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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维钧回忆录

_17 顾维钧 (现代)
谈到援助阿题,杭立武推测经济援助会继续下去,但不可能增加。另一方面,军事援助会多一些,但不能用以侵犯大陆。他又说美国仍然强烈反对蒋委员长,对他有成见.美国人告诉他,蒋委员长在他自己人民眼中已是一个丧失信誉的领袖,即使帮助他重返大陆,有多少人还愿意追随他实大可怀疑(我猜想这是他在国务院的谈话中得到的印象,不大可能出自参议员诺兰或众议员周以德之口)。杭立武对这些说法的答复是,他和他的朋友们探讨过这个问题,还没发现目前有可以替代的领袖。
几个星期后,我设宴招待胡适博士,杭立武是陪客之一。他私下告诉我,他终于见到了腊斯克,可能次日再和他作一次最后交谈。他迄今仍觉得腊斯克没有放弃在中国发展第三力量的念头。杭说,会谈的结果,他将告诉我。
5 月11 日,杭来辞行时果真谈了他们交谈的情况。他告诉我,国务院在反对蒋委员长的领导这一点上并没有改变。当杭说明要创造一个想象的第三力量的领导人物如何不切实际和徒劳无益时,腊斯克显得非常失望。腊斯克给他的印象是,国务院仍然希望从台湾现有的人物中物色到一个新领袖,而不一定要从大陆上反
第七卷再度出谏华盛顿衬下)黔1 共力量中去找。
杭立武还说,看来腊斯克不仅反对蒋经国当秘密警察首脑,也反对培养他为蒋委员长的接班人。腊斯克还反对蒋纬国任装甲兵团的司令,拥有蒋委员长授给他的日益增加的权力。至于马歇尔将军,伉立武也见到了,他发现马歇尔内心里对我们的政府仍不甚友好。
杭立武还说,腊斯克没有表示能提供多少经济贷款,只表示按照新的法规可能有更多的军事援助,当然,那是朝鲜战争的紧张局势促成的。
杭立武所提的经济贷款是台北渴望获得的,以便解决外汇严重不足问题。特别是政府衷心希望从进出口银行得到一笔两千万美元的贷款,以下一季收获的食糖抵付。4 月25 日,我请中国技术代表团秘书长李斡来见我,以便和他磋商.我也想知道他对我们国防部拟向经济合作署要求得到价值一亿八干六百万美元军事辅助援助的反应。
李斡报告说,美国想把一切对外军事和经济援助包括在一个包括欧洲、亚洲和远东在内的一揽子议案中。此外,这个提交国会的议案述包括第三项目即辅助军需品援助,属于这类军需品的有供应台湾的汽油、航空用汽油、军队的食物和服装,但数字尚未确定。经济合作署的格里芬第一次与他(李斡)会谈时,认为我们提的数字太大,未予考虑,但近来的谈话中格里芬显得颇感兴趣。关于食塘贷款,李斡对其成功的可能性表示怀疑。不过我们在华盛顿的困难和失败,可以当作一个论据促使在台北的经济合作署中国分署和其他出席经济安定委员会的美国人员提出另外的建议,帮助我们解决外汇不足问题。
经济安定委员会是按照经济合作署驻华代表团负责人的建议
" 2 顾维钩回陌录缩编
十1951 年3 月成立的。它由政府的高级官员如财政部长严家淦和台湾省主席吴国祯等人组成,其中实际上没有美国成员,但是经济合作署中国分署在一切会谈中都代表关国出席,并且在制订委员会方针时扮演f 积极的角色。据我了解,它的职能是检查和协调贸易、支付以及有利于稳定物价的金融和财政政策。我也了解到,在执行卜述职能时,中美官员迄今一直在高度合作。
中国技术代表团团长霍宝树回台湾近一个月后返抵华盛顿。l , 51 年5 月16 日我约他午餐,以便畅淡。他说他在台北时曾向陈诚行政院长及蒋委员长汇报,其要点是美国将继续给予经济援助,数额大致与去年相似,即本财政年度的数额约为六千五百万美元。台北没有讨论食糖贷款,但叶公超对他说,此事他已给我发了电报。我告诉霍,我准备与国务院磋商,但在进行之前,希望由他探明进出口银行从技术角度上看向我们提供食糖贷款的前景如何。我说我对进出口银行会同意这种贷款不抱什么希望,但是我们先与它交涉,对我向国务院提出要求有利。
5 月15 日,我接见了《 旧金山纪事报》 总编辑保罗· 史密斯先生,他刚刚访台归来,在台北他曾受到蒋委员长及蒋夫人的接见,并且参观了陆,海、空三军,对他们的高昂士气印象很深。史密斯曾向艾奇逊汇报,艾奇逊请他与腊斯克及麦钱特共进午餐,但他告诉我这些大人先生们给他的印象是仍然对蒋委员长怀有偏见,他们宁愿支持另外的人作为中国反共力量的领袖。他们对他所说的国民党军队士气良好,政府廉洁而有效率,印象颇深。但他们仍一再询问台湾有无出现第三力量的可能性,而且依然怀疑国民党军队真愿意作战,而不再像他们从前在大陆那样望风溃逃。他说他觉得难以回答他们的问题,因为,归根结底,谁能保证这支军队真心愿意作战?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 卜),哭5 月1 了日埃尔莫尔,史密斯中校前来参加我为他和几个其他美国朋友麦克奈尔中校夫妇等所设的午宴。史密斯中校将于那天晚上离美赴台,参加驻台北的美国军事顾间团。史密斯告诉我,参谋长联席会议曾建议顾问团应有更广泛的职责,但由国务卿起草和下达的指令却规定了狭窄范围,限定它的职责只是应台北统帅部的要求随时提供咨询意见和训练中国军队使用及维修由美国供应国民政府的武器。
麦克奈尔认为顾问团的职责应不仪限于与中国参谋部合作,而应参与制定军事行动计划和参加军事行动,就像在希腊所做的那样。否则,顾问团不能提供有效的帮助。但他认为国务院或许不愿意这样干。因此在一年或六个月之后国务院就能看到顾问团的失败,于是就将说它当初反对派遣这样一个军事顾问团是对的。实际上,他觉得这个被派出的顾问团只不过是政府藉以抚慰国会中的共和党人的一种办法,并不真心想看到它成功。
‘月25 日霍宝树来访。他听了我的建议曾与崔存磷一道访问过进出口银行的高思,探询有关食糖贷款事项。高思说,中国已欠银行好几笔贷款,只要旧债一日不清,就没有希望会同意给我们新贷款,尽管所提的食糖贷款期限很短,又有食糖收成作可靠保证。他不知道是否有对此感兴趣的商业银行,并暗示我们可向商业银行试探一下。不过他相信这项贷款具有政治性质,所以经济合作署或国会可能对此最有帮助。我们同意把探询结果电告外交部和财政部长。
6 月6 日我走访了迪安· 腊斯克,与他商谈经济和军事援助问题、食糖贷款、对日和约,我们的签署权和解决办法以及中国与西德结束战争状态和建立外交关系的意图等等。这次会谈不言而喻是一次长谈。会谈时中国科科长柯乐博也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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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提出我们政府申请经济和军事援助问题。我说,我知道美国政府向国会提出的将是一项综合议案,把对外国的军事和经济援助都放在一起。我间腊斯克能否告诉我此事现在进展如何,是否已把议案提交国会.预计何时才能得到国会通过。
腊斯克答称他不知道议案已否正式提交国会,但他知道议案将以所谓混合议案形式提出,包括各种对外援助。这将是个重要的议案,因此,他预料将会慎重考虑和争辩,说不准会持续多长时间,他怀疑能否在8 月底以前予以通过。
我说,由于有这个间歇时间,我国政府担心到时青黄不接。台湾的经济形势倒是有了改进,在本财政年度主要依靠经济合作署的援助、出售黄金和出口贸易赚来的外汇已能度过。但黄金储备已达到不能再事出售的程度。政府很焦虑,唯恐物价上涨、台币贬值和经济形势失去控制,除非能够得到某种追加援助,才能度过这段间歇时期。我国政府希望能从欧洲经济合作署基金的百分之兰剩余中得到一两千万美元。
腊斯克说,他知道这笔剩余基金一部分已拨给台湾,其余部分都已分配。
我说剩余基金确有约一千六百万美元被加到本财政年度的四千万美元总额中,但今后的三四个月里政府的外汇情况很紧张。这个问题虽已由以美国大使馆和经济合作署中国分署的经济专家为一方,以中国的有关部门为另一方进行了共同研究,并按照美国专家的建议已把每月的进口定额限制在六百万美元,但仍然未能达到所需的数额,我间能否设法帮助中国政府度过这个过渡时期。腊斯克答称,那需要国会批准,他不能肯定国会是否会准备从欧洲基金中再行转拨,因为这不符合原法案的意图。他阿从7 月1 日起的下一个财政年度需要多少款额。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9 弱我说需要七干万美元,略大于本年度的款额。(精确数字是七千五百万美元,我回大使馆后,打电话要谭绍华通知柯乐博。)随后我提出食糖贷款间题。我说为了适应过渡时期的需要并有鉴于外汇储备异常紧缺,我国政府愿意得到一笔三千万美元的贷款,以下一季食糖收获量五十至五十五万吨的一部分作保证。我说我的政府最初希望能从进出口银行获得这项贷款,但银行告诉大使馆说,拟议中的贷款有较强的政治性,银行不能办理,我还说,我也曾与纽约金融机构接洽,看来他们对贷款条件颇感兴趣,不过他们认为从报纸的报道判断,台湾的形势,无论政治上或军事上都不够稳定,因此他们的意见是,如果能得到美国政府的某种保证,他们将子以考虑。当然,我认为这是行不通的,因为美国政府没有这样做的成例。柯乐博也说美国政府从未这样做过。我说,如果国务院或经济合作署能实事求是地证明台湾的情况没有理由使人担心,他们在今后十个月或一年中不会遇到任何麻烦,那就可以鼓励纽约的金融界人士考虑这项贷款。腊斯克问贷款收人打算如何使用。
我回答说将被用来满足外汇的需要。
腊斯克又问,是不是经济合作署的援助不能用于这个方面。我说经济合作署的援助将用来满足某些基本项目的需要,例如纺织工业用的棉花,桥梁和钢轨用的翎铁,改进农作物用的肥料.但还有些民用项目没有包括在经济合作署计划之内。
腊斯克问是些什么项目,我说我不能马上拿出一个完整清单,但像农民迫切需要的布匹这类东酉是必需品。事实上,台北经济安定委员会曾在美国大使馆与经济合作署中国分署经济专家以及中国各有关部门代表参加下对经济形势进行共同研究。作为结果,政府已发布命令,禁止一切奢侈品进口,只允许输入必需品。
顾维钧回忆录缩编姚一
我重复说明,上述三千万美元贷款在今后六个月中非常急需,否则物价会上涨,台币会贬值,人民的信心也会动摇。
腊斯充问,这项贷款是否不用于稳定台币。我说稳定货币和拟议中的贷款是两件事,这项贷款仅是一种临时性措施。腊斯克说,他认为控制物价和稳定通货不必与外汇储备问题联系在一起。何乐博问,假如得到了今后六个月所需的这项贷款,在这六个月之后中国政府又将如何措置?我说,我也曾提请我的政府注意这个问题。但是目前的形势如此紧迫,只好把这个间题留待以后考虑;换言之,先救眼前之急,至于遇水搭桥,到时再办。
腊斯克问,经济合作署难道不能助一臂之力?我说我曾通过中国技术代表团对经济合作署提过,据说经济合作署对台湾的当前情况深有了解,甚表同情,因为该署的中国分署经常出席经济安定委员会召开的会议,每星期集会一至二次,经济安定委员会密切注视着每天的经济形势。但该署认为贷款是个政治间题。腊斯克说,他不理解为什么那是个政治问题。我说经济合作署很可能认为这件事情需要从政治上考虑解决。
腊斯克沉思了片刻后说,国务院将向经济合作署提出这个问题,试试是否能有所助益。
6 月16 日,顾毓瑞与一位在五角大楼的朋友谈话后报称,美国军事顾问团团长蔡斯已提出下列建议.( 1 )把他的顾问团的规模扩大到六百至七百人;〔 2 )改编国民党陆军的某些部队,以便增强师一级的火力。顾毓瑞说,那位朋友对他说,国民党陆军现在有二十三个师和四个炮兵团,这些炮兵团是附属于兵团一级的。蔡斯希望有更多的炮兵配备到每个师里,以便使各师具有较大的自我支援力量。顾毓瑞认为蔡斯的建议五角大楼肯定会批准。然而他也被告知,一旦进行改编,台湾方面可能会提出异议.因为某些师仍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令盯然受一些特殊人物的指挥,他们可能不愿充分合作。次日,我把蔡斯的建议电告叶公超,也请他转呈蒋委员长。
6 月21 日我又给外交部发电,并要求把我的电报转呈蒋委员长。我说蔡斯关于扩大美国军事顾间团的报告已被华盛顿当局批准。至于需要增加军事装备以增强某些师的火力问题,美国军事顾问团已被授权进行研究、估算和提出要求。我还说,我了解到用于这一目的的款项可以从国会通过的军事援助计划中拨出,约为七千万美元。
6 月25 日上午,霍宝树和李斡来访并向我报告经济合作署对中国援助所作努力的最近进展。据经济合作署的人说,现已批准四干一百万美元作为对台湾的补充援助,至于定名为“共同安全计划”的1952 财政年度的援外法案,仍在等待国会通过。1952 年的援外法案已于5 月汉日由政府提交国会,总计需要八十五亿美元,其中六十二亿五千万美元用于军事援助,二十二亿五千万美元用干经济援助;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将得到五亿五千五百万美元的军事援助和三亿七千五百万美元的经济援助。众议院外交委员会第二天将召开关于这个法案的听证会。
我乘机对霍宝树提起食糖贷款间题,并建议以黄金作为贷款的辅助抵押品,当然主要的抵押品是1951 年年底收割的下年度食糖收成。霍认为这个建议不可能得到蒋委员长的批准,而蒋委员长是亲自实际控制着中央银行的黄金储备的。但是霍同意我的看法,即美国预算局批准补充援助后,大概可以不必再争取食糖贷款了。那天过午不久,我设午宴招待经济合作署的一些成员。该署远东处处长格里芬谈到经济合作署成功地使预算局批准了四干一百多万美元的补充援助,这个数目是从1 951 财政年度欧洲的经济合作署援助剩余中调拨过来的全部百分之三余额。他说这是由于国~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 ? ? . ? . . ,声“小.? . ~训一.阻‘? ‘二”哪甲山召甲,. J 门
乌蛇顾维钧回忆录缩编
务院和国防部的联合支持,也由于印度的尼赫鲁公开批评了国会对给予印度的小麦拨款附有政治条件以致拖延时日。最后决定把全部小麦拨款改作贷款,从而让出了几千万美元原定用于这方面的专款。
格里芬还说,这项补充援助在一定程度上准备用来帮助中国弥补1951 年下半年的外汇缺额,因为知道中国可能难以从国外获得拟议中的食糖贷款。经济合作署的中国援助计划负责人约翰· 纳森认为虽然新的补充援助对中国帮助很大,但我们为了弥补外汇短缺可能还需要其它款项。当李斡策略地询阿能否动用这笔援款时,格里芬和纳森都说在动用前应先提出来讨论.
