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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_8 佚名(现代)
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相互渗透
这是说,在人的认识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总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既没有纯粹的感性认识,也没有纯粹的理性认识,二者相互包含。所谓感性认识包含着理性认识,就是指,感性认识要用概念等理性认识的形式来表达,并在理性认识的参与下来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感性认识的发展。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例如,我们可以轻易地感觉到一个人的脉博,但是不能理解它;而精通脉理的医生,却能敏锐地感觉到脉博的细微变化。所谓理性认识包含着感性认识,就是指,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材料为基础,而且要以语言这种具有一定声响或文字的感性形式来表达。否则的话,理性认识就成了令人难以琢磨、难以理解的东西了。黑格尔曾经以年轻人和成年人对一句格言的理解不同,证明了感性经验在理论思维中的重要。我们无论什么人,即便是作纯理论性的报告时,也总离不开引用一定的感性经验材料,否则听众难以接受,这也是理性认识中包含感性的绝好证明。所以,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区分是相对的,人们不应当也不可能把它们截然分开。
总之,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这种统一的基础是实践。无论是感性认识还是理性认识,都是在实践中产生的;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的。如果割裂二者的辩统一关系,就会走向唯理论和经验论。
3.对唯理论和经验论的批判
哲学史上的唯理论,其基本特征是,否认感性认识的重要性,片面夸大理性认识的作用。唯理论有唯物和唯心之分。唯心主义的唯理论不但不承认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而且完全颠倒了主观和客观的关系,否认理性认识是客观事物的反映,认为人们的观念是生来就有的“天赋观念”。这是一种典型的先验论。唯物主义的唯理论,承认物质世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的知识来源于客观世界。然而,它否认感性认识的作用,认为感性认识是混沌不清的,不可靠的,是造成错误的原因。认为理性认识不需要依靠感性认识,单凭所谓“直觉”就可以把握客观事物。在这一点上,它已经离开了认识论的唯物主义路线,陷入了唯心主义。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片面强调理性而轻视实践经验的教条主义,就是这种唯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
经验论否认理性认识的重要性,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经验论也有唯心和唯物的区别。唯心主义经验论不仅否认理性认识,而且也否认感性认识是客观事物的反映。它甚至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归结为自我的感觉和经验,从而导致唯我论的荒谬结论。唯物主义经验论承认感觉是客观事物的反映,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它却认为,只有感觉经验才是唯一可靠的认识,而理性认识则是空洞的抽象,是不可靠的认识,这显然又是错误的了。因为从感性认识而来的理性认识,表面上看来离开客观事物越来越远,而实际上却反映了事物的全体,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因而更接近于客观实际。正如列宁所说:“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以及其它等等,一句话,那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经验论者在理论上全然不懂得列宁所说的这个真理,在实践中,他们也就成了庸俗的事务主义者。他们尊重经验而看轻理论,因而不能通观客观过程的全体,缺乏明确的方针,没有远大的前途,沾沾自喜于一得之功和一孔之见。这种人如果指导革命和建设,就会败坏我们的事业。我们党的历史上犯过的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主义的错误,就是这种类似于哲学史上的唯物主义经验论的错误。
总之,唯理论和经验论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论统一,都是错误的。就唯物的唯理论和经验论而言,也只有片面的真理性,所以,我们反对这两种错误的倾向,就必须努力做到感性和理性的统一、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一面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一面又要不断地研究总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的新情况和新经验。
4.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的途径:
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过渡,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要想正确地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过渡,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最基本的条件。
①要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正确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是为实现这个过渡的必要的量的准备。只有根据选择的材料进行加工,才能造出正确的概念和认识。否则,材料鸡毛蒜皮,一鳞半爪,是不可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来的。例如,“过河”的新闻报道,“洁白老头称天鹅”的趣闻,等等。所以,感性材料一定要十分丰富,而且又要合乎实际。
②必须经过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由伪存志、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的作加工,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制作加工呢?这是因为,在感性材料中,有典型的,比较能说明问题的;有不典型的,不能够说明问题的;有直接显现本质的真象,也有歪曲本质的假象;有从这方面反映本质的,也有从那方面反映本质的;所以,如果不把获得的感性材料加以认真的分析,单凭一大堆干燥无味的的条文,还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看到,凡是好的文章、报告,都是经过了“十六个字”的加工制作的,是发挥了思考的作用的。
但是还必须指出,只是借助于思考而如果没有正确的逻辑思维方法也是不行的,是难以起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作用的,因此,我们将在本章中设专节简略的地介绍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
二、由认识到实践
由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从感性认识到达理性认识,虽然实现了第一次飞跃,但是认识的过程并没有完成。要实现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还必须由理论再回到实践中去,实现认识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也是意义更加重大的飞跃。对于这次飞跃,需要把握两个方面的问题。
1、由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①认识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
对于这一点,可以从实践和理论两个角度去理解。首先,从实践的角度看,实践需要理论。科学理论对实践有重大的指导作用,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只有在正确的思想理论指导下,才能自觉地实现改造世界的目的。其次,从理论的角度看,理论也需要实践,理论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掌握了群众,才会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真正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显示出理论的成就来,否则,即使是正确的理论,束之高阁,并不实行,也只能是毫无意义的、空洞的理论,实际上也就等于没有这个理论。正如工厂的产品积压在仓库里不给用户使用,就等于没有生产一样。所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同志说:“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
②通过实践(即前一次飞跃)获得的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
这一点是说,理性认识是否正确,在从感性到理性的第一次飞跃中,是没有解决,也是不可能解决的。只有把已经获得的理论回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的检验,正确的理论才能得到证实,错误的理论才能被发现,纠正或推翻,并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使自身得到发展。如果没有这个过程,对事物的认识就没有完成。正如工厂的产品如果没有经过检验,还不知道是否合格,就不能算完成了生产任务一样。
