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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世说新语笺疏》下

_9 余嘉锡 (清)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云:‘字琰,繇曾孙。父徽,黄门郎。’下条亦云曾孙。”
  13 贾充前妇,是李丰女。丰被诛,离婚徙边。妇人集曰:“
充妻李氏,名婉字淑文。〔一〕丰诛,徙乐浪。”后遇赦得还,充先已取郭配女。贾氏谱曰:“郭氏名玉璜,即广宣君也。”〔二〕武帝特听置左右夫人。李氏别住外,不肯还充舍。晋诸公赞曰:“世祖践阼,李氏赦还,而齐献王妃欲令充遣郭氏,更纳其母。充不许,为李氏筑宅,而不往来。充母柳氏将亡,充问所欲言者。柳曰:‘我教汝迎李新妇尚不肯,安问他事!’”郭氏语充:“欲就省李。”充曰:“彼刚介有才气,卿往不如不去。”充别传曰:“李氏有淑性令才也。”郭氏于是盛威仪,多将侍婢。既至,入户,李氏起迎,郭不觉脚自屈,因跪再拜。既反,语充,充曰:“语卿道何物?”〔三〕按晋诸公赞曰:“世祖以李丰得罪晋室,又郭氏是太子妃母,无离绝之理,乃下诏□断,不得往还。”而王隐晋书 亦云:“ 充既与李绝婚,更取城阳太守郭配女,名槐。李禁锢解,诏充置左右夫人。充母柳亦□充迎李。槐怒,攘臂责充曰:‘刊定律令,为佐命之功,我有其分。李那得与我并?’充乃架屋永年里中以安李。槐晚乃知。充出,辄使人寻充。〔四〕诏许充置左右夫人。充答诏以谦让不敢当盛礼。”晋赞既云世祖下诏不遣李还,而王隐晋书及充别传并言诏听置立左右夫人。充惮郭氏,不敢迎李。三家之说并不同,未详孰是。然李氏不还,别有余故,而世说云“自不肯还”,谬矣。且郭槐强狠,岂能就李而为之拜乎?皆为虚也。〔五〕
【校文】
 注“强狠” “狠”,景宋本作“ 很”。
【笺疏】
〔一〕 李详云:“详案:隋书经籍志:梁有晋太傅贾充妻李扶集一卷。是充妻之名扶也。 ” 嘉锡案:李氏名字,刘注引妇人集甚明。婉之与扶,无因致误。隋志有司徒王浑妻钟夫人集一卷,此之李扶,疑亦李夫人之误。下条注“世称李夫人训”,可以为证。
〔二〕 李慈铭云:“案郭氏先封广城君,病笃改封宜城君。无广宣之号。”
〔三〕 吴承仕曰:“‘语卿道何物 ’以今语译之,当云:‘我曾告诉你说的是什么?’何物即什么,么即物之声转。”
〔四〕 嘉锡案:注称充别传云云,而上文所引别传,但有“李氏有淑性令才也”八字,并无此处所述之语。其引王隐晋书,乃两言“诏充置左右夫人”,文义重复,知“使人寻充”之下,盖脱去“充别传曰”四字。然仍无充惮郭氏不敢 迎李之事。疑其犹有脱文,或以所叙与王隐书同,故□括其词,不复详引耳。
〔五〕 嘉锡案:以注之所引合观之,三家之言皆是也。晋诸公赞言世祖践●,李氏赦还,当是以泰始元年十二月遇赦。文馆词林六百六十八:西晋武帝即位,改元大赦,诏所谓“自谋反大逆不道已下,在今年十二月七日昧爽以前,皆赦除之”是也。其时充年四十八矣。齐王攸年已十九,李氏女必已为齐王妃。武帝素敬惮攸(见攸传),故李自乐浪还后,帝以其王妃之母,不便令充离异。充又宠后妻而轻故剑,不肯听其母之言,遣郭纳李。帝亦不欲重违其意,乃调停其间,听令两妻并立。此王隐书及充别传所以言“诏充置左右夫人”也。充既奉诏,其母亦□充迎李,而郭槐攘臂与之争。充畏其悍,乃讬言“
谦让不敢当盛礼”,为李氏别架屋而不与之同居,犹不敢令郭知之。诸公赞言其不相往来,然王隐书言“槐晚乃知之。充出,辄使人寻充”,则其初之不免密相往来可知也。其后乃奉□禁断,不得往还。以为郭氏是太子妃之母,无离绝之理。晋书亦言“ 郭槐女为太子妃,帝乃下诏,断如李比,皆不得还”。按之通鉴七十九及后妃传:充之谋结婚太子,在泰始七年。而册拜太子妃,则在八年二月,去李氏之还,已六年矣。此必郭氏疑充犹未与李氏绝,乃交通宫掖,求帝下诏,假王言以临之。所谓李丰得罪晋室者,讬词焉耳。否则此诏何以不下于李氏初还之时,而顾待至六年以后乎?王隐书及冲别传所言“诏置左右夫人”,与晋诸公赞言“世祖下诏,□断往还”,本非一时之事。傅畅与王隐等各记其所闻,虽不相通,而未尝抵牾。孝标未能细心推勘,乃疑三家之说不同耳。即李氏之不还,虽缘郭槐妒嫉,及有□禁断,然二女同居,其志必不相得。当“诏置左右夫人时”,郭固不愿与李并,李亦未必愿与郭为伍。孝标必以世说云“李自不肯还”为谬,亦非也。今晋书 充传兼采三家及世说,得之矣。由斯以谈,武帝感充能为晋为成济之事,及己之得立为太子,充与有力,其待充乃如慈母之爱娇子,务顺适其意,惟恐不至。既为创匹嫡之制,又宠树其后妻,断其结发之恩,颠倒错谬,未有如斯之甚者也!晋书何曾传言曾尝告其子遵等曰:“国家创业垂统,未尝闻经国远图,惟说平生常事,非贻厥孙谋之道也。 ”今观帝之于贾充,不惜以王言纶綍,屡与人床第之事,岂但非经国远图而已乎?开国之规模如此,有以知晋祚之不长矣。
  14 贾充妻李氏作女训,行于世。李氏女,齐献王妃,郭氏女,惠帝后。充卒,李、郭女各欲令其母合葬,经年不决。贾后废,李氏乃祔,葬遂定。晋诸公赞曰:“李氏有才德,世称‘李夫人训’者。生女合,〔一〕亦才明,即齐王妃。”妇人集曰:“李氏至乐浪,遗二女典式八篇。”〔二〕王隐晋书曰:“贾后字南风,为赵王所诛。”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四十九充传云:‘李氏生二女:裒、裕。裒一名荃,裕一名浚。 ’此合字,盖即荃字之误。”
〔二〕 文廷式补晋书艺文志四曰: “初学记卷四:‘华胜起于晋代,见贾充妻李夫人典戒。云像瑞图金胜之形,又取像西王母戴胜也。’玉烛宝典卷一引贾充李夫人典诫云:“每见时人月旦,问信(文氏误作讯)到户,至花胜交相遗与, 为之烦心劳倦。” 嘉锡案:两书作“戒”或“诫”,而此作“式”,未知孰是?疑当作“诫”。世说所言女训,盖即此书,文氏分着于录,非也。
  15 王汝南少无婚,自求郝普女。〔一〕郝氏谱曰:“普字道匡,太原襄城人。仕至洛阳太守。” 〔二〕司空以其痴,会无婚处,任其意,便许之。 魏氏志曰:“王昶字文舒,仕至司空。 ”既婚,果有令姿淑德。生东海,遂为王氏母仪。或问汝南何以知之?曰:“尝见井上取水,举动容止不失常,未尝忤观。以此知之。”汝南别传曰:“襄城郝仲将,〔三〕门至孤陋,非其所偶也。君尝见其女,便求聘焉。果高朗英迈,母仪冠族。其通识余裕,皆此类。”
【笺疏】
〔一〕 程炎震云:“王昶卒时,湛才十一岁,岂能自觅妇耶?”
