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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恋爱的季节

谢天(现代)
  新锐作家谢天时隔三年后再次推出的全新力作。这是一本崭新角度的青春时尚小说,由四个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的故事构成,书中时空、地点、人物称谓频繁交错,但并不妨碍整体平滑流畅的情节,给读者一种耳目一新的阅读感觉。有人评论本书为“年度最有味道的京味文学和青春时尚小说”。
  本书描写的是离开校园步入社会后的年轻人对情感和生活的理解与感受,还是坚持使用了原汁原味的北京方言,整书透露着强烈的前卫气息,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如果失去北京风格的语言,我的小说什么也不是。”
中国戏剧出版社 出版 作者:谢天
/* 标题 */
在那个恋爱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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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青春像他嘴中吐出
  打从知道小谢准备写第二部小说开始,快有两年了,可算等到了小说的出版。经过了接洽书商,送交出版社审核,申请书号等等繁复的过程,《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终于要变成铅印文字了。当小谢求我帮他校对书稿时,我一口答应下来,就把这当作是对他大功告成的祝贺吧。
  说实在的,和大多数人一样,我看书时也只会囫囵吞枣、一扫而过,只有觉得精彩之处才会仔细阅读。可是,校对是个精细活儿,必须得逐字逐句地看才能发现错字。由于时间紧迫,我不得不利用上班时间偷偷摸摸、遮遮掩掩地干,工作环境颇为恶劣。然而,再次阅读这些文字,除了让我眼冒金星、腰酸背疼之外,我最主要的感受就是:我被感动了。
  虽然我曾不止一次地读过这本书的初稿,尽管在校对的同时我还要兼顾上司的随时召唤,但是通过这次真正仔细、用心地阅读,小谢的文字给了我以前看他的小说没有感受到的触动。是樊星掉头而去的决绝又频频回头的软弱?还是石光永远没机会被验证的信念和汤雨曾经沧海而不得已为之的坚持?也许是姚远长大后眼看着青春困惑地远离,同时迎来成人世界的诸多烦恼?抑或是凌晨经历激情后的“看破红尘”,淡然地生活?反正,这本小说绝不像小谢自己说的那样“除了无聊之外没有其他内容”。尽管它的确是无聊的产物,我可以作证:那的确是一段无聊透顶的日子,对于小谢来说写作是宣泄也是打发时间的工具。可是,我喜欢这四个故事,从初稿到修改稿《北京一夜》都是我最喜欢的,原本强烈要求小谢修改的《长大了》如今看起来也有了触动内心的感觉。《在那个恋爱的季节》也许还远远不够称作一本“好的小说”,不过比起他的第一本小说《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来更加成熟;前者没有后者有趣,但却更加能让人产生共鸣。
  《不见不散》这篇文章初写成时,恰逢我刚刚失恋的低落时期。收到小谢发来的邮件,却没有心情去看这个期待已久的故事。现在,四个故事全部出炉,只等交付印刷,我的爱情竟已再次经历了一个轮回。在这个过程中,对生活、对爱情我的看法和想法都有了变化,也许正是这些变化让我从另一个角度或另一个层面去感受这些故事背后的东西。
  跟小谢的那些兄弟比起来,我跟他认识的时间很短,不敢说自己是不是真的了解他。见到他本人之前,我就已经听说了不少他的故事,也算是久仰大名了。认识他本人以后才发现他根本不是我之前想象的“大喷子”。当然了,他可没有白白生在北京,长在北京,说起话来绝对不会辜负中国其他地区人民对北京人的定论。我们之间的相处,大部分时间充满了笑声和斗嘴,就像绝大多数的北京男孩儿,小谢言词诙谐,把姑娘逗乐易如反掌;同时,他身上另一项北京人的特质同样明显:损起人来用语狠毒,专戳人要害,我不是被他逗得前仰后合,就是被他气得横眉立目。可是,在我们相处的那些片段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夏天的晚上,他跟我回忆起那段徘徊在抑郁症边缘的日子。那天是我重新认识小谢的开始:这个表现得玩世不恭的愤青儿,到底费了多大力气在跟自己和这个世界较劲呢?
