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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恋爱的季节

_7 谢天(现代)
  “咱们走走?”半天,我开了口。
  “好吧。”她勉强冲我挤出了一丝笑容。
  我绕过自行车走在她身边,但是,仍然感觉着有什么东西横亘在我们之间,坚硬冰冷,不可跨越。我几次试图挑起话头儿,一时又不知道该怎么张嘴才合适。从小到大,最让我感到腻歪的就是那种绕来绕去、不得要领的谈话,我一向觉得与其那样还不如干脆什么都不说,可现在,我明白我喜欢的那套直来直去在我们中间并不好使。比如,我想问问她今天晚上到底有什么事儿,但念头儿刚一冒起就被自己强行按了下去,答案明摆着,不说我也知道。如果我非要自讨没趣,苗苗自然可以用我喜欢的直来直去告诉我:“一会儿我要和我男朋友碰头,然后,我们一起吃吃饭,说说话;然后,我们赖在一块儿看看电视,或者出去玩上几个钟头;然后,我们回到家里,躺在床上操来操去;再然后…”—打住吧,不用那么多“然后”了,光这些就已经足够让我头脑崩溃,倒地而死。当然,如果她发发善心,也可以拐弯抹角地编上一大堆我们谁也不会去相信的理由来敷衍我,这样,我们就还能心照不宣地把谈话继续下去,随便开上几句不疼不痒的玩笑,然后,彬彬有礼地含笑告别,各自散落于湍急人流,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
  你瞧,身处如此逆境,任何花言巧语都显得无济于事。我是说,面对一个对你毫无非分之想的姑娘,你还瞎折腾个什么劲儿啊?反正到头来所有努力也无非是落得自取其辱。要是你还有点儿自知之明,就该学会打肿脸蛋努成个胖子,紧咬牙关,仰头起范儿,根本对她不理不睬,可惜的是,我没做到。就算分析得头头是道,我还是没能管住自己不争气的双手,终于给苗苗打了那个电话,我痛恨自己这副没出息的造型,当然,现在再说起这些好像有点儿为时过晚。
  终于,还是苗苗首先打破了如此操蛋僵局:“姚远,那天晚上打电话的时候,我话说得有点儿冲,你可别生我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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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了(3)
  “不是不是,苗苗,那天怪我,真的,是我不好。我没生气,你听我说,我今天找你就是想说这事儿。”我语无伦次地接过她的话头儿,脸上的表情一定特别滑稽可笑,因为苗苗看着我突然乐了出来。
  “你别着急,你急什么呀,慢慢说,别再咬着自个儿舌头。”
  我收敛起脸上的尴尬笑容,盯住那双那么招我喜欢、在夜色里忽闪明亮的眼睛:“苗苗,我喜欢你,特喜欢。是,我知道这样显得挺土鳖的,那天在电话里你也跟我说明白了我根本没戏—爱有戏没戏吧,反正就这么回事儿,我当面和你说清楚了自己心里也舒服点儿。”
  “我……明白,姚远,这件事是我做得不好,你心里也别太难受了,行吗?”
  “难受不难受是我自己的事儿,你就甭费心了。苗苗,其实我今天来找你就是为了跟你说一句:我保证以后不会再缠着你了。我知道我已经招你烦了,我自个儿也觉得这样挺没意思的,打今儿开始,咱们就当谁也没认识过谁。”
  “我没烦你,姚远,真的。我和你说过,我还是把你当成我特好的一朋友。”
  “算了吧,我可没指望你还拿我当个朋友那么维着,没这必要。”—我说过,没有比不得要领的说话更让我感到烦心的事儿了,此刻,苗苗这路虚情假意、事儿逼无比的腔调就正中我的下怀,激得我浑身冒出一层鸡皮疙瘩,简直想当场就抽身而去—你丫当咱们跟这儿拍电影对台词呐,大冷天儿的!
  苗苗垂下了眼睛,我说不清她脸上的表情应该叫做“泄气”还是“厌恶”,总之,我觉得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蜇了一下儿。好一会儿,她才说:“姚远,你要老是这样儿,那我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那、那就这么着吧……我走了。”
  她没再说话,慢慢地点了点头。
  “苗苗。”
  “什么?”
