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时髦在艺术中如同在许多其他领域中一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应该是明显的:那些不仅是自己的艺术领域的大师,而且具有独创性天赋的极少数艺术家很少急于赶时髦,并且决不想做时髦的领袖。不管是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还是莫扎特、舒伯特,在音乐方面都没有创造新的时髦或“风格”。然而,有一个人这样做了,这就是卡尔·菲利普·伊曼纽尔·巴赫,一个受过良好训练的、有才能和有魅力的音乐家——而创意曲的独创性却比伟大的大师要差、这对于所有的时髦都是适用的,包括原始主义的时髦——虽然原始主义也许部分是以对简单性的偏爱为动机的,而且叔本华有一段极为明智的评论(虽然也许不是他最独创的一段):“在一切艺术中……简单性是基本的……至少忽视它总是危险的。”我认为他的意思是要力求简单性,尤其是我们在伟大的作曲家的主题中发现的那种简单性。正如我们可以在例如《闺房》中所看到的那样,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复杂的;但莫扎特仍然能够骄傲地回答约瑟夫皇帝,乐曲中没有一个音符是多余的。
但是虽然时髦也许是不可避免的,虽然新的风格可能出现,我们还是应该蔑视赶时髦的企图。这应该是明显的:“现代派”——那种牺牲一切代价都要标新立异,都要站在时代前列,要写出“未来的艺术作品”(瓦格纳一篇论文的标题)的愿望——与艺术家应当重视并且应当努力创造的事情毫不相干。
艺术中的历史决定论恰恰是一个错误。但是人们到处都可以找到它。甚至在哲学中,人们也听到哲学探讨的新风格,或者“新键的哲学”——仿佛重要的是琴键而不是演奏曲子,仿佛重要的是琴键的新旧。
当然我并不是指责某个试图说出一些新东西的艺术家或音乐家。我真正要指责的是许多“现代派”喜乐家,他们不热爱伟大的音乐——伟大的大师以及他们非凡的作品,也许是人类创造出来的最伟大的作品。
无尽的探索--15.在大学的最后几年
15.在大学的最后几年
1925年,当我正在从事无人照管的儿童的工作时,维也纳市建立了一所新的教育学院,名叫教育专科学院。这个学院与维也纳大学有松散的联系。学院是独立的,但其学生除了要上学院的课外,还要学习维也纳大学的课程。大学里的一些课程(如心理学)是学院规定的必修课,其他课程则由学生选修。这个新学院的目的是促进和支持维也纳当时正在进行的中小学改革,而且也招收一些社会工作者作为学生,我便是其中之一。我的一些终生好友如弗里茨·科尔勃(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曾任奥地利驻巴基斯坦大使)和罗伯特·拉梅尔也是,我曾和他们俩进行过许多引人入胜的讨论。
这就意味着我们作为社会工作者的短暂时期结束之后,不得不放弃我们的工作。(没有失业救济或其他任何收入——就我个人而言,除了有时辅导美国学生外。)但我们热心于学校的改革,热心于学习——即使我们教育无人照管的儿童的经验使我们其中一些人对我们不得不囫囵吞下的大量教育理论产生了怀疑。这些理论主要来自美国(约翰·杜威)和德国(乔治·凯尔欣斯坦纳)。
从个人的和智力发展的观点来看,在学院的这些年对我是最有意义的,因为在那里我结识了我的妻子。她是我的同学,并且是我工作的最严格的鉴定人之一。从那时起,她就同我一道工作,在工作中,她至少和我一样努力发奋。确实,如果没有她,我的许多工作是决不会完成的。
我在教育专科学院的这些年进行了研究、阅读和写作——但是没有发表。那是我(非正式)学校教学的最初几年。在这几年中,我始终为一组同学举办讨论会,这些讨论会都很好,尽管在那时我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其中有一些是非常不正式的,而是在我们徒步旅行、滑雪或在多瑙河的江心岛度假时进行的。在学院里,我从我的老师那儿学到的东西几乎是微乎其微的,但却从大学的心理学教授卡尔·布勒那里得益匪浅。(虽然教育专科学院的学生们都去听他讲课,但他却不在这个学院里教课,也不在那里任职。)
我除了给讨论会上课外,还要非正式地为我的同学应付我们必须进行的无数次考试中的一些考试作准备。其中心理学考试是由布勒安排的。后来他告诉我(在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与一位大学老师进行的私人交谈中),这是他曾考核过的准备得最充分的一批学生。那时布勒刚受聘来维也纳讲授心理学,而就在那时,他的《儿童的智力发展》一书就已享有盛名了。他也是最初的格式塔心理学家之一。对我的未来发展最重要的是他关于语言的三个水平或三种功能的理论(上面注「78」已提及:表达功能(Kundgabefunktion)符号功能或发放功能(Auslosefunktion),以及更高水平上的描述功能(Darstellungsfunktion)。他解释说:那两个较低水平的功能对于人类和动物语言来说是共同的,并且总是存在的,而第三个功能则仅仅是人类语言所特有的,并且有时甚至在人类语言中(如在感叹语中)也不存在。
由于许多原因,这个理论对我很重要。它肯定了我的观点,即认为艺术是自我表现的理论是空洞的。它导致我后来得出这样的结论:认为艺术是“交往”(即发放)的理论同样是空洞的,因为这两种功能都微不足道地存在于一切语言中,甚至在动物的语言中。它导致我坚定了我的“客观主义者的”态度,而且它导致我——几年以后——以我所称的论证功能去补充布勒的三种功能。我认为语言的论证功能尤其重要,因为我把论证功能看作是一切批判思维的基础。
在教育专科学院的第二年,由卡尔·波拉尼介绍我结识了海因里希·贡佩尔茨教授。海因里希·贡佩尔茨是提奥多·贡佩尔茨的儿子(提奥多·贡佩尔茨是《希腊思想家》一书的作者、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朋友和译者)。像他的父亲一样,他也是一位出色的希腊学者,并且对认识论也极感兴趣。他是我仅遇到过的第二位专业哲学家,也是我遇到的第一位大学的哲学教师。在这之前,我已结识了尤利叶斯·克拉夫特(汉诺威人,我的一位远亲,是列奥纳德·纳尔逊的学生),后来他成了法兰克福的一位哲学和社会学教师;我和他的友谊一直保持到1960年他去世为止。
像列奥纳德·纳尔逊一样,尤利叶斯·克拉夫特是个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者,我们之间进行的讨论常常要持续到第二天凌晨,我们的争论一半是集中在我对马克思的批评上,另一半则是关于认识论的,主要是康德的所谓“超验演绎”(我认为它是用未经证明的假定作为论据),他对二律背反的解决方法,以及纳尔逊的《论认识论的不可能性》。我们之间在这些问题上展开了激烈的论战,这场论战从1926年一直持续到1956年,在他于1960年去世前几年,我们一直没有得到任何接近一致的看法。而在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上,我们却很快就达成了一致的认识。
海国里希·贡佩尔茨对我总是很耐心。他以尖刻和挖苦闻名,可是我却从未碰到过。虽然在谈到他的一些知名的同事,如布伦塔诺和马赫等人物的故事时,他可能是最诙谐的。他不时地邀请我去他家作客,并让我发表看法。通常我给他看我的部分手稿,但他很少发表评论。他决不对我不得不说的看法进行批评,但他却常常把我的注意力引到那些对我自己的论题有影响的有关论点、书籍和文章上。直到若干年后,我把我第一本书的手稿(仍未发表,见下面第16节)给他时,他才表明他发现我所说的是重要的。后来(1932年12月),他给我写了一封高度评价我那本书的信,这是我收到的第一封对我所写的作品如此高度评价的信。
我读了他的全部著作,这些著作就它们的历史方法来说是杰出的:他能够把一个历史问题探究到底,从赫拉克利特一直到胡塞尔并且(在谈话中)一直到奥托·韦宁格,他本人认识韦宁格,并认为他几乎是一个天才。我们在心理分析方面看法不一致。这时他相信心理分析,并且在《意象》上发表了他的看法。
我与贡佩尔茨讨论的问题是知识心理学或发现心理学问题,正是在这个时期我在把这些问题换成发现的逻辑问题。我越来越强烈地反对任何心理学方法,包括贡佩尔茨的心理学主义。
