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_6 佚名(现代)
③“回复”、“复归”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第一,作为事物发展的正常秩序,必要环节的“回复”、“复归”本身,在不同事物和过程中也有其特殊性。一些事物的自身发展,如麦粒——植株——麦粒的起点和终点之间,“回复性”、“类同性”就明显一些,前进性、质上的差别性就不太明显。另一些事物的自身发展则相反,如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原始公有制,虽然也有“回复性”(都是公有制),但前进性异常明显,在质上有天壤之别。
第二,事物通过“回复”而形成的“圆圈式”发展,其内容和形式也是极其复杂的。例如,在古代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现代唯物主义这个大圆圈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反复斗争,于是在大圆圈的边沿又形成若干小圆圈。如从黑格尔——费尔巴哈——马克思,这就是一个小圆圈。认识中,实践——认识——实践这是个大圆圈,但对于认识来说,又是从个别——一般——个别,从具体——抽象——具体,等等。实际的情形,要复杂得多,正如列宁所说,“各个环节的次序,它们的形式,它们的关联,它们之间的区别,都不象铁匠所制成的普通链条那样简单,那样笨拙。”(《列宁选集》第三卷第526页)
认识否定之否定的特殊性原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第一,从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相互关系来看,普遍性总是寓于特殊性之中,所有,只有从特殊的东西出发,才能进而把握其普遍性。否则,无个性即无共性。
第二,只有坚持否定之否定的特殊性原理,才能避免公式主义、形式主义,才能真正地把否定之否定规律当作研究的指南,而不是简单的证明工具,才能防止把否定之否定规律当作僵死的公式到处乱套。
阅读书目:
恩格斯:《反杜林论》哲学篇第十二、十三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0-486页)
列 宁:《谈谈辩证法问题》(《列宁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6-560页)
毛泽东:《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99-340页)
思考题:
1.什么是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是怎样的?
2.为什么说事物内部的矛盾提供了事物“自己”运动的源泉?如何根据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说明我们党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针和扩大对外开放政策的正确性?
3.简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如何运用这一原理说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战略方针的正确性?
4.什么是度?度的哲学原理有何方法论意义?
5.简述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质量互变原理有何实践意义?
6.什么是辩证的否定?辩证否定观有何实践意义?
7.怎样理解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掌握这一原理对于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有何方法论意义?
第六章 唯物辩证法诸范畴
这一章,主要掌握唯物辩证法各对范畴的科学含义和辩证关系,了解各对范畴的方法论意义;学会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分析和研究问题,进一步提高理论思维的能力。
范 畴 概 论
一、范畴
1、范畴和概念的关系
所谓范畴,就是基本的概念。它是人们的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是思维的一种形式。列宁曾经指出:“自然界在人的认识中的反映形式,这种形式就是概念、规律、范畴等等”。(《列宁选集》第38卷第194页)范畴和概念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理性认识,不是感性认识,即都是反映事物的内部联系,而不是外部联系。范畴和概念的区别在于,范畴虽然也是概念,但它是一些最普遍最基本的概念。从内涵来说,范畴比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更深刻;从外延来说,范畴比较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面即范围更广。(在形式逻辑里,把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叫做概念的“内涵”,把概念所反映的具体事物,叫做概念的“外延”。我们平常所说的概念的含义,也就是概念的内涵;所说的概念的适用范围,也就是概念的外延。)例如,镰刀、斧头、锤头等,这是一些小概念,但如果对它们进一步抽象和概括,就是生产工具,相对于镰刀、斧头等等来说,它就是比较大的基本概念,就是范畴了。所以,范畴与概念既相区别,又相联系。
2、范畴和规律的关系:
①就它们所反映的都是事物的本质是这一点来说,二者是相同的。按照列宁的说法,它们都是同等程度、同一序列的概念。也就是说,它们所反映的,都不是事物的现象,而是进入了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有时候,我们认识了事物的本质,也就把握住了规律。例如,认识了商品的价值,也就把握了价值规律,价值规律最根本的就是等价变换。
②就规律所反映的已经不是一个或一种具体事物的本质,而是事物之间的必然的本质的联系这一点来说,规律和范畴又有所不同。按照列宁的说法就是,“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列宁选集》第38卷第161页)所以,规律就比范畴更深刻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它的内容就更丰富。正因为如此,规律只有借助于范畴才能表达出来,才能具体化、对于规律的表达正确与否,就取决于对范畴以及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了解的正确与否。只有对范畴以及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有了正确的认识和了解,才能对规律有一个正确的表达和揭露。比如,生产关系是一个范畴,它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生产力是一个范畴,它反映了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的本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就是上述二者本质之间的关系,它就是通过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这两个范畴及其相互关系的揭露才正确表达出来的。可见,规律比范畴所反映的内容就更深刻更丰富。
③从反映形式上看,范畴以概念来表达,规律以判断来表达。如上例。
3、范畴的特点:
①范畴就其内容来说,是客观的,具有客观性。
就是说,范畴虽然是人的一种思维形式,从形式上看是主观的,但是它的内容却又来自人们的社会实践,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所以,恩格斯指出:“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发展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页)这就是说,它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反对唯心主义,和唯心主义划清界限。主观唯心主义认为范畴是头脑中自生的,是用来整理紊乱的自然现象的工具。比如康德,他说:“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客观唯心主义者认为范畴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先于人而存在于某处的,它先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客观事物的本原,比如黑格尔,就是典型。总之,他们都否认范畴内容的客观性,颠倒了范畴和人们的社会实践的关系,因而都是错误的。
②范畴是发展的,又具有辩证的性质
就是说,范畴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并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随着人的实践活动范围的扩大,认识领域的开拓,一些旧的范畴在新的情况下,往往就变得狭窄了、片面了,不能适用了,这就必定要被实践所丰富、补充,甚至被新的范畴所完全代替。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观念、范畴也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页)