  “没什么……你—好好混吧。”
  我转过身快步离开了她的身旁,速度堪比专业竞走选手,一直走到东大桥的十字路口才停下了脚步,有点儿心虚地回头张望了一下,刚刚我们站过的地方早已经没有了苗苗的身影。我知道,她当然不会看着我一路走出她的视线,这让我感到一阵轻松,可又夹杂着点儿隐隐约约的失望。我在路边的街心花园里找到个空座位坐下,心跳气喘地掏出刚买的那盒儿还没拆封的“金桥”,小心翼翼地撕开外面的塑料包装和银色锡纸,弹出一根儿烟叼进嘴里,点上火深深吸进一口,过滤嘴像泄了气一样松软下来,我整个人也变得同样松软泄气。不远处的街面上正上演着一天中最繁忙的拥挤和喧闹,我置身的花园里却是一派黑漆漆的平静,显得那么冰冷和寂寞,我明白,从我离开苗苗的那一瞬间起,我就重新走回了熟悉的冰冷和寂寞当中,并且,不知道要混到什么时候才能等到下一次的亮光。
  这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面前高高的树枝上莫名其妙地挂着一个破破烂烂的白色塑料袋,有那么几分钟的工夫,我的心思被这个随风飘荡的破袋子吸引了过去—这玩意儿是怎么跑到那么高的地方去的?明摆着,肯定是有人不辞辛苦爬到树上挂的,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看模样,塑料袋里面好像装着一个盛满了残羹剩饭的一次性饭盒,我倒是挺有兴趣瞧瞧饭盒儿里到底有着什么样的佳肴值得如此炫耀,可惜,我够不着。
  不知道为什么,瞧着这个看似平常、稍一琢磨又有点儿蹊跷的破塑料袋,我的心情居然慢慢变得轻松起来。我说不出来这两者之间有着他妈什么样的联系,可事情有时候就是如此毫无逻辑的奇妙。
  我一直抽到烫手才把烟屁扔到地上踩灭,然后起身朝车站走去。只需稍稍仰起头,就能看见对面“宫霄”大厦顶上那片花里胡哨的霓虹灯—在那幢灯火通明的大楼里面,我和苗苗曾经双双逗留,亲密无间,情意绵绵,可现在,我觉得那些事情就像发生在100年前,和我相隔得那么遥远,远得我只差一点点儿就能完全忘掉。我的心情是如此放松,面带笑容,步履轻快地横穿过马路,以至于险些被一辆刺耳冲来的“瘸逼乐”剐中腰眼儿。可即便如此,我还是没受到丝毫影响,依旧松快得一塌糊涂,连我自己都没法理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我知道,这只是假象,是的,这是他妈只能维持片刻的假象。也许明天一觉醒来,我就会痛苦得浑身颤抖,像被一把尖利的匕首正中心窝;也许都不用等到明天,我就会在深夜里难过得无法入睡,甚至偷偷掉下丢人的眼泪。可是,现在,我不痛苦,不难过,我竟然有点儿愉快。
  那就别管以后,别管也许,别管一切。
  除此之外,又能怎么样呢?—我不知道,也没有人会告诉我。
  2002年12月18日 星期三
  我怎么没紧张呢?真的,我怎么就没紧张呢?—不应该啊。经验告诉我,我当时确实应该紧张激动,浑身冒汗,甚至连嘴唇都带着点儿哆嗦,不过,这一次,我没听经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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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了(4)
  我们有五年没见过了吧,如果不算在我脑海里出现过的那些会面?没错,起码有五年了。可当她一走进台球厅,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是她,我相信自己的眼睛。
  接到凌晨电话的时候我正在自己的小屋里来回走动,寂寞抓狂,浑身就像长了毛一样难受。我死盯着写字台上静静平躺在凌乱繁多的复习材料旁边的手机,心中默默念叨:响吧响吧。没想到,它果真恰到好处地响了起来。以我当时的状态,任何来电只需鸣叫一声都会被我迅速抓起,就算有人拉着我出去操头母猪我没准儿都能欣然同意,何况是我的兄弟约我一块儿去斗台球呢。
  我和凌晨驾轻就熟地钻进“宫霄”地下的台球厅,交押金、开台子、挑球杆、叫上一壶菊花茶,我趴在案子上猛地一下把紧紧贴在前方的三角形球堆击开,看着五颜六色、光滑簇新的十六颗球在平整的绿色台泥上四下撞击滚动,慢慢停稳。
  “怎么着,还是老规矩—抢十五局的?”
  “输的结帐加一顿饭。”
  “走着。”
  我承认,打小我就没在自己身上发现过哪怕一丁点儿运动天赋,为这事儿,我还真没少偷偷着过急,原因众所周知—在学校里,你要是个体育大拿,那得有多少姑娘会不假思索地投怀送抱呀。每次,看着谢天、凌晨他们因为打篮球或者跑步跳远靠谱儿从而轻易擒下那些天天聚在操场边上活蹦乱跳的小果儿,嫉妒之火就会从我心头油然升起,熊熊灼烧:妈的,真是旱得旱死,涝得涝死啊!
  直到上了高中,我才从台球桌上面找到了一点儿平衡。有那么一段儿日子,我打心眼儿里迷恋上了这项不跑不跳、往桌子上一趴就能直接开练的运动,这不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嘛。每天一放学,我骑上车就直杵球厅,不泡到身上再也掏不出一个大子来绝不轻言撤退,让我欣慰的是,日久天长,我的技艺也不由随着钱财的挥洒而渐渐有所长进。大学毕业的时候,除了底子最好、下球神准的凌晨外,我已经能轻松击溃身边的任何一人,像谢天、石光他们,不让个“后一”、“后二”的谁也别想从我手上捞到一丝便宜。
  我和凌晨的水平半斤八两,每次玩起来输赢总在一线之间,今天,我的手风比较顺,一路领先,要不是唐静恰在紧要关头闯进我的视线,最后的案子钱肯定不会由我来掏。
  还是像多年前一样的马尾辫儿,还是那张干净秀气的脸盘儿,和大多数走入台球厅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儿,唐静亭亭玉立、目不斜视、叫人眼馋,还有,身边儿挂着个爷们儿。
  无论如何,对我而言,唐静总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姑娘。我是说,这个初中三年里一直端端正正坐在我课桌前面的姑娘,这个在我漫长的年少时光中屡屡盘踞于我脑海里的姑娘,这个任我冥思苦想却总能轻描淡写就让我不得其所的姑娘,即使多年不见之后我发现她不过只是普通平凡,但这也不能抹煞她在我心中不同寻常的执拗印象。
