产不仅要保留,而且要充分发展。这样并不会导致资本主义,因为商品生产并非资本主义所特有。这种观点其实不值一驳。商品生产当然不是资本主义特有。可是,“充分发展”了的商品生产,却是资本主义特有。更确切地说,“充分发展”了的商品生产,就必然是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商品生产,都不是充分发展了的商品生产,所以人们叫它做小商品生产。一种商品经济如果称得上是充分发展了的,至少要社会各个经济部门(工业、商业、农业……等等)都已纳入商品生产的范围。小商品生产之所以是“小”,正因为它在整个社会中只占极少部分,主要是在手工业和商业中,而广大的农村却是自然经济占统治。要到商品经济完全征服了主要经济部门,才有所谓充分发展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正是这样的商品经济。但资本主义是怎样发展成这样的呢?它就是依靠货币转化为工业资本,劳动力转化为商品这两个条件。只有当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小生产才有可能扩展成大生产,从手工业工场发展为雇佣成百上千工人的大工厂。没有这两个条件,是不可能完成这个改变的,不可能使商品经济具有这样强大的征服能力的。所以要商品经济充分发展起来,就非要让企业自由为市场生产不可,非要让劳动力自由出卖不可。而这两个条件恰恰就足以构成资本主义了,恰恰是资本主义的必要而且充分的条件了。
劳动力的商品化与商品生产
  为了表明中共所主张的商品生产是如假包换的社会主义招牌,所以在《决定》中特别规定,劳动力和土地都不是商品。真是奇谈怪论!企业本身是商品生产者,但同时规定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不能在市场自由流通,那么企业从那里得到人手和土地呢?由国家分配吗?如果这样,企业本身怎能有充分自由去为市场而生产呢?怎能保证企业能够顺应市场的不断波动而调整自己的生产呢?怎能真正让企业自负盈亏呢?在劳动力和土地上又要它受国家的计划支配,同时又要它自负盈亏,这岂不是自打嘴巴?中共这种又要充分发展商品生产,又不许劳动力和土地变成商品的理论,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是可以想象的,就是整个社会都是小商品生产者,每个生产单位的规模都极小,基本上是家庭手工业,根本不必使用雇佣劳动。只有在这个情况下,才能一方面既是商品生产,另一方面劳动力又不是商品,因而不成其为资本主义。不消说,这种社会即使存在,也不会持久,因为市场的规律很快就会造成两极分化,结果最后还是发展为资本主义。如果在小生产的情况下尚且如此,那么,在中国已经基本上建立了社会化大生产的情况下,实行“充分发展”商品生产只会毕直地走向资本主义。现在,国营企业的平均规模都很大,工人成千上万,在这个情况下,要企业成为商品生产者,就非要让它在市场中自由聘请工人和买入土地不可。在大生产的条件下,要么实行计划经济,要么实行商品经济。如果实行前者,就不能不压缩(而不是根本废除)后者;相反,如果实行后者,便非同时要求实行劳动力自由流通不可,而这就等于基本上恢复了市场经济,恢复了资本主义。所以,一个不容许劳动力和土地成为商品的“充分”发展的商品生产。这样的模式根本上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空想,如果不是径直的欺骗的话。
  《决定》通过后,四年过去了。在这四年中,究竟中共有没有落实它的决定,不许劳动力流通呢?没有,因为这压根儿是不能落实的。《决定》规定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可是在这四年中,劳动力和土地都日益成为商品。私人的资本主义企业迅速发展,到现在已雇佣了差不多二百万人(如果再加上香港资本家所雇佣的一百多万,数目就更多)。在国营企业方面,越来越多呼声要求成立劳动市场,打破统一分配制度。事实上中共也正在研究有关方案,基本趋势是让劳动力充分流通起来。合同工现在已代替了传统的终身用工制。土地的转让,目前也已经从农村发展到城市。到了最近,中共也终于决定要修宪,正式承认私营经济和土地转让,也等于承认劳动力可以成为商品了。事实证明,不过四年,中共就已经放弃它那劳动力和土地不是商品的充分发展的商品生产的空想了。对此,很多人尤其是香港的资产阶级,非常欢迎。这表明什么呢?不过表明中共决不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不过表示中共正在走向资本主义而已。
商品生产能真正加以计划吗?
