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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尼亚传奇》(七部全)C

_11 C·S·路易斯(英)
“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吧。”普德格伦说,“那个女巫已经设下了一连串魔法咒语,因此无论什么时候她被杀了,她的王国同时也就崩溃了。要是她知道杀掉她的人五分钟以后就要被烧死,或活埋,或淹死,她那种坏蛋就是死也不在乎。”
“说得对,沼泽怪朋友,”王子说,“当我们的剑砍下了女巫的脑袋,那一下就把她的一切魔法都结束了,如今幽深王国正在崩溃。我们正眼看着地下世界的末日呢。”
“就是这么回事,殿下,”普德格伦说,“除非这恰好也是整个世界的末日。”
“可我们就这么待在这儿——等着?”吉尔气喘吁吁地说。
“依我之见这不成,”王子说,“我要去救我的马黑炭,还有女巫的马雪花(那是一匹好马,值得找一个更好的女主人),这两匹马都在院子里的马厩里。过后,我们赶快骑着马到高地上去,但愿我们能找到一个出口。必要时一匹马可以骑两个人,要是我们骑着马,马也可以越过洪水。”
“殿下不披上盔甲吗?”普德格伦问道,“我不喜欢那些东西的样子——”他朝街下指指,大家都朝下看。好多人(现在他们走近了,显然是地下人)正从港口方向走过来。:
他们不像是没有目的走动的人群,他们的举止就像发动攻击的现代士兵,一边向前冲,一边找隐蔽,急于不让城堡窗户里的人看见。
“我不敢再看那副盔甲里面,”王子说,“我披上那副盔甲骑马就像关在一个活动的土牢里,盔甲里有一股魔法和奴役的恶臭。不过我要带上那面盾。”
他离开了房间,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眼睛里发出奇异的光。
“瞧,朋友们,”他说着把盾举起来对着他们,“一小时以前盾还是黑的,没有纹章;现在啊,瞧这个。”那盾已经变得银光闪闪,上面还有比血、比樱桃更红的狮王图像。
“无疑,”王子说,“这就表明阿斯兰将成为我们的好主宰,不论他叫我们死还是活。其实,反正都一样。现在我劝大家都跪下,亲亲阿斯兰的像,然后彼此握握手,就像好朋友可能马上就要分别一样。接着让我们下去,到城里去经受降临到我们头上的风险。”
他们全都照王子所说的办了。不过斯克罗布跟吉尔握手时,他说,“别了,吉尔,很抱歉,我过去是个胆小鬼,而且十分讨厌。希望你能平安回家去。”吉尔说,“别了,尤斯塔斯,很抱歉,我过去那么蠢。”这是他们第一次彼此称呼名字,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不叫名字的。
王子打开了门,他们都走下楼去:三个拿着出鞘的剑,吉尔手里拿着出鞘的刀。那些随从都不见了,王子楼梯脚下那间大房间里空空荡荡。那些灰沉沉、阴森森的灯仍然亮着,借着灯光他们亳不费力地走过一条条走廊,走下一段又一段楼梯。城堡外面的声音在这儿倒不如他们在上面房间听得清楚。屋里寂静如死,空无一人。他们转了一个弯来到底层大厅时才遇到了第一个地下人——一个苍白的胖子,长着一张猪样的脸,正大口大口吃着桌上的残羹剩饭。它尖叫一声(叫声也很像猪叫),就冲到一条长凳下,长尾巴一挥,正好没让普德格伦抓住。随后它飞快地从另一边门冲了出去,追也追不上了。
他们从门厅来到院子。吉尔在假日里上过骑马学校,恰好闻到一股马厩的味儿(在地下世界这种地方闻到这种味儿,可真好闻,又纯正又亲切)。这时尤斯塔斯说,“天哪!看那边!”城堡墙后的什么地方升起了一股壮丽的焰火,碎裂成很多绿星星。
“焰火!”吉尔迷惑不解地说。
“是啊,”尤斯塔斯说,“但你不能以为那些地下人是放着玩的!那一定是个信号。”
“我敢说,对我们可不妙。”普德格伦说。
“朋友们,”王子说,“一旦一个人开始冒这么大的风险,就必须把希望和恐惧置之度外,否则死神或解脱都来不及保全他的荣誉和理智。嗬,我的美人儿(他打开了马厩门)。嗨,老朋友!黑炭,稳住。别出声,雪花!没有忘记你。”
两匹马都被那些奇怪的亮光和闹声吓坏了。吉尔穿过山洞之间的黑洞时胆子那么小,现在却毫无畏惧地走到两匹又顿脚又喷鼻的牲口当中,她和王子一会儿就把马装好鞍子和笼头。两匹马牵出来时仰着头,看来十分神气。吉尔骑上雪花,普德格伦坐在她后面,尤斯塔斯跨上黑炭,坐在王子后面。然后只听得蹄声旷得旷得,他们就骑着马出了大门,向街上驰去。
“幸亏烧伤没什么大的危险。”普德格伦说,一面指着他们右面。那边,不到一百码以外,就有海水在拍打着屋子的墙壁了。
“鼓起勇气!”王子说,“那边的下坡路陡,海水只升到城里最大一座山的半山腰。开头半小时海水离我们可能很近,接下来两小时就不会更近。我更担心的倒是……”他用剑指着一个身高七英尺的大个子地下人,那人长着一口獠牙,后面跟着另外六个各种形状、高矮不一的地下人,他们刚从一条小街里冲出来,躲进人们看不见的屋子的阴影里。
王子带领大家直奔那片红光的方向,但稍稍偏左一点,他的计划是绕过那片火(如果那是火的话),登上高地,希望能找到路通往新挖的出口。他跟其他三个人不同,似乎有点自得其乐。骑马时还吹着口哨,还唱起歌颂阿钦兰王国的霹雳拳击手柯林的一首老歌的片断。事实上他因为长期受魔法幽禁,一旦解脱出来感到十分高兴,相比之下,一切危险似乎只是儿戏了。但其他人都觉得这段路程阴森可怕。"
他们后面传来船只互相碰撞、缠绕的声音,建筑物倒下的轰隆隆声。头项是地下世界顶部那一大片火红的光。前面就是那神秘的红光,那光似乎并没有变得大些。从同一方向还不断传来吵闹、呼喊、尖叫、口哨、哄笑、惨叫、怒吼,闹成一片;黑夜中还升起各种各样的焰火。谁也猜不出这是什么意思。离他们近一点的地方,城市有部分地方被那片红光照亮,部分地方被那些大不相同的阴森森的小精灵的灯照亮。
不过还有很多地方两种光都照不到,仍然一片漆黑。地下人的身影就在那些地方不断地冲进去,溜出来,眼睛一直盯着这一行人,始终尽量避开他们的视线。那些人中有的是大脸,有的是小脸,有的长着鱼眼般的大眼睛,有的长着熊眼般的小眼睛,有长着羽毛的,有长着鬃毛的,有长角的,有长獠牙的,有的鼻子长得像鞭绳,有的下巴长得像胡子。有时遇上一群人人数太多,或者靠得太近。王子就挥舞宝剑,装出要打他们的架势。这些家伙就发出各种叫声,有的唬唬叫,有的叽叽叫,有的吱吱叫,然后蹿到黑暗中去。
但等他们爬上一条又一条的陡峭街道,离洪水很远了,而且几乎出了城到内陆一边,事态变得更严重了。这会儿他们已经靠近这片红光,几乎和红光处在同一高度,可是他们仍然看不出这光是怎么回事。不过在这片光照下,他们能把敌人看得更清楚。成百个,也许有几千个小精灵都在朝红光走去。但他们走起路来蜂拥而上,一旦停下,他们就转身面对着这一行人。-
普德格伦说:“依我说呀,这些家伙是打算从正面把我们截住。”
“我也是这么想,普德格伦,”王子说,“我们休想从那么多人中杀出一条路来。你们听好!我们往前骑到靠那边房子跟前。我们刚走到,你就溜到阴影里。我和小姐就再往前走几步。我相信有些妖怪就会跟着我们;他们密密麻麻都躲在我们后面呢。你的手臂长,要是可能的话,碰到哪个经过你埋伏的地方,就抓一个活的。我们可以从它嘴里打听到真相,了解他们究竟跟我们有什么过不去的事。”
“可其他的人会不会全都朝我们冲过来抢救那个给我们抓住的呢?”吉尔说话的嗓音不像她竭力装出来那么镇静。
“那么,小姐,”王子说,“你就将看见我们在你身边血战至死,而你必须给狮王以好印象。来吧,好普德格伦。”
沼泽怪像只猫似的迅速溜到阴影里去。其余的人熬过了一两分钟,又继续往前走。接着他们身后忽然传来一连串令人心惊胆战的尖叫声,夹杂着普德格伦那熟悉的声音在说,“行了,别叫了,免得伤着,不然你就真要伤着了,懂吗?人家听了还以为要杀猪呢。”
“抓得好。”王子喝彩道,一面马上把黑炭调转身子,回到屋角上。“尤斯塔斯,”他说,“请你拉住黑炭的头。”随后他下了马,三个人都默默注视着普德格伦把抓住的东西拉到亮处。一看原来是个可怜透顶的小精灵,大约只有三英尺高。头顶上有个像鸡冠似的脊(只是硬邦邦的),粉红的小眼睛,嘴和下巴又大又圆,那张脸看上去就像只小河马。如果他们不是处在这么一种困境中,看见这副模样准会捧腹大笑。
“好了,地下人,”王子说,一面监视着它,一面把手里的剑直指它的脖子,“老老实实说出来,就放你自由。跟我们耍花招,你就死定了。普德格伦,你紧紧抓住它的嘴,它怎么能说话呢?”
“对,而且它也不能咬人,”普德格伦说,“如果我也长了一双你们人类那样可笑的软绵绵的手(尊贵的殿下除外),这会儿我早就浑身是血了。不过连沼泽怪也不喜欢老被它嚼啊。”
“小王子!”王子对小精灵说,“再咬一口,就叫你死。让它张嘴,普德格伦。”
“咦——咦——咦,”那地下人尖声叫喊,“让我走,让我走。不是我。我没干。”
“没干什么?”普德格伦问。
“凡是各位大人说我干的,我都没干。”那家伙答道。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王子说,“还有你们地下人今天都在干什么?”
“哦,求求你们各位大人,求求你们,好心的老爷们,”那小精灵哭着说,“答应我,可别把我说的任何事告诉女王陛下。”
“你所称呼的女王陛下,”王子严厉地说,“已经死了,我亲手杀了她。”
“什么?”那小精灵叫道,那张可笑的嘴巴惊奇地张得越来越大。“死了?女巫死了?而且是大人亲手杀的?”它放心地大大松了口气,又加了一句,“咦,那么说大人是朋友了!”
王子把剑抽回了一两英寸。普德格伦让这家伙坐起来。
它那发亮的红眼睛在大家脸上一一看着,嘻嘻笑了两声,这才开始说话。
14、世界底层
“我名叫戈尔格,”小精灵说,“我要把我所知道的全告诉各位大人。大约一小时以前,我们都在干着自己的活——我该说是她的活——大家又伤心又沉默,跟我们多少年来其他任何一天干活一模一样。接着传来了轰隆隆一声巨响。他们一听见这个声音,每个人都对自己说我已经很久没唱一支歌,没跳一支舞,没放一只爆竹了;那是为什么呢?每个人心里都在想,咦,我一定是被魔法迷住了。接着每个人还对自己说,要是我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搬这么重的东西就好了,我就再也不打算搬下去了。就那么回事。于是我们把口袋、包裹和工具都扔下。随后大家就转身去看那边一大片红光。每个人都对自己说,那是什么啊?大家都自问自答说,原来有条裂缝或缺口豁开了,从几千英寻以下,真正的深层地底照上来一股好暖和的光哟。”
“老天爷,”尤斯塔斯惊叫道,“还有另外的地方比这儿更低吗?”
“哦,有的,大人,”戈尔格说。“可爱的地方。我们管它叫比斯姆国。我们现在所在的国家是女巫的国家,我们管它叫浅地。对我们来说,这儿离地面太近,不适合我们居住。呃!你还不如住在外面,住到地面上去呢。你瞧,我们都是从比斯姆国来的可怜的小精灵,是女巫用魔法把我们招到这儿来为她干活的。可是我们把这些事全忘了,直到传来轰隆一响,魔法破了才想起来。我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从哪儿来。我们除了她灌到我们头脑里的东西,什么也不能干,什么也不能想。这么多年来她灌到我们头脑里全是些阴郁、愁闷的东西。我几乎已经忘掉了怎么说笑话,怎么跳快步舞了。不料轰隆一响,裂缝豁开了,海水开始涨起来了,一切才又想了起来。当然,我们大家都赶快出发,从裂缝下去,回到我们自己的地方去。而且你们能看见他们在那边放焰火,竖蜻蜒,闹着玩儿。要是你们能马上让我走,跟大家一道回去,我将十分感激各位大人。”
“我认为这简直太好了,”吉尔说,“我真高兴我们砍下女巫的头既解救了自己也解救了小精灵!而且我也很高兴他们其实并不那么可怕和忧郁,正如王子其实也并不是——嗯,看上去这副模样。”
“这固然很好,波尔,”普德格伦谨慎地说,“但那些小精灵在我看来并不像只是在逃跑。依我说呀,它们更像一些军事队形。看着我的脸,戈尔格先生,告诉我,你们不是在准备打仗吗?”
