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君》及其他
上海 朱铭
200410
读书平台
二○○四年第四期《读书》“短长书”一辑下收杜新艳先生《晚清女性死亡的叙事》。此文博引中西史籍,论述精当。惟转引吴保初《姚烈妇挽诗并序》时,“时光绪二十四年三月而是日也”据《北山楼集》当改为“二十日”。
“清末四公子”中,谭嗣同、陈三立直到今日,还为学界所重。而另外二人(丁惠康、吴保初)则相对寂寞得多。读吴保初《北山楼集》,觉其诗学老杜而直逼江西诸祖,且幽愤深广,多有时代之声。我校前贤汪辟疆先生《光宣诗坛点将录》品之曰“生遘世变,哀乐特过于人,激楚之音,出以清怨”,其造诣之深,此为一证。但他的思想还是宥于士大夫之学,反映到对女性之态度上,则如杜新艳先生所谓“内心的矛盾心理”。不特《姚烈妇挽诗并序》一诗如此,其他如《哀妹文丁酉》等等,俱可见吴氏虽不复有理学家表彰贞妇之谀辞,但仍含“君臣夫妇”之大义。故《许君男哀辞有序》一文有:“姬诚为余死矣。余之所以事亲与所以死国者顾如是”之叹。
吴保初常常出入于诗坛、政界之中;周旋于保皇、革命两党之间。其直忤俗,襟怀高旷,然为事势所格,终抑郁早逝。吴保初身后墓志为今文经派大师康有为作,而墓表却为古文经派大师章太炎作,其为士论所重,可见一斑。
记钱仲联先生有云:治古典文学者不懂晚清学术史,实大憾也。笔者在去年岁初于旧书肆得此书后,就难以释手。但有些古代文学研究者竟不知吴氏为何人。卞孝萱先生得知后,曾于笔者此书扉页题道:“章行严先生为吴保初老人之婿,余昔在北京时,曾闻行严先生谈其岳父佚事。今童岭君购读此书,嘉其有识,喜而题跋。”姑记于此,聊备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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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10165
今人少识吴保初
南京 童岭
200410
读书平台
编辑这一期的《读书》时,别斯兰中学人质劫持的惨剧刚刚结束;也就在同时,莫斯科国立青年艺术剧院来到北京演出契诃夫的名剧《樱桃园》。导演在阐述这部剧作时说:这部写于作者生命晚年的戏剧“折射出强烈的生的欲望”。走投无路的情境越发体现了人的炽烈的要求,但“在这部戏剧里,没有人将自己的要求强加于别人”。在契诃夫的时代,当没落的贵族不得不离开樱桃园的时候,斧头砍伐樱桃树的声音曾经震颤了多少人的心。别了,旧生活!你好,新生活!——这句台词中的诀别和期待,连同契诃夫剧作中的那种“诗意的潜流”,展现的是怎样一种对于“生活”的理解和信念!不用说别斯兰那样的惨剧了,就是面对我们所处的这个“乱七八糟、生机勃勃”的时代,我们还会像契诃夫那样坦然地说出“你好,新生活!”那样的语句吗?在天桥剧场的三楼,一位编剧问道:经历了两次大战的血腥,目睹着一次又一次的恐怖和暴力,我们的心还会再为这砍伐樱桃树的斧头之声而颤动吗?
这是一个问题,一个与生活的热情和艺术的感受力密切相关的问题。但契诃夫的意义也许正在这里:在灰暗的生活中,一股深藏在人物活动背后的潜流在奔涌,它让我们感受到了一种内在的诗意,一种对于新生活的渴望,一种对人及其无法确定的命运的关怀,一种深刻的人道主义。
林兆华导演几年前曾排演《三姐妹·等待戈多》,《读书》为此发表了余华、童道明等撰写的评论。这个用“等待”的主题拼接起来的作品,把旧俄时代的情绪与对人生的高度的哲学概括综合在一种精致的形式之中。我还记得有一天在人艺门口偶遇林导演,他兴奋地告诉我,那一期的《读书》出版之后,他收到了许多没有看过戏的读者的来信。契诃夫是现代中国戏剧传统的一个内在要素——从曹禺的《日出》、尤其是《北京人》,到五十年代北京人艺对斯坦尼传统的全面的继承,再到林兆华的《三姐妹·等待戈多》,契诃夫要素以差异极大、取向各异的方式在中国戏剧中表达自身。林兆华的内心里深藏着一种契诃夫情结,一种通过对契诃夫的诠释来重建自己与这个戏剧传统的关系的激情,这是我在讨论《三姐妹·等待戈多》的时候终于意识到的。因此,去年秋天他来电话邀请《读书》参与他和国家话剧院发起的契诃夫戏剧节的时候,我没有一点奇怪。
在这次题为“永远的契诃夫”的戏剧节中,国家话剧院的《普拉东诺夫》和俄罗斯国立青年艺术剧院的《樱桃园》是两部力图接近契诃夫原作和情绪的作品。没有天使也没有魔鬼,充满了内在的嘲讽和喜剧性而又饱含着内在的同情,诗意的潜流在宛如散文般推进的叙事中展开。“这个戏是美妙的,它有着花的一切娇美。折断了茎,花便枯萎了,花的芬芳也消失了。只有在导演和美术家挖掘深入得足以到达那隐藏着戏的主要神经的人类精神宝库时,戏与角色才会有生命。”(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语)这两部戏都要求导演和舞台设计创造出一种情绪,让演员沉浸在一种寂静的美之中完成他们的角色塑造。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新形式的实验之后,这种庄重、平淡的叙述和沉思的调子本身显示了一种勇气和反思的态度,而观众对于这种庄重和平淡的叙述的认可表明我们这个时代还有心灵颤动的能力。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以色列卡美尔剧院的《安魂曲》,这是一个根据契诃夫的三个故事改编而成的作品,一个关于死亡的寓言。演员的精湛表演,让一个抽象的寓言式故事充满了最为真切的现实感;那些舞台上由人扮演的房子、月亮和马车既像是仪式性的表现,又像是故事的最为内在和真实的道具。简洁的叙事、敏锐的心理洞察力、残酷的幽默和深刻的悲悯贯穿着整个戏剧表演的始终。在实验性话剧日渐陷于危机境地的时代,这部戏不但赢得了观众,而且也让我们对戏剧形式的开放性和可能性重新燃起了信心。
我期盼着即将上演的林兆华导演的新版《樱桃园》。在戏剧节结束的时候,《读书》将再次邀请导演和评论家座谈,也将发表他们有关契诃夫戏剧的诠释和理解。对契诃夫的诠释和理解中必定渗透了我们对于自身所处时代的态度的诠释,对于生活进程的理解——我们还能像契诃夫那样嘲讽而又真诚地笑吗?
166
DS0410166
编辑手记
200410
陈四益文
不过五十年,对许多事情的看法,早已颠了个儿。
读中学的时候,第一次听《社会发展史》,老师列举资本主义的腐朽,一个例证是,资本主义社会穷人饥肠辘辘,有钱人家的猫狗却有肉吃、有奶喝,甚至还专为猫狗生产罐头。报刊漫画,出现阔太太、阔小姐时,宽檐帽、拖地裙、牵狗抱猫,照例是经典的场景。我家不算太穷,但吃罐头在当时也是很奢侈的事情。因此,听后义愤填膺。时至今日,中国的都市,养狗成风,喂猫成习。超市里宠物罐头、宠物用品也已琳琅满目,宠物医院看病比人还贵。按低标准,中国依然有几千万尚未脱贫的人群,依发达国家标准,贫困人群的数量还要扩大几倍,若以猫狗吃罐头来论证中国成了腐朽的资本主义,只怕难得认同。
另一个资本主义腐朽性的例证是,一面有衣食无着的穷人,一面倾倒着“过剩”的牛奶。那时,中国人能喝牛奶的为数极少,听后的愤慨是:与其倒掉,为什么不肯送给穷人?中国今天已经是牛奶生产大国,各色品牌让人眼花缭乱。保质期一过,卖不出去也得倒,没听说哪个厂家肯在这之前送奶于民,倒是还有人涂改日期,把变质的货色卖给百姓。如若以此论证中国也成了腐朽的资本主义,恐怕也难得到认同。
由此想到恩格斯的一句名言:“唯物主义的认识的发展,哪怕是单单对于一个历史实例,都是一种科学工作,需要多年的冷静钻研。”否则,拼凑几个例证,提出几个口号,就以为创造了一种理论或证明了一个真理,不过是儿戏。
诗曰:
昔闻西国狗餐肉,
今见神州鱼饲猫。
五十年间风水转,
孰为殷纣孰唐尧?
丁聪 丁聪画封二
DS0411902
过时的例证
陈四益
200411
诗画话
丁聪
丁聪画
崔之元 郎咸平风波,所有者掠夺与“好的市场经济”—————————————— 3
李零 中国历史上的恐怖主义:刺杀和劫持(上)———————————————— 9
王铭铭 “水利社会”的类型—————————————————————————18
柳冬妩 在城市里跳跃————————————————————————————24
聂华苓 小说家是个骗子———————————————————————————34
扬之水 定名与相知著译者言—————————————————————————37
方拥 埃菲尔铁塔的花边——————————————————————————47
王蒙 悲情的思想者————————————————————————————52
李皖 风:风花雪月·乡土风·国风 听者有心————————————————63
高山杉 欧洲人佛书翻译丛谈—————————————————————————73
张西平 传教士汉学的重要著作————————————————————————84
倪梁康 译者的尴尬—————————————————————————————90
短长书———————————————————————————————98
再说“中国威胁”(杭之) 想起了《死水微澜》(郜元宝 仍然继续着的战
争(张鸣) 反对快乐,支持悲伤(汪静) 再从《无字》说开(荒林) 美国郊区的“诗
意”与隐私霸权(王斑) 法律移植问题三议(周赟 黄金兰)
强世功 图施耐特和“大众宪法”—————————————————————— 122
陈心想 知识的传承创新与知识分子社区——————————————————— 132
陈维纲 文化·边缘正义·马克思主义的公共霸权理论(二)——————————— 138
张永胜 精神不死,是谓不朽———————————————————————— 145
金文兵 岑寂之中见性情—————————————————————————— 154
潘维 高贵的精神———————————————————————————— 160
读书短札
缺乏这样的勇气(舒芜,46) 此魁阁非彼状元楼(杨春阳,137)
编辑手记————————————————————————————— 166
丁聪 漫画——————————————————————————————— 121
赵汀阳 漫画——————————————————————————————— 159
陈四益文 诗画话 丁聪配画—————————————————————————封二
目录
DS0411921
目录
200411
香港中文大学金融系的郎咸平教授是为我国七千万股民所熟知的人物。自二○○一年以来,他高举保护小股民的旗帜,力主在证券业监管上实行“辩方举证”和推动小股民“集体诉讼”,特别是准确预言了有“中国股市第一庄”之称的“德隆”的崩盘,从而被股民们誉为“朗监管”。二○○四年八月,郎咸平在上海发表《在国退民进盛宴中狂欢的格林科尔》的演说,引发了“郎顾之争”(郎咸平与格林科尔董事长顾雏军)和一场范围广泛的国企产权改革大讨论。他大声疾呼制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势头,反对管理层自我定价收购不上市的国有股。据新浪网调查,90%的普通民众支持郎咸平的观点。但不少经济学家则认为他哗众取宠,是“民粹主义”者。郎咸平的思路究竟是怎样从“保护小股东利益”发展到“制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呢?