关于军事援助问题,浅电告外交部长叶公超说,美国陆军的计划与作战部门的马尔科姆· 吉尔克里斯特中校如今已受命飞往朝鲜、台湾和日本进行视察,他将于7 月5 日或6 日到达台北逗留一周。除了考察我国军队的情况外,他的使命是与蔡斯商讨有关台湾防务的所有间题,以便返美后提出报告。
我还说,我获悉蔡斯顾间团的编制和成员的选派都已筹备就绪,这都是由吉尔克里斯特负责办理的,因此他这次访间台湾,对该顾问团将来的工作有着直接关系。最后我说,据悉要加派到台湾去的顾问团员约为八十九人。
同一天,杜鲁门总统在田纳西州塔拉荷马的重要演讲中没有说几句国民政府的好话。在6 月23 日马立克关于朝鲜停火间题的无线电广播之后,据说总统修改了这篇庆祝一所空军研究中心开幕的演讲词,把它作为一次重要的外交政策讲话来公布。但他肠日演讲时对朝鲜问题含糊其词,并避而不谈马立克的声明。另一方面,他攻击国民党中国,说它未能动员全国力量,以致丧失了大陆。我觉得他是在为他的对华外交政策辩解,这种政策已经遭到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贬下)999 国会共和党人和外交委员会与军事委员会联席召开的麦克阿瑟听证会上几位证人的严厉批评(听证会那天刚刚结束)。这样的辩解似无必要,但在当时他回击国会内外的批评者,则是着眼于下一年的总统竟选活动。
第三章毛邦初与周至柔之争及个人专断的政治;这些问题对美国舆论和美国援华政策的影响
1950 年9 月一1958 年
毛邦初与周至柔之间的斗争可以回溯到1 950 年9 月中旬,至少据我在华盛顿的大使馆所知道的是如此。那时,中国空军驻华盛顿办事处和美国参议员威廉· 诺兰就已向我举发过传闻采购事务中有某些不正轨情况。
举个例说,那年9 月中旬某日,是星期五,中国空军驻华盛顿办事处一位姓向的上校来报告说,有一批中国国际商业公司在美采购的飞机配件被美国海关的检查人员扣留,其中包括一套无线电设备和儿台航空用监控器。公司代表向海关检查人员报称,该批货品是台湾行政院物资供应委员会的订货.向到大使馆来查询此说是否属实。他说,如果我们承认该批货品确系台湾行政院的订货,就可获放行。不过他以为美国官方之所以要对此事追根问底,是由于他们怀疑中国政府当局与该公司合谋走私,希图取得正式佐证,以便立案追究。
星期六,空军办事处主任毛邦初来我处声称,向上校所报情况山‘.卜,甲‘. . .口.、曰.国..月叫国曰.. . . . . .口..山幼已.' ' . . . .山一心.一山..叫.. . .门..月.. ' . . . ' ‘目,. ~陌.. ? - ? .一,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1001 是严重的、确凿的。空军办事处对该贸易公司所称此项货物与我国政府有关一节不予承认,并希望大使馆对此项否认加以支持,以免陷入美国国务院主管军事供应部门所设的圈套。
在同一时期,我于9 月16 日应邀走访了参议员诺兰。他通知我,据报有两起中国官员所作的违法事件:( l )今年春,中国官员通过旧金山一家杂货店采购r 三百万加仑航空汽油,中间人获得佣金十万美元;( 2 )中国官员向美国采购了剩余物资P 一51 型战斗机25 架,每架价格三万六千美元,而美国政府的价格每架仅为一万六千美元。
我对诺兰说,我对那第一件事有所了解,并已着手调查事实真相。根据台北介绍的情况,我知道这笔买卖并未成交。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毛邦初在《 华盛顿邮报》 上见到一封署名为玛丽· 约翰逊的信件,明白指称,国民党政府人员通过旧金山市唐人街某杂货店采购航空汽油三百万加仑,中饱十万美元。毛邦初来见我时,声称此事属实,空军办事处己电告参谋总长兼空军总司令周至柔,建议取消此项合同,因其每加仑的价格比华盛顿市价高三美分,比毛的办事处在华盛顿购进的另外兰百万加仑同等品质的汽油总共要多付十万美元。但周在复电中却坚持此笔买卖要拍板成交,并示意他不必多所考虑,只管向供方〔城市石油服务公司)出具不记名信用证。随后,他又查明此项合同系由宋子良主持的一家进出口公司孚中公司在台北签订,而由该公司驻美代理机构、旧金山的华南企业公司从城市汽油服务公司购进的。毛并说,该批汽油城市汽油服务公司还未发货,因为他们无法如期将汽油运到旧金山,也不能按毛的要求出具质量保证书。毛认为该公司根本不愿成交,因为这笔交易的特殊好处不归该公司而归中间介绍人。关于诺兰9 月IG 日所提的第二件事,我收到了国防部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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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电,并于10 月14 日将复电情由转告毛邦初。看来毛对拟购中的25 架P 一“型飞机向国防部所报价格比该部估价为高。该部估价中包括包装和运输,外加无线电设备以及武器等费用,(该部给蒋委员长的报告中说,该后二项估计共值一万四千美元。)而毛所报单价为三万二千美元,还不包括这些项目。这一情况是从总统府秘书长王世杰给我的一份报告的抄件中获悉的。国防部给我的复电和报告中并未提及此节。
毛说,他的报价仅是估计数。为了避免由于涨价需要追加预算等麻烦,这种估计数经常偏高2 。%。毛并称,无线电设备仅值三百二十美元,武器约值二于三百美元,总计也远不到国防部向蒋委员长所报的一万四千美元之数。
10 月16 日,毛又到我处,声称他已致电蒋委员长指控国防部参谋总长周至柔虚报无线电及武器设备价格,因为他自己从未报过这些估值,而且两项合计也远不到该部所报一万四干美元之数。11 月27 日,我邀刚从台湾回来的毛邦初午餐并会谈。他说,他在台湾曾四次晋见蒋委员长,但并未详谈去春由华南企业公司购进的汽油以及通过中国国际商业公司购进25 架P 一51 型飞机等间题。蒋委员长嘱他去和周至柔研究。但周似乎不愿见他。于是他便把事情的原原本本告诉了蒋夫人,请她转陈蒋委员长。随后周至柔又接见了他,但对他所呈报的问题并未亲自处理而是责成下属去研究,却要他执行周以国防部参谋总长的名义召向惟茸立即回国的命令。他对毛说,他有权召回向惟直。毛说,他先要考虑一下把向召回对美国方面,尤其是对国务院和商务部将产生些什么影响。不然,可能会被看成是由于对美方诚实地反映了有间题的案情而处罚他,召他回国。
显然,周、毛之间组龄不和,不能协调一致。周至柔是中国武装‘一一甲.阳..时.. . . ' ' .目‘' ' J 目.. . . .一‘, .翻‘“白‘.侧.和.冲,, ' ' , ‘抽」.‘明心.. .侧目目.卜,侧,. . .州‘? ~一.卜.r ,形一一‘? ? ― 。矛J 二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 下)1003 部队的参谋总长兼空军总司令,毛邦初是中国空军副参谋长兼中国空军驻美〔华盛顿)办事处主任,同时他还是联合国军事参谋团中国代表。毛总觉得他应该担任中国空军总司令。可是由于某种原因,蒋委员长却把这一职位界予周至柔,因此周就成了毛的上司。其后果是两位将军之间公私交恶,互相猜疑,也造成了台湾空军司令部与空军驻美办事处之间数不清的误会和互不合作,凡此种种,无不导源于他们二人之间的角逐。
1951 年4 月7 日,外交部打来电报,要求我规劝某高级官员今后不要再到美国国务院攻击中国国际商业公司,因为台北国防部对该公司完全满意。而且最近与该公司签订合约前,曾经通过美国驻台大使馆向国务院征询意见,国务院表示对该公司毫无异议。这一次是皮宗敢被怀疑为这一事件中的反派角色。于是我就为此请他来晤谈.问他曾就中国国际商业公司之事向国务院军需署的负贵人说厂些什么。但实际情况是,插手此事的并非皮l 亩是向。
皮与此事无关一定使外交部和国防部都感到满意。不久,他便被任命为个新成立的军品采购委员会的首脑。这一新机构取代r 原有各个从事采购工作的单位,也包括毛郑初的空军办事处及韩朝宗上校的军品采购技术团。
以往中国政府各部门在华盛顿派驻了许多代表机构,各自为政,甚至彼此间经常产生矛盾.上述的新任命其目的就在于协凋各代表机构的活动。
1951 年8 月2 。日,叶公超外交部长来电通知,由千毛邦初玩忽职守,违抗命令,所管公款账目不清,蒋委员长即将卜令,暂停其所任中国空军驻美办事处主任兼中国出席联合国军事参谋团代表职务。该电并称,驻华盛顿空军办事处二号人物向惟营已予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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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述命令业已照会美国驻台代办蓝钦,并要求其转请美国政府协助执行,行政院长陈诚也来电要求我和俞大维将军采取步骤,防止毛将其所管公款转移,并接收该项公款共同保管。(俞定于近期到达华盛顿,其主要任务是协助浅处理有关美援事宜,以及新的驻美军品采购委员会的组织工作等。毛的问题和不满与这项改组直接有关。)
这两份电报来到之后,案情就戏剧性地展开了。在此以前,一直是毛邦初指控周至柔,并指责政府对周案未予追究,政府则一直不暴露意图,现在则是政府行动起来.对毛加以指责,这就开始了一场双方互相责难和反驳的论战。政府命令他把他的办事处归并于新调整的采购委员会,并要求他上报所管公款的账目,他都拒不执行。
9 月8 日总统府秘书长王世杰就毛的问题打来一份电报;我回电建议成立案情调查委员会,由社会公认正直、声誉卓著而不在公职的人士组成,以便对毛的问题,以及毛指控周至柔贪污的间题进行深入调查并予公布。
王世杰立即回电,表示正在呈请政府接受我对处理毛邦初问题的建议,但是,几天之后王世杰又发来另一电报,内称政府认为由案情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有许多严重缺点,但未说明缺点何在;并称政府主张采取法律手段,把毛手中款项收回。
9 月21 日,王世杰来电通知,政府同意组成中美混合委员会对毛邦初的问题进行调查。此外,来电还要求找找几个美国律师研究一下如何采取法律程序,从毛手中收回公款。
这就意味着对毛的问题要采取双管齐下的处理办法。一方面要聘请律师向法院控告毛和向,要求从他们手中收回属于政府所有的资财和文件。另一方面是要组成一个调查委员会,其日的是既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1 。。5 要查清毛邦初控告周至柔贪污及政府由于本身腐化而对周加以祖护的同题,同时还要查清政府和周至柔对毛、向所提出的反控诉。前一个问题是司法性质的,而第二个问题则是政治性的。我认为罗伯特· 巴德森法官是颇合理想的律师。我通过一位我们彼此都有交往的朋友预先对他作细心谨慎的试探,然后才亲自向他提出聘约.巴德森同意担任我们的律师。
巴德森法官报告说,政府对毛和向的诉讼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可向法院正式起诉。这是1951 年10 月26 日的事,但他对是否有必要成立调查委员会仍抱怀疑态度。
11 月13 日我拜访了马修· 沃尔先生。他说建立这样一个委员会,以使此间对国民政府是否清廉的疑惑得以澄清,这在国府来说是个上好策略。他说,为了收回公款和文件而对毛和向提出法律起诉是完全必要的,但这一行动并不能解决他们指控政府贪污的问题,因为在审理此案时哪一个法院也不会去触及这个同题。晚间,我乘飞机离纽约赴华盛顿去会见巴德森法官。他把对毛和向的起诉书给我过目,准备于第二夭递交法院。所请的开业会计师已经审查了毛的账目数字,查明毛手中现有资金不下七百万美元。诉状向法院提出了三点要求:( l )下达抑制令,禁止两被告在十天内动用或贷出款项和转移文件;( 2 )下达初步禁止令;( 3 )判决将全部公款和文件交还国民政府。
n 月14 日,终于将起诉状递送法院。同时并向国务院送交了一份正式通知,说明奉中国政府命令,毛、向二人已改变身份,或者说已经失去官方身份;同时声明空军驻美办事处业已撤销,其原有业务归并于新成立的中国国防部驻美采购委员会。从此原有各军事代表机构的账户一律注销,而以新机构的名义开一个统一新账户,支款时支票要由皮宗敢和俞国华两人联名签署方能生效。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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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委员会另外还立有一个行政费账户,由皮宗敢单独签署即可支款。
对毛和向的起诉是由巴德森、莱希及其助手于11 月14 日下午二时向哥伦比亚特区美国地方法院提出的。不久该法院法官柯克兰就发出了一道临时抑制令,由法警向被告执达。该项抑制令禁止毛、向和他们的代理人等动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中国政府委托给他们的一切款项或其他财产。同样,该项命令禁止他们转移、销毁或以任何方式控制中国空军的一切账册和文件。另一道法院命令则命令他们提供证词说明他们所掌握的其他未动用公款的下落。同一天,中华民国以原告身份申请法院发出· 道初步禁止令,使临时抑制令中的限制性条款继续生效。
