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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废墟上跳舞

潘能军(现代)
  一个性情独异的文人,因不满恶俗的生活,内心变得淫糜而颓废,苦苦地寻找着灵魂的安慰。小说从人性的角度真实地再现了空洞的物质主义者所滋生的精神厌倦和肉欲的疯狂等当代社会的生存景观。
  这是一本用独特的视觉和观念紧扣时弊的小说,叙述语言富于动感,刻画人物生动有趣,读来轻松,寓含深意。
在废墟上跳舞
作者: 潘能军
第1节:性爱主义者
  周小雨汗流浃背地奔到我这儿时,正到中午时分,我正在做一道西红柿鸡蛋汤。她把坤包远远地往床上一丢,就大叫着我的名字。我说,你明知我在,还大叫什么嘛。其实,我像一截木头,戳在离她不到一米远的地方。我看见她的坤包在空中划了一条优美的弧线,正好落在床上的一沓稿子上。可能是因为屋里光线很暗,从阳光中跑上楼的她,眼睛突然走了花没看清我的缘故。她像一只花猫在锅边嗅了嗅,然后就上卫生间去了。我听到哗哗的水声,估计她在冲凉。我想她的肚子肯定早饿了,就加紧把饭菜做好。
  不到十分钟,她赤裸着水淋淋的身体出来了,然后,用猫一样的眼睛看着我,迈着细小的猫步向我走来。
  我说,你先把衣服穿上吃饭吧,我肚子饿了。
  她扭动着两片饱满的屁股,用水津津的胳臂揽着我的腰,挑逗地说,先做爱,后吃饭。她的口气不用分辩,让我实在很为难。我看着锅里的鸡蛋汤,正要往碗里倒,可她抢先把火灭了,把我拽了过去。
  我们躺在沙发上做爱。我趴在周小雨的身上,就像趴在一块湿软的沙滩上,我用顽强的毅力战胜着饥饿;而她像一只刚从水里爬上岸的母海豹,双腿紧紧地夹住了我的腰。我感到自己完全像只中了暗夹的狼,动弹不得。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在高潮到来之前,对性爱的过程丝毫不能马虎。这就像她所说的做爱与享受美味食品一样,不光是个吃饱的问题,关键是让味觉得到享受。所以,和她做爱,我必须要集中精力。
  我感到这个性爱主义者比女权主义者更可怕。
  我的任务完成后,周小雨看到我闷闷不乐的样子,像安慰我似地说,吃饭吧。
  我看到锅里浮着一层油沫的鸡蛋汤说,我现在毫无食欲。
  那天如果我彻底醉了,我的生活肯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如果我不是跟李卫兵这伙人混在一起,我肯定不会遇到周小雨;如果我不送周小雨回家也不会发生那么多的苦恼。总之,那天如果我彻底喝醉了,前面的“如果”也就不成立了。可我哪天偏偏处在要醉不醉的时候,性情勃发的时候,满嘴高谈阔论的时候,遇到周小雨就自然地与她勾搭上了。准确地说,也不是勾搭上了,是她的歌声在瞬间唤起了我很多欲念和感慨。
  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我的生活总是被这些“如果”里搅和着,为何总在事后反思?我讨厌瞻前顾后的家伙和把任何事情当大事做的家伙。可我实在瞻不了前,却老要顾后。有些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我却还要作一番反思;而反思的结果却并没有帮助我痛改前非。这让我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我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李卫兵说我是一个在错误的年代里错误出生的人。出生在错误的年代这一点我承认,可是错误的出生,就让我感到莫名其妙了。我和李卫兵都出生在60年代自然灾害年。你听听他带有时代烙印的名字,就能想到他的出身。荒年出生的人其身体的营养和知识的营养都严重不足。童年时,饥瘦如骨,饥饿成性;少年时,拖着两条鼻涕跟着狂热的大人们糊里糊涂地喊口号;青年时,好不容易混进三类大学,带着传统的道义和崇高的理想学文化,但走出校园后,一点豪情和理想很快就被社会揉成了碎片,被生活所消解;走进社会后,社会急剧变化,70年代出生的家伙们更加生猛地登台,很快就淹没了我们的身影,我们突然变成了被遗忘的一代。我们是“红旗下的蛋”,可这蛋下得不是时机。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们比在50年代豪情满怀建设新中国的父辈还要惨,比我60年代出生当知青的姐姐还要惨,她还真正体验过理想主义的温情呢。
  我不明白的是,错误出生难道就意味着要在一生中错误地生活吗?
  在李卫兵那辆二手桑塔纳轿车里,我还那么自以为是呢。这个先富起来的朋友总是在我反思着什么、又难以自拔的时候,把车开到我的楼下,然后把我拉到某家酒店,用酒精洗刷我越思考越糊涂的脑子。实际上,酒精只是使我的身体得到了短暂的放松,而我的脑子却多了一些更加不切实际的想法。酒后的幻觉使我飞得更高,也使我跌落得更狠。
  在我离婚前,李卫兵的邀请相当少,即便他邀请我喝酒,我一般也不会把老婆带上,加入他安排的饭局。头一次的经验告诉我,千万不要把老婆带到比你混得更好的朋友面前。婚后的女人没有逻辑,但比较法还是学得很精的。
  有一次在李卫兵的家里喝酒,一桌同学都带了老婆或丈夫,这是他嘱咐的。李卫兵把我们带到他家里喝酒,有两层意思:一是让我们观赏他豪华的新居;二是请同学带上老婆在家里喝酒显得更亲切。那天,男人们坐在一块抽烟、打牌,女人们当然得聊点穿戴打扮上的事情。她们一边聊,一边在李卫兵老婆的带领下到屋子里参观。女人们口头羡慕不已,但我感到她们内心里大概也有点嫉妒或酸涩。钱国君的老婆嘴里还不断发出啧啧的赞美声。这女人文化不高,我感到她是打心眼里佩服李卫兵的能力和他老婆的福气。我从侧面观察了一下我老婆孙妮的表情,她有点自惭形秽的味道,被这豪华的居室搞得有点无所适从。其实,她长得清爽漂亮,在这群女人面前,她的举止完全应该是大大方方的,而当时她脸上小气的神态让我有点不舒服。前来喝酒的唯一一个叫童敏的女同学,虽然长得很一般,却一直在大声地咋咋乎乎地说笑着。她说,李卫兵,你到底在做什么买卖嘛,两年不到,居然就进入上层阶层了,该不会在贩毒吧。李卫兵的脸上有着明显的得意,这家伙在女同学中只请童敏,是有其潜在用意的。在大学里,他喜欢过童敏,可他的喜欢却并没打动过她,多年压在心里的醋意只有用一个成功男人的得意来消除了。童敏的老公一直在陪我们打牌,我们的烟把他熏得直咳嗽。我感到十分不解,童敏为何嫁给了一个憨厚的工人。可你从她的脸上根本就看不到一点什么屈就的神情,心态和神态都显得很自然平静。
  那一场酒喝得实在有些憋闷。首先是钱国君喝醉了,然后是童敏的老公,两个大男人居然比女人还不胜酒力。钱国君的酒量我知道,三五杯的样子,三五年过去了,也还是三五杯,可见他的生活是多么稳定或者平淡。如果不是她老婆替他代几杯,可能早就喝翻了。我们说,钱国君有福气,老婆漂亮,还会关照人。这话对在座的女人是个明显的打击。我老婆孙妮就有点不对劲,钱国君的老婆主动跟她喝酒,她硬是找借口推掉了,让别人难以释然。
  童敏毕竟跟我们是同学,在酒桌上,她活泼得多。她回忆起我们男生在学校里所干的荒唐事,勾起了我们的同学之谊,乐得我们几个男人直喷饭。童敏是我们班的文艺委员,虽然不漂亮,但歌舞很优秀。李卫兵喜欢她是有道理的。在学校里,他曾对我说,童敏长得像董文华,他和她跳舞时还摸了她饱满的乳房。在那时我感到李卫兵这人有点下流,其实他是真的爱上了她。下流的人才会爱呢。这是李卫兵后来的逻辑。在毕业的前一天晚上,他跟童敏坐在足球场上谈到下半夜,谁也不知道他们的感情处在哪个阶段了,只是知道,毕业后,他们就劳燕分飞了。
  那天,在回家的路上,我借着酒兴说着大学时的事情。但我老婆孙妮一言不发,末了,才说了一句让我大为光火的话。她说,别人什么都有了,你怎么活得那么窝囊。当时,我愣了半天,心口堵得慌,脾气陡然上来,脱口臭骂了她一顿,嫌我穷吗?你他妈给我滚蛋,找你的大款去吧。回到家里后,我就骂得更恶毒了。
  这是我们结婚以来我第一次骂她,也是我骂得最恶毒的一次。当时,孙妮哭了一夜。
第2节:我的内心痛成了一滩烂泥
  李卫兵的桑塔纳轿车把我往郊区的一家酒店里拉。他说那儿有好吃的东西,让我也去享受享受。
  李卫兵是个铁杆哥们。我们的友谊还不是因为我们是大学同学,在大学里,我们根本就玩不到一块,他那流里流气的神态让我不屑一顾。我们的友谊是因为毕业后,我帮他报过一次仇。
  那时,他爱上了棉纺厂的一个丫头,而这丫头已有一个厂外的男朋友,开始他根本就不知道,那丫头也没跟她明说。他去找她,她也没有拒绝的意思。李卫兵在厂里还算个坐办公室的知识分子,找那丫头就更自信了。有一次,我在他的宿舍里喝酒,他喝着喝着就到楼下找那丫头去了。不到一会儿,楼下就传来一阵厮打声。我赶紧下楼,发现李卫兵被一个粗壮的男人揪住正往墙上撞。我看势头不对,偷偷拿起地上的一根棍棒,猛地给那家伙捶了一家伙。那家伙大叫一声后,顿时放了手,撒腿就跑了。后来那个粗壮的家伙再也不敢进厂区的大门了,再后来李卫兵也把那个毫无主见的丫头给甩了。
  从那以后,李卫兵就常常邀我喝酒,以报答我的救命之恩。我们的友谊在酒里渐渐地加深了。
  过去,我的确有点瞧不上他,认为像他这样突然发了点财的家伙,邀你去喝点酒,是为了显示什么或者有什么其他的利益因素。后来我发现李卫兵邀请我,完全是把我当成了真正的朋友,他的义气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在路上,他的手机一直在响,他没有接,只是看了一眼显示的号码。手机后来又连续响了几次,他还是没接。我坐在副驾驶座上,仿佛听一段无聊的音乐。李卫兵说,操!这女人真有耐心。我说,是你老婆吧,该回的电话还是要回的。他说,回个屁!是个骚娘们。他又说,如果是老婆的电话,天大的事也是要回的,把老婆安抚好了,男人才有自由啊,哪像你总是在老婆身上耍狠,随随便便地就把婚离了。离了有什么好?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这才叫潇洒。这样的高见,我从李卫兵的嘴里听厌了。
  离婚后,我把家里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前妻,包括房子和900元的存折。我除了带走衣服和一包书外,什么也没要,从家里出来,基本上是一个光人,像个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的赌徒。
  离婚的那天,我拧着两个包在马路上盲目地行走,外人以为我急着去赶火车。一辆接一辆的士缓缓地从我身边驶过,看到我毫无反应,然后才失望地扬长而去。
  我停下来,坐在一堆书上抽烟,心情复杂,一会儿涌现出自由感,一会儿冒出悲壮的情绪。我的悲壮感与所谓的前程毫无关系,那时,我已对前程不存在任何奢望了。
  我的悲壮感与我屁股底下的书和手稿有关。它们比我的心还要沉重,是我一生要搬动的宿命的石头,是我灵魂的栖落处,最后也是我生命的一块墓地。在外人的眼里,一个背着书和手稿流浪的男人,在90年代的大街上,比在城市里溜达的农民还要悲惨十倍。滚滚而来的红尘,虽然裹胁着欲望的腥味和铜臭,但我的痛苦实际上与这没有多大的关系。我的痛苦就是因为我不得不为我清洁的灵魂而痛苦,我的痛苦是因为我宿命地爱上了写作。
  在这个城市,我连一点野心也没有了。我曾试图逃离它,但最终我还是像一条恋家的狗,又死皮赖脸地回来了。现在我即使流落在街头,也没有一点想逃跑的感觉了。我流浪也要在这个我熟悉的地方流浪,我死也要死在我生活的地方。我是真的依恋这个破城市吗?显然不是,而是因为我对现实已没有什么反抗的力量了。过去我为伤心的爱情而逃离过它,最后还是这个城市接纳了我,接纳了我的痛苦我的悲伤我的无奈和我伤心的泪水。如果说我依恋这个城市,是因为这儿有我的酒友、文友和牌友,还有我失去的情人。他们是我生存的肥沃土壤,离开他们我的生活就会失去方向,失去依托,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我要和他们一同活一同死,一同歌一同泣,一同喝一同赖。活着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啊,我喜欢上了余华小说《活着》里的宿命感。我从没想到要去寻什么短见,用死来证明悲壮的生。再说,我还活得那么灿烂,灿烂得像从啤酒瓶里喷涌而出的啤酒花呢。
  那一天,我在公用电话亭里给李卫兵呼了个机,希望他赶快来接我。他很快就回了电话,只说一句“马上就到”的话,就挂断了电话,肯定以为我又醉倒在马路边了。
  过去,我常常在深夜呼他,他那辆二手桑塔纳常常在半夜把我从某个马路边拉回去。那时,不知为什么,我一喝就醉,醉了就摸不清回家的路了。
  有一次,我醉得不醒人事。李卫兵站在我面前呵斥我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紧紧地抱着一个肮脏的垃圾桶。他把我臭骂了一通:你丫的,喝些什么滥酒呢,醉得像条死狗,不就是一个女人吗?现在的女人到处都是,值得你醉成这样?下次如果你醉了,别呼我了,你喝死了,我也好省点汽油钱。
  我歪歪倒倒、笑笑嘻嘻地爬上车。我感到,他越骂我就越有种痛快感。
  当时我的确是为一个我爱的女人喝醉的。当时我越喝就越感到心痛,我越喝她的身影就越清晰地在我眼前晃动。那个姑娘和我相处了半年,可是最后可怕的白血病早早地把她带到了天国。我的内心痛成了一滩烂泥。
  我抱着垃圾桶,还以为抱着我心爱的人呢。
第3节:我跟那婆娘离了
  离婚那天,我给李卫兵打呼机后,不到十分钟,李卫兵的车就停在了我脚边。他从车窗伸出脑袋,说,你怎么会在这个地方?我在对面的酒店找了你一圈。他看到我身边的两龃蟀,又迷惑不解地说,你在干什么你?不会是在行窃吧,那是你的包吗?