“我们当然准备打仗,大人,”戈尔格说,“不瞒你说,我们并不知道女巫死了。我们还以为她会从城堡里看着。我们正想法溜掉,不让她看见呢。后来你们四个出来了,拿着剑,骑着马,大家当然不免都在暗自说,这下可来了。我们不知道大人不是女巫一边的。我们决定宁可拼命战斗,也决不放弃回比斯姆的希望。”
“我敢说它是个诚实的小精灵,”王子说,“放开它,普德格伦朋友。至于我,好戈尔格,我也像你和你的同胞一样被魔法迷住过,也是刚刚想起我自己的本来面目。现在我再问一个问题。你知道那条到新挖坑道的路吗?就是女巫要领一支军队去打上面世界的那条地道?”-
“咦——咦——咦,”戈尔格尖叫道,“是啊,我知道那条可怕的路。我可以指给你们看那条路从哪儿开头。但大人要叫我陪你们上那儿去,那可绝对不行,我情愿死。”
“为什么?”尤斯塔斯急切地问,“那儿有什么可怕的?”
“离上面、外面太近了,”戈尔格哆哆嗦嗦地说,“这是女巫对我们下的最毒的一手。我们就要被带出去——带到世界外面。听说,那儿根本没有顶层,只有可怕的一大块空白叫做天空。坑道已经挖得很远,只要再挖几锹就可以到外面去了。我可不敢走近那儿。”
“好哇,你这才谈得有点儿门了。”尤斯塔斯喊着说。吉尔说:“不过上面并不那么恐怖。我们喜欢那儿。我们就住在那儿。”
“我知道你们上面世界的人住在那儿,”戈尔格说,“但我认为这是因为你们找不到往地底下的路。你们不会真正喜欢那儿——像苍蝇似的在世界项上爬来爬去。”
“你马上给我们指指路好吗?”普德格伦说。
“赶得早不如赶得巧。”王子叫道。他们这一伙就此出发。王子重新骑上了马,普德格伦爬到吉尔后面,戈尔格在前头带路。它一面走一面叫喊好消息,说女巫已经死了,这四个上面世界的人并不危险。听见它喊叫的,又把消息传给另外的小精灵,所以一会儿工夫,整个地下世界都响起了欢呼声。成千上万的小精灵跳啊,翻筋斗啊,竖蜻蜒啊,玩跳背游戏啊,放大爆竹啊,还过来围着黑炭和雪花。王子只好把他自己中了魔法以及解脱苦难的经历讲了又讲,少说也讲了十遍。
他们就这样来到了缺口的边缘。这条缺口大约有一千英尺长,两百英尺宽。他们下了马,来到缺口边缘往下看。一股强烈的热浪扑面而来,还夹杂着一种他们从来没闻到过的气味。这气味又浓又辣,又刺激,使人要打喷嚏。缺口深处很亮,开头他们的眼睛都发花了,什么也看不见。等他们习惯了这么亮的光,才觉得自己能分辨出一条火河,河的两岸似乎是田野和一种发出难以忍受、热辣辣的光的小树林——可是比起那条河来就黯然失色了。那儿五颜六色,蓝的、红的、绿的和白的全都混在一起;一面优美的彩色玻璃窗在正午时分热带阳光直射下,效果可能跟这儿差不多。在那火红的光照下,成千的地下人看上去就像黑压压一片苍蝇正顺着凹凸不平的裂缝边往下爬去。
“各位大人,”戈尔格说,(他们回头看它时,一时只见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他们的眼睛都发花了。)“各位大人,你们干吗不到比斯姆去呢?你们在那儿要比在上面那个冷冰冰、光秃秃、没遮没盖的国家快活多了。要不至少下去作一次短期访问也行呀。”
吉尔理所当然地认为决不会有谁听从这么个馊主意,谁知大吃一惊的是竞听到王子在说:
“说真的,戈尔格朋友,我也很想跟你一起下去。因为这是一次极好的探险,也许凡人从来还没有看到过比斯姆,今后也不会再有这种机会。而一年一年过去,将来怎堪回首当年自己一度有能力去探索地球最深的深渊却避而不去啊?但一个人能在那儿生活吗?你们不在那条火河里游泳吧?”
“哦,不,大人。我们不游。只有火蛇才生活在火里。”
“你说的火蛇是什么样的动物?”王子问。
“很难说它是哪一种,大人。”戈尔格说,“因为它们太热太热了,看也看不得。不过它们大多像小龙。在火焰外跟我们说话。它们的口才特别好,能说会道,滔滔不绝。”
吉尔匆匆看了尤斯塔斯一眼。她原来深信他对爬下裂缝的主意甚至比她还要不喜欢。当她看见他的脸色已经大不相同,心里不禁一沉。看上去他更像王子而不像实验学校里过去那个斯克罗布了。因为他正回想起自己的一切奇遇,和跟凯斯宾国王一起航海的日子。
“殿下,”他说,“要是我的老朋友老鼠雷佩契普在这儿,他就会说眼下我们要是不去比斯姆冒险,我们的荣誉就免不了要大受指责。”
“在下面,”戈尔格说,
“我可以让你们看看真正的金子、银子和钻石。”
“胡说八道,”吉尔粗鲁地说,“难道我们不知道我们即使在这儿,就已经在最深的矿下面?”
“是啊,”戈尔格说,“我听说过地壳上那些小小的擦痕,你们上界居民管它叫做矿。那就是你们得到死的金银珠宝的地方。在比斯姆,我们的金银珠宝都是活的,而且还在生长。在那儿我可以给你摘一束束能吃的红宝石,给你挤满满一杯钻石汁。你尝过比斯姆这种活的金银珠宝,就不屑于抚摸浅矿里那些冷冰冰的、死的金银珠宝了。”
“我父亲到世界尽头去了,”瑞廉沉思地说,“要是他的儿子到世界底层去,倒是一件妙事。”
“要是殿下想趁你父亲活着的时候见他,我想他可是求之不得呢,”普德格伦说,“现在我们该上路去坑道了。”
“说什么我也不愿到那个洞里去。”吉尔又说。
“哎呀,要是各位大人真的要动身回上面世界去,”戈尔格说,“有一段路比这还低呢,说不定,要是洪水还在涨的话……”
“哦,快来吧,请你们千万快来吧!”吉尔恳求道。
“恐怕必须走了,”王子深深叹了口气,“不过我的半颗心都留在比斯姆了。”
“求求你了。”吉尔恳求着。
“路在哪儿?”普德格伦问道。
“那儿一路上都有灯,”戈尔格说,“大人在裂缝尽头就看得见路的起点。”
“那些灯能点多少时间?”普德格伦问。
正在这时,从比斯姆最深处一种嘶嘶响、火辣辣的声音呼啸而起。(事后他们真想知道那是不是火蛇的声音。
“快,快,快,到悬崖去,到悬崖去,到悬崖去!”它说,“裂缝关了。关了。关了。快!快!快!”与此同时,岩石在震耳欲聋的哗啦啦响声中移动了。等他们看时,裂缝已经变窄了。掉队的小精灵纷纷从两边朝里面冲去。他们来不及爬下岩石,就倒栽葱似的跳下去,要么是由于底层冒上来的那股热浪太强,要么是什么其他原因,只见他们都像树叶一样朝下飘。飘浮的小精灵变得越来越密,直到黑压压的一片几乎把那条火红的河和活宝石的小树林都遮暗了。“各位大人再见。我走了。”戈尔格大声嚷着,跳了进去,只有少数几个留下的跟着它跳进去。裂缝一会儿就没有一条小溪那么宽了,一会儿就像邮筒的投信口那么窄,一会儿只剩下一条极亮的线了。随后,砰的一声,就像千百节货车撞上了千百对缓冲器,岩石两边合拢了。那股灼热,让人发疯的气味也消失了。他们四个孤零零地待在地下世界里,这儿现在看上去比以前更黑。只有那些苍白、暗淡、阴森森的灯标志着路的方向。
“好了,”普德格伦说,“十有八九我们已经待得太久了。不过我们还不妨试一下。那些灯不到五分钟就要灭了,这我不会奇怪的。”
他们催着马一溜小跑,神气十足地在昏暗的路上蹄声隆隆而去。但几乎立刻就开始走下坡路了,要不是他们看见山谷的另一边还有灯,而且放眼望去,灯都是往上面方向的,他们原来还以为戈尔格指错了路呢。不过到了谷底,灯光照到的就是流水了。
“赶快!”王子叫道。他们沿着斜坡飞驰而下。再晚五分钟,情况就够严重的了,因为潮水正像水车沟里的水似的滚滚流入山谷,要是弄得要游过去的话,两匹马恐怕就不大行了。不过这时潮水还只有一两英尺深,尽管在马腿边发出可怕的哗哗声,他们还是安全地到了对面山坡。
接着就开始又慢又累地爬山,前面除了通向上面那一眼望不到头的苍白灯光,什么都看不见。他们回头望望,看得出潮水已经蔓延开了。所有地下世界的山头这时都变成了岛屿,只有那些岛上的灯还亮着。每时每刻远处都有一盏盏灯灭了。不久除了他们走的这条路,到处都会变得一片漆黑,即使是他们身后的较低的那一段路,虽然灯还没灭,灯光却照在水面上。
尽管他们有充分理由得赶路,马却不能没有休息而一直走下去。他们就停下了,沉默中只听见水的拍打声。
“我真想知道那个叫什么名字的——时间老人——现在是不是被大水冲出来了?”吉尔说,“还有那么多奇怪的睡着的动物?”
“我认为我们还没到那么高,”尤斯塔斯说,“难道你不记得我们怎么下山到那个暗无天日海的吗?我认为大水还没涌到时间老人那个洞呢。”
“那也可能,”普德格伦说,“我更感兴趣的是这条路上的灯。看上去有点暗淡吧?”
“这些灯一直很暗淡。”吉尔说。
“啊,”普德格伦说,“不过这会儿灯更暗得发绿了。”
“你意思不是说你认为灯要灭了吧?”尤斯塔斯叫道。
“嗯,不管这些灯是怎么亮的,要知道,你总不能希望灯永远亮下去啊,”沼泽怪回答说,“不过你也别垂头丧气,斯克罗布。我也留意着水呢,我认为水没有刚才涨得那么快了。”
“小小的安慰,朋友,”王子说,“要是我们找不到出路,我要请大家原谅。都怪我自尊心强和异想天开,害得大家在比斯姆国入口耽搁了。好了,我们继续前进吧。”
此后的一个多小时里,吉尔有时觉得普德格伦关于灯的看法是对的,有时觉得这只是她的想像。同时地上也起了变化。地下世界的顶层已经很近了,即使在暗淡的灯光下,他们也能看得清清楚楚。还有地下世界两边大片凹凸不平的岩壁也看得出正在靠拢。事实上,这条路正把他们引进一条陡峭的地道。他们走过的路上开始出现铁镐、铁锹和手推车,以及其他等等,说明挖坑道的刚刚还在干活。只要你肯定出得去,这一切倒是非常令人鼓舞的。但想到自己正走进一个变得越来越窄的洞,而且窄得难以转身,这却是非常不愉快的。
最后,顶层变得很低,普德格伦和王子脑袋都撞在顶上了。他们都下来牵着马走。这儿的路面高低不平,走路也要小心翼翼。吉尔就是这样才注意到周围越来越黑了。这点目前已经毫无疑问。其他人的脸在绿荧荧的光下看上去又古怪又可怕。随后,突然吉尔情不自禁地尖叫了一声。一盏灯,就是前面的那盏完全灭了。接着他们后面的一盏也灭了。于是他们就完全在黑暗中了。
“鼓起勇气,朋友们,”传来了瑞廉王子的声音,“不论我们是死是活,阿斯兰都是我们的好主宰。”
“说得对,殿下,”普德格伦的声音说,“而且你必须始终记住掉在这儿的陷阱里还有一个好处:丧葬费也省下了。”
吉尔不吭声。(要是你不想让别人知道你有多惊慌,这一向是个聪明办法;否则一出声就露馅了。
“我们站在这儿还不如向前走的好。”尤斯塔斯说。当她听见他嗓音在颤抖,吉尔就知道她不敢吭声有多聪明了。
普德格伦和尤斯塔斯生怕碰上什么东西,伸出两手,走在头里。吉尔和王子拉着马跟着。
“嗨,”过了好一会儿,尤斯塔斯的声音说,“是我的眼睛作怪,还是那上面有片光?”
大家还来不及回答,普德格伦就叫了起来。“停下,我走到头了。而且这是泥土,不是岩石。你说什么来着,斯克罗布?”
“狮王在上,”王子说,“尤斯塔斯是对的。是有一种……”
“话说回来,有光总比没光好,”尤斯塔斯说,“我们能上去吗?”
“那光并不在我们头顶上,”普德格伦说,“是在我们上面,不过就在我撞进来的这堵墙里。波尔,你爬到我肩膀上,看看能不能爬到那儿,怎么样?”