  我说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的,如果非要说出个来由,我只记得有一回闲来无事,我花了半堂课的功夫把她长长的马尾辫儿小心翼翼地拴在了椅背上,直到老师叫她回答问题的时候才被她发现。在全班的哄堂大笑之中,她哭了,那两行细细的眼泪一下儿就把我的心浸得湿软,让我沉溺其中,连老师把我轰出教室都没让我从这股陶醉劲儿里清醒过来。
  我开始喜欢在她耳边絮絮叨叨地说话;我开始习惯放学后强行陪着她一直走回她住的那栋离学校不远的老楼门口;我开始逢人就说:我喜欢上唐静了,这人现在归我管了,谁动我跟谁急。可能是因为我宣传的频率有点儿过于频繁,这件事儿渐渐变成了我的哥们们之间的一个玩笑,好像谁也没把它当真。
  只有一件事情没跑出我的意料,那就是,唐静依然对我冷若冰霜,形同陌路,不过,我可不在乎。说来可笑,我只是打心眼儿觉得有点儿喜欢这姑娘,至于其它的若干高深问题,像怎么让她也喜欢上我或者是不是有可能捞到个相互操操的机会什么的,我还真没工夫去瞎琢磨。如此这般,光阴蹉跎,初中毕业,我们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叫人奇怪的是,分开之后,我才真正感觉到自己其实早已陷落进令人烦恼的恋爱迷堆之中。几年过去了,我再也没像当初迷上唐静那样喜欢过别的姑娘,闭上眼睛,她那端正窈窕的背影还不时出现在一片漆黑当中。我不能说她已经变成了那个让我魂牵梦绕、神魂颠倒的女孩儿,那太丢人,也不真实,不过,要说在我心里确实溅起过几圈儿波纹的姑娘,除了唐静,还真没有另外的人选。
  直到上了大学我才开始了和唐静的第一次约会,令人遗憾的是,那也是最后一次,我是说,只有那么一次,不用说你也能猜到是个什么结果。在劳动人民文化宫那些模样雷同的古老柏树中的某一棵下面,我认真又艰难地告诉她我有多喜欢她,想让她当我的女朋友,结果只换来她满脸惊讶的表情和一个她早有搭档的答案。我记得,唐静那天对我很温柔、很客气,只是语气里透出的那种事不关己的陌生劲头儿让我感到心凉,感到绝望,绝望得连她最后是什么时候从我身边离开的都没注意。我还记得后来自己坐在公园里圆墩墩的石凳上,抽着烟瞧着眼前绿幽幽的护城河水愣神儿,心里觉得一切都走了样儿,换句话说,我当时品尝到了失恋的痛苦,虽然这么说显得可笑而且事儿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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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了(5)
  碰到苗苗之前,我和姑娘之间只有这么点儿破事,一分钟就能说完。不过,在苗苗面前,我选择把这一分钟也省略掉了。
  “姚远,该你了。”
  我被凌晨叫回到台球桌上,低下身瞄准白球,却又被他一把拦住:“自由球—我刚才摔袋了。你丫干吗呢,脑袋短路了?”
  我索性抬起身,用手一指:“你瞧那是谁?”
  “哪儿呢哪儿呢?……呦嗬,那不你老情儿吗?咱得过去招呼一下吧。”
  唐静穿着件白色的紧身毛衣,大大的V字领让人情不自禁就瞄向她露出的那片同样雪白的胸脯儿,低下身打球的时候,她脖子上挂着的那枚玉坠儿会自然垂下,晃来晃去,形状恰似一口粘痰。看到我们,她笑了,那模样就像遇到了什么知心密友,假了吧唧的,当然,我和凌晨当时表现出来的亲热态度也说不上有多真实。我们站在案子边上聊了会儿天,总共超不过五分钟,内容无非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一点儿新鲜的没有。期间,唐静顺带着给我们介绍了那个戳在一边儿已经干笑了半天的糙哥们儿—她的现任男友,我还拉着他来了盘表演赛,三下五除二给丫灭了,不如人意的是,盼望了半天的扬眉吐气之感却始终也没出现。
  出乎意料,当时我的心情一片平静,我怎么也不能把眼前的这个姑娘和曾经的唐静联系起来,是她变了?还是我变了?她曾经带给我的那些紧张激动、那些手足无措都跑到哪儿去了?
  —它们丢了。
  其实,在内心深处,我知道是因为什么才把它们弄丢的。
  最后,我两盘之差输给了凌晨,吃饭的时候,他非抢着结账:“胜之不武,今天我这是胜之不武。”
  “知道就好,刚才的案子钱就应该让丫唐静给结了。”
  “还惦记着呐?”
  “别扯蛋了。”我闷下一口啤酒,“你丫看过一叫《水牛66》的电影吗?”
  “没看过,怎么了?”
  “没事儿,我就是突然想起来了。那里面说一哥们儿小时候特喜欢班里一女同学,什么也没干,就天天瞎琢磨,给那姑娘都琢磨成天仙了,结果好多年以后俩人跟街边的咖啡厅里头碰见了,丫发现那姑娘整个就是一女流氓。”
  “唐静也不像女流氓呀,你瞧人那作派—多正经,跟他妈妇联干部似的。”
  “我知道,我就那么一说。”
  我喜欢看电影,这得算我一个难得的长久爱好。小时候,电影院几乎是我每个星期天必去报到的场所,那些年,我妈单位总会源源不断地发给她各式各样的电影票,一概被我包圆,“大华”、“紫光”、“长虹”、“东工”、“明星”……东城附近所有的影院我一律平趟,熟门熟道。繁华的“东风市场”把口那家早就拆除了的“吉祥戏院”是我最常去的地方,至今我仍然记得在那儿看过的一部叫做《黑楼孤魂》的恐怖片—那是我看到过的最吓人的电影。从那以后,只要一听到别人提起恐怖片,那部片子中的几个场景就会首当其冲跳跃到我的头脑里来。
  我最喜欢的是那路“码大套儿、办大事儿”的电影,比如《七宗罪》和《肖申克的救赎》,关于这两部片子,我没什么可多说的,一句话:牛逼到家了;美国的众多黑帮片同样让我爱不释手,像《教父》、《美国往事》、《好伙计》什么的,都看得我血往上涌,心中频频冒出自己怎么不是个生在纽约贫民窟里的意大利小崽儿的遗憾念头。
  我相信自己看过的电影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多得多,光看看我们家堆积如山的各式盗版光盘就能轻松证明此点。在那些数以千计的劣质影碟之中,好片子数不胜数,滥竽充数的当然更加多如牛毛,它们统统蜷缩于我的记忆当中,以至于长期下来,给我留下了不少后遗症:在生活中碰到好多事儿,我脑子里都会首先闪出那些曾经在电影里出现过的类似情节,并琢磨着是不是按照影片里面的套路直接处理了事;和人说话聊天的时候,我也会情不自禁地像通过细枝末节推测一个电影的结尾那样去注意别人的只言片语,想借此看清此人到底是何门路……诸如此类。
