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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废墟上跳舞

_2 潘能军(现代)
  1、 每当你回到家,为你衔来拖鞋的是狗狗,男人才不会。
  2、 你出远门,天天盼望你回来的是狗狗。
  3、 狗狗不介意你从前有多少个男朋友,更不在乎你漂不漂亮。
  4、 半夜里有异常动静,高度警觉跑出去看的是狗狗。
  5、 你对狗狗好,它会加倍报以忠诚,男人却不一定。
  6、 狗狗不会对你说“你是我的唯一,你是我的永远”,然而一星期后却要跟你分手。
  ……
  我眯着眼睛看太阳,感到胡欢肚子里有股酸苦的东西,她话中的意思基本上都是在指责男人,看来她小小的年纪就在男人圈子里混油了;或者说,她经历过不少感情的沧桑,已变得心冷意寒,像个婆婆妈妈的妇人了。
  那条狗在草地上撒了泡尿,然后在我的身边嗅了嗅,好像要撵我这个陌生人似的。我挥了挥手,对小狗说,我没你好哇,刚才你的主人尽在表扬你呢。
  小狗好像听懂了我的话,欢快地钻到胡欢的怀里去了。
  我想起吴迪小说里的那个神秘的女人,也养着一条狗,是一条很大的公狗。那狗常常跳下阁楼把被风刮下去的乳罩、内裤等衣物给她叼上来。那条狗也很孤独,常常望着她出神,望着窗外出神。当那条狗后来跑出阁楼带回来一只母狗的时候,那个女人残忍地将那条陪伴她多日的公狗给杀了。
第18节:我要把这女人给解决了
  深夜,李卫兵带着一个陌生的女人来敲我的门。他一进门就往厕所里钻。那个女人和我点了一下头,就坐在沙发上了,身上有股酒气和妖气。
  李卫兵从厕所里出来,晃动着脑袋对我说,操,还没睡?在忙什么呢?然后他把我拉到卧室里说,哥们,今晚你让一下,我要把这女人给解决了。操,现在外面风声紧,抓住就得罚五千。上次若不是你帮忙,还得拘留15天。他妈的,现在公安局没钱发奖金了,就从我们的口袋里打主意。
  他说的上次,还是国庆节前的事,他在朋友开的一家名叫“仙人洞”的酒店里嫖娼被抓了,同时被抓的据说还有市里的一个官员,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的。还据说,仙人洞里的服务员全是从东北来的“鸡”,个个身高膀圆,风骚妖艳,做事非常职业化。这伙“鸡”被一东北老板控制着,那家伙,是个黑老大,坐吃这群鸡的保护费。我曾听李卫兵说,本市有个地痞去嫖娼,不给钱,结果被这个黑老大剁掉了一只胳膊。不管这些传说属不属实,但李卫兵嫖娼被抓是真实的。我找到派出所里的一个朋友说情,才把人给放出来。李卫兵那条价值上千元的皮带还是我后来从派出所里给他拿回来的。如果李卫兵的老婆知道了这事,估计他也要少半条胳膊了。
  我说,你又喝马尿了?你要排泄,那我到哪儿去呢?这么晚了。
  他说,我没叫你到哪儿去呀,你把床让给我一下,我干完了就走。你在客厅里看看电视,先委屈一下吧。
  电视还是李卫兵过去的电视,他搬家后,大部分的东西都还留在这里。我住进来,基本上不用再添置什么东西了。这个家还是他的家,我有什么好说的呢。
  我从卧室里出来的时候,那个“鸡” 把客厅里的灯关了,还主动帮我打开了电视。电视里,一群光屁股的女人坐在沙滩上晒太阳。在电视前,她的脸像涂了一层蜡。我从她手里把遥控器拿过来,对她说,你去工作吧。她迟疑了一会儿,然后扭着屁股钻进了卧室。
  我看了十来分钟的电视,感到十分无趣。平时,我基本上不看电视,除了周小雨来时,我才偶尔陪她看一会。我知道的几个正在走红的歌星还是她告诉我的。李卫兵干这事也不是那么快速利索。我曾领教过。十来分钟过去了,从卧室里才隐隐约约传出调情的声音,估计还在培养情绪。我把电视关了,想到外面走走。
  快午夜12点了,整座楼除了刘小毛的窗口和我的窗口还亮着灯外,整栋楼像死寂了一般。刘小毛可能还在做他的发明实验。我感到一个喜欢钻牛角尖的歪才是可怕的。我不想去打搅他,其实是害怕他找我交流他的发明构想。让他独自去思考吧,现在还有几个人像下岗工人刘小毛那样执著地思考问题呢。
  李卫兵正在打炮,他只用他的身体“思考”。他的生活炮声隆隆,是个不辞辛苦的“炮队战士”。
  我在楼下徘徊,像个梦游者。整个旧城区像一片荒冢,一条马路修了一年,还是一条泥路。我看见李卫兵的那辆二手桑塔纳就停在那条泥路上。上次如果不是消协把他的问题化小,估计他连这辆车也赔进去了。
  我在楼下转了一圈,听到楼下的鸡窝里扑哧了几声。在白天我没怎么注意楼下搭建的鸡窝,这可能就是上次两个吵架的老女人搭建的。楼下的地荒着也是荒着,在这里养几只鸡也可以补贴补贴生活。过去引以为自豪的工人阶级快要沦为养鸡的农民了。想想这些,我就感到时代的车轮真是在快速地朝前跑,你稍不注意,就挤不上车了。但是,挤上去了又怎么样呢?我是从那车上自动跳下来的,不是因为“晕车”,而是感到憋闷。我像一个没有田地的农民,只有独自去开荒了,不过这也比闷死在车里要好受得多。
  我的咳嗽声和脚步声惊动了鸡窝里的鸡,它们开始扑扇起来。母鸡在呱呱叫,公鸡居然打起了鸣。在楼下另一头鸡窝里的鸡也开始鸣叫起来,看来它们的生物钟因为我的打搅被搞混乱了。我想起小学课文里的那篇《半夜鸡叫》,心里感到很滑稽。剥削阶级周扒皮想发点家,也真辛苦,每天还要半夜起来学鸡叫。我在恍惚中感到这文章好象是在表扬周扒皮为了节约劳动力成本多打几斤谷子,才学鸡叫的呢,真是不辞辛劳。想想现在的某些善于钻营的老板们,连劳动力的成本也没有,歪脑子一转溜,钱就到手了,空手套白狼,比地主周扒皮潇洒多了。
  这些圈养的鸡真敏感,一个叫,其余的都跟着叫了起来。我可没像周扒皮学鸡叫呀。这只能这样解释,现在的鸡比周扒皮时代的鸡更聪明了。
  我看了一眼三楼的窗口,灯还亮着。我屋子里的那只“鸡”可能也正在叫,李卫兵旺盛的性事,没一个小时是完不了的。现在全国人民把“妓”普遍叫“鸡”了,贴切又通俗。如果在酒桌上有人问起你说,你们这儿的鸡是什么价格,你千万不要认为他是鸡贩子,否则他会嘲笑你连这个时代的语言都不懂了。他说的肯定是你们这儿妓的价格如何。现在,谁也没有那些走南闯北的家伙们对妓的行情了如指掌,他们“嫖”荡的人生,可能连欧美的花花公子们也望尘莫及了。
  鸡们还在叫,我感到很为难,害怕鸡的主人惊起来,拿着棍棒来抓偷鸡的贼或者黄鼠狼,于是我只好赶紧往楼上走。我推开虚掩的门,跟屋子里的“鸡”碰了个满怀。李卫兵说,你跑到哪儿去了,我们正要走呢?我挖苦他说,你这一炮把楼下的鸡都打醒了。
  李卫兵听到楼下的鸡果真在叫,惊奇地骂了一声,操,这些鸡真他妈中邪了!
第19节:他们发生了性关系……
  吴迪告诉我,他写的阁楼里的那个女人,其实也是个“鸡”,不过她是只有思想的“鸡”。她开始迫于生活,把自己卖给很多男人,后来她只卖给一个男人了。那个男人开始对她很好,渐渐地,她爱上了那个男人。那个男人给她租了间红色的阁楼,把她养了起来。那个女人的确很美,用吴迪小说里的语言说,“是一种生机勃勃的犯罪的美”。那个女人每天在阁楼旁的露天茶社里喝茶。那是一家小巧而别致的茶社,位于四楼的顶端,四周布满了长青藤,有美丽的遮阳伞,还有一个小喷泉。那个女人在那儿一坐就是半天,她常常望着天上飞动的白鸽出神,神情忧郁,像个思考前程的大家闺秀。
  在茶社,有个十多岁的小孩拉着小提琴。她很喜欢那个小孩,每次见面她都要和他说几句话。但这个小孩在白天里不常来,在晚上,她又很少来茶社,所以见面的机会并不是很多。每天晚上9点,她在阁楼里等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把车停在楼下,给她带来一大袋用的和吃的东西。
  ……
  吴迪在追导游小姐蓝蓝之前,也曾爱过一个神秘的女人。可是,那个女人最后把他给耍了。
  两年前的吴迪可不是现在老成散漫的样子。那时,他有一头浓密的自然卷发,常常是一身随意的穿着,显得风流迷人。你跟他说话,他用“明纠纠”的眼神看着你。这样的目光对女孩来说是很勾人的。与其说是他勾住了那个神秘的女人,不如说,是那个神秘的女人勾引了他。令他痛苦的是,这个女人最后骗了他。
  那还是在一次圣诞节的聚会上,吴迪和一伙朋友在狂欢,有个神秘的女人也加入了狂欢的行列。他们坐下来喝酒的时候,他发现那个女人神秘地朝他望了一眼。他心里一惊,这是个很有风韵的女人,穿着一身紫色的衣服,眼窝深深的,眼睛显得很大。她微笑的时候,两颗宽宽的虎牙闪闪发亮,有种令人惊艳的美。大多数的人都跳舞去了,心动的吴迪拿着酒杯走了过去,和那个女人聊了起来。女人告诉她,这家酒巴是她开的,同时她还开有一家彩印公司,开这家酒巴完全是为了调节自己的情绪,并不想靠它来赢利。她说彩印厂一年就可以赚好几十万。吴迪当时根本就没其他什么意思,他很礼貌地对她说,你那么漂亮,又是个有事业心的女人,看来很幸福。
  女人沉思了一会儿,脸上掠过一丝忧郁。她说她曾有过幸福,那样的日子已不堪回首了。她把自己的很多遭遇都给吴迪说了,更加挑起了吴迪对她的好感。他们频繁举杯,喝了不少干红酒,像一对相逢恨晚的知音。
  聚会散场后,女人有点醉了,吴迪把她送回家。就在那天晚上,他们发生了性关系……
  两年前,吴迪给我讲述他与神秘女人交往的故事时,我除了同情外,感觉平平。这家伙善于编故事。我说,如果你把这故事写成小说可能会更打动人。他说,我的确爱过那个女人,我们相处了半年,一点也没看出来这婆娘离婚后还有好几个暧昧的男人,他们都是些在生意场上混的男人。这个女人真无耻,离婚后,像头发情的母狗,屁股后面跟着一群骚公狗。有一次,她和一个男人睡觉,被我逮了个正着,当时我真想把她杀了。她不断地求我,她说她摆不脱那个男人,她说她过去欠那个男人一大笔钱,想与他一睡了之。她的话我再也不会相信了,没想到这女人的社会关系如此复杂。
  当时,我看到吴迪的表情很痛苦也很愤怒。我开玩笑说,你不发骚怎么就那么快跟她上床了呢?对一个极容易上床的女人是要提高革命警惕性的,如果爱上这样的女人就等着戴绿帽吧,除非你仅仅把她当性伙伴,彼此满足一下短暂的欲望。
  吴迪说,在那时,要我和一个没好感的女人上床,我肯定做不了那事。我的感情还很单纯真挚,也很容易动真感情。他妈的,现在我对女人的心肠变硬了。你说,要我把这个破故事写下来,我毫无兴趣。在小说里,我岂不成了个让人同情的受害者?