比如,生物学的发展,古典生物学只研究动植物的分类,它的范畴当时只是关于动植物形态和结构的概括和反映。一百多年前,深入到对生物结构细胞的研究,称为细胞生物学,就出现细胞一类的新范畴,原来古典生物学那些范畴就显得很不够用了。现在,生物学已深入到分子水平,就是分子生物学,出现了蛋白质、核酸、酶这一类更新的范畴,这对于揭开生命的奥秘,弄清许多疾病如癌症的原因,又大大前进了一步。但是,要把生物体内的分子活动搞清楚,就一定得弄明白这些分子内部原子和电子作用的情况,弄明白分子间相互作用的道理,所以,现在又出现了一种新兴的边缘科学,叫量子生物化学,又出现了新的范畴。现在,尽管量子生物学还很不成熟,但它必将有很大的发展;并对未来的医学、农业技术等产生深刻的影响。
举个例子,人类目前记录思想的办法是在纸上写字,一本10万字的中篇小说,就有几百克重,如运用现代半导体技术,就可以针尖那样大的地方记载几百字的消息,这已使许多人感到很惊奇了。可是,低等生物记载消息的本领,却还要大得不可比拟,一个大肠杆菌的基因,只有针尖的万分之一那样大,是个单链生物大分子,其中记载的遗传“密码”大约相当于一部中篇小说,如果我们能把这种记载消息的本领学到手,那末世界上所有书的内容,就可以统统写进一粒黄豆大小的“图书馆”里了!这当然是很困难的。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一定会逐步接近它,所以必定会有更新的范畴出现来概括这些东西。
我们举生物学的例子,说明范畴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新范畴的出现,反映了人们认识发展的阶段性、前进性,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反对形而上学。
二、科学范畴
各门科学由于所研究的对象不同,所以都有自己的范畴。比如:点、线、面、体、角等,是数学的范畴;冰点、溶点、沸点、阴电和阳电等,是物理学的范畴;生产、消费、商品、货币等,是经济学的范畴,各门科学的范畴在本门科学的范围内都是最普遍最基本的概念,一超出本门科学的范围,它们往往就不适用了。
三、哲学范围
同各门具体科学的范畴不同,哲学范畴是反映整个客观世界的一些最普遍最本质的概念,它适用于一切科学部门,这就是说,哲学由于是世界观的学问,所以,它的范畴与各门具体科学的范畴相比,就又具有概括性最高、应用范围最广的特点,它是从各门具体科学中抽象和概括出来的,是它们的结晶。在哲学范畴里面,又有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历史唯物论等等方面的范畴。比如,我们前面学过的物质、意识、运动、时间、空间等,都是唯物论的范畴,而一般与个别、对立和统一,质变和量变、肯定和否定,以及后面将要学到的范畴,都是辩证法的范畴。下面,我们首先从理论上讲一讲什么是:
四、唯物辩证法的范畴
1、唯物辩证法的范畴的含义:
所谓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就是对客观事物之间的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要理解这一含义,必须把握以下三点:
①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属于哲学范畴
它和各门具体科学的范畴不同,它不是对某一局部、某一领域的普遍本质的反映,而是以世界的总体为对象的,是对整个世界的不同方面的本质的反映,它适用于具体科学的各个方面,这一点,我们上面已经说过了。
②它不同于哲学里的其他范畴
例如,刚才提到的唯物论的范畴,着重反映的是世界的物质性问题;认识论范畴着重反映的是主观和客观即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主观反映客观的规律的问题;历史唯物论是对整个社会历史的根本看法,它的范畴着重反映的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的问题。
而唯物辩证法,则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所谓联系,就是对立统一的联系;所谓发展,就是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引起发展。所以研究联系和发展,归根到底就是要研究事物的矛盾关系。矛盾关系即辩证关系,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就是对客观事物不同方面的矛盾关系即辩证关系的反映。由于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总是具有又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所以,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就具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对偶性,即总是成双成对的,如原因和结果、本质和现象等等。总而言之,是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③它不同于形式逻辑的思维形式
唯物辩证法范畴的对偶性,与形式逻辑所反映的某一方面的没有矛盾的抽象的同一性不同。形式逻辑的抽象的同一性是把任何差别都舍弃掉了,只是反映事物某一个方面的共同性。如三角形这个范畴,就把等腰、直角、钝角、锐角三角形的差别都舍掉了,凡三个边对在一起,就成为三角形。这种抽象的同一性只是反映事物某一方面的共性,不同时反映和它相互对立的矛盾方面的属性。而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则是反映矛盾关系的,它同时反映相互对立的矛盾双方的本质属性,而不只是反映某一方面的抽象的同一性,所以,我们说它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等于形式逻辑。
2、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和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关系
这个问题,我们在讲对立统一规律是核心时,实际上已经提到了。它们之间的关系,总的来说就是,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是对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规律——对立统一规律的丰富和补充。对立统一规律可以概括所有的矛盾关系,但不能代替所有矛盾关系的具体特点,所以普遍原理只能作为指导思想,不管多大的规律都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对立统一规律它把所有事物这种又统一又斗争的关系,都可以集中反映出来,但是它并不具体地研究本质和现象、形式和内容等这些矛盾关系,它只是概括这些对立统一的关系,但并不具体去研究它。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就是比较具体地反映了事物不同侧面的矛盾关系,也就是说,从不同的侧面丰富和补充了对立统一规律。比如本质和现象,是从事物发展的内部联系和外部形态方面来补充和丰富它;形式和内容则是从事物的内在复杂和结合方式方面来补充和丰富它,等等。
总之,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是对对立统一规律的丰富和补充,而对立统一规律则是这些范畴的基础。
3、学习唯物辩证法的范畴的意义:
①它对于我们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完整体系,树立科学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前面讲到,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根本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否定了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但是,这三个基本规律并没有包括唯物辩证法的全部内容和一切方面。唯物辩证法不仅包括三个基本规律,而且包括一系列基本范畴。因此,我们只有在学习了三个基本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一系列范畴,才能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完整体系,树立科学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
②它对于我们提高认识能力、改进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列宁说:“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一些小阶段,即认识过程中的一些小阶段,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列宁全集》第38卷第90页)所以,范畴和概念是人们进行思维的细胞,是人们认识世界过程中的支撑点和阶梯。每一个人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对概念、范畴的掌握和理解,是进行理论思维的必要条件。人们在实践中掌握的范畴和概念越多、越深刻、越精确,就越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
