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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全集 第3卷

_23 柏拉图(古希腊)
这样一来,由于恐惧这种来自上苍的复仇,人们就不会动手杀人,但总有一些可悲的恶人会残忍地蓄意杀害父母、兄弟或子女,
我们凡间的立法者要针对这种情况制定法规。这些法规包括针对上述情况公布放逐名单和采取安全措施。如果发现有人犯了这种杀人罪,也就是说杀害了我们前面说过的这些人,法官和执政官将一道判处他死刑,把他的尸体剥去衣服,扔到城外的三岔路口。在那里,所有执政官将以国家的名义拿一块石头扔在尸体的头上,象征凶手已经对国家抵偿的罪行。然后按照法律的审判,凶手的尸体将被运到边境上抛弃,没有坟墓。
人们常说生命是最亲近的东西,但对于那些夺走自己生命的人又该如何处置?我指的是那些用自杀来强烈地抗拒命运,使既定命运落空的人,尽管国家并没有对他进行审判,也没有残忍的、不可避免的灾难在驱使他做出这种举动,他并没有陷入令人绝望的、无法忍受的耻辱,仅仅由于缺乏男子汉气概的怯懦和胆小,他才对自己采取了不公正的审判。好吧,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上苍才知道人们在涤罪和葬仪方面必须遵守什么样的规定,他的近亲应当向官方的宗教法规专家以及这方面的法律专家咨询,按他们的指示去做。但这种人的坟墓首先必须建在偏远的地方,坟墓中也没有任何东西陪伴他的尸体。此外,这种人必须默默无闻地被埋在十二个区交界的荒郊野地里,他们的坟墓没有墓石,也不能留名。
除非在斗兽场或公共体育活动中,如果有驮畜或其他动物使人致死,那么死者的亲属可以制定处理这种杀人罪的规矩。死者的亲属可以请若干名乡村官员来断案,如果得到确证,那么杀了人的牲畜将被处死,扔到国境外去。如果无生命的东西造成人的非命
这方面的例外有闪电或其他神灵的临在
东西掉下来砸死人,或者人摔倒时撞在东西上,都要由死者的近邻来审判,在死者近亲的邀请下,这位邻居将对死者的整个家庭履行这种义务,在确证了某样东西有罪后,要把这样东西扔到国境以外去,就像驮畜杀人一样。
如果有人死了,并且显然是谋杀,但凶手是谁又不知道,或者在仔细侦察后仍旧无法发现,那么应当像其他案子一样发出追查的告示,负责追查的人要像对着“杀人犯 ”说话那样宣读通告,以便
确立自己追查此案的权力,他要在市场上发出警告,要“杀人犯 ”不得踏入圣地或死者所属国家的任何土地,在这样的吓唬下,如果杀人犯显身或被认了出来,那么要把他判处死刑,抛尸境外,不得安葬。上述有关杀人罪的法规构成我们整部法律的一章。这些问题就谈到这里。在杀人案中,杀人者将被正确地判定
为无罪的情况如下:夜间杀死有意入室偷盗的窃贼无罪;在自卫中杀死徒步的拦路盗贼无罪;任何人均可杀死对自由民的妇女或儿童施暴的人,不论杀人者是被奸污者还是她的父亲、兄弟或儿子;如果有人用暴力逼迫他人的妻子就范,那么做丈夫的可以杀死他而被法律视为无罪;如果有人为了保护父亲的生命,而此时他的父亲并没有从事犯罪活动,或者为了保护孩子、兄弟,或者为了保护
他的子女的母亲而杀人,在这些情况下,杀人者完全无罪。
关于我们这种生灵的抚养和教育,以及暴力复仇的法律,我们谈了许多,如果要生活,就要遵守这些法律,没有这些法律,人就不能生活。关于抚养和
谈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我们要尽最大努力来划分和列举人与人
之间的各种有意、无意的暴力侵犯,对各种暴力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罚规定。
参与立法的人应当把伤害和残废置于杀人之后。与杀人一样,伤害也必须分成无意的伤害,即在愤怒的推动下作出的伤害,和有意的或故意的伤害,即在恐惧的推动下作出的伤害。因此,在处理所有这些类别的伤害之前,我们先要做一个导言性的说明。人类要么制定一部法律并依照法律规范自己的生活,要么过一种最野蛮的野兽般的生活,其理由如下。没有一个人的天赋能够确保他既能察觉到对人类社会的构成有益的事情,又能在察觉到这种善以后能够并愿意在实践中实行这种善。首先,一门真正的社会科学必定以社会共同体为对象,而非以个人为对象,要明白这一点非常困难,共同的利益使社会组合在一起,而个人则是社会的破坏因素,因此,公共的幸福生活应当优先于私人的幸福生活加以考虑,这样想既有益于共同体又有益于个人。还有,即使有人对这个原则有了清楚的认识,视之为科学理论的基本要点,但若他处于不负责任的独裁君主的地位,那么他决不会忠于他的信念,或竭尽全力终生改善国家的公共利益,他不会以此为首要目的,将个人利益放在第二位。他那意志薄弱的人性总是在引诱他扩大自己的权力,寻求自己的利益,他必然会尽力避苦求乐,把这些东西作为目标置于公正和善良之前,这种源于他自身的盲目必将使他沉沦,使他的国家也和他一道堕落在毁灭的深渊中。我向你们保证,如果有人在神的怜悯下生来就有能力获得这种认识,那么他并不需要法律来统治自己。没有任何法律或法规有权统治真正的知识。让理智成为任何生灵的附属物或仆人是一种罪恶,它的地位是一切事物的统治者,只要理智确实是真正的、自由的,它也必须是真正的和自由的。然而,除了某些已经衰退了的遗迹,这种洞见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因此我们只好退而求其次,诉诸于法规和法律。人们现在可以考虑他们碰到的大部分案子了,但不是全部案子,这就是我要说这么一番开场白的原因。你我现在就来确定对这些伤害罪的处罚。当然了,人们此时会问:“伤害罪?噢,没错,但是伤害谁,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怎样伤害?”案子多得不计其数,它们的情况是很不一样的。把一切都留给法庭酌情处理或完全不由法庭来处理,这两种办法同样是不可能的。在所有案子中,有一件事我们确实无法由法庭决定,这就是案子的发生或不发生。而立法者如果不让法庭酌情决定伤害罪的罚款数额或相应的惩罚,而是由他自己来依照法规处理大大小小的案件,这也是不可能的。
克利尼亚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
雅典人呃,这样吧。有些事情必须留给法庭去酌情处理,但不是一切;有些事情必须用法律本身来加以规范。克利尼亚哪些问题要由法律来规范,哪些问题要由法庭来酌情处理?雅典人如果我们迈出的下一步要适当,那么就要指出,倘若
在一个国家里,法庭精神低迷、断案不清,其成员信奉用秘密投票的方式作判决,最糟糕的是,他们甚至不愿听取案子的审理,只根据听众对法庭发言的掌声或赞同来断案,就像在剧场里一样,那么这个国家会发现自己处在一个艰难的地步。如果法庭的构成是这个样子的,那么立法者的手肯定会被一种不幸的但却又非常真实的必然性所逼迫;如果一位立法家不幸地成为这个国家的立法者,