  我没回答他,默默地把包放在后坐上,然后一脸颓丧地坐在了副驾驶座上,点燃了烟盒里唯一的一支烟说,我跟那婆娘离了,现在是个自由身了!
  李卫兵张大着的嘴半天没合拢,他轻蔑地摇了摇头说,没想到你这家伙平时看起来老实巴交的,离起婚来却是这么雷厉风行,随随便便。你开什么玩笑?操,大男人,还赌什么气,只要老婆没偷人,就有过下去的理由,真是几本书把你给害了。唉!你的事情总是那么多。
  富人对穷人的口气也是居高临下的。可我并不生气,我在李卫兵的面前就像是在另一个“我”的面前。我的另一个“我”,常常就和我过不去,常常和我作对,但我无法杀死那个“我”。那个“我”也总是在我的潜意识里居高临下地训斥着我:难道你就这样活着?在生活的潲水里漂,跟一片烂菜叶有什么区别?我无法说服那个“我”,那个“我”也有着高贵的富裕感。
  我闷声闷气地对李卫兵说,我跟你的情况不一样,我注定要独自过,只有这样我才有活下去的勇气,两年的婚姻差点把我搞废了。
  操!我看你跟废了一样。要你赚钱你没兴趣,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写作能养家糊口吗?没钱能留住女人吗?你高雅,可谁懂你的高雅?操,高雅有屁用?
  我说,你别这样教训我,我不要什么有钱的幸福,我只要我自己能活得顺气,你懂吗?顺气,就是身体的器官能正常地工作。我也不要那么多的钱,我的价值不在于能挣多少钱。好了,我不跟你多说了,你给我找个可以住几天的地方吧。
  李卫兵把我拉着满街跑,我不知道他要把我带到什么地方,现在我的命运就在他的方向盘上。他打开车里的音响,里面传来《我想有个家》的歌。那音乐像虫子一样爬在我的心上,有种冰凉感。
  我们就这样在马路上逛了一个多小时。李卫兵一直用“操”的语气骂我、安慰我。我感到他对我是一片真心,但他永远难以理解我。李卫兵把车停在我家(现在已是前妻的家了)楼下,说,你回去吧。我非常恼火地说,李卫兵,你根本就不理解我,我作出的决定是谁都难以改变的,我发誓不再上这栋楼的楼梯半步。如果你很为难,你让我下车,我情愿到桥洞里与乞丐为伍。
  李卫兵没说话,扭转车头就把车开上了大道。他把一把钥匙递到我的手上说,我过去的旧房还没拔,你先住一段时间再说吧。操,你这人谁也拯救不了,自己拯救自己吧。
  就这样,我在李卫兵空着的旧房子里,过起了独居的日子。
  李卫兵的手机终于不响了,车子停在路边酒店的一处空地上。从酒店里窜出两个小姐,其中一个和李卫兵一脸媚笑地打着招呼:李总,今天总算把你盼来了。然后把我们迎进了屋里。
  我朝屋子里望了几眼,里面的装潢还算过得去,有两个小包间,在包间里喝茶喝酒谈天非常安静,是个休闲的地方。可我怎么也想不通,李卫兵带我到十多公里的郊区酒店来喝酒,有那个必要吗?不到一会儿,我才知道他和这儿的一个小姐黏糊上了。他点燃一支烟,叫来老板娘说,给这位兄弟物色个漂亮点的泼辣点的。老板娘说,你来时怎么不提前打个电话,好一点的被人带走了,不过,我可以再联系联系。说完,老板娘就打电话去了。
  我一本正经地坐在那儿抽烟,脸上毫无表情;或者说,我在故作正派地等待着什么。我知道李卫兵带我到郊区喝酒的目的了,不过这让我感到十分尴尬。
  李卫兵对我关切地说,操,这年头还有你那么遭罪的吗?找找小姐把垃圾排掉吧。听他的口气,好像离了婚的我,早已像一块无人收拾的干枯的田地了,早就需要女人浇灌浇灌了。
  我确切地感到李卫兵这家伙的确不是昔日的李卫兵了,钱已使他脱胎换骨,正在加倍地使用着自己的身体。而从婚姻中走出来的我,却还像条受伤的狗,躲在秘密的一角舔拭自己的伤口呢。当然这伤在心上,在谁也不知道的隐秘的一角。
第4节:客户和性友
  酒店里几乎没有什么客人。有个满脸黝黑的家伙在店门口望了一眼就溜走了,好像在寻找一件丢失的东西。过一会儿他又来了,鬼头鬼脑的样子。老板娘把他叫住,说,你还欠50元钱,带来了吗?那家伙露出一点麻木的笑,说,先欠着,下次一起付。老板娘说,那你下次把钱带够了再来潇洒吧。那家伙一声不吭地走了。老板娘又说,真没见过这号人,干了好事还赖帐。
  我感到这家酒店纯粹是家不上档次的“鸡”窝。
  和李卫兵打招呼的小姐进来了。她用妖媚的声音说,李总,今天想吃点什么,我陪你们。李卫兵说,过一会吧,这位兄弟你要好好照顾照顾,他半年没油水了。小姐对我笑了笑,居然一下子就坐在了我的大腿上,一脸的粉气让我既尴尬又难受。
  我心里的欲望像一锅只有90度的水,老在响,可就是难以达到沸点,下身的反应也让人失望,脑袋里像塞着一团棉花。我抚摩着小姐的手和胳臂,感到她的体质比我好多了。我说,你们这儿究竟有什么好吃的?她笑着说,你想吃什么嘛?想吃什么就有什么呀。李卫兵说,这哥们初次来,你要下点功夫。小姐说,你们男人总是挑剔,口味都不一样。上次我遇到一个男的,试了几个小姐都不行,还发脾气,完全是他自己不行嘛。
  小姐毫无遮挡的话语,让我突然兴味索然。我把她从大腿上掀了下来。我的下半身在急剧降温,顿时软了下来,心理上的反感很快导致了生理上的厌恶。
  李卫兵的手机又响了。这次是他老婆打来的。他用严肃的口气说,晚上我不回家吃饭了,要陪客户,什么什么?我回来后再说。他很快把手机盖拍地关了,然后大叫老板娘说,小姐怎么还没来?先上菜先上菜。老板娘扭动着肥臀走进来说,李总,吃眼睛蛇吗?那蛇胆补身子呢。
  我出去撒了泡尿,沮丧地望着窗外的夜色,外面一片粉红的色调,我感到90年代的郊区已是一番繁荣“娼”盛的新气象了。
  我和李卫兵喝着啤酒,边喝边聊。他说,这年头考验的是身体啊,你是不是还在怀念前妻,也不找个娘们,操,你真有耐心。
  这家伙只要沾点酒,说话就要靠“操”字来连缀了,有时一句话要带出三四个“操”。“操”成了他的口头禅。他说这话时显得很自如,比较符合他的身份。他的朋友只有两类,客户和性友。我不是他的客户,和他在一起,也难以成为他的性友。
  我感到他的生活就滥在一个“操”字上了。
  我第一次见到周小雨的时候,天空下着小雨。我们是在一个叫“风月”的酒巴里相识的。
  那天,我们一帮人喝了几个小时的酒,然后又趁着酒兴转到酒巴里接着喝。我们常常喝着喝着就要转场,不是转到歌厅就是转到酒巴,不是转到酒巴就是转到路边的大排挡,总之是接着喝。
  那天,我的心情坏极了。在酒店里喝酒时,我遇到了我的前妻孙妮。我是在洗手间里遇见她的,开始我没在意,我从洗手间男女公用的镜子里发现了她。我十分尴尬地和她打了个招呼,正准备走,没想到被她叫住了。她一脸醉意地对我说,你很潇洒嘛。这话把我搞愣了。我说,你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不潇洒?她说,告诉你,我看见你,心里就感到厌恶,你这样的男人只配去死。他妈的!没想到这婆娘在离婚后竟比离婚前还要凶恶。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看到她被酒精激励起的愤怒而萎靡的脸色,我不敢激怒她,转身就溜走了。
  在酒桌上,我高涨的情绪顿时低落下来,一滴酒也不想喝了。李卫兵的一个哥们以为我喝多了,叫小姐给我倒了一杯醋放到我面前。我知道自己并没有喝醉,只是心里比一杯醋还要酸。我想,孙妮现在到底在怎样生活?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我的确一点儿也不知道。我们一离婚,就没再见面了,当时彼此都有种彻底解脱的洒脱感。
  在酒巴里,李卫兵和一帮人在包间里云里雾里地闹腾着。我拿着一瓶啤酒独自坐在大厅靠窗的一角。城市的灯火此时更加明亮起来,不夜之城跳动着欲望和梦想。恍惚中,我感到自己仿佛置身在昔日曾梦想过的纽约城,但此时我的心情却比一座废墟还要混乱。
  一个小姐在唱歌。她唱的是电影《滚滚红尘》里的插曲。我突然感到这歌的歌词写得很动人,很符合我当时的心境。在微醉和伤心的感觉里,我老是想到孙妮愤怒的表情。那表情包含着混沌不堪的痛苦,这使我感到可怕。我猛地喝了几口啤酒,试图把孙妮从我的脑海里撵走,但一点效果也没有,脑海里老是跳出她可怕的眼神。孙妮过去是很少喝酒的,现在也爱上了酒,和什么人在一起喝呢?如果是个不错的男人,说实话,这对我是个安慰。我希望她活得更好,虽然我们不可能白头偕老。与其说我忍受不了她,不如说我忍受不了自己感到桎梏的敏锐的内心。如果我的内心真的像块顽石,那我就只有把这块顽石死心塌地地当成生活的墓碑了。可我的灵魂像夜空中的星星,充满无边的欲望,使孙妮的仰望变得虚无缥缈。
  我和孙妮在一起生活的两年时间里,有一根无形的绳子牵连着我们。当然我说的这绳子决不是感情的绳子,而是一根纤细的像连接一只土雷的命运的绳子。我们就像两个土雷,我们默默积聚的不是感情,而是TNT,随时都有突然爆破的可能。
  老实说,孙妮找我这样的男人,没有享受到什么生活的乐趣,我是她的受害者。这话,她也给我说过多次。她还说,她不该吃我的迷魂药。
  我给她熬的究竟是一锅什么爱情的迷魂药呢?天呐,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了。她是医院里的护士,虽然不会看病,但至少懂得一些基本的药理。
  我在无聊时翻过一本“恋爱手册”之类的书,我感到更加恍然,感到编这些书的家伙们都像些制造假药的骗子,他们把爱情搞成了五花八门的配方,成批成打地兜售出去,让那些发烧的少男靓女们去服用。
  对孙妮,我可没敢用这些“骗术”。相见的那一天,我们连手也没摸过。
第5节:精神炮弹的射程比不过肉体炮弹
  郊区酒店的名称叫“红楼酒家”,入夜,门口挂着两个大红灯笼,发出使人眩目的光芒。老板娘一身妖艳的着装,轻佻而粉气。她用挑逗和安慰的口气对我说,兄弟,刚来的那个小姐是没相中?还是……不行再换嘛。我心里憋闷得很,没好气地对她说,换你行吗?中年妇女笑了起来,那可不行,你有十万吗?我看了这无耻的婆娘一眼,心里说,即便你倒给我十万,老子也不会干你。
  我为何突然就不行了?难道我的那东西也有正义的立场,极力抵制这样的诱惑?它费了些时间和周折才勉强硬起来,可软下来的速度只有几秒钟。刚来的那个小姐相貌娇好,与她亲热的时候,我还信心百倍。在她耐心地调教下,我的欲望像八月里的洪水,混沌而暴涨。小姐一边脱衣一边说,可以了吗,你也脱了吧。我说,你那么性急,是不是还有生意在后面等着?她坦然地说,是啊。后来她又说,要不要我帮你嘛?
