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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凶猛

_7 轩辕鸿鸣 (现代)
铁饭碗的真正含义不是在一个地方有饭吃,而是一辈子到哪儿都有饭吃。
按照这个定义,刘裕和他比简直偏食得要死,刘裕混过很多地方,很多行业,都弄了个资不抵债,濒临破产,最后一咬牙,一跺脚,在奔四的年龄报名参军,几次命悬一线,才混出点模样。
这位牛人就不一样了,他是那个时代的打工皇帝,一辈子没吃过苦,换了无数老板,不管是神仙也罢,恶鬼也罢,都把他当大爷供着,刘裕、赫连勃勃、拓跋焘这三个当世猛男他都伺候过。当然,作为等价交换,他也都领了工资,而且此人不管干哪行哪业,都是立刻上手,迅速成长为行业领军人物。
更牛的是,他因为生活的玩笑,离开一个老板给另一个老板打工的时候,原老板不但不嫉恨,还经常派人问他在另外一个老板那里生活得如何,有什么困难,闷了就常回家看看,委屈了就立刻辞职回来再干,收入待遇全部上调三级。《晋书》《宋书》《魏书》《南史》《北史》,都给他立传,而且评价超高,混到这个份上,基本已经成精了,但还没到顶。
我始终认为,英雄如果只有血泪,没有风月的话,是残缺的,不完整的,让人佩服却绝不羡慕的。
所以真正让这位混世魔王封神的是他那些风花雪月的故事,不论是江南的小家碧玉,还是塞北的异族风情,大江南北,处处留情,最牛的是,他的情种不但四面开花,还个个结果。
子孙后代作诗的、画画的、当官的、从军的,各行各业,八面威风,百家争鸣。
另外这位大爷还是个百科全书的全能选手,不但能混社会,还喜好舞文弄墨,研究史料。
这么个爷叫大神已经是屈才了,所以我给他取了个名字——混世如来,当然,他不是本书的重点,但他确实是历史的亮点。
有个朋友曾经在结婚前问过他的表哥:结婚好还是单身好?
他的表哥回答说:无所谓。
朋友愕然:无所谓是什么意思?
表哥不耐烦道:无所谓就是无所谓,不管你结婚也好,单身也好,反正都会后悔。
朋友反问:那你为什么结婚?
因为我无所谓。
毛修之便是那个无所谓的人,这种人到哪都能混得好,不争不抢,给机会老板的镜头照抢不误,不给机会躲在幕后大鱼大肉伺候着,看着一群傻帽流血流汗争风吃醋还都自称正义。反正他都无所谓,无所谓才能无所畏。
这个牛人现在的老板是桓玄。
他的任务是接桓玄走,到四川,找他叔叔毛璩政治避难。
桓玄信了,所以他很快完了。
毛修之的内心很激动,越到那个终点越激动。
他早就想换老板了,换成刘裕老板。
他能当上打工皇帝,证明他比老板自身还了解老板。
一份完美的求职简历不是告诉老板你干过什么,而是让老板知道你能否给他想要的。
毛修之很清楚刘裕最想要的是什么,终于到了,枚回洲。
早已埋伏好的益州军,在毛修之的暗号下,将桓玄的几十号家丁团团围住,大砍大杀。
桓玄踯躅在战船狭小的空间里,如同踯躅在他的整个世界。他一脸怒容问道:为何骗朕?