  官方理论家会反驳说,不对!我们的商品生产始终不同于资本主义,因为我们的商品生产是有计划的商品生产。《决定》是说得很清楚的。真是公然的欺骗!按照定义,商品生产就由彼此独立的、互相竞争的商品生产者为市场而生产的制度。马克思对此是讲得很清楚的。在这里决定生产和投资的最高决策者,是市场而不是其它。每一个生产者,生产什么完全是自己的私事,但是商品最后能否卖得出,却决定于市场。任何事先的估计,计划,在商品生产里要服从市场这个最后的决定。所以商品生产是一种事后调节的经济模式。相反,计划经济则是一种事前的调节,预先把生产因素分配给企业。在这里即使仍有相当程度的市场成份(这是不可避免的),毕竟最后决定权仍在计划者手里。这两种方式当然不是绝对对立、在一切领域中都不能相容(这是毛泽东的伟大发明,与马克思无关),但至少基本上是矛盾的,不能把两种方式同时作为主要的生产方式。说什么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决然是幻想。你可以不同意马克思主义,你可以认为中国应走资本主义,但你不能歪曲马克思主义,不能挂羊头卖狗肉,挂着社会主义招牌而行资本主义之实。
  官方理论家这时候就会义愤填膺,抗议说:你一味鸡蛋里挑骨头。你完全抹煞了我们维持社会主义的诚意。就算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提法不妥当,就算正式承认私营经济就是向资本主义让步,但是党和国家始终要维持公有制为主导,始终认为私营经济都不过是公有制的补充。国有经济始终要占多数。有这一条,就是中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明证。
“公有制”本身的蜕变
  我们不怀疑中共保持国营经济为主导的诚意。毕竟,这是它统治的物质基础。但这点本身不能保证中国不会滑向资本主义。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单靠它还不能就定性为社会主义。事实上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有国有经济、有些国家的国营经济成份也很高。在中国,国有财产名义上属于全民财产,但是实际上人民一点不能过问,因为它是中共的禁脔,完全受中共一党支配。在这个情况下,中共要把国有经济出卖给私人,障碍是不会很大的。当然,像中共以前那样完全以国有制压制市场和个体经济,强迫各种经济成份一律向国有经济过渡,在这个情况下,这种国有经济当然具有非资本主义成份。那时中共当然不是走资本主义。现在就不同了。现在它却公开保证香港资本主义五十年甚至一百年不变,公开保障香港资产阶级长达百年的的利益,最近又再对国内的新兴的城市和农村资产阶级作出保障(尽管条件不及香港的表兄弟),这一切的一切都表示:一国两制和最近的修宪,已经使中国的国家性质开始变质,从压制资产阶级一变而为保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国家机器。这个倾向发展下去,整个国家就会完全质变成资产阶级的国家,那时即使国营经济仍占多数,也无补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本身也一定随之而变质,变成资产阶级的国有经济。
  现在这个倾向当然未完成。但是这个倾向越来越压倒非资本主义倾向。国营经济本身正在经历改革。传统的官僚计划模式已经完全破产。八年来中共对国营经济的改革越来越大胆,每走一步都更快走向私有化。租赁制本身就是一种准私有化,因为在租赁期内,租赁者对企业有极大的支配权,而且分享相当部分利润;租赁者本人就是大半个资本家。承包制自然没有那样大程度的私有化,承包者的所得仍只占利润一个很少部分,而且通过承包合同政府仍在相当程度上控制着企业。但是这只是目前状况;国有经济的内在矛盾正在强烈要求改变这种不伦不类的管理方式,正强烈要求更大程度的私有化。
  任何经济要发展得好,其中一个重要条件是财产的所有者有充分权力密切监督实际经营者,因为只有所有者才是这份财产的最关怀备致的爱护者。私人经济如是,国有经济也如是。在资本主义,虽然所有权和经营权往往不是同一个人,但是并不等于大资本家丧失了权力,而那些受薪董事、总经理可以与资本家平起平坐了。两权的分离不过是一种表面的分离而不是根本分离,最后决定权始终操在资本家手里。只有这样企业才会追求最优化。在中国国有经济方面,法律上它属全民所有,人民就是所有者。但是中国的根本矛盾正在于:人民对自己的财产完全不能过问。中共以全民的当然代表者的资格篡夺了财产的支配权,可以对之任意处置。但由于它还没有正式连财产权也篡夺过来,所以它支配的始终是别人的财产而不是自己的财产,因此它以最大的冷漠和专横来对待这些财产,任意浪费而可以不痛心,而且由于实行一党专政可以不负丝毫政治责任。在这个情况下,国营企业不能不以极低效率运行。
症结在于国营经济的所有权归谁