2.实现从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条件和途径
实现由理论向实践的飞跃,是有条件的,有步骤的,不了解这些条件和步骤,实现由理论向实践的飞跃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①指导实践的理性认识应当是正确的,这是实现由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前提,当然这并不是说明错误理论为指导的实践不会改变现实,但是这种对现实的改变决不会符合理论的要求,要使理论变为现实,理论本身的科学性是首要的条件。
②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一般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这是因为,理论是一般的、抽象的东西,实践所解决的问题是个别的、具体的。所以,要使理论指导实践,就必须使理论从实践所遇到的实际情况出发,把二者结合起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这样,理论才能真正发挥自己的指导作用,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③理论要回到实践中去,还必须为群众所掌握
这是因为,实践是人的活动,理论只有掌握了人,为人所接受才能转化为实践。再正确的理论,仅仅靠它本身是决不会变为现实的。只有通过人的实践才能变为现实,而人的实践,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的实践,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而不是孤立的单个的人,所以说,理论只有为群众所掌握,才能化为改造社会、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正如毛泽东所说:“代表先进阶级的正确思想,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我们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所产生的巨大力量和物质成果,雄辩地证明了这个问题。
④要有正确的实践方法即工作方法,没有正确的实践方法,也是不能实现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的,这里,特别要强调采取“一切经过试验”的方法。这是把理论化为大规模的群众实践之前必须经过的一个中间阶段。采取这个方法,可以说是上述几条要求的综合体现。经过试验,可以检验和修正已经获得的理性认识;可以首先使理论在一定范围内付诸实践,有助于把一般的理论原则具体化;可以通过事实教育群众,使群众逐步地理解理论原则的正确性;可以探索和创造一些实现理论的合乎实际的实践方法。
以上的分析表明,对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经过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由理性认识再到实践,只要这一理论在实践中基本上得到实现,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就可以说对这一具体事物的认识过程已经告一段落,基本上完成了。但是,能否因此说认识运动到这里就结束呢?当然不能。所以,我们在弄懂了认识过程的两个飞跃之后,还必须掌握:
三、认识的全过程
认识的全过程是: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为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地深化和提高。这就是认识发展的全过程。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作为认识的全过程,不只是实践到认识和认识到实践两次飞跃的综合,而且表现了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下面我们讲一讲:
1.怎样理解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所谓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是指:人们的认识过程既不是封闭式的循环,也不是直线式的前进,而是螺旋式的曲折上升运动。这个运动,从形式上看,表现为认识和实践的反复循环;从内容上看,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
造成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的原因是:
①人们对复杂事物的认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往往不是一次能够完成的,而是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反复。从主观方面说,人们总是受到自己主观认识能力,实践活动范围的限制,正因为人的主观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实践活动范围才是有限的,反过来说,正因为人的实践范围是有限的,主观的认识能力才是有限的。从客观方面说,首先是常常受到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例如,没有射电望远镜,就不能观察到上百亿光年远的星系,其次是受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事物的本质有一个暴露的过程,是一个由相对静止到显著地变动的过程,所以,人的认识就需要一个过程。
②从人们具体的认识过程看,当某一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等等,经过多次反复,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想的结果,就算完成了。然而,对于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运动还没有完成,并且也永远不会完成。这是因为,物质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从时间上说,一过程向另一过程的推移和转变是无限的;从空间上说,物质结构的层次、事物、过程之间联系也是无限的,作为人们改造和认识对象的客观世界本身纵横两方面的无限发展和无限联系,就决定了人们的认识和实践也必然是一个无限发展、无限深入的过程。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客观过程的发展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的发展,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也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的发展。一切客观世界的辩证法的运动,都或先或后地能够反映到人的认识中来。社会实践中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也是无穷的。”(《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72页)正因为如此,人的认识的任务,就在于不断地克服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的矛盾,求得它们之间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而不是企图去发现那所谓“永恒的真理”、“终极的真理”,而结束人类的认识运动。
所谓“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其一是说,这个统一应当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就是说,主观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其二是说,这个统一又应当是历史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是说,主观认识要同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客观实践相符合。由于客观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所以,主观认识也应当是具体的历史的。当事物的具体过程已经向前推移,转变到另一具体过程的时候,主观认识就应当随之而转变,如果主观认识仍然停留在原来的阶段上,这就脱离了客观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特点,思想落后于实际,就会犯右倾保守主义的错误。当事物的具体过程尚未结束,原有的矛盾尚未得到充分的暴露和展开,向另一具体过程推移转变的条件还不具备的时候,如果人们硬要把这一具体过程推移到新的具体过程,把将来可能做的事情勉强拿到现在来做,企图超越阶段,这同样是脱离了客观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特点,就会犯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所以“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72页)
2.掌握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懂得“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反复循环和无限发展的原理,具有重大的方法论意义。这一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既是唯一科学的认识路线,也是唯一科学的工作路线。它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方法,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的重要哲学基础。
