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柏拉图全集 第3卷

_18 柏拉图(古希腊)
们一件事。如果你知道我们必须做什么和说什么,那么你应当把
①赫西奥德:《工作与时日》,第
行以下。
这个“什么”告诉我们。这一点肯定是清楚的,是吗?
克利尼亚当然是。
雅典人但是不久前我们听你说过,立法家一定不能允许诗人随心所欲地创作,不是吗?因为他们好像并不知道会在什么地方违反法律,危害社会。
克利尼亚我必须承认这是事实。
雅典人假定我们把诗人的问题向立法家提出,那么我不知道这样说是否公平。
克利尼亚怎么说?
雅典人这样说。立法家,这是一个古老的故事,我们的诗人总是这样说,而世上的人也普遍相信这种说法,当诗人们坐在缪斯的三足祭坛前时,他已经失去了理智。他就像那涌出清泉来的泉眼一样不断地吐出诗句来,由于他的诗句表现了他的技艺的本质,因此必定与他自己的话语有矛盾之处,人们根本无法知道诗人说的话是真理,还是他的诗中人物说的话是真理。对同一事物或同一主题做出两个相反的陈述,这不是立法家要做的事,立法家通常对一样事物只做一种判断。就拿你自己刚才说过的那件事为例吧。葬礼可以是奢侈的,这句话的意思也可以是葬礼可以是体面的简朴的。从不同的类型中,你选择并只能选择一个适中的类型要求人们普遍接受和无限地加以推广。但在我讲的这件事情中,如果我是一名诗人,我的听众是一位富婆,我在和她讨论她的葬礼有什么要求,那么我会向她推荐浮华的葬礼,但若我面对一位极为节俭的穷人,或者面对像你这样有着适度财产和节制人格的人,那么我会向他推荐简朴的葬礼。不过,你刚才说光讲节制还不够,所以你必须告诉我们花多少钱才算节制,或者承认你的陈述还不是一条法律。
克利尼亚确实如此你说得对
雅典人那么,我们指定的立法家在他的法典面前就提不出令人满意的陈述来吗?他难道只是非常简单地告诉我们应该做什
么,不应该做什么,再加上一些惩罚的威胁,然后就转人下一条法律,而没有一句鼓励的话,或对接受者的建议?这就好比一种类型的医生,当我们请他们来看病时用的是一种方法,第二种类型的医生为我们看病用的是另一种方法,我们要提醒自己两种方法间的差别,然后就可以向我们的立法家提出请求,就好像儿童会向他们的医生请求得到最温和的治疗。你喜欢这个比喻吗?有医生,也有医生的助手,但我们把医生的助手也称作医生。
克利尼亚就算是吧。雅典人两种人虽然拥有同样的名称,但是自由民或奴隶以经验的方式来获得他们的职业知识,通过观察他们主人的行为和听从主人的指示,这种方式并不是自由人学习技艺和向学生传授技艺的科学方式。你同意所谓医生有两种类型吗?克利尼亚我当然同意。雅典人一般说来,我们共同体中的病人既有奴隶又有自由民,但都由奴隶来给他们治病,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些奴隶医生会匆匆忙忙地给病人看病,开处方?这样的医生决不会在意奴仆的抱怨,也不会询问病人的病情,他就像一位鲁莽的抄写员,蛮不在乎地依据经验给病人一些嘱咐,然后就匆匆离开,去给下一个生病的
奴仆看病
这就是奴隶医生从他主人那里学来的治病方法。自由行医者给自由民看病,这样的医生大部分都能以一种科学的方式自始至终地治疗疾病,充满自信地对待病人和病人的家属。他会向病人了解病情,尽力调理病人的症状。在没有得到病人的支
持以前,他不会开处方;而一旦他开出旨在使病人完全康复的处方,就能得到病人的完全服从。上述两种治疗疾病的方法,哪一种是比较好的医生或身体健康指导者使用的方法?两种方法中有一
种包含双重过程,有一种是单一的,这种单一过程的方法是比较差
的,是令病人恼火的方法,是吗?克利尼亚是的,先生,包含双重过程的方法要好得多。雅典人那么你看我们是否可以考虑一下这两种方法,包含
双重过程的方法和单一过程的方法,在立法上的运用?克利尼亚应当这样做。雅典人那么我问你,我们的立法者将要制定的第一条法律
是什么?他立法的自然过程不就是从规范新建社会第一步的一条
法令开始的吗?克利尼亚呃,当然了。雅典人创建任何社会的第一步肯定是婚姻关系,是吗?克利尼亚没错。雅典人假定某个社会的立法是健全的、正确的,那么它必定
始于婚姻法。克利尼亚我非常赞同。雅典人那就让我们先以简要形式陈述这条法律。这条法律
也许可以这样说:
男子应在年龄到达三十岁,并在三十五岁之前结婚;拒绝结婚者应受罚款和失去地位的惩罚,罚金若干,失去地位的方式是如此这般。
这段话可以作为我们婚姻法的简要表述。它的复杂形式我们可以这样说:
男子应在年龄到达三十岁,并在三十五岁之前结婚,在此年龄段的人可以视为已经拥有不朽意识,人的本性使我们每个人以各种形式表现这种不朽意识,想要在世上赢得名声,不愿默默无闻地躺在坟墓里,就是这种不朽意识的表现。因此,人类这个种族是时间的双生子和伴侣,绝不能与时间分离,这就是人类不朽的性质。通过世代延续,这个种族保持同一,通过繁殖后代分有不朽。因此,虔诚断然禁止人们用自己的行为剥夺自己的欢乐,比如有些人
不想要妻子和孩子,自愿地剥夺自己。所以对那些服从法律的人我们不会让他受到伤害,而对那些不服从法律,到了三十五岁还不结婚的人,那就让他每年交付若干数量的罚金,使他不能用他单身状态作为赢利和偷闲的资源,让他失去年轻人经常给予长者的那些公共荣耀。
你已经听到以这种形式表述的这条法律,现在可以考虑一下,
一般说来我们的法律要不要在条文中加上说服性的话语,或者说是否至少要用双倍的篇幅来表述,或是只限于法律条文本身,只需要一半的篇幅。
麦吉卢先生,喜欢简练从来就是我们拉栖代蒙人的方式,然而我无法决定在我们的城邦里要不要强制实施你们的法律,我的
意见也许比较罗嗦。对任何法律,我的选择确实会像你举的这个例子一样,两种形式都有可能。但我们一定不要忘了,我们当前的建议也需要我们的朋友克利尼亚的批准,因为是他的城邦将要采取我们所建议的这些法律。
克利尼亚麦吉卢,谢谢你的美言。雅典人呃,争论应该多几个音节还是少几个音节没有什么意义,我关注的确实不是法律条文的篇幅或简洁程度,而是它的性
质相比较而言,刚才提到的一种法律在使用中比另一种法律具有双倍的优点。我才说过,我们关于两种类型的医生的比喻完全是适当的。然而,尽管我们的立法者没有人曾经注意到自己在立法中完全依赖一种工具,但是立法实际上有两种工具可用,这就
是说服与强迫,如果民众缺乏教育,那就可以使用这两种方法。权柄在立法中决不会搀和说服的方式,他们的工作完全依靠强迫。唉,凭天发誓,我想法律还有第三种必需品,而这种东西事实上普遍被人忽视。
克利尼亚请告诉我它是什么?