15、吉尔不见了
那片光并没照亮他们站着的那片黑暗中的任何东西。其他人只听得见吉尔竭力爬到沼泽怪的背上,可是看不见。就是说,他们听见它一会儿说,“你不必把手指塞到我眼睛里。”一会儿说,“也别把脚塞到我嘴里。”一会儿说,“这样才像话。”一会儿说,“行了,我要抓住你的腿。那样你两条胳臂就可以腾出来撑着泥地,稳住身子。”
接着,他们往上看,马上就看见吉尔脑袋在那片光里的黑色轮廓。"
“怎么样?”他们都急切地嚷道。
“原来是个洞,”吉尔的声音叫道,“要是我再高一点,我就能爬出去。”
“你从洞口看见什么了?”尤斯塔斯问。
“还没看见什么呢,”吉尔说,“嗨,普德格伦,放开我的腿,那样我就能站在你肩膀上而不是坐着。我自己会靠着洞边稳住身子的。”
他们听得见她在动,随后就看见吉尔的大部分身子在洞口灰暗的亮光下,事实上她上半身都在外面了。
“嗨……”吉尔开口说,但突然叫了一声,声音并不尖厉,就中断了。听上去像是她的嘴被人蒙住了,要不就是塞进了什么东西。过后她的声音又恢复了,似乎在拼命地大声喊叫,但他们听不出她在叫什么。于是同时出了两件事。一是有一会儿那片光完全被堵上了;二是他们都听见一阵扭打、挣扎的声音,还听见沼泽怪喘着气说:“快,帮帮忙,抓住她腿,有人在拉她。那儿!不对,这儿。太晚了!”
那个洞和洞口那片冷光又完全露了出来。吉尔却已经不见了。
“吉尔,吉尔。”他们发疯似的大喊大叫,可是没人回答。
“你究竟为什么不抓住她脚呢?”尤斯塔斯说。
“我不知道,斯克罗布,”普德格伦哼哼着说,“生来就时运不济,这我不奇怪。命里注定的。命里注定了波尔的死。就像我命中注定了在哈方吃了会说话的鹿。当然不是说我就没错了。”
“这是我们遇到的奇耻大辱和最大的痛苦,”王子说,“我们把一位勇敢的小姐送到敌人手里,自己却安全地待在后面。”
“别尽往坏里说了,殿下,”普德格伦说,“我们也不是很安全的,只有饿死在这个洞里。”
“我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是否小得能钻过吉尔出去的那个洞?”尤斯塔斯说。
吉尔真正遇到的事是这样的。她刚把脑袋伸出洞外,就发现自己是在往下看,正像从楼上一扇窗户往下看似的,而不是像从活板门里往上看。她在黑暗中待了很久,开头眼睛一下子看不出眼前的东西,只知道她眼睛不是望着她想要看见的大白天有阳光的世界。空气似乎冷得要命,光线灰暗发青。还有不少声音,许多白晃晃的东西在空中飞来飞去。
她就是在这一瞬间对下面的普德格伦叫喊,叫它让她站在它肩膀上。
她站起来以后,看也看得更清楚,听也听得更清楚。她听见的声音原来有两种,一是有节奏的顿脚,二是四把小提琴、三支笛子和一只鼓演奏的乐声。她也把自己的境地弄清楚了。她正从一片陡峭的山坡上的一个洞往外看,山坡向下倾斜,她离下面平地大约十四英尺。一切景物都是白茫茫一片。好多人在那里不停走动。她看得气也透不过来了。那些人原来是些穿得整整齐齐的小羊怪,以及戴着花冠的头发在身后飘拂的树精。有一会儿它们看上去好像是在走来走去,随后她看出它们实际上是在跳舞——一种有很多复杂的步子和身段的舞蹈,你得看上一会儿才能看懂。再一看突然发现那灰暗发青的光是真正的月光,地上那些白的东西是真正的雪,顿时大吃一惊。当然!头顶上还有星星在黑沉沉的寒夜中凝视着。而那些跳舞的人后面又高又黑的东西原来是树木。他们不仅是终于回到了上面世界,而且是来到了纳尼亚的中心。吉尔觉得她乐得要昏过去了。还有音乐——粗犷的音乐,欢快热烈,然而也带一点怪诞,充满了正道的魔法,正如女巫弹奏的噔噔声充满了邪恶的魔法一样——使她感到更乐了。
这一切说起来要花很长时间,但看上去当然只花了一小会儿工夫。吉尔几乎立刻转身打算往下对其他人叫道,“嗨,好啦。我们出来啦,我们到家啦。”但她只说出“嗨”,就没再说下去,原因是这样的。在那群跳舞的人外面有一圈小矮人在打转,全都穿着节日盛装,多数是猩红的,镶皮风帽,金色流苏和镶皮高统靴。他们转圈子时还一个劲地扔雪球(这就是吉尔刚才看到在空中飞来飞去的白晃晃的东西)。他们并不像英国有些傻小子那样对准跳舞的人扔。他们扔雪球是在整个舞蹈中,跟音乐合节合拍,分毫不差,对准目标,分毫不差扔过去,要是所有的舞蹈者都恰好在算准的时刻站在算准的位子上,那么谁也不会被打中。这就叫做大雪舞,在纳尼亚每年地上积雪以后第一个有月光的夜晚都跳这种舞。当然这既是一种舞蹈也是一种游戏,因为不时会有哪个跳舞的出点小差错,脸上就挨上一个雪球,大家就都大笑一场。不过一队舞蹈者、小矮人和乐师配合得当能保持几个小时挨不到雪球。碰到天气好的晚上,寒气阵阵,鼓声咚咚,猫头鹰唬唬啼叫,还有月光,这些都跟它们那种林地人的狂野气质一拍即合,使它们变得更加狂热,它们会一直跳到天亮。但愿你们能亲眼看到这种场面。
吉尔刚刚说出“嗨”,就住了口,其原因当然只是小矮人扔的一只大雪球从另一边穿过舞蹈者,正好打在她的嘴里。她可一点也不在乎。那时就是扔来二十个雪球也扫不了她的兴。但无论你感到多么高兴,满口都是雪你也说不了话。等她吐掉几口雪,又能说话了,却激动得忘记了其余的人还待在她身后下面的暗处,还不知道这个好消息呢。她干脆从洞里尽量探出身子,向跳舞的人大声叫喊。“救命!救命!我们被埋在这小山里,快把我们挖出来。”
那些纳尼亚人连山坡上有个小洞都没有注意到,当然十分惊讶,东张张,西望望,才发现声音是从哪儿来的。但等他们看见吉尔,就全都朝她跑来;凡是爬得上山坡的都跑上去了,大约有十几双手伸出来帮助她。吉尔抓住他们的手,到了洞外,倒头从坡上滑下去,随后爬起来说:
“哦,去把别人挖出来吧。除了马,还有三个。其中之一就是瑞廉王子。”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已经给一大群人围在当中了,因为除了跳舞的,还有各种各样的动物在场观看跳舞,她开头没看到,现在它们也跑了上来。小松鼠像阵雨似的纷纷从树上下来,猫头鹰也纷纷飞来。刺猬摇摇摆摆,撒开短腿赶快跑来。熊和獾跟在后面,步子比较慢。最后赶来的是一只大豹,兴奋得直摇尾巴。
但等它们听明白吉尔说的话,大家全都变得积极了。“铁镐和铁锹,孩子们,铁镐和铁锹。去拿工具来!”小矮人说着飞快冲进树林。“把鼹鼠叫醒,它们才是挖洞的能手,跟小矮人一样能干,”一个声音说,“她说瑞廉王子怎么了?”
另一个问。“嘘,”豹说,“可怜的孩子疯了,在山里迷了路,难怪她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了。”“是啊,”老熊说,“咦,她还说瑞廉王子是一匹马呢!”“不,她没说。”一只松鼠冒冒失失地说。“是的,她说了。”另一只松鼠说话更冒失。
“这完全是真——真——真的,别——别——别犯傻了。”吉尔说。她说话这个调儿是因为这会儿她正冷得牙齿直打架。
一个树精立刻替她披上一件皮斗篷,那是一个小矮人奔去取他的挖掘工具时掉下的,一只热心助人的羊怪匆匆跑到树林中的一个地方去给她弄点热的喝,吉尔看得见那儿一个山洞口有火光。不过它还没回来,所有的小矮人都带着铲子和铁镐回来了,大家往山上冲去。接着吉尔听见七嘴八舌的喊声,有的喊道,“嗨,你要干什么?把剑放下。”有的喊道,“好了,小伙子,别那样。”还有的喊道,“好啊,他是个恶毒的家伙吧?”吉尔急忙赶过去,正好看见尤斯塔斯的脸色又苍白又肮脏,从黑洞中冒出来,右手还挥舞着一把剑,要猛刺任何敢于接近他的人,一时真是哭笑不得。
尤斯塔斯在刚才这片刻间的经历和吉尔当然大不相同。他听见吉尔喊叫,看见她就此不知钻到什么地方不见了。他跟王子和普德格伦一样,也以为是什么敌人把她抓去了。从下面往上看,他又看不清那灰暗发青的光是月光。他还以为这个洞只通向另一个洞,那洞里亮着鬼火磷光,而且挤满了天知道是哪一种地下世界的妖魔鬼怪。因此当他说服普德格伦让他爬到它背上,并抽出剑,再伸出头来,在他已经干了一件非常勇敢的事了。其余两个要是能先上去的话早就去了,但那个洞太小,他们爬不出去。尤斯塔斯个子比吉尔大一点点,但却比她笨拙得多,他往外张望时,脑袋撞在洞口顶上,撞得积雪崩落下来,掉在他脸上。因此当他又能看时,只见好多人影拼命向他奔来,怪不得他拼命想抵挡了。
“住手,尤斯塔斯,住手,”吉尔叫道,“他们都是朋友。难道你看不出来吗?我们已经来到纳尼亚,太平无事了。”
这一说,尤斯塔斯才真的看清楚了,就向小矮人道歉(小矮人说没关系),十几双小矮人的粗壮多毛的手帮他出了洞,就像他们刚才帮助吉尔那样。接着吉尔趴在山坡上,脑袋凑到那个黑洞口,大声把好消息报告给陷在里面的人。
她转身时听见普德格伦喃喃地说,“啊呀,可怜的波尔,刚才这一会儿实在难为她了。她昏了头,这我不奇怪。她在活见鬼了。”
吉尔重新跟尤斯塔斯在一起了,两人都双手拉着对方,大口呼吸半夜里的空气。他们给尤斯塔斯带来一件暖和的斗篷,还给他俩端来了热的饮料。他们慢慢喝着饮料时,小矮人已经把山坡上原来那个洞周围的雪和草皮铲掉了一大片。他们欢快地挥舞铲子和铁镐,就像十分钟以前羊怪和树精的脚欢快地跳舞一样。只有十分钟哪!然而对吉尔和尤斯塔斯来说,他们已经觉得刚才在黑暗中的种种危险、炙热,和地底下那种窒息环境一定只是一个梦罢了。在这儿外面,天气寒冷,月亮和大星星当头照着(纳尼亚的星星比我们的世界的星星离得近些),周围全是和蔼愉快的脸,就不大相信有地下世界了。
他们还没喝完热饮料,就来了十多只鼹鼠,刚刚被叫醒,仍然睡眼惺忪,而且不大高兴。但等它们了解到这是怎么回事,它们就起劲地一起干了。就连羊怪也用小车子推走挖出来的土,松鼠兴奋得来回跳啊蹦的,而吉尔想来想去想不出它们认为在干什么。熊和猫头鹰出出主意就算了,还不断问两个孩子要不要进山洞(就是吉尔看见有火光的那个山洞)去取暖和吃晚饭。不过两个孩子没看到他们的朋友获得自由不忍心走。"
在我们的世界里干那种活的,没一个赶得上纳尼亚的小矮人和会说话的鼹鼠,不过,鼹鼠和小矮人当然也没把这看做干活。他们就喜欢挖洞。所以没过多久他们就在山坡上打开一个黑洞洞的大缺口。他们从黑暗中走到月光下——要是人家不知道这两个是谁,那可怪吓人的——第一个出来的是细长腿、戴尖帽子的沼泽怪的身影,随后拉着两匹大马的是瑞廉王子本人。
普德格伦出来时,四面八方都叫起来了。“咦,是个怪——咦,原来是老普德格伦呀——东部沼泽地的老普德格伦——你一直在干什么呀,普德格伦——有好几批搜寻队去找你了——杜鲁普金爵爷出过告示——还出了赏金呢!”不过这些吵闹声一下子都消失了,变成一片沉默。一个吵吵闹闹的宿舍里,要是校长推开了门,那些吵闹声就是这么一下子消失的。因为他们这会儿看见王子了。
谁也没有怀疑他是谁,好多动物、树精、小矮人和羊怪都记得他中魔法以前那些日子的模样。有一些上了年纪的还记得凯斯宾国王年轻时的面容,看出了相像的地方。但我认为他们不管怎样都会认识他的。尽管他由于长期被监禁在幽深王国而脸色苍白,又穿着黑衣服,灰头土脸,衣冠不整,精神萎靡,但他脸上有种神情和仪态是错不了的。那神情是所有纳尼亚真正的国王都有的,凡是按照阿斯兰意愿统治这个国家,坐在凯尔帕拉维尔至尊王彼得的宝座上的国王都有这种神情。+
大家顿时都脱下帽子跪下,过了一会儿就响起了欢呼声和喊叫声,大家互相握手、亲吻、拥抱,如此热烈的场面使吉尔不由流下了热泪。他们的追求是值得付出千辛万苦代价的。
“请用餐,殿下,”最老的那个小矮人说,“那边山洞正开始在做饭,准备大雪舞结束后吃的……”
“我很乐意,老爹,”王子说,“因为任何王子、骑士、绅士或熊都比不上我们四个迷路人今晚吃起东西来的胃口好。”
大伙儿开始退场,穿过树林,走向山洞。吉尔听见普德格伦对那些挤在它周围的动物说:“不,不,我的事可以等等再说。关于我的遭遇不值一谈。我想要听听消息。可别一点一点儿透露给我,我情愿一口气都听完。国王的船有没有失事?有没有森林火灾?卡乐门边境没打过仗吗?有没有来过三两条龙?这我不奇怪。”所有的动物都哈哈大笑着说:
“这不活脱是个沼泽怪吗?”
