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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简史

_25 威尔斯(英)
枫树佳时已过,叶尖略显憔悴。橡树还在燃烧,展示着不同的华美与苍凉。朱红、褐红、金紫、赭黄……色泽都高雅而又热烈。到家已是黄昏,野花一片银蓝。高空迟归的鹰隼,翅膀上明灭着夕阳。
静下来,相对无言。多少事,欲说还休。不能不承认,正如父亲所说,我们是“野狗子耕地,不是正路牲口”。
为了生存,先是小雨考取了美国邮局,到那里挣一份工资,当正路牲口,来养活我这个野狗去了。后来我接受国际作家议会的资助,到了拉斯维加斯大学,也变成了个正路牲口。我想这就是所谓“去国十年,老尽少年心”吧?
但是老尽少年心,并不就是漂泊的回归。相反,以权宜为正路,漂泊感更深了。
离开新泽西前不久,纽沃克博物馆来挑了一批字画,到他们那里展出。
开幕式上,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说我这些,都是纯中国的东西。有记者问,为什么到美国十几年了,还纯中国?我说不为什么,只是喜欢。
答得不好。
博物馆的卡尔曼女士插话,说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人类的,越是古典的就越是现代的。
这话该由我说。我笨得没有想到。
实际上,我们的许多故事,也都是笨出来的。
75
DS0409075
画事琐记(2)
高尔泰
200409
智利诗人聂鲁达,初登文坛时凭着伤感多情的情诗博得读者青睐和评论家们的赞扬。很多聂鲁达研究者都认为,是一九三六年的西班牙内战造成了聂鲁达诗歌发生转折,转向政治诗的创作。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他的生平经历,就会发现,对现实政治的关注和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是贯穿其一生的,所以这种转变并非如此出乎意料,更谈不上是断裂。出身智利南部地区铁路工人家庭的聂鲁达,三十岁前一直过着营养不良、穷困潦倒的诗人生活。他虽然在精神上像个贵族,但却始终生活在社会底层。这使得底层的苦难成为他日常生活的场景和感同身受的经验。
十七岁到圣地亚哥读大学的聂鲁达成为了学生联合会机关刊物《光明》杂志的通讯员。那时的学生联合会总部是学生运动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作为“政治和文学的战士”,聂鲁达成了《光明》杂志的一员。上世纪二十年代,智利国内人民运动轰轰烈烈,但寡头集团也在采取一切措施稳固统治,于是全国处于极其激烈的对抗之中。进步青年学生支持人民的要求,支持失业的硝石矿和铜矿工人的抗议游行,但在圣地亚哥却遭到警察的镇压。他每周都在《光明》杂志上发表一篇抗议文章。从此以后,政治因素断断续续渗透到他的诗和生活中。在他的诗中,“再不可能关闭通往大街的那扇门”;但同时,他也强调自己同样“不可能把青年诗人心中通往爱情、生活、喜悦和悲哀的那扇门关闭”。义务和爱情是他的两只翅膀,缺少任何一翼,他都无法飞翔。因此,我们不能以西班牙内战将聂鲁达的诗歌创作一劈两半,认为之前是甜蜜情歌时期,之后是政治抗议时期。一九五七年来中国访问的聂鲁达,在演讲中阐明自己的诗歌理念时说,“一个诗人是不能忘记本国人民斗争的,这是不允许的,这不是因为任何教条,而是他的责任。如果一个诗人对人民没有责任感,就写不出任何好诗来”。但是紧接着聂鲁达就强调指出,诗人不能只谈政治问题,诗人还应该写爱情诗。“如果一个诗人,他不写男女之间的恋爱的话,这是一个很奇怪的诗人,因为人类的男女结合是大地上面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即使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最苦闷的东方时期,尽管聂鲁达在自己的创作中不断描绘死亡的阴郁之图,但是印度当时的社会现实和民间诗人自觉的责任感深深震撼了他。那些民间歌手或诗人身穿白色长袍,蹲在草堆上,用自己的小鼓伴奏,吟唱自己的歌曲和诗句。那些诗歌虽然是按照同样形式和古老歌谣的韵律写成的,但是内容和感情都发生了质变——不再是统治者淫荡、享乐的歌,而是反抗的歌,是反饥饿的歌,是写于狱中的歌。这样的情景让人感觉非常神圣。多年以后,聂鲁达在回忆录中还能细致地再现当时的场面。他写道:“印度到处都能遇到许多这种青年诗人,他们忧郁的眼神令人难忘。他们刚刚出狱,也许明天就要到监狱的大墙里去;因为,他们力图奋起反抗贫穷和神明。这是我命该在其中生活的时代,这也是世界诗歌的黄金时代。”在东方任职时期,他和那些当地的殖民者格格不入,虽然同当地的居民因为语言不通、文化差异也十分隔膜,然而正是这些他不能理解的普通人屡屡在他最艰难的时刻无私地帮助他。他因此总结出一条经验:诗人不能惧怕人民。他认为那些贫苦人代表了一种“黑暗中开花的美”。
但也无可否认,一九三六年的西班牙内战的的确确是一个巨大的外力。如果没有亲眼目睹、亲身经历这场战争,聂鲁达也许不会一下子喷发出心中积蓄已久的抗议之声,不会一下子将实现对社会和人民的义务作为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业。而西班牙内战之所以给聂鲁达心中留下无法愈合的伤,是因为他最喜爱的兄弟加西亚·洛尔卡的被害,年轻的米格尔·埃尔南德斯的狱中惨死。他们并非政治家,只是在完成一个真正的诗人应该尽的义务——歌颂爱,歌颂正义,歌颂和平,歌颂自由,歌颂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但是为勤劳朴实的西班牙百姓歌唱的“西班牙吉他”和“夜莺”被扼杀了。从此,聂鲁达的诗歌便“幽灵似地停留在人类受苦受难的街心,并开始从那里升腾起一股鲜血的激流”。兄弟们的鲜血滴在了他的心上,化作了愤怒的诗句,并成为他诗歌的灵魂。正因为这鲜血凝成的诗魂,那些诗句才不会磨灭。他在这一时期创作了《西班牙在我心中》和《愤怒与痛苦》,这两本诗集后来收入《第三居所》。《第三居所》同前两集《大地上的居所》沉浸于个人的孤独和幻灭感中完全不同,它表达的是整个世界的毁灭和全人类的痛苦。
在战火硝烟的时代,在革命风起云涌的时代,世界没有为诗歌单独辟出一个世外桃源或专门建造一座象牙之塔,哪怕一个小角落也没有预留。诗人没有选择,你不是选择起来加入战斗的行列中,就是同毁灭世界的法西斯主义站在一边。没有中间路线,面对被欺凌和被侮辱的人群沉默,就是对战争和压迫的纵容。聂鲁达并非认为诗歌应该充满刀光血影,相反,他认为“诗歌创作永远是一种和平行动”,“诗人诞生于和平环境,和面包由面粉制成是一样的”。然而,“纵火者、武士、狼都在搜寻诗人,以便烧死他,杀害他,咬死他”。他们惧怕诗歌的力量,他们要通过害死诗人扼杀诗歌。“但是,诗歌没有死,它像猫一样有七条命。有人折磨它,把它拖在街上,啐它,嘲弄它,一心要吊死它,流放它,把它投入监狱,向它射击。然而,它逃脱了所有这些谋害事件,把脸洗得干干净净,而且发出米粒一样灿烂的微笑”。马查多、洛尔卡、埃尔南德斯以及阿尔贝蒂等所有当时西班牙最优秀的诗人,他们在内战中的被枪杀和被放逐,使西班牙诗坛凋零败落。因此,对于聂鲁达来说,投身战斗,就是捍卫诗歌的生命和尊严,是继承友人的事业,继续诗歌的“抗争宿命之路”。西班牙的经历,使他开始自觉地为诗歌寻找一条在那样的时代生存的方式。“《二十首情诗和一支绝望的歌》中忧郁的主观性,或者《大地上的住所》中痛苦的哀伤”都被抛到脑后,他找到了“一条矿脉”,被现代主义诗歌丢弃已久的人道主义被重新拾起。人,才是“最靠近的、最根本的、最广泛的、最出人意料的事物”。他反省自己的创作过程,“我思虑过整个世界,却没有想到人;我残忍而痛苦地探索过人的心灵;我看见了城市——不过是空荡荡的城市,却没有想到人;我看见了外表悲惨的工厂,却没有看见屋顶下的、大街小巷的、车站的、城市里和村野上的痛苦”。从此,人,尤其是千千万万的普通人成为他诗歌的主人公。他总是希望在他的诗歌中能浮现人的历史,人的生存。
在成为智利驻法国专门负责西班牙移民事务的领事之后,他经过千辛万苦终于将西班牙流亡者从欧洲的战火中拯救出来,送他们乘上开往智利的“诺亚方舟”。这令聂鲁达突然感觉到自己的事业不仅仅是写诗,他能为社会做得更多。当他看到自己的努力也许能够改变很多人的命运,当他看到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很多素不相识的人由衷的感激和尊重,他感到从未有过的自豪。被别人需要,这是多么的荣幸。从此之后,他不仅直接投身政治斗争,而且他的诗歌也更紧密地同政治联系起来。他为自己的诗歌找到了力量的源泉,他要使它们成为“剑和手帕”,“以便擦干深重的痛苦使他们淌下的汗水,以便使他们得到一件争取面包的武器”。
在聂鲁达的时代,如果诗歌继续局限在自己的小宇宙中,诗歌就会失去读者,就会仅仅成为诗人之间的密电码。如果只有诗人读诗,就意味着诗歌已被人遗忘和抛弃,这是诗歌本身最大的悲哀。因此,“必须把读者拉回来……必须在黑暗中摸索而行,去与人的心灵,与妇女的眼睛,与大街上素昧平生的人相会——他们在黄昏时分或在繁星满天的深夜需要诗,哪怕只读一行”。整个四十年代,聂鲁达的诗歌创作都是同反法西斯和反战联系在一起的,他的《献给斯大林格勒的情歌》、《蒂娜·莫多蒂已经死去》、《献给波利瓦尔的歌》等诗篇被广为传诵,在反法西斯的战争中显示了诗歌的意义。
四十年代末,反法西斯战争虽以胜利告终,但是聂鲁达的个人命运发生了重大变化。他在一九四五年正式成为共产党员,并且作为共产党议员参与智利政治事务。借人民力量当选总统的魏地拉却在上台之后公然背叛革命,将共产党宣布为非法并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搜捕。聂鲁达在发表了言辞激烈的抗议信之后,被迫逃亡。在逃亡过程中,他完成了《漫歌》的创作。《漫歌》标志着聂鲁达诗歌创作的又一个高峰。在这部史诗中,他试图写——或说重写——拉丁美洲的历史。他出发寻找失败者,他要为被压迫、被统治、被剥夺的人书写历史。不是殖民者发现了新大陆,拉美亘古以来就存在,它的土地上生活着它的劳动者——玛雅人、阿兹台克人、印加人、阿劳科人……因此,在这部长篇史诗中,美洲大陆,印第安文明,千千万万劳动者,为美洲独立和民主筚路蓝缕的先驱者成为他讴歌和赞美的英雄,而殖民者、统治者、寡头集团、背叛者、帮闲者成为遭批判和鞭笞的对象。聂鲁达认为,诗歌的力量就是语言和书写。他没有办法推翻魏地拉的独裁政府而只能选择流亡,但是他将在诗歌中永远将他们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只要他的诗歌被阅读一次,他们的罪行就会被谴责一次。事实证明,聂鲁达的诗歌凭借自身的力量做到了这一点。
《漫歌》开创了聂鲁达诗歌的新阶段。尤其是进入五十年代以后,他虽然流亡海外,但是也得以周游世界,不仅第一次访问了向往已久的苏联,重游了印度,还来到了中国。一九五二年,他在意大利卡普里岛度过了一段静谧甜美的爱情生活。于是,他的诗歌不再像“二战”时期那样充满武器的力量,不再用诗歌集中谈论政治问题,他开始探索诗歌政治化的更广阔的道路。他曾经说过,“我们不能仅仅写一些谈政治问题的诗,我们不能只用一种颜色来画画,我们应该响应所有向我们说话的声音,无论是高山上说话的声音,或是从海洋里传出来的声音。政治上的责任是刻不容缓的责任,但还有一个长远的责任,是诗人所不能忘记的”。正如不描写爱情的诗人是很奇怪的一样,“如果一个诗人,不描写自己祖国的土地、天空和海洋的话,也是一个很奇怪的诗人,因为诗人应该向别人显示出事物和人们的本质、天性”。因此,他开始将自己诗歌中向来热衷的主题——爱情与自然——同政治的议题结合起来。在写作《漫歌》的时候,他感觉一片新大陆从他诗歌的“最秘密的原料中升起”,作为这片土地上生活着的人,他要“触摸它所有的神秘海岸,平息它的浪花,浏览它的动物学,走遍它的地理经度”。《漫歌》是聂鲁达将政治、自然与性爱三个主题有机结合的一部伟大作品。在这个意义上,似乎只有帕斯的《太阳石》能与之媲美。《漫歌》之后,他在三本《元素的颂歌》中开始描写一切引起他兴趣和关注的日常事物,而他认为正是这些平凡的物质构成了大千世界,它们是这个世界的本质。随着聂鲁达的诗歌,不仅智利,拉丁美洲的高山海洋,草原河流,岛屿海港,石头房屋,小鸟花草,海螺贝壳……以及那片土地上的人民全都走向了世界,走进了历史。
一九七一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聂鲁达更加奠定了自己的世界声誉,但他始终是一个智利人,一个拉美人。他的祖国和大陆也因为他的诗歌而为更多的人所知晓,所关注。从他的诗歌人们看到了另一个拉美,从前被遮蔽而不见的拉美。
聂鲁达始终将自己视为一个人,然后才是诗人。他说,“我是绝大多数的一部分,是人类这棵巨树上的又一片叶子”。“孤独和人群”当然是“当代诗人的基本责任”,但是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也同样应该承担对世界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责任和义务不是上帝式的拯救,因为我们自己也活在其中,如果世界无可救赎,我们每个人就无处可逃。因此,完成对社会的承诺,不是拯救他人,而首先是一种自我拯救。聂鲁达多么希望,世界和平,人类自由,那样他就可以快乐地生活在他的小岛上,采集贝壳,读书,听海浪的歌声,看海鸟在海天之间舞蹈。他甚至有一个伟大的设想,他要把黑岛建成诗人之家,要把全世界的青年诗人都邀请到黑岛来,使他们不再受贫苦和饥饿的困扰。他要创办一个出版社,专门印制精美的诗集。他甚至已经拜托专门的朋友帮他筹划这些事情。但是“九一一”拉莫内达宫的炮火,不仅颠覆了阿连德政府,也将他所有美好的理想埋葬。只要非正义和不平等的帝国主义全球体系一日存在,只要压迫和剥削一日存在,人类自由和民主的理想就一日无望。聂鲁达为了保卫诗歌,为了保卫每个人的独立和尊严,奋斗了一生,抗议了一生,最终还是失败了,郁郁而死。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世界仍然没有为诗人和诗歌留一个安全美好的藏身之处。
但是,聂鲁达并未被看作是诗歌的守护天使;相反,诗坛始终有一种强大的声音反对他,他们认为是聂鲁达破坏了诗歌的纯洁,将诗歌变为党派文学,将诗歌变为宣传工具。其实,虽然聂鲁达坚持承诺的诗学,但他从未将诗歌等同为标语口号。他不是形式主义者,反对纯粹的技巧和雕饰,反对泛滥的感情主义和个人主义。他说,“如果诗人是个完全的非理性主义者,诗作只有他自己和爱人读得懂,是相当可悲的”;但他同样认为诗歌不能是纯粹理性的,“如果诗人仅仅是个理性主义者,连驴子也懂得他的诗歌,这就更可悲了”。因此,他强烈反对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甚至说“在创作上我厌恶现实主义”。他虽然主张诗歌应该言之有物,但他同时主张这种表达绝不是平淡直白、毫无诗味的公式。他说,虽然我比亚当还赤裸裸地去投入生活,但是我的诗却要保持着穿戴整齐,这种创作态度是一点也不能打折扣的。诚然,聂鲁达的作品中也良莠不齐,有高下之分,但把这种创作中的偶然性归结为其共产党员的身份或者其承诺的诗学导致的必然性,恐怕是冷战意识形态的一种回声。
84
DS0409084
承诺的诗学
滕威
200409
在完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一首《楼梯上》中,诗人朱朱以其简洁的笔法写道:
此刻楼梯上的男人数不胜数
上楼,黑暗中已有肖邦。
下楼,在人群中孤寂地死亡。
似乎是一首没有背景的诗。全诗只有三行,没有向我们提供任何可以进入其内的表面信息。它是关于爱情,还是关于死亡,抑或关于某种莫名的心境?对此我们全然不知。也许这首诗的标题,会让人想到卡瓦菲斯的一首同题诗《在楼梯上》,或者杜桑的名画《下楼梯的裸女》。不过,标题指示了一次事件发生(如果我们认为它描述的是一次事件的话)的位置,即“楼梯”所处的位置。
谁都应该看得出,“楼梯”是这样的一处所在:向上,可以抵达某个未知的角落;向下,可以走到某个通往别处的出口。它具有同时朝两个方向延伸的趋势。不过,这两个向度并不是对等和均衡的:从“楼梯”往上,它所延伸的距离是有限度的,抵达的居所几乎是确定的;往下,它的延伸则是无限的,由某个出口出去,可以到达无限广阔的空间。因此,“楼梯”的两个向度呈现出不一样的特性:向上,是趋于幽闭、晦暗不明却是可固定的;向下,是趋于明朗、逐渐开阔却是不知所踪的。在任何地方,“楼梯”朝两个方向展开的姿势,都让人想起一幅画的轴线,它的出现衔接、平衡或者规定了画里各部分物象所应在的位置,并让人产生诸如此类的联想:此岸与彼岸、天堂与地狱、上升与下坠……
在明确“楼梯”所处的位置及其功能之后,也就可以沿着“楼梯”的一级级台阶,进入这首小诗展示的世界了。“此刻楼梯上的男人数不胜数”,是一个让人感到突兀的起句,令人想到但丁《神曲》里的某个场景:它是阴暗的、拥挤不堪的和模糊不清的。但打头的“此刻”是一道光线,将这句所带来的晦暗不明给照亮了,它就是此时此地的当下,它就是每时每刻诞生着又消逝着的瞬间。这个“此刻”是可以把捉的。而为什么是“男人”?如果按照贾宝玉的说法(“男人都是泥做的”),这里的“男人”似乎提示了污浊的躯体,它是令人憎厌的,又是不可穷尽的——“数不胜数”,这样一个动补结构的短语,再次印证了“男人”所指示的含义:这是污浊的世界本身。