贡佩尔茨自己曾批判过心理学主义——只是后来才陷入心理学主义。主要是在和他的讨论中,我开始强调我的实在论,我相信存在着一个实在的世界,认识的问题就是如何去发现这个世界的问题。我开始确信,如果我们要论证这一点,而又不跌进心理学主义、唯心主义、实证主义、现象论甚至唯我论——所有我拒绝认真对待的观点的陷阱中,我们就不能从我们的感觉经验(甚至从我们的感情,如同贡佩尔茨理论所要求的那样)出发。我的社会责任感告诉我,认真对待这类问题就是知识分子的一种背叛,就是滥用我们应该用于真正问题上的时间。
自从我进入心理学实验室以来,我做了一些实验,这些实验很快使我确信感觉材料和“简单的”观念或印象以及其他类似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它们是虚构的——是基于把原子学说(或者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见下文)从物理学搬到心理学的错误企图的发明。格式塔心理学的支持者们也持有类似的批判观点,但是我却觉得他们的观点不够彻底。我发现我的观点与奥斯瓦尔德·屈尔佩及其学派(符茨堡学派),特别是布勒和奥托·塞尔茨的观点相似。他们已经发现我们并不用意象来思维,而是用问题及尝试性的解决方法思考。我想,发现我的一些结果已被别人抢先达到,尤其是已由奥托·塞尔茨抢先达到,这是使我离开心理学的一个次要动机。
放弃我花费数年时间研究的发现心理学和思维心理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因下列顿悟而达到了顶点。我发现联想心理学——洛克、贝克莱和休谟的心理学——不过是把亚里士多德的主谓逻辑翻译为心理学术语而已。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是讨论“人是必死的”之类的陈述。这里是两个“术语”和一个“系动词”把它们连接或联合起来。把这译为心理学术语,你将会说思维在于把人的“概念”和必死的“概念”“联系在一起”。一个人只需记着这一点去读洛克的著作就会看到是怎么回事:他的主要假定是亚里士多德逻辑的有效性,并且它描写了我们主观的心理学的思维过程。但是主谓逻辑是一种非常原始的东西。(可以把它看作是对与一小部分朴素的集合论不适当地混在一起的一小部分布尔代数的解释。)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有人竟仍然会把它错认为是实验心理学。
我更进一步认识到,把一个含糊的逻辑学说翻译为一种所谓实验心理学的机制仍在运转,而这种机制甚至对布勒这样杰出的思想家也有危险。
因为,在布勒同意并且大为赞赏的屈尔佩的《逻辑学》中,论据被认为是复杂的判断(这从现代逻辑学的观点来看是一个错误)。结果在判断和论证之间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区别。进一步的结果是,语言的描述功能(它与“判断”相对应)和语言的论证功能是同一回事;因此,布勒未能像他早已分辨言语的三个功能一样,看到论证功能也能明确地区分开来。
能够把布勒的表达功能与他的交往功能(或符号功能、发放功能)区分开来,是因为动物或人即使没有被刺激作用的“接受器”也能自我表达。能够把表达和交往功能与布勒的描述功能区分开来,是因为动物、人类都能传达恐惧,而毋需描述恐惧的对象。而后我发现能够把描述功能(按照布勒的意见,是人特有的高级功能)与论证功能明确地区分开来,因为存在着像地图一样的语言,它们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论证性的。(顺便说一句,这使得地图与科学理论之间大家熟知的类比成为一种特别不幸的类比。理论基本上是论证的陈述系统:它们的主要点是它们用演绎法说明。而地图则是非论证性的。当然,每一个理论也是描述性的,如一张地图那样——正如它像所有的描述性语言一样是交往性的,因为它使人们得以行动;并且也是表达性的,因为它是交往者的“状态”的征候——这个交往者也许碰巧是台计算机。)因此有第二种情况,即逻辑上的错误导致心理学上的错误;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语言学倾向的心理学和先天的生物学需要的心理学是人类语言的使用和成就的基础。
所有这一切都告诉我,对逻辑的研究要优先于对主观思维过程的研究。并且它使我非常怀疑我那时接受的很多心理学理论。例如:我开始认识到条件反射的理论是错误的。不存在像条件反射那样的东西。必须把巴甫洛夫的狗解释为在获得食物方面寻求不变量(这方面基本上是“可塑的”,换言之,通过试错法可进行探索),并且解释为形成对即将发生的事件的期望或预期。人们可以称这一点为“条件”,但它并不是作为学习过程的结果所形成的一种反射,而是对所预期的东西的一种发现(可能是一种错误的发现)。因此,用这种观点来看,甚至巴甫洛夫的表面上是经验的结果和别赫捷列夫的反射论以及大部分现代学习理论的结果都已证明,是在亚里士多德逻辑的影响下错误地解释了他们的发现;因为反射论及条件理论,不过是翻译为神经病学术语的联想心理学。
1928年,我递交了哲学博士论文,在这篇论文中,尽管是间接地,但它是这些年我对思维心理学和发现心理学研究的结果。我终于离开了心理学。我留下了未完成的心理学工作,甚至没有在我写的大多数稿子中留下一篇誊清的稿子;而《论思维心理学中的方法问题》这篇论文是仓促写就的,起初只是打算将其作为我的心理学工作的导论,虽然是我转向方法论的标志。
我认为我的论文很糟,我甚至从没有再看它一眼。我还感到我的两次“严格”的考试(“Rigorosum”是取得哲学博士学位的公开口试的名称)也很糟糕,一次是考音乐史,另一次考哲学和心理学。布勒以前考过我心理学,没有问我任何心理学方面的问题,而是鼓励我谈一下我对逻辑以及科学逻辑方面的观点。石里克主要考我哲学史,我在回答莱布尼兹的问题上是如此糟糕以致我认为我的考试不及格。当我听说我以最高分数“得到一致同意的优异成绩”通过了这两科考试时,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当然我轻松又愉快,但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能克服我理应不及格的感觉。
无尽的探索--16.知识理论:《研究的逻辑》
16.知识理论:《研究的逻辑》
我在1928年获得哲学博士学位,1929年成为合格的(初级)中学数学和物理学教师。为了这次取得资格的考试,我写了一篇关于几何学中公理问题的论文,其中有一章论非欧几里得几何。
只是在哲学博士考试之后,我才根据事实综合考虑,以前的想法变得清晰了。我理解了为什么从培根以来占统治地位的错误的科学理论——自然科学是归纳科学,而归纳是通过反复的观察或实验而建立或辩护理论的过程——如此根深蒂固。其原因是:科学家们必须把他们的活动与伪科学以及与神学和形而上学划分开来,而且他们从培根那里接受了归纳法作为他们的分界标准。(另一方面,他们渴望用在可靠性方面可与宗教来源相比拟的知识来源来为他们的理论辩护。)但是多年来,我掌握了一个更好的分界标准:可检验性或可否证性。
因此,我不陷入分界的困境就能抛弃归纳法,而且我能够以这样的方式应用我的试错法成果:用演绎方法论来代替归纳方法论。通过对理论的演绎结果的否证和反驳而对理论加以否证和反驳,显然是一种演绎推理(modus tollens)。这种观点意味着:科学理论,如果未被否证,将永远是假说或猜想。
因此,科学方法的全部问题就澄清了,同它一起澄清的还有科学进步的问题。进步在于向告诉我们的东西越来越多的理论——具有更丰富内容的理论移动。但一个理论说得越多,它排斥和禁止的东西就越多,并且否证它的机会就越多。所以具有更多内容的理论能够受到更严格的检验。这种考虑导致了一种理论,在这种理论中,科学进步成了并不在于观察的累积,而是在于推翻不那么好的理论并且用更好的理论,尤其是内容更丰富的理论代替它们。因此在理论之间存在着竞争——一种达尔文主义的生存斗争。
当然,我们认为只不过是猜想或假说的理论不需要辩护(更不需要用并不存在的归纳法来辩护,任何人对这种归纳法都没有提供一个合理的描述)。然而,根据对相互竞争的猜想的批判讨论,我们有时候能够提出一些理由来选择其中的一个猜想。