  “愤青儿”在今天已经不再流行,幸好在我们认识的这些日子中,小谢变得平和多了,对于他不喜欢、看不惯的人和事不再浑身是刺;我很高兴听到他说“生活在我眼中不再那么拧巴和混乱,我可以越来越平静地看待整个世界”,当然本性难移,他还是那个有楞有角的人,不过比我刚认识他时可爱了许多。我知道,对生活和爱情他仍然有热情,他心底那个温暖美好的希望仍然鲜活。
  虽然校对书稿是帮小谢的忙,却也让我知道了书是一定要“认真”去读的。所以,拿到这本书的朋友,不论是自己购买还是接受馈赠,如果你跟我有一样的坏习惯,请你一定要倍加“认真”地去看这本书的每一个字,我相信你会被这些文字所感动的。这不是看到那些青春小说或者赚你眼泪的言情片给你的那种感动,而是经过时间在生活中施展的魔法,在你心中沉淀下来的那些东西带给你的感动。
  好友 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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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见不散(1)
  1
  “咱们不能再这样了。”樊星转过了身,用发烫的脸颊贴着我的胳膊,酒红色的柔软头发铺在我的胸前,我看见它们在窗外夕阳的照射下闪着若有若无的光泽。
  我什么都没说,也并不知道能说些什么,从床头柜上摸索着点着了一根儿烟,像个初学乍练的雏儿一样连嘬数口,看着烟头儿迅速变长,居然也真如同一个从没碰过烟的人那样感到了一阵强烈的眩晕和恶心。
  “真的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样不好……对谁都不好。”我听见她还在喃喃地说着。
  晚饭还是在“不见不散”吃的,我们都喜欢这里的肉酱意粉儿。
  “刚才是我不好,又和你吵起来了,咳,你知道我老是这样,说着说着就急,特傻逼,是吧?” 我转着手中的啤酒杯,垂着眼睛,故意不看她。
  樊星对我笑了笑,笑得很长,眼神儿从闪亮变得忧伤:“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以后咱们就别再联系了,好吗?”
  “这句话你都说了多少次了?”
  此言一出,我们俩都颓了。我们心里都清楚,如果谁真能痛下决心,我们又哪至于落到如此尴尬地步?
  “是我不好,又是我先给你打的电话……可是,我一想到你过得那么不好,我就一分钟也过不安稳,就想看见你……我明知道这样没一点儿好处。”
  “我就不明白了,你跟丫断了不就全解决了!”
  “那又能怎么样?只要我一回到你身边,你就又会像从前一样。”
  “我不会了。”
  “没用的,我太了解你了,你什么也不会改变。”
  “我操,我都说了我不会了,你…你怎么就不能信我一次?”我突然变得暴躁起来,把剩下的啤酒一口都啁了下去,感觉到冰凉的液体从喉咙一下子灌进胃里,慢慢变得火热,“算了,别再说这个了,从床上吵到饭馆儿,什么结果也没有,每次都是这样。”我努力让自己变得平静,“咱们出去走走吧。”
  我们踩着路上的落叶“咯吱咯吱”地向前走着,表面平静,内心激烈,好一会儿,谁也没再开口说话。樊星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抬头看了看马路对面,火车站门前大钟的指针正指着十点一刻。
  “都十点多了,我该走了。”
  我一脚踩进了路边的一个树坑儿,身子随着一斜,干脆一屁股坐了下去,坐在厚厚的叶子上,把头向下一埋,“走吧。”
  “谢天……”
  我没抬头。
  樊星静静地在我身边站了半分钟,调转方向招了招手,跑向一辆利落停住的出租车。打开车门的一霎那,她回过头看了看我,我的嘴唇动了一下,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是向她虚弱地摆了摆手,然后,车开走了。
  只剩下我一个人继续坐在地上,浑身一点儿力气也没有,远处的火车站灯火通明、熙熙攘攘,每天都是这样,毫无分别。
  我想对樊星说的那句话是:“还记得这儿吗?”