接下来,便是前面已经提到的两个向度的展开。“上楼,黑暗中已有肖邦。/下楼,在人群中孤寂地死亡。”这的确暗示了两个完全相反的向度。这里,“肖邦”显然只是一个符号,对应着一种音乐的类型和品质。我们知道,肖邦(一八一○——一八四九)是一位富于忧郁、梦幻气质的音乐家,享有“钢琴诗人”的美誉。这里的“肖邦”对应着某种高远的、上升的甚至超越尘世的精神世界,只有在这样的世界里才能抵达真正的诗的境界;而“黑暗中”则表明了这一境界的幽闭乃至孤寂,“已”表明了这一境界是完成的、曾经的,因而只是回旋在记忆里让人追念的。同时,“黑暗中已有肖邦”借用了西语中的“There e”句式,表示物的是其所是和自我呈现状态。由此全句不免透出一种怅惘的语气。与“黑暗中已有肖邦”这句诗的单一、晦暗和闭锁相对照,下句中的“人群”显然具有集团、敞开和熙熙攘攘等特性。但众所周知,“人群(mass)”代表了某种过于强大的力量,在人群中各种流俗的观念、行为方式能够迅速传播、复制,造成了对作为个体的人的独立、持守的致命威胁。而这些,无疑是一个生活在自己精神世界里的人所要极力抵制的。因此,对于这样一个个体而言,在“人群中”即是“死亡”,这种说法补充了“在人群中孤寂地死亡”的强烈程度。
这里还可将后两句诗看作对首句的阐释和展开,即它们是对首句提示的污浊世界的具体展现。这两个向度相反的诗句,不仅空间上的方向是背道而驰的,而且二者的意义指向也构成了强烈反差(诸如“肖邦”与“人群”、“黑暗中”与“在人群中”等,已如上述),尽管它们在整体上是相互指涉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诗句的内部也各自暗含着矛盾:“肖邦”曾经是美妙的,但已逝去不可企及;个体身处喧闹的“人群”中,却不得不忍受喧嚣里的“孤寂”直至“死亡”。从表达方式来说,这两句诗并陈在一起,都由两个句号作为收束,从而呈现为一种稳固的结构。
如果这首诗描述的是一次事件的话,那么它显然是一次心灵事件。写作此诗的一九九一年,诗人朱朱刚刚大学毕业,预备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无数的未知在笔端的另一侧翻涌。那个时候诗人们都在做什么?中国诗歌行进到了哪一步?读完这首诗,我脑海里忽然冒出这样的问题。谁都知道,那个年代正是中国社会进入全面转型的时期。在那一种氛围中,不仅诗人,而且整个文学界、知识界,都处于一种令人尴尬的“楼梯上”的境地:是向上领略黑暗中的肖邦,还是在人群中孤寂地死亡?这成了一个无法回避的“to be,or not to be”的悬问。当然,这也许并不是每位诗人都愿意面对的悬问。
由今日向前回溯十二年,不难发现当时中国诗界的具体情景:就在这一年,一定程度上能够标识上世纪九十年代诗歌转向的重要文本《帕斯捷尔纳克》(王家新)、《傍晚穿过广场》(欧阳江河)等相继发表(它们均写作于前一年的后半期)。它们折射了九十年代“终于能按照自己的内心写作了/却不能按一个人的内心生活”的整体时代氛围和写作本身的根本处境,彰显了诗人们充满忧思而不无决绝地向历史告别的心境:
永远消失了——
一个青春期的、初恋的、布满粉刺的广场。
一个从未在账单和死亡通知书上出现的广场。
这不仅是向作为历史、人生时段的“青春期”告别,而且试图向诗歌写作的“青春期”告别。这也是欧阳江河后来在一篇文章中概括的,“诗歌写作的某个阶段已大致结束了。许多作品失效了”;“九十年代初在人们心灵上唤起了一种绝对的寂静和浑然无告,对此,任何来自写作的抵消都显得无足轻重,难以构成真正的对抗”。在此情形下,写作“是否穿过广场之前必须穿过内心的黑暗?”
这些悄然出现的诗篇,预示着九十年代诗歌的某种潜在的变化,为后继的写作开辟了一条路向,即语词对于时代的穿越和介入。与此相呼应,这一年由芒克、唐晓渡发起,在北京创办了大型诗刊《现代汉诗》,一度产生重要的影响;随后,《大骚动》诗刊(由王强等主办)也在北京创刊。这两份民间诗刊,连同前一年在海外复刊的《今天》和在北京创刊的《发现》(同人有臧棣、西渡、戈麦等),展示了诗歌刊物的新景象,与八十年代民刊蜂起的情形形成了既承续又相异的关系,前者以坚实的面目祛除了后者的浮泛形象。但是,就在这一年秋天,《发现》同人之一戈麦自沉于北京西郊万泉河,成为海子之后又一位引人注目的“殉诗”者。西渡在后来回顾说,当时“大家面临着一个紧迫的选择:是继续诗歌探索还是就此放弃?”(《发现诗歌》)对于中国诗人而言,“to be,or not to be”最终具体化为“去成为,还是不去成为”的自我追问。
这一年诗界还有值得一提的盛事,就是两次诗歌讨论会几乎同时举行:一次是以“中国现代诗的命运与前途”为主题、被称为九十年代首次重要聚会的诗歌讨论会在北京大学举行;另一次是中国作协以“正本清源,繁荣社会主义诗歌”为议题的“全国诗歌座谈会”在桂林举行。这两次会议的意向显然大相径庭。前次会议的组织者谢冕在会上做了题为《苍茫时刻》的发言,这个发言和次年他为香港某诗刊写的专论《中国循环——结束或开始》,都谈到了“现代诗的自我调整”。他认为:“要是说目前我们正在从一个结束走向一个开始,这个开始可能就是由热情向着冷静,由纷乱向着理性的诗的自我调整”;“转换的局面无可挽回地到来了……诗在以往十年的艺术回归基点上切入人生”。
在二十世纪西方文学史上,曾有一九二二年为“现代主义年”之说(重要的现代主义文本如《尤利西斯》、《荒原》、《杜依诺哀歌》、《献给奥尔弗斯的十四行诗》、《巴力》、《雅各之屋》等均产生于该年),虽然不少人对此持有异议。以年代为切入点进行文化或文学史研究,较著名的如黄仁宇《万历十五年》和钱理群《1948:天地玄黄》,都意识到了特殊年份的重要性与以之观察历史的便利。或许,沿着任何一个年份的剖面追溯下去,都会发掘一些不同寻常的事件,既然每一年都是历史链上的过渡环节。看起来,一九九一年也“不过”是其中一个十分普通的年份罢了。然而,一九九一年虽不格外显眼、但相当值得一提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上述“社会转型”一个确定的中间节点:由这一点向前推移两年、向后推移一年,分别抵达两个我们所熟知的更为重要的年份;在这一节点上,时代风习迁移、渐变、蓄积的印痕清晰可辨,正是它恰如其分地完成了社会、文化的“质变”,或者说,实现了两个年代的真正“分野”(尽管有人并不认同两个年代的所谓“质变”)。因为,我们已经看到,在此之后两年,商业主义的潮水才汹涌而至,而人们的选择已一目了然:一部分人“上楼”、隐没,一部分人则“下楼”或跳入“海”里,乃至不知所踪。
在一九九一年,所有的文化活动、诗学努力都被纳入历史设计的总体道路。一方面,残存的浪漫气息彻底烟消云散(曾经鼓噪一时的诗歌社团纷纷瓦解),人们开始变得清醒与务实;另一方面,八十年代的理想主义已是强弩之末,比如这一年由蓝棣之主编的“SJM大学生校园诗歌系列”(共五种)的隆重推出,便成为校园诗歌风景的最后余绪。自兹以后,不仅校园而且整个社会的趣味很快转向。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在一九九○年掀起的“汪国真热潮”,也是从这一年起才真正发挥效应。这里的效应更多是市场方面的(据说,出版汪国真诗集的最初动机源于某编辑的“商业敏感”)。在“诗坛王子”的舆论攻势下,汪国真的第一部诗集《年轻的潮》于一九九○年出版后,先后再版五次,印数达十五万册;紧接着他又出版了《年轻的风》(一九九○年)、《年轻的思绪》(截止一九九一年初,三次印刷达十四万册)、《年轻的潇洒》等诗集;其他如中国友谊出版社出版的《汪国真诗文系列》九种,中国妇女出版社出版的《汪国真爱情诗卡》、《汪国真抒情诗赏析》,以及各种汪氏格言短句小册子、专访、谈话录层出不穷,还有中国歌坛一九九一年二月推出的《青春时节──汪国真抒情歌系列之一》盒带,被《中国青年报》列为该月十盘优秀畅销磁带的第三名(以上数据参看宇慧文)……种种迹象表明,一种泡沫式的、趋于“轻”的时尚文化已经显形,一种新的终极构想、一种新的秩序重建却被弃置一旁,虽然满怀企盼的理论家已预言“结束与开始”。
尽管从那时起,对这一“汪国真现象”就时有评析,例如有人指责他以“非诗”对大众文化的迎合,有人盛赞他的数量神话底下的市场意识,有人看到他出现的契机是九十年代初“绝对的寂静和浑然无告”的精神悬空状态,他的诗文恰好充当了一种匆促、虚幻的替代品等等。但是,通过回溯九十年代的整体氛围,我们感到不仅应从文化而且更应从诗学的意义去理解这一现象。“汪国真现象”可被视为文化和诗学对“轻(lightness)”双重误读的表征。特别在诗学上,它所体现的“轻”与一种真正的“轻逸”(依照卡尔维诺所做的经典论述)相去甚远:“一个小说家如果不把日常俗务变作某种无限探索的不可企及的对象,就难以用实例表现他关于轻的观念。”在此卡尔维诺的分析富于启示意义。在这位意大利作家眼里,《十日谈》里为摆脱纨绔子弟挑衅而轻轻一跃的诗人卡瓦尔康蒂是可予期待的理想形象:“如果让我为新世纪选择一个吉利的形象的话,那么,我要选择的就是:超脱了世界之沉重的哲学家诗人那机敏的骤然跳跃,这表明尽管他有体重却仍然具有轻逸的秘密,表明许多人认定的时代活力——喧嚣、攻击、纠缠不休和大喊大叫——都属于死亡的王国,恰如一个堆满锈迹斑斑破旧汽车的坟场。”(《未来千年文学备忘录》)也就是说,在九十年代越发显得“轻”(实则沉重)的语境里,诗歌如何经由自身的探索,将“轻”发展为一种深入时代内部的锐利的思辨,应成为汉语诗学的一个命题。
中国诗界的沉寂与喧嚣并存的景观,多少意味着在一九九一年,当代诗歌内部的分歧已经初步确定:对应着诗人“上楼”与“下楼”不同走向的,是诗歌在面对时代重压时表现出的或超越或俯就(趋附)的观念和取向。这种诗学分歧,亦即在九十年代末期被简化为所谓“知识分子”与“民间立场”之争的两股脉流,构成贯穿整个九十年代的诗歌实质。但是,真正的“轻”的生成有其巨大基座。也是在这一年,长年居于西部的诗人昌耀在南方某城市游历一番后,在一则短文里写道:“重新开始我的旅行吧。我重新开始的旅行仍当是家园的寻。……灵魂的渴求只有溺水者的感受可为比拟。我知道我寻找着的那个家园即便小如雀巢,那也是我的雀巢。”(《九一年残稿》)在作于同年的著名诗章《冰湖坼裂·圣山·圣火》里,昌耀更有如是表述:
冰湖坼裂:那是巨大的熔融。
一种苏醒的自觉。一种早经开始的向着太阳的倾斜。
是神圣的可敬畏的日子。
那种语词的自如、轻逸蕴藏着沉浑的力度,映衬了众多诗篇不堪一击之“轻”的苍白面影。在昌耀的诗里,始终闪现着一种“赶路”者的姿态,当他渐渐消失在晨曦中时,诗人细腻地捕捉到了他内心的尊崇与犹疑:
可也无人察觉那个涉水的
男子,探步于河心的湍流,
忽有了一闪念的动摇。
——昌耀《风景:涉水者》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两三年以来,随着网络对文学及诗歌传播乃至写作的渗透,本已骚动不宁的诗界更是众声喧哗,那些显示“轻”的文字表演有增无减。在一些诗人那里,九十年代初的“上楼”“下楼”紧迫感早已消除。但毫无疑问,对这一两难选择的避视并不表示它作为问题在新世纪的诗歌写作中已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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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9091
黑暗中的肖邦
张桃洲
200409
数学家用一个名称替代不同的事物,而诗人则用不同的名称意指同一件事物。
——亨利·庞加莱
十九世纪前半叶是从古典进入到现代的关键时期,走在最前列的依然是生性敏感的诗人和数学家,爱伦·坡和波德莱尔的相继出现,非欧几何学和非交换代数的接连问世,标志着以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和欧几里得的《原本》为准则的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古典时代的终结。进入到那个世纪的后半叶以后,更加速了产生天才人物的步伐,在一八八○年前后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科学巨匠爱因斯坦和艺术大师毕加索分别在德国南方和西班牙南方两个偏远的小镇乌尔姆和马拉加出世,这两个生命的诞生为技术主义泛滥的二十世纪增添了迷人的光彩。
毫无疑问,爱因斯坦和毕加索这两位激励了好几代科学家和艺术家的天才人物,是我们这个时代遥不可及的偶像。阿瑟·I·米勒博士——《爱因斯坦·毕加索——空间、时间和动人心魄之美》一书的作者——甚至断言,现代科学就是爱因斯坦,现代艺术就是毕加索。在这部奇特的著作里,作者分析了上述两位天才的案例,他们各自的生活经验、工作经历和创造性中的相似性,尤其是在上个世纪的头一个十五年,也即他们二十岁到三十五岁(最具创造力的)那段时期,不仅为我们揭示了他们思考方式的共同点,也让我们窥见了艺术创造和科学发现的本质。
然而,这部著作最让我感兴趣的部分却是,连接爱因斯坦相对论和毕加索立体主义的纽带竟然是数学中的第四维,也即黎曼几何学的一种特殊形式。当人们仍在激烈地辩论非欧几何学以及违反欧几里得第五公设的哲学后果时,法国数学家亨利·庞加莱是这样教我们想像四维世界的,“外在物体的形象被描绘在视网膜上,这个视网膜是一个二维画;这些形象是一副透视图……”按照他的解释,既然二维面的一个景象是从三维面而来的投影,那么三维面上的一个形象也可以看成是从四维而来的投影。庞加莱建议,可以将第四维描述成画布上接连出现的不同透视图。依照毕加索的视觉天赋,他认为这不同的透视图应该在时间同时性里展示出来,于是就有了《阿维尼翁少女》——立体主义的开山之作(阿维尼翁是法国南方靠近马赛的一座小镇,离凡高的圣地阿尔只有几公里远)。
庞加莱被认为是通晓全部数学与应用数学知识的最后一个人,他涉足的研究领域惊人的广泛,并不断丰富。他还是数学的天才普及者,其平装本的通俗读物被人们争相抢购,并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不同的国度和阶层广泛传播,就如同后来的理论物理学家、《时间简史》的作者斯蒂芬·霍金那样。按照米勒博士的说法,在庞加莱的名作《科学与假设》(一九○二年)的众多读者里头,有一位叫普兰斯的巴黎保险精算师,在立体主义诞生前夕,他和比他年轻六岁的毕加索共同拥有一位情妇,正是这位水性杨花的女人把普兰斯介绍给了毕加索,于是毕加索和他的“洗衣舫”艺术家圈子才有机会聆听非正式的几何学讲座。
《阿维尼翁少女》的命名人、诗人安德烈·萨尔蒙后来在《巴黎日报》的专栏文章里称赞普兰斯是“立体主义的数学家”,并在一九○七年夏天(《阿维尼翁少女》的创作期)这个关键时期做出了特殊的贡献。他写道:“在蒙马尔特的那间旧画室里进行的激烈的辩论和探讨,立体主义就是在那里诞生的。”这些相互启发的讨论的参与者里既有画家,也有诗人。诗人们“只不过提供了一些有意味的语汇,这对理解新生事物十分必要。还有一个神秘的数学家,他给朋友们提供了经过推理的准确性”。不管毕加索本人是否承认,几何学成为他“充满热情地探索着的”新艺术语言。
其实,萨尔蒙的描述多少有些夸张。在毕加索的艺术家圈子里,最重要的要数诗人阿波利奈尔,他同时也是小说家、演出经纪人、美食品尝家、藏书家、色情文学的支持者,并被后人尊称为立体主义绘画的解释人。在巴黎的一次秋季沙龙开幕式上,阿波利奈尔发表了关于第四维和现代艺术的演讲。在他眼里,第四维并不是一个数学概念(他恐怕理解不了欧氏几何和非欧几何的区别),而是一个隐喻,它包含着新美学的种子。阿波利奈尔把立体主义与科学革命相提并论,将其描述成一种第四维的艺术,认为“立体主义用一个无限的宇宙取代了一个以人为中心的有限宇宙”;“几何图形是绘画必不可少的,几何学对于造型艺术就如同语法对写作艺术一样重要”。必须指出,普兰斯也是那次沙龙的组委会成员,显而易见,阿波利奈尔把他引进的几何学加以发挥了。
至于第四维与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关系,那是有目共睹的。庞加莱于一八九八年发表的一篇论文探讨了如何“在一个以时间为第四维的四维空间里建立一种数学表述”,其重要性立刻被爱因斯坦在瑞士联邦工业大学的数学老师闵可夫斯基捕捉到了,并适时传递给了学生,尽管数学家本人对这个经常逃学的留小胡子的青年毫无印象。一九○四年,即发现狭义相对论的前一年,爱因斯坦读到《科学与假设》的德文译本,立刻被书中席卷数学、科学和哲学的气势所感动,从中了解了几何学的基础。可是,直到一九一二年(庞加莱去世的那年,此时闵可夫斯基已经过世三年),爱因斯坦才恍然领悟到,狭义相对论只有在高度几何化后才能完全广义化。而在广义相对论发表后的第二年,即一九一六年,德国数学家希尔伯特发出了这样的感叹:“物理学家必须要首先成为几何学家。”
虽然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诞生已经快一个世纪了,人们(包括我本人)对它的理解仍十分肤浅,只知道根据这一理论,时间是相对的,空间是弯曲的,光并不是沿着直线传播的;物质和能量的分布决定着时空的弯曲,这种时空弯曲等同于万有引力。这里我想引用一位物理学家举的例子:“让我们设想有两只飞船。飞船X以每秒十万公里的速度飞离地球。飞船上的观测者和地球上的观测者同时对这一速度进行测量,他们得到的结果是一致的。而飞船Y以与飞船X相同的方向运行,地球上的观测者测量它的速度是每秒十八万公里。可是,爱因斯坦预言,如果两只飞船上的观测者来测量它们之间分离的速度时,却是每秒十万公里而不是八万公里。”
这个结果表面上看起来十分荒谬,但可以用爱因斯坦发现的质能转换公式来推导,也即一个质量为M的物质的能量E等于该质量M和光速C(每秒十八点六万公里)的平方的乘积,这个公式为爱因斯坦赢得了持久的声誉,“政治是暂时的,而方程式是永恒的”,同时C平方这个庞大的数字也可以解释投放在广岛和长崎的那两颗原子弹的威力。不过,那两次爆炸使得爱因斯坦痛心不已,正是他在一九三九年致函美国总统罗斯福,指出研制原子能的必要性,并强调美国抢在德国之前发展这一武器的重要性,这封信促进了直接导致第一颗原子弹出现的“曼哈顿计划”的展开。