两个孩子又累又饿,差点快倒下了,但山洞里暖洋洋,加上看见火光在墙上、食具柜上、杯子上、碟子上、盘子上和光滑的石头地板上跳跃,正如农家厨房里的情景一样,心里倒也振奋了一会儿。但等晚饭准备好的时候他们还是睡着了。他们睡觉的时候瑞廉王子就跟那些老一些、聪明一些的动物和小矮人谈论全部冒险经历。如今他们全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一个恶毒的女巫(无疑跟很久以前给纳尼亚带来漫长的冬天的那个白女巫是一路货色)策划了这整个事件,先是杀了瑞廉的母亲,再让瑞廉本人中了魔法。他们还明白她在纳尼亚下面挖洞,准备破土而出,借瑞廉的名义来统治这个国家。而他万万也想不到她要让他做国王(名义上的国王,实际上是她的奴隶)的那个国家竟然就是他自己的国家。而从两个孩子说的经历中他们明白女巫和哈方那些危险的巨人是相互勾结支持的。“殿下,这件事得出的教训是,”最老的那个小矮人说,“那些北部的女巫始终存着一个心眼儿,不过每个不同的时期,他们都有不同的计划来达到目的。”
16、皆大欢喜
第二天早上吉尔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山洞里,一时吓坏了,竟以为又回到地下世界去了。不过等她注意到自己正躺在一张石南铺成的床上,盖着一件皮斗篷,看见石头壁炉里的火正劈劈啪啪响得欢(像是刚刚生好的),在那一边,早上的阳光正从山洞口照进来,她这才想起了一切快乐的现实。尽管晚餐还没正式结束,她就困得要命,可是他们总算美美吃了一顿晚餐,大家都挤进那个山洞里,她模模糊糊地记得好多小矮人围在炉火边,拿着比他们自己还大的煎锅,还有煎得嘶嘶响的、美味可口的香肠,有好多,好多,好多香肠呢。不是那种里面一半塞满面包和黄豆的劣质香肠,而是肉多味辣、肥壮滚烫、煎得裂开、略微焦黄的真正香肠。还有一大杯一大杯满是泡沫的巧克力、烤土豆、烤栗子、挖掉心子里面塞满葡萄干的烘苹果。随后还有雪糕,让你吃了那么多热的以后提提神。
吉尔坐起来看看周围,普德格伦和尤斯塔斯就睡在离她不远的地方,两个都睡得很熟。“嗨,你们两个!”吉尔大声叫道,“你们还不打算起来吗?”
“嘘,嘘,”她上面有个睡意蒙眬的声音说,“是安静下来的时候了。好好睡一觉。睡吧,睡吧。别吵。喔嗬!”“咦,我就相信,”吉尔说着,朝山洞一角那只落地大钟顶上雪白一团蓬蓬松松的羽毛看了一眼,“我就相信那准是格里姆费瑟!”
“不错,不错,”猫头鹰呼噜呼噜说,脑袋从翅膀下伸出来,张开一只眼睛,“我在两点钟左右给王子送了个信。是松鼠带来的好消息。给王子的信。他走了。你们也要跟着去。再见……”脑袋又不见了。2
看来没希望从猫头鹰那儿再打听到什么消息了,吉尔起来开始到处看看有没有机会洗漱一下,吃点早饭。不料一只小羊怪几乎一下子就一溜小跑进了山洞,羊蹄子踩着石板地发出清脆的咔哒咔哒声。,
“啊呀,你总算醒了,夏娃的女儿,”它说,“也许你最好叫醒亚当的儿子,你们一会儿工夫就要走了,两匹人头马恭请你们骑上它们去凯尔帕拉维尔。”它放低声音又说,“当然,你们要明白,骑人头马这可是一种闻所未闻的特殊荣誉。我就从来没听见过以前有谁骑过。让它们等着可不好。”
尤斯塔斯和普德格伦一被叫醒首先就问:“王子到哪儿去了?”
“他到凯尔帕拉维尔去见他父王了,”那只名叫沃伦斯的羊怪回答说,“陛下的船随时都会进港。看来好像是国王还没走远就遇见了阿斯兰——我不知道是在梦里看见,还是当面碰到——阿斯兰就叫他回来,还告诉他,他到达纳尼亚的时候,就会看到失踪已久的儿子在等着他。”
尤斯塔斯已经起来了,他和吉尔动手帮沃伦斯准备早餐。普德格伦按吩咐躺在床上。有匹名叫克劳德伯斯的人头马是有名的郎中,或者说(沃伦斯那么称呼它)“医师”,要来治疗它那只烧伤的脚。
“啊!”普德格伦说话的声调几乎是心满意足的了,“它会把我的腿齐膝截掉,这我不奇怪。它不截掉才怪呢。”不过它倒很高兴躺在床上。
早餐是炒蛋和烤面包片,尤斯塔斯那副吃相就像他半夜里并没吃过一顿丰富的晚餐似的。
“嗨,亚当的儿子,”羊怪说,看着尤斯塔斯大口大口地吃,不免有点害怕,“用不着那么急急忙忙,吃得那么快。我想人头马这会儿还没吃好早餐呢。”
“那么它们一定起来得很晚,”尤斯塔斯说,“我敢说现在已经有十点多了。”
“哦,不,”沃伦斯说,“它们天不亮就起来了。”
“那么它们一定是在等开早餐的时间。”尤斯塔斯说。
“不,它们没等,”沃伦斯说,“它们一醒来就开始吃。”
“天哪,”尤斯塔斯说,“他们要吃一大份早餐吗?”
“怎么,亚当的儿子,难道你不明白?一匹人头马有一个人的胃和一个马的胃。当然两个胃都要填上早餐。因此它先吃点粥和帕文德鱼、腰子、熏肉、煎蛋卷、冷火腿、烤面包片、果酱、咖啡和啤酒。吃过后再照顾自己身上马的那一部分,吃上一个多小时的青草,临了再来点热面糊,一点燕麦和一袋糖。这就是为什么说邀请人头马来度周末是件大事。的确是件天大的事。”
那时山洞口传达了马蹄叩击石头的声音,两个孩子抬头望去。两匹人头马,一匹是黑胡子,一匹是金黄色胡子,胡子飘拂在它们健壮的光胸脯上,正站着等他们。人头马还把头低下来,往山洞里看。于是两个孩子变得很有礼貌,快快地吃完了早餐。看见人头马时谁也不会觉得它可笑。人头马是庄重而威严的动物,一肚子古代学问,那是跟星星学来的,它们轻易不流露喜怒,但它们发起火来就像海啸一样可怕。
“再见,亲爱的普德格伦,”吉尔走到沼泽怪床边说,“很抱歉我们叫你扫兴鬼。”
“我也是,”尤斯塔斯说,“你是世界上最好的朋友。”
“我真希望我们能再见。”吉尔又加了一句。
“我得说,这种机会不多,”普德格伦说,“我想我很可能再也见不到自己的旧棚屋了。还有那个王子——他是个好人——但你们认为他很强壮吗?地下生活把他的身子骨毁了,这我不奇怪。看来他随时都会送命的。”
“普德格伦!’,吉尔说,“你真是个一成不变的鬼话大王。听上去你口气伤心得像在出席葬礼,而我相信你心里十分快活。你说话像是样样事都害怕,其实你勇敢得就像一头狮子。”
“好了,说起葬礼……”普德格伦开始说,但吉尔听见人头马在她后面一个劲儿顿蹄子,就出其不意伸出双臂搂住它的细脖子,亲亲它那泥土色的脸,尤斯塔斯也趁此和它紧紧握手。接着他们都奔向人头马去了,沼泽怪倒在床上,自言自语道:“啊,即使我是个漂亮的家伙,我做梦也没想到她会来这一手。”
骑上一匹人头马,虽然无疑是一份极大的光荣(除了吉尔和尤斯塔斯,今天在世的人大概没一个有过这份光荣),不过骑在上面十分不舒服。因为爱惜自己生命的人没一个会提出在人头马身上放个马鞍子,而骑光背马可不是闹着玩的,尤其是像尤斯塔斯那种根本没学过骑马的人。人头马非常有礼貌,可以说又庄重又高雅,一副成年人的态度,它们慢慢跑过纳尼亚的树林时,头也不回就说开了,告诉两个孩子草药和根茎的性质、行星的影响、阿斯兰九个名字的意思,等等等等。但不管这两个人当时一路上多颠多痛,如今他们却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再来一趟:看看那些林间空地和山坡在隔夜雪后闪闪发亮,遇上一些兔子、松鼠和鸟儿向你道早安,再呼吸一下纳尼亚的空气,再听听纳尼亚树木的声音。
他们来到河的下游,河水在冬天的阳光下流淌,晶莹碧蓝,在最后一座桥下面(桥在舒适的红屋顶的小镇柏卢纳),乘上一艘大平底船,由渡船工把他们送到对岸,或者说,由渡船怪送过去,因为在纳尼亚,大多数拖泥带水或沾点鱼腥的活儿都由沼泽怪干。过河以后他们就沿着南岸飞驰,一会儿就到了凯尔帕拉维尔。他们刚到就看见他们第一次踏上纳尼亚时看见过的那条颜色鲜艳的船,正像大鸟似的在河里轻轻驶来。满朝上下又一次聚集在城堡和码头之间的草坪上,欢迎凯斯宾国王再次归来。瑞廉王子已经换掉了黑衣服,现在在银铠甲上披了一件深红的斗篷,没戴帽子,站在靠近河边的地方迎接他的父亲。小矮人杜鲁普金就在他旁边,坐在那辆小驴车里。两个孩子看出他们没法穿过这么多人群到王子身边去,至少,这会儿他们感到有点不敢上去。因此他们请求人头马,是否可以在它们背上多坐一会儿,好看到给那些大臣挡住的一切。人头马说尽坐不妨。水面传来船甲板上一阵响亮的银号声,水手们扔过一根缆绳,老鼠(当然是会说话的老鼠)和沼泽怪把船紧紧拴在岸上;船就给拖进来了。躲在人群中的乐师开始奏起庄重的凯旋音乐。国王的大帆船刚靠岸,老鼠就把跳板架上。
吉尔原想会看见老国王走下跳板。但那边似乎有什么事耽搁了。一位爵爷脸色苍白,走上岸,对王子和杜鲁普金跪拜行礼。过后三个人头凑在一起谈了一会儿,但没人听得出他们在谈什么。音乐还在演奏,不过你能感到大家都变得不安了。接着是四位骑士,抬着什么东西,出现在甲板上,缓缓走来。当他们要走下跳板时你才看得见他们拾的是什么:原来是老国王躺在床上,脸色灰白,一动不动。他们把他放下。王子跪在他身边拥抱他。他们看得见凯斯宾国王举起手祝福他的儿子。大家都欢呼起来,不过这种欢呼无精打采,因为大家全都感到大事不妙。随后国王脑袋突然倒在枕头上,乐师们停下了,四下一片寂静。王子跪在国王床前,头挨着床,哭了起来。
周围一片悄悄说话声,人们来回走动。后来吉尔注意到所有戴帽子的,软帽啊,头盔啊,风帽啊,都脱下了——尤斯塔斯也脱了。随后她又听见城堡上方一阵窸窸窣窣、啪啦啪啦的声音;她抬眼望去,只见那面有金色狮王的大旗正降成半旗。此后,又慢慢无情地奏起乐来,弦乐器在哭泣,号角忧伤地哀号,这一次演奏的是一首令人心碎的曲调
他们俩都从人头马身上溜了下来(但它们并没注意他们)。
“但愿我在家里就好了。”吉尔说。
尤斯塔斯点点头,咬着嘴唇一声不吭。
“我来了。”一个深沉的声音在他们身后说。他们转过身来,看见了狮王本人,浑身闪光,真实不假,威武雄壮,其他的一切跟他相比顿时显得黯然失色。转眼工夫,吉尔就忘掉了纳尼亚国王死了,只记得自己害得尤斯塔斯摔下悬崖,自己把所有的指示几乎都错过了,还记得谩骂和吵架。她想说声“对不起”,但她说不出来。于是狮王用眼神把他们招到身边,弯下身子,用舌头舔舔他们苍白的脸,说道:
“别再想那些了。我不会老是责怪你们。你们已经完成了我和你们到纳尼亚办的事。”
“阿斯兰,请问你,”吉尔说,“我们现在是不是可以回家了?”