  当她把衣服脱得精光坐在我大腿上的时候,我闻到了一种令我反胃的气息。我顿时软了下来。
  八月的洪水快速地流走了,只留下快要干枯的河床。
  我说,算了吧,你把衣服穿上,钱我照付。
  小姐把衣服穿好后,我给她递过去一张百元的票子。她没收,脸色暗淡下来。看来她还很讲职业道德。我抽了一支烟,和小姐说了几句话,就赶紧溜了出来。
  李卫兵还未完事。我在外面抽烟,等了有20分钟,他居然还没出来。我心里突然焦躁起来,只好去敲包间的门。小姐轻佻的笑声、呻吟和沙发振动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声响很大。他们没理我的敲门声。我只好又坐在门外抽烟。半个小时过去了,我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又去敲了一次门,并大叫起来,李卫兵,你们怎么还在搞,时间不早了。李卫兵说,你这家伙烦不烦,催什么催?等一会儿嘛。过了一会儿,他又急喘着粗气说,快了快了。
  李卫兵这套旧住房是他原单位分给他的。这里位于旧城区,一排排的厂房正在被拔掉,马路在拓宽,推土机整日轰鸣,天空灰土土的,到处是一片破败的景象。在这里,只剩有一栋家属楼,还像座碉堡似的顽强地屹立在这片废墟上,墙上几个大大的耀眼的“拆”字刷了快两年了,而这楼房的主人们依然没有搬迁的迹象。他们每天从废墟间穿过,用政府给予的少量的津贴过着贫困线上的日子。你从他们菜色的脸上就可以看出国营企业共有的败落气息。我曾听一个酒鬼在酒桌上胡说八道,他说,我这胃反正也不值钱了,早已烂得像国营企业了,喝死了拉倒。我估计这酒鬼是个下岗工人,除了爱点酒,球本事也没有,对生活也有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潇洒”感。
  李卫兵过去是这家棉纺厂的办公室主任。在三年前,他就有种预感,这棉纺厂寿期已到,再怎么折腾,都逃不过倒闭的命运了。时代变了,在市场中,这厂子像一艘停在水中的生了铁锈的船舶,再怎么给马达加油也是枉然。他是工厂里第一个从这艘破船上跳下水寻找生路的家伙。现在,他的生活早已绕过破产倒闭的工厂,绕过厂区丛生的杂草,绕过眼前这腐烂的废墟,洒脱地走进了灯红酒绿的生活中,走进了有钱人的行列。
  我借住在这废墟上的碉堡楼里,每天混在下岗工人的行列,也有种破罐子破摔的悲壮的“洒脱”感了。
  那个叫周小雨的巴台小姐唱完歌,主动和我聊了起来。她是被我的掌声吸引过来的。我很喜欢她演唱的《滚滚红尘》这首歌。这首歌把我前妻孙妮的影子从我脑海里彻底地赶跑了。我的身体在啤酒的滋润下,在歌声的抚慰下,爽快多了,心里居然还涌现起一股暖意。
  这暖意来自周小雨。我看到她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脸上波动着让我心动的色泽。在淡淡的灯光下,她飘散的发丝透明得像海里的水草,眼神动荡得使我心里顿时发慌。我说,你的声音真美,为何不到正式的歌厅去唱歌?我的讨好令她很得意。她说,我喜欢酒巴里的气氛,一杯酒,一曲音乐,不多不少,就够我满足了。
  我赶紧找来一只空杯,对她说,我请你喝一杯,为认识你,为你刚才优美的歌声。
  她端着酒杯和我碰了一下,说,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常来酒巴吗?
  我说,我可没那么多钱来买酒巴里的气氛。如果我说出我的工作,可能会把你吓跑的。
  她说,你说什么呀,难道你是殡仪馆里的火炉工?
  我说,如果是呢?
  她摇摇头说,如果真是,那你更会享受生活了。
  我说,我听不懂你这话,难道你不怕和死人打交道的人?
  她说,我根本就不怕死人,就更不会怕和死人打交道的人了。我怕的是活人。
  她的话让我感到,这小妞很有个性,心态豁达,性情活泼,在这混沌的人世,还算有点独特的见解。
  她喝了一口酒,接着对我说,你的工作还要保密吗?你不会是地下的秘密特工吧。
  我说,我是写字的。这年头,知道写字楼干什么的人很多,我可不是呆在写字楼里的白领。
  她恍然大悟起来,说,哦,你是作家,对不对?我小时候对作家、诗人感到很神圣,对他们还很崇拜呢,没想到我今天真遇到作家了。
  我叹了口气说,现在时代不同了,什么作家不作家的,我感到羞愧。写字卖钱的人,日子还没有收破烂的人过得滋润呢。
  她说,那可不一样呀,你们制造的可是精神产品呀。
  我低沉地说,现在人们不需要什么精神产品了,精神炮弹的射程比不过肉体炮弹啊。
第6节:我和孙妮
  我的前妻孙妮住进了医院,这消息是钱国君告诉我的。他跟孙妮的一个同学是好朋友,有关孙妮的点滴情况都来自孙妮的这位同学,然后通过钱国君传到我耳边的。开始,我很木然,对钱国君说,每当我和你在一起,你就要说起孙妮,有什么意思嘛,现在我们早已是两路人了。他说,我感到孙妮对你还是有感情的,据说,她和你分手后,她非常后悔,在她医院的办公桌上,还放着你的照片哩。我轻蔑地笑了笑,说,看来我们虽然是同学,但永远成不了真正的朋友,因为我们总是难以有更深的沟通。我和孙妮的关系,只有我自己清楚,你这个旁观者,是不是在暗地里当说客?
  钱国君说,难道我有那么无聊吗?算了,我再也不说了。他看到我一言不发的样子,拿起桌上的一支烟抽了起来,又问了一句:最近在写什么呢?
  我还是懒得言语,心情被钱国君带来的消息搅乱了。我把正在写的一沓乱稿收了起来,问钱国君,你知道孙妮为什么住进医院吗?他摇摇头。
  天空突然变得很阴沉,空气更沉闷了,看来一场暴雨即将来临。
  我把灯打开,换上一件干净的衬衣,然后对钱国君说,我想出去一下。
  我和孙妮的结识十分富有戏剧性。三年前,我所爱的艺校的那个姑娘住进了医院,虽然我们的关系还没确定,但我每天都要到医院里去看望她。当我得知她所患的是不治之症白血病时,我突然如五雷轰顶。很早的时候,我看过一部日本的电影《血疑》,当时还不知道片中那个美丽的姑娘所患的病其实就是白血病,影片的情节我早已忘了。我万万没有想到,命运居然把这样的悲剧带到了我的面前。
  孙妮就是我在那个时候认识的。每次我到医院,总能看见她。她穿着白大褂,白衣飘飘地从我身边走过,并且还微笑地对我点点头,浑身充满着一种神圣和高贵气息。对护士美好的感觉,是因为小时候的经历影响了我。我五岁时因患肺结核在医院里整整住过一年。在那时,我这个小小的老病号,看见穿白衣的阿姨比见到我妈还亲切。在那时,我感到,谁也没有穿白大褂的阿姨美丽。
  老实说,孙妮穿着白大褂的时候,我根本就没发现她是不是漂亮。她带着口罩,常常只露出一双眼睛。我感到那眼睛很年轻。她在安静而肃穆的环境里,学会了用眼神和病人交流,这让我感到她很美丽。漂亮和美丽的区别或许就在这里。后来我们结婚后,她给我的初次感觉完全颠倒了,她有点漂亮但不美丽。
  孙妮是被我对那个患白血病姑娘的爱所感动,才对我萌生好感的。我爱的那个姑娘在医院里没有活过30天,就像一朵枯萎的鲜花融入了泥土。她走的那天晚上,我再也不敢去看她,也不敢看她悲痛欲绝的亲人们一眼。我躲在护士办公室里偷偷地哭泣。在那时,我才真正知道了什么是疼痛,什么是揪心的感觉。当时孙妮很平静地走到我面前,给我倒了一杯水,没说一句话就走了。她对死亡的态度,我是可以理解的。对她来说,每天都在护送死神上路。
  雨还没下下来。我在热风中行走。我想,不管怎样我还是应该去医院看看孙妮。在医院的门口,我徘徊了十来分钟。我想起那次在酒店里与孙妮见面时的情景,内心复杂,像空中动荡的云朵。我抬头望了一眼天空,真希望雨马上落下来,以洗刷我身内和身外的尘土。
  和孙妮结婚后不久,我就再也读不懂她的眼神了。我所做的每件事情,对她看说,都是不可思议的,用她的话说,是在犯病。我和单位领导大吵一架,回家后她把我大吵了一顿;我毅然辞职下海,她极力反对,说我最终要被“海”淹死;我好不容易爬上岸,专事自由写作,她又说我已经病入膏肓了,最后居然把我那些发不出去的稿子当纸钱烧了。
  总之,孙妮对我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毫无信心。她曾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我说,对你这样的人,动一般的小手术,简直是枉然,至少要做一个开胸的大手术才能解决一点问题。她是护士,说话很专业。但是,想想她话中的意思,我就感到可怕。有一次,我还真做过这样的噩梦。我梦见我的胸膛被剖开了,血流满地,但我一点也感觉不到疼痛,而流了一地的鲜血却使我感到异常恐怖,这可是我多年来集聚的生命的液体啊。我居然用双手捧着地上的鲜血往自己的胸膛里灌。我越灌它越流,感到我的生命快要完了,于是大叫了一声孙妮。没有回声。我突然发现,孙妮就站在我的旁边,她的手上拿着一把血淋淋的手术刀……
  这个可怕的梦,让我后来失眠了好几次,我不敢对孙妮说。有时我们吵嘴,最后都是我主动偃旗息鼓。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令我感到惧怕的东西。
  在孙妮看来,我是在一条错误的邪路上盲目地奔走,已经走到了悬崖的边缘。她从我的身上已看不到半点希望的曙光了,而她又不可能用她的力量勒住一匹快要疯狂了的野马。事到如今,她从我的身边转过身,我从她的身边转过身,我们突然发现天地是那么开阔。
  想到婚姻里的这些破事,我就连一点胃口也没有了。我坐在医院附近的一家小酒店吃了半碗牛肉粉。我想还是应该给孙妮买点什么礼品,以表达前夫或者纯粹一个朋友的心意。我不知道在这种状态下女人的心情,反正,我完全可以坦然以对。我们爱过,恨过,然后分手,这是人生平常得再也不能平常的经历,如果还有什么青黄不接的感情枝叶挂在心上,那也只是短暂的伤心了。
  我们的洒脱就因为我们没有孩子,否则,谁也洒脱不起来了。对夫妻而言,孩子可是最大的“财产”,离婚男女所有的痛苦就集中在对这一“财产”怎么分配的问题上。孩子还是一个感情的人质呢,我有个朋友和老婆离婚,居然离了七、八年。八年抗战,都是因为有孩子这个“汉奸”在作祟。最后他总算离掉了,但令他更加痛苦的是,孩子虽然判给了女方,但他的前妻决不准让他与孩子见面,否则,她就要对“人质”进行迫害。他曾对我说,女人的这种残忍比什么都可怕。
第7节:你比狗屎还要臭
  我买了一袋水果,走进医院。有个眼熟的护士对我尴尬地笑了笑(可能她已把我认出来),然后直接把我引进了孙妮的病房。
  孙妮躺在病床上,正和一个同事在聊着什么,看见我来了,她吃了一惊,然后又装出平静和无所谓的姿态,拿起一本杂志看了起来。她的同事马上明白了什么,便赶紧走开了。
  我把水果放在床头柜上,然后有些机械地说,我听钱国君说你病了,我来看看你,好些了吗?