毛修之露出了笑容,不是由肌肉牵引而是发自内心的笑容,淡淡道:
生活就是这样,聋子听见哑巴说,瞎子看见了鬼。
桓玄终于知道自己已经到了谷底,以前种种,恍如大梦一场,终于明白权势和名位不能拿来填肚子,满世繁华不如一身轻松。梦里莲花满屋,醒来身在雪窟,金珠万斛,宫掖连天,还不如一个热乎乎的大馒头。
刀光一闪!照亮了桓玄那张苍白苦楚的脸……
桓玄死时三十五岁,不太老,也不太年轻,一个恰好可以去死的年龄。
千秋功名,一世葬你,玲珑社稷,可笑却无君王命。
第八章鲜卑南燕的杯具
桓玄死了,刘裕的心事了了,准确地说,了了一件。
很快又一件心事来了,铁哥们,新闻发言人王谧挂了。
人生就像打电话,不是你先挂,就是我先挂。
刘裕的眼中浮现出当年自己被打得十分严肃时,那个仗义疏财的恩人。
但更多人眼中关注的则是那个死人屁股下面的位置。
治国以道,道不治则用法,法不治则用术。制人以德,德不制则用权,权不制则用谋。
一群阴谋论者在制造阴谋。
刘裕的脸色十分深沉,因为他刚刚接到一个方案,刘毅给他的。
刘毅打桓玄时立下了大功,好了伤疤忘了疼,又纠集一帮子看不惯刘裕的大臣想出手了。这份方案有两个提案,都是提议王谧的接班人,一个是世家子弟谢混,一个是京口起义的后勤主管孟昶,应该说这都是两个资历资格合适的人选,无可无不可。
但问题是,这两份提案后面都有一句相同的话,刘裕带兵守护边疆,不要回京城了。当然这些意思都要打上爱国主义的色彩,道德的光环,什么劳苦功高,神勇无敌,众望所归,非你莫属……
一位哲人曾说过:道德,多少罪恶假汝之名!
刘裕把刘穆之找来,问他怎么看。
刘穆之向他建言:海阔凭鱼跃,破鼓任人捶。一定要留守京城,挟天子以令诸侯,位置只能上不能下,瞧不起咱们这些寒门出身的人,是时候杀鸡儆猴了。
于是刘裕很快回到京城,第三份方案也随之出台,刘裕亲自兼政府首脑,刘穆之为副手,并且加盖皇帝公章,传召天下。
接下来,该给刘毅这个不安分分子点颜色看了。
通过刘穆之的情报系统,刘裕很快就知道这个鬼点子的始作俑者。既然你找死,没有理由让你活。
出主意的叫殷仲文,曾经是桓玄手下的红人,就是桓玄一屁股把龙椅做坏立刻来了个脑筋急转弯的那位马屁精。桓玄倒霉的时候,他主动投诚,刘裕没法不收留他,因为他还是带着皇后一起来的,危难之中守护孤儿寡母,道德上无懈可击,因此刘裕只好接见他,虽然他知道此人只是根墙上芦苇。
殷仲文不愧是马屁精,于是把刘裕一通夸,夸完之后便毛遂自荐地说自己的才能。
刘裕便问他,你有什么才能?
殷仲文说,我文才好。
我这不缺秘书。
我口才好。
我这不缺喉舌。
我音乐好。
我不懂音乐。
殷仲文彻底茫然了,你不是求贤若渴吗?
