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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简史

_5 威尔斯(英)

赵汀阳
156
DS0401156
海子曰:双手劳动,蔚藉心灵。
200401
赵汀阳
文学史作为一种文化的传承方式,历来就备受关注,不仅当政者十分重视,普通人对它也敬畏有加。大概因为“我中国文学为国民教育之根本”,更事关国家历史神话体系的建立与意识形态运作,所以,我国最早的一部文学史,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一九○四),不仅是一部教科书,其篇目也是根据《奏定大学堂章程》的“中国文学专门科目”拟定的。这样,当代中国以“部颁教学大纲”统一口径,再以集体写作方式防止思想观点的片面性,也就变得顺理成章。
事实上,中国当代文学史的修撰与新国家秩序的建立形影相随。文学史叙述的两种形式,作品编撰与历史叙述,前者以解放区优秀文艺作品选“中国人民文艺丛书”为代表,计五十四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前夕就开始印行,并于当年很快出齐;后者于一九五九年,建国十年之际就已着手。一九九九年是建国五十周年,当然又形成一个高潮:那一年所出版的各种当代文学史以及与当代相关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竟有好几十种,而专题研究著作,更是难以统计。
然而出版数目虽多,那些根据“部颁教学大纲”和集体修撰的文学史,大多还是陈陈相袭,虽然内容扩大,篇幅膨胀,实际却未取得多少有意义的突破。倒是像洪子诚的《中国当代文学史》、《1956:百花时代》,黄子平的《革命·历史·小说》等个人著作,在众多版本中脱颖而出,值得我们特别加以注意。
洪子诚文学史的最大特点,是努力克服主观视野的遮蔽,尽可能逼近“历史”中的“情境”。他觉得“能整理、保留更多一点的材料,供读者了解当时的情况,能稍稍接近‘历史’,也许是更为重要的”。因此,他在《中国当代文学史》“前言”中声明:“本书的重点不是对这些现象的评判,即不是将创作和文学问题从特定的历史情境中抽取出来,按照编写者所信奉的价值尺度(政治的、伦理的、审美的)做出臧否,而是努力将问题‘放回’到‘历史情境’中去考察。”
史家的诉求和价值评析自然不可避免,但值得注意的是,他的文学史有两个鲜明的特色:一是问题不是主观“设计”的或普泛的,而是具体的,从“文本”内部关系和历史关联中梳理出来的;二在梳解探讨问题时,躲避单一的化约,在问题与问题复杂联系和运动的过程中,理解文学史的网结和脉络。如此,作者的问题就不是来自抽象的思索而是来自文本的阅读,并要接受诸多相关文本的印证和质询,这样,问题本身不仅成为了具体的对象,而且在展开历史叙述时,不容易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毛病。
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中,洪子诚向人们展示:“历史”的文学现象,并非一个有“必然性”和根本“原则”的“有机整体”;实则充溢多重的预制形态,由许多“事实”构成,受众多因素影响,不仅是一个个语言符号,一个个时代影像,而是复杂喧闹枝节横生的“文本”。这种常被传统文学史观和等级标准排拒的复杂性,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然而倘若不能辩证对待,也极容易走向另一种简化,造成“历史”的叙述空缺和对“历史”的主观遮蔽。一个明显的事例,是近年的文学史著作,有人觉得当代文学受政治奴役太重,许多作家作品不够“级别”入史,因而论及当代,只是一笔带过;而有人则大反其道,导引当代被压抑的潜流,以边缘颠覆中心,以为贫乏的时代也有丰富的层次。洪子诚不想这样删减或放大历史,尽管他对中国当代文学的成就也很不满意,也重视主流以外的个人坚持和艺术探索(列出三个专章讨论“隐失的诗人和诗派”[第四章]、“另一类小说的处境”[第九章]、“在主流以外”[第十章]),但他尊重历史,不想因为主流文学“审美性”上的缺失和“异数”的存在,以个人好恶模糊存在的真相,而是认真梳理主流与“异数”在当代时间之流里的争战迎拒和浮沉隐显,从新的观察角度给出罗兰·巴尔特所说的历史的“可理解性(intelligibility)”。他笔下的“当代文学”,不只是所划定时空版图中简单的对作品的印象和评价,而是预设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开放问题的叙述框架:“本书在运用‘当代文学’时的另一含义是,‘当代文学’这一文学时间,是‘五四’以后的新文学‘一体化’趋向的全面实现,到这种‘一体化’全面解体的文学时期。中国的‘左翼文学’(‘革命文学’),经由四十年代解放区文学的‘改造’,它的文学形态和相应的文学规范(文学发展的方向、路线,文学创作、出版、阅读的规则等)在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凭借其影响力,也凭借政治的力量而‘体制化’,成为惟一可以合法存在的形态和规范。只是到了八十年代,这一文学格局,才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文学变革的前景。”
通过这个框架,他对话语霸权所遮盖的文化冲突与紧张关系做了出色的“还原”:首先是“当代文学”的由来,一方面,“当代文学”是“新文学”承继者和更激进的实践者,“是新文学‘一体化’趋向的全面实现”;但另一方面,又是“儿子”生出了“父亲”,“当代文学”取消了“新文学”(不仅用“现代文学”重新命名了“新文学”,而且以“当代文学”价值标准“重写”了“新文学”的历史)。其次,是“当代文学”格局的形成,虽然《新民主主义论》指明了方向,延安文艺整风“统一”了思想,解放区文学提供了模式,但一九四九年之后,作家的成分、文艺的思想和写作传统,出现了更复杂的局面。自然是左翼文学最有“资格”担当具体规划和实施的重任,然而“左翼”虽左,政治和艺术上与“右翼”和“自由主义”水火难容,但“左翼”与新世界的政治原则又还有诸多差异,而左翼内部也远非认识一致,于是惟恐不及又暗幸能够重塑(重写)历史,真诚的信仰与历史的恩怨交相作用,文艺运动实际成了权力话语对文艺的“运动”,其中的主要关目,有等级的划分(作家的、作品“思想内容”的),规范的制订,斗争策略的考虑,队伍的组织,不一而足。真难为了这些文学格局的规划者和实施者,多少个人的悲剧却“书写”了历史的喜剧。因为并不出于自然的认知,因为终审权不在他们手里,因为文学格局必须服从“不断革命”的需要,接受“永远进行到底”因而永远无“底”的裁决,因而格局越是严谨、越是秩序井然,就越与激进的革命相抵触。所以,轮到更革命、更纯洁的“文艺”被哺育出来,当年的斗士全被挑落下马,而激进的文艺思潮也走到了尽头。
“一体化”的实现和解体是洪子诚对中国当代文学历史过程的基本把握,而当代“文学规范”的生成研究既是其中的关键,也是洪子诚最为人称道之处。它错综复杂,既关涉文学环境,诸如与本土激进主义传统、与苏联文学为主的“进步文学”的关系,与文学生产的组织管理和物质条件(如文联、作协这样的“部级群众团体”,行政拨款的文学刊物,领“干部”工资的“专业作家”编制等)的不同,以及老作家的“边缘化”和工农兵作家的“中心化”等,更与旨在清扫场地、纯洁队伍、统一思想的文学运动有关。凡此种种,洪子诚都有清明的省察,他于各种历史文本所揭示出来的文学观念和“意识形态”内涵,也促使我们更深思考历史的复杂性。当然,由于《中国当代文学史》要涵盖各方面的内容,这方面的叙述不能全面展开,尤其像“双百方针”与“反右运动”这样重要的个案研究,必须再读作者的专著《1956:百花时代》,才能更充分感受五十年代中期这一“当代文学”构造的重要时间:这时候,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文学”的概念,结束了左翼内部的争论,文学史的编写也获得了现代、当代的“性质”规定和“两条道路斗争”的叙述“路线”。洪子诚也是通过“百花时代”文学现象的研究,获得支撑《中国当代文学史》写作的基本思路和概念的。
《1956:百花时代》是对中国当代激进文学实验典型个案的剖析。作为具有“叙事时间”和“所叙时间”双层时间的“反简化”叙述,这本书接触到不少戏剧性逆转、对比和反讽性的“本事”,具有某种(也许后人会更加感到)传奇性。“传奇”,本与神话、想像等词义相近。不幸的是,它不是虚构演绎的效果,而是历史“文本”的“整理”和“保留”性编织。在这个意义上,本书是当代以“预设”来“构造”文学形态的具体见证;同时又未尝不在催生一种新的历史观;历史有“必然规律”吗?既然“历史”形态可以“预设”,可以人工“构造”,那么,它是否也会被人工改变?——实际上,无论自觉或不自觉,洪子诚的文学史研究质询“本质”,搁置“评价”,特别是以“一体化”的实现与消解作为基本的叙述结构,已是这种新的历史观的体现。
如果说,洪子诚是通对“历史情境”的还原,敞开了当代中国文学的意识形态“预设”与“构造”的历史过程,那么,黄子平的《革命·历史·小说》则深入到意识形态权力管辖最严格的“革命历史小说”内部,揭示了当代小说“文本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建立、维护与颠覆”的复杂纠缠,质询了历史“大说”的虚妄。
黄子平自己认为该书展示的是“作为基本上由‘革命历史小说’滋养了因而也拘限了其阅读想像力的一代人中的一员——寻求新的解读可能性的艰难过程”。又说:“此书实际上是对少年时期就积累的阅读积淀的一次自我清理,对自己来说其意义的重大超出以前的所有写作。”实际上,黄子平把中国大陆二十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生产的一大批“讲述革命的起源神话、英雄传奇和终极承诺”的小说命名为“革命历史小说”,研究小说与革命、历史的复杂关系,就是要摆脱权力叙事的阴影,表达自己对现实和未来的关切。他说:“本书的主要部分即在于试图重新解读这批‘革命历史小说’。解读意味着不再把这些文本视为单纯信奉的‘经典’,而是回到历史深处去揭示它们的生产机制和意义架构,去暴露现存文本中被遗忘、被遮掩、被涂饰的历史多元复杂性。如果历史不仅仅意味着已经消逝的‘过去’,也意味着经由讲述而呈现在眼前、仍然刺痛人心的‘现在’,解读便具有释放我们对当前的关切、对未来的焦虑的功能。”
值得注意之点在于,在“回到历史深处去揭示它们的生产机制和意义架构,去暴露现存文本中被遗忘、被遮掩、被涂饰的历史多元复杂性”时,黄子平不仅看到了“小说”卷入革命过程中本身所发生的“革命”,更看到了它“无法消泯的异质性”。因此,梳解文本秩序与社会秩序建立过程中的纠缠迎拒,分析“文学形式与革命、政治之间的互动关系”,成了他讨论“革命历史小说”的基本出发点。他深入探讨了“革命历史小说”在承担将“革命历史”正典化的过程中,如何通过对题材等级的排定,对叙事形式的选择与改造,用“进化史观”取代“循环史观”,找到了一种以“未来”为目标、“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的情节结构模式。同时,结合当代中国语境,分析诸多典范性文本,具体观察这种小说对身体符号的重新编码、英雄传奇的改写和宗教修辞的换喻,某些关键概念的意义转移,以及“真实”与“虚构”的灵活置换等,敞开了“历史”转换为话语时的权力关系。黄子平精彩读解了当代中国的权力网络在“革命历史小说”中的运作状态,比如第六章通过“小说/新闻”(“虚构/真实”)相互转化的奇观,分析权力对“真实”的收集、控制、垄断和分配,就堪称范例:他发现,当代叙事的秘密并不像人们字面上讨论的那样表现为整体与局部、本质与现象、效果与动机等矛盾的处理,而在于话语转换、积累和流通过程中,权力对“真实”的界定和分配,在权力捕捉“真实”的猫鼠式游戏中,“所谓‘真实’或‘现实’不过是一个巨大的‘空’的符号,它因其‘空’而无法触及无法看见,又因其‘空’而无所不在,成为一切行为的依据和出发点,亦因其‘空’而可以容纳无数互不相容却同样为‘真’的阐述,更因其‘空’而逼迫每一个人(用语言或别的什么)去捕捉它,坐实它,使之显形,使之实体化,使之成为可在其中安身立命的‘家园’”。
毫无疑问,将二十世纪“革命”、“历史”语境带入当代中国小说的“重读”,理出其驱动文本的现实权力及其运作方式,揭示当代小说作者与读者在想像和阅读方式上发生的深刻变化,是《革命·历史·小说》的突出特点。然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在呈现当代小说的创伤时,黄子平并不像新旧历史主义批评家那样,坚信文学与社会—历史的“互文”关系,专注于共同“论述形成(discourse formations)”的压抑和化约一切的力量。他既充分展示了现实权力对小说和小说家的征服和改造过程,同时也发现这也是一个反抗化约、整编的过程:后者不仅以文学的“本能”和微小而不屈的坚持,限制了“历史大叙述”的虚妄,而且最终宣告了它的不可能性。
阐述文学“无法消泯的异质性,使得‘经典化’也成为永远需要继续‘进行到底’的无尽过程”,是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无论是讨论其形式上借助“资产阶级”的叙事形式讲述革命的“反秩序”(第一章),还是通过人物关系的时间化观照基本叙事观念的改变(第二章),或者具体梳解它的叙述策略(第三章)、人物思想的成长模式(第四章)、对叙事原型的利用(第五章)和“隐喻中的意识形态”(第三、六章),都表现出现实社会—政治权力无法化解的矛盾与悖论:根深蒂固的文学传统、语言和人性关怀,决定了小说与历史的紧张关系,它无法从根本上驱逐个人的感受和想像,毫无保留地执行意识形态训令;无法使写作和阅读朝向一个固定的方向,表达一个没有分歧的政治观点。它不仅“于边缘处记下了正统‘大历史’必定遗漏的苦难、挣扎和悲欢”,而且总是导向其本身的分裂、反讽。因此,临到末了,循着“革命卫生学”的隐喻,革命、历史与小说的关系探讨成了文学对“革命手术”的质询和文学的自我反思:“如果文学家能被‘治愈’,文学(作为知识者对时代、民族的道德承诺的写作和生存方式的文学)真的能被治愈吗?如果文学已被治愈,‘国民性的病根’又于今如何了呢?更重要的是:社会群体真的可以视作与人的身体一样的有机整体吗?文学真的是医治这个有机体的一种药物吗?文学家的道德承诺与他们实际的社会角色之间,真的毫无格吗?”