  孙妮一边翻杂志一边低着头说,你来干什么?我永远也不想再见到你,假模假样地跑来干什么,我可不需要你的同情。
  我说,如果我是同情你,那我就不会来了。我来看你,也不是假模假样的。不管你怎么认为,我想……
  孙妮抬起头,她的眼睛明显地泛红,脸色很苍白。她说,你知道我得的是什么病吗?
  我说,我还真不知道。我的眼睛一直看着她的床头放着的一盆鲜花。
  她说,你来晚了,早一点来就知道我得的什么病了。她说完,突然把头埋在了毛巾被里。
  我愣了,不自觉地拿出烟,然后又把烟放进口袋里。
  孙妮抽泣起来。我递给她毛巾,她没接。我的心如蒙鼓里,脑袋里轰鸣着沉闷的鼓声。孙妮突然抬起头,张着通红的泪眼叫喊起来,你走吧,走吧,我现在看见你就像看见一堆狗屎,你比狗屎还要臭!
  我试图安慰暴躁的她,但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她到底是怎么了?我的心里越来越没有底。如果不是看见她如此伤心的样子,我肯定扭头就走了。
  那个眼熟的护士走了进来,她把我叫到外面低声地对我说,她把孩子流了,离婚前她就有身孕了,难道你不知道?我木然地站在那里,心里突然感到有种锐痛感,我说我一点儿也不知道,离婚前她隐瞒了我。这说明在那时,她也的确做好了离婚的准备,要不然,她不会这样残忍。护士说,孙妮是个个性倔强的女人,难道你还不了解她?唉,你怎么就不能宽让她一点呢?
  我不想再说什么,在这样的现实面前,也容不得我向孙妮忏悔什么,更用不着我向旁人解释什么了。对孙妮的举动,气愤、惋惜、痛苦、麻木一齐向我涌来,现在即使她把泪水哭成大海,也难以唤醒我的同情了。我没有强迫她离婚,从这件事看,我更加感到她的选择是对的,我被动的选择更对。我还感到她的眼泪她的伤心,对于我来说已一钱不值!
  我再也没有走进病房去看孙妮一眼,大步流星地走出医院的大门。此时,大雨已倾盆而下,我像一个木头人,行走在马路上,任雨水浇着我周身。在雨中,我竟痴傻地大笑起来……
第8节:美丽又堕落有什么不好嘛
  我每天给周小雨打电话。白天她基本上是在睡觉,在晚上她像个苏醒的夏虫,在夜幕下鸣鸣自叫。她来找我时,又像一只发着幽幽亮光的萤火虫,虚无缥缈地来,又虚无缥缈地去。
  自从我们在酒巴认识后,我们就非常自然地走在了一块。她热爱艺术,有一副好身材,相貌娇媚,又有一副好嗓音,自由职业,性情开朗,富有个性。在这个城市里,她几乎是一个让男人深怀欲望的尤物。我的状态也很对她的胃口,自由职业,在文艺圈里小有名气,靠写作糊口,张狂,独身,性情散漫。我们在一起,真是半斤对八两,阳光对土地,湿土对种子,相得益彰,互为补充,互为依存。
  我们认识后不久,她辞掉了酒巴的工作,在我的建议下,在我朋友的帮助下,她在一家名为“下半夜”的舞厅里演唱。报酬也令她满意。
  那天,我请朋友和舞厅的老板喝酒,性情高涨。周小雨穿着一身低胸的黑上衣,乳房显得更加饱满,十分性感,栗红色的头发(那天她特意染的),看上去大方而新潮。我偷偷开玩笑说,你今天真美,美得像个堕落的女青年。她纤细的手指掐着我的大腿说,我堕落吗?美丽就意味着堕落?你真坏。我说,我没找到合适的词,美丽又堕落有什么不好嘛。
  我们说话随意起来,在认识不久,就像一对亲密的小冤家了。我喜欢她生气,她娇怒的样子更让我心荡神怡,那是一种让人疼爱的娇美。她的怒气只有几分就化解了。即使她的脸上挂满泪水,只要我一句得体的玩笑,就会使她乐得心花怒放。然后她骂我抚我亲我,然后我们疯狂地做爱。
  那天,我有种星探似的得意,一杯接一杯地和舞厅的老板喝着酒。我一边喝一边对他说,哥们,我的小妹就交给你了,她能吃苦能耐劳,还会心痛人,是个有责任感的女孩。如果她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尽管批评。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怕别人批评……
  周小雨又在我的大腿上掐了一把。我有点醉了,我在胡乱的言语,我晃动着得意的脑袋,一只手晃动着酒杯,另一只手搭在周小雨裸露的肩上,样子放荡不羁。周小雨提醒了我几次,我还是难以平静下来。舞厅的老板是个一本正经的年轻人,比我还年轻,穿着笔挺的名牌衬衣,打着一条暗红色的领带,举止得体地礼貌地应对着我的放浪。我感到这是个年轻有为的正派的老板,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有梦想有野心,正在大把大把地挣钱,大把大把地捞世界,前途辉煌。而我在酒中,同样感到自己活得潇洒自由,无忧无虑。尤其在周小雨的面前,我感到自己突然发现了一个美丽的新世界。
  那天我喝醉了。周小雨扶着摇摇晃晃的我,行走在灯火辉煌的马路上。我拿着矿泉水猛喝了几口,然后用剩下的水淋着自己的头。刚刚喝酒时,我的脑袋还没有感到疼痛,还有满脑子的胡思乱想。没想到,一走出酒店,我的豪情就突然消散了,脑袋里像装着糨糊。我揽着周小雨,闻着她身上飘香的汗气。我喜欢她身上散发出的气息,像一只苍蝇一样地喜欢啊。我说,你是不是害怕我这个酒鬼了。我是什么作家,我写字是因为我的灵魂常常感到痛,我周身都是腐败的气息。我越纯洁就越害怕纯洁,我越肮脏就越喜欢肮脏。我越喜欢你我就越害怕你,我越害怕你就越喜欢你。周小雨,你明天就要当歌星了,虽然是个舞厅的歌星,可你要当红了。我是不是像某些电影里刻画的善于“浇花”的幕后伯乐?
  周小雨不和醉鬼一般见识,她根本就听不进我的胡言乱语。我们互相搀扶着(其实是我趴在她身上。她是我酒后的拐杖,是夏天的一杯冰水),走到了旧城区。我们穿过废墟,穿过废墟上的破砖烂瓦,穿过如战壕一样的掩体,高一脚低一脚地行进着。在黝黑的夜幕下,我们像一对幸免于难、在战场废墟上重新站起来的患难战友,正一步一步地向着安全的地方撤离。那辆巨大的推土机,如一辆被击毁的坦克,已报废在战场,它散发出铁锈的气息,死亡的气息。我喜欢这种气息,它唤醒了我的欲望,唤醒了我沉睡的灵魂。我们躲在它巨大的残破的阴影下亲吻着。我亲吻着我的拐杖,吮吸着我口渴时的冰水。周小雨亲吻着我的酒气我灵魂里的潮气,爱抚我的身体和我身体喷溢的激情。我们两条机灵的舌头快乐地纠着,嬉戏着,像水中只两条光滑的鱼。我们的身体像两条更巨大的鱼,我们纠缠着嬉戏着,游进了推土机的驾驶室里。我们在驾驶室里做爱。我“驾驶”着周小雨,然后由周小雨“驾驶”着我,我们的激情像野外的风,一叠一跌地来,一叠一跌地去。我们的身体跌宕起伏,像置身在汪洋中的一条船。废墟在夜色下灿烂起来,灿烂得如同大海黑色的波浪。我们像置身在豪华的“泰坦尼克号”上,听着夏虫在奏鸣着一曲“我心永恒”的大型乐章…?
第9节:我可要告你们性骚扰了
  我在废墟上的“碉堡”里制造着“精神产品”。我写着诗,写着一首我永远无法写完的诗,诗名叫《安魂》。这首诗是献给我昔日的情人叶雯的。自从她离我而去,我就开始用诗给她筑构一座巨大的纪念碑。我的每一句诗都是一块从我的灵魂里提取、煅烧而成的砖石。我要一点一点地筑,用一生的生命给她建造一个灵魂的安居之所。
  叶雯是个喜欢诗歌的姑娘。在90年代,这么美丽的姑娘还喜欢诗歌,这简直是奇迹啊。叶雯的喜欢是真喜欢,她从没想到发表,也从不在闹哄哄的比鸡窝还要乱的文艺圈子里混。她因病休学在家,几乎足不出户,性情乖张而安静,真有点19世纪美国女诗人狄金森的恬淡、忧伤和那种无为而治的安宁。叶雯写的诗也是抽屉诗,闺房诗,隐秘而热情,恬静而伤感。她在诗里写道:当我站在悬崖/你可以重重地摔下/让我温热的躯体粉碎成石屑/当我在夜的恐惧中颤抖/你可以扔下我/让萤火虫和纺织娘为我守灵。
  她走了,走得那么美丽。我常常站在窗口忧伤地望着远在天边的星星,仿佛看见了她轻快的步履,听见了她轻轻的足音。我看见她穿着透明、洁白的衣裙,像一阵轻快的风从空中走过,从我的梦中走过。深夜的蓝空寂寞得像我书桌上摊开的稿纸,我用我的诗句追踪着她的步履她的足音。我的诗句亲吻着她的眼神亲吻着她洁白的衣裙。
  叶雯是我忧伤灵魂的投影啊!