如果上述例子仍不足以解释相对论,还有一种办法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那就是试图理解更难的非欧几何学。直到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几何领域仍然是欧几里得一统天下,笛卡儿的解析几何只是改变了几何研究的方法,并使牛顿和莱布尼兹发明的微积分学表述得更加清晰,却没有从本质上改变欧氏几何本身的内容。欧氏几何赖以存在的前提中有这么一条不那么自明的假设,即“过直线外一点能且只能作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也就是所谓的“第五公设”。这个暧昧的假设引起了数学家的广泛关注,其中大多数人试图证明它,也有的沿着不同的方向,试图给出相反的假设。
俄国人罗巴切夫斯基就是一个叛逆性的人物,一八二六年,他在偏远的喀山(那里离哈萨克斯坦比莫斯科更近一些)大学发表了非欧几何学的第一篇论文,正是在假定“过直线外一点可以引至少两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的基础上。可是,由于语言的隔膜和交通的不便,这项成果将近十年以后才传递到西欧。一八五四年,德国数学家黎曼发展了罗氏理论而建立起更广泛的非欧几何学,他引进了流形曲率的概念,在三维常曲率空间里有三种情况,即曲率为正常数、零或负常数。后面两种情形分别对应于欧氏几何和罗巴切夫斯基几何,而第一种几何是黎曼本人的创造,它意味着“过直线外一点不能引任何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
至此,有关非欧几何学的含义就变得比较明晰了,多年以后,庞加莱等人又先后在欧氏空间中给出非欧几何的直观模型,从而揭示出非欧几何的现实意义。无论是欧氏几何还是非欧几何,都存在任意有限维的甚至无限维的空间,庞加莱为物理学家提供了那个以时间为第四维的四维空间,可以看作是非欧几何学的一个特例。闵可夫斯基进一步指出,在这个四维度量空间的长度计算公式里,第四维时间t的平方前面需要加一个负号。这个公式是如此美妙,爱因斯坦的一位同事、物理学家马克斯·玻恩这样感叹,“从那以后,所有的理论物理学家每天都在使用它”。总之,在广义相对论里,空间和时间变成了一种四维结构,只不过这个四维结构的形状被其中的大质量物体扭曲了。这样一来,宇宙就由一块刚性的铁板变成了一个弹性的垫子。
一八五四年,即黎曼拓展非欧几何学的那一年,庞加莱出生在法国东北部名城南锡的一个显赫家族,他的父亲是一位著名的医生,他的一位堂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曾出任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总统,另一位堂弟曾任大众教育和美术部长。庞加莱的超常智力不仅使他接受知识极为迅速,同时拥有一副流利的口才,并从小得到才华出众的母亲的教导,却不幸在五岁时患上白喉症,从此变得体弱多病,不能顺利地用口语表达思想。但他依然喜欢各种游戏,尤其是跳舞,他读书的速度也十分惊人,且能准确持久地记住读过的内容。小庞加莱擅长的科目包括文学、历史、地理、自然史和博物学,他对数学的兴趣来得比较晚,大约开始于十五岁,不过很快显露出非凡的才华。
十九岁那年,庞加莱第二次赢得全法国中学生数学竞赛一等奖,被保送到巴黎的综合工科学校,从此离开了自己的故乡。虽然庞加莱从未在南锡念过大学,但那里的最高学府(建于一五七二年)却以他的名字命名。二○○二年春天,我有幸在亨利·庞加莱大学的卡当研究所访问了三个月,不仅了解到庞加莱的父亲曾是这所大学医学院的教授,也对南锡这座绿草如茵的小城留下美好的记忆,十二世纪以来她就是洛林王朝的都城。庞加莱从综合工科学校毕业后进入高等矿冶学院,几年后获得采矿工程师的资格,可是他却醉心于数学,继续攻读科学博士学位,再后来,他成了巴黎大学数学和天文学的终生教授,并在母校综合工科学校拥有类似的职位。
庞加莱从未在一个研究领域做过久的逗留,一位同僚戏称他是“征服者,而不是殖民者”。即使在数学和相对论以外,他的贡献也难以胜数:光学、电学、电报、弹性力学、热力学、量子论、势论、毛细现象、宇宙起源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讲,整个数学都是庞加莱的领域,但他在拓扑学的贡献无疑最为重要。以他名字命名的猜想提出已经整整一百年了,并被悬赏一百万美元,可是至今仍无人认领。这个猜想说的是,任意三维的单连通闭流形必与三维球面同胚。(有意思的是,这个猜想的推广,即四维和四维以上的情形倒是被两位美国数学家分别证实,并先后获得菲尔茨奖。)由于庞加莱猜想理解起来不如哥德巴赫猜想或费尔马大定理来得容易,因此虽然它的价值非常之高,却少有业余爱好者问津。
庞加莱的哲学著作除了《科学与假设》以外,具有重大影响的还有《科学的价值》、《科学方法论》。他是唯心主义的约定论哲学的代表人物,认为公理可以在一切可能的约定中进行选择,但需以实验事实为依据,避开一切矛盾。同时,他反对无穷集合的概念,反对把自然数归结为集合论,认为数学最基本的直观是自然数,这使他成为直觉主义的先驱者之一。正是由于这些成就的取得才使庞加莱既当选为法兰西科学院的院士(后成为院长),又当选为法兰西学院的院士,他同时处身于科学和人文两座金字塔的塔尖。庞加莱相信艺术家和科学家之间创造力的共性,相信“只有通过科学与艺术,文明才体现出价值”。
从气质上讲,我认为庞加莱与稍后的同胞画家马蒂斯、作曲家德彪西比较接近,他对哲学、文化领域的关注和贡献则延续了帕斯卡尔、笛卡儿这些前辈同行的传统。我在一部德国数学家的传记里读到,有人在巴黎问当地人,“为什么贵国历史上出了那么多伟大的数学家?”巴黎人回答,“我们最优秀的人学习数学”。又去问法国数学家,“为什么贵国的数学一直享誉世界呢?”数学家回答,“数学是我们传统文化中最优秀的部分”。引领英国学术界、思想界的伯特兰·罗素也曾经谈到,庞加莱是二十世纪初法兰西最伟大的人物,当他在巴黎初次拜访这位数学奇才时,“舌头一下子失去了功能,直到费了一些时间(大约有两三分钟),仔细端详和承受可谓他思想的外部形式的面貌和神采时,我才发现自己能够说话了”。
可是,每个人都有他的时代局限性,虽然庞加莱对相对论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直到去世他都没有完全接受狭义相对论,这也是让爱因斯坦永远感到遗憾的一件事。一九一一年万圣节,也是庞加莱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冬天,他和爱因斯坦在布鲁塞尔举行的一次光学会议上首次相见。虽然庞加莱没有明说,但爱因斯坦敏感地意识到了,他非常失望地告诉友人,“庞加莱(对相对论)基本上持否定态度”。尽管意见不一致,但会议一结束,庞加莱就应爱因斯坦的请求给他的母校——瑞士联邦工业大学写了一封推荐信,“爱因斯坦先生是我所见过的最具创新精神的思想家之一……”次年夏天,庞加莱穿衣时脑血栓梗塞逝世于巴黎,爱因斯坦则返回苏黎世做上了教授。
二○○四年二月,杭州
(《爱因斯坦·毕加索——空间、时间和动人心魄之美》,阿瑟·I·米勒著,方在庆、伍梅红译,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二○○三年八月第一版,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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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9098
第四维、立体主义和相对论
蔡天新
200409
土地制度的不同安排,取决于各地交易成本的高低。我们讨论土地制度问题,就必然涉及这个制度怎么才能够形成,这个制度形成以后对谁有利。一方面应该重视制度的合理性:只要在这个制度框架内获得利益的群体是多数,那么这个制度就是稳固的。而如果这个制度还能够协调和平衡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那么这个制度就是长期的、有效的、稳固的。另一方面应该考虑交易费用。因为,土地制度的供给者是政府,所以土地制度无论怎么变,其实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在一定的利益要求之下,来对这个制度进行完善或修订。
为什么现在土地制度会有很大的变化呢,我觉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与农民之间在土地问题上的交易成本。当政府要从农民那里拿走土地,叫垄断征占也好,叫买也好,交易成本太高了。农民虽然没有正常的利益表达渠道,但他可以上访,包围政府。原来制度框架下的交易成本太高,高到了政治化的程度。所以,尽管这个制度曾经给政府带来收益,但如果制度成本增加到影响稳定,当然就必须要改变。
形成制度改变的条件不同,制度改变的方式就会有不同。比如,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一级市场,各地这一制度改变当然会有不同的做法。安徽人说,得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程度;上海人说,由当地一定的客观条件决定;浙江统一规划,把家庭作坊式的工业都集中到园区,农民要建居民楼;河南安阳采取倒算账的办法,把国家在垄断征占集体土地之下所有的收益,全部计算出来,然后倒着推算出一个收益分配比例,让农民执行。
各地经验各不相同,首先决定于各地土地资源的稀缺程度。资源的稀缺性或叫要素的稀缺性是决定价格的第一个关键条件。越是土地资源稀缺,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间的摩擦就越大。不同的资源条件,对交易双方形成什么样的制度有重要影响。土地资源相对宽松的地方,如河南相对江南的人均耕地面积要多一些,工业不够发达。只要你出的价格,比农民原来种地、种经济作物的收成要高,那农民可能就接受这个价格。而到那些土地资源已经严重短缺的地方,你用一般的价格去跟农民交易,或者比他进行农业生产的收益要高的价格去跟他交易,可能要困难得多。所以,土地的稀缺程度决定交易的困难程度,交易的困难程度又决定了政府用什么样的制度来解决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决定了政府的制度供给。
农村非农就业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土地交易成本的高低。因为,如果农民非农就业的比重比较大,那么他从非农就业中得到的收益多了,他的收入对土地的依赖性就下降了,这样也会降低交易成本。
不同地方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考虑集体土地制度改变的形式时,就得考虑那个地方非农就业的水平到底高不高。而非农就业水平高低,又与地方的工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发展高度相关。
苏南土地高度稀缺,但过去乡镇企业发展得很好,老百姓大部分在乡镇企业就业,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从事农业,所以苏南发展乡镇企业,政府征占土地用来盖大楼、建广场,似乎土地非常便宜就能拿得到,这取决于这些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小了。所以,非农就业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交易成本的高低。后来矛盾之所以变得突出,是因为苏南乡镇企业遇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
苏南的乡镇企业基本上是政府经济,地方政府在主导经济。修大楼、广场、马路、敬老院以及办学校等,所有这些政府的公益性开支和行政性开支,往往直接来自乡镇企业。当经济出现危机国家实行宏观紧缩,或在萧条阶段市场销售困难、乡镇企业收益下降的时候,政府的这些开支就直接从乡镇企业的借债中支出。因此,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苏南乡镇企业的负债开始大幅提高,而负债中又有相当一部分是政府公益开支。我们做过调查,在苏南乡镇企业高达百分之八十几的负债率中,借债用于政府开支的大概占百分之三十几。这意味着,乡镇企业借债给政府消费。政府经济确实交易成本很低,但它导致了高负债的政府消费,于是企业在高负债压力下就等于为银行打工,地方政府和企业家就都无利可图,没法再经营了。接着就在九十年代末期引起普遍的企业私有化改制。
企业一私有化,它的第一个动作就是不再解决农村就业。企业的行为就是利润最大化,而原来作为政府经济的时候,是就业最大化,改制后企业不解决就业了,原来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就要回家。还得回到土地上去,于是在土地问题上的争议就又增加了。这个时候,更多的集体,实际上是靠地租在维持他们的基本生存。因为集体手里没有别的,就剩下那些原来属于第一产业的土地,在苏南工业化的过程中,部分土地转为第二或第三产业用地,集体凭借自己所有者的身份收取地租,来维持乡、村两级政府或准政府开支。
再看西南的贵州、重庆一带,农村人口一般都占80%以上,非农就业非常低,农民在土里“刨食”,那些地方普遍推行农地承包三十年不变,其实从一九八一年分了地以后就一直没有变。这一制度安排产生的客观效果呢?是计划生育。在贵州,当一个家庭人均占有的耕地低于0.5亩时,这个家庭往往主动节育。因为没有地,养不活。就是人均0.5亩耕地,才能勉强维持一家三四口人的生活。如果人均耕地面积降了下来,这时候就得买粮食,买粮食的人家绝对不愿多生孩子,他们得靠男劳力外出打工挣点钱买粮食养活一家人。贵州全省都是山区,人均只有几分耕地,农村调地的难度极大,调地的成本奇高,进而决定了农地承包制度三十年不变。
所以,制度的安排及其形成,与各地的条件相关。这次会议特别有意义,它没有给大家一个统一的模式,而是让各地的土地部门从自身的实际出发进行制度设计。在这里进行经验汇总和交流,回去后调整在农地制度上的安排。
土地是农民的社会保障,历史上凡属于无地农民增加的时期,社会控制、社会安定的成本就非常之高。因为如果农民能稳定地在原来的社区生活,他基本不犯罪。我们现在的集体土地之所以必须以社区成员权作为基本权利依据,就是要稳定农民。农民一旦离开社区,离开了那个可以获得财产的身份,还有什么可以约束他呢?因此,现在城市犯罪70%以上是流动人口犯罪。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以比较低的成本,完成了对农民的剥夺,建立了工业化。若想在工业化之后继续采取这种方式就难了。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能够几乎无摩擦地拿到农民的土地,因为政府每拿一份土地,就对应的解决所有依赖这份土地生存的人口就业。那时,农民愿意政府征地,一征地就要吃皇粮了,生老病死就有依靠了,农民当然愿意。那个时代,土地收益根本就没有市场化,农民拿不到土地收益。
但是,因为仅城市就有六千万人下岗,即使农民转换身份有什么用呢?农民知道政府既没法给他解决就业,也不可能有社会保障,当然不愿意“农转非”了。当城市户口对农民没有吸引力的时候,农民的生存惟一只能依存于土地,外部制度环境的巨大变化,进一步使土地对于农民的保障功能远远大于其生产功能。
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什么出现大规模武装斗争。一位英国人的研究很清楚地表明,印尼出现经济危机的时候,企业倒闭,回乡农民中有27%没有土地。没有土地的农民回乡,就成了基层造反、动乱的最主要力量。菲律宾不断爆发武装斗争,因为这个国家50%以上的土地在大土地所有者手中。可见我们现在的土地制度安排非常要紧,要剥夺人家农民安身立命的土地,却不给人家补偿,或补偿不够,或者补偿到位却被农民买酒喝了,这些情况都是制造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大包干,是以土地为中心的制度变迁。过去政府控制全部资源,现在把土地让给农民,但同时把对农民的社会保障一并让给农民,也就是说,政府把农民的生老病死全压到土地上了。所以农民在土地“刨食”,靠土地安身立命。
有人会说,为什么不能在农村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无论是谁,都解决不了八亿多农民的社会保障,现在为三亿多城市人口建立社会保障就已经捉襟见肘,现收现付都难以维持了,养老账户已经亏空了两千多亿元,因此要靠国有股减持来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事实上谁也管不了八亿多农民的社会保障。没有哪一个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能够在工业化过程中,为那些处于边缘化的农业群体、农村人口,提供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有鉴于此,假如我们的社会制度安排中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将来大家都不安全。
基本制度不能轻易言动,流转收益应定向安排一部分用于农村社会保障的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是高度相关的。著名农村问题专家陈锡文同志提出,切不可因为现在各方面矛盾比较复杂,就要去改变家庭承包这样一个土地制度。这一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强调的是三方面:明确集体所有权,稳定家庭承包使用权,通过搞活经营权来促进土地流转。这三方面内容是高度相关的一个整体。所以,无论讲集体土地国有,还是讲农村土地私有,都意味着要动摇家庭承包这项基本制度的根本。