最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翻译出版了郎咸平的论文集《公司治理》,汇集了他在国际上著名的经济学杂志《政治经济学》、《金融经济学》上发表的论文。同时,东方出版社出版了郎咸平的《操纵——机构投资人与大股东操纵策略案例》,它搜集了西方国家、中国大陆和香港的操纵案例,主要是关于大股东(往往是家族控股股东)如何剥削小股东。从郎咸平这两本书可以看出,他从“保护小股东利益”发展到“制止国有资产流失”,是有内在思想逻辑的。关键在于,大股东既然可以剥削小股东,也就可以继而剥削债权人,也就可以进而剥削劳动者。而具体机制,则是顾雏军这类私人企业家,通过低价场外收购国有股,形成印尼和菲律宾那种“金字塔控股结构”。
实际上,如果我们检索一下西方主流的金融学、法学和经济学杂志,就会发现大量的文章是研究掠夺(looting)、操纵(manipulation)、淘空(tunneling)和剥削(expropriation)。其中最著名的是加州伯克利大学的乔治·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和罗墨(Paul Romer)一九九三年提出的所有者掠夺的一般模型。阿克洛夫和罗墨是两位世界一流经济学家,前者与斯蒂格利兹并称“不完全信息经济学之父”并同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后者是内生增长理论的创始人。他们的关于所有者掠夺的一般模型是针对美国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储蓄与贷款协会”(一种以经营房地产为主的银行)破产而提出的。在他们的论文《掠夺:为获利而破产的经济地下世界》发表前,经济学家们一般用政府提供存款保险导致银行投资不谨慎来解释“储蓄与贷款协会”的破产危机。但是,在阿克洛夫和罗墨看来,不谨慎并非破产主因,因为许多投资是在明知项目不可行的情况下做出的。真正的原因是所有者通过投资负收益的项目而掠夺本企业资产。他们认为,资深调查记者所写的“盗窃通行证”和“空前的银行抢劫”比许多经济学家想当然的“不谨慎投资”解释更接近现实。那么,所有者如何掠夺本企业资产呢?阿克洛夫和罗墨提醒我们回到企业资产的会计恒等式:
资产=所有者权益+负债=净资产+负债
据此,阿克洛夫和罗墨建立了所有者掠夺本企业资产的一般模型。其要义是,只要所有者(包括个人和母公司)只负“有限责任”(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常态),并且投资要经过若干个会计期才能完成,所有者就可以人为膨胀前期会计净资产值,从而增加所有者权益分配,尽管后期会计将会显示整个企业的亏损。这就是阿克洛夫和罗墨所谓“为获利而破产”或有意选择负净现值的投资项目。
尽管郎咸平的论文中没有直接引证阿克洛夫和罗墨,但他们的精神是一致的。这可以从郎咸平对净现值法(Net Present Value)的独特解释中看出。他认为,许多教科书没能讲清为什么净现值法是最好的项目评估方法,即净现值法能反映出小股东因负的净现值的投资所受的损失,而大股东则“可以选择投资低收益或负收益的项目,因为他们可以产生利益侵占的机会”(郎咸平:《公司治理》,65页)。为什么大股东可以从低收益或负收益的项目中获利?郎咸平着重以“金字塔控股结构”来说明。他用下图说明“金字塔控股结构”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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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族控制了公司D的51%的股权,但是它对D的实质所有权只是7%(=51%×51%×51%×51%)。郎咸平总结道:“家族可以将公司D的资产以低于正价出售给控制性家族,或向控制性家族购入高于正价的资产。这类交易有利于家族,因为他们对底层公司拥有权低(7%),但控制权高。举一个例子:控制性家族向D公司购入了一批低于正价一百元的资产,家族通过公司D的亏损是7.6元(100×7.6%),但是利润确是一百元,由此可见,这项交易的净利润是92.4元,也就是剥削少数股东的利益”(郎咸平:《操纵——机构投资人与大股东操纵策略案例》,137页)。在这个例子中,公司D进行了负收益的项目(低于正价一百元的资产出售),但控股家族却通过“金字塔控股结构”而获利。
在考察了东亚九国二千九百八十家公司后,郎咸平指出,东亚公司的大量财富集中在少数几个家族手中。例如。在印尼和菲律宾,通过“金字塔控股结构”,十大家族控制了本国股市总市值的50%。家族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造成了许多负收益的项目,因而放大了外部投机者的冲击,成为亚洲金融危机的重要内因。而令郎咸平担忧的是,中国已经出现了以德隆和格林科尔为代表的“类家族企业”。让我们略细看看“郎顾之争”的焦点——格林科尔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
顾雏军的“类家族企业”的两个主要成员是香港格林科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和生产制冷剂的天津格林科尔公司(顾雏军私人所有的全资公司)。二○○一年底,香港格林科尔公司向天津格林科尔公司预付二点三亿元购买制冷剂,二○○二年四月,顾雏军收购的广东顺德科龙公司宣布向香港格林科尔购买价值二千七百万元的制冷剂,六月,科龙公司新任管理层到位后,又准备继续向香港格林科尔购买价值为三亿元的制冷剂。通过这条交易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科隆公司的资金流入香港格林科尔(该上市公司本身是销售公司),而香港格林科尔的资金又流入了天津格林科尔顾雏军私人所有的全资公司。据《财经》杂志的报道,这是一个相当典型的关联交易(顺便说,顾雏军先生如认为郎咸平的分析有误,他似乎应该起诉更早报道该消息的《财经》杂志)。什么是关联交易?好比一个杯子,它本身正常市场价值十块,但如果几个公司是有关联的,关联公司用一万元来购买这个杯子,即形成了关联交易,实际上是进行资产转移,是对小股民的剥夺。《财经》杂志详细报道了香港格林科尔公司与天津格林科尔公司及科龙公司三者之间的关联交易,很严肃地质疑了顾雏军先生。《财经》记者去采访天津格林科尔公司,因为它以二点三亿元卖其制冷剂给香港上市公司,但其实际年产量根据天津市工商局的检查只有五十万吨,根本就没有那么大的生产能力,记者去的时候受到保安阻拦,根本不能进到厂房里。经过一天的观察,记者发现,工厂仅有上百人在上班,并了解到这里的人员变动很大,基本上是几个月就换一批人。也就是说,支持香港上市公司的天津格林科尔公司竟是一个如此小规模的公司。记者惊异地指出:格林科尔香港上市公司公布的年报,竟说它营业收入三年中增加了三千三百倍。它自称是一个世界知名的制冷剂生产企业,其94%的产品销往欧洲和加拿大等地。但如果真的出口就要有出口退税,而《财经》记者去海关查了出口退税单,据海关人员回忆,二○○○年一季度只有五万多元。有人曾来咨询格林科尔公司的情况,海关于是咨询格林科尔有没有必要再办理出口退税,格林科尔答复是自己规模小,没有必要办理,只有五万多元这一笔(见《黑幕与陷阱》一书第六篇,《财经》杂志编)。
格林科尔的故事讲到此,还属于一般的剥削小股民的关联交易,还没有和“国有资产流失”联系起来。建立这个联系的关键是看清顾雏军收购广东顺德的科龙容桂镇政府(上市公司)的过程中的关联交易。郎咸平和《财经》记者都认为,顾雏军和科龙的原大股东容桂镇政府之间达成默契,以优惠条件收购容桂镇政府持有的科龙法人股,之后豁免容桂镇政府原先欠科龙的债务。这是损害作为上市公司的科龙的小股东的利益的。这种关联交易使“保护小股东利益”和“制止国有资产流失”联系起来。在更一般的意义上,郎咸平指出,“在二○○○年国家股及法人股转让实例中,法人股的平均转让价格为同期流通股平均价格的13%。由此来看,那些处于相对控股地位的控制性股东可以用很小的代价,通过法人股场外协议转让,实现对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操纵——机构投资人与大股东操纵策略案例》,76页)。因此,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的场外协议转让,成为中国私人企业家建立“金字塔控股结构”的关键环节。也正是因此,郎咸平提出管理者自我定价的管理层收购应该停止。
郎咸平认为中国的管理层收购,好多经济学家称为中国的MBO,实际上不是MBO(Management buyout),而是MBI(Management buyin)。MBO是管理层收购市场上上市的股票,美国管理层收购的最大案例是一九八八年十二月RJR Nabisco公司的管理团队计划买下本公司所有上市的股票,将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管理层开始出价每股七十五美元,它向银行借钱购买,但是其他公司的管理层认为这远远低于该公司的价值,其中一家KKR公司以每股九十美元的价格购买RJR Nabisco公司,最后,RJR Nabisco公司的管理团队以每股一百一十二美元买到。而郎咸平批评的中国管理层收购,不是收购上市的股票,而是收购不上市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且又没有一个公开竞价的过程,完全由管理层自己定价。这对公平和效率都没有任何好处。这恰恰是现在最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
在MBO问题上,有一位反驳郎咸平的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张文魁研究员。张先生早在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网上就有一篇文章,标题是《力推“场外转让”,慎对“补偿式全流通”》。现在我们国家流通股是个人的,占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一是国有股,三分之一是法人股,后两者不流通。近几年有一个政策争论焦点是如何使国有股和法人股流通,成为“全流通”。但是这样会损害流通股股民的利益,流通股的股民对此不满,一位叫张卫星的股民代表在网上写文章主张补偿式全流通。而张文魁则主张在市场之外进行场外转让,他认为国有股场外转让的主要形式是协议转让,而不可能是在交易所中挂牌交易,或者竞拍。这和我们国家最近一个宏观政策是相违背的。国土资源部规定在今年八月三十一日以后不能再有土地的协议转让,必须是拍卖。可是国有股转让的主要形式为什么在张文魁看来还应是协议转让呢?我们必须使国有股的协议转让也有一个“八三一大限”!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郎咸平的思路是怎样从“保护小股东利益”发展到“制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是理解所有者掠夺理论,以及私人企业家通过低价场外收购国有股而形成印尼和菲律宾那种“金字塔控股结构”的现实危险。吴敬琏教授曾提出区分“好的”和“坏的”市场经济。郎咸平风波的重大意义,正在于引发一场关于什么是“好的”市场经济的全民大讨论。这场讨论正方兴未艾。
(郎咸平著:《公司治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四年版,68.00元;《操纵——机构投资人与大股东操纵策略案例》,东方出版社二○○四年版,3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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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11003
郎咸平风波,所有者掠夺与“好的市场经济”
崔之元
200411
近来,因为“九一一”事件的发生,恐怖主义成为热门话题。有人说(我听一位专家从电视上说,名字忘记了),历史上没有恐怖主义,即使你能举出相同的事,他也说,这有本质不同,似乎恐怖主义是一件新鲜事。事情真是这样吗?