  当然,我明白,看电影不过是我个人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爱好而已,如果拿它用来和别人吹牛逼,那就没劲了,的确,一点儿意思也没有。
  和凌晨分手后我回到家中,陷在沙发里把我钟爱的《七宗罪》又复习了一回。这部片子我也记不清楚自己到底看过了多少次,反正以我可怜的英语水平,都快能背下里面所有的台词了。我喜欢影片中几乎所有的细节,没有故意卖弄,没有哗众取宠,我是说,那貌似层层迷雾之中的干脆利落、紧扣结局的结构让我着迷。摩根·弗里曼演出的那种沉着和安稳也一直让我折服,可惜,我发现,今天晚上我的心思乱如荒草,连老摩根都没法让我平静。于是,我又翻出休·格兰特那盘老掉牙的“四婚一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不妙的是,当里面那个长着副八字眉的女主角细数自己跟多少个哥们儿打过炮的时候,我再次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苗苗,想起了我们一起混过的唯一一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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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了(6)
  毫无疑问,那是个招我喜爱的美妙夜晚。问题在于,它只开放了一次便再不重来,这让我感到难受,感到无所适从。我还能清晰记起那天晚上我们说过的每一句话,还能清楚看到她对我做出的种种表情,并且不知道今后是否能够把它们忘掉。我起身续了杯咖啡,吹着杯口的热气把它一点儿一点儿喝完,喝下整杯咖啡的空当里,我心中又出现了那片繁杂的空白,好像想起了挺多事儿,又好像什么也没想,总之,念头纷乱,却一样儿也没记住。我不喜欢这种状态,特别不喜欢,就像不喜欢我身边大多数的人和事儿一样。然而,不幸的是,很久以来,我好像总是被此类无穷无尽接踵而来的麻木和厌烦包围缠绕着,穷于应付,又难于摆脱;而那些我喜欢的东西呢,却又总和我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闪动漂浮,一触即逝。有人告诉我,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我要说的是:我真想操生活他妈。
  “算了吧,别再跟自个较劲了,跟丫一刀两断,再不联系,就当从来没认识过这么个人。”我躺在一片黑暗里劝着自己,“你还指望什么呢?该说的也说了,该现的眼也现了,演出结束啦,就此打住吧。”
  从那天在电话里吵翻之后,我和苗苗之间就再没有过联系,一点儿也没有。
  我是强努着这么做的。
  我明白,对苗苗来说,那不过是次普通平常的一夜之情。从前,她尝试过几回;以后,只要她愿意,也不会缺少类似机会,如此而已。事情早如杯中的自来水一般清澈,要怪我只能怪我自己太丢人,看不开。
  但是,我还是在想她,我没法阻止自己还在想她。这要命的想念是如此复杂,喜爱、眷恋、嫉妒、怨恨……统统夹杂其中,让我在漆黑中形如斗犬,表情交错,时而面露微笑,时而愁眉紧锁,时而五官狰狞,时而咬牙切齿。我能够强忍着制止自己再做出什么不争气的无聊举动,可对于内心蓬勃汹涌的一腔思念,我又能有什么法子呢?
  “也许等过两天考完驾照,我还是应该再去找她说个清楚。”迷迷糊糊之间,我心中仍然顽强地冒出了这么个念头儿。
  甚至都来不及痛斥自己的没出息,我就乱七八糟地睡着了。
  2002年12月12日 星期四
  我锲而不舍地拨着那个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不知道拨了有多少遍,直到终于听到她熟悉的声音。
  “姚远,你怎么啦?我手机都快让你打爆了。”
  “我…没事儿,你在哪儿呢?”
  “正跟回家路上呢,刚才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卡拉OK来着。”
  “那你什么时候能到家?我去找你吧。”
  “现在都几点啦!你抽什么疯呐?”
  “我就是想看看你,真的,我…我想你。”
  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告诉我:“等我到了家再给你打电话吧,好吗?”
  我还没琢磨明白到底应该回答她“好”还是“不好”,她就挂断了电话。
  我窝在沙发里喝滚烫的咖啡,抽烟,时不时看上一眼身边的电话,望着排列有序的十二个按钮和黑乎乎的话筒,心下忐忑,跃动烦躁。过上一会儿,苗苗的声音将再次穿过那个硕大的话筒向我飘来,我也会把我憋了好多天的话向她和盘托出,告诉她我喜欢她,想和她长久地混在一起。我只能确定这些,再往后的事情,谁也不会知道。
  整整一个礼拜了,我魂不守舍,心思牢牢拴在这个让我感到喜悦和迷惑的姑娘身上—说还是不说?这是一个问题。现在,我终于痛下决心:去他妈的,爱谁谁吧。我必须把我的想法明明白白地告诉她,也必须让她告诉我她心中所有的念头儿。
  苗苗是个说话靠谱儿的姑娘,我一点儿也不担心她一到家就会给我回电话,我喜欢她这一点。我见过太多说话不着边际之人,我的意思是,那种毫无理由的不着边际—无论大事儿小事儿都会和你信誓旦旦,转眼儿就把说过的话扔进马桶,冲得一干二净,再不提及,哪怕以后被人当面揭穿也能确保面无愧色,若无其事,简直完全不可理喻。可气的是,这套作派好像正越来越受到各路人士的热烈欢迎,好像谁不贴上个“没谱儿青年”的标签就胆敢出门瞎混有多不负责任似的,这算他妈什么路子啊?
  可是,电话依然在我身边固执地沉默着,毫无声息。我开始感到时间的难捱,每一秒钟都像被谁使劲抻长了一大截儿,我等到鼻尖上都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抬头一看表,也不过只过去五分钟而已。我忘了到底花费了多长时间才终于等到苗苗的电话,尽管早有准备,我还是被那阵轰然响起的铃声吓了一跳,那动静大得好像一下儿就能刺穿我的耳膜。我确实有点儿紧张,我不否认。
  “喂,姚远。”
  “苗苗。”
  “你怎么啦?”
