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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云

作者:亦舒 (现代)
栏目:文学.小说
类别:现代
大小:177KB
评价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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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节选

书籍章节作者介绍


  很久之前,某一个晚上,病在台北,与刘午琪说话,小刘这人很有点意思、咱们在说男女的事。

  我很寂寞的说:“……也有女孩子去留学,那男朋友等她三四年的……”

  小刘忽然淡然打断我说:“那只不过因为他没有碰到更好的!”这样的爽快,就把一切浪漫否定了。当时我怔住了很久,这么好的话,真正少听见呢,是以一直牢记至今。除却巫山不是云,不过是因为巫山的云最好,若有好过巫山的,那人也就不呻吟了,也就快快乐乐的过了,也就忘了巫山了——都是这样的吧!他记得这

  一段云,不过是因为他没有找到更好的。我不能写自己也不相信的故事,是以我的故事都有点乏味,这是一段云的故事。

  星期日下午三点半,宿合静得像配音间,所有的人都出外跳舞唱歌看戏去了,我常常怀疑我是惟一走不开的人,因为我是一个紧张的人。我连吃一杯茶都比别人紧张,更不用说是做功课了。赶好功课,我还要写稿子,熨衣服,想到做不完的工作,简直要尖叫一声了,吞枪自杀。我站起来,在房间里走动几步,然后洗一个杯子,预备冲咖啡喝。来到了英国之后,我的生命靠无数的咖啡支持着,一杯又一杯,一个一个的星期日下午,有时候也抱着电毡说:“如果没有你,日子怎样过……”不过也过了。有一次看《读者文摘》,那里头说:“你是不是一个太紧张的人?是不是想一个人身任数职?是不是略有空闲便有犯罪的感觉?”我连忙把书扔在一旁,继续我的工作,忙得发疯的时候,往往有种异样的痛快感。我想我已经心理变态了。

  我狂喝咖啡,再在我那张木椅子上坐下来。翻开笔记。真是飘零到此,只好认命。荷顿先生说:“做人……总不能满足现实。我在剑桥的时候,惟一的愿望是做辩护律师,现在教了书,总还是奇怪,如果没有改行,现在会怎么样?……或者在美国维斯康辛州,有一个十全十美的人在等着你,你去不去呢?”我记得我说:“如果他一定在维斯康辛,我自然肯去,只是他在哪里呢?也许在乃济里亚呢?太累了。”

  人家读一次书比我读五次好,我的毛病是心不在焉,太紧张了,太多心事要想。我不喜欢胡混胡混的安逸,所以我常常清醒的痛苦着。真的痛苦吗?并不见得,下星期六,约了黑人荷根去打“死过去”球,这种球,我约莫可以支持五分钟,球一出去,反弹过来,不是被它弹死,就是再拍出去,如果接不到,就只好满场逃,抽筋。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敲我的房门。

  我一乐,居然有人来看我了,楼下的广播电台并没有叫“外找”,由此可知不过是这宿舍里的人,但是有人说说话,也是好的。想起以前,真是“忆昔午桥桥上饮,坐中都是豪英……吹笛到天明”这样的境界,现在不过是些长不大的人,隔壁女孩子大减价买件大衣,她没有,便跑来诉半天苦。

  我高声叫,“是,请来。红玲?瑞玲?亚伦狄龙?罗拔列福?魅力王子?”我惟一的本事是黄连树下弹琵琶,且不管别人受不受得了。

  门轻轻的推开了。

  我张望着,我站起来问:“谁?”

  门又被推开多一点,一个女子走进来,站在门口,对我笑了一笑。

  我连忙说;“你找错了。”我坐下来。

  我不认得她,可是也忍不住上上下下的打量她。多么标致的一个女子,绒线帽、大围巾、一件短短的皮夹克,窄窄碧蓝的牛仔裤、靴子。一张脸是雪白的,有一种孤芳自赏的味道,虽然笑着,可是不像笑。

  这里并没有这样的人啊。

  她问:“你是亦舒?”

  我愕然点点头。

  “我是找你的,有空吗?”她问。

  “找我?请坐。”我诧异的说,“我们未曾见过。”

  “是,我知道。”她说,“有人告诉我你住在这里。”

  “什么人?”我稀奇的问,“在这里我并不去。什么人?”

  “不能告诉你。”她笑一笑,“打听了很久才知道的。”

  我看她一眼。真鬼祟,到底是什么事呢?

  “我……有一个故事要告诉你。”她说。

  我马上用手托住了头,我说:“我不是一个说故事的好手,有好的故事,说给我听也是枉然,你找错人了。而且我写的故事,看的人不多。”

  她坦白的说:“可是只有你在这里,并没有第二个写小说的人了。”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她眼睛是澄清的,宝光四射,多么好的一双眼睛!有很多人,相貌倒还过得去,一双眼睛,却浊得像浓痰。

  她笑了。一边问:“这就是你的房间?怎么这样乱?”

