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于一九九七年的韩文版后记中,柄谷特别引用了一段中江兆民的话,谈到“理论”与“实践”之别,即,“陈腐”的理论作为实践仍可能是新鲜的。这段话颇引起柄谷的共鸣,我想,其共鸣之处正在于一种特殊的“态度”和话语方式,柄谷将之概括为“‘批评’的话语”:“批评本身与理论不同,毋宁说‘批评’乃是对理论与实践、思维与存在之脱节的一种批判意识。”柄谷对“批评”的解说正好可以拿来概括他自己的文章。虽然柄谷的书充满了理论的思考以及与各种理论的对话,但就其根本的精神而言恰恰是批评的而非理论的。他并不满足于从一个问题出发、最终达致一套自圆其说的解释;相反,在他的文章中问题总处于伸缩、游移中:从“风景之发现”“内面之发现”这些基本点一直延伸到民族主义的批判乃至民族国家三位一体形式的反思。正因他不会满足于一个“完成”的解释,所以任何新的理论都是他延伸自身问题的工具而不是栖身的归宿。不能忘记,他的问题是从文学无法作为批判的主体的栖身之地开始的,最终他找到的不是一个新的安身立命之地,而是在一系列“间性”中确立了批评的位置:日本与西方的间性、传统与现代的间性、解释与实践的间性……如果说他的书中有太多捉摸不定的东西,那并非完全来自日本式的暧昧;当我们的问题是要在现代社会确立自己与世界的真实关系时,我们如何才能变得不捉摸不定呢?柄谷的书、他的结论对于我们自己来说当然是甚可借重的资源,但更要害的是如何建立我们自己“对理论与实践、思维与存在之脱节的一种批判意识”,对我们而言,批评的位置又在哪里呢?
(《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柄谷行人著,赵京华译,三联书店二○○三年版,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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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放逐的主体与批评的位置
程凯
200403
美国社会中有一个由极少数人组成的阶层,他们是社会经济金字塔最顶端的万分之一超级富翁(目前大约一点三万户)。他们中的最上层,其人数为一百三十二户,是我们所说的“亿万富翁”(即家庭净资产在十亿美元之上)。在历史的不同时期,在不同人的笔下,这些人有不同的别名。在好莱坞电影中,他们叫做“XX(钢铁、石油等)大亨”;在我青少年时期所受的教育中,他们是“寡头资本家”;在卡内基音乐厅的墙上刻着他们中一些人的名字,他们是“慈善家”。
这一阶层离我是如此遥远,如果我斗胆谈论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只能是贻笑大方。我对他们的兴趣是因为我长期以来感兴趣的问题:社会收入和财富分配及其历史变迁。这一特殊群体的产生机制以及他们对美国社会财富控制行为的演变,标志着美国过去一百余年收入及财富分配史的三大阶段: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到上世纪二十年代的“镀金年代(the Gilded Age)”;从上世纪二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的“中产阶级社会(the Middle-Class Society)”;以及八十年代以来的“新镀金年代(the New Gilded Age)”。
谁是富人? 三年前我问过父母这样一个问题:“你们觉得美国中位(50%百分位)家庭(通常为三到四口之家)的年收入是多少?95%和99%收入百分位的家庭年收入应该是多少?”95%百分位的家庭收入在95%的家庭之上,在5%的家庭之下。由于收入统计资料来自美国国税局,而报税以核心家庭为单位,收入分配也是以家庭(而非单个收入者)为单位。每个家庭税收抵扣情况各异,税前收入比税后收入更有可比性。所以谈到收入分配时一般指税前。我父母是生活在杭州的知识分子,他们对美国的印象来自浮光掠影的访美经历、中央电视台国际新闻、《参考消息》、好莱坞电影,以及来自在纽约工作的女儿的只言片语。他们的回答是八万、五十万和一百万美元。
事实上,二○○○年美国中位家庭、95%和99%百分位家庭的年收入分别为四点二万、十四万和二十五万美元。也就是说,我父母远远高估了美国绝大多数家庭的生活水准(他们高估中位家庭收入两倍),同时他们也高估了美国中位家庭与高收入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99%百分位家庭收入只是中位家庭的六倍,而不是他们估计的十二点五倍)。
在过去的三年中,我也问过我在哥伦比亚商学院的MBA和EMBA学生们同样的问题。这些学生绝大多数成长于美国上中产家庭,毕业于名牌大学本科,进商学院之前有良好的职业,对毕业后的收入前景充满了高期望。他们的良好禀赋、勤奋和自负让他们把自己牢牢定位在社会精英的层次上;另一方面,同类竞争压力和成功机会的倏忽交臂又让他们觉得自己的相对平庸。他们中多数人对美国50%、95%和99%百分位家庭收入的估计为六万、五十万和一百万美元!事实上,大多数哥伦比亚商学院的MBA,如果与收入相当的配偶组建家庭,可望在毕业后三年内步入1%最高收入家庭的行列,而EMBA学生们则大多已在其中。
但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幸运的少数之列。每次我公布真实数据后,课堂里总是有一阵骚动。学生们没有想到的是,即使在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真正的“中产”(50%百分位)家庭的收入仅够支持一个文明社会所要求的基本开支。一方面,他们能够达到95%或99%目标感到兴奋和自豪;另一方面又对收入从中位数到99%百分位上升的平缓感到惊讶。是的,95%以上的家庭都会觉得以廉价著称的沃玛特(Wal-Mart)是日常用品购物的好去处。
然后总会有不善满足的学生问我:到底要上升到哪个百分位才算“真正有钱”?于是我会告诉他们:你们需要知道最上层的1%家庭的收入和财富分配状况才会真正了解美国的收入和财富分配。近年来,最上层的1%家庭(大约一百三十万户)占全美当年收入总和的16%,和全美私人财富总量的40%。我们把这百分之一的家庭叫做“富裕家庭(the Rich)”。“富裕家庭”中的1%,也就是全社会的万分之一(0.01%)分位家庭的二○○○年收入大约为四百万美元,大约有一点三万家庭年收入高于这一水平。我们称这万分之一的家庭为“超级富翁(the Super Rich)”。最后,有大约一百三十二个家庭处于社会百万分之一的顶尖,他们是人们所说的“亿万富翁”,即家庭净资产在十亿美元之上。谈到“亿万富翁”时,我不得不谈到财富,而不只是收入。越往上走,“真实”收入的衡量越来越难,财产的测算却变得相对容易。账面(报税)收入只是当年已实现的收入的得益。富有阶层往往持有大量证券和其他金融资产,如果价值上涨而持有人没有出售实现得益,这一部分就不会进入收入统计,但会进入财富增值统计。对于中产阶级而言,则是收入易算财富难测,因为他们的收入主要是劳动所得(工资),而财富则主要是居住房产中的股权。如果不出售,房产的当前市场价值很难测算。
我们今天所说的“亿万富翁”在历史上曾有一个别名:敛财大亨(the Robber Barons)。这个词源自美国政治评论家约瑟夫逊(Matthew Josephson)于一九三四年出版的同名书,曾被译为“强盗资本家”,作为直译并无不妥,但却没有把握住这一称呼的精髓。根据《韦氏大辞典》,“Robber Barons”的原意是“十九世纪后叶通过利用和榨取(自然资源、政府影响、低工资水平等)而致富的美国大资本家”,因此译为“敛财大亨”似乎更达意,也是一个较为中性的称谓。
约瑟夫逊的《敛财大亨》在罗斯福年代颇有影响,但在其后的五六十年间,约瑟夫逊与他书中描述的群体一起被人们淡忘。到了九十年代末,《敛财大亨》一书及其主题又开始引起学者们的注意。例如,伯克利加州大学经济学家德龙(Bradford DeLong)教授旧题新析,对“敛财大亨”现象在过去一百年中的变迁进行了深入研究(他的名为《敛财大亨》的译文载于中信出版社《比较》第十辑。《比较》编辑室将“Robber Barons”翻译成“攫财大亨”)。让我借用此文中的美国1%富有家庭占全美私人财富比例的变迁图来概括这一历史过程。由于战争和经济大萧条对富有阶层的破坏力相对超过对低产、无产者的影响,历史上出现的几次显著的财富分配平均化过程大多与战争和经济大萧条重合,如一八六○——一八六五年(与南北战争重合)、一九二○——一九三○年(与大萧条重合)、一九四○——一九五○年(与二次世界大战重合)和二○○二——二○○三年(与股市熊市重合)。
镀金年代 成为亿万富翁从来就是异常不易,但是,德龙指出,在一八七○年之前,以及在一九二九年至一九八○年之间,自造亿万富翁的可能性几乎被杜绝。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是敛财大亨们的第一个黄金时代,历史上被称为“镀金年代”。在财富集中达到顶峰的一九○○年前后,约45%的私人财富集聚于最富有的1%家庭。
在一百年前的“镀金年代”中,代表性敛财大亨是铁路、钢铁大亨和与此相连的金融大亨,如铁路大亨斯坦福(Leland Stanford,斯坦福大学的缔造者)、范德比尔特(Cornelius Vanderbilt)、亨廷顿(Collis Huntington)、古尔德(Jay Gould),钢铁大亨卡内基(Andrew Carnegie)。这一代大亨的集体名声是“无情的敛财者”。他们操纵证券市场、蒙蔽投资公众、贿赂政府官员。事实上他们从铁路债券/股票投机中圈的钱远远超过了铁路的实际运营收入。范德比尔特的名言是:“先生们,如果你们执意欺骗我,我不会起诉你们,因为法律遥遥无期。但我一定会毁了你们。”
从一九○○年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金融寡头逐渐代替了铁路和钢铁大亨的地位,这一时代的代表大亨是摩根(J.P.Morgan)。这是一个赢利至上的年代:垄断不受限制、童工合法、工人权利没有保障、消费者无处投诉、环境污染没有人关注。二十年代的几个重大事件标志着社会主流对早期敛财大亨们所代表的范式的挑战,它们是:反垄断法的通过、童工被法律禁止和工人基本权利法案的通过以及第一个药品食物法的通过。这些法律的通过和社会对“企业道德”看法的转变,迅速减慢了财富向社会顶层集中的速度。在其后的五六十年间,几乎没有出现新的家喻户晓的敛财大亨。
中产阶级社会 二次大战后的二三十年间,美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中产阶级的社会。虽然少数富翁仍然过着平常百姓难以想像的优越生活,但他们在商界远不如早期敛财大亨们那般跋扈,生活上也不像后者那样招摇。纽约长岛北岸的超级豪宅成为一个建筑史活博物馆、一个“镀金年代”的纪念碑。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F.Scott Fitzgerald)的《伟大的盖茨比》(
The Great Gatsby)描述了“镀金年代”末期的狂欢,盖茨比的读者们可以在长岛北岸的建筑群中完成对那个逝去的年代的想像。
到了五十年代,企业领袖们在社会上建立起具有“社会责任”的良好声誉,同时,企业行为受到政府干预和“平均化”社会准则的压力。在六十年代,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层经理、大学教师、律师等专业人士与加入工会的蓝领工人收入相当。企业高级经理像普通工人一样,每天自己开车送孩子上公立学校,然后上班。最大五百家企业总经理的中位收入是企业雇员中位收入的二十倍。(二○○一年,同一数字为二百倍以上!)
七十年代政府对经济和企业的干预达到了顶峰,伴随发生的是企业获利下降、投资者回报减低。“多样化混合公司”是这一年代的典型现象:受反垄断法限制,有富余资金的企业向不相关行业扩张,造成公司总价值小于部分价值之和的怪现象。石油危机更是雪上加霜。实业金融界要求政府放松管制的呼声日高,失望的投资者开始酝酿“投资者价值”运动。八十年代初,他们的理想通过里根政府的放松管制和以韦尔奇(Jack Welch)为代表的新一代企业领袖对企业进行全面改组而得到实现。同时这一过程也宣告了以平均化为主题的“中产阶级社会”的终结。
新镀金年代 近年来,美国最富有的1%家庭占有大约40%的私人财富,这一比例是上世纪二十年代以来的最高水平,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称近二三十年为“新镀金年代”。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到九十年代末漫长的股票牛市中,社会财富再次向最富裕阶层集聚,因为85%的上市公司股票由最富有的10%家庭持有,其中最富有的1%家庭持有45%的上市公司股票。更重要的是,公司股票和期权日益成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偿的重要乃至主要部分。二○○○年,《财富》杂志按照“家庭净资产超过十亿美元”为标准列出全美一百三十二家名副其实的“亿万富翁”,他们的财富基本上来自公司股票首次上市、股票价值的升值和股票期权。在最顶尖的二十家中,有四家财富来自微软公司。一百年前那样规模的超级豪宅在沉寂多时后又成为亿万富翁追求的时尚。一九九九年一名专为最富裕阶层设计豪宅的建筑师对《财富》杂志透露:近年来他设计的豪宅面积在二万至六万平方英尺(一千九百至五千六百平方米),最大的与白宫不相上下。
在这“新镀金年代”,大多数人的收入增长相当有限,中位(50%百分位)家庭收入经通胀调整后增长不到10%(同期人均GDP实际增长56%),基本上在四点一万至四点三万间徘徊,二○○二年甚至低于一九九八年!而在最上层的1%家庭,这一增长率为175%。收入普查数据显示,全民收入越来越大的份额归属收入最高的20%家庭;在这20%的家庭中,越来越大的份额归属收入最高的5%;在5%的家庭中,最顶尖的1%受益远远超过下面4%;同样的推理可一直往上,直到最顶尖的比尔·盖茨家庭。伯克利加州大学经济学家萨伊斯(E.Saez)教授指出,从收入最高的10%和1%家庭占全民收入份额以及最富有的1%家庭占有财富份额来看,到本世纪初,我们又回到了“伟大的盖茨比”年代(上世纪二十年代)。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在年度报告中谈到收入分配时仍然沿用“十分比”制,也就是说,将所有家庭按收入排序并归入等数量的十等份,从收入最低的10%家庭一直到最高的10%。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家克鲁格曼(P.Krugman)教授嘲笑这样的分析方法:如果你和你的配偶各赚五六万美元,祝贺你!你的家庭已步入收入最高的10%家庭行列。但是别忘了,你还是十足的中产阶级。克鲁格曼进一步指出,在这10%家庭中大多数在“新镀金年代”中并没有得到等比例的份额。如果把这10%家庭在这一时期的收入的总增长比作一个大馅饼,那么一大半馅饼归了收入最高的1%的家庭;在1%富裕家庭所得到的馅饼中,60%被顶尖0.1%家庭享受;在0.1%家庭得到的馅饼中,0.01%超级富裕家庭又拿了一半。以下数字可能会更好地表达“十分位”收入分配分析的局限性:以中位家庭年收入为基准,90%百分位家庭收入大约为中位家庭的约两倍半,从这一比例看,美国的收入分配非常“平均”。然而不平均在顶层才开始显现:99%百分位家庭收入是中位家庭的六倍;99.9%百分位家庭是中位家庭的三十倍;最后,99.99%百分位则是中位家庭的近百倍。
新一代亿万富翁中的主体是创业家和企业领袖,他们中有将个人创意与远识结合于天时地利而成英雄大业者(如盖茨和韦尔奇)。盖茨夫妇二○○二年“身价”五百二十八亿美元,虽然因股市低迷而比上一年下降五十九亿美元,仍居世界首富。韦尔奇在任最后一年(二○○○年)的薪酬(包括股权价值)为一点二亿美元,这样的数字虽然让人咋舌且有争议,韦尔奇尚可自辩他的所得只是他(以及他的管理班子)的卓越领导给通用电气投资者带来的收益的一小部分。在韦尔奇任总经理的十九年中,通用电气单股价格上升约四十倍[同期标准普尔500指数上升约二十倍]。然而这一群体中也有让股票投资人遭“灭顶之灾”却自饱私囊的“敛财”公司老总。《金融时报》按照公司股票市值损失排出一九九九年至二○○一年最大二十五家陷入危机的上市公司,同期这些公司的高级经理们得到总值三十三亿美元的薪酬、奖金、股票和股权实现收益。最突出的例子有:Global Crossing的Gary Winnick(五点一亿美元)、安然(Enron)的Kenneth Lay(二点五亿美元)和世通公司(WorldCom)的Scott Sullivan(零点五亿美元)。
一九八○年,美国最大五百家上市公司总经理薪酬的中位数是普通工人年收入的约二十五倍,到二○○一年,这一比例上升至二百倍。特别是最大一百家上市公司总经理薪酬的平均数是普通工人的一千倍以上。谁给予美国新一代企业领导人如此优厚的待遇?在美国股市于二○○○年初急转直下后,人们开始问:九十年代是生产力空前增长并产生一代企业英雄的“黄金时代”,还是一个新式敛财大亨们攫取重金的“镀金年代”?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超级富翁和亿万富翁阶层的重新崛起似乎完成了美国收入和财富分配的一个轮回,百年相望,历史会不会完全重演?德龙在《敛财大亨》一文中指出,历史上通向亿万富翁之路有三条:一、继承祖辈的“老钱”;二、让有权力者(政府与政府官员)为你铺路;三、超人远识与创意适逢佳机。在一百年前的那个“镀金年代”,第二条路是敛财大亨们初期创业的常用手段,约瑟夫逊的《敛财大亨》收录了铁路大亨亨廷顿的坦言:“如果政客们败事有余,仅在贿赂下才行成事之职,那么,我觉得,行贿就是我们的职责。”新一代亿万富翁可能难免“敛财”之嫌,但与政府及政府官员的关系要比上一个“镀金年代”清白得多。事实上微软公司成功之后,政府对盖茨及其公司的遏制远超过扶持。