我们知道,矛盾分析方法是一种基本的科学认识方法。范畴可以帮助我们从各个不同的侧面来分析事物的矛盾,以达到对事物的较为全面的认识,也就是说,关于范畴的理论可以使矛盾分析方法进一步具体化。
③它对于指导各门具体科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
前面说过,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反映了客观事物的不同方面的最普遍的本质,它以世界的总体为对象,具有最大的概括性和普遍性,适用于一切领域,它本身虽然不断地从各门具体科学的成果中逐渐丰富自己的内容,但同时对各门具体科学的研究又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这种作用就表现为它能给具体科学以根本的方法,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作用。
第一节 原因和结果
一、原因和结果的含义
我们前面讲过,客观世界的各种事物、现象都是普遍联系和互相制约的。
原因和结果就是揭示客观世界普遍联系着的事物现象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
客观世界中无论什么现象,总是由别的现象引起的,并且也总是会引起别的现象。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简单地说,如果甲现象引起乙现象,那么甲就是乙的原因,乙就是甲的结果。例如,摩擦生热。摩擦是原因,生热是结果。马到成功,“马到”是原因,“成功”是结果。事物、现象之间的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因果联系。
因果联系的特点之一,就是前因后果。原因在先,结果在后,有一个时间上的先后相继性。这是因为,结果只有在原因已经发生,并且开始起作用之后才能出现,这对于任何事物来说,都是如此。但是不能反过来说,凡是先出现的现象都是原因,后出现的现象都是结果。比如赛跑,第一名和第二名相继出现,闪电和打雷相继出现,白天和黑夜相继出现等等,这都不是原因和结果的关系。也就是说,“在此之后”不等于“由此之后”,二者不能混为一谈。这是因为,不同的事物之间,由于存在着发展的不平衡性和错综复杂的相互制约关系,这种情况也会造成前后相继的现象。所以说,因果联系就不单纯是一种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不是一种外在的联系,而是一方引起另一方,一方产生另一方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这种联系表现为时间上的先后相继性,原因的任何变化,都一定会反映在结果之中,或者说,随着原因作用的增加或减少,结果或结果的一定方面也就相应地扩大或缩小。正因为如此,所以因果联系的完满含义应当是:包括时间先后次序在内的由一种现象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本质的联系。
二、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
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辩证关系是:二者既对立,又统一,具体表现在:
1、原因和结果是互相对立的
就是说,当我们把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总的普遍联系中抽出来考察时,我们就会发现原因和结果是互相排斥的,原因不能同时又是结果,结果不能同时又是原因,不能倒因为果,也不能倒果为因,在一定条件下,二者的区分是确定的。例如,帝国主义的侵略引起了殖民地人民的革命,在这个联系中,侵略是原因,革命是结果,如果颠倒过来,那就会得出侵略有理的荒谬结论。
2、原因和结果又是统一的
原因和结果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①所谓相互依存,就是说,失去一方,他方就不存在,原因之所以成为原因,正是因为它对结果而言的;结果之所以是结果;正是因为它是对原因而言的。这就是原因和结果的相互依存。
②所谓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则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从事物发展的整个链条来看,“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在彼时或彼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2页)这就是说,超出有限的范围,二者的区分又是不确定的,具有相对性。例如,甲现象引起乙现象,乙现象又引起丙现象,则乙对甲而言是结果,对丙而言又是原因了。再如,摩擦可以生热,热极又可以燃烧,生热是摩擦的结果,又是燃烧的原因。
第二,在有些情况下,两种现象也可以互为因果。就是说,原因和结果又是相互作用的。一种现象是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原因,被它所引起的现象又反过来作用于它,成为它进一步发展的原因。例如,政治是经济发展的结果,经济是最后的根本的原因,但是政治又反过来成为加速或延缓经济发展的原因;再如植物和氧气的关系,大约32亿年前的海洋中,有一种藻类植物蓝藻的出现,含有叶绿素,能进行光合作用,放出分子氧,这就为大地上产生需氧生命,该植物从水中爬上陆地准备了条件,大量的氧气在地面上空形成了臭氧层,减弱了日光中紫外线对生物的杀伤力,这样,大地上才有可能生长大量的植物和动物,所以,二者又是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
总之,原因和结果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三、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
1、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的含义及其证明:
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是客观的和普遍存在的。
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是指,任何因果联系都是客观事物内部所固有的,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人们的因果观念只不过是客观因果联系的反映。
因果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任何现象、任何变化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同时,任何现象的任何变化也必然会引起一定的结果。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无不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日常我们说某人的某项工作是毫无结果的,这只是指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或尚未达到预期的结果,并非没有任何结果。没有或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结果本身就是一个结果,而且这个结果也是有原因的,如客观条件不具备,方法不对头,用力不当等等。俗话说:“无风不起浪”。世界上一切现象无不受因果联系的支配。有些现象的原因一时还没有或没有完全发现,如癌症的发病原因,就是如此。但是,尚未认识的原因,无疑是客观存在着的,它迟早会被揭示出来。
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就是坚持唯物主义的决定论原则。决定论原则,是科学地认识世界和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逻辑前提,否认了决定论原则,也就是否认了科学认识的根据,否认了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可能性。
人类的实践活动和科学发展的成果,都雄辩地证明了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这主要可以从下面互相联系的两个方面得到证明。第一,人们在实践中,可以重复地看到某一种现象之后必然会出现另外的某一种现象;第二,人们在实践中,可以根据某种现象发生的因果条件,未预见、引起、创造和改变某种现象,从而得到人们预期的某种结果,对事物的因果性作出验证。比如,温度降低到一定程度,水就会结冰,据此,我们就可以在酷暑盛夏之季造冰棍、冰激淋解温;种子得到适当的温度,水分和肥料等条件下可以发芽、生长以致丰收,我们就可以采取多浇水、多施肥、勤管理的办法,达到高产的目的。有时候,在实践中即使没有得到预期的结果,那也不能由此而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例如,一支实弹的手枪,扣动板机,子弹并没有飞出枪膛。但这并不能推翻因果性,恰好证明了因果性,因为只要我们适当地检查一下,就可以找出它的原因,或者是子弹失效,或者是手枪本身坏了。因此,在这里可以说对因果性从反面作了验证。
2、批判唯心主义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的错误观点
