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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恋爱的季节

_6 谢天(现代)
  一晃又是半年过去了。半年里面,我变成了26岁,工资长了几百块钱,每星期去一个健身中心做三次“舍宾”,还有—我成了石光的女朋友,并且,越来越喜欢和他在一起。
  我们的爱情来得普通平常,又顺理成章。当他在那个夜里第一次把我紧紧地搂在怀中,吻向我的嘴唇,我的心就一下儿变得松软,不想再做什么挣扎。我累了,我受够了那让人崩溃的孤独寂寞,我也想靠在一个人的肩膀上,听他说“我爱你”,说上一千遍我也不会觉得腻烦。
  那个冬天,我好像又回到了十年前,回到了我已经淡忘了是什么味道的恋爱感觉当中。我们手拉着手走过一条条寒冷但繁华的街道,累了就钻进路边让人眼花缭乱的音像店、服装店、咖啡厅和酒吧里休息。石光总爱出其不意地一下儿把我和他拉近,然后用带着毛线手套的手捏捏我被风吹得通红的鼻头儿,或者亲亲我冰凉的脸,我喜欢这种亲密的感觉,看着他带着一缕缕白色的哈气冲我傻笑,我开始觉得快乐。
  冬去春来,天气回暖的时候,我和石光已经像一对儿相恋多年的情侣那么熟悉和自然。我能感觉得到,最初的激情正在渐渐褪去,被接踵而至的轻松平淡悄悄取代。我们都已不再是那些未经世事的稚嫩少年,都明白要把这感情融进他从厨房端出的一盘盘热气腾腾的饭菜,融进我洗好晒好的松软并带着阳光气味的衣服被褥,融进他端端正正夹在钱包里的我的照片,才能让心里更加踏实安稳。我承认,对石光,我从来没有过那种神魂颠倒的感觉,也没有过像他一样不顾一切甘愿被这感情淹没的冲动,我只是一点儿一点儿努力地去爱他,静候着流转的时间把他烙进我的心底,我愿意相信,这才是更牢固的爱情。
  偶尔,遇到某个熟悉的场景,听见一句不经意的话,我的眼前还会闪出何亮的影子,还会想到我的从前,那是我心里抹不掉的一块记忆,一道伤疤,想否认也否认不了。谈论忘记是可笑的,我知道,它会一直留在那里,只是,我已经学会了让它越来越多地静静停在心里最深的那个角落,尽量不再去触碰,这就够了,不是吗?
  只有那件事儿让我心里有点儿忐忑不安—我还一直没对石光提起过我的过去。我能断定,石光一定知道一些事情,否则他不会那么刻意地从来不问我那些问题;我也能看出来,他一直在等着我主动告诉他,可是,我怎么向他开口说呢?好几次,我做梦都梦见了我向他说出了一切,有的时候,他善解人意,把我轻轻地搂进怀里对我说一切都过去了;有的时候,他暴躁愤怒,冲我大声吼叫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语言,吓得我从梦中惊醒。我不知道哪一种结果会是现实,但心里清楚,我总归要把这些事情对他说出来。我总在安慰自己,要等一个合适的时机,可其实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样的时机才算适合。
  17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该面对的就永远也不要逃避闪躲,因为那只能让一切变得更糟。
  6月的一个燥热傍晚,我推开门回到家里,吃惊地发现石光正在沙发上坐着发愣,平常他总是比我晚到家的。
  “今天怎么这么早?”
  他一看见我进门,像吓了一跳似的一下儿坐直了身子:“啊,今天公司没什么事儿,就早回来了。”
  “你怎么了,神经兮兮的?”
  “没事儿…嗯,其实还真有点儿事。过来,汤雨,我得跟你谈谈。”
  我换上拖鞋,坐到他的身边,感觉到气氛有些奇怪:“你说吧。”
  “我有点儿不知道怎么和你说……”
  可是,他还是说了。
  我们面对着面,我听着他挺艰难地和我说出了这半年多来,他一直都在瞒着我准备出国留学,现在他的雅思考试已经通过了,正在准备申请学校和面试签证,如果一切顺利,年底之前他就会离开北京,去英国上学。
  “这么说,你一直和我说的公司考试都是假的了。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我盯着他的眼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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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一夜(13)
  “我确实不该瞒你,本来我早就想告诉你的,可是……我听他们说过你和以前的男朋友就是因为出国的事儿才掰了的,我怕你、怕你一下儿接受不了。”
  “‘他们’?他们是谁?”
  石光没接我的话,点上了一支烟,深深吸进一口:“汤雨,这件事儿我是做得不太地道,不过我觉得现在告诉你也还不晚,我想听听你的意见…我的意思是,我不愿意因为出国的事儿影响咱们的感情。”
  “我的意见对你很重要吗?”我尽量让自己心平气和,可说出的话还是变了味道。
  “重要。”
  “那好,我告诉你我的想法:我不相信两个人长时间的分开还能维持感情。”
  “汤雨,你别说气话,你听我说,如果我去国外学习,只需要两年的时间,就两年,一晃就会过去的。”
  又是这句话!我感觉到脑袋“嗡”的一响,就像要裂开一样。“两年一晃就会过去的”—你知道我为这句话付出的代价吗?你懂得分离的无助和痛苦吗?你明白把感情寄托在别人身上最后受到的伤害是永远也没法愈合的吗?
