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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_13 佚名(现代)
3.什么是国家?怎样理解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4.阶级社会中新旧社会的更替为什么只有通过社会革命才能实现?社会革命的爆发和胜利都需要哪些条件?
5.如何理解在我国现阶段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里长期存在?
6.如何理解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对分子的专政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民主同资本主义民主有何根本区别?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重大意义何在?
7.当前我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同将来阶级消灭和国家消亡有什么关系?
第十二章 社会意识
我们在前面分别考察了社会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以及它们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但是,要理解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仅仅到此还是不够的,还必须进一步考察社会的精神生活,即人们的社会意识。这是因为,一切社会生活领域都是由有意识的人和人的活动构成的,如果对社会意识和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作全面地、科学地探讨,我们就不能全面地、科学地理解社会历史,就不能坚持唯物史观。
学习这一章的重点在于,要把握住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和规律性,提高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自觉性。
第一节 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
什么是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同社会存在相对应的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它是人们对于自己周围环境、社会关系、社会过程的认识。社会意识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科学、哲学、艺术、宗教等形式。这些形式或形态都是经过专门的人员进行自觉的理论活动加工制造出来的,是由一系列的思想观点按一定逻辑顺序构成的观点体系,是以理论形式出现的理论化、系统化了的社会意识。
在社会意识中,除了以理论形式出现的各种意识形态以外,还包括反映社会存在的社会心理,它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直接形成的。它包括感觉、知觉、思维等认识活动;也包括在认识活动中发生的喜、怒、哀、乐等情感活动;包括在认识和行动中表现出来的有所选择、有所决定、有所执行的意志活动。可见,社会心理是由认识、情感和意志这三方面的因素构成的。这三方面的因素都是在同样事物的影响下发生的,也是对存在的一种反映。不过,这种反映不是以观点、体系的理论形式出现的,而是以感觉、知觉、思维、情感、意志等形式出现的。是理论因素和感性因素交织在一起的,常有自发的经验的性质。没有经过充分的理论加工,没有系统化、理论化。所以社会心理又被称为普通意识。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有些社会意识,但不属于上层建筑。例如自然科学、语言学形式、逻辑学等。这是因为,作为上层建筑的上层意识,都是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反映,自然科学等则不然。自然科学直接同社会生产力相联系,它不是为特定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服务的。参阅课本364-365页。
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或共同特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也就是说,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依赖性,这是所有社会意识的一个重要特点。它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
①社会意识的内容来源于社会存在。
这就是说,人的意识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头脑里所固有的,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客观实际中来的。人脑只是一个加工厂,原材料和半成品只能从客观外界中来。所以,“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选一/30)“观念的本质不外是授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社会意识就其内容来说,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正确的意识是客观真理,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符合。它的内容来源于社会存在是显而易见,无可非议的。至于错误的思想,荒唐的观念,也不是主观自然的,也可以从社会存在中找到根源。从心理学上讲,它是想象的产生者,而任何想象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是在已有知觉材料的基础上,即在已有的暂时神经联系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结合和改造的结果。所谓现象,就是在头脑中改造记忆中的表象而创造新形象的过程。可见,人虽然能想象出从未感知过的或实际上不存在的事物的形象,但想象中所涉及的具体内容总是以实际材料为根据的。所以,错误包括荒唐的观念,尽管从总体上来说是虚幻的超现实的,即在现实中找不到相应的对象,但是在从构成总体的部分本质,每一部分又都是超现实的,都能从现实中找到它的“原型”。例如,作为帝王象征的“龙”,东汉人王符说,龙有九似:头似驼、角似鹿、眼似免、耳似牛、项似蛇、腹似蚕、鳞似鲤、爪似鹰、掌似虎。
总之,凡社会意识,都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②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而发展。
这就是说,社会意识作为社会存在的反映,它的发展变化好比影之随形,不是自然进行的,而是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进行的。比如,为何 私有观念? 自私的?不是。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没有和有观念在社会发展中,随着原始社会的群体和私有制的出现,私有观念也就跟着产生了。可以预料,随着私有制的彻底消灭,私有观念也必然逐渐消亡。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指出: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是不需要经过深思熟虑就能了解的。所以,那种认为“人都是自私的”观点是非常错误的。
综上所述,可见社会意识是具体的、历史的,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发展,社会意识必须或迟或早发生相应的变化,所以抽象的、超历史的、永恒不变的社会意识是不存在的。社会意识的这种具体历史性,就直接体现着它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
二、在阶级社会里,作为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这里应当明确两个问题:
①在阶级社会里,作为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为什么具有阶级性?