通过揭示革命“不断革命”的自我解构和文学对革命、对自身的质询,通过敞开“讲了什么”、“谁在讲”、“如何讲”等互为关联的问题,作者深入剖析了文学与权力的矛盾。而在表面上不属“革命历史小说”范畴的《<故事新编>:时间与叙事》、《灰阑中的叙述》两章中,作者从正面探讨了小说想像历史的“道德承诺”、“发声位置”和叙述策略。鲁迅的《故事新编》和香港小说家西西的《肥土镇灰阑记》,所处理的题材也是历史的神话与传说,面对的也是历史与个人、所叙时间与叙述时间、“真实”与“虚构”的紧张关系,然而,由于他们不是站在功利的立场,以权力化约、“治疗”历史的叙事,而是“有限的个体生命向身前身后的‘无限’的质询”的叙事。“历史”就不再是顶礼膜拜神话,不再是以当代意识形态强加新解的僵死故纸,而是触发当代读者参与对话的“活的记忆”。它是处于历史困境和语言困境中的个人对沉默的征服,对解释权的争取,是凭借了无数的人生体验和“参考书目”观照自身生存、反抗专制叙述的话语实践;是“关于在写作中消耗生命以反抗死亡的故事,关于寻求整合时代错乱的叙述策略的故事,关于讲故事者与他的故事相搏斗的故事,关于用叙述来征服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故事,一个处于‘未完成状态’、仍将讲述下去的故事”。
洪子诚、黄子平的文学史研究,是预设了更多反思与对话的文学史,它与传统文学史最大的不同,是通过文学与历史的独特关系的梳理,呈现历史的多元性:不是通过汇集“事实”、价值和权威,让文学适应事先制定好的历史结构,而是正视历史现象以及文学与历史关系的复杂性,寻求对话与反思的可能。
历史的叙述,本是一种把暧昧的、闪烁不定的时间之流,转换为可反思的话语空间的实践。而文学史,也是对知识时间的审读:拦截下历史过程中寄托感情、想像的文本,把关于文学的理念,以及相关的文学活动,分类转化为空间性、主题性的排列。然而在过去,正如韦勒克、沃伦所说:“大多数的文学史著作,要么是社会史、要么是文学作品所阐述的思想史,要么只是写下对那些多少按编年顺序加以排列的具体文学作品的印象和评价”。至于急于为新的国家神话树碑立传的中国当代文学史,除此之外,还得服从更多的写作前提。这种文学史,实际上是根据意识形态的尺度划分时期,厘定等级,评价作品,分配荣誉,树立典范。
洪子诚、黄子平的文学史研究,揭示的是“现存文本中被遗忘、被遮掩、被涂饰的历史多元复杂性”,“试图对这些现象提出一些新的观察点”。他们无意为新历史神话编写文学神话,自是题中之义。但更可贵的,是以历史构造的矛盾现象,质疑了“必然性”、“有机性”的理论,打破等级化的叙述结构并将其转化成了容纳矛盾和悖论的对话结构,将社会—历史—政治对文学的制约,内化为文学观念、写作传统的“延续”与“断裂”的争战,从而深入揭示了当代权力与文学的矛盾纠缠关系,呈现了中国当代文学与意识形态同构和解构并存的景观:一方面,文学参与了当代意识形态和神话的“构造”;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有自己传统和“行规”的话语实践,一种整体包容、多重指涉的“语言”,文学无法为政治和国家道德的“纯洁性”作出承诺。社会—历史—政治权力的强行运作,虽然“书写”着当代文学的历史,但文学也始终存在一种“反书写”的力量,让那种“书写”始终处于矛盾百出、危机四伏的境地,并最终促使了它的解体。
作为敞开问题的文学史研究,这是对等级化进化论文学史观的挑战:不是“锁定”历史,不是把文学史看成时间的纪念碑,而是当成“重读”过去,“增加我们‘靠近’‘历史’的可能性”的某种方式。这种将功能性文学史置换为对话性文学史的史学实践,为文学史容留历史经验的矛盾、悖论和非连续性,不断延续当代问题的反思,提供了新的可能。
(《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著,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九年版;《1956:百花时代》,洪子诚著,山东教育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版;《革命·历史·小说》,黄子平著,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一九九六年版)
157
DS0401157
问题文学史
王光明
200401
好几年前看到一部叫做《渡口》的电视记录片,记述安徽一渡口在改制过程中的普通人的命运。《读书》曾发表过有关的评论。不久前在南方偶然见到这部影片的导演郭熙志,他还在继续追踪拍摄这个渡口的故事。王兵的《铁西区》将目光从乡村转向了城市,这部影片长达九个小时,记载了又一个转型时代的动人的故事。导演以纪实的手法深入工厂、工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工厂的斑斑锈迹、车间内的厚厚冰凌、工人的劳作和休息时的嬉戏、他们对于这个变化中的各种利益分配的敏锐观察,以及粉艳街的幕幕场景,在近得无法再近的距离中直观地呈现。我们从这样的场景中还能想像这个重工业基地的昔日辉煌和王进喜式的工人模范的主人公的豪迈吗?这些纪实作品的作者们追求的是真实的力量,是巨大的历史变迁中一个个具体的人的悲欢和起落,而吕新雨却试图从这个真实开始,切入当代生活转变的最为深远的动力之中。
与这些纪实的影片相互呼应的,是一大批记录中国城乡变迁的图文集的出现。杨小彦曾经评论过的《麦客》就是其中的极为优秀的作品。这部摄影集就放在我随手可及的地方,偶尔目光触到它,还会忍不住翻开画册,端详麦客们的各异的神态。他们如今在哪里呢?这些照片将麦客和他们的日常生活如此有力地镶嵌在历史之中,但他们的摄影者侯登科却默默地离去了。这位追踪麦客们的生活十余年之久的人将自己的悲欢和命运也镶嵌在这些麦客的形象和生活之中了。在今天《读书》编辑部举办的有关北京城的“拆”与“建”的研讨会上,我又读到了一本年轻记者所著的《城记》,运用档案、采访和图片,纪录了北京城半个世纪的变迁。这个变迁提供的正是各种有关北京的记忆、怀旧和追寻的巨大背景。王德威的文章结尾说:“《东京梦华录》所描写的东京,早已荡然无存。北京梦华录所描写的北京,又有多少痕迹,留得下来?瞬息京华,求诸他日,惟有梦寐,惟有文章。”正所谓:城犹如此,人何以堪?没有什么敌得过历史的力量。好像是前年了,《读书》发表过几篇关于上海的文章,这回怀旧的调子瞄准了北京。是怎样的力量,将上海的繁华、北京的变迁和铁西区的命运一道拼接在我们每天经历的历史之中的呢?
我喜欢北京。但这些喜欢各有理由,并不因为它是帝都。除了那些雕梁画栋的皇家园林之外,我只是在穿过紫禁城与中山公园及劳动人民文化宫之间的寂静的街道时还能体会帝都的夕照。在拥挤的车流、拆迁的大潮和日益匆促的步伐之间,北京好像需要记忆和怀旧才能在我们的心头浮起。那些高耸的楼群与北京这个词的内涵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呢?
但人们渐渐地都住进了那些耸起的楼群中,房子渐渐地宽松,仿古的家具经过高速的电梯一步步高升了。
166
DS0401166
编辑手记
200401
陈四益文
整顿市场秩序的口号已经喊了好多年了。市场秩序却好像依然如故。
注水猪肉依旧在媒体不断曝光,而且又有了注水鸡、注水鸭、注水……看着记者们隐蔽拍摄的画面,不要说吃,就是在市场上看到那些禽肉,心里便泛起一阵恶心。
养鸡场的鸡蛋没味儿,于是多花钱买“柴鸡蛋”,不料蛋黄红红,竟是饲料内添加大量色素变出的把戏。
金华火腿大大有名,却又传出消息,竟用敌敌畏腌制火腿,以至于北京一些超市中火腿绝迹。有毒酒,地沟油,霉大米,硫磺熏出的生姜、粉丝、蘑菇、馒头,市场上真个无奇不有,而且并不只是在非正规的集市上销售。
生活好了要讲究营养,中国人又有吃补药的传统,因而各种各样的营养品充斥市场,什么因子,什么元素,闻所未闻,有的还有什么学会监制的标记,似乎科学得很,叫人不能不信。但据说,所谓监制不过是卖招牌罢了,监什么,制什么,天晓得。直到吃死人的、糊弄人的、吹牛皮的,一朝揭穿,才惊呼上当。然而当初申报之时,谁检验的,谁发证的、照例不会有人追究。
无法相信商家“自律”,老百姓只能寄希望于各级政府,相信他们会代表人民的利益。政府确也允诺要大力整顿。不知是官员们眼开眼闭办事不力,还是别有隐衷,这允诺迄未见效。如果长此下去,老百姓还能相信谁?失去信任的社会,将是混乱的社会,也是可怕的社会。
诗曰:火腿惊闻毒药腌,
喂鸡色素乱加添。
硫磺熏出生姜好,
要得平安将口钳。

丁聪
丁聪画
封二
DS0402902
还能相信谁
陈四益
200402
诗画话
丁聪
丁聪画
 

林兆华、田沁鑫等 多少春秋,总上心头————————————————————— 3
李纪祥 时间·历史·叙事——————————————————————16
王诺 “生态整体主义”辩—————————————————————25
陈映芳 “城市化”质疑———————————————————————34
周质平 台湾语文发展的歧路 是“母语化”,还是“孤岛化”?—————41
臧棣 出自固执的记忆———————————————————————47
苏炜 历史的肉身—————————————————————————56
短长书———————————————————————————63
关于身体书写的一则思考(陈令山) 无药可医的病痛(李锐) 《
三家村札记》版本小考(荆帆)
王铭铭 魁阁的过客—————————————————————————71
刘宗迪 惟有大地上歌声如风—————————————————————81
刘浦江 正视陈寅恪—————————————————————————91
聂华苓 再见雷震————————————————————————— 100
张宁 死刑:历史与理论之间——————————————————— 110
汪丁丁 何谓“直面现象”的经济学?———————————————— 116
秦朵 恩格尔和戈兰杰:二○○三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122
刘剑梅 影像的书写———————————————————————— 131
李政亮 十字路口的台湾电影———————————————————— 139
丁林 汉娜的手提箱——————————————————————— 147
汪民安 乔治·巴塔耶的色情和死亡————————————————— 157
读书短札
学人日记的悲歌(散木,40) 最早的见面(峦树,46)
编辑手记————————————————————————— 166
丁聪 漫画————————————————————————————33
赵汀阳 漫画————————————————————————————62
陈四益文 诗画话 丁聪配画—————————————————————封二

目录
DS0402921
目录
200402
二○○三年岁末,人民艺术剧院与国家话剧院同时将“赵氏孤儿”这一传统题材搬上了话剧舞台,林兆华导演和田沁鑫导演对于既往的历史记忆,做出了各自的当代阐释,这在观众群中引起了相当的反响,各种意见与争论随之而起。《读书》编辑部邀集同好,分别就“国话版”与“人艺版”两台话剧进行了座谈。
关于国家话剧院版《赵氏孤儿》的座谈会于二○○三年十一月六日在三联书店咖啡厅举行。部分发言内容如下:
田沁鑫:改编元杂剧《赵氏孤儿》很难。难在两处,首先,杂剧以歌舞演故事的成分多,人物的心理逻辑、人物关系等,留有很多空白,杂剧是依靠夸张的程式化表演及唱词弥补了这些空白。改编成话剧,这些表演手段没有了,空白之处也就暴露无遗;第二,这个戏是一部元代的现实主义作品。为什么这么说呢?元蒙统一时期,少数民族文化对汉文化侵袭强烈,而中原知识分子则抱着誓死捍卫儒文化的信念。《赵氏孤儿》里,几个义士舍命救助孤儿,最终塑造了一个英雄复仇的神话,作者纪君祥先生其实是把孤儿作为代言的。义士救孤这一过程如果抽象出来看,就是捍卫儒文化的过程。这里面有些东西在元代解释得通,但是,现代人接受起来就有一些障碍,而且故事本身也确实有一定的局限性。
王晓鹰:国家话剧院始终都全力支持田沁鑫创作这部《赵氏孤儿》。从剧院的角度出发来看,这部戏不管是在田沁鑫个人,还是在剧院的整体艺术追求上,都体现了自己的艺术品位、自己的艺术品格和自己的舞台美学追求。我个人非常佩服田沁鑫在舞台上的追求,她对怎样在中国戏剧的舞台上呈现我们自己民族的文化、我们自己的艺术品格,有着认真的思考与不懈的追求。
傅谨:元杂剧《赵氏孤儿》是很少几部在西方也很出名的中国传统戏剧之一。我猜测,西方人之所以喜欢《赵氏孤儿》,可能跟这个戏的复仇主题有关系。但从中国传统的立场上来说,《赵氏孤儿》是一出以“义”为主题的戏,对义的强调要超过对复仇的强调,因为在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体系里,义是一种有着特殊意义的价值。田沁鑫的《赵氏孤儿》在重新解读这部作品时之所以给它加了很多注解,或许是由于在编导看来,在当代社会里,义已经不是惟一需要考虑的价值。原版《赵氏孤儿》的人物则不需要考虑那么多,为义献身对他们来说就已经足够了。显然,在当代的编导者看来,对于这个题材而言,“义”已经没有足够的力量推动整个戏。从这样的解读可以看出来,我们这代人对“义”的判断已经发生了变化,“义”的价值与意义,不再像对我们的前辈那样无可置疑了。这样的变化就使得“国话版”《赵氏孤儿》更接近于西方人的解读而不是元杂剧的精神。回到复仇的问题,元杂剧《赵氏孤儿》里孤儿的存在,其意义正在于将来可以复仇,但在“国话版”的《赵氏孤儿》里,因为屠岸贾十六年的养育之恩,孤儿对于还要不要复仇却颇费思量。复仇不复仇应该不是一个大问题,关键是,无论是否复仇,其内在的力量来自于什么地方?这样一个戏剧行为的动力是什么?我认为,在这个地方,“国话版”《赵氏孤儿》没有充分认识到“血亲”的力量。在这个戏里,似乎孤儿忽略了自家三百余口被杀的背景,其实是创作者对血亲的力量没有真切的理解。现在许多作品都在强调世俗感情对人的行为的推动力,相对来说这是一种比较市民化的考虑;然而,血亲的因素,那种切切实实地可以用“血浓于水”表述的、深潜于一个人内心深处的力量,恐怕是被艺术家们小视了。