我是求贤若渴,但问题是我不求你啊。
于是在刘裕那儿撞了一头包的殷仲文立刻倒入刘毅的怀抱,利用他以前在朝中的旧关系,和在文坛的影响力(这老流氓的文化还是不错的),然后便出台了这么个半吊子的阴谋。
只是殷仲文实在打错了算盘,他不知道自己得罪了一个多么出色的黑人专家。
于是很快便有一封举报信,举报的证据不重要,内容很重要——谋反。
于是殷仲文和他的朋友们全族被灭,灭得干净利索,不带一点纤尘。
莫道无心畏雷电,海龙王处也横行。
满朝文武个个被震得瞠目结舌,因为殷仲文是当时的文坛领袖,被这么雷霆干掉,大家这才真心知道新老板是个人物,从此乖乖听话。
老朋友故去,刘裕用几百个人头来收拾心情。
但另外一个人的故去,他得用什么来收拾心情呢。
还是到了那一天,刘裕无法承受之痛。
发妻臧爱亲病逝了。
这是一个典范的女人,她一生勤俭,没有过上半点安生日子,老公名震四海,但却日日刀剑游走,她害怕,她牵挂,她孤苦,但她没有说出一句埋怨,她不想让刘裕分心。统率万马千军和走钢丝没有什么不同,稍有不慎,人神俱灭。她知道自己的丈夫有多难、多累,从寄奴从军那天起,她就决心扛起所有烦恼和惆怅。
臧爱亲的苦等有了回报,但她却一病不起,无福消受。在病危时,她没有想自己,更多的是忧虑后人败家损业,不知省俭谨慎。因此,在她病重不治的时候,她特意把旧的衲布衫交给女儿刘兴弟保存。
这件粗衣是当初穷苦时臧爱亲亲手为刘裕缝制的,早已是补丁摞补丁。在交付这件旧衣的时候,臧爱亲叮嘱刘兴弟:以后儿孙中,若有骄横奢侈的,就将此衣警示,不忘先人创业之艰。“后世若有骄奢不节者,可以此衣示之”(《宋书·徐湛之传》),说完之后,撒手人寰。
《阿甘正传》中阿甘对珍妮说:我不够聪明,可我知道什么是爱。我们或是各有命运,或者只是在尘世中漂泊,可无论如何,我想你。
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忆都淡了;
看着看着,就累了,星光也暗了;
听着听着,就醒了,开始埋怨了;
回头发现,你不见了,突然我乱了。
臧爱亲走的那天,刘裕决定不掉泪,迎着风撑着眼帘用力不眨眼。
人生一世,白云苍狗,委屈谁也别委屈自己。这个道理不仅现代人才懂。
刘裕知道,想要摆脱痛失亲人的悲伤,只有学习幸福的方法。
幸福是可以通过学习来获得的,尽管它不是我们的母语。
刘裕的幸福在战场,在打怪兽。
和所有高超的格斗选手一样,未打之前,先把威风晒一晒,和动物开咬之前先吼两嗓子差别不多。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也。
当然,这在“三十六计”上有另外一个说法——远交近攻。
当时摆在刘裕面前有三只怪兽,北魏不接壤打不着,后秦很远很强大,南燕最近最弱小。
即便脑子被驴踢完了又被猪拱了,也知道该怎样选择对手,于是刘裕立刻起草一份和平协议,让人送到后秦领导人那里签字。
但协议没送出去,因为没人敢去。
因为互不侵犯条约的内容实在太过骇人听闻,大家都知道刘老板是无产阶级出身,但没想到贪起来比资产阶级还狠。这几乎是人类历史上,最牛的一份求和协议,因为它的内容很简约,简约但不简单,一句话,我来求和,还我地盘。
当时的南乡(今河南淅川)十二郡因为东晋内乱,被后秦出兵占领,因此刘裕很霸气地提出要收回失地,但他的手下明显委靡。
历史上也有很多欺负人的和平条约,但那是建立在双方干过几仗,不是一个量级的情况下。像这种对手很强大,上门拿白条欺负人的,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
对于群臣的惊愕,刘裕诡异地一笑,放心吧,有个人会帮我们完成任务的。
后秦现在的君主叫姚兴,年轻的时候,嚣张跋扈,迷信暴力,灭掉了前秦、西秦,后凉、南凉、北凉、西凉、南燕等共五国都向后秦称臣,好不威风。