①与唯物主义相对立,主观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否认因果规律的客观性。例如,休谟认为,因果联系只不过是一种心理习惯,是由于我们需要感觉现象按一定先后顺序出现,而且不断重复出现而而造成的。他说,这种感觉现象之间的先后的顺序关系不等于因果关系;据此,他还进一步断定,没有理由从过去和现在的经验来推断未来。与休谟不同,康德承认有因果关系,但他却把因果性看作是人们用来“整理”感觉经验的一种知性形式,而自然界本身是不存在因果性的。这两种不同的观点,在实质上都是完全一样,都是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现代唯心主义哲学,如马赫主义、逻辑实证主义、实用主义等流派也极力鼓吹非决定论,否认因果性的客观性,如马赫就认为,“原因和结果是我们思维的创造物”,“在自然界中还没有原因,也没有结果”。等等。
②现代资产阶级唯心主义者,企图利用自然科学的新成就,否认因果关系的普遍性。他们认为,在微观世界中没有因果制约性,电子等基本粒子具有“自由意志”。他们在各种可能性中自由地选择自己的道路。在这个问题上,他们通常援引量子力学中的测不准关系作为证明,我们知道,对于宏观物体,人们可以同时准确地测定作机械运动的物体的位置和速度。与宏观客体不同,微观粒子同时具有微粒性和波动性,人们不能像用牛顿经典力学测定宏观客体的速度和位置那样同时准确地测定微观粒子的位置和速度。但是,决不能由此得出否定因果性的结论。上述这个事实,只能说明因果关系的表现在微观世界中不同于在宏观世界中不同于在宏观世界中,决不能得出否定因果关系的客观普遍性的结论,人们在利用原子能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对微观世界中因果关系客观普遍性的最好证明。
③要坚持唯物主义决定论,还必须同宿命论和神学目的论划清界限。客观唯心主义者虽然承认因果性,但是他们却把某种客观精神、理性或神作为决定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最后原因。诸如“因果报应”的宿命论,上帝的创造是一切事物变化的终极原因的神学目的论。神学目的论认为,猫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吃老鼠,老鼠被创造出来是为了给猫吃,而整个自然界被创造出来,是为了证明造物主的智慧,是为了实现上帝的目的,这种把上帝作是“终极原因”的观点,是毫无根据的,要知道宇宙在时间上是无限的,即没有开端也没有络结。要知道宇宙在时间上是无限的,即没有开端也没有终结。我们无法追溯作为因果链条的起点的什么终极原因,也不存在这样的终极原因。“我们不能追溯比对这个相互作用的认识更远的地方,因为正是在它背后没有什么要认识的了。”(《马克思恩格选集》第3卷第552页)。
四、因果联系的多样性
因果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但是,因果联系在现实中的表现却是复杂多样的,因果联系的复杂多样性,大体说来有如下几种情形:
1、一因多果
即一种原因往往可以造成多种结果:这又可分为两种情形:①一种原因可以同时引起多种结果。例如,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的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最直接最显著的结果是农民生活的改善;同时,由于农到产品的数量和品种的增加,改善了对城市的供应,方便了城市人民的生活;又由于为工业提供了更多的资金、原料和市场,因而促进了工业的发展,农村经济的繁荣将带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全面高涨。再如,治病的良药,往往避免不了一定的副作用;吃饭还会噎着,但决不能因噎废食;还有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均属此类。
②一种原因在不同的场合和条件下引起不同的结果,即所谓同因异果。例如,冬天的手套给人带来温暖,有益于身体的健康。而仲夏的中午在烈日下曝晒却会带来不适或中暑。
2、一果多因
即一种结果往往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这里也可分为两种情形:
①一种结果同时由多种原因起作用所引起。例如人死了,常常是多种病因所致。十年动乱之所以造成一场灾难,除了四人帮和林彪的捣乱破坏之外,还有领导者的错误的方针、政策所致,另外,群众中的极“左”思潮,无政府主义、个人主义思想等,也是原因。再如火灾的发生就有多种原因,因此防火就必须采取多方面的措施。
②一种结果在不同的场合和条件下由不同的原因所引起,即所谓同果异因。例如,机械运动,电运动、化学运动和生物运动都可以产生热。人一着急,头上直冒汗,这种发热,就是生理作用所致。巨大能量的获得,可以通过铀原子核的分裂即裂变获得,也可以通过氧原子核即聚变获得。所谓“殊途同归”就是讲的这种情形。
3、多因多果,复含因果
在现实中,一因多果和多因一果往往是兼而有之,表现为多因多果,复合因果,在一定条件下,多种原因可以产生多种结果。当我们总结工作的时候,一是讲取得了哪些成绩,二是讲取得这些成绩的原因,无论是成绩,还是取得成绩的原因,都不只是一条,而往往是许多,这就是多因多果的证明。
但是,在多种原因中,又必须作具体分析,它们对结果的作用是各不相同的,有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有利的原因和不利的原因、暂时起作用的原因和长远起作用的原因等等。内因是起重要作用的原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重大原因往往会引起重大结果,持续起作用的原因会引起持续存在的结果。
造成因果联系多样性的原因是什么?它决定于物质运动的不同形式及其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客观存在着的事物、现象,由于所处的基本条件不同、运动形式的不同,因而所表现进来的因果联系也就必然是多种多样的,必然具有特殊性和差别性。例如,现实的因果关系,微观世界的就不同于宏观世界的;生物学中的就不同于力学、物理学、化学的;社会现象中的就不同于自然现象中的,如此等等。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者把机械运动的因果关系看成唯一的形式,这就是所谓机械决定论,这种观点必然导致唯心主义,它是唯心主义的一个重要的认识论根源。
五、因果联系原理的实践意义
正确地把握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条件。在工作中,只有正确地认识事物的因果联系,善于估计工作的后果,才能正确地指导工作。
1、既然原因和结果是辩证关系,所以当我们认识到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种辩证性质时,就要防止把因果对立绝对化,要善于估计自己行动的长远的和多方面的影响,不能只顾眼前一时的有利的后果,还要能够预见这种结果将作为另一新的原因,会导致什么结果,只有这样,我们的活动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当我们认识到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互为因果这种辩证性质时,在实践中,就可以利用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去推动事物的发展,争取各项工作的胜利。例如,工业和农业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农业搞好了,会促进工业的迅速发展;工业发展了,又会促进农业生产的进步,我们只有自觉地把握住二者的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关系,才能把国民经济搞上去。
2、既然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是客观的和普遍存在的,所以,我们在总结经验时,就不仅要肯定成绩,发现错误,而且一定要实事求是地找出取得成绩和产生错误的原因,只有这样,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扬已有的成绩,避免重复发生同样性质的错误。
3、既然因果联系是复杂多样的。所以,我们对于实际的成绩和错误,科学研究的成功和失败,就不能限于一般的考察,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找出成绩和错误,成功和失败的各种原因的基础上,又要分清主次,以便明确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决议》就是典范。
总之,只有全面地把握了事物因果的辩证联系,才能在实践中提高自觉性,减少盲目性,才能通过自觉的努力,消除产生不利结果的原因,达到我们所需要的有利结果。
第二节 必然性和偶然性
当我们深入地观察和研究因果联系时,就可以发现两种不同的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这两种联系是普遍联系的又一侧面,反映这两种联系的必然性和偶然性范畴,揭示了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是对因果范畴的进一步深化。
一、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含义