李陀:这个戏让我感兴趣的有两点。首先是它对空间和时间的处理。中国戏曲形成的舞台空间观念跟西方传统戏剧是不同的,也跟现代戏剧不同。中国戏曲对舞台空间的认识,由它多少年传统中形成的剧场形式、演出方法和表演技巧做支撑,构成自己很完整的一套空间观念,还有相应的对空间和时间关系的处理方式。西方从现代主义出现以来,多种现代派戏剧的出现,在怎么处理空间,以及空间和时间的关系上,也提供了很多新的可能。田沁鑫这个戏吸纳了中西两方面的这些资源,在空间和时间处理上非常有特色。在戏里,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交错在一起,过往的时间和现在正在叙述的时间也常常处理在同一个时空中,而且处理得非常好。比如当公孙杵臼被抓起来要处死的时候,在舞台另一侧,有一群武士把孤儿用戟给围起来,和公孙杵臼所处空间、时间形成一种对比和紧张。在这一段戏里,时间、空间都不是线性的,在时空的组织和分配上有超现实的因素。第二点,我觉得这个戏有意思之处在于它的道德主题。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道德崩溃的时代,今天流行的“道德”,不过是生存竞争、优胜劣汰,骨子里还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之类的东西。而在这一片喧嚣当中,有艺术家、作家站出来说,这不对,在这个世界上可能还有别的道德,而且这些道德源远流长,就非常重要。田沁鑫在这个戏里把诚信、信义作为道德问题重新提出来,这样一个主题对今天的现实有尖锐的针对性,意义重大。我再给戏提点意见。主要一个意见是剧本还不理想。怎么诠释春秋这个时代是个大问题,如果很难说怎样诠释才算正确,但至少有深浅之分。现在这部戏,过于强调“杀”,强调“血”,其实,虽然礼崩乐坏是个大趋势,但是春秋也还是一个讲礼义的时代,不像现在处理得那么简单。第二个意见,导演玩的花样稍微多了一点。我诚恳地希望,田导演要注意节制,敢于和那些在一部戏里一定要把十八般武艺都亮出来的导演划清界线。
沈林:在现在还敢提仁义这个话题,这点值得特别肯定。现在,许多最基本的社会道德原则,人们都在质疑。过去一些难以启齿的生活方式和待人接物的做法,现在许多人说起来朗朗上口,做起来一点不觉寒碜。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忽然出现了这么一出戏,让人耳目一新。另外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现在中国话剧界的女性导演做的戏不少很有家国情怀,而相比之下,男性导演好像更喜欢玩弄情调的东西。我个人认为国家剧院应该提倡这种有家国情怀的作品。在歌德、莱辛的时代,他们两位讲得非常清楚,国家剧院和民族剧院就是要起敦风化俗的作用,起教育作用。还有一点特别好的,就是这个剧重新提出了话剧民族化的问题。我们一直在谈民族话剧这个问题,但是,民族化的不应当只有题材,舞台是什么样的也很重要。田沁鑫比较注意形体语言的应用,但她的形体不只是复古,不是简单地在话剧中夹杂一些戏曲舞台造型;她塑造的舞台动作,戏曲舞台上没有,话剧舞台上也没有,看上去很中国,也很现代。

老象
《赵氏孤儿》(国话版,老象摄)
黄纪苏:这出戏,无论是对题材的尊重,还是形式上的探索,都表现出创作者对于中华民族一种精神的尊敬。这让人欣慰。在一个小市民小骗子横行的时代,一位年轻的女性导演站出来,用三百条人命换一条人命的传说,把一个信义和承担的古老寓言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是可以让艺术小男子们汗流浃背的(不流当然也没办法)。这部戏吸取传统戏曲的神韵,对戏剧民族化进行了具体而微的探索。田沁鑫在这方面多年来的不离不弃,也体现了一种承当。提点意见——田导演对戏剧民族化的探讨最成功处在于形体,在语言上还有不少路要走。这部戏文言成分较重,那么,如何让台下观众当场就明白台上所说的,就需要更多的探索和实践。传统戏曲的观众对戏里的唱段或了然于心,或准备一听再听,而话剧观众却大多只来一次,因此,古典语言如何融化进当代话剧,这是话剧民族化、戏曲现代化问题的一个重要部分。另外,需要加强古典语言修养,在追求语言个性化、表现力的同时,避免生造、自造词汇的现象。
舒可文:如果仅仅说这部戏弘扬了一种中国的民族文化,如果它仅仅诠释了一个传统题材,把传统里让我们觉得非常辉煌的东西写出来,停留在这点还不够。这个戏到最后是孤儿的失措状态,看到这里,我觉得它一下子就把宏大的传统和我们今天的状态接上了。我看的不是一个遥远的、过去的英雄们的生活,而是一个和我们有血肉连接的故事,我觉得它的现实感特别强。我们今天其实就是处于茫然的状态,看上去我们的文化很多元,有各种各样的价值任我们选择,但是,其实我们真的有选择吗?价值系统越多元,我们就越无法选择。当这种茫然针对的是那么一个强大的、辉煌的历史的时候,我们真的成孤儿了。孤儿被那个巨大的、辉煌的历史甩在一个角落里的失措状态让人特别感慨。另外,我特别感动的是这个戏的表演。程婴(扮演者倪大宏)所有的眼神,所有的站姿都是我没在舞台上见到过的。他把那种悲伤用一种中国式的“铁肩担道义”的沉着表现出来。这几年的戏,总是热热闹闹的,演员却很少给人什么深刻的印象,这出戏真的让我们看到了演员表演的魅力。
王中忱:我觉得这部戏是以孤儿为主的,虽然有多重视角的转换,但笼罩全戏的视点是孤儿的视点。这就使得戏的历史阐释特别有意思。显然这是一个现代人的阐释,一方面是特别希望在这个道德崩溃的时代,建立一个好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又在怀疑这种好的价值观的可能性,这种矛盾就给这部戏造成了一种张力,而这种张力也正好和我们当今的生存状况呼应。很多人都谈到这部戏和中国传统戏曲的关系,我觉得它不只是和传统戏曲有关系,像电影、雕塑、舞蹈等艺术手法,导演也都很自然地把它们用到舞台上来。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小剧场的实验,始终是在与一个假想敌——传统的现实主义的叙述方式——做搏斗。到了田沁鑫这一代,那种搏斗好像已经不太成问题了。她似乎信手就把各门艺术拿来,用在舞台上,做得很自如。这也是话剧叙述方式非常大的一个进步。
王斌:我对田沁鑫的了解是基于《生死场》。《生死场》让我非常激动,我第一次感觉到中国的话剧舞台上有了一部才华横溢、极富精神和思想力度的话剧。看完《赵氏孤儿》的感受是,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感到惭愧。我们古人、我们的先祖们所有的大仁大义的东西今天已经消失了。虽然历史的年轮已经跨过多个世纪,在重温一个久远的故事时,这个故事里充满的血性,却仍然令人感慨万分。今天,商业主义的潘多拉的盒子已经被打开了,它已经肆无忌惮地进入到我们所有的艺术创作中,我们的确已经完全商业化了。但是在《赵氏孤儿》中,我确实感到我们还有那么一块圣土:这就是话剧。为什么在话剧舞台上还能保持一分圣洁,一分纯正,一分刚烈,一分血性?我想只有一个解释,话剧相对于电影来说投资规模小,同时还有像田沁鑫这样的导演,她能坚守住自己的立场和理想,这种精神在今天的时代几乎已经消亡。在这个时代,不仁不义是常态,小人当道也已经见怪不怪。我在这部话剧里看到了一个鲜活的灵魂在舞台上游荡,这就是这台话剧为什么能给我以震撼。我们今天的许多艺术是没有灵魂的。需要不需要再重申,我们需要有灵魂的艺术?长久以来,我们的创作都停留在极其庸俗的政治概念中,田沁鑫的作品,很有思想价值,富于原创精神;在这个话剧里,我看到了灵魂。我对她塑造的屠岸贾的形象略有些意见。我理解她所要表达的是一种困惑:在现在这个时代小人可以得到利益,可程婴这样的义士却是没有位置的。但她没有在屠岸贾这个角色中赋予她要真实表达的东西。
王远:“国话版”《赵氏孤儿》把编导者自身的悲伤情绪包裹起来,一下子甩到观众面前。编者让观众深深沉浸在这种伤感和绝望中,但缺乏对观众接受程度的理性分析。田沁鑫的戏给我最突出的感觉,就是在结尾处过于用力,比较“煽情”——这个词也许并不准确,我只是感觉这里似乎存在“以势压戏”的问题,收放自如举重若轻才是比较理想的状态。具体来讲,是否戏里的热度过高,使看戏的观众会被一时的情绪冲动所感染,但稍微冷静下来后,则缺乏对剧作内涵进一步的回味与反思。举例来说,程婴这个人物设置在这出话剧里,仅仅是充当了一种观念的代表,实际上这个角色本身作为人的合理性和可信度反而好像被编导忽略了,仅发自于感动和诚信之心而撇妻弃子、忍辱负重似乎也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韩毓海:这个戏提供的是一个动力性的结构,而不是机械性结构。它不是简单地呼唤什么东西,而是极大地发挥各个元素之间的动力,在不同的地方写不同的关系,把不同的部分之间发生的冲突蕴含在结构里。这种种冲突就构成了动力性的结构。
陶子:这部戏在台词的处理上有问题。除了文白夹杂造成的含混之外,还有文本台词与表演风格的不协调这一现象。每个演员从一开始起的调都特别高,近乎嚷出来的;如果是这样一种表演方式,那演员所说的台词就必须具有深刻的意味以及厚重的情感,但现在的台词则有点轻飘飘的。这部戏固然找到了一种表演方式,但文本并没有提供充分的可能性。至于说到戏剧的民族化,如果要从戏曲里寻找与戏剧相适合的表现形式,落实到具体问题,真挺难的。举一个很小的例子,戏曲里面的自报家门,有念白,有唱段,这么简单的一个环节里面就包含着大量的表演元素。而在这部戏里,韩厥一出场,也是自报家门,但无趣。怎么才既能把一个人介绍清楚,又在表演上费点工夫,不让人听得索然无味,还是需要仔细琢磨的。
关于人民艺术剧院版《赵氏孤儿》的座谈会于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在首都剧院小剧场举行。部分发言内容如下:
童道明:林兆华导演的戏总是能引起争论。这次争论中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就是赵氏孤儿怎么不复仇了?我想,一个严肃的艺术家在现在这个时代如果要改编这个戏的话,他首先要颠覆的就是复仇的命题。伏尔泰可以说是这个戏的第一个改编者,他的《中国孤儿》与原戏的最大区别就是不复仇。在二十一世纪改编《赵氏孤儿》,还要让他大复仇,这不可能。颠覆它,是一种艺术的冲动,思想的冲动。《哈姆雷特》也叫《王子复仇记》,但它最激动人心的恰恰是哈姆雷特下不了决心去复仇。莎士比亚的研究者说这里头有莎士比亚的人道精神。而伏尔泰的改编则有明显的宗教宽容。未来的世纪是个更宽容的世纪,我们更尊重艺术家有选择地对待历史剧的观点。如今两个版本的《赵氏孤儿》有很多不同,但在复仇的不必要上是一致的,这里体现了一种时代精神。从舞台呈现的角度来看,林兆华的戏是非常值得探讨的。搜孤、救孤的过程与视觉效果让人感觉在看一部文艺复兴时代的作品,非常的震撼。我说这舞台是“一无所有”,但是“气象万千”,它用的是减法,舞台上有一种大胆的创新,这创新让人惊喜。在传统气质的《赵氏孤儿》舞台上有一种现代节奏。我们没有见过可以这么省略的处理:在一两秒之内,这个人还在舞台上,可我们知道他已经死了。戏剧舞台上以往没有见过,只在电影里看过。但现代观众可以接受这种节奏,而且还能从中感觉到愉悦。这个戏里演员表演的创新非常明显:用最简洁的外部动作,显示人物最激烈的内心冲动。林兆华砍掉演员身上的枝桠,让戏的枝干更茂密,把戏的整体性呈现出来。另外,我还有一种想法,可不可以让孤儿在最后的选择时经历一些痛苦,让赵氏孤儿也有一个存在还是毁灭的选择,引发另一种思考。
邹红:有关改编的观念在现在已经多元化了,可以忠实于原著,也可以用当代精神对原作进行重新理解,甚至也可以运用一种后现代解构的方法。每一种改编的成功都离不开编导者新颖的构思。元杂剧《赵氏孤儿》千百年的流传在人们心目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定势,作为一个经典,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样板,也给了我们重新解读、再思考的余地。林兆华的《赵氏孤儿》最值得称道的,就是它对原剧情节与主题内容的改动,以及对剧中人物形象的重新塑造,体现了创作者是以现代意识去关照古典叙事,显示了编导对社会历史传统文化的深刻思索。这一版《赵氏孤儿》的创造性之一是对孤儿的处理上。我们可以设想,这个孩子对自己的身世一无所知,在屠岸贾的关怀下长大,当他长大之后,所面临的一边是杀父之仇恨,一边是养育之恩情。在“人艺版”中孤儿说的是“我该怎么办”?我觉得这是一种现代的观点。编导高出古人之处,是注意到人性的复杂性,用现代意识审视古典故事。