  我在前两年里所经历的事情,简直比我上半生几十年经历的事还多,所以对吴迪的那点性爱经历所造成的痛苦,在我眼里简直不值一提。就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我完成了人生所包含的所有大事,也就是说我在短时间内经历了别人在几十年所经历的事情,恋爱-失恋-结婚-离婚-辞职-下海-上岸后的漂泊状态,几乎是一件接一件地来,让我难以有喘息的机会,而且是从失败走向失败达到了新的失败。我感到“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完全是狗嘴里吐出的象牙。
  过去,我总结过自身的教训,主要是瞻前顾后,首鼠两端。现在想来,这总结非常片面,如果我真的是瞻前顾后地生活,也和周围的人一样偷生享乐了。所以,还应该从灵魂深处找原因,像毛主席说的“要在灵魂深处闹革命”,或许才能有成功的希望。可我的灵魂深处大都是些与世道相背离的东西,要“闹”起来可就麻烦了。
第20节:我青春的滑铁卢
  我和周小雨“泡”着,除了彼此“耗”着对方外,我看不出有什么大的发展。我说的“发展”,就是我们突然“耗”出一点感情,彼此对人生有了新的看法,朝着什么“既定的方针”共同设计未来,将生活进行到底。但是,我丝毫没有感觉到这一点,也没感觉到周小雨有什么令人“心动”的迹象。我们的状态就是“耗”着,像两节快要耗干的旧电池。
  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我在中学时对这话还云里雾里地喜欢,把它抄在硬封的黑皮笔记本的扉页上,还用钢笔把这几个字描成标宋体,以表明我对人生已开始思考了。实际上,在那时,我根本就没思考什么。如果说我思考什么的话,就是思考怎样去赢得姑娘们的喜欢。在那时,我的身体发育除了性欲猛增外还存在着某些严重的问题,瘦弱得连胳膊上的肌肉也没长出来,就开始用哲人高深的断章片语来思考什么了,简直有点妄自尊大。在这些名言的指引下,我写着一些对生命更糊涂的话,这些话比我后来崇拜的“朦胧派”诗人的诗更朦胧。我感到糊涂就是朦胧,朦胧也就是糊涂,它的目的却很清楚,就是存心不让你搞明白。
  读中学的时候,也就是我刚刚开始朦胧或糊涂时候,朦胧派诗人也才刚刚处于萌芽的初级阶段。所以,在那时,我虽与朦胧诗擦肩而过,但笔下的言语就自发地有点朦胧诗的味道了。我喜欢黑格尔及伟人们的“唾沫”就说明了这一点。
  我和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姑娘就“朦胧”过半年(也就是糊涂过半年)。为了表现我的成熟,我得首先用思想上的成熟打败她,所以,在那时我就道貌岸然地从废纸收购站偷那些古怪的书来读了。在我所读的那些古怪的书中,我唯一感到自己能读懂的还是黑格尔的这句话。可是那个比我年岁大的姑娘根本就不理我,她瞄着我连肌肉都还没有长出的胳膊,眼神里还表流露出一丝轻蔑。别的同学劝我说,你真是中邪了,居然把心思放在一个那么丑的丫头身上,简直是在糟蹋自己。开始我根本就听不进他们的话。我说,我眼中的西施就是她。那时我根本就不认为自己在干一件什么糊涂的事。
  后来当我遇到一个主动和我接近的丫头时,我的世界观和审美观就突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突然感到,那个比我大两岁的姑娘,的确丑陋,并且身上还有股怪味(我是在三米的距离里闻到的,我们最近的时候,身体相隔最少也有半米左右)。可是你不得不承认,她已发育得非常充分了,胸脯早已朦胧地隆起了一堆糊涂的肉(而其他的女同学,简直还像一颗生毛的青果,胸脯像块平整的场地,让你根本就失去想像力,甚至毫无耐心期待那块平整的荒地还能长出什么)。
  而那女人胸前的那堆糊涂的肉,竟成了我青春的滑铁卢。
  靠哲人名言给自己打气的岁月持续了几年,也就是说,我打着“存在即合理”的旗帜在青春的岁月里“存在”着,遇事冷静,口气艰深,从不跟那些毛头小生讨论人生,整个一副成熟的作派。但是,就是这样我也没能勾到一个姑娘。而那个主动和我接近的姑娘,根本就不是喜欢我,她喜欢的是另一个让我很难瞧上眼的小混混。再说,我和她接近的机会也很少,她有时主动来找我,仅仅是为了我能帮她把被另外的男同学抛到树上的书包取下来。
  想起那时的失败,我还有点伤心,因为我没走好人生的第一步。这话已没什么哲理了。哲人不这样说话,哲人说的是,性格即命运。也就是你今后怎样,天性已定。“要走好人生的第一步”,是我们的老师常常要教导你的话。在我的成长期,我至少听了一万遍(这话一点也不夸张,从小学一直听到大学毕业)。十几年听一句相同的话,你想想会是什么滋味。我的感觉如果用“味同嚼蜡”来形容,说明我还可以忍受。再说这句话,简直就毫无实际的内容了。什么叫“人生的第一步”?恋爱算不算?结婚算不算?下海算不算?我感到这话比面对理想主义的迷雾还要不知所云。
  想起现在的失败,我心情澹然,还是哲人的话管用,性格即命运,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话不能倒着说,但我对周小雨倒着说过。我说,合理的就存在,我的解释让这个新社会的高中生,如同嚼蜡,如同梦呓。我们合理地“耗”在一起,这个“耗”就是存在。我这样解释,她就满意了。
  我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已疲惫地做了一场爱,已分别疲惫地睡在床的两头。我有个只有和我上过床的女人才知道的怪癖:做完爱,我得马上去洗,然后抽完一支烟才能入睡。在这时,我从不和女人睡一头,我情愿抱着她的脚睡,也不愿抱着她的脖子睡。这怪癖就连我的前妻孙妮也无法理解。做完爱我去洗,她没有什么意见,最讨厌的就是我做完爱后抱着她的脚睡觉。我对她的解释显然是毫无道理的,但她不得已,默许了。我说,女人最性感的部位就是脚,抱着脚睡就像胎儿在母体里抱着自己的脚睡一样,安稳又安全。而周小雨从不反感这一点。她喜欢我抱着她的脚睡,我的脚放在她乳房上和脖子上时她也毫不反感。当然这习惯有点像农民,但我没感到有什么不好。小时候,我仔细观察过新婚的农民夫妇的婚床,两个绣花枕头,是放在床的两头的。虽然这不能解释我的怪癖,但有一点你得承认,他们晚上再怎么做爱,但做完爱后,就各就各位地分头睡了。从卫生上讲是完全有道理的。一般做完爱后,已到深夜,都想沉沉地睡去,如果两人还搂在一块,嘴唇对嘴唇,身子对身子,对身体有害无益,彼此呼出的气体很难闻,都被对方吸收了。再说,还可以避免某一方有磨牙、打鼾的毛病。农民当然不会从卫生上考虑,他们各睡各的是因为传统的习惯。
  这道理用不着我向周小雨解释,虽然我们都没有磨牙或者打鼾的毛病。周小雨还喜欢我们做完爱后,让我轻轻地摸她的脚心。她说我是第一个让她彻底感到舒心的男人。她还给我形容过这种感觉。她说,手指在脚底轻抚,就像冰凌在舌间上滑动一样,有种欲罢不能的舒散的痒痒。如果我进一步解释她的感觉,就是那舒散的痒痒可以再次挑起她的欲望。在这个时候,我是受害者。我想睡,而她又睡不着了;她睡不着,你也别想睡安稳。对这种现象,我还可以作更通俗更形象的表述:我们一头一尾地睡着的时候,其实是在充电,像两节正负相接的电池,充足了电,就要等着放电了。所以,有时我们睡着睡着,等到醒来的时候,就发现周小雨和我肩并肩、头挨头地睡在一头了,接着放没放电,我就不知道了。
  可怕的是,周小雨和我快像两节旧电池了。
第21节:生活就滥在一个“操”字上了
  周小雨已从家里悲壮地逃了出来。她的父母再也不能忍受她在生活中飘来飘去的样子了。尤其不能忍受的是,周小雨既没正式的工作,又毫无结婚的迹象,像个社会上的问题女孩。她的父母实在是太粗心了,周小雨过去处了很多的男朋友,他们也从没过问,也没对她耐心地帮教,要她走好人生的第一步。现在再帮教已晚了,因为她不知走过多少次人生的第一步了。这是周小雨抱怨她父母的意思。但我不这样认为,我反而感到她父母非常通达。如果她对她父母尽点女儿心,脾气好一点,完全可以和父母和睦相处。这是我曾对她说过的话。但更好的解释还是那句话:性格即命运。
  在这一点上,周小雨与我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简单地说,就是我行我素,活出本真,不想落入任何的套子。所以,我们是天生的一对男女,但不是天生的夫妻。如果我们成为夫妻,那会比和任何异性结合都难以生活,这是不能用缘分解释的。你想想,如果我们是夫妻,首先就得找到各自的差异,然后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弥补这些差异,否则就不像夫妻,而像朋友了,而朋友是不能长久住在一起的;其次就是要共同肩负起生活的重任,把生活作为主要的目标。而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从未萌生过任何肩负什么重任的想法或者理想。所以,我只能这样解释我和周小雨的关系:我们是天生的一对男女。
  如果我对别人说,我们是天生的一对男女,别人会莫名其妙,他们肯定会异口同声地认为,我们是天生的一对狗男女。其实我对这话一点也不生气,我还感到,这话很俏皮很幽默呢。但我不能忍受的是,说这话的人那种阴暗心理——狗男女败坏了社会风气,狗男女不得好死之类。
  我见识过一对真正的狗男女,平时他们装模作样地跟对方的老婆或丈夫在一起,好像是两家很要好的朋友,其实彼此都在偷偷摸摸,还表现出爱的样子,那情状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曾风靡一时的香港电影《花样的年华》。那电影我瞄了几眼,就感到非常沉闷。我感到,即使是煽情,场面也应该活跃一点好看一点嘛。
  李卫兵拎着黑色公文包,像个体恤下级的官员来看望我们这一对狗男女了。我穿着裤衩起来给他开门。他一进门就说,这屋子里怎么有股怪味?他朝我莫名其妙地上下打量了一番,接着训了我一顿:操!什么时候了,还在睡?然后他走进卧室,看见被窝里还有一个人,马上明白了什么,然后对我说,原来你在享福啊,我还以为你在制造大作呢。我缩回被窝,把周小雨弄醒。她睁开朦胧的眼睛说,真讨厌,我睡得正香呢。我对她说,李卫兵来了,快把衣服穿好,他可能是为帮你联系工作来的。周小雨不说话了,估计又睡着了。我从枕头底下把她的裤衩找了出来,在被子里一边给她穿上,一边把她拽醒。然后我迅速地穿上衣服,把卧室的门带上,拿着一包烟走到客厅。我看天色,太阳快要当顶了。
  李卫兵说,你上次说的事,我跟那酒店的朋友说了,让周小雨先去干,不行再说。你们俩到底是怎么想的,想过结婚的事没有,没钱,婚事我包了。我真想不通,你们没得个工作,还懒得想办法,天天泡在一起,天天享受快活?操!你不腻得慌,我还嫌腻呢。
  我摇摇头,不想和他理论什么解释什么。我在水池边一边洗脸一边说,那事就这么定了,先让周小雨去干吧。语气里丝毫没有感谢的味道。
  我们坐下来抽烟。李卫兵说,你跟过去不一样了,过去你还写点什么,现在你除了睡还是睡,你的生活就滥在一个“睡”字上了。
  这话非常像我曾对李卫兵说的话。过去我对他说,你跟过去不一样了,你除了操还是操,生活就滥在一个“操”字上了。看来,我们真是一对朋友,连说话都很相似了。从某种意义上说,“睡”和“操”是同义词。
  李卫兵看到电视柜的一侧放着一排各种牌子的杀虫剂,说,你是不是在搞推销?用得着这么多吗?
  我说,这还不够用呢,现在省了不少,要不连烟钱都要借了。你这屋子里过去盛产蟑螂吗?怎么我一住进来,蟑螂就繁殖得像蝗虫了。
  他朝窗外的废墟望了一眼,说,可能是过去长久没住人的缘故,操,毛巾厂一拔,所有的蟑螂都跑到这儿安家了。
  他把屋子四周瞄了一眼,说,蜘蛛都结网了,你们也适当打扫打扫嘛。
  沙发边冒出一沓揉皱了的卫生纸,这显然是我们在沙发上做爱时用过的,我看着有点不舒服,就用脚偷偷往沙发里面塞了塞。我们说着说着,一只蟑螂从卫生纸里爬了出来,可能是吃饱了我们留下的脏物,躺在卫生纸里睡觉,被我的动作惊醒了。
  周小雨从被窝里钻出来后,下身只穿着裤衩,她不好意思地把李卫兵看了一眼就往厕所里钻。我感到这女人讲究的东西也不是很多了,上次刘小毛来找我时,她在厕所里叫我给她拿卫生纸。她大大咧咧的声音让刘小毛感到很吃惊,他以为我带回来了一个“鸡”。我们只说了几句话,他就神秘地走了。
  李卫兵说,这妞身材还不错,结了吧。
  我说,你说什么呀?结了去住桥洞吗?再说……
  我不好再对他直接说什么,因为我们压根就没想结婚的事。
  我起身把周小雨的长裙子拿到卫生间去了。
  李卫兵说,操!我还没你潇洒呢。有个婆娘缠上我了,不就打了一炮嘛,那婆娘居然被打出感情了,有事没事地给我家打电话,搞得我回家只好把电话、手机、呼机都关了。
  周小雨出来后,李卫兵暧昧地对她笑了笑。说,我给你把工作联系好了,你明天去上班吧。那口气有点像领导。他直直地看着周小雨又说,那个酒店现在改名了,不叫仙人洞了,叫醉仙阁。他看了一眼正在响的呼机,又有点感慨地说,仙人洞的历史结束了(意思是肉欲的美好时期结束了)。虽然店名改了,但生意还是照常好。
  周小雨说,不会是去端盘子吧,那我可不干。
  我说,你先去了再说嘛。
第22节:把我的精液送她一点?