“是啊,我就是来带你们回家的,”阿斯兰说。接着他又张大了嘴,吹啊吹。不过这一次他们可不觉得自己在空中飞;相反,他们似乎留在原地不动,阿斯兰那口猛烈的气吹走了那艘船、死去的国王、城堡以及雪和冬日的天空。这一切都像一团团烟圈那样在空中飘走了,突然间,他们站在一大片明亮的仲夏阳光下,站在柔滑的草地上,周围有好多大树,旁边是一条清澈的小溪。这时他们才看出自己又来到了阿斯兰大山,高高耸立在纳尼亚那个世界的尽头之上和之外。奇怪的是凯斯宾国王的哀乐仍然连续不断,然而没人说得出音乐是从哪儿来的。他们在小溪边走着,狮王走在他们前面。他变得那么美,那音乐却是那么令人悲观绝望,吉尔不知道自己为了哪一点才眼泪汪汪。
后来阿斯兰停下了,两个孩子看看那条小溪。在小溪底层的金色碎石上,躺着死去的凯斯宾国王,溪水像透明的玻璃般流过他身上。他那把长长的白胡子在水中像水草一样摇摇摆摆。他们三个都站在那儿哭了。连狮王也哭了,伟大的狮王的眼泪,每颗泪珠如果是一颗纯净钻石的话,那比尘世间什么都珍贵。吉尔注意到尤斯塔斯既不像一个小孩儿哭,也不像一个男孩子哭时要躲躲闪闪,而是像个大人似的哭着。至少这点是她认为最接近事实的看法。不过实际上,正像她说过的一样,在那座山上人们似乎没有什么具体年龄。
“亚当的儿子,”阿斯兰说,“到那边灌木丛里去,看到有刺就拔一根来给我。”
尤斯塔斯遵命去办。那根刺有一英尺长,像把双刃剑那么锐利。
“把刺扎进我爪子里,亚当的儿子。”阿斯兰说,一面伸出他的右前爪,向尤斯塔斯露出那一大块肉趾。
“我非扎不可?”尤斯塔斯说。
“对。”阿斯兰说。
于是尤斯塔斯咬紧牙齿,把刺扎进狮王的肉趾。肉趾上就流出了一大滴血,比你见过的或想像中的所有红色更红。
这滴血溅到小溪里国王的尸体上。同时,哀乐停止了,国王的尸体开始有了变化。白胡子变成了灰胡子,灰胡子又变为黄胡子,越变越短,直到完全消失。凹陷的双颊变成圆滚滚的,脸色也好起来,皱纹都变光滑了,他睁开眼睛,笑容满面,突然一下子跳起来站在他们面前——一个很年轻的男人,或者说是一个男孩子。(不过吉尔说不出他是哪一种,因为在阿斯兰的国家里人们没有具体年龄。当然,即使在这个世界里,最孩子气的才是最笨的孩子,最成人气的是最笨的成人。)他冲向阿斯兰,张开双臂尽量想搂住狮王那粗大的脖子;他给了阿斯兰一个国王的有力的吻,而阿斯兰给了他一个狮王的野性的吻。
最后凯斯宾转身对着那两个孩子。他又惊又喜地哈哈大笑。
“啊呀,尤斯塔斯!”他说,“尤斯塔斯!你到底还是到世界尽头来了!你在海蛇身上砍断的我那第二把好剑怎么样了?”
尤斯塔斯伸出双手向他迎上一步,但又吃惊地缩回来。“瞧,嗨,”他结结巴巴地说,“好倒是好,不过你不是——我是说你没有?……”
“哦,别傻了。”凯斯宾说。
“但是,”尤斯塔斯看着阿斯兰说,“他不是——呃——死了吗?”
“是啊,”狮王十分平静地说,(吉尔觉得)他几乎是在笑,“他已经死了。你们也知道,大多数人都死过。甚至我也死过。没死过的人很少很少。”
“哦,”凯斯宾说,“我明白你为什么伤脑筋了。你当我是鬼,或什么歪门邪道的东西。不过难道你不明白吗?要是我眼下出现在纳尼亚,我就会是鬼,因为我再也不属于那儿了。但一个人不能在自己的国家里做鬼啊。要是我到了你们的世界,我就可以做鬼了。我不知道。但我想那边也不是你们的世界了,你们现在是在这儿。”
两个孩子心里抱着很大的希望。谁知阿斯兰却摇摇蓬蓬松松的脑袋。“不,亲爱的,”他说,“你们再在这儿遇到我时,你们就得来住下了。不过现在不行。你们必须回到你们自己的世界去过些日子。”
“大人,”凯斯宾说,“我一直想要看一眼他们的世界。这要求错了吗?”
“我的儿子,你既然已经死了,想要的东西就再也不会错了。”阿斯兰说,“而且你将去看看他们的世界——按他们那里的时间是五分钟。你把那儿的事情纠正过来要不了更多时间。”接着阿斯兰向凯斯宾解释吉尔和尤斯塔斯是回到什么地方去,还有实验学校的一切事情。他似乎跟他们一样了解那里的情况。
“女儿啊,”阿斯兰对吉尔说,“到那边灌木林去摘一根树枝。”树枝刚到她手里就变成了一根新的马鞭。
“好了,亚当的儿子,抽出你们的剑。”阿斯兰说,“但你们只能用剑的平面,因为我派你们去对付的是胆小鬼和孩子们,不是武士。”
“你跟我们一起去吗,阿斯兰?”吉尔说。
“他们只能看见我的背。”阿斯兰说。
他带他们迅速穿过树林,没走几步,实验学校的墙就出现在他们眼前。于是阿斯兰怒吼起来,吼得天上的太阳抖抖颤颤,他们眼前的墙也倒塌了三十英尺。他们从豁口往里看,看到学校的灌木丛,看到体育馆的屋顶,依然都在他们开始冒险之前看到的阴沉沉的秋日天空下。阿斯兰转身对着吉尔和尤斯塔斯,朝他们吹了口气,用舌头舔舔他们的前额。接着他躺在自己震塌的豁口上,他那金色的背部对着英格兰,高贵的脸对着自己的地方。同时,吉尔看见几个十分熟悉的身影正穿过月桂树向他们跑来。那一帮人大部分都来了——阿黛拉;潘尼法瑟,乔蒙德利;梅杰,伊迪丝;温特布洛特,“雀斑”索纳,大个子班尼斯特,还有加勒特家两个讨厌的双胞胎。不料他们突然都停下了,脸色也变了,所有那些卑鄙、自负、残酷、诡诈的神情几乎都不见了,统统变成一种恐怖神情。因为他们看到了倒塌的墙,一只像小象那么大的狮子躺在豁口上,三个衣着华丽的身影手持武器正向他们冲来。因为有了阿斯兰赋予他们的力量,吉尔用马鞭抽打着女孩子,凯斯宾和尤斯塔斯则得心应手地使劲挥舞着剑,用平面对付男孩子,不到两分钟那些小恶霸都疯也似的逃命去了,一面还大喊大叫:“杀人了!法西斯!狮子!这不公平!”接着校长(顺便说说,校长是个女的)跑出来看出了什么事。等她看到狮子和断墙、凯斯宾、吉尔和尤斯塔斯(她没认出他们),就大发歇斯底里,回到屋里打电话给警察,编造出狮子逃出马戏团,以及逃犯砸倒了墙,还带着出鞘的剑等一套鬼话。吉尔和尤斯塔斯趁着一片混乱,悄悄溜进屋去,换掉鲜艳的衣服,穿上普通的服装,凯斯宾也回到他自己的世界去了。那堵墙按照阿斯兰的旨意也恢复了原状。等警察到达时,发现没有狮子,也没有断墙,也没有罪犯,而校长那副模样却像个疯子,就对整个事件做了调查。调查中实验学校的种种事情都暴露了,大约有十个人被开除出校。此后校长的朋友看出校长当一校之长不行,就让她当个督学去干涉其他校长。当他们发现她连这个工作也不大行,就把她送进议会,从此她就在议会里过得逍遥自在。
有一天晚上,尤斯塔斯把他的好看衣服偷偷埋在校园里,但吉尔却偷偷把她的衣服带回家去,在接下来几个节日里的化装舞会上穿。从那天以后,实验学校的情况好转了,成了一所挺不错的学校。吉尔和尤斯塔斯一直是朋友。
但在遥远的纳尼亚,瑞廉国王埋葬了他的父亲,航海家凯斯宾十世,并为他哀悼。瑞廉把纳尼亚治理得很好,在他那个时代可以说是国泰民安。尽管普德格伦(它的脚在三个星期后就完全好了)经常指出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你不能指望好日子能一直过下去。山坡上那个裂口就一直开着,纳尼亚人常在炎热的夏天带着船和灯笼到里面去,在水面上来回航行,在阴凉黑暗的地下世界的海上唱歌,互相讲述在好多英寻下面深处的那些城市的故事。如果你有幸亲自到纳尼亚去,可别忘了去看看那些山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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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惊险故事,发生在黄金时代的纳尼亚王国和卡乐门王国,以及两国之间的地方。当年彼得是纳尼亚王国的至尊王,他的弟弟和两个妹妹,都是在他领导下的国王和女王。
在那些岁月里,在卡乐门王国遥远的南方,大海之滨的一个小港湾里,住着一个穷苦的渔夫叫做阿什伊什,有个孩子跟他一起住在那儿,管他叫爸爸。这孩子的名字叫沙斯塔。在大部分日子里,阿什伊什早晨坐船出去打鱼,下午把他的驴了安上一辆货车,把鱼装在车子里,走上一英里光景的路,到南边的村子里去出售。如果鱼卖得顺利,他回家时脾气就比较温和,对沙斯塔也不噜苏;然而,如果卖鱼的生意不好,他就会找沙斯塔的错儿,或者打他一顿。总是可以找到沙斯塔的错的,因为沙斯塔得干许许多多的活儿:修网洗网啰,做晚饭啰,打扫他们俩合住的房屋啰。
沙斯塔对他家南边的任何东西压根儿都不感兴趣,因为他跟阿什伊什到村子里去过一两次,知道那儿没什么有趣的事物。他在村子里只遇见跟他父亲一模一样的人们—穿着肮脏的长袍,脚蹬足尖翘起的木头鞋子,头戴缠头巾,满脸胡子,慢吞吞地讲些听起来单调乏味的话。但他对北边的一切东西都很感兴趣,因为没有人往北边去过,也从来不许他到北边去。他独自一人坐在屋子外补网时,时常充满渴望地朝北方眺望。望出去可只能见到一个青草茂盛的山坡,往上延伸到一个平坦的山脊,山脊外便是天空了,也许空中有几只飞鸟。
有时候,如果阿什伊什在他身边、沙斯塔会说:”我的父亲啊,小山外是什么地方?”如果渔夫心情不好,他就要打沙斯塔的耳光,叫他专心干好他的话儿。或者,如果他碰巧心平气和,他就会教诲他道:”我的儿子啊,别让不相干的问题分了你的心。有位诗人说道:心思用在生意上,乃是发财致富的根本;凡是打听与此无关的问题的人,便是正在把愚蠢的船向贫穷的礁石撞去。”
沙斯培认为:小山外必定有些令人愉快的秘密,他的爸爸却希望瞒过他,不让他知道。然而,事实上,渔夫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北方是什么地方。他并不关心这种问题。他的头脑是十分讲究实际的。
有一天,从南方来了一个陌生人,他跟沙斯塔以前见过的任何人都截然不同。他骑一匹强壮的花斑马,鬃毛和尾巴飘扬摇晃,马镫和马笼头都是镶银的。头盔的尖端从他那丝绸缠头巾中间突了出来,他上身穿一件锁子甲。他的身边挂一把弯弯的短刀,背后插一个圆圆的嵌着铜块的盾牌,右手握一柄长矛。他的脸是黧黑的,但沙斯塔对此并不感到奇怪、因为所有卡乐门王国的人都是这个样子的;使他诧异的是:那个人的胡子染得血红,拳曲而闪闪发光,还散发出阵阵油香。但阿什伊什凭着陌生人赤裸胳膊上的金环,认出他是个”泰坎”,或大王爷,他弯腰跪在泰坎的面前,直至胡子碰到了地面,他还作手势叫沙斯塔也跪下来。
陌生人要求招待他住一宿,渔夫当然不敢拒绝。他们把最好的食物都摆在泰坎面前,作为他的晚餐(他可都瞧不上眼):至于沙斯塔呢,就像以往渔夫有客人时那样,给了他一大块面包就把他打发出屋子去了。遇到这种情况,沙斯塔总是跟驴子一起睡在它小小的茅草棚里。然而,睡觉还太早,沙斯塔坐下来,把耳朵凑在屋于木板墙的一条裂缝上,听大人们正在进行的谈话。沙斯塔从来不懂得,在门外窃听是错误的。下面便是他听到的谈话。"
“哦,我的主人啊,”泰坎说道,”我有意买下你那个孩子。”
“啊,我的王爷,”渔夫答道(沙斯塔从那阿谀媚的声调就想象得出他说话时可能在脸上露出来的贪婪神色),”你的仆人尽管很穷,你出多大的价可以促使他把他的独生子、亲骨肉出卖为奴呢?不是有一位诗人说过吗:‘天生的慈爱比浓场强烈,子孙比红宝玉更有价值’?”