亿万富翁们的个人消费只会是他们财产的一小部分,这对社会来说也许是个好消息。卡内基,与那个年代的许多大亨一样,前世无情敛财,后世无私散财,世界各地光是公共图书馆即有两千五百多座冠以卡内基之名。值得一提的是,德龙教授关于敛财大亨课题的研究资助也是来自卡内基基金。老一代大亨们都是到晚年或身后才考虑行善,盖茨及新一代大亨中不少人在自己正处壮年、事业如日中天之时就开始有计划地将财富返还社会。二○○○年旨在提高全球健康水平建立的比尔与梅林达·盖茨基金斥资两百四十亿美元,成为历史上最大的慈善之举。然而,让社会各阶层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毕竟不能寄希望于亿万富翁的善举。
敛财大亨对社会的作用从来都是有争议的。从过去一百余年财富产生和集聚的轮回中,我们看到了社会对超级财富带来的权力的恐惧,以及对创造和积累财富的才能的需要。最重要的是,通向财富之道应该是创造而不是转移;更但愿超级富翁们对成功和自我实现的渴求超过了持有财富和放纵的欲望。美国畅销书作者切诺(Ron Chernow)在近作《巨人》(
Titan)中这样描述J.D.洛克菲勒:“当财富积累到需要想像力才可挥霍时,J.D.开始相信上帝是寄望他造福人类而赐予他金钱。”
二○○三岁末于纽约
(在此感谢钱颖一教授、肖梦女士对本文提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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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3061
似曾相识的敛财大亨们
姜纬
200403
在国内关于苏格拉底的读物上,经常可以看到苏格拉底临死前嘱咐人们不要忘记代他归还邻居家一只鸡的故事,以示苏格拉底的美德。但我一直心存疑惑。“借债还钱”是一个基本伦理常识,你借钱不还,说明你是一个不道德的人,你借钱还了,也并不足以表明一个哲人的美德。最近买到了王晓朝先生翻译的四卷本《柏拉图全集》(人民出版社二○○二年版),这个疑惑才解开了。《斐多篇》里说:“苏格拉底……说出了他最后的话:‘克里托,我们必须向阿斯克勒庇俄斯祭献一只公鸡。注意,千万别忘了’。”在本篇的提要中,对这句话有所解释,说“这是希腊人的习俗,疾病痊愈以后要向医神阿斯克勒庇俄斯献祭。对苏格拉底来说,他不是正在进入死亡,而是正在进入生命,一种‘更加丰富的生命’”。
这是一种可信的解释。以我的理解,苏格拉底嘱咐朋友向医神祭献一只公鸡的意图,一是以此继续为自己申辩,因为苏格拉底的罪名之一就是“不信本城邦的神”,而医神阿斯克勒庇俄斯就是本城邦所信奉的神之一,这一献祭举动恰恰进一步证明了苏格拉底的无辜和审判官的栽赃陷害;二是这一献祭举动最后一次诠释了苏格拉底的生命哲学思想,正像他在《申辩篇》的结尾所说的:“我去死,你们去活,但是无人知道谁的前程更幸福,只有神才知道。”苏格拉底用给医神献祭的方式告诉人们的是:人生就是一场疾病,死了病也就好了。可见,“苏格拉底的鸡”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哲学内涵,并不是要体现什么“借债还钱”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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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3069
苏格拉底的鸡
荣司平
200403
一九九八年的一个初夏夜,哈佛大学宗教系梯形教室里举办了一场专题讨论会。并排坐在发言席上的四位教授分别来自政府系、美国文明系和宗教系。除柯奈尔·韦斯特外,其他三人都是白人,其中还有一位神父。这真是一个奇特的组合:年老的神父是宗教系教授,一袭黑色道袍,配上白色领圈,让人不得不肃然起敬;他的同系同事韦斯特是一个西装革履的黑人,一身黑,还留着一大蓬黑胡子;韦斯特身边坐着政府系的桑德斯教授,浅色西装,脸上刮得干干净净,在灯光照射下,出奇的白;另一位是美国文明系的教授,稀疏的白发在灯光下犹如一团雾。
讨论会的主题是“赞助行动(Affirmative Action)”。这个词语最初出现于上世纪六十年代肯尼迪总统和约翰逊总统签署的一系列行政命令。这些行政措施准许或者要求雇主以及大学在录用或录取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申请者时实行“优待(Preferential Treatment)”,具体方法是为其预留一定配额,使其能以低于正常的标准被录用或录取,作为对他们的种族在历史上遭受的不平等对待的补偿。但该政策从一开始就遭到主要来自中下层白人的不满,认为对黑人的这种不平等优待,剥夺了本该属于白人的就业或入学机会。不过,中上层白人通常是这一政策的支持者,如肯尼迪政府、联邦法院以及高等学府的多数白人官员、法官和教授。所以,我对讨论会上三位白人教授表达的基本立场并不感到意外。他们全都认可“赞助行动”的积极意义,并分别从政府政策、历史作用和宗教人道主义的角度予以阐发。可惜,台上没有一位宪法学家。
我来自一个施行各类“优待政策”的国家,理所当然地认为只要是人道主义者,就会赞同这种保护弱势群体的政策,而被优待的少数民族肯定会感激这一政策。
轮到韦斯特发言了。他明确反对“赞助行动”。这令我大吃一惊。他说:“尽管我自己是赞助行动的受益者,靠这个接受了高等教育,但这项政策本身是种族歧视,它首先将黑人视为不如白人的人,需要照顾;其次,它把黑人从美国人中孤立出去,视其为另类;最后,它产生了这么一种心理后果,使任何成功的黑人都必须永远对白人怀有感激之情和负债感。如果美国真是一个平等的国家,那就不该施行‘赞助行动’政策。”
在随后的讨论中,桑德斯与韦斯特展开了争论。乍一听,这是一个人道主义者与一个平等主义者之间的观点冲突。难道人道主义与平等主义会有冲突吗?如果你是人道主义者,你就会同情弱势社会群体,而如果你是平等主义者,你就不会因某人属于某个群体而赞同赋予他特权。但在多大程度上,韦斯特代表弱势群体,代表黑人?韦斯特无疑是黑人中的佼佼者,受过很好的教育,在哈佛当教授。韦斯特的发言,其实只代表像他一样成功的黑人中产阶级。他主张废除“赞助行动”,是为了使成功的黑人显得名正言顺,而这却可能断送无数不像他那么幸运的黑人的就业和升学机会。一句话,他在过河拆桥。
当我从古朴的宗教系走出来,穿过深夜的街道从剑桥镇返回萨姆维尔镇时,我就是这么揣摩韦斯特的;不久,就把韦斯特和这次专题讨论会当作了无数随时间而淡忘的往事中的一桩。但韦斯特是不会轻易让人忘记的。果然,三年后,他与刚上任的新校长萨默斯发生了冲突。萨默斯曾是联邦政府财政部长,与前校长、教育家鲁登斯坦的宽和政策不同,更强调“效率”,可能还想借机煞一煞哈佛教授的威风,因此对韦斯特“疏于教学和研究”颇有微辞。我们并不知道萨默斯在校长办公室对韦斯特私下说了什么,但那次谈话后,韦斯特随即以校长的种族歧视为名愤然辞职。同时辞职的还有另一位著名黑人教授,他辞职是为了支持韦斯特。
但是,萨默斯也可能根本没有种族主义倾向,他或许只是按通常的业绩标准对本校一位教授进行评价。由于萨默斯可能不怎么懂行,更倾向于以课时和学术成果的多寡等量化指标来要求任何一个教授,无论白人,还是黑人。如果的确是这样,那么一直反对“赞助行动”的韦斯特却可能陷入了他所反感的那种种族主义思考模式,即把一切个人问题归结为种族问题。我联想到一九九八年的那次专题讨论会。但很难把这两次冲突描绘成某个黑人学者与某些白人学者之间的冲突,因为在那次讨论会上与韦斯特持相反见解的白人学者很可能在韦斯特与萨默斯的冲突中站在韦斯特一边。然而,问题远比在冲突中采取一种立场复杂得多,因为任何一种立场的根基都不牢固,要么违宪,要么违心。
从宪法角度看,笼统地被称为“赞助行动”的那些行政措施违背了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以及一九六四年国会通过的《民权法案》。第十四条修正案于一八六八年由国会通过生效,规定合众国和任何一州不得因种族、肤色而制订或实施任何歧视性政策,强调每一个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于合众国并受合众国管辖的公民都享有受宪法保护的同等权利,但它并没有把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定义为“公民”,也就不曾赋予他们与白人平等的权利。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说,黑人一直只是“二等美国人”。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高涨的黑人民权运动推动国会于一九六四年通过《民权法案》,重申无论肤色,每一个美国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权利。该法案本来是为了使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获得与白人同等的法律权利,但它也可能不利于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因为它假定黑人与白人处在同一起跑线上,不考虑黑人实际已历史地落在了后面,而白人对此负有历史责任。这就好像在自行车比赛中,我已提前放掉你车轮里的气,那即使我们现在处在同一起跑线上,你其实已落后了。
使肯尼迪政府在推动国会通过《民权法案》之后又随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执行一项有违宪法和《民权法案》基本精神的非自由主义政策的原因,是白人对黑人的一种历史犯罪感。优待黑人的政策似乎既是白人历史犯罪感的集体供认,又是一种制度性补偿(“赞助行动”又被称为“补偿措施”,正好体现了这一点),让并没有参与历史罪恶的白人下一代为他们有罪的祖辈还历史债。由于任何社会在就业和高等教育方面的机会有限,因此对某些黑人的优待,就直接意味着对某些白人的权利的剥夺。那些被剥夺了就业或升学机会的白人不无道理地称这种本来以扭转种族不平等状态为目标的政策为“逆向歧视”,并以宪法和《民权法案》为法律依据,起诉执行“逆向歧视”政策的机构。这些诉讼案导致了民权运动内部的分裂,使此前一直支持黑人民权事业的一些大法官在处理这些案例时出现巨大分歧。美国的政治地图也因此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一九四五年,一个叫斯威特的黑人申请就读得克萨斯大学法学院,没有被录取,理由是该州法律规定只有白人才能进法学院。四分之一个世纪后,事情似乎颠倒了过来,一个叫德福尼斯的白人仅因为自己的肤色而被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拒之门外(白人录取人数已满),尽管他的考试成绩比那些靠“种族配额”进入该法学院的黑人高得多。
他们都分别起诉了对他们进行“种族歧视”的校方,依据的也都是宪法修正案第十四条。就斯威特案,联邦法院裁决得克萨斯州的那一法律违宪,但在德福尼斯案中,联邦法院却一直未能拿出裁决意见。大法官威廉·O·道格拉斯在意见书上写道:“任何种族在宪法上都无权享受优待……无论他属于哪个种族,他在宪法上都有权使他的申请以种族中立的方式并基于其个人才能加以考虑。”不过,同为大法官的瑟古德·马歇尔在与德福尼斯案相似的一九七八年加利福尼亚大学校委会诉巴克案的裁决中却提出相反意见:“必须记住,过去两百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本法院所阐释的那部宪法一直没有去禁止那种最巧妙、最盛行的歧视黑人的行为。现在,当一个州起来弥补歧视留下的后果时,我不相信这同一部宪法居然会成为一道障碍。”
道格拉斯的观点基于美国宪法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精神,即法律的主体是个人而不是团体(种族、政治、信仰团体等),人人机会均等,而决定一个人的成功机会的是其个人才能,而不是任何意义上的群体特权,因此每一个美国人,无论其肤色、种族、信仰、性别如何,都不能因其肤色、种族、信仰和性别而遭受不平等对待。换言之,就宪法而言,只存在一个个美国人,而不存在黑人、白人、男人或女人。但马歇尔的观点却有历史感,认为作为一个群体的黑人在历史上遭受的漫长种族歧视延缓了黑人的发展,使其群体地处在了机会不均等状态,根本谈不上“人人机会均等”,因此作为一个群体的白人必须为他们在历史上歧视黑人的群体行为补偿黑人。
法学家罗纳德·德沃金在对上述两案的分析中,从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和《民权法案》的角度认为优待黑人无异于一种逆向歧视,却肯定华盛顿大学有权制订除种族以外的其他标准:“法学院有时可以通过其他标准来补充智力考试,以更好地服务于那一政策:例如,它有时候偏好勤奋的申请人,而不愿录取更聪明但也更懒惰的申请人。它也服务于特殊的社会政策,知识与这种社会政策不相干……假设一个法学院通过抓阄来决定要几个中产阶级的学生付双倍学费,以提高穷学生的奖学金,这一行为将服务于一个理想的社会政策——机会平等——但却是通过侵犯那些抓阄被选中的学生与其他也负担得起双倍学费的学生的平等权利。”但既然允许“其他标准”,就意味着高校有权任意制订标准,其中包括不利于穷学生的录取标准。
“赞助行动”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历史问题。法学家在这问题上的分歧,并不意味着他们中的一方不支持黑人享有与白人平等的权利,而是不支持黑人享有政策上的优先权。坚持宪法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人有理由把“赞助行动”视为另一类种族主义,它与白人种族主义的区别仅在于它针对的是白人,其种族主义思维方式并无不同。另—方面,尽管支持“赞助行动”的人可能在合宪性上遇到问题,却具有一种道德优势,一种源于黑人受迫害史的道德优势。毕竟,支持被压迫者获得比当初的压迫者优先的待遇,比支持被压迫者与当初的压迫者进行平等竞争,在道德感上可能更过得去。
由于“赞助行动”获得了最高行政当局的支持,是肯尼迪“新边疆”政策的一部分,很快成为一种制度。大量黑人依靠“种族配额”进入高等学府,使一些成绩更优秀的白人申请者失去了升学机会。但在就业方面,“赞助行动”则不尽如人意。雇主们虽迫于“赞助行动”的道德压力而表示愿意雇用黑人,但为利润或效率着想,却又对所有申请者进行统一考试,择优录用,实际上执行的仍是不利于黑人的自由主义政策,因为黑人的知识和技能肯定普遍低于白人,而这与黑人曾经被剥夺受教育的机会有关。另一方面,如教育家德里克·博克《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一书所说,“赞助行动”的普遍化可能导致大学教育和研究质量的下降。通过“种族配额”被录用的黑人教师可能不如择优录用的白人教师优秀,但大学的责任之一就是高质量的教学和科研,正如患者有权选择更优秀的医生,而无论其肤色如何。
黑人对这一问题也存在着两种对立的倾向。以金博士为代表的黑人民权运动家以否定自己的黑人性来获得与白人平等的“百分之百的美国人”身份,而以马尔柯姆·X为代表的黑人种族主义者则认为黑人性是黑人的真正身份,强调黑人在文化、道德甚至性能力上的优越,认为表面看来有利于黑人的“赞助行动”其实暗含一个歧视性前提,即黑人在智力上低于白人。
作为一个群体,黑人在智力上低于白人,可能是一个历史事实,但这并不归因于黑人智力本身的问题,而是一种历史延缓,即黑人在历史上曾被群体地剥夺了教育机会,妨碍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支持“赞助行动”的历史乐观主义者认为,随着“赞助行动”的实施,用不了多久,黑人就会赶上来,与白人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到那时,“赞助行动”才算完成其历史使命,而宪法保证的机会均等才真正具有社会公正性。
在“赞助行动”实施的最初二十多年里,以宪法和《民权法案》为依据来反对该政策的,主要是作为该政策受害者的那些白人,而作为“赞助行动”受益者的黑人则大多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好处。但极少数对自己肤色更敏感的黑人则把这种政策当作白人种族歧视的一种更为精致的形式,认为它会“加重许多黑人已经存在的低人一等的感觉”(德沃金语),不过他们的声音即使在黑人群体中也没有多少召唤力,而且由于经常与“黑是美的”这样的非理性口号以及“黑豹党”的暴力行为联系在一起,被认为是一种黑人种族主义,是被压迫者的一种复仇的意识形态。然而,随着黑人意识的觉醒,这种观点对享受“赞助行动”的黑人也产生了微妙的影响,使他们对自身的黑人身份、地位和种族尊严更为敏感。
“赞助行动”试图以违反宪法和《民权法案》的方式把黑人从历史的延缓中带出来,它的合法性不是来自宪法和《民权法案》,而是来自黑人在历史中的不幸经历和白人在历史上的种族犯罪。“赞助行动”虽不具备宪法上的合法性,却具有某种历史合法性,基于一项古老的法律,即过去的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惩罚,受害者必须获得补偿。由于当初的犯罪者和受害者都已随时间消失(原告和被告不在场),那么这种基于惩罚和补偿的法律就暗中转化成了更为古老的类似西西里岛“家族复仇”的不成文法,即白人的无罪的后代必须代其有罪的先人受过。因此,惩罚和补偿的对象不是某个具体个人,而是抽象的群体,尽管最终会落实到具体的个人身上,即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仅因为其继承的血缘(肤色)而受损害或获补偿。难怪反对“赞助行动”的人会把这类优待政策称为“种族封建主义”。所谓封建主义,就是一种基于代代相传的血缘而不是个人成就的制度,它与美国宪法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精神格格不入。