希腊的哲人尝云,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人不能涉于同一条河流。中国的古人也说,刻舟求剑不可取,抽刀断水水更流。人都是在时间的长流中分辨差异。可现代人的现代感却不一样,他们喜欢到处画线,特别是以我画线,以现在画线(既是开始,也是结束),把古今当天壤之别,好像什么都前无古人,是直接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他们一往无前,也一往无后,永远运动,也永远静止,就像在跑步机上的样子。
我看,这种方法要重新反省,恐怖主义便是例子之一。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下面,让我们讲一下中国历史上的恐怖主义。
主题是刺杀和劫持。
^^一、恐怖主义一锅粥
恐怖主义,英文叫Terrorism,词根是terror(恐怖),加上ism(主义),只是显得正经一点,专指有政治目的让你想不到、吓一跳的恐怖活动。它不像资本主义的“主义”是一套制度,或马克思主义的“主义”有一堆理论。在西语中,它只是非常普通的一个词,翻成东北话,就是“唉呦我的妈呀主义”。大家千万别拿它当什么高深术语,见着“主义”就肃然起敬。
有人说“怕死比死更可怕”,谈论恐怖主义,也是剑拔弩张,比恐怖主义还恐怖。
现在,所有人都在谈“恐怖主义”,而且是在“反恐”的前提下谈这个主义。“恐”在“反”下,当然是负面的东西。大家对“反恐”的正当性几乎毫不怀疑,但谁反反谁,反什么怎么反,却言人人殊。它是一个运用极其广泛,但指谓极不确定的概念。惟一可以确定,就是说话人极其厌恶,赋予对方的“邪恶(evil)”含义,这就像我们气急了乱骂,说别人是“混蛋”。“混蛋”是什么意思,本身就很糊涂。我们都知道,法西斯主义和种族主义,在西方都是骂人话,共产主义和民族主义,有时也差不多,但没有一个字眼比它更为模糊。布什用恐怖主义表示所有眼下(注意:只是眼下)美国讨厌的国家、组织和个人,最具代表性。普京则用它指车臣武装分子(或其他分离主义者),我国则指东突。阿拉伯世界(不是全部)和欧美的左翼团体则反唇相讥,说最大的恐怖分子有呀,那正是美英两国自己,布什、克莱尔再加沙龙或什么人。这真像庄子说的“古之所谓道术者果恶乎在?曰:无所不在”,“道术将为天下裂”(《庄子·天下》),天下大乱,人心大乱,大家说的是同一个词,可指的却不是同一回事:说谁是谁,谁说谁,谁就是谁。我们只能说,美国财大气粗腰杆壮,树敌最多,要反的恐怖主义也最多,如此而已。事实上,这里根本就没有统一的定义,或者也可以说,有太多的定义。定义到底有多少?有人统计,光是一九九九年,就有一百六十多种(以后有多少,不知道)。大家都以为,恐怖主义是耍光棍,但前不久《读书》杂志讨论,又搬出个“国家恐怖主义”,更凸现了问题的纷乱如麻。我叫“恐怖主义一锅粥”。
本文无意给时下的定义逐一评判,只想梳理一下“恐怖主义”的使用范围,粗线条地捋一捋。为了讨论的方便,大家不妨翻一下现有中文译本的《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一九九九年,下简称《不列颠》),不是当作权威,只是用作参考,看看这个词在西方语言中大概是什么样。
首先,《不列颠》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是“对政府、公众或个人蓄意使用的恐怖手段或令人莫测的暴力,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各种右翼和左翼的政治组织、民族主义团体、民族集团、革命者以及军队和政府秘密警察都有利用恐怖主义者”。
这个定义比较宽泛,可以称为“广义的恐怖主义”。它的特点,是把政治目的诉诸“蓄意使用的恐怖手段或令人莫测的暴力”。实施主体,可以是政府的军队、警察,也可以是革命者或民族主义者,可以是左翼,也可以是右翼,什么政治组织、团体和个人都有可能。实施对象也一样。可见,在作者看来,恐怖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价值判断(当然,从下述例子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出作者的好恶)。虽然总的印象和感觉,这不是一个好词(比“战争贩子”还糟,总是让人联想到最低级的犯罪),很少有人乐意拿这顶帽子扣自个儿头上,说我就是恐怖分子。
其次,是具体例子。《不列颠》说,色诺芬笔下的“攻心战”是恐怖主义,罗马暴君的暴行是恐怖主义,中世纪的宗教审判是恐怖主义,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恐怖统治”是恐怖主义,美国三K党的种种暴行是恐怖主义,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风靡一时的无政府主义暗杀是恐怖主义,纳粹统治是恐怖主义,现代社会、种族、教派冲突中的一方或双方也经常使用恐怖主义等等。然后,说到大家关心的现在,它提到全世界的一系列极端组织,如红色旅和赤军等等,其中也包括“法塔赫和其他巴勒斯坦组织”〔案:对此类组织,照美国原则,该绝不妥协,干吗还谈判,玩什么“和平路线图”呢〕。它说,现代恐怖主义和过去不同,它的最大特点是以暴力行动代替合法政治,喜欢搞绑架、暗杀、劫机、爆炸和劫持,最像十九世纪的无政府主义,而且被害者经常是偶然置身现场的无辜百姓等等。
我们且不管这些例子是否全都合适,作者的理解有无偏颇。这里,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恐怖主义这类事,乃自古有之,于今为烈(将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这个词是外来语,咱们有点陌生,但它绝不是“九一一”以后才有,也不是近一两个世纪才有,甚至也不是近五百年才有。它不过是一个老掉牙的普通词汇:凡是蓄意使用恐怖手段或令人莫测的暴力的一切人,都可能是恐怖分子。
这里我用“可能”,是想有所限定,避免用大家拒绝接受的统一标准强加于大家各自坚持的主观感受,即从说话人的立场(立场和信仰是不能讨论的),他们可能会被谴责这类行动的人称之为恐怖分子。但如果不谴责呢,当然也就不是了。
我们要看说话人是谁。
这是广义的恐怖主义。
^^二、刺杀
历史上的恐怖手段很多,酷刑虐囚是,大规模杀戮的战争也是;刺杀政要、权贵是,屠杀平民、战俘也是(白起和李广都坑过降卒);桀纣幽厉的苛政暴行是,希特勒的法西斯统治也是;亚述、蒙古式的屠城是,欧洲征服世界的种族灭绝也是(如屠杀印第安人和贩卖黑奴,注意:美洲的征服还包括绑架);日本用零式飞机撞美国航母是(属于自杀式攻击),美国用原子弹炸平广岛、长崎也是(属于直接攻击平民)〔案:一九九五年,全世界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五十周年,形成有趣对比的是,美国纪念的是珍珠港事件,日本纪念的是广岛、长崎“原爆”〕。它们可粗分两大类型:一类是以刺杀、劫持和流窜游击的非常手段做困兽之斗,一类是以绝对优势对前者做斩尽杀绝的大规模报复。以巴冲突是这两大类型的现代缩影。两者具有同质和对等的性质,所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循环相报,莫知其极。这是《旧约》时代的基本精神,也是伊斯兰圣战的古老原则。凭借强大实力,对一切反抗做斩草除根的彻底消灭(最常见的办法就是种族灭绝),是古代一切征服者都很强调的基本原则,也是西方战略传统的基本特点(参看《读书》杂志前年发表的拙作《读<剑桥战争史>》)。对付一切刺杀、劫持和流窜游击,它是最有效的手段。但亚述、蒙古式的“斩草除根”(如越战中所见)却受制于现代西方的道德准则,即当今国际主流用以谴责“恐怖主义”的道德准则,非但不能随便使用,畅行无阻,反而经常遭受舆论的谴责,这是“反恐”的最大困境,即使是以十报一(或以百以千以万报一),也还是要有所限制,不可能将一个民族、一个文化也“斩草除根”(连讲都不敢讲)。所以,当今国际主流的合理说法,就是要把前一种恐怖定义为“恐怖主义”,而把后一种恐怖定义为“反恐”。对比于“广义的恐怖主义”,我们可把这种恐怖主义叫做“狭义的恐怖主义”。因为这种“恐怖主义”的对立面,肯定是反对这种“恐怖主义”的。但不用恐怖能反恐吗?这是现代人的困惑。
这里,我们不妨按最狭窄的定义来讨论恐怖主义。中国历史上最接近这种定义的恐怖活动,不用说,还是刺杀和劫持。它们是人类最原始的恐怖手段,也是人类最现代的恐怖手段。
我们就从刺杀说起吧。
中国古代最有名的刺客是六大刺客,即曹沫、专诸、要离、豫让、聂政、荆轲。他们在汉代名气很大。
下面介绍一下:
(一)曹沫。
春秋早期人,是鲁国的刺客。在六大刺客中,年代最早。古书对他的名字有许多不同写法,其中一种是曹刿。这两个名字是属于同一个人(详拙作《为什么说曹刿和曹沫是同一人》)。过去,我们在《左传》中见过这位先生,名作曹刿。他曾在长勺之战,为鲁庄公出谋划策,用“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治气之术,出人意外地打败了齐桓公,因而受到毛泽东的称赞。此人出身卑贱,但足智多谋,想为鲁庄公献计献策。他的老乡说,打仗是人家贵族的事,你不要多管闲事,他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左传》庄公十年),一定要插手,结果证明,他确实是优秀的军事家。毛泽东说“卑贱者最聪明”,举例很多,其中就有他。这是一种记载。另一种记载,是《史记·刺客列传》的记载。司马迁笔下的曹沫主要是勇士,他“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任为将。鲁与齐战,三战皆北,被迫在柯地签订不平等条约。在庄严的仪式上,曹沫突然用匕首顶住齐桓公,逼他退还鲁国的土地。在死亡的威胁下,桓公被迫答应。一经承诺,曹沫立刻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脸不变色心不跳,说话和原来一模一样。
这些记载,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曹沫不是贵族,而是卑贱者中的聪明人,他不会像贵族那么死心眼(如相信“蠢猪式的仁义道德”的宋襄公)。卑贱者爱使用非常手段,即贵族不耻的糙招,特别是在实力悬殊、强弱不敌的战争中;第二,曹沫参加的战争,正是这样的战争,齐国非常强大,鲁国非常弱小,他以奇谋侥幸打败齐桓公,但三战皆北,不能扭转战局,万般无奈,才铤而走险。他的成功是靠两点:一是齐桓公地位高,名气大,他老人家怕死,曹沫不怕死;二是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说话非同小可,不便在庄严的会盟仪式上出尔反尔,管仲劝他不可背约。这两条都是抓住了贵族的弱点。当然,在其他古书中,还有汉画像石中,这次劫持,参加者还有鲁庄公。逼急眼了,鲁庄公也放得下架子。
