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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白华讲稿

作者:宗白华(现代)
栏目:文学.小说
类别:现代
大小:182KB
评价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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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节选

书籍章节作者介绍
第一部分美学之对象与研究方法
美学讲什么?美学能否成立为独立之科?自亚里士多德时即开始研究此学,至今千余年,仍无大进步,故时常有人怀疑之。
美学之对象——美可分两方面研究:
Ⅰ.人生方面:人生对于世界有三种态度
1.理智的科学家;
2.实行的政治经济家;
3.美的态度:
a.赏鉴的态度:
(1)自然的美;
(2)人为的美——艺术的美及衣服宫室等实用工具的美。
b.创造的态度:
人于理智生活、实行生活之外,又必有美之生活,宇宙即有此事实,吾人即须加以研究也。
Ⅱ.文化方面:人于创造物质、文物、学术、社会之外,又创造美的各物,此实自原始人类已有之,于人生并无大用,乃完全系余力之创造,用以满足美感者,如教堂、雕刻……是也。此为自有文化以来不可否认之事实。人生有美的生活,民族有美术品的文化,皆为美学研究之对象,并非全然空洞无物也。
研究美学之方法
研究美学之方法——四个问题:
1.分析美感,如美之种类,美之根源及原质等。
2.美的创造。
a.人类对于美的创造之历史及其动机如何;
b.民族心理学上的——此种材料比较不多,故不如a条为重要——创造美的过程,内包天才等问题。
3.艺术之本身——此问题与第二问题有关:
a.初民之艺术品;
b.后来艺术家的作品,或是模仿自然,或是表现宇宙观对社会的景物。
艺术品为何物?即客观的研究事实也。风俗不同,材料不同,时代精神不同,东西方向不同,都承认为艺术品,故知必有相同之点也。
美学的东西未必是美的(aesthetic系广义的美)。
艺术品的分类——艺术的种类为图画、雕刻、诗歌、音乐、跳舞、戏剧、建筑等等。有人分诗歌等为内心的美,建筑等为形体上的美;空间的美,如建筑、图画等,时间的美,如诗歌、音乐等。
4.美学的应用——即美学之位置如何?如何利用美术以施于教育?如何增加其价值以陶冶民族性?此等美育与文化极有关。
自来美学家全研究此四问题者极少,故不免偏颇,因之分派极多,有人注意其一点者,其解释艺术之起源,常以一己偏见而概其全体,如用心理学研究美学的全体是也;有人专注重艺术品,谓美学无用,因其找不出原则之故,此种态度,美学家皆反对之。他如风格论(最近此说极发达,以各代各族有其特殊风格也)、天才论、艺术起源论等。
第一部分美学之趋势
美学之趋势
美学之二大趋势:
1.形式的——形式主义的美学说,谓内容绝无关系,内容完全在艺术方面。形式主义盖主张无表现的美,无内容的美,其出发点在建筑。
2.内容的——内容主义的美学说,谓一切美不外表现其内容,高等的美术,皆为美术人格之表现。缺点在谓“表现即是美”,实不可视为定论,因纯粹表现,有时不能算美,表现能入轨道,方可谓美也。
实则形式与内容,并不可偏废也。
其次有研究美学之方法:
(1)美感之根据与原质;
(2)艺术之创造与其创造之动机及其过程;
(3)艺术之本身位置并其分类之根据;
(4)美育即利用美术的施行于教育。
美感
美感乃人生对于世界之一种态度。表示人生对世界态度极多,然此态度与他种不同处,大概可分之如下:
1.实用的态度——如农人或树之主人,见一树,开花甚茂,必联想开花后之结果,可卖钱甚多等等,此为实用的态度,有目的的,系联想的。世人此种态度极多,见森林田禾,常作是想也。
2.研究的态度——科学家、生物家、哲学家等之观察,多如是,完全用科学眼光,去观察事物,彼等见一盛开花之树,必察其土壤、花、叶、瓣、气候等等;哲学家则谓为一种意志之表现。此种态度,常与其学问联想成一事,当作其学问内之一物,为有目的的,与第一态度同。