雅典人呃,我们自己今天的谈话碰巧已经把它揭示出来了。我们从早晨开始讨论法律,而现在已经是中午了,我们已经抵达这个令人兴奋的中心,我们所有的谈话都和法律有关。然而我想,我们关于法律的讨论才刚刚开始。因为迄今为止我们所说过的内容只是法律的一个开场白。我为什么要这样说?因为我观察到,对每一种事物的讨论和口头表达都有它的前奏和预备性的内容,我们可以说这些预备性的内容为将要进行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有用的方法上的介绍。例如,所谓竖琴曲的创作“规则”或一般的音乐创作“规则”,有一些精心撰写的介绍,而被我们当作真正“规则”的共同体的法律却从来没有人提到这个名称,也没有撰写和发表这方面的文字,而且人们认为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然而我相信,我们当前的讨论表明这种东西是存在的。我认为,我们刚才所说的以复杂形式表达的法律并不仅仅是法律,它实际上包含着两样东西,既是法律又有法律的介绍。有些法律被我们比做奴隶医生的抄写员式的处方,这样的法律是不合格的法律,而所有那些在前面讲述的内容麦吉卢称之为说服事实上是说服性的,只具有开场白式的修辞学性质。因为我发现自己限定了整个讨论的框架,讨论者的基调是说服,是为了使听众能够接受立法者在立法中开出的处方,亦即他制定的法律,其中充满着友好精神并带来驯服的后果。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我认为应当恰当地用另一个名称称呼它,它不是法律的文本,而是法律的前奏。
你们会问我,要跟随这种观察我有什么建议。我想我会让一名立法者不断地注意,既不要一下子抛出他的整部法律,又不要在不提供任何介绍性的开场白的情况下留下它的各种条文。这一做法上的差异在我们刚才考虑过的两个例子中会造成巨大差别。
克利尼亚我也会敦促理解自己工作性质的立法者按这种方法进行工作,而不用其他的方法。雅典人在这一点上我完全同意你的意见,克利尼亚。所有法律都有它们的开场白,开始立法工作的每个人都应当事先确定各部分的前奏,并与整个主题相适应。他要说的话不是微不足道的,无论这些话能否被人们清楚地记得,但它将产生巨大的差别。但若我们坚持每一条所谓的大大小小的法律都要有一个序言,那可能就错了。事实上,我们一定不要以这种方式处理每一首歌或
每一次讲话。确实,在各种情况下都有恰当的开场白,但我们不会在任何地方都使用它,我们必须让个别的讲话者、歌手、立法者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要不要使用开场白。
克利尼亚我完全同意你的意见。但是,先生,请你不要再浪费时间了。让我们返回我们的论证,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用你前不久说的话重新开个头,当然我们不会把它当作一个必要的开场白。让我们从头再来一遍,这是人们在游戏中常说的,在这“第二
遍”中我们在理解的基础上不再进行随机的论证,而是提出一个开场白我的意思是,让我们一开始就承认我们正在作开场白。至于对诸神的崇拜和对长辈的孝敬,我们已经说过的话是非常恰当的,但我们必须试着进一步推进这个主题,直到你们感到我们整个序言都已经完全充分了。然后,而不是在此之前,你们将听到真正的法律条文。
雅典人好,那么我们的开场白,如我们同意的那样,已经恰当地涉及了诸神、次一级的力量、活着的与去世的长辈。按照我的理解,你希望我能够就我们尚未涉及的这个主题的某些部分给你提供一些启发。
克利尼亚完全正确。雅典人呃,下一步,发言人和听众应当尽力思考他们应尽的义务,而不必考虑心灵、身体和生计方面的问题,借此获得教育,这样做是恰当的,符合他们的共同利益。因此,这些事情,而不是其他事情,无疑就是我们必须谈论和聆听的事情。
克利尼亚非常正确。
第五卷
雅典人听着,我们现在要讨论诸神和人们敬爱的祖先,你们要把耳朵竖起来。每个人除了诸神还拥有一样最神圣的东西,而且这样东西确实是他自己的,这就是他的灵魂。与每个人相关的事物从来都有两类:一类是优秀的,从事统治;另一类是低劣的,服从统治。所以,每个人都应当始终喜爱那些光荣的优秀事物,胜过喜爱那些低劣的事物。因此,我吩咐人们要在荣耀统治我们的诸神以及诸神之下的神力之后,荣耀他们自己的灵魂,我想这个建议是对的。然而,可以说我们中间还没有人正确地荣耀了他的灵魂,尽管他们以为自己这样做了。我认为,荣耀是神圣的,是善的,不能由恶的事物来授予。有人认为自己正在依靠语言、才能或服从来完善自己的灵魂,但这样做并不会使他的灵魂比以前完善,他以为自己荣耀了自己的灵魂,但实际上并没有。
举例来说,一个尚未成年的人在自己适宜对一切事物发表意见之前想要荣耀他的灵魂,允许自己的灵魂为所欲为,以为这就是对灵魂的荣耀,而我们宣布,这样的做法不仅不能给灵魂带来荣耀,而且会给灵魂带来伤害,我们要求人们把荣耀灵魂放在荣耀上苍之后。又比如,一个人犯了过失,但不指责自己,反而把大部分责任推给别人,认为自己没有错,他以这种方式尊敬他的灵魂,或者说他以为这样做是对灵魂的尊敬,这样的做法给灵魂带来的远非荣耀,而是伤害。还有,人们在缺乏立法者的训诫和批准的情况下追求快乐,这样做并没有给灵魂带来荣耀,而是带来耻辱,是在用不幸和悔恨玷污灵魂。还有,换个方法说,一个人不愿忍受艰辛、恐惧、痛苦,而是屈服于它们,这种投降行为不会给灵魂带来荣
耀,所有这样的过程都会给灵魂带来耻辱,而忍受艰难困苦才是值得赞扬的。还有,如果一个人认为要不惜一切代价地活着,那么这也会给灵魂带来耻辱;他内心的投降者把这个不可见的世界视为完全邪恶的,而一个人应当用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来反对他的幻想,他甚至不知道我们最主要的善是否属于这块土地上的诸神的恩赐。还有,当一个人喜欢美丽的相貌胜过喜欢善时,也会给灵魂带来莫大的耻辱。因为这种倾向宣告了身体比灵魂更加荣耀,因此是极端错误的。地上出生的东西没有一样比天上出生的东西更荣耀,用刚才那种奇怪的想法欺骗自己的人并不懂得被他轻视的灵魂是极为珍贵的。还有,当一个人使用卑劣手段谋得财富,或者对这种攫取并不厌恶时,那么他并没有用这种供物真正地荣耀灵魂,而是使灵魂远离荣耀!为了一袋硬币他出卖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但地上或地下的所有黄金都不能与善等价交换。
总而言之,无论谁若不能在任何条件下远离立法家在他的解释中列举的低劣和邪恶,反而竭尽全力去做那些与善良和美好相
反的事情,那么他就不知道自己正在以这样的方式愚蠢地积累他对他自己拥有的最神圣的事物他的灵魂的羞辱和伤害。事实上,我们中没有人,或很少有人像俗话所说的那样,对恶行作最严厉的“审判”,人们在成长过程中变得像那些恶人一样,越来越像,他们回避善人,拒绝与好人谈话,不和好人交往,而是去追随另