所谓必然性,就是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它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所决定的。所谓偶然性,就是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它是由事物的非根本的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例如,我们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而不是种瓜得豆,种豆得瓜,或者得出别的什么东西来,这就是瓜和豆这两种植物生长过程中的必然性。但是,某一瓜秧和豆棵在生长过程中是否会受到自然灾害的侵袭,究竟一棵瓜秧能结几个瓜,一个豆荚中能长出几个籽,这都是不确定的,具有偶然性。再如,说人总是要死的,这是由于人本身新陈代谢的根本矛盾所决定的。但是,对于每个人来说,究竟什么时候死,是长寿,还是夭亡,是死于癌症,心肌梗塞,还是遇到了车祸,甚至被暗算,这则是偶然的,具有偶然性。我们还常说,“鸟无头不飞,蛇无头不行”、一个国家一个政党总要有个领袖,这是必然的;但是这个领袖究竟轮到谁,是张三,还是李四,这则又是偶然的。再如,说社会主义一定要代替资本主义,这是由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所决定的必然性,但是,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某个国家刚好在那一天取得胜利,则具有偶然性。从上述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必然性是普遍现象中的稳定的东西,是普遍现象中的稳定性,具有相对稳定、相对不变的特点,与必然性相反,偶然性则具有不稳定、易变的特点。
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的地位,决定着事物的发展的前途和方向;偶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从属的地位,一般只能起到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过程的作用,使发展过程出现一定的摇摆和偏差,但不能改变总趋势。例如,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生产年年增加,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这是由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这一根本原因所决定的。但是,在总的增产趋势中,还会出现一年增产多、一年增产少,某些地区平产甚至减产等等偶然现象。这是由于气候变化等外部条件造成的,但是,只要保持生产关系适合于生产力,年年增产这个发展的总趋势就是不可改变的。
总而言之,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由于不同的原因所引起的事物发展的两种不同的趋势,因而对事物的发展具有不同的作用。
但是,必须注意,在看到必然性和偶然性及其作用的区别时,不能把这一点绝对化,它们之间的差别是相对的,同样的现象,相对于某一过程来说是必然的东西,相对于另一过程来说,就成为偶然的东西了;反过来也是一样。例如,十年动乱,酿成一场空前的浩劫,历史的大倒退,这对于我们社会主义事业前进上升的总趋势、总过程来说,是一种偶然现象;但是对于当时的历史背景来说,如领导人的错误,党和国家的民主制度不健全,林彪、四人帮的反革命阻碍活动,加上我们以往的工作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等等,文化革命的发生,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却又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因此,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界限在一定范围内是确定的,超出这个范围就成为相对的、不确定的了。把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分绝对化、凝固化的观点是错误的。我们必须从具体实践出发,进行具体分析,既看到它们之间区分的相对性,又看到二者区分的确定性。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
在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包含着必然性和偶然性。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统一。关于它们的差别和对立,我们在讲含义时已经说过了,它们之间的统一在于,二者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相互转化。
1、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依赖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相互依赖是指,没有脱离偶然性的必然性,也没有脱离必然性的偶然性,在现实事物的联系和发展中,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具体来说,表现于以下两个方面:
①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
就是说,必然性不是孤立存在的,它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无论是比较单纯的还是比较复杂的现实过程,不通过偶然性,只表现为纯粹必然性的现象是根本没有的。比如,我们常说,发展体育运动,就一定能增强人民体质,这是一种必然性,但是,这种必然性只有通过每个人具体地参加某项体育性活动而增强了体质这种偶然性,才能表现出来。不考察每个人在体育锻炼中体质增强的情况,所谓发展体育运动,就一定能增强人民体质,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就成为神秘莫测的东西了。
②偶然性体现并受制约于必然性,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
就是说,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凡存在偶然性的地方,其背后总是隐藏着必然性,任何偶然性都不能完全地、绝对地摆脱必然性的支配和制约。例如,我们前面提到,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总有一些历史人物出现。至于这些人物究竟是谁,就带有极大的偶然性。吕后、晋惠帝、慈禧等居然成了历史的人物,看来纯属偶然,由于他们的性格,品质以及一时情绪的变化,演出了一些偶然的历史事件。但是所有这一切偶然,都不能摆脱必然。就是说,如果没有封建的皇权制、宗法制,像他们这类人物就不可能登上历史的舞台。同时,他们所制造的偶然的历史事件以及一切所有的历史偶然事件都不能改变历史发展的必然,只会延缓或加速历史的发展。
总之,必然性离不开偶然性,偶然性也离不开必然性,二者相互依赖,相互渗透,不可分割。
2、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就是说,由于事物的内部原因和外部条件的变化,原本的偶然性可以转化为必然性,原来的必然性也可以转化为偶然性。生物物种的进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生物在复杂的内部原因和外部条件的影响下,发生一些不定变异,最初只是某一物种的非本质的、不稳定的性状。其中有些变异,因为适应于周围的环境,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不断地固定下来,最后有机体发生根本的变异,产生了新的物种。原来的偶然的变异,成了新物种的必然性状,偶然性变为必然性。在生物发展过程中同样存在着相反的变化,即从必然向偶然的转化。例如,在生物、新物种形成以后,它原有的某些必然性状消失了,失去了必然性。但它的这些特性,在过了很长时间以后还可能出现。这就是生物进化中的返祖现象,但是这已经是不稳定的、偶然的了。作为人类的祖先猿猴长毛长尾巴都是必然的,对人来说,长毛长尾巴就成了罕见的偶然。在社会生活中,劳动力成为商品,在封建社会末期就出现了,但它只是偶然的现象。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定,广大劳动者沦为无产者,劳动力成为商品就从偶然性转化为必然性。
三、批判形而上学者割裂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错误观点
1、根本否认偶然性的机械决定论的观点
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认为,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是必然的,完全否认偶然性的存在,把偶然性看成不是客观世界本身所具有的,而是由于人们还不知道某些事情发生的原因而产生的纯主观的范畴,如18世纪法国的机械唯物论者霍尔巴赫认为:“自然界中没有任何偶然的东西”,“偶然是一个毫无任何意义的字眼”,这是非常错误的。
恩格斯在嘲笑和批判这种观点时写道:按照这种观点,“这是一个豌豆夹中有五粒豌豆,而不是四粒或六粒,这条狗的尾巴是五英寸长,不长一丝一毫,也不短一丝一毫;这一朵苜蓿花今年已由蜜蜂授粉,而那一朵却没有,而且这一朵还是由这只这只特定的蜜蜂在这一特定的时间内授粉的;这一粒特定的被风吹来的蒲公英种子发了芽,而那一粒却没有;今早四点钟一只跳蚤咬了我一口,而不是三点钟或五点钟,而且是咬在右肩上,而不是咬在左腿上——这一切都是由一种不可更动的因果联锁,由一种坚定不移的必然性所引起的事实,而且产生太阳系的气团早就构造得使这些事情只能这样发生,而不能按另外的方式发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42页)