道理很简单,穿鞋的打不过光脚的(当然,这只是事情的一面)。
现在,在上海博物馆藏楚简中,我们发现了曹沫的兵法,名叫《蔑之陈》。它的出土有一个意义,就是证明了我的看法,恐怖活动和兵法有不解之缘,两者不一定是对立的东西。
正规的战法是战法,不正规的战法也是战法。
(二)专诸。
年代比曹沫晚,是春秋晚期人,事见《刺客列传》,乃吴国的刺客。他和曹沫不同,只是个重诺轻死的亡命徒,类似侠客。公子光(后来的吴王阖闾)善遇专诸,答应死后为他赡养老母弱子,目的很明确,就是派他搞刺杀。刺杀是为了政变。其结果,必然是一死。这些都很清楚。但他和曹沫不同,曹沫所行,其实是劫持,不是刺杀,严格讲,是属于下面要谈的另一类。劫持,是以被劫持者为人质,提出各种要求(如赎金),杀人并不是最终目的(虽然其结果,常常和刺杀一样,人质还是死于非命)。
专诸和曹沫,共同点是不要命,勇敢。孙子讲御兵之法,说吴、越世仇,同舟共济,也会齐心协力,关键是死无退路。人心都是肉长的,勇是逼出来的。当兵的也是人,没有多余的命,令发之日,泪流满面,效死拼命靠什么?曰“投之无所往者,诸、刿之勇也”(《孙子兵法·九地》),“诸”就是专诸,“刿”就是曹刿(即曹沫)。他们是春秋时期最有名的刺客(注意,劫持者也算刺客)。
(三)要离。
也是吴王阖闾的刺客。吴王派他刺杀另一个吴公子,名叫庆忌。要离是个枯黄干瘦风吹都要倒的弱者,庆忌是个武艺非凡膂力过人的壮汉。要离断臂刺庆忌,事见《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刺客列传》不载),也是惊天动地。这事在战国时期很有名。如唐且使秦,拒绝秦王的无礼要求。秦王威胁说,您难道没有听说过“天子之怒”吗?“天子之怒”是“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且反问说,那大王听说过“布衣之怒”吗?“布衣之怒”是“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当时,他举了三个刺客,一个是专诸,一个是要离,一个是聂政,其中就有要离。说罢“挺剑而起”。结果是“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寡人谕矣’”(《战国策·魏四》)。
(四)豫让。
战国早期人,是晋国的刺客。此人也是亡命徒,他受过智伯的大恩,非常忠诚。赵襄子杀智伯,漆其头骨以为饮器,他发誓要为智伯报仇。为此,不惜残身毁容,隐姓埋名。先装受过刑的残废,给厕所刷墙。后装麻风病人,把自己弄成哑巴。两次刺杀都不成功。襄子感其诚,解衣令之刺,让他撒气,然后伏剑自杀。这是快意恩仇的个人行为(和《游侠列传》有交叉),不是由政治家导演,也许够不上“主义”。但刺杀和劫持,从法律角度讲,是最低级的犯罪形式,它们和称为“主义”的活动在形式上无法区分。
(五)聂政。
战国中期人,是韩国的刺客。聂政刺韩累(韩国的相邦),也属于快意恩仇。事见《刺客列传》,不必多谈。他的故事之所以出名,是烈士背后还有烈女,即聂政的姐姐,名叫聂荣(也作“聂”)。弟弟死了,无人收尸,姐姐发现,终举其名,最后哭死在尸体旁边。郭沫若写过一个剧本,叫《棠棣之花》,就是歌颂聂政和他姐姐。
(六)荆轲。
战国末年人,是燕国的刺客(其先乃齐人,徙于卫,又入燕),也见于《刺客列传》。这是距司马迁最近,他亲自做过调查(向熟悉此事的公孙季功、董生和夏无且请教),着墨最多,记述最详,也最震撼人心的刺客。故事比较复杂,大家都很熟悉,这里不必多谈。有趣的是,最近陈凯歌拍了《刺秦》,正是讲荆轲刺秦王。电影主题很前卫(但艺术水准不怎么样,窃以为),秦王要搞“全球化”,但杀人盈野,太残酷,荆轲代表“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祖国人民和各国人民,想去除掉这个暴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乃千古绝唱的慷慨悲歌。但他这么干,岂不是逆历史潮流而动?有人会提傻问题。
春秋战国是天下大乱的时代,养士之风盛于一时,故刺客特别多。秦代法制严苛,此类英雄无用武之地,有之,全部属于奸人歹徒之列。其流风余韵,反而见重于汉代(原来的歹徒都成了英雄)。比如上面的六大刺客,就经常出现于汉画像石。当时人对刺客是抱欣赏态度,非但不以成败论英雄,还充满怜惜之情。大众有大众的逻辑,法制拗不过文学。司马迁也说,他们是“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更何况汉初功臣,位同宰辅的张良,本来就是在逃的刺客。博浪一击,天地震动,暴秦垮台,顿成英雄。当官的都如此,老百姓还忌讳什么。这是那时的风气。
中国的刺客史,这里不能详谈。汉代以后,可歌可泣的事似乎不多。直到清末民初,才有新一轮的刺杀高潮,其时,正值无政府主义暗杀风靡全球,热血青年,奉为时髦。“断头台上凄凉夜,多少同侪唤我来”。我国留学生和革命党纷纷投身洪流(如徐锡麟、秋瑾和汪精卫)。现在的说法,是叫“和国际接轨”。
鲁迅说,中国也有“脊梁”,他说的“脊梁”,后面的影子就是刺客(徐锡麟和秋瑾都是他的老乡),或如聂荣,属于抚哭叛亡的人。他的小说《铸剑》也是歌颂刺客。
中国历史上的刺杀,目标明确,主要是政要和权贵,普通百姓不值得杀;手段也非常简单,往往只是一把匕首。但它突发性强,威慑力大,有攻心夺志的奇效。
恐怖主义的一大特点是在心理,是在心理的杀伤。刺杀是暴力的基础形式,刑律属于人身伤害罪,而且是故意伤害罪,逮住就是个死,最低级、最原始,但“擒贼擒王”、“攻心为上”,又是兵法的最高境界。即使是大规模报复,也是重在心理威慑〔案:如“二战”中美国对柏林和广岛、长崎的毁灭性打击。“二战”后的美国战略就叫“大规模报复战略”,参看麦克纳马拉《音调不定的号角》〕。
小太监和老佛爷下棋。小太监说,对不起,我杀您一个马。老佛爷说,我杀你全家。古代的有限报复(低于种族灭绝的报复),大抵如是。比如诛夷九族或满门抄斩,就是古代常用的办法。兵刑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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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11009
中国历史上的恐怖主义:刺杀和劫持(上)
上李零
200411
暑假期间,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行龙教授召集了一次小型的学术会议,议题是“区域社会史比较研究”,我应约与会。
去之前,我刚从四川平武调查回来,匆忙间误过了订票机会,只好在会前请求老友小张驱车前往。路上又遇石太高速维修关闭,需从险峻而拥挤的太行山十八盘绕路,耗了二十二小时路程,抵达太原山西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已是清晨六点,会议将在八点三十开幕。行龙教授费了一番苦心,想使会议具有“非区域色彩”。从与会人员名单看,北京、上海、山西、天津、广州、厦门、香港等地高校和科研机构,都有同行参加。而在国内区域社会史领军的中山大学、厦门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历史学家以及他们的海外盟友,则再次成为会议的“明星”,已是一个“华南学派”,他们在会议上,无论是在发表论文,还是在论文评议方面,都拥有强大的话语力量。我们几个可怜的“北方学者”与之势不均,力不敌。直到接近会议的尾声,突然间三篇来自北方高校的论文打破沉寂,让归属于“华北学派”的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家杨念群教授目露喜色。
那三篇论文出自北京师范大学赵世瑜、山西大学行龙、山西大学张俊峰之手,它们分别以“分水之争”、“从共享到争夺”、“水案冲突”为主题对问题展开讨论。叙事姿态和行文气势各有不同,但资料都来自山西,所谈的问题也专注于“水利社会”这个概念;为此,不同学者也关注到这种社会形态在历史形成过程中,民间信仰和仪式所起的关键作用。
对于“水利社会”这个概念,会上不是没有争议。我私下也怀疑,社会史学家将什么东西都与“社会”挂钩,犹如人类学家将什么东西都与“文化”挂钩,有喋喋不休之嫌。但会议的这节讨论牵涉到了一个有实质意义的观点:水资源的集体利用,对于某些地区的共同体构成,所起的作用是学者不应忽视的。这不免使我想起老派汉学家魏特夫(Karl Wittfogel)的“水利说”。这位西方历史学家替我们指出,水的控制是社会的控制的关键手段。魏特夫是个政治态度摇摆不定的学者,但他的一生给我们留下的遗产,似乎都与亚洲专制政治的历史研究有关。水利在他的眼里,与任何可能找到的证据一样,表明古代中国的“暴君制度(despotism)”,乃是基于国家对于水利设施的整体控制而建立的(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徐式谷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版)。魏特夫的“东方暴君论”想像,在提供一种水利与社会构成之间关系的历史解释时,是有独创之处的。然而,这位忽视“暴君制度”的剩余空间的学者,企图在理论上驾驭一个难以控制的地大物博的“天下”,并误以为“天子”一样具备这种驾驭能力。魏特夫将所有的现象融为一体,当作自己论点的“支撑”,将“治水”这个古老的神话与古代中国的政治现实完全对等,抹杀了其间的广阔空间。
研讨会上,魏特夫这个名字被提到了,但学人们所关心的还是具体的资料。“让资料说话”,又造就了一种局面:三篇论文的资料都显示,水利与其说是传统中国“暴君制度”的产物和基石,毋宁说是超村庄的地方社会构成的主要渠道。理论上讲,这个说法绝对不能自居为“原创观点”。魏特夫本人也早已承认,“远在天边”的华南地区广泛存在一种与他所说的“暴君主义”不同的“氏族家庭主义”。到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人类学家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开始关注这种现象,在他的论著中(《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刘晓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二○○○年版),这种“氏族家庭主义”的社会形态,核心的类型是“村落—家族”,而华南地区(包括东南沿海的福建)“村落—家族”之所以如此普遍存在,正是因为这个广大的地区地处皇帝力所不及的“边陲地区”,这里由密集的水利网络支撑的稻作经济,既能养育大量人口,又能成为人口稠密地区公共设施的核心组成部分(Freedman,