  “我想你。”
  “……”
  “我想你。”
  “你就不能说点儿别的吗?”
  “我…不能,我只想说这个。”我没骗她,除了这几个字,所有的话语好像都从我心里不翼而飞,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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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了(7)
  “姚远,”我听见苗苗轻轻叹了一口气,“其实,咱们早就应该好好谈谈了。”
  “你说吧。”
  我把头往后一仰,点上一根儿烟叼在嘴里,深感大势已去。我承认自己被这烦人的迷恋折腾得神魂颠倒,话语艰难,行动错乱,但是,我不愿意当个傻逼,只需一句话,我就知道苗苗后面要说的是什么。没什么可商量的,她只要再一开口,就能把我送回一团黑暗。
  “姚远,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这些天,我一直尽量不和你联系,我觉得你应该能明白我是怎么想的。”
  “苗苗,我可不愿意去猜别人在想什么,我连自己想什么还老弄不清楚呢,咱们还是有话直说吧。”我像故意找不痛快似的告诉她。
  “那好吧。我觉得,咱们只能像现在这样,做个朋友,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我当然明白,可是,我不愿意告诉她这一点。
  “你也知道我的情况,咱们之间没有那种可能。”
  “就因为你挂着个男朋友?”
  “对,因为这个还不够吗?”苗苗的语气一点点儿变得坚硬,“而且,我觉得咱们也不合适。”
  “那你还……”
  “姚远,”苗苗一下子打断了我,“我是和你睡过觉,可是,这什么也不能说明。那天晚上我喜欢和你在一起,只有这些,我没想过以后。”
  “可我想过!”
  “那是你的事儿。”
  “我操,”我被她的话噎得几乎窒息,噎得从嗓子眼儿不由冒出了一串冷笑,“就是说我拿这事较真儿纯粹活该了?—行,听你的,有什么呀?不就是互相拿生殖器摩擦几分钟嘛,不就是分泌点儿肾上腺素瞎兴奋兴奋嘛!我这么理解顺你意思了吧?”
  “姚远,你要这么说话,那我就挂了!”苗苗沉默了一会儿才又开了口,尽量把语气变得柔和,“好多话其实根本用不着说得这么明白,你知道,这种事儿谁也不能勉强谁。”
  “我没勉强你,我就是跟自个较较劲,行吗?”我依然强努着语调的铿锵,可感觉身体就像被抽空了似的虚弱轻飘,无所依靠。
  “唉,跟你说话可真够累的。”
  事实上,真正感到累的应该是我。那一刻,我是那么疲倦,甚至连叼在嘴里的半根烟儿都懒得去抽完,我茫然望着头顶惨白的天花板,慢慢把话筒放回原处,那里面还隐隐传来苗苗稍带沙哑的声音,可是,我已经没有心思再去听她说的到底是什么。
  她还能再说什么呢?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尽管早有预感,我还是愚蠢而执著地使她说出了心中的所有念头儿,直截了当、准确无误地向我切断了所有退路—这不正是我几分钟前想要知道的事情吗?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这一切真是他妈的可笑极了。
  一个月前,我们穿过偌大北京的纷乱人群从完全陌生到慢慢熟悉,并排坐在一起抽起第一根儿烟,说出第一句话;半个月前,我们结伴混到深夜,两只温暖的冰凉的手相互握在一起,灼热亲吻,忘记一切;几分钟前,我们话不投机,不欢而散,事情不停变幻,频频出乎意料,让我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当然,我明白,除了对我自己之外,这件事儿毫不新奇,甚至不足挂齿。如果有人对我说:人家姑娘跟你上了回床,你就这么没结没完地死缠烂打,临了被人拒了还恼羞成怒,这不纯属傻逼吗?—那我无言以对,因为,确实就是这么回事儿。不过,别人是别人,我是我,再说上一千条一万条也没用。现在,我正在被一种锋利的痛苦迅速切碎,难过忧伤,无法摆脱。在内心深处,我想,这一切只能出自一个缘由,两个字足以概括,尽管我一直羞于出口,但是,这并不妨碍它早就在我贫瘠的心中生根发芽—是的,我想说的就是爱情。
  关于爱情,实不相瞒,尽管我缺乏体会,经验可怜,却也不是全无想法。对我而言,最牛逼的爱情是有个形状的:它和激情、浪漫、体贴、甜言蜜语等等一些让人眼花缭乱的事儿逼点缀并无太多关联,完全忽略不计也没什么关系;而诸如像时间、理解、忍耐、忠诚之类的因素却不可或缺,多多益善。说白了,我羡慕那些长久平凡、心心相映的爱情,我认为只有这样的感情才值得一说。
  那还是我上大学时的一个夏天。那天下午,我像往常一样旷掉了手边的解剖课赶去和我的哥们们团聚。午后的110路开得不紧不慢,车厢里空空荡荡,路过协和医院的时候,一个又瘦又高的老头儿搀着老伴儿上了车,瞧那架势,肯定是老太太刚去医院看完病。两人在我旁边的座位上并排坐下,低声聊着天,由于离得近,我听得清清楚楚:
  “好点儿没有?”
  “好多了,没什么大事儿。”
  老头儿从身边的旧布兜子里掏出来一瓶“鲜橙多”:“来,喝点儿水。”
  老太太笑着接过饮料拿在手里:“我刚才还想着呢,这会儿要是能喝上口橘汁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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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了(8)
  “怎么不喝呀?”