  李卫兵又在呼我了。我估计又是饭局。我正要到一楼的小卖部回电话时,呼机又响了,我一看就知道是周小雨在呼我。这呼机是周小雨送给我的,她的意思是报答我的“伯乐之恩”。其实,我对呼机这玩意毫无兴趣,原因有两点:一是我和外界的联系不多,一年也没几个电话,配带这玩意纯属多余;二是,我讨厌外人毫无约定的打扰。呼机像一跟绳子牵着你,与牵着一条狗没什么区别。
  我走到楼下,遇到了整日没事游逛的下岗青年刘小毛。我感到在这座“碉堡”里,就他最快乐。他原来是毛巾厂的电工,很仗义,我们很快就成了朋友。对刘小毛而言,毛巾厂的倒闭是个天大的喜讯。他曾对我说,如果毛巾厂不垮,他还想买包炸药把它炸垮呢。我说,你为何如此痛恨这个厂?他说,他痛恨的是那帮贪官污吏,厂子一年没发工资,可他们却养得体胖肉肥,常年在餐馆吃喝,跟吸血鬼没什么区别。工厂没工资发,就发毛巾、床单,家里的毛巾用来擦厕所都擦不完。现在厂子垮了,反而更好了,政府还发点抽烟的钱呢。
  我和刘小毛在楼下说了几句话,就到小卖部回电话。我先给周小雨回话。她在电话里说,怎么回个电话都磨磨蹭蹭的,还在睡吗?今天晚上来听我唱歌吧。我说,就这事吗?我一时难以明确地告诉她去还是不去。对现在的舞厅,我实在没兴趣。那简直是个暧昧的调情场所,跳舞仅仅是一种掩盖什么的形式罢了。
  周小雨在舞厅演唱半个月了,我只去过一次舞厅。当然,我不是为了跳舞,而是专程去听她唱歌的。当时,我坐在黑暗中,在幽暗的灯光下,看见一对对的野鸳鸯们抱在一块,亲抚着摇摆着,完全像一对对发情的企鹅。我无心听周小雨的演唱。我想又有几个人听她的演唱呢?他们早已变成心理上的聋子了。几个被客人挑剩的小姐老在我面前骚扰我,我不耐烦了,说,你们如果再在我面前动手动脚的,我可要告你们性骚扰了。有个小姐嘀咕了一句,老土。
  我不知道在台上唱歌的周小雨是不是想到了我的尴尬。她唱完一曲后,跑过来找我,对我亲了一口。我竟毫无感觉。
  在电话里,我对周小雨说,今晚真不巧,李卫兵邀请我喝酒,口气很坚决,估计有什么事要找我。她说,你别给我打马虎眼了,你不来就算了。我说,我到11点来接你吧。她说,那么晚我不想到你那个破碉堡里去了。我说,如果方便你晚上一同过来喝酒吧。我知道她没多少时间,舞厅在8点就开始营业了。她说,你是什么意思?什么方便不方便的,心里是不是有什么鬼嘛。我说,我有什么鬼难道你还不知道吗?我的“鬼”就是想偷你呢。
  她在电话那边笑了起来。
  在这个英雄淡出的年代,周小雨就是这个年代里的偷情英雄。
  李卫兵一见到我就开始大骂起来:你这家伙是不是见色忘义了?和一个小歌女泡在一起,就把朋友忘了。上次我呼了你好几次,怎么不回话?我说,我一点印象也没有,恐怕是呼台出了什么问题吧。对你,我至少要讲究“呼德”的,哪敢得罪你呢。
  李卫兵就是这个直率的脾气,大大咧咧的,让人感到更亲切。他身上的某些表现体现出全中国年轻“发哥”们所共有的特点。他们做事胆大,不顾后果。胆儿越大就赚得越多,胆儿越大也就意味着“掉”得越狠,在大风大浪里,大起大落,这才称得上个“弄潮儿”。李卫兵“弄”的是汽车“潮”,风险就更大。他的风险不在投资,而在于对政策的把握上。说白了,就是在有关政策条文里打擦边球,在暗地里用票子开路,搞到批条,狠赚一把,纯粹是个汽车市场上的皮条客。
  李卫兵找我肯定是喝酒,但这次的酒有很大的功利性。他销到外地的几辆车,质量出现了问题(我估计是地下组装的车),客户告到了市消协,此事如果不摆平,事情闹大了,他有可能赔得一贫如洗。在焦急万分的时候,他突然想到我有个朋友在消协当差,所以抓住我,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
  李卫兵对我说,你今天无论如何都要把你的朋友约出来,今天的饭局就交给你安排了。说完,他从黑色的皮包里拿出一沓票子递到我的手上,那意思是今天考验你的时候到了。
  我感到这沓沉甸甸的票子像一包炸药,我要像革命英雄董存瑞那样勇往直前,把前面的碉堡炸毁。我对李卫兵说,对付现在的家伙们,光有票子,事情成不成,还没有绝对的保证,现在时兴用“肉弹”来进攻。“肉弹”的好处是,爆破力威猛,挨弹就倒,比对付汉奸还管用。某些看起来坚不可摧的家伙,只要用“双弹”(票子和女色)来进攻,保管百发百种。现在坚不可摧的越来越少了,时代在进步啊。
  道理李卫兵都懂,但没有目标,他即使拿着“双弹”也毫无用处。我有点犹豫,说,那哥们跟我只是认识,我们很久没联系了,还不知道他买不买我的帐。不过我可以去试试。
第10节:我下过几个月的海
  我找到那个叫张辉的哥们时,差点没把他认出来。半年未见,他就像个肥头大耳的小官儿了。看他办公里的设施和他办公桌摆放的位置,我猜想他或许荣升了。
  他见到我大吃一惊,说,大作家大诗人,今天怎么有空来这儿?坐坐坐。
  我说,你荣升了,也不请哥们喝一顿?
  我完全在瞎猜,故意摆出老朋友的姿态。实际上,他只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我完全是在套近乎。
  他说,革命工作嘛,升不升就那样。
  看来我猜对了,心中一阵窃喜。
  我说,你们这儿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了,媒体对消协的炒作越来越多,消费者真把你们当包公了,屁大一点事就来找你们主持公道。
  他说,你看看你看看,一桌的投诉信呢。唉,麻头。他点燃一支烟,然后递给我一支,脸上有种明显的得意。我突然想到,应该买一包好烟先礼貌礼貌。李卫兵的票子在我的口袋里鼓鼓囊囊地,把我的大腿磨得难受。
  我说,快要下班了吧,今晚,我请你喝酒。
  他说,有什么事嘛,是不是买到了什么假冒伪劣产品?直说嘛,或者写个投诉情况给我。今晚我还有事呢。
  他的神情突然有点低落。我想吃饭喝酒对他来说,比干工作还要痛苦。而他肯定也没少“痛苦”,不常年泡酒店,那模样能像“中部崛起”的革命干部吗?
  我说,不是不是。一是好久没在一起喝酒了,二是的确有事要找你帮忙。今天你无论如何都得赏光。
  他总算答应了。我想他还年轻,可能提升不久,毕竟还没在官场混油。有些油官儿,你跟他打交道,比跟地痞癞子打交道难得多,虽然他们之间有很多共同之处。
  李卫兵和他一个生意上的朋友早就在一家豪华酒店里等我们了。
  李卫兵见到我,像见到了救星似的,赶忙说,人请来了吗?我不紧不慢地说,过一会儿就到。我拿着一支烟,李卫兵身边的那个朋友主动给我点燃。我又说,机会好,那哥们现在荣升了。
  我把一沓钞票从口袋里拿出来还给李卫兵。他说,你先拿着,还没到用的时候呢。不够了,我再拿。
  我说,目标是有了,不知能不能把碉堡炸掉,难以预料。你的情况我不清楚,生意上的事我只是一知半解,但我感到问题可能很复杂,如果仅仅从消协做工作,估计还难以把事情搞妥。
  我下过几个月的海。前妻孙妮的预料是对的,像我这样的人下海,不被淹死就是天大的好事了。其实,我下海的目的只有我自己清楚,从单位义愤辞职,心理一时难以平衡,又懒得看孙妮的脸色,找个事干,以消除内心的忧闷。至于赚不赚到钱、赚多少钱,我压根就没想那么多。我最大的心愿还是能像我的朋友吴迪在家当一个真正的自由撰稿人,谁的脸色也用不着看,自由而潇洒。所以我刚在“海边”把裤子打湿,就灰心丧气地爬上岸了。
  辞职后,我思忖着怎么洒脱地开公司。我想来想去,觉得开家旅行社比较对市场路子,也比较对我的胃口。租间房,买几张办公桌,再招几个漂亮的导游小姐,自己当个小经理,单纯又体面。
  当时,在招聘导游小姐时,我的确信心百倍。招聘启事一发,报名的有好几百人。我整日接着女性的电话(女性的电话使我心悦气爽),解答着有关旅行社的情况和对导游的要求,口焦舌干,忙得团团转,很有点干番大事的姿态。
  在对导游小姐应试的那天,来了一大帮年轻的姑娘。我感到有点束手无策,只好叫吴迪来帮忙考核。这家伙坐在老板椅上,情绪大增,刁着一支烟,很快就找到了当老板的感觉,比我牛多了。他的眼光比我犀利,对长相漂亮的,不管内在素质如何一一初选。而有些长相平平的姑娘,不管内在素质如何,在首轮就被一一淘汰。我尊重吴迪的意见,也没有多说什么,谁不喜欢漂亮的姑娘呢。我们考核了一上午,其实仅仅只是个目测,选来选去,就选了一些貌美的丫头。
  有个初选上的丫头一出门就高兴地叫了起来,以为马上就可以当个令人羡慕的导游了。她的叫声更使那些被淘汰的姑娘垂头丧气。有个相貌一般的姑娘嘀咕了一句:这两个家伙完全是在选美呢。我听到这话,心里一惊,又看看她的报名表,发现她还受过旅游专业的培训,估计素质不错。我埋怨吴迪,要认真看报名表上的简历,不要把好的漏掉了。他说,没必要注重表上的简历,导游不漂亮能引顾客开心吗?我不管吴迪的意见,觉得有必要把她留住,于是就出门把那姑娘叫住了。我说,你已经初选上了,下午再来吧。可那姑娘根本就没理我,头也不回地走了,想必对这样的旅行社已丧失信心?
  下午,依然是吴迪和我对初选者进行素质测试。这次,我一本正经地坐在了老板椅上(要不,吴迪这家伙肯定要抢先坐了),吴迪坐在一旁,偶尔提几个问题。
  他对一个长得像甜妹歌星杨钰莹的姑娘说,我国有几大石窟?它们分别在什么地方?
  那姑娘傻了眼,美丽的大眼睛变得慌张起来。
  看到她不自在的样子,我说,你会唱歌吗?
  这姑娘顿时高兴起来,马上给我们唱了一首。她唱着唱着还做了几个舞蹈动作。
  我感到她的舞姿和歌声还不错,接着又问了几个问题。我说,你为什么喜欢导游职业?
  她说,好玩呗。我喜欢到处旅游。
  我说,我知道你喜欢旅游,但要你带一大帮人去旅游,你怎么对他们服务?这可不是件简单好玩的事啊。
  她想了想说,把他们当朋友呗,热情呀,周到呀,还有……
  吴迪插话说,如果别人不把你当朋友呢?
  她说,我想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是要沉住气,不跟他们一般见识。
  我说,如果有客人喜欢上了你,你怎么办?你会抛下其他客人跟他去约会吗?