在“赞助行动”开始实施时,黑人在美国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为11.5%,而他们在以前属于白人中产阶级的那些职业中所占比例远低于其人口比例,如黑人律师和法官只占该行业从业者的1.2%,黑人医生占2%,黑人工程师占1.1%,黑人大学生和大学教授占2.6%。“赞助行动”的目标是以激进的方式使黑人在这些行业中所占比例达到其人口比例。一个相反的情形是犹太人,犹太人占美国总人口的3%,远低于黑人,但70%以上从事高收入的专业职业,远高于美国总人口从事此类职业的平均比例(29%),而二十五到二十九岁的男性犹太人78%受过高等教育,在哈佛等常春藤联校中,犹太学生竟占到学生总人数的40%左右(保守统计是28%)。这多少可以解释美国中下层的反犹倾向,尽管六十年代最坚决支持黑人民权运动的恰恰也是犹太大学生。
对相应比例的要求,根源于美国宪法本身(如宪法第一条第二款关于参议院代表比例的规定),它把各州人口所占比例作为代表所占比例的依据,要求一种与其人口比例相应的充分代表权。将这一原则引申开来,就可能变成各个种族团体按其在美国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要求在一切领域占据相应比例。尽管一七八七年美国宪法具有种族歧视色彩(如把美国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折算为五分之三个美国白人计入选区人口),但该宪法又被解释为一部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宪法,规定每个美国公民都不能因其种族或肤色而遭受歧视。美国内战后通过的那两条宪法修正案(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试图消除一七八七年宪法的种族主义,在种族上保持一种“色盲”或者“中立”的态度,这样做的结果反倒使黑人问题被旷日持久地拖延下来,一九六四年的《民权法案》重申了前两个修正案的种族中立原则,使黑人不因其肤色而遭到歧视,但同时也不因其肤色而受到优待。它无意以种族群体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来规定它们在各种职业中的相应比例,而是不论肤色把平等的权利赋予每个美国人,他必须自己在竞争中赢得机会和成功。他的成功和失败全在于他个人的才能和运气。这些体现人人平等的修正案和法案,从深处瓦解了个人以种族集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可能性,试图使美国社会免于“两个阶级”或“两个种族”之间的战争,但它们缺乏一种历史维度,无视个人原本就属于某个种族群体的历史事实,而正是作为群体的白人对作为群体的黑人的歧视才造成了作为个人的黑人在竞争中不可能获得与作为个人的白人均等的机会。
因此,从法律形式主义的角度认为“赞助行动”违宪,可能缺乏充足的历史依据,把一个历史问题非历史化了。“赞助行动”并不是要违宪,而是想使宪法实现实质上的正义,实现其未完成的许诺。这正是法律实质主义者试图使法律成为政府政策而不是形式条文的内在原因。尽管此类政策可能有利于共同体的整体利益,但也会导致联邦政府权力的强化,危及作为共同体核心原则的个人自由,从而瓦解宪法原则本身。毕竟,能够约束或抗衡政府侵权行为的有效工具仍是宪法的形式条文,它是使黑人获得平等权利的法律基础。
另一方面,既然“赞助行动”是补偿政策,就隐含了一个前提,即补偿不可能无限期。曾使“赞助行动”的支持者和受益者获得道德和历史方面的合法性的那种白人种族主义历史记录,在该政策施行四十年后(这意味着三代人的时间过去了),已经逐渐丧失其说服力。尽管黑人在各个领域涌现出不少杰出人物,但黑人在那些主要为白人所占据的行业中所占的比例仍远低于其人口比例。大多数黑人仍处在下层,在蓝领工人、普通警察和监狱犯人中所占比例尤其偏高。与此形成对照的是,美国其他一些少数民族,特别是曾经同样受歧视的亚裔美国人,尽管很少求助“赞助行动”,但他们在专业性职业和高校中所占比例却常常高于其在美国总人口中的比例。这对“赞助行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是一个质疑。实际上,当谈到“赞助行动”时,往往是指美国黑人。黑人在美国历史中的漫长经历,无论是作为殖民地时代的奴隶,由来已久的种族歧视的受害者,还是作为美国内战的北方士兵,都使其深深嵌入了美国历史,这使黑人比其他少数民族具有更大的道德优势和发言权。然而,在美国黑人的历史资源差不多被耗尽的时候,能够使他们在个人竞争中获得优势的东西,仍是个人才能,这就迫使黑人重新回到强调个人成就的美国宪法基本精神上。成功的黑人之所以反对“赞助行动”,是因为该政策导致了一种不利于黑人的普遍心理倾向:一方面把黑人的成功看作是受了“赞助行动”的逆向歧视的好处,一方面又把黑人的不成功看作是智力问题,因此无论从成功还是不成功的角度看,都从智力上贬低了黑人。在来自中下层白人的不满和来自中上层黑人的反对的双重压力下,“赞助行动”是否会被当初支持它的联邦法院裁决为“违宪”?这大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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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3070
“赞助行动”及其法律问题
程巍
200403
大跃进是国人在二十世纪继义和团之后,鼓捣出来的又一件震惊世界的大事,就当时而言,的确是充分发挥了国人敢想敢干的创造精神,人们说话做事的胆量,似乎自盘古开天地以来,从来就没这么大过。大跃进很热闹,内容也挺多,人们一般记得比较牢的是人民公社,大炼钢铁,亩产万斤乃至几十上百万斤,公共食堂加吃饭不要钱。高校的大跃进,人们回想起来,似乎也就是搭炉子炼钢,上街轰麻雀,其实,在那时,有关高等教育自身的跃进也是不让他人专美于前,跟土高炉炼钢铁一样,同样充满了刺激和荒诞。
一九五八年夏天,在中国土地上,突然之间冒出了数不清的大学,仅仅比后来的土高炉少一点。始终走,不,狂奔在全国前面的河南省,先是一个地区办一个大学,后来一个县一个,一个公社一个,那个被伟人称赞,说是跃进规划像一首诗的河北徐水县,不仅办起了一个拥有十二个系的综合大学,而且县下每个公社都有一个红专大学。这种大学是怎么办的呢?徐水,还有山西平遥的综合大学,是把原来县里的中学挂上大学的牌子,中学的老师变教授,再配上些老农,算是土专家,教室原封不动,只是原来的教研组变成了系。比起县里的大学,公社更有热闹看,当时河南遂平卫星人民公社的红专综合大学是上过报的典型,不可不专门介绍。卫星公社的这个大学有十个系,共有学员五百二十九人,这十个系分别是:1.政治系,主要学习党的政策和基本知识;2.工业系,学习炼钢铁和机械电气,学生主要集中在工业区(炼钢铁的土高炉所在)和拖拉机站;3.农业系,学习农业基本知识,怎么种高产作物;4.财会系,学习财务管理;5.文艺系,学习歌曲、戏剧、音乐,自编自演,在学习之余,要上田头演出;6.卫生系,学习卫生保健和防疫以及接生知识;7.科学技术研究系,学习气象、土壤、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品种杂交,据说经常搞一些震惊中外的试验;8.林业系,学习苗圃管理、果木杂交;9.文化系,所有各系的人员都是文化系的学员,按照各自的程度分为高小、初中班,大概专门为红专大学的学员补习文化课的;10.政法系,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政法文件,据说是专门培养各个生产队公安干部的。
这个大学的校舍,就是社员腾出来的民房,学生都是各个生产队选拔出来成分好、觉悟高的青年,教授(原话如此)按他们的话来说是土洋结合,土的教授可能连字都不识几个,但是群众推举出来的能人;所谓的洋教授,就是原来的小学教师。上课,土教授有讲不出来的时候,那就由洋教授讲,土教授在旁边操作,叫做土洋结合。这个大学据报道还很有成绩,工业系的不少人学会了开拖拉机、锅驼机(鼓风机);文艺系的编了很多快板、快书、相声和戏剧,什么“排山倒海”、“幸福灯”、“姑娘们的心”、“跃进老大娘”等等;政治系的当然错不了,学会了怎么“拔白旗”(大跃进时的术语,指批判或者扫除对跃进有抵触情绪的人和事);最为显赫的是科学技术研究系,人家打破书本教条,一亩芝麻上一百斤化肥(极限是三十斤),据说亩产达到一千多斤(对芝麻而言,相当于稻米的亩产万斤),而且还搞了许多不可思议的嫁接,比如槐草接在稻子上、红芋接在南瓜上、蓖麻接在芝麻上等等。
农村的土大学如此,城里的洋大学也有异曲同工之妙。著名的武汉大学,跃进不让他校,物理系一九五八年猛然由原来的三个专业,增加到九个专业,有的新专业连一个教师都没有,就找来某个出身好又特别红的学生当教研组长(当时学习好是要被批判的),教师没有先空着,有的专业连名称都没有弄清楚,就“先办起来再说”。
那时候甚至连正规大学的科研成果,都跟土大学非常相似,多快好省,既攀高峰,又放卫星,有多大胆,就有多大产。北京大学中文系一群学生(加上青年教师),花了仅三十五天,就写出一部七十八万字的《中国文学史》。据报道,著名学者王瑶等写两年都没有写出来,意思是这些学生和青年教师比王瑶强二十倍不止。生物系四十天编出一本《河北省植物志》。同样据报道,说是法国大科学家拉马克编跟河北差不多大的法国的植物志,用了十多年,意思他们比拉马克强一百倍不止。北大放了卫星,其他学校当然也不甘落后,北师大编出了一百万字的中国文学史(比着放卫星的味道出来了),还编了一百万字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讲义》和《苏联文学史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弄出了一部一百多万字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据说,这部书加进了中国革命的基本经验,下限写到一九五八年,把大炼钢铁都写进去了。新闻系写出了《中国军事报刊史》、《中国出版事业史》、《中国广播事业史》。清华大学几个月内,编出各种教材与专著九十五部,其中《水工概论》、《农田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测量》、《工程水文学》、《水工量测及模型试验》是十天工夫就写出来的。最了不起要属武汉大学物理系,人家成立了一个攻关小组,要在短时间内破除“旧”的物理体系,把从牛顿到爱因斯坦的所有定理、公式一扫而光,在几周内“建立世界一流的具有武大独特风格的新物理体系”。需要指出的是,这期间,由学生参与产生出来的大量“科研论文”,也陆续地发在了今天仍列入“核心期刊”名录的学术刊物上(其实,即使今天各高校写校史的时候,统计成果也未必就把这些货色剔出去了),用今天的话来说,科研成果的数量实现了飞跃。
历史是面镜子,时常可以从里面照见我们现在的自己。如果看了四十多年前的高教大跃进的种种感到荒唐的话,那么想想今天我们的所作所为,其实没有什么资格嘲笑我们的前辈。当年徐水和平遥把中学升格办大学,和我们今天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本科竞相办“研究性大学”(大家的升级,也就是有关领导一句话的事),其实也就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区别。如果说,当年武汉大学用学生当教研组长,遂平卫星公社社办大学土洋“教授”并举,那么,今天我们有不少大学只有一个学过法学的本科生敢办法学院,没有一个计算机人才能办计算机专业,顶多也就是四十步和一百步的差别。今天由南京大学首创、研究生必须交出在核心刊物上的N篇(因各校规定不同)论文才能毕业的做法,本质上跟当年发动学生群众著书写论文没什么不同,无非是催生本校的成果数量。效果也差不多,都激化了科研生产的粗制滥造(今天还有一个副产品:催化了学术期刊的腐败,产生了大量有偿稿件)。
当年的武汉大学在大跃进过后,检讨自己的跃进时说,“在这种战线长、任务重、指标高、要求急的情况下,只得采取一压(批评、加压力)、二抄(写论文时东抄西抄)、三挤(挤数字)的办法”。而我们今天的高校,尤其是重点大学,动静其实比当年还大,竞相上专业、补学科、办学院(缺人文的补人文,缺理工的补理工)、合并超级大校、争一级学科、争博士点、争基地、进“211”、上项目(人文社科的课题都越做越大,越来越无病呻吟,资金上亿)、各种名目的评比、有资格的则定出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的目标。这一连串越来越急的大动作,怎么说都摆不脱“战线长、任务重、指标高、要求急”的影子。各个学校用量化管理,物质甚至职业杠杆压出来的科研成果,有多少是抄的,只有天知道,即使不抄,有多少是低水平重复,更是只有天知道。说到底,各个学校的科研成果数字,还是少不了“挤”的因素。只有一点是跟前辈们有所不同的,就是现在的大跃进极大地催化了学术的腐败,这种腐败,甚至不是指前段时间炒得很热的抄袭事件,而是直接和间接的权钱交易,这种交易,已经飞速跃进到了赤裸裸的地步。
自从世界进入现代化(或者说西化)的发展语境以来,处在后面的学了一阵前面的之后,就想着怎么赶上和超越,这是人之常情,其实没什么不对,至少可以理解。只是幻想通过某种特别的方式(比如发动群众),跨过必要的发展过程,一下子挤到前面去,多少有点做梦的味道,尤其对于一个让别人拉得比较远,差距过于大的国家,定出这种豪迈的计划,做出迈大步之状,则难免让外面的人感觉局中人像是发了疯。老百姓讲话,林子大了,什么鸟没有。世界上有人发疯,其实没什么奇怪,只是发得太大,形成了风潮和运动,就奇怪了,更何况同样的疯要发两次(也可能是N次),则未免骇人听闻了。从前是大跃进,现在是“跨越式发展”,至少从形式上看,其白日梦的浑沌和疯狂度其实是一样的。
然而,不一样的地方也挺多,除了愈演愈烈的学术腐败之外,最大的不同是,其实大多数身在其中的人都知道自己实际上在干什么,他们完全知道自己学校跟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私下里把争基地、上项目的活动称为“编故事骗钱”,内容怎么样没人在意,只要故事编好了,基地呀,博士点呀,项目呀就来了,当然钱也就来了。在他们看来,如果你不争,别人也会争,中国一流的大学不争,好事就全让二流三流的拿去了,与其人家上还不如我们上。大家全都心知肚明,清醒得像到了南极冰川上,却不约而同地较着劲干着当年昏热状态下才干的大跃进。
说穿了,奥秘在于,凡是大跃进,就容易产生数字式的繁荣,面上看起来特有光彩,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容易出政绩,就像大炼钢铁可以使极度落后的中国几个月就凭借遍地开花的土高炉,生产出几千万吨钢铁(尽管大部分都成了废物,堆在田间),实现了超英赶美一样,过去和现在的高校大跃进也可以实现规模的迅速扩张,科研成果的极度增长。我们可以合并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大学,可以生产出世界上最多的博士,甚至可以炮制出世界上最多的科研论文。跟当年的领导人一度误把这种虚假的繁荣当真实不同,我们现在的局中人,从头到尾,所要的就是这种虚假的繁荣,因为不仅领导者面上好看,而且在这繁荣的背后,有着实实在在的利益。当年的法国国王路易十五言道,死后管他洪水滔天。今天人们想到,下一任管他天塌地陷。美籍华人学者黄仁宇说中国总是不能实现数目字上的管理,但却想不到,他们其实是可以实现数目字上的繁荣的。老百姓讲话,数字出官。
一个伟人说过,历史常常重复两次,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是笑剧。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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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3079
曾经有过的高教大跃进
张鸣
200403
短长书
四十三年前,我从广州来到北京,到清华大学当助教。大礼堂前大草坪上的情景,一时令我感慨万端。这是全国许多大城市、大学校园中难得一见的大草坪。白天,建筑学专业的学生,就在大草坪上画速写、画水彩。黄昏时分,在晚自习之前,有男生女生,就在大草坪上,或坐或躺,休息、聊天,悠闲而又温馨……
一九五二年,经过全国性的院系调整,广州,中山大学搬出了中山大学校园,原中大农学院所占八九千亩的广大地盘,成了新成立的华南农学院的范围。毛泽东主席当时还亲笔为之题写了校名,更添一段佳话(全国许多高等院校的题名,看似毛体,绝大多数是好事者东拼西凑所为。华南农学院改为华南农业大学,校名仍用毛体,但也已是拼凑之作)。而同时建制的华南工学院,只占有原中大校园的一角,相比之下,显得拥挤而局促。我们工学院的学生,就爱到农学院的广阔天地里去转悠,并发现那里有几片草地。那原是农学院教授们的实验研究园地,分片试种着适于南方城市作广场草的几个草种。在我们最爱光临的那一片草地上,草儿横向伸展着细细的茎,茎上带着密密的叶。它们相互重叠,相互穿插,密织成一张厚厚的柔软的地毯——一片不用修剪、不用浇水,可坐可躺,可以漫步的芳草地。躺在那天然地毯上,看树、看云、看飞鸟、看星星,硬是跟坐着看或站着看不一样,好像眼睛和所有感官都换了个最合适的位置,轻松自在,风光无限。夕阳之后说白云,无月之夜说星星,说话时用不着看别人脸色,就连嘴巴也变得灵便了。
一九五七年夏天,我们全班同学在上海一个建筑工地上实习,远离学校,也远离了运动,没开过鸣放会,也没有贴大字报。待到返回广州开始反击右派时,由于没有大字报摘录和会议记录做凭据,一时抓不到右派分子。后来,经过深挖细查,终于从那些在芳草地上发出的闲言碎语中找出了不少右派言论,随之也就挖出了足以占全班同学总数百分之五的右派分子,完成了抓右派的硬指标。批判右派分子时,那片芳草地,理所当然地成了产生右派分子的温床,罪恶的渊薮,远非只是过去常说的小资产阶级情调了。从那以后,再没有人还敢于跑到芳草地上去,远远地避开它、快快地忘掉它还惟恐不及呢。事实上,自从院校调整之后,对这种与农业生产无关的广场草,早已无人继续进行研究试验,那芳草地,渐自荒芜了。
而清华大学,就在清华园中心区,在大礼堂前,居然还保有这么一片大草坪,保有一种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温情脉脉的情调和风韵!