以最近的贵州调查为例,那里不是以行政村或自然村,而是以作业组为分地单位。因为山区居住分散,一个山沟里的小小村落,一个作业组,七八户农民,就这么两三个山沟,才能构成一个自然村;七八个山沟才能构成一个行政村。让他以行政村为单位分地,是不可能做到的。那里甚至不可能以自然村为单位分地,事实上只能以作业组为单位分地。北方为什么以行政村为单位分地?在河北,自然村这一级没有土地调整权。北方是大村,不是自然村落,大村里面分成生产队,这条街是一个队,那条街是一个队,就这么分地以后,原来的生产队就没什么作用了。以后再调整土地就是大队的事了。
可见,在大包干过程中,农村土地权属关系这项基本制度,本来已经根据农民和农村的实际情况形成了,而且在过去二十多年中间无论是不调整还是经过数次调整已经基本稳定了,所以现在不能轻易言动,不能轻易提出私有化或国有化。
在农村调查时发现,大多数地方娶来的媳妇没有分地。妇联的同志说这样不对,一定要把土地权利落实到人,这人出嫁了,地也要随人走,这样才能保证妇女到婆家不受欺负。这个要求是对的,也是合理的,但得问问农民答应不答应。她嫁到外村了,地怎么向外村走啊?所以,集体土地的产权边界叫社区所有。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讲得很清楚,产权重要不重要,取决于交易。当没有交易发生的时候,它就不重要。当有交易发生并有交易费用的时候,这个产权问题才突出,才要求制度安排。
其实,土地现在就能够大量流转,农民谁去打工,地包给别人,地租完全由市场决定。如果他去打工,所承包的土地收益为负,就拿打工挣的钱来交“三提五统”,地只要不荒就行。在那些地租为正的地方,比如在河北偏远一点的地方,每亩地二百公斤玉米,交通沿线离城市近的地方,每亩地三百五十公斤玉米。地租已经显化,交易大量发生,只要有人愿意投资农业,愿意成规模地经营土地,他并没有不方便。
不过,假如能通过国有化或私有化法案,把所有农民的社会保障包下来,农民也会同意改变土地制度。可如果不是这样,农村以土地为核心的基本经济制度切莫轻易言动,既不可国有也不可私有。
如果地方有条件以政府文件或条例的形式来规定集体土地入市的收益分配,那么,入市以后的收益不可用于当年分配,也就是不可用于一般性的分配来补足农民收入。这个收益只能用于农村的社会保障,建立医保、社保基金。
集体土地的保障功能大于生产功能,各项补偿得给农民。除此之外,要做一定的制度安排,专项用于医保、社保开支。这部分收益也不能由政府拿着,因为它是集体的,根本意义上是由成员权决定的。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时候,政府应适当做一些制度安排,以保证社会长治久安。土地制度既然是农村一项基本制度,土地流转特别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又是最能产生收益的一块。那么,在产生的增值收益中,如果政府能定向地安排一块用作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将有利于维持国家的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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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9105
农地制度安排与交易成本
温铁军
200409

丁聪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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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9111
“新兴行业”
200409
丁聪画
农地制度一词来源于英文land tenure一词。从字面上理解,land tenure意为对土地的占有和使用方式。它是一个比地权更广泛的概念,不仅包括地权本身,而且包括地权的交易、实现形式和生产组织等。农地制度对于农业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制约作用。因此,无论是从国别角度,还是从历史角度,农地制度的形成和嬗变,始终为人们所关注。
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确切地讲,改革始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的农地产权制度的变革。改革之初,通过农地制度上的变革,极大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目前改革处于攻坚阶段,“三农”问题日益成为进一步发展的难点之一,农地制度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被普遍认为是破解中国“三农”难题的关键所在。实际上,中国农业、农村发展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如农民收入相对下降、农用地流转仍不活跃、农业规模化经营仍十分落后、农业产业化缺乏相应的农地制度保障、农村社会保障缺位、耕地面积渐次下降、农用地非农化涉及的征地补偿……都需要在农地制度上有相应的创新和完善,建立一个既能确保适度管制、又能促进农地流转的农地制度体系已势在必行。而这些问题在邻国日本早期经济发展过程中都曾以相似的形态出现过,并通过农地制度的完善获得了较好的解决。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由于历史、文化上的渊源,日本农地制度演变与中国颇有些相似之处。加强对日本农地制度的了解和掌握,对中国农地制度研究者和制订者应能有所裨益。
关谷俊作所著《日本的农地制度》是日本农地制度研究领域的杰出论著。作者关谷俊作,一九五四年毕业于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院,历任农林水产省农地局农地课课长、结构改善局农政部长、大臣官房总务审议官、农林水产技术会议事务局局长、农蚕园艺局局长、水资源开发公司副总裁,现任农政调查会会长兼日本肉食经济协会会长。于官,关谷俊作一直从事日本农地制度的建设工作,是日本农地制度的直接制订者;于学,关谷俊作所著《日本的农地制度》经三版(一九八一年、一九八八年、二○○二年),已成为该领域的巨著,是研究日本农地制度的必读文献。
在该书中,关谷俊作放宽了农地制度的视野,在他看来,农地制度并不仅仅只是《农地法》,相反,他把分析的触角探伸至整个农业法律体系中与农地相关的各法,以独特的思路将它们贯穿成完整的体系。日本现今的农地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一八九九年的《耕地整理法》,制度雏形则形成于“二战”时期的农地立法,在战后以农地改革为契机,经数次具有转折点意义的重要立法,农地制度获得了相当的完善,形成了以《农地法》、《农振法》、《农促法》、《土地改良法》四部法律为主体,其余多部法律与之相配套的制度体系。作者以此四部法律作为研究整个农地制度体系的切入点,很好地展开了对这个复杂体系的论述。
首先,作者以历史发展为经,以农业政策面临的课题为纬,纵横交错,条理清晰地交代了日本农地制度对应于各时期农业发展政策的变迁历史。在第十一节中以“我国的农地制度”为题,画龙点睛地指出了各项制度的理念、职能及相互的关联,创造性地提出了“现状主义”(根据土地现实状况强制适用管制)、“用途主义”(根据土地用途来适用法律规制)、“耕作者主义”(只有农业生产从事者才具有农地权利取得的资格)和“农地自主管理”(公共性事业由农用地权利人来决策并自我实施)等理念,来表达日本农地制度中贯穿着的诸多原则,是全书的核心之处,同时也是论述最为精彩之处。作者始终认为,适度管制和推动农地流转是农地制度建设所要达到的两个最为重要的目的。战后日本的农地制度经历了由一九五二年《农地法》的“全程式”管制到逐渐放开管制,从初期对权利转移的管制到《农促法》的促进土地流转以强化农业经营基础,实现了适度管制和推动农地流转两个目的。日本农业发展的实际表明,日本农地制度在确保和改良优质农地、推进农地流转以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农地有效利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其次,给出了与日本农地制度相关的各概念,包括作为客体的农用地和作为主体的农业人两大部分。在定义、解释这些概念的过程中,实际上为进一步阐释日本农地制度做了现实的铺垫。其中,对农地和农业人的概念界定,作者以其对农地制度的熟稔,展开了细致入微的阐述,使读者对于农地法律中的相关重要概念,都能品味出其中细微的差别。特别地,作者分别介绍了日本农业法人取得农地的权利资格制度、农业人养老金制度、农户继承制度、农业委员会制度,就这些制度与农地制度之间的关系作者也做了充分的说明,从另一个角度看,实际上也使读者对于日本农业制度整体也有了概括的认识。
给出概念之后,作者分别以《农振法》、《农地法》、《农促法》、《土地改良法》为主干,对农业地域振兴、农地管制、强化农业经营基础、土地改良事业四个领域做了详细的论述,在此过程中透析出农地制度诸理念,并对制度进行了评价。同时,农地制度如何对应现实发展而进行相应的变迁,作者以当事者的身份优势,对此进行了充分的说明。农地制度的评述,以及制度本身对应于现实的变迁过程,这些对于关注于农地制度的研究者们无疑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和启发。
日本的农业振兴地域制度源于一九六七年日本农林水产部“结构政策的基本方针”中的相关论述:“为了有效率地推行农业政策特别是结构政策,有必要明确在农村的土地利用划分,在与其他用途的土地进行调整的同时要确保与维持足够的农地,要考虑如何保护和振兴农业地带。”众所周知,上世纪六十年代日本经济获得高速发展,城市化和产业化的推进导致土地需求急遽上升,农地向非农地的转换也迅速增加,由此社会出现了对“无秩序的农地荒废和过度的土地投机”的担忧,急需有一个“对这种现象进行诱导或控制的土地制度”。《农振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其核心内容是指定农业振兴地域,并在该区域内设定只作为农用地利用的土地。与《农振法》几乎同时产生的《城市计划法》并行而为日本土地的利用划分制度的主干部分,两者都是为了有计划地进行土地利用。但由于城市区域和农村区域在土地利用上的差异,两法存在着某种对抗关系:“(两法)在大约五年的时间内,开始了对农村和城市土地的‘划分’运动。”政策方针上则偏向于农地的保护:“城市化区域不能包含在农业振兴区域内,而在城市化调整区域内则可以制定农业振兴地域”,这一偏斜的政策被事实证明是明智的。日本通过正确运用农业振兴地域制度,确保了农用地不受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度侵蚀。一九八五至二○○○年近十五年间,尽管农用地区域面积减少了近七分之一,但农业振兴地域的面积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这不能不归功于《农振法》在制度上对农地利用的保障。从农业振兴地域制度的产生及运作中,即可品味出作者所归纳的“用途主义”的农地制度理念。就中国的现实状况而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导致农地非农化速度加快,土地利用上缺乏以长远的眼光来进行严格的规划和管制,导致了某种程度的无序开发,迫切需要在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乃至于整个国土资源上合理规划利用。因此,作为运作较为成功的农地利用规制制度,日本的农业振兴地域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土地利用制度无疑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日本在农地管制上的相关制度还有《农地法》。它有别于包括《农振法》、《农促法》等法在内的广义农地管制。作者首先以《农地法》制定为界分别讲述了日本农地管制的历史。对应于战后农地改革的需要,日本政府在制度上强化了对租赁农地的耕作者的保护,因此从一九五二年《农地法》制定一直到一九七○年的《农地法》第二次修正案,这段时期成为日本农地管制最为严格的时期。管制之严厉达到了这样的程度:“在这一时期,如果把农地租赁出去,收回的可能性一般几乎为零,并且佃租是被管制着的。……为了收回租赁出去的农地,需要支付离耕费已经成了一种惯例。”以一九七○年对《农地法》的第二次修改为标志,农地管制制度对应于现实的发展渐次得到放松。管制放松的途径一是直接放松,即通过修改《农地法》放宽管制措施;另一是间接放松,即设置以促进农地流转为目的的事业并针对这类事业制定免予适用《农地法》的条款。在作者看来,农地的管制最重要的无非是权利转移管制和转用管制,以这两项内容为重心,在回顾农地管制历史之后,作者展开了对日本农地权利转移管制和转用管制的详细论述,这就是“强化农业经营基础”制度。
“农业经营基础”这一概念,最早是在日本农林水产省一九九二年发布的报告《新食品·农业·农村政策的方向》中提出来的。该报告指出:“(日本)今后农业结构和经营对策的基本方向是,在农业结构上确立一种承担大部分农业经营、有效稳定的‘经营体’,这种经营体应能够实现主要农业人与其他产业劳动者具有相同水准的年劳动时间,其主要农业从业人员具有与同地域其他产业从业人员相同水准的人均生活收入。”可以看出,农业经营基础强化的目标是为了《农业基本法》中实现农业与其他产业相均衡的理念。为实现这一目标,一九九三年通过《关于完善<强化农业经营基础的相关法律>的法案》,在对先驱性法规《增进农用地利用法》大幅度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农业经营基础强化促进法》(即《农促法》)。《农促法》涵盖了推进农地流转、增进农地利用的一切手法,使农地资源尽可能向核心农户(认证农业人)集中,并把这些手法组合成有系统的强化农业经营基础的手段,可以说,《农促法》是对以往农地流转、增进农地利用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实际上,从一九七○年《农地法》修正案中鼓励通过土地租赁来促进农地流转开始,经一九七五年《农振法》修正案推出增进农用地利用事业来设定短期租借权,到制定《增进农用地利用法》并最终演变成《农促法》,这一系列的制度演变体现了日本农地制度在时间承启上的连贯性,同时也体现了日本的农地制度逐渐朝着放松管制、促进农地流转方向演进这一趋势。作者以《农促法》为主干,从认证农业人、农地保有合理化事业、农业生产委托代理促进事业、闲置农地的利用等多方面展开了对强化农业经营基础的论述。中国目前农业劳动力加速向农外转移,同时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又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土地的流转,急需在农地制度上有所创新以推动农地向主干农户集中,由此扩大个体农户的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生产率,熨平农业收入与农外收入的差距,提升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从这一点来看,日本从制度上推动农地流转、促进农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可资借鉴推进中国农地制度的相应完善。
最后,以“土地改良事业”为题,主要是以《土地改良法》为主干,阐述了土地改善事业的参加资格、实施主体、换地处理、交换合并等问题。土地改良事业主要包括改良农用地(如水利灌溉、农用道路设施的建设等)和开垦农用地。土地改良制度设立的目的同样是为了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地的使用效率。土地改良制度中,由不同层次的主体(从农户、农协、市町村到都道府县,甚至到国家)实施不同的土地改良事业,并且在制度上有相匹配的限制和规定,这一点值得我们借鉴。
当然,本书严格地在日本农地制度这一框架下进行阐述,很多制度具有非常明显的、对应于日本发展现实的特质,并且这些制度也绝非十全十美(作者也在书中多处指出现行制度亟待完善的方向),因此,借鉴日本的农地制度,更为重要的不是照搬制度的框架和内容,而是基于最深刻的审视挖掘出制度的内涵和贯穿其中的理念,正是制度具有的这些深层次内涵及理念,日本农地制度才得以保持一定的稳恒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中国的农地制度乃至整个农业制度的不完善、缺乏系统性,并不主要是制度内容上的不健全,更为重要的似乎是缺少了一种实实在在的、稳固的制度理念。