  我们在袅袅的烟雾中陷入沉默,我努力让自己一点点恢复平静,让头脑重新变得清醒。我看见石光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抬起眼睛看着我,等着我再次和他开口说话,在那一刻,我做出了决定:不能犹豫,我必须离开他。
  “汤雨,你别生气。”
  “我不生气,真的。石光,我没说一句气话,如果你真想知道我为什么不相信咱们分开后还能保持现在的感情,那我可以全都告诉你……”
  18
  我懵了。我没法形容当时的感受。当汤雨把她的过去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我,我完全懵了,眼前黑暗,半晌无话。这个坐在我对面的姑娘,我一心爱着的姑娘,居然一直对我隐瞒了这么多事情。我想张口冲她喊叫:“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却突然想起就在几分钟前,她还问过我同样的问题。
  —是呀,我们都出于同样的理由在向对方隐瞒着自己心里的事情,以为依靠欺骗才能不让对方受到伤害,可是,我们都错了。我们都在一味地逃避闪躲,任凭着犹豫和谎言来支撑着这段感情,结果不言而喻,只能是眼瞧着它在一瞬间轰然崩塌,灰飞烟灭,我感觉出我们已经来到了崩溃的边缘。
  我怎么也想不到我们的第一次争吵就会是如此结果。我设想过汤雨会伤心落泪,会和我争吵,甚至会一怒之下夺门而去,好几天对我不理不睬,这些我都有思想准备,但现实却比我想到的还要糟糕,糟糕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那天早上,我刚一到公司就在办公桌上看到了那份成绩通知书,打开一瞧,我居然考了6.5分,成功混过了要命的雅思考试。看着手中的成绩单,我一时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慌乱,只是明白,和汤雨摊牌的这一天终于到了。吃完午饭我就离开公司回到了家里,一下午都歪在沙发上琢磨着等汤雨回来怎么向她开口,当然,直到她走进屋门,我还是没想出什么好主意,只能选择开门见山地把一切和她挑明,然后瞧着她的态度见机行事,可显而易见的是,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机会让我行事了。
  我们都在顽强地沉默着,沉默地坐在沙发上听着时钟的指针每秒一下地“嘀哒”作响,沉默地等待着时间静静流走,却又不知道究竟在等着什么。过了不知多长时间,我们终于站起了身,一起走下楼到附近的小饭馆儿里吃了顿晚饭,其实,我们谁都没有胃口,只不过是凭着惯性在完成一道可有可无的程序。汤雨一点儿也没动面前的饭菜,只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水,那杯水喝完的时候,她对我说:“石光,咱们分开吧。”
  如此情形,我知道,再说什么也是徒劳,只得缓缓地点了点头:“那咱们就都冷静地想想。”
  她没有一点儿表示,就像没听见我说的话。
  我们结了账,依然沉默地走出去。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我们一声不吭地走在昏暗的街道上,走在路边树木黑黢黢的阴影里,彼此心照不宣地保持着一段儿不大不小的距离,如同两个穿梭在茫茫黑夜里心事重重的鬼魂儿。
  “石光,其实我早就明白,我们做的任何一件事情都是自私的,只是,我们不应该让别人受到伤害……”汤雨突然没头没脑地对我说出这么句话,紧接着是一声长叹。
  我当时一点儿也没听明白她的意思。
  19
  我们分开了。
  第二天,我下班回到家中,发现汤雨已经把一切属于她的东西都拿走了,干净得不留一丝痕迹,就像她曾经生活在这间小屋里的这件事儿只是我一个美妙的幻觉。看得出来,临走之前,她还把房间仔细地收拾了一下,也似乎只有洁净的地面和平整的沙发还能提醒我她确实出现在过我的生活里。
  我没给她打过电话,也没指望她还会再联系我,只是,每次电话铃一响起,我还是首先会在头脑中闪过会不会是她打来的念头儿,当然,每次都是失望,我们之间彻底断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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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一夜(14)