  —我知道,她一定记得。
  2
  由于若干原因,99年的那个春天我心情极佳:大学毕业指日可待;工作“落听”—凭借一嘴半生不熟的西班牙语,我被一家大旅行社招作专职导游,半年后即将过上不用坐班也能捞钱的闲散生活;刚刚和相好半年的同班女生路佳成功散伙儿,由于被此女三番五次逼迫解释分手理由的时候我气急败坏地说了一句:“你觉得咱们俩除了操来操去之外还有话可说吗?”,从此两人行同陌路,老死不相往来。总之,99年的我无忧无虑,行走如风,见人就能乱喷一气,啤酒直灌一打不倒,满脸冲动,形如傻逼。
  上午10点还不到,我就被电话吵醒了,一看号码,是未来的顶头上司,我不敢怠慢,赶紧接通:“喂,韩经理,您找我什么事儿?”
  “小谢啊,最近学习忙不忙?”
  “还行。您有什么指示?”
  “是这样啊,最近咱们部门的业务特别忙,所有导游都在上着团,今天下午又要来两个客人,我实在抽不出人手了,你看能不能和学校请假过来带一下,这个团就三天。”
  “行啊,没问题。”
  “那好,正好你也锻炼一下。记着要带一个接机牌,客人名字要写得清楚一些…哦,对了,这两个客人不是坐飞机,是坐火车从蒙古过来的……”
  下午4点,我提搂着一个接站牌儿准时来到了火车站门前的大空场上,四下一看,还真有三五个同行正高举着牌子目光炯炯地站在那儿等客人,统统被川流不息的各色农民挤得七扭八歪仍坚持着屹立不倒,着实了得。其中一个苗条白净的小姑娘显得特别扎眼:柔软的头发松松地盘在脑袋后面,洗得发白的牛仔上衣又肥又大,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双肩背包,一望便知是和我一样的学生。我一歪肩膀,逆流而上,慢慢地挤到了那姑娘的身边站稳,同时偷偷瞥了一眼她手中的硬纸壳和纸壳下面的脸盘儿,结果双双让我满意。她那个接站牌儿上写的名字一看就知道是从西语国家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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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见不散(2)
  我有好多年没来过火车站了,自从初中时在这个空场上吐了口痰被罚掉五块钱之后,我就一直对这里保持着一个恶劣印象。今天天气挺好,不冷不热,就是有点小风儿,不时卷着一团儿杨絮扫过,弄得我脸上怪痒痒的。
  “劳驾,您帮我瞧瞧,四点一刻从蒙古来的那趟车没晚点吧?”我轻轻拍了拍那个姑娘的肩膀。
  她好像被我吓了一跳,带着一脸茫然扭过头看了看我,一绺头发正好滑下来,遮在了她眼睛前面:“呦,我也不太清楚。”
  “你看看前面的大牌子,到达时刻都在那上面都写着呢。我今儿忘了戴眼镜了,瞧不清楚,谢谢啊。”我两只眼睛都是一点五的视力,从来不戴眼镜。
  “哦,”她垫起脚尖儿向前努力地张望了好一会儿,然后回过头冲我一笑,“没晚,准点儿到。”
  “多谢多谢。你也是接这趟车的客人吧?”
  “你怎么知道的?”
  我用眼睛瞟了瞟她手中的接站牌儿:“学西班牙语的吧?”
  “是呀,你也是?”
  “可不,我接两墨西哥人,你呢?”