除内容论证之精彩外,该书在结构安排上极富技巧。以日本农地制度之繁杂,如果按照通常的思路,试图面面俱到地展开对土地产权所有、地权交易、生产组织等内容的介绍,容易陷入论证的泥沼,并且将整个农地制度进行这样的分割,很难分析出贯穿于制度中的诸理念,著作也容易流于平庸。该书采取了另一种分析思路,以自成体系的四部重要法律为架构,将农地制度分成相互关联的四个领域,农地权利和利用尽囊括其中,而这四个部分又各自体现了不同的制度理念。由此,纷繁复杂的日本农地制度得到了透彻的分析,内涵的制度理念得到了自然的显露。当然,论证结构上的巧妙安排是建立在作者对整个农地制度的深刻理解和深度领悟之上的。
同时,该书文风也独树一帜。作者关谷俊作先生历任日本农林水产省重要职务,为农地政策制定的当事者,经历了很多波澜壮阔的往事,在农地制度建设上倾注了自身的心血,但作为学者在回顾和反思这些制度时,行文语气淡然,能看出作者力求在分析论证上保持客观冷静。在一些概念的界定上,作者不厌其烦地使用了大量的定语,虽部分牺牲了行文的简洁性,但却大大提高了严密性和准确性。农地制度研究必然要涉及诸多法律条文,枯燥繁琐在所难免,但作者则以其清晰的逻辑和透彻的理解,展开对关键问题的阐述,深入浅出,真知灼见尽付轻描淡绘之中。通读全篇,对日本错综复杂的农地制度已了然于胸,始有“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之感。
值得一提的是,译者出于读者阅读便利的考虑,费了很大心思在文末附录了《农地相关主要法律制定年代表》,一表在手,有助于纵览整个日本农地制度的发展史。
译者金洪云副教授早年毕业于日本东京大学农学院并获农学博士学位,现执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长期致力于中日农业经济比较研究。译者在专业领域上相当纯熟,同时在翻译过程中始终与原著者保持联络,在遣词造句上精心推敲,加之多年留学东瀛具备了较为深厚的语言功底,以及对翻译事业的孜孜不倦,两年来数易其稿,使本书成为不可多得的翻译佳作。相信通过此书的引介,能对中国的农地制度建设有所贡献。
(《日本的农地制度》,关谷俊作著,金洪云译,三联书店二○○四年四月版,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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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9112
日本的农地制度
贺达水
200409
天津南开学校已走过百年历程,从最初的严(修)氏家塾寥寥数名学童,发展到抗战前大、中、小学齐备、学子三千的南开系列学校,以私立办学而取得如此骄人成绩,在中国被赞为“兴学奇迹”并不为过。这期间,校长张伯苓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新近出版的梁吉生著《允公允能,日新月异——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一书集中追述和解读了张伯苓的办学经历及教育理念,为人们破解“南开之谜”提供了成熟的文本和可靠路径。
从一定意义来讲,南开的成功也就是张伯苓个人的成功,他七十五年的一生中,绝大部分时间里为南开而喜而忧,殚精竭虑,从无保留。不过,在他最后的五年,却由于社会政治的原因,使这位“教育实行家”添加了某些复杂成分,以致由喜而悲,进退维谷,处境尴尬,最终在南开校园视之如“瘟疫”,自感“一生事业全遭否定”的黯然心绪下抑郁辞世。张伯苓如此无奈的结局,乍一看来似属个人悲剧:面对波谲云诡的政治风云审时度势的功夫欠佳;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矣;然而,倘深入探究,悲剧也许就不只属于张伯苓个人……
一九四六年,合组“西南联大”的北大、清华、南开三校各自返回平、津复校,南开大学此时正式改为国立,尽管这所著名的私立大学早在抗战开始不久即已事实上被纳入了国立体制。这一年,张伯苓的实足年龄刚好是七十岁,年届古稀的他仍被任命为国立南开大学校长。以当时国立大学校长的在职年龄,张无疑已属高龄,不过此前他发愿要再服务教育十五年,壮心依然。为此他远赴美国治疗困扰自己多年的宿疾,清除身体上的障碍。因而这一年大部分时间他是在美国度过,直至第二年初春才回到天津。据说当时赶往车站欢迎张校长归来的各界人士和民众超过了三千人。这个时期,无论对南开还是对张伯苓个人,似乎都进入了“巅峰”状态:返津复校的南开大学尽管困难重重,但占地面积较先前有了成倍的扩展,为将来发展预留了广大的空间;张伯苓更是雄心勃勃地设想,南开中学除已有的天津、重庆两所外,还要在上海和东北某地再建两所。看来,“大南开”的蓝图化为现实已经指日可待。
张伯苓早年矢志办学,为筹款“化缘”,与各时期军政要人均建立起良好融洽的关系,但在北洋时期无论是黎元洪请他出任教育总长,还是奉系主政时让他担任天津市长,他均极力辞却,不为所动。以他的学生们的观察:“先生眼光远大,知道一下海就身败名裂,自身不保,南开学校亦随之瓦解。”可是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张伯苓刻意回避政治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一九三○年张伯苓南下拜访蒋介石。此前,蒋派国民政府秘书钱昌照(后任教育部常务次长)考察平津地区高等教育情况,据钱回忆:“在天津,我看了南开大学,和张伯苓详谈。他对蒋称颂备至,说中国富强要靠蒋。南开大学办得比较好,秩序井然。我回到南京后,写了一个比较详尽的报告。我还对蒋说,南开大学办得不差,但经济比较困难,蒋立即打电报给张学良,叫张学良每月补助南开大学几万元。张学良照办了,张伯苓颇为感激。”(《钱昌照回忆录》,28页,中国文史出版社一九九八年)张伯苓的南下谒见蒋介石,有着上述具体背景。
翌年,“九一八事变”发生,较早关注东三省命运的张伯苓更是感触颇深,进而把挽救民族危难的希望寄托于南京国民政府。鉴于中日之间必有一战,张伯苓于一九三六年在重庆购地筹建南渝中学(后称重庆南开中学),蒋介石率先捐助大额开办费用,使该校顺利建成并开学,嗣后成为陪都时期的教育重镇之一。“七七事变”爆发后,蒋介石下决心抗战,张伯苓应邀参加第一期庐山谈话会,会上张力排“低调言论”,主张抗战到底。未几,天津南开大学惨遭日军炸毁,张伯苓的几十年心血毁于一旦,其内心之愤怒和痛惜不难想见。蒋介石随即接见张伯苓和北大、清华等校的校长,明确表示:“南开为中国而牺牲,有中国就有南开!”本来对蒋氏即怀有感激之情的张伯苓,经此番遭难,更增强了政治上对蒋的亲和力。第二年,他在蒋的邀约下加入了国民党,其后又出任战时成立的国民参政会副议长、主席团主席等职,一九四五年国民党六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也正是在此背景下,本来学校规模不大、学科远未健全而声誉良好的南开大学由政府当局决策,与北大、清华合组国立性质的联合大学,先长沙后昆明,成为抗战期间大后方高等教育的翘楚。
这样,抗战胜利后“凯旋”回津的张伯苓,其身份较之八年前就有了明显不同,他不再只是作为社会贤达的南开校长,而是在此底色上叠加了某种政治色彩。这段时期天津新闻媒体在报道地方头面人物的活动时常常有这样的排序:“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天津市长杜建时……”恐怕这并非只是因为杜乃南开毕业,与张有师生关系所致,而是凸显了此时张伯苓的政治地位和身份。也正是得益于此,处在复校阶段的南开大学就显得比较有利甚至优越。张伯苓早期艰难办学,从切身体验中认识到政治与教育相互关系的密不可分,像蔡元培、胡适等教育界人士钟情于“教育独立”理念的言动,在张看来是不现实的。他鼓励当年南开毕业后赴美国取得法学博士的学生归国到南京政府监察院从政,而辞去国内大学的聘约,即是出于依靠政治强势扶助教育(学校)的现实考虑。他之所以不惜在政治上“跑跑龙套”,未始不是出自同样想法。当然,他也曾不止一次地向南开同人和校友表示,要摆脱政治,专心教育,但事实上已难以做到。
不过,南开大学正式改为国立之后,不仅办学经费仰仗于国库,办学规划和决策也须得到教育部认可,其自主权较之私立时期大大削弱。虽说有得也有失,但对于张伯苓来说,还是显得不很适应。一九四六年夏,张伯苓呈报《南开大学复员计划》,拟将复员后的南开大学建成由五个学院、二十多个系组成的具有相当规模的综合大学。但是教育部的批复却只同意设立文、理、工、商四个学院、十六个学系,原计划中预备筹建的医学院和法律、新闻等系未获批准。此后,教育部长朱家骅亲临南开大学视察,张伯苓提出了包括图书馆、教员和学生宿舍建筑费等在内的九十多亿元(当时币值)的特拨经费要求,然而教育部随后实际下拨的经费却尚不及一半。张伯苓不免大失所望,对朱家骅颇有意见。
曾经一度接替张伯苓代理南开大学校长的何廉教授在晚年所述回忆录中认为:教育部对南开不肯特别行以方便,是由于教育界的派系因素在起作用,在“北大集团”垄断高等教育主导权的情况下,南开很难得到应有的照顾,因为“在一九四八年,和那些最好的国立大学相比,南开可能是惟一的行政管理上仍然自主的高等院校”。何廉教授进一步指出:“南开作为一个大学和张伯苓作为一个大学校长,从未得到北大领导人的重视”,无论蔡元培还是胡适,都认为南开主要是技术性和职业性的学校,张伯苓“不欣赏自由教育,事实上在南开大学的课程表中看不出自由教育来,其定向是鼓励职业的、实际的和技术性的学习”(《何廉回忆录》,287—288页,中国文史出版社一九八八年)。何廉先生作为“知情人”之一,披露了民国高教界的某些内幕,涉及张伯苓与朱家骅“不睦”的深层背景,具有一定的可信性。的确,张伯苓属于从底层涌现出来的实干型人才,其自身并不具备深厚的人文素养,在民族危机的现实急需和仿效美国实用教育模式的双重作用下,他更倾力于相对功利化的教育,加之私立办学经费有限,就愈加远离“虚文”。事实上张伯苓轻视人文学科的取向也曾受到来自南开内部的批评,据邢公畹教授记述:“张伯苓校长早年办大学,重理工而轻文史的情况很严重,有见地的又极受校长器重的化工系主任张子田教授,为此深感遗憾,乃至当面批评张校长,认为从一个办教育的人来说,这是一种破坏学术界‘生态平衡’的短见。”(《张伯苓纪念文集》,161页,南开大学出版社一九八六年)一个工科教授尚有如此尖锐意见,遑论向以文史学科傲视海内的北大诸公。
其实,何廉的说法还只是就一般背景而言,考虑到一九四七年内战方酣,经济形势急剧恶化的实际情形,教育部自身究竟有多少经费可用来满足各高校嗷嗷待哺的迫切需求,实在也是个疑问。张伯苓对朱家骅的抱怨即便确实事出有因,而后者的操作难处也不应全然视而不见。问题在于,面对以北大为领头羊的近代中国高教体系,张伯苓领导的南开选择哪怕是部分地融入其中而换得相当的认同,还是依旧像私立时期那样自外于这一体系,追求特色而“独往独来”?无论如何,张伯苓是眷恋自己独打天下的往昔岁月的,这可以从他反复强调南开发展史的言论中得到证实,“南开经验”的成功已使他建立起牢固的信念。所以,南开大学改为国立以后,他仍然梦想“十年之后恢复私立”。然而现实里国立南开应如何度过“磨合期”而与当时教育行政体制实现良性互动,张伯苓却显得思想准备不足。而在教育部看来,南开大学要真正纳入国家管理系统,就必须放弃行之多年的“家长式管理”,而这一触及人事的敏感问题恰恰又与所谓“北大集团”对南开和张本人的认知及评价互为因果。随着不久后张伯苓出任南京政府考试院院长,教育部终于等来了更迭南开人事的机会。
一九四八年由国民党导演的“行宪国大”之后,蒋介石出任总统,他提名张伯苓担任考试院长。张伯苓一生办教育的“清誉”和他近十年来与蒋的相互信任关系,应是他获得此项提名的两个关键因素。考试院与行政、立法、司法、监察院并称“五院”,乃国民党实行“宪政”的五大支柱之一,考试院长一职长期由国民党元老戴季陶担任,戴死后蒋介石曾有意请胡适继任,被胡婉辞,几经考虑最终决定请张伯苓出山。张伯苓最初亦曾犹豫,以至推辞,但天津市长杜建时衔蒋之命极力敦促,陈布雷也专电恳请:“我公不出,将置介公于万难之地。”张伯苓性格中具有诚笃仗义的特点,他素来持“人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的做人处世准则,终于允其所请,复电称:“介公为救国者,我为爱国者,救国者之命,爱国者不敢亦不忍不从。”不过他提出一个重要的附加条件,即兼任南开大学校长一职。张伯苓的意思很明显,南开才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据说,蒋介石默许了这一附加条件,然教育部方面则存有异议。
张伯苓急电当时在美国的何廉,要他速归代理南开大学校长一职。何廉深得张校长器重,自他加盟南开,该校的学术研究局面为之一变,南开经济学科令世人刮目相看。何几次放弃他处高薪聘约,效力于南开,对张伯苓尊重有加,感情深厚。抗战期间,何廉一度从政,担任经济技术部门的管理工作,但仍兼任南开经济研究所所长。何廉应召而回,他同意由张伯苓居校长之名,由他实际主持校务。对此,教育部长朱家骅颇有保留,认为在张的影响下,何很难放手管理校政,他援引有关大学法的规定,现任政府官员不得兼任国立大学校长,指张伯苓的“恋栈”与法规不合。此前,北大资深校长蒋梦麟即因兼任行政院秘书长最终不得不辞去校长一职,促成此事者,主要是朱家骅和傅斯年等人。朱氏曾约张长谈,力求说服对方,却未能如愿。何廉提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变通方案:张伯苓赴南京履职期间,向南开请长假,张请假期内,何廉代理校长,这样既顾及到有关法规,又照顾了张本人对南开的眷恋之情。对此,张伯苓自然欣喜,而朱家骅却不置可否。就在张伯苓与何廉交接校长职务的次日,行政院的人事变动决定见诸报端:“中华民国三十七年(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三日行政院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伯苓辞去南开大学校长职务的辞呈;任命何廉为南开大学代理校长。”对此,张伯苓大感惊诧,而何廉则认为“很明显,这是教育部搞的对张伯苓的一次突然袭击,将他从南开大学校长职位上拉下来。张伯苓感情上受到了深深的伤害,所以,不久即离津到南京。”(《何廉回忆录》,294—295页)
张伯苓真正到南京考试院视事的时间甚短,他曾表示,“对考试院的业务,向来不熟悉,我可以学”。多少有些既来之则安之的意味。颇有意思的是,南京方面为张伯苓配备的考试院下属多为有南开背景的人员,如沈鸿烈任铨叙部长、田炯锦任考选部长、雷法章任考试院秘书长等,不知事属巧合,还是有意为之。不久,人民解放军逼近长江,南京百官纷纷作鸟兽散,张伯苓年迈体衰,随即避往重庆南开中学,那里是八年抗战时期他的避难栖息之地。
考试院长的这段经历,是张伯苓从政的“顶巅”,也是日后在新中国的环境里使他“身价大跌”的原由,即所谓“一脚踏在臭水沟里”。本来一位办教育卓有功绩的社会贤达,转瞬间竟成了“前朝遗老”,当年为之扼腕叹息者不乏其人。他的学生周恩来在一九四五年冬为军调处执行部成立来北平,与南开同学、时任中央社北平分社负责人的丁履进谈道:“(张)校长是卓越的教育家,不是政治家,他不应该参加国民参政会这类的政治工作。”(《学府纪闻·国立南开大学》,173页,丁履进文,台湾南京出版有限公司一九八一年)被后人认为是“自由主义者”的胡适则从另外一个角度对张伯苓的从政表示了“惋惜”。一九四七年三月十八日的胡适日记说:“下午四点,蒋先生约谈,他坚说国府委员不是官,每月集会二次,我不必常到会,可以兼北大事。我对他说,现时国内独立超然的人太少了,蒋先生前几年把翁文灏、张嘉敖、蒋廷黻、张伯苓诸君都邀请入党,又选他们(廷黻除外)为中委,这是一大失策。今日不可再误了。”(《胡适日记全编》第七册,649页,安徽教育出版社二○○一年)此时胡适任北大校长,刚刚推却了要他出任考试院长的“好意”,又在为蒋介石请他兼任国府委员一事而苦心说服对方。在胡适看来,社会上应有好人站在政党之外,“独往独来”,必要时替政府说话,更见成效,而一旦加入政府便失去了独立发言(包括批评)的资格。基于此,他认定张伯苓等人的置身政府之内,得不偿失。因此,胡适在国府委员,乃至其后的行政院长、总统等“官位诱惑”面前,还是把持住了自己,保有一个“独立之身”。虽然胡适与国民党人的渊源瓜葛较之张伯苓更为深厚复杂,但在拒绝官职方面,胡适毕竟表现出更多的个人选择,这里确有某种自由主义的理念在起作用,而这恰是偏重务实的张伯苓所欠缺的。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底重庆解放,七十四岁的张伯苓在新中国只逗留了短短一年两个月又二十余天。其间,他先后两次中风,第一次在一九五○年一月的重庆,幸而经治疗恢复过来;第二次在一九五一年二月的天津,发病九天后去世。关于张氏这段最后岁月,现存的文字资料并不完整,其中令人质疑或相互矛盾之处颇不少。总的感觉是,张伯苓精神状态低迷不振,外界刺激接连不断,难以融入正在改天换地的新时代。
重庆易手前几天,蒋介石父子接连三次劝请张伯苓去台湾或美国,张谢绝了,留在大陆。张谢绝蒋氏的托词据说是“衰老多病,不利远道飞航”云云(赵光宸:《张伯苓年谱》),而以当时接触过张的南开校友观察,此时张“精神衰微,体力已竭,愿终老故乡”。显然身体因素不容忽视。不过,从他病逝前数月与部分南开校友在津聚会时称“咱南开到处有校友,北京有周恩来,在台湾还有吴国桢”的情形揣测,他选择留在大陆或许内心也有某种把握。素来善于做统战工作的周恩来恐怕不会轻易让老校长“沦落海外”,通过特定渠道捎话给张也未可知。不过,由于张伯苓留在大陆,这面南开的旗帜随之发生了政治性分裂,台海两侧的南开校友们明显地赋予他不同的政治色彩,以至于在他身后竟有两份政治取向截然相反的“遗嘱”流传……