  我在写《安魂》这首长诗。我不知道要写到什么时候才能写完,写到哪种境界才可以画句号。深夜,我写作的时候,我的灵魂才开始在夜幕下游历,这首诗是我灵魂的秘密,也是我寄托心灵的唯一的一种方式。叶雯已幻化成一个符号,成了我灵魂深处的某种爱的基因。
  说实在话,我有时想起她,感到我们发生的恋情已非常遥远了,好像仅仅是我昔日做过的一个梦。现在我连她的相貌都难以回忆起来了,出现在我诗中的她已变成了某种理想,成了理想和纯洁的象征。这就像当我们说起历史上的某个美人一样,是不是真有其人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传说中的美曾唤醒过我们的希望和理想,给后人树起了一座美的丰碑。
  现在没几个人能知道叶雯的美丽,她活在我的《安魂》里。
  ……
  无法穷尽的想念是爱
  它是你的眼神,缠绕着时光、云彩和冰凌的眼神
  爱咬着它自己的命根
  就像一个胆怯的女人在黑暗中咬着自己的发丝
  你热辣地走来,你心血勃勃,令我口干
  你是我肺叶中的烟气
  ……
  胡欢说,她想生个孩子。这话周小雨对我说了两遍,我感到莫名其妙,就没理她。
  我拿着一个苍蝇拍正在追踪一只蟑螂。这苍蝇拍实际上应该改叫蟑螂拍了,这是刘小毛特地给我发明的,比买的塑料苍蝇拍要大一倍,并且杆子特长,对付蟑螂非常有效果,只要它们一出来,就可以一下子拍死它几个。这东西市场上根本就买不到。为刘小毛的发明,我还请他喝了一顿酒。他很得意。开始,他根本就没把这个木头和塑料合成的蟑螂拍当成什么发明,但在酒后,在我的欣赏下,他突然感到这东西像个发明的产物了,还拿到手里教我怎么合理地用力。我感到这东西的好处不仅在于一次性能消灭多少蟑螂,关键是能把拍死的蟑螂沾住,肉浆还不飞溅,省得我心理厌恶地打扫那肉浆满地的死尸。有一次,吴迪来访,看见那东西,感到稀奇,怎么也猜不出来是作什么用的,他以为是个农民舀毛缸蛆的玩意。我说,如果你是综艺节目里的嘉宾,叫你猜这玩意,你的答案肯定只能得零分。当然,如果我没有这种特殊的经验,你打死我我也猜不出来这东西到底是作什么用的。
  周小雨又说了一句:胡欢说想生个孩子。我拿着蟑螂拍愣住了,说,你说这话,有什么意思吗?难道要我帮她一把?她说,你能帮她吗?我的意思是这姑娘恐怕有点神经不正常了,她想用孩子套住一个男人,彻底作个贤妻良母。她和那个男人同居了一年,肚子居然毫无反应,她断定是那个男人有问题,因为她过去有过身孕。现在的问题是,她如果不生个孩子,不用孩子套住他,那家伙随时都有可能把她抛了。她是被抛过好几次的人了,这次再被抛弃,那连性命都难保了。
  我说,这也怪她自己,她的眼里只有大款,也不称量称量自己有几斤几两。
  周小雨说,这事反正还得帮她。
  我感到莫名其妙,说,怎么帮她?你们女人怎么这样糊涂,你以为有了孩子就能套住男人吗?那么多有了孩子的还不照常离,更何况她生的或许还是个野种。如果那男人知道了秘密,不把她剁成两节才怪。
  周小雨听到我的话有点生气。她说,胡欢没有其他办法了,她很爱那个男人。
  我冷笑着说,我若是大款,她也会爱我了。他妈的,这女人就是这素质,平时还装清高,把自己打扮成阔太样。
  我看周小雨无话了,只好接着说,你答应给她帮忙吗?你真糊涂,你是女人,你有这本事,那你给她人工受精去吧。
  我越说越生气了,越说越感到自己的见解很到位。
  可周小雨不这样认为,她说,胡欢图的就是享受,女人谁不想嫁个有钱的男人?有了孩子,她至少可以拿住他了,他飞得了吗?现在婚姻法正在改,就是为了约束那些想飞的花心男人的。
  我不想再与周小雨辩论什么,我感到女人的逻辑实在混乱。
  周小雨最后看我沉默以对,突然撒起野来,把气生在了我身上。她说,你以为你很有本事。我们同居一年,你只不过送给了我一脸盆的精液。
  他妈的!我在心里骂了一句。我说,我就只有精液这一财富,你若想生孩子,还不生一窝了。
  周小雨冷笑了起来,说,我才不自己糟蹋自己呢。
  我在心里说,难道你没糟蹋自己?难道你的目标比我伟大些?
  我说,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要我和胡欢胡搞一次,把我的精液送她一点?
  周小雨说,你在胡说八道,你做梦吧你。
  我摇摇头,我的脑袋彻底被周小雨搞懵了。
第23节:胡欢这名字有点像个野鸡的艺名
  我得说说胡欢了。本来我有点瞧不上这个喜欢“胡欢”的女人,但她毕竟是周小雨的朋友,按照朋友之间义气的说法,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嘛。
  在表面上,我还是把她当成朋友了的,要不我们见面时说话不会那么随便。我对她说,胡欢这名字有点像个野鸡的艺名,不过这名字还是很潇洒的。胡欢一点也不生气,她傻乎乎地笑。我接着说,我有个朋友叫胡涂,却活得机灵得很,脑子比我们都好用。据说,我市有个三流画家原来叫胡画,名字很有点大智若愚的境界,但后来他把名字改为胡鹄,听起来像个女性的名字,令人不舒服,其画也由三流变成四流了,没劲。
  胡欢对我说,如果你姓胡的话该取个什么名字呢?
  我开玩笑说,胡搞。若生个儿子就叫胡来,生个丫头就叫胡乐。不过还是爹最厉害。
  胡欢大笑起来。我突然发现她有点像好莱坞的那个大嘴美人。
  我说,你笑什么?这名字和你的大同小异嘛,你是一百步笑五十步啊。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正经过,在这样的场合,我的语言天赋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我还发现和漂亮女人开玩笑有双重好处,一是可以集中精力胡侃,活跃大脑,培养语言智慧;二是可以在随意中更加随意地和她接近,趁机占点便宜。我还发现女人也喜欢嘴滥一点的男人,她们或许也需要活跃大脑。你想想,你和一个正人君子在一起的感受吧,除了麻木外还极端无趣,用周小雨的话说叫和植物人谈天。你不得不承认周小雨包括胡欢小姐还算是有趣的女性。
  我的经验告诉我,和正经女人在一起就得谈点虚的东西。比如她若喜欢文艺,就得谈点诗情画意的东西,让彼此都有点假性的激动。可实际上,我最想谈的还是一些下三滥的趣闻逸事。我发现我谈起这些东西,脑子特别好用,简直是出口成章,机警幽默。可就是这样的风趣语言,我居然也没把有个女人逗乐过。
  那是在一个闲聊场所,有人在聊天下大事,有人在聊衣食住行,有人在聊老公老婆。可我一点兴趣也没有,就和一个话少的女人聊历史上的几大美女。我聊起王昭君、杨贵妃、貂禅等,她都没意见。可当我聊起潘金莲时(我历来把我的本家潘金莲算上),她就有点吃醋了。她说,你还有意思表扬潘金莲,她是你们潘家的败类,我不喜欢这荡妇。我说,你不喜欢我没意见,但我发现起码有一半以上的女性还是崇拜她的。她说,你胡说些什么呀,你的根据是什么?我说,我没根据,但我有种感觉,如果潘金莲开夜校,报名的可能趋之若骛。这女人说,没想到你年纪不大,就有满脑壳的胡思乱想。后来她根本就不和我说什么了,双手放在小肚子上,专心去听别人谈论家常事务去了。我感到无趣,感到这女人可能从小生活在封建社会或者革命家庭,或者她从小就不会笑。其实,我说的那些屁话纯粹是为了取乐,可我碰了一鼻子的灰。
  我和胡欢开玩笑,周小雨根本就不吃醋,她吃她的奶油雪糕,还挺乐的。但你不能偏见地说,周小雨这丫头没心眼。周小雨的心性除了我没几个人能懂。
  现在你很难把胡欢归在哪个类。社会上把那些生活张狂,无规无矩,满脑子歌星明星的少男靓女们划入另类。我和这样的另类接触的机会非常少,也很难搞懂他们,如果说有什么感想的话,那就是我感到他们更多的不是张狂而是无知。他们不跟我玩,我举双手赞成。
  而胡欢还是非常女性的,从小就知道女人的本钱是漂亮,所以她把主要精力都用在怎么使自己更美上,我觉得这非常符合社会的要求也符合女性的天性。再一点,她寻找的不是什么远大目标(可能她一生下来就没想奋斗过什么),而是能够找到使她享受快乐生活的男朋友,很宿命,很实在。至于她内心有没有爱,就很次要了。
  你可能说这样的女性是花瓶是金丝雀甚至是寄生虫之类,我也没意见。我感到胡欢也不会有什么意见。因为我也曾这样挖苦过她,如果在红色的苏维埃,她早就被流放到西伯利亚受难去了。她笑着说,我喜欢寄生虫的生活。
  老实说,不管女人还是男人对寄生虫的生活还是向往的。现在的享乐主义者到处都是。我就非常向往,可我没这样的条件。而漂亮女人完全可以创造这样的条件。胡欢已经为自己创造过几次条件了,但都没把握好机会。她胜不骄败不馁,要为能够成为寄生虫而奋斗,这是她一生努力的目标。
  但是,我感到胡欢太有点理想化了。也就是说,她对自身的条件估价太高。显然,她的目标只有大款才能帮她实现,而现在的大款大多连后宫都已人满为患了。胡欢对这样严峻的形势预料不足。其实,她应该把目标盯在像李卫兵这样的小款们身上了,有车有房有票子花就不错了,这样的小款在后宫还是可以接纳她的。胡欢不光对小款兴趣不大,她还指望有一天成为大款的正宫娘娘。这就是她的悲哀。
  据说,胡欢差点实现了自己理想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她的确认识了一个离了婚的大款,并且很快就投怀送抱了。这家伙可能有上千万的家产,是个典型的投机商,这种人对感情的投入就可想而知了。在他的眼里,胡欢完全是个送上门的枕头,或者是块送上门的奶油蛋糕。这家伙尝了几次鲜就腻了。而胡欢像一只蚕,还想用最后一根丝来缠住他,委曲求全地和他“好”了一阵子。后来她去找他时,那家伙根本就不露面了,而是由个女人出面把她臭骂了一顿,硬是没让她再进门。我估计这女人还是那家伙“后宫”里的人。胡欢连进“后宫”的资格都没取得,实际上离理想的目标还相差十万八千里。
  周小雨在这一点(追求)上与胡欢完全不同。仔细一想,就是她们相同的地方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比如周小雨和我同居与胡欢跟大款同居就完全是两码事,周小雨对我从来就没有什么过多的要求,她也没在任何方面指望过我,就连她埋怨我的那句 “只给她送了一脸盆的精液”的话,我听起来,还像是在鼓励我表扬我。而胡欢就不一样了,与其说她追求的是快乐,不如说追求的是金钱,她要从男人的身上找到打开金库的金钥匙。
  物质的胡欢和性爱的周小雨有着本质的区别。她们两人加起来,才符合完美的时尚标准。而所谓的爱情像一件穿脏了衣服,早就被仍掉了。这话,我说了不算,这话是一个高尚的知识分子说的,你相信了吧。
第24节:死在一个风景绝美的地方
  吴迪小说里的那个“阁楼里的女人”依然每天到四楼的露天茶社去喝茶。她的脸色有点蜡黄,好像一整夜没睡好觉似的。在下午四点钟的光景里,她有点恍惚,眼神游离不定,看来心情像一杯泡得发黄的隔夜茶。
  有一条狗出现了,是一只肥大的黑白相间的卷毛公狗。女人的眼睛突然一亮。她有点吃惊,这狗为何跑到了四楼?平时她根本不带狗去任何公共场所的,也从没把它带到茶社里来过。她叫了一声黄黄,那狗摇了摇尾巴,然后静静地看着她,显出不安的样子。女人从狗眼里看出了什么,便把十元票子往桌上一放,起身就走了。那条狗顺从地跟在主人的身后。
  女人走到阁楼前愣住了。那个很久没来找她的男人又出现在她眼前,她看了一眼那男人,什么话也没说,低下头开门。男人想跟随进去,可那条狗横在门口,并把他神秘地看了一眼。他迟疑起来,不敢进门。女人在屋子里叫了一声黄黄,狗才闪进室内。那个男人大约有38岁左右的样子,从外表看是个有素养的成熟男人。过去他只在每天晚上九点才会出现在阁楼门前。狗从室内又跑了出来,站在门口的另一侧,又把那个男人望了一眼,意思是告诉那个男人,你可以进去了。男人走进屋子,那条狗从外面用嘴把门关上了。
  在后来十多天的日子里,女人明显的瘦了。她常常在市场上买很多食品,但她只吃一片蛋糕,喝一杯咖啡。那些食品大多是给狗买的。这条狗每天的食量很大。
  周小雨到醉仙阁去了几天,心情沮丧。她在酒店的综合部负责一些杂七杂八的事,虽然没端盘子,但累得不行。她夜里一回来,就四叉八仰地倒在床上睡着了。她有时还喝得醉醺醺的,样子散漫落泊。她一进门就把衣服脱得干干净净,赤裸着身子摇摇晃晃地走进卫生间里去冲凉,然后赤裸着身子走出来,张着醉眼对我说,有个男人想要我,要我开个价钱,我开了个价,当场就把他气走了,你猜我要了多少?我说,你不至于开出天价吧,你看看你那样子,能值多少呢?周小雨走近我说我对他说我只要一块钱,但我有爱滋病,你干不干?那家伙扭头就走了?