概括地说,这是因为,经济地位决定人们的政治态度和世界观。在阶级社会中,由于人们的经济地位和阶级利益不同,所以,在同一个社会关系里,会形成不同的思想感情、既定要求,习惯风俗和道德观念,会有不同的以至根本相反的意识形态。具体来说,这是因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社会存在的主要内容的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其中,对社会意识中构成上层建筑的那一部分直接地起着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关系。在阶级社会中,生产关系表现着各个阶级的不同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由它所决定的意识形态也就反映着一定阶级的利益和愿望。因此,社会意识中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那一部分是有着鲜明的阶级性的。经济领域,政治领域里的阶级斗争必然要反映到意识形成中来。这是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中必然引出的结论。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在阶级存在的条件下,有多少阶级就有多少主义,甚至一个阶级的各个集团中还各有各的主义。可见在封建阶级有封建主义,资产阶级有资本主义。”(选648)而资产阶级里思想家们把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说成是全民的、超阶级的东西,否认社会意识的阶级性,则是非常荒谬的。
②在阶级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只能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那个阶级的思想。
历史表明,在阶级对抗的社会里,统治阶级和思想被统治阶级的思想是根本对立的。而占据着统治地位的,只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那个阶级即统治阶级的思想,这是因为:
第一,经济上、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也必然要求在思想上占统治地位,以便从思想上巩固他们在经济上、政治上的统治地位。
第二,经济上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不仅掌握着物质财富的生产资料、而且掌握着精神财富的生产资料,如文化教育机关、宣传出版机关、报纸、广播印刷等等。同时,统治阶级可以利用他们的经济上政治的力量,使大从数从事精神生产的知识分子,大力宣传他们的思想,打击、排斥被统治阶级的思想,而对于被统治阶级来说,则缺乏这些条件,所以不能占据统治地位。所以,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选一/52)
三、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是社会意识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不懂得这种相对独立性,就不可能真正理解社会意识的性质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也不可能真正理解历史。
所谓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概括起来是说:第一,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不同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一经产生出来,就具有自己的特点和发展规律,所以,它对于社会存在来说,就具有独立性;第二,社会意识的产生、发展和变化,归根到底,又依赖于社会存在,为社会存在所决定,所以,它的独立性又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因此称相对的独立性。
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意识发展变化与社会存在发展变化的不完全同步性。
不完全同步性即一定程度上的不一致性
这里有两种情况:
①社会意识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
这里指某一社会意识,当它赖以存在的物质条件根本改变以后,还不可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着,并对社会的发展起一定阻碍作用。例如,我国解放后,经过了土地改革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封建主义的经济基础和封建地主阶级虽然已经消灭了,但封建意识仍然存在,还有一定的影响。比如,家长制、一言堂、特权思想等等,就是这种影响的具体表现。
社会意识之所以落后于社会存在,原因在于:
第一,社会意识总是在社会存在的变化之后才发生变化的。因为它是存在的反映,所谓“影之随形”就是这个意思。
第二,社会意识形态问题是人们头脑里的观念问题。所以,对待它就不能像对待政治经济制度那样,用强力加以改变,只能靠摆事实,讲道理,通过辩论打通思想,才能逐步加以改变。特别是当某一种思想形成一种习惯势力之后,就更不容易改变。正如恩格斯说的那样:传统是一种巨大的惰性力,列宁说:“千百万人的习惯势力是一种最可怕的势力,所以要改变它,要消灭旧的社会意识,需要功夫,需要时间。
第三,社会上腐败反动的阶级在丧失了它们政治上、经济上的统治地位之后,总是自觉地维护他们反动的社会意识。宣传反动的社会意识,用以欺骗群众,征服人心,为其复辟活动制造反革命舆论。这就说它具有一定的保守性。
由于以上种种理由,社会意识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
②先进的社会意识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预见社会的发展趋势,成为社会实践的向导。
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揭示了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这种学说就能预见社会发展的趋势,指导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成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向导。
但是,这种学说的产生绝不是偶然的,而是以社会存在为客观依据的,如果没有社会化大生产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矛盾的尖锐化,没有革命的无产阶级,那么社会主义是不能从空想到科学的。
总之,上述两种情况,意识落后在于存在或预见未来,都表明了社会意识的独立性。但是,这种独立性只是相对的。旧的社会思想和理论不可能在它的物质基础消灭之后较长久地存在下去,新的理论也只是在社会存在的发展已经具备了提出新的任务的条件下才可能产生。
2.社会意识发展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
这就是说,在世界上,某一地区社会意识发展的水平同该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并不总是一一对应的。历史上有许多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思想领域内却超过了经济上先进的国家。例如,十八世纪来法国的哲学和政治思想超过了经济上先进的英国;18、19世纪经济上落后,政治上分裂的德国却产生了黑格尔的哲学并孕育了马克思主义;在经济上仍然比较落后的社会主义中国,人们的社会觉悟、道德风尚、精神面貌却远远超过了经济技术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等等。
这种不平衡情况的出现,是同种种具体的历史条件分不开的。这些条件包括社会意识形态发展的政治背景、阶级斗争形势,民族传统和民族形式,特事实上的思想资料,以及国际的影响等等。这说明,社会意识反映经济的发展,要受到政治的“折党”和其他条件的影响,而不是简单的照镜子式的反射。
但是,社会意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也是相对的。先进的社会意识之所以能够在经济上落后的国家或地区出现,仍然是以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为前提的。假如德国当时资本主义的发展未达到一定水平,没有相当成熟了的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在德国产生也是不可能的。同时,经济上落后的地区之所以能够产生比较先进的社会思想和理论,也是同对先进经济状况及其思想成果的考察,借鉴和吸收分不开的。
3.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
这是说,每一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形态及其各种形式,都同它以前的成果有着继承的关系。都是整个意识发展链条上的一个环节。没有继承,整个发展链条就不能延续下去。例如,马克思主义有三个组成部分,这三个组成部分就有相应的三个来源。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绝不是在世界文明发展的大道以外产生的,而是人类各种先进思想发展的继续,是历史上一切优秀文化成果的集大成。