在五十年代初期的新中国,张伯苓无疑得到早年学生周恩来的特别庇护,张氏夫妇搭乘飞机回到北京,在周恩来的安排下,暂住傅作义斋舍,在京逗留近半年之久。之所以如此,是周恩来考虑到张伯苓即时返津,可能会遭到激进学生的斗争。一九五○年九月中旬张伯苓终于回到故乡,可是“城郭依旧,人面已非”。当时进步的南开师生对归来的老校长并不欢迎,态度冷淡,许多同学认为他是“战犯”,没按反革命分子去政府登记就已宽大他了。只有一批南开故旧在情感上给予他一些慰藉。他希望暑期到南开大学暂住一段时间,特意征求南开大学党支部意见,却未得到任何答复。不久,南开校庆来临,他早早准备前去参加有关活动,但南开中学不允许他进入,而南开大学也只安排他在相关活动中坐一般坐席。自此,他变得沉默孤独,常常呆坐居室,以手击头,神情颓丧,叹息不已,自感平生工作全被否定……与他一生大部分时间“愈挫愈奋”的虎虎生气相比,其晚境之凄凉无奈,适成两极。
张伯苓逝世后,除天津报章刊出张家的“哀启”和由他人代笔起草的“张伯苓遗嘱”外,大陆新闻媒体一片寂然,无任何评论和深度报道。即使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亲临吊唁一事也未做公开披露,好像仅是一项个人活动。周恩来在审读张氏遗嘱时,从政治高度表示遗憾说:“可惜少了两句话,即张伯苓应表示悔过,向人民低头。”(《允公允能,日新月异——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352页)直到张伯苓逝世后四十四天,才由张的朋友和学生在南开女中礼堂举行了一个小型追悼会,致悼词者乃早先南开大学秘书长、张氏遗嘱(大陆版)代笔人黄钰生(字子坚)先生。这篇洋洋万余言的长篇悼文,新旧观念混杂,既有饱含深情的真知灼见,也不乏追随时代话语的笨拙努力,在当时的社会氛围里堪称一篇难得的用心良苦的纪念文字。其中写道:
……张伯苓四十多年间为教育、为中国,辛辛苦苦,劳碌奔波,到处碰壁,失败了再起来,起来了又失败,愈失败愈奋斗,他是中国新教育的启蒙者,也是一代人师。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张伯苓是孙中山时代的人,而不是毛泽东时代的人。他是真诚的爱国者,甚至于他在政治上的错误,也由于他爱国情切,把希望寄托到错误地方上去了,如把蒋介石当作中国的救星。但是,他懊悔晚节的失足,他叹息老境不能参与这个伟大时代的工作,他悲伤他是被新中国所扬弃的人,他悲伤在新社会里无有他的地位,他悲伤他不如他的老友颜惠庆,他悲伤他的一生的工作都被否定了,他悲伤他的一生心血所在的南开中学已经不认识他了,在校庆的那一天到礼堂里去坐一坐都得不到许可,他伤心极了……
悼文最后列举张伯苓读罢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等文后的感悟,特别申辩道:有人说,张伯苓没有形式地向人民低头,但是他向人民意志的代表毛主席,低头了,如果天假以年,这位老人或者还要在新民主主义的旗帜下做一些有用的教育工作……
这篇悼文经过差不多三十年后方公开发表。
此后,在南开大学的各院系便陆续展开了对张伯苓的批判,诸如“人格卑鄙”、“不学无术”、“公、能教育旨在升官发财,为蒋介石服务”、“其办学是搞改良主义”之类不实之词、诛心之论像污水一样一股脑泼向辞世不久的张伯苓。有的单位要求教师逐一表态,批判过程中出现不易理解的问题则派出工作组专门加以辅导。一些老教职员即使发出“不和谐之声”,也迅即淹没在一片政治声讨的批判之中。一九六○年校方编印的《南开大学校史》更对张伯苓予以全面否定。
海外对于张伯苓逝世的反映和评价则是另一番情形。香港、台湾地区,以及美国等地报纸和通讯社反应迅速而强烈,《纽约时报》刊发专题文章,称颂南开校长张伯苓“是一个重要的教育家”。台湾各界举行公祭,蒋介石亲致祭文,党政元老几乎倾巢出席。在台的南开校友随后陆续编印有关纪念册、纪念文集、传记和专著,对张伯苓的办学功绩给予高度评价。当然,其中涉及政治的成分也所在多有。海峡两岸对张伯苓的认知趋于一致或接近,已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事情。两地南开人颇有“历尽劫波校友在,相逢一笑求共识”的感受:张伯苓不仅是南开的旗帜,也是中国近代教育领域一个颇为独特的成功者,尤其他创获的近代中国私立办学的成功经验,值得备加珍视。而他的晚年经历,固然说明教育与政治之间攸关损益的微妙联系,也集中折射出当年政治对垒势若水火已无中间地带可言的严酷现实。
张伯苓一生经历的跌宕起伏,尤其是晚年的悲剧结局及其造因,显然已经溢出教育史的一般视域,需要从思想、社会和政治诸方面深入研讨。一个成熟的社会,理应给予有功于公益的人们以特别的礼遇和必要的宽容,这不仅是政治家智慧的体现,更应成为社会大众视为当然的普遍心理。尽管这只不过是某种事后的理性期许而已……
《允公允能,日新月异——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梁吉生著,山东教育出版社二○○三年十二月版,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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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的结局
张晓唯
200409
我在《读<剑桥战争史>》和《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两篇小文(见《读书》二○○二年八至十期,二○○三年一期)中都提到一位古人,即《左传》庄公十年讲齐鲁长勺之战时提到的鲁庄公的谋臣曹刿,而且是把他和司马迁笔下的第一刺客,即他在《刺客列传》中讲鲁庄公十三年柯之盟,用匕首劫齐桓公,求返鲁地的曹沫直视为一人。这是杂文中的插叙,本不必说明。想不到,此言一出,竟令某些读者大惑不解。曹刿者,因毛泽东的军事著作和他的“卑贱者最聪明”说大出其名,但大家对他与汉代刺客“曹沫”的关系却不甚了然。他们说,“曹刿”和“曹沫”,分明写法不同,两人的表现也不一样,一个是足智多谋的军事家,一个是恐怖分子亡命徒,两人怎么会是一人。他们怀疑,我是一时糊涂,记忆有误,犯了实在不该犯的常识性错误(即学界称为“硬伤”,很多人都乐此不疲的错误)。我承认,自己的记忆力已大不如前,犯糊涂的事也时有发生,但说到此事,却并不如此。为什么呢?因为这是前人成说,早有定论,我并没有任何发明。比如,随手翻一下吧:
一、唐司马贞《史记索隐》解释《史记·刺客列传》“曹沫”即《左传》、《谷梁传》“曹刿”、《公羊传》“曹子”说:“沫音亡葛反。《左传》、《谷梁》并作曹刿,然则沫宜音刿,沫、刿声相近而字异耳。此作曹沫,事约《公羊》为说,然彼无其名。直云曹子而已。且《左传》鲁庄十年,战于长勺,用曹刿谋败齐,而无劫桓公之事。十三年盟于柯,《公羊》始论曹子。《谷梁》此年惟云‘曹刿之盟,信齐侯也’,又记不具行事之时。”
二、清梁玉绳《人表考》卷三解释《汉书·古今人表》“鲁曹刿”,而列举异名说:“曹刿始见《左》庄十、《谷梁》十三、《鲁语上》、《管子·大匡》。刿又作(注:《吕览·贵信》),又作沫(注:《战国齐、燕策》、《史齐、鲁世家》、《刺客传》),又作昧(注:《史鲁仲连传》索隐),亦曰曹子(《公羊》庄十三、《齐策》)。”
三、今人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解释《左传》庄公十年“曹刿”即《史记·刺客列传》“曹沫”说:“刿音桂。《史记·刺客列传》:‘曹沫者,鲁人也。’沫、刿音近。关于曹沫事,古代传说不一,详十三年‘盟于柯’《传》、《注》。”(中华书局一九九○年,第一册,182页)
四、日本学者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解释《史记·刺客列传》“曹沫”即《左传》“曹刿”、《吕氏春秋·贵信》“曹”说:“张照曰:‘按沫、刿声近而字异,犹申包胥之为芬冒勃苏耳。’必音沫为,反涉牵混,三传不一其说,传疑可也。苏子《古史》据《左传》问战事,谓沫盖知义者,安肯身为刺客,则直以沫为刿未免武断。《吕氏春秋·贵信篇》曰:‘柯之会,庄公与曹皆怀剑至于坛上,庄公左搏桓公,右抽剑以自承,管仲、鲍叔进,曹按剑当两陛之间,曰二君将改图,毋或进者。桓公许之,封于汶南,乃盟而归。’按此则以沫为刿之证,而字又小异。《胡非子》:‘曹刿匹夫之士,一怒而劫桓公万乘之主,反鲁侵地。’亦以为曹刿。梁玉绳曰:‘曹子之名,《左》、《谷》及《人表》、《管子·大匡》皆作刿,《吕览·贵信》作,《齐策》、《燕策》与《史》俱作沫,盖声近而字异耳。《索隐》于《鲁仲连传》作昧,疑讹。’”(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影印本,上册,1550页)〔案:梁说见该氏所著《史记志疑》〕
五、今人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解释《吕氏春秋·贵信》“曹”即《左传》庄公十年“曹刿”、《史记·刺客列传》“曹沫”说:“案、刿、沫三字同音通假。”(学林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第三册,1308页)
这个问题本来可以不必讨论,但因为最近发现了上博楚简《曹沫之陈》(尚未公布),我是竹简整理者,现在回想过去的讨论,我觉得,曹刿为什么就是曹沫,这件事倒还值得补说几句。
案古书所见人名,同人异名,情况很多(如上引梁玉绳书就列有他的四种异名),本不足怪。一种可能是,它们是一名一字,名字互训或反训,但写法不同。一种可能是,它们是传写不同,或者同音假借,或者形近讹误。甚至还有其他一些情况。过去,学者为什么认定曹刿就是曹沫。理由主要有两点,第一,叫这两个名字的人都是鲁庄公的重要谋臣,它们的写法虽不太一样,但都是曹氏,名字的读音也十分相近,不太可能是两个人;第二《左传》讲柯之盟,虽未提到曹沫,但战国古籍,如《管子·大匡》、《吕氏春秋·贵信》,分明已说登坛劫持者,其中就有“曹刿”或“曹”。“曹刿”和“曹”显然是通假字,并且他们是参加同一事件,无疑就是《史记》提到的“曹沫”。只不过,二书不像《刺客列传》,只是突出曹刿一人,它们还提到另一位劫持者,即鲁庄公本人,《荀子·王制》也说“桓公劫于鲁庄”。
这是古今中外许多学者,经过反复查证,已经搞清的事情。
现在,我想说的是,上博楚简《曹沫之陈》中的“曹沫”,他的名字,写法和传世文献又不一样,是作“蔑”。我们不能认为是又出了个什么人。我们看简文,这个人也是鲁庄公的谋臣,不但劝谏庄公勤俭,还和他讨论军事,他能是谁呢?我看没有商量,他只能是曹刿或曹沫。因为简文“”有异体,但都是从告得声,此字应该就是曹国之曹(封地在今山东定陶县西南,与鲁相近)的通假字,或原本相当郜国之郜(在今山东成武县东南),后以音近,传写为“曹”;“蔑”也有异体,但都从蔑得声,此字也很明显是相当于曹刿的“刿”字或曹沫的“沫”字。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刺客列传》索隐对曹沫之“沫”的读音,所注反切是“亡葛切”,从道理讲,它是上古音的明母月部字,即相当于“沫”字,而不是“”字。这两个字,字形、读音都有区别,“沫”是明母月部字,两横是作上长下短;“”是明母物部字,两横是作上短下长。虽然在古书中,“”、“未”两字经常混用(参看高亨:《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一九八九年,610—611页),但还是有一定区别。曹沫的名到底是“沫”还是“”,前人有不同看法,如清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三一认为,《索隐》作“亡葛切”不对。但我认为,其标准写法还是以作“沫”更好(中华书局标点本《史记》作“沫”)。在上古音中,“曹”是从母幽部字(从曹得声的“遭”是精母幽部字),“告”是见母觉部字(从告得声的“造”是从母幽部字),读音相近,可以通假;“刿”是见母月部字,“”是明母月部字,“蔑”是明母月部字,读音相近,也可以通假。读者要想知道有关的通假实例,可以查看上引高亨《古字通假会典》的618—619页、656、726—728、760页。特别是其中的618页,正是把“刿”与“”列为通假字(原书“”当作“沫”)。简文“蔑”与“岁”读音相近,字形也相近(“岁”,繁体作“”)。所以,从各方面看,《左传》的“曹刿”、《史记》的“曹沫”、上博简的“蔑”,他们肯定是同一人。
当然,这里应当说明的是,前人对《左传》“曹刿”和《史记》“曹沫”是否为一人,这件事也不是没有争论。但一般说,大家的疑点,主要是此人是否真的当过刺客,而不是说“曹刿”和“曹沫”是两个人。比如,大家可以读一下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一册194页的讨论。前人讨论这一问题,谁都承认,曹刿(或曹沫)曾为刺客是战国秦汉流行的说法(不但见于梁玉绳引用的上述各书,汉画像石也有曹刿劫桓公的图像,说明当时很流行),惟各书所记,某些细节,似仍有疑问。如长勺之战,《左传》既言齐败鲁胜,为什么《史记·齐世家》反言柯之盟,齐尽返“曹沫三败所亡之地”;《春秋》经传既述齐灭遂于柯之盟前,为什么《齐世家》反言“桓公五年,伐鲁,鲁将师败。鲁庄公请献遂邑以平,桓公许,与鲁会柯而盟”。学者复疑《管子·大匡》、《吕氏春秋·贵信》所言“鲁请比关内侯”,《公羊传》所言“请汶阳之田”,皆为不可能之事,甚至说春秋不应有刺客,当时不用匕首。所以,前人有指这类描述都是战国人编撰的故事。这类问题,涉及古书研究的方法,涉及辨伪学的重新思考,当然可以讨论,而且也应当讨论。战国时期的传说,肯定有添油加醋的文学夸大(这类问题在诸子和事语类的古书中极为常见),但哪些是真有所本,哪些是羌无故实,应当细致甄别,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切忌使用默证(这是司马迁作《史记》的一贯态度,我也这么看)。比如,上面讲的基本史实,长勺之战在公元前六八四年,齐灭遂和柯之盟在公元前六八一年(灭遂在夏天,盟柯在冬天)。《齐世家》记齐败鲁,上距长勺之战已三年,鲁胜长勺,并不能证明柯之盟前,鲁未三败(当时齐强鲁弱,鲁一胜三败,不足为奇);鲁献遂,可能也是对齐灭遂的承认(属于合法性问题)。至于春秋时不应有刺客,或当时还没有匕首(见上引《史记会注考证》,1551页),这些也是揣测和估计,不能当证据。研究宋代辨伪学,我有一个看法,就是这里面有儒家道统的干扰,比如宋人疑《孙子》晚出,诋其书下流,即多源于他们对世道人心的估计。前人不敢相信《刺客列传》,主要也是这类考虑。这就是,凭他们估计,春秋时代,世道人心虽不好,但尚未堕落到战国水平,鲁庄公和曹刿都是体面人物,不该在国际外交场合,行此野蛮无礼之事。况且,即便真干,也只能雇佣杀手,何必亲自为之。其实不然。我不但相信,春秋时代可能有刺客,而且从考古发现看,当时肯定有匕首(中国的兵器,短剑实早于长剑,西周、春秋皆有之)。证据是什么?很简单。司马迁讲四大刺客,其中两人都是春秋时人,一是曹沫,一是专诸。如果大家对曹沫有怀疑,专诸刺王僚,怎么否认?他可是明见于《左传》的著名刺客(昭公二十和二十七年,写法略异,是作“设诸”,《汉书·古今人表》把曹刿列入第三等,把专诸列为第七等,似以后者身份比较低贱,但曹刿的出身也并不高贵),绝非太史公的杜撰。更何况,还有一条很过硬的证据是,《孙子·九地》说“吾士无余财,非恶货也;无余命,非恶寿也。令发之日,士卒坐者涕沾巾,偃卧者涕交颐。投之无所往,诸、刿之勇也”,“诸”是专诸,“刿”是曹刿,也分明是以这两大刺客并说,用他们的榜样,鼓励士兵拼命(等于林彪说的“枪声一响,老子今天就死在这个战场上了”)。现在,治军事史者,或以为只有“堂堂之师”、“正正之旗”,才叫军事,殊不知我国兵法,自古就有另外一路。比如,《吴子·励士》说:“今使一死贼伏于旷野,千夫追之,莫不枭视狼顾。何者?恐其暴起而害己也。是以一人投命,足惧千夫。今臣以五万之众,而为一死贼,率以讨之,固难敌矣。”这和《孙子兵法》的说法就是完全相似。我们看吴起之死,犹“示子吾用兵”,令围攻他的楚国大臣坐三族之罪,他是实践了自己的理解。自古师旅,皆道孙、吴,这不是兵法是什么?我们明白这一点,就不会说,军事家怎么可以当刺客了。其实,什么样的暴力都是暴力,美国这个国际警察说流氓国家不许有大规模杀伤武器,那只是合法性的解释权在谁手里。其实,在使用暴力这一点上,历史上的流氓、黑帮和警察,他们的角色经常是互换,比如黄金荣,他就既当过小流氓,也干过巡捕房,而且还是总统的老师,上海和全国的闻人和贤达。看看美国的黑帮片(如著名的纽约黑帮和芝加哥黑帮)吧,这对理解当代的政治和军事很有帮助(美国的国防部长就很欣赏这些老前辈)。现在,没有哪个词比“恐怖主义”更为流行,也没有哪个词比“恐怖主义”更为混乱,光是定义就有一二百种,剑拔弩张,各说各的道理,立场不同,根本无法对话,这里不必多谈。但军事家也可以当刺客,还是不必大惊小怪,更没有必要拿道德来说事。
刺客不等于坏蛋,军事家也不等于好蛋。
最后,简单总结一下,我们可以说,曹刿就是曹沫,这是没有问题的。至于此人是否当过刺客,我只能说,这是古人的成说,而且从《孙子兵法》看,还很有根据。它不仅见于战国秦汉的古书,也被《史记》采用。司马迁讲曹沫,特意记载的就是他劫齐桓公的壮举,不但《刺客列传》讲,还载之《年表》与《齐世家》、《鲁世家》,反于论战之事不置一词,可见这种说法在汉代影响非常大。学者怀疑,可以,但如果不是别有所见,我们还是应该尊重古人,至少是留有余地。
我希望和古人沟通,也希望和读者沟通。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写于北京蓝旗营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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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9129
为什么说曹刿和曹沫是同一人
——为读者释疑,兼谈兵法与刺客的关系
李零
200409