毛泽东同志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业,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854页)这为何证明,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点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和党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二者是完全一致的,这可以从以下三点来看:
①“从群众中来”,大体上相当于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即由实践到认识、由物质到精神的过程。就是说,人民群众的实践,是正确认识的来源,是制定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和出发点。人民群众的意见,有两个特点,第一,从总体上说,是丰富的,生动的,接近客观实际的;第二,从群众的每一个成员来说,他们的意见又往往是分散的,无系统的,就是说,偏重于感性认识。因此,这就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集中起来”,进行一番加工制作,方能形成比较系统的,全面的,反映事物本质的意见,从而提出关于路线、方针、政策的初步设想。否则,任何领导的意见,就只能是空中接阁。
②“到群众中去”,大体上相当于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即从精神到物质的过程。就是说,集中起来的意见究竟正确不正确,只有靠广大群众的实践来检验。同时,群众在实行这些意见的过程中,又会创造出许多的经验,从而丰富和发展领导的意见。所以,“坚持下去”的过程,就是检验和发展领导意见的过程,是认识的继续,调查研究工作的继续。
③客观物质世界的发展和群众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都是无止境的。所以,如同实践和认识需要反复循环一样,“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也要不间断地永远实行下去。
总而言之,它说明,认识路线是群众路线的思想基础;群众路线是认识路线的具体运用,是表现于实际工作中的活生生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我们党把认识论化为群众路线,使二者紧密结合起来,这是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运用于实践的一个新发展和新贡献。
第四节 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
为了正确的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并实现理性认识自身的不断深化,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并进而完成由理论向实践的飞跃,必须有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逻辑学、辩证法和认识法三者是一致的。这是因为,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不是主观自生的,它产生于人类亿万次实践经验之中,它是对客观世界辩证法的反映,它必须适应人类认识发展的客观辩证过程。或者说,把唯物辩证法贯彻于认识的全过程,阐明了认识的本质和规律,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把唯物辩证法贯彻于理性思维,揭示出思维形式和过程的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逻辑学,即辩证逻辑。总而言之,三者从根本上说,都服从于客观的辩证发展的规律,所以是一致的。
列宁在讲到三者的一致在《资本论》中的体现时说:“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这就是说,由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统一所构成的辩证唯物主义,为人类、特别是为无产阶级提供了一个伟大的认识工具。《资本论》就是马克思把这一伟大的认识工具运用于资本主义社会而结出的丰硕成果,它极其令人信服地证明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实践证明,任何有成果的思维活动,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采取了辩证的思维方法。
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是一个整体,它是由一系列既相区别又密切联系着的方法所组成,其中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由抽象到具体等方法。
一、归纳和演绎
(一)归纳和演绎的差别与对立
我们前面讲过,推理就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推出另一个新的判断的一种思维形式,推理若按推理过程的方向和秩序来分,可以分为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归纳和演绎是最早引起人们注意并得到充分研究的两种思维方法。所谓归纳,就是从个别事实走向一般的结论、概念;所谓演绎,是从一般原理、概念走向个别的结论,归纳是从个别到特殊、从特殊到一般的思维运动。人类的认识运动,就是由个别、特殊到一般,再由一般到特殊和个别,不断循环、不断深化的过程。因此,归纳和演绎是统一认识过程中的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两种方法。例如,“人总是要死的”,这个一般性的结论,就是使用了归纳法,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看到古往今来,一个个的人都先后死去了,没有见到一个长生不老的人,对自己所搜索到的大量经验材料进行分析,归纳概括出来的,是从大量个别的人死去的事实中所抽出的共同的东西。这也就是由个别到一般;再如,“张三一定要死的”,这是一个个别的结论,就使用了演绎法,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以“人总是要死的”这个一般的原则为指导,去分析“张三”这一个别人物的特征、属性,所得出来的个别性结论,这也就是由一般到个别。所以,归纳和演绎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目的性和方向性互相反对、作用截然不同的两种思维方法。
二、归纳和演绎的联系与统一
归纳和演绎的联系与统一表现在:
1.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是演绎的补充,这是因为演绎在从一般到个别的运动中,它本身不能为自己准备好作为出发点的一般原则。归纳和巨大意义就在于,通过对个别事物的观察研究所概括出的一般知识原则,既是归纳的终点,又是演绎的起点。简言之,在进行演绎推理时,演绎推理的大前提正是借助于归纳推理获得的。所以,正是从这个意义说,没有归纳就没有演绎,演绎中包含着归纳,演绎一刻也不能离开归纳。
例如,我们前面提到的:“人总是要死的,张三是人,张三也是要死的。”这个演绎推理的大前提“人总是要死的”,就是由归纳推理获得的。
2、演绎是归纳的前导,是归纳的补充
这是因为,
①归纳必须由演绎为它提供理论根据。就是说,人们在进行归纳时,又总是在通过演绎所获得的一定的理论观点指导下进行的,而不是毫无目的和方向的。例如,进化论是达尔文在经过调查的来自实验,积累了大量经验材料的基础上,总结概括出的一般性结论。这可以说是归纳。但是,达尔文在作出进化论的结论之前,事实上就已经接受了拉马克,赖尔等人的进化论观点,他正是在前人这种进化论观点的指导下,才概括归纳出自己的进化论结论的。这就是说,演绎为归纳提供了理论根据,归纳当中实际上已经包含了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过程。
②归纳所得出的结论还不是充分可靠的,必须由演绎来检验、修正和补充。归纳所得出的结论之所以不充分可靠,是因为归纳所根据的经验材料不管怎么多,数量总是有限的,而从中抽取、概括、归纳出的一般结论,都要适用于同类的无限多的个别事物,归纳法本身无法解决这个有限和无限的矛盾,所以也就不能保证归纳法得出来的结论的充分可靠性。就是说,结论还是尚成疑向的,可能是点,也可能是何。要检验这个一般结论的可靠性,还得用演绎法。看看这个一般性的结论是否适用于其他新发现的个别事物。
例如,我们从很多鱼类的生理特性中归纳得出了一般性的结论——鱼类都只能用鳃呼吸。可是,当我们根据这个原理用演绎法来说明肺鱼的特性时,显然与事实不符。这样,演绎法就不仅检验了归纳的结论,而且指出这个结论并不充分可靠。
③归纳推理虽然能够从事物的个性中概括出共性,它却不能说明事物个性的变化发展。例如,它不能说明为什么在只能用鳃呼吸的鱼类中会出现并能用肺呼吸的鱼。这一点只有靠演绎法来补充。肺鱼本是从鱼类开始向爬行类进化的一个物种,是从鱼类演绎出来的一个物种。正如恩格斯所说:“由于进化论的成就,有机界的全部分类都脱离了归纳法而回到‘演绎法’,回到亲缘关系上来——任何一个种属都确确实实是由于亲缘关系而从另一个种属演绎出来的,——而单纯用归纳法来证明进化论是不可能的,因为进化论是完全反归纳法的。归纳法所运用的种、属、纲等概念,由于进化论而变成了流动的,因而成为相对的了;而用相对的概念是不能作归纳推理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70页)
所以,正是从上述三种意义上说,没有演绎也就没有归纳,归纳中包含着演绎,归纳一刻也离不开演绎。
把前面一、二两点综合起来,就是说,归纳和演绎既有差别,又有联系;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二者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归纳和演绎这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是客观现实中个性和共性的对立统一的反映。就是说,由于客观事物中存在着个性和共性的差别与联系,因此才有可能对它们进行归纳(由个别到一般)和演绎(由一般到个别),它们是建立在客观基础之上的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所以恩格斯说:“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互相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48页)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