那时候,我们这些从事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教学的教员,往往会谈及全国城市绿地太少、草地几近绝迹的情况,并且引以为憾。有一天,教研组开会,又涉及城市绿化问题。吴良镛教授说:刘仙洲校长西山踏青归来,口袋里装了一些野草,交给校园科的同志,让他们试试看,也许可以成为绿化校园的新草种。话语中充溢着对刘校长的尊敬和感佩。
从那时起,我开始知道刘仙洲。
刘仙洲(一八九○——一九七五),出生于河北农村,一九一三年考取河北省公费生入香港大学学习机械工程,一九二四年任北洋大学校长,一九三二年来清华任教。他是机械专业和中国机械史权威,长期致力于中国农业机械的发明与改进,终生保持着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深深关怀与热爱。作为清华大学第一副校长,他以其道德才学,获得全体师生员工和家属们的普遍爱戴。
当我在工字厅前林地边上第一次见到刘校长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当年受命阻止袁世凯段祺瑞军队南下镇压革命、实施炸毁铁路大桥的骁勇青年,而是年过古稀的老者。高大而慈和,步履端庄徐缓,穿灰色毛式中山装——就在这中山装的两个口袋里,不久前还装着几种在华北大地上土生土长的野草。
这是一件小事,很少有人知道。但在解放后二十几年中,发生在刘仙洲身上的三件大事,却以其浓浓的政治含量和冲击力,震动了清华园,影响了全中国。
一九五七年十一月七日,俄国十月革命三十八周年这一天,六十五岁的刘仙洲光荣地参加了中国共产党。蒋南翔校长在讨论刘入党的支部会上说:“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的爱国的科学家在政治上的光荣归宿。”蒋南翔的讲话和刘仙洲《我为什么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文章先后在《北京日报》和《人民日报》上发表。刘仙洲成为全国高级知识分子与旧世界决裂、为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楷模和旗帜。光是清华大学,从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二年,就有三十多位教授副教授,成为光荣的共产党员。
一九五八年春天,清华大学在反右运动和反右“补课”(再抓一批右派分子以完成既定的指标)之后,全校掀起了反保守、反浪费的“双反”运动。这是一次轰轰烈烈继续批判资产阶级的群众运动。在刘仙洲带动下,“全校教授贴出(大字报)有一万三千二百六十多张,平均每人贴近一百四十张”(蒋南翔三月二十七日报告)。四月一日,刘仙洲带领十四名教授,向全校教师提出了“进行红专规划”(包括批判资产阶级思想、立场、培养又红又专建设干部等五项内容)倡议。他依然是楷模与旗帜。但是,由于这次运动本身的缺陷,以及其后接二连三的从“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的极左风暴,不仅令这面旗帜无以张扬,反而被无情地撕裂。历史故意捉弄了这位老人。此是后话。
除了这两件大事外,在清华园老百姓中流传更多更广的是一些逸事和趣闻:
一九二○年,华北大旱。刘仙洲及时发明了用人力和畜力从井中提水的两种新式水车并加推广,获当时农业部奖状。
一九二八年,刘仙洲受命编订《英汉对照工程名词》,当时pump的中文译称多达十四种,他订定为“泵”,沿用至今。
一九五三年,刘仙洲从城里乘小轿车返校,路见一农夫的马车陷入泥坑,即让司机停车,一齐帮着把马车推上路面。
刘少奇主席是刘仙洲的学生。他来清华视察时,刘仙洲说只在公共场合见见面就好,但刘少奇仍上刘家拜候,执师生礼。
清华有出入校门须佩校徽的规定。刘仙洲每天清早出校门逛圆明园已成惯例。有一次,他快到校门口时却急忙往回走。校卫问其故,答曰:“我忘记带校徽了。”
刘仙洲月薪三百四十元,他以百元为家用,百元交党费,余下的用于买书。最后,将九千多册图书赠予清华大学大图书馆。
刘仙洲有糖尿病。治病之胰岛素液须用冰箱冷藏。他坚持不花钱不买冰箱,经常买几根冰棍代用。
刘仙洲兼任爱委会主任(爱委会者,清华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也),见到马路上有马粪,就自己动手把它清理干净。
“文革”初期,刘仙洲已七十八岁,仍跟大家下田劳动,背稻捆,像个老农。他说他不是被迫的,他是在锻炼自己的意志。
就在刘仙洲戴着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的帽子当“反面教员”时,他把农村中自家的祖屋修缮好,交村中小学使用。
一九七五年国庆节前一天,已经难以进食的刘仙洲,躺在病床上,为尚未完成的《中国机械工程发明史》(下篇),吃力地写下一个“燕”字,就再也提不起笔了。这是他三百万字著述中的最后一个字。(十月十六日,刘仙洲与世长辞)
……曾经装在刘仙洲口袋里的野草,早已化作尘埃。这件小事,再也无人提起。而大礼堂前面的大草坪,穿越新的岁月,却一直变换、演绎着自己的故事。
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毛主席派首都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占领了清华大学。工宣队大概很快就觉察到,大礼堂前这片大草坪姓“资”,必须对它进行斗批改。于是,青草被连根铲除,铺上一层煤渣加石灰的面层,大草坪立即变成了一片灰不溜秋的空场。连带着,大礼堂前面铺花岗石的平台也被整个儿抬高了几十厘米,成为一个高台。这正是开斗批改全校群众大会的理想场所——又高又宽的主席台和又平又大的场地。主席台上,有挨斗的,有陪斗的,面积小了不行,广场上,则是男女老幼一大片。那时节,站在主席台上或陪斗或挨斗,或静静地坐在广场上的刘仙洲,见到他熟悉的大草坪,已是寸草不生、风声鹤唳的情景,当也在慨叹着大学、大草坪和他自己的命运。
就在这时候,有了发生在刘仙洲身上的第三件大事。
一九六八年十二月二日,驻清华大学工宣队宣布对刘仙洲、梁思成、钱伟长三名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从宽处理”。翌年一月二十九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批转清华工宣队的报告,对刘、梁、钱等反动权威要“给予出路”,“留着做反面教员”。
红也仙洲,黑也仙洲。昔日的“光荣归宿”和今日的“反面教员”重叠在一起。当年在刘仙洲影响、带动下,走又红又专(在清华园,“又红又专”被幻化为“听话出活”,流传至今)道路,加入了共产党或没有加入共产党的全中国的高级知识分子们,在穿过多年政治运动的枪林弹雨之后,统统被“养起来”了,当了“反面教员”。原先的旗帜被撕裂了。但是,刘仙洲在他的同志和学生们,在清华老百姓中已树立的正面形象,并未被“反面”所摧毁。人们从校内校外、国内国外给他带来了春天的安慰和问候。
“四人帮”垮台时,刘仙洲早已入土为安。大礼堂前的大草坪,却重又交了好运。那曾被抬高的大礼堂前的平台,缩回到原有的高度,空场上的煤渣被彻底清除,换了新土,种了新草,整个大草坪又恢复了原有模样。“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新一代学子们,在开始晚自习之前,也爱溜到大草坪上,或坐或躺,看月亮,数星星,又一幅旧时风景。
已经是改革开放年代,但这幅旧时风景依然引起了管理者的警觉。不晓得是否已向学生们宣布过不准进入大草坪的禁令,也不见有警示牌。但是,整个大草坪上已布下了纵横交织的铁丝网。铁丝网的间隔大约两米见方,隐伏在草丛里,距离稍远些即不被觉察。这种被西方学者称为十九世纪十大发明之一的铁丝网,原本就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玩意儿。在这里,它们同样不起作用。就在这两米见方的方格内,那些男状元、女探花、乖孩子们,仍然可坐可躺,悠然一似旧时。
当时,外国草尚未大举进入中国,但种草种树已成为城市官员们显示政绩的重要内容。京郊西山某单位,为展示大搞绿化的政绩,算准了时日,在半山腰上密密播下了小麦,待上级来检查时,也正是绿满青山的时候(上级来了,是不会辛辛苦苦爬到半山上去检查的,即使爬上去了,也不见得分辨得出是麦苗或是青草)。可怜这些麦苗,在充当一次“演员”之后,由于密不通风,再活不了十天八天,就都枯萎死绝。但这似乎还是一条先进经验。一九九○年,京城某大厦举行落成庆典,大厦正面的一片小绿地上,就公然是密播的小麦麦苗。它们跟临时租来的礼仪小姐一起,渲染着繁华景象。小麦苗的命运,使我想起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饿死的小伙伴,想起“三年自然灾害”后期饥饿的农夫农妇,又想起了刘仙洲。刘仙洲情系野草,官员们则求情于麦苗,正揭示了不同的灵魂,划分了不同的时代。这方面,由于外国草种的大量引进,密播的麦苗这种新举措才没有进一步流毒全国。在那些不知饥饿为何物的官员那里,进口美国草种或进口美国小麦,同样是外贸中的一笔生意,并无深意在焉。
清华大学,作为一个学术重镇,而且众目睽睽,她没有用密播的小麦点缀草坪。但清华有个难处,她的校庆日是四月最后一个星期天。此时,春寒刚刚退去,草地尚未转绿,有一种美国草,却经冬不败,四月份就长得又鲜美又娇嫩,正好引用于校园中。校庆日来临,来了数以万计的校友和应届高中生,喜见满园新绿,春意盎然,自是一番情怀。
于是,清华园许多脸脸面面的地方,全都种了美国草,而大礼堂前大草坪上仍栽种着旧草种,反显得寒伧了。二○○一年四月,九十周年校庆将至,经过突击施工,大草坪上终于全都换了新草。这个清华园中传统的大草坪,更加可爱了。
这种新草,须时不时地浇水,须时不时地修剪,已不好在草丛里拉上铁丝网,何况经验证明拉上了也无济于事。于是,大草坪四周,用不锈钢管栏杆围了起来。临校庆没两天,这光鲜夺目、做工极其精细的栏杆一夜间被连根拔掉,半点痕迹也没有留下。我猜想其中道理,大概是为了跟国外一流大学“接轨”。因为他们校园中的草地都不用栏杆围着,是开放型的。
但士别三日,又当刮目相待。清华园里,所有的草地上,突然出现了大批用不锈钢板或有机玻璃板精心制作的警示牌,上面用规整的隶书写着:“依依芳草,踏之何忍”,“青青的草,怕你的脚”。更有:“已有阳光大道,何必另辟蹊径”。这条警句,较之近年被捡回来的清华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还要更频繁更嗦地教训着新的一代。它们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声声为小草辩护,处处为小草保驾。
去年八月,参加了一个有关城市绿化问题的研讨会。当我在会下笑谈着清华大草坪“演义”,谈到“何必另辟蹊径”这种警示牌时,有人就打断我的话说:“这种标语,会不会像磨石一样,把学生们的思维给磨傻了?”语音落下不久,九月份,报上就登出了清华学生刘某用盐酸去试老熊的消息(这事件后来获得令多方满意的解决)。
这时候,我又想起刘仙洲口袋里那些土生土长的本地草,牛踩踩不死,天旱旱不死,还用得着铁丝网、钢栏杆和无完无了的警示吗。
放眼全国,地不分南北,城不分大小,钱不论贫富,在大种其草时,也都爱用外国草,排斥中国草。砍树的砍树,填河的填河,其热情与声势,丝毫不亚于当年的任何一个运动。多少芳草地里,还掩藏着腐败。
黄河南岸不远处,一个国家级花园城市、模范旅游城市中的一处公园里,满园大草坪,人们除了在草坪边上漫步外,几乎没有别的什么活动。并没有罚款的规定,也没有竖一块警示牌,看来比清华园文明多了。原来它是一座国家级文明城市。而北方一座同是国家级文明城市,则以对误踏草地者的狠狠罚款,维护着小草的身价和尊严。在南方,“花城广州”也差不多变成“草城广州”了,那里同样也种着不准漫步、不准坐卧的宝贝草,烈日炎炎,“大树底下好乘凉”也不可得,因为树下也种着备受呵护的草皮,徒呼奈何。今年早些时候,广州有人在报上说,应该开始寻找、研究耐踩踏耐干旱的本地草种,希望在不久的将来,重现草地上的浪漫与温馨——这种研究工作,在广州,已经停止了半个世纪。
一位北京人,面对滚滚黄沙,严词责问国人,“竟把由长期自然选汰的本地青草都列为‘杂草’,偏要在如此缺水的地方引进这么费水这么不好侍候的草?难道不光洋话语总要让我们闭嘴,就连洋草地也享有了生存的霸权?”