  “里面还有冰呢,太凉。”
  老头儿一把抄过瓶子,放在手心里使劲搓起来:“我帮你捂捂。”
  我从灯市口下车的时候,那瓶“鲜橙多”仍然在老头儿的手掌中转来转去;直到现在,那天的情景也依然在我的心头转来转去,我想说的是,公共汽车上的这个片断就是我心目中的鲜活爱情,那对儿素不相识的平常老人让我觉得特别牛逼,真的,至少我这么以为。
  当然,我的这些小念头儿与苗苗无关,我知道,即使我把这些对她说出口,也于事无补。在苗苗心中,爱情应该完全是另外一副模样,和我的毫无关联。那是短暂和漫长的距离,刺激和平淡的差异,新奇和土鳖的区别,总之,格格不入,就是这么回事儿。
  可气的是,就算知道这些,我还是爱上了这个捉摸不定的姑娘,我依然享受着她送给我的阵阵撕扯般的疼痛,我眼瞧着爱情找上门来,对我一击而中,随即拔腿而跑,等我明白过味儿来,只能独自面对着重重烦恼不知所措。对此,除了自认倒霉,我还能说什么呢?
  在我26岁的这个寒冷平常的冬天夜里,我孤零零坐在冷清简陋的家中想着自己的倒霉事儿,心中百感交集,滋味难以形容—你要是像我一样普通平凡,小挫折小烦恼时常萦绕身边,屡见不鲜,我猜你总会有过类似体会。
  2002年12月6日 星期五
  事情好象不太对劲儿啊?—这是我今天给她打的第三个电话,每次都拨通了,可没人接,也没有回电。一个小时前,为了证明我的手机没出毛病,我还特地给谢天拨过一个电话,得知此人安然无恙,正陪着一帮老外在雍和宫里游荡,稍感放心。自打上次帮谢天搬完家,我们就再没见过面,那天他的状态可实在崩溃,真没想到丫也有被姑娘弄到如此地步的时候。电话里,我又问了问他和樊星最近的情况,他沉默了足足有半分钟才告诉我:“彻底断了,这次是我主动提出来的,以后我们也不会再联系了。”,随即挂断了电话,我都没来得及把我最近终于擒下一个姑娘的喜讯通报他,后来一琢磨:算了,不说也好,估计丫也没这份儿心情。
  可是,苗苗怎么还没有消息?我心里七上八下,惴惴不安。
  记不清楚从哪天起,我开始从晕头转向的喜悦里面逐渐清醒,开始意识到事情可能并不如我想象得一般圆满。好几天了,苗苗从没主动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去驾校练车的频率也明显降低,我们只在那里碰到过一次,她对我的态度不冷不热,关于那天晚上的事情绝口不提,就好像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然而,我们确实在一起度过了一个很得要领的夜晚,并且,我的意思是我们最好能够趁热打铁、再接再厉,携手一块儿往下混混,当然,这事儿我还没跟苗苗好好商量过。事实上,正是这点让我忐忑烦恼,我指的是,对方总是躲躲闪闪,让我怀揣着满腔热情却屡次不得其门而入,这事儿换谁能不搓火呀?
  我毛毛躁躁地抽了几根儿烟,泡了两盒儿方便面囫囵吃完,吃得浑身温暖,脑门儿冒汗,心情稍稍舒缓,困意却不失时机地乘虚而入—不能睡,一定要抗住!我强迫着自己起身来到写字台前,翻开那摞每次都能让我头疼不已的考研资料,开始复习。明年一月底考试就要开始了,时间紧迫,令人胆寒,虽说事到如今我也知道自己能够顺利通过考试的几率微乎其微,接近于零,但临阵磨枪,总也能让自己心里落点儿踏实。手握着那本儿因为天天揣在身上已经破烂毛边的《西医综合复习指导》,我不由暗暗嘀咕:要是有必要开发一种让人全身难受的药品,不如就把这本破书切成药片儿大小直接装瓶开卖完事儿,至少对我个人来说,此药百试不爽—
  仰赖医神阿波罗·阿斯克莱皮斯及天地诸神为证,鄙人敬谨直誓,愿以自身能力及判断力所及,遵守此约。凡授我艺者,敬之如父母,作为终身同业伴侣,彼有急需,我接济之。视彼儿女,犹我兄弟,如欲受业,当免费并无条件传授之。凡我所知,无论口授书传,俱传之吾与吾师之子及发誓遵守此约之生徒,此外不传与他人。
  我愿尽余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柬一切堕落和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与他人,并不作该项之指导,虽有人请求亦必不与之。尤不为妇人施堕胎手术。我愿以此纯洁与神圣之精神,终身执行我职务。凡患结石者,我不施手术,此则有待于专家为之。
  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作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尤不作诱奸之事。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尚使我严守上述誓言时,请求神祗让我生命与医术能得无上光荣,我苟违誓,天地鬼神实共亟之。
  每个像我一样熬过五年求学光景的医科学生都不会不知道这段著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言》。95年那个依然炎热的初秋上午,我第一次迈进了位于北京西南角的那所陈旧大学的校门,像身边的每个学生一样生气勃勃、浮躁迷茫,站在操场上顶着刺眼阳光高声朗诵出这段儿医学生的专利誓言,一股神圣兴奋的感觉打心底油然而生,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连同周围的一切都牛逼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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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了(9)
  不幸的是,还没等刚跨进学校大门时的那股新鲜劲头完全过去,接踵而来的繁多课程就把我锤得晕头转向,让我应接不暇。说出来不怕人笑话,从小到大,我身上还真有着那么点儿争强好胜的狠劲儿,当初报考医学院的原因之一也正是我试图跟这门因为深奥艰难而臭名昭著的学科较较劲儿。可惜,我忽略了一点,那就是自己的这种狠劲儿从来都不能保持长久,于是,半年下来,我已然被这绵绵不绝的操蛋学业折磨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如陷噩梦。
  三年枯燥无味的校园生活,两年忙碌艰辛的医院实习,一次次提心吊胆—考试—不及格—重新补考的惨痛循环,一回回戳在闷热手术室里帮主治医生使劲扒着阑尾炎病人被豁开的肚子或者扛起静脉曲张患者粗重的大腿之类的无聊实践,这就是我在漫长的大学生涯之中全部的收获,怎么样?—够丰盛吗?