三、批判割裂归纳和演绎辩证关系的错误倾向
在哲学史上,曾经有归纳派和演绎派的斗争。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早研究了逻辑学,主要研究了演绎推理,所以他比较强调演绎推理的作用。到了16世纪以后,英国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培根,第一个全面地研究了归纳推理,所以他比较强调归纳法的作用,而忽视了演绎推理的作用。到了19世纪,由于当时经验主义自然科学家忽视辩证思维,深受形而上学思想的影响,把归纳和演绎截然对立起来,片面强调一个方面的作用,出现了归纳派和演绎派。归纳派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的约翰·穆勒,认为归纳法是唯一正确和真正有效的推论方法,贬低演绎的作用。演绎派则走向另一个极端,代表人物是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英国逻辑学家惠威尔,认为演绎法是唯一科学和确实可靠的推论方法,贬低归纳的作用。归纳派和演绎派共同性的错误在于,他们都不了解个别和一般的辩证关系,不了解人的认识过程是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的矛盾运动,在一定的意义上说,也就是归纳转化为演绎、又由演绎转化为归纳的过程,因而都是把归纳和演绎形而上学地割裂开来,抬高一方,贬低另一方,因而都是错误的。事实上,在认识过程中,根本不存在纯粹的归纳法,或纯粹的演绎法,这个问题,我们在讲二者的辩证关系时,已经说过了。
四、分析和综合
(一)分析和综合的对立与差别
1.分析和综合的含义
与归纳和演绎相比,分析和综合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思维方法。所谓分析,就是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并从中找出构成这一认识对象的基础的部分、本质的方面,即把事物各部分联系在一起的东西。例如人,具有会说话、有思想、会生产、相互之间有血缘联系和社会关系等各方面的属性,辩证的分析决不是仅仅从中分解出这些不同的方面,把它们一一罗列出来,而是要进一步从中找出本质的方面,找出能把各方面联系起来的、能说明各方面的基础的东西,对于人来说,这个本质的方面、基础的方面是什么?就是社会关系,人的本质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综合是同分析相对立的方法。综合通常被看作是在把整体分解为各个因素的基础上,再组合成一个整体的思维活动,但是要注意,综合决不是把各部分、各组成因素机械地凑合起来或装配在一起。对综合的正确的辩证的理解应该是: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本质的方面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例如,毛泽东同志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首先对中国社会的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和政治态度分别地进行了分析,然后综合起来,指出“一切勾结帝国主义的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大地主阶级以及附属于他们的一部分反动知识界,是我们的敌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那动摇不定的中产阶级,其右翼可能是我们的敌人,其左翼可能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要时常提防他们,不要让他们扰乱了我们的阵线。”(《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9页)
2.分析和综合的实质,就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矛盾分析方法。分析的方法就是辩证的方法,分析的过程就是揭露矛盾和认识矛盾的过程。也就是说,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矛盾,并对矛盾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掌握它们的具体特点,即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暴露过程中矛盾各方面的特殊性”。而所谓综合,就是要“暴露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在其总体上、在其相互联结上的特殊性”。也就是说,要弄清每一对矛盾的双方的相互关系,每一对矛盾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各占什么地位,各对矛盾之间的关系如何,从而整个地具体地认识事物。总而言之,分析和综合就是暴露矛盾和认识矛盾的方法。
3.分析和综合的客观基础,是客观事物的辩证联系和过程在思维中的再现。就是说,它不是人们头脑中自由创造的产物,而是有其客观基础的,由于客观事物是复杂多样的,因此我们在思维中就有必要和可能对它们进行分析;由于客观事物的多样性又是统一的,因此我们在思维中就有必要和可能对它们进行综合。总而言之是说,由于客观世界的各种事物既相区别又相联系,事物矛盾着的两方面既相对立又相统一,因此才有可能对它们进行分析(思维中的分解)和综合(思维中的统一),分析和综合思维方法的原型就在客观世界之中。
(二)分析和综合的联系与统一
分析和综合的联系与统一表现在以下两点:
1.分析和综合互相依赖
①综合必须以分析为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
就是说,只有对客观对象进行周密的分析,对事物的各个部分,对矛盾的各个方面有了清楚的认识,才能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综合。例如上面提到的,如果没有对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及其政治态度的分析,就不可能得出谁是革命的敌人、朋友和领导力量的科学结论。
②综合是分析的前导,没有综合也没有分析
就是说,人们在分析之前,对客观对象总要有个整体观念,人们正是在这个整体观念的指导下进行分析的,否则,分析就无从下手。而这个整体性观念正是以前进行某种综合的成果,例如,疱丁解牛,如果疱丁没有关于牛的整体知识,虽有锋利的杀牛刀也无从下手。当然,这里应当指出,开始的整体知识与分析后得出的综合知识,不论在深度或广度上都有质的区别。但是不管怎么样,在人们的辩证思维中,总是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有分析,绝对纯粹的分析和综合都是不存在的。
2.分析和综合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就是说,当分析达到了一定程度时,思维的行程就倒转过来,转化为综合;而综合得到了一定的成果之后,又要开始进一步的分析。分析和综合的相互转化的过程,也就是认识不断向前运动的过程,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
例如,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他首先分析了中国三千年的社会状况和帝国主义武装侵略中国之后所引起的变化,然后进行了综合,指出中国当时的社会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中华民族和帝官封三大敌人的矛盾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接着,他又从这个综合得到的结论出发,进一步对中国革命的对象、任务、动力、性质和前途等问题作了分析,然后又综合,指出中国革命包括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而这两个阶段的领导重任都历史地落到了中国共产党的身上。
把前面一、二两点综合起来,就是说,分析和综合既有差别,又有联系;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二者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反对把二者割裂开来的错误倾向。
杜林就曾经片面地强调过思维的综合能力。恩格斯指出,不对客观事物进行分析,找出其中真实存在的各个方面和因素,而无根据地把各不相干的方面、因素胡乱地综合在一起,其结论必然是荒唐的。他说:“思维,如果它不做蠢事的话,只能把这一种意识的要素综合为一个统一体,在这种意识的要素或它们的现实原型中,这个统一体以前就已经存在了。如果我把鞋刷子综合在哺乳动物的统一体中,那它决不会因此就长出乳腺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81页)这可以说是对割裂分析和综合的一个绝纱的讽刺。
五、从抽象到具体
从抽象到具体是理论思维中的重要方法。它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是通过从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达到对客观事物的真理性的认识。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是同分析和综合密切相关的。简单说来,分析的过程是从具体到抽象;综合的过程则是从抽象到具体。下面,我们分别加以考察,然后再综合起来。
(一)从具体到抽象
在认识过程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具体,一种是感性中的具体,一种是思维中的具体。我们这里所说的具体,指的就是感性中的具体,即感性的具体,所谓感性的具体,就是人的器官所得到的生动而具体的知觉表象。例如,当我们刚刚接触到一个从未见过的未知的生疏对象时,它就在我们眼前,可以直接看到它,如果有声音,可以听得见,有气味可以嗅得到,要摸可以摸得着,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品尝一下它的滋味,应该是多么具体、多么生动,人们这种感觉中的具体,就是感性的具体。但是这样的具体,还只是一种混沌的未经理解的东西,还只是抓住了事物的某些表面特征,还不能反映事物的本质。按照认识的真正任务来说,按照人们对事物的理解程度来说,这种认识还是很空洞、很贫乏的东西。所以,认识决不能停留在这种混沌的表象的阶段,而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去,也就是说,要达到思维的具体,感性中的具体只是人们认识的起点。