  我喜欢“一块钱”的周小雨。现在我理解了那些为一块钱所打的官司。
  周小雨赤裸裸地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在月色下,她的肌肤像一张锡纸,我走过去,把毛巾被给她盖上。我想写点什么,但脑子被惨白的月色搞得一片混沌。
  我想起一位俄罗斯宇航员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如果把两个人关在同一个舱内两个月,就能满足所有谋杀或自杀的必要条件。这话的意思是,在太空旅行要面对巨大的心理压力,太空舱即是地狱。我在窝居的“碉堡”里想着太空舱,有点莫名其妙,因为我丝毫没想到自杀或者谋杀,我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哪怕我的碉堡比太空舱好不到哪儿去。
  太空舱在浩淼的宇宙以光年的速度运行,让人总是想到生命连一丝光毫都不如。而我从不想这些性而上的东西。在我居住的“碉堡楼”的外面,是一个热闹而混杂的世界,可感可触的世界,有腐烂不堪的废墟,也有灯红酒绿的盛世繁荣,有肮脏得灿烂的夜色和夜色下贪图享乐的饕餮的人民,但就是没有自杀的虚无的地方。
  自杀是需要有良好的虚无的环境的,更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我们活着,与热热闹闹的世俗紧密相连,你连怎么活都懒得想,还会想到自杀?你听到过乞丐自杀吗?听到过疯子自杀吗?拾破烂的更不会想到自杀。我们的时代在进步,有一个明显的指标就是自杀的人越来越少了。据统计,那些偶尔想不通而自杀的,大多是为爱情,他们是我们时代里最虚无的理想主义者。他们为自身的理想,或者为虚无的美好而殉身,他们把自杀看得比生活要浪漫得多,也干净得多。想想我们的革命烈士,当敌人的枪口对准胸口的时候,他们会引爆身上的炸弹,这不叫自杀,而是悲壮的献身。自杀是发达国家的专利,他们是精神和物质的资产阶级,他们具备自杀的所有的条件——越物质就越精神,越精神就越虚无,越虚无就越想自杀。
  当我偶尔从报纸上看到某对情侣为爱情而殉身的报道,我就激动。我会留意他们死在一个什么地方,用什么方式而死,死时留下了什么样的遗书(估计比现在的美文更感动人),死亡的姿势是什么样子,等等。看这比我看一个歹徒怎么杀人更认真。可我们的报纸一般不披露这样的细节,对殉身的情侣从不作细节上的渲染,只是说,某某某某于某天某月在某某宾馆的床上双双服毒身亡。现在,晚报热衷于这样的社会花边新闻,既可以帮助人们打发时间,还可以刺激食欲。中国殉身的情侣大多要死在床上,他们很实际,虽然他们虚无。他们死前要紧紧地抱在一起,估计死前还要彻彻底底地做一次爱,做完爱后换上干净的衣服,然后写下遗书,交代他们要合埋在一起,更细心的还选择好了埋葬的地点。
  而精神资产阶级为爱情自杀的要讲究得多。他们的自杀还非常富有情调。看日本电影《XXX》时(现在我根本就想不起来片名了),我不为他们怎么偷情怎么爱得死去活来的情节所感动,因为爱情的细节都是大同小异的,表现手法也几乎穷尽,没什么新鲜感,使人激动不起来。然而,看到影片的结尾,我激动了。那对情侣赤身裸体地走向茫茫的雪野,姿势非常从容和美丽,一点也不凄冷。然后他们在雪地上拼命地做爱。雪在他们的肌肤上滑动,非常性感。他们做爱的时间很长(当然是导演有意的安排),姿势是69式,然后是66式。镜头由近到远,由远到近,然后是一个巨大的做爱特写——他们的肉体紧紧融在了一起,最后死在了雪地上。他们做爱的动作让你感到毫无一点色欲,但你突然会感到情欲勃发。这是完美欲望的勃发,对完美死亡的向往。我感动了,当我的眼泪(我惊奇自己还有眼泪)快要流出来的时候,影片突然一个“剧终”,使我愣了几秒钟,然后我的眼泪又缩了回去,最终没能掉下来,然后我出去喝酒,然后我把电影的片名也忘得干干净净了。我是被一瞬间的虚无所感动了。一瞬间过后我就麻木了,但我知道这决不是假性的感动,不是某个市民对着采访话筒说着什么什么好的感动。我还感到真的艺术给你一瞬间的感动就已足够,我们还能期待什么呢?
  说到这里,我还想起了我第一次到神农架的经历。那还是在80年代末期的事,我带一帮文人骚客去神农架旅游,走到燕子垭一个亭子里的时候,正当我满怀豪情站在万丈深渊的悬崖上准备抒情时,我看见悬崖边的草丛里,有一对情侣紧紧地抱在一起。开始我没惊动他们,我只是咳嗽了一声,但他们没有任何反应。于是我又好好奇地丢了块石子,他们还是丝纹不动。我感到奇怪了,亲热也得看看环境嘛。我走过去一看,突然惊呆了,马上对着后面的人叫喊:这儿死人了。原来是一对情侣徇情了,一大群人围绕着那对殉情的青年男女议论着。有人羡慕地说,他们真会找地方死啊。我懂这话的意思,这儿四季云雾缭绕,即使在七月,空气依然清寒,尸体也不会腐烂。死在一个风景绝美的地方,说明他们很讲究死亡的情调。我们在四周寻找他们的遗物,什么也没有找到,连遗书也没有,估计都被他们扔到万丈深渊里去了。我们想把他们弄开,鉴定一下身份,但我们的努力都白废了——他们的身体完全像用铁钉铆在了一起。这铁钉是死前的感情。想把他们分看的一幕,让我感动了,为何把他们分不开呢?我为爱情这东西所爆发的力量和勇气所感动。我仔细观察了他们的面孔,他们死亡多天的面孔居然没有变形,居然连一点痛苦的痕迹都看不到,表情平静而投入。他们穿着崭新的服装,脚上都穿着崭新的布鞋,鞋底没有沾上一丝尘土。女的像个纯洁朴实的村姑,男的像个工人,都年轻得像春天的植物。而他们的爱情遭遇谁也不知道,我们也不想知道。法医赶来,分别从他们的肚子里取下一点食物,拍了两张照片,就叫两个当地农民就地挖了个坑把他们埋了。
  我说的是80年代的殉情事例。显然那是比现在更虚无更理想的年份,空气比现在好,人心比现在美,精神比现在纯,爱情比现在真,生活比现在简单。对现在的情况我不想说什么,我唯一的感慨是,你现在找个清净的不受外人干扰的殉情的地方都找不到了。如果再让我感叹一下,就变得有点虚假了,像现在的爱情一样虚假。知识分子说,爱情像一件穿脏了的衣服,你对一件穿脏了衣服,还存有什么美好的虚无感吗?
  你翻开现在的晚报,常常可以看到残忍的情杀或物质主义者昏聩的疯狂,但就是没有爱情。
第25节:她的欲望在皮肤里跳动
  周小雨倒下就入梦了,而我毫无睡意。月色幽幽,有一丝紧张和恐怖。这样的夜晚,适合自杀,因为这月色很容易使人想到虚无,“春江花月夜”式的虚无。但我从没想到什么自杀,让我从窗下跳到鸡窝里去吗?让我死在一个比鸡窝还要脏的环境里吗?这显然不可能。
  我坐在窗前,远处的灯火像鬼影一样在闪烁。推土机在晚上加班加点地工作,其轰鸣声伴随着尘土的气味在“碉堡楼”的四周环绕。它像一只土扒鼠在瓦砾上拱动,把宁静的月色搅得四处飞扬,把我的心情搅得像一块破布。我放下手中的笔,连续抽了几根烟,一些幽幽的往事在心头跳动,但我写不出它们,我失去了准确表达它们的语言。我的笔像一根干枯了的阳具,已丧失语言的射精欲望。
  我看了周小雨一眼。她抱着一个布娃娃,用一个6式的姿势睡得非常沉稳。月光射进屋子,浸透了她的皮肤。她的欲望在皮肤里跳动。我走过去,抚摩着她细润的脖颈。她一动不动。我拿掉她抱着的布娃娃,用手指给她以关怀……
  我想起周小雨说过的一句“名言”:男人亮出了把柄,女人亮出了漏洞,我还怕什么?这完全是王朔的口气。王朔说的“我是流氓,我怕谁?”已成为痞子文化的经典。周小雨没什么文化,但比很多女知识分子都经典。
  我去找刘小毛,敲了半天的门,也无人应答。在楼道口我遇见了他的妈。
  我说小毛到哪儿去了?
  他妈的眼睛不好,吃力地把我瞅了瞅,说,你找小毛?我也正在到处找他呢,你知道他去哪儿了?
  我说,一个星期前,他还来找过我,没听说他要到哪儿去嘛,会不会是到外地打工去了?
  刘小毛的妈说,他会去哪儿呢?他出门一般都会跟我说的。
  我说,他其他的朋友知道他去了哪儿吗?
  我怎么知道他交的那些哥们。他妈说。然后晃动着满头的白发进了屋。
  我有点失望,站在楼下愣了几分钟,阳光把我的眼睛刺得直淌眼泪水。中午时分,我喝了一杯水,就什么也不想吃了。突然来到阳光下,我有种虚脱感,感到浑身僵硬,除了软塌塌的下半身。
  我不知道这一天怎么打发掉。周小雨留下的热被窝让我突然有某种失落感,她肮脏的内衣随意地堆放在我的手稿上,我不知怎么处理。我只好走出“碉堡”,但又不知选择哪个方向。
  在我前方是比我熟悉自己身上的器官还要熟悉的美丽的新城,我熟悉那儿的每条马路和每个酒馆,熟悉马路上游荡的狗和一些半疯不傻的文化人,熟悉新城女人、男人身上发出的时尚气味和厕所里新鲜的“文化”,熟悉一个在地上倒着写字要饭的孤儿从市政府一直写到了福利院,熟悉那儿的下水道常常堵得一塌糊涂,熟悉那儿的电线杆上千篇一律地帖着“主治尖锐湿疣”的野广告,甚至还熟悉东街的一个地下造假厂和西街的一个屠宰点。
  在我的后方却是美丽的新郊区,有头脑的农民竖立着两层以上的红砖楼房。一楼大多开的是酒店和洗头美容房,那里既是吃饱喝足的地方,也是舒畅排泄的地方,是某些群众偷偷向往的地方。那里有着“鸡飞狗叫”的世俗的热闹,是一幅现代的“清明上河图”。
  在后方的后方,显然就是安静的农村了。拥有三亩地的农民,在田坎上想着今年的收成,想着村干部今天会不会来“提留”,想着外出打工的儿子或姑娘寄点钱回家买化肥,想着他大姨他大舅他大嫂他大哥他大娘……总之一个老农想的农村永远不同于我们文化人脑袋里的农村。可我喜欢去更远的农村。我去过更偏远的农村,那儿的夜晚给人以虚无的想像,几顿农民自酿的酒就可以使我飞得更高了。
  正当我在犹豫不决是往前还是往后的时候,我突然看见刘小毛从废墟的土坎里钻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一个比他高大一点的家伙。我看不清他们的面容,但刘小毛走路的姿势我是太熟悉不过了,有点像电影里旧时的军人在检阅,尤其是在他喝多了的时候。
  刘小毛老远就向我“哎”了一声,脸上冒着灰铁般的微笑。我说,这些天,你跑到哪儿去了?他说,我在找事干。然后把身边的同伙介绍给我说,这是我的朋友,在西城做生意。那家伙伸出一双大手,把我的手捏得有些生痛。我对刘小毛说,我正要找你呢。他说,有事吗?我说,也没什么事。我以为你失踪了。平时我一般不会主动去找他,他虽然下了岗,却比上班还要忙。过去在毛巾厂,他每天背着工具包,叼着支烟,在场区里混时间,整日想着发明的事,比看大门的老头还清闲。
  我说,找到事干了吗?