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London,1966),以致成为地方化家族之间争夺的资源。
从弗里德曼的论点延伸开去,我们已能意识到,水利作为资源被争夺的过程,可能成为不同村落家族的内聚力形成的动力。值得注意的是,受到曼城学派人类学“冲突理论”影响的弗里德曼,还有另外一个精彩的观点,那就是,超越村落—家族的地区性联盟,往往是在械斗中形成的。表面上看似中国社会“一盘散沙”根源的械斗,其实赋予了地方性共同体某种相互结合的机制。弗里德曼在论述械斗时,提到强势家族对于灌溉系统的支配。在华南地区,村落—家族的强弱,导致不同村落—家族对于包括水利设施在内的超村庄“公共物品”拥有不同的支配和使用能力,能力的不平等,造成强弱不等的家族之间的世仇,在历史过程中,这种世仇往往导致冲突以至战争,在械斗中弱势家族村庄也通常会组合成联盟来抗拒强势家族(《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
在论述到因水资源之争引起的民间冲突时,弗里德曼一再强调冲突虽频繁发生,但并非是区域社会的常态。为了解决冲突而组成联盟才是区域社会的常态。对弗里德曼而言,水利和械斗,都与通婚一样,是汉人区域社会形成跨村落联系的核心机制。汉人家族村庄普遍实行外婚制,在历史过程中,外婚制又使数个村庄形成一个对偶交换的圈子,这个圈子往往与械斗形成的联盟相互重叠。而水资源与婚姻的对偶一样,它是流动的。一条河流,一条水渠,不可能只流动于一个村庄内部。它所流过之地,人们形成群体保护自己的利益,到为了共享资源和协作,有不同利益的不同群体又需要结合成为一个超过村落范围的合作圈子。
对于弗里德曼侧面论及的水利与区域社会的合作,晚近的学术界展开了进一步探讨。麦吉尔大学丁荷生(Kenneth Dean)教授、厦门大学郑振满教授自一九八七年开始便合作在闽南地区进行宗教碑铭和地方文化的田野考察。在过去几年中,他们的成果陆续发表了,所编撰的《福建宗教碑铭汇编:兴化府分册》(福建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五年版),就大量涉及到水利问题,内中关于闽南地区水利与地方社会的资料极其丰富。翻阅资料,我们能看到,推动水利设施修建的因素很多,闽南地区的民间水利资源管理,往往与宗教庙宇的组织有紧密关系。这项研究已为我们理解水利与区域社会联盟形成的历史机制,提供了难得的启发。弗里德曼以曼城学派的“冲突理论”为基础,强调了通婚和械斗对于超村庄联盟形成的重要性。而丁荷生和郑振满,则从民间宗教的研究,推进了我们对于区域社会形成的理解。如果说水利因素在弗里德曼那里,仅是作为冲突和解决冲突的佐证,那么,在丁荷生和郑振满那里,它的重要性已通过资料(特别是宗教碑铭)的铺陈,生动地展现了自身在区域社会中所处的核心地位。
我曾于一九八三年在考古田野实习中参与山西侯马春秋战国古城遗址的发掘,期间,被老师带去参观晋东南地区的名胜。参观路上,我见过不少与水利有关的庙宇和碑刻。那时,考古学界已关注到山西水利文化的内涵,而从事文献研究的历史学界则尚未介入其整理工作。山西地区水利文献的整理和研究,是这几年方兴未艾的学术事业。
水利对于中国社会的理解,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在揭示这一意义时,不同的学者已从不同的角度做了不少工作。研究水利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先要确认这种流动的物质是农业社会的核心资源。在中国社会中,试图把握这种资源的势力种类很多,大到朝廷,小到农村村落社区以至家庭,而这些势力的实体在历史的过程中,通常又要因争夺这一核心资源而展开斗争。斗争的结果,有时是社会依据利益产生分化,有时是社会依据利益形成结合。朝廷到底有无可能通过水利的全面控制来造就一种“治水社会”和“暴君制度”是一个可争议的问题。然而,田野考察的资料表明,水利资源与区域性的社会结合,可能是一个远比“治水社会说”更为重要的论题。
华北区域社会史研究导致的这一观念转变是值得肯定的。这些年来,法国远东学院蓝克利(Christian Lamouroux)、吕敏教授等及北京师范大学董晓萍教授等,在山西、陕西地区展开的大规模的文献资料搜集和田野考察,关注的核心问题就是水利。这项研究,与丁荷生、郑振满的研究北南呼应,而他们在注意到水利—庙宇碑刻外,还注意到水利工程技术抄本及散存民间的众多“分水簿”。就碑刻来说,一如几位专家在其工作报告(《陕山地区水利与民间社会调查资料集》,中华书局二○○三年版)的“总序”中所言,“民间碑刻大都叙述了乡村社会的内部矛盾、规章制度和祭祀仪式,记述了村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群体事件,像县衙判决水资源归属的公文、兴建公共水利设施的公议章程、修庙缘起和村民捐资名单,地方朝圣的里社和礼仪规矩等”(同上)。通过搜集、整理和研究民间碑刻,中法几位教授得到了珍贵的资料。他们在“总序”中还提到,“这些从山陕基层社会搜集到的大量水利资料,可以打破从前认为华北地区缺乏水利资料的偏见”(同上)。
如果说学界以往真的误以为华北地区缺乏水利资料的话,那么,这种误会可能是因为他们以为华北是一个缺水区域,因而不可能有太多水利设施,也就不可能有太多水利资料。我不知道这个稍嫌幼稚的误解,是否真的像蓝克利等所说的那样,实际地在学界流行过。如果真是这样,那这种误会便太大了。按照常理,愈是水资源缺乏,人们愈需要善待之,使之得到妥善分配。因而,水资源缺乏的地区,水资源管理设施可能比水资源丰富的地区要愈加精细。至少蓝克利、吕敏、董晓萍等教授的研究,充分证实华北这个缺水地区,水利的民间组织就极其发达。
这次与会的三位历史学家提交的论文,有一点要提到的,那就是,它们从一个新颖的角度,再次为我们叙说了缺水的华北地区在水资源的分配过程中怎样产生和解决利益纠纷,这个地区围绕水资源展开的利益之争,又是怎样始终贯穿于这个区域的社会史之中的。在行龙教授的论文中我特别兴奋地读到一个重要论点,他说,“在以水为中心的晋水流域,水可以说是社会生活的生命线。官方和民间在争夺水资源的过程中,不仅诉诸了实际的权力和武力,而且还利用了意识层面上水神的力量”。这也就是说,围绕着水利这种“公共物品”,不仅区域社会的民间共同体可能相互争夺,而且区域社会中的官府、士绅、民间社团和社区组织也同样可能相互争夺。华北的民间—民间、官府—民间围绕着水利产生的纷争和形成的妥协,呈现着政治空间的横向联系和上下关系的复杂性,使我们对于传统中的社会结构有了更为妥帖而生动的理解。
会间与学者闲聊,行龙教授热情洋溢地说,他期待着以华北区域社会为基地,展开一项对于“水利社会”的研究。什么是“水利社会”?我以为它指的便是以水利为中心延伸出来的区域性社会关系体系。在一个缺水的地区里,水是一种稀缺资源。怎样“配置”这种资源?这向来是地方社会和官府关注的问题。围绕着水,华北区域社会中积累了大量分配和共享“公共物品”的历史经验。将这些历史经验总结出来,无论对于社会史的研究,还是对于公共政策的讨论,都将有重要价值。在目前这个阶段,学者致力于地区性的专门研究,要关注的学术问题则最多。中国是一个具有极丰富的资源和文化多样性的国度。研究这样一个“多元一体”的国度,学者如何处理不同区域的差异,是关键问题的其中一个。中国历史上,既有洪水,又有旱灾,中国大地上,既有风水区,也有缺水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区域,水利具有的意义,可能因此有所不同。这些不同能导致什么样的社会和文化地区性差异?这些社会和文化的地区性差异,与中国历史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地区性差异之间,又有什么联系?若说传统中国社会围绕着“水”而形成这些复杂关系,那么,这些关系是否对于我们今日的水利和社会起着同样重要的影响?问题等待研究。
中国上古史研究,以“大禹治水”为核心,为我们重现了“洪水时代”中国神话和政治文化的远古面貌。从“治水社会”转向“水利社会”,使区域社会史比较研究找到了一个新的切入点,为我们开拓了历史研究的新视野。这一转向使我们意识到,“洪水时代”的神话和历史,无非是多种与水构成关系的“社会形态”的一种,并非中国历史的所有一切。在我看来,对于中国“水利社会”类型多样性的比较研究,将有助于吾人透视中国社会结构的特质,并由此对这一特质的现实影响加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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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11018
“水利社会”的类型
王铭铭
200411
今天,“个人”已被普遍视为写作的基石或立脚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一个绝缘体。个人与历史从来就存在着一种深刻复杂的关联。从古到今,在诗人与他的时代之间,也一直有着一种痛苦的对话关系。不管他如何抗议自己生不逢时,都无法摆脱与时代的联系。他并不是自主地选择写作题材,是某种选择逼近了他使他别无选择。在今天这个特定年代,几位“打工诗人”笔下的动物形象,充分显露了他们写作的主导性动因。一个被压迫群体的生存,包括其境遇和命运,注定要成为代表那一群体的诗人优先思考的主题,让他们在历史的夹缝中坚韧地说出自己。诗人卢卫平在《老鼠家史》中以诙谐的叙述道尽了打工一族的屈辱和命运,诗人悲悯的目光中透出了对现实生存的深切关怀,同时,诗歌自身也通过这种关怀而获得力量。
因血统低下 出身卑微
我们这个家虽繁殖能力不错
男女均衡 人口众多
但从古到今都是贱民
只能在各种可能的乡下角落
偷偷摸摸活着
不知从什么时候
几个不肖子孙经不起诱惑
跑到城市
一年后回到家乡风光一阵
于是就一群一群来到城市
这时的情况开始糟起来
除了地下 没什么好落脚的地方
因为证件问题 我们
从没有在大街上放心大胆地溜达过
不小心断胳膊断腿
被人抓住尾巴 受了迫害
不敢呻吟 也不敢哭泣