  过去所实行的由政府直接控制国营企业的模式,固然效果甚差,因为那些政治官僚对待国有财产固然非常冷漠,而且完全不懂行。现在中共宣布,要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家(应当读作“中共”)作为全民财产所有权的当然代表,不再干预企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可以享有经营权,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其实在中国所有权与经营权从来都是分离的。现在新旧体制的区别只在于:旧体制下由主管部门的政治官僚控制企业,现在则削弱政治官僚权力,大大增加企业官僚的权力。但作为国有财产的所有者的人民,始终无权过问。所以,说现在体制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如说是政治官僚与企业官僚分离。)在这个名义下,现在已经有七成国有企业实行了承包制。由于企业厂长有专业知识,而且改革后厂长同企业有一定的物质利益关系,所以效益无疑比以前好了些。但问题未根本解决。由于这些改革未曾触动所有权的问题,那些厂长、经理始终在吃全民财产的大锅饭,始终并不真心爱护国有财产。承包制最大问题之一,是那些承包者在承包期内拼命耗尽企业的生产能力,纯粹追求短期效益,牺牲企业的长期效益。企业这种“短期行为”到现在为止仍根本无法解决。所以,现在又有人提出实行资产经营负责制、股份制(自然是所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式的股份制),以便让经营者能多少取得一部分所有权,企图使企业厂长能对企业有更长期的计划和真正的爱护。但这些模式始终是不伦不类的,厂长经理从这种模式中所有的权力和利益始终不能大到足以使他们真正全面关心企业。其实,要解决这个矛盾,只有到财产所有权(真正的而不是虚假的,不是由一个党去作所有权的天命的“代表”的那种)与管理权重新结合才有可能真正解决。在这里有两种选择。一条是把全民财产真正归由全民支配,让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代表直接或间接管理国有经济。另一条是把全民财产用或明或暗的方式转给私人,首先转给所谓企业家。第一条路中共是决不会采取的。早在改革初期,任何有关模仿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的模式都不受中共欢迎。所谓职工代表大会完全只是一个政治花瓶,在企业全无权力。要知道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本质上还不是真正的工人民主。但中共连如此有限的民主自治也不肯推行,更遑论真正的民主了。所以,第二条路是更现成、更有利于官僚的办法。现在它仍未正式采取这种办法,但是如此国有企业始终搞得公不公、私不私,结果始终还是无法提高效益。但生产再搞不上去是不行的了。
  长期生产效益停滞所造成的矛盾已到了不可忍受的地步。而实行更大程度的私有化,可能会比传统的模式有更大的优越性。所以实行私有化的压力将会日益强大。事实上,现在有关要改革所有制的呼声越来越大了。许多人都指出,不让企业经营者同所有权挂钩,很难使他们真正关心企业。不过,如此一来,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理论,不又破产了吗?当然,私有化的阻力还是有的,其中之一就是政治官僚。不过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解决。只要政治官僚可以继续分得利益,他们就不会根本反对。私有化后的企业,仍不得不去拜这些政治菩萨,不得不与他们瓜分利润。以前政治官僚是通过直接支配企业来得到利益,私有化后它可以通过间接途径同样取得利益,就像封建时代封建主从榨取力役租转变为榨取货币租一样,形式变了,压榨可没有变。最近有一篇报导,说有个厂长埋怨政府一方面放权,但另一方面各个部门经常下达摊派。有个官员答曰:放权有必要,摊派也有必要。这最能反映这些政治官僚的心态。有些人以为中国如果恢复资本主义,那就会跟西方那样自由,那样民主。那全然是幻想。最大可能是同许多落后国家一样,官僚政府大大侵夺人民的利益,包括资产阶级的利益。
自负盈亏和计划支配的两难
  私有化的压力可以从计划与市场的矛盾中进一步暴露出来。现在中共自己在对待企业方面是完全自相矛盾的。一方面它不能再让企业长期亏损和低效益运行下去,因此它要企业自负盈亏,不许它再受国家补贴。但另一方面,它又始终在相当程度上控制着企业的投入和产出,企业的产、供、销和人、财、物各方面,始终要维持计划体制。这完全是自相矛盾的。如果要企业能有十足的盈利能力,就要让企业享有完全的自决权,这样才能让企业充分适应和利用市场的波动。相反,如果在产、供、销各方面始终或大或小地支配着企业,企业就不能真正做到自负盈亏。二者必择其一。中共今后会选择哪条路呢?集权计划之路吗?机会很少。(中共眼中的计划,就一定是官僚集中的计划,民主自治的计划这种模式它想也不曾想过)。官僚集中的计划,现在名声都很臭了,不会搞得多久的。所以余下的道路就只有更大规模的市场化了。到了那时,所有企业都是各自为利润而生产、而彼此竞争,即使它们名义上仍是国有企业,但本质上就已经是资本主义的国营企业而不是社会主义了。中共说它仍实行指导性计划,用税收、利率、价格等经济杠杆来引导企业,所以仍是社会主义性。这完全是掩耳盗铃。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国何尝不是如此呢?