  他说他跟朋友搞了个项目,具体是什么项目,我没多打听。后来他又说了一句,闲着也是闲着。
  我为自己感到奇怪,今天到底是怎么了?有点像一条丧魂失魄的狗,偷偷呦呦自哀。究竟找刘小毛有什么事,我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我想来想去,只有这样的解释,我的时间要和别人一起打发,或者我根本就不在时间之内,我漂浮在某个梦中。
  我沿着那条正在铺设的环城路毫无目的地往前走。一个脸色模糊的中年人莫名其妙地对我笑了笑。我也笑了笑。我不认识他,但认识他身上的服装。我估计这是个爱厂如家的人,他到现在还穿着毛巾厂淡蓝色的厂服,手上还拿着一卷铁丝,估计是要做什么家政建设了,准备围个猪圈或者鸡圈什么的也说不定。我想,这块广袤的废地,需要几个春天的努力或许才能长出点什么,要不,这地早就被下岗工人七零八落地圈成菜地了。
  推土机还在土里拱来拱去,像一只巨大的屎克虫。整个旧城区将在它的拱动下,完成艰巨的改造任务。据说市政府将把这里建成一个新区。旧城区的居民们对此抱着极大的反感心理和报复心理。他们把马路挖沟,阻止卡车的进入;他们不愿失去自己的地和祖辈留下的古老的房子,不愿失去昔日的宁静。他们多次在市政府门前申诉、静坐。他们敌得过饥饿,却敌不过上级的决定。据说,有几个静坐闹事的积极分子已被“请”到了派出所。谈判未果,一切照常进行。最安静的还算这栋“碉堡楼”,尽管推土机在一天天地临近,但住在“碉堡楼”里的下岗工人们对这里的一切视而不见。他们曾是国家的主人,现在等待国家为他们作主了。在没解决好新的住房之前,难道让他们露宿街头?这显然不可能。所以,他们具有大敌当前的冷静心态和无为而治的达观态度。对我这个外来的寄宿者来说,对这一切就更加冷眼旁观了。我还怀着阴暗的心理,希望突然来一次地震,在一瞬间把一切都化为平地呢,让你们丫的都瞎忙乎一场。
  我沿着城市的外环路不知不觉地来到了南山。这是我第二次来到这里。山上的右边是烈士纪念塔,左面是一片公墓。叶雯的骨灰就安葬在这片公墓里。我坐在一块巨大的石头上抽着烟。五月的阳光像一匹发烫的丝绸,摩擦着我的皮肤。我想着叶雯,内心一阵颤栗,过去的一切转瞬即逝,叶雯是我生命中一闪而过的流星。一瞬间的光芒,把我留在了一瞬间的黑暗里。只有这一瞬间的黑暗,才能把我的灵魂激活。
  我走进公墓,在叶雯的墓前抽了一支烟。我的手中没有鲜花,也没有电影里描写的那种凄冷的复杂心情。我来这里纯粹是为了陪陪她,纯粹是为了平息我内心躁动的不安。这儿才是真正的安宁纯净的地方,我喜欢这样的地方。
  生命真是一本复杂的帐单啊,是我看不懂、也写不好的流水帐簿。而死亡是如此安宁、空寂。
  叶雯真的在我的生命中存在过吗?那个衣裙翩翩的长发女孩,我想用文字留住的那个女孩,我歌我吻,我吻我痛的那个女孩,成了我灵魂里永久的痛。
第26节:不泡妞的男人就是好男人
  我去找吴迪。蓝蓝小姐一开门居然叫了我一声潘总。我尴尬地笑了笑说,如果你下次再这么叫,我就不理你了。吴迪说,你是她过去的老板嘛,怎么能随便改口呢。我说,我开旅行社时,还没顾得上跟导游小姐们谈心,却很快就被你挖走了一个,你下手真快。蓝蓝笑了起来说,你没想到挖我嘛。我说,我是领导,对窝边草还是要重点保护的。蓝蓝说,你保护过我吗?我说,是你没经受住考验嘛,我可是个清白人。
  我和吴迪坐下来假装说事儿。蓝蓝拎着个篮篮出门了,那样子还真像个幼儿园的小阿姨。她现在成了吴迪的“上级领导”,经过努力,一个小女人居然把现在的吴迪摆弄得百依百顺了,一点轻举妄动都不会逃过她的眼睛。我用眼神暗示吴迪,想不到啊,难怪有人说,小女人才有制服大男人的功夫。
  吴迪追蓝蓝,也并不是那么顺溜的。蓝蓝比吴迪小七、八岁,到旅行社的时候,还不到20岁。那时她刚从一所职业学校毕业,虽稚气未脱,但已有些小女人的小精明了。吴迪有事没事地往旅行社跑,去旅行社比我还勤快。他坐在我的位置上,常常给一帮小姑娘讲人生,讲理想,偷偷给蓝蓝讲爱情,俨然一个人生导师的姿态。开始我并没有把吴迪的导师行为当回事,还以为他是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没想到他另有所图。后来,蓝蓝很有组织观念,把吴迪的不轨想法向我作了汇报。我没怎么“保护”她,也没说吴迪的行为有什么不合适。我对她说,你自己要把握好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前面的一句话,蓝蓝愿意听,关键是后面的那句话,什么失足不失足的,让她很迷惑。她说,我可没打算失足呀。为了显示年长者丰富的经验,我还自以为是地向她灌输了“要走好人生第一步”的理论。我模棱两可的说教对蓝蓝小姐没起到丝毫的作用。她最后笑了起来,说,你的口气怎么像我老爸。我当时一惊:如果我追这丫头,肯定没戏。
  那段时间,我喝了吴迪的不少酒,他辛辛苦苦用文字换来的银子都被我们喝掉了。我们喝着喝着,吴迪就向我提出了要求,要我把蓝蓝约出来。我知道,蓝蓝的父母知道有个比他们的女儿大许多的男人在追蓝蓝,反对的立场非常坚定,决不许蓝蓝和吴迪接近。所以吴迪那时常常喝得大醉。我竟莫名其妙地陪他醉过好几回。喝醉后,我对他说,你真柔弱,对女孩下手要重点,不信她不跟你。可酒一醒,吴迪就丧失胆量了,要我给蓝蓝打电话,约她出来。这样的事,我作过好几次,后来连我也不敢打电话了。开始,我可以找理由,说旅行社有生意要应酬,要她出来“公关”,她老爹老妈自然放行。后来,她父母对我的行为也产生了怀疑,旅行社生意没做成一笔,哪有那么多的酒场要应酬,可能怀疑我这老板也在打蓝蓝的主意呢。
  吴迪苦苦地追求着,直到旅行社关门。蓝蓝闲在家里,反而给了他更多的进攻机会,白天他常常去蓝蓝的家里找她。那时,她正苦闷着,有个人陪她说说话,也没什么意见。后来,吴迪给蓝蓝联系了一家私人幼儿园的工作,待遇和条件都不错。后来他们把感情培养好了,也不请我喝酒了。再后来他和蓝蓝结了婚。他们结婚,我离婚,时间只相差一个礼拜。
  吴迪说,你还把周小雨泡着?
  谁泡谁?难说。唉,我和你不一样啊。
  找个良家妇女把婚结了吧,把心泡花了,事儿就难办了。
  在他的眼里周小雨跟个“鸡”没什么区别,这一点令我反感。我有点生气地对他说,周小雨即使过去当过“鸡”,她现在跟我,我也愿意。我觉得她和一般的女孩不一样,我们相处毫无什么负担,包括感情的负担。我现在害怕感情,更害怕结婚,周小雨对我就没有这样的负担。
  吴迪说,那你们总不至于就这么长久地泡着吧。
  我感到婚姻的确可以改变人的观念。现在我听吴迪的话,总不顺耳。我还发现,婚姻的最大好处和最大坏处,就是要使你循规蹈矩地活着。既然我不想循规蹈矩地活,什么好处和坏处对我来说,都已毫无意义。
  我说,什么泡着泡着的,你现在不也泡着嘛。
  周小雨从不说“泡”,她说“偷”。“偷”有激情,而“泡”久了,会发酸,像泡黄瓜。
  在蓝蓝的眼里,我跟坏人没什么区别。
  我问她,坏人的标准是什么?她想了半天也没说出口。
  我说,你尽管往坏处说,没关系的。
  她说,没什么标准,坏人就是坏;而好人是有标准的。
  我接着问,那你说说好人的标准嘛。
  好人的反面就是坏人嘛。她的思维还真是幼儿园的思维。
  她终于说了,不泡妞的男人就是好男人。
  我说,这好人的标准实在是太低了。
  我仔细一想,又发现这标准很高,你想想现在不泡妞的男人还有几人呢。
  接着我讲了个一个公论的好人泡妞未遂的故事,把蓝蓝逗得大笑。显然这个故事相当精彩,但是,即使讲得再精彩,我也不能用这样的故事来阐明什么是好人和坏人的观点。蓝蓝小姐的标准自然是用不得的,否则这世上就实在没什么好人了。幸好,我没有与她作更深刻的探讨,要不她又会重复那些单一而混乱的观念,尽管我想说的是还只是些常理。当我们以单一道德的准则来判断什么的时候,就会产生更大的偏差,甚至错误。道德有时使你对世界的判断产生虚幻感。
  蓝蓝的判断代表了道德虚幻的力量,所以她适合当幼儿园里的阿姨。
第27节:一个想强奸这个世界的杂种
  回想我退守在“碉堡楼”里的日子,我以为我从内心的混杂中彻底解脱了,以为远离了世俗,就能更好地回归自我。实际上,我根本就没远离什么。我过去是在某种不真实的现实中横冲直撞,根本就没进入实质实在的世界,只是枚顺着时间的流水往下飘的叶子;或者说,我漂浮在时间之外,时间显示的仅仅是我的躯体。用一句通俗的话说,我仅仅是个行尸走肉。我对这个词并不反感,我反感的是我常常被一些精神上的东西弄得一塌糊涂,还认为自己很高雅。这种愚妄令人好笑,用现在的流行说法叫傻B。
  我的确有过高雅的时刻,那是在我爱着的时候。我的灵魂像一团气体,在空中升腾,我的所作所为完全不受自己支配,而是任凭自己飘荡在这团气体中,像云朵浮在空中。我的力量像是从石头里冒出的火,我的爱是从青春的舌苔里分泌出来的物质。那时,我爱着叶雯。我用爱的眼神,爱的皮肤,爱的心血,爱的身体触摸着世界。我感到,这个世界不够我爱,叶雯的皮肤不够我爱,她柔弱而寂静的心不够我爱。我的爱换来更大的爱,像整个宇宙的气体。
  爱是一场巨大的幻灭,它暗藏着的残忍使你死去活来地改变着什么。叶雯也成了我灵魂的地狱。
  几年来,我真的仿佛在地狱里活着,岁月一下子就把我变得落泊和腐烂了。我连心痛的感觉也没有了。我有时连自己都感到吃惊:我怎么就活成了这样,像一粒尘埃,漂浮在空气稀薄的太空。
  一堆的行尸走肉,我就混在这一堆中。我的内心为何难以抵制这种腐朽。我在爱吗?我为何还在写作,为何这样的写作不能给我持续的安宁?为何我越来越麻木,在一堆破碎的美好中黯然神伤?
  他妈的!一晃我都30多岁了。这让我在吃惊之余,有种不堪回首的深深的伤感。在这个腐烂的城市里,我人模狗样地活着,也混在那一堆人模狗样的群体中,耗损着生命。其实我讨厌这一切,讨厌这个毫无激情和情趣的城市,讨厌那些令我生厌的面孔。
  我是什么?是一个隐藏的另类?我知道,我是我自己内心和精神的疯子,爱和恨混合的疯子,一个想强奸这个世界的杂种。我的心血,我的一肚子的杂碎,我的潜藏在内心深处的敌人,我的内心的歌唱,我的血脉里流动的那种纯净的美丽,我的伤心,我的欢乐,我的天生悲愤,我的眼泪中的诗稿,我的皮肤和骨头里的伤痕……这一切都将把我的命杀掉。我活了这么久,还没有把世界看清。我真的是个让自己也让别人厌弃的孬种,一个烂货。我连做一个坏人的勇气也没有,我表面上笑嘻嘻地与人打交道,实际上心理有种反感。我已经太累了,狗杂种们!我要抛开我讨厌的一切。我活我自己,我爱我恨我痛楚我悲伤我活我死,我活我自己。
  我常常在酒中反思自己,臭骂着一切。我不管身边是些什么人,不管你是市长,还是什么狗屁名人,还是一个假模假样的朋友,只要我喝醉了,随时都可能找到开骂的借口。我像一条疯狗,咬着谁就是谁。我可能没有任何理由,也可能是我憋着的心几乎快要爆裂,酒精像燃烧的火引爆了我。
  我的确骂过一些令我不舒服的家伙们,他们居然比我自己还要该骂。
  以我骂过的一个浑身冒着虚荣、酸腐气的家伙为例。据说他是个美术界的名人。我骂他就很有理由。那天吴迪喊我去喝酒,我和一群似曾相识(可能在电视上或什么场合见过面)的文艺界的名流坐在一起。开始心里本来很平静,在这样的酒场喝几杯酒了事,又不是什么太熟的朋友,套什么近乎呢。可几杯酒下肚,我就有点不适了,感到气场有点不对头。有两个家伙,老是在互相吹嘘着,作出旁若无人、惟我独尊的架势。我的心里顿时发堵,那一副嘴脸让我感到厌恶。我闷头独自喝酒,试图压抑自己恶心的感觉。没想到有个傻B在我恶心的时候又开始自我吹嘘了,并且吹得实在有点肉麻,说什么他有张得奖的油画,有个港商出20万港币要买,但他没卖。我一听就感到这话太虚假,因为,据我所知,这家伙的画根本就上不了档次。我实在忍不住了,端着酒杯调戏了他一句,X大师,你怎么不卖呢,我看你比我还穷,也没感到你有好高雅。你今年有多大了,怎么跟一个小傻B没啥区别。他突然涨红着脸,张着嘴,不知该说什么。可能是我戳到了他的痛处,一分钟过后,他才恍然地说了一句:咋的?得罪你了?我说,没得罪我,但严重影响了我的食欲,你不觉得吗?你即使得的奖再多,我感到你还没活明白,因为你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你居然在一个山沟沟城里混成一个大师级的人物了?
  那家伙有点恼怒了,说,这人是谁?怎么没听说过这个人?然后他故作镇静地朝左右望了望。我端着酒杯,用鄙夷的眼神望着他说,还需要你在乎我是谁?他妈的!然后我把酒一口喝了又说,我没文化,更没你有出息,但我感到我比你更像个人。那个家伙张嘴结舌,眼睛发直,看到我发红的眼睛也不敢再言语什么了。一桌人也傻了眼。
  吴迪怕我闹出什么事,把我从酒桌上拽走了。我一出门,又把吴迪骂了一顿。我说,你也跟一个傻B没什么区别,这么高雅的酒你也敢喝了?你不觉得和这些人在一起感到恶心吗?吴迪拉着摇摇晃晃的我说,我害怕你砸杯子,我也讨厌这些所谓的大师级人物,你就不能冷静点。我说,我还想砸人呢,我没你的脾气好,你他妈可以唯唯诺诺地活,我不行。再说,我又不想混进那个像毛缸一样臭的艺术圈子里去。
第28节:红灯区
  华灯闪耀的街头,弥漫着腐烂的气息。我和吴迪摇摇晃晃地行走在马路上,用醉眼扫描着的世界变得虚无起来。那些酒足饭饱的男男女女在夜晚的灯光下,像些刚刚醒来的、精力充沛的虫子,光鲜的外表像闪耀着的甲壳。
  我看见一个大腹便便的家伙,左边夹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右边夹着一个妖艳的女郎,正往一辆富康轿车里钻。我看着有点面熟,走到车前,朝里望了望,一看,这不是消协的张辉吗?我朝他圆乎乎的脸笑了笑。他马上反应过来,从车窗里伸出手和我握了握。
  最近在忙什么呢?
  没你忙,你才真正是日理万(鸡)机啊。
  你回去吗?要不要我送你?