那天仁午,王守竞交给我一封信,是巴德森致查良鉴的,信中综述在此时机宣布成立调查委员会的不利之点。巴德森可能是要使他的这一意见见诸文字记录,而查则十分同意巴德森。于是我就召集与此问题有关的各位首脑人物开会研究。大家一致主张把关于委员会的声明推迟发表。我说,我愿接受大家一致的意见,并负责向台北说明我们为什么决定改变计划。会后,我打电话给胡适,告诉他改变计划之事,以及诉状业已递送,并通知了两被告。他说,按巴德森的建议办是明智的,对我这样做非常高兴。
下午七点四十五分,我同台北叶外长通了电话,报告他诉状已经呈递,临时抑制令已经发出,上述两项诉讼程序的通知也已经送达两个被告人。同时我告诉他,巴德森法官和周以德众议员两人都坚决主张台北现在不要对本案的背景情况发表任何声明,我也支持他们的意见,特别是不能透露我们原计划建立调查委员会的意图,因为我们的律师力主先进行法律诉讼程序,而不希望旁生枝节,出现一个调查委员会致生千扰。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卜〕
叶急切希望知道法院的名称以及我们的律师向法院提出了哪些措施等等,以便他可以向蒋总统汇报。他说,他将宣布我们已对毛和向起诉,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打算透露。另外,他又要求我必须想尽一切办法为调查委员会物色到三位美籍成员。
正当成立调查委员会的问题难于做出决定的时候,司法诉讼工作似乎进行得很顺利,至少在一开始时是这徉,当时对毛邦初和向惟查的诉状已经递交法院,法院已经下达临时抑制令。据我所知临时抑制令和起诉的通知也已送达两个被告人本人。可是到n 月工5 日,王守竞却来报告我说,法院法警未能将通知送达毛和向本人。为此巴德森和莱希打算申请法院允许我们雇用一个侦探对毛和向的住宅进行监视,必要时还要对他们进行跟踪。他们二人显然是在起诉通知和抑制令送达他们本人以前就已离开了法院的管辖区。据我所知,他们已经到达纽约,当晚并在那里打电话约了几个中国朋友打麻将。王守竞说,台湾派来诸人对此案办事松懈,使得我们没有能够及时把法院的起诉通知送达两名被告。台湾派来帮我办案的人都是毛的老朋友,正如我和毛是老朋友一样。问题在于他们对毛和平时一样,照常交往谈笑,这样一来,毛邦初对我们想要做些什么都一清二楚。
司法行政部次长查良鉴是台湾派来办理此案的五人小组的组长。他]6 日打电话告诉我办案情况。他说司法警将把法院通知送往勒鲁瓦广场毛和向的办事处,王守竟建议由他(查)和皮宗敢陪他和法警一起去。我说,查本人没有必要去,我也同意他的意见,认为皮最好也不要去,因为他去可能引起麻烦。在此以前,王自己曾打电话告诉我说.法院法警曾向国务院请示过,把法院通知送达到毛设在华盛顿的中国空军办事处是否适当,因为该办事处是个中国政府机构。国务院礼宾司答复他说,只要中国大使馆派个人陪同
顾维钧回忆录缩编
前往就可以。我当即派崔参事前往。
崔去后,从空军办事处附近一家药房打来电话报告说,他和王守竞在空军办事处门外等候法警,但一直未见来到,请示如何办理。我对他说不要在那里老等,可与王一起到19 号街使馆办公楼,毛在那里另有一个办公室,可在那里等法警到来。然后三人会同再回到勒鲁瓦广场的空军办事处。但事后我听说,那位法警也始终未去玲号街办公楼。最后,在第二夭傍晚,查来报告我说,毛的律师给我方律师莱希打电话说,他的当事人准备把空军办事处交由法院看管,并要求莱希相信他这是君子之言。我们遵照巴德森的意见.暂时接受这位律师的保证,以免惹起公众对我们不满的意见。星期夭(11 月18 日)我接见巴德森和查良鉴。巴德森建议把空军办事处接收过来。因为让两个被告控制着这个办事处,还声言在办理采购业务,实在不像话。我说,我不反对,但必须请法院派出某个与双方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来监管,以保证一切文书、档案、账册不致被窜改。如果法院不找个局外的第三者来负责文书档案,则将来被告可能会提出控诉说,部分足以证明他们无罪的重要文件已被抽掉,那就死无对证了。而且我深恐被告已经把重要的文件和账册转移了,因而我们把剩下来的接管过来就没有什么用处。可是由于巴德森坚决要接收,我只得同意,但必须满足上述条件,他对我的要求是理解的,因此他说,他将要求法院派出代表参加。巴德森说,据报毛现在纽约,他的寓所宾客众多,电话不绝。毛自己还到里弗代尔区去拜访过一位中国要人,此人寓所外面有警车巡逻。这使我立即意识到,毛一定是在乞灵于李宗仁,企图析求李宗仁出来为他撑腰。我当即如实报告台北。
第二天,我了解到毛的律师发表了一项声明说,毛不承认蒋介石是总统而认为只是一个篡位者。这是毛和他的律师企图驳回司' " ? ~勺., . ' .盯“' . ~一一一由内州一.卜‘, ‘旧一户~. . ~· ,略白一~月举.闷即J . . ' ' ‘司刊唱., . ' . ' .曰.. . . . .州,拍门,产‘钾卜‘山曰曰.‘一.司陈‘卜肠创~.卜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 下〕 1 。。9 法诉讼而采取的一种行动。他们所根据的理由是:中华民国的合法总统是李宗仁而不是蒋介石,因此,法院根据蒋介石代表中华民国提出的诉状而采取的司法行动是不合法的。
11 月26 日,我回到华盛顿后,由车站驱车径往我的办公处,果不其然,办公室里好几个人等在那里,神情紧张,王守竞正用我办公桌上的电话和外面通话。陈家博交给我一份毛的律师向法院申请驳回起诉的申请书副本,申诉书的附件中包括李对毛呈文的指令,其中说李在1 邻。年3 月2 日发表的文告中申明他仍然是合法的总统,因此蒋委员长的所作所为应认为是非法的,不能成立的,无效的。其中还有一句话,指令毛对蒋总统的命令“置诸不理”, “继续执行其职务”。此事使我十分惊诧,立即电告了台北。27 日,国务院法律事务官塔特对莫泽说,如果法院以书面提出咨询此事,国务院可以就提出的问题咨复法院,并在中国大使馆同意下,附送我1950 年3 月致国务院照会的副本。于是我们就给国务院打了个电话,表示我们同意这样办。我决定次晨要办的第一件事便是让王守竞把我们已准备好的关于总统间题的照会亲自送交国务院,以肯定此事。与此同时,法院在塔特建议之下给国务院写了一封信查询上述间题。
28 日下午四点,据报法院以柯克兰法官为审判长开了庭,当莱希请求驳回毛方律师的请求时,柯克兰法官乘机声明,他曾向国务院函询,并已获得书面答复。接着他就宣读了国务院的书面答复。其内容是,美国政府所承认的中华民国政府位于台湾的台北,其驻美大使为顾维钧。关于该国的.急统,该大使已于1 , 5D 年3 月1 日书面通知国务院,蒋介石委员长业已复任总统职位。该报道并称,上述我的照会副本业已送达法院,该副本有代理国务卿韦布的签证,随附我发出的另外二份照会的副本也有同样的签证。接着法? ? ‘一一一~? ‘呀卜坚‘~刁洲,喇.内., , ? .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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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批准派遣一位监管人员,前往接管中国空军驻华盛顿办事处,清点造册。
纽约总领事游建文打电话对我说,李宗仁向此间中文报纸发出了一份中文的声明。声明说,关于毛邦初对周至柔的指控,他从未获悉有任何证据或迹象。毛、周之间的互相指控,应由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处理,他已函知台北该会。此一声明并无爆炸性。但据游了解,李宗仁将于是日招待美国记者、摄影记者、电视记者等,并发表英语声明。
其后游又来电话报告李宗仁的英语声明内容。李向记者招待会宣布,他是中华民国的合法总统,蒋委员长则是一个篡位者,他将采取适当行动设法予以驱逐,但不一定使用武力,到适当时机他将宣布他的计划。此外,李还给杜鲁门总统和国务院分别发出了备忘录,重申他作为中华民国总统的立场。我给谭绍华打了个电话,请他把这一报告的要点转报台北。
1952 年l 月22 日晚间,董显光来我处商谈。鉴于诉讼事务进行得相当顺利,设立委员会之议似乎可以作罢,因此我们最后决定此事暂缓办理。董去后不久,忽然接到一个噩耗,据传巴德森法官在当天下午由纽约飞往布法罗途中因飞机失事身亡。
第二天,我们不得不召开会议,研究是否需要另找一位律师,以代替巴德森办理对毛的讼案。至于巴德森法官,他不仅是个高明、干练的律师,而且有很高的威望,与政府和公众的最高级人物有往来关系,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我还未及说完会议的议题,查良鉴就迫不及待地表示,我们同巴德森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关系不能中断。原来克拉姆对他说了,尽管巴德森业已遇难身亡,但讼案仍可以顺利进行;因为此案的准备工作是巴德森事务所的人经办的;至于巴德森则是确定方针之人,在重大间题上由他做决策,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 1011 以及与莱希结成伙伴关系而己。
我在会上指出,按照我们东方人的情理,我们不能因为巴德森一经去世就同他的事务所断绝业务关系。但是我们必须考虑到,巴德森的作月不仅限干他在法律方面的见解和出庭处理案件等等,同时他在必要时可以接触到朝野各界以及一些重要人物,这些都是他能起到的重要作用。如何在同他的事务所保留原有业务关系的情况下,而又把这一缺口弥补起来,这是我们需要研究的重要rrt ] 题。还有一点很重要,巴德森生前经常能够影响莱希,使莱希遵从他的决策;巴德森的同伙中有谁能做到这一点?而莱希本身是华盛顿有名的开业律师,是很有主见的。俞大维马上体会到此点的重要性,认为必须滇重考虑。接着查良鉴也认识到了,并.民立即赞同了我的意见,认为我们需要再聘请一位顾间律师,与巴德森事务所通力合作。大家一致同意,应先由我出面找贝尔纳普研究一卜此事,他现在是巴德森事务所的高级成员,然后再确定向台北推荐的人选。
我和贝尔纳普谈了一个小时。通过此次会谈,他同意在对毛的诉讼中继续代表中国政府;并经商定,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我们应采取什么办法来弥补由于巴德森亡故而产生的缺曰,因为巴德森律师事务所确实不具有他本人的威望和他生前同各方面的联络关系,因此不能起到他本人的作用。
2 月12 日查良鉴通知我,毛没有按原作的安排到莱希办事处作证。他的律师说,根本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但向惟营却在2 月g 日如约到场,不过他只宣读了一份事先写好的声明,拒绝承认蒋介石总统,声称他只服从李宗仁总统,并说李已指示他继续在空军驻华盛顿办事处担任毛邦初的助手。此外他拒不答复任何问题。查说,据报毛已离华盛顿前往得克萨斯州度假。我命他立即设法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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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加以监视,以防其逃离美国。
不到两天,我接到报告说,毛已去到美国与墨西哥交界处的埃尔帕索。我立即召集查良鉴和王守竟开会,请他们通知我方律师雇侦探查明毛的下落,并采取措施防止他逃出美国。我说,现在情势至为紧急。我命当时也与会的谭绍华去国务院找该院中国科科长拍金斯,请他协助采取措施,以防毛逃走。我又命王守竞请莱希与联邦调查局联系,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毛邦初逃离美国。王和查私下告诉我,联邦调查局早已着手收集有关毛非法处理我国政府委托他监管的公款的情况,并转达给美国司法部当局,以便采取必要的行动。
我要求各方行动的呼吁未能奏效,2 月20 日得到消息说,毛邦初已越境逃到了墨西哥城。王守竟与查良鉴都来报告了这一消息及其对讼案的影响,鉴于毛未能按期于2 月8 日出庭作证,我方律师已申请法院撤消毛的申辩,并开始缺席审判,以示惩戒。当我方提出的这项申请在法庭辩论时,毛的律师只得承认他的当事人已逃往墨西哥,他说他曾到墨西哥城去找到毛,要求他返美,然而并未奏效。于是法院下令限毛于十天内到案.否则就将予以缺席审判。
2 月29 日,王守竟来报告说,已在佐治亚州海边的圣· 西蒙斯岛上找到了向惟置,而且在他的律师的紧急通知下已匆匆离开,表面上说是前往萨凡纳。他的律师给他的电报节录如下:“完全失败,火速出走,万急。”