造成社会意识发展的历史继承性的原因是什么?这需要从一种新的社会意识为什么能得以产生说起。
第一,一种新的社会意识的产生和创立的首要条件是,社会斗争的客观需要,政治上经济上阶级斗争的需要。比如,马克思主义在19世纪中叶之所以能够产生,就是因为无产阶级已经登上了政治舞台,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需要理论上的武装。
第二,一种新的社会意识的产生和创立还必须要有一定的思想资料的积累,需要前人创造的思想文化成果。事实上,每一个人,每一种思想文化都是以前人的思想文化的终点作为自己的起点的。所以,继承前人创造的思想文化成果,是社会意识发展的重要条件。
但是,这种对社会意识遗产的继承性也是相对的。这是因为,第一,这种继承不是原封不动的兼容并蓄,而是经过加工改造的有选择的吸取。第二,对于某种社会意识遗产究竟如何改造,摒弃哪些,吸收和发展哪些,归根到底取决于社会存在的实际需要。
4.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
这是因为,不同的社会意识以不同的方式反映着社会存在的不同的方面,共存于社会之中。因此,每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产生和发展,都不是孤立的。它们之间能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在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与社会存在发生着关系。
例如,艺术这种形式对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哲学、道德、宗教这些意识形态的传播和发展都有一定的作用。同时,其他的意识形态又给艺术提供一定的内容,并对艺术的创作方法和创作技巧有明显的影响。
但是,各种意识形式之间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同的,其中以政治和哲学对其他意识形式的影响作用为最大。因为政治和经济基础的联系最紧密最直接,在阶级社会里,它集中地反映着一定阶级的根本利益。一般来说,其他意识形式都要受政治支配,为政治服务。所以,运用意识形态的各种形式,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反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它腐朽侵蚀,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一环。而哲学,作为世界观的系统化和理论化,是指导人们行动的根本观点和方法。人们只要从事理论思维活动,就得受哲学的影响。因为各种意识形态在它的形成和发展中,都要在不同程度上受哲学思想的支配和影响。比如,一些文艺作品,不仅是在一定的世界观指导下创作出来的,而且它本身就蕴含着很深哲理。
总之,各种社会意识形式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如果不估计到这种情况,单纯用社会存在说明社会意识的发展,就不能全面了解社会意识的特点和它的发展规律。比如,如果不了解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水平,就搞不清资产阶级唯物论为什么会采取机械唯物主义的形式;不了解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也就不能深入地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什么会采取辩证唯物主义的形式。由此可见,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也表现了社会意识不同于社会存在的独立性。
但是,又必须看到,这种独立性是相对的。因为,它们之间相互作用和影响的性质、深度和广度,归根到底是受社会存在制约的。
5.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反作用。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这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最突出的表现。历史唯物主义反对把社会意识当成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的唯心主义观点,又反对否认意识的反作用的形而上学机械论的观点。
所谓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就是说,社会意识这种精神力量,能够在一定条件下通过 变成物质的力量,从而作用于社会存在,影响社会的发展,这就是所谓“反作用”的基本含义。
下面,我们进一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分析社会意识的反作用:
所谓社会意识反作用的质,是指它对社会历史发展影响的性质,这里,基本上有两种情况:是促进历史发展,还是阻碍历史发展。即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落后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至于某种社会意识形态对社会的发展究竟是起阻碍作用还是起促进作用,则取决于它所服务的经济基础的性质,也就是说,取决于它所反映的是社会的先进势力的要求,还是落后势力的要求。先进的社会意识之所以对社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是因为它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进步的经济基础服务,而进步的经济基础在总体上是适合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因而反映了先进的社会势力的利益、要求和愿望:落后的社会意识之所以对社会的发展起阻碍作用,就是因为它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落后的经济基础服务,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而反映了腐朽的社会势力的利益、愿望和要求,所以阻碍社会的前进。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还有一个作用大小的问题,这就是量的问题。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说:“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全二/152页)因此,一种社会意识作用的大小就在于它所掌握群众的深度和广度。如果一种思想理论,根本没有人愿意理睬,都不愿意为它出力,是什么作用也起不了的。
在同一社会中至少有两种不同质的社会意识在起作用,一种推动社会前进,另一种则阻碍社会前进。这是两种对立的、相互斗争的社会意识。究竟是谁的作用大,究竟是谁胜谁负,则要看它们的各自掌握群众的力量。人心所向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历史表明,在先进和反动的社会意识的斗争中,先进的社会意识总是比较彻底的意识,因为它总是这样或那样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而它总会在最后赢得人心,取得胜利。而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人类历史上最彻底的社会意识,它不仅彻底地反映了国际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而且彻底地反映了一切被剥削被压迫的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因而它必然会最后说服人类的绝大多数,以至全人类,形成一般无坚不摧的物质力量,在整个地球上建立起美好的统一的共产主义社会。
总之,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但是这种反作用的性质和大小,最后又都取决于社会存在的状况,取决于有关阶级或社会势力的状况,取决于社会实践的状况。所以,这种独立性也是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大前提下的独立性,是一种相对独立性。
四、正确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必须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进行到底
从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特别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的特点,决定了社会意识领域的斗争具有自己的独特的规律性。这个规律性就是:社会意识方面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战胜假的、恶的、丑的东西,归根到底依靠思想内容的说服力、感染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依靠社会生活实践的检验,而不是依靠强制。由于社会意识的产生、发展和发挥作用,都必须通过人的头脑,这就规定了社会意识领域斗争的过程实际上是做人的思想工作的过程,要着眼于启发人的自觉。