一位上海人,则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广场上砍大树种草皮“一幅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情,加上死板生硬的大小告示牌,使你游兴全无,匆匆逃离”的情况,表示了不满。
还在二○○一年,朱基总理回母校参加九十年校庆时,见清华园里尽是外国草,就曾表示过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应该多栽树,少种草,这种草费工费水,而北京是一座严重缺水的城市。
二○○三年春夏间,“非典”肆虐。清华园四月二十七日九十二周年校庆庆典被取消。剪草机的嘎嘎声,见证了校园的宁静,似乎还可以听到小草在淋浴、饮水、拔高和低吟的声音。
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他老人家认为,只要君子们管理得法,草儿就会长得服服帖帖;看草儿长得如何,就可知这个地方治理的优劣。看着大礼堂前大草坪整整齐齐服服帖帖的情景和随时窜入眼帘的一块块警示牌,让人感受到的,正可能是文明的脆弱和人文的衰颓。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中国自古就有踏青之风。
假如我们找回刘仙洲教授四十多年前踏青时所选取的本地草,还能用它们来取代那些进口货么。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83
DS0403083
芳草萋萋忆仙洲
曾昭奋
200403
短长书
我第一次看到《俄罗斯改革的悲剧与出路——俄罗斯、种族灭绝与新世界秩序》(经济管理出版社二○○三年三月)一书时,立刻被引人注目的标题所吸引。
此书的作者谢·格拉兹耶夫,不仅是俄罗斯的著名经济学家,还是一位自由民主派人士。格拉兹耶夫毕业于莫斯科莱蒙诺索夫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早在前苏联时代,他就敏锐察觉到计划经济的弊病,批评前苏联时期的特权腐败现象,还积极主张进行转向市场经济的改革。一九九一年叶利钦上台执政后,他被任命为首任对外经济关系部部长。俄罗斯经济转轨时期,外经贸部门是令人羡慕的肥缺,俄罗斯的新兴大富翁和金融寡头,有不少是从外经贸部门和金融银行系统起家的。
令人钦佩的是,尽管格拉兹耶夫身居外经贸部门的要职,却并未像许多俄罗斯新兴官僚那样,趁市场经济转轨的混乱钻营机会大发横财,他仍然保持了一个理想主义者的良知,当他看到俄罗斯遵循美国推荐的“休克疗法”,造成了物价飞涨、经济衰退和民众贫困,就果断地为俄罗斯民众的痛苦大声呼吁,对叶利钦的这种激进改革做法提出了批评。格拉兹耶夫特别感到愤怒的是,前苏联时期的党、政官僚和经理阶层,以前还主要搞职务特权享受的腐败,摇身一变投靠了叶利钦政府之后,贪污腐败千百倍的扩大,变成趁私有化之机疯狂掠夺大饱私囊,巧借种种花招将巨额资产直接化公为私。格拉兹耶夫认为,即使说物价猛涨是“短期阵痛”,那么私有化运动中贪污腐败泛滥,则必将长远改变俄罗斯改革的方向,倘若不制止将变成难以治愈的毒瘤。格拉兹耶夫希望通过议会民主的方法,制订立法阻止私有化的腐败泛滥,限制新兴官僚损害民众的激进改革。
一九九三年,由于叶利钦激进改革措施造成的恶果,俄罗斯改革阵营出现了第一次大分化。当时的议会还称为俄罗斯最高苏维埃,大部分议员都曾是叶利钦的坚决拥护者,戈尔巴乔夫时期为了推动改革步伐,他们曾大胆违反前苏共中央的意志,将叶利钦选为俄罗斯联邦共和国总统。到了一九九三年,看到叶利钦激进的“休克疗法”的恶果,特别是私有化造成的腐败掠夺泛滥,大多数议员像格拉兹耶夫一样,主张应限制叶利钦作为总统的权力,制订一些限制腐败和缓解社会矛盾的立法。但是,私有化已释放了巨大腐败掠夺贪欲,要想阻止新兴官僚权贵的财路,断送他们唾手可得亿万财富的机会,无异是“虎口夺食”。令格拉兹耶夫和其他议员失望的是,他们很快被俄政府和新资产阶级控制的媒体,痛斥为阻碍市场经济改革的保守势力,当总统同议会的矛盾尖锐化之后,叶利钦不惜抛弃曾将自己选上台的恩人,上演了调动军队炮轰议会大厦的悲剧,以违反民主的暴力手段造成了巨大的伤亡,巩固了总统手中的权力和新兴权贵利益。当隆隆炮声和血洗议会大厦的事实,令格拉兹耶夫的民主理想破灭之后,他愤然辞去了叶利钦政府的外经部长职务,果断投身到了批评政府的反对派阵营。
其实,俄罗斯信奉自由民主的知识分子中,有许多人都像格拉兹耶夫一样,从以前坚决拥护叶利钦的改革,到对俄罗斯改革的现实大失所望,进而转向了强烈地批评叶利钦。俄罗斯著名作家维亚·康德拉季耶夫,曾是戈尔巴乔夫“新思维”的拥护者,对叶利钦的改革充满着期待和希望。但是,当大规模私有化的恶果逐渐暴露时,康德拉季耶夫痛心地奋笔疾书,称再也不能为这种市场改革唱赞歌,这种“改革”造就了数以万计的暴发户,却使社会上领养老金者日益贫困。一九九三年九月叶利钦炮轰议会之后,康德拉季耶夫开枪自杀,悲剧性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俄罗斯著名作家季诺维耶夫,前苏联时期因持不同政见流亡海外,他目睹激进改革造成的巨大社会灾难,称“我写了三十本反对共产主义的书,但是,假如我知道这一切会有这样的结果,我就永远不会去写这些书”。由于这些俄罗斯的著名作家不懂经济,他们只是对社会灾难感到困惑和悲观,却难以深刻反思俄罗斯改革失败的原因。格拉兹耶夫作为一位著名经济学家,还担任了叶利钦政府的外经贸部长要职,他对于俄罗斯曲折改革历程的深刻反思,能够为中国知识分子特别是经济工作者,提供更多可供借鉴的经验教训。
格拉兹耶夫的这本著作首先回顾了一九九三年叶利钦炮轰议会,独揽大权削弱议会的制约作用之后,毫无顾忌推行的激进经济改革。格拉兹耶夫引证了大量资料和统计数据,详细阐述了改革对俄罗斯社会的全面影响,包括人口状况、社会福利、卫生医疗等等。书中的资料数据既翔实丰富又触目惊心,如私有化过程中企业亏损面的急剧扩大,国家财力衰败和社会保障、卫生系统瘫痪,随着而来的各种恶性传染病的死灰复燃,持续的人口死亡率超过出生率的趋势,贩毒、吸毒相关的犯罪率爆炸性增长,国民生产收入和工业生产的大幅度衰退,还有劳动就业、社会分配等方面的详细指标。格拉兹耶夫随后分析了改革存在哪些政策失误,通过怎样的经济机制导致了一系列社会恶果,如一九九二年的价格自由化的改革,如何导致了居民收入和储蓄的剧减;新兴的官僚权贵趁私有化改革大肆掠夺财产,如何导致大多数居民丧失了享有公有财产的机会;纵容股票证券市场的投机金字塔,如何导致普通股民蒙受了巨大的财产损失;政府采取的错误宏观经济政策,如何破坏了社会生产力并导致居民收入锐减;金融寡头和新兴权贵阶层如何操纵政府,通过财政金融政策掠夺国库和居民储蓄等等。
其次,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角度,分析了俄罗斯所处的地位和前景。格拉兹耶夫认为,俄罗斯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面临着全球化的机遇与挑战,既有经济贸易联系加速发展的趋势,又有国际大资本操纵全球化过程,促使发展中国家陷入边缘化的危险。格拉兹耶夫分析了美国如何通过影响俄罗斯改革,力图培育俄罗斯对国际资本的依赖性,利用私有化形成新兴买办权贵阶级,诱迫俄罗斯放弃贸易、财政金融等经济主权,逐步控制俄罗斯的经济命脉和战略行业,通过高利率的债务陷阱掠夺资源,促使俄罗斯沦为出口原材料的殖民地经济。
最后,提出了重新振兴俄罗斯的详细经济纲领,他认为在当前世界科技进步加速的背景下,由于俄罗斯拥有雄厚的科技人力资源,还有前苏联时代的工业基础和丰富自然资源,只要抛弃了叶利钦时代的错误改革政策,就有充分信心实现俄罗斯经济的重新崛起。格拉兹耶夫还详细论述了政府应如何制订经济政策,进行宏观经济调节和产业结构调整,利用财政金融杠杆刺激投资,克服经济危机并促进可持续的增长。
马来西亚的总理马哈蒂尔曾说,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像前苏联那样,从强盛的帝国骤然土崩瓦解、衰败不堪。对于外国人来说,超级大国前苏联的迅速衰败令人惊讶。有不少中国人认为,前苏联的经济实力远远超过中国,一旦改革转向了市场经济,经济发展潜力很可能也超过中国。但事实上,俄罗斯改革后并未产生经济奇迹,倒是经济衰落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结舌,从改革前国民收入为中国的两倍多,下降到今天仅为中国的三分之一。这种矛盾现象令人难以解释。格拉兹耶夫作为民主自由派经济学家,以自己的亲身体验和深刻的剖析,为揭开这个难解谜底提供了某种答案。
格拉兹耶夫的著作值得中国人一读,还因为俄罗斯的改革成败兴衰,直接关系到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二○○一年三月,外电报道了美国国防部的一份战略报告,其中认为世界实力格局正发生着深刻变化,随着俄罗斯力量的削弱和中国力量的崛起,美国将对全球战略进行重大调整,将战略重点从欧洲转向亚洲以中国为主要目标。布什总统还公开声称,俄罗斯经济衰落难以维护现有核武库,无法作为北极熊重新苏醒过来了。俄罗斯的例子给人们的警示是,改革成败不仅关系到经济效益,还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存亡。格拉兹耶夫指出,美国诱迫俄罗斯进行的“休克疗法”,其所造成的社会经济恶果的严重程度,完全符合联合国关于“种族灭绝罪行”的定义,可以说是针对俄罗斯的一场“地缘大屠杀”。
普京上台执政以来,俄罗斯经历长达十年的经济萧条后,终于出现了明显的恢复势头,二○○一年俄罗斯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5.5%,工业产值增长5%,人民生活获得了一定改善。有些中国经济学家认为俄罗斯经济的好转,说明已走出衰退低谷,“休克疗法”和私有化虽然代价不小,但最终还是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因此,现在没必要总结俄罗斯改革的教训。但是,真正熟悉本国情况的俄罗斯经济学家,却有着更为冷静、客观的看法。《俄罗斯企业家》杂志,刊登一篇评论经济形势的文章,其中有寓意深远的形象比喻,“这个国家可恰当地比喻为一个病人,刚刚从危重病人的急救室出来,回到了普通病房之中,病人刚刚摆脱了剧烈疼痛,危及生命的昏厥抽搐,但还远远没有真正康复……”
目前,俄罗斯经济仍面临着许多困难,据报道,尽管二○○一年俄罗斯的投资增长9%,但仍然远远无法弥补折旧的损失,仅为基础设施和设备损耗的三分之一,谈不上扭转经济基础的衰败趋势,只能说缓解了以前的衰败速度。普京打击寡头阻止了一部分非法掠夺,但仍未能根本改变社会分配的不公正,富人获得了大部分经济增长好处,社会贫困率仍然保持很高水平。随着基础设施服役期和外债偿还期到来,俄罗斯经济形势仍有可能由晴转阴,社会矛盾也随时可能再次尖锐化,俄罗斯政治走向仍然充满变数。
俄罗斯经济长期萧条后趋于好转,绝非私有化带来十年的痛苦之后,又重新变成了“灵丹妙药”,与此相反,这恰恰同普京敢于调整叶利钦的政策失误,执政后发动了打击金融寡头的强大攻势,迫使两个最大的金融寡头流亡海外,同时搁置了丘拜斯的一系列私有化计划,特别是涉及重要战略行业的私有化,采取果断措施惩治经济犯罪和腐败,阻止金融寡头勾结腐败官员掠夺社会财富,将巨额掠夺资金非法转移到海外有关。普京执政后对经济政策的调整,同格拉兹耶夫等反对派经济学家的努力,不断抨击寡头勾结腐败官员掠夺有很大关系。
格拉兹耶夫辞去叶利钦政府的部长职位后,一九九四年担任了俄罗斯民主党的领导人,后来被选举为国家杜马的经济政策委员会主席。他反对“左翼”或“右翼”的政治划分,主张一切俄罗斯爱国力量联合起来,共同为振兴俄罗斯经济而努力。格拉兹耶夫撰写的这本著作,已在俄罗斯多次出版,社会影响很大,还被翻译成了英文流传到西方国家。
90
DS0403090
俄罗斯前外经部长反思改革教训
杨斌
200403
短长书
《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三联书店二○○三年版,以下简称《玻》),以一种特别的方式重述了一个流传于古代欧洲凯尔特人(Keltoi)的历史神话故事——亚瑟王传奇。凯尔特民族在历史上曾统治着欧洲的大部,包括不列颠岛(今英国)。据大量史料考证,亚瑟王曾是不列颠王,并是五、六世纪之交率领不列颠人抵抗日耳曼侵略者的统帅,他在英国历史上深孚众望并被广为称颂。
《玻》的叙事,运用了时空剪切式的蒙太奇手法。一方面,作者冯象利用自己在英伦的便捷,亲临“三千年不列颠”的故地,亚瑟王故事或曾发生的纪念地:格拉斯顿伯利(玻璃岛)、古寺等威尔士遗址和博物馆,而《王公史鉴》、手描的阿芙蓉地图、摩帝纳拱门上的石雕,更佐证了这样一段历史。书中五十多幅精美的图片、照片,或提供给读者以历史的讯息,或传达了古不列颠的风情状物,无不给中国人的水墨审美一种直观的冲击力。另一方面,作者利用“从现代回到过去”的方法,讲述这段心理路程中的历史:从法国一位博学的伯爵讲述圣杯故事开始追溯亚瑟王时代的英雄故事,从“格洛”酒吧邂逅女巫和建筑师讲述宁薇和墨林的故事,从学生李尔王及其笔记本电脑上的网址“伊莲”讲起郎士洛骑士和白伊莲的故事,从“文革”时期余老大对女演员铁梅的暗恋讲到哀生与玉色尔的药酒,从画家的一幅被绿颜料弄脏的画联想起加文与绿骑士的决斗,从作者自己“上山下乡”时读到的英语教程中的“亚瑟王”到真正地系统考察历史上的Arthur……当然,作者并没有沉溺于过去,而是为了从过去寻找现在、阐释现代。所以,在书的每个章节里,我们都能发现一种时空的出入与互证。
圣杯,是这部书的一个楔子,也是亚瑟王传奇的一条线索。圣杯(Holy Grail),即盛耶稣血的酒盅。“见杯者得与主同在、享永恒的福”,它法力无边,能供应酒菜、能惩罚罪人。在文学作品中,圣杯曾被描写成一块石头;而此石的渊源,在中世纪炼金术的传统中,即是所谓神秘无踪的“哲学家石”。风靡一时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的“魔法石”(英国原版作“哲学家石”),即是指圣杯(《玻》前言与“圣杯”释条)。在亚瑟王传奇中,它是圆桌骑士们所要寻找的玻璃岛圣杯。
十二世纪末的《约瑟传》里说,耶稣被捕后,他最后的晚餐用过的酒杯被一个犹太人拿了交给彼拉多。后来约瑟要求收尸,彼拉多念其忠诚,便将酒杯连同耶稣的其他遗物都一起给了他。约瑟为遗体抹香油的时候,尸身上的五处伤口突然流出血来,他忙取酒杯接了,然后才用麻布包起遗体,移入墓穴。耶稣复活之后,专门带了这盛血的杯来,托付给约瑟,说:见杯者得与主同在,享永恒的福。又说圣杯三位一体,在人世只有三个人能够掌管,做它的护卫。接着,就传了约瑟“极温柔宝贵、宽厚仁慈,唤作‘圣杯之奥秘’的一道秘诀”。这样,约瑟成为圣杯的第一个护卫。约瑟死后,渔王做了圣杯的护卫。但由于渔王无生育能力,他只能在水边垂钓坐等那命定的继承人与第三护卫的出现。于是,就生出亚瑟王及诸圆桌骑士加文、郎士洛、帕西法等寻找圣杯的故事(《玻》之“圣杯”)。围绕着圣杯的追逐,产生、出现了亚瑟王传说中的征战、比武、降妖、英雄与美女(虽然,历史中的亚瑟只是一个古威尔士的王,人的主而非神话的英雄)。传说中的不少情节叙说了亚瑟王及其骑士如何保护疆域和抵挡外来侵略,以及王与王后、仙女,仙女与骑士,王后与骑士的爱情故事。
雷蒙·阿隆在《论治史》提到:“对过去的阐释或与过去有关的种种命题,它们的意义由人来赋予,而历史认识的阐释方式对它们的意义有决定性影响。”《玻》一书中逐章涉及了一些流传于历史与民间的故事,当然都是经过作者精心剪辑,这里面贯穿着作者对于历史和过去(尽管是中古的西欧)的个人化理解,而且更是一种文学式的、或个体经验的互证。在我看来,作者似乎尝试用一种反向的“移情”方法——不是作者进入亚瑟王的史境去理解意义,而是用亚瑟王的史境帮助读者去理解自己的命题:即“现代性之意义”。——现代,究竟给我们带来什么?它对人类的意义若何?
如果说,蒙昧时代是英雄与史诗的时代;那么,以科技与工业为标志的现代社会,在破除蒙昧之后,是否就带来了优越与进步?作者的写作意图在《玻》的前言中已交代得颇为清晰。冯象说,故事的主旨其实指陈我们这个日益全球化、麦当劳化或(语言学家乔姆斯基所言)“黑手党化”的“新新人类”社会,天天面临的虚荣与幻想、污染和腐败:从互联网巫术基因改造,到爱情药酒异端。这或许是另一种文史学视角的“现代化之忧思”?
现代化意味着将现代性引入并使之渗透于非现代化的传统社会与文化之中,使之成为该社会与文化中起支配作用的本质。现代性有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一方面是征服、支配、控制的强力倾向,另一方面是理性、效用、功利的谋划倾向。现代性使电子传媒高度发达,几乎全世界都在喝可口可乐、吃麦当劳、听同样的歌、看同样的球赛,各民族的青少年的文化品味趋于拉平……(吴国盛:《现代化之忧思》)。
杯与剑,象征着前现代的人类面对自然、生存、发展的本能崇拜与争斗。前现代或传统社会的人,没有足够的能力去驱除魔灵和神灵(除魅);大自然,尚不能被足够地征服、支配和“物化”,所以我们可以有足够丰盈的空间去想像与畏惧、热爱并战栗于莫名的神秘或伟大之感召。而以工业和科技为代表的现代(包括现在盛言的“后现代”)社会、除魅的社会里,人,无所畏惧、无所想像、无所神秘;人的生活和生命的意义变得单一而直白。推至巅峰的科学,无意识间驱逐了温情脉脉的人文,也驱逐了戴着面纱的意义。人类的存在,或许只是物理宇宙的演化史上一个无足轻重的偶然事件罢了。著名的物理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温伯格在其《最初的三分钟》中,极其感叹地陈述了这一无可奈何的事实:在科学的世界里,宇宙没有故事,只有定律。
现代性的问题,似乎始终是现代人无法逾越的话题,尤其对于中国。斯宾格勒写作了《西方的没落》,尼采预言了自然被图像化的人性根源。西方的问题、现代性的问题,已经如此之突现!中国,在丢失的传统中寻找现代,却不意要走入西方现代性之黑洞。张艺谋的《英雄》执意用沙堆上的书法、李连杰的刀剑以及秦国的“风”颂来吸引西方人的眼球,而中国大都市的推车却一定要铲平碍事“碍眼”、破旧“陈腐”的古砖瓦、古巷道——我们一边在怀旧、一边却要砸烂杯与剑,同时,在撕裂的传统圆桌旁彷徨着——东方是过去,西方是未来?