“尽管如此,”客人冷冰冰地答道,”另一位诗人说过这样的话:‘企图欺骗明智审慎者的人,已经暴露出他的背脊,快要挨鞭苔了。’你年迈的嘴巴可别谎话连篇。这孩子显然不是你的亲生儿子,因为你的面颊跟我的面颊一样漆黑、而这孩子的面颊生得漂亮雪白,就像住在遥远北方的、受到指责却很美丽的野蛮人一样。”
“有句话说得真好,”渔夫答道,”刀剑可以用盾牌抵挡,智慧的眼睛却洞穿一切防御。我的令人生畏的客人啊,因为我穷得厉害,我从来没有结过婚,更没有儿子。但就在蒂斯罗克(愿他万寿无疆)开始他威严而造福的统治那一年里,一天晚上,月亮圆圆的,众神一时高兴,使我睡不成觉。所以我就在这小屋里起了床,走出家门,到海滩上去,看看海水和月亮,呼吸呼吸凉快的空气,给自己提神醒脑。不一会儿我便听见一个声音,像是桨在水面上向我划过来的声音,接着,我又听见了一种仿佛是微弱的哭泣的声音。不久,湖水把一条小船冲上岸来,船里别无他物,只有一个因极端饥渴而瘦弱的男子(他似乎是几分钟以前才死去的,因为他的身体依旧是温暖的),一只空空的贮水皮囊,以及一个还活着的孩了。‘毫无疑问,’我说,‘这两个不幸的人是从一艘失事大船中逃出来的,但出于神祗的令人钦佩的设计,年长的那一位自己不吃不喝,使孩子得以活了下来,他自己见到陆地时便死了。’所以。牢记着神祗从来不会不京嘉奖同赤贫者友好的人,受怜悯之心的推动(因为你的仆人是个软心肠的人)——”
“撇开你所有这些自我称赞的废话吧,”泰坎打断他的话,说道,”你收下了这个孩子,我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随便什么人都看得出来,你从这孩子的劳动中获得的利益,其价值十倍于他日常吃的面包。你对这孩子要价多少,现在就立刻告诉我吧,我对你那滔滔不绝的说话,已经感到厌倦了。”
“你自己已经明智地说过了,”阿什伊什回答道,”这孩子的劳动对我有无法估计的价值。因为,如果我把这孩子卖掉,毫无疑问,我就得另外买一个或租一个孩子,来干他所干的活儿。”
“我愿意出十五个克利申买这孩子。”泰坎说。
“十五个!”阿什伊什叫了起来,那声调介于呜咽和尖叫之间。”十五个克利申!出这点钱就想弄走我老年的依靠和心中的喜悦!别嘲弄我这把白胡子了,尽管你是位泰坎。我定的价格是七十个克利申。”
沙斯塔听到这儿便站起身来,掂着脚走开了。他已经听见了他要听到的一切,因为他时常听见大人们在村子里讨价还价,知道交易是怎么做成的。他心里已经十分肯定,阿什伊什末了会以大大超过十五个克利申又大大低于七十个克利申的价格把他卖出去的,但阿什伊什和泰坎还要磨上好几个钟头才能达成协议哩。-
你可千万别认为,沙斯塔会像我们一样感到难过——如果我们偷听到我们的父母谈论把我们卖身为奴的话。他压根儿不难受。一则是他的生活已经比奴隶生活好不了多少,说不定那位骑着大马的王爷似的陌生人,会比阿什伊什待他仁慈一点也未可知哩;二则是那个说是在小船里发现了他的故事,使他心中十分激动,而且还有一种安慰之感。他曾经时常于心不安:无论他怎么努力,他可从来没有爱过这渔夫,而他心里是明白的,一个孩子应该爱他的父亲。可现在,事情明明白白,他压根儿跟阿什伊什毫无血缘关系。这就把他心上的沉重负担卸掉了。”呀,我可能是随便什么人!”他想,”我可能就是—个泰坎的亲生儿子——或者是蒂斯罗克(愿他万寿无疆)的儿子——或者是一个神抵的儿子!”
他心中想着这些事情时,正站在屋子外的草地上。暮色迅速降临,有—两颗星星已经出现了,而西方夕照的余霞依稀可见。不远处,陌生人的马儿正在吃草,它被松松地系在驴棚墙上的一个铁圈里。沙斯塔踅过去,拍拍马儿的颈子。马儿继续把青草拉起来咬嚼,没注意沙斯塔。
接着,沙斯塔又想到了一个念头。”我不知道这泰坎是哪一种人,”他大声说道,”如果他是仁慈和蔼的,那就好极了。在大王爷的王府里,有些奴隶几乎是不干什么活儿的。他们穿上漂亮的衣服,天天吃肉。也许他会带我去打仗,我又在一场战斗中救了他的命,他就会解除我的奴隶身份,收我做他的义子,赐给我一个王宫,一辆战车,一套盔甲。不过他也可能是个可怕的残酷的人。他会叫我戴上锁链到田里去干活,我希望我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我怎么才能知道呢,我敢打赌,这马儿是知道的,如果它能告诉我就好了。”
马儿抬起头来。沙斯塔抚摩着它那光滑得像缎子一样的鼻子,说道:”老人家,我但愿你能说话啊。”
接着,他一时间认为他是在做梦,因为,尽管声音低沉,马儿十分清晰地开口道:”我是能够说话的。”
沙斯塔盯住马儿的大眼睛直瞧,他自己的眼睛也惊讶得睁大了,几乎跟马眼一般大。
“你究竟怎么学会说话的呀?”他问。
“别嚷嚷!嗓门儿不用这么大,”马儿回答道,”我原来住的地方,几乎所有的动物都说话。”
“那个地方究竟在哪儿?”沙斯塔问。
“在纳尼亚,”马儿答道,”纳尼亚乐土——纳尼亚有着石南茂盛的山岭和百里香遍地的丘陵。纳尼亚河流众多,峡谷水声温湿,山洞长满苍苔,幽深的树林里响彻小矮人的锤声。纳尼亚的空气多么芬芳啊!纳尼亚生活一小时胜过在卡乐门生活一千年。”结尾是一声马嘶,听上去很像一声长叹。
“你怎么上这儿来的?”沙斯塔问。
“给绑架来的,”马儿说道,”也可以说是给偷来或俘虏来的——你爱怎么说都行。我那时不过是一头小马驹。我的母亲警告过我,叫我别逛到南边的山坡去,别闯进阿钦兰或阿钦兰之外的地方去,可是我不肯听它的话。天哪,我为我的愚蠢付出了代价。所有这些年月,我一直是人的奴隶,隐藏我真正的本性,假装哑巴,假装愚蠢,假装就像他们的马儿那样。”
“为什么你不告诉他们你是谁呢?”
“我才不是那种傻瓜呢。一旦他们发现了我是谁,他们就会送我到市场上去展览,比过去更加小心地看管我。我逃走的最后机会也就完蛋了。”
“那又为什么——”沙斯塔开始说道,可是马儿打断了他的话。
“注意啰,”马儿说,”我们千万不要把时间浪费在不相干的问题上了。你要打听我的主人泰坎安拉丁?哦,他是个坏人,他对待我可不太坏,因为过分亏待一匹战马,后果就太严重了。然而,你与其明天到他王府里去做一个奴隶,还不如今天夜里躺下去死掉的好。”
“那么我还是逃跑的好。”沙斯塔说道,脸色都急得煞白了。
“是的,你还是逃跑的好,”马儿说,”可你为什么不跟我一起逃跑呢?”
“你也要逃跑吗?。沙斯塔说。
“是的,如果你愿意跟我一起走的话。”马儿答道,”对咱们俩,这都是个机会。你瞧,如果我自己跑出去,却没有个骑马的人,每个看见我的人都会说我是一头‘走失的马’,就会拼命来追我了。有个骑马的人,我才能通行无阻。那就是你可以帮我忙的地方。另一方面,靠你那愚蠢可笑的两腿,(人的腿真是荒唐可笑!)你是没法儿走远的,总要被追上来逮住的。然而骑在我身上,你就可以把这个国家里其他任何马儿都远远地抛在后面。那就是我可以帮你忙的地方。顺便问一句,你大概懂得怎样骑马吧?”
“是啊,当然会骑的呀。”沙斯塔说,”至少我骑过驴子。”
“骑过什么?”马儿十分鄙夷地反唇相讥道。(至少,马儿是这个意思。实际上它发出了一种嘶鸣的声音:”骑过哇——哈——哈——哈。”会说话的马儿,当它们愤怒的时候,马腔马调就更加浓重了。
“换句话说,”马儿继续说道,”你不会骑马。那倒是个麻烦。一路上我得教你骑马。如果你不会骑马,你会跌跤吗?”
“我想谁都会跌跤的吧。”沙斯塔说。
“我的意思是,你有没有这个能耐:从马上摔下来了,就一声不吭地从地上爬起来,重新爬到马背上,再一次从马背上摔下来,然而依旧不害怕跌跤?”
“我——我试试吧。”沙斯塔说。
“可怜的小牲口,”马儿用比较温和的语调说道,”我忘了你不过是头小驹子。我要及时地把你训练成一个好骑手。眼下——屋子里那两个人睡熟之前,我们千万不要动身。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可以把计划商量好。我那泰坎是在往北到大城市去的途中,他要到塔什班城,要到蒂斯罗克的宫廷——”
“我说,”沙斯塔用吓了一跳的声音插嘴道,”你应该说‘愿他万寿无疆’吧?”
“为什么?”马儿问道、”我是头自由的纳尼亚马,为什么我该像奴隶和傻瓜一样说话?我并不要他万寿无疆,而且我也知道,不论我要不要,他是不会万寿无疆的。你和我之间别再说这种南方的屁话了I现在回到我们的计划上来吧。就像我说过的,我的那个人正往北方走,要到塔什班去。”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还是往南方去的好?”
“我不是这个意思。”马儿道,”你瞧,他认为我不会说话,毫不聪明,就跟他其他的马儿一样。这样的话,他认为我走散后会回到家里。走进我的马厩和围场。回他的王府要向南走两天的路程,他会在那儿寻找我。他做梦也想不到我会按照自己的意思往北走的。再说,他很可能认为有人看见他骑马走过最后一个村子时,钉上了我们的梢,到这儿便把我偷走了。”
“啊,好极了!”沙斯塔说道,”那么我们就决定往北走。我一生都渴望着要到北方去啊。”
“当然你曾经渴望过的,”马儿说,”那是由于你身体里的血统的缘故。我确信你是真正的北方种。可是说话别太响了。我倒认为现在他们快要睡熟了。”
“我还是爬回去瞧瞧的好。”沙斯塔建议。
“那是个好主意,”马儿说,”不过你要留神别给逮住。”
现在天黑得多了,也十分寂静,只听见海滩上的涛声;沙斯塔可毫不注意涛声,因为就他能记事的岁月以来,他日日夜夜听到的就是涛声。他走近时,屋子里没露出灯光来。他在前门侧耳静听,没有声音。他绕到惟一的一个窗子下面,过了一两秒钟,他能听到熟悉的老渔夫的呼呼鼾声了。想起来也好笑,如果一切顺利,他就会从此不再听到达鼾声了。他屏息静气,稍稍感到有点儿遗憾,但毕竟是快乐多于遗憾。沙斯塔悄悄走过草地,走到驴棚去。他摸索着走到一个他知道是藏钥匙的地方,打开门,找到了马鞍子和马笼头(那是搁在那儿过夜的)。他俯下身来吻吻驴子的鼻子。”我很抱歉,不能带你一起走。”他说。
“你终于来了,”他回去时马儿说道,”我正琢磨你到哪儿去了呢。”
“我从驴棚里把你的东西拿了出来,”沙斯塔答道,”你能告诉我怎样把它们放到你身上去吗?”
接下来的几分钟沙斯塔就忙着干活了,小心翼翼地避免发出丁丁当当的声音,马儿则说些类似这样的话:”把肚带收紧一点儿”,或是”再往下一点你就找到带扣了”,或是”你必须把马镫缩短一点才行。。当一切都装配好了,马儿说道:”好了,为了装门面,咱们得配上缰绳,但你可用不着经绳。缚在鞍子的前弯上好了;要缚得十分宽松,让我的脑袋可以自由活动。而且记住了——你可别去碰那缰绳。”
“那么缰绳有什么用处呢?”沙斯塔问道。
“寻常是用来给我指引方向的,”马儿道,”然而这次行我要由我自己来指引方向,所以就请你袖手旁观吧。还有一件事,我可不要你揪住我的鬃毛。”
“可是,请问,”沙斯塔恳求道,”如果我不抓住缰绳也不揪住你的鬃毛,我怎么能坐稳身体呢?”
“用你的双膝夹住我。”马儿道,”那才是骑马骑得高明的诀窍,用你的双膝把我的身体夹住,你爱夹多紧就夹多紧;你要坐得笔直,像根拔火棒,肘拐儿要收拢。顺便问一句,你怎么处理马刺呢?”
“当然装在我的脚后跟上啦,”沙斯塔说,”我就知道这么点儿。”
“那你不妨把马刺卸下来,搁在鞍囊里。我们到达塔什班时,也许能把马刺卖了。准备好了?那么我想现在你可以跳上来了。”
“啊!你高大得好可怕啊!”第一次试图跳上马去,却没有成功,他气喘吁吁地说道。
“我是一匹马,不过是一匹马罢了。”这是马儿的回答,”从你竭力爬到我背亡来的模样儿看来,随便什么人都会认为我是个高高的干草堆了。行,这回好多了。身体坐直,牢记我讲过的夹紧双膝的话。我当年在骑兵队冲锋时—马当先,在赛马时获得胜利,如今却在背上驮了个像袋土豆似的你,想想也觉得好笑!不管怎么样,咱们还是出发吧。”马儿并无恶意地偷偷暗笑。
马儿确实十分小心翼翼地开始了夜间跋涉。它首先朝渔夫屋子的南边走去,一直走到小河边,(小河在那儿奔流人海,)故意在泥沙上留下一些十分明显的往南而去的蹄痕。但当他们到了小河中可以涉水而过的地方时,便转过身来逆流而上,涉水走去,走得比渔夫的屋子还要深入内陆一百码光景,然后选定一小块适宜的、不会留下足迹的砾石河岸,登上了河流的北岸。接着、仍旧慢步向北走去,一直走到那渔夫的屋子,那一棵树,那驴棚,那河流—事实上,沙斯塔熟悉的一切——都融入夏夜苍茫的黑暗之中,看也看不见了。他们走的是上坡路,现在他们来到山脊的顶上了——就是这个山脊,曾经是沙斯塔所知道的世界的边界。沙斯培看不清前边是什么,只看见这地方十分开阔,青草萋萋。这地方一望无际;荒野、寂寞、自由自在。
马儿评论道,”好一个放马驰骋的地方!可不是吗?”