这种观点的错误有三点:第一,把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关系问题同因果性问题混为一谈。在他们看来,凡是有原因的,都是必然的,一切都有原因,所以一切都是必然的,偶然性就不存在。其实,世界上的任何现象都是有原因的,必然性有原因,偶然性同样也有原因。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差别,并不在于是否有原因,而是在于原因的不同。
第二,这种观点对偶然性的理解是唯心主义的,偶然性同必然性一样,是客观存在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他们却把偶然性看成是纯主观的范畴,看成只是由于人们为了掩盖自己的无知而虚构出来的概念。这种看法,表面上似乎十分强调必然性,把世界上发生的一切都看成是必然的,可是,如果把一个豌豆夹中有几个籽这一事实同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等同看待,这样必然性不但得不到说明,反而也把必然性降低为偶然性了。
第三,这种观点不可避免地要导致宿命论,因为它把世界上的一切都看成是纯粹的必然性,否认必然性通过一系列的偶然现象而表现出来,把事物发展中的一切细节都变成是早已注定了的,似乎人们只能消极地等待必然性的支配,这就必然要导致宿命论。这种观点同把一切归结为天命的观点没有本质的区别。因此,恩格斯指出:“承认这种必然性,我们也还是没有从神学的自然观中走出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42页)
2、根本否认必然性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非决定论的观点
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非决定论者,把一切现象都看成是偶然的,他们根本否认世界的客观规律性和必然性。这样一来,现实世界中就没有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也没有什么一定要发生的事情,偶然性支配看一切,例如实用主义者胡适,他就把任何细小的偶然事件都看作是对于历史发展有重大意义的原因,借此来抹煞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他说:“他(即个人)的一切作为,一切功德罪恶,一切语言行事,无论大小,无论善真,无论是非,都在那大战(即宇宙)上留下不能磨灭的结果和影响。他吐一口痰在地上,也许可以毁灭一村一族,他起一个念头,也许可以引起几十年的血战,他也许‘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这种观点完全是反科学的。
按照这种观点,既然一切现象都是偶然的、捉摸不定的,那末,人们就绝不可能对客观事物的现状和发展前途有任何确定的科学的认识和预见,更不能依靠这些正确的认识和预见来决定自己的行动,以达到有效地改造世界的目的,人们就只能消极地服从偶然性的支配,或者依靠偶然的命运进行盲目的冒险活动。这样一来,这种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非决定论的观点,既可以导致宿命论,也可以导致唯意志论。
3、既承认必然性,又承认偶然性,但是把二者机械地割裂开来的错误观点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每一件事,要么是偶然的要么是必然的,二者必居其一,这是典型的“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观点。这种观点在科学领域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把必然的东西说成是研究的唯一对象,而把偶然的东西说成是对科学毫无关系的东西。苏联的李森科就曾宣称:“偶然性是科学的敌人”,“要把偶然性从生物学中驱逐出去”。这种观点既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历史,也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现状。
诚然,科学研究的主要任务在于掌握事物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但这绝不等于要把偶然性看作自己的敌人而加以排除。在现代科学中,统计方法和概率论方法日益起着重大作用,这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统计规律所揭露的当然是客观事物自身的必然性,但是,这种必然性却只是表现在大量个别偶然现象的总和中。由此可以得出同李森科相反的看法,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不了解偶然性就不可能掌握必然性。
四、正确认识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的实践意义
1、既然必然性决定事物发展的根本趋势,我们就必须着重认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规律,并且要善于根据必然规律来正确地规定我们的目的和行动计划,使我们的行动具有不变的自觉性。
自由是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只有根据客观必然性来确定行动,我们才能获得自由;只有在认识必然的基础上,人们才有活动的自由。这就是必然和自由的辩证法,对于客观存在的规律即必然性,在没有认识它以前,人们的行动总是不自觉的、盲目的。我们的任务就在于避免盲目性,提高自觉性,照客观规律办事,不断实现由必然向自由的转化,如果我们在工作中,不了解或者违背客观必然性,而把希望寄托在有利的偶然事件上,那就是盲目的,就会办出一些蠢事,例如,守株待兔,事与愿违,要克服盲目性,就必须认识必然性,努力学习揭示客观必然性的科学认识。科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揭示客观事物的必然性。恩格斯说:“在必然的联系失败的地方,科学便完结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41页)。
2、既然偶然性是必然性的必要补充和表现形式,所以我们在认识必然性的时候,就不能不顾及偶然性,而要通过偶然揭示必然,要善于在实践活动中,充分估计到各种偶然因素,利用一切有利的偶然因素来促进事物的发展,加速斗争的胜利。例如,诸葛亮借东风。同时要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弱有害的偶然因素的影响,并做好应付突然事变的一切准备,防患于未然。
在科学研究中,由于客观对象的复杂性,加上人们所从事的是探索未知的活动,因而往往出现原定研究进程所未料到的偶然事件,即科学发现中的机遇,我们既不能消极地等待机遇或把研究工作完全寄托于机遇,又要善于敏锐地识别机遇,利用机遇,从机遇中找到有利于科学进展的东西。
第三节 可能性和现实性
由于偶然性是不确定的东西,它可能出现,又可能不出现,可能这样出现,又可能那样出现,所以,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时,一定要经历一个由可能向现实的转化过程。因此,可能性和现实性这对范畴,比前面所讲过的各种范畴更深刻、更全面地反映了客观世界在发展中的联系。
一、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含义
1、什么是现实性
所谓现实,就是指一切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要理解这个概念,必须把握以下两点:
①现实性同必然性具有内在的联系。就是说,客观存在着的事物、现象是一分为二的,只有那些合乎规律、合乎必然性的东西,才是现实的。就是说,现实不等于现存。一个事物尚未出现,说不上是现实;但是一个东西尽管存在,可是它已经丧失了继续存在的必然性,这也算不上是现实的。例如,国民党反动政府,自从1927年4.12反革命政变后,它就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被中国人民所唾弃了,尽管它还存在着,但它已经不是现实的了。
②现实性是客观实在的事物及其种种联系的综合
就是说,现实性决不是某种事物在一切环境和一切时候所固有的属性。即现实性决不是某种事物固定不变的属性,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发展的进程中,以前的一切现实的东西都会成为不现实的,都会丧失自己的必然性,自己存在的权利,自己的合理性;而另一种新的、更有生命力的现实的东西,就会起来代替正在衰亡的现实的东西。也就是说,对于某种特定的事物来说,现实性是有条件的、可变的。因此,现实性作为哲学范畴,就不是孤立地、凝固地确认个别事实和现象的实际存在,而是对相互联系、变化发展着的客观事物、现象的综合。
2、什么是可能性
所谓可能性,是指包含在事物中的、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为了把握可能性这一范畴,必须对它作质和量两个方面的分析:
对可能性作质的分析,有以下三点:
①要区分可能和不可能
分析可能性的首要前提是,要把不可能性排除在外。不可能性是在现实中没有它出现的任何根据和条件的东西,是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能实现的东西。例如制造永动机、石头变小鸡、反动派发善心等等,都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在现实中找不到这类变化的根据和条件。我们在实践活动中,只能办那些可能办到的事情,不要去办那样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事情,否则就只能是费力气。所以,严格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前提。