  怀揣如此收获,我像大多数不太倒霉的学生一样最终领到了那张毕业证书,然后统统被打发到北京形形色色的大小医院里面开始自己的一摊儿工作。那是2000年的夏天,我已经从莽撞躁动的18岁冲到了迷惘消沉的23岁,虽然对身边的太多事情依旧愤怒,却已下定决心从此不再争强斗狠,万事随波逐流—不就是混嘛。
  我想说,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任何事儿都是一样—我在一个不大不小的二级甲等医院里当了两年多的内科医生,终于崩溃,一想起那些每日千篇一律听诊开药方的乏味生活就感到头晕脑涨、呼吸不畅,症状直追手下病情最严重的患者。我一下狠心,麻利收回毕业时随口发出的轻率诺言,脱下那件天天套在身上的白大褂,毅然辞职,头也不回地告别了短暂的行医生涯。
  2002年,社会上恰好袭来一阵强劲的考研之风,我由于刚刚辞职赋闲在家,无事可做,也糊里糊涂地被卷入浪潮,变成了其中一员。我报名了一所医科大学的“康复医学”专业,指望着能够一击而中,从此改变生活轨迹,现在回头想想,真是够傻逼的。我的意思是说,考研究生可不是什么凭着投机取巧就能轻松中第的美差,如我这般资质平庸又逃避发奋之辈,幻想着随便一混便会脱颖而出,简直就是扯淡。
  为了能让自己不终日蜷缩在堆积如山的复习资料中绝望发霉,我报了个驾校,决心趁着考试前一段还算宽裕的空闲时间尽早拿到驾照,其实,也无非是给自个儿找个逃避繁重学习的小借口罢了。出乎意料,在那个边远驾校里,我最大的收获居然不是任何一项驾驶技能,而是—一个姑娘,是的,我指的正是苗苗。
  从来驾校的第一天起,我就注意到了她。当这个眼睛明亮、皮肤微黑的姑娘步履轻快地朝我们被分到的那辆1041大货车走来,我的心里就悄悄升起了一阵舒服的感觉,好像在细长冰凉的啤酒瓶口上看到了一瓣儿味道清新的柠檬。一般情况下,我从不主动和陌生人开口说话,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有什么可说的,不过,要是能碰到赏心悦目的姑娘,我也不介意改变一下自己的习惯。
  于是,那天中午休息的时候,我主动坐到了她的身边,我们一起喝着从路边小贩手里买来的怎么也看不出纯净的“纯净水”,一起抽烟聊天。苗苗是个浑身散发着活力和热情的姑娘,事实上,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说的话比我还要多,言语直率、速度飞快、招人喜爱。
  几天后,当我们并排坐着驾校颠簸的班车回到城里时,我约她一起吃饭,她考虑片刻,欣然同意;下一次,我开着辆借来的“富康”带她去奥体练车,用我长期无照驾驶积累下来的宝贵经验把她调教得有板有眼,然后,我们冲出奥体,开到宽阔平坦的四环路上足足兜了一整圈儿才分手作别;再下一次,我们约好了去“宫霄”的地下台球厅打球,在那里,苗苗再度让我喜出望外—我是说,我从没见过像她一样把球打得如此对路的姑娘,甚至连好多常泡在台球厅里的老炮儿都赶不上她的身手。那天我们一直玩到了很晚,最后谁也没回家,而是彼此心领神会地从台球厅径直奔向楼上的客房,直到第二天早晨才走出“宫霄”的大门……
  我喜欢上了这个姑娘。我喜欢她的伶牙俐齿,她的爽快坦白,她的火烫泼辣,她的一切。对这么一个生动漂亮又从不矫揉造作的姑娘,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感谢老天发给我一个让我如此爱不释手的礼物。
  有那么几天的功夫,其实,直到现在也是一样,我在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恋爱感觉中摸爬滚打,难于平静。爱情到来得如此轻快迅疾,就像我第一次看到苗苗那轻快自然向我走来的身影一样,叫我不由得陡生狂喜,心起浪潮。我承认自己表现得兴奋激烈、幼稚可笑,不过,身处如此情境,我相信换了别人也未必会比我强出多少。
  然而,以那美妙一晚为界,苗苗对我的亲密态度和之前有了天壤之别,等我从最初几天不能自已的陶醉中慢慢冷却下来,一丝不祥的预感开始悄然升起,慢慢爬上了心头—事情确实有点不太对劲儿,尽管我一个劲地劝自己别老瞎琢磨,我还是预感到苗苗是在刻意切断和我之间的联系。我开始想起那天清晨我们分手时她眼神中的冷淡,开始想起她和我提到过她正在混着的男朋友对她有多么体贴入微……越想越远,直到心头终于塞满一团乱麻。我颓然扔掉那本儿在手里攥了半天却一个字也没看进去的破书,抄起躺在面前坚持着无声无息的手机,起身离开书桌,决定到外面去走走,把心中的混乱念头儿全部扔向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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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了(10)
  午后的街道上弥散着冬天的明亮温暖,初感舒适,细一体会却还是一片冰凉。我搭上辆公共汽车漫无目的地向西游荡,半小时后回过神儿来一瞧,街道两旁的幢幢建筑立刻告诉我已经来到了无比熟悉的灯市口。我下了车,走到路口一拐弯,钻进了一条毫不起眼的曲折胡同,胡同的尽头寂静地矗立着那扇斑驳破落的大门—这儿是我的中学,陪伴着我和我的朋友们度过了整个鲜活放肆的年少时光,直到我们自以为已经长大成人,在那个炎炎酷暑中一哄而散。我在大门前徘徊了片刻,终于放弃了再去里面转转的念头儿,转身走出胡同,沿着枯木林立的大街接着往下走,几分钟后又来到了我的小学门前。门口淤积着档次参差的各色汽车,提醒我年头已经不知不觉地快要走过2002。十多年前,就在同样的地方,每当放学后那辆牛逼烘烘的漆黑“皇冠”缓缓驶来,接上我们班里那个最娇气好看的女孩儿扬长而去时,我们都会窜出路队,扯下脖子上的红领巾,一边挥舞一边对着车屁股大声起哄。我顺着狭窄破落的胡同继续走下去,任凭着惯性的推动,知道自己马上就会来到那个低矮阴暗的大杂院门口,那儿是我住了将近20年的家。
  家—小学—中学,18岁以前,我全部的生活范围就局限在这片儿方圆不到一公里的老城区中间,那时候,我觉得北京似乎只有这么一片大小,可以任我无忧无虑地来回驰骋—世界就这么大,一切均不在话下,有什么可担心的?