  那段儿日子,世界杯正在日韩两地隆隆上演,如火如荼,我每天一下班就赶到三里屯一个叫“火烈鸟”的酒吧,和我的朋友们凑在一起看球喝酒,一直耗到实在支撑不住了才起身回家。我几乎天天喝到烂醉如泥,却坚持不让任何一个人送我回家—我不愿意让他们知道我和汤雨已经散伙儿的事。偶尔,他们也会问问我和汤雨的日子过得怎么样,我总是含含混混地敷衍过去,脸上还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其实,对我的哥们们,我实在没必要隐瞒什么,只是,说不出为什么,我心里却一直顽固地坚持着一个莫名其妙的小念头儿:只要我不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儿,总有一天汤雨还会回到我的身边;而只要我把这事儿一说破,那就万事俱休,一切都完蛋了。
  由此可见,人的心思一乱,什么样乱七八糟的念头儿都会蜂拥而至,连自欺欺人地给自己来点儿迷信小活动这样的可笑行径也会主动找上门来,我就是鲜活一例。
  我知道自己够傻逼的,随你们笑话吧,我才无所谓呢。
  出国留学的准备还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中介公司的办事效率高得让我腻歪,一个月之后,我已经收到了一所名叫“UNIVERSITY OF READING”的大学给我发来的录取通知书,录取专业是“信息工程”。据说那是一所距离伦敦不远的大学,历史悠长,久负盛名,反正我是从来没听说过。
  8月份,我从公司辞了职,拿着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回了家,请爸妈去吃了一顿海鲜,饭桌上,我妈已经唠唠叨叨地说起该开始给我准备出国需要用的东西了,听得我一下儿就没了胃口。中介公司已经把我的签证材料陆陆续续整理好了准备递交使馆,面试估计会在9月底。
  我一下儿变得无所事事了,心里也空荡荡的,没着没落。在家闷头睡了整整一个星期的觉之后,我决定:离开北京,出去走走。我托一个朋友帮忙订了张去厦门的机票,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跟谁也没打招呼就飞向了那个从来没去过的海滨城市。
  20
  8月的厦门粘热潮湿,空气中都带着股大海的咸味,不过,城市倒是精致漂亮。我花了一天的功夫把市区转了个遍,第二天一早直接杀奔鼓浪屿。鼓浪屿是个招人喜欢的小岛,阳光充足,海水湛蓝,我在那儿东张西望地逛来逛去,自得其乐。想到应该给自个拍几张照片留个念想,我从兜里掏出数码相机,架在路边的一个垃圾桶上开始自拍,结果不是照歪了就是人太小,重拍了好几次都不理想,直到我丧失了耐性。我把相机关掉揣回兜里,有点儿扫兴地往海滩上走去,越走越累—那种熟悉的孤独沮丧的情绪再一次不请自来,越来越充实地堵塞在我的胸口,让我对周围的一切景物突然失去了兴趣。我在海边没滋没味地坐了一会儿,连饭都没吃就掉头回了城里,一头扎在宾馆的床上茫然睡去。
  不妙的是,一觉醒来,我发现自己的情绪并没有丝毫好转,此后的几天里也是一直如此。受此情绪的支配,我迅速丢掉了再去其它景点游览的兴致,又不甘心就此打道回府,于是就这么在这个城市里耗了下去。我天天中午自然睡醒,然后吃点儿东西,搭上公共汽车去厦大的海滩晒太阳游泳,消磨掉整个一下午时光;晚上在海滨大道边上的大排挡里吃廉价的海鲜,喝啤酒,每次三瓶,喝完了就沿着海边东游西荡,胡思乱想。
  路边每天都矗立着壮观的鸡群,高矮参差,衣着暴露,不时有一两个过来找我搭话,我一般置之不理,偶尔也问问价钱,最便宜的一个居然只要价50,当然,我没操她。
  我还是每天都在想她。那个每天早上醒来都要在床上多赖一会儿的姑娘,那个喜欢我亲吻她柔软耳垂的姑娘,我从来没忘掉过你,把头埋在又咸又涩的海水里奋力游泳也不行,喝下一瓶接一瓶的啤酒昏沉睡去也不行,我没法摆脱掉你的影子,现在,你还好吗?
  我靠在海滨大道的栏杆上看着阴暗翻滚的海水,感觉着夜晚清爽的海风吹得我面颊发凉。我用双手拢住在风里点上烟,看着吐出的烟雾在一瞬间被风吹散飘远,心思也像烟雾一样轻飘飘地飞散缭绕。
  两个月了,我没有汤雨的一点儿消息,几十个白天和黑夜显得那么难熬,但足够让我的心情慢慢平缓,从那个燥热傍晚的晕头转向中渐渐冷静—
  我已经厌倦了陷在汤雨为什么要骗我的执拗念头儿里面再去较劲,我知道,其实,那不是欺骗,而只是隐瞒--既然我从来也没问起过她的那些过去。自然,谁也不会喜欢心爱的人对自己隐瞒什么,但我想,我更应该能理解汤雨的苦衷,我不也一直在做着和她同样的事儿吗?