但盛极必衰是每个时代的主旋律,公元402年,姚兴在柴壁之战中毫无悬念地输给了北魏拓跋珪。这次惨败彻底地扭转了姚兴的人生观,他亲眼看见了自己的亲弟弟姚平和秦军最精锐的部队刹那间灰飞烟灭,虎贲之师哭声漫天,血流成河。自己好不容易逃回长安,那些出征将士的家眷,在城门撕心裂肺地哭喊,痛斥一个喑哑年代,姚兴出离震撼,心潮久久不能平静。
于是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模式,面对着满目悲凉的江山,无尽哀怨的臣民,也许吕留良的那首诗才是姚兴的心境:“其为宋之南渡耶?如此江山真可耻。其为崖山以后耶?如此江山不忍视。吾今始悟作画意,痛哭流涕有若是。以今视昔昔犹今,吞声不用枚衔嘴。”
从此,姚兴变了一个人,放下了屠刀。这里要插叙一个故事。
鸠摩罗什,生于天竺,西域龟兹国人(今新疆库车县)。他的家世相当显赫,但带领他出家的人却是他的母亲。
他父亲鸠摩罗炎,祖上世代为相。
他母亲耆婆是龟兹王白纯的妹妹。
在生完鸠摩罗什后,耆婆累得半死,烧得连说几天胡话,好不容缓过来。
后来,她常常去听经闻法,悟到色身是苦本,于是便非常纠结这些问题,于是一个夜晚,亭外晚风如刀,雨打芭蕉,鸠摩罗什的母亲凝望风雨雷电,静思诸遭百般,终于豁然开朗,她搞清楚了一件事,自己人生的剧本——不是父母的续集,不是子女的前传,更不是老公的外篇,她的生活她做主。
耆婆生下鸠摩罗什,后来又给他生了个弟弟,取名弗沙提婆。这时她立誓要出家修行。
于是她郑重地向鸠摩罗炎提交了一份议题,我要出家。
鸠摩罗炎自然不同意,但她更狠,直接绝食,一绝就是六天,鸠摩罗炎慌了,只好妥协,行。
对这个老婆他实在没辙,他的大舅子是龟兹王白纯,饿死了国王的妹妹,此事非同小可。
于是鸠摩罗炎彻夜泪奔,耆婆看见他为如此伤心,也于心不忍,然而还是带着年方七岁的鸠摩罗什,一同出了家。
为了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进修机会,鸠摩罗什十分刻苦地钻研佛法,但佛法最大的玄机在于不能学,只能悟。
鸠摩罗什十分幸运,他是天选之子,理所当然地顿悟了。从此草木竹石,在他眼中,全是慧根,很快便达不滞于物从心所欲的境界,成为一代继往开来的大宗师。
如何是佛?如何是禅?郁郁黄花是也,青天白云是也,无痕秋水是也。真如随身,从不远离,是春晓鸡鸣,秋夜犬吠,林间落叶,袖底微尘;是青山绿水,处处分明;也是深潭月影,任意摩撮。——一个半吊子人生思考者对禅意的妄自揣摩。
姚兴真心向佛,为了得到鸠摩罗什这个佛学圣斗士,还专门和凉国打了一仗。得到之后,每天都和鸠摩罗什泡在一起,越谈越投缘,越聊越开心,当时的鸠摩罗什奔六十了,姚兴怕这么好的大师某天挂了,再也听不到正宗佛法,于是做了一些让大家都开心的事。
就这样在鸠摩罗什的影响下,姚兴觉得和刘裕这种什么佛都不待见的亡命之徒还是和平相处的好,何况那本就是人家东晋的领土,既造种种业,须尝种种果,于是大笔一挥,将南乡十二郡归还刘裕。
刘裕这一手表演太过惊世骇俗了,后秦的事跟他没屁点关系,他有不在场的证据。但一切完全按照他的预想进行,于是江湖的八卦传统立刻风行,一个个绯闻谎言甚嚣尘上,这就是上帝,这就是玉帝,这就是刘裕。
刘裕显然没有想出面辟谣,他不爱佛教的丛林道场,也不喜欢那些神神鬼鬼的劝诫,只爱臣子们战栗崇敬的眼神,以及话语中不掩形迹的美感。
他爱,但不沉迷,所以他会走得更高、更远。
可偏偏一个人在这个时候给了他一巴掌,主动找他挑衅。
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叫慕容超,刚刚在南燕即位,正处在人生得意须撒欢的年代。
他主动侵犯了东晋,不过没有杀人,没有放火,只抢人,抢艺术工作者,打击乐、管弦乐、吹奏乐、弹拨乐他全要,抢了两千五百多名乐师。然后得得瑟瑟地在东晋边界放了圈羊,结果,他把狼招来了。