  免了免了,我们还有点事。
  我又朝车上的时髦女郎瞅了一眼。张辉马上对我说,这是我表妹。
  哦哦哦,我说,现在有表妹的人享福啊。
  张辉尴尬地笑着,挥着一双像老太的饱满的手,一溜风似地把车开走了。
  站在轿车灼热的尾气里,我骂了一声,他妈的,真虚假,就说是个婊子不就得了。
  这年头,还用得着掩饰吗?社会上不是有种看法,婊子拉动了内需,带来了繁荣,促进了人们的精神生活。
  说来也巧,在我奔赴酒场的车上,我听到售票员和司机讲了一个故事。售票员说,有个机关里的司机被通知违章(闯红灯),必须到指定的地方交罚款。他死活不承认自己违了章,就和交警吵了起来。当时他很生气,就偕同老婆到交通局看录像。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的麻烦还不在于他的确撞了红灯,而是让他老婆发现在副驾驶座上还坐着一个妖艳的女郎。人证物证俱在,老婆大惊失色,原来丈夫早出晚归,居然是在外“泡码子”,气急之下,两人大吵一顿,最后离了婚。售票员感慨地说,罚两百元款不就得了,想赖帐,最后把家庭也搞破裂了,真是得不偿失啊。
  我听到这故事,心里感到好笑。故事有点离奇,但也说明“泡码子”的人无处不在啊。
  吴迪说,想不想到酒巴里再坐坐?
  我说,两个大男人在酒巴里有球意思,不如随便走走吧。
  吴迪说,上次有个朋友在筹办一份《生活乐园》的周报,想拉我去办,不知你有没有兴趣?
  我说,你认为有趣吗?怎么个办法?我对报纸可是个门外汉。
  娱乐性的东西嘛,也好办,衣食住行的东西,影视搞笑的东西,都往里面装就得了。
  事情听起来不错,但我感到自己懒散惯了,就说你先帮他忙乎去吧,等我想明白了,再答复你。
  我无心听吴迪的办报抱负和设想,从酒场出来,内心糟糕得很。好长时间没怎么喝酒了,现在几杯酒,竟把我灌得迷糊起来了。当然,这主要跟心境有关。
  我们走到一家休闲屋,进去要了两杯饮料。这儿很安静。我一口就把饮料喝干了,叫小姐给我拿了两瓶啤酒。我感到奇怪,这儿没几个客人,但漂亮小姐却有七、八个。她们懒懒散散地坐在一个靠近巴台的沙发上,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暧昧而性感,散发着朦胧的欲望。有个穿短裙的女孩,眼睛老往我们这儿瞅,目光如带电的光。我看了她两眼,没想到,她就扭着细腰走了过来。
  先生,要我陪你吗?
  口气毫不生疏,说完,还假装甜甜地笑了一下。
  吴迪看着我,好像在等我拿主意。
  我喝了一口啤酒,对小姐说,再拿一个杯子吧。
  小姐心知肚明,转身到巴台拿了个杯子,然后自己给自己斟了一杯。
  我看你们也很寂寞,不想玩玩吗?
  我瞄了这地方一眼说,这儿能玩吗?
  有包间呢,我给你们唱歌吧。
  在小姐多次的劝说下,我们转到了一个不大的包房里。
  小姐说,要不要我再叫一个小姐来?
  我忙说,不要了,今晚就要你。
  她迟疑了起来,你们两个人,我怎么陪你们呢?
  吴迪说,价钱怎么样?
  她说,老价钱。
  我们从没来过这地方,怎么知道老价钱呢?
  小姐伸出了两个指头。
  吴迪说,太贵了,就要你一个算了。
  其实,我们什么也没干,听小姐唱了几首歌,故意摸了几下小姐的手,就白白花掉了两百块。吴迪说,如果不是小姐主动和我们亲热几下,这钱就花得更怨了。我说,估计那小姐拿着钱,心里有愧,才给我们这点补偿的,我们可能还成了她的笑柄她:今天遇到两个“高雅”的傻B了。
  走出酒巴,我们彼此都有点失望,为没能发泄出来的欲望失望。吴迪说,不知怎么,我一到这地方,心理就有障碍。
  我说,你是生理有障碍吧。你怎么见到“鸡”也要讲人生、讲理想呢?你他妈真无聊,她们比你入世还浅吗?
  吴迪自我埋怨了一番,怪我怪我,他妈的下不为例了。然后他又说,这说明我内心里还真有种干净的东西。
  我讽刺他说,是啊,你真干净啊。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干净的处男啊,你这样的人是需要重点保护的。
  一生只和老婆做爱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处男。这是李卫兵总结出来的。他还说,这样的处男既没有处女稀贵,又丝毫得不到社会的嘉奖,是些可悲的傻B。你总不能把一生只跟一个男人做爱的女人看成处女吧。
  我对吴迪说,你别发誓了,等着妇联给你授“中国处男”奖吧。
  我和吴迪顺着沿河路行走,酒意已散,心情懒散。深夜12点,在这条马路上还窜动着一对对男女。对他们偷情的动作,我们视而不见。我们还在有一句没一句地探讨着处男和处女的话题。吴迪说,按照你的说法,现在的处男还大有人在,而处女你打着灯笼火把也难找到了。有篇小说里说,现在找个处女比抓一个特务还难,你说逗不逗?
  我一点也没感到逗,也懒得说什么。我感到现在讨论这些问题,还有点无趣。
  过去信奉“处女主义者”的男人,已被现实彻底瓦解了其信仰。用科技可以修复处女膜,但能用科技的手段来修复信仰、爱情吗?显然不可能。那一层膜是什么?你可以把它看成一层道德的塑料薄膜,也可以看成是女人最后的信仰,也可以看成是信息时代最虚假的贞操花边。
  马路边开着一家挨一家的酒巴、歌厅。歌声隐隐约约地从里面传出来,歌声里还夹杂着调情的声音,显然里面的客人处于饱满的激情状态。我对吴迪说,这条寂静的马路,再也不会安宁了。如果柏拉图在这儿漫步,又会作何感想呢?
  过去,这条马路被人们喻为“爱情路”。在还没开发这条马路的时候,情侣们喜欢在这宁静的黑灯瞎火的马路上谈情说爱,是一条干净的马路。而现在这里已张灯结彩,显示出一派盛世的味道,其实弥漫的是肉欲的气息。在政府的公文里,这里叫“娱乐一条街”,冠冕堂皇,其实,不如老百姓俗称“红灯区”更加直截了当。谁不知道这里是城市最性感的隐秘部位,在午夜它最大限度地张开着自己,等待着你的进入。
  在马路的树林里,三三两两地游荡着一些看不清面貌的女人,她们看见我们,马上扭着屁股朝我们走来。一个戴眼镜的女人朝我笑了笑,我也朝她笑了笑。
  她马上意会到了什么,对我说,想玩玩吗?
  我故意调戏她说,想啊,能到野外玩吗?
  她说,那可不行。然后朝四周望了望又说,这儿有联防队,去我们那儿吧。
  我说,下次吧,我们才玩过哩,现在没子弹了。
  怎么会呢?她用“文化的眼镜”怀疑地打量着我们说。
  吴迪表情生硬,是不是又有心理障碍了?
  我指着吴迪对她说,他有的是子弹,但他总拉不开枪栓,没法。
  我们走远了,听到背后的女人骂了我们一句神经病。
第29节:胡欢终于怀上了
  周小雨告诉我,胡欢终于怀上了。我说,你难道把这看成什么特大喜讯吗?在我心里,这简直是个噩耗。女人怀上孩子,就像母鸡孵蛋一样简单。关键的问题是,她怀的是谁的孩子。你以为有了孩子就能攀住男人吗?这些道理我不想多说,虽然非常简单,但对女人,对胡欢来说,就有点说不清道不明了。
  周小雨又说,那个男人对她还不错,虽然没结婚,但给她买了一套房子。
  我说,现在的二奶到处都是,胡欢不会在糊里糊涂做二奶吧。在周小雨面前,对她的朋友,我还出于关心的口吻。其实,即使她当妓女,跟我屁关系也没有。
  不会吧,据说那男人根本就没结婚。
  你考察过吗?像胡欢那样的丫头,你把她骗到妓院都毫不奇怪。
  周小雨说,你怎么老是对她抱有成见,她有她的活法。
  我说,我认同你后面的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但知道怎么活舒服的人还是很少的。胡欢如果找个老实的农民,也是一种活法,但她想都不会这样去想,她要攀附在一棵大树上,我感到这活法有点危险。
  周小雨没好气地叉开话题说,那你在活什么呢?
  我说,我为活而活。
  ……
  后来,我居然跟周小雨讨论严肃的人生了,有些话还像电视里的人物说的台词。平时我看国产电视,最难以忍受的就是那些空洞而做作的人物对话,拾人牙慧,好像使你接受什么教育一样,让你感到沉闷而无趣。
  我感到,还是床上的周小雨更加本真。我们偷情偷得简单明了,偷得激情飞扬,偷得欲仙欲死,完全沉浸在忘我的境界。这比偷着乐要坦荡得多。但在床下,周小雨就难得有这种境界了。有时她看一个电视剧看激动时,还存有一些非常天真的想法,希望与我交流。我对她说,你还是个很好的有可塑性的教育对象。她以为我在表扬她,还饶有兴味地抱着我说,如果我不是生在这个小码头,如果接受过良好的音乐教育的话,是完全有希望在舞台上混出点名堂的。我说,你这话等于没有说,难道你父母是音乐教授,你就可以当歌星了?她说,反正我就不会和你混在一起了。我笑了起来,说,你是不是在说是我把你拉下水,让你过上女流氓的日子了?她说,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说,这不正好嘛,两个不是好东西的人才能臭味相投呢。
  不知为什么,我从小就对被某些人看为女流氓的女人有兴趣,她们有张扬的个性,并且个个都长得很漂亮。我们家隔壁就有个被周围人认同的女流氓,她常常穿着奇装异服打我们家门前走过。左邻右舍都不拿正眼看她,还偷偷骂上一句小骚货,像防炸弹一样地阻止自己家的女儿和她接触。可我会好奇地多看她几眼,并在她走过时留下的气息里陶醉几秒钟。那时的“女流氓”标准也真低,无非是比别的女孩多几件鲜艳的时装,无非是她比别人多一些男朋友,无非是身上有某种蛊惑男人的味道。凭这就把别人说成女流氓了,实在有点不公平。如果用那时的标准来定义女流氓,那现在马路上的女人个个都是了。而现在的女流氓标准是什么,我还真说不清。周小雨是不是?胡欢是不是?我一点把握都没有,但我喜欢和她们在一起。
  我有时高兴起来就把周小雨叫“女流氓”。她还很得意。我们有时也常常开些“流氓”似的玩笑,以博一乐。周小雨如果真没把我当好东西看,她早就离我而去了。在她的眼里,我至少不同于其他男人,是个真实而坦荡的人,是个与世俗的东西格格不入的另类。
  我曾好心劝她,和我这样的人呆在一起,只能使你越变越坏。她说,你是不是要把我抛了?你说这话用心不良。我说,你还小,人生的路比我辉煌,我只能是漂到哪儿算哪儿了。她不听。她说,我就喜欢你漂的样子。我开玩笑说,你不会是说我“嫖”你的样子吧。周小雨说,也喜欢呀。
  我们两人举着酒杯,彼此飘在恍惚的酒意里。周小雨的眼神发光,性情激荡;我像个在自由的孤岛上悠闲飞翔的仙鹤。我们做爱,用本真来享受生活。
  我们没有互相吐丝,用感情的丝线缠着自己或者对方。胡欢的错误就在于她总是在默默地吐着丝,想网住猎物,最后她网住的却是自己,或者说她在作茧自缚。
  后工业时代的爱情理论一片狼藉。人们情愿相信思念之情、朋友之情和亲人之情,也不相信那种虚幻得令人发虚的爱情了。我承认它的美好,但我实在没有那种虚妄的企图。谈起这一点,我觉得有更多更刺激的话要说,但我得克制,免得有人说我的世界观存在严重的问题。
  有一次,在一个公共的场所,我的一句话引来不少争议。我说,现在有种现象,人们宁可得爱滋病,也不愿得相思病了。我的口气还不是指责什么,而是你必须承认这种现象。我说,性的享乐,是人们精神上最基本的追求,它与什么道义传统无关,本性如此。作家陈村好像说过这样的话,上帝造人时,其本意是因为性,以便繁衍人类,而人类为了使性更有意思一些,就萌生了爱。所以从这方面来说,爱情仅仅是性的短暂的润滑剂。有个爱情至上主义者根本就没理解我的意思,对我大加鞭挞,说我在鼓励性爱,鼓励纵欲,是兽性的托词。我并没有作过多的辩解,只是对她挖苦了一句:你和你丈夫做爱时难道没一点兽行?