那么,他就要被迫在大部分案子中限制法庭酌情决定惩罚的权力,他要通过制定详尽的法规来做到这一点。但是在一个法庭组织健全、法官们接受过许多考试、训练有素的国家里,允许法庭酌情决
定大量案子中的处罚完全是适宜的、正确的。所以,我们当前完全有理由不去制定大量的法规和无数重要的规则,而是让法官依据他们的明智对那些伤害罪进行审理,决定相应具体的处罚。就像我们相信法官们能够按照我们为之制定的法律审理案件一样,我们确实也要相信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能够酌情决定案件的处罚问题。否则我们反复陈述并在我们自己立法的前言部分加以贯彻的
那个学说就不是完全正确的了。我们要把一部附有某些惩罚实例的法律摆在法官面前,使他们有据可循,使他们不至于逾越正确的尺度。事实上,我在当前讨论的这类案子中应当继续这样做,这就使我再一次回到立法工作上来。
有关伤害罪的条款如下:如果有人蓄意杀害朋友,但没有杀
死,而是使他的朋友受了伤,而这位朋友当时并没有违反法律手持
凶器,那么这种谋杀不能得到宽恕,要毫不犹豫地以谋杀罪起诉凶手,让他接受审判,就好像他把人杀死了一样。但法律也要对谋杀者不太妙的运气和监护权表现出一定的尊重,既怜悯伤人者又怜悯被伤者,因为一方避免了死于非命的厄运,另一方避免了一种诅咒和一场灾难;法律对这种神奇的力量要表示感恩和顺从,免去凶手的死罪,判他终身放逐,让他在最近的邻国度过余生。他必须赔偿受害者遭受的一切损失,数额由审理案子的法庭决定,这种法庭的组成与审理杀人致死罪的法庭相同。
如果做儿子的谋杀父母,或者做奴隶的谋杀他的主人,使他们受了伤,那么要判处谋杀者死刑;兄弟姐妹之间的伤害也一样,如果是谋杀未遂而致伤,相应的处罚也是死刑。夫妻之间的伤害,如果是谋杀未遂而致伤,相应的处罚是永远放逐。至于他们的财产,如果有子女尚未成年,那么应当把财产交给监护人,由监护人负责照料他们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家庭成员均已成年,那么财产就归他们,但他们并没有义务供养流放者。如果造成这场灾难的罪犯无子女,那么父母两系侄子一辈的流放者的亲属将聚在一起,指定一人继承罪犯的房屋,亦即继承国家房产的五千零四十分之一,他们做了决定以后还要征求执法官和祭司的意见。这份房产从所有权上来说并非真正属于它的居住者及其家庭。因此,实际上是国家要使这些房屋保持洁净和交好运。如果一所房子发生了这样的罪恶和不幸,而屋主由于没有结婚或婚后没有生育,因此没有儿子可以继承房产,或者说一所房子里发生了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违背天意或违抗人类社会的罪行,因此屋主被永久流放,但没有儿子可以继承房产,那么这所房子本身首先要按照法律的指示加以清洁和拔除。其次,所有亲属将与执法官会面,甚至就像现在通行的那样,在一起考虑整个国家哪个家庭的名声最好,最受好运的青睐,同时又有不止一个儿子。他们要从这样的家庭中过继一个儿子和继承人,以延续死者的香火,用这个家庭的这位父亲的名字给他改名,并同声祈祷,以表示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帮这个家庭找一个真正的继承者,他可以比他的继父更好地处理世俗事务和神圣事务。
然后,他们会确定这位过继的儿子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而那名罪犯在这样的灾难发生在他身上时将离开这个家,没有名字,没有子女,没有遗产。
在我看来,一条边界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马上与另一条边界相连,有时候会有一个边缘地带连接两个区域,并成为这两个区域的共同基础。尤其是对我们已经说过的在欲望推动下发生的行为来说,有意识的与无意识的行为之间有这样一个边缘地带。因此针
对那些在愤怒中造成的伤害罪,我们应当制定如下法规:我们确信,如果证明伤害是可治愈的,那么伤害者应当双倍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如果证明伤害是不可治愈的,那么伤害者应当赔偿受害人损失的四倍。如果伤害虽然可以治愈,但却使受害人重大残废,那么伤害者应当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三倍。在有些情况下,伤害者不仅对受害人造成伤害,而且对国家也造成伤害,使受害人不能担负保卫国家的任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伤害者还要接受其他各种惩
罚,以补偿国家的损失。也就是说,除了伤害者本人应服的兵役外,他还要代受害人服兵役,如果他做不到这一点,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人只要愿意都可以用逃避兵役的罪名起诉他。只要证据确凿,赔偿的数额,无论是两倍还是三倍,甚至是四倍,都将由
法庭来决定。如果是亲属之间以前面说过的方式相残,那么双方的父母和侄子一辈的亲属要聚集在一起,商议并对双方的父母执行一项处罚。如果对伤害的评估有问题,那么男性家长有权做出决定;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他们可以要求执法官的裁决。父母受到子女伤害的案子需要有法官审理,这样的法官年纪要在六十岁以上,还要有子女,并且要是亲生子女,而不能是过继来的。对伤害者处以死刑还是给予其他处罚,是重一些还是轻一
些,我们确信这样的事情要由法庭来决定。罪犯的亲属不可充任法庭的成员,哪怕他达到了法律规定的年龄。如果奴隶在愤怒时打伤了自由民,那么这名奴隶的主人要将他交给受伤者随意处置,如果不交,那么就由主人自己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如果为被告辩护的人发誓,这个发生在奴隶和受伤者之间的案子是一个阴谋,那么他必须坚持自己的看法。如果他打输了官司,那么他将赔偿损失的三倍;如果他打赢了官司,那么他可以采取行动对付使用奴隶进行谋反的那些人。无意中伤害了别人,肇事者要赔偿损失,但没有一名立法者能够对这种事情做出具体规定。处理这种案子的法官与处理子女伤害父母案的法官是相同的,要由他们来确定赔偿的数额。
各种形式的打架和斗殴也是一种暴力侵犯,对这种行为我们已经处理过了。任何人,男人、妇女、儿童,都决不要忘了尊重长者,诸神和想要永久幸福的人都应当这样想。因此,年轻人公开殴打长者是一种可耻的行为,是上苍讨厌看到的景象。如果年轻人被年长者殴打,那么年轻人的合理态度应当是克制愤怒,保持温和,这样一来,这位年轻人自己到了老的时候也不会殴打年轻人。因此我们在这方面的规定如下:所有人都应当在言语和行动中对长者表示尊重。任何人面对一位比自己年长二十岁的人,无论是男是女,必须住手,就像面对自己的父母一样;他必须宽待一切年纪足以生下他来的人,这是对生育女神的一项义务。他同样也不能动手殴打外国人,无论是长期居住于此地的侨民还是新近才来的;既不要主动侵犯外国人,也不要在自卫中动手殴打外国人。如果被外国人打了,而这些外国人的行为需要矫正,那么他可以抓住外国人,把他们送交由市政官组成的法庭,而不是自己动手打回来,这样做可以让这些外国人明白不可以随意殴打本国人。市政官必须审理这种案件,但一定要尊重监护外国人的神的意愿。如