宫本宪一先生的《环境经济学》(三联书店二○○○年四月版)是以政治经济学为方法论构筑起来的环境经济学体系。它跳出了传统的物质代谢论、环境资源论、外部不经济论以及社会费用论等方法论的束缚,从经济体制论出发,把分析的焦点放在规定环境(乃至环境问题)的“中间体系”状态上。它不仅分析了导致公害和环境破坏的物质方面因素和体制方面因素,还阐明了位于二者之间的政治经济结构的存在状态,即“中间体系”的存在状态。书中所论述的虽属环境经济学体系,但作者绝非只是进行了纯粹的逻辑推理和展开,而是穿插了许多丰富而生动的实例,从而化枯燥无味为趣味横生,摆脱了一般此类书籍留给读者的冷酷生硬的呆板形象。
书中对公共事业引起的公害和环境问题进行了分类,并论述了两类问题带来的严重后果。针对“公共性”,本书首次创造性地提出了“公共性并不是政府的权力,而是居民所主张的共同性”的主张,认为公共性所引起的环境问题是“借助‘公共性’之名的人权侵害”。此外,本书中还提出了衡量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标准。所有这些关于公共性问题的研究,对于完善当今的公共性理论体系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目前的普遍情况是,我们习惯于将批评污染破坏行为的矛头对准各种企业,但却总是忽视了政府的所作所为。针对污染者制定的“PPP原则”,(即Polluter Pays Principle——污染者负担原则)也是将注意力放在了生产者和消费者身上,而对因政府的错误决策所造成的环境问题并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宫本宪一先生在本书中的这些观点无疑值得引起世界各国政府机构的关注。
本书认为,“居民在环境的品质方面应该拥有独立的决定权”、“为了保证群众参与制度在环境保护方面产生切实的效果,则需要建立环境权”。日本《宪法》第二十五条和第十三条表明,它承认环境权。俄罗斯、阿根廷、秘鲁、葡萄牙、德国、波兰等国在宪法中也都明确地规定了公民的环境权。而在我国,关于公民环境权的理论和实践都相对滞后,尤其表现在立法方面,我国目前还未确立公民环境权的宪法地位,只在《环境保护法》中做了规定。因此,公民的环境权在我国不是法定权利,只是作为应然权利而存在。所以,借鉴国际重要法律文件和外国宪法中与有关环境权的规定,在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的环境权,对于保护公民的环境权,推行环境法治,是很有必要的。
舒适性的产业化公害是近当代的一个重要环境问题,“过剩资本开始集中于不动产、旅游、休闲、文化、娱乐、教育等与舒适性相关的领域。舒适性开始商品化,并成为新的投资对象”,“现在对别墅用地及游览基地的开发,只是一味地考虑大企业的利益,给当代造成的社会损失很大”,“舒适性产业的领域正在逐渐扩大”,“舒适性的产业化,进一步推进了舒适权的不平等”,“目前,日本政府及地方政府正在以产业政策的形式帮助企业,而并未保障居民的舒适权”。从这些观点可以看出,舒适性产业化所引起的公民舒适权的丧失问题以及有关的公害问题正日益上升为又一重大的环境问题。目前,我国国内的舒适性项目的盲目开发和扩张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政府如果不及时限制和控制其扩展的强劲势头,那么由舒适性产业化所引发的环境问题则可能会像化工类生产企业当初带给人类的巨大灾难一样让人提心吊胆。宫本宪一先生提出的舒适权问题,无疑应该引起我国政府及民众的高度重视,在建立公民的环境权的同时,不妨也考虑一下建立舒适权的问题。
所谓的近代化主要是实现工业化和都市化,这种近代化以英美和其他先进工业国家为典范,完全无视各国扎根于本土文化的技术和产业结构及其他经济结构,采用先进工业国家的最新技术,欲超越它的经济结构。一些落后地区将自己的命运建立在引进巨额资本和国家公共工程方面。这种“外来型发展”的模式被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采用;但是被引进到本地的外来企业则往往垄断或者占有了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基础设施,当地政府则处于被动地位。这样一来,当这些外来企业造成公害和破坏环境时,政府的管理工作自然软弱无力。宫本宪一先生认为,“事实上,外来型开发造成了很大的绝对性损失,还导致了巨大的社会损失。相反,它给当地带来的社会利益却很小”。可是,到目前为止,仍然有许多采用“外来型发展”模式的国家相信这种模式带给他们的利益要远远大于其所带来的损失,这足以体现了问题的严重性。有些国家虽然不同程度地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在实践中,它们却依然在继续这种“外来型发展”模式,只是有的会在内容上发生一些变化,比如引进的产业由最初的原料工业逐渐转变为尖端技术产业和余暇旅游产业等。宫本宪一先生进一步指出,“地区开发的目的不仅在于经济发展,同时也在于实现政治民主化,促进社会发展和文化进步,但是外来型开发方式在这方面遭到了彻底的失败”。针对这一问题,著者提倡走“内在式发展”道路。他认为,“内在式发展”道路不仅是先进工业国今后的发展之路,也是发展中国家今后的新的发展道路。但他也并不拒绝辅助性地吸收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资本和技术。我国虽然已经注意到了过分依赖引进技术、引进企业的弊端,但是基本上还都是从不利于本国经济的长远发展这一角度来认识的,而并没有立足于环境这一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日本是世界最大的公共投资国。书中提出了日本政府的“PPP原则”及其课税政策,这给目前效仿实行“PPP原则”的国家无疑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书中所提到的日本环境政策的内容及其实施顺序对其他国家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针对一般环境政策的缺陷(即环境政策只是企业活动的追随者、国家对环境问题奉行的是对症疗法主义以及官僚主义等),本书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政府失灵”的原因——即体制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书中也指出,根据日本的经验,所谓可持续发展,不应该是一种调和论(即调和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而应该是以环境保护为前提来考虑经济成长和发展。环境政策虽然以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司法制度以及执行这一政策的行政、司法部门为中心,而实际上在环境保护法和制度形成之前,重要的是政策的制定过程,尤其是推动行政和财政部门的各阶级(特别是被害者和加害者)的对立和联合的过程。与经济刺激的政策相比,日本更多的依靠行政及司法进行直接管制,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作者强调,环境标准等政策目标无需考虑现行技术水平及经济制度的制约,而必须以生命及健康的安全、生态的和谐、历史文化价值等基本人权的确立为基础的标准来设定。设立具有妥协意义的环境标准的做法是十分危险的。相反,严格的标准和要求不但可以在短时间内成功地开发出解决某一环境问题的技术,还可以推动企业或产业的发展。
这显然给目前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各国政府指明了自我解救的道路。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这一点对于政府制定政策以及那些还在以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发展速度的企业来说有很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最后,书中还提出了解决国际性环境问题的方式,同时指出,不能借强调国际环境问题而掩盖本国的公害问题和环境破坏。它向近年来国际上出现的一种危险的倾向发出了警笛,即打着国际化的旗帜,试图利用国际压力而为本国的公害问题画下休止符。后起的发展中国家尤其应该警惕这一点。
本书针对日本国内的环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这些课题对于我国国内的每一位从事环境领域研究的学者和相关人士都颇具参考价值,例如:寻求建立一种合理的政治制度、生产体系、技术体系、国家体系、行政体系等;如何使旅游休闲不仅成为产业追求利润的对象,而且真正成为不破坏环境的娱乐项目;是否需要像对待工业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那样对旅游产业和游客也实行总量控制;如何评价生活者的环境舒适性及如何均衡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如何阐明居民受害的实际状态及其原因并拟定救济制度等等。
虽然环境问题近几年来已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但是读了这本书,仍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确实让人受益匪浅。
135
DS0409135
环境经济学
靳敏
200409
短长书
眼下有一本非常流行的大学文科写作教材,在谈“作者的素养”时,提出了以下三个基本要求:一、思想修养;二、文化修养;三、表达修养。
如果这三个题目不是出现在写作教材里,而是出现在单独的讲义中,谁都不会以为它的培养对象是作家或文科大学生——未来的作者。思想修养、文化修养在眼下任何培训教材中都能见到,而看到稍具特色的“表达修养”,人们首先会想到演讲者,想到教师;还会联想到如何培训保险推销员及各式各样的街头推销者。大家都知道,对写作而言,远远有比这些更重要的东西。
最让人困惑不解的是,编者在“思想修养”一节里,写着这样一段话:
要写好一篇文章,作者的思想水平怎样,理论水平如何,是至关重要的,常听人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里说的“洞明”,就是指作者的立场正确、观点鲜明,而且颇有胆识,能够透辟地认识客观世界繁杂纷呈的“世事”,对万般人情世态有自己的主见,而且老练成熟,善于处理各种关系。
“作者思想水平怎样,理论水平如何”,也许在写一篇“奉命文章”时“是至关重要的”,或者在写一篇赶形势的理论文章时也不能缺少。若强调二者是写好文章的前提条件,那就值得商榷了,因为许多好的“文章”,比如大量被人称颂的表达情、爱,抒发亲情的作品,就不宜用“思想水平”和“理论水平”来衡量。
这是个以偏概全的逻辑上的漏洞,可以暂置一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一貌似格言的东西,必须认真对待。
撇开写作不谈,单就字面意义来分析,这两句话也是值得推敲的。是有了“学问”才使人对“世事洞明”了呢?还是一旦“作者的立场正确、观点鲜明,而且颇有胆识”,就“能够透辟地认识客观世界繁杂纷呈的‘世事’,对万般人情世态有自己的主见”了呢?学问是“知”与“行”合一的产物,所谓“世事洞明”,应放在真才实学、社会实践具备之后,即使如此,也不能将它与“学问”等同起来,因为正如我们所知,有许多“学问”只能“洞明”某一事理,无法“洞明”世事,恐怕那些被誉为“通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学界泰斗”、“昆仑”的人物,也不敢自称“能够透辟地认识客观世界繁杂纷呈的‘世事’”。
就算“世事洞明皆学问”勉强说得通,“人情练达即文章”却是万万讲不通的。“对万般人情世态有自己的主见,而且老练成熟,善于处理各种关系”,难道这是写作的基础?为了写作,先去当公关大师,当社会活动家?社会上那些“人情练达”者,见风使舵、八面玲珑,他们与文学的关系便是——大都成了文学名作的讽刺对象,有几个成了大作家?真正有成就的作家,有时恰恰是不善言辞、拙于交际的。让对写作有兴趣的青年人先做“人情练达”者,这是引导青年们追求理想,还是引导他们更“实际”、“实惠”一些?
一个真正的作家,或者是有成就的文学家,首先要是“性情中人”,最少蒙受世俗的污染。他一半生活在现实,一半生存在梦里。永远追求理想,才有写诗、作文的渴望。他不会成为混世佬,而是保持着童心,甚至持有“婴孩”心态;他率真、坦诚,对他来说,爱、同情、怜悯是闪光的金子,而圆滑、冷漠、无情则是他深恶痛绝的东西;在爱、同情、怜悯的驱动下,他们比寻常人更敏感,更易动情、动容,有时甚至是神经质。为了表现爱、同情与怜悯,他们会毫无保留地献出自己的情感、能力乃至生命。所以我们看到,许多文学大家都是这样:快则大笑,恨则痛骂,胸中有所郁结,宁可吐出以逆人,也不愿闷在心里憋出病来。这就是所谓的“诗人气质”、“文人习气”。从李白揶揄无能者为“骞驴得意鸣春风”,到鲁迅的“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哪一个是“人情练达”者?相反,最“老练成熟,善于处理各种关系”的应是《五代史》上著名的不倒翁冯道,试问如今有谁读过他的“文章”?
作家和文学家比正常人还有一个不同点,就是讲究荣誉、尊严。普希金在生活中是个提倡容忍的人,一首《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劝人们“不要悲伤、不要着急”,“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会过去”,要抬起头来注视明天,至今还被人们争相传唱。然而,当他发现自己的荣誉的尊严受到伤害时,便容忍不住,无法大度了。他深知自己的生命价值比他的对手丹特士不知要高多少倍,但为了尊严,为了自己心目中神圣的爱情,他宁愿选择决斗和死。这种血性的行为,在“人情练达”者的眼里,分明是不值得、太草率、太冲动了。同样,中国的青年诗人海子等人都因不懂“人情练达”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你可以说他们人格不太完善,但你能说他们不是成功的诗人、成功的作家么?
作家与普通人一样,都要经历从幼稚到成熟,从不善人情往来、社会交往到近乎所谓“人情练达”的生活历程。然而,作家与普通人的最大不同,就在于他有与众不同的理想、理念和追求,并有要把这种追求化作某种“镜像”,用文字表达出来,作为他日后自娱或与人共享的物事。在年轻、不太成熟的时候,由于生活阅历的不足,情感中没有太多的悲情积存,他们常常会处于“为赋新诗强说愁”的状态。到了老年,严酷的社会现实已将他染得满面尘霜,悲苦已不堪回首,这时他们会情不自禁地哀叹:“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辛弃疾:《采桑子》)
据我所知,像辛稼轩的这类慨叹,不仅在年纪渐长的人那里都会得到认同,即便在青年学生和“少年”人那里也很受青睐,原因就在于辛弃疾在这首词里,将“少年”(过去)和“而今”(老来)链接起来,形成一种强烈的反差,致使人生的稚嫩之际的轻和成熟之后的沉痛同时展现了出来。而最引人入胜的还在于,在读这首小词之后,人们总会自动地将辛弃疾作品中另外一些“镜像”再作链接,诸如他年轻时的“气吞万里如虎”(《永遇乐》)之气概、中年时“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英雄泪”(《水龙吟》)的悲痛,以及老年时的“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取东家种树书”(《鹧鸪天》)的无奈。文学家的特点就在于,他们天生就有一种表现欲,这种表现欲不实现了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嘴里叫着“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实际上在“却道天凉好个秋”之后,却是一大堆的愤懑和怨尤,这时的“休”,只不过是在用“无声”暗示着曾经轰鸣的“有声”而已。
真正的“人情练达”者,绝不会像辛弃疾那样“不通世故”,他们在难以说好、又不愿意说坏的时候,也有他们的格言,这就是著名的“今天天气哈哈哈”。
对于这句名言,张爱玲曾有一段很精彩的描述:“话说多了怕露出破绽,一直说着‘今天天气哈哈哈’,这‘哈哈哈’的部分实在是颇为吃力的;为了要避免交换思想,所以要造出各种谈话的替代品,例如‘手谈’。跳舞是‘脚谈’……因为比较基本,是最无妨的两性接触。但是里面艺术的成分,如果有的话,只是反面的……”(《谈跳舞》)
谁也不能否认,“今天天气哈哈哈”在中国是最为“人情练达”的,可人们都像张爱玲一样,将它视为反面的艺术。至于与文学和写作的关系,鲁迅的话就更精彩了:“‘今天天气……哈哈哈!’虽然有些普遍,但能否永久,却很可疑,而且也不大像文学。于是高超的文学家便自己定了一条规则,将不懂他的‘文学’的人们,都推出‘人类’之外,以保持其普遍性。文学还有别的性,他是不肯说破的,因此也只好用这手段。然而这么一来,‘文学’存在,‘人’却不多了。”(《看书琐记》)
看了鲁迅以上的话,我直想把“人情练达即文章”改为“人情练达无文章”。也许我们的许多写作理论家不会赞同,那我不求苟同,惟一的期望是,恳求他们不要将鲁迅先生这段话里的“文学”二字换成“写作”。
“人情练达即文章”这句话的来历是什么呢?