为了实现从感性的具体到思维的具体的过渡,必须首先否定感性中的具体。而对感性具体的否定就是抽象。所谓抽象,就是通过分析把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区分开必然的本质的方面和偶然的现象的方面,从中抽取出各个必然的本质的因素,以达到对具体事物的某一本质方面的认识,这就是抽象。这样的认识,已经抛开了具体的感性的形象,是用概念表示事物的本质、必然和规律,是关于事物的抽象的规定。思维的抽象是感性的具体的对立面,它比感性具体离开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似乎更远了,但是,只要这种抽象是从客观具体事物出发的郑重的抽象,是通过科学的分析方法得出的正确的抽象,就更深刻、更正确地抓住了事物的本质。
这就是所谓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
(二)从抽象到具体
但是,由于认识对象即客观事物本身是具体的,所以,在认识中仅仅到达思维的抽象,即便是十分深刻、十分正确的抽象,也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它还只是对事物某一方面的本质的认识,只是有关事物的一个抽象的规定。就是说,相对于整体而言,这种认识还是片面的、孤立的。所以,要真正达到对具体事物的全面的具体的认识,还必须运用综合的方法,把对事物各方面的本质的认识联系起来,形成为关于统一的事物整体的认识,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具体中再现出来。这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
这种具体就是思维中的具体,而不是现实的具体对象,不是感性的具体了。这种具体是对思维中的抽象的否定,是对具体事物的具体认识,这种具体认识有两个特点:一是多样性,这个多样性必须是全面包括(不是零碎不全地)认识对象各方面规定的多样性,是认识对象本身确定具有的真实的多样性;二是统一性,这个统一性是多样性的规定,是按照认识对象自身的客观联系有机地组合(即综合)成一个统一整体,决不是机械地把各方面多样的规定胡乱凑合在一起,捆绑在一起。思维具体是事物自身各方面的矛盾组成的对立统一的整体在思维中的再现。
因此,也就是说,这种思维的具体只要是科学的、郑重的,就能使我们在思维中掌握住客观具体对象自身的各方面的本质以及它们相互间的联系,就能对有关的多种多样的现象作出统一的全面的解释。只有这样的认识,才算得上是真理性的认识。正如马克思所说:“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中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页)在这里,作为综合过程的结果,不表现为起点的具体是思维的具体;作为现实中的起点、直观和表象的起点的具体是客观实在的具体事物或感性的具体。
六、具体——抽象——具体
把上述两点综合起来考察就是:认识开始于对客观现实的直观即感性的具体,通过抽象,最后再达到思维的具体,这是认识的实际过程。适应这一认识过程的科学方法就是:从感性的具体出发,通过分析,由感性的具体达到抽象的规定;然后,再通过综合,由抽象的规定达到思维的具体。这是一个“具体——抽象——具体”的否定之否定过程。思维的抽象是对感性具体的否定,它离开了具体。但是,抽象又是走向具体的一个步骤和阶段,因而它又包含着对自身的否定,它在接近着具体,思维的具体就是由一系列的抽象构成的,我们应当认识到,思维的抽象只是整个认识过程的中间环节,即中介,它要离开混沌的、表面的感性的具体,只是为了接近清晰的、深刻的思维的具体,只有思维的具体才是认识活动的归宿。思维的具体好象是向感性的具体的复归,但实际上它却高于感性的具体,它意味着我们在思维中达到对客观事物的具体把握。
要正确地掌握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必须掌握好抽象的度,即究竟作什么样的抽象,并抽象到什么程度,才可以基本结束从具体到抽象,转而开始由抽象到具体的进程。作为由抽象到具体的出发点的抽象,至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它必须是反映事物本质的抽象。例如,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抽象,就反映了社会的本质,作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统一的生产方式,就是用以区分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本质规定。
第二,它必须是事物的最基本的本质抽象。这种抽象,在所考察的问题的范围内不需要用事物的其他方面和属性来解释和说明,它却能解释说明事物的其他方面和属性。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抽象,就是对社会认识的最基本、最本质的抽象。它们无须用其他社会关系来定义,但却可以从根本上解释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各种关系,解释整个社会形态及其各方面关系的变化和发展的原因。与生产关系的抽象相比,阶级的抽象就算不上最基本、最本质的抽象。因为生产关系的概念无须用阶级的概念来定义,而阶级的概念则必须用生产关系的概念去说明。在马克思以前的某些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也曾经用阶级和阶级斗争来说明历史。但是,他们没有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出发来解释阶级和阶级斗争,不了解“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332页),因而不可能科学地解释社会历史。
第三,这样的最本质的抽象,又是包含着具体的多样性的抽象。具体的多样性,最初还只是以胚胎的形式隐藏在抽象之中。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中,以胚胎的形式隐藏着的具体多样性,就会逐渐“生长”、成熟起来,越来越清晰地显示出它自身的丰富内容,最后使我们有可能全面地认识事物的具体的多样性,达到思维中的具体。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所运用的,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当然他并没有忽视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他指出:17世纪的经济学家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从分析中找出一些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等,这就是从具体过渡到思维的抽象,但是政治经济学在它的产生时期只是走了认识道路的一半,还停留在抽象的一般关系,不足以形成一个对各种复杂经济现象的具体多样性的统一的完整认识。马克思在这些经济学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即在有关经济生活的这些个别要素抽象出来和确定下来以后,进一步运用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科学地、有步骤地综合了各方面的有关的个别要素,形成了政治经济学的科学体系,在历史上第一次达到了对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完整的真理性的认识。
资本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最发达的形式。资本主义经济的全部具体多样性都萌芽于商品。马克思就是从对商品抽象的研究,对商品的本质——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的研究出发,开始了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过程。《资本论》这部伟大著作就是这个思维过程的伟大成果。列宁在概括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时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的发展,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总和中的、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列宁认为,“一般辩证法的叙述(以及研究)方法也应当如此。”(《列宁选集》第2卷第712-713页)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要求我们学习这个矛盾分析的方法,也就是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
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的重要性就在于,它完成了认识所要完成的任务,这就是追求真理,因为真理总是具体的。
下一章,我们将讲辩证唯物主义有关真理的理论。
阅读书目: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4-61页)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282-298页)
毛泽东:《反对本本主义》,(《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9-118页)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0-153页)
思考题:
1. 为了弄懂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需要划清哪些基本的界限?
2. 如何全面理解认识和实践的辩证关系?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错误的认识论根源是什么?
3. 认识过程的飞跃是什么含义?为什么这种飞跃是能动的?