刘裕很愤怒,他主政以来,连后秦那样的强国都为了避祸,割地求和,一个小小的南燕,居然主动挑衅太岁,于是指示刘穆之,查下这个慕容超是什么背景,知己知彼,准备开战。
很快,一份档案送过来了。
姓名:慕容超。
工作经历:二十岁前混丐帮,九代弟子;二十岁后混皇宫,龙头老大。
家庭成员:父亲慕容纳(平民)、叔叔慕容德(南燕皇帝)、母亲段氏,妻子呼延氏。
特长:装疯,要饭。
传家宝:金刀。
爱好:母亲、妻子、美女、音乐。
性格特点:孝顺、冲动、爱装。
生平简介:没钻出母体前,叔叔造反,因为和叔叔的裙带关系,老爸被砍了,母亲被关入著名牢房张掖监狱。
刚出生,和母亲一起被叔叔的下属呼延平救出,山中隐居。
十岁时,外婆将祖传金刀给他,要他和叔叔团聚。
十岁到二十岁,恩人先挂,和恩人呼延平的女儿呼延氏结婚,从此担负起了养家糊口的重任,因为没有文凭,没法就业,在生活的蹂躏下,来到了当时世界最繁华的城市长安乞讨要饭,为了防止被敌人认出加以迫害,达到身在江湖,江湖却没有他的传说的目的,他装疯卖傻,假装不正经,路见不平一声吼,吼完继续往前走。终于成功塑造了人见人厌,十分可怜加欠扁的形象,人称长安犀利哥。
果然,自从他变成了这样,就再也没有人踩在他头上了。
二十岁那年,叔叔埋伏在长安的地下组织成员,找到了慕容超,并将他秘密转移到南燕,与时任南燕皇帝的叔叔相认,叔叔因为早年积极投身造反运动,家人后代全部被砍,因此见到慕容超兴奋得浑身发抖,立刻任命他为太子。
正如在中国的陈旧官僚体制中常见的那样,慕容超过分优异的表现引起了南燕尸位素餐的领导层的不安,他们要求审核慕容超的真实身份,如有半点山寨,立即惩治这个等级制度的破坏者。慕容超于是立刻亮出祖传金刀,群小息声,莫不叹服,在他叔叔百年之后,恭迎其为皇帝。
但当了皇帝后的慕容超并不开心,他很孤单。一个人并不孤单,想一个人时才孤单,何况他想的是两个。
因为当时跑得匆忙,母亲妻子都滞留后秦,这段时间他深刻地体会了“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的痛苦。为了家人团圆,他不顾官僚集体反对,毅然向后秦称臣,并拿自己的宫中乐队(原晋朝的皇家乐队,号称中华之音,地位相当于传国玉玺)向同是音乐发烧友的姚兴同志行贿,在他的真情加厚礼下,终于感动了敌人,迎回了亲人。
人的欲望真的是件十分欠揍的东西,没有亲人,音乐不重要,有了亲人,音乐很重要。因为在后秦他受了很多委屈无处发泄,于是他立刻向音乐的原主东晋政府下手,抢劫艺术人才,殴打戍边士兵,发泄自己的内心愤懑,寻找着尊严上的平衡。
刘裕看完了这份档案后,只说了一句话:如果多吃鱼可以让人变聪明的话,那么慕容超肯定至少要吃一对鲸鱼……
夜色中的南燕看起来无比温柔,华灯闪耀,笙歌悠扬,一派盛世景象。不过很多人都知道,在繁华背后,这个国家正在慢慢腐烂,物欲的潮水在每一个角落翻滚涌动,冒着气泡,散发着辛辣的气味,像尿酸一样腐蚀着每一块砖瓦、每一个灵魂。就像个三流诗人所说:上帝昨夜死去,生活突如其来。
满朝文武全都呆立庙堂,个个脸阴得像个酱茄子。
刘裕出兵了,带着足够荡平对方国家的军队和战刀。
在引出下面的故事之前,请允许我先讲一个故事。
曾经机缘巧合认识个上流社会的名媛。
她是社交圈的奇葩,她本应被豢养在别墅里,但她却成了希望工程的践行者,沙漠绿洲的拓荒者。
我曾对她说:马斯洛说人有五种需求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当中国大多数乱室佳人还在为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或者爱的需要而奔波,而你却已经赚够了,又看遍了男人和沧桑,在圈内盛名显赫,受人尊重,已经达到追求自我实现的层次了。
她笑道:“自我实现?马斯洛?你其实就是想说,我会这么做,就是因为不差钱对吧?”