杨乾武:今天这个时代充满了差异性与多样性,这个孤儿不复仇,你当然可以说他是个智者,可是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他就是市侩小人。但问题的关键并不在这里。在我近几年来看的戏剧中,这个戏从独特性和完整性上来说是我最满意的。第一,我在这个戏中看到了莎士比亚戏剧的传统。最强烈的感受就是语言的力量,它用语言和表演就在舞台的空间上调动了巨大的想像力。我觉得这更接近戏剧的本质。第二,在表演、导演的方法上,导演对这个戏的处理,以及他带动的演员的表演,给我的感受是举重若轻,以少胜多,简洁而不乏充实,空灵而不乏凝重。演员的调度与站位、气质,全带有中国神韵。我想,中国的戏剧应该寻找的正是这样一种符合中国人审美习惯的表演、导演方式。

《赵氏孤儿》(人艺版,老象摄)
朱也旷:回顾纪君祥的《赵氏孤儿》,我们可以看到,纪君祥在对历史材料进行加工时,做了很多的改动,使得故事在结构上显得精巧紧凑。在这些改动中,我认为有两处是至关重要的,一处是把“他人婴儿”变成程婴自己的儿子,另一处是屠岸贾收赵孤为“义儿”。这两个改动使得剧中的三个主要人物程婴、屠岸贾、赵氏孤儿的关系充满了张力。《赵氏孤儿》是一部值得被一再改编的作品,目前的改编依然没有穷尽原剧的思想与情感内容。从表面上看,现在这两台《赵氏孤儿》有很多不同,但他们对复仇主题的回避是相同的。这是一个很大的改动,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复仇主题是古今中外文学中一个极常见而又极重要的主题,有仇不报反倒是个异类,难以被人认同,尤其是,此处这个仇不是一般的仇。如果你一定要他不复仇,就必须在舞台上通过戏剧手法,通过具有说服力的台词和细节呈现出来。不寻常的观点需要不寻常的证据,不寻常的改动也需要不寻常的证据。
陶子:我觉得编导在整个故事的设计上,尤其是前半场,都是为了最后的孤儿不复仇做铺垫的。戏的前半场就对元杂剧中的人物关系做了许多修改,比如赵家与屠岸贾的忠奸对立变成了无是非的政治斗争。但在戏所构造的“无善恶”的政治斗争中,也仍然还夹杂着些情感与道德难题。因此,到下半场,当孤儿不复仇的时候,在逻辑上仍然有讲不太通的地方。现在关于这两部戏谈论最多的可能还是复仇不复仇的问题。这说明这个情节很重要,同时它也有问题。问题在哪里?我想,或许还是因为今天所持的价值判断标准已经很难让我们理解那个时代的行为了。这里面的落差与疑问是需要思考与检讨的,但不能简单地判定谁更“现代”。从林兆华对这部戏的处理来说,这里面其实还藏着其他的可能性。他更想表达的可能还不是孤儿复仇不复仇的问题,反而是复仇背后的东西。最后他让灵公把孤儿带走,程婴与屠岸贾面面相觑,然后水幕一泻而下,复归于寂静。这已经蕴藏着政治与历史的悲剧。问题是,下半场人物关系的中心仍然是孤儿,而如果想把复仇背后的东西更深入地挖掘出来,人物关系的设置就需要再处理。
林兆华:我来坦白几点想法。在做这个戏时,最开始考虑的就是孤儿无条件复仇,简直是愚忠愚孝,太愚昧了。在改编中就有了几个处理:一是改变原剧中的忠孝问题。就把原来的忠奸取消掉,转而去考虑人在这个处境下必然要做的选择;其次,孤儿报仇不报仇是个大问题,但报仇太有偶然性,万一他不到十六岁就死了怎么办?不报仇也有极大的可能性,因为屠岸贾对他最起码还有十六年来的养育之恩。报仇的结果就是还会有屠杀。第三,金海曙有一笔写得好,他把晋灵公写出来了。创作过程中,曾经考虑到,在不报仇之后,还应该有一场戏,在屠岸贾、程婴和孤儿这三个人之间有一场戏,呈现他们情感的、内心的冲突。我觉得这里面晋灵公是个大角色。甚至可以说这台戏不是我导演的,是晋灵公在导演。这是创作的初衷。
孙郁:看了这个戏有两点想法。一是“五四”以后对经典的重新读解是有传统的,比如鲁迅的《故事新编》,就是用很现代的观点读解古人,这是很重要的遗产。林兆华有意识地在吸收这个遗产中有意味的东西。第二,看完后觉得导演强加给我们的东西太多。导演有点硬要我们接受他的意思,浓得有点化不开。没有鲁迅那样洒脱。这是今人与前人的距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说不清楚。在读《故事新编》的时候会感到,它提供的信息的密度很大,但让你觉得气象恢弘;这部戏就显得有些生硬了。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更自然一点,洒脱一点,如果做到了这一点,本戏的分量就会更重了。
萨支山:从整个戏的结构来说,最富有戏剧性的还是程婴。他所有十六年来的辛苦都化成了灰烬,应该最具有悲剧性了。如果能把这一点突出出来,整个戏剧的结构就不会这样不均衡。我们要给复仇一个理由或者是合理性,如果没有合理性的话,复仇就很可怕。要想反对原来的情节,就必须有更多新情节。没有了忠奸,但另外还有家族的矛盾,即使不涉及到正义的问题,也很难这么容易说不复仇。
金海曙:作为一个戏的结局,孤儿复仇还是不复仇,并不是问题的要点所在,哪一个选择都可能成立。选择孤儿不复仇,一方面是因为很少有人从这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另一方面是这样的表达更直截了当一些,突出问题的存在。孤儿选择回避,逻辑上是可能的,也很正常。如果说对这个戏需要一个词来概括主题的话,那我就说这个主题词是反封建。有些人谈到孤儿复仇才能表达所谓仁义忠信的“中国精神”,这种看法孤陋寡闻,既反动又可笑。
陈丹青:我很佩服林兆华导演对整个戏的调度,舞台效果上让我想起希腊的正剧。我在纽约看过许多百老汇的节目与外百老汇的实验剧,回国后也很高兴知道国内有许多实验剧的出现,看了之后却非常失望,这些实验剧都是非常表面的,加上一些中国的前卫意识在里头,比较皮毛。但这一台《赵氏孤儿》却让我感觉非常像实验剧,大致是成功的。从舞台美术上看,一进剧院首先看到的是非常物质性的砖,幕一拉开是匹马,但等到全部幕起,看到的背景,却是个假东西。这一真一假的东西不适宜放在一起。我觉得最好看的是人的调度与方位,整个画面的构图感是我近年所看的话剧中最成功的。改历史剧,怎么改都很好,看重的是你改在哪个节骨眼上,怎么改。从元杂剧的时代往回推,到《史记》,再到《春秋》,孤儿都要复仇,那绝对是政治正确。我非常理解这部戏不让孤儿复仇的意思,不复仇,是今天的政治正确,现实的意义非常强。我经常在文章中引用约翰伯格的一句话:“一个始终将自己置身于历史的民族相比于一个经常与历史割断的民族,在行动和选择上就要自由得多——这就是为什么,这也是惟一的理由为什么——所有过去的艺术都是政治问题。”《海瑞罢官》也好,《蔡文姬》也好,这些历史剧为什么会引起强大的波澜,就是因为它们是政治问题。孤儿说“那和我没关系”,是最痛的一笔。中国历史剧的壮烈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相比——但我总是怀疑政治上的正确。我在大学里教书,惊讶的是这一代孩子不是承担了太多记忆,而是,他们完全是失忆的一代,没有历史感,没有时间感,只有现在。所以现在不是报仇的问题,是记仇的问题,西方有句话:我可以原谅,但我不忘记。现在可以说,我们不要报仇;但翻回到历史的语境中,绝对要报仇,不报仇是不可能。今天不报仇是今天的政治正确,而今天的政治正确放到历史的政治正确大语境中,它到底又是什么意思?这个戏大致上看完是很痛快的,可以说是古到极点,新到极点;超越了老一代所导演的《蔡文姬》等历史剧。
董炳月:“人艺版”《赵氏孤儿》颠覆了原剧中的复仇主题,颠覆有什么不可以?相反,我还觉得这种颠覆不够彻底。孤儿为数不多的台词中有一句:“不,你说的不是真的!”这里包含着改编的另一种可能性。比如不妨改为:当年程婴献出的就是赵氏孤儿,赵氏孤儿已经死了。程婴受到良心谴责、为了对社会和历史有个交代,才把自己的儿子说成是赵氏孤儿,让他为赵家复仇。这样,程婴心中伦理与人性、亲情的冲突才能展开。不妨借鉴黑泽明《罗生门》的手法,让不同的人叙述同一事件,但叙述的不一样,真假难辨。活下来的婴儿究竟是赵氏孤儿还是程婴的孩子,程婴的叙述是真是假,没有人知道。这里有文章可做。
汪晖:实验戏剧一直在思考西方的戏剧传统与中国戏剧传统之间的对话关系,在这一点上这部戏做得很好。另外,戏剧的成功与否还取决于与你所处的时代之间到底建立了怎样的对话关系?你的紧张感在哪里?如果简单地说它“反封建”那就根本没有紧张感了。让复仇落空一定程度上是在情理之中。但如果我们了解一下古代的本事与元杂剧《赵氏孤儿》出现的背景,就会知道复仇背后的历史含义是很深的。在那个规定情境中,它的复仇是有特殊的根据的。问题是在跟当代的对话中,它原来所有的情境都落空——这里就有了反讽的意味,处理好了,让人感到时势流转中的苍凉,这才是悲剧所在。在原来的情境中,所有的复仇的合理性是存在的;而现在却换了一个情境,原来的整个情境都改变了。处理好了,既是对原来的戏剧与本事作出的再解释,对我们今天的社会问题也是有冲击的。它原来的道义,在现在这个时代真的没有了,复仇的合理性消失了,人在这个时候感觉到的沉痛和悲哀,不会落在一个人身上,这就是历史。这个戏的结尾可能是很重的,并不一定像人们说的或者像戏中人说的那么轻。
(陶庆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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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2003
多少春秋,总上心头
林兆华;田沁鑫 等
200402
老象
《赵氏孤儿》(国话版,老象摄); 《赵氏孤儿》(人艺版,老象摄)
“赵氏孤儿”作为一个事件,究其实,是在元人纪君祥之《赵氏孤儿》(以下简称“纪剧”)中才首次得以成立,也是由该剧开始,“赵氏孤儿”被作为总括该事件的标题。因此,如果我们用“赵氏孤儿”的事件观去阅读《左传》及《史记》,说实在的,这表示我们已经受到了纪剧之影响,受到了其“标题”之左右。
在《左传》中,原本是没有一个被写就的事件唤作“赵氏孤儿”的。在清人高士奇的《左传纪事本末》中,倒是有一个大标题:《晋卿族废兴》而其中相关到“赵氏孤儿”的记事,只是片断而已。显见,在关注晋国发生的这一段往事时,首先把焦点置于“赵氏孤儿”者,是元代的纪君祥;同样是以叙事本末的方式来阅读《左传》,高士奇的阅读就和纪君祥有着不同的取向。这种情形也同样出现在《史记》的《赵世家》中,诚然,《赵世家》中已出现了有类于以“赵氏孤儿”为情节中心的叙事,但是,《史记》没有任何关于这一大段叙事可以命名为“赵氏孤儿”的暗示,有的倒是另外一个称呼命名:“下宫之难。”
因此,如果没有纪剧,吾人是否仍然会用“赵氏孤儿”之主题意识及事件观去阅读晋灵公元年(公元前六二○年)至晋景公八年(公元前五九二年)系于《春秋》经下的《左传》叙事,殆不无疑问。当然,用《史记·赵世家》的“下宫之难”之事件观去阅读《左传》,也许正是后来会产生“赵氏孤儿”的缘由,这是毋庸置疑的。譬如刘向《新序》中的叙事,情节虽然雷同于(或袭自)《史记》,但是重点落在程婴、韩厥二义士上,所以刘向将此事系于《新序》之《节士》篇;而另一著作《说苑》,则同样的叙事系属之于《复恩》篇。可见自《史记·赵世家》之叙事初步成形以来,仍然可以有不同之面向发展,包括不同的主题意识,以及所定标题中蕴涵的事件观。在此一纵向发展上,纪剧显然在标题观上便不同于《新序》、《说苑》。因之,今日我们凡言“赵氏孤儿”事件,无论是言“史”、言“故事”、言“剧”,也无论其指向《左传》或指向《史记》或指向纪剧,其实都已经混同了《左传》、《史记》及纪剧,这一“历史性”必须先行指出。
从“赵氏孤儿”的角度来阅读《左传》,自然最重要的一段文字是系于鲁成公八年(晋景公十七年,公元前五八三年)下的一段叙事:晋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曰:“原、屏将为乱。”
栾、为征。六月,晋讨赵同、赵括。(赵)武从姬氏畜于公宫。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于晋侯曰:“成季之勋,宣孟之忠,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三代之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夫岂无辟王?赖前哲以免也。《周书》曰‘不敢侮鳏寡’,所以明德也。”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然后由此延展,或回溯,或旁及其他,渐次勾勒出一大致之轮廓概图。首先,在成公八年下的系事,明显是反映了赵氏宗族兄弟间的失和,及由庄姬之通赵婴所引起的“下宫之难”,一般称赵婴与庄姬间之私通为“乱伦”。但是,这里仍然有一个阅读上的问题,即:究竟“下宫之难”所述的是庄姬的复仇,还是“赵孤”的复仇?而且,《左传》并未明言赵武究竟是谁之子——赵朔乎?赵婴乎?关于庄姬(赵朔之妻)私通赵婴之事,以及赵婴被赵同、赵括放逐于齐事,成公五年记载甚详:
五年春,原、屏放诸齐。(原注:“谓赵同、赵括逐放赵婴齐于齐国。”)婴曰:“我在,故栾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忧哉。且人各有能、有不能,舍我,何害?”弗听。
因此,基本上,呈现于《左传》中的事件,读法之一,是一个以乱伦与立孤为基调的叙事,但《左传》其实是将重点放在韩厥之言。读法之二,是整个事件中,赵卿本身间有嫌隙,嫌隙产生的冲突中,赵婴与赵庄姬显然是主要角色,终至引发了“庄姬复仇”。也许,赵家之孤——赵武是赵婴之子,如此,则“庄姬复仇”与“武从姬氏畜于宫中”就更合理。总之,无论赵武是赵朔抑或赵婴之子,都无害于韩厥之建言:“反其田”与“立赵氏之后”。读法之三,赵卿之间不仅有内隙,同时与他卿,尤其是栾氏更有嫌隙,故赵婴方曰:“我在,故栾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忧哉!”果不其然,赵婴亡后,助庄姬复仇的,正是“栾、为征”。