1952 年3 月3 日,给予毛的投案期限届满,特区法院决定就中国政府控告毛、向一案进行缺席判决,并命令法院会计、检查官安排由两造会同查账。
7 月28 日,查良鉴来到我处,他刚从墨西哥回来,我则正在阅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1013 读一份外交部发来的电报。该电称查建议要求从墨西哥引渡毛邦初,外交部询问我方律师的意见如何。
我对查说,关于要求引渡的利弊,我还没有定见。考虑这一问题时必须全面衡量它将对美国地方上诉法院的司法程序带来哪些影响。最后我们决定提出引渡要求。中国驻墨西哥大使于8 月7 日正式提出了引渡申请。两天以后,墨西哥联邦警察就在格尔纳瓦卡的集市广场逮捕了毛,那是离墨西哥城不远的一个旅游胜地。与此同时,墨西哥当局接收了毛在格尔纳瓦卡购置的房屋和他所有的文件。
1952 年1z 月13 日,即将返台的刘炯光上校来向我辞行,他间我有无口讯需要他向参谋总长周至柔或国防部长郭寄桥转达。我请他转达六点;( 1 )毛案的最后判决肯定要拖延时日,尤其是从各家银行收回公款问题更是如此;( 2 )引渡毛邦初成功的可能性只有五成.( 3 )一旦毛的引渡办成,不宜让他乘飞机经美国赴台湾,因为飞机在美国降落加油时,他的律师有可能根据“人身保护权”采取行动;( 4 )诉讼和司法费用昂贵,不可避免地要大量花钱,故须大量拨款,以便把官司继续打到底;( 5 )使馆虽然名义上对这项专款负责,但每次查提出要钱,大使馆均照付,供他本人或律师们的开支。现在我们在美国至少已聘有四家律师,在墨西哥还有一家;( 6 〕 各笔公款一经查出下落,我们即尽力设法收回。
1953 年1 月墨西哥法院对毛案进行了审理,但未作判决。3 月份,法院作出裁定,不同意引渡毛邦初,其理由是毛的宣誓供词说中国政府所告不实。这个裁定对毛有利。事情变得非常棘手。经办此案的司法部次长查良鉴认为一定是墨西哥当局受到了毛的贿赂。
我们对墨西哥法院的这一判决提出了上诉。到4 月份,这一间明曰.~场~,州由.目闷‘' ‘闷叫.山.刁~‘峪一J 彻曰”J 粗.. .曰.山目“璐.令.' .月.“口‘。.. o . . J 目..户.拼峨“
101 性顾维钧回忆录缩编
题被提到了墨西哥总统那里。
1954 年6 月23 日,查给我送来一份哥伦比亚特区美国地方法院关于毛案的最后判决文书。上文曾述及1952 年3 月法院同意对毛进行缺席审判时,曾指定一位法院会计检察官进行查账。这位会计检察官最后于1954 年4 月14 日向法庭呈递了他的报告。接着法院在1954 年6 月别日开庭审判,并作出判决。判决书中除其他事项外,对会计检察官的报告进行了确认,并宣布中华民国政府有权向被告索还美金六百三十六万八千五百零三元四十七分,按年息六厘计息,并以今后所发现被告的任何财产抵付。判决书并宣布,举凡纽约、华盛顿和瑞士等地所有各家银行中毛邦初名下的各种货币和存款,以及美国国库券、账册、有关的文书档案等等,悉数应归中华民国所有,并应限期由毛邦初本人向原告办理移交,如毛拒不履行,则由其代理人代为履行。
但法院的判决在使我国政府真正收回已明确无误有权收回的公款方面并不是那么成功,这是由于判决的执行问题。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1954 年法院下达判决书时,我国政府已经追回了不少的款项,记得在三百万美元以上。剩下有待收回的是美国国库券、毛在瑞士境内各家银行建立的编号账户存款以及在美国几家银行内的存款。在这些方面,法院的判决起了一定的作用,它使得法律上的结局明确地有利于中国政府。有些银行,特别是几家瑞士银行,都曾声称他们在法律上有困难,法院的判决有助于排除或解答这些借口。它使这些银行感到有压力,使他们变得比较合作些。它在道义上给我们增添了力量。这对瑞士各家银行来说特别重要,因为美国法院在瑞士境内并无司法管辖权,瑞士已不承认中华民国,而且瑞士所有银行都有一种惯例,这种惯例是得到瑞士法律保护的,它们拒绝向外界透露编号账户的所有人姓名,除非瑞士政府特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1015 别授权。
尽管初审法院的判决对中国政府有利,但是被告人仍可提出上诉,把案子拖下去,他们就是这样做的。除此以外,法院的判决对我们收回美国国库券的努力也没有什么作用,对在墨西哥的引渡诉讼更是毫无裨益。
大使馆空军武官衣复恩上校曾为毛案去墨西哥。1954 年6 月30 日他刚从墨西哥回来就带着几张毛的照片来见我,这些照片是在墨西哥城监狱中拍摄的。驻墨西哥的冯执正大使对他说,引渡成功的希望现在比百分之五十稍强一点。可是墨西哥的人却告诉他,在美国提出的三百四十多件引渡案中,被批准的仅有两例。他说,墨西哥是一个名闻全球的政治避难所,该国公众对此引以自豪。1955 年4 月6 日,有一位前墨西哥驻美大使安东尼奥· 德· 洛斯· 蒙特罗斯先生来访口他说,他的来意是要告诉我,毛邦初的引渡是墨西哥总统出于某些政治原因而压下来的。现任总统是前总统(l , 34 一40 )拉萨罗· 卡德纳斯将军的门徒。这位前总统由于间接地控制着墨西哥的武装部队,掌握着墨西哥的工业和金融,因此仍然是墨西哥现政府幕后的实力人物。他说卡德纳斯现在仍然野心勃勃,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卷土重来,掌握政权。但是美国对他印象不佳,因此他正在大耍阴谋,想让美国人看看他的厉害。他一直在向共产党人暗送秋波,不仅是墨西哥的共产党,也包括中美洲的共产党。以前的危地马拉亲共产党政权在去年夏季由于美国的间接干预而被颠覆以前,他曾给予同情和支持。因此,他对国民党的中华民国的事业是不同情的,从而也不赞成将毛引渡。他说,这就足以说明为什么墨西哥现政府采取拖延手段,迟迟不作决定。我和蒙特罗斯谈话后一个月多一点,墨西哥政府下令将毛开释。我一听到这消息就立即把查良鉴请来商量如何采取措施,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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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被墨西哥政府开释后产生些什么不良后果。我请查赶紧采取一切措施,防止那九家瑞士银行里的存款被提走。我让谭绍华把毛的获释通知美国国务院。我又给驻墨西哥城的冯执正大使打电报,请他证实迄今只从无线电广播中听到的这一消息,并请他给我附寄墨西哥政府就开释毛邦初事所发表的声明文本。另外,我请查设法监视毛的行动,在墨西哥那边则已要求冯大使监视。
要求把毛案结束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台北(主要是台北毛案委员会)决定把几桩从属讼案先予私下了结,这些从属案件既情况复杂又所费不货。叶公超又一次代表中国政府出席联合国大会来美。他于9 月14 日从纽约给我打来电话说,蒋委员长急子要把毛案结束,并把查良鉴召回,以便节省开支。我对他说,查申请延长在美逗留期三个月已被批准,届时瑞士各家银行的问题当可结束,德克尔案,毛的房子间题,以及张止戈的问题等也都可以私下了结,等到那个时候,查就可以返回台湾。
至于主要讼案,查良鉴于10 月l 日报告说,毛在此间地方法院的上诉期限业已届满,因此对毛的原判就成为最后判决。这就算又向结案前进了一步。10 月4 日叶公超再次来访,研究如何尽快结束全案。他说这是因为蒋委员长又在催促早日结束此案。到1956 年2 月,距我的大使任期结束离开华盛顿前不到三个月的时候,毛邦初案从整体上说,仍然没有结束。主要的也是最重要的案件业经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法院于1954 年6 月判决我方胜诉,当然可说已经得到解决。但是还有一些从属案件分别在纽约、芝加哥和旧金山起诉的,都还悬而未决。另外,还有美国国库券问题,由于是无记名证券,也很不容易追回。
通过台北毛案专门委员会的填密研究,政府早已得出结论,认为此案耗资巨万,应该尽快收场。这是政府向大使馆下达的指示,? ‘口中‘门「,门”性.. J .曰曰.. .钊日口匕‘口睁月.目r 以‘‘本龙”曰.自门.目习卜山曰.口‘护十妞俐略用‘, . .自姻闯.J 十..协州J 一闷J 活如山、卜~一‘? ~召目侧一~. ' . ~。一一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l 件1017 使馆和我本人也· 直在全力以赴,促其实现。但是司法程序相当复杂、很难推动。到我离任的时候,台北为了减少律师费用,又进一步决定对某些从属案件和解了结。即使如此,这些案件也仍然拖延了很长时间。
政府当局,我认为尤其是由几位行政院委员组成的毛案专门委员会却倾向于并最后决定与毛和解,其目的是要取得那批美国国库券。这批证券的总值不过二百万美元,实际到手的还不足此数,因为还要减去解决德克尔案时已取得的那部分。
最后的和解不是在我的继任人董显光任内实现的,而是在叶公超担任中国驻美大使时期。叶公超继董显光就任驻美大使后,就着手办理毛案的最后和解。关于和解的条件我不打算说什么,一则我对这些条件并不确切了解,也没有人征求过我的意见;再则我从原则上就不赞成在我们为了维护政府的声誉已经做了这么多的工作之后又来和解。但是我要说明,这次和解是以美国国库券为中心直接和毛办理的,而其他从属案件则一概被放弃,不再追究了。关于毛邦初,自从墨西哥政府拒绝将他引渡以后,他一直留在墨西哥,直到案子最后达成和解为止。有一次叶公超告诉我,毛同意协议解决,但是他提出了一些附带条件。他希望能够留下一部分钱,大约二十万美元左右,以便维持生活。根据我对叶谈话的回忆,政府终于同意了他的要求,只要他把剩余的美国国库券交出来。我想这件事是在1958 年办妥的。后来根据毛所提的条件,他被宣布为无罪,于是他回到了美国,据说他现在寓居在美国西海岸。
~山巴蕊.- . - . -目-目-一-一-一一.- - - . - . -
第四章对日和平条约
了949 年夕月一1952 年8 月
第一节对日和平条约的准备工作
1949 年9 月14 日,在美国国务卿迪安· 艾奇逊和英国外交大臣欧内斯特· 贝文进行讨论之后,艾奇逊在记者招待会上说,两国同意订立对日和约已势不容缓。贝文在几天前来到华盛顿,意图尽力消除其政府与美国政府之间的某些争议,特别是对亚洲政策方面的争议,尤其着重于中国的形势。
当时中国形势之不幸真是令人难于忘怀。英国实际上已经决定不再与国民政府打交道,而转向于一旦新的共产党政权正式成立,马上就在事实上承认它。在美国,丈奇逊领导下的国务院刚发表了关于中国的白皮书,好像也想把国民政府一笔勾销。无疑美国人对中国混乱局势的反应是:另择对象。作为在远东的新的依靠,日本是一个可以选择的对象。
美国也急于与日本缔结和平条约,以解除自日本投降后美国为了日本的生存而承担的高昂财政负担。再者,只要和平条约未签订,在对日问题上,美国的双手就被紧紧束缚着,尽管对日财政资助主要是由美国承担的。因为当时有一个十二国远东委员会,美国在对日本问题上,并无真正的行动自由。麦克阿瑟可能已把某些事情控制在自己手中,但大部分实质性的问题必须经由远东委员会、目门勺.' ,场“. . . . ‘目由.J ‘闷.山』到闷.绍..叫阳‘.陌.平.州、娜心匕喃.川.. ' .一,d “沪“曰..门‘' , . .润阳J . ' . .尸‘. . . . . ~一~- . ‘一‘一一一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贬下)
公」沦,因为这是该委员会的公认的和规定的作用。
贝文在华盛顿时,我拜访了他,讨论了中、英共同关心的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对日和约问题.我提到中国曾在1947 年提出一项折衷方案,即召集一次所有与远东有关的国家的会议,起草一份四强保有否决权的条约。这是苏联坚决主张四强有权起草条约并保留四强否决权的立场,和美国、澳大利亚、印度等国所持的各种对立的立场之间的一种妥协办法.我说,如果采取这‘一方案,则凡是俄国人同其他国家意见一致之点,就放进和平条约,作为总的对日和约的基础。至于为俄国人所否决而为俄国以外的其他所有国家所同意的其他点,其他国家可以和日本订立一个补充协定。这样,早日缔结对日和约的目的就能达到。而且,我说,就法理而论,盟国要想拒绝苏联的否决权是有困难的,因为,据俄国人说,这是在波茨坦同意了的。
贝文说,在波茨坦并没有就对日和约的否决权间题达成协议.俄国人曾坚持条约由四个或五个主要国家起草,美国人不喜欢这种意见。美国人一直否认已就主要国家在对日和约问题上拥有否决权达成协议的说法口现在是该由美国人去决定他们的态度了。贝文认为,在最近的将来不大可能有这样的决定,虽然他本人愿意和日本尽可能早地缔结和约。
五夭后,194 ,年,月21 日,我见到助理国务卿腊斯克时,我也提到了对口和约间题。我告诉腊斯克,我听说艾奇逊、贝文及法国外长舒曼进行磋商时曾提出对日和约问题,舒曼是在纽约参加磋商的。根据新闻报道,没有得出任何结论.