②要区分现实的可能性和非现实的可能性
现实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有充分根据和必要条件,因而目前可以实现的可能性。非现实的可能性则是在现实中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尚未展开,尚不具备必要条件,因而只在以后的发展阶段才可以实现的可能性。区分这两种可能性的重要意义在于,在实践中,我们既不能把那些目前应该办到也可以办事情推到遥远的将来,也不能把只在将来才有可能办到的事情勉强地提到当前的议事日程上来。否则,就会犯右的或“左”的错误。
③要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性
就是说,对于现阶段可以实现的可能性中,一定要区分有利的可能和不利的可能,好的可能和坏的可能。为什么事物的发展出现两种相反的可能性?这是因为,作为事物变化的根据的内部矛盾,其矛盾双方代表着两种互相对立的发展趋势,而是这两种趋势又是由互相对立的外部条件分别地支持着的。因此,在事物发展的具体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两种相反的可能性。其中一种可能性的实现,就是另一种可能性的消失。但是,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符合历史发展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可能性终将得到实现,不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可能性最终会被克服。从这个意义上说,最终的可能性只有一种,即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可能性。这样的可能性也就是尚未实现的必然性。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性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使我们在实践中,能够准备最坏的可能,争取最好的可能,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上述三点,可能和不可能,现实的可能性和非现实的可能性,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却是对可能性进行质的分析。现实的可能性除质的方面以外,还有它的量的方面,这就是可能性之大小,也就是可能性的程度。
或然率就是可能性在量上的测定和科学说明。虽然并非任何事件的可能性都可以用或然率确切地做出数量的测定,但是在多种偶然现象无数次重复出现的大过程中,在数量上精确地确定可能性的大小,计算出或然率,就是十分必要的。或然率是所要测定的偶然事件的数目与全部可能发生事件的总和之间的比率。设n是可能发生事件的总数,m是我们所要测定的偶然事件的数目,或然率就等于m/n。n和m的比值在零和一之间。凡或然率等于零,就是没有可能性,即不可能;凡或然率等于一,就是百分之百的可能,这时的可能性就完全成了必然。测定或然率的方法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以至社会科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例如在农业生产上,下种应当知道发芽率,也就是可能发芽的种子在全部种子中的比率。这就是说,还有可能不发芽的种子。如果发芽率只有80%,需要80斤发芽的种子的话,就得准备100斤,因为还有20斤不能发芽。所以,下种前的这种发芽实验,就是测定或然率。
区分可能性的大小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我们精确地规定行为目标和实施步骤的重要条件。在实践中,我们要注意防范那些或然率较大的有害的可能性,但是对那些虽然或然率较小而危害较大的可能性,也必须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如建坝、筑堤、修桥,都要考虑到百年,甚至几百年一遇的洪水,因为这是百年大计、千年大计,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如果只是一些临时性建筑,那么在一般情况下就可以不必考虑这样罕见的可能性。对那些或然率较大的有利的可能性,一般都会注意利用。对那些或然率极低又意义不大的有利的可能性,我们当然不必太费力气促其实现。但是那些有重大意义的有利的可能性,即便或然率极小,也要想办法使它变为现实。如面对一个危重病人,只要他还有一线生机,大夫也理应千方百计地抢救,但这个极小的可能变为现实。
二、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辩证关系
可能和现实是对立的统一
1、可能和现实是互相对立的
就是说,可能和现实是矛盾着的两个对立面,可能还不是现实,现实已不再是可能。现实作为现在的客观实在,作为各种联系的综合,它着眼于“现在”,标示着事物的当前的状况;可能作为事物的潜在趋势,着眼于“末来”标示着事物未来发展的方向。因此,可能和现实具有质的区别,决不能把它们等同起来。例如,社会主义毕竟还是不共产主义。
2、可能和现实又是互相统一的
可能和现实的统一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①可能和现实密切联系,不可分割
就是说,现实离不开可能,可能离不开现实;现实是实现了的可能,可能是尚未实现的现实,它的根据存在于现实之中。象诸如“海底捞月”一类荒诞无稽的神话,之所以在客观世界中永远找不到,而只能存在于人们的幻想中,而根本没有变为现实的可能,就在于它在现实中没有任何根据。任何一个事物都是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辩证统一,作为现存的各种联系的综合,它是现实性,是目前的客观实在,但同时它又潜在着未来的趋向,包含着发展的可能性。例如,社会主义,这是一种现实,但是它又潜在着共产主义的趋向,包含着向共产主义发展的可能性。因此说,可能和现实二者有内在的联系,不可分割。
②可能和现实相互转化
从上面讲到的可能和现实的内在联系中,就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它们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能转化为现实;现实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新的可能又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新的现实,这就是客观事物川流不息的无限发展过程,把握由可能向现实的转化,必须明确以下两点:
第一,由可能向现实的转化,是由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所决定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任何矛盾都存在着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包含着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的根据。但是,只要转化还没有完成,他事物的出现终究还还只是一种可能性。只有在一定条件下,经过对立面的斗争,矛盾一方克服了另一方,引起了原有统一的分解和新的统一的建立,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由于新的现实事物又包含着新的矛盾,所以同样孕育着新的可能性,它在矛盾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又转化为更新的现实。客观事物就是这样在内部矛盾的推动下,不断地实现由可能向现实的转化的。例如,生物有机体内部遗传和变异的矛盾,决定了一种生物无变为另一种生物的可能性,只有在一定条件下,特定的变异性克服了某一种生物原有的遗传保守性,新物体的产生才能由可能性变为现实。
第二,由可能向现实的转化,需要一定的条件,其中包括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无论是社会活动,还是人所能干预的自然过程,这两方面的条件都是缺一不可的,特别是在可能性向现实转化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时,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作用尤其重要。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在可能变现实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两种对立的可能性矛盾斗争,要想使好的可能变为现实,避免坏的可能性变为现实,就必须在一定的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作用。
就人类主会而言,这种作用尤为突出,因为社会运动的主体是人,而不是物,人们自己创造着自己的历史,人们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同的可能性,正是由于不同的阶级、社会集团的斗争所决定的。很明显,离开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就无所谓由可能向现实的转化。例如,尽管革命的客观形势已经成熟,如果没有革命阶级的正确行动,就还是没有革命的胜利。就自然现象来说,运动的主体虽然是物而不是人,虽然两种可能性的斗争是自发地进行的,但是只要是人力所能干预的自然过程,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就是由可能向现实转化的重要条件。比如,农作物的生长,实行科学种田,就能获得丰收,不去管它,就会荒芜。