“啊,可别跑快了,”沙斯塔说,”还不能飞跑,我不知道怎样——请你告诉我,马儿,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布里海一希尼一布林尼一霍海一哈。”马儿说。
“我永远说不了那么长长的名字,”沙斯塔说,”我能管你叫布里吗?”
“行,如果你竭尽全力也只能叫我布里的话。”马儿说,”那么我叫你什么呢?”
“我叫沙斯塔。”
“嗯,”布里说道,”啊,那倒是个真正难以发音的名字。可是,谈谈驰骋飞跑吧。那可比你所知道的小跑容易得多哩,因为你用不到起伏颠簸。你用双膝夹住,眼睛从我两耳之间笔直望着前方。别看地面。如果你觉得你快要摔下来了,你就夹得更紧、坐得更直。准备好了?现在直奔纳尼亚,直奔北方。
二、道旁遇险
第二天靠近中午时分,沙斯塔被他脸蛋上方移动着的某种温暖而柔软的东西弄醒了。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凝望着一张长长的马脸:马的鼻子和嘴唇几乎碰到了他的鼻子和嘴唇。他记起上一夜激动人心的事件,便坐了起来。但他坐起来时便呻吟开了
“唷,布里,”他气喘吁吁地说,”我痛得厉害。浑身疼痛。我动弹不了啦。”
“早上好,小家伙,”布里说,”我但心你会觉得有点儿手脚僵硬。不可能是跌跤跌的。你不过跌了十二三回罢了,全都是在美丽可爱、柔软而有弹性的草皮上,跌在这种草皮上几乎是种赏心乐事。只有一回可能是别扭的,被荆棘的尖刺划破了。不,首先是骑马本身把你累垮了。你早餐吃什么呢,我可已经吃过早餐了。”
“呀,讨厌的早餐,讨厌的切一切,”沙斯塔说,”我告诉你我动弹不了啦。”但马儿用它的鼻子擦他,用它的蹄子温柔地搔他,他终于只好起来了。接着他向四周瞧瞧,看看他们是在什么地方。他们的后边是一个小灌木林,他们的前面是缀着白花的草皮,往下绵延到一个悬崖的顶。在他们的下方远处,躺着大海,海涛的冲击声十分微弱。沙斯塔以前从来没有在那么高的地方看过大海,他既没有看到过那么辽阔的大海,连做梦也没梦见过大海竟有那么多色彩。海岸从两边伸展开去,海岬紧接着海岬,你看得见海岬尖端海浪冲在岩石上溅起的白色泡沫,声音可听不到了,因为距离太远了。海鸥在头上飞翔,热气在地上哆嗦,这是一个烈日炎炎的日子。但沙斯塔主要注意的是空气,他想不起来缺少点儿什么,最后才恍然大悟,空气中没有鱼腥味了。因为在他的生活里,不论待在房屋里还是待在渔网之间,当然都离不开鱼腥味儿。这儿清新的空气是那么美妙,他的一切旧生活便仿佛是那么遥远了,因而他暂时忘掉了他的伤痕和疼痛的肌肉。他说道:”喂,布里,你没提起过吃早餐的事吧?”
“是的,我提起过,”布里答道,”我想你在鞍囊里会找到东西的。鞍囊就在那边树上,你昨天夜里——还不如说是今儿早晨——挂上去的。”
他们查看了鞍囊,结果令人很是高兴一块肉馅饼,只是稍稍有点儿干瘪走味,一大堆无花果干,大块发绿的干酪,小瓶酒:还有一些钱,总共大约四十个克利申光景,沙斯塔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呢。
沙斯塔痛苦而又小心翼翼地坐下来,背靠在树上,开始吃那肉馅饼,这时布里便吃几口青草陪伴着他。
“花掉这笔钱,岂不是偷窃行为吗?”沙斯塔问。
“噢,”马儿满口青草,抬起头来,”我从来没考虑这个问题。一匹自由的马,匹能说话的马,当然绝不应偷窃。但我认为我们花掉这钱也是对的。我们是在敌国做囚徒和俘虏。这笔钱是缴获品,战利品。再说呢,没有这笔钱,我们怎么去搞到你吃的东西呢7我想,你像所有的人一样,是不肯吃草和燕麦之类的天然食物的。”
“我吃不了。”
“从前试过吗?”
“是的,试过。我压根儿咽不下去。如果你是我,你也咽不下去的。”
“你们是离奇古怪的小动物,你们人类。”布里评论道。
沙斯塔吃完了他的早餐(这是他所吃过的早餐中最最精美的餐),布里说道,”在重新装上马鞍子以前,我想我要美美地打个滚。”它说罢就开始打滚。”舒服,舒服极了。”
它说,一面在草皮上摩擦它的背脊,四脚朝天在空中晃动。
“你应该也来打个滚儿,沙斯塔,”它喷着鼻息,”这是最最振作精神的了。”
但沙斯塔哈哈大笑道,”你四脚朝天时,瞧上去可笑极了。”
“我看起来丝毫也不可笑。”布里说道。但这当儿它却突然翻身侧卧,抬起头来,紧瞅着沙斯塔,还稍稍有点儿气喘。
“真的看上去可笑吗?”它用急躁的声音问道。
“是的,可笑。”沙斯塔答道,”但那又有什么大不了呢?”
“你是否认为,”布里说,”说话的马儿可能从来不干这种事情,那是我跟哑巴马儿们学来的愚蠢粗鲁的把戏?回到纳尼亚时,如果发现我沾染了许多下贱的坏习惯,那就很可怕了。沙斯塔,你怎么想呢,老老实实说吧,别照顾我的感情。你究竟认为真正的自由的马儿——说话的那种马儿——打滚吗,”
“我怎么会知道呢?无论如何,假如我就是你,我想我是不会为此烦恼的。我们首先要到达纳尼亚。你认得路吗?”
“我认识到塔什班去的路。这之后就是大沙漠。啊,我们无论如何会想办法穿过沙漠的,别害怕。晤,然后我们就会望见北方的崇山峻岭。想想吧!到纳尼亚去,到北方去那时,什么也阻挡不了我们。但绕过塔什班我是高兴的。我和你远离城市都是比较安全的。”
“我们能避开城市吗?”
“那就非得朝内陆走一段路不可,那就要走进耕地走上大路而我不认识路。不,我们还是要沿着海岸悄悄走过去。从这儿往前走,在丘陵地带上我们碰不到什么,只会遇见羊、野兔、海鸥和几个牧羊入。顺便说句,咱们这就出发,好不好,”:
沙斯塔给马儿装上马鞍并攀上去时,两腿痛得厉害,但马儿对他很照顾,整个下午它走的都是种柔和的步子。当暮色降临时,他们经由陡峭的小道进入一个山谷,在那儿找到一个村庄。进山谷之前,沙斯塔先下了马,步行到村庄里去买个面包,买些洋葱和小萝卜。马儿在田地附近的黑暗中溜达,在远离村庄的一边和沙斯塔相会。这种办法变成了接下来几夜的定规。
对沙斯塔说来,这几天真是了不得的日子,而且一天好似一天,因为他的肌肉都比较结实了,摔下马来的次数也少了。甚至训练已经结束了,布里还是说他坐在马鞍子上像一袋面粉。”哪怕你是坐稳了,小家伙,在大路上被人看见你坐在我身上,我真是感到羞耻。”尽管布里言语粗鲁生硬,它还足个有耐心的教练。没有人教授骑马术能像一匹马儿那样教得地道了。沙斯塔学会了骑马小跑、骑马慢跑和骑马跳跃,即使布里突然停下或出乎意外地左右摇晃——布里告诉他,在一场战斗中,随时都可能非做出这种动作不可——他仍能稳如泰山地坐在鞍座上。当然啦,沙斯塔这就恳求布里讲讲那些它驮着泰坎所参加的战斗和战争。布里便讲起急行军、涉水强渡激流、骑兵和骑兵之间的冲锋与恶战,这当儿战马跟士兵样拼命战斗,它们都是凶猛的公马,训练得能咬善踢,并且在恰当的时刻用后腿站将起来,使得剑或斧向敌人猛砍过去时,马和骑兵的全部重量都压在对手的头盔上。但布里不肯像沙斯塔希望的那样时常讲起打仗的事。”别提那些了,小家伙。”它总是说,”那都是蒂斯罗克的战争,我只是作为一个奴隶和匹哑巴牲口参加战争的。让我参加纳尼亚的战争,我就将在我自己的人民中间,作为一匹自由的马儿去作战。这些才是值得谈论的战争。纳尼亚和北方布拉哈一晗I布鲁一胡}”
沙斯塔不久就明白了,他听到布早这杆呼叫时,就该准备驰骋了。
他们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地往前跋涉,经过的海湾、海岬、河流和村庄沙斯塔记也记不清。这之后的一个月夜,他们正赶路——他们是白天睡觉,黄昏时上路的。他们把丘陵地带甩在后面了,正在穿过一个辽阔的平原,平原左边半里之遥有个树林。大海在他们的右边差不多远,被低低的沙丘挡住了,他们已经慢吞吞地走了大约半个钟头光景,有时小跑,有时溜达。布里突然站住了。
“出了什么事?”沙斯塔问。
“嘘——嘘。”布里说道,它伸长着脖子张望,扇动着耳朵。”你可听到什么声音?仔细听听。”
“那像是另一匹马儿的声音——就在咱们和那树林之间。”沙斯塔静听了一会儿后说道。
“那是另外一匹马儿,”布里说,”那可是我不喜欢的局面。”
“说不定是个农民刚好骑马晚归。”沙斯塔打了个呵欠说道。
“不会吧!”布早说,”那可不是农民骑马的声音。也不是农民的马儿的脚步声。你能辨别声音吗?那马儿的脚步声挺帅,而且骑马的是个真正的骑手。我告诉你真相吧,沙斯塔。有个泰坎在树林边缘。他骑的不是战马——战马的脚步声重得多,这声音太轻飘了。他骑的是匹纯种好马,我敢说。”
“哦,现在它停步了,不管它是什么马儿。”沙斯塔说。
“你说得对,”布里说,”为什么我们刚停步它也就停步了呢?沙斯塔,我的孩子,我深信有人终于像影子一样盯上我们了。”
“我们怎么办呢?”沙斯塔低语道,声音比以前更低了,”你认为他能听见我们、看见我们吗?”