所有这一切都是一目了然的,并且——如果我可以如此说的话——是非常严谨的。但是它与马赫派实证主义者以及维也纳学派的维特根斯坦派所说的迥然不同。我于1926或1927年听说过这个学派,先从奥托·纽拉特在报纸上写的一篇文章中看到,后是在他给社会民主青年团的一次谈话中听到。(这是我曾参加过的惟一的一次党派会议,我这样做是因为我自1919或1920年以来对纽拉特已有一点了解。)我阅读了维也纳学派和恩斯特·马赫学会的纲领性文献;尤其是我的老师,数学家汉斯·哈恩所写的一本小册子。此外,在我写博士论文前几年我读过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以及已出版的卡尔纳普的一些著作。
我很清楚,所有这些人与其说是在寻找科学与伪科学之间的分界标准,不如说是寻找科学与形而上学之间的分界标准。并且我也清楚,我原来的分界标准要比他们的更好。因为,首先,他们正在企图找到的标准使形而上学成为无意义的胡说,十足的胡言乱语,而任何这种标准必定导致困难,因为形而上学思想常常是科学思想的先驱。其次,有意义与无意义的分界不过是转移问题。正如维也纳学派所承认的,那需要另一个标准,即区别有意义与无意义的标准。为此,他们采取了可证实性,这种可证实性被认为就是可被观察陈述证明。但这只是表述归纳主义者的由来已久的标准的另一种方法;在归纳与可证实性两个概念之间没有真正的区别。然而根据我的理论,科学不是归纳的;归纳是已被休谟戳穿的一个神话。(后来艾耶尔承认的一个更加不大引起兴趣的论点是把可证实性作为有意义的标准来使用的十足荒谬性:人们怎么能够说因为一个理论不能得到证实,它就是无稽之谈呢?为了判断一个理论是否能够得到证实不必理解一个理论吗?而一个可理解的理论会是纯粹的无稽之谈吗?)所有这一切都使我感到,对于他们的每一个主要问题,我都有比他们更好的答案——更严谨的答案。
也许主要的一点是他们是实证主义者,因此也是贝克莱-马赫传统的认识论唯心主义者。当然他们并不承认他们是唯心主义者。他们把自己说成是“中立一元论者”。但根据我的见解,这不过是唯心主义改头换面的另一名称,而在卡尔纳普的著作中,唯心主义(或者正如他称之为方法论的唯我论)是作为一种工作假说而被相当公开地接受的。
我相当详细地研究了卡尔纳普和维特根斯坦的著作,写了很多关于这些问题的文章(未发表)。从我达到的观点来看,这是相当一目了然的。我只认识一个我可以把这些想法向他说明的人,他就是海因里希·贡佩尔茨。关于我的一个主要观点——科学理论始终是假说或者猜测——他要我去查看阿历克西斯·梅农《论假定》一书(1902年德文版),我发现这本书不仅是心理学主义的,而且暗地里假定——正如胡塞尔在他的《逻辑研究》(1900,1901年德文版)一书中认为的那样——科学理论是真的。若干年来,我发现人们很难承认理论在逻辑上是与假说相同的。盛行的观点是假说是尚未被证明的理论,而理论是已被证明的,或已被确证的假说。甚至那些承认所有理论都有假说性质的人仍然相信理论需要某种辩护;如果理论不能表明是真的,那么它们的真理性必须是高度可几的。
根据我的意见,在所有这一切中的决定性论点,即一切科学理论的假说性质,是爱因斯坦革命的一个相当平常的结果,它表明:甚至极为成功地经过检验的理论,例如牛顿的理论,也应该认为只不过是假说,是对真理的接近。
由于我拥护演绎主义——理论是假说-演绎体系,以及科学方法不是归纳的观点,贡佩尔茨建议我去请教维也纳学派的一个成员,《科学方法的基本形式》一书的作者维克多·克拉夫特教授。《科学方法的基本形式》是对在科学方面实际使用的若干方法的最有价值的描述,并且它表明至少一些方法不是归纳的而是演绎的——假说-演绎的。员佩尔茨把我介绍给维克多·克拉夫特(与朱利叶斯·克拉夫特没有关系),我在维也纳大学附近的一座公园“人民公园”里与他会过几次面。维克多·克拉夫特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维也纳学派成员(除非我不把齐尔塞尔包括在内,根据费格尔的说法,他不是维也纳学派成员)。他准备认真注意我对维也纳学派的批判——比我后来遇到的大多数成员更认真。但是我记得当我预言维也纳学派的哲学会发展为新形式的烦琐哲学和咬文嚼字时,他是多么震惊。我认为这个预言实现了。我提到认为哲学的任务就是“对概念的阐明”的纲领性观点。
在1929年或1930年(1930年以后我终于被任命为中学教师),我遇到了维也纳学派的另一个成员赫尔伯特·费格尔。这次会面是由舅舅瓦尔特·施夫——维也纳大学的统计学和经济学教授——安排的,舅舅知道我的哲学兴趣,他成为我一生中决定性的人物。我在朱利叶斯·克拉夫特、贡佩尔茨以及维克多·克拉夫特对我的观点所表现的兴趣中得到鼓励以前,已得到了一些鼓励。但是虽然他们知道我已写了许多(未发表的)论文,但他们谁也没有鼓励我去发表我的思想。贡佩尔茨使我对发表任何哲学思想都是困难得没有希望这一事实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时代已经变了。)维克多·克拉夫特论科学方法的重要著作只是靠一项专门基金才得以发表这一事实支持了这一点。
但是在我们通宵达旦的交谈期间,赫尔伯特·费格尔告诉我他不仅发现我的思想是重要的,几乎是革命性的,而且我应该以书的形式发表它们。
我从来没想到要写一本书。我基于对这些问题的纯粹兴趣发挥了我的思想,并且为我自己而把其中一些写了下来,因为我发现这不仅有助于把它们弄透彻,而且对于自我批判也是必需的。那时我认为自己是一个非正统的康德主义者,并且是一个实在论者。我对唯心主义作了让步:我们的理论是由我们的心主动产生的,而不是实在给我们打下的印记,并且它们超越了我们的“经验”,然而我强调否证是与实在的正面冲突。我也把康德的自在之物不可知论解释为符合我们的理论总有假说性质的观点。我也自认为是伦理学上的康德主义者。而且在那些日子里,我常常认为我对维也纳学派的批判简直就是阅读康德著作的结果,是理解了他的一些论点的结果。
我认为:没有赫尔伯特·费格尔的鼓励,我决不会写一本书。著书既不适合我的生活方式,也不适合我对待自己所采取的态度。我恰恰没有把握的是,我感兴趣的是否别人也有足够的兴趣。再者,在费格尔去美国之后就再没有人鼓励我,我把我和费格尔的使人激动的会见告诉了贡佩尔茨,他明确地劝阻我,我父亲也是如此,他担心我最后会成为一个新闻工作者。我的妻子也反对这个想法,因为她要我利用一切空余时间和她一同去滑冰和爬山——这是我们俩最喜爱的运动。但是一旦我开始着手写这本书,她便自学打字,而且自从那以后她把我写过的所有东西都打了许多遍。(当我打写的东西时,我总有遗漏——我习惯于做太多的修改。)
我写的这本书论述了两个问题——归纳问题和分界问题——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所以我把这本书叫做《知识理论的两个基本问题》,是对叔本华的一部著作标题(《伦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的引喻。
一旦打好了几章,我便马上把它们交给我的朋友和在教育专科学院的一位老同事罗伯特·拉默尔审阅。他是我所遇到过的一个最认真、最苛刻的读者:他对于没有彻底明白的每一个论点,论据中的每一点遗漏,以及我留下的每一处不精练的结尾都提出了质疑。我相当快地写完了初稿,但是由于听到拉默尔的不断的批评,我决不再写得那么快了。我还学会了决不为人们对我所写的任何东西提出不够清楚的责备进行辩解。如果一个认真的读者发现了不清楚的段落,那就必须重写。所以我养成了始终一遍又一遍写了又重写使文章简练明了的习惯。我认为这个习惯几乎应完全归功于罗伯特·拉默尔。可以说我写作时仿佛有人经常在背后看着我,不断地向我指出不清楚的段落。当然我非常了解:一个人决不能够预知一切可能的误解;但是我认为一个人想到那些希望读懂的读者,是能够避免一些误解的。
通过拉默尔我较早就结识了弗朗茨·乌尔巴赫,他是在维也纳大学镭研究所工作的一位实验物理学家。我们有许多共同的兴趣(音乐是其中之一),他给了我许多鼓励。他还把我介绍给弗里茨·魏斯曼,他第一个表达了著名的意义标准,那么多年来维也纳学派认为这个标准就是意义的可证实性标准。魏斯曼对我的批评很感兴趣。可以这样说,我认为正是由于他的倡议,我才第一次应邀在形成了维也纳学派光环的一些“外围”团体中宣读批判维也纳学派观点的一些论文。