  我说:“其实不是这样的,说出来你不会相信,以前……我是一个有洁癖的人。现在就成了这样了,人是会变的。”

  她没有回答,一边替我拉好被褥,把脏衣服都归在一边,把鞋子一双双的放好,把书本搁回架子上去,杯子碟子都洗了。

  我说:“你叫什么名字?每个周末来一下敢情好,我就不必做那么多事了。”

  她笑着坐下,“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

  我让她吃香蕉,她不要。不要就不要,我自己吃。我问:“你以为我是怎么样的?我是个穷写稿的。”

  “你就毕业了吧?”她问。

  我吃惊的看着她,由此可知,我的事情,她都知道。

  她又笑,“你别害怕,都是你自己写在报上的。”

  我脸红了,解嘲的说:“没法子呀,这年头……赚钱要紧,能够写什么,就写什么……”

  “可是你还不要写我的故事呢。”

  我干笑两声,“你说来听听。”

  “我会告诉你的。”她说。

  我看着她。照以前的脾气,早不高兴了,一个陌生的女子,在我这么忙的时候走进来,批评我的作风为人,噜里噜嗦一大堆,说话这么尖锐。

  现在不是在香港。在香港我是不会做错什么了.在香港做人是要小心翼翼、万分警惕的,否则活不到二十四小时。可是到了英国,人就笨,所以在英国碰见刚来自香港的人,很容易就被人家吃进肚子去了,还黑墨墨的莫名其妙。我看着她,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令人心酸的一种美丽,不是一种快乐的美丽。

  “你的故事是什么?”我问。

  她从手提包里取出几本日记,一大叠信。

  我马上笑,掩住了嘴,我想:妈呀,多么像某某的小说,真可以写一本砖头书呢。怎么会有这样的妙事!再也不象的,太好玩了。

  那位小姐一睁眼睛说:“你怎么了?你跟你的小说与杂文一点也不像!看你真有点傻傻的,笑什么?”

  我吓了一跳,“嗳,你这个人,别这么凶好不好?做你男朋友有什么意思?”我还是不生气,笑吟吟的。“喂,你真是写稿的那个人?”她又问我。“可不就是区区小可在下。”我笑说。“你怎么老笑?一点没正经?我跟你说正经事!”

  我收敛了笑容。这女子太紧张了,做人紧张是没好处的,做人紧张是迟早要出事的,我静静的看着她。

  她居然向我道歉说:“对不起。”

  我居然说:“没关系。”

  她低下头,“这故事不是我的故事。事情是这样的,我最近搬到一层房子去住,房间里有一张书内抽屉锁着拉不开来,我觉得可惜,找个锁匠开了。里面放了这些,我看了便想起你,拿来给你。

  我很惊异,“不是你的故事?”因她是个美丽的女子,我觉得有点可惜,随即又问:“可是谁把这些东西锁在抽屉里?”

  她白了我一眼,“当然是它们的主人,是个华人。”“可是他为什么没把它们带走?”我大惊小怪的问。“不知道。他不要它们了。你自己看吧?”“那个人在什么地方?”我问。

  她不耐烦的站起来,“我怎么知道?”

  我愕然看着她。

  她说:“真是失望,看到你真是失望,你根本不会写这个故事!’’她拉开门,竟准备走了。

  可是她的脚绊了我的皮鞋,那只皮鞋方头大耳,像只潜水艇形状,又够重量,她差点没摔死,我赶紧扶住了她。

  她又笑了,说:“你怎么穿这种鞋子?太笨了。”

  我据实答:‘‘我不懂穿高跟鞋走路,笨人只好穿笨鞋。”

  她忽然很温柔的对我说:“像你这样,马上可以结婚了,做人非得这样,不然结了婚也没幸福。”她停了一停,“我走了。”

  “喂喂!”我追上去。

  可是她已经急急的走了,像一只燕子似的灵巧,我衣冠不整,追不上去。燕子,像一只燕子。

  旧时王谢堂前燕。堂前燕,今天可飞到我宿舍来了。

  回到房间坐下,便不肯再做正经事,看起那日记本子与信件来。日记写得很好,很简单,信也很好,很简单。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信上贴着邮票,写着地址姓名,是封口的,没有寄出的,是第一个读者把它们拆开的。

  但是他搬家的时候没有把它们带走。为什么?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我”是写日记的人。

  (无端端被人进门来骂一顿、如果不把这故事写出来,就太划不来了。)

  我是一个最最怕寂寞的人。我没有研究过别人怕不怕。但我自己是最怕的,因为怕得厉害的缘故,所以只好默默忍受,我不能到处打锣宣扬我的寂寞,但是往往在宿舍窗前站好几个钟头,或是上床睡觉,梦常常是生活的影子,更加寂寞。