一类人,成为坏人的亲密伴侣,而与坏人打交道当然只能做坏人自然会做的事,说坏人自然会说的话。所以这种状态并非审判,而是报复,是邪恶的痛苦后果,因为审判和正义一样都是善。碰到报复的人和没碰到报复的人都是不幸福的,这是因为前者无法治愈他的疾病,后者失去其他许多获救的机会。但是我们认为,荣耀一般说来总是跟随比较优秀的东西,是为那些可资改进的较差的事物而设的,甚至有可能使较差的事物变得很好。
所以,人拥有的一切事物没有一样会像灵魂避恶求善那样天生的快捷,灵魂想要获得主要的善,并在余生中始终保持善。因此,我们赋予灵魂第二位的荣耀。处于第三位的那种荣耀属于身体,这一点不管怎么看都清楚。但下一步我们要问,有哪些不同的荣耀,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这就是我们立法者的任务。我想,他会提出这样一些建议。身体应当受荣耀的不是它的美貌,也不
是它的强壮,也不是它的敏捷,也不是它的健康,尽管有许多人会这样想,身体应当受荣耀的也不是与这些性质相反的性质。以适中程度展现这些性质的身体也远远不是最清醒、最健全的。因为一种身体使人的灵魂空虚和不堪重负,另一种身体使人的灵魂驯服和卑微。这种状况与拥有财产是一样的,可以用同样的标准来衡量。所有这些事情只要过度,就会滋生出公共的和私人的世仇、派别、缺陷、屈服,这可以算作一个通则。
不要让任何人为子女将来的富足而觊觎财富;这样做对他们自己不是好事,对国家来说也不是好事。因为拥有遗产虽然可以使年轻人不必奉承别人,然而不缺乏其他所有人都需要的最好的、最和谐的事物,这种状况可以产生一般的和谐与协作,驱逐生活中
的痛苦。我们应当使我们的孩子富足,但不是拥有黄金,而是拥有敬畏。我们以为自己在年轻人忘记节制时训斥他们,就能保证他们拥有敬畏这种遗产,但实际上这样做并不能取得效果,就好比我们现在告诫年轻人说,“年轻人必须尊敬所有人”。明智的立法家
更有可能要求年纪大的人尊敬年轻人,要求他们决不要让年轻人看到或听到自己做了丑事,说了丑话,因为当年纪大的人忘了节制的时候,年轻人也会忘记节制,会变得极端无耻。教育年轻人和我
们自己的最佳方式不是训诫,而是靠终生有形的实践,这才是一个人应当告诫他人的地方。如果一个人荣耀和尊敬他的亲人,也尊敬和自己崇拜同样神灵的同族人,那么他可以合理地为生育子女期待生育女神的青睐。至于在几样人生事务方面的朋友和同伴,如果一个人把他们对自己的服务看得更重大,更充分,而把自己对朋友和同伴的仁慈看得较低,那么他会对他们抱有善意。在一切与城邦和同胞有关的事情中,最优秀的人,或至今为止最优秀的人,就是那些在奥林
匹克赛会上取得胜利、在战争或和平时期取得胜利、在遵守家乡法律方面取得信誉、终生为家乡人忠实服务的人。至于对待外邦人,我们必须记住,这种约定有独特的神圣性,我们确实可以说,外邦人冒犯外邦人,与冒犯本地人相比,更容易引来神的复仇。因为客居的外邦人没有朋友和同胞,更需要得到人和神的怜悯。因此,被他冒犯而来向他复仇的人本来都是可以帮助他的人,但没有一个人能够像神或精灵那样保护外邦人,就好像化身为公鹅的
的宙斯的使者。那么,拥有预见而从不冒犯外人的人在生命之旅终结时又有什么可焦虑的呢!再说,最大的冒犯,无论是对本地人还是对外地人,总是对求援者犯下的,他们在求援时总是呼喊某位神的名字,这位神在作了应许后也总是关注着受苦者,因此求援者所受的苦一定会由神来替他复仇。
我们已经公正地考察了一个人与其父母、自身、财产、城邦、朋友、亲人、外人、同胞之间的关系,下一步要考虑的则是一个人必须以什么样的方式度过充满诚信的一生。我们现在谈论的已经不是法律的效果,而是如何通过表扬和批评使人对我们以后要制定的法律具有较好的、愿意接受矫正的态度。
此处原文为
,希腊神话中的宙斯有各种化身。
在一切好事物中,真理具有首要地位,这在诸神和凡人中都一样。有些人知道什么是幸福,我祝愿他从一开始就得到真理,作为一个真正的人生活。这样的人是可信的,而那些自愿接受假相的人是不可信的,那些不自觉地喜欢假相的人则是傻瓜,他们的命运不值得羡慕。因为,背叛真理的人和傻瓜肯定都没有朋友。时间会发现他在生命终结接受审判时极端孤独,没有同伴和子女,无论他们是否还活着。荣耀归于自己不作恶的人,但能够使别人也不作恶的人配得上双重荣耀,乃至更高的荣耀,第一重荣耀是不作恶的人方才配得上是一个人,第二重荣耀是把他人作的恶报告权柄,使许多人能够成为真正的人。努力使人们服从权柄的人是伟大的完善的公民,美德的棕榈枝应当归于他。有些人把自己喜爱的节制、理智,以及所有优良品质灌输给他人,对此我们也要做同样的评价。我们要把最高等级的荣耀赋予那些传播这些优良品质的人,不能传播这些品质但乐意这样做的人必须列入第二等。至于有人独善其身,在可能的情况下不与朋友分享这些优良品质,我们应当批评他这个人,但不要批评他拥有的品质,而要尽力使这种品质成为我们自己的。
在这种追求美德的竞赛中,我们与所有人都是竞争者,但一定不能有妒忌。因为对一个我们想让他改进国家的人来说,他在赛跑时不会用邪恶的传闻来阻碍他人,而妒忌的人则会把诬告他人当作自己进步的正当手段,但这样做既不能使他自己获得真正的美德,也会使他的对手因为不公正的批评而泄气。这样一来,他就使整个社会的美德赛跑残缺不全了,他的谎言降低了比赛的良好声誉。每个人都应具有高昂的精神,但同样也要非常仁慈。因为要躲避他人所施予的残酷暴行几乎或完全不可能,惟一的办法就是勇敢地面对,抵抗、矫正对方,没有仁慈心的灵魂不可能有这样的行为。有些罪人的过失尚可弥补,但我们首先必须肯定没有一个罪人可以用弥补的方式获得拯救。因为没有人会故意接受最大的恶,至少不会在他最珍贵的财产中接受这种恶。但是,每个人最珍贵的财产就是他的灵魂,所以我们可以肯定没有人会故意在这种最珍贵的东西中接受最大的恶,并终生与恶相伴。然而,尽管恶
人或作恶者总是可悲的,但他的疾病尚可治愈,在他身上总有可怜悯之处。与恶人在一起,我们要治疗和驯服他的欲望,但我们不要像一名泼妇那样对他训斥,为了挽救那些无节制的、不思悔改的冒犯者和完全腐败的人,我们必须约束我们的怒火。这就是我们说一个善人在这种情况下既要有高昂的精神,又要温和的原因。
灵魂所犯的一切错误中最大的是大多数人自身的错误,这个错误的发生有着种种理由,因此没有人试图避免它,用一句格言来表达,这就是“每个人都天然地是他自己的朋友 ”,这样说当然有一定道理,人确实应当是自己的朋友,但强烈地依赖自我事实上是我们每个人的种种恶行的永久源泉。一看到被爱者,爱的眼睛就瞎了,所以人无法正确判断什么是正确的,善的,光荣的,人经常自以为是,不顾真正的事实,而可以算得上是伟大的人既不关注自我,又不在乎自己的附属物,而是关注正义,这种正义与其说表现在他自己的行为中,倒不如说表现在他人的行为中。从这个错误中也
会产生一种普遍的信念,以为自己的愚蠢就是智慧,其结果就是我们在一无所知的时候以为自己知道一切,拒绝跟随别人去做我们不懂的那些事,在行动中犯下不可避免的错误。因此,每个人必须力避极端的自爱,要步步紧跟比自己好的人,决不要认为这样做是一种耻辱。
还有一些小小的、经常性的规劝,但它们并非无益的,规矩必须通过反复才能牢记在心。我们可以这样说,就好像水从湖泊里白白流走,但一定会有水流进来保持平衡,而回忆就是保持智慧的