维也纳学派本身——正如我所了解的,石里克的私人学术研讨会——是在星期四晚上聚会。其成员只是那些由石里克邀请参加的人。我从未受到邀请,我也从不转弯抹角地要求得到这种邀请。但是还有在维克多·克拉夫特或埃德加·齐尔塞尔的寓所以及其他地方聚会的其他一些团体,而且还有卡尔·曼格尔著名的“数学学术讨论会”。有几个我甚至没有听说过的团体邀请我去介绍我对维也纳学派主要学说的批判。正是在埃德加·齐尔塞尔的寓所里,在一间挤得满满的房间里,我宣读了我的第一篇论文。我仍然记得这次怯场。
在一些早期的交谈中,我还讨论了与概率论有关的问题。在所有现存解释中,我发现所谓的“频率解释”是最使人信服的,而理查德·冯·米塞斯形式的解释又似乎是最使人满意的。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悬而未决的困难问题,尤其是如果人们从概率陈述是假说的观点来看它,那就更是如此了。因此中心问题是:它们是可检验的吗?我试图讨论这个问题以及一些次要的问题,而且从那时候以来我已多方面改进了我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有一些一直没有发表。)
维也纳学派的若干成员,其中有一些参加了这些会议,邀请我亲自和他们讨论这些问题。他们当中有汉斯·哈恩(他的演讲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菲利普·弗朗克以及理查德·冯·米塞斯(在他们对维也纳的频繁访问时)。理论物理学家汉斯·梯尔林邀请我在他的学术研讨会讲话;卡尔·曼格尔邀请我作为他的学术讨论会成员。正是卡尔·曼格尔向我提议我应当试图把他的维度理论应用在可检验性程度的比较上(我向他请教他对这一论点的建议)。
1932年初,我完成了那时被看作是《知识理论中的两个基本问题》一书的第一卷。书一开头主要是对维也纳学派学说的批判性讨论以及对这个学说的纠正,也用了一些很长的章节致力于对康德和弗里斯的批判。这本一直没有出版的书,首先由费格尔读过,然后是卡尔纳普、石里克、弗朗克、哈恩、纽拉特,以及这个学派的其他一些成员;还有贡佩尔茨也读过。
1933年,石里克和弗朗克同意这本书在他们主编的《科学世界观论文集》丛书里出版。(这是大部分由维也纳学派成员所写的一套丛书。)但是,出版者斯普林格坚持这本书一定要大加精简。当这本书被接受时,我已写完了第二卷的大部分。这就意味着只能在出版者准备出版的页数内提交一份我的著作的纲要。经石里克和弗朗克的同意,我拿出了一份从两卷中摘录组成的新的手稿。但是甚至这份手稿也由于太长而被出版者退还。他们坚持最多不超过15个印张(240页)。最后的摘录——它最后作为《研究的逻辑》得以发表——是由我的舅舅瓦尔特·施夫编辑的,他无情地砍掉了大约全文的一半。我想,经过如此艰苦的努力而达到的清晰和明确,这一点我自己是做不到的。
我在这里几乎不可能提供一个成为我出版的第一本书的那个纲要的提纲。但有一两点我要提及。这本书提供了一种知识理论,同时也是一篇关于方法——科学方法的专题论文。这种结合是可能的,因为我把人类知识看成是由我们的理论、假说、猜想组成的,看成是我们智力活动的产物。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对“知识”的看法:我们可以把“知识”看成是一种主观的“精神状态”,是有机体的主现状态。但是我却选择把它看作一种陈述的系统——要经受讨论的理论。在这种意义上的“知识”就是客观的,并且它是假说性的或猜测性的。
这种看待“知识”的方式使我有可能重新表述休谟的归纳问题。在这种客观的重新表述中,归纳问题不再是我们的信仰问题——或我们信仰的理性问题——而是单称陈述(“可观察的”单个事实的描述)与全称理论之间的逻辑关系问题。
在这种形式中,归纳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因为全称理论不是从单称陈述中推论出来的,所以归纳法是不存在的。但是它们可被单称陈述反驳,因为它们可与可观察事实的描述相冲突。
再说,甚至在我们的理论受到检验之前,我们就可以在客观意义上谈论“较好的”或“较差的”的理论:较好的理论是那些具有更多的内容和更强的说明力的理论(都与我们试图解决的问题有关),我表明这些理论也是更可检验的理论,而且——如果它们经受住检验的话——是更经得住检验的理论。
归纳问题的这种解决产生一种科学方法的新理论,引起一种对批判方法、试错法的分析:提出大胆假说,使它们接受最严格的批判以便弄清我们在何处犯了错误。
从这种方法论的观点来看,我们从问题开始我们的研究。我们总是发现我们自己处在一定的问题境况中,而且我们选择一个我们希望能够解决的问题。这种解决总是尝试性的,是一个理论、一个假说、一个猜想。将各种相互竞争的理论加以比较和批判讨论以便发现它们的缺点,并且总在改变、总不定论的批判讨论结果构成所谓的“当代科学”。
因此归纳法是不存在的:我们决不能根据事实论证理论,除非用反驳和“否证”的方法。这种科学可以被描述为选择性的。达尔文主义的。与之相对照,断言我们是用归纳进行的或强调证实(而不是否证的)的方法理论是典型的拉马克主义的:他们强调环境的训导,而不是环境的选择。
可以提及的(虽然这不是《研究的逻辑》的一个论点)是:归纳问题的这种解决方法还指明了通向解决更古老的问题——我们信仰的理性问题的道路。因为我们第一次可以用行动的观念来代替信仰的观念;我们可以说行动(或不行动)是“理性的”,如果行动的执行与当时流行的科学批判讨论的状态是一致的话。对于“理性的”来说,再也没有比“批判的”更好的同义词了(当然,信仰决不是理性的:中止信仰才是理性的,参照下面注释[226]]。
我对归纳法问题的解决遭到了广泛的误解。我打算在我的《对我的批评者的答复》中更多地谈一谈。
无尽的探索--17.是谁扼杀了逻辑实证主义?
17.是谁扼杀了逻辑实证主义?
于是,逻辑实证主义就名存实亡了,或者如同一场哲学运动一样永远消声匿迹了。
约翰·帕斯摩尔
由于写作风格,我的《研究的逻辑》(1934年末出版)一书部分采取批判实证主义的形式。这本书1932年的未出版的原稿以及我于1933年写给《认识》的编辑们的短信也是如此。由于那时维也纳学派的主要成员对我的立场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而且把我这本书编进了弗朗克和石里克编的主要是实证主义的丛书里,所以《研究的逻辑》在这一方面有某些奇怪的后果。一个后果是直到这本书的英文版以《科学发现的逻辑》为名于1959年出版时,英美的哲学家们(只有几个例外,如J·R·韦恩伯格)似乎一直把我当作一个逻辑实证主义者——或者充其量也不过把我当作一个用可否证性代替可证实性的持不同意见的逻辑实证主义者。甚至一些记得我那本书发表在这一丛书中的逻辑实证主义者本人,也宁愿把我看成是一个盟友而不是一个批判者。他们认为他们可以作出一些让步——相互让步更好——和一些咬文嚼字的策略来避开我的批评。(例如他们自己相信我会同意用可否证性来代替可证实性作为意义标准。)而巳因为我的抨击并没有击中要害(跟逻辑实证主义作斗争决不是我的主要兴趣),所以逻辑实证主义者们没有感到逻辑实证主义已遭到了严重的挑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甚至以后,继续出现一些书籍和文章仍然沿用这种让步和改头换面的方法。但是到那时候,逻辑实证主义已消声匿迹好几年了。
众所周知,逻辑实证主义已是名存实亡了,然而却似乎没有人怀疑,在这里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谁负责任?”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谁扼杀了它”?(帕斯摩尔的优秀历史条目〔在注110中引证]并没有提出这个问题。)我担心我必须承担这个责任。然而我并不是故意这样做的!我惟一的意图是指出我所认为的一些根本错误。帕斯摩尔正确地把逻辑实证主义的消亡归因于不可克服的内在困难,而大多数这些困难我已在我的讲演和讨论中,尤其是在我的《研究的逻辑》中指出了。维也纳学派的一些成员感到需要变革,这样就播下了种子。随着岁月的推移,这些种子导致了维也纳学派的瓦解。