4. 试举一两个自己学习和研究中的实例来说明科学思维方法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5. 根据认识和实践相互关系的原理,说明为什么要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
第八章 真 理
真理问题,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是因为:第一,人们认识的过程,就是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的过程;第二,人们认识的任务和目的,就在于不断地排除谬误,获得真理,并在真理的指导下,去改造世界。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真理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可以概括为一句话:真理是客观的,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承认真理是客观的,这就是在真理问题上坚持了唯物论;承认真理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就是在真理问题上坚持了辩证法,说明人们对真理的认识,是一个由相对走向绝对的辩证发展过程。
下面,我们分别加以说明。
第一节 客观真理
一、真理是客观的
所谓真理,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凡真理都是客观的。都是客观真理,真理的客观性在于:
第一,就它的内容说,来自于客观世界,是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它的客观内容不依赖于任何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尽管人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同,观察同一对象会得出不同的甚至相反的结论,但是关于同一对象的真理只能有一个,只有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认识才是真理。
第二,就检验它的标准来说,也是客观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凡是能够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得到实践的证实,确实是主观同客观相符合,这种认识也就是真理。
正是由于真理是客观的,具有客观性,所以,我们一般又把真理称作客观真理。任何一个真理都是客观真理,真理的客观性原理,是唯物主义认识论即反映论的一般原理在真理问题上的贯彻。正如列宁所说:“认为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像;承认客观真理;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这都是一回事。”(选二/129页)这也就是说,唯物主义之所以承认真理是客观的,之所以有客观真理,是因为它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这个最基本的哲学前提,从这一前提出发,就必须承认人们认识的内容是来自客观世界的,是能和客观相符合、相一致的,承认了这一点,也就等于承认了客观真理。
在把握真理的客观性时,必须注意下面三个问题:
第一,不能把客观真理和客观规律等同起来,客观真理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是对规律的复写,它属于认识的范畴、反映的范畴;而客观规律是物质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属于物质的范畴。客观真理和客观规律之间,存在着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不能一讲真理客观的,就把反映与被反映的界限抹杀了。如果把二者等同起来,在理论上就等于把真理问题从认识论当中排斥出去了,等于精神就是物质,导致庸俗唯物论。
第二,肯定真理的客观性必然否定真理的阶级性。
这就是说,既然真理性的认识包含着不依赖于任何主体的客观内容,也就表明它包含着不依赖于任何阶级的客观内容。客观规律是不依赖于任何人、任何阶级的,作为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的真理,理所当然地也就不以任何阶级的意识、愿望、要求等等如何而定。不管某个阶级承认不承认,拥护不拥护,只要是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就是真理。例如,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论断是真理,是因为它正确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并不是因为它符合了无产阶级的意志和要求,当然也不会因为资产阶级不赞成,不喜欢这个论断而不是真理。
真理本身没有阶级性,但是在阶级社会中,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和运用,却受着阶级的制约和影响。这是因为,在阶级社会里,人们总是站在一定的阶级立场上去观察问题和认识问题,这对于社会问题尤为突出。反动阶级由于坚持反动立场,由于它们的根本利益、愿望和要求与历史发展的规律相违背,因此就很难发现,特别是不敢承认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真理。历史上进步的阶级,由于它们的地位和利益同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有不同程度的一致性,因此,能够取得对社会历史的某些正确的认识。无产阶级是历史上最进步、最革命、最有前途的阶级,它们的根本利益和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完全一致,因而它们就有可能完全承认、掌握和运用一切客观真理,特别是关于社会发展的真理。这就是说,只有无产阶级才能达到阶级性和真理性的高度统一。所有这些,只能说明不同阶级同真理的关系不同,对真理的态度不同,而不是真理本身有什么阶级性的问题。
肯定真理的客观性,否定真理的阶级性,就必然要逻辑地得出另一个结论: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无论就认识来看,还是就实践来看,都是一个颠扑不破的原则。
就认识来看,真理只有一个,究竟谁能认识到真理,取决于他是否有严肃的科学态度,是否老老实实地从实际出发,如实地反映客观实际;而不取决于他的身份、地位、职务和权势。在认识的道路上,真理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没有起码的科学态度的人,真理对他是无缘的。
从实践来看,任何人又都必须服从真理。真理决不偏袒任何人,不管一个人的地位多高,权势多大,阶级成分多好,只要他不尊重真理,违背真理,不按真理办事,那么,他迟早一定会受到真理的惩罚。
第三,凡唯心主义,都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否认客观真理。
客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把真理看作是对“绝对精神”的认识。而所谓“绝对精神”,实质上不过是“上帝”的别名,宗教把上帝看作是真理的化身,认为真理只不过是上帝对人们的启示,上帝就是真理,这也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所宣扬的“绝对精神”、“上帝”,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只不过是把主观精神客观化、神秘化的虚幻产物。
主观唯心主义者公开否认真理的客观性,认为真理是主观自然的东西,是纯主观的东西。马赫主义、实用主义是宣扬主观真理论的典型。
俄国的马赫主义者波格丹诺夫认为,“真理是思想形式,是人类经验的组织形式”,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的组织起来的经验”。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所谓“社会”、“普遍”、“人类”等等词句,并不能掩盖它主观真理的实质。这是因为:①如果把真理只看作是“思想形式”、“经验的组织形式”,就仍然没有超出主观意识的范围。②如果只要具有“普遍意义”即得到多数人的承认就是真理,那末,许多谬论、谎言、迷信和妄想也都可以称之为真理了。因为这些“思想形式”有时也能欺骗多数人而具有“普遍意义”,例如宗教就是这样。
实用主义所鼓吹的“有用就是真理”,是主观真理论的另一种形式。实用主义者把“有用”和“真的”完全等同起来,这就从根本上否认了客观真理的存在。真理既然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它就能够指导实践,给人们带来利益,可以说它是有用的;但是,并不是任何有用的都是真理。例如,谎言和骗术对于野心家和骗子是有用的,但它们永远不是真理。实用主义的主观真理论也就是“人造真理”论。实用主义者的“真理”,完全是为了满足他们主观利益的需要而随意捏造的谬论。
第四,“真理多元论”是错误的。
二、真理和谬误
要真正理解真理,就必须理解它的对立面——谬误。所谓谬误,就是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违背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本来面目的歪曲反映。
1.真理和谬误的相互关系
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统一
①真理和谬误的相互对立
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内,二者有着原则的界限和本质的区别。真理就是真理,谬误就是谬误,不能混淆,它们的对立是绝对的。一种认识,不能同时既是真理又是错误。如果否认了这一点,就无法区分真理和谬误,人们就将不知道根据什么来确定自己的目的,计划自己的行动,在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就将陷于无所适从的境地了。
②真理和谬误的统一
真理和谬误的统一表现在:
第一,真理和谬误互相依赖。
就是说,真理和谬误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的。二者都以对方为自己存在的前提,都不能孤立地存在,假如没有和它作对的一方,它自己这一方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没有真理作比较,就无所谓谬误;反之,没有谬误作比较,也就无所谓真理。
第二,真理和谬误的相互转化
就是说,真理和谬误的界限又不是一成不变的、僵死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它们可以相互转化,真理可以转化成谬误,谬误也可以转化成真理。