结语
  本文的目的不是论述资本主义的优劣问题,而是要揭露中共在理论上的自相矛盾。所谓“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有计划商品经济”这个公式,如果实行起来,结果一定走向资本主义。最近的修宪代表了在复辟资本主义的路途上新的一步。当然现在还未完成。日后的发展还决定于各种力量的对比和斗争结果。可是,至少可以这样说:中共整个领导层走资本主义(不管以什么社会主义招牌来作掩饰)的倾向是压倒其它倾向的,客观的社会矛盾大大迫使它这样做;主观的利益也引诱它这样做。许多人认为,中共的“保守派”的存在本身证明中共仍有相当多人坚持社会主义。这纯然是幻想。到目前为止从没听说过所谓保守派中任何头面人物是根本反对目前路线(“充分发展商品经济”)的;就算他们是“保守”罢,但他们“保”的和“守”的是什么呢?果真是社会主义吗?不!他们要保守的,不过是政治上的绝对专制主义,对于邓小平的开明专制不以为然而已。他们的言论事实上也主要归入这个范围。对于真正重大的社会主义原则——民主、多党制、工人监督生产——他们从来都是粗暴地践踏。他们所一直坚持的,其实只有国有制和一党专政。一党专政根本不是社会主义原则。只有国有制还可算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可是,现在国有经济已经千疮百孔了,连他们自己对它也已经大失信心了。他们不得不进行一场连他们也看不清楚的改革。他们的真正的底线,就只有一党专政这一条了。以为他们对社会主义有“忠诚”信仰,以为因此他们会根本反对走向资本主义,那未免太天真了。在他们来说,一党专政是体,主义是用,只要能够使他们的统治更巩固,改换主义是不很困难的。当然以后如何仍须拭目以待。但是,现在中共每走一步,都往往使理论与现实的矛盾更其尖锐,而不论采取什么方法解决这些矛盾,结果都只能更进一步暴露自己的背信弃义和前后矛盾。
企业承包制与大锅饭问题
向 青
1988年8月
  今年中共已经全面推行企业承包制。据说,这种制度大大有助于解决中国国营经济的两个非常严重的根本毛病,就是政企不分和企业吃大锅饭的问题。大家知道,在原先那种绝对集权的计划经济制度下,企业不过是政府机关的分支,而且是毫无决策权力的分支。除了日常生产运作中纯粹技术性的问题以外,一切都要听从政府主管部门的指挥,一切都要等待政府主管决定。而原料供应、产品销售、设备更新、员工任免等等,也统统由国家包下来。赚钱就上缴(有时企业可以保留一个很小的部分,叫做留成),亏本也全归国家承担。在那种制度下,企业既不能有所作为,也不需要有所作为(反正有国家的大锅饭吃);而政府主管官员(尤其是有关的党委)则可以对企业瞎指挥,事实上也一直在瞎指挥。即使有个别官员尽忠职守,很想把国营企业管好,由于他不是企业的直接经营者,对任何一个企业的实际情况都隔膜重大,更不可能对属下每个企业都了解清楚,照顾周到,所以也无法把事情办好。更不用说那些以权谋私的了。总而言之,原先的集权制度造成了人所共见的后果:国营企业的经济效益低得出奇,浪费惊人。
  承包制就是针对上述病症所下的一剂药。所谓承包制,就是政府主管部门同所属企业的厂长签订承包合同,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几年)把企业的经营权交给承包人,政府主管(发包人)在期内不再干预企业的经营,而承包人要完成合同内所规定的指标(包括上缴利润指标,技术改造指标,固定资产增殖指标等)。如果承包人经营得法,盈利超过指标,超出的部分可以让企业留用几分之几,承包人还可以领得若干奖金。如果达不到指标,甚至亏本,所造成的损失也由企业本身和承包人承担,甚至还要受罚,国家不再替他们负责。中共认为,实行承包制,企业就得到了经营自主权,不受行政当局牵制,增加活力,能够到市场上去大显身手,同时又自负盈亏,再不能(也不需要)吃国家的大锅饭了。
  在决定全面推行之前,承包制已经在中国局部试行好几年了。而在这几年的试行中表现得怎样?能解决问题吗?我们现在来初步讨论一下。为了行文便利,我们就用对话的形式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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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承包制经过几年的局部试行之后,又在全国普遍推行了,这大概表示试行的成绩很令人满意吧?