〔二〕 程炎震云:“襄城不属太原,洛阳亦无太守,皆有误字。御览四百九十引此事,云出郭子,注云:‘郝氏,襄城人。父匡,字仲时,一名普,洛阳太守。’”
〔三〕 嘉锡案:郝氏谱云“普字道匡”,而此称郝仲将,郭子注又云“匡字仲时”。“时 ”、“将”二字,必有一误,以其名匡推之,疑作“时 ”为是。
  16 王司徒妇,钟氏女,太傅曾孙,王氏谱曰:“夫人,黄门侍郎钟琰女。”〔一〕亦有俊才女德。妇人集曰:“夫人有文才,其诗赋颂诔行于世。”〔二〕钟、郝为娣姒,雅相亲重。钟不以贵陵郝,郝亦不以贱下钟。东海家内,则郝夫人之法。京陵家内,范钟夫人之礼。〔三〕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晋书列女传:琰父徽,黄门侍郎。三国志:繇孙名见者,曰豫,封列侯;曰骏,嗣为定陵侯;(毓七子,而毓弟会。传又有兄子峻,盖即一人。)曰邕;曰毅;曰辿。邕、毅皆随钟会死于蜀。徽又一人也。琰是钟夫人名,此注误。 ”程炎震云:“琰当作徽,说见前。”
〔二〕 文廷式晋书艺文志丁部曰: “初学记卷三引钟夫人诗曰:‘
冽冽季冬,素雪其霏。’类聚九十二有钟夫人莺赋。”
〔三〕 姚振宗隋志考证二十四云: “王汝南者,名湛,字处仲,仕至汝南太守。东海者,湛子承,字安期,东海内史。王司徒名浑,袭父爵,京陵侯湛之兄也。” 嘉锡案:姚氏意谓京陵家内,即指浑家也。然上文言“则郝夫人之法”,系举其子承之家庭。此言“范钟夫人之礼”,何以独举其夫?且浑之官以司徒为重,不应忽称其世爵。余谓此亦指其子孙袭封者言之也。考晋书浑传:浑子济嗣,先浑卒。子卓,字文宣,嗣浑爵,拜给事中。卓名不显,故世说但称为京陵侯之家耳。
  17 李平阳,秦州子,李重已见。永嘉流人名曰:“康字玄胄,〔一〕江夏人,魏秦州刺史。”中夏名士。于时以比王夷甫。孙秀初欲立威权,咸云:“乐令民望不可杀,减李重者又不足杀。”晋诸公赞曰:“孙秀字俊忠,琅邪人。初,赵王伦封琅邪,秀给为近职小吏。伦数使秀作书疏,文才称伦意。伦封赵,秀徙户为赵人,用为侍郎,信任之。”晋阳秋曰:“伦篡位,秀为中书令,事皆决于秀。为齐王所诛。”遂逼重自裁。初,重在家,有人走从门入,出髻中疏示重。重看之色动,入内示其女,女直叫“绝”。了其意,出则自裁。〔二〕按诸书皆云:“重知赵王伦作乱,有疾不治,遂以致卒。 ”〔
三〕而此书乃言自裁,甚乖谬。且伦、秀凶虐,动加诛夷,欲立威权,自当显戮,何为逼令自裁?此女甚高明,重每咨焉。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康当作秉,已见前。”
〔二〕 程炎震云:“李重之死,本传云‘永康初’,永康止一年,故通鉴系之元年。”
〔三〕 李慈铭云:“案前品藻篇亦有‘仰药自裁’之言。则重之死,当时固有异论。” 嘉锡案:品藻篇载李弘度答谢公曰:“赵王篡逆,亡伯雅正,耻处乱朝,遂至仰药。”孝标于彼注但引晋诸公赞,言“重有疾不治,至于笃甚,卒。”而不言仰药之是非,顾于此发之,何也?
  18 周浚作安东时,行猎,值暴雨,过汝南李氏。李氏富足,而男子不在。有女名络秀,闻外有贵人,与一婢于内宰猪羊,作数十人饮食,事事精办,不闻有人声。密觇之,独见一女子,状貌非常,浚因求为妾。父兄不许。络秀曰:“门户殄瘁,何惜一女?若连姻贵族,将来或大益。”父兄从之。八王故事曰:“浚字开林,汝南安城人。少有才名。太康初,平吴,自御史中丞出为扬州刺史。元康初,加安东将军。”遂生伯仁兄弟。〔一〕络秀语伯仁等:“我所以屈节为汝家作妾,门户计耳!按周氏谱:“浚取同郡李伯宗女。”此云为妾,妄耳。汝若不与吾家作亲亲者,吾亦不惜余年。”伯仁等悉从命。由此李氏在世,得方幅齿遇。〔二〕
【笺疏】
〔一〕 程炎震云:“伯仁死于永昌九年壬午,年五十四。则生于泰始五年己丑。开林若于元康初为安东始纳络秀,伯仁已二十余岁。此之诬妄,不辨可明。孝标更以谱证之,尤为坚据。晋书乃犹取入列女,误矣。”
〔二〕 李慈铭云:“郝氏懿行云: ‘方幅,当时方言,犹今语云公然也。’世语曰:‘王以围棋为手谈。故其在哀制中,祥后客来,方幅会戏。 ’宋书武三王义季传云:‘本无驰驱中原,方幅争锋理。’吴喜传云:‘不欲方幅露其罪恶。’与此皆同。”  嘉锡案:此郝氏晋宋书故之说也。其实出于意测,殊非确诂。如世说此条,若解作“
由此李氏在世,得公然齿遇”,已不成语。又如周礼宰夫注:“若今时举孝廉方正。”贾疏云:“方正者,人虽无别行,而有方幅正直者也。” 真诰稽神枢第一叙大茅山事云:“至齐初,乃敕句容人王文清仍立此馆,号为崇玄。开置堂宇厢廊,殊为方副。”皆不得解为公然也。盖截木为方,裁帛为幅,皆整齐有度。故六朝人谓凡事之出于光明显着者为方幅。此 言“方幅齿遇”,犹言正当礼遇之也。
  19 陶公少有大志,家酷贫,与母湛氏同居。同郡范逵素知名,举孝廉,逵未详。投侃宿。于时冰雪积日,侃室如悬磬,而逵马仆甚多。侃母湛氏语侃曰:“汝但出外留客,吾自为计。”湛头发委地,下为二髲,一作□。卖得数斛米,斫诸屋柱,悉割半为薪,锉诸荐以为马草。日夕,遂设精食,从者皆无所乏。〔一〕逵既叹其才辩,又深愧其厚意。明旦去,侃追送不已,且百里许。逵曰:“路已远,君宜还。”侃犹不返,逵曰:“卿可去矣!至洛阳,当相为美谈。”侃乃返。逵及洛,遂称之于羊□、顾荣诸人,大获美誉。晋阳秋曰:“侃父丹,娶新淦湛氏女,〔二〕生侃。湛虔恭有智算,以陶氏贫贱,纺绩以资给侃,使交结胜己。侃少为寻阳吏,鄱阳孝廉范逵尝过侃宿,时大雪,侃家无草,湛彻所卧荐锉给。阴截发,卖以供调。〔三〕逵闻之叹息。逵去,侃追送之。逵曰:‘岂欲仕乎?’侃曰:‘ 有仕郡意。’逵曰:‘当相谈致。’过庐江,向太守张夔称之。召补吏,举孝廉,除郎中。时豫章顾荣或责羊 □曰:‘君奈何与小人同舆?’〔四〕□曰:‘此寒俊也。’”王隐晋书曰:“侃母既截发供客,闻者叹曰: ‘非此母不生此子’乃进之于张夔。羊□亦简之。后□为十郡中正,举侃为鄱阳小中正,始得上品也。”