腊斯克说,情况确实是这样。讨论没有涉及条约的内容,只是关于如何缔结的问题,美国政府盼望和约早日缔结,因为它急于结束占领的高昂负担。这一点,三个国家都同意。但如何取得苏联的
102 。顾维钧回忆录缩编
合作,仍是一个需要探索的问题。
我说,中国政府也盼望早日缔结对日和约,以便使日本的地位正常化,并使日本能在国际关系中起作用。我于是就像对贝文所说的那样,对腊斯克提起两年前中国曾经提出的一项折衷方案,以对付苏联政府所提出的难题。我说,苏联的立场有两点:( l )四大国保留否决权;( 2 )由外长会议起草和约。中国的方案包含(a )召集远东委员会所有国家的代表会议;起草和约;( b )否决权不变。我解释说,这一方案的优点是,如果俄国因保留否决权而感到满意,就可以使和平会议早日召开。事实上,不论否决权保留与否,在大型会议上不会因此有什么不同.一定会有些问题能在所有国家间达成协议;另一些间题则俄国不会同意,即使其他所有国家一致赞成。在这种情况下,按照中国的折衷方案行事,就有可能缔结一个包含所有国家同意之点的和平条约。关于俄国不能同意之点,其它各国可与日本订一补充协议。我补充说,我认为这个方案比任何其他方案更为可取,因为按当时的情况,不照中国的方案办就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缔结没有俄国参加的和平条约;一是让现在的僵局继续下去。
腊斯克表示,这种意见确有独到之处而又令人感兴趣,值得考虑。
在那以后的一些时间,关于日本和平条约本身,没有公开地讲过什么,虽然远东委员会继续讨论了有关和约的技术性问题.我猜想,在美国国务院内也是如此。原因之一是,美国,特别是美国军事机构,在冷战背景下看清中国内战的形势将会如何发展之前,不愿对远东采取决定性的行动。但就在我于华盛顿与腊斯克会面的同一天,1949 年9 月21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开会,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10 月1 日,中国共产党政府正式组成.10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1021 月2 日,苏联承认了它;此后不久,一些别的国家对改变了的中国大陆政治和军事局势明显地开始作出反应,承认间题和中国的代表权间题正在联合国和一些国家中进行辩论,不久,整个形势又由于12 月国民政府全部撤到台湾而发生剧烈的变化。很多人感到,共产党攻取台湾也只是时间间题,而且时间不会很长。关于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争论,自然也影响到中国在远东委员会的地位,而按照当时的理解,远东委员会的成员国就是起草和缔结对日和约的国家,除非苏联一意孤行。到了1950 年3 月,十三个成员国中已有六个承认了共产党政权。委员会中的某个国家,对国民党中国参加对日和约的权利提出异议,只是一个时间间题了。虽然我并未陷入悲观主义,然而,在那个时候,国民党政府想要得到美国的任何支持已经没有多少希望。美国政府已经拒绝对台湾国民党中国提供进一步的军事援助,并且正在犹豫:是继续承认国民党政府还是改而承认共产党政府,或者虽不承认,但在国际机构中默认红色中国的代表权。
1950 年4 月21 日,我和约翰· 福斯特· 杜勒斯作了一次长谈。他是我请来双橡园吃午饭的。开始,我们讨论了美国的政策,随后杜勒斯问我关于对日和约的意见。我告诉他,在原则上,应当尽快缔结,因为这会满足日本要管理它自己的内务的愿望。但是远东的形势动荡不定,这个问题应当细心地考虑。尽管英国和苏联都明显地要求早日缔结和约,但两国的出发点不同,英国希望搞贸易而苏联则希望看到美国军队撤出日本。但我问他,早日缔结是否明智?并补充说,即使一些有远见的日本政治家似乎也都怀疑这样做是否明智,除非日本的安全能够得到保证。我说,我听说美国的防务部门和国务院在是否需要早日缔结和约上看法不一致,并问,这种意见分歧是否已经解决。我还间,美国是否准备在没有苏联和中气,, , . . , . .目.曰‘.刁..州.‘一-碑.目心.? ' ~心,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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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维钧回忆录缩编
国参加的情况下,着手迸行缔结和约的工作?
杜勒斯说,国务院和麦克阿瑟将军都赞成早日缔结和平条约,但防务部门害伯和约一且缔结,防卫会有困难,除非在日本保持基地的问题能事先解决。国务院和麦克阿瑟将军怕拖延会引起日本人民的不满,把过去多年占领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友好亲善一笔勾销。他们懂得,长期占领,必然会在日本激起民族主义情绪。杜勒斯不能肯定甩开苏联是否明智,并感到中国代表权问题也是一件令人为难的事情。接着,他告诉我,他已被邀请作为国务卿的顾问参加国务院工作,特别是有关对日和约的工作。在我和杜勒斯会见以后不久,英联邦在伦敦开会讨论对日和约问题.
根据合众社发自伦敦的报道,英联邦会议成员国虽提出了不同意见,一般说来,还能够取得一个共同的立场。他们已经决定,如果苏联和共产党中国不愿参加和平会议,那么他们就单独和日本谈判,缔结和平条约。他们还同意建议锡兰和印度尼西亚加入远东委员会,以便它们也能参加对日和平会议。
不久,朝鲜战争爆发了,远东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几乎在同时,杜鲁门总统就宣布他已命令在远东的美国海空军去援助南朝鲜,并把第七舰队部署在台湾海峡,使台湾中立化。6 月27 日的同一声明中,杜鲁门总统还宣布,台湾的地位有待“这一地区的安定与和平的恢复,或对日和约的缔结,或联合国的研究来确定”。这很可能是打算为美国政策的突然改变提供根据,可以回忆的是这一宣言着重谈到台湾岛的最终地位,在台北和其他各地,引起了严重的疑虑,美国现在对台湾究竟在想些什么。
至于说到国民政府本身,它对台湾的法定权利,从中国本部与台湾和澎湖列岛等岛屿之间的长期的历史联系来看,以及根据许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 下)1023 多正式的法令和文件,是非常清楚而完全确定的。这些法令和文件如l 料飞年〕 2 月9 日对日宣战,废除了过去所有关于中日关系的条约、公约,协定和契约,包括1895 年割让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的马关条约;1943 乍12 月1 日的开罗宣言;1 照5 年7 月26 日的波茨坦宣言;1945 年9 月2 日的日本投降条件;以及1945 年10 月由政府收回台湾及澎湖列岛领土并建为正式行省。
在朝鲜战争爆发以前,美国如果对国民政府对台湾的主权未明确表态的话,至少对国民政府对台湾的权利要求是完全清楚的。1 %。年l 月5 日,杜鲁门总统曾说过:
为了遵守这些宣言(即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宣言),台湾已交给蒋介石委员长,过去四年来,美国和其它盟国一直承认中国在该岛上行使权力。
同一夭,艾奇逊说:
中国已经管理台湾四年了。美国和其他盟国都从来没有对这一占领权提出过怀疑。当台湾成为中国一省时,没有人对之从法律上提出过疑问。那就认为是符合约定的。但从技术上讲,台湾的地位,仍待在对日和约中最后确定。
虽然日本已经放弃了对台湾和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和要求,虽然据前述文件,这些领土将交回中国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还没有任何国际文件把对台湾的权利授予中华民国。美国总统根据当时的情况,在他195 。年6 月27 日的声明中所强调的正是上述形势,而这一形势,使得未来一年中关于对日和约的讨论,对我国政府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9 月8 日,杜鲁门总统给杜勒斯发出一份正式邀请,要他与美国的盟国尽快和日本缔结和约。
195 。年9 月14 日,杜鲁门总统宣布,他已授权国务院,就缔和.,扣‘' ? ,肖.曰场吮.. . ,阴.J ' .知沪山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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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日和约的程序r0l 题,与参加远东委员会的政府主动进行非正式磋商。杜勒斯和我于10 月20 日,在成功湖代表会议室见了面。陪同杜勒斯的有:关于对日和约同题的杜勒斯的副手、国务院东北亚洲司司长约翰· 艾利森,和盟军最高司令部总部的斯坦顿· 巴布科克上校。我由谭绍华陪同。
杜勒斯说,曾就对日和约间题非正式地同远东委员会大多数成员国讨论过,但没有同苏联讨论.美国政府早想和日本缔结和约,但因种种原因,拖延下来,特别是由于程序问题。美国政府感到,无论如何,这一问题不应再拖。考虑到目前的整个情况,对条约内容应该包括些什么,美国政府已经有了一个暂定的主张。美国政府的意见是,条约应当简明,而不是像我们过去所熟悉的很多和平条约那样冗长,以便结束战争状态,重新接纳日本作为国际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并最后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美国政府主张在日本的国防上不应有任何限制。不应有赔偿。条约应当取消对它的经济上所有的限制,使它的工业能够复兴,它的国际贸易能够尽快地恢复起来。领土问题需要特别提出。日本应承认朝鲜的独立,并同意联合国托管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由美国行使管理权.至于台湾、澎湖列岛、千岛群岛和南库贞岛的地位,日本应接受英国、苏联、中国和美国将来作出的决定。如果这些领土在和约生效后一年之内没有作出决定,这问题应由联合国大会决定。至于中国政府异常关心的台湾,他说,他愿意特别提出,美国政府承认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和日本投降条件三个有关的文件。可是,我们必须看到世界普遍的不安定情况,要非常现实。台湾引起国际上的注意,由于整个问题的背景和远东现时的形势,美国对台湾十分关注。杜勒斯接着说,日本的安全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美国的意见是,除非有了可以采用的满意的安全措施,例如由联合国承担有效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1025 的责任,为了维持LI 本地区的和平与安全,条约应规定美国军队,或者还有其他军队,同日本各机关之间继续合作。希望此项责任最后由联合国承担起来,并在缔结和约之后,一旦可行即尽快接纳日本加入联合国。
我得到一个清楚的印象,美国不急于缔结对日和约。至于极为重要的台湾问题,则由于朝鲜危机、印度支那和东德冷战的恶化,美国的政策是拖延时间,以待国际形势的发展。
10 月27 日,我为回复1o 月22 日王世杰的信发出一份长电。王世杰是总统府秘书长,他奉委员长之命,写信问我关于联合国讨论台湾问题的意见。事实上,我的回答总结了台湾地位问题的各个方面.并将联合国内的情况同对日和约的准备工作联系起来。现将全文引述于下:
十/又日尊函敬悉。台湾问题曾两度分别与国务院主管次长及国务卿顾问杜勒斯详谈,均经报告外交部,并迭电公超部长,肪陈鄙见,谅经转呈总统.美向联合国提出台湾问题,意欲保障台湾安全不使仇者取得,尤不愿为苏联利用,危及美国在太平洋之防线。故采台湾中立化政策,先令第七舰队执行。继因英国声明不能赞助,印度传达中共坚决反对之意,中共地大物博,万一实施攻台,不特远东战争扩大,美单独抵抗,牺牲必巨,胜券难操,不如以和平解决为口号,将此问题付诸联大公同讨论。既以表示美国对台毫无野心,缓和中共,且期将保台责任由联合国分担。赖此一举,解除目前军略与外交上两重困难。此举原为美国本身利害计,并非有所爱好欲示我者。但美维持台湾现状政策,影响所及,不得不维持我政府之国际地位,以免其他种种纠纷。即杜顾间所谓冻结台湾,即是维持我国民政府地位云云。然美欲达此目的,须有根据。故特别注重一卜~阮甲~, , ,一一.月.. ,曰明.目加一月告、心、目侣,.创肠.?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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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岛虽经开罗会议决定,波茨坦追认,日本放弃,然尚未完全成为我国领土,仍须由和约正式规定。美惟采此立场,方能贯彻其保台宗旨,而维持我政府地位。否则中共所坚持台湾为中国领土,而视美对台措施为干涉内政,按之联合国宪章第二款规定,美亦将难辩护。职此之故,杜顾间深望我不坚决反对美之立场,以致损害美我两方共同利益,
窃意我政府国际地位动摇,处境艰危,目前第一要著为,(一)保持我政府代表权,及(二)保障我台岛安全,以待世界局势演变,转能利我。此二目的,后者亦为美之目的,前者有连带关系,我能实受其益。其他一切法律理论,实际与我有损无益,似可不太重视.