好办法。由于这个原因,必须约束不合理的大笑和眼泪,每个人参加礼仪时,都必须敦促同伴们隐藏所有过分的快乐或悲伤,无论在某个环境中遇到的是大量的幸运还是困难重重。陷于不幸时,我们应当抱着长久的希望,相信依靠神对我们的恩赐可以减轻我们碰到的麻烦,相信我们的处境在上苍的青睐下会变得比较好。这些就是我们的希望和相关的思考,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生活在希望中,在工作中不畏艰难,使这些希望成为我们的邻居和我们自己充满自信的回忆。
神对这种肯定要建立的体制必定会说些什么,所有人都必须追求什么样的个人品性,这些问题我们现在已经全部说完了,然而我们还没有谈到纯粹出自人的考虑。但我们必须涉及这一点,所以我们下面的话是对人说的,不是对诸神说的。对人来说,没有比快乐、痛苦、欲望更自然的事了,所以人们说这些东西是任何可朽性质不可避免、绝对依赖的主线。因此,我们必须赞扬高尚的生活,不仅认为这样的生活名声最高,而且认为这种生活本身就是最优秀的。如果人们在年轻时品尝它,而不是拒绝它,那么我们的一生占主导地位的是压倒痛苦的快乐。如果以正确的方式品尝,并能明显地实施,那么结果必然如此。但正确的方式又是什么?对此,我们必须依据我们的论证来发现它。依据下列线索,通过比较生活的相对快乐与痛苦,我们一定会发现有一种生活与我们的体制天然不合,另一种生活与我们的体制天然一致。我们希望得到快乐,我们既不会选择也不希望得到痛苦。尽管我们并不希望用中性状态
来代替快乐,但我们希望用它来摆脱痛苦。我们希望痛苦少快乐多,但我们不希望快乐少痛苦多。至于快乐与痛苦相等的状况,我们提不出确定的理由来表明是否希望得到它。快乐与痛苦的频率、范围、烈度、均衡,以及与此相反的状态都会影响我
①指既不快乐也不痛苦的状态。
么马上就可以明白放荡必定总是与放荡者自身的意愿相违背。大量的人生活无节制,其原因总是无知或缺乏自制,或同时具有两个原因。对于有病的生活与健康的生活我们也必须说同样的话,两种生活都既有快乐又有痛苦,但在健康的生活中快乐压倒痛苦,在有病的生活中痛苦压倒快乐。
我们对各种生活作选择的目的不是要保证痛苦的优势,我们已经宣称比较快乐的生活是另一方面占优势的生活。与放荡的生活相比,我们在有节制的生活中以较少的数量、较小的范围、较弱的强度保持快乐与痛苦的展现与愚蠢的生活相比,聪明的生活也是这样,与胆怯的生活相比,勇敢的生活也是这样。由于在两两成对的不同生活中,在一种生活中快乐具有优势,在另一种生活中痛苦具有优势,勇敢的生活战胜胆怯的生活,聪明的生活战胜愚蠢的生活,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节制的、勇敢的、聪明的、健康的生活比胆怯的、愚蠢的、放荡的、有病的生活更快乐。总之,这种身体的或精神上的优秀生活比那些堕落的生活愉快,更不必说它在适当性、正确性、美德、名声等方面的优势了。因此我们的结论是,这样的生活给人们带来绝对的、无保留的幸福,它给人们带来的幸福比与它相反的那种生活更大。
作为立法开场白的讨论可以到此结束了。当然,在序幕之后,必定要上演作品本身,或者更加真实地说,我们要有一个民法的提纲。这就好比蜘蛛织网,或其他编织工作,经线与纬线不能用同样的线,经线的质量一定要好,一定要结实,还要有一定的韧性,而纬线可以比较柔软,具有适当的柔顺性,这你是知道的。这个比喻表明,公民也必须拥有某些相类似的区别,有些公民要从事统治与管理,有些公民要接受的教育和考验则很少,这个区别适用于各种情况。你一定知道,建立一种体制要做两件事:一件事是把职务授予个人;另一件事是给官员提供一部法典。们的选择。由此必然得出推论,一种包含无数次的、广泛的、强烈的两种感觉的生活是人们希望得到的,哪怕快乐过度;但若痛苦过度,人们就不希望得到这种生活。还有,包含很少或很微弱的快乐与痛苦的生活是不值得考虑的,如果痛苦占据主导地位人们就不希望得到它,如果与痛苦相反的感觉占据主导地位人们就希望得到它。但就一种保持二者平衡的生活来说,我们必须恪守我们较
早的立场,如果吸引我们的感觉占主导地位,我们就希望得到它;如果被我们排斥的感觉占据主导地位,我们就不希望得到它。所以我们必须把我们的生活视为在此限度内的,必须考虑哪一种生活对我们的欲望来说是自然的。但若我们说自己希望得到的东西不是前面说过的这些东西,那么这样的说法完全是因为无知和缺乏真实生活的经验。
如果这个选择过程是愉快的、吸引人的、合乎美德的、高尚的,可以引导我们获得凡人的最高幸福,我们必须进行选择,并视之为
自立之法。那么,有什么样的生活可供选择,又有多少种生活是我们希望得到的或不希望得到的呢?当然了,我们会把节制的生活当作一种,还可以把智慧的生活算作另一种,还有一种是勇敢的生活,健康的生活是另一种,这样一共有四种生活,与此相对我们还可以提出另外四种生活,这就是愚蠢、胆怯、放荡、有病的生活。人们熟悉的一种意见和事实是,有节制的生活都是温和的。它所提供的痛苦和快乐都是不激烈的,它的欲望和情欲从来不会达到疯狂的地步,而是温和的。放荡的生活都是鲁莽的,它提供的痛苦和快乐都是猛烈的,它强烈的欲望和疯狂的情欲会狂热到极点。就大小、数量、强烈程度而言,在节制的生活中,痛苦被快乐所压倒;而在放荡的生活中,快乐被痛苦所压倒。从中我们必然推论,前者
是比较快乐的生活,后者是比较痛苦的生活,希望得到快乐生活的人必定不能选择放荡的生活。如果我们现在的推理是健全的,那
但在谈论这些主题之前,必须作下列观察。掌握畜群的人,牧羊人、牧牛人、牧马人,等等,如果不首先净化畜群,那么他绝对不会开始照料它们。他首先会把健康的牲畜与有病的牲畜分开,把纯种牲畜与杂种牲畜分开,把杂种牲畜赶到其他畜群中去,然后照
料纯种牲畜。如果不提纯畜群,他将遇到无穷无尽的麻烦,因为出自本性或由于管理不当,这些家畜的身体和心灵都已经退化了,如果让它们与其他健康的牲畜继续呆在一起,就会引起整个畜群衰退。关于这些低等动物我们就不多说了,我们提到它们只想起一个比喻的作用。对人来说,这个问题也是立法者首先要关心的,他
要能够发现和使用一种方法,能够处理净化问题和其他问题。例如,在人类社会的净化方面,情况是这样的。净化社会有许多种方法,有些比较温和,有些比较激烈。有些方法最激烈的和最好的方法可以由同时作为独裁者和立法者的那个人来使用,但若一名创建新社会和新法律而又较少拥有独裁权力的立法者能够用最温和的方法来达到净化的目的,那么他会很满意。最好的办
法就像最有效力的药,是痛苦的,通过正义与惩罚的结合来达到矫正的效果,而这种惩罚最严厉的就是死刑或流放,通常用来清除社会中最危险的成员,那些重大的罪犯,无可救药的冒犯者。比较温和的净化方法我们可以这样描述:有些人由于缺乏生存手段而准备追随他们的领袖参加杀富济贫的战斗,这种人被立法者视为国家的大患,立法者会尽可能善意地把他们送往国外,委婉地说来就叫做“解脱 ”,这一过程的名称就叫“殖民 ”。每个立法者从一开始肯定会或多或少地使用这种方法,但我们自己的处境,在当前时刻,仍旧是令人高兴的。我们既不需要去殖民,也不需要选择其他净化方法。可以说,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大水库,这个水库有多种水