从以上的读法扩大而言,继续由成公四年回溯,吾人将发现一更有趣之叙事,即真正主导赵氏族灭族兴的,恐怕还不仅仅在于内隙与外嫌而已,而更在于赵氏与晋室从赵盾开始就已伏下的冲突。晋襄公卒,应立灵公,可是赵盾以灵公年少的原因,欲立长君,然而,灵公生母穆嬴以先君之言责于赵盾,她的行动终于导致灵公得立,这也正是晋灵公与赵盾不合之因。因之,晋灵公二年(公元前六一九年)秋九月所记,灵公安排酒宴伏兵甲及放神獒欲杀赵盾之事,也就不足为奇。后来,赵穿弑灵公,其时,赵盾又恰好在边境,至有董狐太史书“赵盾弑君”事,以及孔子对赵盾及董狐两边俱扬的言谈。但是灵公既与赵氏有隙,且欲杀赵盾,则焉知赵穿之弑灵公,赵盾“不在”之意为何?董狐“书法不隐”,又焉知赵盾不是弑君之真正主导者,至少也是漠然不视或默而许之?因此,虽然成公续立,赵氏兄弟权势仍大,又焉知继成公之景公不从亲仇、政权这两方面都对赵氏一族有所猜忌?那么,庄姬之进言与栾、氏之为征所导致赵氏几乎族灭者,至少有景公默许之成分,此一推测,倒也不是不能成立的一种读法。这样说来,《左传》将叙事结穴于韩厥之言,果然是有意义的,因为韩厥之言竟然能从“怀德”入手,说服景公思念赵氏扶立晋室的功绩,复立赵武,反其田。
关于此“下宫之难”,在《史记》中却有两种不同的记述,分别出现在《晋世家》与《赵世家》中。《晋世家》中,其本事实源自《左传》,对此历来均无异见;至于《赵世家》中的叙事,如杨伯峻与范希衡诸家显然均认为其另有本事来源,源于战国传说。唐张守节《史记正义》云:“今河东赵氏祠先人,犹别舒一座祭二士矣。”也反映了民间流传的历史记忆的存在。无论如何,太史公是在《左传》之外,撰就了另一种版本的叙事,而此一叙事之情节、立意、着眼,大有不同于《左传》、《晋世家》者在。既然《晋世家》及《六国年表》中之记事与《左传》相符,就说明太史公确曾详阅过《左传》中之叙事,也说明太史公在撰《赵世家》时必曾认真考虑过如何下笔的问题,但是,他宁取所谓民间传说以为本事,或许,他认为,复仇立孤的事件,较之《左传》中“乱伦灭族”之事件,是更为接近历史本相的“实录”。而正是《赵世家》中的叙事,将《左传》以来的叙事,带出了一个朝向元剧之“赵氏孤儿”的可能的走向。
在《赵世家》中,已出现了托孤、救孤、抚孤、复孤为主轴的叙事。特别是“托孤”,讲的是赵朔托孤给韩厥之事。赵朔这个在《左传》中未曾交待清楚的人物,在《赵世家》中则已被认定为“孤儿”之父。《左传》中对赵朔的下落也是交待不清的,如据王应麟所考证,早在庄姬与赵婴私通之前,赵朔即已亡故;如果是这样,那就与《赵世家》形成了真正的对立,因为两种版本决定了赵武之生父是赵婴还是赵朔,从而也就使得环绕在赵武周边的人物产生了不同的意义。《赵世家》显然做了赵朔、庄姬、赵武三者间为一家庭关系的处理,因而也就删去了庄姬与赵婴私通的情节。但晋景公发动族灭赵氏事件的动因呢?因此,屠岸贾的登场,也就扮演了一个反面人物的重要角色。屠岸贾是在《赵世家》中出现的人物,《史记》增加了此一重要人物,在整个情节组织上,实际是取代了《左传》中的庄姬,作为发动事变者,扮演了原为庄姬所占据的角色。这样,便有了《左传》、《史记》两种版本,而在这两种叙事版本中,又各自有着不同的着眼、立意、主轴、情节与人物登场。
更进一步地,《赵世家》中“复孤”之后,太史公以其史笔(或文笔)所述程婴下报公孙杵臼之情节,确实感人:
及赵武冠,为成人,程婴乃辞诸大夫,谓赵武曰:“昔下宫之难,皆能死。我非不能死,我思立赵氏之后。今赵武既立,为成人,复故位,我将下报赵宣孟与公孙杵臼。”赵武啼泣顿首固请,曰:“武愿苦筋骨以报子至死,而子忍去我死乎!”程婴曰:“不可。彼以我为能成事,故先我死;今我不报,是以我事为不成。”遂自杀。赵武服齐衰三年,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绝。
显然太史公又发挥了其所擅长的将人物之血肉情感面淋漓绘出之特点,将恩、义、情、仇点染得极为感人,也显出其侧重的,是环绕在“赵氏孤儿”周围的这一群人物上。也因此,程婴等这群历史人物,到了宋元之时,还有着后续发展,突显了《说苑》、《新序》这一脉络的“义士”情节。
关于元代纪君祥之杂剧剧本,现存版本中,以元刊及明刊本为主,其中最大异处在于四折与五折。四折本的剧情叙事,全以“搜孤救孤”为全剧核心;明刊本的第五折,则出现了“复孤”,包括杀屠岸贾的大报仇。但无论是四折还是五折,均已可见其将情节重心集中于“搜孤救孤”过程中的诸义士上。承袭着这一叙事主轴的立意,方有后来《八义记》之传奇版本,此八义为:、提弥明、灵辄、卜凤、程婴、公孙杵臼、韩厥、魏绛,或去灵辄而包括了“赵孤”本人。题名为“八义”者,已正式将《赵世家》、《新序》、《说苑》以来的“赵氏孤儿”立意着眼之主调标出,意味着剧情虽仍以“赵孤”为中心,贯穿整个叙事,但在每一阶段,皆有着“义士”来为“赵孤”赴义。以对待“赵孤”的态度为分界,一方是襄助“赵孤”的义士集团,一方则是反面欲加害“赵孤”的屠岸贾集团;前者是忠,后者是奸;而《赵世家》迄《八义记》的走向即是着意于描绘襄助“赵孤”的义士群角色,及主要反面人物屠岸贾,二分鲜明,非忠即奸,已无原来《左传》中的复杂性。
根据近人之研究,元代出现此一剧本,并不偶然,它出现于元初汉人思宋的氛围当中。宋代皇室自神宗以来,即已不断地有着为程婴等人修祠封爵的举措。北宋末年时,徽、钦二宗为金人所俘,“存赵孤”便成为一个极具民族大义、复仇意识的口号,南宋高宗即位,汪藻于所撰《群臣上皇帝劝发第一表》中即有言“辄慕周勃安刘之计,庶几程婴存赵之忠”。待到宋亡之际,“存赵”意识自然存于志复社稷之遗民心中,如文天祥之诗《自叹》中即云:“夜读程婴存赵事,一回惆怅一沾巾。”这或可解释纪君祥何以扩大忠奸冲突、“保社稷”的主题。纪剧实际已经更多地从民间的仰视角度出发,不再是以宫廷政变为叙事中心,而真正以程婴、公孙杵臼、韩厥三义士为全剧之灵魂,假“赵孤”之叙事,而成就此三人之“义”。而且,义与忠(存“赵孤”与保社稷)之间是可以画上等号的。尤其最具戏剧性张力的,是安排了程婴与亲子间的描绘,替代了原来在《赵世家》中的以他人子替之;引出了屠岸贾杀“赵孤”,而刀刀落在程婴心上的情节,此时,程婴犹须演出卖友之表情,以配合公孙杵臼之骂奸。而此点,实际上也正符合赵宋以来由皇室所主导的尊崇程婴之风气,及遗民字里行间唤起的对程婴之记忆。
源于纪剧之所出,上世纪六十年代由王伦所新编的《赵氏孤儿》,曾经集一时名角盛大公演,由裘盛戎、谭富英、马连良、张君秋合作演出。此一新编本的剧情及演出结构,大体上合明刊本之纪剧与明南戏《八义记》改编而成,在立意着眼上,也仍然是忠奸对立与义士赴义。最大的差异,则在于原纪剧中庄姬在托孤于程婴后即自缢而死,而新编本中则仍存活,且目睹了赵武亲弑屠岸贾。
从前面一路写来,吾人可以发现,历来在“赵氏孤儿”之叙事中,对于程婴、公孙杵臼、屠岸贾等人的关注其实较多,而关于晋景公(或晋灵公)、关于屠岸贾作为人的另一面,则较少被注意。尤其是“赵庄姬”这名女子,更多的是被忽略。虽然在新编本中曾由张君秋饰演,但并未赋予其特殊性的角色描绘。笔者以为,庄姬的角色极为特别,因为,全剧的中心——孤儿,便是由她所生,这点,自《左传》以来,倒都还算是一个“事实”,不曾变过。因此,从来编演“赵氏孤儿”者,都不会少了这个角色,但也不曾将重点着墨于她;也因此,孤儿之母,到底是如何的一个“史”中人物、“剧”中角色,似乎值得分析。如果我们再将《左传》中之叙事及《赵世家》中之叙事进行比对,就会发现其中一些颇有意思之处。在《左传》中,庄姬发动复仇之后,赵武是被庄姬养于宫中的,因为她是景公之姊,所以当然有此能力护子。而且据前所推测,赵武也有可能是赵婴之子,那么,在这样一种情节中的赵庄姬母子,有着什么样的曲折内情,可以开掘出什么样的人间事态与剧情,显然并未被后世人留意。到了《赵世家》中,司马迁一转笔调,将赵朔、庄姬、孤儿结合为一家庭结构,而且有一小段情节刻意突显地描绘了庄姬:
生男,屠岸贾闻之,索于宫中,夫人置儿箧中,祝曰:“赵宗灭乎,若号;即不灭,若无声。”及索儿,竟无声。
至少,司马迁在考虑将什么史实放入历史叙述中时,他确实是诸人中惟一思量到庄姬为“赵孤”之母者,他也着实描绘了为人母之所以为人母。但在纪剧与新编本中,这一救孤护孤的行动已改为走向“义”的表现,由韩厥、公孙杵臼、程婴等人合力完成,在二剧中,庄姬能做的只是挥泪别子的无奈、无助。这里并无指摘之意,而只是想表明,观历史、观剧情,写历史、写剧情,可以观察的面相与视野其实可以有很多种,而且均为原来的本事或写就的历史所已蕴就。
由此延伸出另一个话题:究竟是谁告诉“赵孤”真相的?在《赵世家》中,程婴与“赵孤”匿居于山中十五年,将其抚养成人,那么其身世应当也是由程婴来传达。纪剧中更多了一层曲折,即程婴因卖友有功,得屠岸贾之喜,遂将赵氏孤儿亦收为义子,取名“屠成”;至此,这个孩子有了三种身份:程勃、屠成与赵氏孤儿。因此,纪剧中特别做了一个安排:展卷观画。借着卷中的画面,程婴一步步以说故事的方式将屠成拉回为程勃;接着,再成功地将程勃转换为“赵氏孤儿”的自我认同,从而展开其剧情终局中的屠贼复仇的情节。“赵孤”的观画及程婴的说故事是重要的,这表示“赵孤”徘徊在屠成与程勃之间,程婴与屠岸贾有着一场拉锯战,最后,由“赵孤”的认同故事(身世),程婴成为一胜利者。但在新编本中,庄姬则并未死,且有一场十五年后母子巧遇的情节。显然,编剧者又忽略了庄姬“为人母”的一面,而仅仅是表达庄姬十五年来的感伤;当然,对观众而言,又有着子在面前而母不识的悲悯。但是,也许还有另外的侧面没有被演出。这十五年,屠岸贾在对屠成的教养中,说了些什么义父的话?这些对他有什么影响?一个人面对杀父仇人,又是养己且相处十五年的义父时,在决定下手复仇前,有无踯躅,有无一层更深的心境?其次,程婴的话真的能敌过屠岸贾的话么?但我们可以料想的是,在人世间,“母语”——庄姬作为一个母亲的话,的的确确可以高过于义父的话。如果庄姬未死,这十五年来,其为人母的一面在做什么?显然是没有被描绘的一面。我的意思是,“展卷观画”是一个告诉“赵孤”真相的情节,当叙事者安排以程婴说故事的方式登场时,即已同时说出了“程语”与“母语”的比较。

庄姬(张君秋饰)与程婴(马连良饰)
历史剧中所关涉的,并不是史实真假的问题。它与所谓的历史之间的联系,在于“挪用历史”以进入戏之内容中,有机结合而成为“剧情”,是扩大了历史中想像、创造的成分,而非受其约束。这是一种“诗学”性格,不能轻易地就被客观主义的还原事件观所排除;尤其在中国,戏曲叙事正是取代了正史文述的一种“历史亚叙述”,担负着一种历史说教的功能范型。即使是在正史中的历史叙述,本来也就存有一种“历史诗学”的诗性,钱钟书称之为“史笔诗心”者,即指此。
关于“史”与“剧”的比较,西哲早已启其端,亚里士多德《诗学》常是引述上的源头:
诗人所描述者,不是已发生之事,而是一种可能发生之事,亦即一种概然的或必然的可能性。历史家与诗人间的区别,并非一写散文,一用韵文;……二者真正之区别为:历史家所描述者为已发生之事,而诗人所描述者为可能发生之事,故诗比历史更哲学与更庄重;盖诗所陈述者毋宁为具普遍性质者,而历史所陈述则为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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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2016
时间历史叙事
李纪祥
200402
庄姬(张君秋饰)与程婴(马连良饰)
生态整体主义(ecological holism)的核心思想是:把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而不是把人类的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把是否有利于维持和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谐、稳定、平衡和持续存在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根本尺度,作为评判人类生活方式、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终极标准。
生态整体观古已有之,古希腊的“万物是一”、“存在的东西整个连续不断”等可谓生态整体主义的最早发端。作为一种系统理论,生态整体主义形成于二十世纪,主要代表人物是利奥波德和罗尔斯顿。利奥波德提出了“和谐、稳定和美丽”三原则(《沙乡年鉴》,侯文蕙译,吉林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七年,213页),罗尔斯顿对生态整体主义进行了系统论证,并补充了“完整”和“动态平衡”两个原则(《哲学走向荒野》,刘耳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二○○○年,31页),深层生态学代表人物奈斯又补充了“生态的可持续性”原则(赫塞尔等编,《基督教与生态学》,哈佛大学出版社二○○○年,xxxvi页)。国内外有一些学者把生态整体主义称为“生态中心主义(ecocentrism)”。这并不准确,甚至可以说是用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来误解生态整体观。生态整体主义的基本前提就是非中心化,它的核心特征是对整体及其整体内部联系的强调,绝不把整体内部的某一部分看作整体的中心。中心都没有,又何来中心主义?