回忆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弟驻节英伦,其时目睹法、比、荷、挪、波兰、捷克、卢森堡等政府,均以各本国国土沦陷,驻在英京,各友邦继续承认。派驻各该国之外交团,亦移驻英伦,照常往来。并未以各该政府之所在地非其本国领土,而不承认其国际代表权。况台湾之为我国领土,并无根本否认者。美以现今国际形势复杂,前途难测,不得不利用国际法上之一线理由,为其立场根据,而求贯彻其保台政策。此亦即为我之利。至美对我政府,原抱成见固未解除,然亦望我对内能继续改革庶政,克得民众拥护,稗一切台湾独立、托管等说,可不成立;对外持重,勿予中共有所借口,而实施攻台。如仍来攻,是为侵略,美与联合国可兴师问罪有名。
总之,美之目的为保台,美之策略为争取时间,以待国际局势演变。故在联合国有提议派调查团赴台调查之意,在对日和约大纲节略内则有,台湾问题如于和约订立后一年内,中、美、英、苏四强不能议决,则应交联合国解决之建议。此皆与我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1027 维持我国际地位,增强我实力之政策,并不相背,且有助益。上述鄙见,业与蒋代表洽谈,谅另有电陈复,请转呈。11 月2 连日,国务院发表一份公报,宣布美国已送交十二个国家的对日和约七点备忘录:
美国政府兹将其认为适于终结对日战争状态之和约型式,简要提出下列一般性之声述。须予强调者,此项声述仅属建议性质且系初步意见;美国政府对将来任何草约之细节或措词,并不因此而受约束。美国政府期望在界与机会研究此一大纲后,将有一连串非正式之磋商,加以研讨,并使骤视不甚明晰之任何部分,得以阐明。
美国建议一项旨在终结战争状态,恢复日本主权并使日本得以平等资格重返自由民族社会之对日和约。至细节方面,和约内将表达下列各项原则:
(一)缔约国― 凡参加对日战争之任何或全体国家,其愿依此处所建议并经获致同意之基础而措和者,均得参加缔约。
(二)联合国― 日本之会员资格将予以考虑。‘三)领土一一日本将(甲)承认韩国独立,(乙)同意以琉球及小笠原群岛交联合国托管并以美国为治理国,及(丙)接受英、苏、中、美四国将来对于台湾、澎湖列岛、南库页岛及千岛群岛地位之决定;倘于和约生效后一年内尚无决定,联合国大会将作决定。日本在中国之特权及利益将予放弃。(四)安全― 和约中将提及在未有其他圆满安全办法,如由联合国担负切实责任之前,日本区域之国际和平与安全,将由日本供给便利与美国军队或美国暨及其他军队,以继续合作之责任维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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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治与商务办法― 日本将同意加入关于麻醉药品及渔业之多边条约。战前之双边条约得由相互同意予以恢复。在新商约未缔订前,除正常例外之情况外旧本将给予最惠国待遇。
(六)赔偿要求一一各缔约国将放弃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因战争行为而引起之赔偿要求,但(甲)各盟国就一般而论将保持其领土内之日本资产,及(乙)日本应将盟国资产归还或在不能完整归还时,以日圆补偿其业经同意部分之损失价值。
〔 七)争端― 补偿要求之争端将由国际法院长组织特设中立法庭裁决之。其他争端将由外交途径或提交国际法院处理,
第二节对日和约临时草案的谈判和修改
在美国七点备忘录所设想的对日和约草案能够正式提出并进行讨论之前,有许多障碍必须清除。所设想的条约有很多地方是独特的,对于日本重新武装之类的问题要获得盟国的一致同意毫无疑间将是非常困难的,为了达成协议,到1951 年1 月,杜勒斯已在纽约与参加联合国大会的有关国家代表,并在华盛顿与各国大使进行了多次讨论。随后,在1 月份,杜勒斯被任命为大使级特使,赴远东与日本人以及菲律宾、澳大利亚及新西兰政府进行直接的会谈。
杜勒斯访闷东京之后,经由菲律宾、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于2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1029 月25 日返抵美国。其后不久(3 月1 日),在一次广播讲话中,他告诉美国人民关于他最近在国外会谈的基本原则:对日和约应使日本恢复其主权;日本应恢复经济独立;在日本与西方之间应建立密切的文化关系;日本应有合理的安全保障,对此,杜勒斯补充说,日本最后应当参加太平洋集体安全的安排.
杜勒斯回来后,也与苏联驻联合国首席代表马立克接触,讨论苏联继续商淡对日和约的可能性。但是,当马立克对新闻界发表一份声明否认他有任何这样的意图时,国务院正式答复说,美国将继续设法就和约条款取得全面的协议,但他们决不让任何人获得“否决和平之权”。换句话说,美国政府表示得非常清楚,现在不管有没有(假定没有)俄国人参加,它都要进行缔结和约的工作。那是3 月5 日的事。
约一周后,巴黎法新社报道,法国政府已经收到了美国对日和约草案的详细内容。所要采取的方式将是每个国家同日本缔结一个双边条约,但条约的内容将是相同的,并且希望所有这些双边条约都尽可能同时签字。报道进一步说扩由于苏联的阻挠,盟国无法缔结一多边条约,因此,苏联应负延误之责。关于中国,该电讯说,西方国家关于中共政权意见的分歧,是中国不能参加对日和约的原因。
3 月20 日我会见杜勒斯时,杜勒斯说,和约已经起草完毕,正在美国政府各部门间进行磋商,他希望磋商将于3 月底结束,并完成文本。然后将送给我和有关国家的代表各一本以供评论,因为美国不希望被人认为在确定条约的条款上有任何独断专行的意图。在回答另一间题时,杜勒斯说,美国草案的实质内容和美国关于这个间题的第一个备忘录所阐述的七项原则基本上没有什么不同。但关于领土间题,解决台湾间题的方式的条款,有所改变,以满、‘' ‘睦了J 二目侧门曰月,叫.卜州月,月.心..同,的.,卜。.旧碑.. j . . . . .毕.. .州.陌.. .曰.J .叨曰.目目旧.曰自卜甲御州卜劝程侧曰曰臼侧目钊口目叫曰匕白翩~沁‘钊曰创离脚‘. ‘白口‘切月“一创“.州城卜‘洲,。
1 帕。顾维钧回忆录缩编
足某些国家在商谈时所提出的要求。和约草稿决定把台湾问题的解决留待将来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决定。只要求日本放弃它对台湾、朝鲜、南库页岛和干岛群岛的主权、权利和要求,而把这些领土的处理留给盟国。并要求日本放弃太平洋委任统治岛屿的权利和要求,而接受由美国托管的制度。杜勒斯补充说,关于领土间题,不准备和日本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我问到关子重新武装日本问题的情况。
杜勒斯说,他大部分的讨论是同日本首相吉田进行的。但他说,他同吉田并未交谈此事。吉田觉得他不应进行包含内容过多的讨论,因为根据现行日本宪法,政府无权建立和维持武装部队。麦克阿瑟将军也不希望讨论这个间题,因为远东委员会曾经决议反对重新武装日本。因此,这个条约将不提这一问题。杜勒斯在与日本领导人结束讨论时发表的公报中,说明了美国在这方面的立场。吉田也发表了意思相同的公报。杜勒斯又说,美国建议在日本留驻部分美军,吉田在他的公报中表明他欢迎这一建议,并保证在经济和财政可能的范围内作出日本的贡献。杜勒斯认为,美国与日本之间对此事的协议,将采取互换函件的形式。
当然,我立即就把和杜勒斯的谈话报告给了外交部长。同一夭,3 月20 日,我还给他发T 下面的电报:
昨日合众社伦敦专电称,英美已大体同意在拟议之对日和约中采用宽大规定,稗使日本成为一有实力之强大非共产党国家而与西方合作。英美间之主要意见分歧乃关于日本之重新武装问题。英拟对日本之重新武装加以若干限制,特别在建立一支有效之海军方面。而美则主张恢复日本地位,使其与其他非共产党国家立于平等地位。
美国对日本重新武装的态度是美国政策十分明显的变化。对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1 。肚这一点,无论如何强调也不会过分。由于国民政府丧失了中国大陆,使美国突然把它的注意力转移到口本,帮助其成长。在世界历史上,一个国家用这样大的力量帮助一个敌国建设,是很少有的.对美国来说,德国和意大利,比之于日本,实际上敌对程度要小些。日本由于袭击珍珠港,实际上是最屯要的敌人。但新的形势显然需要采取前所未有的行动口朝鲜战争只是占有大陆的共产党中国潜在威胁的一次表现。然而,它却产生了使美国转变其犹豫不定的态度的重大发展。在那以前,华盛顿的一些高级官员实际上是同情中共的,
在美国的条约草案公布之后,关于英国设法阻止我们参加的新闻报道就更加突出了.4 月11 日,国务院发言人公开承认英国政府曾于1o 日送交美国政府一份备忘录,主张邀请共产党中国参加对日和约的谈判,并在同一备忘录中说台湾应归还“中国”。两天后,一位国务院发言人宣称:( l )美国承认国民政府,无意与共产党中国讨论对日和约;( 2 )美国继续坚决反对接纳共产党中国加入联合国;以及(3 )美国对台政策一如自朝鲜战争爆发以来一再声明的那样,仍然保持不变。发言人还提到杜鲁门总统关于台湾中立化的声明,并主张台湾问题应以和平方式通过国际协商解决。4 月14 日,外交部转告我,路透社伦敦4 月13 日的一则电讯说,英国外交部正在准备一份对日和约草案,送交美国政府考虑,目的在于能够拟出一个折衷草案送交远东委员会讨论。外交部要我查明美方的反应,并回报。
4 月18 日,我派一位大使馆人员去国务院询问情况,然后我回复了外交部。国务院说,英国的草案实际上还未收到,但他们了解到,英国的草案早已完成,近口即将提出。关于草案将提交远东委员会讨论的报道,是不大确切的,可能是送交远东委员会的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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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而不是要提交委员会讨论。这种曲解可能是由干记者的粗心或者由于他们的误解。
5 月7 日,苏联政府答复了美国的备忘录和对日和约草案。不出预料,苏联照会所提要求之一是,由中共政权参加缔和。同时,还像英国的备忘录一样,对美国建议规定日本必须放弃对台澎一切权利而不提将这些领土归还中国,表示异议。俄国的照会说,这是违反开罗宣言的。
美国于5 月19 日星期六,作了答复。国务院并于星期日晚将一份公报交给新闻界发表。星期六,谭绍华将美国照会的内容摘要电告外交部,电文如下:
关于程序问题,美国拒绝了苏联关于对日和约应由外长会议起草的建议。关于条约的实质间题,美国认为苏联照会中提出的各点,实际上都已包括在美国草案之中,因此,如果苏联确有诚意早日缔结和约,美国希望苏联能遵循美国提出的程序,同美国讨论和约内容。
公报中关于台湾和澎湖列岛间题的说法,以及应如何处置,值得我们密切注意。公报说,按照开罗宣言,满洲、台湾和澎湖列岛都应当归还“中华民国,,而不是给“中国”。因此,美国的答复间道,苏联现在是否愿意接受归还“中华民国”的提法。
我还要补充一点,美国的答复还说,关于共产党中国参加的问题,美国不会“向公认的侵略者领教”,这是一种相当坚定的态度二但是,美国是否会屈服于压力,在谈判过程中将国民党中国也排除在外,仍是个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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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中国被排斥于对日多边和约之外
1951 年4 月中旬,英国向美国提出备忘录,提议应由中共参加签订对日和约。美国对此坚决反对;表示绝不邀请中共参加。,后来,5 月最后一周的报纸上有消息说,英国政府与印度政府都与美国国务院交涉,声明反对中国国民政府参加签订拟议中的对日和约。这些报道还透露,英、印两国政府还一直在积极联合与对日和约有关各国,特别是英联邦各成员国来支持他们的立场,有的报道甚至说,英国驻华盛顿大使业已对国务院施加强大压力,明确表示:如果美国政府坚持邀请中国国民政府参加签订对日和约的政策,英国政府、印度以及其他英联邦国家政府都将断然拒绝参加拟议中的和约。预料杜勒斯大使访问伦敦时,自然会遇到同样的压力。
英国所持的基本论点是,中国国民政府业已丧失大陆控制权,条约签订后无法履行。
6 月14 日欢纽约时报》 刊登了6 月13 日伦敦发来的一条专电,说杜勒斯与英国国务大臣扬格业已就对日和约的内容与程序达成一项协议,但该协议尚须由14 日举行的内阁会议给予批准。专电还说,美国并没有同意中共参加和约.据说,究竟邀请哪一方代表中国参加签字的问题可能还要由日本决定。同一天,合众社发自伦敦的电讯报道说,杜勒斯与英国外交大巨莫里森在最后一次会议上,讨论了对日和约间题。据悉,究竟由国民政府,还是由中共参加签约的问题将暂时缓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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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 顾维钧回忆录缩编
两条电讯我都上报厂外交部,并表示将查核真相后上报。事实上查清之快出乎意料。第二天中午一过,迪安· 腊斯克就来了电话,问我是否可以当天下午会见杜勒斯先生。他说,杜勒斯上午已从伦敦返回华盛顿,他在伦敦一直与莫里森、艾德礼以及其他英方代表,就对日和约间题进行协商。
我会见了刚从伦敦,巴黎会谈归来的杜勒斯,时间是19 引年6 月15 日下午,杜勒斯说,他要尽早和我谈谈他在伦敦与英国政府就中国要求参加对日和约一事进行谈判的结果。这是一个一卜分棘手的间题,起初英国的态度颇为强硬。我当然知道,英国想要北平政权作签约国,反对国民政府参加签字。但他坚决反对,表示在任何情况下也不能予以考虑。最后他才终于迫使英国外交大臣莫里森先生接受他的方案,其主要内容是,若干国家可以根据一致通过的条文与日本签订多边条约,而中国因为与日本的关系特殊,可以单独与之签订双边条约。