  事实上,在内心深处,我明白汤雨的担心不无道理,我确实在意她的过去,在意她从不曾像爱那个人一样爱过我,在意她的那段婚姻。我不否认自己并不是一个心胸开阔之人,我没法做到在她向我诉说的同时就假模假式地把她搂进怀中,告诉她我什么都不在乎。但是,我起码能做到不让自己口是心非,能做到设身处地地为她想想—公平地说,她又有什么错呢?其实,我早就明白了我的在意并不能战胜对她的感情,我还是愿意和她在一起,我相信自己终归能慢慢抚平心里的那些疙疙瘩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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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一夜(15)
  当然,想通了这些并不能解决什么问题,还有更现实的矛盾横跨在我们中间—汤雨不肯接受我们长时间的分离。在这件事上,我们的区别在于,我并不相信短短的两年就会改变彼此之间的感情,即使听她告诉了我她的那些过去也不相信,不是所有的人都会那么轻易改变,对吗?可惜,除了语言,我没法再对她做出任何保证来让她放心。
  我知道,就像所有飘荡在我们四周的矛盾一样,除了一方向另一方妥协,这事儿并没有其它的解决办法。我感到了一种无能为力的绝望,可依然盘算着要再做最后一次努力。
  我抽光了身上所有的烟,离开漆黑沉闷的海边,慢悠悠地向宾馆走去。路上,我的耳边又响起了汤雨最后和我说过的那句话:“石光,其实我早就明白,我们做的任何一件事情都是自私的,只是,我们不应该让别人受到伤害……”
  当然,我明白我们都是自私的,我承认我不能为你放弃掉一切。可是,我真的没想过要让你再经受一次同样的伤害,要是你还爱我,就相信我对你的感情不会因为离开而轻易改变,就再回到我的身边。
  我像个神经病似的对着晴朗深湛的夜空喃喃自语。
  21
  我又回到了自己的家里,这一次,爸爸妈妈什么也没问我,我也什么都没对他们说。一个人的生活又开始了,就像当初走到一起一样,我同样没想到和石光会是这样分开。但是,我已经变得足够坚强来应付这一切—这没有什么,我告诉自己。
  我还是天天早上都要多赖一会儿才懒洋洋地起床去梳洗打扮,然后匆匆忙忙地喝掉一杯咖啡赶去上班;我还是每天不厌其烦地和那些小不点儿们做着游戏,给他们讲故事,哄他们睡觉,虽然有的时候,我会有点儿走神;下班后我坚持着一星期去健身中心做三次“舍宾”,或者约上小雪一起去逛街、看电影。可是,怎么还是有那么多空荡荡的时间,让我觉得寂寞,无所寄托?
  我常常一个人在酒吧里坐到很晚,点一杯含酒精的饮料,伴着音乐一小口一小口地用麦管把它喝完才起身回家。几乎每次都会有人过来和我搭话,有的故作潇洒,有的作派滑稽,我一律置之不理,这些人可真恶心。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轻飘飘地过去了,不好,也不算坏。
  7月的一个周末,小雪拉上我和好多人一起去了坝上草原。小雪是个旅游狂,一休息就忙着和她那帮旅游论坛里的网友们计划着去各处游玩,上个月,她刚从海南回来,简直晒成了一个黑人。
  我坐在小雪新买的“赛欧”旅行车里张望着窗外景色,道路两边郁郁葱葱的,阳光温和地洒在我的脸庞和肩头上。我把墨镜从脸上摘下来拿在手中摆弄着,想起了去年那个和今天一样舒服的温暖下午,想起了那个带着墨镜开车来找我的鲁莽男孩儿—只差那么一点儿,我就会完完全全地爱上他,然而,现在我们已经分手告别,再无联系。生活总是带给我们那么多的无奈,让人无能为力,却又平添忧伤。我把墨镜重新戴上,眼前一下儿变得黯淡下来,就像那一刻我的心情。
  晚上所有人都闹哄哄地聚在一起吃烤全羊,我谁也不认识,除了和小雪说上几句话,只是自己一个人默默吃着东西,喝上几口苦苦的啤酒。我不太爱喝酒,可那天桌上确实没有别的饮料。
  一个个头挺高的男孩儿正兴致勃勃地给身边的人讲着个什么笑话,所有人都聚精会神地听着,然后像约好了似的齐声发出大笑。那个男孩儿挺得意地站起了身,拍了拍身上那件有着无数个兜的摄影背心,走过来和我打招呼:
  “哎。”
  “哎。”
  “你是小雪的朋友吧,怎么以前没见过你?”