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正是根据社会意识领域的斗争的独特的规律性,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一方针,是开展正常的学术讨论、争论和批评的根本指导方针,是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科学文化的重要保证,是对于社会意识发展规律的创造性运用。
这一方针,也是我们当前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反对精神污染的根本方针,对于错误的思想、理论和观点,一是要进行坚决的斗争,决不能任其泛滥,二是在进行这种斗争时,又必须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进行实事求是的与人为善的分析批判,绝不能压服,往往是压而不服,真理就是在与谬误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
另外,还应当看到,这是一个长期、艰难而复杂的斗争。要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第二节 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
社会意识由于反映社会存在的方面不同,方式不同,因而区分为各种不同的社会意识形式。这些形式,我们前面已经提到,主要有:政治思想、道德、科学、哲学、艺术、宗教等等。这一节是进一步分析它们各自的特点,以及它们在社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只有把这些也弄清楚了,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它们的共同特点,对社会意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一、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
1.什么是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
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不是人类社会有史以来就有的,它们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都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广义的政治思想就包含了法律思想,实质上二者是一回事,但是严格说来,又有不同。
所谓政治思想,就是人们关于社会政治制度、政治生活、国家以及各阶级或社会集团的政治地位、政治关系等问题的观点、理论的总和。
一个阶级的政治思想可以通过两种形式表现出来:一是通过其政治家、思想家的关于阶级、国家和社会制度等问题的论述,以理论的形态表现出来。形成一定的理论体系,通常就被称为政治学说。二是通过国家的方针、政策、政党的纲领路线等具体体现出来。比如,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国家、革命的学说就是无产阶级政治思想的理论形态;社会主义国家颁布的政策、法律、法令就是无产阶级政治思想的具体体现。
政治思想的核心问题,是解决一定阶级如何取得政权或维护政治统治的问题,即如何使其成为统治阶级或继续统治下去的问题。
所谓法律思想,就是人们关于法的关系、规范、制度和设施的观点、理论的总和。当它形成一种系统的理论时,通常被称为法律学说。
这里需要弄清的是,法律思想和法律本身并不是一回事。所谓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行使立法权的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一般具有文字形式的、受国家强制力量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例如,公元前五世纪中叶,罗马奴隶制国家把制定的法律条文刻在十二块铜牌上公布出来,其中对奴隶主私有制、家长权、继承权、债务和刑法、诉讼程序等方面都作了规定,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十二铜表法。而法律思想则是一定阶级对法律的根本看法以及研究、分析、解释、运用法律的出发点。二者的关系应当是:法律规则是法律思想的体现。法律思想是法律规则的理论基础。
2.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的特点与作用:
①政治思想与法律思想是经济基础最直接、最集中的反应,同阶级利益关系最密切,因而具有强烈的阶级性。
例如,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核心是自由,法律思想的核心是平等。主张所谓政治自由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表面上看,好像是超阶级的、全民的号召。实际上,则是集中体现了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要求和愿望。所谓自由,实际上就是资本家在经济上要求竞争自由、贸易自由和雇工自由。所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是为了保护资本家的私人财产,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不受侵犯,并不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萨特的《受侮辱和受迫害的人》,揭露美国的所谓民主的虚伪性,黑人和白人之间、资产阶级的议员和最下等的妓女之间,在法律面前根本没有什么平等。由此可见,政治法律思想的阶级性是十分强烈而鲜明的。它总是直接维护着一定的财产关系,代表着一定阶级的利益。
②在阶级社会里,居统治地位的政治法律思想,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
这是因为,第一,它们是统治阶级据以创立和维护当时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思想武器。第二,统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掌握着国家政权,有一定的政治经济手段保证它的思想推行,而禁止敌对阶级思想的传播。
当然,被统治阶级者和统治阶级进行斗争的过程中,也会形成自己的政治法律思想。但是,由于它缺乏必要的政治经济手段,所以,不能取得统治地位。例如,在封建社会里,许多农民起义的领袖都提出过一些与封建统治阶级根本对立的政治观点、法律观点。我国北宋末年农民起义的领袖王十波、李顺曾提出“等贵贱、均贫富”的政治纲领,主张“法平等、无有高下”,就代表了农民反抗地主阶级统治的迫切需求。
③在阶级社会中,政治法律思想、特别是政治思想,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它制约着社会意识形态的其他形式。
这是因为,一切社会意识形态,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但是在所有的意识形式中,只有政治法律思想与经济基础的联系最紧密,是一定的经济基础的最集中、最直接的表现。所以,其他的社会意识形式只有通过政治这个中介,通过一定阶级的政治服务,间接地为经济基础服务。所以,在还存在着阶级的社会中,政治思想始终是社会意识形态的灵魂。
④我国根据无产阶级的政治法律思想所制定的法律、法令和保证它们实行的法律制度(即立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制度)等等,统称之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法制既体现着巩固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客观要求,又代表着无产阶级和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维护社会秩序、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社会生产力的强大武器,所以,为了保证四个现代化的顺利进行和胜利实现,我们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二、道德
一、道德的特点和作用
1.什么是道德:
所谓道德,就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所谓行为规范,就是评价人们行为的善恶、是非的标准。通俗一点说,就是它规定一定社会的人们那些行为是应该做的,合乎道德的;那些行为是不应该做的,不道德的,这些行为规则,就是道德。
例如,中国封建社会里,有所谓忠孝节义。提倡忠臣不事二君,好女不事二夫;提倡“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讲究江湖义气等等。这就是封建道德,完全是套在人民大众头上的精神枷锁。我们现在大力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尊老爱幼等等。这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规范。研究社会道德的学问,就叫做伦理学。
2.道德的特点:
讲道德的特点,主要是和法相比较而言的。
①道德是较早产生的一种意识形态
道德的产生,在历史上比政治法律思想要早得多。政治法律思想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而道德在原始社会里就已经存在了。当人们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组成为社会的集体时,就产生了一定的道德观念,就有了评判人的善恶、好坏的标准,并且用来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道德一经产生,就将与人类社会生活共用存在下去,政治法律思想由于它们是阶级社会所特有的意识形式,所以,随着人类进入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们的所有形式也将会改变。但是从总的发展趋势看,法律形式将消融于道德形式之中。
②道德是一种以道德评价的形式,依靠社会舆论、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来起作用的精神力量。
具体的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总是根据一定的道德标准,用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等等道德概念,来评价人们的行为,使人们之间的关系得到调整。当人们认为某种行为是善的,正义的、公正的、诚实的,就加以支持、赞扬;当人们认为某种行为是恶的,非正义的、偏私的、虚伪的,就加以反对和批评,这就是道德评价。这样,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不同的行为,就会形成不同的社会舆论,造成不同的社会风气。我们通常所说的“舆论谴责”、“舆论压力”,往往是指这种情况。与此同时,人们对自己的行为,也在自觉和不自觉地、每日每时地进行善恶的判断,这就是出自内心信念的力量,我们通常所说的“内化谴责”往往是指这种情况,总之,它体现着人的活动的自觉性。
而法律就不同,它是用强制的行政的力量来维持和发挥作用的。如果没有强制的力量,法律就行不通。
3.道德的作用:
①深刻性。当某种道德规范被人们所普遍接受之后,它所发挥的作用是极其巨大的。例如,像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李清照的“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些掷地有声的豪言壮语、豪情壮志,曾经激励了多少志士仁人去为真理、为正义的事业而奋斗,出生入死,在所不辞。但是也有象“人不为已,天诛地灭”这类腐烂发臭的剥削阶级道德观念,却支配了某些利欲熏心的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许多青少年犯罪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②广泛性。与法相比,道德在社会中起作用的范围,要广得多。
就是说,社会上有些不良现象,例如,扰乱社会秩序,买东西加塞、看节目大声讲话、起哄、吹口哨,在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等等。象这类问题,又没有发展到行凶犯法的程度,而他自己又不自觉,甚至还公开讲什么:“大错不犯,小错不断,难死领导,气死法院”。对这样的人和事不能靠法律制裁来解决,必须靠道德的力量,靠社会舆论的力量,靠启发人们对自己行为负责的道德责任感,“请君子自重”。
③长期性。与法相比,道德在社会中起作用的时间要长得多。
前面已经提到,道德形式一经出现,就与人类社会生活共始终。随着阶级的消灭,人类进入无产阶级的社会,就不再需要有专门暴力机关执行强制性的法律措施。社会的生活秩序,虽然并不排除还要有某些带强制性的行为规范来维护。但是,总的来说,将通过人们的道德力量来担负。法律形式将消融于道德形式之中,就是说,道德将发挥越来越大的力量和作用。
总的说来,对道德的社会作用是不能低估的。但是,对这个问题也应当辩证的理解。就是说,也不能任意夸大,道德也不是万能的。要看到在许多场合下,调整人们的社会关系单靠道德还是不够的,还必须靠法律的强制作用。对那些不听规劝、不接受教育,从违反道德规范发展到行凶犯法。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人,必须绳之以法。否则,不可收拾。
二、道德的历史性和阶级性:
1.道德的历史性
所谓道德的历史性,就是说,道德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道德也必然跟着发展、变化。所谓永恒不变的道德是不存在的。马克思说过:“财产的任何一种社会形式,都有各自的道德与之相适应。”(选二/430页)恩格斯也说过:“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得这样厉害,以至它们常常是相互直接矛盾的。”(选三/32页)
例如在原始社会的早期,吃掉了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被认为是合乎道德的。达尔文环球旅行到南美洲的火地岛,看到当地的士地人在冬天饥饿时,专吃中年妇女,然后吃狗。说是狗更有用处,能捉小獭。到了奴隶社会,吃人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用奴隶陪葬却被认为是一种富有的权利的象征。进入封建社会,偶奴隶陪葬被看成是不道德的,改用木偶制品,而现在,统统送进火葬场。这说明,道德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
资产阶级企业家宣扬:“永恒道德论”,说什么有所谓超时代、超历史的道德,是完全错误的。以“且勿偷盗”为例,也不是永恒的,只不过它存在的时间较为长远罢了。在原始社会,没有私有观念,不存在偷盗问题,所以也没有偷盗可耻的观念。将来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物质财富极为丰富,按需分配,用不着偷盗。正如恩格斯所说,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还要教育孩子不要偷,就会被人认为是疯子。
2.道德的阶级性:
在阶级社会中,不同的阶级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和道德准则。恩格斯说:“一切已往的道德论归根结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经济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这就是说,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具有阶级性。
这是因为:
①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而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阶级关系,其阶级利益是根本对立的。所以,由于这种对立而形成的道德观念等也就必然具有不同阶级的内容。
②在阶级社会里,道德总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之一。也就是说,统治阶级的道德总是为维护自己的统治服务的,被统治阶级则是为了推翻统治阶级的统治而提倡自己的道德的。例如,封建社会里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吃人的封建礼教,即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就是为巩固封建统治服务的。
③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阶级对立彻底消灭之后,作为阶级的道德才能消失,才会出现真正的全人类的道德。
三、道德评价的客观性
既然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规范,承认了道德的阶级性,是否就是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呢?否。道德是有客观标准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凡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对历史发展起促进作用的道德,就是进步的道德。反之,凡是违背历史发展趋势,阻碍社会历史前进的道德,就是腐朽落后的道德,历史上各阶级在其上升阶段,其道德观念中也曾包含有部分反映社会发展要求的和人民利益的某些积极内容,曾经在历史上起过积极作用。我们应当继承和发扬。历代劳动人民培养起来的优秀道德品质,则是人类的宝贵财富。
四、主于共产主义道德:
共产主义道德是最高尚的道德,是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共产主义道德的实质,就是以集体主义原则为核心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体来说就是:第一,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总的原则是对已和,对敌恨。第二,在处理个人和集体、个人和社会、个人和党的关系上,要求个人利益服务党的利益,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第三,在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时,要有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和自我牺牲的精神,等等。总之,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那样:“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利于人民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共产主义道德是和资产阶级道德根本对立的。资产阶级道德,是由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决定的,它的基本原则就是个人主义。这种道德,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曾以个体解放、个人奋斗的名义,推动人们反对封建道德,封建制度,起过进步的作用。在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以后,这种道德,就只要求人们,把个人利益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了。它的原则是唯利是图、损人利已、尔虞我诈、互相残害。资本主义把人与人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金钱成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上帝和理想,谁有了钱,谁就有了一切。所以金钱是资产阶级真正的道德标准;金钱至上,即拜金主义是资本主义的道德风尚。马克思曾经说过,资产阶级可以对自己这样说,“我是一个恶劣的、不诚实的、没有良心的、没有头脑的人,可是货币是受尊敬的,这就是说,它的持有者也是受尊敬的。货币是最高的善,这就是说,它的持有者也是善的。”(《“论艺术”》)这正是对资产阶级拜金主义道德的极深刻的揭露。
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以后,随着经济制度的腐朽,资产阶级的道德已经堕落到惊人的程度,穷奢极欲、虚伪奸诈、诲盗诲谣、谋杀等。这些现象充斥着整个社会。不仅如此,资产阶级到现在还在公开提倡非道德论。19世纪德国的唯心主义哲学家、法西斯主义的先躯尼采,就是资产阶级非道德的倡导者。他是唯意志论者,他认为权力高于一切,对强有力的人来说,道德是不需要的。
资产阶级道德的上述种种表现,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扩大,也对我们国内产生了一些不良的影响和后果。所以,抵制资产阶级腐朽的道德,反对精神污染,培养人民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任务。
五、剖析“人都是自私的”错误观点
最近几年来,有些青年在探索人生意义的过程中,指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即“人都是自私的”,认为“自私”是人的普遍本性,是推动社会发展、历史前进的动力,是一切社会形态中的永恒的动力。他们认为,提倡“自私”,这就是“人生的真谛”。
正如在黑夜里迷失方向的人把这处闪烁的磷火误作北斗星一样,这些青年把“自私”看成是人的普遍本性,是一个极大的迷误。他们苦心探索得来的这个“人生的真谛”,实际上不过是历史上一切腐朽的剥削阶级的人生哲学而已。
1.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要说明“人都是自私的”这一观点的错误所在,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人的本质。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说,人不是自然的动物,而是社会的动物;人的本质不是指的人的自然性,而是指的人的社会性。人们为了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必须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结成家庭、师生、朋友、阶级、宗教等社会关系,正是这些社会关系决定了人的本质。
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关系中最根本的关系是由生产关系所决定的阶级关系。人的思想、观念、意识、政治倾向,归根到底是由人所处的阶级的经济地位所决定的。只有从人的阶级经济地位出发,并结合考察他的其它社会关系和历史经历,才能对人的本质作出科学的证明。
2.自私是剥削阶级、特别是资产阶级的本质,而不是一切人的本质。
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出发,我们只能说自私是私有阶级,剥削阶级特别是资产阶级的本质,而不是一切人的本质。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原始社会生产力很低下,人们只有结成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平均分配的生产关系,才能维持自己的生存。那时没有个人私有的生产资料,因为没有剩余的生产品。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根本谈不上什么“你的”和“我的”之分,由于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所以,也就没有什么私有观念和自私思想。自私思想是剥削制度的产物,特别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后更为普遍。但是,即使是资本主义社会,虽然资产阶级思想居于统治地位,使劳动人民难免也受到资产阶级利已主义思想的侵蚀,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是自私的、等有洁身自好的人,没有私心,品位高尚的人。马克思恩格斯不都是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吗?有些人虽然受到了自私思想的污染,也不是处处都表现自私。所以,“人都是自私的”这个说法,即使是对剥削阶级社会中人来说,也是不完全正确的。
社会主义社会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的,经济基础的变化,为培养大公无私的社会主义新人提供了良好的土壤,以雷锋为代表的一大批大公无私、舍已为公的共产主义战士的出现,就是生动的证明。尽管今天这样的人还是少数,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向前发展,党的政治思想工作的加强,社会主义的新人必然会不断涌现,目前社会上一部分人中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一定会得到纠正,自私思想也将会越来越得不到立足之地。看不到我们的国家、社会的主流和本质,把社会主义社会的人都看成是自私的本质,看成利已主义者,是完全错误的。
3.不能把个人利益与自私混为一谈
人类社会是由无数的个人组成的,任何人都是作为个人而生向的。马克思恩格斯说:“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个人既然生存,就必须有一定的生存条件,就有生活和发展的各种需要,即个人的生活条件、学习条件、工作条件以及发展自己的有利于社会公共事业的个性和特长。这些需要综合起来,就叫做个人利益。马克思主义从来没有否认或反对个人利益。正如普列汉诸夫所说:“个人利益并不是一条道德诫令,而只是一件科学事实。”(选二/92-93)反对或否认一件科学事实是不全的。
而自私呢?刚才已经说过,它是私有制社会产生和形成起来的一种私有观念,就思想体系来说,是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自私”有两个根本特点:第一,损人利已,即为谋取和扩展个人私利而不惜损害、牺牲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第二,在社会生活中,极力利用各种权力来谋取和扩展个人私利,而无视或逃避自己应该履行的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对于这样的自私观念,马克思主义从来就持否度和反对态度。
总之,个人利益与自私是两个不同意义的概念,前一个是客观事实,后一个是一种剥削阶级观念。个人利益的获取只有在以牺牲别人和广大劳动者的利益为前提和的时候,才表现为自私、才是自私,所以,把二者混为一谈,认为讲个人利益就是“自私”,是完全错误的。
三、艺术
1.什么是艺术
艺术是通过塑造具体生动的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意识形式。艺术不同于其他意识形式的最大特点,就是它们靠形象(色、声、形、情等等静态和动态的形象)的美来表现人们对理解、情感、愿望和意志,按照审美的规则来把握和再现生动的社会生活,并用美的感染力来影响社会生活。艺术在反映现实生活中,由于它的表现手法和方式不同,因而包括各种形式,诸如建筑、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戏剧、文学等。这些形式虽然各有特点,各有风格,但它们的共同点都是通过具体的感人的形象再现生活,因此,它们对人有很大的感染力。通过艺术欣赏,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认识世界;可以影响人们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情感意志等等,并给人以美好的享受,使人获得精神上的快感。可见,艺术对社会生活,对社会的发展能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2.艺术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毛泽东同志指出:“作为观念形态的文艺作品,都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选817)这也就是说,社会生活是艺术的源泉。这从艺术的起源可以得到证明。