  乙:在内地出版物上,我们看到许多关乎“一包就灵”的报导。我相信,大体上,承包制提高了国营企业的活力和效率,这点是不成问题的。不过,实行承包制只是管理体制的改革,现在内地许多人认为,国营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原因,不只是过去的管理体制不妥,还有企业国有制也是原因之一。所以现在内地发表许多文章谈论改革所有制的问题。有人主张国营企业不再单纯归国家所有,要改为股份制,至少让企业本身享有一部分所有权。这样,他们认为,企业的经营者才能够拿出主人翁的态度,充分投入市场,采取最有效的经营方针,彻底抛弃吃国家大锅饭的态度。
  甲:看来,代表厂长阶层向国家争取分权的倾向越来越大胆了。起初要求把企业经营权交给厂长,现在又进一步要求企业分享所有权的一部分了。
  乙:正是这样。不过,如果看看他们的理论根据,却好像是从一种立场转到了相反的立场。当初要求把经营权交给厂长的时候,人们极力鼓吹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他们说,经营权和所有权是可以分开的,分开以后,企业所有权仍旧是国家的,但经营权交给厂长,这样会经营得更好。实行承包制,正是为了保证经营权充分独立,不受所有权干预。现在,主张改革所有制的理由却是说,经营者完全不掌握所有权是经营得不好的。
  甲:企业经营者如果同时是企业的所有者,他对企业的关心会更周到,而企业国有制则助长吃大锅饭的倾向,这种见解我觉得合理,而且相当明显。
  乙:我可以同意说企业的主人对企业最关心,但不同意说国有制一定助长大锅饭倾向。除了国有制之外还要加上其它情况(一些不良的情况),才会助长大锅饭的倾向。企业属于国家所有,如果这个国家实行充分的民主制,全体劳动人民真正是国家的主人翁,那么,每个企业的全体员工也都是本企业的主人了(当然还有许多别人也是主人),所以,企业的全体员工(包括厂长在内)也会(虽然不是一定)很关心自己的企业,也会很关心国家的利益,而不采取吃大锅饭的态度。
  甲:我觉得你忽视了私有的主人和国有的主人在处境上的不同。一个人单独(或者少数几个人共同)拥有一个企业,这个企业的盈利或亏损对他(或他们)个人利益的影响很大,所以他们一定十分关心这企业的业务,也容易亲自去料理。但是全国经济上的得失以及每一个国营企业的盈亏对于每个人民的影响就不那么直接,而且分摊起来也不那么大了,所以一般人民不会那么关心。即使关心,他们也没办法去直接料理,只能委托代表(政府官员和厂长等等)去料理。但这些代表每人只是国家和企业的十亿分之一的主人,所有权很小,对于得失分摊的承受也很小,经营管理权却很大,他们自然容易拿大家的财产去冒险乱搞,或者尸位素餐,无所作为,总而言之,就是吃国家的大锅饭。
  乙:你那种见解就是现在一般人的见解,看起来好像很合情合理,不证自明,其实经不起严格的考察,站不住的。你们那种见解等于说,只有企业主人亲自去经营,才办得好;一委托给别人代理,就很容易搞坏了。你们忘记了,当代资本主义不是产生了一个强大的经理阶层,他们专门受聘代表那些最大的公司的股东去主持经营吗?他们所经营的企业不是最成功,最发财的吗?为什么资本家有办法去考核所聘用的经理的工作,不让经理拿公司的财产乱搞,人民(作为国家和国有企业的主人)就没有办法考核和监督国家官员和国营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社会主义国家不可以继续和发展资本主义的管理方法吗?现在中国试行承包制以及其它新的管理体制和方法,目的不正是妥善划清权责并且确立考核监督的办法吗?