3.客观的态度——或审美的态度,如见一开花之树,即直接看其树之本身色彩、背景,将树与己之关系完全划开,用客观的目光视察之,树之本体与原质乃毕现。此种态度,乃审美条件之一(审美条件尚多),绝无占有的、利害计算的、研究的、解剖的各种观念,必须如此才可审美。
第一部分审美方法:静观论(1)
审美方法之(一)审美——用五官的直接感觉、超脱的观察,绝对不杂他种关系,即系审美之一道也。
ContemplationContemplation:英文,凝视、沉思、冥想、静观;期望、希望;研讨、考虑。——编者(静观)此字之意,即停止一切冲动,用极冷静之眼光观察之。叔本华谓吾人若用Contemplation之状态,去观察,实为审美之要道。彼之美学,即基于此状态之上者,如看失火——初见之则恐怖,因一切财产悉将毁坏,计算心生,即不能生美感。或见他人失火,而赋同情,则美感亦不能生。若能将此观念完全消除,则火焰冲天,必能发生美感,所谓“隔河观火”,即系能将此等观念抛开故也。此等愉快,即因为客观的、无关自身利害的一种观察,所谓Contemplation之状态是也。如打仗,本为可怖之事,而影戏中之打仗则生快感,即系知其为假的,而不生计较心、同情心之故。(假象亦可引起快感,详另论。)美感之心理的分析,须用全副的研究状态,除去一切主观关系,已如上述,然此不过审美条件之一,不能谓为审美之究竟也(全部事实尚多)。故此为第一步。第二步即为同感作用。
审美方法:同感论
审美方法之(二)EinfühlungEinfühlung:德文,移情作用,同情,同感。——编者& theorie=Empathy(英译)同感或感入。如看失火,感自身内部生命之情绪,亦如火,然将火视为同情之物,视为生命之象征,生命之表现(凡将个人内部之情绪感入此物,而视此物为生命之表现,即为同感)。又如在野外见一树,除去普遍之利害观念,则可审美,再见图画中之树,与野外之树相同,于是,联想到野外树旁之景,与此景有关之诗等等,此为联想法,亦系审美方法之一。德之Gustav Theodor FechnerGustav Theodor Fechner(1801—1887):费希纳,德国生理学家、心理学家、美学家和哲学家,实验心理学和实验美学的创始人。著有《死后生活手册》、《天堂和来世的事物》、《心理物理学原理》、《美学导论》等。——编者主张之associative factorassociative factor:英文,联想因素。——编者是也,后详论之。
同感论:同感论发源甚久。德人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1744—1803,德诗人兼哲学家)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1744—1803):赫尔德,德国文艺理论家。著有《批评之林》、《论语言的起源》等。——编者常倡之,此时,外表形式美说颇盛,彼故倡此说以辟之。彼谓美非仅由外间形式,实表现内部之精神,如建筑物,非仅代表堆积之石物,实为一时代精神之表现,由无机合成为有机1828年,德国化学家维勒(Friedrich Wo¨hler,1800—1882)从无机物合成了两种有机物:尿素和草酸,打破了人为的无机与有机鸿沟,动摇了唯心主义的“生命力学说”,并指出了有机化学的合成方向。——编者。艺术品既为有机,吾人身体乃亦凑合若干有机而达为一贯者,与艺术品无大异,故对艺术品常赋与一种同感也。西洋各时代之建筑,俱足以表现各时代之思想、宗教、政治科学等等,人生之态度变迁,其建筑物必大不同,有平正者,有矗立者,有缥渺欲离世者,皆可代表时代之精神也。后LippsTheodor Lipps(1851—1914):里普斯,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美学家。著有《美学》、《空间美学和几何学、视觉的错觉》、《论移情作用》、《再论移情作用》等。——编者即本此说而加以发挥。
RomanicRomanic:英文,罗马,古罗马的,罗曼斯语的,拉丁语系的。——编者时代变为唯美时代,拿自然世界作为个人之照镜,彼谓人所以感天然界之美者,因人之生命情绪,可以感入也,彼所以能令人感入,即因其为如有机物之故。此说几与同感论极似,所差者,在彼欣赏自然,将小己亦纳入自然中,而与之同化,不能纯以同感态度出之也,与其谓为与同感论极似,不如谓为Contemplation之态度之推广也。