  “阿根廷的。”
  “合着阿根廷人也那么没品呀,大老远的来一趟还舍不得坐飞机,害得你还得跟这破火车站等着。”
  她笑了笑,没接我的话茬儿,头又扭了回去,把我晒在了一边儿。
  “嗳,要不我帮你举牌子得了,我一手举一个,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不用了,谢谢。”
  我知趣地从兜里掏出一根儿烟封上了自己的嘴。没办法,这女孩儿明摆着不愿意上钩儿,经验告诉我:穷追猛打只能是自取其辱。
  烟抽了还没半根儿,广场上的大喇叭里突然传来了一阵嘈杂的通知:“请注意,请注意,从乌兰巴托发车,原定于16点15分到达的XXX次列车因故推迟到站时间。请注意,请注意……”
  我瞥了一眼通知牌,“到达”那栏儿的“16:15”已经改成了“18:05”,真他妈倒霉,又得白耗上一个多钟头。我把烟屁往地下一扔,一边向回走一边掏出手机给等在停车场的司机打了一电话,双双骂了火车站一通,当然,这无济于事。挂上电话,我突然想起了刚才身边的那个姑娘,赶紧回头一看,拥挤的人群正在四下散开,她却还站在原地没动,两只手插在兜里,皱着眉头东张西望,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你怎么还在这儿啊,车晚点了,没听见?”我又折回了她身边儿。
  “听见了,嗯……你能借我手机使一下吗?我没电话,没法通知司机。”
  “太没问题了。”我把手机往她手里一递,看着她从兜里掏出一大把花花绿绿的纸片儿,找了半天,终于找到司机的电话拨了过去,心想:这姑娘可真够晕的。
  她在电话里简单地说了几句,匆匆挂线,把手机还给我,吐了一下舌头,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真谢谢你了,刚才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我一直确定,就在那一刻,我被她迷住了,直到好久以后,我对她的那个表情还是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我得说,这可真是一个生动的女孩儿,简直就是那种不管间隔着多少人也能一下儿抓住我的心的姑娘。
  “还要一个多钟头车才到呢,你得找个什么地方等着吧?跟这儿一直戳着可有点儿犯不上。”
  “我也不知道,我想找个安静点儿的地方好好准备准备,这是我头一次带团,脑子特乱。”
  “正好,那里面有一叫‘不见不散’的餐厅,环境挺不错的,倍儿安静。”我用手一指马路对面的“恒基中心”,“还有那儿做的蛋挞也特好吃,没吃过吧?”
  “是吗?”
  “你试试就知道了。我得先走了,司机还等着我呢。”
  “Bye-Bye,真的谢谢你。”她向我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
  “Bye-Bye,别忘了蛋挞。”我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广场,对自己的灵活机智深感满意:要是我说和她一块儿去,一定又得遭到婉转拒绝,所有姑娘都是这路子—欲擒故纵,咱得活学活用呀。
  和司机东拉西扯了十来分钟后,我约摸着时机已到,冲出汽车,直奔“不见不散”,一边上楼梯一边心里嘀咕:她可千万得在这儿,她可千万别不来。一进门儿,我心里的石头就落了地,她就坐在靠窗户的一张桌子后面,桌上摆着一份儿蛋挞和一杯奶茶。
  我径直走到她的面前:“真巧,咱们又碰上了。”
  她毫无准备地抬起了头,看见是我,笑了。
  “能坐吗?”我指了指她对面的椅子,没等她同意就坐了下来。
  “一点儿也不巧,你是故意的。”她一针见血地揭穿了我的小阴谋。
  “没错儿。”我大言不惭地答复她。
  一个小时后,我结了我们两个人的帐,一共28块钱,除了一份儿蛋挞,两杯奶茶,还有她的呼机号码和名字—樊星。