  甲:但是国家这么大,一般人民每个都会觉得“我哪里管得了这些,而且我不过占很小的一份而已”。事实上人人都不关心,都管不了。
  乙:现在和过去一般人都不大关心,这是事实,但并非因为国家的利害同个人利害之间的关联很难了解,而是因为事实上人民一直并没有得到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和权利。名义上,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的财产称为全民所有的财产,实际上人民对于国家大事全无权过问,执政者也不是人民选举出来的。人民事实上并不是主人,所以他们对国家和国营企业也缺乏主人式的关心。人民根本没有主人的权力,当然一切都管不了。但是一旦人民争取到了真正的主权,就毫无理由说他们仍旧没办法去管了。国家虽大,但人民也多,人人有份,人人都会来管。建立一整套全民参与、分工合作、权责分明的制度,绝不是办不到的事情。有资本主义的经验可供参考,人民的智慧大可发挥。每个厂长和每个官员在一切工作和生活活动中都免不了要同一些人民接触,因而随时随地都在主人的耳目之下,人民只要真正成了主人,要监督他们其实比资本家监督公司经理更容易,可以更周到许多。专制统治者通过一两千万官僚、警察、特务和街坊组长都可以把十亿人民监视到动辄得咎,为什么反过来十亿人民没办法正正当当地监督住全国的公务员和企业主管,不让他们为非作歹或者尸位素餐呢?总而言之,今天中国的毛病不是真正工农国家的国有制的毛病,而是一党专政和官僚专制的毛病。
  甲:讲道理我承认你有一套,我驳不倒你,可是,你们的道理实行得了吗?“人民,人民”!人民哪一年才拿得到权力呢?况且,人民本身那么美好吗?今天的中国,不光是官僚和厂长他们以权谋私,一般人民,连工人农民在内,只要有机会,谁不是“大家拿,拿大家”,谁不想少做多拿?人民有什么理想,有什么公德心?道德沦亡到连“人情薄过纸,笑贫不笑娼”的香港人见了都摇头叹息。这样的人民能够做国家的主人,创造新社会?也许等到一千年、一万年以后吧!在此之前,恐怕先要经历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补课”若干年,等人民衣食足了,然后知礼仪,然后才能够治国平天下。
  乙:我们越谈越远了,不过这也难怪。每一方面的问题本来就都关联到根本的问题。现在中国的社会风气实在是很坏,可以说人民很腐化堕落。在腐化堕落的时代,腐化堕落的统治下,一般人民怎能够不腐化堕落呢?我们姑且不谈那些并不腐化堕落反而奋斗争取进步的少数人,也不谈稍有进步的另一方面的现像——这些毕竟只是很小的少数,毕竟远远没有占优势。我只想指出,一般人民的腐化堕落和统治者的腐化堕落不一样。统治者的腐化行为是加紧剥削人民,无限度地增加自己的享乐和特权,人民的腐化只是用不正当的手段暂时减轻自己生活的恶化。人民的腐化行为是尚未找到真正出路之前暂时的私人自卫手段。这是不能持久,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的。全体人民都少做多享,不久就会发现,消费品越来越难以拿到,简直没得可享了。人民再要拿,只能拿整个社会的分配大权,拿政权,拿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拿经济管理权。客观上,劳动人民只有这条出路,所以迟早人民会看出这条路。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的,不但充满曲折,而且有时逆转。古语说,“物极必反”,“穷则变,变则通”。社会在大转变、大突破的前夕,显得非常腐败,这并不是例外,反倒是常规。一旦普罗大众被迫起来用集体奋斗的手段打开出路,那时大众的行为和思想就迅速猛烈地转变了,整个社会的风气也大不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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