高兴时磨磨牙 用方言打个电话
读一封有一半错别字的信
还得东张西望
惟一的欣慰是猫们每餐都吃上鱼虾
忙碌在小康迈向大康的路上
也许是出于同情 或者愧疚
猫不再用杀头来吓唬我们
碰到发了奖金 中了彩票
儿子结婚 闺女出嫁
还默默地向我们表示友好
看样子我们的地位正在提高
这首诗呈现的是社会转型期“贱民”的真实命运及其内在精神图像,给人以深刻、凝重的思考和警醒。诗人拉长、伸展了“老鼠”一词的归趋性所指,这个平常得我们从未注意过的词汇顿时获得了令人惊讶的隐喻意义和涵盖力。诗歌中沉淀了诗人的良知、激情和审美。对《老鼠家史》而言,艺术的独立性是存在的,但作为一种诗性的言说,在阅读和批评的视野中,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诗歌所传达的社会文化信息。“老鼠一群一群来到城市”是时代的产物,隐约暗示着从乡村到城市的一种不完全的身份转型。这些年来,城里的人纷纷出国,而农村的人则纷纷进城,目的是一样的:为了更好的生活。现在,出国的人陆陆续续地回来了,而农村的人则还在向城市里涌,像潮水一样。这是一个过程,叫做城市化。农民,或者更确切地说,民工在淹没着城市。他们背井离乡,干最苦最累最脏的活却没有一点保障,且常常遭遇各种各样莫名其妙的羞辱。但打工的时代已经彻底降临,他们无处可逃。“时代”是一个虚幻的词汇,是人性汇聚成了时代的疯狂特征。国家的命运,时代的命运,实际上是被每一个卑微个体在无意中承担下来的。没有谁是所谓时代的良心。我们的社会缺乏对于打工者的起码尊重,人们把太多的注意力投射到富翁、知识精英、商界强人身上,很少对最底层的民众赋予最基本的关怀。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如肿瘤一样扩散到人们的脑海深处。坐稳了的上层和站稳了的中层大多不屑于纠缠于“老鼠家史”,这些“猫们”关切的是鱼虾、上网、迪吧、派对、野游等等与休闲享受有关的词语。对底层人民生存状态的遗忘是这个年代一些人做得最彻底的一件事。这个世界有太多卑微的事物被人类的眼神所忽视,然而诗人发现了他们并长久地注视着他们,这源于诗人对生命存在的深层体认和尊重。正如“打工诗人”张守刚在一首题为《老鼠》的诗中所写的:我很卑微/让不该入诗的老鼠/爬进纸格/然后对它们/大加赞赏/我早已被它们感动/看它们夜以继日/找寻求生门路/迫于无奈/干些偷鸡摸狗的事……诗人捕捉到了弱势集团与强势集团之间弥漫着的种种屈从与自我丧失的病态症候。人们习惯性地将犯罪、丑恶以及不循规蹈矩的反叛与卑微的弱势群体连在一起,对流落在城市里的农民心存戒意。
在希尼看来,诗歌写作对现实的介入就是纠正,而不是其他任何方式。诗歌之所以具有这种“纠正”的功能,并不仅仅取决于写作者个人的道德立场和精神倾向,更重要的乃是诗歌自身就其根本而言即具有这种“纠正”的力量。真正的诗歌永远在其语言空间内有力地保护了人性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而这难道不正是现实政治和其他文化制度的最终目的吗?如果这些制度不以此为目的,那么,它们就是有待“纠正”的。“打工诗人”的写作表明,诗歌尽管未必能“做”什么,但诗歌仍然能够“行动”,并在“行动”中显示出一种“纠正”的力量。早些时候,民工外出务工不仅要怀着被收容的恐惧,还要办理劳务输出证、暂住证等种种证件,这都是不公平的制度强加给他们的,使他们成为“城市的老鼠”,“从没有在大街上放心大胆地溜达过/不小心断胳膊断腿”。《老鼠家史》与《老鼠》这两首诗表明诗人对历史波涛中个体生命及其痛苦、失败和激情的深深关切。道德上的焦虑,也是诗人经常处理的内容。我是否可能阻止某些罪行?我是否有力量和足够的勇气?我是否能够在恰当的时候站出来?包括现在。站在弱者一边,和那些死去的及内心受重伤的人们一同担当痛苦。只有这样,才能把揭开的伤口始终展现在那里。诗人并不能医治这些伤口,但是,他必须感受到,并且揭示这些伤口。
对于打工者——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而言,他们承受了太多的压制和苦难。这些,不仅是制度和法律上的,而且也是精神和肉体上的。无论是在任何地方,人或者诗歌,要做到解放自己,是多么的困难。我们往往以为自己已经解放了或者被解放了,但是走过一段路后,再一回头,却发现自己身上怎么还有那么多的镣铐。城乡二元对立的结构性格局根本不是靠打工者的个人选择就可以改变的。体制化的世界设定了许多框框,一切被划分。但是,人性也远远地离开了。太多的事让人感叹。前不久,乌克兰有一批生猪经过六十多个小时的长途运输,抵达法国,却被法国拒之门外,理由是没有考虑到动物福利,生猪长途运输过程中没有按规定时间休息。这样的动物福利观念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可以说是闻所未闻,甚至可以说是“荒谬绝伦”。国际上公认的是动物享有五大自由: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威胁的自由,生活无恐惧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通俗地讲,就是要尽可能地减少动物在饲养、运输、宰杀过程中的痛苦,不得虐待。动物福利的提出是一种观念的进步,与社会自身的发展有关。对于人性,道德上的真正考验,根本性的考验,在于如何对待那些需要怜悯的动物。然而在这方面,我们已经遭到了根本性的溃败,这溃败是如此的彻底,其他所有的败坏都由此而滋生。也许,过于沉重的生存压力,过于冷漠的城市生活,已经让我们对生命感到麻木,人性的光芒也日益蒙蔽。但越是这种时候,我们越要保持对于生命的敬畏。因为我们也是其中一分子,因为我们谁也无法超越生命的脆弱,还因为我们不该彻底地溃败下去。诗人关注着这一切,以悲悯之心唤回人性中所有的丰富性与生动性。在北京谋生的湖南青年诗人郁金让我们看到《狗一样生活》:在北京,你可以没有孩子/但不能没有一条狗/在宠物如此尊贵的年代/一个外省青年,还不如/一条狗那么容易找到归宿。郁金以自嘲、反讽的笔调审理了打工者的生存姿态,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弱势群体的现实境遇,即在不公正的社会环境里如何确立人的位置?如何确立人的尊严?如何寻找丧失的自我?无论怎样,对于人的关怀,是一个现代社会的基本品格,也就是说,无论有着怎样多的“城市老鼠”,我们都必须尊重生命,尊重每一个生命求生存的权利。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世界只有两种声音:强势群体的声音和弱势群体的声音。前者强大洪亮,后者弱小低哑;前者齐整彰显,后者参差不齐。历来,对话语权的争夺,均在这二者之间进行。钱理群先生在《拒绝遗忘》一书中曾言及,话语霸权确立的背后其实隐藏着与权力结构有关的一套秩序。我个人认为,我们这个时代是弱势群体包括民工普遍失语的时代。由于总体历史对个体性的损毁,历史主体只能回到集体失踪状态。民工在失去话语权力从而处于“被命名”状态的同时,也就是他们的生存状态异常艰难的时候。在公众形象的领域,打工者的沉默几乎成了一个生存着的群体的历史性态度。在这种时候,“打工诗人”发出的声音就显得弥足珍贵。根据现实生活的实践和悲音为美的美学原理,弱势群体的声音更能为我们提供生活的本相。让我们看看“打工诗人”刘洪希的《一只青蛙在城市里跳跃》:
一只青蛙
身上流的是乡村的血
灵魂却在城市里
戴着镣铐跳舞
水泥地 楼宇森林 城市
站起在土地的沦陷之上
站起在一只青蛙痛苦的怀念之上
那微波荡漾的水呢
那草地 稻谷
和梦中的家园呢
从乡村到城市
如果注定这是一次艰难的过程
一只青蛙 千万只青蛙
情愿奉献一切
让热爱者的欢笑
建立在自己的血肉之上
九月的黄昏
我在城市的某一角落
看见一只青蛙
无家可归
刘洪希似乎一下子揪住了自己根性中最为疼痛的部分。这样的打工体悟,是从骨子里流出来的,是平实的或隐喻的,抒写了打工者、打工者的情感与意识,包括打工生活带给人的焦虑、孤独和对意志的考验。这种打工感受,是真实的、细微的,也是富有诗意的。打工者生活在城市的底层,是城市最为特殊的群体。他们之于城市,正如青蛙是鱼中的异类。虽然这个城市的体温和气味与他们的身体紧密相连,然而,城市并不最终接纳他们。城市只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引诱着大家豪情万丈纵身一跃,却落得遍体鳞伤乃至粉身碎骨。打工诗人身上有种隐蔽的理想和一般“青蛙”没有的气质,然而城市席卷一切的力量把他们吞噬得也很彻底。这种外形与真实、本质与身份、表象与内里之间的深渊,在刘洪希这里被验证为一首诗。《一只青蛙在城市里跳跃》在冷静的抒情背后蕴藏着一股巨大的悲凉,对打工者命运的无助、无告以及不可知的命运的悲凉,“青蛙”的喻体则表达了打工者冷峻的情感与无奈。除了面对自身的局限之外,城市的冷漠和轻蔑是他们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适应的。繁华的都市成了他们的栖息地,而一切繁华却又与他们无关。不管在现实中还是在精神上,城市只是他们的一处驿站,对于他们扎下根来的想法有着天然的排斥和恶意的嘲笑。对于都市而言,他们是城市的寄生虫和饭碗的争夺者;对于农村人而言,他们离开了土地,已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他们的身份很难以一种准确的名称来概括——这就是中国城乡二元结构所造成的后果。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的称呼往往是歧视性的“民工”,遭受着联防队员、居委会、公安局、劳动局等机构和团体的不公平管辖。任何一家单位都足以使他们无法在城市安身立足。城市不是“青蛙”们苦苦寻找的欢乐的彼岸,当他们从乡村逃离,企图摆脱原来命运的时候,另一场宿命早已埋伏在他们的前面。历史在重演着。而且,这样的历史说不定还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重演下去。因为受传统的户籍制度影响,广大农民工虽然已工作在城市,但生活与根子仍然在家乡、在农村,“两栖”式的生活已成为他们无奈的选择。虽然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已不可逆转,但鉴于国情的特殊性,“千万只青蛙”仍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继续他们的“两栖化生存”,被迫接受一种严酷的现实。面对一只只“青蛙”在城市里的跳跃,我们该以一种怎样的心情来注视?是鄙夷、厌恶、轻视,还是悲悯、理解和平等相待?