生态整体主义超越了以人类利益为根本尺度的人类中心主义,超越了以人类个体的尊严、权利、自由和发展为核心思想的人本主义和自由主义,颠覆了长期以来被人类普遍认同的一些基本的价值观;它要求人们不再仅仅从人的角度认识世界,不再仅仅关注和谋求人类自身的利益,要求人们为了生态整体的利益而不只是人类自身的利益自觉主动地限制超越生态系统承载能力的物质欲求、经济增长和生活消费。正因为如此,生态整体主义引起了许多人的质疑和批评,也成为生态思想领域的一个最具争议的问题。
对生态整体主义的第一个批评是:为什么要超越人类甚至反人类?生态整体主义并不否定人类的生存权和不逾越生态承受能力、不危及整个生态系统的发展权,甚至并不完全否定人类对自然的控制和改造。人类的农业、畜牧业、工业控制和改造了自然,同时也无可避免地导致了污染和其他对自然过程的扰乱。生态整体主义强调的是把人类的物质欲望、经济的增长、对自然的改造和扰乱限制在能为生态系统所承受、吸收、降解和恢复的范围内(参见《哲学走向荒野》,59—60页)。生态整体主义主张限制人类的物质欲望、限制经济的无限增长,为的是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而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与人类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人类不可能脱离生态系统生存,生态系统总崩溃之时就是地球人灭亡之日。数千年征服和蹂躏自然的历史,以及数十年人类中心的总体上看是失败的环境保护已经充分证明了:如果不能超越自身利益而以整个生态系统的利益为终极尺度,人类不可能真正有效地保护生态并重建生态平衡,不可能恢复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关系;只要是以人为本、以人为目的、以人为中心,人类就必然倾向于把自身利益和地方、民族、国家等局部利益置于生态整体利益之上,必然倾向于为自己的物欲、私利和危害自然的行径寻找种种自我欺骗的理由和借口,生态危机也就必然随之而来,并且越来越紧迫。
有人批评生态整体主义“与自由主义核心观念背道而驰”,“侵犯了我们生活的最私人化的方面”,颠覆了最基本的个人自由(马特尔,《生态学与社会》,波里蒂出版社一九九四年,142页),“为了更大的生态的善而牺牲个体”,“破坏了对个体的尊重”;进而称之为“生态极权主义”和“环境法西斯主义”(贾丁斯,《环境伦理学》,林官明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二○○二年,220—221页)。这些批评严重地脱离了生态危机的现实,完全无视生态整体主义产生的语境。个体与整体的相互矛盾和相互依赖,无论在自然界还是在人类社会,都普遍而且永久地存在。什么时候更多地关注个体和什么时候更多地关注整体,并不是单凭抽象思辨和逻辑推导就能做出正确判断的,提出一种观点必须充分考虑所产生的时期和所适应的阶段。毋庸置疑,时至今日,作为生态系统一部分的人类已经极其严重地恶性膨胀了,已经极其严重地破坏了生态系统的整体平衡和稳定,已经极其严重地危害到整个星球和它上面的所有生命的存在了。在这样一个生态系统危机时期,在这样一种亟需刻不容缓地保护所有生命的生存环境的语境下,还要奢谈人类作为自然整体之一类个体的个体利益,而且很大程度上是用来填充其无限欲壑的所谓利益,其有害性就非常明显了。
自由主义、人本主义绝不是不可分割、不可变化、不可根据人类生存环境岌岌可危的现实修正的教条。“自由是可以分割的……如果我们想保存可以剩下的自由,我们就必须限制一部分自由。”(欧文和庞顿,《绿色宣言》,麦克唐纳奥普蒂玛出版公司一九八八年,22页)在人类的自由发展直接导致生态危机的情况下,必须限制人类的部分自由。为了自然的可持续存在和人类的可持续生存,人的有些权利是必须放弃的,至少部分地放弃,特别是追求无限物欲之满足的权利。限制物质生活和经济发展的某些自由和权利,并不意味着也限制政治权利和自由宪政。人类要选择的是:究竟是要现存生活方式的自由,还是要未来长久生存的自由?“与对我们的生活、健康乃至存活的巨大威胁相比……对自由追求现在选择的生活方式的强调简直没有任何价值。绿色思想家强调的则是,限制我们追求现已选择的生活方式的自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我们不能主动地限制,那么自然将会以更残酷的方式来限制。”(《生态学与社会》,146—147页)利奥波德说得好,当地图上没有一个空白点时,当大地母亲奄奄一息时,“四十种自由有何用途?”(《沙乡年鉴》,139页)
对生态整体主义的另一种严厉的批评主要来自发展中国家和西方强调生态正义的学者。这种批评指责生态整体主义笼统地强调生态整体,忽视了人类在享有自然资源上的不公平,即世界范围内的生态不公正。我以为这是迄今为止对生态整体主义最为重要的批评。生态整体主义在泛论生态危机和生态整体利益时,对如何在公平正义的前提下进行生态保护领域里的全球合作缺乏具体论述,对如何通过推动世界范围的生态公正来保障生态整体内部的和谐关系,进而真正做到维护生态整体利益也没有给予突出的强调。
人类社会是生态系统的一个最重要的子系统,人类是生态系统中最有能动性和破坏性、并一手造成了当今的生态危机的组成部分。人类子系统内部的关系和谐、公平公正,是确保整个生态系统稳定、和谐的极其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前提。因此,生态整体主义不仅要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还必须突出强调人类这个子系统的内部关系对于母系统的平衡稳定的重大作用,把人类子系统内部关系的改善——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实现、人权的保障、人与人关系的改善、社会公正的实现、生态正义(包括世界范围的、一国内部的、代际之间的生态正义)的实现、全人类的和平与合作等——对于整个生态系统生死攸关的重大影响突显出来。
在世界范围的生态正义方面,生态整体主义应当明确提出:发达国家是生态环境的最大破坏者,是不可再生资源的最大消耗者,它们有责任为恢复和重建生态系统的整体平衡做出最大的贡献。它们不能仅仅治理自己国家的污染、保存自己国家的资源(同时大量获取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它们必须首先清还对整个地球的环境欠账,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并大幅度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它们还必须拿出巨资帮助贫穷国家治理污染并解决民众温饱问题,而这就意味着发达国家必须首先大幅度降低自己的经济发展和国民的生活水准。
同时,生态整体主义还应当十分关注作为人类子系统的分支系统——每个国家内部的生态正义。对争取国际公正和争取国内公正持双重标准是十分错误和有害的。比如,在一个国家内,富裕阶层与贫困阶层、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在资源共享和环境改善方面是否享有同等待遇?发达地区、城市居民、富裕阶层是否应该占有和消耗更多的有限资源并得到更多的污染治理的投入?如果已经所得甚多,是否也要付出更多的代价?怎样才能按照争取国际公正的标准来为本国不同区域、不同阶层的国民争取最大限度的公正?如果不给予这些问题足够的重视,那么,发展中国家很可能在激烈地反对发达国家不公正的环境政策的同时,在本国以同样的逻辑推行同样性质的环境政策。
有人提出,当今世界还有许多贫困人口连最基本的生存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在此情况下,何谈关照生态整体?仔细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这种辩解实际上回避了导致这种社会问题的真正和主要的原因——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解决温饱问题的一个方法是重新分配”,而不是继续蹂躏奄奄一息的大地。“社会的其他方面如果不发生相应的变化,那么,要确保那些靠牺牲荒野地而获得的利益能够转移到穷人手中,也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在已被人类征服的土地与现存原始自然的比例(98%∶2%)是如此悬殊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还试图靠牺牲非人类存在物(生态系统、物种)的方法来解决人际内部的分配问题(源于不公正、特权、政府机制的无能、社会的麻木不仁)”,那不仅是“徒劳无益的”,而且很可能成为“权势集团保护既得利益的一种烟幕;那种做法几乎牺牲了处于不同层面的所有类型的价值,其结果只能是延误必要的社会改革,使社会的不公正(一种社会性的负价值)延续下去”(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杨通进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二○○○年,383—384页)。生态系统在总量上早已给人类提供了足够维持生存的资源,是无止境的贪欲和对奢侈生活方式的无止境的追求,使人类的需要远远超出了自然的承载能力。为了满足无穷的贪欲和物质需要,人类打破了生态平衡还不够,还在人类内部剥夺许多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和生存资源。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要以满足穷困民众的生存权利为理由或借口,继续榨取即将耗尽的自然资源、继续污染早已超出自然吸收和净化能力的生存环境,如果不是愚蠢就一定是蓄意掩饰。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国际上的生态不公正绝不能成为发展中国家放任污染环境、耗尽资源的理由。毕竟,一个国家的生态灾难首先要由自己国民来承受。争取公平公正的全球合作与自己尽最大努力减缓本国的生态危机并不矛盾。强调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基本生存权、强调发达国家首先自我约束并付出更大的牺牲固然绝对正确,但这些强调的最终目的应当是为了更有效地保护环境、拯救地球、缓解生态危机,而绝不是任由经济无限增长,甚至期望赶上或超过发达国家,重蹈西方过度消费的错误道路。必须清醒地看到,后一种目标是不现实的,是地球生态系统所无法承载的。所有对民族、国家特性和权利的强调,所有对生态正义和世界公平的强调都必须有一个前提性的认识,那就是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和人类整体的长远利益,是生态系统可持续地存在。
生态系统的持续存在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前提。值得高度注意的一个现象是,可持续发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被当代人误解甚至有意曲解了。有些发展美其名曰可持续发展,可实际上并没有做到以确保后代人的基本生存条件为前提、以确保生态的可持续性和生存环境的逐渐改善为前提(这是可持续发展的本意),而是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为根本、为压倒一切的原则,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和资本的最大化,是迅速地消耗即将告罄的不可再生资源,是严重污染环境并使环境状况在总体上日趋恶化,而在治理环境、开发替代资源等方面的投入却少得可怜。这样一种发展由于有了“可持续”的美名做掩饰而更具有危害性,因为它能够轻易地使人们丧失忧患意识、危机意识、理性判断以及对生态系统和子孙后代的责任感。生态思想家贾丁斯说得好:“可持续的说法太普遍了”,“让我们先停下来”,先问“可持续什么?”“很显然,可持续经常被认为是‘持续目前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水平’。这样的可持续生活模式只是持续现在的状态。但是目前的消费方式,尤其是在消费驱动的工业经济中的消费方式,正是导致环境恶化的元凶,现在的消费情形正是要改变的东西。……我们要警惕,不要只是简单地把可持续发展当作时髦词来谈论经济和消费的继续增长”(贾丁斯,《环境伦理学》,96页)。
有这样一种说法:环境问题只能通过发展来解决并在发展过程中解决。这听起来似乎有理,但却掩盖了几个最为关键的问题:这种发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是治理环境并为后代造福吗?如果是,这种发展的主要收入用在环境治理上了吗?这种发展把重点放在环境科学研究和替代资源开发上了吗?解决了多少环境保护和资源替代难题?这种发展是否使当代人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好、是否使后人的生存条件逐渐改善?如果不是,这岂不又是一个掩饰、一个幌子,又是打着解决环境问题的旗号实行先发展后环保、先污染后治理的老套路吗?而惨痛的历史教训和无情的现实告诉我们,这条老路现在不仅完全行不通,是死路、是绝路,而且在很短的时间内它就要走到尽头了!