艺术是怎样产生的呢?它决不是象资产阶级艺术理论家所认为的,起源于“人类的精神本性”,例如,黑格尔就认为,人喜欢处于一种平衡状态,只一支手就——两支手就完满一些,说花草上如果有露水,就是生气勃勃,否则,就没有生气了,这是唯心主义观众点,或起源于作家的“灵感”,而是起源于人类的生产劳动。原始的艺术,是直接和人们的生产劳动结合在一起的,原始人为了协同劳动,减轻疲劳,伴随劳动的节奏发出各种呼声,即劳动号子,从而形成了最初的音乐和诗歌。舞蹈,就是他们生产过程的简单的重复。绘画是采集和打猎这些活动的再现。这时社会上还没有出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没有专门从事文化工作的知识分子,所以,社会上还没有专门的艺术家、美学家,每个人都劳动,每个人都过着艺术生活,艺术不过是生产实践的一种美化形式。
阶级产生以后,艺术与生产的联系就不那么直接了。直接决定艺术性质、艺术发展的是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艺术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这时,各个阶级的人们总是从一定的经济地位出发,在一定的世界观的指导之下进行艺术创作的,总是通过自己的艺术作品,来表示拥护什么反对什么,对于自己的作品当中的人物情节无法爱憎、无法褒贬的纯客观主义的立场是不存在的。那些直接反映直接景物的作品,并没有脱离社会生活,而是作者从自然景物和人们的关系上加以描写的,体现着人们的认识和态度,因而能够引起人们感情上的共鸣。成为好的艺术用品。如果单纯的、机械的,毫无体会的来描绘自然,很难成为艺术作品,那就成了机械制图了。所以,这类反映自然景物的作品,也往往在不同程度上表现着不同阶级不同社会集团的情感。例如,徐悲鸿的《奔马》是抗日时期的作品,题诗是“忧心如焚”,所以抒发爱国志士忧国忧民、奋起救亡的急切心情。
这说明,在阶级社会里,艺术是有鲜明的阶级性的。不同阶级的艺术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先进阶级的进步的革命的艺术,从实际生活出发,塑造典型的形象,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现实生活的本质,因而是有认识社会生活,鼓舞和教育人民,推动历史前进的作用,并能多方面的满足人民的审美需要。没落的反动的阶级的艺术,往往是歪曲现实,散布敌视劳动人民和消极颓废的思想情绪,追求低级趣味,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
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对艺术品的阶级性也不能做简单的绝对的了解。诚然,在阶级社会里,有阶级性的作品是大量的基本的,但是也有一些为各个阶级都喜爱的东西,如某些反映自然景物的绘画、雕塑和精美的建筑艺术等。这是由于各个阶级虽然有不同的美和美感,但是,也有某些彼此相通或相似之处。就是说,不排斥有某种共同类的存在。正如孟子所说:“口之于味道,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毛泽东同志曾引证过这些话,并予以肯定。
3.关于社会主义的艺术:
社会主义的文艺是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一部分,是教育和鼓舞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锐利武器,是反对各种反社会主义倾向的武器,是整个社会主义思想文化战线的一个重要方面。要使社会主义文艺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作到:
第一,要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
在这个问题上,看法并不一致。有人说,宁愿写一个人看得懂的“阳春白雪”,也不写八亿人需要的“下里巴人”,这种为少数人服务的方向和社会主义事业背道而驰的。
第二,要力求做到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
在政治上有害的作品,即使是有相当高的艺术性,也不是好的作品。政治上愈反动的作品,艺术性愈高就愈有害愈应加以排斥。而缺乏感人的艺术力量的作品,公式化,概念化作品,无论其政治思想内容怎样正确,也是没有力量的。毛泽东同志指出:文艺批评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政治标准,一个是艺术标准,这两者的关系是以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以艺术标准放在第二位的。
第三,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这个方针是完全符合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需要的,是繁荣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文艺的方针。毛泽东同志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的方针,是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方针。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一种风格,一种学派,禁止另一种风格,另一种学派,我们认为会有害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选五/388页)
但是,这里需要划清一个界限,就是坚持“双百”方针不等于将资产阶级自由化。界限在哪里呢?就在于前面讲的两条,坚持“双百”方针是以坚持社会主义的文艺方针为前提的。完美的艺术形式是以革命的政治内容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如果离开了四个坚持,另搞一套,不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不执行不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路线,那就是走偏了方向,那就不是在坚持“双百”的方针,而是在搞资产阶级自由化、搞精神污染。前一段时期,文艺作品中的抽象的人道主义、人性论的宣传,不能激励人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相反,只能互解人们的斗志。
如何看清人性这个东西呢?毛泽东同志说:“有没有人性这种东西?当然有的。但是只有具体的人性,没有抽象的人性。在阶级社会里,就是只有带着阶级性的人性,而没有个么超阶级的人性。”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观念,就是存在决定意识。所以,抽象地讲人性、人道、人类之爱是错误的,人的爱和恨是由它们的阶级地位决定的。鲁迅说过:贾府的老大不会爱林妹妹的。真正的人类之爱只有在全世界彻底解放之后,但是现在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一点。所以,我们不能爱敌人,不能爱社会的丑恶现象,我们的目的是消灭这些东西。所以,要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推进四个现代化的事业,必须反对这种精神污染。
四、宗教
1.什么是宗教:
①宗教的含义:
宗教是统治人们的那些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头脑中虚幻的、颠倒的反映,是由对超自然实体即神灵的信仰和崇拜来“支配”人们命运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恩格斯曾经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我们上面给宗教所下的定义,就是根据恩格斯的这段话来的。这就是说宗教也是现实世界在人们主观意识里的一种反映,只不过它是一种虚幻的、颠倒的反映。它是以一种神秘的、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来反映人间的力量的自然力理和社会力量。把一切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都说成是超人间的力量决定的。这样,宗教就把本来是现实世界的问题,用来质的形式表现出来。把本来是地上的问题,用天国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宗教就具有神秘的色彩,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宗教具体来说,它包括有关的信仰信念、特殊的宗教仪式和生活规定,为吟诵经咒、祈祷、斋戒、膜拜偶象等等,它们用宗教的组织、设施以及专门的神职人员等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势力和精神力量。
②宗教和哲学唯心主义的联系与区别:
宗教的哲学唯心主义是既相联系,又有区别。
首先,宗教作为一种世界观,它是唯心主义的。它和哲学唯心主义有共同的本质。都认为精神是世界的本质,是第一性的,而物质是派生的,是第二性的。所不同的是,宗教诊断第一性的本质是上帝、神、菩萨等一类超人间力量的东西,而唯心主义认为第一性的东西是观念、感觉、意识等等,但从本质上看,二者是一致的。
其次,二者的区别在于,宗教是以感性的、通俗的形式来论证精神性的东西的存在,不讲道理,即所谓“心诚则灵”要人盲目信仰和崇拜一种东西。而哲学唯心主义则采用理论的、逻辑的形式来论证精神是决定一切的东西。
所以,宗教的哲学唯心主义的异同。可以概括为“唯心主义是精制了的宗教,而宗教是最粗鲁、最拙劣的唯心主义。”
2.宗教产生的根源
关于宗教产生的根源问题,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旧唯物主义者虽然都用批判的眼光探讨过,也曾经提出过一些有科学意义的见解。但是,都没有能够科学的解决这个问题。比如,18世纪法国的一些启蒙思想家就认为,由于傻子是上了骗子的当,骗子编造一套谎话,傻子信以为真。这就产生了宗教。这种观点,把宗教产生的原因简单的归结为愚昧无知和教会的欺骗,只是从思想上去找原因,所以是错误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级的历史现象。因为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所以,探求宗教产生的根源,应当到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中去找,找它产生的物质根源。这个根源是什么?恩格斯指出:“在历史的初期,首先是自然力量获得这样的反映,而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在不同的民族那里又经历了极为不同和极为复杂的人格化……但是除自然力量外,不久社会力量也起了作用。这种力量和自然力量本身一样,对人来说是异已的,最初也是不能解释的,它以同样的表面上的自然必然性支配着人。最初仅仅反映自然界的神秘力量的幻象,现在又获得了社会的属性,成为历史力量的代表者。”(选三/354-355)把恩格斯的这段概括起来,就是说,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压迫是宗教产生的客观的物质根源。宗教的产生和发展,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经济状况、经济关系所决定的。在阶级社会中,则表现为劳动者对于剥削制度所造成的巨大苦难的恐怖和绝望,表现为反动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
下面,我们简略地介绍一下宗教产生的具体过程。
宗教观念最初产生于原始社会的晚期,大约10万年以前。所以称当时的宗教为原始宗教。在原始社会,由于没有剥削和压迫,人人平等。由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和工作的极端愚昧无知,所以,它的产生只是自然力量压迫的结果,而不是社会力量压迫的结果。原始宗教只是对自然力量压迫的一种歪曲的虚幻的反映。
原始宗教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宗教方式:
第一,灵魂崇拜。即认为是灵魂不死,崇拜灵魂。
第二,自然崇拜。即把自然现象人格化,进行崇拜。原始宗教的这一表现方式,实际上就是崇拜大自然对人们社会生活的作用和影响。
第三,图腾崇拜:实际上它是灵魂崇拜和自然崇拜互相结合起来的一种崇拜方式。这种方式,有它的特殊意义,就其崇拜的直接对象来说,是自然物或动植物,以动物为最多;而就其崇拜的观念来说,都具有灵魂崇拜和祖先崇拜的内容。图腾就是崇拜的对象,又被当作氏族或部族的标志和名称。如印度人崇拜牛。
原始宗教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多神教。其主要原因在于:①原始宗教是在万物有关的世界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所以可供崇拜的对象很多。②由于原始社会每一个氏族的神都不越出它所守护的民族领域,在有着血缘关系的民族集团里有着共同的宗教观念。但是,由于氏族,部落的分化是经常进行的,随着这些分化的进行,神也开始分化,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神,所以是多神教。
第二,拜物教。就是说,多以直接的自然力为崇拜对象。例如所谓风神,实际上就是崇拜风力。
第三,自发宗教。就是说,不是哪个人为了某种目的有意制造出来的,没有宗教专门家的加工,它所歪曲反映的是人类生活与自然界之间的矛盾,其信仰的目的和内容主要是为着现实的生活,都不象后来的宗教那样具有一定的形态。
进入阶级社会之后,由于出现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所以,宗教的情形和原始社会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自发宗教就逐步变成了人为宗教。具体来说,这是因为,阶级的剥削和压迫往往比洪小猛兽、瘟疫、饥荒还要厉害,在奴隶制度下,劳动人民生活上极端困苦,政治上又绝对无权,挨饿,鞭挞、杀害等社会灾难经常有,战争频繁发生,为了摆脱这一连串的灾难,广大奴隶多次举行起义,但都以失败而告终。这样,就感到对可怕的灾难无能为力,对这样异已的力量毫无办法,于是产生了悲观失望、厌恶的情绪,对依靠自己的力量来改变现成的社会制度,争取光明的前途丧失了信心,于是就幻想有一个救世主从天上来拯救他们,感到在现世没有出现,把希望寄托在未来,在这种幻想的基础上,宗教就形成了。这就是宗教在阶级社会中产生的社会根源。正如列宁所指出的那样:“被剥削阶级由于没有力量同剥削者进行了斗争,必然产生对以后的幸福生活的憧憬。正如野蛮人由于没有力量同大自然博斗而产生对上帝、魔鬼、奇迹等的控告一样。”
在阶级社会里,随着社会上人与人之间有高低贵贱之分,神也就有了等级。而当地上出现了统一的奴隶主国家,有了至高无上的君主以后,宗教也就产生了统一的、至高无上的神,就是说,一神教产生了,随着一神教的出现,逐步形成了世界三大宗教,即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这就是宗教产生和形成的大概过程。
3.宗教的社会作用
①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是一种精神毒剂。统治阶级总是利用宗教来愚弄、欺骗群众,作为他们压迫群众的精神枷锁,来维护他们的统治地位。
这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证明:
第一,他们利用宗教来宣扬神威。神威就是说人间的一切都是神安排好的,神是一切的主宰。用中国的话来说,就是“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这就是说,人间的富贵、贫贱都是由“天”、“上帝”来决定的,人是没有办法改变的。所谓“人的命天注定,胡思乱想没有用”,也是这个意思。他们宣扬神威的力量,就是企图使人民群众只相信“上帝”的力量,不相信自己的力量,从思想上消除反抗的念头。
第二,他们利用宗教来宣扬神颂。即神教政治说他们的统治权力受命于天,他们是神的传者,是上帝的儿子,是代表上帝来治理国家的,是替天行道的。所以,他们的权力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老百姓只能服服帖帖地服从他们的统治。如中国封建皇帝自称天子,即天的儿子。为了表明这一点,他们自作尊贵,穿的衣服要描龙画风,办公室叫金銮宝殿,说的话叫金口玉言,其儿女叫金枝玉叶。他们死后还要穿金镂玉衣,总之,他们天生的和一般人不一样。
第三,他们利用宗教来宣扬顺民的思想。顺民就是要他人服从和忍耐,把希望寄托在天国和未来,安于自己被奴役地位。例如基督教的教义说,要爱自己的敌人,要为受凌辱的人祈祷,有人打你的左脸,右脸也要给人打,偷你的外衣,连内衣也要给他。夺去的东西就不要再要了。这种逆来顺受的奴隶思想,完全是为反动统治阶级人民效劳的。
由此可见,统治阶级利用宗教宣扬神威、神颂、顺民,确实起到了精神麻醉的作用,对统治阶级是有利的。所以,马克思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选一/2)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宗教在历史上也曾经被劳动人民利用来作为动员和组织自己革命队伍的旗帜,例如,义和团运动,太平天国革命,洪秀全创立“拜上帝会”等等。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必须看到,它毕竟是一种麻醉剂,发展到一定阶段就成了革命队伍的祸害和腐蚀剂成为农民起义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宗教使劳动群众过迷信神灵而不相信自己的力量,把希望寄托于天国和未来,放弃为自身的解放而斗争。例如义和团运动攻打帝国主义的巢穴东郊民巷时,认为喝了佛水就可以刀枪不入,硬往上冲,结果证明神力不行。
②宗教是科学的唯物主义的敌人
宗教与唯心主义是双胞胎,科学与唯物主义是同宗教根本对立的。所以,科学和唯物主义的发展一直遭到宗教势力的压抑、打击和反对。比如,在欧洲,好多科学家遭到过教会的残酷迫害。意大利的布鲁诺因宣布哥白尼学说被活活烧死在罗马广场上。伽利略则终身遭受监禁,等等。实践证明,哪里有宗教,哪里就没有科学。“文革”中林彪、“四人帮”搞现代迷信,结果严重破坏了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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