然而,维也纳学派的瓦解早于它的信条的瓦解。维也纳学派是一个令人佩服的组织,它确实是一个哲学家与第一流的数学家和科学家密切协作的独一无二的研究班子,这些人对逻辑和数学基础问题抱有浓厚的兴趣,同时也吸引了这一领域中的两位最伟大的创新者:卡尔·哥德尔和阿尔弗雷德·塔尔斯基。维也纳学派的瓦解是一个最严重的损失。就我个人而言,我万分感激它的一些成员,尤其是赫尔伯特·费格尔、维克多·克拉夫特以及卡尔·曼格尔——更不用说菲利普·弗朗克和莫里茨·石里克了,他们不顾我的书对他们观点的严厉批判而接受了我的书。我又间接地通过维也纳学派结识了塔尔斯基,第一次见到他是在1934年8月布拉格会议上,当时我带了《研究的逻辑》一书的校样;接着就是1934-1935年在维也纳;再一次是在1935年9月的巴黎会议上。我认为从塔尔斯基那里学到的东西比从其他任何人那里学到的东西都多。
但是维也纳学派最吸引我的也许是“科学态度”,或者正如我现在宁愿称它为理性态度。这一点卡尔纳普在他的第一本重要著作《世界的逻辑结构》的第一版前言的最后三段里作了精彩的阐述。卡尔纳普的许多论点我是不同意的,甚至在这三段中的有些话我认为是错误的。因为,尽管我同意大多数的哲学体系有点“令人沮丧”(“niederdruckend”),但是我并不认为“多数”哲学应受指责;而且我认为要肃清形而上学是个错误,以“它的论点不能得到理性的辩护”为肃清理由则是另一个错误。尽管尤其卡尔纳普反复要求“辩护”,在我看来是(现在仍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但这样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卡尔纳普在这里是在为理性、为更伟大的智力责任申辩,所以他要我们学习数学家和科学家所采取的方法,并且把这种方法与哲学家们那种使人沮丧的方法进行了对照:哲学家们是以最少理性的或批判性的论证向我们展示了他们那种矫揉造作的智慧和冒称僭取的知识。
正是在这种总的态度方面,启蒙的态度方面,以及对哲学的批判观点方面——对哲学不应是什么以及它应该是什么的观点——我仍然认为我与维也纳学派以及与它的精神之父贝特兰·罗素是非常一致的。这也许说明为什么我有时候会被维也纳学派的成员,如卡尔纳普看作是他们的一员,并且认为我过分强调我同他们的分歧。
当然,我决不打算过分强调这些分歧。当我在写《研究的逻辑》时,我仅仅希望向我的实证主义的朋友和对手们提出挑战。我并非完全末成功。当卡尔纳普、费格尔和我于1932年夏天在提罗尔会面时,卡尔纳普阅读了我那尚未发表的《基本问题》一书的第一卷后,使我感到惊奇的是,他后来不久在《认识》上发表了一篇名叫《论原始语句》的文章,在这篇文章里,他充分承认并详细介绍了我的一些观点。他总结了当时的情况,说为什么现在他把他所谓的我的“方法”(“方法”B)看成是迄今为止在认识论中最好的方法。这个方法是物理学中检验陈述的演绎方法,是把所有的陈述,甚至检验陈述本身都看作是假说性的和猜想性的渗透在理论中的方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卡尔纳普坚持这种观点,亨培尔也是如此。卡尔纳普和亨培尔对《研究的逻辑》的高度评价是有希望的迹像,而在另一方面,赖辛巴赫和纽拉特的抨击也是这样。
我在本书一开始就提到了帕斯摩尔的论文,因此在这里我也许可以说,我所认为的维也纳学派和逻辑实证主义瓦解的最终原因,不应归咎于它学说上的种种严重错误(其中许多我已指出过),而应归咎于对重大问题的兴趣的衰退;归咎于埋头于细节(“困惑”),尤其是词的意义;简言之,归咎于它的烦琐哲学。这一点被英美的后继者承袭了下来。
无尽的探索--18.实在论和量子论
18.实在论和量子论
虽然我的《研究的逻辑》对于有些人看起来也许有点像是对维也纳学派的批判,但是它的主要目的是建设性的。我曾试图提出一种人类知识理论,但是我对人类知识的看法与古典哲学家们的看法迥然不同。一直到休谟、穆勒和马赫,大多数哲学家都把人类知识看成是某种固定不变的东西。甚至休谟,他自认为是个怀疑论者,并且写了《人性论》希望彻底改革社会科学,也几乎把人类知识和人类习惯混为一谈。人类知识几乎是众所周知的东西:如猫在席子上;尤利乌斯·恺撒遭到暗杀;草是绿色的。在我看来这一切根本不值得注意。值得注意的是有关问题的知识。知识的成长——发现。
如果我们把知识理论看作是一种关于发现的理论,那么最好考察科学的发现。知识成长的理论尤其应该说明了物理学的成长以及物理学中各派意见的冲突。
1930年,我在赫尔伯特·费格尔的鼓励下开始写书,当时现代物理学正处于动乱之中。在1925年韦尔纳·海森堡就已创立了量子力学;但是几年之后,局外人——包括专业物理学家才认识到,已经实现了一个重大的突破。并且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歧见和混乱。两位最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和玻尔——也许也是20世纪两位最伟大的思想家——各持己见。他们的分歧直至1955年爱因斯坦去世时仍然向1927年索尔威会议上出现的分歧一样没有变化。有一个广泛流传的神话说,玻尔在他同爱因斯坦的争论中获得了胜利;大多数有创见的物理学家都支持玻尔,并且同意这个神话。但是两位最伟大的物理学家德布罗意和薛定谔却很不满意玻尔的观点(后来被人们称为“量子力学的哥本哈根诠释”),他们按照一条独立的思路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又出现了若干重要的对哥本哈根学派持不同意见者,特别是玻姆、邦格、朗代、马格瑙和维日耶。
哥本哈根诠释的反对者一直是少数,并且他们会仍然如此。他们之间的观点并不一致。但是,在哥本哈根正统派内也可以看出有许多分歧。这个正统派的成员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些分歧,或者他们无论如何没有为这些分歧担忧,正如他们似乎没有察觉到他们的观点中具有的困难一样。而这两点对局外人来说却是非常引人注目的。
所有这些十分肤浅的评述也许说明为什么当我第一次努力掌握量子力学(那时被称为“新的量子论”)时,我感到不知所措。我根据书刊进行自学,有时同我谈论我的困难的惟一一位物理学家是我的朋友弗朗茨·乌尔巴赫。我试图理解这个理论,而他怀疑这个理论是可理解的——至少是否可为凡人所理解。
当我认识到玻恩的量子理论统计学诠释的意义时,我才开始有所领会。起初,我并不喜欢玻恩的诠释:薛定谔原先的诠释由于美学上的理由,并且作为一种关于物质的说明吸引了我;但是一旦我承认这种诠释是站不住脚的,而玻恩的诠释是十分成功的,我就坚持后一种诠释。因此,使我费解的是:如果玻恩的诠释被人们所接受,那么一个人又怎样能够坚持海森堡对他的测不准公式所作的阐释。似乎显而易见,如果量子力学应该用统计学来加以诠释,那么海森堡的公式也必须作如此诠释:它们必须被诠释为散射关系,也就是诠释为规定量子力学实验任何系列统计学散射的下限或齐性的上限。这种观点现在已被广泛接受了。(然而我应该说明,起初我总不能清楚地区分一组实验结果的散射与一次实验中一组粒子的散射;虽然我在“形式单一”的概率陈述中找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但只有借助趋向性观念才能完全弄清楚它。)
量子力学的第二个问题是著名的“波包收缩”问题。也许很少有人会同意这一问题是1934年在我的《研究的逻辑》一书中得到解决的,但是一些很有能力的物理学家也承认这一解决的正确性。所提出的解决办法是指出出现在量子力学中的概率是相对概率(或条件概率)。
第二个问题所涉及到的或许是我考虑的主要之点——猜想(后来发展成为确信)量子力学的诠释问题都可以追溯到概率计算的诠释问题。