【校文】
 注“侃父丹”下,沈本有“吴扬武将军”五字。
【笺疏】
〔一〕 宋诗纪事五引诗律武库云: “晋陶侃少时,家贫,有友人见访,无以致诚。其邻人颇贤,谓侃曰:‘子门有长者车,何不延之,以论当世事?’侃曰:‘贫不能备酒醴。’邻人密于墙头度以浊酒只鸡,遂成终日之乐。本朝王冀公钦若过其庙题诗云:‘九重天阙梦掉臂,黄鸡白酒邻舍恩。’用此事也。 ” 嘉锡案:此不知出何书,疑即因陶母事而傅会。姑识于此,容俟再考。
〔二〕 李详云:“详案:晋书列女传湛氏传‘侃父丹娉为妾’,与晋阳秋异。然云娉,似非妾称。”
〔三〕 舆地纪胜二十三云:“饶州延宾坊在萧家巷,世传为陶侃所居。陶侃传:孝廉范逵尝过侃,仓卒无以待。其母乃截发得双□,以易酒炙。乐饮极欢。故后世以延宾坊名之。又云:陶侃字士行,鄱阳人,后徙居于浔阳。今城中有延宾坊,即其故居也。”
〔四〕 程炎震云:“晋书云:‘时豫章国郎中令杨□,侃州里士也,为乡论所归。侃诣之,□曰:“易称‘贞固足以干事’,陶士行是也。”与同乘,见中书郎顾荣’,此注有脱文。” 嘉锡案:晋书侃传云:“时豫章国郎中令杨□,侃州里也,为乡论所归。侃诣之,□曰:‘易称“贞固足以干事”,陶士行是也。’与同乘,见中书郎顾荣。荣甚奇之。吏部郎温雅谓□曰:‘奈何与小人共载。’□曰:‘
此人非凡器也。’”御览二百六十五引晋书曰:“杨□、陶侃共载诣顾荣。州大中正温雅责□与小人共载,□曰:‘江州名少风俗,卿已不能养成寒俊,且可不毁之。’杨□代雅为大中正,举侃为鄱阳小中正。”其事与今晋书同而文异。职官分纪四十引作王隐晋书,是也。此注所引晋阳秋,初不言羊□事,而忽云或责□与小人同载,语意突兀。且“豫章顾荣” 四字,亦无着落。盖由宋人妄删,原文必不如此。
  20 陶公少时,作鱼梁吏,尝以坩□饷母。〔一〕母封□付使,反书责侃曰:“汝为吏,以官物见饷,非唯不益,乃增吾忧也。”侃别传曰:“母湛氏,贤明有法训。侃在武昌,与佐吏从容饮燕,常有饮限。或劝犹可少进,侃凄然良久曰:‘昔年少,曾有酒失,二亲见约,故不敢逾限。’及侃丁母忧,在墓下,忽有二客来吊,不哭而退,仪服鲜异,知非常人。遣随视之,但见双鹤冲天而去。”幽明录曰:“陶公在寻阳西南一塞取鱼,自谓其池曰鹤门。”按吴司徒孟宗为雷池监,以□饷母,母不受。非侃也。疑后人因孟假为此说。〔二〕
【校文】
 “□” 景宋本及沈本俱作“鲝” 。
 注“常有饮限” 沈本作“饮常有限”。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湛氏传: ‘以一坩鲝遗母。’音义:‘坩,苦甘反。’玉篇:‘ 坩,口甘切,土器也。’广韵二十三谈:‘坩,坩甒,苦甘切。’”又云:“说文:‘●,臧鱼也。南方谓之 ●,北方谓之●。一曰大鱼为●,小鱼为●。从鱼,差省声。’玉篇:‘
●,仄下切,藏鱼也。鲝同上。’ 广韵三十五马:‘鲝,释名曰:鲝菹也。以盐米酿鱼以为菹,侧下切。’
    御览八百三十四谢玄与兄书:‘昨日疏成后出钓,手所获鱼,以为二坩鲝,今奉送。’又八百六十二与妇书略同。 并据全晋文八十三。”
    纬略一云:“谢玄与妹书曰:‘昨出钓获鱼,以为三坩鲝,今奉送。’亦用坩字。说文曰:‘鲝,藏鱼也。’坩音龛。纂文曰:‘大坩为坊。’东宫旧事曰:‘白坩五枚。’” 嘉锡案:谢玄语见御览八百六十二作与妇书。
〔二〕 程炎震云:“孟宗事见孝子传,御览六十五雷水部引之。”
    类聚七十二引列女后传曰: “吴光禄勋孟宗为监鱼池司马。罢职,道作两器鲝以归奉母。母怒之曰:‘吾老,为母戒言,唯听饮彼水,何吾言之不从也?’宗曰:‘于道作之,非池鱼也。’母曰:‘汝为主鱼吏,而获鲝以归,岂可家至户告耶?’ 乃还鲝于宗。宗伏,谢罪,遂沈鲝于江。” 嘉锡案:此注作雷池监,而列女后传作监鱼池司马,彼此不同。三国志孙皓传:“建衡三年,司空孟仁卒。”注引吴录曰:“仁字恭武,江夏人也。本名宗,避皓字易焉。除为盐池司马。自能结网,手以捕鱼,作鲝寄母。母因以还之曰:‘汝为鱼官,而以鲝寄我,非远嫌也。’”“ 盐”疑当作“监”,以形近致误。
  21 桓宣武平蜀,以李势妹为妾,〔一〕甚有宠,常着斋后。主始不知,既闻,与数十婢拔白刃袭之。续晋阳秋曰:“温尚明帝女南康长公主。”正值李梳头,发委藉地,肤色玉曜,不为动容。徐曰:“国破家亡,无心至此。今日若能见杀,乃是本怀。”主惭而退。妒记曰:“温平蜀,以李势女为妾,郡主凶妒,不即知之。后知,乃拔刃往李所,因欲斫之。见李在窗梳头,姿貌端丽,徐徐结发,敛手向主,神色闲正, 辞甚凄惋。主于是掷刀前抱之曰:‘阿子,〔二〕我见汝亦怜,何况老奴。’遂善之。”〔三〕
【笺疏】
〔一〕 程炎震云:“御览一百五十四引妹作女。”
〔二〕 宋书五行志二曰:“晋穆帝升平中,童子辈忽歌于道,曰阿子闻。曲终辄曰:‘阿子,汝闻不?’无几,穆帝崩。太后哭曰:‘
阿子,汝闻不?’” 嘉锡案:据此,则“阿子”乃晋人呼儿女之词。盖公主怜爱李势妹,以儿女子畜之,呼为“阿子”者,亲之也:类聚十八引妒记作“阿姊”者,非。
〔三〕 敦煌本残类书第二种曰:“ 桓宣武平蜀以李势女为妾,甚有宠,私置之后斋。公主初不知,既闻,领数十婢将棒袭之。正值李梳头,发委藉地,姿貌绝丽,肤色玉曜,不为动容。徐下地结发,敛手而言曰:‘国破家亡,父母屠□,偷存旦暮,无心以生。今日若能见杀,实惬本怀。’主乃掷刀杖,泣而前抱之曰:‘我见汝尚怜爱,心神凄怆,何况贼种老奴耶!’因厚礼相遇。”与此事同而加详。罗叔言先生跋,疑其即采自世说。今本经宋人改订,自不能无差异。 嘉锡案:余尝以唐写本世说与宋本校,知宋人所删者,刘孝标注耳。其临川正文,但偶有三数字不同,未有刊削如此者。类书盖别有所本,非采自世说也。然其叙事详赡,过于世说及妒记矣。