  对于人家这么容易找到伴,我是极表妒忌的,是一种纯粹、原始的妒忌,忘了自己的身分,忘了自己的年龄。我从前也有过一个女朋友,后来分手了,做梦常常是见到她的,醒来后一笑置之,我并不再爱她,然而因为静的缘故,入梦的往往是她。

  回想那是一次不成熟的恋爱,她也早已子孙满堂了。

  在一个圣诞节,我病了。因为伤风,我不肯去看医生,一直服亚斯匹灵。加倍的吃,吃得一二天,过量的原因,胃出了血,半夜起床,吐得一地,心中慌忙,以为吐的是食物,要走出房间,在走廊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里。真像拍电影一样,淡出:宿舍。淡入:医院病床。

  我躺在医院过的新年,护士给了一个手提无线电,我放在耳边听,听到气笛大鸣,是新一年的时候,心里倒有一种出奇的平静。这世界上就是这样吧,有些人幸运,有些人不幸运,现在我的处境,跟别人比起来,简直有天渊之别,说不定将来是可以翻案的,将来……嘿:在医院里十天,没有探访的人。有小孩子自儿童病房出来,在我床沿排队唱:

  “我们希望你圣诞快乐,我们希望你圣诞快乐……”

  我还微笑,有时候真不知道是几时学会这个窍门的——在不高兴笑的时候可以笑出来。

  我一直躺着,医生为我输了血。我也得数数我的好彩,如果在香港这么来一着,破了产也不够付医院费,只好卖身,现在是英国,落后有落后的好处,医生保证我一毛钱不用付。我就心安理得的躺着,解释了我假期没有地方可去的原委。

  我颇为用心考试,然而那远远。那是夏天的事情,现在春天还遥远无期呢。一个冬天就能磨尽人的壮志,这里的冬天是六个月的。虽然如此,我并不想回家,在一事无成的情况下回家,比打落地狗还要惨。

  天天有护士来替我抹身,她们倒是不怕难为情,我装得落落大方,可是她们格格笑,并且说:“一点体毛也没有,像只小羊般。”我又笑了。

  总比宿舍好,那些食物,那些人,那些书本。

  到过完新年,她来了。她穿着一条牛仔裤,褪色的,一件松松的芝士布衬衫,在腰间打一个结,她并不怕冷,头发短短,是个中国人,那样的头发只有中国人才有,漆黑乌亮,剪得短短,在耳后,可以看到戴着金丝圈的耳环,额上有一圈头发是烫过的。她并不怕冷,也许开了车子来,医院里的暖气又足。

  她没有转过头来。她正与一个黑人病人在聊天,说的是英文,发音非常的准,她耐心地安慰他。我知道她是一个义务到医院来探病的人。

  到她走到我的床畔,我看着她,她并没有天姿国色,但是皮肤非常白皙,五官很秀气,笑容可掬。你可以看得出她这种笑是诚恳的。

  她说:“见到同胞了。”

  我向她微微一笑。

  “是学生吧?”她问,“好好当心身体啊。”

  我又点点头。

  她问:“我可以为你做什么吗?”

  我摇摇头,为了免她太难堪,我开口说:“谢谢你。”

  “不用客气。”她说,“我是天天来的,有什么事、你跟我说一声就可以了。”

  “谢谢。”我礼貌的说。

  她走到另张床去了,她一定是信教的吧?这么博爱,有空在家什么不好做,到医院来工作。我是不喜欢黑人的,觉得他们粗鲁无礼,又噜嗦。我也不喜欢白人,头大,有自大狂,我也不喜欢外国的黄种人,永远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小心翼翼的受着不必要的气,我基本上不喜欢这世界,我改不过来。现在看着这个女子,她是多么开心,这么自得其乐,每个陌生的病人都像她的至亲友好一样,这样勇敢的笑着,对世界的挑战。这精神是什么地方来的?第二天她来了。使我难过的是,她竟自中国餐馆替我买了包子来,并且声明医生批准我吃,我默默的接过了,咬了一口。我胃口并不好,也没有想吃包子,来了这么久,这种享受不是穷学生可以常有的,我心里不过只有功课。忽然我的鼻子一酸,眼泪淌下来了,她并没有惊奇,只是一副温婉的表情,仿佛她知道这包子的后果,她令我很生气。我知道她的年纪要比我大一点,可是她也没有资格这么做。

  包子吃完了,我擦干了眼泪。

  她说道:“你爱看什么小说?明天我带书给你。”

  我淡淡的说:“我就要出院了,不用看。”

  她歉意的说:“对不起,那么我带点画报来吧。”

  我点点头。

  她果然带来了各式各样的画报,五彩缤纷的递给我,她的手指是白皙的,纤长的。我低声说

  “你对我太好了,谢谢。”

  她笑了,并不说话。

  我问:“你贵姓?”