果判定那名外国人错误地殴打了本国居民,那么要对他处以鞭笞,他动手打了本国居民几下,就鞭打这名外国人几下,因为他滥用自己的地位;如果外国人并没有做错什么事,那么法官可以给予警告并批评揭发者,然后把双方解散。如果某人被他的同龄人打了,或者一名无子女的长者被年轻人打了,当事人无论年老还是年轻,都要赤手空拳地自卫。如果四十岁以上的人参加斗殴,无论是他动手打别人,还是别人动手打他,由此得到了一个坏名声,被当作流氓无赖,那么他是罪有应得。我们不难看到,他有义务接受这种劝告;对我们的开场白不予理睬的顽固分子将会看到一条适用于他们这种情况的法律。如果有人动手殴打一位比他大二十岁以上的长者,那么首先,任何与凶手同龄或比他年轻的目击者应当指责凶手为懦夫;如果目击者与凶手同龄或比凶手年轻,那么他要保护被殴打的人,就好像被殴打的是他自己的兄弟、父亲,或更加年长的亲属。还有,我们已经说过,殴打长者的人要受审判,如果他的罪
行得到确证,那么他至少要在监狱里呆一整年,如果法庭对他的判决时间更长,那么这个决定必须执行。如果一名外国人或侨民殴打一位比他年长二十岁以上的人,目击者可以提供同样的法律援助,谴责斗殴者,如果肇事者是外国人和非公民,那么要判处两年监禁方能使他们涤清罪恶;如果肇事者是本国居民,那么他要被监
禁三年,因为他违反了我们的法律,除非法庭判处一个更长的刑期。还有,如果目击者没有提供法律所要求的援手,那么要对他处以罚款,第一财产等级的要罚一个明那,第二等级的要罚五十个德拉克玛,第三等级的罚三十个德拉克玛,第四等级的罚二十个德拉克玛。审理这种案子的法庭由将军、步兵指挥官、副帅、主帅组成。
我们可以说,法律有一部分是为有美德的人制定的,如果他们愿意和平善良地生活,那么法律可以教会他们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所要遵循的准则;法律也有一部分是为那些不接受教诲的人制定的,这些人顽固不化,没有任何办法能使他们摆脱罪恶。我现在要说的话实际上是针对他们说的,面对这些人,立法家被迫执行一些法律,而就其本意而言,他希望这些法律根本就没有制定的必要。假定有人自认为有知识而实际上一无所知,竟然忘记了上苍的愤怒和人们所说的来世报应,嘲笑这些值得敬佩的、普遍流传的说法,乃至于在实际行动中违反这种告诫,对父母和其他长辈动粗,那么就需要对这种人进行威慑和制止。这种最后的惩罚不是死刑,因为死刑尽管比其他任何刑罚更加具有威慑力,但它对这个世界上的罪犯所造成的痛苦并不能在他们的灵魂上产生威慑效果;否则的话,我们就不会听到虐待母亲、殴打长辈一类的事情了。因此,如果能够做到的话,要在今生惩罚这样的罪犯,不亚于来世对他们的惩罚。
我们进一步的规定宣告如下:如果精神正常的人动手殴打父母,那么目击者首先要制止这种行为,就像在我们已经解释过的例子中一样。我们要给制止了这种行为的外国侨民提供一个观看体育运动的前排席位;而没有履行这一义务的外国侨民,我们要把他们永远驱逐出我们的国土。一位非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提供了这样的帮助,将受到公众的赞扬,没有这样做的外国人则要受到批评。这样做了的奴隶将获得自由,不这样做的奴隶将被鞭笞一百下,如果这种殴打父母的行为是在市场上发生的,那么对这种奴隶的惩罚要由市场官来执行;如果这种行为发生在市场以外的其他地方,那么这种矫正行为就要由事件发生地的市政官来执行;如果这种行为发生在乡下,那么就由乡村官员来执行。每一位目击这种殴打父母行为的本国人,无论男女老幼,都要参加救援,制止这种行为,要像驱逐魔鬼野兽一样对打人者大声怒吼,不参加救援的人将受到法律的处罚和家族神的诅咒。如果有人被确证冒犯了父母,
那么首先要把他永远逐出京城,迁居到乡下去,并且禁止他去任何圣地。如果他不服从放逐,那么乡村官员要用鞭打或其他方法对他进行矫正;如果他私自返回原住地,那么他将被判处死刑。如果有自由人与罪犯一起吃喝玩乐,或一起做事,或有任何往来,比如与他握手相会,那么自由人在没有履行涤罪仪式之前既不能进入崇拜地和市场,又不能去城市的任何地方,就好像他被可怕的瘟疫传染了一样,如果他违反禁令,污染了圣地和城市,那么任何执政官在得知事件之后要立刻对他进行审判。如果一名奴隶打了自由人,无论他是外国人还是本地公民,目击者都要加以制止,否则就要受到罚款的处罚,罚款的数额按其地位不同而有所差别;目击者
要协助被打的一方把这名奴隶捆绑起来,由被打的一方处置,他们会用脚镣把奴隶捆绑起来,用皮鞭抽打他,愿意打几下就打几下,只要不损害奴隶主的利益,然后把他交给他的合法主人。这一法律条款应当这样写:奴隶打了自由民,除非有执政官的命令,这名
奴隶的主人要从被打的人那里接受被捆绑的奴隶,在被打的一方没有感到满意之前,不能释放他。这些法规也适用于双方都是妇女或有一方是妇女的情况。
第十卷
雅典人有关伤害问题已经讲完了,现在我们可以清晰地阐述一条关于暴力案件的法律原则:无人可以拿走他人的物品和家畜,也不能未经业主许可擅自动用邻居的财产,这种行为是上述一切伤害的开端,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伤害都是此类行为的结果。年轻人的放荡与蛮横逞凶是最重要的伤害案件,如果被当众冒犯的对象是神圣的,那么这种伤害就是最大的,如果被冒犯的对象不仅是神圣的,而且对某个部落或某些相同的群体来说是公共的,或部分公共的,那么这种伤害就尤其巨大。按秩序和程度来说次一等的伤害是冒犯私人的神龛和坟墓;列在第三位的伤害是已经说过的那些罪行以外的对父母不孝。伤害的第四种形式是偷窃他人财物和家畜,未经别人许可就动用别人的东西,以此表现出对执政官的蔑视;第五部分伤害则是需要做出法律赔偿的那些侵犯公民权力的行为。因此,我们必须提供一部同时适用于各种伤害形式的法律。关于公开或秘密地使用暴力抢劫神庙,我们已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我们现在要决定对用言语或行动侮辱神灵的人应当给予什么样的惩罚。但首先我们的立法者必须向他们提出如下忠告:凡是服从法律而相信神的人,决不会故意做出渎神的行为或发表不法的言论。凡是有这种行为发生,必定出于下列原因之一:要么他们不相信神存在;要么他们相信神存在,但认为神不关心人类的事务;要么他们认为即使这些神关心人事,人们也很容易用牺牲和祈祷来哄骗他们。
克利尼亚我们该如何对待这种人,或者说我们对他们该说些什么?
雅典人哎,我亲爱的先生,让我们先来听听他们是怎样嘲笑我们的。
克利尼亚他们会怎样嘲笑我们?