  樊星是经贸学院西语系的学生,比我小一级,上大三,平生第一次带团,原因是想挣点儿外快给自己买一个三菱“小菲”的手机,让她没想到的是,此次带团还捎带着一个意外收获—认识了我。
/* 4 */
  不见不散(3)
  樊星,那天回家的时候,我一路琢磨着这个名字,觉得还真挺好听的。至于那个“樊”字,我到家后查过字典才知道怎么写。
  3
  樊星走后,我在路边坐了足足有一个小时,直到双腿麻木、手脚冰凉才蹒跚起身,拦下一辆车回家。在漆黑的楼道里开门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真的要崩溃了,甚至产生了一种推开这扇门就要掉入万丈深渊的错觉。当然,错觉不过是错觉,没有什么深渊,我只是倒在了自己的床上而已。床上的枕头被子乱七八糟,带着樊星身上的淡淡香水味儿,我知道,如果仔细找找,床单上还会看见她落下的柔软长发。
  “这样不行,得振作一下。” 我强迫着自己翻身起床,把床单被子收拾得平平整整,把塞满烟头儿的烟灰缸冲洗得干干净净,又带着一股扫除一切不快的狠劲儿把整个房间都打扫了个遍,然后发现再也没事儿可干,只好走到阳台上,抬头看着云层密布的暗红天空,一连气抽了四五根儿烟,期间只觉得思绪纷飞、心如乱麻,至于想的到底是什么,倒也全然没放在心上,总之,一切与樊星有关。
  当最后一个烟头儿被风卷着盘旋向楼下坠落的时候,我决定:我不能再住在这儿了。我得搬走,换一个全新的环境,彻底切断和樊星之间的一切联系,这是唯一的办法。
  我走回屋里,抬眼一看表,已经一点多了,可气的是,我却依旧清醒异常,全无睡意。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睡觉简直成了我不可多得的享受之一,因为,只要是在睡梦中,我就能忘掉一切,就不会再感觉到那无处不在让人窒息的孤独和寂寞紧紧地包围着我,哪怕是做了噩梦,我也会告诉自己:全是假的,全是假的,那一点儿也不可怕。
  然而,可怕的是我现在还醒着,无事可做,没人陪伴,像一只奄奄一息的大青蛙端坐于枯井之中,坐卧不安,手足无措。我抓起电话给凌晨拨了过去,这种时候,只有朋友是我的救命稻草。
  “小谢,怎么这时候打电话?”
  “你在哪儿呢?一人还是和沈月在一块儿?”
  “别提了,正加班呢,这礼拜要赶出一个工程图,我都三天没睡整觉了。”
  “那算了,你这么忙。我也没什么事儿,就想叫你出来坐坐。”
  “你丫算是完了,这都什么作息制度啊,整个一昼伏夜出。嗯…要不,你过来找我吧,我正好也想出去吃点儿东西呢。”
  “行,哪儿见?”
  “火锅吧,就那家辣得变态的。”
  两个小时后,我和凌晨都吃顶了,双双目光呆滞地看着那锅油汪汪还在翻滚着的红汤,胃里忍受着辣椒过量带来的灼烧,突然感到一种无话可说的尴尬。事实上,从见面到现在,除了闷头吃饭喝酒,我们也没说过太多的话。
  “我和沈月可能快结婚了。”凌晨点上一根儿烟,深深地吸进一口,然后吐出笔直的烟柱,他的脸在烟雾后面显得模糊不清。
  “是吗,挺好。真他妈快,一转眼咱们都到了这岁数了。”
  “你要磕不上樊星,我也认识不了沈月,哪知道现在……”
  “走吗?”我问凌晨。我不想再顺着这个话题说下去了。
  “行,走吧。”
  我们结了账起身走到门外,一阵寒意扑面而来,冷得我们双双打了一个哆嗦。
  “今年冷得真早。”
  “嗯。”
  “小谢。”
  “怎么啦?”
  “算了吧,真的,老这样下去有什么好?”
  我低下头,把脸藏在高高竖起的衣服领子里,无言以对。
  “樊星是不错,可你们都分开那么长时间了,人家也又有主了,你再这么硬挺着也不是个事儿啊,何必呢?”凌晨一拍我的肩膀,“你丫原来不这样呀,为一姑娘弄得自个儿这么颓。”
  “退下来了,别提当年勇了。”我苦笑着说。
  “再找一个吧,不就那么回事儿嘛,谁能比谁差多少?”