真理向谬误的转化,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甲:真理都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只是适用于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这个条件和范围,那怕多走一小步,真理也会变成谬误。久旱逢甘雨,这时,我们说“下雨是好事”,这是个真理。但是,在长期连绵阴雨之后,又来了一场瓢泼大雨,“下雨是好事”的论断就成了谬误。达尔文的学说反映了生物进化的真理,但是,如果把它运用来说明社会现象,就变成了十足的谬误,这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
乙:真理是一个过程。真理性的认识体现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如果在变化了的条件下,事物的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还仍然照搬老一套,或者历史条件尚不具备,把只有在将来才能实现的原则当作现实,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会使真理变成谬误。例如,在存在剥削阶级的历史阶段,“社会矛盾主要表现为阶级矛盾”,这是真理。但是,当历史发展到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已被消灭了的阶段之后,如果仍然还要坚持这个真理,那就成了谬误。
丙:真理是全面的。作为全面的真理性认识,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其中每一个原理都是处在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之中。如果把其中一个原理孤零零地抽出来,切断同其他原理的关系,或者把它们彼此对立起来,它也就会丧失其原有的真理性,而转化为谬误。这就好像在读书时,不老老实实地通观全篇,而醉心于投机取巧地寻章摘句,就会造成误解。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就是用这种方法,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某些真理歪曲为错误的东西。
由此可见,真理在一定条件下,是可能转化为谬误的,那么又如何理解谬误向真理的转化呢?也有三种情况:
甲:真理是具体的,超出了一定条件或范围,真理就变成了错误。这样的错误,同样也是具体的、有条件的。只要它再度进入了原有的条件或范围,也就从错误恢复为真理。
乙: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失败常常是成功之母。对自己所犯的错误的认真总结,是发现真理的最好办法。
丙:在批判谬误中发展真理,也是谬误向真理转化的一种不可忽视的形式。对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批判是帮助我们真正牢固地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真理的重要一环。反面教员也可以利用,不承认反面教员的作用,就不是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者。
总之,从以上对真理和谬误二者间的相互转化看,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二者的对立就是相对的了。因此,我们的头脑不能僵化,不能认死理,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否则,就有可能把已经转化为错误的真理,仍然看作真理加以坚持,因而就不能修正错误。或者,使那些已经转化为真理的错误仍然当作错误,因而失去了真理。
2.真理在斗争中发展
毛泽东同志说:“正确的东西总是在同错误的东西作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在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选五/390页)这就是说,真理和谬误的斗争是真理发展的规律。真理为什么只有在同谬误的斗争中才能发展呢?
①由于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任何人认识任何事物都不可能绝对避免错误(这一点我们在讲认识的辩证过程时,已经基本上说清楚了。)就是说,犯错误是难免的,只有克服了错误才能确立真理和发展真理,而且愈是复杂的事物,人们要想得到关于它的真理性的认识,就愈需要冒犯错误的风险,愈是需要克服许多错误。
②许多真理开始只为少数先进分子所掌握,而大多数人由于习惯、成见和传统错误的影响,往往在一段时间里不能接受。要使真理为大多数人接受,变成人类的财富,就不能不经历一个启蒙和教育的过程,让大多数人通过实践而摒弃成见、接受真理的过程。这也是真理同错误作斗争的过程。
③在有敌对阶级存在的社会里,真理往往会触犯剥削阶级,特别是腐朽了的剥削阶级的利益。他们会对真理进行歪曲、攻击和扼杀,对传播真理的人进行残酷的迫害。在这种情况下,真理和谬误的斗争表现得特别激烈,为了捍卫真理,常常要付出鲜血和生命,象布鲁诺被火烧死,伽利略被终身监禁等。
总之,人们要想获得真理,需要同自己的错误作斗争,需要同别人的错误作斗争,需要同反动势力的迫害作斗争。因经,要想做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就必须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树立终生为真理而奋斗的理想,准备随时为真理而献身。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还得是这样。社会主义时期虽然比资本主义优越得多,但也不是理想王国,要想发现、捍卫和发展真理,也难免要同各种各样的错误进行斗争。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坚信,不论斗争情况如何复杂,斗争道路如何曲折迂回,真理最终总要战胜谬误。
我们党提出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就是一个自觉地运用真理发展的规律,在思想文化科学领域里通过自由讨论,而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正确方针,做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必须坚决维护和执行这个方针。必须明确,这个方针不是目的,而是达到认识真理的手段,它同资产阶级自由化是不相容的。所以,我们决不允许以执行“双百”方针为名,行资产阶级自由化之实,搞精神污染。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第二节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并不是两种不同的真理,而是同一个客观真理的两种属性。真理只有一种,这就是客观真理。为了说明人们掌握客观真理的过程和对客观真理掌握的不同的程度,才提出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概念。任何真理,既是客观真理,同时又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或者说,任何真理,既具有客观性,同时又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
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有两方面的含义
①真理的客观性是绝对的
就是说,任何真理都是包含于人们认识中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都不能被推翻。否则,就不成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正如列宁所说:“当一个唯物主义者,就要承认感官给我们揭示的客观真理。承认客观的即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真理,也就是这样或那样地承认绝对真理。”(选二/132页)
例如,对于物质结构认识中的原子论,是对于物质结构在某一个层次上的正确反映,在它所反映的物质结构层次这个限度内就永远是真理,后来的电子论、基本粒子理论并没有推翻原子论。牛顿力学(如牛顿三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在它正确反映了宏观低速运动的某些方面这个限度内永远是真理,后来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量子力学等,都只是揭示了牛顿力学所不能反映的那些物理运动的规律,而没有推翻牛顿力学。
②客观真理是可以认识的,这也是绝对的。
就是说,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就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正确知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
2.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局限的、不完全的。它也有两方面的含义:
①从整个客观世界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只是对它的一个部分、一个片断的正确反映,认识有待于扩展。
就是说,人类已经实际达到的认识总是有限的,还有很多事物我们没有认识或没有认识清楚。物质世界在内容上、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人们已获得的正确认识,只能是对无限物质世界的一部分而不是对它的全体的认识。就是说,人们的真理性认识,总是对物质世界及其属性的一部分内容的认识,并且是处在一定时间和一定空间内的认识,因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和有限的。所以,承认了世界上尚有未被认识的东西,我们的认识有待于扩展,也就是承认了相对真理。
②从特定的具体事物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只是对它的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近似正确的反映,认识有待于深化。所以,承认了这一点,也就是承认了相对真理。
例如,刚才提到的对于物质结构认识中的原子率,又由于它只是对物质结构在一定层次上的正确的认识,远远没有穷尽对于物质结构的认识。所以,它又只能是近似的、相对正确的真理。
总之,相对真理的相对性就在于它的有限性和局部性,而不是由于它包含着错误,有一种意见认为,相对真理是包含着错误的真理,这种意见混淆了真理和错误的界限。
二、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
在辩证唯物主义看来,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虽然是两个不同的、相互对立的概念,但是,它们之间并没有固定不移的界限,而是辩证统一的。其具体表现是:
1.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的