“春江水暖鸭先知”,很多人都熟悉这一出自苏东坡大人的诗句。很浅显的道理:水的冷暖,水里生活的感觉,与水关系最密切、与水保持零距离接触的鸭子最先知道。同样道理,打工者的冷暖,打工者的苦痛,也只有打工者自己最清楚。“青蛙”在城市里跳跃,除了在现实生活中两边碰壁、受夹板罪之外,更有文化认同、精神归属上的麻烦。他们夹在两种文化、两个世界之间,体验到了两种分别自圆其说的现实和思维方式,而又很难彻底融入其中任何一种或与之达成较深刻的和谐。他们把自己放逐到异质的土地上,不得不直面陌生而残酷的人生,遭受着移根的巨大创痛,不得不“让热爱者的欢笑/建立在自己的血肉之上”。他们在他乡找不到自己生活的位置,作为一个人的各种需要得不到满足,失落和焦虑总是折磨着他们。“从乡村到城市”,“注定是一次艰难的过程”。对于他们,“梦中的家园”即使重要,也不再是坚固的精神堡垒,也不是永恒的情感乌托邦。一切必须凭个人的勇气、智慧和尊严去面对。当然,“蛙人”自有其幸运的一面。由于特殊的生存状态和双重的文化身份,使他们能够深入到生活的底里,深刻地感受和体验到两种文化的冲突和差异,窥破打工生活的真相和本质。
与卢卫平和张守刚的老鼠、刘洪希的青蛙相似,其他打工诗人的笔下,也有大量的动物形象出现。这是打工诗人写作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它的社会学与人类学含义甚至超出了诗歌本身。作为存在的领会者与语词言说者,打工诗人存在着某种整体性的、可识别的题材特征。但他们的诗学观念与写作取向却大相径庭,有的人强调对打工生活经验的直接传达,有的热心于后现代的解构等等,不可一概而论。
我确信我生活在蚂蚁窝上/没错,是蚂蚁窝/可以感受到它在风中不断摇晃/你看,那么多又黑又大的头颅/彼此参差着,攒动着/像黑夜中,我掩饰不住的心乱/一刻都不肯安静,它们多么忙碌呀/我知道,母蚁留在家里,靠着墙生育/公蚁外出奔波,梦想着大骨头或昆虫的尸体/这些真正的男子汉,一刻都不肯安静/有时,在异地他乡,遇到同样的漂泊者/它们碰了碰触须/交换着远方幸福或苦难的消息(游离:《我确信我生活在蚂蚁窝上》)。
习惯了寂寞地看太阳/从远古天空照下来/匍匐走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就是一切/我把微弱触须/伸向感知岁月/希冀收获一个流动的声音/也许是上帝的安排/我无法脱去背上/沉重的黑色(罗德远:《黑蚂蚁》)。
是一条鱼/脸的鳞片/在时间的水里游来浮去/蹿出水面捕食阳光/但生命的鳍叶/毕竟长不出鸟的羽翼/鸟类也不怎么知道它的心情//是一条鱼/它总是小心翼翼在水中乞讨自由/用鳃呼吸/却无法溶入一片水域/玻璃缸里/所有的方向都不存在/水就是网/网就是水//是一条鱼/挣扎在最后的浪花和泡沫里/目光盯着天空/是一种反抗/一种叹息/它的天涯/只是别人的咫尺/它的拼命挣扎/不敌别人的吹灰之力(柳冬妩:《命运是条被炒的鱼》)
蚊子,我亲爱的兄弟/在这夜深人静的夜晚/只有你是我的知音/只有你,没有把我/当成一个外乡人(郁金:《蚊子,请别叮我的》)。
背负自己/沉重的生命和梦想/在大地上行走/我艰难的脚步/比一只黑蚂蚁更慢/更踏实/敏锐的触角 试探着/季节 环境和世事/坚硬的背壳却抵挡不了/内心的伤痛(刘洪希:《蜗牛》)。
一群羊/涌向城市/让所有疾驰的时间停顿/这些羊/眼中只有一种白色/我在城市的黑暗处轻轻回首/黑暗正悄悄抄袭它们(许玲琴:《一群羊经过城市》)。
你不会流泪吧 蚯蚓兄弟/为乡音飘渺 为命运多舛/透过季节深处 我分明看到/你没有了脚 便匍匐前进/失去了手 你索性用头颅耕耘(罗德远:《蚯蚓兄弟》)。
这是一种非常巧合的视角捕捉,也可以说是殊途同归。打工诗人有点像诗歌的原始幸存者,通过语言和创造性的想像形成和解释他们的世界,袒露出鲜为人知的生活的真实面目。从某种程度上说,每个时代和每个人都需要发现或建构自己的价值思想体系和语言隐喻系统,以作为叩问自身和探询世界的中介和支撑。如此众多的特别弱小的动物意象在“打工诗人”手中突然广泛地入诗,绝非偶然,让人直感到它们的意犹未尽的深广寓意。最小的也是最大的,最根本的。说这一批诗人从自在的走向自为的,从而可能构成另一种崭新的诗歌图谱,不为夸张。这些诗歌在自我面貌的呈现上,有不可替代的独特性。这些小动物意象,在很高程度上折射出诗人对自我的深刻体验,是他们对自身处境的本质描绘。他们的诗句中有一种硬邦邦的针对于强权的力量和威严。这是人的尊严赋予弱小者的力量,也是诗人所能依赖的全部力量。
“打工诗人”的写作唤醒了汉语诗歌古老血液中最富感性之力的部分。打工诗人写动物的诗,是我所读到的最有人味的诗歌。诗歌就是要找到真正的人味。一代又一代的诗人在说“诗言志”,而“诗言志”不就是诗人情感的真实表露吗?打工诗人对历史命运的承担、对时代精神的批判、对人性深处的剖析、对具体事物的关怀、对现象世界的洞悉,这一切均自然、平缓地随着语言的脉络渐次展开,楔入诗、人、我们时代的心灵。更为重要的是,这一切都含而不露地与诗中那些具体、卑微的个体生命融为一体,是发于心而止于情的。他们对动物的抒写,通篇看不到与“打工”相关的字眼,却真正反映了打工者的生存状态,描绘和捍卫了属于他们个人内部的事物,可谓“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博尔赫斯曾引用《古兰经》的例子说明一个真正的阿拉伯人无需在每一页纸上写满骆驼以证明是真正的阿拉伯人,只有那些外来的旅行者、骗子、褊狭的人才会对骆驼大书特书。《古兰经》里没有提到骆驼恰好证明这是一本真正的阿拉伯书。打工诗人从来都没有想到过要承担什么,但他们承担了一切。他们不知道自己原本就是一个时代投下的影子。一个真正代表时代的诗人,从来不会叫嚷着要替众生发言,恰恰相反,他只讲一种语言,那就是自己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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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11024
在城市里跳跃
柳冬妩
200411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一开始就说明了。甄士隐,就是将真事隐去,贾雨村,就是假语村言。小说家就在真假之间,虚实之间,耍他的花招。
小说的真实和生活表象的真实不同。生活的表象是散漫的灰尘。小说是小说家在灰尘中摸索,提炼,创造出来的一个独立的,特出的,立体的个体。小说写的是人,是人的处境,没有其他任何使命,更不能为社会服务。假若小说中有隐含的社会意识,因为人究竟是社会的一分子。他生活在那个社会中,他呼吸那个社会的气息,自自然然就掺进他的小说里了。
小说家骨子里是悲剧性的,对流逝的时光特别敏感,逝去的时光抓不住了,但还有记忆,写下来吧。其实那记忆也不真实了,就像一张旧照片,变了色,甚至模糊了,你抹上色彩,描上轮廓,不是原样儿了。
小说家还是要写。他要讲个故事,或者是有情节演变的故事,或者是内心演变的故事,或者是心理演变的故事。写的时候那些变了样的记忆就来了。还有,人生体验,思想情操,想像,联想,生活经验,道听途说,大千世界,七情六欲的传说,都流到他的笔下,都可以成为他小说的素材。而他惟一的目的是写人。他就选择那些能满足他那篇小说需要的素材,于是,他就得创造一个独特的小说形式,将他所选择的素材,用他独特的语言表达出来,巧妙地配合在那个形式之中,就成了一个完整的,独立的,立体的艺术品了。
小说是一种非常自由,没有戒律的艺术。只要小说家对准了目标,虚虚实实,在虚与实之间玩把戏,他用什么样的形式都可以,甚至是一种隐形的形式,好像没有形式。小说家是个骗子,用戏法骗他自己,也骗别人,而且,用尽心计,要骗得人喜欢,骗得自己得意。他还要你相信他写的是真实的,要你相信他小说的真实比生活的表象更真实,更深刻,这就要看小说家骗的功夫了。
我有一个小学同学,比我小几班。她家和我家住在汉口一条街上。我听大人讲到一些她家里的事。她父亲有个乡下老婆,没有孩子,娶了个唱汉戏的戏子,生了一儿一女,那女孩就是我的同学。因为有了儿子,她母亲就在家里作威作福。抗战八年,我们各自流浪。胜利后我又见到那个同学,她已经出落得楚楚动人,不必说话,只是静静坐在一旁,就有一种欲说还休的风情。那时我才听说,她父亲当年革命军北伐时受了伤,年纪大了,成了性无能。那也许是谣传,但我可记住了。她母亲一天到晚醉醺醺的,大哭大闹发脾气。听说她和一个军官有了暧昧关系。一天,我那同学突然失踪了。她和那个引诱她母亲的军官私奔了。过了一阵子,不知怎么,她又回家了。她变得很放荡,人又生得美,引诱一个又一个男人,大概玩男人玩累了,终于随随便便结了婚。丈夫追究她的过去,折磨她,虐待她,打得她告饶。她爱上一个小好几岁的大学生,那时她才体会到什么是爱情,跟他私奔到香港,但大学生的父母逼着他到英国留学去了。后来也不知她流落到何方了。
那样一个家庭,那样一个女孩的遭遇,都是真实的。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也是我熟悉的。她和她的母亲都是我想写的人物。在我构思的时候,我写下一些零零碎碎的细节,模模糊糊的记忆,想像,联想,印象,中国神话,民间传说,歌谣,报纸上的社会新闻,甚至在每天的生活中,都可能发现可用的素材,都可能有什么生活细节引起我的联想。写着,写着,写满了一本日记本。原来的构想完全变了样。我发现视野可以广阔一些,人物可以挖得深一些。我想写人的困境,一个又一个不同的困境。那时,我正在看心理学方面的书,对人格分裂特别有兴趣。一个人变来变去,非常戏剧性。正好心理学家孟宁桀(Karl Menninger)送了我一本《人自为敌》(
Man Against Himself),全是个人在潜意识中如何一再伤害自己的病例,对我而言,都是戏剧性的人的故事。
于是,我要写一个女人精神分裂的故事。写人在战火连连,忧患重重的中国,她的困境和逃亡。各种不同的困境,逃出一个,又一个,终于导致人格分裂。我用了四个不同背景的戏剧的形式:
抗战时搁浅在三峡的木船,北平围城,台北阁楼,美国公路上的流浪。我必须用几种不同的语言,来讲一个人物四个不同阶段的故事:十五六岁少女的语言,年轻女人的语言,躲在阁楼中所能说的最基本的语言,最后分裂成两个相反性格的变态女人的语言。那对我是个很大的挑战。当时我已在美国多年,和一个非常美国的丈夫Paul Engle一起生活。但是,那个挑战可以锻炼我把握语言,甚至创造语言的能力。也就因为我远在异土,回头看我生活过的地方,那儿的人物和他们的处境,变得更清晰了。一个中国女人从一个单纯的少女,逐渐分裂成两个相反的个性,互相敌对,互相伤害得你死我活。写着,写着,写得野心越来越大了,觉得这就是现代中国。写到最后人格分裂的那部分,我自己受不了了,太沉重了,只好写写,停停,心情平静下来,再继续写。那就是小说《桑青与桃红》。小说人物和原来引诱我写的真实人物,完全不一样了。