  22 庾玉台,希之弟也。希诛,将戮玉台。希已见。玉台,庾友小字。庾氏谱曰:“友字惠彦,司空冰第三子。历中书郎、东阳太守。”玉台子妇,宣武弟桓豁女也。庾氏谱曰:“友字弘之,长子宣,娶宣武弟桓豁之 女,〔一〕字女幼。”徒跣求进,阍禁不内。女厉声曰:“是何小人?我伯父门,不听我前!”因突入,号泣请曰:“
庾玉台常因人脚短三寸,当复能作贼不?”宣武笑曰:“婿故自急。”〔二〕遂原玉台一门。中兴书曰:“桓温杀庾希弟倩,希闻难而逃,希弟友当伏诛。子妇桓氏女,请温,得宥。”
【校文】
 注“请温得宥” 沈本作“诉”。
【笺疏】
〔一〕 李详云:“详案:晋书庾冰传作桓秘女。”
〔二〕 嘉锡案:友若不获赦,则宣亦当从坐。故曰“婿故自急”。
  23 谢公夫人帏诸婢,使在前作伎,使太傅暂见,便下帏。太傅索更开,夫人云:“恐伤盛德。”〔一〕刘夫人已见。
【笺疏】
〔一〕 类聚三十五引妒记曰:“谢太傅刘夫人,不令公有别房。公既深好声乐,后遂颇欲立妓妾。兄子外生等微达此旨,共问讯刘夫人,因方便称关雎螽斯有不忌之德。夫人知以讽己,乃问:‘谁撰此诗?’答云:‘周公。’夫人曰:‘周公是男子,相为尔,若使周姥撰诗,当无此也。’” 嘉锡案:自古未闻有以关雎螽斯为周公撰者。谢氏子弟不应 发此无稽之言。且夫人为真长之妹,孙绰就谢公宿,言至款杂,夫人谓“亡兄门未有此客”(见轻诋篇)。何至出辞鄙倍如此?疑是时人造作此言,以为戏笑耳。然亦可见其以妒得名,乃有此等传说矣。
  24 桓车骑不好箸新衣。浴后,妇故送新衣与。桓氏谱曰:“
冲娶琅耶王恬女,字女宗。”〔一〕车骑大怒,催使持去。妇更持还,传语云:“衣不经新,何由而故?”桓公大笑,箸之。
【笺疏】
〔一〕 嘉锡案:仇隙篇注引桓氏谱又曰:“桓冲后娶颍川庾蔑女,字姚。”此条所记之妇,不知是王是庾也。
  25 王右军郗夫人谓二弟司空、中郎曰:司空愔已见。郗昙别传曰:“昙字重熙,鉴少子。性韵方质,和正沈简。累迁丹阳尹、北中郎将、徐、兖二州刺史。”“王家见二谢,〔一〕倾筐倒●;二谢:安、万。见汝辈来,平平尔。汝可无烦复往。 ”
【校文】
 “倒●” “●”,景宋本及沈本作“屣”。
【笺疏】
〔一〕 嘉锡案:此王家乃指其夫右军。
  26 王凝之谢夫人既往王氏,大薄凝之。既还谢家,意大不说。太傅慰释之曰:“王郎,逸少之子,人材亦不恶,汝何以恨乃尔?”答曰:“一门叔父,则有阿大、中郎。〔一〕群从兄弟,则有封、胡、遏、末。〔二〕封胡,谢韶小字。遏末,谢渊小字。韶字穆度,万子,车骑司马。渊字叔度,奕第二子,义兴太守。时人称其尤彦秀者。或曰封、胡、遏、末。封谓朗,〔三〕遏谓玄,末谓韶,朗玄渊,一作胡谓渊,遏谓玄,末谓韶也。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
【校文】
 “乃” 景宋本作“乃”。
【笺疏】
〔一〕 程炎震云:“中郎,谢万。阿大不知何指,当即谓安。” 嘉锡案:道韫不应面呼安为阿大,疑是谢尚耳。尚父鲲,只生尚一人,故称阿大。安兄弟六人,见纰漏篇注。大兄奕,次兄据,均见言语篇及注。则安乃第三,非大也。其于叔父独不及安者,尊者之前,不敢斥言之也。
〔二〕 李慈铭云:“案晋书谢万传作封、胡、羯、末。”
〔三〕 李慈铭云:“案此处封谓下脱韶胡谓三字。韶玄朗三字误衍,当作‘封谓韶,胡谓朗,遏谓玄,末谓渊’。晋书谢万传可证。彼渊作川,唐人避高祖讳。又案一作下脱封谓朗三字,以文义推之可知。”程炎震云:“晋书七十九谢万传及九十六列女传作‘封、胡、羯、末’。又云‘封谓谢韶,胡谓谢朗,羯谓谢玄,末谓谢 川’。按川即渊,唐人避讳改。”
    陆龟蒙甫里集八自注云:“ 羯,谢玄小字。末,谢川小字。”与晋书合。 嘉锡案:伤逝篇云:“王东亭闻谢丧,往哭,不执末婢手而出。”注云:“末婢,谢琰小字。”则末当即谢琰。孝标此注乃谓“遏末,谢渊小字”。晋书亦谓末是谢渊,渊与琰为从父兄弟,不应小字同用末字,其误必矣。
  27 韩康伯母,隐古几毁坏,卞鞠见几恶,欲易之。鞠,卞范之。母之外孙也。答曰:“我若不隐此,汝何以得见古物?”〔一〕
【笺疏】
〔一〕 嘉锡案:晋书范之传云:“ 玄僣位,以范之为侍中,封临汝县公。玄既奢侈无度,范之亦盛营馆第,自以佐命元勋,深怀矜伐,以富贵骄人。”然则范之为人,盖习于奢靡,平生服用,必力求新异,韩母言不因己不得见古物,盖讥之也。
  28 王江州夫人语谢遏曰:“汝何以都不复进,夫人,玄之妹。为是尘务经心,天分有限。”〔一〕
【笺疏】
〔一〕 嘉锡案:王江州即凝之,夫人即谢道韫。后条明云“谢遏绝重其姊”。御览八百二十四引有谢玄与姊书,则道韫是 姊,非妹。况其言为尔汝之辞,直相诫励,亦非所以对兄。妹字决为传写之误无疑。
  29 郗嘉宾丧,妇兄弟欲迎妹还,终不肯归。 郗氏谱曰:“超娶汝南周闵女,名马头。”曰:“生纵不得与郗郎同室,死宁不同穴!” 毛诗曰:“谷则异室,死则同穴。”郑玄注曰:“穴谓圹中墟也。”
  30 谢遏绝重其姊,张玄常称其妹,欲以敌之。有济尼者,并游张、谢二家。人问其优劣?答曰:“ 王夫人神情散朗,故有林下风气。顾家妇清心玉映,自是闺房之秀。”〔一〕
【笺疏】
〔一〕 嘉锡案:林下,谓竹林名士也。赏誉篇曰:“林下诸贤,各有俊才子”是其证。此言王夫人虽巾帼,而有名士之风,言顾不如王。晋书列女传所载道韫事迹,如施青绫步障为小郎解围,嫠居后见刘柳与之谈议,皆足见其神情之散朗,非复寻常闺房中人举动。类聚八十八引其拟嵇中散诗曰:“遥望山上松,隆冬不能雕。愿想游下憩,瞻彼万仞条。腾跃不能升,顿足俟王乔。时哉不我与,大运所飘飖。”居然有论养生服石髓之意,此亦林下风气之一端也。道韫以一女子而有林下风气,足见其为女中名士。至称顾家妇为闺房之秀,不过妇人中之秀出者而已。不言其优劣,而高下自见,此晋人措词妙处。
  31 王尚书惠尝看王右军夫人,〔一〕宋书曰:“惠字令明,琅邪人。历吏部尚书,赠太常卿。 ”问:“眼耳未觉恶不?”妇人集载谢表曰:“妾年九十,孤骸独存,愿蒙哀矜,赐其鞠养。”〔二〕答曰:“发白齿落,属乎形骸;至于眼耳,关于神明,那可便与人隔?”