第三个已解决的问题是一种状态的准备与测量之间的区别。尽管我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是十分正确的,并且我认为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我在一个思想实验上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研究的逻辑》第77节中)。我非常重视这个错误;那时我不知道甚至爱因斯坦也犯了一些类似的错误,而且我认为我的过失证明了我的无能。我听说爱因斯坦的错误是1936年在哥本哈根“科学哲学大会”以后。根据理论物理学家维克多·韦斯科夫的提议,我受到了尼尔斯·玻尔的邀请,在他的研究所里逗留了几天进行讨论:先前我已为我用来反对冯·魏茨泽克和海森堡以及反对爱因斯坦的思想实验作了辩护,前两人的论据并不使我十分信服,但后者的论据确实使我信服,我也和梯尔林以及(在牛津)和薛定谔讨论了这个问题,薛定谔告诉我,他为量子力学而怏怏不乐,他认为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它。因此当玻尔告诉我关于他与爱因斯坦的讨论——他后来在施尔普的《爱因斯坦》卷中描述了那些讨论——时我是处于一种失败主义的情绪中。我并没有想到从这一事实中得到安慰:即根据玻尔的说法,爱因斯坦和我一样犯了错误;我感到我失败了,并且我不能抵制玻尔个性的巨大影响。(在那些日子里,玻尔无论如何是不可抗拒的。)我多少还是屈服了,尽管我仍然为我对“波包收缩”的解释作辩护。韦斯科夫似乎乐于接受它,而玻尔却过于渴望阐述他的互补性理论,以致不能对我为宣传我的解释所作的微薄努力给予任何注意,而我也没有坚持这一点,因为我满足于学习,而不是讲授。当我离别玻尔时,他那和蔼可亲。才华横溢、积极热情的品质给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我也几乎觉得无疑他是正确的,而我是错误的。但是我不能自信我理解了玻尔的“互补性”理论,并且开始怀疑是否有别的什么人也能理解它。虽然有些人显然已被说服,认为他们是理解了。正如爱因斯坦后来告诉我的,还有薛定谔也有这种怀疑。
这使我去思考“理解”问题。玻尔以某种方式断言,量子力学是不可理解的,只有古典物理学是可以理解的,并且我们不得不顺从这一事实:量子力学只能部分被理解,而且只有通过古典物理学的中介去理解它。这种理解的一部分是通过古典的“粒子图像”达到的,大部分是通过古典的“波图像”达到的;这两种图像是不相容的,它们就是玻尔称为“互补性的”。没有希望去更充分地或更直接地理解这个理论,要求的却是放弃要达到一种更充分理解的任何试图。
我猜想玻尔的理论是建立在对能够达到什么样的理解持十分狭隘的观点之上。看起来玻尔想到的是用图像和模型理解——用某种形象化理解。我认为这种观点太狭隘了,我终于发展了一种完全不同的观点。根据这种观点,即要紧的不是对图像的理解,而是对一种理论的逻辑力量的理解,就是说它的说明力,它对有关问题和其他理论的关系。多年来,我在讲演中发展了这种观点,我想第一次是在阿尔巴赫(1948年)和普林斯顿(1950年),在剑桥一次关于量子力学的讲演中(1953年或1954年),在明尼阿波利斯(1962年),后来又在普林斯顿(1963年)以及其他地方(当然也在伦敦)。这个观点可在我新近的一些论文中找到,虽然只是一个梗概。
关于量子物理学,数年来我一直是不抱信心的。我不能忘却我的错误的思想实验,并且,虽然我认为为自己所犯的任何错误感到痛心是对的,但现在我认为我过分重视这个错误了。只是在1948或1949年,与一位量子物理学家阿瑟·马尔赫进行了一些讨论之后(我在《研究的逻辑》一书中引用了他的《论量子力学基础》一书的观点),我似乎才重新鼓起勇气再次回到这个问题上来。
我又深入研究了原有的论据,并得出了以下结论:
(A)决定论和非决定论问题
(1)不存在任何反对决定论的特殊的量子力学论据。当然,量子力学是一种统计学理论,而不是一种乍一看就是决定论的理论,但这并不意昧着它与一种乍一看就是决定论的理论不相容。(尤其是冯·诺依曼对这种所谓的不相容性——所谓“隐变量”的不存在——的著名证明是无效的,正如戴维·玻姆以及前不久由约翰·S·贝尔以更直接的方式表明的一样。)。我在1934年达到的立场是:量子力学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证明这种论点:决定论被反驳了,因为它与量子力学不相容。从此以后,我不止一次地改变了想法。
1951年,戴维·玻姆提出的一个模型表明:乍一看是决定论的理论的存在,确实在形式上是与量子力学的结果相容的。(构成这个证明基础的基本思想是由德布罗意先提出的。)
(2)在另一方面,没有任何可靠的理论断言决定论在物理学中有基础;实际上存在着反对这种断言的强有力的理由,正如C·S·皮尔斯,弗朗茨·埃克斯纳、薛定谔以及冯·诺依曼所指出的那样:所有这些理由都引起人们注意这一事实:牛顿力学的决定论性质与非决定论是相容的。此外,虽然把乍一看是决定论的理论的存在解释为以非决定论的和概率的微观理论为基础的宏观理论是可能的,但反之却是不可能的:只有借助于概率的前提才能推导出有价值的概率结论来(并因而得到解释)。(在这方面,朗代的一些十分有趣的论据应该予以考虑。)
(B)概率
在量子力学中,我们需要诠释概率计算。
(1)概率计算是物理的和客观的(或“实在论的”);
(2)概率计算得出的概率假说能接受统计学的检验。此外,
(3)这些假说可应用于单个事例;以及
(4)它们与实验设计有关。
在《研究的逻辑》一书中,我发展了概率计算的“形式主义”诠释,它满足所有这些要求。从那时起我已对这种诠释作了改进,用“趋向性解释”来代替了它。
(C)量子论
(1)实在论。虽然我不反对有关“波粒子”(波与粒子)或者类似的非经典的实体的原理,但我没有看到(现在仍未看到)有任何理由去偏离经典的、朴素的和实在论的观点,即电子等等就是粒子,即它们是定位的,并且具有动量。(当然,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可能表明那些不同意这一观点的人是正确的。)
(2)海森堡的所谓“测不准原理”是对断言统计学散射的某些公式的一种曲解。
(3)海森堡的公式没有涉及测量;他的公式暗示目前流行的全部“测量量子论”都充满了曲解。根据海森堡公式的通常诠释被“禁止”的测量,按照我的结果不仅是允许的,而且实际上还要求对这些公式本身进行检验。然而,这种散射关系又与量子力学系统状态的准备有关。在准备某种状态时,我们总是要引入一种(共轭的)散射。
(4)对量子论来说确实独特的是概率的(依赖时相的)干扰。可以设想我们也许不得不把这一点当作某种最终的东西来加以接受。然而情况似乎并非如此:早在波动力学产生之前,当人们在反对康普顿对爱因斯坦光子理论的判决性检验时,杜安就于1923年提出了一种新的量子定律,这个定律可被看作是类似普朗克能量定律的动量定律。杜安的动量量子化定律不仅可以应用于光子,而且(正如朗代所强调的)也可应用于粒子,因而它也对粒子的干扰提供了一个合理的(虽然只是定性的)解释。朗代进一步论证波动力学的定量干扰定律,可以从简单的补充假定中推导出来。
(5)因此,许多哲学幽灵现在可驱除了,并且关于主体或精神侵入原子世界的所有那些使人惊愕的哲学断言现在也可以消除了。这种侵入主要可以解释是由于人们对概率计算的传统的主观主义曲解所致。
无尽的探索--19.客观性和物理学
19.客观性和物理学
在前一节中我强调了《研究的逻辑》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后来工作的某些方面,这些方面与我对实证主义的批判几乎没有或完全没有关系。然而,对实证主义的批判在我对量子论的观点上甚至也起了一种辅助的作用。我认为,我摈弃爱因斯坦的实证主义使我避免受到海森堡早期实证主义的影响。
正如我前面所提到的(第6节,注[31]和[32]间的正文),马克斯·艾尔斯坦向我介绍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他既没有强调也没有批判观测的观点,而是帮助我理解狭义相对论问题(我以通常非历史的方式担心,这是迈克尔孙和莫雷的实验所提出的一个问题),他与我讨论了闵科夫斯基的解决方式。可能正是这种指引才使我始终没有认真对待同时性的操作主义观点:一个实在论者阅读爱因斯坦1905年的论文时,可能根本不注意“观察者”;反之,一个实证主义者或操作主义者阅读这篇论文,可能始终注意这个“观察者”及其所作所为。
有趣的事实是,爱因斯坦本人多年来一直是一个教条的实证主义者和操作主义者。他后来摈弃了这种诠释:他在1950年告诉我,他犯过的任何错误都没有像这个错误这样使他感到懊悔。这种错误以真正严肃的形式表现在他的普及读物《相对论:狭义和广义理论》一书中。在那本书的第22页上(德文本第14页以后)他写道:“我要求读者在他完全确信这一点前,别再刨根问底了。”简言之,这一点就是必须给“同时性”下定义——并且用一种操作的方法下定义——因为否则“我允许我自己被决定……当我想象到我能够把某种意义赋予同时性的陈述时,我就是允许自己受骗”。或者换言之,一个术语必须用操作方法下定义,否则它就没有意义。(一句话,这就是在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影响下,并以非常教条的形式,被维也纳学派后来发展了的实证主义。)
