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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云

_8 亦舒 (现代)
  “是呀。”我笑,一天写一篇小说,投稿到读者文摘——我最难忘的人——”
  “去你的!”
  结婚就是这样便可以了。结婚想久了是不可以的,想久了可怕,老实说,我又不是公子哥儿,小燕配我,我还真算幸运,她有她的好处。
  毕业之后,我找了一份工作,在小大学里做助教,那份薪水不稀奇,拿经验为上,将来别处出路也好点。
  至于父母们一向不说什么。但凡没有大把钞票的父母,聪明点还是闭上嘴巴好点。有钞票的父母呢,也且别乐,子女听的不是父母,是花花绿绿的银纸,一般的悲哀。我与小燕极不喜欢小孩子,我们可能一辈子不养孩子,养来干什么?又不会生出一个爱因斯坦来,人口已经爆炸了,省省吧,数十年来喜怒哀乐,何苦害一条生命?我们订了婚之后,住在一起,一层很漂亮的小房子,月租十二镑。两个人过得很舒服。找到工作之后,便去注册处签字。什么也没有,咱们没有做戏的本钱。她穿了一件米色的衬衫,米色长裤,一顶很好看的帽子。我呢,也就是老样子。照片都不拍,拍来干么?有人一年拍三次结婚照片,我觉得小燕跟我蛮合心意。
  后来我们没见过四姊。但是我们都把她记得牢牢的。
  要去找她,还是容易的。除非她回了香港,即便她回了香港,要找那么一个人,也容易的。
  一个人只恋爱一次,至少小燕是爱我的。
  两年后她拿了律师资格,威风得不得了,要回香港去见父母。这些年来我们省吃省用,也有点节蓄,见了父母,不会交白卷,她有她的,我有我的。
  小燕成熟了。
  可是脸还是白白扁扁的,只是多了一种自信。
  我们—下了飞机,亲友一大堆上来,我头晕脑胀的点著头。出国之后,回家下飞机,最神气便是两个人一齐下,不然就丢面子,我觉得丢面子无所谓,可是威风一下,倒也大快人心。
  我们在香港住了一个多月。
  我与小燕两个人都不习惯,情愿再回到破落户国家去。而且朋友亲戚们最爱问:“你们是怎么恋爱成熟的?”我们从来没有恋爱过,我们只是很好的伴侣,我们志同道合,气味相投,好的时候不会当众表演割头换心,不好的时候,决不吵架。三年来就是这样,这样子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另外—种幸幅,可是这不是恋爱,我与小燕,从来没有恋爱过。
  我们在香港又见到了四姊。
  我与小燕穿著很随便,但是四姊,她是不一样的,我们在一个画展里看到了她,她是这么的美丽!隔了这么些年了,她还是这么的美丽!她像是那种温玉,越久越耐看,在医院里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一点也不觉得她有什么值得日夜记念之处,且是时间越久,越觉得她美丽,我一认就把她认出来了。
  她瘦了很多,个子更加高,头发长了,束在脑后,仍然是戴一副小小的珍珠耳环,她正在与那画展的主人攀谈著,以她一贯的热心。
  她身上没有首饰,只有一只婚戒,穿著一套米色丝质的衣裤,我向她指了一指,小燕也看到她了。
  小燕微笑,低声说:“云四姊。”
  我们慢慢的走过去,我们已经两年多没看见她了,但是感觉上仿佛没有那么久,她每一日都在我的心中,每一日。
  我向她称呼:“四姊。”
  她一愕,转过头来,见到我们两个人,呆住了。
  我看著她,她的皮肤仍然很好,一点皱纹也没有,头发漆黑乌亮,态度大方,可是此时仍不免少少的露了一点惊讶感。
  “你们回来了?几时的事?”她问。
  我低下头,看著小燕,我说:“四姊,这是我太太。”
  四姊说:“唉呀——小燕,恭喜恭喜,真没想到,你们保密功夫也做得太好了。”她微笑。
  那是她一贯的微笑,微笑底下是什么,没有人知道,从来没有人知道。
  我们三个人在画廊的沙发上坐下。
  小燕笑著:“我们结婚都快三年了,四姊真是不理世事,我们只听说你回来了,也不知道怎么联络,但总有种感觉,我们是会再见的,果然见到了。”
  四姊说:“三年了。”
  “是呀。”小燕看著我,“三年了,以前我一天说三车话,现在他可把我变成闷葫芦了,家明自己不喜欢说话,也不许人多说话。”
  四姊还是微笑著。
  我不响,我也是微笑著。
  忽然小燕问:“黄先生呢?他好吗?”
  四姊并没有犹疑,她很快的答:“我们离婚了。那声音之平静,像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
  小燕完全震惊了。我默默的握著小燕的手。我们只是普通人,我与小燕,所以我们可以活在一起,平安无事的一辈子,四姊的眼光落在很远的地方,大家沉默著。她一生只是为爱一个男人而活著。经过这些年,爱过了,失去了,得到了,又再失去,她的一生也已经完了,我并没有见过这么天真而愚蠢的女人,为了一个男人,居然为了一个男人,浪费了一生。这可是我爱她的原因吧?