  她说,如果我也爱上了他……反正我要把客人带回来。
  旁边的姑娘笑了起来。我感到这姑娘还很天真,适合当个幼儿园的小阿姨。
  我对她客气礼貌地说,谢谢你对旅行社的关心,有消息再电话通知你。
  我们考核了半天,心里有底的不多。第二天我只好把简历再翻出来,又在吴迪的建议下,电话通知了6人。那个天真的、名叫蓝蓝的姑娘,还是在吴迪的建议下录取了。
  我每天拎着个公文包像模像样地当经理了,每天把几个导游的工作一安排,我就跟吴迪喝酒去了。酒一喝,我就把旅行社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就开始和吴迪讨论文学。旅行社两个月没做成一笔生意,房租和人员的工资还得照常开,六个导游小姐陆续就走了三个。我感到在旅游行列里混,并不像我想像的那么简单。光靠导游小姐去拉生意显然不行,而我又根本不想抛头露面地去求人。有几笔生谈成的生意,又居然被地下的黑店挖走了。旅行社在有气无力的状态下支撑了四个月之后,就把门关了。
  我损失了上万元,连教训也没买回来。而只给我帮了一次忙的吴迪收获不小,不光过了一次眼瘾,还把那个天真的蓝蓝小姐抓到了手。一年后,蓝蓝小姐成了吴迪的老婆。
第11节:你屋子里的蟑螂真是成精了
  整个夏天,天空板着阴森森的面孔,大雨小雨一直不间断地下着,空气仿佛拧得出水来,屋子里潮湿得很,连墙上都快长绿斑了。我的心情也在发潮,像一块凉不干的婴儿尿布。我仿佛过着苔藓或蕨类植物的生活。
  可是,在这样的天气下,屋子里的蟑螂却在茁壮成长,它们的繁殖力极强,一只比一只肥硕。它们常常在大白天三五成群地游荡出来,从我的脚边溜过。我拿着一只苍蝇拍,和它们作战。我眼尖手快,但它们逃离的速度也非常敏捷,反应迟钝一点的自然被我拍成肉浆。我有时什么事也不能干,什么事也不想干,就想和蟑螂作战。它们狼狈逃窜的样子更加激发起了我战斗的热情,它们出来一只,我就消灭一只。我有时静静地伏击在它们可能隐藏的地方,等候他们出来,时刻准备消灭它们。我和蟑螂的战斗,一直持续了一个礼拜。当我感到把它们消灭得差不多的时候,才休战写作。可是当我写着写着,一只残余的蟑螂又从我的脚边爬过,我快速抬起脚,把它踏死,一股绿色的液体溅了出来,让我感到十分恶心。
  周小雨有时和我一同加入到消灭蟑螂的战斗中。她买来了各种型号的杀虫喷剂,如“克星”、“枪手”、“杀无敌”等等,这些品牌都是她从电视广告里得知的。平时她除了看歌星的演唱会,还对杀虫剂的广告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时她看着看着,就大叫着对我说,又有新产品问世了,看来它的效力不错。可我毫无兴趣,在这满屋子充满药味的环境里,我的心情憋闷得很。对付蟑螂,我们使用了各种牌子的杀虫剂,但效果甚微。蟑螂依然在出没,只是出没的时间改在了夜晚。白天它们躲在阴暗的洞穴里修身养性,在晚上就开始猖狂起来。半夜,我上卫生间时,看见它们趴在便池的边缘,随便下脚就可以踩死几个。
  我对周小雨说,别相信那些广告,他妈的,这年头,很多广告都在骗人,现在的杀虫剂居然连蟑螂都杀不死了,难怪有人说,有人喝了农药,跟没事一样,全是假的。
  周小雨说,是你这破屋里的蟑螂成精了吧。
  我的预料是对的,李卫兵惹出的事仅靠消协是难以抹平的。客户的投诉信的确压在了张辉的案头。我感到是非一般的小事,不是买个什么假冒的杀虫剂或者化妆品,赔点小钱就能解决的。地下组装汽车成了工商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可是汽车市场还是混乱一片,公私勾结,总有办法使之合法化。消协负责的权限很有限,还得根据质检部门的调查结论来处理。
  那天在酒桌上,李卫兵一口一个张会长、一口一杯酒地和张辉碰着杯,神情有点委琐。张辉的酒量是个无底洞,喝了三大杯(一杯二两),居然看不出有任何反应。李卫兵暗示我,要我把张辉陪好。我喝下两大杯就有点撑不住了,脑袋有点迷昏,肠胃发胀。我对张辉也开始一口一个张会长了。他并不反感,说话的神情也越来越严肃起来。李卫兵的那个朋友快要喝倒了,我看见他出去吐了两次了。李卫兵喊他来喝酒,我估计他们在生意上是串通一气的。张辉说,这事,我只能缓压下来,如果你们能私下处理更好。为张辉这句实质性的话,为朋友义气,我有种豁出去的勇气了,端着酒杯又跟他碰了一次。我说,张会长,这事反正拜托你了,尽量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质检部门跟你们是一家,希望你跟他们也打个招呼。
  李卫兵把我叫了出来,要我把口袋里的两千元偷偷塞给张辉。我犹豫说,这事还得你亲自办,我出面肯定不好。然后我把钞票又交给了他。他附在我耳边说,这家伙酒量大得惊人,看来我们三人也对付不了他。据说周小雨能喝,她又能说会道,你是不是把她呼过来?今晚,她的报酬我翻倍给。
  我有点不悦,说,我没发现她能喝酒。他妈的,你手头的红粉一大把,就不能叫一个来陪酒吗?
  下岗工人刘小毛有事没事的总喜欢往我这儿跑。他的仗义使我无法拒绝他,比如有时他不知从哪儿弄条狗,或者弄只鸡带到我这儿来加工。他的烹调手艺不错,整栋楼都能闻到一锅鲜狗肉飘出的香味。这家伙没什么文化,从小就死了老爹,跟他妈在一起生活,可他从小就养成了游逛的毛病,他妈根本就管不了他。楼下的小卖部是他妈开的。有时我看见他趴在窄小的柜台上抽烟,眼睛滴溜溜地转。有时他冒出一些奇怪的想法,让我感到,他非常聪明机警,可是,贫寒的出身使他的聪明才智白白地浪费了。
  他说他最近在家里搞发明,研究汽车安全自救装置。他说,如果他的这项发明成功,在一夜之间就可以成为亿万富翁了。他趴在柜台上,拿着一辆玩具汽车,演示着他的设想。他嘴里竟冒出有关牛顿力学的理论,让我吃惊不小。我虽然不懂,但也没把他的理论当回事,我想如果发明这样简单,那谁都有可能当发明家了。他的设想有创意,如果他的发明真能成功,那意义将非同小可,完全可以用“划时代的飞跃”来概括了。我没在意他的说法。我说,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去找份工作吧,别把青春荒废了。
  他听到我的话,有点泄气。他说,发明其实是很简单的事,关键就在于你能不能在简单的事情上突发奇想。比如热水瓶自动开启的瓶塞,还是位中学生发明的呢。还有多功能拖把等,你看起来很简单,其实一个小小的设想就可以增加它的功用。我说,那只能说是个小发明。他说,拉链是个小发明吧,可它对人类的贡献并不比发明蒸汽机的作用小。你想想,如果人类没有发明出拉链,那我们的生活将有多么不方便。所以,你不要瞧不起小发明,越小它的实用价值或许就越大。
  刘小毛在我的面前谈起发明之所以很自信,是因为他的确有一项小发明获得过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那就是他发明的小学生用的卫生卷笔刀。可是他找不到生产的厂家,这发明也就没给他带来什么实惠。
  我懒得听他大谈发明,脑子里满是屋子里那些成精的蟑螂,对付它们我已经毫无信心。我对刘小毛说,你发明一个对付蟑螂的装置吧,怎样把它们诱惑进一个笼子里,一网打尽。刘小毛说,市场上不是有各种杀虫剂吗?我说,我使用了各种牌子的杀虫剂,毫无效果,越杀它们的繁殖力越强。
  过了一会儿,刘小毛漫不经心地说,那你屋子里的蟑螂真是成精了。
第12节:梦是爱所患的疾病
  叶雯的影子从一个甜美的梦中投过来……
  五一广场,集聚着前来参加“钢琴诗”表演的嘉宾。彩色的喷泉在夜空中舞蹈着,如银蛇起舞,中秋节的空气里弥漫着柔曼的音乐。
  叶雯穿着一身洁白的连衣裙,站在舞台的中央,一束柔和的光线打在她的头顶,使她的脸上洋溢着青春的光晕。
  这是由市电视台和市文化局共同举办的一台中秋节音乐诗歌朗诵比赛现场。叶雯作为艺校唯一的代表参加了表演,她朗诵的作品是我的一首《秋天的谣曲》:
  用秋天武装的季节
  是不是成了欢情的开端
  秋天啊 一只鸟飞走了
  世界的心也跟着飞
  用一朵云做泪水已经足够
  用一个果实做梦已经足够
  一个夜晚抱着另一个夜晚
  而我抱着一生坐在果实的核心
  用完一生也无法将秋天打捞
  我低声说 果实你碰到哪儿都是痛的
  秋天啊 一只果实飞走了
  世界的泪也跟着飞
  一块土怀着人类的籽
  无数的果实在搬动秋天的头颅
  秋天啊 轻轻一蓝又轻轻一痛
  秋天的血汗布满谷仓
  我切开了果实 倾听世界的肉体和梦
  秋天啊 我手中的刀子换了又换
  谁在用黄土做碗 用悲伤做窝
  谁在用命运修一条回家的路
  秋天啊 一朵白云飞走了
  世界的血也跟着飞
  秋天的镜子反射出多少苦味的阳光
  时间的黑鸟坐在一把琴上
  我看见秋天 从你飞到我
  用掉多少雨水和花木
  大风伤万木 但伤不着你的心
  秋天啊 只有那唯一的火烧着了你的毛发
  风吹谷子
  风吹亲人
  用果实点灯
  用灵魂看家
  把梦做在云上
  把心赶到土地的宫殿
  秋天啊 走过落叶的产床
  流动的阳光打伴着早熟的新娘
  绿叶的手掌把秋天重温
  秋天的女人坐到故事的远方
  秋天啊 把一生放在人类的花蕾上
  把夏天的狂风和诗歌放在果实上
  我的身躯活得太累,我的灵魂飘在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梦中。
  今夜,我的灵魂就栖在一片叶上,它闪动着,没有一丝重量。从你的发梢到脚尖,从左手到右手,从胸前到胸后,我的爱没有一丝重量。
  我穿过你就像穿过一片洁白的苇丛,那儿已被月色洗了一万年.我穿过你再向世界走去,这个世界只是你温柔的一部分。你躲在我孤寂的背后,你看我写字和咳嗽,听我灵魂的一声尖叫,而你默不作声。
  我活着,好像被生存的真实刺瞎了双眼。我活着,直到潮湿的火焰涌出我的眼眶。我不知道活在谁的命上。我在酒中哭泣,反复梦见你,梦见一束幽蓝的火焰……
  梦是爱所患的疾病。可我现在连梦也没有了,我从岁月里打捞上来的也是残破的梦。
  住在李卫兵的这套旧房里,我感到像住在一个阴森恐怖的城堡里,写作毫无进展,心情阴郁。周小雨有时说我像鬼魂,有时说我像个19世纪巴黎颓废的情种,可惜这个世界没有我生长的土壤。
  在忧闷的时候,我就给周小雨打电话。在白天,如果她不来找我,一般都会在家里沉睡,她什么也不想,其生存哲学就是快乐。如果她偶尔思考什么,也是靠身体思考。她为她的身体在思考一件漂亮的衣裙,为她的身体思考香水的品牌,为她的身体思考一次彻底的放松。她永远是快乐的。
  她懒洋洋地爬起来接我的电话,声音也是懒洋洋的。她说,现在什么时候了?这天气真适合睡觉。我看看阴森的天气说,我两个礼拜都没看见太阳了,谁知道现在是什么猴年马月了。你再睡,我就要给你“过磅”了。“过磅”是我对付她贪嘴时常说的话,不思考的女人,吃起来也就没节制了。她在电话里笑了起来。她说,书上说,养容最好的办法是睡觉,怕我胖吗?放心吧,你感到我丑了,我会主动离开你的。再说,我们家没一个发胖的,遗传基因优良,放心吧。