写作理论家们所谓“常听人说”的这句格言,实际上出自文学巨著《红楼梦》中。曹雪芹在同样“是至关重要的”《红楼梦》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中,精心设计了贾宝玉到侄媳妇秦可卿那里游玩、入梦的场景。这句“常听人说”的话,首次是以对联的形式出现在宝玉和众人眼中的:
当下秦氏引了一簇人来至上房内间。宝玉抬头看见一幅画贴在上面,画的人物固好,其故事乃是《燃藜图》,也不看系何人所画,心中便有些不快。又有一副对联,写的是: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及看了这两句,纵然室宇精美,铺陈华丽,亦断断不肯在这里了,忙说:“快出去!快出去!”
原来这两句话是贾宝玉深恶痛绝的东西,在他的心目中属于“混账言语”!我在给大学生讲写作时,曾问:“你们以为这个对联最能代表谁的观点?”学生们异口同声地说:“贾政!”“那在《红楼梦》里,谁算得上最为‘人情练达’呢?”“薛宝钗……不,王熙凤、王熙凤!”“按理说,王熙凤该是最会写文章的人了?”满屋子爆笑。
其实,最早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作为警语格言,正面使用到著作里的,并不是我们的写作理论家,而是文学史家。刘大杰先生在他著名的《中国文学发展史》第二十八章《封建社会的末期》里,在介绍金圣叹批《西厢》、评《水浒》时,就曾这样评论过:
所谓“十年格物而一朝物格”,就是说一位作家要经过长期的学习、体会和探索,才能通达人情物理。真能通达人情物理,就能写出不同人物面貌,说出不同人的声口,各得其妙,真切感人。施耐庵、王实甫都能格物而物格,所以才能写水浒和西厢一类不朽的作品。《红楼梦》中有一副对联云:“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正好放在这里做注释。洞明世事、练达人情,是作家必要的本领。……他对于小说戏曲的论述,能深一层地分析其艺术特点,能阐明水浒、西厢的价值,在善于观察事物、使用恰如其分的语言,塑造人物的形象,描绘人物的性格……
刘大杰先生不是红学家,我们没有理由要求他对《红楼梦》“事事洞明”。但有一点是要指出的,金圣叹绝不是一个“世事洞明”、“人情练达”的人,他从将自己姓张名采改为金圣叹,到晚年哭庙、抗税而被清廷斩杀,行为乖戾之事数不胜数,用钱基博的话说,金圣叹的特征就是“放诞灭裂以自命才子”(钱氏:《中国文学史》第六编第一章),临死之前遗言竟是“白豆煮狗肉有豆腐干的美味”。这种行为,何谓“人情练达”?
细细品味,原来刘大杰先生引用这个对联,是在称赞作为批评家的金圣叹本领高超,能够因洞明世事而能解透《西厢》、《水浒》中的物事人情。可是刘先生误说成了“是作家的必要本领”,于是我们的写作理论家们也就信以为真了。
好在这是个以隔靴搔痒姿势美否、成不成体系来评价“学问”的时代,简单的“常听人说”四个字,将本意不一的曹雪芹、刘大杰都遮掩了,但愿我们的写作课教师都能看得明白,对“常听人说”的格言稍微动一下脑子。
最后,我重申:如果这个对联非要用不可,那应改为:“世事洞明有学问,人情练达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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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409138
人情练达无文章
东方龙吟
200409
短长书
扬州,有过繁华的一面,在张祜“十里长街市井连,月明桥上看神仙”的诗句里;有过奢靡的一面,在杜牧“骏马宜闲出,千金好暗游”的诗句里;有过狂放的一面,在欧阳修“平山栏槛倚晴空,山色有无中”的词句里。一千多年过去,这座“淮左名都”又是新一番的升平场面。瘦西湖里,当真修建起了一座“二十四桥”,桥头的石刻上,记述着桥的栏杆数量以及各处的尺寸,都暗合于“二十四”的章法,想来月明之夜、玉人吹箫的排场还在扬州人的怀念之中。
人们想见扬州的华贵,早些的记载可见于五世纪刘宋时期的文人鲍照。鲍照在他的名文《芜城赋》当中,追想汉代以来的扬州(旧称广陵,治所和今天稍有不同),车水马龙、摩肩接踵、歌吹沸天。然而,鲍照当时眼中真实的扬州则是一片废墟,刚刚经历过竟陵王刘诞与宋孝武帝长达七十天的战争,成为一座荒城,而刘宋王朝也正一步步向覆灭的悬崖走去。
城市的生命力总是难以想像的旺盛,及至隋朝开国之后,扬州再次繁荣起来,隋炀帝在扬州营造的迷楼几乎是中国历史上惟一能够与秦始皇的阿房宫和宋徽宗的艮岳并称的巨型离宫建筑群,富甲天下的扬州是隋炀帝这位荒淫的君王最为钟爱的城市,大运河上锦帆千尺,琼花观里琼花万朵,直非人间景象。但奢华的背后往往埋藏着祸根,隋炀帝也正是在这里被亲密的禁军统领宇文化及缢杀,尸体被葬在城北十里风景如画的雷塘,隋王朝于是土崩瓦解。
朝代更迭,扬州在唐代再度复苏,与广州、泉州并列为三大港口城市,风气开化,醇酒香暖,正是杜牧笔下的扬州胜景,徐凝“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的诗句更是唐代扬州的最佳写照。但好景依然不长,到了黄巢起义之后,混战连绵,战火也波及扬州,一座美丽的城市再次沦为人间地狱:孙儒打着“清君侧”的旗号,历数对手种种罄竹难书的罪恶,而他自己,为取得战争的胜利,竟然纵起大火,把偌大扬州城烧为瓦砾,更有甚者,率军驱赶扬州的青壮男子与女子渡江,老弱者则被屠杀以充军粮,人相食的惨剧就在中国大地上既非空前也非绝后地上演着。
朝代再次更迭,宋代的扬州刚刚有了新的复苏,却在一一二九年和一一六一年两次被金兵攻破,使词人姜白石留下了“过春风十里,尽荠麦青青”的黍离之悲,一阕《扬州慢》千古传为名篇。而无人怀疑的是,扬州城还会如以往一般再次繁华起来。
人们想见扬州的华贵,最近的历史当属清代乾嘉年间,那个时候,扬州因为变成了一座盐商的城市而空前地富庶起来,城市风情,沈复曾在《浮生六记》当中不惜笔墨地做过绚烂的描绘。那时的扬州百姓,经历着中国历史上三大盛世之一的“康乾盛世”,把家乡城郭经营得远盛于唐人诗句中的灿烂。这段时间,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谓是扬州历史上的一个鼎盛时期,然而,这一时期的出现却也带给了人们一些难以解答的疑问。
时间再向前追溯一百余年,一六四五年五月(按清历是顺治二年,按南明历则是弘光年初)的一段插曲,也许被扬州人过快地忘记了。
那是晚明时节,崇祯朝刚刚结束,确切地说,是南明弘光年间,史可法作为明政府硕果仅存的栋梁之才正在督师扬州,准备迎战多铎的军队。依照《世祖实录》的记载,一六四五年五月十三日,多铎的军队开到扬州城下,试图招降史可法一众官员,遭到拒绝,于五月二十日攻克扬州城。这段记载过于简略,但也足够让人吃惊,因为从五月十三日兵临城下到五月二十日破城而入,仅仅用了七天的时间!在一切有关史可法驻守扬州的记载中,守城之前的准备工作是大张旗鼓并且慷慨感人的,所有的动作都在暗示着即将到来的战斗会是一场空前的艰苦卓绝的保卫战,但是,仅仅七天时间,扬州城便即告破,而且,这七天之中,真正的守城战其实只发生了一天。之后,清军攻入城内,在十天的时间里几乎屠尽了这个历史上久负盛名的繁华之所。这一段惨剧,史称“扬州十日”。
史可法的扬州守卫战和随之而来的“扬州十日”为后人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问题所涉及的层面已经远不止于扬州一座城池。首先是,扬州的攻城者是怎样的一支军队,守城者又是怎样的一支军队?在通常概而述之的历史记载里,攻打扬州的是豫王多铎所统率的清军,而事实上,仅仅在多铎向扬州进军的路上,就有大批的汉人军队前来投靠,降军总兵力接近十四万,若加上之前投靠多铎的汉人军队,这个数字则更惊人地接近了二十四万,远远超过了清军的数量总和。这其中,有些军队本应是响应史可法的招募而驻守在扬州前线的。在全国的大背景下,投降清军并为清军在自己祖国的版图上攻城略地、立下汗马功劳的汉人绝对不在少数,扬州之战只是其中一个例子而已。
多铎攻入扬州之后,对这座美丽的城市展开了一场空前的屠杀与洗劫,当时一位名叫杨秀楚的扬州文人亲身经历了这惨痛的一幕,作为幸存者,他写下了一篇题为《扬州十日记》的文章,并且郑重告知读者,他所写下的都是亲眼所见的事情,那些耳闻的东西虽然或许同样真实,但不在他的记述之内。根据杨秀楚的说法,史可法的扬州守军有很大一部分分散在各处民宅里居住,杨的家里就住进了两名士兵,这些军人毫无军纪可言,对百姓敲诈勒索、祸害践踏。杨秀楚和邻居们终于感到难于应付,就商量了一下,集资宴请这些士兵的头目,一位姓杨的将军。杨将军对杨秀楚等人的吹捧和豪爽做出了相应的回报,对部下做了一定的约束。这位杨将军看来还具备一些艺术修养,对音乐相当在行,会弹琵琶,他在酒席宴上对杨秀楚等人表示,希望能为他找来当地名妓,也好在军务之余弹唱作乐。
杨秀楚的这段记载为我们展现了三种人的面孔:一是缺乏文化修养的普通明军,他们以勒索百姓为能事,战争为他们提供了发财和耀武扬威的机会;二是具备一定文化素养的军官,他们的文化素养完全应用在一些“高级娱乐”当中,他们和他们的部下在道德准则与行为操守上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只不过,他们腐败得“更有品位”;三是以杨秀楚本人为代表的文人士绅阶层与平民百姓,他们操心的并不是国家的安危存亡,而是试图在大动荡的背景下明哲保身,花钱买个平安。于是,史可法一腔热血、誓死守卫的扬州城理所当然地被多铎军队在一日之内便即攻破。扬州的例子同样也解释了清军为何能在中原版图上如此地摧枯拉朽,如入无人之境。
当时的百姓是但求平安的,在城破之后,杨秀楚从窗子的缝隙里偷望到清军军容严整,即便在雨中步伐也整齐划一、丝毫不乱的时候,他的心终于暂时地安定下来,觉得这是一支军纪严明的队伍,应该不会对老百姓有所不利。杨秀楚的看法是很有代表性的,大家在破城的刹那担心的是,新入城的军队是否和明朝的守卫部队一样可恶,或者比他们更要歹毒?当杨秀楚一看到清军严明的军纪时,他那颗一直提在嗓子眼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谁来统治这座城市,乃至这个国家,都无关紧要,关键是不要骚扰百姓的正常生活。
所以,杨秀楚的安心不是没有道理的,他或许还期望过清军的到来会如同上古传说中的武王伐纣,在安然得到人民的拥戴之后建立起新的井然的秩序。显然,明朝政府的统治虽然名正言顺同时又具有历史的惯性,却远非是赢得人心的。但是,随后看到的景象让杨秀楚大吃一惊,他看到清军的队伍里开始有了大批的扬州当地女子,明显是遭到了掳掠。事情的发展大大出乎杨秀楚的意料,多铎看来是要给决意抵抗清军的汉人以一次震慑,他下达了屠城的命令,随即,清军展开了对扬州城的疯狂洗劫。
在杨秀楚的记载里,清军固然可憎,可是,更让人觉得恼火与心情复杂的却是扬州本地的一些汉人。清军刚开始进行洗劫的时候,虽然挨家挨户要钱,但只要得到一些财物也就无事离去,有时候恫吓一下,却并不真的伤人。但没过多久,局面就开始混乱,有人交出了大批财物还是被杀,原来是扬州本地人充当了清军的向导。汉奸的嘴脸是可以想见的,正是他们教授了清军该如何“有效地”劫掠财物,自然也会在表忠心的同时为自己适当地分一杯羹。
很快地,局面不可控制,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杀人、掳掠、强奸的惨剧。街道上堆积着尸体,素以美貌闻名的扬州女子纷纷以身体换求性命,并成队地被押送至苦寒的东北地区,成为清军足堪炫耀的战利品。其中别样的情景是,当杨秀楚一行人被押解到一处大宅的时候,他看到一名扬州女人衣着光鲜地在清军面前挑选被掳掠来的衣物,一副欣然自得的样子。每看到值钱的物品,她就向清军曲意逢迎,媚态乞取。杨秀楚听清军士兵后来曾对人说:“我们当年征服高丽的时候,曾掳掠高丽妇女数万人回满洲,其受尽屈辱而无一人投敌变节,何以堂堂中国,竟然无耻至此?”杨秀楚感慨万千,认为这正是导致中国大乱的原因。那一天里,杨秀楚还看到其他被掳来的女子被勒令脱掉被雨水打湿的衣服,女子们裸体相向,隐私尽露,痛不欲生,而后被当地的制衣女人量体换上新衣,给清军佐酒淫乐。
在屠城结束的时候,根据焚尸簿记载的数字,扬州城内总共死亡人数有八十万上下,这还不包括投井、自焚以及在偏僻处自缢的死者。更有无数的女子被掳至东北,准备接受比死亡更要严酷的命运。城市的悲剧,莫过于“扬州十日”。但是,杨秀楚的记述中所揭示的另一个问题是,城市的劫难不能完全归罪于清军。抛开上文提到的扬州本地人为清军做劫掠向导的事情不谈,多铎在五月二十五日,即屠城的第六天,下令封刀。其后,清军开仓赈粮,伤痕累累的市民开始哄抢粮食,体力好的人搬运了一次又一次,体弱的人则一点米也拿不到。在这个时候,至亲好友也互不相让。可悲的场面上演了:清军虽然已被勒令封刀,但残酷的劫掠仍在继续,一家宅院每天要经受数十人的趁火打劫,杀人、强奸的事情与前无异。这些人,也不知道到底是清军、是明朝的败军还是乱民。从常理推断,这些人更有可能是明朝的败军和乱民而非军纪严明的多铎部队,曾经作为受害者的他们在刚刚喘息稍定的时候又以害人者的面貌出现。
在《扬州十日记》里,还有一段内容是发人深省的:当清军刚刚进城的时候,杨秀楚的邻居们找杨来一起商议,准备一起设案焚香,恭迎清军到来。这样的举措或许是出于无奈,但不由得不让人想起古史当中对于周文王和周武王的一些记载,如果我们相信那些资料的真实性,那么,文王和武王的军队是被各地的人民翘首以盼的,所有的人都巴望着他们的仁义之师能够尽快到来,推翻现有的统治者,并且取而代之。孟子曾经很生动地讲说过这一则百姓如盼甘霖的历史。我们无法确定孟子的话是否有所敷衍和夸大,毕竟他是要以这则史实来证明自己的政治主张。孟子主张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我们长期以来把这句名言简化为“民贵君轻”,而忽略了中间的“社稷次之”四个字。而这四个字当然是不可忽略的,因为它们陈述了一则重要的思想:“社稷”是要摆在“民”的后面的,也可以理解为:人民的利益应是摆在第一位的。无疑,杨秀楚及其邻人设案焚香的举动是彻底的汉奸行为,应该被大加鞭挞。因为面对侵略者,应该全力去做反抗,但是,令人尴尬的是,晚明时,民意往往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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