继Herder之后,Hegel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黑格尔,德国古典哲学家、美学家、辩证法大师,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集大成者。著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美学》等。——编者亦称大家,尤以Friedrich Theodor VischerFriedrich Theodor Vischer:费希尔,德国哲学家、美学家,著有《美学》、《论象征》、《批评论丛》、《论崇高和喜剧对美的哲学的贡献》等。——编者(1807—1887,著《美学》六大本)为最著,其学说实出于Hegel,大倡表现生命的象征论,如油画,不过油布与颜色之配合而已,实用符号表其内容,代表其个人之精神,背后乃另有境界,此即所谓象征论也。如耶稣因救世人,死于十字架,耶徒一见十字架,则思及耶稣救人之精神。耶稣:基督教所信奉的救世主,称之为基督。据《新约圣经》“福音书”载,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为拯救世人,耶稣由圣灵降孕拿撒勒镇的童贞女玛利亚而取肉身成人。出生于犹太伯利亚,为大卫王的第四十一代后裔。耶稣博览以色列古先知、古圣贤的经典,到处宣讲天国的福音,代耶和华为人赦罪,声称只有背着十字架跟从他的人,才肯收做门徒。每到一处,就为民众驱邪治病,解除疾苦。他对摩西律法进行改革,使之切合民众需要,又带领门徒清洁耶路撒冷圣殿,受到下层人民爱戴。他在橄榄山上预言圣殿将会被人毁弃,世界末日必将来临,因而激起祭司长和长老们的愤怒。后被叛徒犹大出卖,被犹太教当权者所捕,并被钉死于髑髅岗的十字架。故耶稣信徒一见十字架,便思其救人之精神。——编者美之象征,与此不同,知其背后另有境界,另有事物表现。如见油画,决不先思油与布之如何,而直接见画中之境界。象征云者,用一物代表他一物,而一物之精神、情形,完全由此物代表出来之谓也。故艺术品非真物,乃为真物之表现,虽知其为假的,同时觉其如真者,然而,同时仍知其为假的。此一派之说法,大概如是,对否,后评之。
第一部分审美方法:静观论(2)
艺术家之目的,在用如何方法,使人最易感到明了其艺术物所代表之境界——即其自心中所有之境界,彼等既以此目的,故其用功有细致者,有飞扬者,如画家之粗细,诗家之刚柔,各各不同派别斯分,然其目的既同,故虽现实,画家终不能十分客观,个人人格,仍留痕迹,不能脱此窠臼也。
然吾人虽有此同感能力,Einfühlung一见艺术物,而予以同情,然同感不能即谓为美,何以一定要美感,实为疑问,此其说之不充实处,尚当进而讨论之。
有触即受之,感力所由来,说亦不同。
1.先天论——谓为先天的,生来即有此同感能力,一触,即直接承受,如小儿见绿,即知为绿是也;
2.经验论——谓凡从前所见闻过的,再接触时,即可联想到从前之事实,故同感系后天的。德人Hermann Lotze(1817—1881)Hermann Lotze:赫尔曼·洛采,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自称其哲学为“目的论的唯心主义”。——编者,即此派之健者,且谓同感作用,系普通的,不过仅限于审美之一端。审美之功,实基于此耳。(Einfühlung译为同感,如观戏中喜悲而表同情,因同感也。至画中所表喜悲,亦表同情,实则画无喜悲之可言,乃因吾人之感觉深入其中故也。故译感入亦恰当。又普通之同感,亦有感入之意,盖吾人设身处地,拿己身作则,则永不能表示同感也,至此物之表现,究竟如何,终不得知也。如秋景花落草萎,人多愁哀之,实则秋何常可哀,皆因己心有此悲哀,一触此物,遂有凭寄,诗人文人之作品,大概从此而来——人格化——科学家视之将发噱矣。)