我陪着美若天仙的她,有种置身阊阖的幻觉,不敢乱说话。
她轻叹口气:“或许你说的也有点对吧,但还有一个原因,你不知道。是因为我生活的地方太现实了,从十九岁起,我尝够了这种现实,钱、欲望、交易,五个字可以把所有故事讲完。
“而我们呢?太像一个东西了,一个投个币进去就会完成一组动作的程序,而不太像一个人。我觉得人总得有点其他东西的,所以我总是在寻找。生活现实得可怕,所以我才会喜欢,不,是迷恋,和一帮一点儿也不现实的疯子守在沙漠边,和一群最单纯自由的灵魂一起对抗无情的大自然,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感觉自己像是那个冲向狂风的骑士,轩辕你知道吗?那感觉太美妙了。”
我一脸神往地望着北方,突然觉得世界真大,如果赚够了钱,去一个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功名利禄的清澄世界也不赖,单纯地去干点自己喜欢的傻事还真好,只是我去得了吗,我这样一无所有?
自我实现的需要,人生的终极价值,慕容超也在追求。
群臣告诉他,据可靠线报,刘裕的十万大军兵发大岘山,并且提出具体的三条对策:晋兵远来,气势旺盛,意欲速战,不可争锋。应该据守大岘山,让北府铁军的雷霆之锤如泥牛入海,无处着力,无法进入,然后利用地利和对手大打太极,拖延时间,挫其锐气。然后挑选两千精锐骑兵,向南奔袭,绝其粮道,再令兖州守将段晖率兵沿山地东下,腹背击之,这是上上策。各地官员旧吏据险固守,焚毁沿途的庄稼禾苗,坚壁清野,焦土抗战,让敌人无可宿之地、可食之粮,时间一久,必军心涣散,不战而逃,这是中中策。把敌兵放入大岘山,我们出城野战,让鲜卑的血肉儿郎去抵挡刘裕的虎狼之师,以羊驱虎,这是下下策。
应该说南燕的朝臣很靠谱,刘裕的可怕与战场的形式分析得极为精准,但他们忘了句话,此之砒霜,彼之蜜糖。
少年壮志破天狼的慕容超,自登基以来,丢人丢了一马路,也早憋着一口气想打出自己的威风,怎肯示弱于人,所以他决定立刻野战,真刀真枪,以硬碰硬。
初生牛犊不怕虎,是因为并不知道老虎的厉害,所以百官拼命死谏,说刘裕不是老虎,是老虎精。
但南燕的小皇帝,信心满满地表示,鲜卑勇士的血液在他体内流淌,祖先的荣耀在向他召唤,自己一定会让这些南蛮子有来无回。
刘裕,来吧,灭你就像蹍一只蚂蚁。
就这样,为了证明自己的小皇帝还下令将释放不和谐言论的桂林王慕容镇逮捕下狱,同时下令撤退梁父与东莞两地的戍边驻军,将南燕的全部主力收缩到广固。一面加固城防,一面厉兵秣马,严阵以待。他坚信,自己的骨头会硬过南蛮子的钢刀,京口混混的军队最终将在自己的铁骑面前血流成河。
他坚信,别人并不信。
看见国家领导人如此信心爆棚地自杀,群臣都不说话了,因为菜鸟都知道一条真理,在老板面前,人才和裁人相隔得并不远。大家都在思考着尽忠或者跑路的问题。
有句元曲唱得好:“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慕容超,呼啦啦大厦将倾。
刘裕这边很顺利,虽然也有些不同意见,不过刘老板从来习惯自己做主。
义熙五年(公元409年)三月,也就是慕容超向晋朝发起挑衅行动的一个月之后,刘裕正式上书安帝司马德宗,出兵讨伐南燕。
刘裕有个优点,从不高估人性,从不低估对手。
虽然慕容超只是个愤青,但他还是给予小愤青充分的重视,带上了他的整套班子,第一心腹谋士刘穆之,北府二哥刘敬宣,还带了一群新提拔的年轻将领。年轻人的心态就是不一样,一听说有仗打,又是跟着百战百胜的刘大帅,兴奋得狂刀乱舞。没被选上的一脸落寞道:你有架打真幸福。