雅典人呃,他们会这样说:来自雅典、拉栖代蒙和克诺索斯的先生们,你们说得对。实际上,我们中有些人认为任何神灵都不存在,还有一些人对诸神的看法就像你们所说的一样。所以我们对你们的要求也像你们对法律的要求一样。在你们亮出严厉的恐吓之前,最好先试着说服我们。请你们提供充分的证据,说明诸神确实是存在的,诸神也不会受到祭礼的诱惑,乃至于违反正义之路,让我们信服。我们确实已经从那些享有崇高名声的第一流诗人、演说家、先知、祭司,以及其他成千上万的人那里听到了许多教诲,但正因为如此,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遵循的道路不是拒绝作恶,
而是努力去作恶并且试图掩盖恶行。所以我们期待着你们马上能够说服我们,作为立法者,你们具有一种职业的仁慈而非严峻。你们认为诸神是存在的,但这种看法并不比另一种说法好到哪里去,你们如果能够告诉我们只有你们的看法才是真理,那么也许能够令我们信服。所以,如果你们认为我们的挑战是公平的,那么你们必须试着给予回答。
克利尼亚呃,先生,要说明诸神的存在似乎很容易。雅典人为什么?克利尼亚呃,只要想想大地,想想太阳、星辰和一切事物就可以了!还有奇妙的季节更替和年月!此外,全人类,希腊人和非希腊人,事实上全都相信诸神是存在的。雅典人我亲爱的朋友,我有点害怕这些恶人,但我不想称之为恐惧,我担心他们会蔑视我们。你,以及我们的朋友,事实上并不明白他们与我们的分歧在哪里。你们认为沉迷于快乐与欲望使
他们的灵魂不虔诚,其他就没有别的原因了。克利尼亚呃,先生,其他还有什么原因?雅典人你和你的朋友们都不可能知道这个原因。之所以如
此,乃是因为这个原因与你们的生活无关。克利尼亚我不知道你又能想出什么名堂来。雅典人呃,愚蠢的傻瓜也可以认为自己拥有最高的智慧。克利尼亚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雅典人有人告诉我,你们优越的国家制度在妨碍着你们认
识诸神的形象,而我们国家的文献中讲述过诸神的故事,这些文献有些是用韵文写的,有些则用散文。这些文献中最古老的故事说,天是最原始的真正的存在,等等。以此为起点,这个故事稍后讲到了诸神的诞生,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品行。由于这些故事非常古老,我们现在很难决定这些故事对于听众来说到底是好还是不好,有没有其他方面的作用,至于这些故事能否在听众中培养出尊敬父母的品格,我敢肯定人们决不会把这些故事赞扬为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也不会说这些故事是真实的。我们可以不再谈论这些古老的故事,而其他人愿意谈则随他们的便。但我们必须用现代人的理论来解释由诸神造成的不幸。这两方面一结合就产生了这样一种效果。当你我提出关于诸神存在的证据,并且确信日月星辰是神或具有神性时,反对这些故事的人就会提出反驳说,无论你们如何雄辩地使用那些空洞的言辞,它们都只不过是土石罢了,不可能关心人事。
克利尼亚先生,你提到的这种理论真可怕,哪怕只有这一种。如果这种理论盛行,那么在我们这些老年人看来就更可怕了。
雅典人那么我们该如何答复?我们该怎么办呢?也就是说,我们是否必须面对这种无神的观点,从根本上反驳那种认为你们无权设定诸神存在的指责,从而保护我们那些与此相关的法律呢?或者说,我们是否必须搁置这个主题,回到立法上来,因为我们担心要是不这样做的话,关于这个主题的讨论会比相关的立法更冗长。如果我们首先针对他们要我们必须回答的问题提供大量充分的证据,使我们的对手感到害怕,在实际上表达了对这种无神观点的厌恶后再来制定相关的法律,那么我们的讨论一定会非常漫长。
克利尼亚先生,从我们聚在一起讨论问题开始,我们有好几次机会看到我们没有理由对简洁明了的偏爱胜过冗长,谚语中所
说的“追踪者”并非与我们同道,所以我们若是选择了一条比较短的道路,而不是选择一条最佳道路,那么我们只能表示遗憾,并认为这样的选择是荒谬的。坚持诸神存在,坚持诸神是善良的,尽力说服人们相信和敬重诸神,这是我们头等重要的大事。事实上,以此为我们的开场白是对我们整个立法的最高尚、最优秀的辩护。我们既不要犹豫不决,又不要显露出不耐心,而要无保留地使用我们拥有的说服的才能,竭尽全力去完成这个任务。
雅典人我感到你的这番祈求充满恳切与热情,使我无法再作推诿。那么好吧,我们又该如何平心静气地为诸神的存在辩护呢?当然了,像过去一样,无人能够抑制对那些派别的不满和厌
恶,他们相信这些故事,但却把论证的重担强加于我们。他们从小就开始听这些故事,还在母亲或保姆怀抱中的时候他们就不断地在听
你可以说,这些故事就像催眠曲,就像游戏和娱乐中的咒语以后又在献祭时的祈祷中听,再往后戏剧又使儿童们的眼睛和耳朵受到强烈刺激,就像在献祭中一样。我们的父母对着他们的神灵说话,坚定地相信诸神的存在,为他们自己和子女虔诚地
祈祷和求援。还有,当太阳、月亮升起和降落时,他们已经听到或看到人类普世的崇拜和虔诚,无论是希腊人还是非希腊人,在所有各种充满好运和厄运的环境中,他们崇拜的诸神不是虚构的,决非遥远的影子,而是最确定的真实的实在。那些强迫我们进行当前这些论证的人用轻浮的态度处理这些证据,而当我们看到这些证据时,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会加以承认,但却没有完善的理由。我要问的是,一个人该如何找到温和的语言能够把责备与有关诸神的真相结合起来,以此说明有关诸神存在的真相?还有,我们面临着这样一个任务。我们决不允许我们中的一个派别从追求快乐转变为疯狂,而其他人则从出于对他们的愤怒而同样变得疯狂。所以我们对心灵的平心静气的预备性的告诫应当达到这样的效果
我们要克制我们的激情,使用温和的语言。请你们想像我们自己现在就在对这种类型的某个人讲话。我的孩子,你还年轻,随着时间的推移,岁月就会引导你完全扭转当前的许多信念。所以,在对最高事物进行判断之前,你要等
待未来的降临,其中最重大的事情就是正确地思考诸神,良好地生活,或者正好相反,尽管你现在会把这件事情看得微不足道。我要向你提出重大告诫,你会看到这个告诫是完全正确的。你自己和你的朋友并非第一个,亦非惟一的一个接受这种看法的人,以此作为你们的关于诸神的学说,不,在每个时代,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人受到这种疾病的危害。因此,作为一个过来人,我要向你保证,没有一个人在早年采用了这种诸神不存在学说而到了老年仍旧坚持这种信念,尽管有些人不是很多,但确实有一些
坚持我们说过的另外两种态度,相信诸神存在,但诸神对人类的行为无动于衷,或者说诸神尽管关心人事,但很容易被献祭和祈祷所安抚。如果你接受我的指导,那么你应当等待一个有关这些事情的完全清晰的充满可信度的判断,你要问自己真理究竟在哪一方,要向各种人寻求指导,尤其是向立法者请教。同时,你要警惕各种对诸神不虔诚的行为。为你们制定法律的人必定会以此为自己的事务,从今以后会把这件事的真相告诉你们。
克利尼亚先生,到此为止你说得好极了。雅典人不过如此,麦吉卢和克利尼亚,但我们已经在无意中
卷人了与一种自命不凡的理论的争论。克利尼亚这是一种什么理论?雅典人一种被人们广泛地当作终极真理的理论。克利尼亚你必须说得更加清楚一些。雅典人你知道,有人告诉我们,一切有生成的事物都会变成
或将要变成某种产物,要么是自然的产物,要么是技艺的产物,要
么是命运的产物。克利尼亚这样说有什么不对吗?雅典人呃,当然了,这位哲人告诉我们的这个假设是对的。
但假定我们追随他们的踪迹,问一问我们自己这一派的发言人的真实含义是什么。
克利尼亚我完全赞同。
雅典人所以他们说,一切伟大而又美好的事物显然都是自然和命运的产物,只有技艺的产物是微不足道的。技艺从自然的手中取来已经创造出来的伟大的原始作品,然后对之进行一些微不足道的塑造,就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称这些作品为人造的。
克利尼亚这样说有什么意义?