对生态整体主义最后一个主要的质疑关乎这种思维方式和自我超越的可能性:人类真的可以做到超越自身局限进而站在整个生态系统的高度考察问题吗?人类真的可以做到把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并以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和谐、完整、持续来约束自己吗?回答是:不仅可能而且必要,并且刻不容缓。固然,人像其他生物一样,具有从自己的角度认识事物并为自身的利益攫取生态资源的本性;但这并不能成为人类不能、也不该为生态系统整体利益考虑的理由。因为,人是惟一有理性的物种,人“是这个世界中惟一能够用关于这个世界的理论来指导其行为”的物种(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96页),人是高贵的物种,而“高贵的身份使人有更多的义务”(《哲学走向荒野》,444页)。人的理性曾经使得他超越了万物,把自己视为世间惟一的主宰和管理者;而今,理性也可以而且必须使他超越自身的局限性,站在生态系统整体的高度去保护自然万物。
人类还是有同情心的物种,同情心使人类能够超越自身的视野、经验和利益的局限去认识和关怀万事万物。澳大利亚哲学家普鲁姆伍德在《人类中心之外的道路》里说得好,同情心能够“将我们置于他者的立场上,在一定程度上从他者的角度看世界,考虑他者的与我们自己相似和不同的需要和体验”。这里的他者不仅可以是其他人,也可以是其他物种,甚至是整个地球。正是有了这种同情,我们才可能“扩大自我,超越自身的地位和利益”(韦斯顿,《环境哲学引论》,牛津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九年,75—77页)。生态社会学家布克钦也有类似观点,他指出,人类的”用概念思考和深深的同情感来认识和体验整个世界生命的能力,使他能够在生态社会里生存,并恢复、重建被他破坏了的生物圈”(布克钦,《社会生态学哲学》,布莱克罗斯图书公司一九九○年,187页)。如果人不能超越自身的局限,不能设身处地地为他者考虑,那么,即便在人类社会的范围里,人们也不可能做到超越个人中心、男性中心、白种人中心、欧洲中心。否认人类能够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逻辑,与否认人类能够抛弃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的逻辑是完全相同的。把世界连同它所有物种从生态危机中解救出来,只有人类可以完成这个使命,更何况生态危机原本就是人类造成的。人类无论如何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来开脱自己的罪责,无论如何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放弃他必须履行的义务。只有勇敢地承担起自己对重建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稳定的责任,人类才真正堪称我们这个星球上最高贵、最有价值的生命。如果说人类只能像猪羊那样只为满足自己欲望而生存,那才是对人类最大的不敬。
人是有局限的物种,也是还在演进和变化的物种,在演化进程中,他曾经犯过无数的错误,走过许多弯路。从生态危机和生态整体观的角度来看,人类几千年来所犯的最致命的错误,就是以自己为中心、以自己的利益(而且主要是眼前利益)为尺度,没有清楚而深刻地认识到与人类的长久存在密切相关的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和整体价值。这个错误导致了无数可怕的、难以挽救的灾难。今后,如果人类还要继续以自己的意愿为惟一判断标准,则必将犯更多、更可怕的错误,直至自己走向灭亡。生态整体主义倡导人类跳出数千年来的旧思路,努力去认识生态系统,进而将认识到的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作为衡量人类一切观念、行为、生活方式和发展模式的基本标准,为防止人类重蹈覆辙、为人类缓解乃至最终消除生态危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根源。
(《欧美生态文学》,王诺著,北京大学出版社二○○三年版,16.00元)
25
DS0402025
“生态整体主义”辩
王诺
200402
著译者言

丁聪画
33
DS0402033
警察:“该醒醒啦!已经不堵车啦!”
200402
丁聪画
在现时的中国,从政界、学界到大众传媒,“城市化”是一个备受瞩目的大话题。如果说这个话题与其他的话题有什么突出的区别,那么首先可以列出的就是:它拥有着无可置疑的正当性。
“城市化”在今天的中国,不仅是由政府规划并倡导实施的一项国家目标,它还是一种意识形态(所谓意识形态在这儿主要是指具有一贯性及逻辑性的表象、主张的体系),它由国家及各级政府组织所担当,并被广大社会成员所内化。客观上,作为意识形态的“城市化”一方面为作为国家目标的“城市化”提供了思想资源,另一方面又在国家目标与社会成员的行为态度之间架起了桥梁。
说到“城市化”的正当性,我们不能不提到它的思想的、理论的重要源流之一——发展主义。在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中,发展主义一直担当着驱动社会、引领思潮的动力源泉的重要角色。由“落后—挨打”的民族记忆沉淀凝练而成的“朴素真理”——“发展是硬道理”,早已成为中国人广泛认同的观念意识。虽然不是没有人对蛰伏于这种发展主义背后的民族主义、社会进化主义有所意识,但如同“富国”、“强国”当初曾被面对外敌入侵的弱国的人们视为无可选择的目标一样,在今天,“提速城市化”也被人们看作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同时让经济更上一个台阶、实现现代化大目标的无可选择的选择。即使是对强调“经济效率”的主张保持警觉的社会学家,面对数亿中国农民的生存现状,也绝难对今天“城市化”的观念和目标简单地提出否定的主张来。
不无悖论的是,目前中国的农村、农业、农民的问题,其实正是在发展主义的框架下形成的。半个世纪以来,因了国家发展大目标的需要(如城市发展的需要、工业积累的需要等等),中国选择并一直维持了城乡二元结构式的社会体制,我们的农业被要求(被规定)承担起了原始积累的重任,我们的农民被限制在土地上、农村里(这原是反城市化的)。中国的农业终于渐渐地陷入了绝境。到今天,“三农”问题成了关心“公正”价值以及关心“效率”问题的人谁都无法回避的严重社会问题,于是,同样以发展主义为思想之源的“城市化”似乎又成了必要的选择,其正当性和迫切性显得毋庸置疑。
问题在于,当一种观念主张成了切合国家目标的意识形态,那么,存在其中的种种显在的或潜在的问题,就可能有意无意地被忽略、被遮蔽。
就概念而论,本来,与“产业化”、“社会现代化”相区别,“城市化”概念所涵盖的,应该包括:一、人口、生态的侧面(形态的侧面,人口的集中、空间的凝离、土地利用的功能分化等);二、社会结构的侧面(专业分化的发达,地缘、血缘关系的稀薄化,团体参加的多样化等);三、生活结构的侧面(构成生活的诸要素,以及这些要素间各种关联的变化,城市型生活意识、生活方式、生活目标及手段等的形成和扩散);四、社会意识的侧面(城市型性格的形成)。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有关“城市化”的概念注释、观念主张甚至政策导向,却多朝着人口、经济方面明显倾斜。“城市化”被简单地解释为人口学的过程,被等同于产业化,或者被解释为城市的扩展和再开发。人、社会以及生活、意识等方面的内容被忽略了。
与此同时,在现实中,“城市化”被演绎成一场自上而下的、规模空前的经济性运动。在这场运动中,许多事物获得了意义:农民进城打工成了“非农化”的主要内容,城市改造及城市规模的扩大成为各级政府最重要的政绩,城市的经济产出被视为国家发展的主要指标……但是这样一种被赋予了毋庸置疑的必要性和正当性的运动,其命题本身的真正意义到底如何?它的实际方案会包含些什么、其实施过程中又会发生些什么?它可能给社会带来些什么样(多样性)的结果?等等问题,绝不会因为其命题被赋予的正当性而不再存在、不再发生。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诸多的问题,已经出现。
如果我们不是从“城市化”被赋予的正当性出发来对这场运动的必要性之类做出评价,而是从对社会事实的确认出发来考察目前这场城市化运动,那么,有些问题是很容易被注意到的。
譬如,我们可以看到,在“城市化”的名义下,实际上存在着许多与城市化主旨相违背的制度设置或实际举措,实际上表现出了扼制城市化、片面城市化、逆向城市化等反城市化的倾向。
举例而言,用身份制的形式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这无疑具有着扼制(人口)城市化的意图和实际功效。长期以来,人们曾从各种角度对户籍城乡二元分割制的(价值公正意义上的)正当性或(经济效率优先意义上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但这一制度依然被维持着。它的事实上的正当性依据,正是城市中心的原则。就是说,身份制的设置和保存一直是以城市需要为中心的。在现行制度下,城市既可借着户籍制度和人口流动政策的有限开放获得它所需要的廉价劳动力,又不必为这种得益付出任何代价。民工大潮的启动,客观上让农民的“职业非农化”成为可能,但更重要的功效在于让城市以最小的代价获得了它最需要的劳动力资源。在目前的政策设置下,农民即使离开土地、乡村,身份上依然被规定为“农民”。这样,城市被免以为他们提供任何社会支持的制度性责任(虽然有些城市在尝试部分提供)。与此同时,城市可以视自身的需要,随时吸收或遣散它所需要或不需要的劳动力。
作为经济运动的“城市化”,将流向城市的农民设置为“流动人口”,即产业化所需要的“劳动力”、“人力资源”。在这样的意义框架中,人的城市化并没有被预设其中:进城的农民如何获得城市居民的权利、如何适应城市生活、如何进入城市社会,他们的子女如何在城市获得教育等等,在制度上首先就被撇在了“城市化”运动之外。这样的城市化不能不说是片面的城市化。
另外像目前的城市建设、城市发展,也并没有为城市作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规划。在目前的“城市化”概念阐释中,对于城市社会包括家庭、社会团体、公共领域等将如何演变或发育,城市人包括他们的意识、性格等等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又将出现些什么样的问题等等,都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有关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度的提高必然会出现的城市病理、城市危机等等的讨论也被有意无意地淡化了。到如今,不仅社会的城市化、人的城市化严重滞后于经济、形态层面的城市化,甚而连对这一切问题的预设也似乎被视为提速城市化的负面的干扰因素,而少见有相应的讨论和规划。
还可以看到,在今天的城市改造中,政府官员的政绩需要和房地产商的利润最大化原则成为旧城改造运动的最主要的动力源泉。二者的联手使得城市改造运动势如破竹,城市的中心城区迅速变成地价、房价的高地,而原住居民被大量迁往城市边缘和远郊(据说北京市主城区的外迁率普遍在60%以上,而上海中心城区动迁居民的回迁难已成为一个尖锐的社会问题)。这种现象是否正在导致“城市空心化”,尚待相应的研究和讨论来说明。但显而易见的是,那些被迁往城市边缘地和远郊的市民(他们多为下层或中下层)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城市中的社区迁移本来是一种生态过程,它们与经济、交通的演变过程息息相关。而如今的城市大改造,政府既对建设相应的交通网络(轨道交通)缺少规划,大部分外迁市民也缺乏必要的交通手段(自备车)。而且郊外也并没有形成相应的下层劳动者的就业市场和商业网络。在这种情况下,城市改造的直接后果一方面是中下层城市居民生活结构的遭破坏,另一方面是城市交通压力的增大和市民生活、工作、消费场所的分离,城市改造直接造成了具有逆向城市化特征的社区迁移。
逆向城市化(中产阶级住宅区移向郊外)问题本是美国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突出问题,一直以来受到城市社会学研究者和新城市主义学者的批判和反思。但是中国的情况与美国的问题还不是一回事。我们的“城市改造”运动,正在将大量依存于城市产业的中下层市民驱赶到郊外。
就城市本身而言,城市化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城市新建、城市规模扩展和城市改造等等。如今,在“城市化”的名义下,这一切的推进,正在将对城市居民/郊区农民的权益侵害正当化。
首先,在现有“城市化”的运动模式以及现行土地制度的背景下,对农民集体土地的动用是以行政征地方式进行的,所谓行政征地就是政府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将土地征收,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工业、商业开发。这样的土地征用,对于农民而言,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即他们不可拒否。另外,因为土地是由政府出面征用,而不是由农民出租或出卖,农民(集体)的土地就无法兑现它本身所具有的实际价值。尽管土地经由政府之手再转入开发商的话,价值的上升(很多时候是飙升)是谁都知道的事实,但获利的只能是政府和企业、商家。虽然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农民集体会开出一些条件(补偿、安置方式等),但这样的讨价还价的不对称性显而易见,一方面政府明定有补偿、安置政策;另一方面在现有政治体制下,农民的利益代表其实只能是基层政府干部及其领导下的村队干部。根据笔者去年所做的一项调查,在征地过程中,程序的合法化/规范化问题,农民权益的保障问题,被征地人员的工作安置、生活保障问题等等,都没有妥善地得到解决。而被征地地区的城市化、被征地人员的市民化等等也没有被纳入到“城市化”的指标中去。
同样,在城市,由于动迁工程基本上都是经由政府出面、在城市改造的名义下进行的,居民们在法律上对于动迁也是无可拒否的。因为在土地国有制的大前提下,居民们无论有无房产权,当国家需要土地时他们都必须迁让出去。在这种情势下,居民既难以质疑“城市改造”工程的正当性,在实际动迁过程中也难以和开发商展开真正意义上的讨价还价,他们面对的是政府以及明显朝开发商倾斜的种种规则(如房屋价格一般只能由开发商请来的估价公司定夺)。政府为了减低城市开发的经济成本,一面实施土地招标,一面将动迁任务承包给开发商。其结果是开发商转嫁成本压缩动迁费用,而动迁居民经历的往往是“强制性动迁——经济补偿愿望不被满足——迁居城市边缘或郊外”的三部曲。