“在这种光线里,只要我们悄没声儿地待着,他就看不见我们。”布里答道,”瞧有大块云上来了。等到那块云遮住了月亮,我们就赶快逃到右边去,逃到下面的海岸上去。万一发生最糟糕的情况,我们就可以在沙丘之间藏身。”
他们等到那云遮住了月亮,就奔海岸而去,开头是不紧不慢的步子,后来就改为小跑了。
云块比最初看去时更大更厚实,夜晚很快就变得十分黑暗。正当沙斯塔在心里跟自己说”现在我们必定快要到达那些沙丘了”时,他的心跳到他的嘴巴挈来了,因为突然之间从前面的黑瞎中发出一个令人丧胆的声音,那是一声长长的咆哮,忧郁而又十分野蛮。布里立刻转过身来,开始重新向内陆奔驰,尽其所能地迅速奔驰。
“这是什么?”沙斯塔气喘吁吁地问道。
“狮子”布里说道,既不放慢脚步,也不转过头来。
这之后,就只有彻头彻尾的奔驰了,奔驰了好一阵子。
最后,他们水花四溅地横渡一条宽阔而不深的溪流,到了对岸布里这才站住了。沙斯塔注意到他自己浑身发抖,全身都在冒冷汗。
“那水,也许会使那野兽嗅不到我们的气味,”布里略微缓过气来时,喘息着说道,”现在我们可以放慢步子走会儿了。”
他们慢步行走时,布里说道:”沙斯塔,我为我自己感到羞耻。我竟吓得像匹卡乐门的平平常常的哑巴马儿样。我确实如此。我的感觉压根儿不像能说话的马儿。对于剑呀矛呀箭呀,我都满不存呼,但我受不了——这些动物。我想我又要小跑会儿了。”
然而,一分钟以后,它又开始奔驰起来了那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咆哮声又响起来了,这回是从他们左边树林那个方向传来的。
“两头狮子哩。”布里哀叹道。
他们奔驰了好几分钟,不复有狮子的声音传来时,沙斯塔说道,”喂另一匹马儿现在在我们的旁边奔驰了。”
“那就更好了,”布里气喘吁吁地说道,”泰坎骑在马上——必定有把剑——保护我们大家。”
“可是,布里啊!”沙斯塔说,”我们若是被人逮住,倒不如被狮子杀死的好。要是被逮住,他们会把我吊起来绞死,因为我偷马。’他不像布里那么害怕狮子,因为他从来没有遇见过狮子布里可遇见过。
布里只是喷着气,没有回答,但它的确向右转了。很奇怪,另一匹马似平也向左转了。因此不会儿,它们之间的
距离就增大了。但就在这时,紧接着又传来两声狮吼,声在右声在左。两匹马开始靠拢。显然,狮子们也在靠拢。两边猛兽的吼声近得可怕,似乎它们很容易就可以赶上正飞驰的马儿。随后云散了,亮得出奇的月光把一切照得如同白昼。两匹马和两个骑手几乎是肩并肩腿碰腿地在飞驰,就好像他们是在比赛。布里后来的确说,在卡乐门从未见过这么好的比赛。*
沙斯塔此时不知所措,他开始想道,狮子是很快把你杀死呢,还是会像猫戏弄老鼠一样戏弄你,他还在想狮子伤起人来有多厉害。与此同时,他注意着一切(个人在极度恐惧时有时会这样)。他看见另一位骑手是个小而瘦削的人,穿着铠甲(月光照在铠甲上),骑马的样子很威严。他没有胡子。
有个平坦发亮的东两铺开存他们两面前。沙斯塔还来不及想是什么,哗啦啦一阵子泼将过来,他发觉半个嘴巴里都是咸水了。原来这发亮的东西是大海的一个长长的港湾。两匹马儿都在游泳,海水漫到沙斯塔的膝盖上。他们的背后是阵愤怒的狮吼,沙斯塔回头一望,但见一个毛发蓬松的可怕的巨大形体蹲伏在水滨,然而只有一头狮子。”我们必定把另一头狮子甩掉了。”他心里想。
这狮子显然认为不值得涉水捕食猎物无论如何,它不想在追逐他们时喝几口成海水。两匹马儿并肩而行,现在已经进入港湾的中流,对岸已经清晰地看得见了。那泰坎声也没吭过。”但他必定会开口的,”沙斯塔心中想道,”我们一登上陆地他就要说话了。我该说什么呢?我必须开始编造一个故事。”
接着,突然之间,他身边两个声音说起话来了。
“啊,我真是疲倦极了。”一个声音说。
“住口,赫温,别做傻瓜。”另一个声音说道。
“我在做梦,”沙斯塔心中想道,”我能对天发誓,另一匹马儿在说话哩。”
两匹马儿不久就不再游泳,而是踏步行走起来。伴着海水从它们身体两侧和尾巴上哗啦哗啦泻将下来的声音,和八只蹄子踩在卵石上嘎啦嘎啦的声音,他们出了港湾,踏上了远在另一头的海滩。使沙斯塔惊异的是,那泰坎毫无想提出问题的表示。他甚至连瞧也不瞧沙斯塔,却仿佛急于要策马趱奔。然而,布里立刻用自己的肩胛挡住了另一匹马的路。
“布鲁——霍——哈”它喷着气,”慢着我听到了,我听到你说话了。女士,假装是没有好处的。我听到你说话了。你是一匹说话的马儿。一匹像我一样的纳尼亚马儿。”'
“如果它是纳尼亚马儿,跟你又有什么相干,”奇怪的骑手凶狠地说道,手都按在剑柄上了。但说出这些话的声音已经向沙斯塔泄露了一些真相。
“呀,她不过是个小姑娘”他大声嚷道。
“如果我足个小姑娘,跟你又有什么相干’”陌生人厉声说道,”你不过是个男孩子:一个粗鲁无礼、平平凡凡的小男孩儿——可能是个奴隶,偷了他主人的马儿。”
“你知道的就是这么一点儿。”沙斯塔说。
“他不是贼,小泰克希娜,”布里说道,”至少,如果有什么偷窃行为,你倒不妨说是我偷了他。但这事与我不相干。你总不会指望我在这个奇怪的国家里,遇到我自己种族的一位女士而不跟它说说话吧。我跟它说说话倒是十分自然的。”
“我也认为这是十分自然的。”母马说。
“我希望你闭嘴,赫温,”小姑娘说道,”瞧你替我们招来麻烦了。”
“我可不知道什么麻烦,”沙斯塔说,”你高兴快走就快走吧。我们不会留你。”
“不,你们留不住我。”小姑娘说。
“这些人类多么喜欢吵嘴。”布里对母马说,”他们糟糕得像驴子样。让我们谈点儿有道理的。女士,我认为你的身世大概跟我的身世是一个样儿的:少年时代被俘——在卡乐门人中间度过了多年的奴隶生活。”
“千真万确,先生。”母马用忧郁的嘶声说道。
“而现在呢,也许是——逃走?”
“赫温,叫他管他自己的事情,别管闲事。”小姑娘说。
“不,我不愿这样,阿拉维斯,”母马收拢耳朵,说道,”这是我的出逃,就跟你样。我深信匹像你这样高贵的战马是不会出卖我们的。我们都是在设法逃走,逃到纳尼亚去。”
“我们当然是这么一回事,’布里说,”你当然猜就猜到了。一个小男孩,穿得破破烂烂的,深更半夜,骑着——或者是勉强骑着匹战马,这种情况只能意味着是逃走之类。同时,如果我可以这么说,位出身高贵的泰克希娜,深夜里单人匹马,身穿她哥哥的盔甲——急于要人人只管他自己的事情,可别向她提什么问题——哦,如果不是其中有鬼,你们管我叫傻瓜蛋就是了。”
“行了,”阿拉维斯说,”你已经猜对了。赫温和我是在逃跑。我们试图到纳尼亚去。哦,这又怎么样?”
“呀,既然如此,咱们何妨一起走呢?”布里说,”赫温女士,我深信你会接受我在旅途中也许能为你提供的帮助和保护!”
“为什么你老是跟我的马儿说话,却不向我说话呢?”小姑娘问道。
“请原谅我,泰克希娜,”布里说(它把双耳稍稍向后翘起一点儿),”不过那是卡乐门式的对话。赫温和我,我们是纳尼亚的自由的马儿,依我的猜想,如果你到了纳尼亚,你也想做个自由民的。在那种情况下,赫温就不再是属于你的马儿了。人家倒可能说你是属于它的人了。’
小姑娘要开口说话,却又闭嘴不说了。很明显,她过去从来没有用这种观点看问题。
“我还是不明白,”小姑娘沉默了一会儿又说道,”在大家起赶路这件事情上,竟有那么多的论点。咱们一起走,是否更可能招人注意?’
“更不可能招人注意。”布里说,而母马道:”噢,让我们一起走吧。我会感到更舒服。我们甚至对路径还没有把握。像它这样的一匹战马,懂得的东西远比我们多啊。”
“走吧,布里,”沙斯塔说道,”让她们走她们的路吧。你看不出她们不需要我们吗?
“我们需要你们。”赫温说。
“喂,”小姑娘说,”战马先生,我和你一起走倒并不介意,可是这孩子怎么办呢?我怎么知道他不是个密探呢?”
“你为什么不干干脆脆说我高攀不上你呢?”
“安静点儿,沙斯塔,”布里说道,”泰克希娜的问题是很合情理的。泰克希娜,我愿为这孩子担保。他对我一向忠诚,是个好朋友。他肯定不是纳尼亚人便是阿钦兰人。”
“那就行了,让咱们一起走吧。”但她什么话也没跟沙斯塔说。十分明显,她要的是布里,不是他。
“好极了!”布里说,”现在我们和那些可怕的野兽之间隔着片大水,你们两个人把我们的鞍子卸下来,我们大家休息一下,听听彼此的经历,可好?”
两个孩子都给马儿卸下了鞍子,两匹马儿吃了点青草,阿拉维斯从鞍囊里拿出颇为精美的食物来吃。但沙斯塔怄气,他说不,谢谢,他肚子不饿。他竭力要摆出他认为是十分崇高十分刚强的态度来,可渔夫的小屋往往不是学习崇高风度的好地方,其后果因而十分可怕。他半儿知道自己并未获得成功,这就变得比往常更加气恼更加尴尬。与此同时,两匹马儿倒相处得极好。它们记起了纳尼亚的同一个地方:”海狸水坝上边儿的大草地”,并且发现它们原来还是第二代的表兄妹哩。这就搞得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越发不舒畅了,布里终于说道:”泰克希娜,现在把你的故事讲给我们听吧。可也不必匆匆忙忙——我现在正感觉轻松自在哩。”
阿拉维斯立刻讲起来了,她一动也不动地坐着,用的是跟下常截然不同的声调和风格。因为在卡乐门王国,讲故事(不论是真实的还是编造卅来的故事)是教出来的,就像英国男孩女孩写散文是教出来的一样。不同之处是:人们要听故事,而我从来没听说过有什么人要听散文哩。
三、在塔什班城门口
“我是泰克希娜阿拉维斯,”小姑娘立刻说道,”我是泰坎基特拉什的独生女儿。基特扣什是泰坎里什蒂的儿子,里什蒂是泰坎老基特拉什的儿子,老基特拉什是蒂斯罗克伊尔松布勒的儿子,伊尔松布勒是蒂斯罗克阿尔地布的儿子,都是从塔什神一脉相承地繁衍下来的。我的父亲是卡拉瓦尔省的省长,是个有权利穿着靴子站在蒂斯罗克(愿他万寿无疆)本人面前的官儿。被的母亲死了(愿众神赐给她平安),我的父亲娶了另一个妻子。我的哥哥存遥远的两方讨伐叛乱的战争中牺牲了,我的弟弟还是个小娃娃。却说我父亲的妻子,我那位后母,憎恶我,只要我住在我父亲的家里,她就觉得太阳也变得黑暗了。所以她就劝我的父亲把我许给泰坎阿霍什塔为妻。而这位阿霍什塔出身贫贱,这几年他凭着谄媚阿谀和出坏主意,赢得了蒂斯罗克(愿他万寿无疆)的宠爱,现在被封为泰坎,做了好几个城市的父母官,将来现任大臣死了,他就很可能被选中为大臣。而且,他至少已有六十岁了,还是个驼背,胎长得像无尾猿。尽管如此,一则由于这位阿霍什塔有财有势,二则我后母竭力劝说,我的父亲便派媒人去说亲。一说即合,阿霍什塔叫人捎信来,说今年盛夏就要娶亲成婚。
“这个消息传到我耳朵里时,我心目中的太阳变得漆黑了,我躺在床上,哭了一天。但第二天我起了床,洗了脸,关照人给母马赫温上了鞍子,我随身带了把锋利的匕首(我哥哥在西部战争中带在身边的),便独自骑马出去了。走得已经看不见我父亲的府邸时,我来到一个森林中的片绿色空地上,那儿没有人住家。我从母马赫温身上跨将下来,抽出匕首。我解开衣服,露出我认为最便于刺中心脐的地方,我向众砷祷告,但求我一死便可同我哥哥聚会。这之后,我就闭上眼睛,咬紧牙齿,准备把匕首剌进心脏。但我还没有刺下去,这马儿就用人类的女孩儿声音说道:”我的女主人啊,无论如何不要毁灭你自己,因为如果你活着,你还会有好运气,但死人同样都是死人。”
“我说得还没有这话一半巧妙啊。”母马喃喃自语。
“莫作声,女士,莫作声。”布里说道,它正在全身心地欣赏着这故事。”她正用卡乐门崇高的风格讲故事,蒂斯罗克宫廷早没有人能讲得比她更好的了。请你讲下去吧,泰克希娜。”
“当我听到我的母马口出人言,”阿拉维斯继续讲道,”我对我自己说:死的恐具已经使我理智混乱,受幻觉支配了。我变得十分羞愧,因为我的家族里没有一个人应该怕死超过怕被虫子咬的。于是我再一次举手要自杀,但赫温胞进来了,把它的脑袋挡在我和匕首之间,用最最透彻的道理同我谈话,像个母亲训斥她的女儿般训斥我。却说我心里奇怪极了,我忘了自杀,忘了阿霍什塔,问道我的母马啊,你怎样学会像人类的女儿样说话的々赫温恒把在座各位都知道的情况告诉我:在纳尼亚王国里有的是会说人话的野兽,而它自己还是匹小驹子时便被人从纳尼亚盗走了。已也跟我讲起纳尼亚王国的森林和河流、堡垒和大船,直讲得我这样起誓道:‘我以塔什神和阿扎罗斯神之名,以黑夜女神扎迪娜之名起誓,我有一个最大的愿望,就是要生活在纳尼亚王国里。’‘我的女主人啊,’母马答道,‘如果你生活在纳尼亚王国里,你就会十分幸福,因为存那个王国里,决不会强迫哪一个姑娘违背自己的心愿出嫁成亲的。
“我们起谈了好久,我重新看到了希望,我为没有自杀而庆幸。此外,我和赫温还秘密约定,我们要起偷偷逃跑,而且如此这般地定下了计划。我们回到我父亲的府邸里,我穿上我鲜艳的衣服,在我父亲面前唱歌跳舞,假装对他为我安排的婚姻很是乐意。我还跟父亲说:‘我的父亲啊,我心目中的快乐啊,给我发个许可证,允许我带上个姑娘独自到森林里去,向黑夜和处女之神扎迪娜做秘密献祭,当少女们必须告别对扎迪娜的侍奉、准备出嫁成亲时,做这样的献祭足恰当的,符合习俗的。’于是父亲答道,‘我的女儿,我心目中的快乐啊,你可以这么办。’
“我从父亲那儿出来以后,立刻就去找他的最老的奴隶,也就是他的秘书,在我足个婴儿的时候,他曾在他膝头上播弄我逗我,他爱我甚于爱空气和阳光。我叫他起誓保守秘密,并且求他替我写了封信。他哭泣,求我改变主意,但他最后终于说道,‘听到下令,就遵命照办。’并且按照我的一切愿望把事情办了。我封好了信,藏在怀中。”
“信里说些什么呢”沙斯塔问。
“别插嘴,小家伙,”布里说,”你打断了故事。她会在恰当的地方把信上的切都告诉我们的。讲下去吧,泰克希娜。”
“于是我叫唤那跟我起到森林里去献祭扎迪娜的丫头,关照她大清早就要叫醒我。我跟她谈得很开心,我给她酒唱但我在她的酒杯里掺了点儿东西,我知道她必定要睡上一夜再加一天。我父亲府邸里的人都上床睡觉后,我穿上了我哥哥的盔甲,那是我一直留在房间里做纪念的。我把我所有的钱和一些珠宝精品都放进我的腰带里,也给自己准备好了食物,我亲手给母马上了鞍子,二更时分,我就骑马出奔了。我走的路不是我父亲所料想的向森林而去,而是朝塔什班的东北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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