雅典人让我说得更加清楚些。他们说,火、水、土、气的存在全都可以归结为自然和命运,而没有一样可以归结为技艺;它们反过来又成为动因,一种绝对的、无灵魂的动因,再进一步产生出下一层次的物体,亦即大地、太阳、月亮、星星。它们各自本着它们自
身的若干
向任意漂流。它们以某种适宜和方便的配置在一起
热与冷、干与湿、软与硬,以及从对立面的混合中产生的各种不可避免的偶然的结合以这种方式,整个天宇以及其中的一切都产生了,一切动植物也按特定的过程产生出来,一年四季的产生也出于相同的原因。他们说,这些东西的诞生不是由于心灵的作用,也不是由于神的作用,更不是由于技艺的作用,而是由于自
然和命运。技艺本身也是这些动因的后续的、晚近的产物,像它的创造者一样是可灭的。技艺的开端始于用一些真实的物体来制造某些玩具,技艺的产物就像技艺本身一样是一些幻影,这就是绘画、音乐以及其他一些类似技艺的作品。如果说有某些技艺能产生真正有价值的作品,那么这就是那些对自然起着辅助作用的技艺,比如医疗、农业、体育。尤其是政治家的技艺,他们说,与自然没有什么共同之处,这种技艺是一种纯粹的技艺;同样,立法完全
是一件非自然的事情,是技艺,它的地位是不真实的。克利尼亚不真实,为什么会这样?雅典人呃,我亲爱的先生,让我这样说吧,这一派断言诸神
并无真正的、自然的存在,而只有人造的存在,他们称之为一种合法的发明,因此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神,人们在立法的时候,每个不同的群体发明与自己的习俗相吻合的神。然后他们宣布,真实的和天然可敬的事物是一回事,按习俗可敬的事物是另一回事,至于正义,根本不存在绝对真实和自然的正义,人类不断地就正义问题进行争论,并且改变着对正义的看法,尽管这种存在是人造的和立法的,而非你们所说的那种自然的存在,但每当人们对正义的看法做出了某种改变,那么从那一刻起它就是有效的。我的朋友,所有这些观点都来自那些给年轻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的聪明人,散文作家和诗人,他们承认不可取消的正义也就是人们高举双手表示赞同的东西。因此,我们的年轻人中间流行着不虔诚的时尚尽管法律要求我们相信的这种神并不存在
那些派别也依据这样的理由产生出来,试图吸引人们追求一种“真正的、自然的、公正的生活”,正义在他们看来就是一种对他人的真正支配,而非按照习俗对他人进行一种侍奉。
克利尼亚先生,你描述的这个诫条太可怕了!城邦与家庭中的青年已经败坏到了何等地步!
雅典人克利尼亚,你说得太对了!但在一个长期处于这种状况的地方,你想要立法者如何立法呢?他要对公众保持高度警惕,要吓唬他们,直到他们全都承认诸神的存在,在内心认可立法者的法律所规定的信念,使他们的行动全都与法律条文所规定的信念一致,就像对待那些所谓可尊敬的东西、正义的东西、一切最高尚的东西、一切能造就美德或邪恶的东西一样,是吗?我要说的是,他要吓唬那些不愿听从法律的人,对其中的某些人要处以死刑、禁闭、鞭笞、剥夺公民权和财产,对他的民众也不加以说服,并用法律来使他们变得驯服吗?
克利尼亚先生,远非如此,远非如此!如果在这种事情上也
要有说服,无论多么微弱,那么没有一位值得我们敬佩的立法家会做出这种软弱的表示。按他们的说法,立法家应当一心一意地支持古老的传统信仰,相信诸神的存在以及你刚才提到的那些东西。他尤其要坚持法律本身和技艺是自然的,并不比自然的东西不真实,因为它们都是心灵的产物,之所以这样说乃是因为我有一个健全的论证,我同意这个论证,也要你作出解释。雅典人呃,克利尼亚,你的确充满热情!但请你回答,我认为面对公众作出的论断很难用论证来加以支持,因为他们不会有耐心面对一个漫无止境的论证,对吗?克利尼亚呃,先生,那又怎样?我们生来就在宴饮和音乐中听过那些漫长的谈话,难道现在提起诸神和相关的论题就会显得缺乏耐心吗?你要注意,这样的论证对理智的立法来说是一种最
有价值的帮助,因为在立法中,一旦成文,法律就要保留在记录中,当然,各种挑战性的问题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出现。因此,如果在第一次听到法律时感到困难,那么我们不需要沮丧,因为即使连最愚蠢的学生也可以借助这些讨论对法律进行反复的考察。只要讨论是有益的,那么谈话的长短不会使它变得不合理,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只有不虔诚才会使人拒绝这样的讨论。
麦吉卢先生,我完全支持克利尼亚的意见。
雅典人麦吉卢,我也支持他的意见,我们必须按他的要求去做。当然了,我们可以公正地说,如果这样的学说没有广泛流传,没有弄得全人类都知道,那么用论证来捍卫诸神的存在就没有必要;但由于这些观点已经广泛流传,那么就显得有必要了。当最高的法律在恶人手中面临危险的时候,除了立法者自己,又能由谁来拯救法律呢?