这是指,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绝对寓于相对之中,任何相对真理之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相对是绝对的一个成分,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这也就是说,从真理的两重性来看,任何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就它在一定条件下对有限事物的认识来说,是相对的;就它在这一定条件下,确实反映了客观世界,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真实情况来说,它是绝对的。所以可以说,脱离了对方而孤立、单独存在的绝对真理或相对真理,实际上是没有的。
2.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
这是指真理是一个过程,它永远处在由相对到绝对的转化和发展中。人类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是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接近绝对真理的过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对于这个问题,毛泽东同志曾经作过生动形象的说明:“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选一/272页)“长河”是个恰当的比喻,在绝对真理这条“长河”中,包含着无数相对真理的“小滴”和“河段”,人类已经取得的任何一项真理,都是绝对真理长河中的一个成分,都是以往实践和认识的终点,又是进一步迈向绝对真理的起点,人们向绝对真理的接近,是无止境的,永远不会停留在一个水平上。
总而言之,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从“静态”上看,即从它们的相互渗透上看,任何客观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就是说,既有绝对的一面,又有相对的一面;从“动态”上看,即从真理的发展上看,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的一个环节,又都表现为一个过程。这就是客观真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是同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辩证统一相联系的。人类的思维,按其本性、能力和可能性来说,是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这就是思维的至上性,亦即思维的无限性和绝对性;但是,每一个以至每一代人,由于受到客观事物及其本质的暴露程度,社会历史(生产状况、科学技术状况、阶级斗争状况)的实践水平,主观的条件(个人的经历、受教育的程度、立场、观点和思想方法)以及生命的有限性等等各方面的限制,他们的思维又是非至上的,亦即有限的和相对的。既然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是至上和非至上、无限和有限的对立统一,那么,作为认识、思维成果的真理,自然也只能是绝对和相对的对立统一了。
思维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统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已为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所证明。
我们这里仅以人类对社会的认识为例。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的产生,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使关于社会的理论成为名符其实的科学。但是,包括唯物史观在内的整个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也是人类的认识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一个阶段,体现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马克思主义正确反映了社会的本质及其发展的规律,社会实践反复证明了它的颠扑不破的真理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绝对真理;然而,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穷尽一切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没有解决也不可能解决人类认识的一切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又是相对真理。同一切科学真理一样,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然而随着实践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必然要用新的经验、新的知识、新的成果来补充和丰富自己,使自身得到不断的发展;它的某些结论和原理,也必然要由适应新的历史条件的新原理和新结论来代替。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违背了就要犯错误。承认任何事物、任何理论都是不断发展的,这恰恰正是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的马克思主义的一条最基本的原理。坚持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统一的观点,我们对待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态度应当是:一要坚持,二要发展。
三、对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批判
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都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它们从两个不同的极端,割裂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绝对主义者片面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认为人的认识可以一下子穷尽绝对真理,否认真理是一个过程,否认真理的发展。这种观点,必然使认识凝固化,把已经达到的有限的科学理论变成僵死的教条,必然使主观和客观相分离,理论和实践相脱离。
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就是这种绝对主义的表现,他们都看不到真理的相对性。教条主义者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绝对化,把活生生的马克思主义看成绝对不变的、僵死的教条,当成一种现成的公式,到处照般乱套,结果既损害了革命事业,又阻碍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经验主义者把一时一地的经验绝对化,看不到经验的局限性,把局部经验夸大为普遍真理,否定理论的普遍意义,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因而都是错误的。
与绝对主义者相反,相对主义者只承认真理的相对性而否认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相对之中有绝对,否认真理的客观内容,把真理的相对性夸大为主观随意性,从而抹杀了正确和错误的原则界限,必然陷入唯心主义和诡辩论,庄子的“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就是这种典型。现代西方哲学,如实证主义、马赫主义、实用主义等都宣扬这种相对主义的真理观。
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是对立的两极,又是相通的。其原因,不仅是因为它们都是形而上学的片面性理论,是唯心主义的或者是通向唯心主义的理论;而且表现在两者的转化。相对主义本身就是一种绝对主义,不过它是一种把相对性绝对化的特殊的绝对主义罢了。绝对主义者当他们僵化的死硬的教条或狭隘的固定的陈旧经验在事实面前碰壁,弄得头破血流以后,就会悲观失望,怀疑一切,把所有的东西都看成是相对的不可靠的了。历史上这样的经验教训是不少的。例如,19世纪末一些自然科学家面对物理学的革命的惊慌失措,前几年我们国内一些人对待毛泽东思想的态度,就属于由绝对主义转化为相对主义的情形。
第三节 实践在检验认识的真理性中的作用
前面两节,我们主要讲了什么是真理以及真理的基本性质。现在,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是,应当根据什么来判定一种认识是不是真理,这就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问题,简称为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或真理标准问题。这是认识论当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也是革命实践中的主要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尽管我们有探求真理和坚持真理的强烈愿望,也是很难如愿以偿的。
一、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1.在关于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问题上,不同哲学派别之间的争论
根据什么标准来判定认识的正确与错误,这是哲学史上长期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有人持虚无主义态度,干脆否认存在任何的真理标准,宣扬什么“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是非常错误的。多数哲学家主张要有个标准,但是这个标准究竟应当是什么,却又众所纷纭,莫衷一是。
唯心主义哲学否认客观真理,也就必然否认真理的客观标准,大体上有这样几种情形:①有的认为,应当以“圣人”的意见为标准,如“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以《圣经》来裁判一切。凡是《圣经》上载了的,哪怕是最荒谬的胡说,也被捧为真理;凡是《圣经》上没有的,哪怕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也被视为“邪说”,这完全是一种蒙昧主义、封建迷信。②有的认为,应当以自己的意见为标准,如王阳明把所谓“良知”作为“自家标准”。③有的认为,应当以多数人的意见、感觉为标准,如贮莱所说的“集体的知觉”就是“实在性的证据”。④有的认为,应当以“有用”、“效果”为标准,这是实用主义的标准,这一点,我们前面已经批判过了。⑤有的认为,应当以概念是否清楚明白为标准,如笛卡儿。⑥有的虽然接近于方能以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例如黑格尔就是这样,但是他所讲的实践仍然是一种精神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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