为着加快“城市化”的速度,目前各级政府正在以低廉的经济成本换得提速的成效。但是,它同时付出的,可能是高昂的社会成本,它所导致的,可能是社会危机的加剧。如前所述,城市扩展和城市改造正使大量征地农民与城市动迁居民利益受损,生活结构遭受破坏。这一切,已经成为“民怨”的直接起因,也正在造成城市下层的进一步贫困化。而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由于这一切都是在“城市化”的名义下发生的,这使得种种问题的纠正和解决更形艰难,尽管这一类问题已成为农民和市民上访申诉的最引人注目的内容。
当一种社会发展目标被赋予了毋庸置疑的正当性,那伴随它的实施所出现的问题,往往很难被问题化,因为目标本身的正当性源泉会构成它被问题化的屏障。在城市化问题上,这样的逻辑显然正在起作用:“城市化”目标被赋予的压倒一切的必要性、迫切性等等,使得人们对许多问题视而不见,或者在很多问题面前放弃了基本的判断准则。也许人们可以将上述种种问题归之于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但即使仅仅是出于对社会系统的均衡需要的考虑,有一些问题也是不容回避的。将“城市化”视为经济、人口过程的观念及其相应的制度、规划,使社会和人的城市化严重滞后。这种状况无疑会导致社会各系统关系的不平衡。无论这是因为客观的阶段性发展局限还是出于政府的目标性设置,这样的状况都可能导致难以预测的负面结果。道理很简单,社会各系统间关系的失衡必然影响到城市作为一个社会的秩序的建立,也必然影响到它的持续发展的空间。如果没有“社会”和“市民”的发育、成形,就不可能建立真正的现代城市。
令人担忧的还在于,在目前的“城市化”运动中,根据长官意志、资本操纵,一哄而起的人为的“造城运动”正在破坏着城市作为文化积淀物、文化载体的价值。不同的城市原是在不同的经济、社会、文化的经纬中形成的,而今借着“城市化”的时机,各级政府官员竞相建城,这种运动难免不会破坏城市的文化生态。事实上,千城一面的景象在中国已隐约可见。
最后还要提及的是,为着城市化这个大目标,“三农”一如既往被要求为城市发展做出它的奉献。事实上,重征农业/农民的政策,为城市的发展提供的是双重的便利:一方面减少了城市/城市人的负担;同时,它还使逃离土地成了农民迫不得已的选择,由此使城市得以确保足够的廉价劳动力资源。直接的结果则是:城市化将使中国付出农业衰敝的巨大代价。
34
DS0402034
“城市化”质疑
陈映芳
200402
程千帆先生在《桑榆忆往》中缅怀师长时说:黄侃、吴梅、汪辟疆三位先生,生前都有每天记日记的习惯,其中吴先生的日记最为有幸,能全部保存至今,那是吴先生家属捐献给了国家(今有《吴梅全集》,收有日记);而“黄先生的日记在日本帝国主义入侵时被毁于采石矿,残存手稿数册已由他的女婿和弟子潘重规教授在台湾影印行世”,《六祝斋日记》一卷、《阅严辑全文日记》二卷以及散页,因偶存于潘重规先生处,后来交出版社,至十数年后方得出版。最可惜是汪先生的日记,“汪先生的日记起于清代末年,一直到一九五四年后半身中风为止,每日小字正楷记录当天所治之事以及读书所得,从来没有间断过,原稿当在百册以上。文化大革命中被掠,不知下落。现存的仅有三册:一册是南京师范大学武酉山教授在夫子庙的地摊上用一角钱买回的;另外两册则是掠夺者在匆忙中遗落在地上的,后来在《汪辟疆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八年出版)中题为《方湖日记幸存录》”而存世,亦为幸事。
程先生由此联想到:“一四五三年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堡为土耳其人攻陷时,一些学者还能抢救出许多古抄本,远走意大利,从而保存了古代希腊的学术和文明。这使我们感到惭愧。”
40
DS0402040
学人日记的悲歌
散木
200402
一九四九年之后,从整个华语华文的发展史来看,台湾的语文发展是个有趣的特例。语言学家周有光在《21世纪的华语和华文》一文中,对中华语文在二十世纪的变化,做了扼要而全面的总结:
20世纪,华语和华文发生了历史性的大变化。语言从方言到国语,文体从文言到白话,注音从反切到字母,字形从繁体到简体。
上个世纪,中华语文在台湾的改变仅止于四项中的前两项。从方言到国语的这个改变,应归功于国民党四十年的统治。一九四九年之后,国民党“南渡”到了台湾,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使台湾成了中国第一个通行国语的地区。然而,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政局的变迁,竟出现了由国语改回方言的趋势。这是近代中华语文发展的一个逆转,也是一个反动。
由于国语推行的成功,一九四九年之后,台湾白话文的发展,虽没有大陆那么口语化,但一般来说,文体是从文言走到了白话。至于注音则始终停留在“注音符号”的阶段,没有能从民族形式转变到国际形式;十几年前沸腾一时的“注音符号第二式”,和最近提出的“通用拼音”,都只是为了立异而立异。舍已为国际社会承认并且接受的“汉语拼音”不用,而另立一个新系统。表面上看来是“别出心裁”,而实际上,却不免是“闭门造车”,贻笑海外,并使台湾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拼音系统,人名地名的拼写,充分体现了个人自由和地方色彩,真是五花八门,怎一个“乱”字了得!至于周有光所说的字形由繁体改为简体,在台湾更是不见踪影。
国语的普及和白语文的成功是互为因果的。没有京调的官话普及在先,白话文就失去了一个可依附的语言;而没有几百年来白话小说及戏剧的风行,国语就失掉了写定的书面样本。胡适在一九一八年提出推行白话文的口号——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正是取意于此。要是国语在台湾渐渐走上了式微的道路,白话文在台湾的前途也就堪忧了。等到台语在台湾成为“普通话”的一天,台湾的白话文很有可能步上今日香港的后尘,在文体上文白夹杂,在用字上,方言普通话不分。台湾的语文眼看着要离规范的现代汉语日远了。这恐怕不是台湾人民之福。
语文政策往往是为政治目的服务的,这是无须讳言的一个事实。这种主从的关系,尤以台湾最近二十年来在语文政策上的改变最为明显。国民党“一党独大”的结束,多少也意味着国语“一语独大”的终了。国民党一党独大的结束,是台湾人民的幸事。但国语一语独大的终了,却成了台湾语文政策混乱的起点,这就未必可喜了。
在制定一个语文政策时,政治上的考量,固然是不可少的,但政治目的不应该是惟一的服务对象。文化的长期发展和个别语文的特殊内在结构,同样是不容忽视的。为了达到一个短期的政治目的,无视于白话文基本上只能表达中国北方方言的这个历史和语言的事实,而提倡所谓“母语教学”或“原住民语言教学”,是置台湾人民语文习得和语文能力于不顾。
在台湾的所谓“母语教学”,实际上也就是方言教学。其目的无非是透过“台语汉字化”或“汉字台语化”,来达到由闽南方言取代普通话的目的。这样尝试的,不自今日台湾人始,清刊本招子庸所作的《粤讴》和晚清韩子云所写的《海上花列传》,就是粤语和吴语文学的先驱。《海上花列传》曾受到胡适大力推崇,为之写序重刊,并誉之为“吴语文学的第一部杰作”,张爱玲又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将《海上花》译为英文和国语,但这些努力都挽救不了韩子云与《海上花》“身与名俱灭”的命运。从方言文学的发展史来看,台语文学只是一个后生的小老弟。小老弟想知道自己往后的发展,只要看看两位前辈做出了多少成绩,也就可以了然了。
光绪辛卯(一八九一),韩子云曾将他所写的《海上花列传》前二十四回给《海上繁华梦》的作者孙玉声看,孙阅稿之后,有如下建言:
此书通体皆操吴语,恐阅者不甚了了;且吴语中有音无字之字甚多,下笔时殊费研考,不如改易通俗白话为佳。乃韩言:“曹雪芹撰《石头记》皆操京语,我书安见不可以操吴语?”并指稿中有音无字之诸字,谓“虽出自臆造,然当日仓颉造字,度亦以意为之。文人游戏三昧,更何妨自我作古,得以生面别开?”余知其不可谏,斯勿复语。逮至两书相继出版,韩书已易名《海上花列传》,而吴语则悉仍其旧,致客省人几难卒读,遂令绝好笔墨竟不获风行于时。而《繁华梦》则年必再版,所销已不知几十万册。于以慨韩君之欲以吴语著书,独树一帜,当日实为大误。盖吴语限于一隅,非若京语之到处流行,人人畅晓,故不可与《石头记》并论也。
韩子云坚持用吴语写《海上花列传》的这番议论,想必能得主张台语汉字化诸公的激赏。“曹雪芹撰《石头记》皆操京语,我书安见不可以操吴语?”这句话豪情有余,而常识不足。“京语”几百年来,以“官话”的形式,流通于士人之间,并有无数写定的文学作品,早已取得了“共同语”的地位。这也正是二十世纪初期,以北京话作为国语的主要依据。国语是来自方言,而又能超越方言的。苏杭一带,虽然自古人文荟萃,经济发达,但吴语却始终不曾脱离过方言的地位。韩子云未免高估了吴语的语言功能和文学地位。其结果则是“客省人几难卒读,遂令绝好笔墨竟不获风行于时”。
明末清初的戏曲小说家李渔,在他的《闲情偶寄·词曲部·宾白》中,特立《少用方言》一节,他说:
凡作传奇,不宜频用方言,令人不解。近日填词家,见花面登场,悉作姑苏口吻,遂以此为成律。每作净丑之白,即用方言。不知此等声音,止能通于吴越,过此以往,则听者茫然。传奇天下之书,岂仅为吴越而设?
李渔的戏曲小说真是大江南北,风行一时,在文学上少用方言,是他作品得以流通,并垂数百年而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个三百多年前的作家,已能有这样的体悟,而少数二十一世纪的台湾政客和知识分子竟看不到一个清初作家已了然于怀的问题。李渔的这番话最能说明:用汉字写方言,是画地自限。一个真有眼光的作家是不屑为的,所谓“传奇天下之书,岂仅为吴越而设?”
我们不妨用几个更晚近的例子来说明何以曹雪芹能用京语作《石头记》,风行全国数百年,而韩子云却不得以吴语写《海上花》而受到一时青睐。这就如老舍可以用京语写《骆驼祥子》,而鲁迅却不得以绍兴话写他的《阿Q正传》,沈从文不能用湘西土语写他的《边城》,是同样的道理。凡是沉醉于台语教学和方言文学的人都应该温习一下《海上花列传》的这段历史。
生活在今日台湾的人很可能有一种错误的感觉:台语的地位大有超越国语的趋势,因此孙玉声的这番话,已不适用于今日台湾。这是完全有昧于现代汉语发展的一个大方向。孙玉声在一八九一年就已指出通俗白话(京语)在书面汉语上的垄断性,这是他的特识。这种垄断性经过近百年来的提倡和普及,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巩固。《海上花列传》以第一流的文学作品,在一百多年前即落得个“难以卒读”的下场,今日若还想用汉字来写定方言,可以休矣。换句话说,一百多年前,《海上花列传》初出版的时候,或许还有一部分“苏州老乡”可以从“吴侬软语”之中,看出些小说人物的“神理气味”。但这种不能京语的“苏州老乡”,随着普通话的深入和普及,是越来越少了。今天即使苏州人之间书面往来,也得借着通俗白话作为相互交通的工具。苏州人今日都用汉字写普通话,并不是苏州人不爱苏州了,实在是用汉字写出来的苏州话,连苏州人也看不懂啊!
当今知道《海上花列传》这部小说的人已经不多,看过的就更少了,看过而又看懂的,更是少数中的少数。吴语文学比起台语文学来,不但历史比较悠久,作品也丰富的多,尚且落得如此结局,其他“后进”的方言其坎坷就更不待言了。今日在台湾热衷于所谓“母语教学”的人士,都应该有些历史和语言的常识。
“台语汉字化”不是一个“爱不爱台湾”的问题,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语言问题。汉字基本上是个表义的文字,勉强用汉字来记录方言中有音无字的词语,结果就成了“俗俗卖”,“强强滚”,“白帅帅”,“俗搁大碗”之类的“死文字”了。其所以为“死文字”,并不是因为这些词不口语,恰恰相反的是因为这些话太口语,口语到了只有某一地区的人才能了解。从汉语汉字的内在结构来看,这种有音无字的方言,只能止于口语,安于口语。因为“俗”和“帅”这两个汉字,无论在其古今字义中,都绝无“廉价”,“清洁”之意。不通台语的外省人,固然看不懂;即使精通台语的台湾人,初看这些“台语汉字”都不免“不知所云”。台语化了的汉字,往往只取其音而不取其义。结果所谓台语汉字化,无非是用汉字来记录台语发音,与其如此,倒不如径用罗马字母拼写台语,来得更简洁明了。
香港的广东人至今不曾放弃用汉字写粤语,但对不通粤语的外省人而言,看着那些方块字,就如同看日语中的汉字,“一生悬命”这四个字,个个认得,但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是“努力学习”的意思。粤语汉字化对不会说粤语的人来说,毋宁是“文盲化”。因此,粤语汉字化越成功,越彻底,看得懂粤语书报的外省人也就越少。方言汉字化的代价是孤立自己,是自绝于多数。
随着政经形势的改变,香港人已越来越感到学习普通话的迫切。一百五十年殖民地的生活使香港在语文上成了一个“不知有汉”的化外孤岛,周有光提到的二十世纪华语华文的四大改变,除了白话文有些成绩之外,其他三项在香港真是毫无踪影,但港人却能有意识的急起直追,努力的摆脱语文上的香港特色,希望与规范的现代汉语接轨,成绩是可以预卜的。
台湾人在面对这个议题时,所采取的态度是香港人的反面。台湾人处处希望突出语文的“台湾特色”。大陆实行汉语拼音,台湾则固守二十世纪初期的注音符号;大陆推行简化字,台湾则视简化字为破坏中华传统文化的阴谋;大陆采取由左至右横行的书写方式,台湾则基本上仍是由右向左的直行;大陆改称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所定的“国语”为“普通话”,台湾则沿用旧名。所有台湾语文上的特色,可以一言以蔽之曰“饶富古意”,台湾呈现的是中国二十世纪中期以前的语文现象,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一仍旧惯”。香港人想“补课”,而台湾人却要“退课”;香港人要“接轨”,台湾人想“脱轨”。当然,这种种的不同,政治因素是一个主要的原因。我们在这里对政治问题暂且不论,但在语文上台湾人是脱离不了汉语汉文的历史和语言规律的。
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初稿,九月十五日修订,九月二十二日再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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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2041
台湾语文发展的歧路
是“母语化”,还是“孤岛化”?
周质平
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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