  我和周小雨从来就不谈及感情上的事。我说起自己心事的时候,她平静或麻木,毫无吃醋或者生气的表现。我对她说得最多的还是叶雯。她说,才子佳人的爱恋史,在书里才是完美的,你说的简直让我感到太遥远了。她几句话,就把我的话打断了。我闷在那里,也不想理她。她走过来蒙住我的双眼,在我的脸上亲了一口。看到她无拘无束的样子,我的忧伤顿时化解了。
  周小雨是快乐的风,更是快乐的雨。
  我在电话里说,你来吧。她不到半个小时就来了。傍晚时分,她像一只冬眠醒来后的幼小母兽,怀着饱满的情欲而来。她蹄蹄踏踏的足音从一楼响起,给沉闷的“碉堡”带来了生机。在楼上,我都能闻到她到来的气息。
  她一来,我们就开始做爱,她说她喜欢做爱。她还说,一个不会享受性爱的女人,是一生的悲哀。我说,我是你的第几个男人?她说,你说这话很无聊。我说,如果我娶你当老婆,你还会跟别的男人偷情吗?她不理我了。每当这时,她就说,我才不会嫁给你呢。
第13节:学会享乐吧
  如果拿我的前妻孙妮和周小雨做比较,那完全像是两代人的感觉,虽然她们的年龄相差不到五岁。在她们的身上几乎毫无共同点,所以这样的比较也毫无意义。
  孙妮是千千万万妻子的缩影,希望自己的男人追求进步,有出息,既能出人头地,又能赚钱守家。她们寄托婚姻就是寄托一个人。从内心来讲,谁都喜欢这种个人奋斗的方式,但是我总是偏离传统的轨道,价值观也和世道所认同的有点格格不入。
  有人说,婚姻是笼子。我不喜欢这样的比喻。我认为,婚姻就是要使两个人同化成一个人,这同化的磨砺过程比进入笼子要痛苦得多。
  我对孙妮的感觉被一种古怪的因素左右着。孙妮穿着白大褂在医院里忙碌的时候,我对她肃然起敬(儿时我喜欢穿白大褂的阿姨,这感觉一直没从我心上消失)。我们结婚以后,在一个小家里,她在我眼里好像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人。她总是用医生对病人的口吻和我说话,那种职业习惯让我感到她就像是我小时肃然起敬的阿姨。我曾努力想改变这种感觉,但是非常艰难。
  我躺在床上看书,她很反感,总是对我说,你不能这样看书,那样你的眼睛很快就会近视的,你若戴个眼镜就更难看了。她出于关心地拿掉了我手中的书。我的心正沉浸在书中一个精彩的章节里,她的唠叨和关心,使我感到心烦。我辩解说,我躺在床上看了十几年书了,我的眼睛不还是好好的。我什么习惯都可以改,但如果不让我躺在床上看一会儿书,我就几乎难以入睡。我还说,毛主席把书码在床上,一辈子都是躺在床上看书,怎么没见他戴眼睛?她说,你能跟毛主席比吗?他是伟人,你是什么?有时,我们居然就为这些细小的事搞得彼此心里闷闷不乐。
  我更害怕生病。这还不是因为什么病使我痛苦,而是我害怕孙妮在我面前尽职尽责地行使医生的权利。对一个小小的感冒,我过去根本就不会当回事,也懒得上医院,不吃药慢慢也就好了。可是孙妮不这样看,说什么感冒会导致肺炎还会导致其他病,等等。我说,在理论上,你是对的,但我有免疫力,能抵抗感冒的病变。她根本就不听我的,一手端着开水,一手拿着一把五颜六色的药丸,要我必须按时服用,表情严肃,口气生硬。我望着她发呆,感到她的身上散发着一整座医院的气息。
  我对孙妮的这种关心,感到格格不入。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我这人不知好歹,用孙妮的话说,我的身上长着一根歪筋。
  其实,我说这些琐事,简直是有些无聊。我要声明的是,我不是有意贬损孙妮。用世俗的眼光看,她的确是个会照顾人的好妻子。我要说的是,我忍受不了婚姻的磨砺期。我的身上的确长着一些粗砺古怪的东西,但你要磨掉它,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忍受不了婚姻的驯化,是一头拒绝绳子的牛犊。
  孙妮像我小时敬仰的阿姨。这样,我们的婚姻就非常危险。
  吴迪对我说,你的身上有卡夫卡式的恐惧和忧郁。
  卡夫卡一生都在独处。社会像一个巨大的笼子。他说,一只笼子在寻找一只鸟。他用一生的努力躲避或逃离这只笼子。
  吴迪的话使我想起卡夫卡笔下的那个土地测量员K,他为何要寻找城堡?去城堡干什么?K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要去的目的。面对这西西弗斯式的命题,没有人能够解答。虚无、死亡、阴郁、绝对真理,像一团淤泥搅和着他的灵魂。
  一个烂熟的比喻:走进婚姻就像走进城堡。卡夫卡一生都在和城堡作对,就像堂吉诃德和风车作战一样。他不断撕毁婚约,在爱的恐慌中抵制着城堡。其实他是害怕内心里的一座城堡。
  我对吴迪说,卡夫卡的忧郁是绝对的忧郁。他是一个忧郁的精灵,几个世纪才会有一个卡夫卡。
  吴迪猛抽一口烟说,别谈卡夫卡了,学会享乐吧。
  他的桌上摊开着一本没写完的小说,名字叫《阁楼里的女人》。我翻了几页,凭感觉是一篇有意味的小说,一个神秘的女人足不出户,总在等待着什么。
  他说,我写的就是现实中的一个女人,或者一个鸡,一种误入歧途的爱情。现在才仅仅开始呢。
第14节:你不也在偷情吗?
  周小雨说我闷在“碉堡楼”里,浑身都要发霉了。她在电话里叫我赶快出来,她说她正在一家酒巴里百无聊赖。其实,我也正在孤寂的黄昏里十分无聊,她的邀请简直正中我下怀。
  当时,我趴在黄昏的窗口听两个老女人在吵架,感到很刺激。一个骂:我操你妈的×。另一个回骂,你妈的×早就被操烂了;另一个骂:你这婊子,连男人都不想操你了。另一个接着骂:你这烂货,连公狗都懒得操你了。她们的声调居然很压韵,骂得简捷,通俗易懂,很有节奏感,毫不拖泥带水,并且男人味十足。最后,她们休战了,两人各自坐在废墟的砖石上不言不语了,像一对沉默的朋友。我感到,她们可能也实在无聊了,仅仅图个嘴上快活。如果她们是男人,就没必要用嘴操来操去了,这里到处都是废砖烂瓦,要解决问题实在太简单。而她们只有靠幻想中的男人的东西来迎战啊,似乎只有这东西,才具有爆破力和杀伤力。我发现了她们吵架的原因:她们在废墟上搬着残砖乱瓦,好像准备在楼下搭建一个鸡窝,估计是在抢占地盘时发生了争执。
  我赶到酒巴时,天就黑了。酒巴里几乎没什么人。周小雨独自坐在那里,用萎靡的眼神望着我。
  我说,你今天的脸色怎么这样阴沉。
  她说,昨晚我一夜都未睡好觉,一整夜都在做噩梦。
  我说,什么噩梦嘛,晚上你那么清醒,还会做梦吗?
  我梦见我死了,一大群蟑螂抬着我的尸体。天呐,真恐怖。我怎么会做这样的梦,你那破碉堡楼,我再也不想去了。现在我想起蟑螂就恶心。
  我安慰她说,你没适应那样的环境。过去我的确想搬走,但现在我也懒得搬了。
  她说,为何你屋子里的蟑螂那样猖狂,恐怕是你的身上有种令蟑螂喜欢的气息在诱惑它们吧。你不想搬,那你就和蟑螂为伍吧。
  我喝了一口啤酒说,我身上的气息难道你还不知道?你说是什么气息?
  她好像懒得和我说话了,望着酒杯出神。
  在灯光下,周小雨一缕淡黄色的头发随意拉耷在脸上,皮肤苍白,过多的睡眠使她像一株缺乏阳光的植物。
  她说,舞厅昨晚关了,你知道吗?限期整改,陪舞小姐被撵得鸡飞狗叫的。什么时候再开始营业,我也不知道。
  我开玩笑说,到其他地方再找件事情干吧。这城市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乏漂亮小姐,“姿”源匮乏。
  她把我狠狠地瞪了一眼说,我可不是你想像中的三陪女,你的心理怎么越来越阴暗?
  我说,现在的舞厅跟鸡窝没什么区别,不在那地方演唱也罢。我感到你还是适合在酒巴当个巴台小姐。
  她说,我在那种地方呆厌了。这个破城市里的酒巴哪有什么档次,总是被一帮醉鬼们搞得闹哄哄的。
  我说,那你想到什么地方去呢?
  她说,我也不知道。
  过去我很少到娱乐场所里去,我天生喜欢独处。现在的娱乐场所如雨后春笋,是因为人们越来越孤独,或者说越来越无聊。于是,人们发明了娱乐业,用机器来生产快乐,但是你感到过快乐吗?
  酒巴里的洋文化已成为社会的时尚,但我总感到这种文化还没有老百姓随进随出的茶馆里随意而自然。不错,酒巴卖的是文化气氛,可这文化气氛实在太贵了点。你呆在里面喝酒,还要有绅士似的姿态,还要装扮成深沉状、忧郁状,像在思考着什么、享受着什么,绝对不敢大声地说荤故事。一个乡下的文化人喜欢的永远是舞厅或者发廊,你要他在光线昏暗的酒巴里坐一会儿,那比他坐在向他训话的上级面前还要难受。他的每一声咳嗽都在试图掩饰自己的尴尬。我刚开始涉足酒巴的时候就有这种感受。所以从本质上说,我实际上是个城里的乡下人。
  我害怕有些女作家写酒巴的文章。她们说在酒巴可以把心情泡甜软,可以让心情放一次假,还从文化的高度从精神文明的高度来抒发情怀,可我总感到她们有种媚雅的作态。
  酒巴在我的心目中还是阴森的象征。你坐在那里,眼睛常常出神,显得更孤独,目光在霓虹灯的光线下,游离恍惚,显得呆滞而贪婪,仿佛体内的酒精点燃了,燃烧着难以抑制的情欲。总之酒巴不是把我们的精神泡甜软了,而是泡苦硬了,甚至还把我们的精神泡脏了。
  所以,那时我努力把周小雨从酒巴里拉出来,把她推荐到舞厅去演唱,就是因为有这样的感觉。可是,我的努力真是白搭,舞厅比酒巴更加恶浊。我对周小雨说,在酒巴里脏的是精神;在舞厅里脏的是肉体。她糊涂地望着我说,你说些什么深奥的话?我听不懂。我也只好含糊地笑笑。
  在那样的环境下,周小雨像一朵出污泥而不染的芙蓉。她才不管脏不脏呢,她唱她的歌,她拿她的报酬,高蹈在物质与精神的废墟上。
  我对周小雨说,你比我伟大。她用迷惑的眼睛望着我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说,你在污浊中成长,居然还很干净。她更加不解,说,你是不是认为我不干净?你这家伙怎么突然冒出这样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我说,你在舞厅演唱时,难道不想那些黑暗中的男女在干什么吗?她说,这还用得着我想吗?他们在偷情,他们在释放欲望,这有什么嘛?我不也在偷情,你不也在偷情吗?什么干净不干净的。
  我说,就凭你说出这话,你也比我伟大呀。
第15节:本性的释放使她难以自恃
  吴迪来找我,他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敌敌畏的气味。他说,你这家伙不会在服毒吧。我说,自杀的方式有那么多,非要用服毒那种恶心的方式吗?我还说,如果我自杀,就选择吞煤气,几分钟人就昏迷过去了,像睡着了一样,一点也不痛苦。
  吴迪说,你没吞煤气,怎么知道不痛苦?我说,你别较真了。对真正自杀的人来说,任何一种方式都是完美的。诗人海子卧轨,身体被压成几节,活着的人感到恐怖吧,可他只需一秒钟就快速地解决了自己,根本就没来得及感受痛苦。顾城、张爱玲等都是采取上吊的方式,也令人恐怖,但他们走在绝路上的时候,早已忘掉了肉体的痛苦。最痛苦的是人在自杀前精神的痛苦,或者为无法找到一种理想的死亡方法而痛苦。
  吴迪说,你好像在理论上对自杀有研究,怎么不写本有关自杀指南之类的书?这样的书肯定吸引人,能赚大钱。
  我说,我对自杀没兴趣,也决不会自杀。人活着,其实都是活在死亡的路上,这也是一种自杀方式——让自己慢性自杀。
  吴迪说,我们只要在一起说话,就要严肃地哲学一番,就不会说点快乐的话题?