麦吉卢呃,没有别的人了。
雅典人那么好吧,克利尼亚
让我再来听一听“你的 ”意见因为在论证中你必须成为我的合伙人。假定有人在进行推论,把火、水、气看成一切事物的根源,只是他给这些东西的名
土、“自然”称,而灵魂也是后来才从这些东西中派生出来的。或者更有可能,这种说法不是一个假设,而就是他们实实在在地讲出来的。
克利尼亚的确如此。
雅典人呃,以神的名义起誓,我们不是已经对所有忙于研究自然的人提出来的这些不合理的错误看法作了追溯,找到了可以称作错误根源的东西了吗?请你仔细考虑一下他们的各种立场,如果我们能够说明这些人不仅接受这种不虔诚的学说,而且还把那些追随他们的人引向谬误,那么你的看法就会有很大不同。
克利尼亚你说得很好,但你必须解释一下他们错在哪里。
雅典人我担心自己不得不谈论一些不熟悉的事情。
克利尼亚先生,不要再犹豫了。我知道你担心讨论这些事情会使你超越立法的范围。但若这是一种惟一的与诸神真相相符合的方式,就像在我们的法律中所说的那样,呃,那么我的好先生,我们必须这样论证。
雅典人既然如此,我好像必须解释这些我不太熟悉的观点。这种学说认为不虔诚者的灵魂是一种产物,使一切事物产生和消灭的最初原因不是最初的,而是第二位的,而那第二位的原因反倒是最初的。于是他们就在诸神的真正存在这个问题上陷入了谬误。
克利尼亚我还是两眼一抹黑。
雅典人灵魂,我的朋友,灵魂是一切事物的本性和力量,但大多数人对此一无所知;在这种普遍无知中,他们尤其不知道灵魂的起源,不知道灵魂在那些最初的事物中是头生的,先于一切形体和使形体发生变化和变异的最初根源。假如确实是这种情况,那么一切与灵魂同类的东西岂不是也必定先于形体一类的东西,因
为灵魂本身先于身体,是吗?克利尼亚呃,必定如此。雅典人所以判断和预见、智慧、技艺和法律,一定先于硬和软、重与轻。是的,可以证明那些伟大的最初的作品是技艺的产物,有理由被称作原初的作品;而那些自然的产物,还有自然本身这样的称呼实际上是错的是第二位的,是从技艺和心灵中产生出来的。克利尼亚错误的称呼?错在哪里?雅典人呃,“自然 ”这个词的意思是位于开端的东西,但若我们可以说明灵魂先于自然出现,灵魂既不是火也不是气,而是位于开端的东西,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正确地说,灵魂的存在是最“自然的 ”。克利尼亚这样说确实有理。雅典人那么我们下一步必定要为这个观点提供证据。克利尼亚没错,当然应该这样做。雅典人好。现在让我们提高警惕,小心提防这个极端精细的论证。我们已经年迈,而这个论证就像一个精力充沛的小伙子,可以使障眼法从我们的指缝中溜过去,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会落下笑柄,人们会把我们对这一宏伟目标的热忱追求视为一大失败。所以,我们要仔细想一想。假定我们三人要渡过一条水流湍
急的河,三人中我最年轻,又有着丰富的渡河经验。我说,我必须独自先游过河去,再来看你们这两位年长者能否承受激流。如果我成功地过了河,我会回过头来召唤你们,用我的经验帮助你们过河;但若证明你们这样岁数的人无法渡过这道激流,那么所有危险都由我一人来承担。你们会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建议。好吧,我们现在也好像面对着论证的激流,水流湍急,凭你们的能力可能游不过去。所以,为了不让你们在一大堆不熟悉的问题面前目瞪口呆,不知所措,陷入窘迫的境地,自尊心受到损害,我建议就让我用现在的方式来进行讨论。我首先对自己提出某些问题,而你们就安全地注意听,然后由我自己来回答。这种方式要贯穿整个论证,直到我们关于灵魂的讨论结束,它对身体的优先性得到证明。
克利尼亚先生,这是一项令人敬佩的建议,就按你说的办吧。
雅典人行,我们开始。如果说我们一直在请求神的帮助,那么但愿神现在就显灵。当然了,我们可以认为神已经按照我们的请求,在热情地帮助我们证明他们的存在,在我们潜入面前的论证激流时,我们的祈祷可以成为一根能够安全地把我们引向彼岸的绳索。要想对这样一个主题提出论证,我认为,最安全的办法是先做出下列问答:
有人说,先生,一切事物都是静止的,无物运动,是吗?或者说相反的说法才是正确的?或者说有些事物运动,有些事物静止,是吗?
我回答说,当然是有些事物运动,有些事物静止。
处于运动中的动者和处于静止中的静者一样,都位于某一空间吗?
当然。
有些事物在一个位置上运动,有些事物在不止一个位置上运动,你承认吗?
我答道,当你讲到在一个位置上运动时,你指的是那些中心不动的运动着的事物,就好比陀螺的旋转。
是的。
我们看到,在这种旋转中,运动的物体会同时呈现出最大的圆圈和最小的圆圈,把它自身合乎比例地划分,呈现出较大的和较小的部分。实际上,这就是各种奇迹产生的根源,因为它用较高或较
低的速率回应着同时产生的大大小小的圆圈。这种结果可以被人们想像为不可能的。是这样的。在几个位置上运动的事物,我想你指的是位移,物体每一刻都
在改变位置,有些时候运动中的物体有一个支撑点,有些时候,在滚动的情况下,有不止一个支撑点。在运动中物体会相互发生碰撞,静止物体受到运动物体的撞击,形成新的结合,那些最初的成分之间也就是这样形成复合物的,是吗?
是的,我承认你说的是事实。还有,结合使复合物增大,而分离则使复合物变小,除非原先的物体仍旧保持着它的构成。如果物体不能保持它的构成,那么结合与分离都会引起化解。普遍发生的生成现象又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什么是生成?生成显然是从某个起点开始获得增长,然后进入第二步,然后又进入下一步,通过这三步生成就可以被感知者察觉了。事物的生成靠的就是这样的运动变化和变形,只要这种情况在持续,它就拥有真实的存在。当事物的构成发生了改变,变得和原来不一样
了,那么原来那个事物也就完全毁灭了。我的朋友,我们也许已经区分和列举了所有的运动类型,如果运动只有这两种类型的话。
克利尼亚哪两类?雅典人呃,两种类型,我的好先生,看起来我们的整个讨论
正在取得进展。克利尼亚我必须要求你说得更清楚些。雅典人我们的讨论始于一种关于灵魂的观点,不是吗?克利尼亚当然是的。雅典人那么让我们先来看第一种运动形式,这种形式通常
使别的事物运动,但它自身并不运动。作为一般运动的第二种形式,我们说这种形式通常使自己运动也使其他事物运动,就像结合与分离的过程中发生的运动一样,这样的运动通过增长及其对立面,亦即减少,或者通过生成或灭亡来进行,灭亡亦即失去存在。
克利尼亚我们可以这样说。
雅典人然后,我们可以把通常既能使其他物体运动,而它本身也被其他物体推动的这种运动形式列为我们运动形式中的第九种。还有的物体自身运动,也使其他物体运动
在一切物体主动和被动的运动形式中都可以看到这种运动,称之为一切存在的变化与运动是正确的
这种形式可以列为第十种。克利尼亚对,确实如此。雅典人现在,我们完全可以正确地宣布,这十种运动是一切
事物中最强大的,最有功效的,可以这样说吗?克利尼亚呃,当然可以,我们必须说可以使自身运动的东西是最有功效的,其他东西地位都要比它低。雅典人好极了。那么我们也许能够在已经说过的话中间找
到一两处错误。克利尼亚有什么错?雅典人我想,我们在使用“第十”这个词时犯了错误。克利尼亚为什么错了?雅典人我们刚才按照秩序有力地证明了第一种运动形式,
接下去要证明的是“第二种”运动形式,然而我们却奇怪地称之为
第九种运动形式。克利尼亚我该如何理解你的意思?雅典人呃,要这样理解。当我们说一个事物改变为第二个
事物,第二个事物又改变为第三个事物,等等,在这样的系列中,会有一个变化的最初源泉吗?呃,一个被除了它自身之外的其他事
物推动的事物如何能够成为这种变化的最初原因?这种事是不可能的。当某样能使自身运动的事物取代了第二样事物时,这个第
二样事物仍旧是第三者,这样的运动可以传递给成千上万的事物,那么,除了由最初的动者所引起的变化外,还会有一切运动的最初起点吗?
克利尼亚你说得非常好,这个观点必须承认。雅典人此外,让我们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述这个观点,再一次回答我们自己的问题。假定一切事物都聚集在一起,保持静止,就像这个派别中的大多数人所坚决主张的那样。我们具体指出过的
这些运动形式中的哪一种会在事物中最先产生呢?呃,当然了,能够自己运动的事物最先开始运动,此外不可能有其他变化的源泉,因为按照这个设定的前提,变化不可能预先存在于这个系统中。进一步推论,无论什么东西作为一切运动的源泉,乃是在一切静止和运动的东西中最初出现的东西,我们要宣布这种自动是一切变化中最先的和最有力的,而被其他事物替代或在别的事物推动下发生的运动乃是第二等的。
克利尼亚无疑如此。雅典人我们的讨论已经进到这一步,现在可以回答下一个
问题了。克利尼亚什么问题?雅典人当我们看到这种运动在一个由土、水,或者火组成的
事物中分离的或结合的显示自身时,我们该如何描述居
于这种事物中的性质?克利尼亚你问的是,当某个事物自己运动时,我们是否称之
为“活的”,我猜得对吗?