人们是否还相信:“亚瑟王还要回来拯救这个世界。”
94
DS0403094
逝去的杯与剑
张薇薇
200403
短长书
学人日记,自然有学人记录治学的体会和心得,同时也记录了学界的过从,所以它被关注学术史的研究者看好,这是很自然的。不过,学人日记中不仅有问学、游学的“第一现场”,它还保存了学人赖以生活于其间的社会变故的消息,比如夏承焘先生的《天风阁学词日记》,就生动地折射出大时代之下词人的心路历程。
夏先生是中国词坛泰斗,后来又是杭州大学(今统称浙江大学)文科的两大“校宝”之一(与姜亮夫先生并立,曾为中文系之“两大白旗”),今天读其日记除对一部中国“词史”的领教之外,还能感受到金针度人的温馨,将它作“励志”的图书也是可以的,不过这就是把它仅仅当做学者的日记了。其实,当词人意识到“从前种种譬如死”之后,就开始也要“与时俱进”了。他“阅闻一多年谱,其晚年声光熊熊,诚可叹佩,自顾恧然,真陈死人矣”,就是检读自己的日记,也觉得它“因循过日,于人生不能见其大,感其深,做人治学皆甚浅薄”了。所以,当一解放,瞠目于学生张贴的《农民养活了你,你该如何报答》的壁报、读了校园里《史学家陈垣变了》的大字报、议论了冯友兰参加土改是否是“投机”、听了马寅初校长的“旧学而能翻新则旧学仍非枉费”的讲话、从费孝通文章中引述的艾思奇描写“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小本经纪”嘴脸——,他惊觉不已、憬然有悟了。从此他也“变”了,兴到时他会发愿“一年左派,六十岁入党”(他真是羡煞陈垣、梁思成、梅兰芳、金岳霖、郭绍虞、夏鼐、苏步青等的光荣入党),放歌“百里直成歌吹海,千年不羡汉唐人”。且作《枕上诗》云:“风逐歌唇起,春随酒靥深。老夫岂真醉,红透少年心。”可是没有多久,成为“白旗”的他就与陈寅恪、郑振铎、王了一、吕叔湘、高名凯、王瑶、周谷城、游国恩、姜亮夫等受到了批判。
在这部具有“历史价值”的日记中,我们可以读到别的地方读不到的东西,而感受到鲜活的历史的存在,尤其是它的第三册,树立了中国知识分子一部心灵炼狱的个案,深浸其中,你会对共和国历史上的许多风风雨雨、知识分子们又是如何跌跌撞撞走过那深渊,取真正的“同情之了解”。这比如始自一九五○年的思想改造,怀有“原罪”感的他们是如何认同了自己的“小我”又走向新的泛道德主义的(日记中记录了夏先生的历次检讨),他们又是怎样从虔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中痛感“从前种种自误与误人”,又如何逐渐学会不惜自诬与诬人来获得生存“智慧”的;“三反”在高校是如何开展、“老虎”是如何逮到的;“胡风案”中知识分子们的群噬大观(其前胡风在浙大有讲演)以及反右时的“眼花缭乱”;在一场经济浪漫主义的乌托邦运动中,学人们又是怎样相互“竞赛”的呢?当意识形态越来越火药味发作,不断的“教育改革”中高校里的“老九”们又是如何应对和自保的呢?举凡几十年历史上一次次针对知识分子的运动和政策波动都反映在夏先生的日记中,其中一些记载今日读来仍有寒意,比如那一些几乎被人遗忘殆尽的“命案”。
学者的生活,那不大为人所能窥见的一隅,一经读,可能就会读出眼泪:梁启超曾有“战士死于沙场,学者死于讲座”的名言,其例便有拚死翻译莎翁的朱生豪,三十二岁毙命,竟遗言若早知一病不起,就不该疗病耽误了工夫。其言之痛若何!月旦人物,夏先生尽可在日记中直抒胸臆,如评价郑孝胥的字、胡朴安的古史观,乃至钱钟书的著作(谓其《谈艺录》系“积卡片而成,取证稠叠,无优游不迫之致”)等等,更不用说夏先生亲历亲闻的浙江学风丕变、浙江学人行藏(马一浮、邵祖平、郑晓沧、苏步青、张其昀、谢幼伟等等)了,单说一部浙江学术,把夏先生的日记与竺可桢的日记合读,就会有相映成趣之处。
日记是个海。夏先生的日记是个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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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3097
读夏承焘先生的日记
散木
200403
短长书
“灵魂的舞蹈”。写下这个题目,读者一定以为这是一个譬喻性的说法。但身在当日演出现场,这却是真实情境的写实性陈述。借用《纽约时报》首席舞蹈评论家安娜·吉辛珂夫的说法:“《水月》不是关于冥想禅定的作品,作品的本身就是冥想禅定。”也可以这么说:《水月》不是一个关于宗教的舞蹈,却是一种舞蹈的宗教——自一九七三年创团迄今恰好三十年、以林怀民为灵魂人物的台北“云门舞集”,可能不仅是当今华语世界、而且是全球整个艺文世界中,少数几个始终“用灵魂来跳舞”、“跳舞跳出了宗教感”的艺术团体。席勒那句名言:“一旦灵魂开口言说,啊,那么灵魂自己就不再言说!”用来描摹《水月》纽约演出的现场感受则是更为恰切的:一个半小时长度的沉凝宁静的舞动的魅影,霎那间沉浸在沉默冥想状态中而万籁俱寂的剧场,在在都让人深深感受到那个“灵魂自身言说”的力量。
《水月》是自《九歌》、《流浪者之歌》之后,台湾“云门舞集”近年来在纽约布鲁克林“下一波(Next Wave)”艺术节献演的第三出大型舞码。《水月》这几年已经巡回演遍了欧洲、澳洲的各大艺术节,几乎是“云门”众多经典性保留舞码中,最受国际行家与观众好评的节目,这一回却是在纽约首演,第一次以沉静凝思同时富有影像冲击力的舞台形象,呈现在啖尽百味、眼界挑剔的纽约观众面前。
——单纯。自始至终贯穿的音乐,只有一阕巴哈的无伴奏大提琴组曲。沉凝低回的乐音或流或止,在幽深的舞台空间回荡。男女舞者一色飘然的白衣,台框画面里流走的始终是黑白两个单色。直到下半场黑色的后景巨幕缓缓提起,那面冠天覆地的巨大镜屏逼现观众眼前;直到涓漏而出的流水盈满了舞台,舞者缓慢舞动的白色魅影倒映在水影和镜影之间,“道具媒介”的骤然降临并没有变成一种戏剧性噱头的诱惑,舞台上抒送的,仍旧是这种沉静低回的、不急不缓一如灵魂的吞吐呼吸一般的单纯,真是单纯得让你心惊。
——纯粹。由单纯而来,便是舞蹈语汇的纯粹。但这一纯粹却是糅合了太极、武术、瑜伽、戏曲台步以及玛莎·葛兰姆的现代舞姿等等复杂丰富的语汇元素而浑成升华出来的。舞风圆融、静穆。每一个舞者都是那样技艺高超,身体的柔软度和体位的高难度仿佛将体形、体格揉炼成了一团团毫无杂质沙石的陶泥,就那样水一样地在舞台的黑白明暗里流走、塑形。《纽约时报》上的安娜·吉辛珂夫如此感叹:“巴哈的巴洛克风格和太极的肢体语言呈现了令人惊喜的完美结合。……林怀民扩展、升华了太极的动作,使之成为一种丰富的舞蹈语言。……舞者们一开始还是随着音符起舞,到了后来,舞者本身已经和音乐融合为一体了。”不独此也,舞姿渐渐化进音乐里以后,你的目光聚焦在那一个个水一样流走的形体之上,你会发现乐境也在渐渐推远,只有舞者的太极吐纳身法融和在即兴游走的身姿里,偌大的幽暗背景下,只有一个个身体在空气中的自然律动——那不是身体在舞蹈,那真的是灵魂在舞蹈。据说,林怀民近期的创作已不拘泥于舞者手脚身姿的细部形态,在编好出入场序和舞群定位后,就开放给舞者自由即兴地表演发挥,那些身影、光影、水影、镜影在幽黑中的漾动、浮动、游动,令得一种在舞台上几乎前所未见的禅境——像是流质的哲思一般的意蕴意境,出现了……
——悠远。前半场舞台的凝静吐纳中,只有一黑一白、一明一暗这样两个简单的色、光元素,在似动若静、寓动于静的舞姿导引之下,观众也仿佛浸入了冥想禅定之中。因为水的光临,寂静的剧场起了隐隐的骚动,而使得舞台与观众之间出现了一种张力。我的位置恰好在二楼厢座的高处,那清晰倒映在水面上的舞者或坐或卧的姿影,在陡然逼临的镜幕上又幻化出了无数飘然重叠的魅影,美得令人屏息又令人颤栗;眼前的沉静幽深中那种一下子拓展出来的、仿佛是灵魂疆域一般的想像空间,一时间真令人浑然化入时空溟而物我皆忘。就像诗人叶芝曾在飞旋的舞姿中瞥见一种永恒的和谐一样,观众则是在沉凝宁静的舞姿中看到了悟到了这种永恒的和谐。对于在滚滚红尘中蝇营狗苟一天下来的纽约观众,或许实在找不到比赏看《水月》更美好、也更难得的停顿空间,简直像是灵魂沐浴、灵魂出窍一般的巨大享受了。近乎爆满的观众在幕终时久久站立,忘情欢呼,以致演员的谢幕一而再、再而三仍欲罢不能,充分印证了安娜·吉辛珂夫在《纽约时报》舞评中写下的那句“重话”:“当代艺术家,已经很少有人能像林怀民一样,总是能够成功地用前所未见的作品来挑战观众。”
在我看来,“云门”及其《水月》(包括以前笔者在同一个剧场观赏过的《九歌》和《流浪者之歌》)的成功演出,所给予的启示是多方面的,它几乎是“一网打尽”地提出和回答了当代艺术必须直面的好几个根本性的大问题,比方:传统——现代?东方——西方?民族——国际?内容——形式?写实——抽象?艺术——社会?参与——超越?等等等等。
常常听到从事各艺术门类(绘画、音乐、舞蹈等等)的朋友感叹:在主义纷繁多变的二十世纪,艺术的一切主题、形式几乎已被西方大师穷尽了,原创性的创新,几乎变得不可能了。笔者以前也在文章中发过这样偏激的感慨:中国文化实在是太丰厚也太老旧了,当代中国艺术实在难有原创性的上乘表现。于是,众多追求“前卫”、“创新”的作家、艺术家们,便用各种怪异的、喧哗、尖叫的方式来争夺“山头”,引起注目,证明“原创”。但是,“云门”却是一个巨大的例外。这些年来,她在国际舞台上,一直是以不急不缓的沉静姿态呈现她的原创风姿的。林怀民的原创起点,永远来自于乡土、传统,来自于自身生命的感悟——这当然首先关涉林怀民创办“云门”的初衷:中国人跳舞,跳给中国人看。从传统和乡土出发,并不影响“云门”的“国际视界”和“与世界接轨”。早期的《薪传》叙说的是台湾先民渡海拓荒创业的真实故事;《九歌》直接按照楚辞的叙述结构编舞;《流浪者之歌》里舞台上那成吨使用的真实稻谷,直接就源自于台湾乡间晒谷场的意象。至于舞蹈语汇里的太极、气功、禅定、水袖等等,更直接是原汁原味姓“中”的。据介绍,“水月”的创作灵感得自于“镜花水月毕竟总成空”的佛家偈语,却生发自林怀民坐在印度恒河边静独冥想的一段生命感悟。笔者尚无缘看到“云门”的最新作品《行草》,据知也是一个成功地把书法意蕴化为全新舞蹈语汇的佳作。托尔斯泰说过:音乐就是一个并不存在的记忆。在林怀民的“云门”创作里,现代舞仿佛也成为了一种可言而不可即、可即却不可言的具备记忆特征的东西:一出出舞码,既是社会的、社群的记忆,也是生命的、个人的记忆;既是民族的记忆同时又是人性的记忆。这种充分抽象、提纯了的“记忆”的氛围在舞台上呈现得有多深,观众的沉浸、感悟、激赏就有多深。从具象的叙事走向回溯性、发散性的记忆,舞台上的“形”于是走入了“象”,舞蹈,便从“形体”的层面进入了“灵魂”的层面。这样一来,那些形式的、观念的、地域的限制等等反而变得无足轻重了,创作的理念空间于是可以充分拓展,演员的手脚充分自由地放开了,舞台上的任一元素都可能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比如《水月》中的水、光、影)——“原创”的意义,便就凸现了。
笔者在此特意强调了“社会的”、“社群的”、“人生的”这些在当今“后现代艺术”里常常避之惟恐不及的字眼,正是想着重指出“云门”提供给我们思考的这一独特角度:在艺术与社会的关系上,艺术的“进入”的、“参与”的姿态,同样可以是超越的、典范的、永恒的姿态。“云门”创团迄今的三十年,正是台湾经历巨大社会转型激变,各种政治、社会以及“主义”纷争炮火连天的三十年。林怀民及其“云门”从来采取的都不是置身事外的姿态、“为艺术而艺术”的凌虚高蹈的姿态。“云门”的舞蹈,从来都是入世的,“在场”的,感应时事现实的,强调“意义”因而有“观点”、有“立场”的。从早期的《薪传》、《白蛇传》、《廖添丁》,到《挽歌》、《我的乡愁我的歌》、《稻香》、《缄默之岛》,再到九十年代以来屡屡在国际各大艺术节引发风潮的《九歌》、《流浪者之歌》、《水月》、《行草》等等,熟悉“云门”的朋友都可以道出它们背后的话题与本事。即便是现代舞这样一种本来是“阳春白雪”的舞台表现形式,“云门”每年都要定期做“上山下乡”式的基层(台湾叫“草根”)演出。林怀民与“云门”舞者最喜欢的,就是作大广场的露天表演(也就是习说的“草台戏”)。用林怀民的话说:舞蹈也是一种社交,所寻找的其实也是一种人与人的社群的联系。“我只希望能让大家的日子过得更‘有’而已。”(见林怀民数年前接受纽约媒体的采访)我曾在台北的大广场上看过“云门”的演出,数万人的现场观众能够静默得如同在纽约剧场内一般地去聆听舞台上的涓涓水声,演出完后偌大的场地可以做到一清如洗片纸不留——“云门”的舞风不但净化了台湾社会的日常生活,而且训练出一代代高素质高水平的现场观众,同时,成就出“云门”自身在当今国际舞坛上举足轻重的崇高地位——那可能是迄今中国人、东方人的艺术团体在世界上所获得的声誉最隆厚的地位。“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没有“主义”的夸炫,没有充满道德优越感的豪言壮语,更没有高蹈而“正确”的意识形态姿态,但“云门”每每以扎实而空灵的作品为社会“立身”、“立言”、“立德”的身姿,确实令人动容,也令人感怀不已。
二○○三年感恩节前夜于耶鲁澄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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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3099
灵魂的舞蹈
苏炜
200403
白色的地面。白色的婴儿床床架子。床板上铺着一层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床板因此而略微向下弯曲。鹅卵石上摆着一双婴儿鞋。婴儿鞋上绣着花。婴儿床后面靠右边的墙壁上挂了三个镜框。一个镜框里镶着从《星火燎原》第三卷里复印下来的有关长征中的红军母亲将自己的孩子送给老乡的文字。另一个镜框里镶着姜杰为参与艺术家邱志杰组织的大型系列行为艺术活动《长征——一个行走中的视觉展示》(以下简称《长征》)所做的方案。第三个镜框里镶着四川省泸定县某镇奇石馆的肖洪刚先生于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收下姜杰的婴儿雕塑作品时所开具的收条,收条上写明肖家已为该婴儿作品取名为“肖淑贤”(姜杰的作品本来名为《送红军:向长征路上的母亲致敬》,由于肖家为该作品取名“肖淑贤”,遂将作品改名为《长征:肖淑贤》。以下简称《肖淑贤》)。墙壁靠左边从上到下挂着三幅照片:两幅是肖家人抱着“婴儿”的全家福合影,分别摄于二○○二年和二○○三年,另一幅空白,但在下方已标明二○○四的字样,这表明还会有摄于二○○四、二○○五、二○○六……年的肖家全家福。
《长征:肖淑贤》作为行为艺术在二○○二年实施的时候没有这么复杂,仅限于二○○二年肖家全家福照片所展示的内容。当时姜杰委托其他参与《长征》活动的艺术家延长征路寻找愿意接收其婴儿作品的人家,找到了肖洪刚先生。姜杰对接收者只有一个条件,即接收者应在每年的接收日这一天照一张怀抱这件婴儿作品的全家福,寄给艺术家本人。姜杰的这一行为艺术当然是对长征路上红军母亲将自己的孩子送给老乡的事迹的纪念性模仿。但是本文开头所描述的是《肖淑贤》在二○○三年九月呈现于北京炎黄艺术馆《新生代·后革命》展览上的场景。由于是展览,《肖淑贤》便从一个行为变成了行为与装置的结合,或者也可以说是行为、装置、观念、雕塑的四结合。展览上的婴儿床充当了一个当代城市生活的符号,床板上的鹅卵石象征了千山万水和穿越千山万水的千辛万苦,它唤起我们的历史记忆和历史想像。鹅卵石之于婴儿床的突兀视觉关系,既暗示出历史之于婴儿脆弱生命的悲烈,也暗示出从当下到以往的时间跨度,以及时代性的生活观念的令人目瞪口呆的变化。鹅卵石与婴儿床的突兀关系,平行于姜杰将婴儿雕塑送与接收者的行为。这一行为虽然始于纪念,却又超出了单纯的纪念。