【笺疏】
〔一〕 程炎震云:“王惠,劭之孙,导之曾孙,右军孙行也。”
〔二〕 嘉锡案:真诰阐幽微篇注云:“逸少升平五年辛酉岁亡,年五十九。”夫人若与右军年相上下,则其九十岁当在太元十七年前后。然王凝之至隆安三年五月始为孙恩所害,夫人上此表时,若凝之犹在,则不应云孤骸独存。夫人为郗愔之姊,愔以太元九年卒,年七十二。夫人盖较愔仅大二三岁,则其九十岁时,正当隆安三四年间,其诸子死亡殆尽,朝廷悯凝之殁于王事,故赐其母以鞠养也。
  32 韩康伯母殷,随孙绘之之衡阳,韩氏谱曰:“绘之字季伦。父康伯,太常卿。绘之仕至衡阳太守。”于阖庐洲中逢桓南郡。卞鞠是其外孙,时来问讯。谓鞠曰:“我不死,见此竖二世作贼!”在衡阳数年,绘之遇桓景真之难也,〔一〕续晋阳秋曰:“桓亮字景真,大司马温之孙。父济,给事中。叔父玄,篡逆见诛。亮聚众于长沙,自号湘州刺史。杀太宰甄恭、衡阳前太守韩绘之等十余人。为刘毅军人郭珍斩之。”〔二〕殷抚尸哭曰:“汝父昔罢豫章,征书朝至夕发。汝去郡邑数年,为物不得动,遂及于难,夫复何言?”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桓亮之难,在义熙元年乙巳,距永和十二年殷浩殁时,整五十年。浩卒年五十二。康伯之母如是浩姊,年当百余;如是浩妹,亦九十余矣。” 嘉锡案:晋书韩伯传第云母殷氏,舅殷浩,不言是浩姊或妹。建康实录九云:“太元五年八月,太常韩伯卒。伯母殷浩姊,伯早孤,卒时年四十九。”以此推之,康伯当生于咸和七年壬辰,下至义熙元年乙巳绘之死时,首尾七十四年。其母为殷浩之姊,生康伯时,年当三十余,至此固已百余岁矣。又案:阖庐洲不知所在,遍考地理书未见。晋书安帝纪:隆安二年七月,王恭、庾楷、殷仲堪、桓玄、杨佺期等举兵反。九月辅国将军刘牢之击败恭,收送京师,斩之。玄等走寻阳。通鉴一百十云:“冬十月,仲堪自燕湖南归,玄等狼狈西还,追仲堪,至寻阳及之。壬午,盟于寻阳。朝廷深惮之,以荆州还仲堪,优诏慰谕,仲堪等乃受诏,各还所镇。玄乃屯于夏口,引始安太守济阴卞范之以为谋主。”世说言康伯母随孙绘之之衡阳,逢桓玄,必是由建康赴任,遇之于道中。又言卞鞠时来问讯,知在范之已为玄长史之后。然则阖庐洲必在大江之中,去夏口不远。考影宋本寰宇记一百十三曰:“兴国军永兴县阖闾山,在州东四百七十里,(兴国军本属鄂州,故言在州东。)在县之北。史记云:“阖闾九年,子胥伐楚。”吴越春秋云:“子胥将兵破楚,掘平王之墓,屯军城于此山。”御览四十八地部有阖闾山,引武昌记曰:“
昔阖闾与伍子胥屯众于此山为城,故曰阖闾山。”舆地广记二十五云:“永兴县有阖闾山,吴王阖闾与楚相持屯此。”此虽皆只言阖闾山而不言洲,然宋之兴国军即晋之阳新县,其东北滨大江。夏口在武昌郡,自寻阳溯江至武昌,中途必过阳新。阖庐洲盖即在阖闾山下。玄方由寻阳退屯夏口,故康伯母 遇之于此。此洲所以不见纪载者,殆已沈没,或变为陆地,与岸相连矣。范之事见宠礼篇注。晋书附桓玄传云:“范之为始安太守,桓玄少与之游。及玄为江州,引为长史,委以心膂之任,潜谋密计,莫不决之。后玄将为篡乱,范之与殷仲文阴撰策命。玄平,斩于江陵。”方康伯母遇之江中时,范之正从玄作乱,而韩母乃面斥玄为贼,盖欲以训戒之也。惜乎范之不能从其外祖母之言,终与逆贼同死,负母意矣。晋之士大夫感温之恩,多党附桓氏。母以一妇人独名其父子作贼,虽是衔其兄浩被废之雠,然词严义正,能明于顺逆,可不谓贤欤?
〔二〕 李慈铭云:“案太宰下当有脱字。”又云:“案郭珍,桓玄传作郭弥。”
    术解第二十
  1  荀勖善解音声,时论谓之闇解。遂调律吕,正雅乐。每至正会,殿庭作乐,自调宫商,无不谐韵。阮咸妙赏,时谓神解。〔一〕每公会作乐,而心谓之不调。既无一言直勖,意忌之,〔二〕遂出阮为始平太守。后有一田父耕于野,得周时玉尺,便是天下正尺。荀试以校己所治钟鼓、金石、丝竹,皆觉短一黍,于是伏阮神识。〔三〕晋后略曰:“钟律之器,自周之未废,而汉成、哀之间,诸儒修而治之。至后汉末,复隳矣。〔四〕魏氏使协律知音者杜夔造之,不能考之典礼,徒依于时丝管之声、时之尺寸而制之,甚乖失礼度。于是世祖命中书监荀勖依典制,定钟律。既铸律管,募求古器,得周时玉律数枚,比之不差。又诸郡舍仓库,或有汉时故钟,以律命之,皆不叩而应,声响韵合,又若俱成。”晋诸公赞曰:“律成,散骑侍郎阮咸谓‘勖所造声高、高则悲。夫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今声不合雅,惧非德政中和之音,必是古今尺有长短所致。然今钟磬是魏时杜夔所造,不与勖律相应,音声舒雅,而久不知夔所造,〔五〕时人为之,不足改易。’勖性自矜,乃因事左迁咸为始平太守,而病卒。后得地中古铜尺,校度勖今尺,短四分,方明咸果解音,然无能正者。”干宝晋纪曰:“荀勖始造正德大象之舞,以魏杜夔所制律吕,校大乐本音不和。〔六〕后汉至魏,尺长于古四分有余,而夔据之,是以失韵。乃依周礼,积粟以起度量,以度古器,符于本铭,遂以为式,用之郊庙。”
【笺疏】
〔一〕 通典一百四十四曰:“阮咸,亦秦琵琶也,而项长过于今制,列十有三柱。武太后时,蜀人蒯朗于古墓中得之。晋竹林七贤图阮咸所弹与此类同,因谓之‘阮咸’。咸世实以善琵琶知音律称。 ”又自注曰:“蒯朗初得铜者,时莫有识之。太常少卿元行冲曰:‘此阮咸所造。’乃令匠人改以木为之,声甚清雅。”
〔二〕 李慈铭云:“案直下疑当重一勖字。谓咸无一言直勖,故勖忌之也。又案直同值,遇也。谓咸遭勖意忌也。”
〔三〕 程炎震云:“晋书乐志云‘ 出咸为始平相’,误。又云:‘
于此伏咸之妙,复征咸归。’”又云:“晋书律历志云:‘后始平掘地得古铜尺,岁久欲腐,不知何代所出,果长勖尺四分。’又史臣案云:‘ 又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史奚景于泠道舜祠下得玉律,度以为尺,相传谓之汉官尺。以校荀勖尺,勖尺短四分。汉官、始平两尺度同。’又云:‘文选注引晋诸公赞作 “中护军长史阮咸”。’”
〔四〕 李慈铭云:“案堕,有徒规徒可二反。作隳者俗谬。”
〔五〕 李慈铭云:“案不知疑当作不如,谓勖所造不如夔也。”又“案此当以舒雅读句,其声舒雅,而人不知是夔所造。盖勖未曾制钟磬,犹是夔所为也。”
〔六〕 李慈铭云:“案本音当作八音。晋书律历志、宋书律志俱作八音。”
  2  荀勖尝在晋武帝坐上食笋进饭,谓在坐人曰:“此是劳薪炊也。”坐者未之信,密遣问之,实用故车脚。〔一〕
【笺疏】
〔一〕 隋书王劭传劭上表请变火曰:“昔师旷食饭,云是劳薪所爨。晋平公使视之,果然车辋。”
  3  人有相羊祜父墓,后应出受命君。祜恶其言,遂掘断墓后,以坏其势。相者立视之曰:“犹应出折臂三公。”俄而祜坠马折臂,位果至公。幽明录曰:“羊祜工骑乘。有一儿五六岁,端明可喜。掘墓之后,儿即亡。羊时为襄阳都督,因盘马落地,遂折臂。于时士林咸叹其忠诚。”