雅典人没错。
克利尼亚活的?噢,它当然是活的。
雅典人很好,我们来看某个事物中的灵魂,情况也是一样
的,不是吗?我们必须说这个事物是活的。克利尼亚完全正确。雅典人那么,我以上苍的名义起誓,你听着。我猜想你会承
认对任何事物都有三点值得注意的地方。克利尼亚你的意思是..雅典人我的意思是:第一,事物的真实存在;第二,对这个真
实存在的“定义 ”;第三,它的“名称 ”。这样说你就明白了,我们对
任何存在的事物都可以问两个问题。克利尼亚哪两个?雅典人一个人有时候只提出名称,要求别人提供定义;有时
候只提出定义,要求别人提供相应的名称。换言之,我们指的是要
能达到这种效果,不是吗?克利尼亚达到什么效果?雅典人你知道,数字也像其他事物一样有类别。以数为例,
这个事物的名称是“偶数 ”,它的定义是“能够被
整除的数 ”。克利尼亚没错。雅典人我心里想的就是这种情况。无论我们问的是定义,
答的是名称,还是问的是名称,答的是定义,在两种情况下我们指的都是同一事物,难道不是吗?无论是用“偶数”这个名称,还是用“能够被
整除的数 ”这个定义,我们描述的都是同一事物,没有差
别,对吗?克利尼亚完全相同。雅典人那么,以“灵魂”为名称的这个事物的定义是什么呢?
除了我们刚才用过的“能使之自动”这个短语,我们还能找到其他定义吗?克利尼亚你的意思是,这个自身同一的真实存在在我们所
有人的词汇中有一个“灵魂”的名称,以“自动”作为它的定义?雅典人我是这个意思。但若确实是这种情况,那么除了进一步证明灵魂就是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一切存在的最初变化与运动及其对立面,因为它已经显示自己是一切变化与运动的最普遍的原因,我们还能希望得到别的什么东西来作为运动与变化的根本原因吗?克利尼亚不能,确实不能。我们发现灵魂是运动的源泉,是一切事物中最先出现的,我们的证明是绝对完善的。雅典人那么与自动无关,由某些其他事物引起的运动无论在什么地方产生,都属于第二等的,或者你愿意把它放在什么低级的位置上就怎么放,实际上,这就是那些无灵魂的物体的变化,是吗?克利尼亚你论证得对。雅典人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正确的、决定性的、真实的、最终的论断,灵魂先于物体,物体是第二位的,是派生出来的,灵魂
支配着事物的真正秩序,物体则服从这种统治。克利尼亚确实如此。雅典人但是我想,我们并没有忘记我们前面达成的一致意
见,如果能够证明灵魂先于物体,那么灵魂的性质必定也先于物体
的性质。克利尼亚没错。雅典人所以心灵的气质和习惯、希望、计算、真正的判断、目
的、记忆,全都先于物体的长、宽、高,因为灵魂本身先于物体。克利尼亚无疑如此。雅典人因此我们被迫同意一个推论:要是我们想把灵魂说
成是一个普遍的原因,那么灵魂就是善与恶、聪明和愚蠢、正确与错误,乃至于所有对立面的原因,不是吗?
克利尼亚确实如此。
雅典人那么好,如果内在的灵魂就这样控制着在宇宙中运动着的一切事物,那么我们也一定要说灵魂控制着宇宙本身,是吗?
克利尼亚是的,当然。
雅典人有一个灵魂在控制,还是不止一个灵魂在控制?让我来代你们俩回答。不止一个灵魂。我们必须假设至少不少于两个灵魂,一个灵魂起着有益的作用,另一个能够起相反的作用。
克利尼亚你无疑是正确的。
雅典人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那么灵魂靠着它自身的运动推动着天空、大地、海洋中的一切事物
它的这些运动的名称是希望、思考、预见、建议、判断、真或假、快乐、痛苦、希望、恐惧、仇恨、热爱
我说的是,灵魂用这些运动以及与此相类似的或原初的运动推动着一切事物。接下去,它们又带来了第二类运动,即物体的运动,以及与这些物体相伴随的性质,热与冷、重与轻、硬与软、白与黑、干与湿,等等,以此指引着一切事物的增加和减少,分离与结合。智慧是灵魂的助手,借助这些工具和它的所有工具,灵魂使一切事物达到正确与快乐的境地,但若愚蠢成为灵魂的伴侣,那么结果就完全相反了。我们是相信这种情况的发生呢,还是怀疑可能还有其他情况?
克利尼亚情况就是这样,没什么可怀疑的。
雅典人那么我们必须说灵魂的哪一种性质在控制着天穹、大地,以及它们的运行呢?是深谋远虑和充满善良的性质,还是不具有这两种美德的性质?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要回答这个问题吗?
克利尼亚怎么回答?
雅典人呃,我的朋友,如果整个天穹的路径和运动,以及其中的所有天体,也像智慧一样具有运动、旋转、计算的性质,并且是在灵魂之后开始运动的,那么我们显然可以说,为宇宙作预见并指导着宇宙沿着这条道路运动的是至善的灵魂。
克利尼亚对。雅典人但若这个运行过程狂乱无序,那么指导着宇宙前进
的是邪恶的灵魂。克利尼亚这样说也对。雅典人那么请告诉我,智慧的运动具有什么本性?我的朋
友,在这里我们碰到了一个用理智很难回答的问题。所以让我在
你回答时帮你一把,这样做也挺公平。克利尼亚这个建议值得欢迎。雅典人让我们小
,别因为在中午凝视某个对象而弄得两眼漆黑,也就是说,我们回答这个问题就好像用眼睛直视太阳,尽管我们可以用肉眼获得适宜的视觉和智慧的知觉。如果把视线转向我们正在寻求的这个对象的影像,那我们就安全了。
克利尼亚你的意思是..
雅典人让我们把前面列为第十种的运动形式当作影像,智慧的运动与这种运动形式相似。等我们一道回答问题时,我们再来回忆它。
克利尼亚这个建议非常好。雅典人我们还能记得起我们说过的话吗,我们确定有些事
物运动,有些事物静止?克利尼亚我们记得。雅典人有些事物在一处运动,有些事物在不止一处运动?克利尼亚当然。雅典人在这两种运动类型中,限制在一处运动的类型必定
在各种情况下都围绕一个中心,就像一个运转良好的车轮,这种运动必定与理智的旋转最接近,最相似。
克利尼亚你的意思是..
雅典人呃,当然了,如果我们说理智和在一处进行的运动都像一个造得很好的球那样旋转,围绕一个中心在一个范围内有序一致地运动,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按照一个单一的法则和计划运动,那么我们就不需要担心自己是在像一个笨拙的艺术家那样想像了。
克利尼亚非常正确。
雅典人还有,不规则或不一致的运动、不限制在某个范围内的运动、没有同一中心的运动、不在一处进行的运动、没有秩序和计划的运动,这些运动与各种愚蠢相似。
克利尼亚确实如此。
雅典人现在要提出肯定性的论断我们已经没有什么障碍了,因为我们发现灵魂在指引一切事物旋转,我们也一定要说使宇宙得以有预见地、有序地运行的灵魂要么是至善,要么是至善的对立面..