  “啊,我们是原来的同学,我这是头一回和她出来玩。”
  “我叫钱锋。”
  “我叫汤雨。”
  那天晚上,他一直坐在我身边没走,和我聊天,还一个劲儿劝我喝酒,我没喝,可和他说了不少话。钱锋是一家旅游杂志的摄影记者,成天的工作就是跑遍各处的名山大川去拍照片,我说他怎么穿着那么件摄影背心呢,也不嫌沉。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很会和女孩儿聊天的人,谈吐有趣,分寸恰当,总之,我对他的印象还不错。
  回到北京,我还没从在草原上骑马的腰酸背疼里缓过来,钱锋就开始给我打电话,约我出来玩,我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他,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拒绝。然后,就有下一次,再下一次,直到我们逐渐变得十分熟悉。钱锋开着一辆破旧的“切诺基”,他喜欢带上我一起在北京夏天的夜里兜风,带我去看各种美术和摄影展览,最后,还带我去他家里看他自己拍的那些照片。
  当然,我们并没有只看照片。
  钱锋每个月总会有一两个星期离开北京,在各个城市间跑来跑去,每次回来都不忘了带给我一些小礼物和一大堆风光照。我最喜欢他在尼泊尔拍的那些照片:精致的木头小屋,古色古香的寺庙,远处被厚厚的积雪覆盖着的喜马拉雅山,一切都像极了我想象中的世外桃源,让我觉得住在那儿一定能逃避开好多现实中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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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一夜(16)
  我们并没有住在一起,彼此很默契地给对方留下一块儿自由的空间。那种感觉,怎么说呢?—松散又自然,我想,我们都更喜欢,也更适合这种状态。
  有一次,我和钱锋去城市宾馆旁边一个叫“THE DEN”的餐吧吃饭,吃完后就点上两杯饮料坐在那儿消磨时间,等着二楼的PARTY开始。快十二点的时候,我看到一个人慢悠悠地从楼上晃了下来,头也没回就直接走出了门口,那个背影我太熟悉了,是石光,一定是他,我相信自己不会看错。我一动也没动,只是盯着那扇门看了很长时间,可是,他再也没有出现。
  那天晚上,我玩得很疯,一直跳到了天亮。中间,我去吧台旁坐了一会儿,点了杯加冰的“J&B”,慢慢喝了下去。酒快喝完的时候,我还是在那个黑暗喧闹的角落里掉下了眼泪—石光还在这里,我们相距得那么近,却已经像两个陌生人一样再无关系,这感觉让我说不出的难受。
  22
  今年冷得真早。天气预报说今天又要大风降温,我早上特意换上了一件厚大衣,可走在街上还是觉得寒气逼人,一阵阵冷风透过毛线帽子把我的头发吹得乱糟糟的。下午钱锋来幼儿园接我,我们一起去吃了顿热腾腾的火锅,然后去他们家呆了一会儿,等他把我送到家时已经半夜了。钱锋把车一直开到楼门口,熄了火,陪我下车,像每次一样抱着我和我接吻,半天也不松手,我觉得脚都快冻僵了。
  “好啦,你想冻死我吧。”
  “明天我给你打电话。”他又在我脸上亲了一下,放开我,转身走上车,熟练地倒出小区,开走了。
  我走进漆黑的楼道,没开灯,一阶一阶地数着数上楼,这座老楼我住了十多年了,闭着眼睛也不会被绊倒。好了,四楼到了,我走到家门前,从包里掏着钥匙,突然间,楼道的灯一下被谁摁亮,吓了我一大跳,紧接着,身后响起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汤雨。”
  我转过身,看到石光正坐在楼梯上,双手插在皮夹克的兜里,脚下一片烟头儿。
  “石光?你怎么在这儿?”
  “呃…我就是来看看你。”
  “等半天了?”
  “嗯,一晚上。”
  “我刚才和朋友出去了。”
  “我知道,看见了……那是你新交的男朋友?”
  “……对。”我犹豫了一下,然后迅速地回答他,看着他的眼睛。
  好一会儿,我们谁也没再开口说话,楼道灯慢慢暗淡了下来,我们终于又被一团漆黑包围。我在墙上摸索着把灯重新摁亮,看到石光僵直地站在对面,一动不动。
  “要走了吧?”
  “下个礼拜。”
  “那…一路平安,在那边好好照顾自己。”
  “…我知道。”
  我突然想到了一样东西,对他说:“等我一下。”,然后匆匆掏出钥匙开了门走进屋里,从我的CD架子上挑出那盘陈升的专辑,里面有那首我们一起唱过的《北京一夜》。
  我走出房门把CD塞到他的手里:“我也没什么礼物能送给你,拿着它吧。”
  他机械地点了点头,把CD塞进衣服兜,我觉得出来,他有点儿发抖,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这寒冷的天气。
  “汤雨。”
  “什么?”