婴儿,是姜杰艺术创作的核心题材之一。从一九九四年她在其个人展览《临界点》上展出了以婴儿为题材的三件装置作品(《易碎的制品》、《相对融合》、《生命的模样》)以来,姜杰已经因为反复处理婴儿题材而使婴儿的形象升格为其艺术创作的符号之一。通过婴儿这一符号,姜杰表达了她对于生命初始的那份心动、对于脆弱生命的那份揪心;可以说生命之疼痛,在姜杰这里,获得了一种有效的诉说。而其诉说方式,据批评家们说,是尖锐的、女性的,与循环在女性体内周期性排出体外的血液有关。但这只是姜杰作品的一个方面。如果我们把中国的生育问题、人口问题纳入视野,那么我们不难看出艺术家对于此类问题的伦理性,乃至政治性关注。在以往的创作中(或许也会在将来的创作中),姜杰总是把个体生命纳入当代语境,但是《肖淑贤》却从当代语境跨入了历史语境,于是生命与历史、生命与时间、生命的瞬间定格与生命的绵绵无尽等问题,便呈现在我们面前。姜杰把这件婴儿雕塑作品送给肖洪刚一家,肖家人为之取名“肖淑贤”,这样,他们一家事实上也就赋予了这件作品以生命,而“肖淑贤”的生命自此便寓于肖家人的生活之中。但是,《肖淑贤》作为一次行为艺术的产物,其语意在这里开始分岔:反映在肖家全家福照片中的肖家人生活的改变、自然年龄的变化,与肖淑贤的不变构成了一种反镜像结构(令人联想到英国作家奥斯卡·王尔德《道连·格雷的画像》中格雷与镜子的关系。但姜杰的用意与王尔德的用意完全不同)。肖淑贤的不变是历史和生命的定格。如果我们说肖家人生活的改变、自然年龄的变化在这里被纳入了行为艺术,那么,肖淑贤的不变也是一种行为——我们的确不知道那些当年被送给老乡的革命后代后来的生活是怎样一种状况。对那些孩子们来说,一九三五或一九三六年他们被送给老乡的某一天,的确是永恒的某一天,这永恒是被历史所派定。
二○○二年《长征——一个行走中的视觉展示》这一活动邀请了中外许多艺术家参加。当艺术家们走到四川省泸定县的泸定桥时,他们在当地雇了十个民工,举行了一次名为“向行为艺术致敬”的行为艺术活动。十个民工依次表演了中国行为艺术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的十种典型语言图示:包扎、裸体与洋娃娃、泼墨、身体悬挂吹气球、男女易妆、磨砖、在镜子上反复书写、蒙眼抱熊猫、叠罗汉,以及摔鱼。据说艺术家们组织这一“长征事件”是为了反省和清点中国“最具反叛性和前卫性”的行为艺术历程。从上述十种语言图示,我们可以对中国的行为艺术得出一个大概的印象,并且因此得以在面对人们对行为艺术的赞扬和批评时得出我们自己的结论。在以往的艺术创作中,姜杰的主要艺术方式是雕塑和装置,或者雕塑与装置的结合。这使得她在进行行为艺术时显得不那么标准,至少与我们了解到的行为艺术准则(如果行为艺术也有准则的话)多少有些出入。例如,行为艺术要求“事件性”,而事件性中自然包括暂时性和偶发性,但《肖淑贤》却从事件的暂时性中延伸出来,也就是说,这一行为并不结束于肖洪刚一家对“肖淑贤”的接收,它有待肖家人的后续行为,而且在他们的后续行为中,接收行为的事件性逐渐消失。此外,行为艺术还要求“身体性”,但《肖淑贤》没有身体性可言,它的身体性被雕塑作品所置换。因此,《肖淑贤》作为行为艺术虽然容纳了时间反讽,但与中国行为艺术中常见的反常、乖谬、讽刺性戏仿、否定、虚无,乃至极端和残酷拉开了距离。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中国,以令人震惊为目的之一、以反向思维为主要思维模式的行为艺术一出现,便被赋予了道德与政治的批判功能,或曰反意识形态功能。有趣的是,在中国,由于受到环境和艺术家本人素养的压迫和阈限,这一功能有时表现为插科打诨,使“令人震惊”的艺术—政治目的与国际化媚俗滑稽地融为一体,于是生产出的常常是一些“无害的思想”。但是姜杰的《肖淑贤》无论从正面看还是从反面看,都没有落入这一问题的漩涡。她另辟蹊径,带着当代人的眼光进入历史,寻找历史的岔路口。
《长征》系列行为艺术活动在中国前卫艺术界受到广泛关注。它在得到一些人的称赞的同时也遭到了另一些人的批评。其中一种来自艺术界内部的批评意见是:这是中国当代艺术利用中国符号的最后一趟快车,因为在利用完了四大发明、贫穷愚昧、相对滞后的道德状况、异国情调、文化大革命等等之后,长征似乎成了惟一可以利用的能够向西方人有效贩卖的东西。另一种批评意见质疑了“当代艺术下乡”的道德诚意,认为当代中国农村最需要的是能够使乡亲们尽快发家致富的科技能手和能够给乡亲们治疗白内障的大夫,或至少是能够让乡亲们乐一乐的唱戏草台班子;从这个角度看,行为艺术家走长征路不过是一个幌子,艺术家们的眼睛真正瞄着的还是国际艺术市场的行情。这样的批评不可谓不凌厉,但是,如此凌厉的批评却也把问题简单化了,似乎一笔抹杀了《长征》的积极意义,这至少是对于活动策划者和艺术家们努力寻求使当代艺术本土化的途径的一种否定。在中国当代视觉艺术家圈子里,企望在国际艺术界和国际艺术市场上“生效”并不是一个遮遮掩掩的话题。个中原因,一部分可归之于艺术家本人的文化视野和智力倾向,另一部分,可归之于中国展览体制、艺术投资体制、艺术市场、艺术批评、荣誉奖励机制、针对艺术活动的立法等方方面面的不健全。种种不健全加上审美定势和社会道德—政治氛围对艺术舆论的左右,使艺术行为有时后撤为生计行为,这并非不可以理解,尽管与此同时这并非不可以批判。
行为艺术派生自西方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激浪艺术,与装置艺术、录像艺术并列为当代艺术的三大手段。它既不是舞蹈,也不是杂技,也不是戏剧,也不是音乐演出,但可以说综合了这一切因素。它是一种表达观念的实验性表演,而这里所说的观念,多与道德现实、文化思潮、政治状况、大众生活方式,以及某种哲学思想、宗教思想有关。它在反抗架上绘画的同时也竭力反抗与架上绘画孪生的审美原则。它要求事件性、身体性,以及行为受众的参与。它是西方文化左派的艺术。中国公众之所以对行为艺术感到隔膜,误认为行为艺术就是脱衣服,就是艺术家在坐下之前宣布他要坐下,是因为我们不曾有过达达主义、超现实主义、抽象表现主义绘画和行动绘画,来为它做接受上的铺垫。行为艺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传入中国,一直在争取其“合法”身份。在此过程中,在中国这片世俗化的、缺乏灵魂敬畏的土地上,它也有时走到了“极端行为”的程度。这激怒了一些人,其中包括画家、批评家陈履生先生。在他出版于二○○二年底的《以“艺术”的名义》这本书中,指斥中国行为艺术“穷途末路”。但是仅用“穷途末路”一词无法简单地打发中国的行为艺术,仅仅情绪化地站在公共道德立场上也做不到这一点,况且,这样做有可能妨碍我们发现蕴含在中国前卫艺术中的真正问题,使我们无法恰当地评价艺术家们应对这些问题的努力。
除了艺术创造力、艺术自律、艺术家修为等与艺术创作主体有关的问题,关系中国前卫艺术生态的大约有三个核心问题,即:一、前卫艺术的受众问题;二、艺术中的城市与乡村问题;三、中国符号问题。前两者涉及艺术环境,后者涉及艺术创造的手段与策略。而这三个问题又可归结为一个大问题,即如何实现前卫艺术本土化的问题。这个三合一的大问题在《长征》系列行为艺术活动中有集中的反映,在此,我想仅结合姜杰的《肖淑贤》谈一点看法,看看《肖淑贤》给我们带来了怎样的启发:
二○○二年肖家全家福
二○○三年肖家全家福一、前卫艺术的受众问题。前卫艺术的“前卫”性质,决定了它必然是一种小众艺术,尽管它常怀着社会目的。艺术家们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是,他们的作品受到公众的冷漠,也就是说,他们一方面进行各种实验,另一方面却暗地里期望公众能够给予他们一种古典式的尊崇,与此同时,他们又不愿意忍受同样古典式的孤独,这其中的矛盾显而易见。这涉及前卫文化、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关系问题。前卫文化是从精英文化里叛离出去的东西。它虽然从大众文化中汲取了丰富的资源,并且在姿态上摆出一副大众的样子,但它是对大众心理安全的威胁,因而大众对前卫艺术会有一种潜在的抵触。前卫艺术家们为了获得古典式的尊崇并拒绝古典式的孤独,只好把公众(除了那些前卫艺术发烧友)揪入现场,这使得艺术家与受众之间形成了一种暴力关系。“暴力”并不是一个可怕的字眼,任何时代的任何前卫艺术都会在一开始对公众的审美形成暴力。但是当代前卫艺术的难题是,这是一种自诩为民主的艺术;在公众被揪入现场以后,如果民主依然得不到贯彻,如果受众依然得不到一个平等的艺术位置,那么民主的前卫艺术便不算成功。而姜杰的《肖淑贤》却是从一开始便把受众因素考虑了进来,并且准备着向受众敞开:肖洪刚一家高度参与了这一艺术行为;他们给雕塑作品起名字,从而真正赋予了该作品以生命,从而真正与该作品发生了关系,这甚至导致姜杰改变了该作品的原名。在这里,受众的角色发生了改变。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改变受众的受众角色。
二、艺术中的城市与乡村问题。前卫艺术是外来艺术,要使之在中国真正获得生命就必须使之本土化,而欲使之本土化,我们便会碰到是使之本土化于城市还是使之本土化于乡村的问题。这看来不成其为一个问题,因为凡外来文化肯定首先落脚于城市,但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家,尽管知识分子圈和艺术圈好像已经后现代了,但知识分子和艺术家又知道,没有乡村便没有中国,没有乡村便没有中国式的乌托邦。这一点从中国的电影和小说创作状况就能看得一清二楚。但是城市与乡村的问题其实又可分为两个问题,即,容纳乡村和被乡村所容纳。我不知道《长征》的组织者是否抱有使行为艺术为乡村所容纳的意图,但行为实施于乡村,这一问题便无法回避。可以想像的是,农民们围拢过来,参与进来,觉得好玩,怀着好奇、兴奋和莫名其妙。但这并不能说明行为艺术已经被农民们所理解,他们顶多是在误解的基础上接受了行为艺术。大概艺术家们不得不承认前卫艺术的城市局限性(即使是在城市里,它的存在范围依然是有限的;它在城市里所面临的危险是商品化)。他们也不必承担乌兰牧骑那样的普及文化的使命。前卫艺术可以容纳乡村但无法被乡村所容纳,这是一个事实。艺术家们或许更应该在如何容纳乡土中国的问题上做文章。这可能要求艺术家们不得不改造他们从西方学来的艺术观念和艺术手法,例如,他们为什么不能颠覆一下“经典”行为艺术的观念呢?他们应该具备一种对既有观念的傲慢,而不是对中国受众的傲慢。令人觉得有趣的是,《长征》中姜杰的《肖淑贤》不是一个标准的行为艺术作品,它向其他门类的艺术形式敞开了门,它是移了位的行为艺术。既然古典艺术可以被移位,前卫艺术的不断移位更应该顺理成章。如果这种移位包含着本土化的目的,我们可以想像出它在中国的前景。
三、中国符号问题。这是中国前卫艺术最受人诟病之处。在国际艺术市场的诱引下,中国艺术家选择中国符号以创造异国情调,并非不可以理解。但是这种取向说明了两个问题,一个是,中国前卫艺术目前还是穷人的艺术(尽管一些前卫艺术家的经济处境已经在国际市场的推动下大为改观,但这并没有改变其艺术的穷人性质;或许他们已经意识到保持穷人艺术的大大的好处,并且把世界上的贫富关系改写成了供求关系)。另一个问题是,中国前卫艺术还不那么自信(这种不自信一方面表现为前卫教条,另一方面表现为对时尚的献媚,使中国前卫艺术居然成了时尚的一部分)。我们发现,艺术家们在使用中国符号时一般有两种做法:一种做法是塑造光洁的“中国梦”,以便在那些保存着启蒙记忆的西方人那里卖个好价钱;另一种做法是对中国符号进行荒诞处理,以便在那些怀有道德优越感的西方人那里卖个好价钱。我这样说可能有些言过其实,但如果艺术家们把他们表达的对象转换成中国人,转换成咱们的左邻右舍,那么,他们的“中国梦”将是富于肌理的中国梦,他们对于中国符号的处理不会仅限于荒诞处理,或滑稽处理(当然必须包括这样的处理)。姜杰的《肖淑贤》之所以令人感兴趣,就在于她没有屈服于荒诞处理或滑稽处理的惯性魅惑,而是进行了历史处理。进入历史而不回避历史,这需要力量,这可能是使前卫艺术本土化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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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3104
进入历史之轻
单壁存
200403
二○○二年肖家全家福; 二○○三年肖家全家福
有许多次,我的朋友(女雕塑家)这样开玩笑地说道:“我希望我像路易斯·布尔乔亚一样长寿。这样,我就可以办回顾展,可以成为大师,可以改写艺术史了。”她后来又补充道:“女艺术家只有一种优势,就是她们的寿命比男艺术家长。”现代艺术的风云人物中,路易斯·布尔乔亚(Louise Bourgeois)是惟一健在且创造力不衰的艺术家。她的作品超越了她的时代,她的年龄,她的性别。难怪在中国当代艺术中仍属边缘之边缘的女艺术家们以她为榜样。不但从艺术上,而且从身体上;不但从创作上,而且从时间上,布尔乔亚给她们提供了一个全方位的案例。
大约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时,有一次,我在一本美术杂志上看到一个女雕塑家的作品,我很喜欢。顺便地我看了一下她的简历,上面写着:路易斯·布尔乔亚,生于一九一一年。看到这里,我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看错了,进而又以为是出版错误。因为这本非常前卫的艺术杂志里面,收录的都是当今最具有先锋精神的青年艺术家。生于一九一一年,意味着艺术家已经八十多岁了。在中国,八十多岁的老人早已退休了,栽花养草,修身怡情。谁还来关注艺术的潮起潮落,风起云涌?但路易斯·布尔乔亚却是一个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起,就一直走在时代前沿的女艺术家。她从达达主义运动开始,就是活跃在现代艺术运动中的先锋人物。
我在朋友那里看到了布尔乔亚九十多岁时的一张黑白照片:满脸的沟壑纵横,鹤发飘飘,以及衣服也遮不住的鸡皮式的皮肤。不能说从中发现任何美感,但却给人以力量。那样一种力量来自时间的财富和艺术的尊严,也来自自信和成功。画面上的布尔乔亚既像耄耋老人,又像天真孩童。抱着,搂着,或是涂抹着她的那些雕塑。
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开始,布尔乔亚就以女性意识为题材,她创作于一九四四至一九四七年的四幅连屏作品《女屋》,是一个半具象的观念作品,以家和女性身体来暗示女性世界中集体经验和个人经验的连锁反应。她也一直是以身体作为素材,创造了一系列雕塑和绘画作品。早期的作品多为女体部位的幻想性表述,比如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乳胶人体石膏像,以及自己设计和制作的以多个乳头为造型的服装,是以一种强悍的姿态调侃和挑战男性艺术领域。八十年代之后她开始制作雕塑作品,仍然以女性的神秘,野性和地母原型为表达。数目不定的乳房、肢解的人体器官、四肢等,都是她使用的造型。她的作品充满了女性主义意识,在一九九一年的作品《乳头》中,她制作了无数个粉红色橡胶乳房,它们被杂乱地放在装有鸡蛋、大头菜的容器中,如商品般等待被买卖。布尔乔亚称此作品旨在表现男人对女人“只懂得消费她们,以自私的方式去爱”,然后对她们如商品般随时可弃。在她另外的一些作品,如一九八五年的《雌狐》中,她力图呈现神话般的母亲形象,拥有四个乳房的“好母亲”,为小女孩提供源源不断的养分和“原谅一切的大爱”。布尔乔亚作品中的女性身体都充满了司芬克斯式的蛊人之谜,也如半人半兽的母系造物。对父亲的失望和童年噩梦,是她在艺术中重造母性原型的艺术动力。父亲十多年和她的家庭教师有性关系,她在童年时期就学会对坐在对面的父亲的情人以及母亲的痛苦视而不见——“我的生活充满了疯狂的母性爱。”作品看上去每每不同,主题却都是相同的:对恐惧的摆脱。
布尔乔亚与她的作品虽然一直否认自己是女性主义者,但布尔乔亚仍始终参与了整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女性主义活动。一九七五年《纽约时报》记者采访她时,她曾说过一句后来被广泛引用的话:“某种程度上,我们都是男/女性(Male/Female)”。这句话表明了布尔乔亚在漫长的艺术生涯中,对性别问题的矛盾心理。她当然明白在抽象表现主义当道的年代,在波洛克、德库宁等大师在世的年代,她的作品,她的观念不可避免地将处于边缘化。她的这句话表达了大多数女性艺术家内心的理想:雌雄同体,避开性别歧视。很多年以后,她又说了这样的话:“我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差异是重要的。”她又用“大理石的对抗性和镜子不被击破的权利”来形容这种“差异性”。这时的布尔乔亚,已活到远远超过“知天命”的年龄。她在对待艺术语言的目的上,已臻至境。因而反过来,她开始强调“差异”。强调差异的力量。虽然布尔乔亚一直是当代艺术运动中最活跃的人物,但是在整个战后的艺术时期,她都没有成为重要人物。因为波普运动和通俗运动的决堤式的泛滥,使得布尔乔亚那些较为边缘,自成一派的作品,未能被人理解,也一直没能进入主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自达达主义运动开始,当代艺术的各种潮流,各种门派,都是以男性艺术家为代表人物。其间产生了许多大师,他们在艺术史上的光芒遮盖了同时代的女艺术家。女性虽然深远和深刻地影响了男性的创造,但他们仍然热衷于将她们当作自己的灵感来源:或缪斯女神,或浪漫情人,或母亲原型。而“女性艺术”则是艺术巨人阴影庇护之下的柔弱之花,不时地点缀着这个那个艺术潮流的品质。