三、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的实践意义
理解可能性与现实性的辩证关系,对于正确地充分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既然可能和现实是互相对立的,所以,我们在实践中就必须严格地把它们区别开来。从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出发,实事求是,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政策是以现实的东西,而不是以可能的东西为依据的。”(《列宁全集》第35卷第256页)又说:“马克思主义者在分析时局时,不应当从可能出发,而应当从现实出发。”(《列宁全集》第24卷第26页)毛泽东同志也一贯这样强调,要我们无论干什么,都不要无根据地胡思乱想。这当然不是说不要去估计事物发展的种种可能性,问题在于,可能毕竟只是可能,是尚未实现的东西,它不能作为我们当前活动的立足点,出发点。而且,为了要正确地估计事物发展的种种可能,也只有从现实出发,对现实的矛盾进行科学的分析,才能做到。否则,不过是主观臆测而已,平常我们一些同志无论干什么,总是爱“想当然”,把一切建立在“三估计”、“两可能”上,所以事情往往办坏。
2、既然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所以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尽可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中存在的各种可能性,以及由可能转化为现实的各种条件。在现实的可能性的基础上,还要经过主观努力和积极斗争,创设有利条件,克服不利条件,力争实现好的可能性,防止坏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在工作中,必须同时准备两手,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在争取实现好的可能性的同时,估计到坏的可能性,并为克服坏的可能性积极准备条件。这样,才有利于去同坏的可能性做斗争,即使在坏的可能性成为现实时,我们也不至于束手无策,而能够有备无患,应付自如,继续为争取好的可能性的实现而斗争。在当前,就是要把革命精神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努力搞好四化建设,为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实现我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目标而奋斗。
第四节 形式和内容
为了进一步揭示由可能到现实的转化过程,我们还必须考察形式和内容这一对范畴。形式和内容是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两个不同的侧面。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内容,也有它的形式,都是形式和内容的对立统一。
一、形式和内容的含义
1、什么是形式和内容
所谓内容,就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它包括事物的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规定的运动过程和发展趋势等等。所谓形式,就是指把内容的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例如,在一个原子内部,它一方面包含着一定数量的电子、质子和中子等基本粒子;另一方面,这些基本粒子又是按一定的方式相互联系和相互结合的。质子和中子按一定方式结合就成为原子核,电子围绕原子核按不同的层次和轨道旋转,就构成原子。原子的这些微小粒子就是它的内容,质子和中子、原子核和电子结合的方式就是它的形式。
关于形式,这里应该注意的是:一种事物往往具有两重形式:一重是和内容不直接相干的非本质的外在形式,一重是和内容紧密相关的本质的内在形式。书的装帧和商品的装璜等都是外在的形式,它们同书和商品的内容无直接关系。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事物的内在形式,书籍有优美、流畅、引人入胜的文字,商品要有适用的美好的形式。但是,我们对外在的形式也不能漠不关心。我们的形式和内容俱优的产品,常常因缺少漂亮的装璜而打不开外货市场。
2、形式和内容的区分具有相对性
这个问题是说,由于客观事物是普遍联系和无限发展的,所以,在某一场含为一定内容的形式,在别的场合又可以成为另一形式的内容。比如,生产关系对生产力而言,生产关系是形式,但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而言,它又是内容。布匹对棉花来说,它是形式,但对衣服来说,它又是内容,如此等等。但是对于同一个场合来说,内容和形式的区分则是绝对的,内容不能同时又是形式,形式也不能同时又是内容。
3、形式与内容的复杂多样性
这里大致有以下四种情况:
①同一种内容在不同条件下可以有多种形式:例如阶级斗争,就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公开的、隐蔽的、流血的、不流血的等形式;同样内容的艺术,可以是小说、诗歌、戏剧或电影。同样是考试,可以开卷,也可以闭卷。
②同一形式也可以容纳或表现不同的内容。例如,在古典诗词中,同是一个词牌《满江红》,可以有郭志的“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可以有毛泽东的“四海翻腾云水怒……”,也可以有岳飞的“怒发冲冠……”。
③旧的内容可以采用新的形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借尸还魂”。例如,在阶级斗争、政治斗争中,旧事物、旧思想就常常以新的形式复活,四人帮的“现代迷信”的货色,就是如此。
④新的内容也可以一定条件下有选择有批判地利用旧形式。这种情况,新事物在萌芽时期,往往是这样。例如,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势力的第一次大起义,就是打着宗教改革的旗帜进行的。新事物只有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适合于自己新内容的自身发展的比较完善的新形式。例如,资产阶级到18世纪法国大革命时,就抛弃了宗教的外衣,举起了自己的“自由平等、博爱”的旗帜。这种情形,对于新事物的发展来说,在一定时期内是完全必要的。
二、形式和内容的辩证关系
形式和内容对立的统一
1、形式和内容是互相对立的
就是说,它们属于事物发展过程中性质、地位和作用不同的两个方面,对于确定的事物来说,内容只能是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形式只能是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二者不能混淆,这一点,我们在讲它的含义时,已经说过了。
2、形式和内容又是互相统一的
①二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就是说,任何现实的事物都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没有离开的内容的纯粹的形式,形式的存在总是以内容为基础的;同样,也不存在没有形式的内容,只要是现实的事物,总有它的结构或表现形式。例如,作为反映社会生活的文艺作品,既有内容,也有一定的形式,如小说、诗歌、电影等。在现实中,形式和内容都不能离开双方而独立存在,不能把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比作酒瓶和酒的关系,酒瓶和酒涉及到的是两个事物的形式和内容的问题,而不是对一个事物来说的。所以,这种比喻是不恰当的,形式和内容不是两张皮,不是一种外在的联系,而是相互依赖、互为存在的前提。
②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第一,内容决定形式。就是说,内容是事物的基础,在二者的关系中,内容处于主导地位,起决定作用,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因此,有什么样的内容,就必然具有什么样的形式。事物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它的形式或迟或早也要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一个事物为什么具有这样的形式而不是那样的形式,归根到底只能由内容来说明。例如在社会生活中,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国体,决定着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即政体。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只能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形式。在我国,这种形式具体来说,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在南斯拉夫,是联邦议会制;在罗马尼亚,是大国民议会制。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