  “……再见。”
  “再见。”
  这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我转身走进房间,低着头关紧了屋门,然后背靠在门上大口地喘着气,忍了半天的眼泪终于还是冲出了眼眶,流到脸上。好一会儿,我才听到了石光的脚步声响起来,一阶一阶地走下楼梯,就像踏在了我的心上,那么沉重,那么拖沓……
  再见了,我曾一心想努力爱着的男孩儿,我们曾经那么亲密,但终将遥远地分离。我们都没有错,只是,我们缺少在一起的缘分,你应该明白,生活就是如此,我们只能选择独自坚强地面对。我还记得你带给我的那些快乐,我不怨恨你留给我的那些伤害,你也会是一样,对吗?我只希望你能走好自己以后的道路。
  再见。
  23
  我一路上都在攥着那张CD,攥得手心出了汗,攥得掌心疼痛。其实,刚才在昏暗的楼道里,我根本就没看清CD的封面,也实在没有那份儿心情,不过,我心里知道它会是陈升那张有《北京一夜》的专辑,一定是,就算这是我和汤雨之间最后的默契吧。
  我带着满身的寒气回到了家里。家里真好,有滚烫的咖啡,舒服的沙发和床,只是,不再有那个姑娘。一切终于都结束了,我明白,这里再也没有让我停留的理由。
  9月初,我从厦门回到了北京,在中介公司的建议下报了一个语言加强班,以便去英国后更好地适应那边的生活。我每天都要重复一遍强迫自己去上课的思想斗争,最后居然奇迹般地没有缺过一次课—自打上了中学,我就不记得自己还有过如此圆满的出勤纪录,当然,这和学习的效果无关。在课上,除了一如既往地胡思乱想,我几乎什么都没干,我的心思还总是会不知不觉地飘到汤雨身上,我想念她,想念我们拥有过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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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一夜(17)
  我知道,只要一个电话,我就能重新见到她的面,但是,我强迫自己没那么做。在厦门时我就把一切都合计好了:走之前再和汤雨见一面,无需多言,只说出我还爱她,并且,不会改变。如果等我回来时她还愿意和我在一起,那我会欣然接受。我想,说出这些就足够了,她一定能听明白我的意思。
  晚上的时间还是显得那么漫长难熬,我流连在一个个酒吧和迪厅里,看着身边川流不息地经过各色纵情欢快的光鲜男女,独自喝下了数不清的啤酒。我喜欢一头扎进这片片兴高采烈的假象之中,它会让我忘掉所有的寂寞和寒冷。
  月底,我接到通知去使馆面签,一切顺利。三个星期后,我终于看到了自己护照上的那一页飞往大不列颠的通行证,色彩斑斓,图案精细,让人喜爱,令人叹息。
  除了自己去买了张11月中旬飞往伦敦的机票,我把其它一切准备工作都交给了我妈,反正就算我想干她也不会让我插手。现在,我无事可做,心头慌乱,明白等待着自己的只剩下了最后一件事情—去找汤雨。
  24
  我从五点钟就坐在了汤雨家的楼下,一根儿接一根儿地抽着烟,像个稚嫩的小崽儿等着他暗恋了好久的姑娘那么紧张,事实上,在等待着的那个姑娘会不会接受自己的心意这一点上,我确实和一个小崽儿毫无区别。一阵阵猛烈的风吹透了我的衣裳,我把皮夹克的领子高高竖起,浑身瑟瑟发抖。我盼着汤雨的身影马上出现在我的面前,就像去年夏天那个温暖柔和的下午一样,但是心里明白,时过境迁,一切早已不同了。
  天早早地黑了下来,我已经被冻得手脚冰凉,面部僵硬,实在支撑不住了,只好躲进了楼道里,才感觉稍微暖和了一点儿。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好几个小时过去了,汤雨的影子始终没有出现,我沮丧地坐在满是尘土的楼梯上,打定主意要一直等到看见她,不管有多晚。一听到下面有脚步声传来,我就探头探脑地张望一下,结果每次都是失望,那些人无一例外地带着满是疑惑的眼神儿打量着我绕过我身旁,然后紧迈几步拐过楼梯角,好像走得慢点儿自己就会倒上什么大霉一样,让我觉得莫名其妙。
  脚步声出现的频率越来越低,最后终于销声匿迹,黑漆漆的楼道里寂静一片,只剩下我一个人端坐中央,孤单落寞。已经快半夜了,我再也沉不住气,起身在窗口边走来走去,注意着小区里的一切动静。再等十分钟,就十分钟,我对自己说。
  终于,我还是等到她了,只不过,我看到的却是她和另外一个人亲密地走出一辆“切诺基”,然后,他们拥抱在一起长长地接吻,长得让我的头脑变得麻木,让我的心失去了知觉。
  我失魂落魄地重新坐回台阶上,全身发冷,比刚才的任何一分钟都更冷,像是马上就要结冰。我知道,一切终于还是结束了,我准备对她说的那些话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才听到了汤雨的脚步声响起来,一阶一阶地踏上楼梯,就像踏在了我的心上,那么清脆,那么尖利……
  我昏昏沉沉地睡了一整天,第二天傍晚才醒过来,那张CD被我压在身下,硌得我后背生疼,我拿起来一看,外面的硬壳已经被压出了裂纹。我去厨房倒了杯自来水,一口喝光,然后把光盘拿出来放进CD机,坐在沙发里静静地把整张专辑从头到尾仔细听了一遍。墙上的挂钟指向8点的时候,那张CD盘嘎然而止,恰恰走完,透过透明的碟仓,我看见它还在不停地转动着。