  四姊先开的口:“你们不回去了?”
  “不不,”小燕说,“家明与我决定,我们还是回去的,反正在哪里,都不是自己的国家,坦白的说,香港比英国更洋。我们来见见父母而已。香港不是我们这种普通人可以立足的地方;”
  四姊说:“我倒不想回去了。我觉得哪里都一样。”她仍旧微笑著。
  小燕鼓起勇气问:“你——好吧?四姊。”
  “很好,有时候也很想念你们。”她说,“来,这是我的地址,你们有空,写信来。”
  我把地址接过了,也把我们的地址给她。
  小燕说:“我去打一个电话,请原谅我三分钟。”她站起来走开了。她是故意的。她是一个大方的好妻子。
  四姊看著小燕说:“好妻子。”
  “是的,爸妈很喜欢她,她现在律师楼处见习。”
  四姊侧侧头,她的珍珠耳环闪了一闪。
  我嗫嚅的问:“四姊——你好吗?”我与小燕各问了一次。
  她略带惊异的笑说:“我很好,谢谢你。”
  她的时间,花尽在一个男人的身上,她真是的的确确为他伤心到底,且没有一句怨言。终久是不后悔的。她说她很好。我低下了头。
  我微笑说:“四姊,你是知道的,我一一总是在那里的。”
  她也微笑,“我知道,我很知道,家明,可是……我一生的心血,都用尽了。”
  我看向远处,“我很明白。”她是我见过最好的一个女子,所以我一辈子记得她。
  画廊在大厦的顶层,天气不大好,云雾渐渐的过来,窗外白蒙蒙的,景色有点迷糊。
  我问四姊:“你喜欢雾吗?”
  四姊说:“我……无所谓,我现在不大注意这一些了。”
  “你知道咱们中国人有一句话,叫‘除去巫山不是云’。”
  她说:“我听过,我很明白。”
  我低下头,“你是我的云。”我说得很自然,很坦白。
  她微笑,“谢谢你,家明,我很感激你。”她站起来。她说,“我要走了。我另有一个约会。你别想太多,晚上深夜,睡到一半醒来,身边有一个温暖的人伴著你,那就是你的云。想穿了,不外如此。我们都不应该想太多。”
  我也站起来。我能说我是个不幸福的人吗?恐怕上帝不会原谅我。她走了。即使是背影,她还是一眼可以分别出来的。我站在一张画的面前很久,小燕回来了。她问:“四姊呢,她就那么的走了?”
  “是的,走了。”
  “她这个人,真像故事一样。”小燕说,“怎么离的婚?她是怎么认得黄的?为什么千辛万苦的结了婚,她又离婚?为什么?她现在干什么?嗯,家明?你没有问她?”
  “你的话又多起来了。”
  我笑著拍拍她的肩膀。
  她只好耸耸肩,我们手挽手离开了那个画廊。
  暑假过后,我们手挽手的离开了香港。
  我们仍然做著平常的工作,再也没有遇见另外—个四姊。
  但是我在有空的时候,开始写信给四姊。一些无聊的。不能寄出的信,像一个小孩子的信,写给母亲或是妹妹的,我有时候想告诉她,我剪了头发,有时候写满了三张纸,关于在大学里罢课的事件。
  但是那些信都没有寄出去。
  因为小燕都知道我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既然她知道,便可以了,如果再叫四姊也知道,我就太贪心。所以这些信没有寄出去。但是不知为什么,我还是继续写著,我恐怕这一切这一切,都变成习惯了。
  那日记就这么完了。
  还有一大叠信,当然,如果我把它们都抄下来,这篇小说会厚得像砖头,可以骗取很多稿费。可是这些信都不是情信。是一种很稚气的,正如他自己形容的那样,是写给母亲或姊妹的信,譬如像——“今天杏花开了,现在不同以前了。以前的女孩子,有韦庄那样的感情胆色:‘妾愿将身嫁予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我一向最最喜欢这词——‘谁家陌上少年足风流,妾愿将身嫁于一生休,终被无情弃,不能羞。’现在的女子们都习惯勇敢的从头开始,况且也决不单挑风流人物。要挑也得有文凭有饭票的。所以杏花算什么呢,看天又是什么呢?在这个年头——”
  他爱云四姊,是因为四姊从一而终。
  可是,为什么后来他没有把日记与信带走?为什么他搬了家,没有把这些东西带走,任由它们锁在抽屉里,流落在陌生人的手里?
  发生了什么?我最近特别喜欢花好月圆的事,对于这种无疾而终的感情,很是觉得可恶。所以我把日记与信仍然放回一个大信封里,等那个漂亮的女孩子来取。但是她也没有来,我等了三个月,她也失踪了。唉,现在的人,都是来去自若,我真是落伍了。不合潮流了。
  这些人,后来到底都怎么样了?我想我该放下张爱玲看老舍了。老舍是有始有终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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