  其实我想说的是,爱情也是身体里的某种物质,一种化学物质在刺激你的感官,让你产生爱恋之情,但这种物质也会变异或者消失。我没这样说,怕有人火上浇油,把我看成一个无耻的知识分子。而我自己最清楚,我压根就不是个知识分子,如果别人这样抬举了我,我会更难受。说实话,我不是讨厌知识分子,而是讨厌虚假的知识分子。这话是意思是,一只蟑螂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群蟑螂。
  那次我被邀请讨论一部爱情小说,没想到,我们离开了主题,只讨论了一些社会现象,实在有点对不住作者盛情的酒宴了。
第30节:我们习惯了在沙发上做爱
  我没想到胡欢带着她的小狗找到了我的住处。除了我大吃一惊外,这情景还令这些蜗居在“碉堡楼”里的下岗居民感动不已。
  我在楼下接她的时候,我看见那个养鸡的老年妇女,把胡欢浑身上下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小狗遇到笼中的鸡趾高气扬地叫了几声,估计是它遇到了陌生、可怜的生灵后,有种自得感和好奇感。而鸡的主人看见穿着兜肚装、浑身焕发美丽气息的胡欢,眼光透出怪异而新鲜的味道,以为遇到了什么大富翁的千金,或者遇到了一位阔少太,或者遇到了个行为不轨的高级浪女(即女流氓)。在我们所居住的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里,像胡欢这种装扮的女性在马路上也并不少见,但是在旧城区里还是寥若星辰的。
  你可以想像打扮时髦的胡欢牵着那条活蹦乱跳的小狗穿过一片废墟时的情景:在夕阳西照的背景里,在一片瓦砾和残垣断壁下,一个浑身布满现代气息的年轻女人牵着一条狗在此溜达而过。女人颓废的眼神迷乱一片,淡绿色短裙随风摆动,偶尔露出肉欲的大腿,像一朵盛开在废墟上的“恶之花”,很有一种凄凉的华美感。从这种情景里,你或许还能感受到在现代文化景观里,也蕴涵着某种凄美的东西。
  我和胡欢笑了笑。那狗朝我望了一眼,然后就在鸡窝旁撒了泡尿,根本就没把我当回事。我对胡欢开玩笑说,这狗一直对我不友好,是不是我上次得罪了它?她说,你这人居然还跟狗一般见识,你对它好,它就加倍对你好呀。它比人还通人性的。她指的人肯定是男人。我想起上次她对狗的赞美处处建立在对男人的反感的基础上,就不想再说什么了。反正,我感到,把感情寄托在一条狗身上的女人,有点令人可怕。
  等我们上楼,周小雨已把自己收拾妥当,在女人面前她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在此之前,她穿着三点式、头发散乱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一只腿还高高地翘在沙发的靠背上,还保持着我们做爱时的姿态。
  在白天,我们习惯了在沙发上做爱。周小雨习惯一边做爱还一边可以看电视。我不喜欢她做爱时太悠闲的样子,喜欢看她痛苦的表情,哪怕她是假装痛苦地叫喊几声。这心理我想男人都有,男人具有征服的本性。和女人做爱,这本性就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我把电视关了,她用一只脚又把电视打开了。这个动作她非常熟练。平时,她往沙发上一躺,习惯用脚丫开电视。我从她的这个动作判断,周小雨具有像男人一样散漫的野性。我从女人的一个小动作来作判断,具有天赋。比如,我和周小雨认识不久,发现她在酒桌上,喜欢用斜斜的目光不时地瞄我一下。这说明她很在意我在公众场所的形象,进一步说,她很在乎我。我在心里当然暗自感到塌实。
  胡欢一进门,竟尖叫了一声,然后和周小雨进行了一下西方式的礼仪拥抱。这动作,我看着别扭。我说,你们女人见面,很容易夸大友谊。其实,女人的胸怀并不开阔。胡欢说,你再乱说,我就叫周小雨惩罚你。我感到好笑,我们不是夫妻,更不属于“气管炎”之类的关系。
  周小雨和胡欢坐在沙发上聊得很开心。我在厨房里忙着。我偷听了几句她们的谈话,话题大多与胡欢有关。我估计,胡欢来找周小雨,可能是她实在无聊了,或者有什么心事来找周小雨解解闷,或者要周小雨帮她拿什么主意。我看见周小雨用手摸了一下胡欢的肚子,并附在她的耳边说着什么。胡欢不顾我的存在居然掀开小兜兜,露出白生生的肚皮,让周小雨看个仔细。女人怀上孩子的这种得意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为胡欢得意不起来。在一块荒地上,你胡乱撒点什么都有可能会长出点东西来,可悲的是你总期待它长的是什么、长得如何如何。
  胡欢的小狗黄黄更像个高贵的客人,在屋子里无所顾忌地散着步。我怕怠慢它,给它丢了块骨头,可它连望也没望我一眼。胡欢却把我指责了一顿,说,你怎么胡乱给它丢吃的东西呢,它可不能随便吃什么猪肉骨头的,我带的有罐头食品。我感到十分扫兴,同时也对狗的日子感到羡慕。我说,我可没有什么坏心眼呀。难怪你养的狗,对你那么忠心耿耿的。
  不过,我心里不是滋味,狗再好,它毕竟是条狗,难道你每天抱着它睡觉,还向它汇报思想?
  我对养宠物毫无兴趣,总感到这是中产阶级精神空虚的小资体现。
  我庆幸周小雨没这爱好。如果她每天牵着一条狗,在我身边转溜,我肯定会烦。如果实在太烦了,我有可能会想办法把它毒死。养点花草,我没意见,但周小雨没这份心情,对她来说,养了也白养。过去,在我的书桌上一直摆放着一盆文竹,我从没看见她给文竹浇过一次水。后来在我整天烟雾的熏陶中,文竹也萎黄了,像株病竹,怎么也调养不起精神。后来,我才发现,文竹真是太文弱了,生起病来像林黛玉,养着也心疼,不如不养。
  我做了几道菜,欢迎胡欢的到来。周小雨和我喝酒,胡欢喝着奶制品。周小雨喝了几杯酒,就直截了当地对胡欢说,你怀孕的事,你男朋友知道吗?胡欢有点吃惊地望着她,说,我打电话告诉他了,他在外地为一桩买卖忙着呢。周小雨说,唐国勤(胡欢的准丈夫)难道没一点想回来的意思?你怎么那么傻,你怀孕了,而你们的关系还是那么暧暧昧昧的。她说,我不在乎拿不拿结婚证,我就不相信他不接受我肚子里的孩子。他给我定期寄钱,房子我守着,难道还怕他跑了?
  我没说什么,也不愿说什么。胡欢的处境不是谁能帮她改变的。再说,她期待的东西,让我怎么也想不通。她浑身散发的是物欲的气息,让我话语梗塞。
  小狗黄黄突然性情高涨地跑动起来。我发现它在追着一只蟑螂,突然钻进了床底下。我拿着那只巨大的蟑螂拍,随时准备协同迎战。小狗黄黄总算从床底下钻了出来,没想到嘴里竟叼着一只用过的避孕套,表功似地跑向它的主人。
  周小雨说,真恶心。
第31节:她们也不是什么黄花闺女
  在李卫兵的生日聚会上,我又见到了大学同学童敏。李卫兵和童敏在毕业后多年,又神秘地泡在了一起。我猜测,他们有可能是在吃回头草,重温大学时的情恋;或者李卫兵是在一厢情愿地用现在志得意满的心态来修补昔日的感情。但是,凭我这次的感觉,从童敏的神情来看,不像是重温什么,而是应付李卫兵盛情难却的款待。同时我也感到,李卫兵现在对童敏并不存在什么纯洁的感情,完全有可能是想努力争取一个性伙伴。这家伙望着童敏色乎乎的眼光,就说明我的看法不会有多少差离。
  一桌人除了李卫兵和童敏外,其余的我大多不认识,他们想必是李卫兵的铁杆哥们。这些人有个共同的特点:喝酒非常义气,说话无所顾忌,说起黄色的段子都乐此不疲,并且一个赛一个,个个都是“脱口秀”,几乎到了“黄袍加身”的地步。
  李卫兵说,只怪我们是黄种人,行为上放不开,只有在口头上开放一些,过过嘴瘾罢了。他说这话,是想在童敏的面前表明自己很正派,实际上自己是个里表一致的淫荡货。后来他也不甘失落,说了个以知名品牌来比喻男性性能力的段子:20岁男人叫“奔腾”,30岁男人叫“日立”,40岁男人叫“正大”,50岁男人是“微软”,60岁男人是“松下”,70岁男人是“联想”。
  一个叫老四的家伙(看起来像个憨厚的农民,一身的名牌服装,喝起酒来却像个武夫)说,李卫兵正处于“日立”阶段,不得了不得了。然后他性情激发地说,再过几年我就要“微软”了,他妈的,中国人命苦啊。他喝了一口酒,把别在腰上的手机拿了出来,说,有个短信息真他妈过瘾。接着他就表演了个十分下流的段子。
  另一家伙拿过老四的手机说,老四,你这手机接收的怎么都是些骚段子呀。李卫兵说,快要“微软”的人了嘛,图什么呢,还不是图个嘴上快活。
  童敏的热情明显地下降了,面对“脱口秀”们的表演,她有点烦躁地说,大家都需注意口腔卫生,免得唾液横飞,弄脏这一桌好菜,让大家吃下去闹肚子,内急时找不到厕所,那才是劳命伤财!
  可是,这些家伙们正到酒兴,借着酒劲,依然在用黄段子下酒取乐,毫无愧色。
  一场酒喝得天昏地暗,激情欲发,像举行了一场黄色故事比赛会。我估计,他们都是李卫兵生意场上的商业伙伴兼“性友”,仿佛一群“大清炮队”的战士。
  本来我借故不想参加这样的“会议”。李卫兵说老同学童敏已经到了酒店,并且童敏也执意要我过来,实在没办法推脱。李卫兵搬出童敏让我明白了什么,让我稳住童敏,或者对他们的关系进行掩护吧。到了酒店,童敏还数落我,说我不够意思,连老同学都不想见了。在我的面前,她可以随心所欲。女人在男人面前碎嘴,说明她对你有种安全感和信任感。我的到来对童敏显然是个安慰。现在她肯定有点后悔不该接受这样的邀请,在这种滥地方凑热闹。
  在酒桌上,女性除了童敏外,还有两个年轻的打扮入时的女孩,她们很少说话,但对黄色段子一点也不害羞,还乐得喷饭。看来,她们也不是什么黄花闺女。
  老四用一只粗壮的胳膊搂着右边一个瘦弱的姑娘说,这位是“奔腾”小姐,怎么不跟对面的“正大”先生(一位看起来有40岁的家伙)喝酒呢?“正大”先生说,不行了,再过几年连喝酒也“微软”了。酒喝到兴奋之时,老四左边的稍胖一位小姐也得到了他左手的关怀。两个小姐像他身边宠爱的丫鬟。我猜测,这两个小姐可能是他带来为酒场凑兴的“鸡”。
  老四对两位小姐说,我给你们出个谜语,你们猜出来了,我喝一杯酒,猜不出来,你们每人喝一杯。两位小姐兴趣很浓,姓李的小姐说,你说嘛。老四突然装出严肃、神秘的样子说,一头有毛,一头净光,插进去一筒膏,抽出来直冒泡。姓张的小姐说,好流氓,不猜不猜,猜得到也不说。老四油滑的脸更加泛光,说,那不行,猜不出来就得喝酒。李小姐显然兴奋起来,居然嬉笑地用手捏拉了一下他的脸。老四说,这有什么嘛,是你们想歪了,难道你们没刷过牙?牙刷有什么流氓的。当他得意地晃动着脑袋劝张小姐喝酒的时候,又被张小姐捏拉了一下脸。
  李卫兵说,操!老四,你他妈难怪你的脸越长越圆了,原来是被小姐们一左一右地拉圆的。
  关于老四的故事,我约知一二。据说,这家伙过去的买卖做得很大,后来都砸在了嫖赌上。用李卫兵的话说,如果老四下决心戒掉一门“爱好”,他老四绝对是个人物。可他嫖赌两不误,最后连一点原则也没有了。他泡上了一个四川的丫头,夜不归宿,简直像丢了魂。他老婆是个软弱的女人,只好睁只眼闭只眼。可他后来居然胆大妄为地把那小姐带到家里鬼混了。她老婆说,如果你老四还算人的话,就求你不要当着孩子的面和那个小妖精鬼混。说起赌,那他的故事就更多了。据说,有一次,他输了八万元,想扳本,又从银行里取了十万接着赌。因熬的时间太长,又高度紧张,他的脑袋不知为什么慢慢地变大了,青筋突暴,额头起包,脑袋一歪就倒在了牌桌上,吓得牌友们赶忙把他送往医院里急救。李卫兵说,什么叫头都是大的,过去我还以为是个夸张的比喻呢,老四还真有过实质性的体验。
  童敏坐在我和李卫兵之间,我自然让李卫兵关照她了。可她老在和我说话,对这些家伙们表现出不屑一顾的神情。李卫兵不敢对童敏放肆,面对童敏要理不理的样子有点棘手,想亲热也难以亲热起来。没想到老四把目标盯在了童敏身上。他说,童小姐,怎么不说话呢,李卫兵是不是在大学里就“奔腾”过你,现在可要互相“日立”了。还是老情人可靠啊。
  童敏有点难堪,怒目圆睁地骂起了老四:闭上你的臭嘴!你也不看看你那副德行。对童敏的话,老四丝毫没产生什么反感,他的圆脸笑成了一朵肥大的白菜。他说,还是童小姐纯洁,连骂人也很文雅呀,来来来,咱俩干一杯。下次如果李卫兵对你非礼,我来收拾他。
  童敏更气了,脸色有点发青,本来又喝了不少酒,便把酒杯往地下一摔,对李卫兵说,下次你别叫我参加你们的什么聚会了,什么污七八糟的,你想把我往泥坑里拖?你可以潇洒你的,可我陪不起你的潇洒,没法跟你还有什么共同语言。说完,她拿着包就走了。
  我感到有点不妥。为了缓和局面,我在门外拉住童敏,说,你今天有点莫名其妙,李卫兵毕竟对你有好感嘛,你一走,让他在朋友面前有点无地自容。再说,你还在乎这些家伙们的胡说吗?你这样走,说明你就太认真了。你可以看不起他们,但没必要表现出自己心胸狭小的一面。
  童敏说,我就是心胸狭小又怎么样?我才不管这些有几个臭钱的生意人呢。脸面,他们还有什么脸面?他们滥他们的,我瞧不起。李卫兵也不是个好东西,我过去真是瞎了眼。
  我说,你怎么越说越有理了,你跟李卫兵本来是清白的,有必要计较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吗?你这一闹,反而让外人以为你们之间真发生过什么了。
  童敏没听我的劝告,还是独自走了。
  我回到酒席上。李卫兵喝完一杯酒,脸色有点难看。他大骂了一声,他妈的!这婆娘还自以为是,操,真他妈好笑,还装出一副良家妇女样,其实,我早就把她干了。操,什么东西,也不照照镜子,肚皮已松松垮垮的了,快成豆腐渣了,还假装正经。另一个姓黄的老板说,这说明你李卫兵没把她干舒服,你以为你的本事很大,还他妈生些小女人气,走了好走了好,来来来,大家喝酒。李小姐、张小姐你们是怎么搞的?多陪李总喝!