  我把光盘取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回封壳,用手使劲压了压,让整张CD盘像崭新的一样严丝合缝,除了那道醒目的裂痕。然后,我打开窗子,一松手,把它扔了出去,扔进了外面风声呼啸的茫茫黑夜。
  就这么和过去的一切挥手告别吧,我关上了窗户,心中感到一种痛苦的轻松。
  25
  情绪低落的时候,我不愿意回家,也不愿意去找我的朋友们絮絮叨叨地诉苦,因为这毫无用处。没人能分担你的烦恼,就算他情愿分担也不行,我更愿意在一个没人理睬的角落里自己悄悄地熬过这段儿难受。现在,我就站在“88号”喧闹闪烁的舞池中央,站在密密麻麻疯狂扭动的人群中间,感到湍急的声音把我完全包围,让我不能停下来,让我不由自主地把双手向上使劲儿举起,任凭自己飘得越来越高,越来越高……
  我隐隐约约还能感到大麻和酒精的香气在我身边围绕,我闭着眼睛也能觉出四周还是那么灼热和漆黑。北京,这座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城市,这个陪伴我度过青春和爱情的地方,离开你之前的最后一夜,我抛开一切,一飞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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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了(1)
  我完全可以毫不羞愧地说:小时候,我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乖孩子。证据随手就来:比如,直到中学毕业,我也没成功呲上过一枚姑娘;比如,打群架的时候我总是被捂在人堆里让人揳得鼻青脸肿的那一个;比如,我从来不敢趾高气扬地叼着烟在光天化日之下招摇穿过学校或家附近的大街,尽管我很早就开始了抽烟,牙齿背面已经被熏得又黑又黄;比如……咳,不说那么多了,总之,那时候,我从来就是个挺规矩的小屁孩儿。
  可操蛋的是,现在,我长大了。长大的意思就是说,除非你足够的不知好歹,否则,要是还在人前拿一个“规规矩矩”的面目自居,那还不如直接跟人家承认自己就是一窝囊废呢。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个一眼就能被人看穿的窝囊废,据我私下里估计,应该没跑儿。事情明摆着,年过26岁,你总得怀揣着点儿这样那样的小资本才能混得开:像身边挂着几个能随时操操的姑娘啦,开着什么什么牌子型号的车啦,或者,钱包里五花八门的银行卡上面起码趁个“几方”可以随手花花之类的。当然,你也可以说这几样东西本来就是他妈一回事儿—有钱才能开上车,甭管是好车坏车;有了车嗅姑娘才会难度陡降,手到擒来;有了姑娘兜里的钱才能更方便容易地挥霍出去。反正,我一样也没有。
  那是2002年的冬天。那时候,我形单影只,手头不趁一个姑娘;连驾照也没有,正在一个边远驾校里刻苦磨练技艺;两个月前刚刚辞掉了工作,钱包日渐干瘪,成天兜里揣着本儿怎么看也看不懂的医学书东飘西荡,一门心思准备考上个研究生,虽然明知道希望渺茫,现在想起来,我一定是脑袋抽筋了。
  我不喜欢那个冷飕飕的漫长冬天,甭管因为什么原因,我就是不喜欢。有时候,一个人坐在空气污浊、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上隔着玻璃看看外面灰蒙蒙的模糊景色,我会打心眼儿里觉得一切都烂透了—晃来晃去的车厢,肮脏的街道,低矮的平房,周围所有面目可憎的陌生人,当然,还包括我自个儿。我是说,没什么可说的,一切确实是操他妈的烂透了。
  然而,即便这样,在那段儿名副其实的烂混日子里,还是有一些奇妙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当然,那有关一个姑娘,有关我心里残留下的一点儿感觉和记忆,尽管我明白,那并没有什么新鲜,所谓“奇妙”,仅仅不过是对我个人而言;尽管直到现在,我也没弄清楚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姑娘,没弄清楚那些回忆让我感到更多的是可口还是苦涩,但无论如何,它总归发生了,就那么糊里糊涂地开始,然后又糊里糊涂地结束,事后想想,这一切还真他妈的有点儿意思—
  2002年12月20日 星期五
  “报告考官,海淀驾校第xxx号学员姚远一切准备就绪,请求起步。”
  “出发。”
  打左灯、看反光镜、挂档、慢抬离合、轻踩油门、起步—车“咣当”一声熄了火,操他妈的,我有点儿发懵。
  “你紧张什么?”
  “报、报告考官,我没紧张。”
  “没紧张?—没紧张连起步都起不来。知道刚才什么毛病吗?”
  “忘松手刹了。”
  “你说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不给?”那警察用手支了支帽檐儿,歪过脑袋斜眼瞟着我。
  我心里连续嘟囔了十遍“傻逼”,脸上依然没忘了挂满讨好笑容:“给,给,谢谢您了。”
  “走!”