  “话是这么说,我也不知道自个儿这是怎么了,怪丢人的。”
  4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那些年突然显得那么遥远,我知道,我再也不是那个找个姑娘随便乐乐,练上两次,然后转头就能把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只带着一腔可笑的得意忘形再扑向下一个目标的愣头小崽儿了。也许,我是有点儿老了,也许,我只是在和樊星的相处中变得越来越平淡了而已,谁说得清呢。
  可是,刚认识的时候,我们还都是那么年轻,好像谈着这个世界上最牛逼的恋爱,尽情扮演着一对儿让人赏心悦目的情侣,徜徉在北京的大街小巷,随心所欲,忘乎所以,全然无暇顾及以后会飘向何方,更不会想到今天的模样……
  草草送走那对墨西哥傍家儿之后,我马不停蹄地赶到了经贸学院。坐在离学校大门口不远的那片柔软的大草坪上,我呼了樊星两遍,然后悠闲地晒着午后的太阳,嘴里含着根刚拔下来的草根儿,一边注视着校园大道上过往不息的各色姑娘一边等着樊星的回信儿,校门口的两个保安远远地盯着我,神情鬼祟,我假装什么也没瞧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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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见不散(4)
  过了几分钟,电话来了。我隔着话筒听出她的声音懒洋洋的,好像刚刚睡醒。
  “喂,请问谁呼了8251?”
  “我—谢天,还记得吗?”
  “哦,是你呀。”
  “对啊,打个电话问候你一下,怎么样,团带完了?”
  “带完了带完了,客人对我还挺满意的。对了,那天真的谢谢你,借我电话用,还请我吃了蛋挞。”
  “甭客气,举手之劳。不过你要真想谢谢我,干脆也请我吃一顿得了。”
  樊星在电话那头笑了:“你这人怎么这样呀,觉得那天吃亏了吧?”
  “嗯,我就是一著名的‘小便宜王’,最怕吃亏了,一琢磨你带团挣钱了,就急着想瓜分一下你的劳动果实。怎么着,同意吗?”
  “不同意。”
  “得,你还真干脆,连假装考虑一秒钟都不会,我觉得我这小要求也不算过分啊。唉,看来我这么大老远的来找你一趟算是白折腾了。”
  “你来找我了?得了吧,肯定又骗人呢,上次你还说你戴眼镜呢。”
  “这次狼是真来了,我就跟你们学校门口那块儿大草坪上呢。我可就等你10分钟,过期不侯,你看着办吧。”
  事实上,我并没有只等10分钟,樊星也一点儿没给我面子,足足过了半个小时,我才见到她的面儿。就在我犹豫着是不是直扑女生宿舍楼打听她住哪个房间的时候,她才姗姗来迟,还是穿着那件又肥又大的牛仔外套,嘴里嚼着口香糖,飘飘悠悠地来到我的面前:“你还真来了呀。”
  “那还能有假。我说,你这仔服是不是打哪儿顺来的啊,睡觉都舍不得脱吧?”
  “你还挺有眼力。”她下意识地拍了拍衣兜,“这衣服还真不是我的,是我一同屋的,这几天她借给我穿了。”
  “你那姐们儿看来块头儿够足的。”
  “才不是呢。她呀,比我还苗条好多呢。”
  “我操,这衣服套我身上都不嫌小,你们这都什么路子啊,整个一对儿怪胎。”
  樊星格格地笑出声来:“你就损吧。哎,说正经的,你怎么也不打招呼就来找我了,我下午还有课呢,没法跟你去吃饭,就算你请我我都没法去。”
  “别呀,我大老远的来一趟容易么?走吧走吧,上课有什么新鲜的,谁没上过课啊……”
  5
  “说吧,来找我有什么事儿,连课都不让我上。”我们俩端坐在学校附近一家体面干净的韩国餐厅里,温和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我的脸上,我眯起了眼睛,看着对面的樊星双手托腮,忽闪着长长的睫毛,满脸认真。
  “没事儿,真没事儿,就想找你来说说话。”
  我们点的菜陆陆续续地上了桌,我闷头一顿足吃,忙了一上午,我是真的饿了。樊星却几乎一点儿也没动面前的饭菜,我连劝了好几次都毫无效果,她说中午已经在食堂吃过了。
  “哎,谢天。”
  “怎么了?”