  童敏一走,李小姐和张小姐显得更高兴更自由。她们好像听到命令似的,拿起酒杯一左一右地坐在了李卫兵的身边。李小姐一口一个大哥、一口一杯酒地和李卫兵连干了四杯;张小姐也不甘失落,把手搭在李卫兵的肩上说,李总,小妹先喝为敬了。张小姐先喝下两杯等李卫兵的反应。李卫兵说,你把我灌醉了,我可就要干你了,你们愿意让我干吗?你们两人同时上怎么样?两个小姐并不含糊,脸上浪荡着笑意。张小姐说,你以为你的功夫很厉害,先把酒喝了再说。老四在一旁助威,对,先把酒喝了再说。他妈的不就是一点酒嘛。老四显然喝得差不多了,那嘴脸像个无耻的混蛋,脸上的肌肉在饱满地跳动,嘴上叼着雪茄,像个黑社会的大佬。
  李卫兵把最后四杯酒喝下肚,就彻底醉了。他用蒙蒙的醉眼望着李小姐、张小姐,口齿不清地说了一连串的操!操操……操!然后就轰然倒在地上了。那声音有点类似于电视里用《命运进行曲》配曲的白酒广告词,干!干干……干!
第32节:还想把我丢进鸡窝里去呀?
  沉重过去之后,剩下的就是烦闷。尤其是从酒场出来以后,我感到自己像一块坚硬的石头,精神上松松垮垮的现状一直没有得到改观。和一伙混混儿混在一起,完全是为了用无聊对付无聊,但我根本就没把无聊对付过去,无聊之后便是更大的无聊。我发现我可以面对坚硬的孤独,却难以消除内心的无聊,它像无形的柔韧而绵长的丝线捆绑着我。
  我有点怀念过去的沉重了。一个男人内心的沉重,使你还总是想努力摆脱沉重,还使你意识到内心里所向往的东西;而烦闷只能使你无聊。
  周小雨漫不经心地存在于我的生活中,她身上散发的欲望,变成了环绕我周身的恹恹的气息。她一进门,我就能闻到她身上的酒气。我说,自从你到了酒店上班,我就闻到你浑身的酒气整天经久不散,是不是又陪客人了?
  她根本就不理我,把衣服一脱,就走进卫生间冲凉去了。过一会儿,她水淋淋地走到我面前,说,你也不体贴我,也不去看看我,还胡说些什么?我是陪客人喝酒了,可我没陪他们睡觉呀,是你把我丢在那个滥酒店的。如果你厌弃我了,你是不是还想把我丢进鸡窝里去呀?
  她喝了酒,我不想激怒她,想必她的心里也不舒服。我有点无奈地说,你就不能少喝点?对场面上的酒有必要那么认真吗?
  她懒得跟我说话,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等我从厕所出来,她就睡着了。她幽幽的皮肤显得湿润和冰凉。我把她抱到床上,像抱着一具美丽的尸体。
  过了一个小时,她醒来了,迷迷糊糊地说,我要走了,有个老板要带我到长沙去。我决定跟他走了。
  我根本就没把她的话当回事,还以为她在说梦话。
  没想到,第二天周小雨就把简单的衣物一收拾,就真的要和我告别了。我感到这已不是在梦里,但她突然的决定使我如在梦里一样恍惚。
  告别前,我们很少说话。她内心平静,没告诉我她到长沙去做什么,像是要出一趟差,不久就要回来似的。不知为什么,我也变得非常平静。收拾完东西,周小雨还坐在电视机前看了一会儿电视。她向我要了一支烟,抽得很悠然。她抽完烟,用靡丽的眼神望着我,把大腿翘在了我的身上。她常常用这样的姿势对我做出性暗示。
  于是,我们在沙发上做爱。她依然性趣昂然,可我内心压抑得很,无法达到高潮。我们一直折腾了一个小时,才肯罢休。我趴在她的身上,浑身像散了架似的,大腿发酸,疲惫不堪。我说,你真的要走?她说,是的。她突然翻身起来看看桌上的手表,然后抱住我亲了一下,说,再见了,宝贝!这是她头一次对我说出这样亲热的话语。可我麻木得没什么感觉了。
  我想去送她,她阻止了我。她说那个男人在火车站等着她。我把她送到马路边,她就再也没看我一眼。在出租车开走的一瞬间,我看见她的眼里闪烁着泪光。这泪光像狰狞的闪电,突然把我电击了一下。
  在我和周小雨偷情的日子里,我们无所谓痛苦也无所谓幸福,我也从没看见过她的眼泪。我们像伊甸园里的那对还没经受文化和思想洗礼的情侣,没有悲伤,更谈不上幸福,靠着本真的心态和本能的欲望过着平静的日子。她突然的离去,我感到生活的常态将被打破。命运在隐秘中把握着我,不知将我引向何方?
  周小雨一走,最伤心的是胡欢。我们在马路上相遇时,闷闷地说了几句话。她说,你怎么不告诉我她走的消息?她还说,是不是你欺负她了,让她彻底伤心了?我说,她是突然决定走的,连我也感到突然。
  我没跟胡欢说周小雨与一个老板私奔了,而是说,她到长沙,可以更好地发展她的事业,在那儿可以获得更多的机遇。胡欢说,那你怎么不跟她去?我说,你真不懂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些话,我无法跟你说。
  胡欢的眼睛木然地望着远处,像望着一处空中楼阁,慢慢弥漫出一些忧伤。
  她说,她真无情。
  胡欢的意思显然是指责周小雨不够朋友。
  胡欢的肚子在渐渐地鼓胀起来。她穿着一件休闲而宽大的上衣,脸上有点浮肿,白得毫无光泽,像一面陈旧的墙壁。我猜测,随着她肚子胎儿的生长,胡欢的忧郁也在一天天地加深。那个叫唐国勤的男人,始终没能回来看她一眼。我感到,她站在陷阱的边缘,在期求或乞求着什么。那条狗依然还是那条狗,它望了我一眼,摇动了一下尾巴,终于对我表示了一下友好。
第33节:他被那个黑衣女人折磨了很久
  吴迪的小说写完了。他说他被那个黑衣女人折磨了很久,他不知道怎样了结那个女人的命运。
  黑衣女人很爱那个男人。那个神秘的男人,有着迷人的魅力。黑衣女人除了喜欢他的成功和大度,还喜欢他体贴的胸怀。然而,她得不到他。她在阁楼里的等待,使她像一个幽灵似地活着。她有时痛苦地咬着自己的胳膊,有时把塑料纸撕碎,一点一点地吞到肚子里去。她没有一个朋友,过去结识的只是一些毫无感情的嫖客,他们要走了她的肉体,她连一丁点的记忆也没有了。她卖的是自己的身体,而她的灵魂始终在油锅里煎熬。她单枪匹马地寻找生意,就是想避开更大的痛苦。她用身体换来的钱来养活身体,天经地义,却羞赧难堪。如果不是遇到那个成功而又体贴的中年男人,不是他们互有好感,她早就离开这座城市了。她一点也不喜欢这座城市,对她来说,这个城市既是个欲望的深渊,更是口巨大的油锅。
  她一直在忍受堕落后的煎熬。
  她有好几次去四楼楼顶上的露天茶社寻找那个拉小提琴的小男孩。她把他带到阁楼,让他独自拉给她听。在琴声中,她常常泪流满面,心如刀搅。她把他拉到怀里,用泪水洗刷他有点肮脏的脸。她说,你真像我的小弟弟,鼻子眼睛哪儿都像。我的弟弟只读完小学就失学了,他真聪明,可惜没钱供他继续上学,在家里干活时,从悬崖上摔下去了……
  她曾有个想法,把这个小男孩当成自己的亲弟弟,帮助他重返学校。但是,这个小男孩,根本就不想上学了。莫看他小,可他出来有好几年了,在社会上已混得有点狡黠和油滑,对谁也不信任。他的行踪居然受控于一个乞丐小头目,每天挣的钱大多交给了那个老乞丐。据说,这个丐帮人数众多,散布在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完全是个有组织的大集体。她得知这一切后,非常失望。她看着他心疼,也挽救不了他,只好每次翻倍地给他报酬。
  那条卷毛狗就是她在极度痛苦的时候买的。那个男人给了她一笔钱,那笔钱完全可以帮助她改变目前的处境。她知道了他的意图,她无法获得他的一切。她哭了一夜。那条狗她养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对她非常忠诚。这狗给予她安全,却无法给予她安慰。这狗是她孤独的影子,是她最后值得信赖的伙伴。
  可是,最后她还是把那条忠诚的狗杀死了。
  这是条成年狗,正处于发情期。在一天夜里,这条狗性欲难耐,偷偷跑到野外,带了一条母狗回来。当黑衣女人从睡梦中醒来时,她惊呆了。她看见两条狗在屋子里疯狂地交媾着。她突然感到一阵恶心、恐惧。她悄悄地坐起来,颤抖地从桌上拿起一把长长的西瓜刀,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对准公狗的脖子猛砍一刀,一股热热地鲜血顿时喷了她一身。在惨白的月光下,母狗尖利地嗷叫着从窗口逃了出去。黑衣女人顿时傻了眼:公狗一声不吭地倒在了地上,睁着的眼睛,在月光下泛着绿光,那根巨大的阳具还硬梆梆地戳在地上,布满猩红的血丝……
  黑衣女人脆在卫生间里呕吐不止。在镜子里,她的脸布满血迹,狰狞恐怖……
  吴迪的小说,有两个结尾。第一个是:
  黑衣女人换了件干净的衣服,然后用一条毛巾被把公狗裹上,在深夜吃力地把狗背到野外,偷偷地埋葬在了一棵树旁。她战栗地往回走,路上的血迹令她感到恐惧。她试图擦掉路上的血迹,但是一路上的血迹实在太多了,她怎么也擦不干净。她站在惨白的月光下,浑身发抖,像一个绝望的碎尸犯。
  第二天,城市晚报发布了一条令人发指的消息:一个歹徒在深夜,窜进小区某大款的家里作案,一家三口惨遭杀害。据说,这是本市建国以来最残忍的案件。市长亲自挂帅,决心尽快破案。
  本市一片哗然,纷纷议论着案情的过程和发展,举报线索不断传到公安部门。据说,一个有重大嫌疑的神秘女人已被公安部门拘留审讯。据调查,这个女人曾与大款有染,有作案时间,有作案证据和动机。晚报的下午版在头版还登出了公安人员从神秘女人家里搜查出的血衣……
  第三天,谁也没想到,晚报关于案情的报道突然来了个大转弯。报道说,凶手已逃离本市,通过现场分析和签定,凶手为男性,惯犯,曾作案多起。为了尽快捉拿凶手,公安局悬赏5万元。报纸上还刊登了凶手的模拟画像。
  扑朔迷离的报道,使得市民的议论更加激烈。小道传闻又让他们兴奋不已。
  两个星期过去了,案情毫无进展。据说,被抓的黑衣女人还一直还关押在看守所,要等案情彻底真相大白后,才有可能被释放出来。还据说,黑衣女人后来神经异常,不吃不喝,说话颠三倒四。有时说,她就是凶手,有时说,杀人犯跟她是同伙,有时说,她并没有杀人,搞得审讯人员丈二摸不着头脑……
  第二个结尾是:
  黑衣女人回到自己的卧室时,已是凌晨3点了。她看着地上的一滩血,顿时晕了过去。当她醒来的时候,彻底感到绝望了。她拿着那把长长的刀子,割开了自己的静脉……
  第二天,晚报报道一起凶杀案,一家三口惨遭杀害。市民们根据马路上的血迹,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人员顺着血迹,在红色的阁楼里,发现了惨死在血泊下的黑衣女人。公安人员初步认定,黑衣女人被害,属同一伙歹徒作案,因为歹徒的作案时间都是在凌晨3点左右,于是他们把黑衣女人的死放在同一起杀人案里侦破……
第34节:我的行为到底出了什么轨
  我对吴迪说,这两个结尾都很残忍。虽然有现实的真实,但从文学的意义上说,现实的真实有时会损害文学的真实。吴迪说,我喜欢现现实的真实,哪怕没有所谓的文学,但揭示真实,让我感到内心的战栗,我想这才是我写作的动机。
  斯特恩说,如果我会做什么卑鄙自私的事情,那一定是在一次恋爱和另一次恋爱的间隙里。
  我能够理解在这种间隙里内心的情景。当一种高尚的情感消失,人就有可能会滑向内心幽暗的深谷。但是,对婚后和婚外的间隙,我的感受更深。沉痛过后的散乱,使我丧失的是对生命的热爱。我的生活姿态除了漫不经心,就是莫名的悲愤。前者应该是一种简洁而豁达的生活方式,但若加上悲愤,就意味着沉痛。
  在我和周小雨偷情的日子里,我更多的是在漫不经心地混着。但是,她曾让我一度产生过沉痛的感情。对我来说,这种感情差点上升为爱情一瞬间的沉痛差点成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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