  我把车打着,重新起步,一切顺利,车缓缓地离开了路边。我坐在驾驶座上看着两旁光秃秃的难看树木一棵棵倒退出我的视线,面前那条熟悉乏味的灰暗道路在我脚下一米一米地缩短。踩离合—摘档—踩离合—挂档,车在我脚下平稳呻吟,全力行进,我渐渐地摆脱了几分钟前的慌乱,心里变得越来越有谱儿。随后的二十分钟里,我像个机器人那么准确有效地完成了身边那个傻逼对我发出的一切指令—八字路、立交桥、障碍物、单双边,直到他再也找不出我的半点儿毛病。
  “靠边停车。”
  我打起右灯,把车慢慢靠在了路边:“谢谢考官。”
  外面的天气寒冷干冽,伴随着不下五级的大风,把我的脸吹得干硬,好像被谁套上了个假面具。我捂着耳朵顶风走到驾校门口,愣了会神儿,终于从兜里掏出手机,拨通了那个电话。
  “喂?”
  “苗苗,是我。”
  “姚远?”
  “对。”
  “有事儿吗?”
  “我刚考完路考。”
  “怎么样?”
  “过了。”
  “我就知道你没问题。”
  “我去找你。”
  “干嘛?”
  “吃个饭,要不不吃也行,就找你说几句话。”
  “在这儿说不行吗?今天晚上我还有事儿。”
  “五点钟,我在你们公司楼下等你。”
  “哎,姚远……”
  我挂上了电话。
  我买了张门票,走进空旷荒凉的日坛公园,偌大的公园里我一个人也没瞧见,大片的草坪早已干枯泛黄,小路两旁的座椅被连日不断的大风吹扫得干干净净。我忍着屁股下面的冰凉坚持坐在椅子上抽了几根儿烟,觉得不在公园里多耗上一会儿实在对不起那张门票,再说,我也真的没事儿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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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了(2)
  烟抽没了,我把干瘪的烟盒儿攥在手心里捏成一团,扔向不远处的垃圾箱,不出所料,果然没扔进去。我盯着那团紫红色的“金桥”烟盒儿被风吹动着在地上翻滚滑行,摒住呼吸,让烟雾一丝一丝地从肺里慢慢飘出,透过鼻腔散出去,鼻子里残留下的干燥淳厚的烟草香气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刚学会抽烟的日子。
  那时候,我们还只抽得起一块二一盒、后味儿发酸的“五朵金花”。记得有一回,也是一个冬天,我从家里顺出来10块钱,拉着谢天一块儿跑到烟摊上奢了一炮儿,挑挑拣拣,最后选中了盒“沙龙”。谢天告诉我,那是最牛逼的凉烟儿,事后证明,果然了得。那天下午,我们俩坐在东单公园平坦的假山顶上,一边评论着学校里所有排得上号的顺眼姑娘一边把那盒儿烟迅速抽得精光,然后,我就晕菜了。那股晕劲儿直到现在我都记得倍儿清楚,胸口堵塞,一阵阵恶心前赴后继,想吐又吐不出来,要不是后来谢天在路边给我买了两副喷香的“煎饼果子”救了我的命,我简直怀疑自己随时有可能从我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上一头栽下来狂吐致死。打那儿以后,我一看见凉烟儿就半边头疼,直到现在也坚持一口不沾。
  苗苗就喜欢抽凉烟儿,她总在自己的小挎包里揣上一盒儿绿MARLBORO。我跟她讲起过这事儿,并告诉她:“事儿逼才抽凉烟儿呢。”
  苗苗白了我一眼,伸手拿过我的打火机给自己点上烟,徐徐吐出一口:“事儿逼才管别人抽什么烟呢。”
  头顶的天空一条儿一条儿变得暗淡,我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不紧不慢地走出了公园的后门。面前的街道上已经亮起了星星点点的路灯,不宽的路面被屁股后面滋出缕缕浓稠白烟的各式车辆堵得严严实实,车辆中间穿梭过歪歪扭扭的行人和自行车,一派乱糟糟的热闹景象。我靠在路边的电线杆子上盯着从对面写字楼里走出的每一个人,心中默默地记着数,数到第七十几个,终于失去了耐性。我想掏出根儿烟来抽,一摸发现兜里空空如也,才想起刚才已经把身上的烟全抽干净了,只好走到马路对面的小卖部里又买了一盒儿。就这么两三分钟的功夫,等我回到原地,苗苗已经推着她那辆纤细的轻便车站在路边等我了,昏黄的路灯下,她的脸显出一种不真实的苍白,美丽异常,煞是动人。
  我伸出一只手扶住了车把,看着她笑了笑:“苗苗。”
  “姚远,我和你说过了我今天没空,有什么事儿你赶紧说吧。”
  我能有什么事儿?—我他妈还能有什么别的事儿?这一点,我们都心知肚明,又不便点破。说实话,我烦透了这一套,我是说,和一个姑娘各揣心事地面面相对,表面若无其事,内心想法满拧。我的念头儿是,不管不顾执意要和她混到一起;她的念头儿是,一心一意死活不肯带上我玩。事情正是这么简单,一句话就能说清,然而,解决起来却着实艰难,以至于让我们同时感到束手无策,只能默默地陪着那根电线杆子戳在马路旁,半晌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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