  4  王武子善解马性。尝乘一马,箸连钱障泥。前有水,终日不肯渡。〔一〕王云:“此必是惜障泥。”使人解去,便径渡。语林曰:“武子性爱马,亦甚别之。故杜预道‘王武子有马癖,和长舆有钱癖。’武帝问杜预:‘卿有何癖?’对曰:‘臣有左传癖。’”
【校文】
 注“武帝问杜预” 景宋本及沈本无“杜”字。
【笺疏】
〔一〕 程炎震云:“连钱,晋书济传作连干。御览三百五十九引同。”又云:“终日不肯渡,御览引无日字,是也。”
  5  陈述为大将军掾,甚见爱重。及亡,郭璞往哭之,甚哀,乃呼曰:“嗣祖,焉知非福!”俄而大将军作乱,如其所言。陈氏谱曰:“述字嗣祖,颍川许昌人。有美名。”
  6  晋明帝解占冢宅,闻郭璞为人葬,帝微服往看。因问主人:“何以葬龙角?此法当灭族!”主人曰:“郭云:‘此葬龙耳,不出三年,当致天子。’” 帝问:“为是出天子邪?”答曰:“非出天子,能致天子问耳。”〔一〕青鸟子相冢书曰:“ 葬龙之角,暴富贵,后当灭门。”
【校文】
 注“青鸟子相冢书” “鸟”,宋本作“乌”。
  7  郭景纯过江,居于暨阳,〔一〕墓去水不盈百步,时人以为近水。景纯曰:“将当为陆。”璞别传曰:“璞少好经术,明解卜筮。永嘉中,海内将乱,璞投策叹曰:‘黔黎将同异类矣!’便结亲昵十余家,南渡江,居于暨阳。”今沙涨,去墓数十里皆为桑田。其诗曰:“北阜烈烈,巨海混混;垒垒三坟,唯母与昆。”
【校文】
 注“永嘉中” “中”,沈本作“ 末”。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暨阳,晋属毗陵郡,即今常州府江阴县。”
    寰宇记九十二江阴县条下曰:“郭璞宅在黄山北长广村,去县七里,吴时烽火之所也。”
    日知录三十一曰:“晋书郭璞传:‘璞以母忧去职,卜葬地于暨阳,去水百步许。人以近水为言,璞曰:“当即为陆矣。”其后沙涨,去墓数十里皆为桑田。’王恽集乃云:‘金山西北大江中,乱石闲有丛薄,鸦鹊栖集,为郭璞墓。’按史文元谓去水百步许,不在大江之中。且当时即已沙涨为田,而暨阳在今江阴县界,不在京口,又所葬者璞之母,而非璞也。世之所传皆误。”顾氏自注云:“世说载璞诗曰:‘垒垒三坟,惟母与昆。’则璞又有二兄同葬。” 嘉锡案:王象之舆地纪胜九江阴军古迹条下曰:“今父老云:申港八里许,有郭璞母墓。”象之此说,尚与史合。而其卷七镇江府景物条云:“金山前有三岛,号‘ 石牌’,称郭璞墓。”则又与俗传相合。周必大奏事录曰:“金山龙游寺山门,借石门山为案,乃焦山三石峰耳。其外小山,稍有树木,而鸟雀不栖者,世传为郭璞墓。”又二老堂杂志五记镇江府金山曰:“山在京口江心,号龙游寺,南朝谓之浮玉山。别有小岛,相传为郭璞墓,大水不能没,下元水府亦在此。”必大此二条皆不免惑于世俗讹传。然亦可见其说已盛传于宋,不始于王恽也。
  8  王丞相令郭璞试作一卦,〔一〕卦成,郭意色甚恶,云:“公有震厄!”王问:“有可消伏理不?”郭曰:“命驾西出数里,得一柏树,截断如公长,置床上常寝处,灾可消矣。”王从其语。数日中,果震柏粉碎,子弟皆称庆。王隐晋书曰:“ 璞消灾转祸,扶厄择胜,时人咸言京、管不及。”大将军云:“君乃复委罪于树木。”〔二〕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璞传云: ‘时参王导军事。’”
〔二〕 南史张裕传曰:“初裕曾祖澄当葬父,郭璞为占墓地曰:‘
葬某处,年过百岁,位至三司,而子孙不蕃。某处,年几减半,位裁卿校,而累世贵显。 ’澄乃葬其劣处。位光禄,年六十四而亡。其子孙遂昌云。” 嘉锡案:合世说所载上二事观之,则璞在当时,必以卜葬相冢墓着盛名,故有此等传说。后世以葬书讬之于璞,非无因也。 又案:御览九百五十四引幽明录,与此略同,惟无王大将军语。幽明录亦义庆所着也。
  9  桓公有主簿善别酒,有酒辄令先尝。好者谓“青州从事”,恶者谓“平原督邮”。青州有齐郡,平原有鬲县。“从事”言“到脐”,〔一〕“督邮”言在“鬲上住”。〔二〕
【笺疏】
〔一〕 李详云:“详案:脐古亦作齐,庄子达生篇:‘与齐俱入。’释文:‘司马云:“ 齐,回水,如磨齐也。”’史记封禅书:‘祠天齐渊。 ’索隐:‘临淄城南有天齐泉,言如天之腹齐也。’”
〔二〕 任渊山谷内集注一引至“平原督邮”止。以下作注云“青州有齐郡”云云。“言到脐”作“谓到齐下”,“言在鬲上 住 ”作“谓到鬲上住也”。今本误作大字,混入正文。
  10 郗愔信道甚精勤,〔一〕常患腹内恶,诸医不可疗。闻于法开有名,〔二〕往迎之。既来,便脉云:“君侯所患,正是精进太过所致耳。”合一剂汤与之。一服,即大下,去数段许纸如拳大;剖看,乃先所服符也。〔三〕晋书曰:“法开善医术,尝行,莫投主人,妻产,〔四〕而儿积日不堕。法开曰:‘此易治耳。’杀一肥羊,食十余脔而针之。须臾儿下,羊膋裹儿出。其精妙如此。”
【笺疏】
〔一〕 程炎震云:“郗愔奉天师道,见后排调篇‘二郗奉道’条。”
    御览六百六十六引太平经曰:“郗愔字方回,高平金乡人。为晋镇军将军。心尚道法,密自遵行。善隶书,与右军相埒。手自起写道经,将盈百卷。于今多有在者。”排调篇注引中兴书曰:“ 郗愔及弟昙,奉天师道。”晋书愔附父鉴传云:“与姊夫王羲之、高士许恂并有迈世之风。俱栖心绝谷,修黄、老之术。”
〔二〕 隋书经籍志有议论备豫方一卷,于法开撰。高僧传四于法开传曰:“晋升平五年,孝宗有疾,开视脉,知不起,不肯复入。康献后令曰: ‘帝小不佳,昨呼于公视脉,但到门不前,种种辞惮,宜收付廷尉。’俄而帝崩,获免。” 嘉锡案:此可见法开视脉之精。
    文廷式纯常子枝语卷十四云:“魏、晋沙门皆依师为姓。余以僧传考之:于法兰高阳人。于道邃炖煌人。于法开 不知何许人,然事兰公为弟子,则从师姓也。其姓于,未知何本。窃意其师必于阗国人,以国为姓,文不具耳。 ”
〔三〕 真诰运象篇有九月六日夕紫微夫人喻作示许长史并与同学诗,注云:“同学,谓郗方回也。”又有九月九日紫微夫人喻作因许示郗诗注云:“郗犹是方回也。” 嘉锡案:许长史名谧,一名穆,即道士许迈之弟。迈事附见晋书王羲之传。真诰称愔为同学,是愔已入道受箓,同于道士。而许穆又示以神仙之诗,将谓飞升可望,固宜其信道精勤矣。 嘉锡又案:魏志张鲁传注引典略,谓太平道及五斗米道皆教病人叩头思过,因以符水饮之。甄命授亦云:“若翻然奉张陵道者,我当与其一符使服之。如此,必愈而豁矣。 ”是奉天师道者,皆以符水治病。然亦有无病服符者。真诰协昌期篇有“明堂内经开心辟妄符”:用开日旦朱书,再拜服之,一月三服。郗愔所服,盖此类也。
〔四〕 李慈铭云:“案投下有脱字。嘉泰会稽志作‘尝旅行,莫投主人,其家妻产’。”
  11 殷中军妙解经脉,〔一〕中年都废。有常所给使,忽叩头流血。浩问其故?云:“有死事,终不可说。”诘问良久,乃云:“