源,进人这个水库的水有些来自河流,有些来自山溪,我们只需要小心翼翼地确保库中之水的纯洁,从它的某个部分取水满足我
们的需要,或者把它的某个部分排除掉。没错,在政治方面做相类似的事情当然会有某些麻烦和危险,但我们现在只涉及理论,不涉及实际操作,所以从理论上说我们可以完成招募公民,并确保其纯洁性。事实上,有些坏人想要成为我们所建立的这个国家的成员,但我们可以让他们接受长时间的多种考验,阻止他们到来;而对那些想来的好人,我们要表示衷心的欢迎和恳切的期盼。
别忘了,我们享有的好运值得庆贺,就好像赫拉克勒斯的子孙建城时交的好运一样,既没有没收财产的残酷斗争,又没有废除债务、重新分配财产的问题。在一个古老的、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中,一旦必须创立新法,那么革新和守旧都以某种方式证明了这样做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剩下来可以做的事情只是抱着虔诚的意愿对已有法律的某些方面作缓慢地、小心翼翼地修正。总会有一些改革者拥有大量地产和大量负债人,如果不免除债务和重新分配财产,负债人就不可能以一种自由精神享有他们的权益,因此改革者希望他们获得某种适度的财产,确信贫困的产生更多地在于人们的贪婪,而不是更多地在于个人财产的减少。这样的信念确实是社会安全最稳定的根源,使人们保持这样的信念是后来建立一切政治制度的最稳固的基础。如果这些最初的条件不具备,那么政治家后续的行为总是困难重重。如我所说,我们幸好没有这种危险,不过,解释一下在不能幸免的情况下如何摆脱这种危险对我们还是有帮助的。我们可以说,我们必须把实施正义与摆脱贪婪结合起来,在这种结合中寻找我们避免这种危险的方法。除此之外我们没有任何或大或小的道路可以获得拯救,这一原则必须视为我们社会的一个支柱。事实上,必须用某些制度确定财产,其中包括不得反诉财产的主人,否则的话,任何有理智的人只要有可能就会拒绝接受这种人们在其中长期相互妒忌的社会体制。有些人
出于上苍恩赐的运气找到一个新社会,就像我们现在一样,其中还没有内部的敌意,但若分配土地和房屋就会引人这样的敌意,可见这样做完全是一种堕落行为,是极端的愚蠢。那么,什么样的分配方法才是公正的呢?首先,我们必须确定一个适当的公民总数;其次,我们必须就如何分配达成一致意见,每人应当得到多大份额,应该得到多少土地和房屋,等等。总人口应当有多少才是令人满意的,要正确回答这个问题不必考虑相邻
共同体的领地。共同体的领土应当足以维持一定数量的最有节制的人的生活,但不要再大了,共同体的人口应当能够足以保护自己,反对侵略,还要能在邻国受到侵犯时帮助邻国。通过考察领地和邻邦,我们可以把这些要点确定下来,这些要点既是理论的又是实际的,但对我们当前的论证来说,我们可以开始用提纲或轮廓的形式完成我们的法典。
让我们假定为方便起见我们说个整数我们有五千零四十位土地所有者,这些人能够武装起来保护自己的财产,土地和房屋也按同样的数目划分,一人一份。让这个总数首先除以二,然后除以三,事实上这个数字也可以被四、五,以及后续一直到十为止的整数整除。任何立法者当然至少必须熟悉数,知道什么数字,或什么样的数字对一个既定的国家最有用。因此我们会选择能够承受一连串划分的那个最大的数。当然,整个整数系列可以用任何数字来除,得到任何商数,但我们对五千零四十所作的划分可以用于战争的目的,或者说适用于缔结和平,我们还可以按照这个数字来征税和进行公共分配,用整数作除数除以这个数共有五十九个商,而从一开始算起,共有十个商是前后相继的。
那些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必须在闲暇时间彻底掌握这些关于数
的知识,要像我说的那样准确地理解它们,城邦的创建者也必须提
到它们,其原因我现在就来说明。无论是重新创建一个新的基础,
比如一个城邦必须建什么神庙,应当把神庙献给什么神或什么精灵
还是恢复老基础,在关于诸神及其圣地的事务上
没有一个聪明人会想去打扰从德尔斐、多多那、阿蒙神的神谕中得来的信念,或者动摇来自任何神灵显现和神灵启示的古老传说的信念,这些信念已经导致献祭和祭仪的建立,无论它是原创的和本土的,还是从埃图利亚、塞浦路斯,或者别的地方传来的,神谕、神像、祭坛、神龛、圣地的供奉后来都固定下来了。立法者应当尽可能避免干扰这些事务,他应当给每个区指定保护神,或指定精灵和英雄,他划分领地时的第一步应当给每一位神灵指定一块专门的区域来负责供奉。他这样做的目的是,在特定时期把崇拜各种不同神灵的人聚集在一起,为满足人们的需要提供机会,宗教节庆可以增进人们相互间的友谊和亲密。公民们能够这样相互熟悉和了解确实是一个社会的福气。如果不了解对方的性格,或对此一无所知,那么就没有一个人能够达到一定的等级,或他可以承担的职务,或恰当地行使正义。因此,向所有邻居证明自己不是骗子,而是货真价实的真正的人,不能被当作冒牌货来对待,这是社会中的每个公民在做其他事情之前应当努力做到的。
我们的立法事务下一步必定朝着另一个方向移动,就好像下跳棋时从这条“神圣的界线”移向别处。这话初听上去好像有点突如其来,然而我们的思考和实际经验显然告诉我们,一个社会好像只能享有居第二位的最好的体制。我们中有些人可能会对这样的社会感到不满,因为他们不熟悉一位并不拥有独裁权力的立法者的处境,但是严格的立法程序会区别最好的、次好的、第三等的体制,而把选择权留给对建设城邦基础负有责任的派别。据此我建
议,我们当前的讨论也要采取这种方法。我们要描述最好的、次好的、第三等的体制,把选择权留给克利尼亚,或者留给其他任何人,这个人也许正好承担选择的任务,想把他认同的价值具体化为体
制,以满足他自己的爱好。那么,拥有最佳体制和法典的最佳社会就是那句古谚所说的
那种社会,“朋友的财产确实是公共财产”。假如世上现在有这样的社会,曾经有过,或者将来会有这样的社会
妻子、儿女,以及一切财产公有
假如用某种方法消灭了我们生活中用“所有权”这个词来表示的一切事物,假如用一切可能的办法使我们天然拥有的东西都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公共财产,我的意思是,假如我们用
来看、听、做的眼睛、耳朵和双手都服务于公共事务,还有,假如我们都能完全一致地表示赞同或表示谴责,从同样的源泉中产生快乐与痛苦,简言之,假如一种社会体制使其成员变得完全像一个人,那么我们再也找不到比这个标准更真实、更好、更能衡量他们品质的标准了。假定在某个地方有这样的城邦,这个城邦的居民
是诸神或诸神的子孙,他们在那里过着无比幸福的生活。假定我们不再向别处寻找体制的模型,而是以此为榜样,努力把我们的国家建成这种样子。一旦这样的国家诞生了,那么我们可以说它是不朽的,也是惟一可以称得上位居第二的最好的国家,至于位居第三的最好的国家,有上苍的青睐,我们放到后面再说。现在要说的是,我们所说的这种体制是什么,怎样才能实现它?