杜勒斯接着说,然而他与莫里森先生达成协议的方案遭到了英国内阁的否决,他们坚决主张,和约中必须有一条规定.日本与中国协商并签订单独和约,必须首先与各条约签字国磋商。他解释说,也就是英国内阁想在日本与哪一个中国签约这一选择上加以控制。这一点他拒不接受,口气十分坚决。他说,实际上为了坚持自已的这一立场,如果必要他可以听任谈判失败。于是他动身去了巴黎。三天后他听到莫里森先生传来的口信,说他终于说服内阁重新考虑这一立场,并希望与他再次会谈。他返回伦敦,并达成了一项协议。
杜勒斯然后说,尽管这项协议不一定能使国民政府百分之百的满意,然而他们认为这的确是它的一次胜利。他相信这个协议百分之九十是成功的,并衷心希望国民政府也会把它看作是一次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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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上的胜利。
杜勒斯说,尽管中国不能成为多边条约的缔约国,可是它有充分理山与日本单独签约,因为两国之间存在着特殊关系,而且中国方面还有种种特殊问题。他引对日进人战争状态的时间为例。根据中国的情祝,1 , 37 年7 月7 口是一个适当的口期,可是对其他国家就不适用了。许多其他间题也是这种情况,诸如日本占领时期中国傀儡政权的在日财产,中国大陆上的日本资产,以及台湾人的国籍等问题。据他看来,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中日单独签订和约,才‘能更妥善地加以解决。
6 月20 日上午,外交部叶公超部长自台北打来电话,重申不能接受伦敦方案,并嘱找立即再会见杜勒斯和腊斯克,向他们着重指出该方案对我国的歧视性,以及强调我们拒绝那种听候日本决定和哪一个中国签订和约的建议。
当口「午七时三十分,叶公超又自台北打来电话。他要了解我与杜勒斯会谈的结果。叶还对浅说,委员长已经很不耐烦,并曾用电话询问他是否已收到我汇报杜勒斯对我方备用方案的答复的电报。我方的备用方案是:(一)国民政府和其他国家一起与日本签订多边和约;(幻在其他国家与日木签订双边条约的同时,国民政府与日本签汀一个单独的双边条约。这些方案已于19 日送交杜勒斯与腊斯克。但是叶说,他已说服委员长同意另一方案作为最后-着,那就是在多边和约签字之后与日本签订双边条约,因为实际上这两个条约不可能同时签字。这个方案委员长已勉强予以同意口当天晚上台北发出了外交部第825 号特急密电,内容为政府所能接受的修订后的备用方案。这些方案应作为我在华盛顿谈判的依据。来电称,政府希望我国仍能和其他盟国一起参加多边和约,或同时与有关盟国分别和FI 本签订双边和约。但是如果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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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政府决定提出下列建议供美国考虑:( 1 )在其他盟国与日本签订多边和约的同时,中国与臼本签订双边和约;( 2 )不得予日本以选择签订双边条约对象的自由;怕)由中美两国参照多边和约的条款制订双边条约的主要条款,另加若干条为中国所必需的特殊条款。
6 月25 日杜勒斯回到华盛顿,但我并未立即走访他。如我于26 日致电叶外长所解释的,这几天美国政府当局正集中注意力于拟议中的所谓解决朝鲜战争的和平方案,而不论这一事态发展的结果如何,必将影响对日和约的会淡。此外,我还听说和平条约的第二个草案将在今后几天内分发给各国。鉴干这些情况,我打算稍等些时候再会见杜勒斯。
我知道台北在参加对日和约间题上急切想与美国达成谅解,因而最后我于6 月跳日要求会见杜勒斯,而且见到了他。他要求我不要急于催他答复。他说,他不是那种不善于相机行事的人,而且我可以相信,他会尽最大努力去争取使国民党中国和美国都满意的结果,但是他的困难很大。
7 月3 日星期二上午,我拜会了杜勒斯。杜勒斯首先说明,他想就国民政府与日本签订双边条约问题和我再谈一次。他说,以往我们曾一般地商讨这个间题,而没有深入研究如何实现这个想法及其可能具有的意义。要求日本政府与国民政府谈判双边和约是他的想法,谊是这个想法会引起这样一个间题,即国民政府签署双边条约会对大陆有多大的约束力。他不能以假定这样一个条约对大陆也有效为根据来要求日本与国民政府谈判。显然这种假定是一种虚构,要求日本据此进行谈判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情理的。杜勒斯说,其他国家提出了同样的问题。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也想知道怎样把这样一个双边条约看作对中国的共产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1037 党大陆有效。如果双边条约对共产党中国没有约束力,那就得发表某种说明,明确拟议中的日本与国民政府之间的双边条约,其效力限于国民政府辖区。如何说明这种情况以及用什么方案既能予以说明又能消除误解,这是他愿意向我提出的问题。他希望我予以思考并和他商讨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
我说,我也一直在考虑这个间题,但还没有把我自己的意见向我政府汇报或请示。所以我准备讲的话完全代表我个人意见,尚需政府批准。我知道某些反对国民政府平等参加多边条约的国家曾提出这个间题,以证明他们的反对是有道理的。但如我以前所已经提出的,这个问题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关于国民政府与日本谈判并签署和约的权利,这是毫无疑问的。第二,关于国民政府签署这个条约的有效程度问题,在必须由日本及国民党中国双方批准的前提下,只有在条约批准并生效时才会出现。我认为双边条约对大陆的有效性问题不应该在这个时候提出,而可在条约批准后予以处理。只有到那个时候才有必要发表某种宣言或声明以说清情况。但是我认为这样一个声明应由日本发表,如果它认为宜于或有必要这样办的话。我怀疑国民政府在这一点上是否应该或愿意发表任何声明。我希望我刚说的这些话已经回答了杜勒斯先生的问题。
杜勒斯说,他认为这还不是回答。这个问题需要现在回答,因为不能要求日本与国民政府谈判双边条约而不知道条约对中国大陆的有效程度。接着他说明了他的困难的关键所在,他说,美国希望其他盟国和它一起向日本提出与国民政府谈判双边条约的建议,但是这些盟国不愿意,除非它们确知已经明确条约不适用于大陆中国。杜勒斯记得我以前曾说国民政府有权与日本谈判和约。他自已认为美国有正当理由说国民政府是一个合法政府,是真正代喇怜~山翎,、由声.叫门中喇尸到侧.. . .口白.~认,. JJ .卜咭场~J ? ~洲卜卜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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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全体中国人民意见的,而且是盟国为了了解中国人民的思想感情和意见而能与之联系的唯一政府。此外,国民政府有效地控制着台湾及其附近岛屿,直接代表这些岛上的八百万人讲话。再者,它拥有五卜万军队以及一些原先的国民党部队,这些原先的部队分散在大陆各地并得到当地某些民众团体的支持。因此,承认国民政府有权与日本缔结和约,从而结束它们之间的战争状态,这是公平合理的口杜勒斯接着说,但是,如果声称这个和约应该或将会对大陆有约束力,则这种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国民政府的权力在那里已经不复存在。间题是如何说明这一情况,使之得到清楚的理解,以便一方面应付盟国的反对,另一方面应付日本。浅说,条约经我国政府批准生效后对大陆的有效程度,这是一个事实问题,但是这个事实可能由于今后的事态发展而发生变化。如果是由国民政府发表声明,它就会说,由于共产党的叛乱,它的权力暂时达不到大陆,但是不能把条约对大陆的有限效力看作反对国民政府与日本缔结和平条约的充足理由。为此,国民政府批准的有效程度问题可以留待条约生效后再议。
杜勒斯说,他当然知道一个政府的权力范围不见得是承认的唯一标准。他记得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克伦斯基政府被布尔什维克取代很久以后,美国继续予以承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继续承认那些在伦敦的流亡政府。以丹麦来说,美国承认丹麦大臣考夫曼的权力,和他签订关于冰岛和格陵兰的协定。但是他上面所举的事例都是为了达到某种具体目的。就冰岛及格陵兰来说,美国想要用为军事基地,因而决定承认考夫曼的签字,尽管考夫曼的权力肯定是有争论的问题。
杜勒斯认为,就目下的问题而言,最好是由美国与其他盟国建议日本与国民党政府进行谈判,而不要听任日本自己选择,因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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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想要确保日本不站在共产党中国一边;更因为找曾对他说,我国政府把听任日本选择同哪一个政府一国民政府或是北平政权― 缔结和平条约看作羞辱。
我说,我知道日本并不想承担这种责任,照我的看法,美国可以建议日本着手与国民政府淡判双边和平条约,并向日本指出,这个条约对大陆有多大约束力,是一个事实问题,可以留待以后再议;届时国际事态的发展或许有助干提供答案。但是,要发表的声明可以按照当时的情况表达得现实一些。
杜勒斯认为这个间题不但对日本很重要,对国民政府也是如此。因为目前发表的一项声明尽管叮能用来应付某些盟国的反对,但是在另一方面也叮能损害国民政府在各世界组织中的国际地位。例如.假定国民政府说它的权力日前达不到大陆,这个说法就可能被人抓住,说是国民政府自己已经承认对共产党大陆不能行使权力,这样就会被人利用,为反对国民政府在联合国继续占有席位增加一个论据。
我说,这正是我认为国民政府在批准条约时不应发表声明的理由。但日木认为必要,它可以发表声明来表达其观点。7 月6 日傍晚,我给外交部发出几封电报。其中一封概括说明当天下午我与杜勒斯的洽谈情况。我特别提到杜勒斯交给我一份对日多边条约以及将由日本发表的两个声明草案。我还说,杜勒斯将电嘱蓝钦公使交一全份给叶部长。我还提到,杜勒斯说和约草案刚刚分发给各主要国家。
同一天,旧金山市政府宣布,杜勒斯已通知它,对日和约签字仪式将在9 月4 日至8 日之间在旧金山歌剧院举行,这是当年联合国宪章签字的地方。据说,杜鲁门总统也可能亲自参加并发表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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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对中国被排斥于多边条约之外的反应及其对双边条约谈判的影响
1951 年7 月11 日星期三,美国国务院向新闻界发布了对日和约的修改草案。发布时国务院发表了声明:
对日和约草案及日本的两个声明已由美国政府及联合王国政府拟出。草案已于7 月2 日至6 日一周内交由与对日作战有主要关系的各国传阅,但有特殊情形的国家除外。对日作战的其他国家则于7 月9 日非正式传阅。待收到主要有关各国的评述后,草案将于7 月2O 日左右据以修改。然后,草案将正式交由所有对日作战各国传阅(有特殊情形的国家除外), 并请各国提出意见。同时邀请各国参加进行最后讨论及签署和约的会议;会议计划于1951 年9 月3 日前后在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召开。
至于条约草案本身的全文,中国当然不在所列签字国名单之内,也未提到中日之lbl 的和平条约的谈判。中国完全被排除在外。当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外交部长叶公超从台北来电话说,政府将送交美国一份备忘录,以表不满,并列举中国有权平等参加多边和约的理由。他已要求美国驻台北大使馆代办蓝钦转请美国发表声明,说明国民党中国与日本之间的双边条约的谈判正在安排中。蓝钦又向叶谈及条约的适用范围方案。叶告以对日谈判间题解决后才能讨论这个问题。
7 月论日外交部长叶公超发表了如下声明:
自日本投降以来,中国政府迭次主张各盟国应以不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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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原则早日与日本缔结和约,为达成此目的,中国政府对于迭次美国所拟约稿提出之修正建议亦皆本此精神,其所提之若干建议业已纳入现在之修正约稿内。
中国政府固认为该约稿大体上与其对日政策趋于一致;但对于该约第廿三条竟未将中国列入该约签字国一节,不能不深表反对,中国政府一贯维护与其他盟国处于平等地位参加缔结对日和约之权,中国政府之此项权利。有下述事实为依据:
一、对口共同战争系以日本于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武装侵略中国为起点.