  “你是不是没事儿就爱找女孩儿蹭饭啊?”
  “也不能这么说,哪有那么多女孩儿像你这么好说话啊。”
  “唉,我也就是刚才心一软,真应该坚定一下,不跟着你走。”
  “这么说我可不爱听了啊,跟我吃个饭怎么啦?你刚才要是不同意我就明天还来,非得蹭上你这一顿不可。”
  “我怕了你了。跟你说正经的,咱们这可是下不为例,你要老来找我我可受不了。”
  “这有什么受不了的,以后我结帐不就完了。”
  “你瞧你又不正经,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你结帐也不行。”
  “那是怎么回事儿啊?”
  “嗯…我也不知道怎么和你说…算了,不说了。”
  “有什么说什么呗。你是不是想和我说你已经有男朋友了,让我别跟这儿瞎忙活了?”
  我看到她脸上换上了一副如释重负的神情:“你怎么猜到的?”
  “还用猜啊,这不明摆着嘛—像你这样的姑娘,没男朋友才是怪事儿。”
  “那你还……”
  我向她做了一个“打住”的手势:“咱们不说这个。你该怎么着还怎么着,我忙活我自个的,你也甭操心。你要不烦我,咱们就像现在这样见个面儿聊聊天儿;你要烦我了就告诉我一声,我保证不让你为难,行吧?”
  樊星没再说什么,低下头用筷子摆弄着自己盘子里的泡菜,过了一会儿,忽然又抬头冲我笑了一下,笑容灿烂,让我心动,并油然而生一种好东西被别人抢走了的懊悔之情。
  实际上,我的懊悔情绪并无必要,我是说,我认识樊星的时机完全是恰到好处。那时候,她和同系那个什么学生会干部的情侣关系因为种种乱七八糟的原因,已然是穷途末路,无法收拾,即使没有我的掺合,也随时会一拍两散。后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也偶尔会跟我提起和以前男朋友的事儿,用她的话来说:“你可真会赶时候,要不我也不会晕了头,弃明投了暗。”
  我和樊星隔三差五就会见个面儿,都是我不辞辛苦地去找她,当然,她也没再做出什么拒我于千里之外的表示。那段儿日子在我的印象中只有一个个暖意撩人的下午,我强行打消樊星要去上课的念头儿,带着她把亚运村那片儿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大小饭馆儿吃了个遍。后来,我们又掉头南下,从她们学校门口坐上807路空调车,一路扫荡过雍和宫、北新桥、东四、崇文门,像两只没头苍蝇似的随便捡一站跳下车,然后就开始穿梭在人群中漫无目的地瞎逛,有说有笑,从不冷场。整个春天一下儿就这么混过去了,过得飞快,快得让我们只来得及在心中留下一道明媚的伤痕,却丝毫也感觉不到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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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见不散(5)
  我们的话题无所不包,除了提到各自的感情经历—彼此心照不宣地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樊星当然不难看出在这方面我并不会毫无建树;同样,仅仅从只言片语之中,我也能感觉出她和她男朋友之间的关系犹豫又矛盾。虽然并没有太多的理由,我却一直抱着一种很靠谱儿的感觉:用不了多久她就会被我稳稳地收入怀中,因此,我一点儿也不着急,尽管我也不知道到底需要多长时间自己才能如愿。
  在这期间,我保证:我从来也没向樊星要求过什么越轨行为,最亲密的一次也不过就是看电影的时候我借着一个吓人镜头把她搂在了怀里而已。长达两三个月的时间里,我们之间竟然一直维持着这种奇怪的清白,并处之泰然,连我自己都没法解释这是怎么回事儿,也许,唯一的理由是—我真的喜欢上她了。