首先,让他们在他们中间划分土地和房屋,不要共同耕作,因为共同耕作掩盖了他们在出生、哺育和教育方面的差别。要带着这样的想法来划分,土地是分给个人使用的,但他必须把这块土地当作整个社会共同财产的一个部分,整个领地是他的祖国,他要精心照料这块土地,就像儿子为母亲做事一样,他还要把这块土地当作呵护她的凡人子女的女神,对所有神祗和地方精灵也要这样想。
这种想法可以长久存在,我们必须进一步加以发挥。依据我们现在的划分建立起来的灶神之火的数量必须永远保持不变,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在任何城邦确保这一点的方法是这样的。让拥有份地的人根据自己的喜爱指定一个儿子做家庭的继承人,在自己生前或死后继续崇拜家庭的神和管理家产。如果子女不止一个,那就依照法律把女儿嫁出去,其他的儿子则过继给无子嗣的其他公民,对此双方要达成友好的协议。如果一个人没有朋友,或者有类似问题的家庭数目太大,或者由于生育的原因而男女比例失衡,碰到这些情况我们就要设立一位最高的、最有权的执政官来考虑如何解决人口过度或不足的问题,想出最好的办法来保证我们的家庭数量为五千零四十,不能再多。办法有几种。一种是对生育进行检查,在人口过多时加以控制,在人口不足时加以鼓励,可以用授予荣誉或使之丢脸的办法来影响年轻父母,也可以对他们的长者发出警告,只要能起到作用。此外,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假如用尽所有办法也不能保持五千零四十这个数字,如果婚配引起人口过度增长,那么在失败之中我们就不得不使用我们不止一次谈论过的老办法,这就是挑选那些相互比较友爱的人实行移民。如果情况正好相反,比如遇上洪水、疾病、战争,公民突然死亡而使得总人口远远低于指定的这个数字,那么在这种时候,尽管我们知道只要有办法就决不能吸收那些教育程度低劣的人做公民,但我们仍旧不得不这样做,如谚语所说,。
“连神也没有办法”
让我们想像,我们当前的论证在用这样的腔调敦促我们:最高贵的人啊,你们的成长并不缺乏荣耀的本性,这种本性必然会产生和谐、平等、同一、统一,就像能产生公平和良好效果的数字和其他事物一样。尤其是你们这些人在这里已经接受委托,你们首先要保持固定的人数,其次,你们不要轻视相互之间买卖自己那份土地上出产的物品,如果你们轻视它,那么你们就是在反对自己分得的那块土地
它是一位神此外还有立法者。这是因为,首先,我们当前的法律发现告诫,要是愿意,人们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接受这块土地,如果不愿意,那么可以不接受,此外法律还有进一步
的行动,无论这块土地是否献给所有神灵,无论男女祭司会不会有献祭的意向,一次、两次或三次,想要出售或购买分给个人的房屋和土地的人将会为他的行为受到恰当的惩罚,这些事情将被刻在柏树板上,放在神庙里作纪念。其次,这条法律的实施将由人们认为目光最敏锐的执政官来监督,这种违法事件一旦发生就不可能逃脱,冒犯法律,违抗神灵的人都会受到惩罚。这条规则若能配上一种相应的组织,将会给社会带来大量的幸福,没有一个恶人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组织,而那句古老的谚语说过,考验就是通往德
性之路。因为这样的组织不会给侥幸留下什么大的空间,其结果就使得无人需要侥幸,或者许可在卑鄙的呼唤下制造侥幸

至连大声指责“粗卑的手艺”也会使有着一颗自由灵魂的人感到厌

没有人会停止依靠这样的手艺来积累财富。与上述禁令一起颁布的还有一条法律,任何个人都不能拥有金银,只能拥有日常交换用的流通货币,因为用货币向手艺人支付工钱的事情几乎无法避免,某些行业也要用货币向那些挣工资的人支付工钱,无论他们是奴隶还是外邦来的定居者。因此,我们要
规定一种本国的货币,在国内有用,而到了国外就没用了。至于共同的希腊货币,为了满足一些人旅行和探险的需要,比如派遣驻外使馆人员和组织必要的使团,国家必须拥有一些流通的希腊货币来满足这些种类的需要。如果某个人不得不去国外旅行,那么他在启程前要获得执政官的批准,旅行回来后手头若还有外国货币,他应当把外币交给国家,兑换成地方货币。如果发现有人私藏外币,那就要没收充公,上交国库,对私藏外币者要给予和偷运外币
者同样的诅咒和谴责,再加上罚款,数额不低于偷运进来的外币总额。不得有任何嫁妆,在嫁娶中不能送嫁妆,也不能收嫁妆,不得把钱存放在私人那里谋利,也不能放高利贷。但是法律允许限定
利率的借贷。任何活动都有原则和意图,密切注意这些活动的原
则和意图,考察者就可以正确地看出哪些活动对社会是最好的。请你们注意,聪明的政治家的意图不会是多重的。有人会说,一位好的立法者必定想要用他的智慧使他为之立法的城邦尽可能伟大、富裕,拥有金矿和银矿,拥有陆上和海中的各种物产。人们还会说,如果他是一位正确的立法者,他必定想要使他的城邦尽可能地良好和幸福。这些目标有些是可能的,有些是不可能的。因此,国家的建设者试图做那些可能的事,而不会把那些不可能的事当作自己的目标,也不会进行尝试。一般说来,幸福的实现实际上必须等候善的到来,所以国家的建设者会以善和幸福的结合为目标。但要马上变得极为富裕和极为良好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说的富裕指的是那些民众心目中的富裕,也就是少数人拥有极大的财富,这实际上是一个恶人梦寐以求的事情。既然如此,我决不承认富裕的人是真正幸福的人,除非他也是一个善人,但要说一位极为善良的人也应当极为富裕,那完全是不可能的。有人会问,这是为什么?呃,我的回答是,这是因为以公正和不公正二者加在一起为本所获得的利润大于仅以公正为本所获得的利润的两倍,而一个既不愿体面地花费又不愿不正当地花费的人的开销少于一个准备在荣耀的目的上体面地花钱的人的开销的一半。因此,按相反方式行事的人绝不会变得比那赢得双倍利润的人更为富有,而他的花费也只有后者的一半。这两个人一个是好的,另一个人在节俭的时候不是坏的
尽管有时候他可以完全是坏的但我已经说过,他决不是好人。事实上,用诚实和不诚实的手段赢利,正当或不正当地花钱的人,只要他是节俭的,他会变得很富裕,尽管他完全是个坏人,如果他是奢侈的,那么一般说来他会变得很穷;而一个在荣耀的事情上花钱,并且只从诚实的来源中获取时,这样的人不容易变得极为富有或极端贫困。由此看来,我们关于极富的人不是好人这个论断是站得住脚的,如果他们不是善的,那么他们也
不是幸福的。我们法律的目标是让我们的人民获得最大的幸福,相互忠诚,
但若公民们在法律中有许多争讼,那就不会相互信赖了,还会犯下无数的过错,但这两种情况都比较少见。我们规定,我们的社会一定不要金银,也不要用手工技艺谋利,不能有高利贷,也不能容忍利欲熏心的小人,而只允许有限度的农耕,人们不能用它来谋利,
以至于忘了拥有财产的目的。拥有财产是为了灵魂和身体的存在,没有身体的训练和自由的教育,财产也就没有任何意义。我们曾不止一次地说过,在我们所推崇的事物序列中,财产所据的地位应当最低,因为人的普遍利益以三样东西为目标:正当地追求和获得财产是第三位的,最低的;身体的利益居第二位;灵魂的利益居第一位。对我们现在考虑的体制来说也一样,如果按照上述原则来规定荣誉,那么就可以正确制定国家的法律,但若有任何法律使公众对健康的推崇高于明智,或者对财富的推崇高于健康和明智,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这些法律的制定是错误的。所以,立法者应当一次又一次地问自己:我的意图是什么?我达到目的了吗?以这样的方式,而非以其他任何方式,立法者也许能够完成他的立法工作,实现他的意图。
我们说,让获得份地的人在我们已经陈述过的条件下拥有土地。让所有人带着同样的东西进人我们这个殖民城邦,这确实是件好事,但又是不可能的。前来定居的人有些带着较多财产,有些带着较少财产,因此这个社会一定会出现不同等级的人,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为每个人提供相同的机会,因此公职人员的选拔以及付给他们薪酬也分成不同的等级。这种选拔当然
要涉及个人的资格,这种资格不仅是个人的和祖传的美德,也不仅是身体的气力和相貌,而且要看有无资产。一种比例代表制的统治可以合理地分配荣誉和职位,尽管这种做法不平等,但可以避免
内部纠纷。据此,我们必须把公民分成四个等级,第一等、第二等、第三等、第四等也可以用别的名字称呼它们按照公民的财产数量决定他们属于哪个等级,在他们由穷变富或由富变穷时改变他们的等级,让每个人隶属于恰当的等级。
至于由此产生的进一步后果,我想制定另一条其他类型的法律。无序可以恰当地被称为分散而非分裂,在摆脱了致命的无序状态的社会中,必定在它的任何部分都没有赤贫的人群,也没有极富的人群,二者都会带来不良后果。因此,立法者一定要制定贫富标准。收人低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可以获得配给,这条规定要长期维持,执政官,或其他想要获得善人名声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默许取消这种配给。立法者要以这条贫困线为尺度,允许人们获得两倍、三倍、四倍于它的收入。如果有人由于库藏、捐赠、商务,或碰上其他类似机会而获得了大量收入,那么他可以把超过限度的收入交给国家和国家的神,以此保持好名声,避免所有对他的起诉。如果有人不服从这条法律,那么任何人只要愿意都可以去告发他,并得到他超过限度的财富的一半作奖励,而被定罪的违法者还要从他自己的财产中支付同样数额的罚金,至于他超过限度的财富的另一半就献给诸神。除了每个人分配来的基本财产外,每个公民必须在法律任命的执政官那里事先公开登记他的全部财产,这样做是为了一旦有涉及财产问题的法律诉讼,法官就能够轻而易举地判案。