J.VolkeltJohannes Immanuel Volkelt(1848—1930):伏尔盖特,德国哲学家、美学家,移情说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著有《悲剧美学》、《美学体系》、《审美意识论》等。——编者——主张直接的同感为精神上的普遍之作用,随时随事俱有同感较为直接耳。彼常分美同感与他同感之不同:
1.美之同感较其他同感为深刻(程度方面);
2.美之同感完全是直观的感觉(质方面)。
对彼此说多不满意,因(1)如见老人恸哭,亦常有极深刻之同感,不仅美感为然也,故美同感不当用度量量之;(2)平常之同感,亦多直观的,不仅限于美感。
彼于普遍中抬出美同感为直接的,并无大供献,惟对于同感之分析多可取者。
1.生理上的同感作用——如善骑者见雕刻之骑物,则得到较常人更深之同感,肌肉如动者。
2.联想的同感作用——如看好诗而思及好花,见好景而思及好诗等。
3.直接的同感作用——如音乐,即起同感作用,好花、好诗、雕刻虽亦有同感作用,然究不如音乐为直接。
Lipps——为同感论中之最重要者,常谓寻常人之同感总不能十分客观,不能断绝一切与己之关系,而美之同感,则为绝对客观的,静观的,一身之全副精神集注之,而不外役也。惟美术才有此魔力,其与他物不同之处,善即在是,彼又进一步讨论美术为何能使吾人如此圆满无憾。作者在下面旁注:“1.感入为直接的Proses;2.视为客观的表现;3.感入之形式不同。”按:Proses:英文,散文、平凡无奇的性质、普通的事;无趣而平凡的谈话。——编者
1.艺术品所表现为幻界而非真界,故画中虽有若何危害物,人不怕之,然又非完全假的;若全为假的,吾人当作假的看之,亦无同感之作用矣。故艺术之世界,乃另一世界,介乎真假之间,名曰艺术之真实(aesthetic realityaesthetic reality:英文,美学的真实,审美的真实。——编者),吾人所以能感入者以此。
2.艺术品可免除一切真实界所有之障碍。真实界之现象,时为他事障蔽之,故人不易得,其真象如人,本怒而强作镇静,若无事者,外人不易看出之,艺术家可将此等障蔽脱去,表其特点,精神既集中,见者易感入。
3.艺术所表现的,多系有意义的、有价值的——近代画家则不尽然,使人见之,易起联想,如某人画拿破仑失败后归至某王宫之怒容,备极愤慨,见而惹人注意,且起全功将东流之想也。
4.使人人格提高,此系从第三生来。再如见某之义愤,某人之悲惨,彼既系有价值之人物,见而易赋同情之感,个人人格亦提高。他如大川、高山、深海、巨石,见而器重增大。再,艺术品最易使人格受理想化,见伟大人物,必摹仿之,亦可提高人格。Lipps之分析固详,然其失败亦即在是。因第(一),生美非尽由同感而来,审美亦有绝大关系,且美为第三的实在;(二)增高人格,虽由同感而来,然实为另一作用之现象(如情绪等等),所谓复杂之意志是也(彼亦承认复杂意志,故其自说,实相矛盾)。
彼又常解释几何形体之形式,谓如正方形,四边本等长,吾人视之,两旁线似短两上下线为长者,此则因人系立的,故觉两线向上增长也。亦系摹仿之说法,然殊觉牵强。
K.GroosKarl Groos(1861—1946):谷鲁司,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美学家。著有《美学导言》、《动物的游戏》、《人类的游戏》、《审美的鉴赏》等。——编者——与Lipps同时,其学说与同感论极仿,而异其名称,彼谓审美为内心模仿,如看诗则如将其内容模仿一遍,看画亦然,实与Lipps谓“吾心之内容感到此境界感入此物”无大差异,不过名词略变而已,照此亦可说读书一遍,系模仿一遍也,惟此名词不合用,名曰模仿,不如名为幻境之创造,如多人看画所感到的境界,必不尽同,故审美富含有少许创造性,非全模仿也。且彼谓模仿完全为客观的,则人人所模仿必极同,今因人之经验不同,而实际上殊不然,则其说不圆满可知也。
彼说施行于戏剧较为确当(因戏剧系纯客观的模仿),然有时亦不尽然,因才高者时出特态,亦可博美感之同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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