但在一个问题上,大家有些不同意见。
焦点在行军路线问题上,刘裕选择了沂水北上,翻越大岘山,然后经临朐至广固。这条路最短,但也最险。
因此,部下向刘裕提出疑问,“如果燕军堵塞大岘山死守,或者当我军渡过大岘山,深入到沂蒙山脉以北,敌人坚壁清野。我军进入重地,野无所掠,那就不单单是能不能建功的事,恐怕大军将匹马不归。”
应当说,下属的担心是十分有道理的,当然,只是军事上的道理。
天才的刘寄奴统帅这时用他丰富的人生阅历给部下上了一堂生动的心理解剖课程,告诉他们,战场即人生,比拼的是综合实力。
他十分欣慰地拍了拍手下的肩膀,你们说的都没错,但你们忽略了一个问题。
你们很多人是职业军官,很多人是名门之后,所以你们没有吃过苦,没有挨过饿,你们并不懂得穷人的思维。
穷人的思维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穷人的思维。
穷人的第一个思维:
我大四那年,曾去过一家五星级酒店应聘,我当时身穿一件价值二十五元的T恤,耐克牌的——那勾勾还勾反了,我恬不知耻地坐在五星级酒店大堂里,享用着免费的咖啡。透着光亮的玻璃门遥望大街,这就是都市,咫尺之遥的地方,穷人忙着吃饭,富人忙着养狗,各有各的痛苦和焦虑。站在天堂看地狱,人生就像情景剧,站在地狱看天堂,为谁辛苦为谁忙,我无语捶地飙泪,决定明天一定要买件四十块的耐克。
这就是穷人的第一个思维特点,死撑。俗称要面子不要里子。
穷人的第二个思维:
有个朋友喜欢自助旅游,一次他们几个人去神农架深山探险,饥肠辘辘准备野炊时,一个类似在山上躲藏的通缉犯从天而降,用一把锈了的水果刀在他们带的烧鸡烤鸭上戳来戳去,几个大老爷们立刻害怕得死去活来,纷纷主动缴械,把随身能吃的、能花的、能用的全部爱心捐赠,那个人也十分友好地将他们的帐篷行李全部扔下山崖,让他们也体验一把神农架野人的生活。
从那之后,那几个哥们再也没有浪费过一次粮食,每次吃饭都要把饭馆的老板气得半死,连盘子里的汤汁都要用嘴舔干净才交钱,打个饱嗝都能看见深喉里的包子馅。个别的自助餐老板已经将他们拉入黑名单,一见他们就打烊收档。
是啊,仅仅一天一夜,饿的记忆和恐惧已经把他们俘虏了,刻骨铭心了。难怪鲁滨逊回来之后,一定要把自己的房间装满面包,这不是小说,是生活。
所以不要嘲笑那些挨过饿的人小气精明,不要觉得在菜市场为了一毛两毛大声争吵的人没有品位,不要觉得面对老板的辱骂不敢挺身而出的人是缺乏个性,更不要嘲笑那些山里的女人为了几十块钱出卖肉体太没廉耻,甚至不要以为某些小康家庭,省吃俭用从不享受,却始终守着几十万甚至百万存款防病防灾是人生观不对。
如果你挨过饿,甚至只是曾受过挨饿的威胁,你会多明白很多事理。
穷人的第二个思维是节俭,绝不浪费。
慕容超二十岁前都是穷人,所以他会死撑,和刘裕死磕,绝不搞偷袭;他会节俭,绝不会干出烧庄稼那么败家的资本家行为。这就叫知己知彼,俗称老鸹看见猪的黑。
刘裕分析后,开始进行总结发言: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年轻人,好好努力吧,世界早晚是你们的。
全场掌声雷动。
就这样,在慕容超无知无畏地“帮助”下,刘裕大军一路畅通无阻,至六月十二日,全军毫发无损地越过了“齐南天险”大岘山。刘裕望着眼前一望无际的滚滚麦浪,不由得喜形于色,仰天长笑道:“大军已经通过险地,士卒有必死奋战之念,粮食都储存在田野,地利、士气、粮草全在我们这边,此战必胜!”