克利尼亚不对,先生,如果前面已经说过的话是正确的,那么只能把宇宙的运行归于一个灵魂或几个至善的灵魂,把它归于其他事物是一种亵渎。
雅典人克利尼亚,你确实满怀善意紧随论证,但我要使你更进一步。
克利尼亚怎么个进法?
雅典人进到太阳、月亮和其他天体。
克利尼亚呃,当然了。
雅典人我们可以把某个具体的天体作为论证的主题,所得出的结论对其他天体都适用。
克利尼亚我们应该以哪个天体为主题呢?
雅典人太阳,任何人都能看到太阳的身体,但没有人能够看到太阳的灵魂,而其他任何生灵的身体都可以被看见,在它活着的时候,或者在它死的时候。我们有各种理由相信,用身体的各种感官都无法感知灵魂,只有依靠理智才能察觉。因此,我们有一番相关的考虑,对此必须依靠纯粹的理智和思想来领悟。
克利尼亚什么考虑?
雅典人由于灵魂指引着太阳的运动,因此我们说灵魂必定以下列三种方式之一行事,这样说不会有错。
克利尼亚哪三种方式?
雅典人灵魂要么居住在这个可见的圆的物体中,如同带着我们到处运动的灵魂一样带着太阳运动;要么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这个灵魂自己有一个身体,由火或气组成,灵魂用自己的身体猛烈推动那个物体①;要么这个灵魂是赤裸裸的,是没有身体包裹的,它用其他某种神奇的力量做着这项工作。
克利尼亚是的,灵魂的确只能以这三种方式之一行事。这一点可以肯定。
雅典人这个灵魂,不管它是以太阳为车,坐在车上赶着车前进,给世界带来光明,还是从外部作用于太阳,或者是以别的什么方式运作,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把它当作神来敬重,是吗?
克利尼亚是的,如果他还没有坠落在愚蠢的深渊中。
雅典人关于星辰、月亮、年月、季节,我们还需要一一讲述吗?它们全都一样,因为我们已经证明灵魂,或灵魂们,和那些至善的好灵魂,是一切事物的原因,我们把这些灵魂当作神,无论它们居住在身体中指引宇宙,使它像一个有生命的物体一样,还是以其他方式行事。任何拥有信念的人听了这些话,还会说一切事物
①即太阳。
不“充满神”吗? ①
克利尼亚先生,没有人会说这种胡话。
雅典人我亲爱的麦吉卢和克利尼亚,现在可以把我们的看法告诉那个迄今为止拒绝承认诸神存在的人,让他去选择吧!
克利尼亚什么看法?
雅典人他要么必须向我们指出,相信灵魂是一切事物的最初源泉以及由此推出的进一步的结论是错误的,要么如果他不能说出什么更好的理由来,那就必须向我们屈服,从今以后相信诸神存在。现在让我们考虑一下,我们反对那些不信神的人,为诸神的存在所作的辩护是完成了还是仍有缺陷。
克利尼亚还有什么缺陷,先生?该说的都说了。
雅典人那么,关于这个不信神的派别我们就谈到这里。现在,让我们来告诫那些虽然承认诸神存在,但却否认诸神干预人间事务的人。我们会对他说,先生,你相信诸神的存在,这也许是因为某些与神相关的事情在吸引着你和你们的家庭崇拜诸神,因此承认诸神的存在。另一方面,私人事务和公共事务中都有厄运和恶人,而幸运却降临到这些恶人头上,使他们享有崇高的名望,当你听到诗歌和各种文学作品这样讲以后,就被引导着走向不虔诚。或者你注意到有些不敬神的人得享高寿,子孙满堂,高官厚禄,他们的昌盛使你的信仰发生动摇,因为你曾经知道或亲眼看到许多骇人听闻的不敬神的事,并且看到许多人用这种犯罪行为作手段,从低下的地位爬上高位,乃至登上王座。这些事情都历历在目,而你对诸神的信仰却阻碍着你去指责神,于是,错误的推理与无法责备神的心情结合在一起,使你达到现在这个地步,你相信诸神尽管存在,但却认为它们漠视和不关心人事。为了使你们这种有害
①希腊早期哲学家泰勒斯语。见亚里士多德:《论灵魂》
的看法不至于滋长到更大的不敬神的地步,在这种邪恶还没有表现出来以前就尽可能用论证把它祛除掉,我们一定要把还没有说的话与前面对那些对彻底的无神论者说的话联系起来,从中获益。你,克利尼亚,还有你,麦吉卢,必须像从前一样扮演年轻人的角色,对我的话作出反应。如果这个论证不小心流产了,我会再一次解除你们的职责,让你们自己去过河。克利尼亚这个建议很好。就这么办,我们也会尽力。雅典人要想说明这一点也许并不难,无论事情大小,诸神都是关心的。你知道,我们要告诉参加讨论的人,神是善的,拥有完
整的善性,我们要把关心一切事物视为它们恰当的和特有的功能。克利尼亚肯定有人会对他们这样说。雅典人然后,让他们和我们一起来问自己,我们说诸神是善
的,那么这个善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可不可以说审慎和理智就属
于善,而它们的对立面属于恶?克利尼亚可以。雅典人还有,勇敢是善的一部分,而怯懦是恶的一部分,是
吗?克利尼亚肯定是。雅典人我们把后一种性质称作可耻的,把前一种性质称作
高尚的,是吗?克利尼亚我们无疑必须这样说。雅典人我们要说,如果一切卑贱的性质都有所属,那么这些
性质属于我们自己,而诸神在这些性质上是没份的,无论份额大
克利尼亚这一点也是人们普遍承认的。雅典人那么我们能够设想疏忽、懒惰、奢侈这些性质是灵魂
之善吗?你怎么看?克利尼亚不,我们不能这样想。雅典人那么这些性质是灵魂之善的对立面吗?克利尼亚是的。雅典人这些性质的对立面才和灵魂之善有关,是吗?克利尼亚是的。雅典人很好,那么我们必须像诗人那样,宣布任何人的奢
侈、疏忽、懒惰的性格都是“无刺的雄蜂 ”

克利尼亚这是一个很好的比喻。雅典人因此我们决不能说神具有这样的性质,神本身也厌恶这种性质,如果有人胆敢这样说,那么我们一定要加以禁止。克利尼亚我们确实应当这样做。我们怎么会不加以禁止呢?
雅典人如果一个人有某种职责,他的心灵尽管考虑大事,但却忽略了小事,那么我们该如何找到正确赞美他的理由呢?我们可以这样看,无论是神还是人,凡有这种情况的都会采取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是吗?
克利尼亚哪两种形式?
雅典人要么认为忽略小事对于整个结果来说无关紧要;要么认为被忽略的事情对整个结果有影响,但仍旧表现出疏忽与懒惰。除此之外,我们还能把他的忽略归结为其他原因吗?当然了,在与整个结果有关的地方不可能有什么对大事或小事的忽略,无论是诸神还是凡人,都不可能在力不能及的时候做什么预备工作,而忽略这些对整个结果有影响的事正是他不可能做的事。
克利尼亚当然不能。
①赫西奥德:《工作与时日》,第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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