其次,城邦的创建者在为他的城市选址时要考虑有利于实现他的目的的各种有利条件,然后要尽可能地将城市的位置设在整个领土的中心,要想发现或讲述这样一个地方并不难。然后,他必须把他的城市分成十二个部分,但他首先要建立一块供奉赫斯提、宙斯和雅典娜的圣地
他会称之为城堡
从那里他再延伸出城市的十二个区和整个城邦的领土。十二个区的平等性应当通过
这样的方法来保证,土地比较肥沃的地区面积应当比较小,土地比较贫瘠的地区面积应当比较大。然后他要进一步划分五千零四十份土地。每一份土地又由两块组成,一块较近,一块较远,组成一份土地。最邻近城市的地块与最邻近边境的地块搭配,离城市稍远的地块与离边境稍远的地块搭配,总之,根据地块的远近程度搭配每一份土地。我们还应当根据这些地块的肥沃与贫瘠来进一步调整它们的面积,使之平等。当然,立法者也必须把整个人口分成十二个部分,要按照他们的其他财产使每一部分人的总财产大体相当,并对此作详细记录。接下去他要努力把这十二个部分指定
给十二位神,以神的名字为这十二个部分命名,如此确定下来并神圣化的人群就称作部落。接下去,城市的十二个部分也必须按照划分整个领土的相同方法进行,每个公民必须有两座房子,一座靠近国家的中心,一座靠近边境。到此为止,定居的事情算是完成了。
有这样一种想法是我们必须仔细考虑的。我们刚才提出来的整个纲领中的所有安排并非都像是能够找到完全实现的条件。它假定在此定居的所有人都喜欢这样的社会规范,愿意忍受终生把自己的财产限制在一个确定的界限内,愿意接受我们已经提出来的生育方面的限制,愿意不要金银,以及我们已经提到过的立法者禁止拥有的东西。他们还要接受事先规定了的城堡的中心位置,把住宅分布在整个领土上,就像立法者已经规定了的那样,尽管这位立法者好像是在讲述他的美梦,或者是在蜡板上塑造他的城市和居民。当然了,整个纲领并没有错,但是它的作者需要再次考虑它的后果。因此,我们的立法者再次对我们做出下列告诫。
我的朋友们,别以为我在当前的讨论中对你们的敦促无动于衷。事实上,我认为在讨论将要实施的计划时展示一个完善的、可
供模仿的模型是最公平的,不能视之为毫无优点和真理,而对那些根本不包含这种完善性的计划,人们应当拒绝加以实施。人们应当尽一切努力去实现完善的计划,使现实尽可能接近理想,使现实状态在性质上与理想状态最接近。人们应当允许立法者完善他心中理想的轮廓,等这一点做到了,人们才可以与之讨论他的立法建议有哪些是冒险的,哪些会引起很大的困难。因为你们知道,在任何事情上都必须坚持前后一致的原则,哪怕是制造一个最微不足道的事物,只要制造者还值得一提,他就应当能够保持前后一致。
我们已经讨论了把整个领土分成十二个区的问题,我们现在直接关心的是,必须清楚地看到这十二个部分会以什么明显的方式接受进一步的多重划分,以及从这些划分中如何产生不同的群体,直至五千零四十个个人。这样的划分会产生兄弟般的关系、守卫队、社区、战时组织、小分队等等问题,更不要说还有货币问题和衡器问题,用来测量固体和液体,用来称重量。我要说,你们瞧,所有这些细节都必须由法律来规定,以适应人们之间的相互和谐关系。还有一种担心我们必须打消,由于法律规定了一个公民拥有的器皿不得超过规定的大小,立法者会因此而得到过分讲究细节的迂腐名声。但是立法者必须以此为一般的原则,认定数的划分和复杂性是有用的,无论这些复杂性展现在纯粹的数中,还是展现在长度或深度中,或是展现在音符和运动中,或是展现在直线运动或旋转运动中。立法者在对所有公民颁布法令时必须记住这些事,在可能的情况下决不要缺少这些量化的标准。因为,在家庭生活和公共生活中,在所有艺术和技艺中,没有其他任何一个教育部门能像数的理论一样拥有巨大的潜能,但人们对它最大的推荐却是它会使人昏头昏脑,也会使人变得灵巧、谨小慎微、注重细节、胆小,总之它会给人的各个天然部分带来奇迹般的教养方面的改进。所以,只要进一步依靠法律和制度在那些追求利润的人的灵魂中排除了不自由的精神和商业主义,那么你会看到所有这些知识部门都是美好的,合适的,否则你会惊讶地发现你生产出来的不是一
名哲学家,而是一名标准的无赖。这种效果实际上已经产生了,我们可以在埃及人、腓尼基人,以及其他种族中看到这种情况。这种情况的产生是由于他们缺乏自由追求的精神,也是由于他们的富足,或者由于他们的立法者的缺点,或是由于偶然的不幸,或是由于某种容易导致这种倾向的天然环境。事实上,麦吉卢和克利尼亚,我们一定不能忽视这个进一步的
考虑。有些地方比其他地方更容易产生好人或坏人,但我们现在并非要依据事实来立法。我知道有些人把他们的吉祥或凶兆归于刮风和日晒,有些人归于他们的饮水,还有一些人归于他们土地的出产,这些出产不仅为身体提供较好的或较差的营养,同样也影响
着灵魂的善恶。还有,最令人注意的是,有些地方是某些超自然的存在物的家,或者是精灵出没的地方,它们仁慈地或不仁慈地接受定居者死后的身体。聪明的立法者会尽力考虑这些事实,尽力使他的立法适合这些事实。所以,你,克利尼亚,也当然要这样做。作为一个地区的殖民规划者,你必须首先注意这些要点。
克利尼亚你说得非常好
先生。我一定会照你说的去做。
第六卷
雅典人好吧,把已经讲过的这些事情做完后,你的下一个任
务就是在你的这个社会中任命行政官员。克利尼亚呃,当然是。雅典人这件事确实涉及社会组织的两个部门。首先是设立
行政职位和任命行政官员,决定恰当的职位数量和适当的任用官员的方式。等这件事做完后,接下去就确定这些行政部门的法律,
决定有多少个部门和行政官,每个行政官员要用什么样的适当方式来进行管理。但在我们进行选举之前,我们可以暂停一下,先来确定一条与此相关的原则。
克利尼亚这条原则会是什么?
雅典人呃,这条原则是这样的。每个人肯定都能看到,如果一个组织良好的国家在立法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但却把极为优秀的法律交给那些不合格的官员去执行,那么这些法律再好也不会起什么好的作用,不仅是这个国家会成为人们的笑柄,而且这样的社会肯定会发现它的法律是最大的伤害和不幸的源泉。
克利尼亚是的,确实如此。
雅典人所以,我的朋友,我们必须注意这种危险有可能在你现在思考的社会中出现,在它的体制中出现。你瞧,首先是那些将要被选举担任公职的人,他们本人和他们的家庭无疑都要接受彻底的考验,从他们的幼年一直到他们参选的时候为止;其次是那些参加投票选举的人应当接受很好的法律训练,懂得如何用正确的方法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这是候选人必然面临的两种命运。但在我们这个事例中,这些人是最近才聚集起来的,相互之间不熟悉,也不懂得如何磋商,我们能够期待这样的人按这种无可非议的习俗选举他们的执政官吗?
克利尼亚这确实几乎是不可能的。
雅典人还有,假定你已经像人们通常说的那样开始工作了,说请你们原谅的时间已经没有了,假定这就是你现在的处境,也是我的处境,你和你的九位同事一起向克里特人民宣誓,要全身心地投入这项建设工作,而我也发誓要用我们当前设想的这个故事来帮助你。当然了,我不能让我现在讲的这个故事没有脑袋,如果它像个无头怪物似的乱吼乱叫,那就太难看了。
克利尼亚你说得很对,先生。
雅典人是的,此外,我的意思是我要为你尽力而为。
克利尼亚很好,我也全心全意
让我们照我们说的去做吧。
雅典人要是有神的许可,我们会的,但愿我们能够取得进展。克利尼亚我们可以相信神允许我们这样做了。雅典人当然可以。所以在神的帮助下,让我们提出下一个观点。克利尼亚什么观点?雅典人事实将会证明我们当前的建城实验是一项勇敢的冒险。克利尼亚你这样说的时候心里想着什么,你为什么要特地这样说?雅典人我想到了我们立法时的轻率,因为我们毫无依据地
希望人们会接受我们建议的法规。然而,克利尼亚,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哪怕没有特别敏锐的洞察力,也能知道没有人会一开始就轻易地接受这些法规,因此我们要耐心等候,直到那些适合担任公职的人出现,他们从小就已经品尝到了担任公职的滋味,并准备长大以后在这个委员会中发挥自己的作用。请你们注意,一旦我们的观点得到承认,并有计划或有方法能确保其实现,那么我相信通过一段间隙,以这样的方式规划出来的社会就有了生存的保证。
克利尼亚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雅典人我们再来考虑一下与我们的目的相适应的措施。克利尼亚,我认为在所有克里特人中,这首先是你们克诺索斯人的责任。你们不仅要用各种宗教关怀来对待你们定居的这块土地,还要高度注意最初的官员任命,要尽可能使用最确定、最优秀的方法来做这件事。总的说来,这是一个相对较轻的任务,但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尽最大的努力从选择执法官开始。
克利尼亚我们在考虑这一点的时候有什么样的措施或计划?