小人母年垂百岁,抱疾来久,若蒙官一脉,便有活理。讫就屠戮无恨。”浩感其至性,遂令舁来,为诊脉处方。始服一剂汤,便愈。于是悉焚经方。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八十四仲堪传云:‘躬学医术,究其精妙。’隋书经籍志:梁有殷荆州要方一卷,殷仲堪撰,亡。不 闻殷浩,盖传写之失也。” 嘉锡案:诸书并不言殷浩通医术,余初亦疑为仲堪之误。既而考之唐写本陶弘景本草集注序录云“自晋世已来,其贵胜阮德如、张茂先、裴逸民、皇甫士安及江左葛稚川、蔡谟、殷渊源诸名人等,并亦研精药术。凡此诸人,各有所撰用方”云云,乃知殷中军果妙解经脉,非多读古书见古本,不能知也。大观本草所录陶隐居序,殷渊源作商仲堪,盖宋人所妄改。文廷式纯常子枝语卷三十三曰:“图书集成艺术典医部名医别传引医学入门云:‘殷浩精通经脉,着方书。’”
    巧蓺第二十一
  1  弹棋始自魏宫内,用妆□戏。〔一〕傅玄弹棋赋叙曰:“
汉成帝好蹴踘,刘向以谓劳人体,竭人力,非至尊所宜御。乃因其体作弹棋。今观其道,蹴踘道也。”〔二〕按玄此言,则弹棋之戏,其来久矣。且梁冀传云:“冀善弹棋,格五。”而此云起魏世,谬矣。文帝于此戏特妙,用手巾角拂之,无不中。有客自云能,帝使为之。客箸葛巾角,低头拂棋,妙逾于帝。〔三〕典论常自叙曰:〔四〕“
戏弄之事,少所喜,唯弹棋略尽其妙。少时尝为之赋。〔五〕昔京师少工有二焉:〔六〕合乡侯东方世安、张公子,〔七〕常恨不得与之对也。 ”博物志曰:“帝善弹棋,能用手巾角。时有一书生,又能低头以所冠葛巾角撇棋也。”
【校文】
 注“常自叙曰” “常”,景宋本及沈本作“帝”。
【笺疏】
〔一〕 李详云:“详案:御览七百五十五引此作‘弹碁始自魏文帝宫内装器戏也’。”沈涛交翠轩笔记一曰:“老学庵笔记‘大名龙兴寺佛殿有魏宫玉石弹棋局’云云(详见前)。案吕颐浩燕魏杂记:‘
北京隆兴寺佛殿两楹檐下有魏宫弹碁局,魏文帝时款识存焉。王钦臣赋诗云:“邺城台榭付尘埃,玉局依然 独未灰。妙手一弹那复得,宝奁当日为谁开。飘零久已抛红子,埋没惟斯近紫苔。此艺不传真可惜,摩挲聊记再看来。”此局因沈积中为朔漕,进入禁中,不复见矣。’宋时以大名府为北京,今隆兴寺遗址犹存。仲至此诗,宋诗纪事亦失采。”
    李详云:“御览又引弹棋经后序曰:‘自后汉冲、质已后,此蓺中绝。至献帝建安中,曹公执政,禁阑幽密,至于博弈之具,皆不得妄置宫中,宫人因以金钗玉梳戏于妆奁之上,即取类于弹棋也。及魏文帝受禅,宫人所为,更习弹碁焉。’” 嘉锡案:弹棋经后序,此下尚有“故帝与吴季重曰‘弹棋闲设’者也。”二句。考魏志王粲传注引魏略曰:“大将军西征,太子南在孟津小城,与质书曰‘每念昔日南皮之游,诚不可忘。弹棋闲设,终以博弈’”云云。“ 大将军西征”,文选四十二与朝歌令吴质书注引典略作 “大军西征”,是也。案魏志武帝纪:建安十九年十二月,公至孟津。二十年三月,公西征张鲁。曹丕与质书当在此时。南皮之游,又在其前。而后序乃谓“文帝受禅,宫人更习弹棋,故帝与质书”云云,盖徒欲附会世说弹棋始自魏宫之说,而不知其岁月之不合也。后序有 “唐顺宗在春宫日”及“长庆末”之语,盖唐末人所作,其叙汉、魏事绝不可信。恐读者误信其说,以为可以调停世说及刘孝标注,故因审言所引,驳之如此。
    御览引艺经曰:“弹棋二人对局,黑白棋各六枚,先列棋相当,下呼上击之。” 嘉锡案:黑白棋各六枚者,一人之棋也。两人则二十四枚。皇朝事实类苑卷五十二引赞宁要言云:“弹棋或云妆奁戏,不知造者。故有□背局,似香奁盖故也。”赞宁之意,盖谓棋局有似香奁者,后人因造为起于魏宫妆奁戏之说,其实非也。
〔二〕 嘉锡案:葛洪作西京杂记,讬之刘歆云:“成帝好蹴踘,群臣以蹴踘为劳体,非至尊所宜。帝曰:‘朕好之,可择似而不劳者奏之。’家君作弹棋以献。帝大悦,赐青羔裘、紫丝履,服以朝觐。”与玄叙小异,余疑其说或出于七略蹴踘新书条下。
〔三〕 周亮工书影五曰:“古技艺中所不传者,弹棋。友人有言秦中一好古家藏有古弹碁局,方二尺,中心高如覆盂,皆与古所传合,予未之见。然弹碁之法不传,局即存,无庸也。”老学庵笔记十曰:“吕进伯作考古图云:‘古弹棋局,状如香炉。盖谓其中隆起也。李义山诗云:“玉作弹棋局,中心亦不平。”今人多不能解。’以进伯之说观之,则粗可见,但恨其艺之不传也。大名龙兴寺佛殿有魏宫玉石弹棋局,上有黄初中刻字,政和中取入禁中。” 嘉锡案:诗话总龟二十八引古今诗话曰:“弹棋,今人罕为之。有谱一卷,盖唐贤所为。其局方二尺,中心高如覆盂,其巅为小壶,四角微起。李商隐诗云‘玉作弹棋局,中心最不平’,谓其中高也。乐天诗云‘弹棋局上事,最妙是长斜’,谓抹角长斜,一发过半局。今谱中具有此法。柳子厚叙:用二十四棋者,即此谓也。”其说较之放翁尤为详尽。文帝用手巾角拂之,书生以葛巾角撇棋者,盖时人皆以手弹之使起,二人独不用手,所以为巧。
〔四〕 李慈铭云:“案常当是帝字之误。”
〔五〕 艺文类聚七十四、御览七百五十五均引有魏文帝弹棋赋。
〔六〕 “少工”,魏志注作“先工 ”,当据改。“焉”,魏志注作“马”。
〔七〕 “世安”,魏志作“安世” 。
  2  陵云台楼观精巧,〔一〕先称平众木轻重,然后造构,乃无锱铢相负揭。台虽高峻,常随风摇动,而终无倾倒之理。魏明帝登台,惧其势危,别以大材扶持之,楼即颓坏。论者谓轻重力偏故也。洛阳宫殿簿曰:“陵云台上壁方十三丈,高九尺。楼方四丈,高五丈。栋去地十三丈五尺七寸五分也。”〔二〕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水经注十六谷水篇引洛阳记曰:‘陵云台东有金市。金市北对洛阳垒。’御览一百七十八引述征记曰:‘陵云台在明光殿西,高八丈,累砖作道,通至台上。’则陵云台永嘉后犹存。”
    御览一百七十八引述征记曰:“陵云台在光明殿西,高八丈,累砖作道,通至台上。登回迥眺,究观洛邑,暨南望少室,亦山丘之秀极也。” 嘉锡案:台高八丈,未为极峻,不称“陵云”之名。盖亦字有脱误也。洛阳伽蓝记一曰:“千秋门内道北有西游园,园中有凌云台,即是魏文帝所筑者。台上有八角井。高祖于井北造凉风观。观东有灵芝钓台,累木为之,出于海中,去地二十丈。风生户牖,云起梁栋。丹楹刻桷,图写列仙。刻石为鲸鱼,背负钓台。既如从地踊出,又似空中飞下。”案此所谓灵芝钓台,亦是累木为之。盖即规仿陵云台。但此钓台当是北魏高祖所造,非魏文所筑。聊并录之,以相参证耳。
〔二〕 艺文类聚六十二引杨龙骧洛阳记曰:“陵云台高二十三丈,登之见孟津。”此注中 “十三丈”上疑脱“二”字。编珠二引洛阳记曰:“凌云台高十三丈,铸五龙飞凤凰焉。”
  3  韦仲将能书。〔一〕魏明帝起殿,〔二〕欲安榜,使仲将登梯题之。既下,头鬓皓然,因敕儿孙:“勿复学书。”〔三〕文章叙录曰: “韦诞字仲将,京兆杜陵人,太仆端子。有文学,善属辞。以光禄大夫卒。”〔四〕卫恒四体书势曰:“诞善楷书,魏宫观多诞所题。明帝立陵霄观,误先钉榜,乃笼盛诞,辘轳长□引上,使就题之。去地二十五丈,诞甚危惧。乃戒子孙,绝此楷法,箸之家令。”〔五〕
【笺疏】