  穿梭在错综复杂的条条胡同中,我走累了,坐在路边随便停着的一辆自行车的后座上看着太阳慢慢西沉,感觉到傍晚的冰冷正在悄悄袭来。我把羽绒服的拉锁拉到最高,从兜里掏出一根儿“金桥”点着,嘬进一大口,然后缓缓吐出烟雾,突然想起了小时候那些窝在胡同角落里偷偷抽烟,中间还要不时东张西望,唯恐被家里人发现的日子—我再也不用顾忌小时候那些看得比天还要大的种种麻烦和严规铁律了,它们已经变得完全不值一提,因为,我长大了。
  不幸的是,长大了这件事儿在我眼中却再也没有了往日那层耀眼的色彩,它并不如我小时候想象的那般无拘无束、随心所欲,恰恰相反,它只意味着我从此将与为数更多、质量更高的迷惑和烦恼相依相伴,并且,难于摆脱,只能独自默默承受。
  我明白,生活如此,没什么可抱怨的,好坏我们都要全盘接受,就是这么简单。只是,那一刻,坐在那条到处散发着熟悉气息的幽暗胡同里,坐在那片我曾经充满着美妙幻想生活其间的地方,我确实感到了沮丧,真的,我沮丧极了。
  2002年11月27日 星期三
  我醒过来的时候,苗苗正面无表情地睁着那双大眼睛,仰望着头顶的天花板,也不知道那儿有什么好瞧的。我侧过身亲了一下她的脸庞,她稍一躲闪,我的下巴就从她细腻紧绷的肩膀上滑了下来。
  “醒啦?”
  “嗯…几点了?”
  “快七点了,我正想叫你呢。咱们走吧,我得回家去换套衣服,然后上班。”
  “还换什么衣服呀,你昨天穿的那身儿不是挺好的嘛。要我说,还不如抓紧点儿时间咱们……”
  “去,滚蛋。”苗苗行动敏捷地下了床,一边胡乱往身上套着衣服一边对我说:“你走不走?再不动弹我可先走了啊,没工夫跟你瞎贫。”
  我们衣帽齐整地并肩走出“宫霄”大厦的玻璃转门,太阳还没出来,清晨的天空阴沉寒冷,我张嘴吐出一缕哈气:“咱们去路口打车?”
  “你别送我了,我自己回家。”苗苗低着头,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有点儿情绪低落。
  “别呀,一块儿走一块儿走。”
  “真的,真不用你送我。”她终于抬起了头,看着我的眼睛,眼神中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漠和不耐烦,让我的心里一动,突然感到面前的这个姑娘重新变得陌生。
  “那…好吧。”
  我们谁都没再说话,默默在一分钟里面走上大街,苗苗急匆匆地伸手拦下一辆出租,像是要赶紧逃离出这片悄悄蔓延在我们之间的尴尬。打开车门的一霎那,她回过头看了看我。
  “怎么啦?”我快步赶到她身前。
  “嗯……没什么,走了,BYE-BYE。” 她终于露出一个甜丝丝的笑容,朝我摆了摆手。
  “有空电联。”我冲着她钻进车厢的背影喊了一声,她没再回头。
  我看着那辆紫红色的“夏利”出租渐渐走远,转身独自穿过喧闹拥挤的东大桥路口,在繁忙的上班人群中悠然前行,不紧不慢。我不用上班,不想看书,也懒得去驾校,就是说,我总是这么无所事事,不知道该如何打发掉漫长的一天,这是我每天醒来后都首先要面临的问题。但是,今天不太一样,今天我不再那么空虚无聊,我很充实,只因为一个理由—我的心头装满了那个刚刚从我身边离去的姑娘。
  我一直走到朝阳医院门口才停下脚步,在马路对面找到一个小饭馆儿,点了一碗炒肝和三两包子,瞬间消灭,片甲不留,仍然意犹未尽—我说的不仅仅是早点,还有我和苗苗一起混过的整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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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了(11)
  我趴在案子上猛地一下把紧紧贴在前方的三角形球堆击开,看着五颜六色、光滑簇新的十六颗球在平整的绿色台泥上四下撞击滚动,绿色的6号最终钻进了洞眼。我看了看整盘球势,擦上翘儿粉,低下身继续击球。先是两记轻缩枪把球台中间的绛7和紫4打进中袋,然后,高杆吃一库推下了右手下方的橘5,把母球甩平留下角度,翻头再用中杆左塞薄下了守在袋口的黄1,并顺利敲起了贴在梆上的红3—红球一活,这盘有戏!我定了定神,又上了点翘儿,低杆右塞把红3片入中袋,让母球尽量往上提,找到了球台上方被黄9挡住了一多半的蓝2,留下一个角度有点儿刁的长球—不怕,这正是我的强项。果不其然,我球杆一送出去就知道有了,蓝2听话地脆下底袋,母球趁势吃库反弹冲开了缠绕在黑8周围的几颗花球,把它完全暴露了出来。现在,黑白两颗球的距离不远不近,面面相对,直如弦绷,我抬起头冲身后的苗苗笑笑,看见她朝我一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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