虽然如此,布尔乔亚却从未因此从艺术圈中退出,她一如既往地发展她的艺术主题,并使之越来越风格化。一直到近两年来,她已是耄耋老人了,仍然不断地有新作产生,并参加各种重要展览。在近二十年来的当代艺术中,她开始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一九九三年威尼斯双年展和第九届卡塞尔文献大展上,布尔乔亚的作品独领风骚,备受关注。二○○○年在英国泰德美术馆的开馆展览上,她的作品成为引人瞩目的焦点。这是一个高度为十米的蜘蛛形象,喻意着互联网时代的城市象征。作为一个近九十高龄的艺术家,对这个时代,对我们身处的现实还有着敏锐的洞察和不竭的表现力,的确让人惊讶。
一九九七年,美国最重要的艺术杂志《艺术新闻》精心组织了一部分评论家、美术馆馆长和艺术史家,对当代艺术作品做了一个意见调查。这个意见调查的主题是:二○二二年以后(也就是二十五年以后),经过时间的去芜存精,淘劣择优,谁会成为仍然留名青史的大师?经过专家和艺术权威的调查表明:在严格筛选之后,女艺术家路易斯·布尔乔亚荣归第一。
所谓的专家和权威的意见,当然是相对而言的。但是对于布尔乔亚来说,等了这么多年,时间终于给了她一个公正的判断。
像路易斯·布尔乔亚一样长寿,意味着女艺术家一定要学会等待。因为大多数美术馆都只在女艺术家死后或奄奄一息时,才为她们举办个人作品展或回顾展(很多回顾展是在女艺术家逝世几十年后才举办),好似在病床边或葬礼上开始追认她们杰出艺术家的身份(在当代,这样的状况肯定有所改变,但看来并没有改变至让我的朋友满意的程度)。譬如现在被称为“墨西哥现代艺术奠基人”的弗里达·卡洛,在生前却一直受到她丈夫里维拉的光芒的遮蔽。她那些强力表现自我,充满民族主义倾向的作品,在当时并非主流,也不像她死去多年之后那样被人理解。比别人幸运的,的确因为她有个如此著名的丈夫,她也因此受到某种关注。这种关注导致她参加自己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个展,就是被人抬进展厅的,一年后她就去世了(身前并没卖出过多少画,其画价也根本无法与她的丈夫里维拉相比。但身后她的画价却一路攀升,最近全世界各个博物馆都在想方设法,试图搞到卡洛的一张高价原作)。虽说活着看到了自己的展览,但她已无力再进行创作和举办新的展览。她如果看到今天的当代艺术图版中女艺术家的身影,只能感叹自己不能像布尔乔亚一样长寿。
布尔乔亚工作室中的雕塑作品与卡洛同时期的另一位杰出女画家雷梅迪奥斯·巴罗,是一位出生于西班牙的墨西哥画家。她既写诗也画画,后来留在了墨西哥,更多地投入精力画画,从早期的超现实主义风格中走出来,渐渐建立起成熟的个人风格。从墨西哥文化中久远而深厚的幻想(包括玄学,炼金术,巫术等)里汲取营养,使巴罗形成一种类似于魔幻风格的画风。她的画精美细致,梦幻般幽深。神秘、诗意和唯美是她的作品的特征。与卡洛不同的是她早年受过良好的欧洲油画古典技术训练,因此她尤为注重技术与细节,画面的丰富肌理被她处理得一丝不苟。她也注重使用各种透视、分层敷色等技术手段,将画面处理得似幻似真。
巴罗虽然十五岁就开始学习画画,但却是在四十多岁后才开始成为职业画家。在墨西哥,她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注意。一直等到快五十岁才等到了自己的画展,同时,也才等来了公众的关注,因而才在墨西哥画坛上“初露峥嵘”。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墨西哥艺术界仍然是以男性艺术家为主导,虽然她一度成为风云人物,但在那个男性世界里,巴罗仍感到自己像个二等公民。她后期作品中,幻想性的世界内不断地出现她对现实问题的思考。这思考当然包括了她作为女性所一直受到的忽略和轻视,以及她对此处境的感受。一直等到她逝世三十七年之后,在二○○○年,巴罗的个人回顾展才得以开幕。她在艺术上的成就也才在墨西哥得到重新认定。比布尔乔亚只不过大几岁的巴罗,的确应该遗憾不如人家长寿,没能坚持到看见自己作品被人们理解的那天。
像路易斯·布尔乔亚一样长寿,还意味着把时间当作女性的财富。出生于俄罗斯的女艺术家桑尼亚·特尔克德洛内,在二十来岁第一次办完画展之后,就去相夫教子。不仅如此,她还得用自己的设计赚钱养她的丈夫和孩子。她把自己的才气和天赋、对色彩的发现都应用到了时装设计和舞台设计上。只有把自己的天才应用到实用美学上,才能让她有可能维持生计,并支持自己的丈夫继续创作。她自己说:我的生命分成了三段,一部分给了丈夫,一部分给了我的儿子和孙子,较短的部分给了我自己。桑尼亚从来没有后悔这一切,她一直将自己的创作置于艺术和生活之间,并且不断地突破。没有功利目的,纯粹为热爱艺术而创作的桑尼亚,任凭艺术界将她和她丈夫共同发明的色彩学理念归于她丈夫一人(她自己则只是将其用于实践中)。因而她也拥有了大把的时间磨砺人生和创作,直到丈夫去世后,她七十多岁才开始举办第二次画展。对于活了将近九十岁的她来说,觉得一切都并不晚。
在中国,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就已出名的女画家李菁苹就不像桑尼亚那么幸运,她在画坛消失了三十多年,七十五岁时重出江湖,在自己十几平方米的小平房里举办“菁苹画展”,却是不得已的选择。生于一九一一年与布尔乔亚同岁的李菁苹,年轻时却比布尔乔亚幸运:在二十六岁时就应聘到马来西亚的某女子中学任艺术部主任;三十二岁时在北京饭店举办画展,受到齐白石的竭力夸赞;三十五岁时去日本举办个展,日本画坛对她颇为期许,称之为“中国画坛一娇娜”;其后两年内在香港、台湾举办各种展览,同时也受到徐悲鸿的重视和举荐。然而年轻时蜚声海内外,才华横溢,前途不可限量的李菁苹却在一九五一年突遭横祸,被莫须有的“特务嫌疑”扫出中国画坛。其后的几十年内,李菁苹坐过牢,打过工,捡过破烂,但她依然惦着画画。没钱买颜料,她就收集别人用过的广告画或混浊液,用水浸泡后使用;没钱买油画布,就用裁边的废纸。李菁苹的艺术和她的寿命一样坚忍不拔,置之死地而后生。她晚年的作品从早期的风格中综合、整理、发展出一种新的超现实的风格,在埋没多年之后,重新进入了艺术史。
所以,像布尔乔亚一样长寿,还意味着对人生的突发事故处变不惊,活着并记住。首先让自己更长寿,才能像李菁苹那样如凤凰涅,浴火重生。
当然,并非所有的女艺术家都乐天知命,也许美国黑人女艺术家艾玛·汤姆斯就并不一定同意我朋友的说法:她在六十岁退休之后,才有可能当一个专业画家。八十岁的时候,她在一所大学举办了第一次个展。八十一岁时,她在美国著名的惠特尼美术馆展出自己的作品。其后,又在华盛顿的可可南画廊举办了大型的展览。虽说八十岁之后该得到的都得到了,但是女性艺术史家们却揣测她本人并不感到满意。诚如她们所说,当个女性艺术家的好处就在于:知道自己八十岁以后事业才会蒸蒸日上,的确不错;不过,当个在三十五岁就可以迅速成名的白人男性天才,那才是真正的好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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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3112
像路易斯·布尔乔亚一样长寿
翟永明
200403
布尔乔亚与她的作品; 布尔乔亚工作室中的雕塑作品
从虎跳峡往上,金沙江两岸壁立的山体像双手合十的手掌往外摊开。江水呈S形往下,一反湍急汹涌,出奇地平缓下来,臂弯里便抱出了一块块大小不等的坝子。上面是一个个自然村落,链珠般串起来铺在两岸。车轴村就是其中之一,有纳西、傈僳、汉等六种民族,计四百六十户,一千六百六十六人,行政上刚好为一个村治。
^^家号
“车轴”这个地名并不是汉语的车轱辘之意。江边传统地名是纳西语,“车轴”旧称“竹”,后渐唤作“车竹”。因云南汉语方言“轴”发“竹”音,故有汉字“车轴”译写。纳西语里,“”是六;“竹”大意指有根子、有责任的庄户,后期也指租子。当地纳西语有一句大人骂小孩的话叫“竹必”:“必”意为卖,“竹必”就是把竹卖了,相当于汉语败家子;显然,指租子也合其本义。这样,“车轴”就是村子有六个轴(与村名对应记作“轴”)的意思,也就是说,有对“上面”负责的六个庄户。
这六个庄户分别叫鱼花驮(羊圈背后)、齐鲁达(齐鲁家的地)、瓜达(官家)、多郭(山包上面)、吕鞠纹(石头多的地方),另有一家不详。这也与明末中甸一地被丽江木氏土司控制,各地设瓜达管理的史实吻合。现除多郭家衍变为四户外,其他轴都已经没有了后人。
类似这样的指称,纳西语称为“达”,本义为“屋基”,“家号”为笔者汉译,简单说就是对某住户的标识以及称呼。现在,纳西族几乎都选用汉字做姓氏,但至少在中甸三坝和江边一带,这一套系统仍然保留着,社区依然会用家号称呼、区分部分住户。
车轴还在使用的家号共六十六个,加上一些已不使用的,则大致有八十余个。细细推敲,家号的来源不外这么几种:住家地理方位,如霍罗郭(水沟边)、金杂郭(背水处);住家最早来历,如咱布达(麦面换的屋基)、瓜芝里(一个村公共的田);所指家户性质,一般称呼客籍,如卡叭(朋友)、牟堆(银匠);以某一坐标点延伸命名,如吕古(中间的)、几沱(房背后的那家)、玛坝(后面的一家);从某家号延伸出来的子家号,如郭世罗家上下两户分别叫郭世罗格朵(新园子上边)和郭世罗木忒(新园子下边),多郭家衍生出多郭嘎举(多郭家前面那家)、多郭阿诺郭(粗糠叶树多的多郭家)。
家号对住户甄别有着明显的标识作用,这倒是类同汉姓的某些功能,但家号仍在各个层面与汉姓截然不同。家号是一些直接描摹、没有经过修饰的标识符号,较为原生态;而汉姓则是经过简约、抽象化的畛域系统(尽管其畛域性已逐渐模糊,像民谚就有“同姓不同祖”和“五百年前是一家”这样相反的说法)。另外,一定的区域内,姓氏相对固定在血缘群体上,除特殊情况,一般不会因迁徙或其他原因改变;而家号恰恰相反,即便住户迁徙或另换屋基,家号也不会被跟着“带走”,新到户往往承袭原家号,接着唤作“某某家”。像今天的瓜达家就不是昔日的住户后裔,而吕鞠纹家却因搬到一个叫“叶吕”的坪子而改称叶吕家。
清雍正二年(一七二四年),中甸划属云南,同年即改土归流,国家力量正式进入。中央政权为长期动乱的滇西北一带送来了秩序,而政权的代言者则是代表中央权力的流官;也可以说,是这一类人的管理和权威为当地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安定。随着政权基础逐渐稳定,汉人和相当数量的其他族群移民陆续迁入。今天的车轴居民除一部分纳西族,绝大多数都是这一时期陆续迁来。
这样,本土居民和移民群体相对固定下来。对于新移民来说,纳西族就是土著、本地人,纳西语也就是本地话。于是,就有了不同层次的三种认同:不同的族群认同划出了和而不同的族群边界;迁入的汉人、民家(白族)等族群则迅速孕育了家族体系,并很快转回头影响土著居民;另外就是本地人(主要是纳西族)的家号认同。这其中,家号与家族是族群内部的畛域系统,两者之间又有着很大的相互影响。
纳西族家号是一个绵密而又系统的认知体系。在汉姓进入纳西社会之前,社区依靠这一套系统区分自己与他者。汉(姓)文化及家族观念进来后,这一套体系曾有过积极的文化调适,但规则和限定还是慢慢有了一些变化。像对早期客籍家庭,家号自然地附上去冠以名称;但随着移民接踵而来,后期似乎就有些措手不及,直接用上了“李家”、“陈家”这样的称呼。移民携带的家族界阈系统迅速冲击着传统的家号体系。慢慢地,纳西族逐渐接受了家族制度,顺带也就借用了汉人庞杂的亲属称谓和大量的风俗习惯。其实早在明代,丽江历代木氏土司就曾主动学习汉文化,并从中原延聘教师、医生、画师、开矿人员到丽江,当时的名人蓟羽士、担当和尚等都先后到过当地。不过,木氏仿效中原礼俗,多为据为己有、孤芳自赏的态度,这也导致有明一代,丽江只有木氏文人,汉文化及儒学并未真正进入纳西族民间。及至清雍正元年(一七二三年),丽江改土归流,第十五代土司阿公阿目(官名木高)被降为土通判,权力大为削弱。儒学教育在流官政权支持下大规模进入民间,城乡私塾纷纷兴建。中甸旧县志也描述这一时期为:“么梭(纳西族)渐进文化,姓氏丛生。”(和清远、冯骏:民国二十一年《中甸县纂修县志材料》中卷。)
改土归流后,江边一带的纳西族确实有一个不断向汉(主流)靠拢的过程,这也是土著与移民文化互动过程的一个结果。除了双方的自然交流,这显然与外来移民先天地负载着政治中心的权力和主流文化,背后有着国家力量的支持息息相关,这无疑会在双方的文化互动中增加砝码,使形成中的“合成文化”偏向一侧。这样的转型过程如果仅仅用所谓“教化”来解释,显然是族群中心思想表现出的轻率。其中,从家号畛域转为家族认同,并继而接受一系列家族观念、操作行为甚至一部分仪式就是一个典型的变迁。然而,尽管这样,家号仍然存在于人们的视阈,只不过逐渐变成对当地老户的称呼,失去了原先自我命名、复制、衍变的能力,似乎成了家族系统里的一个纳西版。
^^家族袭夺
改土归流后,江边一带虽然有着不同层次的认同,但相对来说,家族认同已逐渐成为轴心。在强族意识支持下,内部认同不断固化,向外排斥力随之增强,家族间的斗争也日趋激烈。车轴村的情况表明,为壮大和衍放家族力量,除了明显地带有武力性质的家族斗争,还有一种相对隐蔽,自觉或不自觉采取的“家族袭夺”。
这里的“袭夺”本义是地理学上的河流袭夺(Stream Capture)。分水岭两侧河流,在破坏和蚀低分水岭的过程中,侵蚀作用较强的一侧河流先切穿分水岭,抢夺了另一侧相邻河流。——这种河流在发育过程中夺取邻河上游作为自己支流的现象就是河流袭夺。河流袭夺发生后,袭夺他河的河流称袭夺河,所属水系扩大,水量增加,侵蚀能力增强;河水被夺去的河流称被夺河,水量减少,水小谷宽,与原河谷不相适应。被夺河在袭夺河以下河段,因其上游被夺改道,形成源头截断现象,故又称断头河:其流向不变,但水量减少,流速变缓。断头河与被夺河在袭夺前是连续的河谷,袭夺后有分水岭相隔,但河谷形态依然保存,其内尚可找到古河流的沉积物和阶地。
这两个概念虽然分属社会和自然范畴,但在各方面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有意思的是,距车轴五十公里的长江第一湾地貌形成原因曾长期被解释为河流袭夺),故第一次将地理学的“袭夺”概念借用到家族研究中,以表达家族(庭)承祧、财产归属等的转变。具体说,就是指甲家族有意或无意利用各种手段袭夺了乙家族的承祧、财产,甚至是家号、屋基等有形无形的资源。
车轴吉同乐董氏,先祖为民家人,原籍剑川梅子哨。大理杜文秀回民起义时,先祖董春久和一罗姓人为避战乱结伴逃到江边。今罗氏祖坟墓碑尚铭有“丙辰之〔指咸丰六年(一八五六年)杜军进攻剑川、丽江及中甸一事〕迁居江边”字样。董春久很长寿,到1931年九十九岁去世,时中甸县长杨履中尚为董氏题词“熙朝人瑞”,匾额至今高悬在后人董如诚家老房子堂屋大门上方。董春久来到车轴后,依附于嘎子乐一瓦姓傈僳族家庭。瓦家只有一个女儿,后来就许给了董春久。当时,董春久没有田产,农忙时就在稻田里给辛苦劳作的农人讲笑话、耍小把戏消遣,以此获许在田里捡拾遗穗。董人缘极好,加上诙谐幽默,往往博得大伙一笑,有时为了听笑话还故意遗落穗条给他。董春久育有六子,岳父母去世后,子女都回复董姓。其中有两个儿子就留在车轴,又分别育有六子和八子,再加上外村的子嗣,可谓人丁兴旺。
嘎子乐夏银山家也是这样的例子。夏银山父亲夏长英民国初年孤身一人从外地辗转到车轴定居。夏长英有一身好拳脚,凭这才在车轴立足过日子,但他的身世委实让人捉摸不透,直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去世,也没人知道他籍贯何处,当初为何过来,只有一口改不了的四川腔让人肯定他是川籍人。夏长英有银海、银山两个儿子。银山是遗腹子,长大后就入赘同村傈僳族荞家。依宗族承祧理念,入赘后子女应取女方姓氏“荞”,但夏银山的三个儿女都取“夏”姓,这自然表明,其儿女仍然是承祧夏氏一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