但是在爱因斯坦理论中的境况不过是,对于任何惯性系统(或“静止系统”)来说,事件是同时的还是不是同时的,就如它们在牛顿理论中一样;并且以下的跃迁定律(Tr)也适用:(Tr)在任何惯性系统中,如果事件a与b是同时的,b与c是同时的,那么a与c也是同时的。
但是,一般说来(Tr)不适用于任何三个间隔遥远的事件,除非a和b在其中是同时的这个系统,与b和c在其中是同时的这个系统是一回事:它不适用于发生在不同系统中的间隔遥远的事件,即发生在作相对运动系统中的间隔遥远的事件。对作相对运动的任何两个(惯性)系统来说,这是光速不变原理的一个推断,即允许我们推演出洛伦兹变换的原理的一个推断。这里我们甚至不需要提及同时性,除非为了警告我们不要忽略洛伦兹变换与(Tr)之应用于发生在不同(惯性)系统中的事件的时限是不相容的。
可以看到,在这里没有必要引入操作主义,更谈不上去坚持它了。此外,由于爱因斯坦在1905年——至少在他写作他的相对论论文时——不知道迈克尔孙实验,因此他手头只有不充分的光速不变的证据。
但是,许多杰出的物理学家都受到爱因斯坦操作主义的深刻影响,他们认为操作主义是相对论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爱因斯坦本人在长时间内也是这样认为的)。而且操作主义碰巧又是海森堡1925年的论文以及他的被广泛接受的论点(电子轨迹的概念或者它的经典的位置加动量的概念是无意义的)的灵感。
对我来说,这倒是推动我通过把我的实在论认识论应用于批判海森堡对量子力学形式主义的主观主义诠释来检验这种认识论。我在《研究的逻辑》一书中对玻尔谈得很少,因为他比海森堡更不明确,并且因为我不愿意把他可能并不持有的观点强加于他。无论如何,是海森堡把新量子力学奠定在操作主义纲领的基础上,他的成功已使大多数理论物理学家的观点都转而信仰实证主义和操作主义的观点。
无尽的探索--20.真理;概率;验证
20.真理;概率;验证
到《研究的逻辑》出版的时候,我才感到有三个我必须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真理、概率以及就理论的内容及其验证方面把理论加以比较。
虽然虚假的概念——也就是不真实的概念——因而不言而喻,真理的概念——在《研究的逻辑》中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十分朴素地使用这个概念,并且仅仅在第84节以“论‘真的’和‘被验证的’概念的使用”为题对此进行了讨论。那时,我并不知道塔尔斯基的工作,或者两种元语言学理论之间的区别(一种被卡尔纳普称为“句法”,另一种被塔尔斯基称为“语义学”,后者由玛丽亚·冠克辛斯卡加以十分清楚地辨别和讨论);然而就真理和确认之间的关系而言,我的观点多少成为维也纳学派中——也就是说在像卡尔纳普那样接受塔尔斯基真理论的那些成员中的标准。
当1935年塔尔斯基向我说明了(在维也纳的人民公园)他的真理概念定义的思想时,我才认识到它是何等的重要,并且认识到他终于恢复了大受中伤的真理的符合说,我认为这种理论是并且永远是常识的真理观。
我后来对这个问题的想法主要是试图使我自己明白塔尔斯基做了些什么。说他已经给真理下了定义,是不确实的。诚然,对一种非常简单的形式化的语言来说,他已概述了定义的方法。然而他也澄清了还有不是用定义而是用公理引入真理的其他基本等价的方法,所以真理是应当用公理还是用定义引入的问题不可能是个根本问题。此外,所有这些精确的方法限于形式化的语言,并且像塔尔斯基所表明的那样不能应用于具有“普遍性”特征的日常语言。虽然如此,清楚的是我们能够从塔尔斯基的分析中学习如何稍加小心地在日常讲话时使用真理的概念,而且在日常意义上——真理是符合事实——使用它。我最后判定塔尔斯基所做的就是要说明:一旦我们理解了一种对家语言与一种(语义学的)元语言——我们用以谈论陈述和事实的语言——之间的区别,在理解一个陈述怎么会符合一个事实方面就不会有很大困难了。(请参阅下面第32节。)
对于我来说,概率引起了一些问题,又是非常使人兴奋而有趣的工作。《研究的逻辑》中所处理的根本问题就是物理学中概率陈述的可检验性。我认为这个问题向我的总的认识论提出了重要挑战,而且我借助于一个属于这种认识论的一部分,并且我认为不是一种特设性假说的观念,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个观念就是:任何理论陈述的检验都不是最终的或定论性的,并且经验的或批判的态度包括坚持某些“方法论规则”,这些规则告诉我们不要回避批判而要接受反驳(虽然不太容易),这些法则基本上是有点灵活的。因而接受一个反驳几乎就如同试验性地采用某种假说,即接受某种猜想一样有风险。
第二个问题是概率陈述种种可能的诠释问题,而且这个问题与在我书中起了主要作用的其他两个问题有密切的联系(但是它们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一个是对量子力学的诠释问题——依我看来,就是物理学中概率陈述的地位问题;另一个是理论的内容问题。
然而,为了能够以最一般的形式着手解决概率陈述的诠释问题,就有必要发展一套概率计算的公理系统。这对于另一个目的来说也是必要的——对于确立我在《研究的逻辑》中提出的论题:“验证在概率计算的意义上并不是一种概率”,就是说验证的某些直观方面使它不能与概率计算意义上的概率等同。(也请参阅下面注「155]和「159」之间的正文。)
在《研究的逻辑》中我已指出,关于概率概念有许多可能的诠释,并且我坚持认为在物理学中,只有像理查德·冯·米塞斯提出的那种频率理论才是可以接受的。(后来我引入趋向性的诠释修改了这种观点,并且我认为冯·米塞斯会赞同这种修改;因为趋向性陈述仍然要用频率来检验。)但是我对于一切已知的运用无穷序列的频率理论除了若干次要的异议外,还有一个主要的技术性的异议。这就是:
取0和1的任何有穷序列(或者只是0的或1的有穷序列),无论它有多长;设它的长度是n,而这个n也许是数十亿。继n+1项后是一个无穷随机序列(一个“集合体”)。因此对于一个组合的序列来说,只有某种终止部分(从某个m≥n+1开始)的性质是有意义的,因为一个序列满足冯·米塞斯的要求,当且仅当该序列的终止部分满足这些要求时。但是这意味着任何经验的序列对于判断任何无穷序列(经验序列是这个无穷序列的初始节段)简直是不相干的。
我有机会和冯·米塞斯、海利、汉斯·哈恩讨论这个问题(以及许多其他问题)。当然他们都同意我的看法,但是冯·米塞斯对此并不担忧。他的观点(是众所周知的)是:满足于他要求的序列——他称它为一个“集合体”——是一个像球体一样的理想的数学慨念。任何经验的“球体”只能是大致的近似。
我将乐意把数学上理想的球体和经验的球体之间的关系当作数学的随机序列(一种“集合体”)和无穷经验序列之间关系的一种模型来接受。但是我强调不存在令人满意的意义,而在这种意义上,一种有穷序列可以说成大致上近似于冯·米塞斯意义上的集合体。因此,我开始建构某种理想的但又不太抽象的东西:一种理想的无穷随机序列,它从一开始就具有随机性质,所以长度n的每一个有穷的初始节段尽可能是理想地随机的。
在《研究的逻辑》中,我概述了这样一种序列的建构,但是那时我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种建构实际上解决了(a)能够与有穷的经验序列相比较的理想的无穷序列的问题;解决了(b)建构一个可以用来代替(非建构的)随机定义的数学序列问题;以及解决了(c)使冯·米塞斯关于极限存在的假设成为多余的问题,因为这一点现在已可以得到证明了。换言之,那时我并没有认识到我的建构取代了在《研究的逻辑》中提出的若干解决方法。
我的理想化的随机序列并不是在冯·米塞斯意义上的“集合体”,尽管它们通过了所有的随机统计检验,但它们是确定的数学上的建构:它们的延续可以被任何知道建构法的人在数学上预测到。但是冯·米塞斯业已要求“集合体”应该是不可预测的(“排除赌博系统原理”)。这种范围广泛的要求有不幸的推断,即不能建构一个集合体的例子,因此建构这种要求的无矛盾性的证明是不可能的。当然克服这个困难的惟一方法是放宽这个要求。于是便引起了一个有趣的问题:使无矛盾性(或存在〕的证明成为可能的最低限度的放宽是什么呢?