雅典人我会告诉你的。克里特的儿子们,鉴于克诺索斯在你们众多城邦中的领先地位,我宣布这是克诺索斯人的责任,你们要和新来的居民一道从两部分人中选择三十七个人的领导集团,从新居民中选十九个人,其他的人从克诺索斯人中选举。克诺索斯人应当把这样一个领导集团献给你的城邦,而你既是这个殖民城邦的公民,又是创建这个城邦的十八人之一,或者是他们自己赞同的,或者是你用一种最温和的强迫手段使他们同意的。
克利尼亚先生,你为什么不把自己和麦吉卢也列为享有我们公民权的人呢?
雅典人呃,克利尼亚,雅典是一个骄傲的国家,斯巴达也是。这两个国家都很远,而你们有各种合格的人选,就好像你创建城邦有你的同伴一样。我刚才说的话也同样适用于你的这些同伴。关于我们当前处境所需要的最令人满意的程序,我就说那么多。要让这种制度能在时间的流逝中存活下来,就要按照这样一个过程任命这个委员会。那些在骑兵或步兵队里携带武器,并在年纪许可的时间内上战场打仗的人都应在选举执政官时有自己的声音。选举应当在被国家认为最庄严的圣地举行。每位选举人都要把他的提名牌放在祭坛上,上面写着他提名的候选人,候选人的父亲、候选人的部落、候选人所属的居民区,提名人自己的名字也要写在牌子上,还要写上与被提名人相同的内容。任何人若是对提名牌的内容有疑问,只要他愿意,就可以把提名牌拿到市场上去公布,不少于三十天。提名的候选人可达三百人,由当局把候选名单向整个共同体公布,然后每个公民将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候选人进行
初选,负责选举的官员会把得票在先的一百人公布。整个选举的第三步在两次献祭之间进行,公民们可以随意从这一百名候选人中选举自己喜欢的人,得票最多的三十七人将在接受审查后由官方任命为执政官。
那么,麦吉卢和克利尼亚,在我们的国家里制定这些选举规则和对当选者进行审查的是谁呢?我想,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个社会中肯定要有人做这件事,但在还没有任何执政官之前由谁来做这件事仍旧是个问题。我们必须找到这样的人,不管是用鱼钩还是用弯钩,他们也肯定没有什么同伴,但都来自那个最高的阶层。诚如谚语所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我们全都赞扬良好的开端。尽管在我看来,良好的开端还不仅是成功的一半,然而一个良好的开端决不能够被赞扬为这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克利尼亚非常正确。雅典人既然我们同意这个观点,那我们就一定不能在还没有弄清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之前就在沉默中把它放过去。尽管我自己希望除了一次必要的、有益的观察之外,我不想在这个结合点上重复多次。克利尼亚这个结合点是什么?雅典人我要说的是,我们将要建立的这个城邦,除了它得以
建立于其中的社会之外,是无父无母的。之所以这样说,不是因为我忘了已经有大量的城邦建立以后常与它们的创建者的想法不一,或者后来变得不同,而是因为此时的情景就像一个孩子似的,哪怕有朝一日他会与他的父母有差别,然而他那
童时期的无助状况此时仍旧存在。他依赖父母,父母也关心他,他老是跑回家,在家人中找到他仅有的同盟者。我说的这种联系也都能在我说的
克诺索斯人与我们的新国家之间的关系中找到,他们的关心我们当然要感谢。所以,像我已经说过的那样健全的思想不会因为重复而被糟蹋了我认为克诺索斯人必须参与选举事务。他们应当共同选择不少于一百名的新到达的殖民者,要尽量选择年长的和最好的,另一百人则来自克诺索斯。这后一百人必须到我
们的新城邦来,承担部分依法任命官员和审查当选者的工作。等
这件事做完后,这些克诺索斯人应当返回克诺索斯,把这个新建的国家留给定居者,让他们用自己的努力来保存国家,并使之繁荣昌盛。继续往下说,让那些属于这个三十七人委员会里的人现在或今后得到任命,以实现下列目的。他们首先应当是执法官,然后他们要负责登记每个公民交给公家的财产数量,头等公民可以留四个明那,二等公民可以留三个明那,三等公民可以留两个明那,最低等的公民可以留一个明那。如果任何人被发现隐匿超过规定数额的财产,那就要将他的财产充公,还要公布于众,对他进行起诉,使他留下不老实的坏名声,让大家都知道他为了金钱而藐视法律。要让他在执法者面前为了这种可耻的所得而受审。如果违法者打输了官司,他就失去了自己应得的那一份“公共福利”,除了份地以外,他再也得不到任何福利待遇了。他的罪行也会被记录下来,一辈子都不能取消,存放在一个每个人只要想看就都能看到的地方。执法官的任期不得超过二十年,低于五十岁的公民不得当选。如果某位公民在担任这个职务时已经六十岁了,那么他的任期不能超过十年,与这条规定相一致,如果一个人的寿命超过七十岁,就不能在这个重要的委员会中任职,在任何情况下不能有例外。
那么让我们说,执法官应当承担三项职责。除了我们现在提到的具体职责外,在立法开始的时候,每一项新的法规都会赋予他们更多的职责。而现在,我们可以按照顺序任命我们的其他官员。我们下一步当然必须挑选军队的将领以及他们的助手,为方便起见我们可以称之为主帅和副帅,我们还要挑选各个部落的步兵指挥官,对这些人我们也可以很方便地称之为统领,事实上,人们一般就是这样叫他们的。
首先是将军职位的提名,将军必须由我
①此处几个军职的希腊文是:主帅(、副帅(、统领(
们的公民担任,由执法官提名,由所有当过兵的人或正在服役的军人选举。然而,若是有人认为某人不适宜被提名为将军候选人,那
么他应该提出自己的候选人,并指出要用自己的候选人代替哪一位候选人,他还要发誓,然后把自己的候选人当作竞选者提出来,举手表决获得多数通过后才被列入选举名单。获得选票最多的三个人将被任命为将军,在通过与执法官相同的审查后掌管军事。
当选的将军们可以提名步兵统领的候选人,共十二名,每个部落一名,整个选举过程和将军的选举一样,也要经过候选人复议、投票选举和最终审查。这个临时性的议事会
因为公民大会或公民议事会的议员此时都还没有任命
由执法官在适当的、最神圣、最宽敞的地方召开,全副武装的步兵和骑兵占据显要位置,军中所有等级在他们之下的人组成第三个团体。将军和主帅由所有军人
通过投票选举,统领由所有步兵选举,副帅由所有骑兵投票选举。将军们必须任命他们自己的轻装兵、弓箭手或其他部队的指挥官。这样,还需要安排的就是副帅的任命。选举副帅的准备阶段与选
举将军一样由执法官提名,复议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的过程也和选将军一样。来自步兵的副帅候选人要由骑兵们来投票,得票最多的两名候选人将成为整个武装力量的指挥官。在投票过程中有两次机会可以对选举结果表示异议,但若有人对选举结果第三次表示异议,那么整个选举无效,需要重选。
要建立一个由三十打人组成的议事会
三百六十这个数字便于进一步划分
这些人将分成四组,每组九十人,每一等级的公民选举九十名议员。首先要在最高财产等级的全体公民中举行强制性的投票,弃权者要交纳法律规定的罚金。投票结束后,当选者的名字要及时记录下来。第二天由第二财产等级按同样的程序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