  我说,什么是快乐的话题?人们在无聊时,总喜欢说荤笑话,那叫开心。你最近开心吗?
  他说,哪有你开心啊,离了婚自由洒脱,养个小妞甜蜜无穷。
  我说,你这家伙也没少问柳寻花。如果蓝蓝是我的老婆,我就死心了。
  这话让吴迪笑了起来。他说,你真会说假话呀,没想到没想到。你不是说,所有的老婆都是一球样嘛。这话,我信,可不信你刚才说的话。
  我说,我没说有了老婆就有毅力终身守住老婆呀。
  他说,别说这些了,说点正经事,我在构思一部十集的电视剧,内容是有关早恋早孕的,我和一个大款朋友谈起过这事,他比较感兴趣,他说如果剧本内容精彩,他愿意赞助。我来找你是想让你和我一同写。这年头不能老是呆在家里写纯文学作品了,我知道你瞧不起写电视剧,但人们现在需要的就是肥皂剧,而我们需要的是银子。
  我说,关键还不是你说的怎么写的问题。如果谈好每集多少报酬,我才有兴趣写,否则我没积极性。
  吴迪说,我们先写几集让他看看。再说,万一拍不成,我们也可以用这样的素材写小说嘛,体验体验生活有什么不好。
  吴迪说的体验生活,其实就是到医院妇产科了解有关早恋者打胎的病案记录,然后找对象采访,掌握第一手素材。
  我说,现在医院讲究的是经济效益,打胎的人也不需任何证明,打完就走人,有什么病案记录嘛。再说,你即便找到打胎的少女,别人会把自己的隐私向你说吗?如果听说你在为创作找素材,她们的父母也要用棍棒来对付你了。
  吴迪把窗户全部打开了,一股清凉的气息传进屋子。他说,你就不怕把自己闷死?我突然感到有好多天连窗户都没打开了,喷杀虫剂的时候,别人告诉我,要把门窗关上,把药味闭在屋子里,才会有效果。但实际上,蟑螂同样毫无反应,照常在屋里活动。吴迪说,如果你再这样把杀虫剂喷下去,毒死的将是你自己了。
  周小雨没事干,倒霉的是我。她像个幽灵似地随时出现在我面前,搞得我难以有安宁的时候。她一来,我们就要翻天覆地地做爱。这是我们在一起的主要节目。平时,我们说话还很少说脏话,可是一旦做起爱来,就脏话连篇了。在这一点上,周小雨更加大胆,本性的释放使她难以自恃。
  我们一边做爱,她一边还兴奋地给我说起某些荤故事。
  我说,你是在哪儿听到的这些故事?什么乱七八糟的。
  她说,还不是在酒桌上听你们男人讲的嘛。
  我说,你脑子记这些东西倒有天赋,如果要你记一道数学公式,那你就比猪还蠢了。
  周小雨只读过高中,其实高中也是混过来的。这是她告诉我的。她还说,如果她不漂亮现在肯定至少读完大学了,或许现在正在读博士呢。我对她的逻辑感到很吃惊,不过想想,是那么回事,有本钱的姑娘,稍不注意就靠本钱去活了。
  我对她说,如果从对性的感悟和体验来说,你现在就是性学博士了。
  她说,那男人个个都是博导。
  周小雨说起性爱的话题,坦坦荡荡的,也从不掩饰一个女性本性里的“淫荡”。难怪她说,潘金莲是传统文化的牺牲品,现在到了该给她平反的时候了。我说,按你说的意思,那男人就要给西门庆平反了。她说,那意义不一样,西门庆是个无耻的流氓。
  我又不懂周小雨的逻辑了,理解她还真需要站在另一个高度啊。
  不过,如果从本性上讲,床第上的脏话,就不成其为脏话了,人性在彻底袒露的时候,也就是脱掉了文化外衣的时候。平时文化包裹了我们,文化实际上是一件道德的外衣。你彬彬有礼的时候,才会认为床第上的话是肮脏的。这是我的分析,但周小雨说,说点脏话更有刺激,赤条条的男女,还有文化吗?
  周小雨似乎比我更有道理。
第16节:我昏倒在医院里
  我多年没犯的低血糖病又犯了一次。我昏倒在医院里如同在地狱里走了一圈。我看见我的灵魂轻轻地飘走了,然后又轻轻地飞回来。
  我晕倒在医院的事,后来居然成为了朋友们的笑谈。
  我没经受住吴迪的劝说,试图写这个关于早恋早孕的电视剧本,还是与他一起到医院里进行了采访。我们拿着作协会员证找到了院长。院长是个和蔼的老头,得知我们是作家,来医院体验生活,当然很高兴。他亲自把我们带到妇科办公室,把我们交给妇科主任医生。
  我们把采访的意图和目的对主任说了,她也很感兴趣。主任是个中年妇女,说话很快,属于那种直肠子的热心人。她说,你们的想法很好,现在早恋真是成了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你们看过最近的新闻报道了吗?一个12岁的小女孩,竟糊里糊涂地当了母亲。你们想了解一些什么素材?我们配合你们。
  吴迪像模像样地坐在那里,拿着笔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我说,我们主要想了解早孕打胎的一些基本情况,比如,她们的现场状态和肉体痛苦,最好是能找到具体的人进行采访。主任医生说,我们这里有些简要的病例记录,我可以给你们挑出有典型意义的对象,但如果你们对她们进行采访,恐怕没人愿意说什么的。不过你们可以体验一下现场,以加深感性上的认识。
  主任医生拿出一份病历,对我们说,这个姑娘,不到20岁,就已来我们这儿做了三次人流手术了,简直是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每次都是她独自来独自去,什么话也不说,裤子一搂,像上了趟厕所似地走了。现在的避孕措施那么多,但总有些糊涂的丫头图一时的快活,而遭受不必要的痛苦。现在来打胎的大多是未婚的青年,性生活随意的大学生、打工妹,当然,也有卖淫女。如果你们要统计这样的数据,只能估算了。我们医院一天平均要做三十例这样的手术。有些姑娘出于情面偷偷到个体诊所里去做,那儿条件简陋,她们图的是脸面和简便,根本就不考虑卫生条件。对这样的人,你根本就难以统计了。
  在手术室外的走廊上,坐着两排女性,有年龄大的有年龄小的,大多是些脸色忧郁的青年女性。我想她们肯定是来做打胎手术的。
  我和吴迪穿着白大褂,像两个实习的大学生,钻进了妇科手术室。在手术台上躺着一个女性,她看到我们进去,把我们迟疑地望了一眼,似乎有些不情愿脱掉裤子。一个男医生拿着夹子、剪子之类的器具走进来,她才不得已把裤子脱了。我看到那个男医生把手伸进她的阴道,拿着器具在阴道里搅来搅去,一股鲜血从里面流了出来,我不自觉地朝后退了几步。我默默地站在三米远的地方观看了一会儿,突然感到心里有点发堵。听到那个姑娘一声喊叫,我又退到了窗前。
  不到一刻钟,一个护士拿着一只有刻度的玻璃器皿,走到我身旁。她一边摇着器皿里捣碎的紫红色的胎体,一边对我说,如果这姑娘再晚来几天,就不能做刮胎手术了,你看看现在胎儿都快四个月了。我朝紫红色的器皿瞄了一眼,感到眼睛发花,脑袋里渐渐变空,身体发软,突然就直蹬蹬地倒在地上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到我渐渐苏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身上插着许多管子。我一时感到奇怪,为何躺在医院的急诊室里?吴迪站在我身边,用惊慌的眼睛望着我说,你是怎么了?把我吓惨了,怎么一声不吭地就栽倒了呢?我吃力地摇摇头,汗水从毛孔里渐渐地往外冒。我的内衣湿透了,过了一刻钟才恢复体力。我说,我对血液过敏,是低血糖引起的。医生递给我一杯糖水,然后把插在我身上进行心电图测试的管子取了下来。我尴尬地笑了,很难为情地从病床上爬了起来。吴迪说,手术室的医生丢下病人抢救你来了,真没想到你还有这怪毛病。
  我们的现场采访只好结束,原来还准备到现场观看剖腹产的计划也取消了。我埋怨吴迪,写个剧本,有必要看剖腹产吗?他说,只有现场的体验才能让你刻骨铭心,你写的时候才有种真实的感觉。我说,我再也不到那种现场去了,要采访你独自去吧。
  后来,我在医院采访昏倒的事传到了一些人的耳朵里,不少人还奚落我看女人打胎用心不良呢。
第17节:屁股高高地翘着
  周小雨拍着我的脑袋说,你呆傻地看着窗外的什么东西,有什么好看的?在想什么呢?我一惊讶,说,你没看见什么吗?你从这个角度看,远处的那辆推土机像不像一只巨大的蟑螂?她趴在我的肩上瞄了一眼,说,你是不是有病?怎么老想到蟑螂蟑螂的。我说,不知怎么回事,最近我的脑子常常出现幻觉,看什么东西都有点像蟑螂。
  周小雨说,你是真病了,我看你跟一只蟑螂也没什么区别了。
  周小雨不理我了,她躺在床上,翻着我的手稿,然后又有点无聊地放下。她懒散地趴在床上用手机打着电话,屁股高高地翘着。
  她的电话是打给她的一个女友的。那个叫胡欢的丫头是她唯一的知心女友,她们在一起无话不谈。胡欢正在和一个男人同居,两人不冷不热地相爱着。这情形与周小雨的处境差不多,所以两人气味相投。但周小雨反感我把她和胡欢进行比较。她说,胡欢是胡欢,她爹妈根本就管不了她,又没工作,只有靠男人了。我可没靠你呀,你比我还穷,还要靠我呢。
  我和胡欢喝过一次酒。她比周小雨还小,却比她更老练、沧桑,性格泼辣,直言快语,常常把我搞得张嘴结舌。那天胡欢穿着兜肚装,胸脯平坦,皮肤惨白,眼球发乌,怀里还抱着一只雪白的狮毛狗,有种病态的美。我开玩笑地对她说,你那样子真有点像旧社会地主的小老婆。她也不生气,把狗放在地上说,如果真是地主的小老婆也好哇,有钱人谁不喜欢小的。我说,老了可就惨了,还有更小的在后面排队呢。
  我们喝完酒,坐在一块草地上闲聊。我的大脑里像有一只蜜蜂在轰鸣,揽着周小雨就想睡觉。而周小雨和胡欢正在兴趣盎然地说着什么。太阳暖融融地照着,一根柳丝在风中舞动,有时扫到我的脸上。
  三月的空气里弥漫着植物苦味的气息。我的心仿佛还在冬眠。
  胡欢在喋喋不休地说着。她说她喜欢狗,狗狗比男人好,还总结出了狗比男人好的几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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