  6
  大风刮了一夜,在梦里都能听见西北风不断拍击窗户的声响。我睡得极不安稳,可就是醒不过来,怪梦一个连着一个,要不是连续不停的电话铃声把我吵醒,我指不定要睡到什么时候。
  电话是车贩子打过来的,通知我那辆“捷达”已经卖出去了,价钱不坏,我能落下9万多块钱。我和买主约好下午三点去二手车市场办过户手续,挂了电话倒头接着睡,却再也睡不着了,只好起身下了床,一通翻找,终于在沙发底下找到一份儿上个月的《精品购物指南》。我按着报纸上的房屋中介电话一个个拨了过去,最后和一家定好了中午去看房,再一看表,离约定的时间只剩下了一个小时,赶紧到厕所一通洗漱,换好衣服,走出门外。
  枯干的树叶齐刷刷地被吹落到地上,把路面染成一片黄褐色,街上骑车的人们无一例外地低头猫腰,艰难前行,我坐在燥热的出租车里却感觉不到一丝寒意。我点上一根儿烟,摇下车窗玻璃,风一下就倒灌了进来。
  “师傅,麻烦您关上窗户行吗?”旁边的司机挂着一脸的不耐烦。
  我向他举了举手中的烟,没理他。
  由于心带不快,那个傻逼司机把车开得七扭八歪、横冲直撞,就跟车不是自个的似的,即便如此,开过小营路口,车还是慢了下来,只能跟着拥挤的车流一步步往前蹭。我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着窗外成帮结队的学生们有说有笑地从经贸学院门口走出来,然后三三两两地散去,混入街上川流不息的人群里,一时间,恍若隔世的感觉不可抗拒地袭上心头,挥之不去,让我的心情变得越发差劲。
  此后一整个下午,我就怀揣着如此低落情绪在中介公司的撺掇下草草定下了红庙附近的新住处,和房主约好第二天就搬过东西来正式入住,连讨价还价都忘得一干二净;然后又奔到二手车市场匆匆和一个四张多的土鳖办了过户手续,看着他把那辆跟了我将近三年的白色“捷达”风驰电掣地开走,车屁股带起的烟尘落了我满头满脸。
  一切都该结束了,我想。
  我抱着一书包死沉死沉的现金在路边拦下一辆车回家,路过北京游乐园的时候,突然决定在这儿改坐807路,赶紧和司机叫停,不出所料,又招来一通埋怨。
  我在路边找到一个银行,把钱劈成两半,存进两个折子里,然后慢慢悠悠地穿过马路,来到游乐园门前的大空场上,找了半天才发现,807路的终点站早就换了地方,再一回想,自己已经好几年没坐过公共汽车了。我顶着大风瑟瑟发抖地戳在站牌儿底下等车,半天也没来一辆,旁边一个支摊儿的大妈堆起满脸褶子笑着招呼我:“小伙子,瞧给你冻的,来串儿冰糖葫芦吧,吃完车就来了,正好。”
  我挑了一串山里红和草莓的杂拌儿—这是樊星最爱吃的糖葫芦—一颗颗吃了下去,满嘴酸甜冰凉,吃到最后一口,果然,车来了。
  北京的交通变得越来越让人无法忍受,我简直后悔怎么没带片儿安眠药好让自己在车上昏睡过去。我买了一张到终点的车票,一路走走停停地穿过崇文门、东四、北新桥、雍和宫,四周影影绰绰的景色让我熟悉得心酸。终于,我们的车被彻底堵在了和平里路口,寸步难行,天渐渐黑了下来,满街倒霉的各色车辆都纷纷亮起了车灯,放眼望去,连绵不绝,倒也壮观。正在我和满车人一起抓耳挠腮地琢磨着不知何时才能到家的时候,电话响了,是我的哥们儿石光打来的。
  “小谢,哪儿呢?”
  “和平里,正跟车上堵着呢。你可想起给我打电话了,我得有两个月没见过你丫了吧?”
  “忙,太忙,跑出国的事儿腿都细了。”
  “怎么着了弄的?”
  “全妥了,明儿晚上的飞机。”
  “啊,这就走了?怎么不早点说呀,你丫真够孙子的。”
  “晚上聚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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