扬鞭慷慨莅中原,不为仇雠不为恩。只恨苍天昏聩聩,欲凭赤手拯元元。
鲜卑小丑,洗干净脖子给老子磨刀吧。
多年的流浪生活还是打磨出了慕容超一身胆气的,他并不是那种一遇见战争立刻喊“弟兄们给我顶住”的那种人,事实上他很硬,起码骨头很硬。
他先派宠臣公孙五楼率五万步骑防守临朐,后来听说刘裕到了,立刻兴奋得要和刘裕单挑,带着几万亲兵,还有一件秘密武器来赴这场约会。
正式开打之前还是要先热身的,双方都选择了同一个地点热身,巨蔑水。这是一条河,临朐城唯一的水源,刘裕远来疲惫,要喝水,慕容超要截断河流,渴死晋军,双方的先头部队在这里相遇。
晋军来的是位少年猛将,龙骧将军孟龙符。南燕是公孙五楼亲自带队,没什么好说的,开打吧。
孟龙符是这次北伐被刘裕选为先锋的,但他这一个多月过得十分郁闷,先锋的职责就是逢山修路,遇水搭桥,大岘山十分难走,很多小路根本容不下两个胖子,于是这个先锋官便干起了愚公的活,天天拿着斧子铁锹,搞道路建设,和他出征前,预想的千军万马叱咤风云完全不同。那段山中开荒的日子,孟龙符最爱唱的就是《西游记》主题曲——《通天大道宽又阔》。
年轻人总是喜欢把没经历过的事情想得过于美好,结果总是理想很丰满,现实超骨感。记住,老天不是天桥上算命的,不会专挑那些你爱听的磕唠。
所以当他遇见公孙五楼的时候,仿佛看见了貂蝉,双眼充满了野兽的饥渴。
于是两军在河边野战,晋军是为了喝水而战,个个都知道夺不下水源意味着什么,因此人人玩命,很快就把南燕军队打得屁滚尿流。但他们还没来得及高兴,突然发现,统帅不见了。
孟龙符这一个月实在憋疯了,好不容易遇见敌人哪里能不爽到底,但公孙五楼实在太不经打,一触即溃,年轻不懂节制的毛病立刻上了这个将军的头,他连招呼都没打,立刻纵马追了上去。
他的亲兵倒是跟着追了,无奈将军的马好,跑得太快,很快就把他们给落的不见踪影。孟龙符干了当年刘裕干过的事,一个人追着几千鲜卑骑兵满世界跑,只是,他没有刘裕的命。
孟龙符的马实在太好,公孙五楼实在跑不动了,只能回来拼命了,结果双方都愣住了,公孙五楼发现自己几千弟兄被孟龙符一个人追着跑了几十里,愣住了;孟龙符发现自己一个人居然追着几千人跑了几十里,也愣住了。这事情实在太奥特曼式了,只是,这次怪兽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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