二、中华民国为最先抵抗日本侵略之国家。
三、中华民国军队伤亡最重,中国人民所蒙受之牺牲与痛苦亦最大。
四、中华民国对于击败日本曾作重要之贡献。五、中华民国政府为对日宣战及实际作战之政府。六、中华民国政府向为在有关日本之各国际机构(如盟国对日委员会)中,代表中国之政府,现仍为在各该机构中代表中国之政府。
七、中华民国政府为联合国及其各专门机关所承认之合法中国政府。
八、中华民国政府为对日作战或存有战争状态国家之大多数所承认之合法中国政府。
因此,中国政府对子该和约稿第廿三条之现有方式,已向美国政府表示严重抗议之意。
中华民国政府兹严正声明:关于其对日堵和所应有之权利与地位,决不因该约稿第廿三条之规定而受任何影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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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任何不合国际道义与法理之主张亦自不能予以接受。同日,各大报纸都刊登了英美联合和平条约草案全文,还刊登了杜勒斯的声明并提到了叶部长的声明,大意是叶说,不把国民党中国列入条约签署国名单是“不能予以接受”和“不合国际道义与法理”,
7 月13 日《 纽约时报》 社论写道,国民政府被排除于对日和约之外是不公平的,这只是美国必须得到英国联合倡议缔约的结果.社论还说,国民政府抗议其被排除于和约之外,这肯定不是没有道理的。
该报还报道了其他国家对对日和约草案的反应。要点如下:( 1 )英国政府声明保留其保护大不列颠的经济与商业利益的权利。英国某些方面人士还主张日本应该赔偿被日本俘虏的英国人所受的损失。工党左翼对未能解决中国签署条约间题及台湾问题表示失望。英国外交大臣说,他当然希望以适当方式解决中国问题,但美英两国意见大相径庭,因而这些问题未得解决。( 2 )法国官方人士表示同意草案,但是很多人因未使印度支那三国参加签约而表示失望。
( 3 )澳大利亚外交部长对和约给予日本东山再起的机会表示深为关注。
( 4 )菲律宾总统主张和约应包括日本偿付战争赔款的条款。他认为条约草案各条款对日本过于宽大。
至于苏联的反应,合众社发自莫斯科的电讯称,莫斯科的外国人士普遍认为苏联将拒绝参加旧金山和会。电讯还谈到苏联工会机关报的声明,声称和约草案说明美国奴役日本的企图,并重申其历来的主张,即对日和约必须由苏联及共产党中国参加起草。声明还断言苏联、共产党中国以及包括日本人民在内的亚洲人民将拒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1 例3 绝接受美国起草的和平条约。
我把所有这些情况都电告r 外交部。由于叶公超要求我把美国各方面对他的声明的反应电告外交部,我在几天后又根据报纸的报道以及国会和美国政府的评论等补充了一些观察报告,我说,《纽约时报》 、《 先驱论坛报》 和《 巴尔的摩太阳报》 都于7 月13 日根据合众社的台北电讯刊登了他的声明要点。但除了我前一封去电所报告的《纽约时报》 赞同我方态度外,各报均未表示意见。至于美国国会,我说,所有议员似乎都谨慎从事,保持缄默,未发表任何意见。但是上月在我驻美大使馆与国会的一些重要共和党议员接触并导致他们表示对我有利的意见后,他们和他们的党内同僚讨论了此事,发现一般都认为应该早日缔结对日和约。虽然他们不愿见到英国利用局势坚持其要求,但他们都深感如不迎合英国的意见,就不可能缔结和约。我说,我也曾努力劝说民主党参议员保罗· 道格拉斯给我们以帮助。但是他也说,如果注重我国过去的作战成果及目前的声望,那就根本不能缔结和约。把签约的重要性与帮助国民政府维护其观点这两者加以权衡,他感到难以公并表示他的意见。
谈到美国政府,我说,目前它正强调对日和约实际是两党在外交方面合作的结果,而且它打算邀请两党的重要成员前往旧金山参加条约的签字仪式。再者,杜勒斯随时把情况秘密地告知两院的外交委员会并取得他们的同意,结果是现在国会中没有一个人反对这个条约。
至于美国的舆论,我说,一般都认为盟国方面必须早日缔结对日和约,以便日本能够对其自卫发挥作用并减轻美国的负担。公众似乎对我国参加和约的问题并无多大兴趣。但是,我说,我当然要继续宣传我国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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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寄出报告的同日,即7 月17 日,收到了监察院的一封长电,抗议中国被排除于对日和约会议之外,来电是致美国国会的,嘱我尽快翻译和转交。我于7 月19 日把来电转交众议院议长萨姆· 雷伯恩及参议院临时议长艾尔本· 巴克莱。第二天我嘱崔存磷参事将副本一份送交国务院参考。数日后雷伯恩及巴克莱正式告知收到来件。
同一周及其后几周内,还有许多其他抗议函电。这些函电来自世界各地的中国组织及团体。例如有一封英文的抗议电来自菲律宾的一百二十个中国团体,嘱我转交杜鲁门总统及美国国会.另一封来自国立台湾大学各教授,由大使馆转交胡适博士,再由胡转交美国教育及文化界的知名人士。纽约中华公所代表纽约市华侨界直接致电杜鲁门总统,强烈要求将国民政府列为和约的签署国。旧金山中华公所反共同盟直接致电国务卿提出类似要求。上述纽约市及旧金山两个公所是华侨在美国的两个最大团体。几星期后,国务院致函两个团体告知收到来电并作复。
8 月间,各地继续纷纷来电。例如,中国在印度支那北部的各省同乡会、同业公会、学校及慈善团体代表当地全体华侨联名来电。还有来自柬埔寨金边转交旧金山会议的电报,来自马来亚怡保华人组织的电报,和来自马来亚丁加奴若干华人组织的电报。所有这些电报都抗议中国被排除于条约及缔约会议之外。后来,在旧金山会议期间,还有更多的同样宗旨的活动。
7 月19 日下午驻加拿大大使刘错博士合纽约打来电话(当时他是中国驻联合国的代表团成员)。他对我谈了中国芷式参加缔结对日和约的闷题。他说,他知道加拿大外交部的几位首脑都己外出,因而会见了诺曼先生。诺曼是和英国在伦敦会谈的加拿大代表,后来任加拿大驻联合国的代表。诺曼对刘错说,在对日和约问
第七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 1 饵5 题七,加拿大政府并无意见,但他知道英美在伦敦达成的协议仍然有效,并暗示加拿大将按照这个协议办理。刘错在回答我的问题时说,大约一个月前,加拿大外交部对他关于这个间题的交涉答复称,此事当时正由杜勒斯与英国外交部讨论之中,而且加拿大在得知英美的讨论结果以前,不准备表示态度。但刘错被告知,加拿大政府的态度主要受伦敦支配。
外交部收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电报后儿夭,来电概述了两地所汇报的观点。显然,澳大利业外交部秘书长在我们代表请求澳大利亚在参加和约间题上予以帮助时,曾表示对和约草案非常不满,但是由于其政府所受的间接压力,勉强地予以同意。澳大利亚对我国深表同情,并为未能给我们以有效的帮助而感到抱歉。(我认为这是外交辞令。)
中国驻巴黎代办段茂澜早在7 月15 日来电。他报道T 他会见法国外交部政治司司长的情况。他向那位司长详细说明了中国所采取的态度的理由。那位司长答复说,他个人深表同情,但看来在时间上是太晚了。
7 月3 。日,我在蒋廷献的纽约办事处与他会晤。我向他叙述了我与杜勒斯有关维护中国参加对日和约平等权利的会谈、英国之坚持排除我国、美国的折衷方案以及我们的不满和台湾表示反对。我还告诉他美国国会领袖并不热心于为我们的事业出头,理由是美国人民急于缔结对日和约。
蒋廷献对我说,他曾和鲁斯谈话,敦促鲁斯用他的出版物予以帮助,但鲁斯告诉他,早日缔结对日和约是美国政府的一项主要政策,这项政策得到美国公众的支持,他难以就国民党中国被排除于条约之外而提出异议。这证实了谭绍华告我的话,而且这和参议员保罗· 道格拉斯在我们的一位朋友同他联系时所说的话大体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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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一周之后,我向外交部报告了一则有关印度尼西亚及加拿大当时意见的合众社电讯。印尼驻美大使曾把份照会送交杜勒斯,主张对日和约由中共签署,并主张在应由日本放弃的各岛屿举行公民投票。加拿大外交部长则声称加拿大对对日和约草案总的来说感到满意。
合众社电讯的日期是8 月7 日,即多边和约修订草案公布后约三周半。在此期间,中美关于中国单独缔结双边条约的会谈实际上没有任何进展。
外交部8 月13 日的来电说,我们以前已与美国达成这样的谅解,即双边和约内容应与多边和约相似,中日谈判似将只限于解决仅与两国有关的特殊间题,因此没有再拖延的理由。可是美国一方面希望我们立即与日本开始谈判,另一方面则采取双边和约不能与多边和约同时签订的态度。外交部担心美国已向英国承担义务,因而不能催促早日谈判和签订双边和约,或者,甚至比这更坏,那就是美国希望我们按照多边和约第五条与日本建立关系。来电说,由于这种局面是难以接受的,因此我们在开始进一步会谈之前,育必要把实际情况弄清楚。外交部已因此备妥一份备忘录。来电告诉我,备忘录已于8 月13 日下午由叶部长面交蓝钦。
第二天星期二,我收到了叶部长在台北交给蓝钦的备忘录的抄件。备忘录重申了政府的要求,即美国“接受使日本负有与中国签订双边条约的义务的谅解”,正如日本负有与其他盟国签订多边和约的义务一样。备忘录还要求美方将双边条约的内容及签署时间加以澄清。
8 月16 日,我在国务院又一次会见了腊斯克。这次会谈持续了一小时又一刻,拍金斯在座并记录。我问腊斯克,他对我在8 月
第匕卷再度出使华盛顿〔 下)1047 9 日会谈中提出的问题有何见教。我说,我相信他一定已经见到外交部叶部长在台北面交蓝钦的关于这个间题的备忘录全文。这个备忘录很清楚地阐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与态度,并要求美国阐明其态度。
腊斯克说,他没有见到该备忘录。拍金斯当即交给他一份,腊斯克仔细阅读后说,美国不能盼咐日本承担与国民党中国缔结双边条约的义务。美国一直想避免给人以命令式和约的印象。外交部于8 月25 日以特急绝密电告我。蓝钦终于在台北拜会了叶部长,并按照华盛顿的指示把美国政府对我国政府8 月13 日备忘录的答复交给r 叶部长。复文包括五点:
( 1 )美国愿意尽力使日本在它签署多边和约后不久与我国签订双边和约,但有两个前提:( a )我国政府不对多边和约作重大修改;( b )我们速与美国进行商谈,以就和平条约的适月范围间题作出适当的规定。
( 2 )会谈中心移到台北,并希望外交部长能就适用范围提出建议。美国方面充分理解这种方案不应影响我国目前在联合国的地位。
( 3 )美国原来的政策是打算使我国能够参加多边和约,但远东委员会的所有其他成员国对这个意见都不予支持。相反,半数以上的成员国明确表示,如果我国参加多边条约,它们就不签字。为此,美国只能尽力寻求其他方式来维护中国的权利。除了在可能范围内采纳我国修改条约草案的建议外,美国还在条约的最后草案中增加了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六条两条规定、
( 4 )对引自多边和约的各条款当然不需要作进一步的谈判。因此,中日谈判将限于不在多边和约之内的事项。可能日本届时会坚持要求我国承认该和约不能适用于全中国。因此,美国在设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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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方面所给予我国的支持程度取决于我国是否有意于规定或接受关于条约适用范围的方案。
( 5 )美国完全能够理解为什么我国认为有必要抗议我国未被列入条约草案第二十三条的参加国名单之内。但是我们为表明我国对美国的不满而进行宣传的程度,不但暴露了我国虚弱的地位,而且使美国更难对日本施加最大的影响.美国希望我们能充分理解间题的复杂性,并继续与美国合作,以达到和平条约的远大目标。
9 月4 日缔结对日和约会议在旧金山歌剧院开幕。杜鲁门总统致开幕词。开会之前,旧金山的华侨代表访问了杜鲁门,杜鲁门予以接见。他们抗议把中国排除于对日和约之外,并强烈要求美国继续支持国民政府。旧金山华侨界还就这个间题发表了声明。驻旧金山总领事张紫常给华盛顿打来了电话。他报道说,旧金山会议充满欢乐气氛,在这种情况下,很难甚至无法引起对排除中国间题的注意。但是他说,著名的中国间题专家乔治· 克里尔即将“站出来”讲这个间题,而且其他人在“欢乐情绪”有所减退时可能照办。
9 月6 日张紫常再次用长途电话向大使馆报告旧金山会议情况。他说,与会代表对杜勒斯讲话中解释排除中国千对日和约之外的一段显然有些不满。对英国代表在这个问题上的陈述也显示了同样的不满。由于这种不满,有些预定在前一天晚上发言的拉丁美洲国家代表决定推迟他们的发言时间。张解释说,在和这些代表的私下谈话中,他们都表示很同情中国的处境,而且打算把他们了解的情况包括在发言之内。然而有人向他们施加压力,不让他们谈这个问题,所以他们将自己的讲话撤销了,因为他们觉得他们“被剥夺了发表自己的观点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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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紫常还说,某一位美国朋友曾于9 月5 日晚前往会见杜勒斯,以抗议排除中国。杜勒斯向他解释说,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扶植日本”,中国沦干共产党之手是“由于过去的错误,此时无法补救”。他还着重说,在世界事务中,维护英美的团结扣分重要。张接着说,英国代表肯尼思· 扬格曾对某人说,如果决定不把台湾交给中国共产党,英国赞成将台湾划为“非军事区”。张还报告了以下几点:( l )预计两三天后会有更多的人抗议排除中国。在开始阶段,会议忙于制止苏联的阻挠。现在这个问题已成过去,会议代表会安下心来研究具体问题,其中包括排除中国间题;( 2 )许多代表,特别是拉丁美洲代表,感到他们在会上不受重视,日本代表则备受关怀;( 3 )旧金山唐人街各方面人士对台湾最近向大会的呼吁,包括立法院的呼吁,感到不很愉快。他们认为我们应该“保持尊严”,而不应该向其他国家乞怜。
9 月6 日我收到了立法院9 月5 日的来电,是四百六十九名立法委员的抗议书。立法院嘱我翻译后转交美国国会。译文于9 月7 日送交参议院议长艾尔本· 巴克莱及众议院议长雷伯恩。J ' L 天后,两人都告知收到抗议书,我还收到台湾省主席致美国总统及美国国会的一封信,转交一百零五个机关抗议排除中国于旧金山对日和约会议之外。此外还有其他抗议文电,但这些是最重要的。9 月6 日,我还接见了中国的友人汉密尔顿· 赖特夫人。她来对我说,她认为把中国排除于旧金山对日和约会议之外是荒谬绝伦的,而且她将为此会见几位参议员。我之所以提到她的来访,是因为她所说的话反映了我所听到的许多方面相当普遍的观点,特别是那些同情中国事业的人的观点。
至于中日条约的签订,那还是遥遥无期的。事实上,美国所要求的开始谈判先决条件,即商定关于条约适甩范围的双方都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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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方案,直到田月下旬才得到解决口
第五节对日双边和约一开始缔约谈判的困难
多边和约正在旧金山签字的时候,美国驻台北大使馆公使兼代办蓝钦也正在同外交部长叶公超讨论妨碍中日开始谈判单独缔结双边条约的某些问题。第一,关于日本拟派往台北的代表问题,蓝钦说,他听说日本政府现在拟派遣前外务次官(1948 一1951 )太田一郎为驻台商务代表,原来打算任命前大藏相河田烈为驻台财务或商务代表的想法已经放弃。第二,关于日本的态度,蓝钦说,杜勒斯已经同吉田首相讨论过中日缔结双边和约的阿题〔可能是在旧金山),但对达成何种协议,他(蓝钦)还不得而知。第三,关于条约的适用范围间题,蓝钦说,这个问题并非如台北猜测的来源子英国方面,而仅是美国方面的解释或理解。1951 年9 月8 日外交部来电通报了这次谈话内容,并补充说,我方仍旧希望不提出条约适用范围问题,不过此问题我国政府正在讨论中。
一周后,9 月17 日蓝钦再次拜会叶外长,说刚收到国务院来电。电报中提到旧金山会议讨论的某些r01 题,并涉及中日缔约间题。叶外长9 月19 日来电扼要通知我,蓝钦转达的要点如下:《 1 )现在讨论对日双边和约,首先必须解决条约的适用范围问题。设若我们等到多边和约生效后再谈,那时日方似会愿意同我们讨论缔结双边和约,那就不会涉及条约适用范围间题。而且,美国届时也将通知日方,表示美国愿意支持此项行动,因此,从我们自己的利益着想,我们应该暂时不考虑双边和约间题,而应集中精力于发展中日间的实际业务。
第L 卷再度出使华盛顿(下)1 伪1 ( 2 )如果我们现在想草拟关于适用范围的方案,则应避免暗示台湾是我国合法领土的一部分,因为这一点影响到联合国一些会员国的利益。即使我们打算以后谈判这样一项协议,此.汽也要力求避免。
叶外长告诉我,招日他曾邀请蓝钦再次前来会谈。他向蓝钦指出,前次所谈似与过去所说相矛盾,要他向国务院间清:日本对美国究竟作了哪些承诺。叶外长在电报中提到蓝钦曾在8 月23 日来外交部转告国务院对我们早些时候所提各点的答复。电报要我查明国务院土述答复是否仍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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