我骗人的野心太大了,戏法耍得太复杂了,骗得观众不耐烦了。数学家陈省身问我:你写小说,是要人看不懂的吗?我笑笑说:我也不懂数学呀。
那小说在台湾连载时受到官方的攻击和威胁,终于腰斩。但那小说好像死不了,缠绵至今,随着两岸气候的变化,在香港的友联、华汉,台湾的汉艺色研和时报出版公司,北京的青年出版社和华夏出版社相继出版,一九八九年,东风文艺出版社告我,小说已出版,但我一本也没看到,大概也没上市。小说在美国出了两个版本,至今未断,扬言永不绝版,在英国、南斯拉夫、匈牙利、荷兰、韩国也翻译出版。
现在,山西的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了大陆惟一的完整的版本。
二○○四年八月,爱荷华
34
DS0411034
小说家是个骗子
聂华苓
200411
名物研究,在近几十年中的一个很长时期内,不仅专业以外的人对它很有些陌生,即便学术界也并非人人熟悉,虽然作为古代经学中重要的一支,它在近代学术史中也还发挥着作用。不过,最近几年名物研究重又引起海内外学者的关注,并且已有几部专著问世,如陈温菊《诗经器物考释》(台北文津出版社,二○○一年),如阎艳《<全唐诗>名物词研究》(巴蜀书社二○○四年)。当然它不仅仅是“回到传统”,当然它有着学者所赋予的“现代性”。以新兴学科与古老学科打通的方式,而为后者灌注新的活力,可以说是当今名物研究者的共识,只是由于专业不同,入手的角度、研究的具体对象各有不同而已。
叶秀山《关于“文物”之哲思——参观台北故宫博物院有感》(以下简称《有感》)一文,有几段话说得很好:
文物为文化之“物”,人文之“物”。“物”本来就是物,为什么还要饰以“文”?我们看到的那些品类繁多的陶器、瓷器,虽有不少精美的花饰,但相当一部分还都是实用的生活用品,像壶、罐、盘等等,此时“物”前之“文”,当不指那器皿本身上的花纹装饰。那么它们“文”在哪里?为什么现在人们不在“用”它们了,反倒由普通的“物”,转化成为“文物”?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不可以设想和“后现代”派相反的一种思路,即不是把一切的“文献”作“文物”看,而是将一切的“文物”都作“文献”看,即随着时光之流逝,此类物品之实质性、物质性功能以及由之而来的装饰性功能隐去,而其精神性、文化性功能则显现出来,故而“物”成了“文物”。
文物展显一种意义,这种意义不是实物本身所能涵盖得了的。我们看到的一方古砚、一套衣冠、一个陶壶,都不是说一下“这是某某”之所能穷尽的。这些文物不只是告诉我们它们的名字和用途,它们向我们说的是很多很多的“话”,可能还不断地在“说”,它们有“说”不完的“话”在“倾诉”。我们眼前的“文物”无不一一向我们打招呼,邀请我们与它们交谈,以便“相知。”(《当代学者自选文库·叶秀山卷》,447、449页,安徽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
它教人想到,文物是有生命的。生命过程可分作两部,其一是作为原初的物,即在被使用着的时代,一面以它的作为有用之物服务于时人,一面也以装饰、造型等愉悦时人的审美目光;其一是文物。《有感》云:“历史科学不可能穷尽过去之一切事实,使之成为一个‘生命’之流,只有如实地将‘事实’回归到生活的‘事件’,才是真实的‘时间’,‘事’才是时间性的‘史’。”那么承载着“事实”的文物便是以诉说的姿态“如实地将‘事实’回归到生活的‘事件’”,而在激活历史事实的同时,也复活了自己的生命。
这是面对文物常会产生的一种最为直接的感受。不过,“说一下‘这是某某’”,其实已经很不容易,甚至已经可以构成问题,即所谓“定名”问题,这是必不可少的一步。有此第一步,才能够呼唤起沉睡已久的生命,才可能有对它的倾听和由此而来的第二步的相知。而比我们古的古人面对更古的古物也一定会产生同样的感受,因此名物学很早就诞生了,如果把陆玑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算作第一部,那么时代是三国。以后北宋又有了古器物学。当然严格说来二者很有区别,前者根源于《诗经》的名物研究,面对的仍是文字,后者所面对的才是“文物”。或者可以说,名物学是持“名”以找物,古器物学是持“物”以找名,名与物的疏离处是二者各自的起点,名与物的契合处则是二者最有意义的殊途同归。
关于名物研究以及它的历史,日本学者青木正儿在其《中华名物考》的《名物学序说》中有一番扼要详明的论述。即第一是作为训诂学的名物学,它以《尔雅》、《小尔雅》、《广雅》为主线,此外又有性质相近的《方言》等,共同构成名物研究的训诂学基础。第二是名物学的独立。以《释名》开其端,以后又有从《诗经》的训诂中独立出来的名物研究,再有从《尔雅》分出来的一支,如《埤雅》、《尔雅翼》、《通雅》。第三是名物学的发展,它的研究范围也在发展过程中逐渐确立,大致说来有如下内容:甲、礼学;乙、格古(古器物);丙、本草;丁、艺植;戊、物产;己、类书(如《清异录》、《事物异名录》、《三才图会》)。第四,作为考证学的名物学。即特别把经学中的名物部分提出来,用考据的方法进行研究,并为之作图解,如江永《乡党图考》。若作分类,可别为数项,如:甲、衣服考;乙、饮食考;丙、住居考;丁、工艺考。也可以说,这第四项主要是清代学者的贡献。(《中华名物考》,19—51页,平凡社一九八八年。按其初版于一九五九年,春秋社刊行)
关于古器物学,李济《中国古器物学的新基础》一文所论甚详。不过这里乃把考古学作为古器物学的延续,这恐怕是当今考古学界所不能同意的。但他对古器物学的确分析得很透彻,并且给予了很公允的评价。对于宋哲宗元七年完成的《考古图》,他的意见是:“这部书的出现,不但在中国历史上,并且在世界文化史上,是一件了不得的事件。在这部书内,我们可以看见,还在十一世纪的时候,中国的史学家就能用最准确的方法,最简单的文字,以最客观的态度,处理一批最容易动人感情的材料。他们开始,并且很成功地,用图像摹绘代替文字描写;所测量的,不但是每一器物的高度、宽度、长度,连容量与重量都记录下了;注意的范围,已由器物本身扩大到它们的流传经过及原在地位,考订的方面,除款识外,兼及器物的形制与文饰。”而古器物学八百年来在中国所以未能前进,“就是因为没有走上纯理智的这条路。随着半艺术的治学态度,‘古器物’就化为‘古玩’,‘题跋’代替了‘考订’,‘欣赏’掩蔽了‘了解’”。“这八百年的工作,好像在没有填紧的泥塘上,建筑了一所崇大的庙宇似的;设计、材料、人工,都是上选;不过,忘记了计算地基的负荷力,这座建筑,在不久的时间,就显着倾斜、卷折、罅漏,不能持久地站住。”(《李济考古学论文选集》,60—61页,文物出版社一九九○年)
至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此说见于他的《古史新证·总论》),古老的学科在研究方法上才有了一次变革性的突破。其他这里不论,只说我所关心的名物研究,我想,古老的名物研究也因此有了新的生机。
所谓“名物研究”,可以定义为研究与典章制度风俗习惯有关的各种器物的名称和用途。说得再直白一点,便是发现、寻找“物”里边的故事。它所面对的是文物:传世的,出土的。它所要解决的第一是定名,第二是相知。定名,解决的是“物”的问题,即作为物,它的名称与用途。相知,解决的是“文”的问题,即其承载的文化信息究竟是什么。也就是说,定名,方可以使之复活;相知,方可以使之复原。新的名物研究,其基础依然是训诂和考据,不过它却可能、也必须站在历史、文学、考古等学科的结合部来审视文物,当然这里需要的不是捏合,而是打通,即在文献与实物的碰合处发现物里物外的故事,进而用“文物”所呈现出来的历史真实,构筑起作为“事件”的细节,以丰满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小小的局部,或者说,一个小小的“点”。在很久以后的将来,把若干的“点”连起来,或许就能够呈现一个清晰的精细的历史进程。
定名是一件很有意思的工作。不妨先从很小的一点小趣味说起。
二○○○年五月,徐州国贸商厦明代遗址发现了天启四年黄河溃堤后淹没的一带民宅,并宅子里的大量生活用品。其中一件铜具,有关报道称作“剪形勺”(《东南文化》,二○○○年第十期,61页)。它与平常的剪刀没有太大区别,惟刃部做成勺的样子,而在中间断开[图一(1)]。与它近似的一件,也见于定陵,乃与烛台同在一处,都是明器。(《定陵》,177页,图版一八二,文物出版社一九九○年)
此物虽然并不引人注目,历史却很是悠久,今有汉代实物可见,其名称并已经研究者指出,即烛铗(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346页,文物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庾信《对烛赋》“铜荷承泪蜡,铁铗染浮烟”,所咏即此。
图一 烛剪
1.徐州明代房舍遗址出土
2.韩国庆州市雁鸭池出土
3.《和汉三才图会》中的烛剪图烛铗亦名烛剪。无论早期用蜂蜡制成的蜜烛还是后来的各种蜡烛,中间都有一根烛芯,点燃烛芯,蜡烛油慢慢熔化,顺着烛芯被火焰充分燃烧,十分光亮。但燃烧得久了,烛芯的顶端会吸不起油脂,于是渐渐有一小点被烧成炭,这一小点自然再不能吸起油脂,蜡烛便只是燃烧结成炭的部分。如此而结炭愈多,油脂不能通过烛芯充分燃烧,光亮因此变暗,且冒出黑烟,结炭处则因温度高而不时爆裂,便成烛花。于是须用烛铗来及时剪掉结炭的这一段,蜡烛才能够重新变得明亮(邓云乡:《红楼风俗谈》“蜡烛·太平花”条,35页,中华书局一九八七年)。《对烛赋》之“铁铗”,烛剪也。“浮烟”,则指烛芯结炭部分燃烧时所起之烟,“铁铗染浮烟”,“染”字在这里因特见妥帖。唐裴夷直《席上别张主簿》“红烛剪还明”;五代欧阳彬《生查子》“剪烛蜡烟香,促席花光颤”;宋王《妾薄命》“独夜理瑶琴,泪烛剪不明”;明黄淳耀《寒月和严式如韵》“高烛剪无焰”,说的也都是剪烛花。而所谓“泪烛剪不明”,原是写忧思而借此物像从反面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