  “我姓云。”她说,“好像是一个名字,所以朋友都叫我云。”

  “云小姐。”我称呼她道,“我姓宋,宋家明。——

  她点点头,“你好好的休息吧,别想太多,出了院要保重身体,钱都还是其次的,最要紧的是健康。”

  她的好话,像一切好话一样,并没有钻进我的心。

  再过一天,我就出院了,我穿回了自己的衣服,站在门口,觉得脚步虚浮,故此等计程车,不再去乘公共汽车。云小姐来了,她开着一部积架房车,我向她微笑。她连忙停了车,走出来。

  “家明,你出院了?”她急说,“我送你回去,来。”

  我因为自尊心的缘故,坚决不肯。

  她笑,“你别孩子气了,我送你一程、有什么关系?”

  我才觉得再挣扎下去就小家子气,上了她的车子。

  “哪里?”她问。

  “不妨碍你吧?”我也问。

  “没有的事。”她笑,“这是我的工作。”

  我只好说:“勃灵顿街。”

  “啊,高塔宿舍,你是理工学院的,”她看我一眼,“年纪轻轻,做了硕士了?”

  我只是微笑,她倒是很清楚,高塔只有毕业生才可以住。

  车子很快的到了目的地,我向她道谢,她一直很温情很客气——是有这种人的,对世界有无限的热忱希望。

  我回了宿舍。那是一个星期日,下午。阳光居然很好,朦胧地照在我的书桌上,有一层金色的灰,一本参考书摊开着。我缓缓的躺在床上,医院里一切都有煮过的、消毒药水的味道,这张床有种亲切的感觉,可是寂寞不变的,我瞪着天花板,每个人照例的出去了,叫我往哪里去呢?自己一个人出去看场电影?到酒吧去喝一杯酒?看见单身的洋女人,带一个到宿舍来么?都没有意思。

  我默默的拿了毛巾去浴间淋浴,回房间换了睡衣,强迫自己睡了。

  也有同学来敲门,问候一声,就走了,英国人是非常各扫自己门前雪的。我睡在床上,反复思想,觉得人生真止于此,我又不会玩吉他,又不懂打毛衣,所以我没有排解苦闷的方式,我只好发愁。

  人是越来越寂寞了,以前活在大家庭里,多么热闹,大伙儿争着败家,明争暗斗,嬉笑怒骂,赌钱抽鸦片嫖戏子娶小老婆,孩子一个个生下来……

  这是有钱人的日子,钱花光了,一生也完了,不用动脑筋。穷人更不用动脑筋,没有钱想什么?

  现在就不一样,现在人太讲究上进。不是开玩笑,在家,羡慕我的人还真不少呢。去年妈妈寄一信来,上面写着:“儿啊,让我套大卫王的一句话:‘如今我的指望在乎谁?我的指望在乎你。’”我看了倒没有心如刀割,只是发了一阵子呆。

  呀,我愿意照顾她,可是我没有能力。我怎样能够改变他们的观感呢?

  留学好比一个黑社会,没有尝过滋味的人是不会知道内幕的,到过外国的人又有一种默契,心照不宣,也不多语,是以年年有人继续上当。想想真是可怖可笑。现在我因还没脱离苦海,是以只有可怖的感觉。

  我仿佛是睡着了。梦中又见到了以前的女朋友。那年她只有十八岁,雪亮的眼睛,贝壳一般的牙齿。我约了她在大会堂等,她是一个守时的女孩子,常常比我早几分钟,她穿一件米色扣布的短裙子,高跟鞋,转过头来一个微笑,我迎上去招呼她。

  天星码头的碧海蓝天,如真的一般,我迎上去叫她的名字,然后我便醒了。

  我躺在床上,天色已经黑了。应该是五点钟左右,不早了,也该到饭堂去吃饭。

  我在换衣服的时候,决定回家后约她出来跳舞。她一直喜欢跳舞。我可以很礼貌的请她出来,跟她说明原委。可以不理她有多少个孩子。

  饭堂的饭仍然一样味道,我默默的吃着。隔壁班的玲达见了我,跑来坐在我对面。英国女子什么都好,就是样子贱不好。连茱莉姬斯蒂都有高级应召女的味道。

  我不喜欢这个女人。

  她说:“你到哪里去了?好几天不见你,躲起来了?跟女朋友躲在房间里。你连学校都没有去,为什么?一向你是最用功的。你为什么闷闷不乐?告诉你,别担心,什么大事,找个女孩子喝杯酒聊聊天就没事了。我陪你好不好?晤?说好……”

  我没有回答,吃完了饭,我说:“我病了几天……”然后就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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