这是有趣的,但不是我的问题。我的中心问题是任意长度的因而可扩展为无穷理想随机序列的有穷类随机序列的建构问题。
1935年初,我在维也纳学派的一个外围团体中作了一次关于这个问题的讲演,后来我应卡尔·曼格尔之邀到他著名的“数学学术讨论会”上作一次讲演,我发现这是一个大约30人参加的非常杰出的集会,他们当中有库尔特·哥德尔、阿尔弗雷德·塔尔斯基和阿伯拉罕·瓦尔德;并目根据曼格尔的看法,我成了无意中引起瓦尔德对概率和统计学领域发生兴趣的工具,而在这个领域内,瓦尔德是非常闻名的。曼格尔在他给瓦尔德写的讣告里对这件事作了以下描述。
那时,发生了第二件事,这件事证明对瓦尔德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维也纳的哲学家卡尔·波普尔……试图使随机序列的概念精确化,从而纠正冯·米塞斯集合体定义明显的缺点,在我听到了(在石里克的哲学学派里)关于波普尔想法的不太专门的阐明后,我要他把那个重要主题详细地向数学学术讨论会作介绍。瓦尔德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结果就是他关于集合体概念的首尾一贯的高超论文……他把他对集合体存在的证明建立在集合体概念的双重相对化基础上。
曼格尔接着描述集合体定义,并且作出结论说:
尽管瓦尔德的相对化限制了原来的不受限制的(但是难以运用的)集合体概念,但它比科普兰、波普尔和赖辛巴赫的不规则性要求要无力得多。事实上,它把这些要求作为特例包括在内了。
这是很对的,瓦尔德出色地解决了把冯·米塞斯的要求放宽到最低限度的问题。这一点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但是正如我有机会向瓦尔德指出的那样,这并没有解决我的问题:对于0和1具有同等概率的“瓦尔德集合体”仍然可以从一大堆数十亿个0开始,因为随机只是一个在极限中如何表现的问题。大家公认,瓦尔德的工作提供了一个把一切无穷序列类都分为集合体和非集合体的一般方法,而我的工作仅仅允许构成任意长度的某种随机序列——可以说是某些很特殊的模型。然而任何长度的任何给定有限序列总是能这样延续,以致不是成为瓦尔德意义上的集合体,就是成为瓦尔德意义上的非集合体。(这同样适用于科普兰、赖辛巴赫、丘奇和其他人的序列。)
我在一段很长时间内认为我对我的问题的解决,似乎在哲学上是十分令人满意的,它能够借普遍化而使它在数学上更有意义,而且认为瓦尔德的方法也可以用于此目的。我与瓦尔德讨论了这个问题,我和他变得很友好,希望他能自己去做这件事。但是这是困难时期:在我们两人都移居到世界不同地区以前,我们谁都没有设法回到这个问题上来。
还有一个与概率密切有关的问题:一个陈述或一个理论的内容的(量度)问题。我已在《研究的逻辑》中表明,一个陈述的概率与其内容成反比,因此,它可以用于建构内容的量度(内容的这种量度充其量是比较的,除非这个陈述是关于一种靠碰运气取胜的游戏的陈述,或者也许是关于某种统计学的陈述。)
这提示了在概率计算的诠释中,至少有两种诠释是极为重要的:(1)一种允许我们谈论诸如掷一便士钱币猜正反面或电子出现在荧光屏上之类的(单个)事件的概率;以及(2)陈述或命题尤其是(普遍性程度不同的)猜想的概率。那些认为验证的程度可以用概率来量度的人,以及那些像我自己那样希望否定它的人都需要这第二种诠释。
至于我的验证度这个概念以简要的公式概括一个理论通过——或没有通过——对它的检验的状况的报告,包括对检验严格程度的评价:惟有以批判精神进行的检验——试图反驳——才算数。一个理论通过这些检验,就可以表明它的生命力——“适者生存。”当然它只能证明它“适应”于经受得住它已经受过的那些检验,恰如一个有机体的情况一样,不幸的是“适应”仅仅意味着现实的生存和过去的表现,决不能保证将来的成功。
我把(而且仍然把)一种理论的验证度仅仅看作是对过去表现质量的批判报告:它不能够用来预测将来的表现。(当然理论可以有助于我们预测将来的事件。)因此,它有一个时间指数:人们只能在理论的批判讨论的一定阶段谈论它的验证度。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人们希望根据过去的讨论来评价两种或更多种相竞争的理论的相对价值,那么它便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指导。当面临需要根据某种理论行动时,理性的选择就是根据那种理论(如果有的话)行动,这种理论迄今为止比它的竞争者更经得住批判:没有比愿意接受批判的概念更好的理性观念了,也就是从真理调节概念的观念来讨论竞争理论价值的批判。因此,一个理论的验证度就是一种对实践的理性指导。尽管我们不能证明一个理论——也就是证明我们对它的真理性的信仰,但我们有时能够证明我们宁愿选择某个理论,而不是另一个理论,如果它的验证度更大的话。
我已经能够非常简单地表明:由于证明爱因斯坦理论的验证度更大,爱因斯坦的理论(至少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比牛顿的理论更可取。
关于验证度的决定性论点是:因为它随检验的严格程度而增加,所以仅仅那些具有高度可检验性或丰富内容的理论才可能有高的验证度。但是这意味着验证度是与不可几性而不是与概率相关联,因此不能把验证度与概率混为一谈(尽管可以用概率规定验证度——如同可用不可几性规定它一样)。
所有这些问题在《研究的逻辑》中都提出或论述了,但是我认为对这些问题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而概率计算的公理化是我下一步应该做的事情。
无尽的探索--21.战争迫近;犹太人问题
21.战争迫近;犹太人问题
1927年7月,在下面描述的维也纳大屠杀后,我开始料想到最坏的情况:中欧的民主堡垒要垮台了,极权主义的德国将发动另一次世界大战。约在1929年,我认识到在西方政治家中间只有英国的丘吉尔理解德国的威胁,而丘吉尔当时是一个谁也不认真对待他的局外人。那时我想战争在几年中就会来到。但我错了,事情的发展比我根据形势的逻辑而认为可能的要慢得多。
显然,我是一个危言耸听者。但是我对形势的判断基本上是正确的。我认识到社会民主党人(留下来的惟一具有强烈民主因素的政党)是无力抵抗奥地利和德国的极权主义政党的。从1929年起,我料想希特勒会崛起;我料想希特勒会以某种形式奴役奥地利;并且我料想会发生反对西方的战争。(《反对西方的战争》是奥雷尔·科尔内伊所写的一本好书的标题。)我对犹太人问题的评价在这些料想中起很大作用。
我的父母都出身于信仰犹太教的家庭,但在他们的孩子出生以前,却受新教(路德教)的洗礼。在深思熟虑之后,我的父亲判定生活在基督教徒占压倒优势的社会中就是有义务去尽可能不得罪人——接受同化。然而,这意味着得罪有组织的犹太教;这也意味着被谴责为一个胆小鬼,一个害怕反犹主义的人。所有这一切是可以理解的。但答案是:反犹主义是犹太人和非犹太人都畏惧的一种恶行,一切犹太裔的人的任务是尽力不去惹它:而且许多犹太人已与当地人打成一片,即已被同化了。因种族出身而受到鄙视的人会作出反应说:他们为自己的种族出身而感到自豪,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种族上的自豪不仅是愚蠢的,而且也是错误的,即使由种族仇恨所引起。一切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都是一种邪恶,犹太民族主义也不例外。
我认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奥地利甚至德国对待犹太人是很好的。他们几乎有一切权利,虽然有传统设置的一些障碍,尤其是在军队中。无疑,在一个理想的社会中他们理应在一切方面受到平等对待。但像所有社会一样,这远不是十全十美的。虽然犹太人和犹太裔的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但它们并不是在每一方面都受到平等对待。然而我认为犹太人受到的待遇同人们可以合理预期的一样好。犹太家庭中改宗罗马天主教的一个成员甚至已成为一名大主教(奥尔缪茨的大主教科恩);但由于一起利用民众中反犹主义情绪的阴谋,他不得不于1903年辞职。犹太人或犹太裔的人在大学教授、医生和律师中的比例很高,这种情况只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才引起公开的忿恨。受洗礼的犹太人在文职人员中可升任最高职位。
新闻业是吸引许多犹太人的一种职业,确实他们中间极少数人不去提高专业水准。由这样一些人提供的耸人听闻的报刊许多年来受到——主要是受到其他犹太人的强烈批评,例如卡尔·克劳斯,他们极力维护文明的标准。这些争论引起的混乱并没有使争执者受到公众的欢迎。在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中也有一些杰出的犹太人,由于他们作为领导人是恶意攻击的靶子,也加剧了紧张形势。
显然,这里有一个问题。许多犹太人看起来就和“本地”人有明显区别。犹太穷人比犹太富人多得多,但是某些犹太富人是典型的新贵。
顺便说一句,虽然在英国反犹主义与这种观念联系在一起:犹太人是(或曾经是)“放债人”——正如在《威尼斯商人》或狄更斯和特罗洛普笔下描写的那样——但是我从未听说奥地利有这种看法,至少在纳粹兴起以前没有听到过。有很少几个犹太银行家,如奥地利人罗特希尔德,但我从未听到有人说他们曾像人们在英国小说中读到的那样放债给私人。
在奥地利,反犹主义基本上表现为敌视被认为是异族人的那些人:这种感情不仅被奥地利的日耳曼民族主义党利用,而且也被罗马天主教党利用。特别是对异族人的这种应受指责的抵制(似乎这是一种几乎普遍存在的态度),许多犹太裔的家庭也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犹太难民从曾被俄国侵占的原奥地利帝国流入维也纳。他们被称为“东方犹太人”,这些人是直接从真正的犹太人区来的,而已经定居在维也纳的那些犹太人、同化主义者、许多正统的犹太人,甚至犹太复国主义者对他们表示不满,对认他们为自己的穷亲戚感到羞耻。
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奥地利帝国的瓦解,在法律上形势有所好转。但是正如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能预测到的,在社会上形势恶化了:许多犹太人感到自由和完全平等现在已变成现实,因此可以理解地但又是不明智地进入了政界和新闻界。大多数人认为很好,但犹太人进入左翼政党促进了这些政党的垮台。十分明显的是,由于潜伏的反犹主义到处流行,一个犹太裔的好的社会党人对他的党所能做的最好服务是不要试图在党内起作用。十分奇怪的是,很少人想到这条显而易见的规则。
结果,一开始就几乎是左右两派的一场冷酷内战,由越来越高举反犹主义的右派打起来了。在大学中经常发生反犹太人的暴乱,不断进行反对教授中犹太人数目过多的抗议。任何犹太裔人成为大学教师已是不可能了。相互竞争的右翼政党在他们敌视犹太人上互相抬高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