〔一〕 御览七百四十七引三辅决录曰:“韦诞字仲将,除武都太守。以书不得之郡,转侍中。洛阳、邺、许三都宫观始就,命诞铭题,以为永制。以御笔、墨皆不任用,因奏曰:‘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用张芝笔、左伯纸及臣墨,兼此三具,又得臣手,然后可以逞径丈之势,方寸千言。’”
〔二〕 水经谷水注曰:“魏明帝上法太极,于洛阳南宫起太极殿于汉崇德殿之故处。南宫既建,明帝令侍中京兆韦诞以古篆书之。”
〔三〕 李治敬斋古今黈六云:“晋书:王献之为谢安长史,太极殿新修成,欲使献之题其榜,难言之。试谓曰:‘魏时凌云殿榜未题而匠者误钉之,乃使韦仲将悬橙书之。比讫,须发尽白,裁余气息。还语子弟,宜绝此法。’献之揣知其 旨,正色曰:‘仲将,魏之大臣,宁有此事?使其若此,有以知魏德之不长也。’书法录云:‘魏明帝凌云台初成,令韦诞题榜,高下异好,就点正之。因危惧,以戒子孙,无为大字楷法。’王僧虔名书录云:‘魏明帝起凌云台,误先钉榜,而未之题。笼盛韦诞,鹿卢引上书之。去地二十五丈,诞甚危惧,乃戒子孙,绝此楷法。 ’李子曰:魏明帝之为人,人主中俊健者也。兴工造事,必不孟浪。况凌云殿非小小营构,其为匠氏者,必极天下之工;其为将作者,必欲当时之选。楼观题榜,以人情度之,宜必先定,岂有大殿已成,而使匠石辈遽挂白榜哉?误钉后书之说,万无此理。而名书录载之,晋史又载之,是皆好事者之过也。名书录又谓去地二十五丈,以笼盛诞,鹿卢引上书之,果可信耶?书法录言高下异好,令就点定。诞因危惧,以戒子孙。则此说其或有之。晋书又称诞比书讫,须发尽白。此尤不可信者。前人记周兴嗣:一夕次千文成,须发尽白,已属缪妄。而诞之书榜,特茶顷耳,危惧虽甚,安能遽白乎?” 嘉锡案:晋书王献之传载谢安欲令献之题榜事,与本书方正篇注所引宋明帝文章志全同,非唐之史臣所能杜撰也。至于魏时起凌云台误先钉榜,乃以鹿卢引韦诞上使书,则不独晋书言之,法书要录所载王僧虔启上古来能书人名,(与李治所引不同)即世说此条及注引卫恒四体书势,亦已先言之矣。但或以为殿,或以为台为观,互有不同耳。夫陵云台观,万人属目,乃竟钉未书之榜,诚非情理所有。然卫恒去韦诞时不远,又与王僧虔皆世代书家,纵所言不能无少误,然父师相传,岂得全无所本乎?李氏竟似未见世说者,可怪也。李所引书法录,不知出何书,其文乃与张怀瓘书断全同。据其所言,此榜仍是在平地书就,及悬之台上,方觉其不佳。榜既高大,又已钉牢,取之甚难,故悬诞使上,令就加描润耳。高下异好,书画之常。怀瓘此说,必别有所据,足 以正从来相传之失矣。又知诞之戒子孙,乃专令绝大字楷法,并非禁使永不学书也。若夫须发尽白,乃是后来形容过甚之词,卫恒、王僧虔及广记所引书法录皆无此说,分别观之可矣。
〔四〕 程炎震云:“魏志二十一刘劭传注引文章叙录云:‘诞太仆瑞之子。建安中为郡上计吏,特拜郎中。稍迁侍中、中书监。以光禄大夫逊位。年七十五,卒于家。’”
〔五〕 程炎震云:“晋书三十六恒传、四体书势无此文。惟篆书篇云:‘韦诞师淳而不及。太和中,诞为武都太守,以能书留补侍中。魏氏宝器铭题,皆诞书也。’三国志刘劭传注引同。详其文意,谓诞善篆书,非谓楷隶也。”
  4  钟会是荀济北从舅,〔一〕二人情好不协。荀有宝剑,可直百万,常在母钟夫人许。孔氏志怪曰:“勖以宝剑付妻。”会善书,学荀手迹,作书与母取剑,仍窃去不还。世语曰:“会善学人书,伐蜀之役,于剑阁要邓艾章表,皆约其言。令词旨倨傲,多自矜伐。艾由此被收也。”荀勖知是钟而无由得也,思所以报之。后钟兄弟以千万起一宅,始成,甚精丽,未得移住。荀极善画,乃潜往画钟门堂,作太傅形象,〔二〕衣冠状貌如平生。二钟入门,便大感恸,宅遂空废。孔氏志怪曰:“于时咸谓勖之报会,过于所失数十倍。彼此书画,巧妙之极。”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三十九勖传:‘武帝受禅,改封济北郡公,固辞为侯。’”
〔二〕 程炎震云:“勖,御览一百八十又三百四十三引并作深,是也。门堂下有并字是也。余同不悉出。”
  5  羊长和博学工书,文字志曰:“忱性能草书,亦善行隶,有称于一时。”能骑射,善围棋。诸羊后多知书,而射、奕余蓺莫逮。
  6  戴安道就范宣学,中兴书曰:“逵不远千里,往豫章诣范宣,宣见逵,异之,以兄女妻焉。”视范所为:范读书亦读书,范钞书亦钞书。唯独好画,范以为无用,不宜劳思于此。戴乃画南都赋图;范看毕咨嗟,甚以为有益,始重画。
  7  谢太傅云:“顾长康画,有苍生来所无。 ”〔一〕续晋阳秋曰:“恺之尤好丹青,妙绝于时。曾以一厨画寄桓玄,皆其绝者,深所珍惜,悉糊题其前。桓乃发厨后取之,好加理。后恺之见封题如初,而画并不存,直云:‘妙画通灵,变化而去,如人之登仙矣。’”
【笺疏】
〔一〕 历代名画记五引刘义庆世说云:“谢安谓长康曰:‘卿画自生人以来未有也。’又云:‘卿画苍颉,古来未有也。’”并与今本不合。又引云:“桓大司马每请长康与羊欣论书画,竟夕忘疲。 ”今本亦无此语。名画记一云:“桓玄性贪 好奇,天下法书名画,必使归己。及玄篡逆,晋府名迹,玄尽得之。玄败,宋高祖先使臧喜入宫载焉。”
  8  戴安道中年画行像甚精妙。庾道季看之,语戴云:“神明太俗,由卿世情未尽。”戴云:“唯务光当免卿此语耳。”列仙传曰:“务光,夏时人也。耳长七寸,好鼓琴,服菖蒲韭根。汤将伐桀,谋于光,光曰:‘非吾事也。’汤曰:‘伊尹何如?’务光曰:‘强力忍诟,不知其它。’汤克天下,让于光,光曰:‘吾闻无道之世,不践其土。况让我乎? ’负石自沈于卢水。”〔一〕
【笺疏】
〔一〕 “韭”,名画记五引作“薤 ”。“卢水”引作“泸水”。
  9  顾长康画裴叔则,颊上益三毛。人问其故?顾曰:“裴楷俊朗有识具,正此是其识具。”看画者寻之,定觉益三毛如有神明,殊胜未安时。恺之历画古贤,皆为之赞也。
  10 王中郎以围棋是坐隐,支公以围棋为手谈。〔一〕博物志曰:“尧作围棋,以教丹朱。”语林曰:“王以围棋为手谈,故其在哀制中,祥后客来,方幅会戏。”〔二〕
【笺疏】
〔一〕 水经注二十二渠水注引语林曰:“王中郎以围棋为坐隐,或亦谓之手谈,又谓之为棋圣。”
〔二〕 隋书音乐志引沈约奏曰:“ 檀弓丛杂,又非方幅典诰之书也。”梁书徐勉传:“尝为书诫子崧曰:‘前割西边,施宣武寺。既失西厢,不复方幅。’”陈书姚察传:“补东宫学士,宫内所须,方幅手笔,皆付察立草。”南史萧坦之传:“帝夜遣内左右,密赂文季,文季不受。帝大怒。坦之曰:‘官若诏敕出赐,令舍人主书送往,文季宁敢不受?政以事不方幅,故仰遣耳。’”又豫章王综传:“普通四年,为都督南兖州刺史,颇勤于事,而不见宾客。其辞讼则隔帘理之,方幅出行,垂帷于舆。每云:‘恶人识其面也。’” 嘉锡案:详此诸证,则方幅之言,谓事物之正当者耳。另参贤媛篇“周浚作安东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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